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个梦幻在半闭的眼前飞舞动;
欢乐的城堡伫立在浮云中间,
云块永远在温暖的夏天奔涌。
《懒惰城堡》[1]
哈得孙河东岸,大山凹不少,形如锯齿。在一个山凹中央和宽大辽阔的河旁——荷兰的古航海者名曰“塔潘泽”,他们总在此缩帆,倍加谨慎,路过时祈求圣尼古拉[2]保护——有一个小集镇或乡村港口,有人称为“格林斯布格”,但它更为人知、更加恰当的名字叫“休闲镇”。据说此名为往日邻近的主妇们所取,因为其丈夫有根深蒂固的癖好,喜欢于逢场日去村酒店闲荡。情况或许如此,但为准确可靠起见,我对此并不妄加保证,而只予提及。离村不远,约莫两英里处有一个小山谷,或更确切说是高山中的山坳,堪称世上最宁静的地带之一。一条小溪平滑之至,穿越其中,唯有些许汩汩的声响足以让人心中宁然;鹌鹑的啭鸣和啄木鸟的轻啄声偶尔传来,才打破这亘古不变的静谧。
记得年轻时,就在这山谷一边,我第一次冒险去打松鼠,此处的胡桃林高大壮观。
时值中午,我游荡进去,大自然静得出奇,被我轰鸣的枪声震惊,周围安息日般的宁静消失,强烈的回声不绝于耳。假如某天我想找一个休养地方,逃避人世及其令人心烦的事物,梦想静静度过这懊恼人生的末年,那么我以为最理想处莫过于这小小的山谷。
因为此地寂静异常,毫无生气,当地居民性格古怪(他们是最初的荷兰移民后裔),这与世隔绝的峡谷早以“睡谷”闻名,其乡村少年在附近均被称为“睡谷小子”。这片土地,似乎令人昏昏欲睡,朦朦胧胧,连空中亦弥漫此种气息。有人说,此地因为移民初期有一高个子德国医生而充满魔幻色彩;又有人说,一位印第安人长老(他是部落的先知或术士),在哈得孙少爷发现这里前,曾于此处举行“帕瓦仪式”[3]。当然,此地至今仍然受某种巫术影响,让善良的人们心中笼罩一种魔力,使其行路时均沉迷于梦幻之中。他们喜欢有各种奇妙的信仰,易神思恍惚,耽于幻想,常见奇景怪状,听见空中传来音乐和各种声音。当地传说、神出鬼没的场所和黄昏时的迷信,在整个附近比比皆是。流星闪电划过山谷,比美国任何地方更为常见。体重为人的九倍的睡魔,似乎最喜欢跳跃于睡谷。
然而,常出没于这片魔幻之地、并且仿佛为主宰空中一切势力的首要精灵,是一个骑马的无头幽灵。据说那是一位黑森[4]骑兵,头在革命战争一次无名战斗中,被炮弹炸掉。他不时为乡下人看见,似乎在昏暗的夜晚一掠而过。他不但常出没于山谷,并且时而到邻近的公路,尤其不远处的教堂附近。的确,当地一些最权威的历史工作者对这个漂浮不定的幽灵情况,始终细心收集、核对。他们宣称,骑兵的躯体埋在教堂坟地,幽灵夜晚骑马出去,到战场上寻找其头颅;他有时像午夜的一阵风,飞快穿过睡谷,这是由于时间已晚,必须黎明前返回墓地。
这富有传奇色彩的迷信,大意如此。那神出鬼没之地,有许多狂热的故事,其素材即由此得来。幽灵又叫“睡谷无头骑兵”,在周围乡村无不家喻户晓。
值得注意的是,我所提及的那种梦幻癖性,不仅为山谷居民所有,而且凡在此住过一段时间的人,都会无意染上。他们进入那片睡意朦胧的地区前,无论多么清醒,不久必然受空中魔力影响,变得想入非非——生出各种梦幻,见到不少幽灵。
