曾获多项奥斯卡金像奖的美国经典影片《阿甘正传》,镜头的初始是一片羽毛。这片羽毛飘在空中,摇摇荡荡,时而上,时而下,时而做圆状徘徊,时而又做蝶样翻飞……然后,这片羽毛终于缓缓、缓缓地落在路边的木椅旁,木椅里坐着一个正在等公车的人,于是,故事开始了。
据说,这片羽毛的制作价格达千万美元。
我是影视圈外的人,虽然也能觉出这片羽毛的好,但是说实话,并不明白为何会好得如此昂贵。我所知道的是,这个世界上有太多太多的人都如这片羽毛一样卑微地开始,亦如一片羽毛一样无声地委地,只是其间的过程,却无法用金钱来进行标志和衡量。
就像我和我的朋友亚非。
亚非是一个湖南女孩,身材娇小,长发披肩,鼻梁上总架着一幅玩具似的大眼镜,这副眼镜配在她的脸上有一种奇妙的和谐和特殊的稚气。当她衣着雅致地闲走在大街上的时候,当她心无城府地爽声大笑的时候,当她把一切都抛在脑后只专心致志打游戏机的时候,没有人知道这是一个已经在外面闯荡了6年的女孩子。更没有人知道她背面的酸痛:母亲早逝,父爱遥远,长兄自尽,她原本优裕舒适的工作也因长期游离于京城而失去。如今她背水一战,孤单地奋斗在首都良莠不齐的文学圈边缘。为了最基层的生计和最髙层的理想,她每天疲于奔命。最大的享受就是吃辣椒和抽烟,最大的恐惧就是打开稿纸提笔。“我已经不会写字了。不会表达我的内心了。”亚非常常有些伤感地说。严格地说,亚非其实是一个诗人,她出版过两本诗集,并且在国内主流的纯文学刊物上发表过大量的诗歌。
但是,她已经很久没有写诗了。
在北京的那些日子里,偶有闲暇,我和她最常做的事情就是默默地坐在一棵槐树下,倾听在枝杈上歇足的小鸟的歌声。有时候,树上会落下一两片极小极轻的羽毛,亚非便会叹息:“这是多么微小的事物啊。可是谁知道他们经历过了多少风雨呢?”
“天空知道,”我说,“鸟也知道。”
“真的吗?我看只有羽毛自己知道。”
我无语。亚非有一种让人不得不静止的力量。
“没有人知道羽毛的故事。没有人知道她怎样生长出来,又是怎样飘落下去。”亚非说,“我们都是被气流掌握的羽毛,可我真想是一只鸟。”
我依旧无语。
是的,我也是一片羽毛。一个父母双亡的农家女孩,在学校教了4年书,在党委机关混了5年,又做了两年自由撰稿人,美其名曰“专业作家”,尽管也出了三四本书,有了些微的薄名,但是现在真正拥有的,依然是手中这杆拙笔。有写自己想写之文的时候,有写自己不想写之文的时候,有迫于人情写文的时候,有受惑于金钱写文的时候,甚至,有博欢于权势写文的时候……太多种情境下,我不是心目中的自己。在找到心目中自己的时候,我表达不出此时的自己。我不敢又不得不承认这样的自己。对客观力量的依附性比主观的能动性要强,因循的懒惰比创新的尝试要多,迷失于局限性的感伤比积极改善和超越的努力要大……我不仅仅是一片羽毛,而且我选择了一片羽毛的道路,甚至是在潜意识里,我也认命了一片羽毛的未来。
什么时候才能成为一只鸟呢?
我知道我和亚非所指的羽毛的实质并不相同。她更注重的含义也许是流浪的心情和旅程的叵测,而我则是对自己随遇而安的精神原则的细致批判。我从不否认顺其自然,但是,我也知道,顺其自然指的也应是在尽力争取和打拼之后的健康心理和正常心态,决不是纵容自己和逃避挑战的虚幻借口。某些时候,我对自己的理性认识是苛责而严厉的,那是因为,我对自己的实际行动有太多太多的痛悔和歉疚。
亚非是一片羽毛。她想变成一只鸟,有自己的色彩,自己的心跳,自己的歌喉,自己的翅膀。是自己的一切。
我也是一片羽毛。我也想变成一只鸟,有自己的风向、自己的海拔、自己的迁徒、自己的窝巢。也是自己的一切。
二者似乎有着一丝微妙的分别。但是却共有着一个玲珑而凝重的意象:鸟儿。
我很喜欢那种欧式的长长的羽毛笔。写字的时候,那片羽毛一啄一啄的,如一只正在捡食的鸟儿,虽是垂首,却溢满了沉着和骄傲。而我的羽毛就扎在我灵魂的笔上,我真正渴望的,就是让她也成为一只不停捡食的鸟儿,在生命结束的时候,我有能力让她的肺腑拥有最大程度的充实和温暖。
五分钟和二十年的爱情
冬天的风到哪儿都是刺骨的冷。正午时分,当我出差乘坐的列车缓缓到达这个名叫“紫霞”的小站时,尽管车厢里沉闷依旧,却仍然没有人打开车窗换换空气。我的目光透过厚厚的车窗倦怠地打量着外面。看起来,这是一个很荒僻的小城。列车在此停站5分钟。
“哗!”车刚停稳,我对面的中年男子突然便利落地一下子打开了车窗。也许他实在是不能忍受车厢里的浑浊,他居然将头伸出了窗外,风卷着细尘肆无忌惮地吹了进来,我不由地竖了竖衣领。
“小——菲!小——菲!”他忽然狂喊。我被他吓了一跳。周围的乘客也都惊奇地看着他。
很快,一个妇人气喘吁吁地跑过来,在车窗外站定。她40岁左右的样子,皮肤粗糙,但是是健康的黑红色,微微有些发福,不过可以清晰地推测出她年轻时的娟秀。
两人一时间居然没说话。男人似乎有一点儿不敢看她。他下意识地把脸转向车厢,顿了一顿,方才又转过来今天没课吗?”
“有4节课。我请了假,放到星期天给孩子们补。”女人说。
“工资能开下吗?”
“经常拖欠着,不过400多块也够花了。粮食和菜都是自己种的,平日花不着多少钱。”妇人又说,“你呢?你能开多少?”
“没多少,和你差不多。”男人说。从他的衣着透露出的信息,他的工资显然不是妇人所能比的。但他却是那么含糊着,似乎他比她富有对他而言是一种难堪的羞愧。
“我们一起教过的那个学生王有强清华都毕业了,现在是北京一家大公司的副总经理了。”女人说,“他年年给我寄贺卡。”
男人点点头。
“你返城时偷偷给你盖过章的那个老会计去年死了,得的是肝癌,今年他老婆也死了,得的也是肝癌,你说多巧。”
男人垂下眼眸,沉默着。他一个个地剥着手中的桔子,但是一瓣也不吃。
下乡的知识青年,农村小学校里共同的岁月,“小芳”类的情感历程……片片断断,不着边际的话语串联起的,似乎是个再版多遍的故事。20多年后,这个故事浓缩在5分钟内,于我的眼前一分一秒地上演。
“你是骑车来的吗?”男人终于问。
“的是。还买了一张站台票呢。”女人笑道,“想给你煮一些鸡蛋吃,可是火不旺。好不容易煮熟了,我紧赶慢赶,还是差点儿迟了。”——一袋热气腾腾的煮鸡蛋递了上来。袋子下还滴答着水。然而男人毫不犹豫地把它放在了制作精良的裤子上。
发车的预报响了。
“回去的路上,你慢点儿。”男人说。
“你也慢点儿。”女人说。
“我没事。火车最安全了。”男人笑道。这是他第一次笑。他从窗口递出一大袋剥好的桔子。女人跷着脚尖接过来,眼圈红了。
火车启动了。慢慢,慢慢。
女人转身往回走,一边用袖子去抹眼睛。男人没哭。他剥开一个鸡蛋,打开蛋白,金色的蛋黄像一枚太阳,把他的手掌都照亮了。
那种颜色,酷似金色的桔子。
一滴泪,终于落在他的手上。也不流动,也不干涸,如时间结晶出的珍珠。
这是我亲眼目睹的一场20年的爱情在5分钟之内的完整汇集。从始到末,没有一句精彩的台词,没有一声热情的问侯,没有一点像样的表达,没有——我们习惯想象和看到的那一切。
但是,我喜欢,并且铭记。
地铁站口的音乐人
一天,我在朝阳门地铁站口碰见了一个吹笛子的人,他正在吹《梁祝》中最欢快的一段。他吹得实在是好。
我听了一会儿,给他放了一些钱,然后离去。后来,又碰到他几次,发现他只吹这一段。我有些纳闷。终于,有一次,趁他休息的时候我慢慢靠近了他。
“你为什么不换个地方吹呢?”我问他。
“你以为这个地方很卑贱吗?你知道每天有多少高尚人路过这里吗?这里没有人故作姿态,但是却是一个最自然最具动感的大音乐厅。”
他的话让我十分出乎意料。
“你是哪里人?”
“西北。”
“你只会吹这一段吗?”
“当然全会。”
“那为什么只吹这一段?”
“因为这一段让心在飞。”他指了指台阶上面充满阳光的人行道,就像这一站的名字:朝阳门。
我仔细地端详着他。他衣着整洁,言语温和,一点也不像有毛病的样子。周围也没有人注意我们,我们像两个正在聊天的好朋友。
“难得你还这样快乐!”我说。
“怎么?你以为我不该快乐吗?我这样的人不配快乐吗?”他夸张地扬扬眉,笑道,“我真的很快乐,我有音乐,也有自由,每天的收入不少,偶尔也会碰到知音。我为什么不吹些快乐的段子,让别人快乐也让我自己快乐?”
“可是《梁祝》最终还是一个悲剧。”我说,“如果你真的快乐,你不必有意去制造快乐。而且别人快不快乐和你基本上没什么关系。你这是自欺欺人。”这么说着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有点儿残忍。
“我这是在流溢快乐,不是在制造快乐。”他的反应很机敏,“别人快不快乐和我当然没有什么必然的关系,不过快乐的人听到我的笛声可能会更快乐,不快乐的人听到我的笛声也有可能快乐。只要有这种可能,我就满意了。”他带着一丝嘲弄的笑意看了我一眼,”《梁祝》真的是个悲剧吗?起初有快乐的求学,中间有快乐的相聚,结尾有快乐的化蝶。虽然死了,但是谁不死呢?他们死得那么诗意,还不够美好吗?”
“那只是一个浪漫的结局,并不现实。”
“浪漫本身就是现实的一部分。”他说,“你不明白,所以才会说这么多。”
“你以前倒底是干什么的?”我有些羞愧。他的回答总在轨道之外,但是有着不可否认的光彩。
“我至始到终都是一个音乐人。音乐带给了我精神和物质的双重食粮,让我用一根笛子扛着一个脑袋走天涯,也让我邂逅你这样认真的倾听者。”
我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
“不过,你要知道,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按照你所认为的常规去存在。有另外的人,另外的生活,也有另外的快乐和幸福。你可以不理解,甚至可以不接受,但要保持尊敬和沉默。”
我点点头,转身离去。身后的笛声悠悠传来,这次,他吹的是《友谊地久天长》。
后来,隔了很长时间,我又路过朝阳门地铁,却没有再碰见他。有时候,我会想:北京真的很伟大,居然能够容纳这样快乐的音乐人。而这个音乐人也很伟大,居然能够在这个平凡的世界里,用一根笛子扛着一个脑袋,像一颗珍贵的露珠一样,不可拒绝地渗入到每一片土地上,流浪进每一道叶脉中。
纯粹的秋天
周日,我乘车去西北郊的玉泉山探望一位朋友。一出市区,远远地便瞧见了香山的轮廓。不经意间,眼前便浮现出几年前的秋天,和几位朋友一起去香山赏红叶的情景。
那时我刚来北京读书,没几天便办好了月票,暗下决心要把京城的地界走个遍。景随季换,秋天最著名的去处自然是香山。于是,在一个双休日,我与同宿舍的一位女生便和班里的另两位男生一起来到了香山脚下。
其实那时候我们几个也才刚刚认识不久,并不很熟,所以一路上的话都很少。及至登山途中,也不过是你扶我一把,我拉你一下,间或谈谈各自的履历简况。我们很随意地走着,有时故意不走那些现成的石径,只是在那些芬芳的、高髙的野草中胡乱穿行。野草的花冠在我们头顶上和双腿间摇来摆去,不断地有一些轻盈的花粉撒落在我们的衣襟上。而亲密得如同姊妹的树木们呢?有一些的叶子还是绿油油的,有一些浑身都镀上了绛红色,还有一些变成了玫瑰色。另外一些巳经干枯了,叶脉上出现了涩涩的黄丝,宛如尚未衰老的人头上出现了最初的白发,有一缕微茫的忧郁和感伤。
不知不觉间,我们已经走完了香山。正准备离去,忽然听到身边的游人议论说香山和八大处之间的隔墙有的地方断了一些,轻轻一跃便可以过去。我们几个相视会意,不由大笑。随之立竿见影,找到了断处,由香山的地盘快速进入八大处的佳境。于是,又是一番峰回路转,花叶连绵。——其实,并不是为了省几个门票钱,而是这小恶作剧般的快乐仿佛让我们跟时间老人开了个无伤大雅的玩笑,我们便沿着这笑声返回了没心没肺的少年岁月。这些违规的“劣行”和“不端”仿佛是一条奇异的时光隧道,当我们从墙这端翻到墙那端时,心灵便在那一瞬间重温了春天。
淡淡的欢颜,淡淡的絮语,淡淡的喜悦,淡淡的新奇。……在清凉的台阶上,在歪斜的土路中,我们任斑驳的思绪自由地倾洒给这无边无际的丛林和落叶。无数的草茎、树枝和花瓣遮掩着我们的去路,然而我们并不恐惧,也不茫然。醇酒一样的空气赋予四周一种不平凡的力量和纯真,仿佛一切都浸透了生命的味道。仿佛这一切都在告诉我们:秋天居然也可以是这样的美好,不挟带一点一滴的暮鼓晚钟的哀伤。
在歇息的时候,我无数次地闭上了眼睛,默默地感受着太阳的光流。秋天的阳光既不灼热,也不缠绵,仿佛一位智慧灵秀的女子,用特有的指温划过我的每一寸肌肤,让我久久不愿醒来。——然而,终得醒来。最后,当我们依依不舍走下山去时,我清晰地记得:蔚蓝色的天空衬着满山秋叶,仿佛是炭火和青烟的巨版油画,奇丽得让我不敢回首。
那天同游的几位朋友,至今联系也很少,但想起来便感觉安稳。如同那年的秋天,虽然只在记忆里体现了一天,却涵盖了整个季节的光芒。那一天让我明白:只要能够去纯粹地用心去经营某一件事情,就一定能得到相应的幸福。
“网”中笔记
一天,我路过电信局门口,忽然看见“免费网吧,欢迎光临”的巨幅广告挂在门前,忙下车细问。原来是电信局开设的,暂时免费,为的是吸引诸多的电脑用户上网。我刚刚购得一台电脑,自认为也属于潜在用户之列,便大摇大摆地走进了网吧。
一、网友
在聊天室首先欣赏到了许多千姿百态的网名,粗犷型的,如“三七二十一”、“黑客”、“玩命”、“大侠”、“东方不败”、“武二郎”等等,似为男性。婉约型的,如“小昭”、“阿紫”、“细细”、“思思”、“玩固玫瑰”、“潇湘妃子”等等,似为女性。也有一些分不出性别的,如“氷失我爱”、“理想天堂”、“灰鼠”、“迷失者”、“无限风光”、“摇桨人”等等。还有一些让人大跌眼镜的,如“裸者”、“和我同居”、“吻不够”、“一夜情”等等。诚如一些网上故事所演绎的那样,看似男性的千万别以为就一定是“须眉”,看似女性的千万别以为就一定是“红粉”,那些名字怪怪的也千万别以为他就长着三头六臂。
网友之间的交往在许多方面极似现代的战争,只闻炮声,不见人影。除了语言的撞击之外,具体的接触是空对空。
我曾和一位网友谈得热火朝天,但彼此从不要求见面。后来他忽然不见了,再无踪影。心中虽然有些恋恋不舍,但也很轻松,甚至有些自私地想:这样其实蛮好的,我可以尽情享受他呈现给我的快乐情谊与心灵精华,而不必在意他是不是我那个喜欢把臭脚丫子跷到办公桌上的同事!“千江有水千江月,万里无云万里天。”用这两句话形容网友,挺合适。
二、网德
德,一向是个看不见摸不着只可以去感觉的东西,而网德,连“感觉”这两个字也变得很奢侈——面对一个仅有一个名字的虚体(甚至连仅有的名字也是假的),德能张扬什么?又能束缚什么?曾有一位网友,出了一个谜语,用“土豆腐竹笋瓜”6个字打5个菜名,谜底是“土豆、豆腐、腐竹、竹笋、笋瓜”,凤尾串珠的手法,充满了小家碧玉的情趣。还有一位网友,宣称自己就是北约,要求大家往他身上丢炸弹,稍作泄愤,虽有些“阿Q”的无奈,不过也颇具“舍身取义”的精神。其他网友,有爱说笑话的,有爱讲故事的,有爱抬杠的,只要不伤及大雅,都算有德。
无德的是那些说下流话的人,在吐出一连串让人不堪忍受的脏字之后便会突然消失——八成是躲在一边哈哈大笑。接下来呢?谁知道刚进聊天室的那个乖巧可爱的新网友是不是改头换面的他?然而,无根可究,无据可。
三、电子邮件的悲哀
上网第一天,我就给远在日本的好友发了一封电子邮件,一来是体验一下电子邮件的快捷,二来是实在想念她。
很快就收到了回音,不过她的邮件是英文。勉强读完她的信才得知,由于种种原因,她现在只能使用英文。
和朋友认识已经6年了,在北京、沈阳、大连都一起玩过。她的气质、人品与才学都极好,因丈夫在日本搞学术研究,她只好伴丈夫东渡。相逢时,是笑脸,分手后,是信件,而现在,屏幕上闪烁的是连汉字都没有一个的英文。那上面,能传递来朋友的温暖和清香吗?那没有任何特征的字母背后,是我生动美丽的朋友吗?我不敢否定,但是,我又真的很困惑。据说,在未来的电脑时代,人们无法逃避电脑就像现在无法离弃书本一样。而到那时,书本的质朴、优雅和芬芳对更多的人来说是否只是充满了一种无法理解的奇特、新鲜和神秘,一如现在的电脑?我不知道,我只是觉得科技在进步,人类在电脑的推动下飞跃,但也确实有一些异化的可怕。举手之劳之下,是无法印证的真实:一触即发的错误、不容拒绝的病毒,在越来越精彩的世界之中,实则隐藏着越来越孤僻的个体空间。我不能这么设想,我无法这么设想,我不喜欢这么设想。但是,这设想正在一点一滴地包围着我,于是,我开始珍视人与人交往的气息——那种全面、真实、自然、微妙而复杂的人气儿。因为我知道,这种人气儿是电脑所设置不了的!