我提到这片宁静地带,无不极尽赞美;因为正是在这些荷兰人居住的隐僻小山谷里(它们零星散布于纽约大州的怀抱),人口数量、举止风俗都一如既往,尽管在这躁动不安的国家,别处迁移改良的洪流正日夜不停地变化,从身边掠过,却毫不为其注目。它们犹如静水中的一小角,处于急流边缘,我们可见稻草和气泡静静漂到这儿停泊,或慢慢旋转进这港口般的地方,毫不受身边急流冲击。自从我踏上睡谷朦胧的隐僻之处,尽管多年已过,但我仍然相信会重新见到同样的树木,同样的人家,一如往常生存于它那阴蔽的腹地。
在这大自然的僻静处,于美国史上一个遥远时期,即约三十年前,住过一位名叫伊卡博德·克兰的知名人物。他旅居睡谷,或如他所称“逗留”,意在教这里的孩子念书。他是康涅狄格州人,该州为美利坚合众国输送着思想先锋以及森林开拓者,每年送出大批边疆樵夫和乡村教师。克兰的绰号正适合其人。他个子虽然高,却相当瘦削,肩膀狭小,胳膊和两腿修长,双手悬垂伸出袖子老远,两脚真可用作铁锹,浑身并不结实。他头小,顶部扁平,大耳朵,一双绿眼没有神采,长长的沙锥鸟鼻,像风标安放在锭子似的脖上,指示风向。谁在刮风日见他大步沿山腰行走,衣服松散飘舞,会误以为饥饿之神下凡世间,或稻草人从玉米地里逃出呢。
他的校舍是一座低矮房屋,只有一间大屋,用原木筑成,十分粗陋,窗子有的装有玻璃,有的用旧习字贴补上。屋子空着时,安全措施亦颇为灵巧:一根坚韧枝条缠住门的把手,木桩抵住窗板,如此,小偷也许可轻易进入,但出去却很棘手。修建此屋的人名叫约斯特·凡·豪滕,他多半根据某种神秘莫测的鱼获得如此巧计。校舍位于山脚,独处一隅,这儿树木葱茏,颇令人快意。一条小溪从旁汩汩流过,一端有一棵高大雄伟的桦树。在睡意朦胧的夏日,你可听见其学生朗读课文的声音,低低由此发出,犹如蜂房传来的嗡嗡声,不时被他专断的声音(带着威胁或命令语调),或桦条惊人的声音打断。因为某个学生反应迟钝,他正极力鞭策,使其行进在鲜花般的知识大道。的确,他是一位诚心诚意的人,金玉良言时刻铭记在心:“孩子不打不成器。”伊卡博德·克兰的学生们当然是成器的。
然而,我不愿把他想象成学校的暴君,以让臣民受苦为乐;相反,他秉公办事并非不分青红皂白,将其加于强者身上。软弱的小孩一见棍子挥动就畏缩,他便对其娇容,不予处罚;但正义仍然得以伸张,因为某个倔强固执、衣边宽大的荷兰小顽童受到双倍惩罚,被桦条一顿好打,又气又怒,闷闷不乐,愈加顽固。这一切,老师称为“尽其父母交托的责任”。他惩罚后无不作如下断言:“小子将会永生不忘,并在漫长的生活里感谢他。”这对受罚的顽童,也是一个莫大安慰。
放学后,他甚至成为大男孩的伙伴,与之一道游戏。每逢假日下午,他便送小一些的孩子回家,他们碰巧有漂亮姐姐,或做主妇的母亲,她们因为善做好吃东西远近闻名。他的确应和学生们保持良好关系。他教书的收入微薄,简直无法维持日常生活,因为他胃口很大,虽然人瘦却有蟒蛇般的膨胀力。为解决生计,按照当地乡俗,他在学生家里搭伙住宿。他把自己所有世间财物捆在棉围巾里,轮流在每户农民家住上一周,因此走遍邻近各处。
虽然,这一切对于他乡下的资助人并无太重经济负担——他们易于认为花钱管教了一个讨厌的累赘,把教师仅仅看作是游手好闲者——但他千方百计让自己派上用场,受人喜欢。他时而帮农夫干点农场的轻松活,翻晒干草,修补篱笆,让马饮水,把牛赶出牧场,砍柴冬天备用。他统治学校这个小小帝国时,颇具高贵尊严和绝对权威,现全部将其搁于一边,而变得相当温和,极尽奉承。他发现,自己爱抚孩子,尤其最幼小的孩子时,母亲们会投来欢喜目光。他像一头勇猛的狮子——曾宽宏大量把羔羊抱在怀里——会一连几小时坐着,把一个小孩放在膝上,或用一只脚摇动摇篮。