和陌生人过街
我从小就怕车。听妈妈说,我刚知道什么是车就开始害怕,只要看到有车开过来,哪怕离我有一两里远,我都会拼命地躲开。
长大了依然怕,每次过街都小心翼翼,左看右看,只有等完全肯定车的距离对我足够安全之后,才肯飞跑过去。
那一天,在美术馆看过画展,想要到对面的书店去。车非常多,我久久不敢迈步。正在迟疑,忽然看见有一个中年男子也要过街,便走到他的身边,想要和他一起过——这样能壮一壮胆。
“害怕吗?”他笑着问。他穿着一件方格子衬衫,相貌平凡,身材偏髙。
我点点头。
“没关系,跟着我就好了。”他说。然后很自然地挽住我的手。我有些窘,偷偷看着他,他却正专注地看着车,仿佛我是他从小带大的妹妹,或者是孩子。
“走。”他说。在车流的空隙中,我们几步便站在了路中央的黄线上。“过马路时有两点要记住,一是不要犹豫,二是不要紧张。”他说。又一个空隙出现,他拉着我紧赶几步,这一次,我们过了街。
“谢谢。”我说。
“不客气。”他说。我们互道了再见,我目睹着他的背影消失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中。
后来,我把这件事情讲给一位朋友听,她不屑地撇了撇嘴,开玩笑道谁知道他倒底安的什么心?为什么他不拉别人的手,偏偏拉你这个女孩子的手?”
“是我先走到他身边的。要照你的逻辑,他倒应该先寻思我是不是在勾引他才对。”我说,“但是,其实当时我相信我们什么都没有想,心中惟一的念头就是要好好过街。”
“你可别抨击我,可不是我一个人这么想,十有八九的人都会这么想。”朋友笑道。
我无语。也许她说的是真的。——这更可怕。
很长时间过去了,我依然常常温暖地怀想起那个牵着我的手过街的中年男子。我深信在那一刻他之所以挽住我的手,绝非是出于什么邪恶的动机。在他眼里,那时我的手不过是生命的纤绳,必须由他拉着才可以平安地抵达彼岸。可怕的倒是人与人之间充斥的怀疑和不信任,这种怀疑和不信任如小小的虫卵,可以悄悄地蛀破所有纯净美丽的衣裳。
瞬间的爱情
有谁知道,在人们心中,还藏着多少爱情呢?
这些爱情,甚至是在拥有固定的恋人和安稳的婚姻之后又萌生出的枝叉。有一天,你见到了这么一个人,有了这样一种感觉:你们彼此质疑,不敢靠近,靠近之后,不敢面对,面对之后,不敢正视。可你知道这也是爱情——一种并不邪恶也并不犯罪的爱情。只是,你也知道:爱着,但是什么也不要说。
因为,这种爱情往往只有一瞬间。
因为只有一瞬间,所以就来不及海誓山盟,来不及轰轰烈烈,“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即使是真的有千树万树的繁花在一瞬间把我们的心照得夜如白昼,也不过是静静的,不闻半点声响。等到黎明的露水一降下,一切便都烟消云散。
是的,总会有这样一些游移,总会有这样一种神离。土地滋养了一棵树的根,这棵树便有了一个自然而然的主干,但是,随之而来的必会有其他的斜逸旁出。他们一样因这根而生,一样长满了纯粹的绿叶,他们甚至会与这树同生共死。并不腐败,也不委琐。然而就因为她们不是主干,就应该肥到谴责吗?正如我们最爱的人也无法凝聚世界上所有的光辉,如果我们被其他的光辉所吸引,并且对这些光辉偶尔心仪倾慕,那一定就是背叛吗?
我无法表述。我不想让美好的感觉陷于道德的泥潭。“即使是最深刻的爱情也只存于瞬间。”有人如是说。那么,把每一个瞬间延伸下去,都有可能是真实的婚姻和具体的家庭。我们终止了这种可能,但是我们终止不了这种可能所饱蘸的温暖含义和亲切意味。亦如这些瞬间的爱情,长在固定的篱笆之内,却也长在我们必经的路旁。我们可以拒绝采摘的诱惑,却无法拒绝沁入肺腑的清香。
这就是瞬间的爱情。不一定要结出丰硕的果,不一定要酿出甜润的蜜。她只随风而来,由心开败。开时不要惊艳绝伦的传奇,败时不是零落成泥的不堪。
这就是瞬间的爱情。所有的过程都没有一丝痕迹。只需要去为感觉负责。只需要保持灵动的微妙和轻松的敏感。只需要带着深切的眷恋和真诚的怀念。
无辜的邮票
因为工作的关系,我常常会收到许多读者来信,信封上总是贴满了来自全国各地的邮票。“近水楼台先得月”,我便开始收集邮票。但是,我也慢慢注意到:编务有时剪信封却不怎么留神,常把邮票的边角剪掉,这样的邮票无论多么精美,都只有扔掉。
“为什么不要它们?多漂亮啊。”一次,一位不集邮的同事问。
“再漂亮也没有什么价值了。”
“为什么?”
“因为它们的品相破了,就像女孩子被毁了容一样。”“可毕竟还是和毁容的性质不同啊。不过是失去了一点儿边角而已,又没有把主画面破坏掉。”
“但是收藏邮票讲究的就是完美。完美才有价值。”我暗自笑她外行。
“你一直强调价值。什么是价值?你是说它不值钱了吧。”她拿起那些破损的邮票仔细端详着,”然而,它们的构图智慧、色彩魅力、表达功能和内涵语言并没有因此而削减丝毫。这还不够有意义吗?难道,真的只有金钱才是它惟一的意义吗?”
沉默了许久,我不知道说些什么。是的,她无疑是正确的。这些邮票最重要的主体是画面,而不是那些边角。只要画面还在,邮票就没有失去它自己的存在价值。他惟一的缺憾就是——在市场上卖不出钱而已。而我,却把这看作了它存在的全部理由。也许,正如现在的社会舆论评价人们的普遍的成功标尺:金钱,或者是金钱的变相体和滋生体。保险、汽车、出版、化妆、建筑、电子、计算机软件,网络……千姿百态的行业里,在促进文明发达和人类进步的虚华目的下,最真实的永远是保险额的增加数,汽车投放市场的总辆数,某本畅销书的发行数,网民对某网站的点击数……占据金钱和创造金钱似乎巳经成为每个现代人都必须拥有或梦想拥有的能力。虽然人们曾经口口声声地说:金钱是为了让生活更舒适、感情更雅致、心灵更髙洁、世界更美好。但是,在金钱命题的循环论证和重重压迫下,人们看到的似乎却是截然相反的一面,环境更险恶、节奏更紧张、抗争更激烈、灵魂更粗俗……
也许,已经有太多都在远离本质。也许,已经有太多都在违背初衷。包括那些看起来或说起来都是最纯洁最浪漫的事物。
后来,我也开始收集那些破了相的邮票,并且把它们放在一个特别的盒子里。因为,我终于懂得:邮票其实并没有破相,破相的其实是另外的一些什么。而这些邮票,其实是那么那么无辜,那么那么完整。它们和世界上的某些东西一样,因为和金钱无关,所以也就根本无法用金钱去衡量和比较。
育儿二章
吃剩饭
儿子5个月之后,看见碗就发慌,于是,我便喂他吃粥。但是,他显然不知道什么是吃,只是一味地吮吸。一勺子喂下来,“功夫在诗外”被他演绎成了“饭食在嘴外”,粥全粘在两腮上了,饭也被搅得一塌糊涂,吃剩饭的任务就落到了我的头上。其实完全可以把剩饭倒掉,只是有了儿子之后,蓦然懂得了节俭度日,也彻底领悟并实践了《增广贤文》里的话:“为人要学大,莫学小,志气一卑污了,品格难乎其髙;持家要学小,莫学大,门面一摆阔了,后来难乎其继。”既然持家要小,那么剩饭理所当然也是“小”中的一项,于是,我便不舍得倒掉了。
但是奇怪的是,我吃剩饭的对象仅限于儿子。思忖良久,方才明白,之所以会如此,是因为我从来没有把儿子看作是身外之人。在我的意识里,儿子是我的一部分,即使将来他长大了,独立了,我也会一相情愿地把他留在我的情感领域里。想想似乎挺没出息,不过再想想,哪个母亲不是这样?
儿子的痛
一天晚上,儿子睡觉时把身上的毛巾掀到了一边,我要给他盖,丈夫道:“没事儿,让他凉快会儿吧。”第二天,儿子趴在我肩头直闹腾,一量体温,38℃,我赶紧带他去找医生。半夜,儿子又烧到了39℃,于是,我和丈夫带着儿子上医院,忙活了一夜没睡。天亮了,我一量儿子的体温,36. 4℃,心才算落了地。
“都是你不好。”我埋怨丈夫。“我不对,我有罪。”丈夫笑道,调侃里又充满了认真,“看儿子打针那会儿,我心里真恨自己,要是能替,我真想去替他。”
“你还看呢,我连看也不敢看。说真的,只要儿子需要,割我一块肉给他,我眉头都不皱一下!”
安恬的晨嗛中,一向平实的我们絮絮叨叨地向着酣睡的儿子倾诉着他听不见也听不懂的海誓山盟。与其说是讲给他听,不如说是讲给我们自己。我忽然想起8岁那年,我因患胸膜炎住院,做手术时母亲一直陪在我的身边,一边抹泪一边问我痛不痛,打了麻醉的我嘻嘻地笑着说不痛,心里还挺纳闷母亲为什么哭。
泪水不由地落了下来。而今,母亲已经去世多年,我才明白她昔日为什么落泪。
“你看你,这会儿又哭什么,烧不是已经退了吗?”丈夫疑惑地劝慰我。
我没有回答。我知道,正如母亲把她温柔酸痛的泪水忠实地延续到我脸上一样,丈夫也会把他从父母身上获得的关怀和慈爱一滴不留地输送给我们的孩子,只是和我的方式有些不同而已。
一段情而已
“不过是一段情而已。”一个女友这样评价她刚刚死去的一份感情。
我心一凜。
曾记得小学时有一个少年,我们并不在一个班,每到课间他都会跑过来,趴在我们教室的窗户上往里看。我不爱出去,多在教室里待着,就常常会碰见他的目光,而他竟然毫不回避。日复一日,我才明白他原本就是来看我的。于是此后一到课间我都拼命地向外跑,他就转移到教室外面去看我,躲也躲不了。我有什么好看的呢?我很纳闷。终于有一天,我们之间的秘密被发现了,同学们开始嘲笑他,向他起哄。我也仿佛得了众人的支持似的,由沉默回避变为公开地向他表示鄙夷。他再也不敢看了。再也不敢。
初中也有一个少年,和我坐同桌。他是名差生,是我这个优等生援助的对象。但他也有一些特长,能写会画,很有几分艺术天赋。我们的兴趣十分相投,接触很快渡过了势不两立的冰河期,变得融洽快乐起来。后来,我们顺理成章地变为相当不错的朋友,他小心地收存了我所有信手涂鸦的画和诗,也把他写的含有我名字的藏头诗赠送给我。初三的时候,我转到了一所寄宿学校,到寄宿学校的路刚好经过他们家。每到周末,我回家时,总会碰到他。而每到周日我去学校时,也常常可以和他相遇。我们总是那么轻松地聊上一会儿,然后由他送出我好远好远……再后来,我初中毕了业,再也不走那条路了,也就再也没有见过他。直到多年之后,我才辗转听说,自从我转学之后,他就主动辍学了。——我蓦然明白:周末和周日的那些巧遇,原来都是他精心创造的。
还有一个少年,是我上髙中时认识的。我家离学校近,于是就走路。他骑自行车。每天上学的路上,儿乎都会碰到他。有时候,我和别人一起走,他便飞身而过。但是,只要是我一个人时,他便会从后面超过我一点点,然后很慢很慢地骑着,对我说:“我载你走。”是轻柔的,不容置疑的口气。我无法拒绝。每次每次,都是这样。时光渐渐地浓暗起来,我们临近了高考。终于有一天,他把自己的名字写在一张纸条上给了我,笑道:“你大约不知道我的名字吧?”笑得有一点点凄凉。我始终没有说话。如往常一样,快到校门口时,我默默地跳到地面上。一阵想哭的冲动涌上心头。可我终于还是没哭。
他的名字,我努力地记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来终于还是忘了。但我绝对没有忘记他,没有忘记他蹬车时微驼的背影,如一根被风轻吹的翠竹。
这样微淡的往事,这些昔日的少年,也不过是一段情而已吧?
一段情,是的,现代人已经习惯用这个词来丈量感情了。正如数学中所说的那样“两点之间,线段最短。”那两个人之间,是不是也是这样的形容最为简洁了当?从此至彼,渐渐分明,前无深因,后无延绵——即使延绵,也如数学上线段之外的画图那样,都是虚线。
连数学,都与人生如此相似。
又一次想到年少时分的那些爱情。他们已是永远地离开了。即使与这些主角再次相见,只怕彼此的感觉也是与爱毫不相关了。他们已经被滋养成了一帧可爱的盆景,有模有样,里表俱佳,寂美沉默,连根都扎得那么浅,仿佛可以拔出来细细地阅赏。而成年之后的爱情呢?则是一株曾经茂密葱笼的大树,他的历史不仅有目共睹,而且姿态也壮硕招摇。即使一朝殒没,那树干也不肯在一时之内倒下,那树根更不会在几夕之中枯萎。它也寂美,却寂美得那么可疑。它也沉默,却沉默得那么不甘。有时候,你甚至以为它巳经彻底灭绝了所有的生机,但是,它却让另一种幼芽在内心酝酿崛起。等到温度和时机都适合的时候,它就会毫不犹豫地从地下萌出新枝,绽放新蕾。
为什么呢?为什么会是这样呢?是岁月奖励我们以深沉?还是惩罚我们以痛楚?
我不知道。我知道的只是:在这样的情变中,我真正地长大了,真正地懂得了,真正地成熟了,也真正地衰老了。
贫穷的尊严
那天下午,看5月26日的《南方周末》,读到一则关于干旱的专题报道。上面有一幅照片,拍的是两个孩子和一个老人。他们的碗里是干巴巴的面条,配的是黑乎乎的咸菜,眼神胆怯而迷茫。文字报道中说这是一个极端贫困的家庭,3间房子是用石头干砌起来的,或许是年久失修的原因,墙都走样了。山墙凹进去一大片,里面用几根木头顶着,仿佛一推就要倒。老人和孩子,个个衣衫褴褛。正对着门放了一张床,一条看不出年代的被子已经破得不能再破,鱼网似的……”
我的泪水不由地流下来。就知道,这泪水决不是出于虚伪的同情和矫饰的怜悯。我不必要虚伪,也不必要矫饰。此时只我一人,我无需表现给谁看。我只是出于一个普通人最平凡的良知而为他们感到难过。
穷,多么可怕的字眼啊。用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说:物质是第一性的。穷的底色和背景,让感情粗糙,让欲望疯狂,让风俗鄙陋,让世态残酷,让文明荒芜。穷,让人远离的决不仅仅是环境的雅致和食物的香甜,而是诸多美好人生的体味和享受。
长了20多年,我没有这么穷过。生长在被誉为“河南金三角”的华北平原的一个小村落里,由于父母皆有待遇较好的工作,祖母也善于持家,所以,即使是在农村,清淡贫苦的日子也是极有限的,而且时不时会得到改善和调整。到了现在,家境更是日趋好转:城里有200平方米的房子,彩电空调冰箱等电器一应俱全,电脑和手机也是最新潮的,买衣服买包常常一花就是上千元……但是仍旧对自己的生活不满意,觉得不过是小县城的消费方式而巳。我尚如此,那么,报纸上的那些老人和孩子又在想些什么呢?在贫穷的重压下,他们还有自己的快乐吗?还是麻木和迟钝?甚至,是绝望?