另外,他还教附近的人唱歌,教青少年们唱赞美诗,额外挣得不少明晃晃的先令。礼拜天站在教堂楼座前,面对精选出的歌手,这对他可是极大的虚荣。置身此地,他心想牧师的荣誉自己已全部拥有。这毫无疑问,他的声音回荡着,远比全体会众的响亮。教堂里还传来奇特的颤音,据说实际上是从伊卡博德·克兰的鼻里发出来的,在宁静的礼拜天早晨,连贮水池对面半英里远处都能听见。如此,通过各种小小的权宜之计——这常被叫做“不择手段”,可敬的教书匠日子挺不错呢,所有对脑力劳动一无所知者,认为他的生活相当舒适。
一般而言,小学教师在附近乡村的女人圈里,颇为重要,被视为某种悠闲自在、富有绅士派头的要人;就粗俗的乡村情郎而论,他的趣味和才艺均大为广泛,其学识确实只在牧师之下。因此他一出现,很易引起某农舍茶桌旁一阵小小的骚动,桌上会因之再添一盘糕点或糖果,或端上一只银茶壶。我们的文人,因此置身于所有乡下闺女的笑容中,异常幸福。礼拜天,在做礼拜前后,他和她们站在教堂院里,多么出类拔萃。周围树上满是野葡萄,他爬上去为她们采摘。他还为之朗诵墓碑上所有的墓志铭,以博得其欢心,或和她们一道沿邻近的贮水池漫步。而更羞怯的乡下汉子们,则忸怩地退缩到一边,为他更优雅灵巧的风度心怀嫉妒。
他的生活一半在四处巡游,因此他又成为一种移动报纸,把当地所有闲谈从一家带至另一家;所以,人们总高兴欢迎他到来。再者,妇女们视他为博学多才的人,加以敬重,因为他认真读过几本书,精通科顿·马瑟[5]的《新英格兰巫术史》——顺便说一下,他对此书坚信不疑。
事实上,他既有些精明,又凡事易于轻信,两者奇异地融为一体。他对奇迹事物的爱好和理解,均非同寻常,这在他居于如此魔幻地带后,有增无减。他胃口颇大,再粗糙可怕的传说都能吞下。下午放学后,他常喜欢躺在校舍旁汩汩流过的小溪边茂盛的三叶草上,认真读老马瑟那些可怖的传说,直至暮色降临,字体模糊不清。然后他绕着沼泽、小溪和令人生畏的林地,到暂时居住的那家农舍去;大自然正处于魔幻中,种种声音无不使他兴奋,产生想象:山腰上有三声夜鹰[6]凄切的鸣啭;雨蛙凶兆的叫声,预示暴风雨将至;猫头鹰发出阴郁尖叫;或灌木丛里突然传来沙沙声,系鸟从栖息之地被惊飞。萤火虫亦在最暗处发出强光,时而令他惊诧,仿佛一道奇光将从他的路上划过。如果一只甲虫大傻瓜,偶然扑打翅膀慌张向他飞来,这位可怜的人便准备摆脱幽灵,以为某个女巫的信物向他袭来呢。这时,他唯一的办法是哼圣歌,要么为了分散思想,要么为了驱散邪恶幽灵。睡谷善良的人们,傍晚坐在门前听见他带鼻音的曲调,常满怀恐惧——它“悦耳悠长,连绵不断”,从远处山上或昏暗的路上飘然而至。
他另一个极大乐趣,是同荷兰老太太们一起度过漫长冬夜(她们坐在炉火旁纺纱,炉子周围烤着一排毕剥作响的苹果),倾听她们讲述奇妙的妖魔鬼怪,神出鬼没的田野、小溪、桥梁和房屋,尤其是无头骑兵,或如她们有时所称“睡谷骑马飞奔的黑森”。他则给她们讲些巫术、凶兆和空中奇景怪声的轶闻,同样让其开心;还向她们就彗星和流星作各种推测,告之惊人的事实,说世界绝对转动了,她们一半时间被颠倒过来,从而使其悲哀无比,震惊不已!