很快,我又意识到了自己的可笑。我突然想起了自己童年时的一件事情。
那时我大约7岁,对自己的生活一直很满意,从不觉得缺少了什么。直到有一天,家里来了个从省城来的客人,可能是与我家从不来往的远房亲戚,偶然路过到我家站了站。她穿戴华丽,一边在屋子里走来走去一边大声叹息这哪像个房子啊,应当装一层天花板!灶火怎么可以砌在屋里呢?多脏啊……”我走过她身边时,她还摸了摸我头上一直自以为美的蝴蝶结这在城里,早就扔了。”她旁若无人地讲叙着城里的一切,我们都沉默着。我蓦然发现:全家人的脸上都有一种灰扑扑的神情。她走后,我们好久才从这灰扑扑的情绪中拔了出来,回归到以前的温馨和安宁中。但是,我的好奇心却从此强烈起来,不久,我想尽办法让爸爸带我去了一趟城里——那是我第一次进城。
城里的世界完全让我的心失衡了,我终于明白我们为什么会在城里客人的喧嚷中灰扑扑了。我意识到了自己的生活原来是这么可怜。而我又毫无能力改变自己的可怜,于是我就陷入到了极为早熟的敏感、忧郁和自卑之中。这种跌入底层的复杂感受让我失去了许多许多的快乐。直到现在,我对现状的很多不满足,似乎还都是因为想要去补偿那个不快乐的童年。
照片上的老人和孩子,是不是也是这样的呢?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富,当然也就不会察觉出自己的穷。他们的现状对我们来说是个负数,但对他们来说却是个正值。他们在拿自己和自己比,我们却在拿他们和我们比,也把我们和别人比,于是,我们当然会觉得不满足,也会想当然地去推论出他们的不快乐。也许我们并不明白:他们也有自己的快乐,是富者的提醒和比较打破了这种快乐;他们也有自己的幸福,是富者的怀疑和否认动摇了这种幸福;他们也有自己的尊严,是富者的评价和定位损害了这种尊严。总之,他们完全可以拥有一个相对美好的自我世界,只要没有富者故作姿态的俯就和质询,他们就能够以不少于富者的快乐、幸福和尊严,安然地生活下去。——就像摩梭人、吉卜赛人和世界上许多原始闭塞却怡然自乐的少数民数一样。
也许,他们并不需要没有任何实质意义的难过、同情和怜悯。这些情绪不过是我们自己的起伏和波澜,是日子激荡出的小小的花边。
也许,他们需要的是根本的改变。所以,我想,如果我是照片里的孩子,如果我有足够使用的语言,我一定会对那个采访的记者说:“我是贫穷,但是,如果你根本无力改变,就请不要打扰我们。让我们平平淡淡地生活吧。这种做法也许对我们是另一种意义的理解、仁慈。”
也许,我的这些想法很狭隘、很尖刻、很偏激,但是,从我的个体经验来讲,它却无比真实。
在功利的大街上,爱情穿行
一年一度的“五?一”国际劳动节将要到来的时候,市委宣传部组织了一个业余模特大赛,我在这个活动里负责全盘的文案工作。于是,到了演出的那天晚上,酷爱清静的我只好也在热热闹闹的后台老老实实地待着。在花团锦簇的美女堆里,我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一把细细的土,即使被人踩在脚下,都不会起一点儿波浪。
“喂,有人在拍你呢。”忽然,一位同事悄悄地碰了碰我。
“什么?”我没有明白过来。
“喏,”同事索性指给我看,“就是那个人。”
顺着她手臂伸去的方向,我果然看见一个男孩子用镜头正对着我,他穿着一件满身兜的旧摄影服,看起来很专业的样子。可是他手里的那架低档的相机却足以说明他是一个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摄影爱好者”。也许是看到我并没有表示反对,他又往前走了走。
“别拍我,”我说,“不然我会告你侵犯我的肖像权。”“我又没发表,你怎么告?”他笑道,“再说,我只是想对你调调焦,连胶卷还没有装呢。”
“调焦用得着打闪光灯吗?”同事也怀疑地问。
“不用闪光灯怎么能够清楚是不是调准了呢?”他振振有辞。
涉及到一些专业知识,我们俩都不懂,于是也都没了话。我忽然有些后悔,也有些“自作多情”的尴尬意味。是啊,这么多的佳丽在他眼前晃动,他怎么会糊涂到把视线集中在我身上的地步呢?我在惹人注意方面从来都不自信,也不觉得这有什么自信的必要。今天这是怎么了呢?
我冲他笑了笑,紧绷的神经放松下来,转身和同事聊起了天。他依然在我身边不慌不忙地转悠着,不时地把镜头对准我调焦,我仪态大方地面对着他,到后来简直是有些熟视无睹。终于,当他离我很近的时候,我心血来潮地对他做了个鬼脸。——在这一瞬间,闪光灯一亮,我清晰地听见了胶卷的走动声。
我如梦初醒。原来他真的一直都在偷偷拍我!他骗了我!我的神情先是吃惊,而后很快愤怒起来。我冷冷地瞪着他,却发现他根本没有停止按快门。我马上明白我还陷在他的十面埋伏里——正在为他的抓拍尽职尽责地提供生动无比的表情呢。我侧过脸,开始对他不屑一顾,可是他毫不介意,“啪啪啪”的快门声仿佛套牢了我。我无奈垂头。我冷若冰霜。我沉静如水。我谈笑风声。我的一切似乎都在被他捕捉着,但是我却没有精力也没有心情去阻止他。熬到演出结束的时候,我看见他终于把相机装了起来。
“臭赖皮!”我走过他身边时,低低地骂他。
“你应该骂。有气憋在心里对身体不好。”他笑道,“你是文化局的吧,一星期后我去给你送照片。”
一个星期之后,他果然把照片送到了我的手中。出乎我意料的是,他照得非常好:聊天时的我语意盈盈,做鬼脸时的我乖巧精灵,吃惊时的我双目炯炯,愤怒时的我满面阴云,不屑时的我斜睨含讽,无奈时的我疲倦重重,冷漠时的我如入严冬,而沉静时的我则如一条秋天的小路,安宁、淡远,韵味无穷……他在照片的背面还题了一行小字:人物组照《女孩十八变》。
听说在摄影上只对着一个人拍表情是最容易出力不讨好的,可是我不得不承认他拍得确实非常成功,拍出的效果比我想象中的自己还要好。连我自己都没有想到自己平凡的容颜会如此“有戏”。
“你觉得怎么样?”他小心翼翼地问我。
“把我拍得太好了。”我说,“其实我没有这么好。”
“你肯定比我拍出得要好,是我的技术还不到家。”
相视片刻,不约而同的谦虚让我们会意地笑起来。
“一起吃晚饭好吗?”他说。不知道为什么,他的眼神让我无法拒绝。我们一起去了单位附近的“小雨餐厅”。我们边吃边聊。我慢慢知道,他是独子,家境清贫。父亲早逝,母亲多病。他高中未毕业就失学在家,在一个摄影记者出身的堂兄的帮助下,他掌握了最基础的摄影知识和摄影技巧之后,在街道上借用居委会的房子开了一个简陋的照相馆,用以养家煳口。
“大赛那天晚上那么多人……”
“我怎么会注意到你,是吗?”他接过话,“其实,开始时是真的用你调焦距的,后来发现你和所有的女孩子都不同,你的沉默不是孤独,而是出于内心真正的安宁。你的欢乐不是喧嚣,而是源于一潭清亮的溪流。你和别人聊天不是在打发时间,而是充满了探究和关怀的意味,就连你生气的样子,都带着一种无法比喻的善良……总之,你的神情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力量,深深地打动了我。”他又爽声笑起来,“没想到你也蛮会配合的。”
“谁配合你了?自圆其说。”
“还打算告我吗?”
“当然。只要你敢往外发。”
“我一个编辑也不认得,往哪儿发呀。”他的声音忽然有些异样,“话说回来,就是有地方发,我也舍不得的。”我的脸也烫起来。幸亏餐厅里的灯光不亮。
以后的交往渐渐地频繁起来。我慢慢发现,他对我初始便能够达到的了解程度决不是偶然得之的,而是有着特殊的家庭背景和个人性情的原由。也许是长期处于社会底层的缘故,他几乎对所有走到自己身边的人都有一种极为敏感的瞬间的度量和表达,在这同时他也会迅速地做出恰当的反应。这个特点到摄影中,便是他对各类题材的新颖视角和深层次的挖掘。在《女孩十八变》之后,他又拍了不少作品,虽然不乏可取之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在整体上都没有超越《女孩十八变》。
“也许这就是天意吧。”他常常会长长地叹息着说,“也许你注定是我迈不过去的一个高峰。”
他话里的双关语意让我不敢正视他的目光。这种话他说得太多了,我却从没有表示什么。虽然内心里也承认对他的欣赏和喜欢,但是总觉得还没有到达令自己沉迷陷入的时机。而他也总是不敢做更进一步的拭探——他就是这样一个聪慧的男人:有机会时决不因自卑而放弃,但是没有相当把握的时候,也决不因浮躁而去冲动。他自有他的原则、方式和分寸。
这个时候,终于来了。
那一天,是我的生日,他说想给我拍一套黑白照片作为生日礼物。我来到照相馆的时候,他已经把灯光、布景和装饰都准备好了。仿佛是一台精心准备的大战,单等我这个女主角的登场。
我在他镜头前坐下,莫名其妙的,居然有一丝窘迫。
“还有一份生日礼物要给你。”他轻轻地说着,手中突然出现了一束火一样的红玫瑰。
我俯下身,深深地嗅着玫瑰芬芳的气息。
我们恋爱了。
恋爱后的日子如红玫瑰一样简单而芬芳。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就连喝一杯白开水都有一种特别的味道。可是,和我的满足相比,他却总是会有一丝愧疚的神情:“对不起,什么也给不了你。”他常常这样说。
“别乱想,你知道我从不在乎那些。”
“那是因为你从没有过过我这种穷日子。”他说,“你知道吗?我的理想其实十分渺小。那就是让我最亲爱的两个女人过上幸福的生活。她们就是,妈妈和你。”
“傻瓜,”我细细地偎着他的脸,“其实,你给了我很多东西呢。有这些话,有《女孩十八变》,还有,你的爱情。”
他无声地笑了。
时隔不久,省里开始举办在全国都颇有影响的两年一度的摄影大赛,他也报了名,开始筹集作品。但是准备了很长时间,都没有出现拿得出手的作品。
“别急,”我安慰他,“好好积累,可以等下一次。”“可是我的青春有多少个两年?”他说,“你不知道我心仪这个比赛有多久了。对我而言,它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意味着一种生活的转机。只要我拿了奖,就会在同行中拥有声誉。在圈里站住了脚,在圈外的生意就会好做很多。”
“那你急又有什么用?”
他没有说话。忽然间,他转过脸,盯着我看了很久。“怎么了?”我很诧异。
“其实,早就想和你商量了。”他犹豫着,“又怕你不同意……”
“你是说《女孩十八变》?”我一惊,方才悟过来。
他点点头:“我对这套照片很有信心。”
“可是我对你,当初的承诺却失去了信心!”我站起来,“也许你忘了自己说过的话,但是我没有忘。我的立场和当初的一样,照片是你拍的,你有权利去处理。不过肖像权可是我的,我也有维护的权利。”
“我当然没有忘记我说过的话。然而话是死的,人是活的。以后我可以再给你照无数张照片,而且这一套也不过是暂时用用,并没有失去什么。”
“无数张也抵不上《女孩十八变》在我心中的意义。你还可以用别的作品或者参加下一次的比赛,为什么一定要拿它当砝码?如果它在你心目中的位置比我更重要,那就请便吧。”
“你怎么这么固执!”他急起来。
“你怎么这么功利!”我更加气愤。转身而去的时候,我的泪水不由得随风飘落。我知道自己钻进了牛角尖,可是我就是要让自己在乎。我就是想知道,在爱情的承诺和功利的诱惑之间,他到底会选择什么。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我掐断了和他的所有联系。他疯狂地往我家和单位打了几天电话,就没有消息了。3个月后,他终于在家门口堵住了我。
“《女孩十八变》获奖了。”他说,平静的口吻里满是掩饰不住的激动,“惟一的一等奖。”
“祝贺你。”我没有表情。
“报纸,一定,要发表。”他的语调艰涩起来。
“你等的不就是这个吗?”我反问道,又做恍悟状,“明白了,你也是怕等到我告你的法院传票。”
“你怎么这样?”
“你想要我怎么样?”我说着,一眼也不看他,径自上了一辆公共汽车。回首看他,还呆呆地站在暴烈的阳光下,丝毫也不知道躲避。
心里一阵酸痛。可是我又能怎样?我知道自己是任性的,然而我的任性又决定了我不会去面对和反思这种任性。更何况,是他先伤害了我。
照片还是发表了。一切都如他所预料的那样,他的社会知名度大大提高了,小照相馆很快变成了摄影城,摄影城又很快衍生出了两家连锁店。其中有一家就开在我们单位附近,橱窗里挂满了那种平光打出的大照片,女孩子们的脸苍白得可怕,眉眼假得像是贴在了脸上,妩媚的笑容一看就知道是临时学习的结果。我每天都从那里路过,但是从不踏进去一步。咫尺之距,在我心里却如天涯之遥。当然,我也没有告他。不是不能,而是不想。我不想让自己曾经拥有的爱情在世俗的纷争中被彻底地肢解和粉碎。一天晚上,我加班加到深夜。刚走出单位门口,一个人闪出来:“饿不饿?”是他。
“原来是大老板。”我不冷不热地笑道,“怎么在这里站着,不耽误生意吗?”
“这一会儿从来就没有生意。”他微微咬了咬嘴唇,“可以和你走一会儿吗?”
宁静的月光,参差的人影。但是,谁都没有再说话。分别了这么久,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明天,是你的生日。”他终于开了口,“我把每个店的橱窗都换上了《女孩十八变》。”
我一怔,随即笑道是不是还觉得我还有什么可利用的商业价值?”
“不要这么刺我好不好?我用这组照片,不也是为了我们将来好吗?”
“我和你没有关系,更没有什么将来。”
“这是一个真实的世界,”他温和的语气里充满了耐心太纯粹是没有办法生活的。而且,有一些原则不见得一定要坚持到底的。”
“对极了。那你干嘛非得找我?我也不是你一定要坚持到底的原则啊。”
“你就是!”他加重了语气,“我承认我世俗,但是那只是针对一组照片。对你,对爱情,我没有。你只是对一组照片的使用承诺坚持原则,我是对人和情感坚持原则。我觉得,我的原则比你的原则要重要得多。”
“我不想听你的说教。”
“不,你得听,”他抓住我的胳膊,“你知不知道,我虽然功利,但是你却是虚荣。你想用这组照片来作为你的爱情证明,来体现你感情的娇贵和完美,是不是?我告诉你,这组照片和爱情的本质没有什么真正的关系,但是他却和我们将来的柴米油盐充满了关系!也许我显得很没有情调,但是,在生存和情调之间,我选择生存,难道有错吗?”
我无语。也许,他是对的。可是,我能够就此缴械吗?
“说吧,”他吸了一口气,“要我怎么做你才肯回头?”“除非,”我忽然想恶作剧一下,“你能让人民路上都贴满我的《女孩十八变》”。
他沉默了很久很久,拍了拍我的肩。
3天之后,我去外地学习,时间是一个月。回来下火车的时候正是华灯初上。刚回到家,电话响了起来。是他。
“你怎么知道我回来了?”
“这些天我天天往你家里打无数个电话。”他说下来走走好吗?我在你楼下等你。”
10分钟后,我们走在了大街上。我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跟着他走。我的脚步告诉我,其实,我是多么渴望能够和他这么一直走下去。
我们拐上了人民路。
“你不觉得,今天人民路上的灯箱很好看吗?”他忽然说。
我抬起头,只觉得浑身的热血都涌了上来。天哪,在人民路两侧的灯箱里,全都是《女孩十八变》!在我姿态各异的表情下,简洁地缀着摄影城的名字。人民路是市里最长的大街,足有5公里,这得安多少个灯箱,花多少广告费啊。
“我把两个连锁店卖了。”他若无其事地说。
“傻瓜我的泪水滴到了他的手中,“你知道你有多傻吗?”