他在屋内烟囱角处,舒适地蜷缩着身子;柴火劈啪作响,焕发出一片红光,幽灵当然不敢在此露面——假如这一切使他快乐,其代价亦不小,因为,他之后回去必然遇到一些恐怖的事。雪夜,在阴森可怕的微光里,他只身独行,会遇到多么可怕的怪物和阴影!他神色多么忧愁,见远处某扇窗户发出光来,摇曳着穿过荒废的田野!某棵白雪覆盖的灌木常把他吓住,它像裹着白衣的幽灵挡在路上!他独行在结霜的地面,常被自己的脚步声吓得停步不前,害怕回头,唯恐看见什么粗野的生灵紧跟在后!树林里狂风怒号,常使他极度惊慌,以为是骑马飞奔的黑森匆忙而过。
然而,这些仅为黑夜的恐惧,心中的幽灵(行于暗中)。虽然他一生见过许多鬼怪,独自漫步时不只一次被奇形怪状的魔鬼撒旦困扰,但一到白昼这一切均化为乌有。尽管有作恶多端的撒旦,但如果他人生路上不曾走过一个生灵——一位女人,她比妖魔鬼怪和所有女巫更令凡人困惑——他亦会快快乐乐的。
每周有一晚上,音乐门徒聚在一起,跟他学唱赞美诗,其中有一位叫卡特里娜·凡·塔塞尔的少女,系一个殷实荷兰农夫的独女。她芳龄十八,鲜花正开,十分丰满;脸蛋一如父亲种的桃子那么成熟、柔和、红润;她远近闻名,既因为美丽非凡,又因为前程远大。然而她有点卖弄风情,这甚至可从其服饰看出——它将古今式样融为一体,最能衬托出其妩媚。她戴着纯金饰物,此系她曾祖母从沙丹镇带回;另戴着古时迷人的兜包,穿一件诱人的短裙,露出一双在周围乡下最漂亮的脚。
伊卡博德·克兰对女性有一颗温和而傻气的心,所以难怪如此一位迷人可爱的人儿,不久在他眼里即有好感,尤其在他去她家拜访后。老巴尔土斯·凡·塔塞尔是一个典型的农夫,兴旺满足,心胸开阔。的确,对于农场以外的事,他很少见到,也极少考虑,因为农场的一切已够舒适,条件优越,令人快乐。他对自己的财富心满意足,但并不自豪;他夸耀自己丰衣足食,但并不夸耀其生活方式。他在哈得孙河岸有一座坚实的住所,这儿是一个葱绿、隐僻、肥沃的角落,荷兰农夫们颇喜在此安居。一棵大榆树高耸一旁,宽大的树枝将其覆盖;脚边有一口桶形小泉,泉水汩汩,不含矿盐,清新之至,一闪一闪悄然穿过草地,流入邻近一条小溪;小溪潺潺,从接骨木属植物和矮柳树中悠然流过。紧靠农场有一座大谷仓,或许曾用作教堂。其每扇窗户和空隙似乎全充满农场的宝藏。连枷声从早到晚在里面不绝于耳。各种燕子发出吱吱叫声,在屋檐上飞来飞去。一排排鸽子在房顶上享受阳光:有的一只眼向上,似乎观察天气,有的把头埋在翅膀下或怀里,还有的在女主人身边神气活现,咕咕地叫,不时点头。光滑笨拙的小肥猪在安静多食的圈里呼噜呼噜,一群群乳猪时而跑出,似乎欲呼吸空气。邻近有一池塘,一队高贵的白鹅漂浮其上,护送鸭群。一群群火鸡咯咯叫着,穿过仓前空地。珍珠鸡犹如心情不好的主妇,烦躁地转来转去,发出气恼不满的叫声。豪侠的公鸡从谷仓门前大摇大摆走过,他是一位模范丈夫,一位勇士,也是一位漂亮绅士,拍打着闪亮的翅膀,自豪而欢快地高声啼叫——有时用脚拨起泥土,大方地召唤饥饿不止的妻子儿女,让它们一起分享自己觅到的丰盛美餐。