“我才不傻呢。能够让浪子回头,我赚得多了。”他笑着揽过我的肩,我们缓缓地走在人民路上。迎着灯箱里自己无数的熟悉的容颜,我的心忽然辽阔得像一个铺满绿茵的广场。他用浪漫的巨资把我从盲目的迷梦中拽了出来,而我,今后一定不会重蹈覆辙。是的,狭隘的不是功利,也不是爱情,而是人自己。为什么一定要功利和爱情相视为敌,让他们水火不容呢?在功利的大街上,爱情一样可以悠然穿行啊。
亲亲土地
我曾经在乡村呆了二十多年,然而不是读书,就是工作,很少和土地真正地亲近。人有偶尔空闲且恰逢农忙之时,才会“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和家人到田间去劳作一番。现在回想起来,仍然有一种无法言喻的沉醉和温暖。
最喜悦的事情是播种。将手中的种子一粒粒地数好,然后因坑投籽。这一个坑放3粒大的,那一个坑放5粒小的,似乎大的少放小的多放心里就很平衡。松润的土地被锄头翻起,又深深地埋下,在一翻一埋之间,土地却暗暗地转换了神情。我当然知道她的秘密,于是在行走的时候,就会分外地小心翼翼了——仿佛她是一个怀了孕的女子。其实,她真是一个怀了孕的女子呢。我怎么敢重重地踩她的肚皮呢。不仅是我,所有懂得土地的人,此时都会落脚轻轻,轻轻。
最有诗意的事情是浇田。种子种下去,如果久不发芽,农人们就要在井边架起大栗,准备浇田了。我承认我之所以说浇田最有诗意,那是因为在这项劳动中,我干的活儿往往分量最轻。一般情况下我的事情就是看泵,以便在遭遇停电或者泵崩时能够进行紧急处理。白天,我边看泵边就着清澈的井水洗着衣服,一边还听着咿咿呀呀的收音机。洗完了衣服就看书,看累了就躺在草坡上眯一会儿,惬意极了。到了晚上,我就顺着水渠慢慢地走啊走,任溶溶的月光在土地上铺玉流银。这时候的土地,宛如一块时时变幻着色彩的巨大丝绸,只是,没有人能够把她俯身捡起。
最难熬的事情是给半大的玉米苗施肥。正值盛夏,密密的苗儿刚好齐头高,走在田里,一丝风都别想透,一抬头,粗大的玉米叶就会划疼人的脸。挎着沉沉的化肥篮子,忍着呛鼻的化肥味儿,汗水如雨一般不停地倾泻下来,却不敢擦一擦,因为擦汗的时候,手上的化肥会趁势沾到玉米叶在脸上划出的小口子上,只要一丁点儿,就会把脸蛰得生疼……那时候,我疲倦不堪地走在似乎永远也走不到尽头的玉米田里,常常有一种想要诅咒土地的念头。但是,我从来都没有让我的诅咒出口。我知道我不配。我的诅咒会让我丧失起码的良知和做人的根本。因为,诅咒土地,就如同祖咒父母。我不能诅咒,无论我多么艰难。我惟一能做的,就是摈弃虚荣、浅薄和侥幸,去默默地,默默地承受。
最欣慰的事情当然是一年两度的收获。6月,将麦子捆绑成可爱的垛子,它们仿佛是一个个胖墩墩的小孩。我把他们爱惜地搁到车上,生怕掉了一个穗子。经过碾、压、扬、装的程序之后,麦子们终于回家了。我常常把手插在热乎乎的麦子中,让他们的体温和我的体温悄悄合唱。10月,玉米叶一天天地黄萎了,而玉米棒子却当仁不让地显露了出来。我们将玉米杆子一根根地吹倒,将棒子掰下来,拾到箩筐里。运到家后,再将他们编织成一串串金色的大辫子,挂在屋檐下,整个农家小院都在这一瞬间熠熠生辉。紧接着,黄豆、棉花,一样一样都回了家。农人们一身尘土,却从不在此刻换洗衣服,仿佛这尘土是土地赐予他们的最吉祥的徽章和最宝贵的标记。
这一切过去,就又回到了田里,开始为下一轮的播种做准备。耕、犁、播、种……之后,我喜欢静静地坐在田埂上,看着安宁如初的土地。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想。惟一的冲动,就是去亲亲这无语的土地。然而,我不敢。我知道自己会被农人们嘲笑。与他们内心对土地的感觉相比,我只能把自己归于羞愧的矫情。
但是,我是真的爱这土地。一贴近她,我就不想起来。她教会了我最原始最质朴的生活原则,也给予了我最丰富最宽阔的幸福手册。我一直都觉得,自己其实是土地生出的一个笨孩子,早就在她的身上扎下了根。而有一天,我死了,她一定会默契地把我覆盖起来,就像当初孕育我那样。
和优秀的人在一起
常有人问我你认识叶倾城吗?”“你认识麦琪吗?”“你认识罗西吗?”这些全是和我一起被许多媒体称为“青春美文作家”的朋友。我理直气壮地回答当然认识!”但其实我一个也没见过。不过,我也没有撒谎。认识非得是面容上的吗?我们在文章里电话里和信件里早就到达甚至超越了认识的程度,这种程度,只怕比那些和他们整日见面的人还要深。
“叶倾城的词语比你华美、细腻”,“麦琪的风格比你古怪、精灵”,“罗西的题材比你宽广、豁达”……也常听到有人这么议论。更有人把那种本属于弦外之音的话问到脸上来同行是冤家,你嫉妒不嫉妒他们?”
是的,按理说是应当有一些嫉妒的。因为据某些心理测试的标准去判断,比自己强的人自己没资格嫉妒,所以不会嫉妒。比自己弱的人自己不屑于嫉妒,因此也不会嫉妒。只有和自己差不多的人,才会引起自己的嫉妒。——说实话,每逢看到他们,不,不仅仅是他们,而是所有写东西的人那些太精彩的文章时,我也真的不可抑制地有那么一点点嫉妒。不过,我自己挺满意这种一点点嫉妒的状态的,这证明我的心理很健康,既不那么麻木,也不那么狭隘,因为,这点儿嫉妒是和羡慕、敬佩、理解和激励夹杂在一起的。读着字里行间的精锦细绣,我深知他们在背后付出的努力和勤奋。我明白:对他们仅有嫉妒是远远不够的,那未免太浅薄了。我应当做的就是自己也去奔跑,尽最大的可能与他们保持最小的差距,和他们在一起。
因为,他们都是优秀的人。
诚然,优秀的人都是明显的对手,但是,也应当是珍贵的朋友。如同马拉松比赛,你注意到了吗?每当枪声响起,同一起点的庞大人群就会马上被不同速度的选手拉开不同档次的距离,渐渐形成了第一集团、第二集团、第三集团……每个团体几乎都由几个固定的人组成,他们跑在一起,仿佛具有一种强烈的粘着力。他们彼此竞争,彼此交锋,又在彼此互动,彼此支撑。如果让他们中的某一个人单独去跑,也许早就坚持不下去了。但是他们在一起组成了一个团体,每个人都把自己当成了其中的一分子,每个人都全力以赴地追随着这个集团。因为这个集团里面虽然也有主次的分明,拼杀的艰苦和败落的无情,但是,也有实力相当的人聚在一起时所形成的不可言喻的默契交融和温暖磁场。如果一个人有一定的胸襟,那他一定能意识到:置身于这样的团体中对自己而言,既是一种难得的锻炼,也是一种难得的享受。
也因此,每当看到在赛场上横眉冷对的人们在台下成为握手言欢的朋友时,我都会由衷地欣慰和理解。
不仅是他们。我想,也许所有优秀的人都应当成为朋友,也能够成为朋友。而且,如果一个优秀的人想保持自己的优秀或是一个平凡的人也想成为优秀的人,那他也应当尽量和优秀的人在一起。因为:
只有常常和优秀的人在一起,自己才会有可能变得优秀。
只有善于和优秀的人在一起,自己才会有理由变得很优秀。
只有喜欢和优秀的人在一起,自己才会有希望变得更优秀。
父爱的光芒
父亲是从旧社会过来的人,他出身贫寒,当过放牛娃,参加过解放战争,也煎熬过3年自然灾害,所以生活十分俭朴,甚至到了苛刻的程度。他要求我们在离开房间时必须熄灯,免得费电。
有一段时间,我常常待在书房加班写材料。书房连着大客厅,如果我写累了想到院里散散步,必须穿过大客厅。而大客厅常常是一片漆黑——因为很少有人在此聚会,自然也就不开灯,我的眼睛一时间很难适应由强变弱的光线,便宛如盲人般摸索着行走,有好几次差点儿被椅凳绊倒。
那天中午回家,看见父亲正在大客厅专心致志地安装一盏台灯,也许是他想就着这盏灯看书,我想。我走过去,试了试。这盏灯的旋纽能调光线,很别致。
晚上,我出去散步时穿过客厅,发现那盏台灯的光线被调到了最暗的程度,那昏黄的灯光正好可以让我轻盈地举步。这真方便,我想。
此后的每个晚上,我都会在这盏台灯的照耀下出出进进。每每看到这盏台灯,我都会想,这真方便。
多年以后,父亲去世了。他安装的那盏台灯依然放在原来的位置,每到夜晚来临时,我依旧把它调到最暗的光线中,然后在它的光芒里走来走去。我从未意识到这盏灯有什么特别的意义。我不过是在遵从父亲生前的习惯而已。
父亲的遗像,一直放在台灯旁边。
一天夜里,我去放台灯的小柜下找东西,一抬头,忽然看见昏黄的灯光下父亲温暖的眼神,那么安详,那么生动,那么宽广而仁爱。
我忽然顿悟,自己以前有多么傻。父亲并不是为了别的什么原因才安装这盏台灯的,他只是为了我——为了我不被黑暗绊倒。
这盏式样朴素的台灯,是父亲生前惟一的爱的流露——以一种对他而言有点奢华的方式。我每天每夜都在它的光芒中行走,却一直忽视着它的光芒,就像一直漠视着父亲的爱。我总觉得父亲的爱是那么遥远,却不曾发现他的爱一直如此亲密地环绕在我的身边。从过去,到现在。
我的心,到底有没有长眼睛呢?
在父亲的眼神中,我静静地流下泪来。
天堂伞
1997年夏天,我正在北京打工。恰逢一个朋友去国外探亲,想要有个放心的人看着房子,而我所在的单位住房条件又十分紧张,我们一拍即合,我便暂住到了她家里。
她的房子在二环以内,位置很好,社区里的公益设施也都齐备。离我的住处不远就有一个街心小公园,里面有草坪、长凳、石桌、乒乓球台、贴满科技宣传画的艺术游廊以及儿童玩的滑梯、摇马和秋千等,周围还种满了绿树和鲜花,景色怡人,充满情趣。每次路过这里,我都会看到许多老人和孩子在里面散心和玩耍。我也常常在这里逗留一会儿,让自己放松一下。
渐渐地,我注意到了一个小男孩,有四五岁的样子。他长得很漂亮,光洁的小脸,长长的睫毛,大大的眼睛像两块纯黑的宝石。奇怪的是,他没有同龄男孩子们的那种淘气和顽皮。他总是一个人静静地坐在石発上,要么呆呆地看着别的孩子玩耍,要么就单调地翻着一本破旧的画册。没有人和他说话,他也从不和别人说话,像一尊彩色的小雕像。
我对他充满了好奇。他到底怎么了?我真想知道。可是我从来没敢上前去问。我怕自己会以可能不合适的方式打扰他。一直到有一天,我买了一些桃子,刚走到他的身边,装桃子的方便袋突然裂了口,桃子滚落了一地。我正手忙脚乱地收拾着,他也起身开始帮我捡。后来,我们的手不约而同地都去捡一个桃子,头碰在了一起。我们都笑了。
“谢谢。”我说。
他没说话,只是笑着看看我。
我递给他几个桃子喜欢吗?记着洗洗再吃。”
他摇摇头。
“吃吧,挺甜的,爸爸妈妈不会骂你的。”我说。
他仍旧摇着头。
“你别跟他费劲了。”突然,一个50多岁的胖妇人走过来,“他是个聋子。”
我怔住了。许久,我才把脸转向她真的?”
“我骗你干嘛?”胖妇人对我的怀疑很不满。
“就是真的,请您以后也别当着孩子的面儿说,让他听着多不好……”
“他听不见。”
我咬了咬嘴唇。是的,他听不见。这是一个残酷的事实。面对这样残酷的事实,人们甚至懒得掩盖得委婉和温柔一点儿。
“他怎么会……听不见?”我迟疑着,终究吐不出那个“聋”字。
“听说是一岁时吃药吃坏了。”
“他父母呢?”
“离婚了。爸爸早就另娶了,妈妈为了给他赚钱治病,去美国闯荡了,就把他托给了我。”
“您是他什么人?”
“什么人也不是,”她说,“退休了没事干,闲着也是闲着,找个事情做做——就是看着他,再让他吃饱穿暖就行了。”
我明白了。
我蹲下身,看着这个小小的孩子,凄楚和酸涩在心里如潮涌起。他还是个孩子。我在内心喃喃地对自己说,可是上帝无情地剥夺了他倾听的权力。说相声、品京戏、唱儿歌、吟唐诗……一切有关于声音的美好享受都和他没有一点儿关系,甚至连父母的疼爱对他都巳经成为一种难得的奢侈。怎么会这样?为什么会这样?而此时的他,始终无邪地朝我笑着,在我专注的目光下似乎还有些腼腆。
“我可以带他玩一会儿吗?”我问胖妇人。
“随便,不过可别出这个园子。”她说。
我抱起他来到冷饮摊前,给他买了一支最好的雪糕,然后沿着园中的小径缓缓散步。我告诉他什么是草,什么是花,什么是小鸟,什么是土地……我真想让他什么都知道!——其实,他也是真的什么都知道。因为,他什么都能够看见。他不知道的,只是名字。
他叫嘟嘟。
后来,每天下班路过这里,我都要陪他玩一会儿。他一看到我就会飞快地跑上来,撒着娇让我抱。然后就比划着告诉我他今天发现的新鲜事情:一群小蚂蚁又搬家了;一朵月季花又打苞了;一只尾巴很长的鸟儿在梧桐树上停了很长时间……他实在是个寂寞的孩子,那么急切地盼望着倾诉和交流。我也会对他讲一些简单的事情:雍和宫大街又堵车了,车队排得很远;在一辆公共汽车上碰上了小偷,便衣警察把他抓了;两个妇女不知为什么,叉着腰在大街上骂架……我的描述和蓽仿常常逗得他乐不可支。我还给他买了几本新画册,每次都给他讲上一些。——我想尽最大的努力让他感受到自然的多种乐趣和人生的丰富意味。而他快速的领悟和流畅的表达也常常令我既辛酸又安慰。我甚至暗暗打算抽时间去学一学手语,学会后再教他,让我们之间建立起一种规范而恒久的语言秩序。这样设想的时候,我仿佛觉得他就是我与生俱来的一个亲人,今生今世也不会分离。
一次,看画册的时候,有一页是伞。他马上指着路边打着遮阳伞的女孩子看着我,我告诉他,伞不仅可以挡住阳光,也可以阻隔风雨。他会意地点点头,并且告诉我他也有一把伞。第二天下午下班时分,天刚好下起了雨,我没有带伞,下了车便飞跑起来,路过小公园的时候,居然听到了一个女人恍惚间叫我的声音。回头一看,原来是那个胖妇人,她领着嘟嘟呆坐在公园的小亭子里。我吃惊地问道你们怎么在这里?”
“他非要给你送伞,哭闹个不停,我只好带他出来。”妇女的脸上呈现出少有的柔和神情你疼他,他也疼你,还挺精呢。”
我抱起他,和他脸贴着脸,眼睛湿润了。我向胖妇人询问了门牌号码,让她先回了家,然后,我们俩在雨中玩了起来。我们用手接着一串串的雨水,欣赏着雨珠在美人蕉的绿叶上舞蹈,看着微风刮起一阵阵飘渺如纱的雨雾……我们也打着伞在雨中悠悠漫步,那是一把小小的儿童伞,对我来说简直像是一顶大草帽。所以我只用伞护着他,直到雨把我的衣衫湿透。
我们就这样一点一点亲密起来。每天我们都要看见彼此心里才会踏实。有一次,单位派我出了趟短差,尽管事先对他讲过,可是等3天之后他一见到我,就拼命地扑了上来,仿佛我们已经别离了一个世纪那么遥远。我抚摸着他柔软的黑发,听任他的小脸轻轻蹭着我的脸庞,忽然无比真切地相信:我们已经成为彼此心灵中的朋友。这个小得令我心顫的孩子,在这个灯红酒绿浮躁繁华的大都市里,已经成为我最深的牵挂。
夏去秋来,一天,他喜悦地告诉我:妈妈就要回来了。过了两天,下班的时候,我果然看见一个30岁左右的少妇在带着他玩耍。上前询问,果然是他的妈妈。少妇笑道:“他说你是他最好的朋友,谢谢你这么关照他。”
“不,我们是互相关照。”我说。然后我把那天他给我送伞的事情讲给她听,少妇的泪水流下来:“其实,嘟嘟是个非常聪明非常懂事的孩子,他……”
“我知道。”我轻轻地说。
她告诉我,她准备带他去美国看病,因为不是先天性的,据说西雅图有一家医院对这类病深有研究。即使不行,去试试也算一次机会。并说很快就会动身。我们说话的时候,嘟嘟急切地让我们一句一句都转述给他。一听到说去美国,他马上比划着问美国有多远?”我告诉他很远很远。”他又问我去不去,我摇摇头。他拉着我恳求起来,一副不依不饶的样子,直到我答应,他才放手。
临走前一天,我们最后一次在小公园里见面。我把自己佩戴多年的吉祥玉坠给他带到脖子上,祝福他能如愿康复。紧紧地抱着他,我哭了。而他依然灿烂地笑着一遍遍地叮嘱着让我也赶快去,他在那里等我。我告诉他妈妈,不论病看得如何,都一定要把情况告诉我,她答应了。我把电话和地址留给了她。
第二天,碧空如洗,群鸽髙翔。每每听到飞机的声响,我都要默默祈祷:愿上帝能垂怜这个孩子!
很快,两个月过去了,音讯皆无。正当我焦虑惦念的时候,忽然收到了美国寄来的包裹单。一种不祥的预感顿时笼罩了我。我取出包裹,一走出邮局门口便迫不及待地坐在台阶上拆封。这是一个长方形的纸盒子,打开,盒子壁上贴满了嘟嘟的照片。盒子里面,静静地卧着那把小伞。伞下压着一封短信:
“亲爱的朋友:曾经拥有嘟嘟,也许是我们共同的欢乐和痛苦。——嘟嘟已经于一个星期以前,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那天,天下着小雨,我正拉着他准备过大街,他突然挣脱我的手向街对面跑去,路面太滑,车在一瞬间刹不住,他又听不到鸣笛声……那是噩梦般的一刻。后来,我想,可能是因为街对面有一个穿红衣服的女孩子,没有打伞,背影很像你,他以为是你巳经来了,想去给你送伞。他多次对我讲过,说你是个下雨天不知道打伞的女孩。
不,我没有怪你。你在他心中种植的是爱。他是怀着别人对他的爱和他对别人的爱离去的。他还带着你送他的玉坠去了天堂。他是幸福的。
这些照片和这把伞,我替他送给你。他一定会高兴的署名是“嘟嘟永远的妈妈”。
我坐在台阶上,在人来人往的波流中,如一块已经凝固的石头。我泪倾如雨,却哭不出一点儿声来。为什么会是这样?我不明白。在朦胧的视线中,我轻轻地抚摸着这把小伞,如同抚摸着嘟嘟温暖的呼吸。突然,在淡黄色的伞柄上,我看见了这把伞的产地是杭州的标牌,居然是“天堂”。天啊,这真的是一把来自天堂的伞!是这把伞,带他去了天堂,也让他留下了一个天堂……
“天堂里有没有车来车往……”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首歌的旋律。不,天堂里一定没有车来车往。那么,天堂里会有雨吗?不,也一定不会有雨。晴朗的天和平安的路以及所有美妙绝伦的仙乐,都将伴着我亲爱的小朋友自由前行。
雨,只在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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