眼见冬天将有丰厚美味的食物,老师真是垂涎欲滴。他在贪婪的心里,想象着每只烤猪四处奔跑,肚里有布丁,嘴里含着苹果;鸽子在可口的馅饼上安然入睡,它蜷缩着,身上盖了一层面包片做的被子;鹅在肉汁里游泳;鸭成双成对舒舒服服趴在盘里,像温和的夫妻,另外伴以浓浓的洋葱汁。从小肥猪身上,他看见将要切出的半边肥壮的咸猪肉,以及多汁味美的火腿。他注意到,每只火鸡都被考究地捆扎,翅膀下有内脏,也许还有一圈香肠,将会拿去烹烤。甚至那只显赫的雄鸡也躺在盘旁,四脚朝天,似乎渴求得到这一地位——它本来具有豪侠气概,活着时此处何值问津。
伊卡博德想象着这一切,转动绿色大眼,望着肥沃的草地,繁茂的小麦、黑麦和玉米地,以及硕果累累的果园(就在凡·塔塞尔温暖的住房四周)。此刻,他心中渴求娶到将继承这片领土的姑娘,想象进一步展开,计划怎样把这些领土很快变成现金,再把钱投资到大片荒地,在荒野建起木瓦宫殿。不仅如此,他急驰的想象已将希望实现,使他娶到鲜花正开的卡特里娜,有一大家孩子,他们爬上满载家什的马车顶,下面挂着的坛坛罐罐荡来荡去。他还发现自己骑着一匹踱步的母马,后面紧跟一匹小马,出发到肯塔基州、田纳西州或天知道什么地方!
他走进农舍,顿时觉得欢心无比。农舍宽敞,屋脊高大,屋顶低斜,其建筑风格传自初期荷兰移民。低矮、突出的屋檐沿正面形成一条走廊,如遇天气不佳,即可暂时闭上。下面挂着连枷、马具以及其他农具和在附近河里打鱼的网。沿墙边有一些长凳供夏天时坐,一端有一架大手纺车,另一端有一只炼制黄油的搅乳器,表明这走廊十分重要,用途不少。伊卡博德惊奇地由走廊进入厅堂,此为宅第中央,亦是通常的起居处。这儿有一个长食具柜,其上放着一排排闪光的锡制器皿,令他眼花缭乱。一角有一大袋待纺的羊毛,另一角是许多刚下织机的羊毛织物。玉米穗和一串串经干燥的苹果、桃子沿墙悬挂,成为鲜艳的饰品,其中杂以华丽的红胡椒。一扇门微开,他从中窥探到最好的一间屋,其爪脚椅和深红木桌光亮如镜。柴架及其附带的铁铲、夹子掩蔽在芦笋叶中,亦亮光闪闪。壁炉饰以假桔和贝壳,一串串色彩各异的鸟蛋悬挂于上。一只巨大的鸵鸟蛋悬垂于屋中央。一个角橱有意打开,展示出众多古银器和修补完好的瓷器珍品。
伊卡博德一见这些可喜地方就激动不已,一心想着如何赢得凡·塔塞尔无与伦比的女儿的感情。然而这颇不容易,一般而言比他做昔日游侠还难;因为游侠所要战胜的,不过是一些巨人、巫士、火龙和类似容易征服的对手,只需穿过一些铁铜大门以及坚实墙壁,到达心上人被禁闭的城堡高楼——这一切他都毫不费力,如人们切开圣诞饼一样轻而易举,然后小姐便真的答应嫁给他。相反,伊卡博德为赢得一个乡村风流女子的心,必须奋力拼搏,她充满奇思怪想,反复多变,不断产生新困难,新障碍。他不得不遇到一大群实实在在的可怕对手,许许多多的乡下情敌;他们千方百计赢得她的心,彼此警惕,怒目而视,为抗击新的情敌达到共同目标,随时会动武。
情敌中最难对付的,是一个粗壮狂暴、喧闹不止的浮荡青年,名叫亚伯拉罕,或按荷兰人的缩写方式叫布罗·凡·布伦特,他是周围乡村一带的英雄,因为力大刚毅而赫赫有名。他肩膀宽阔,关节颇大,一头卷曲的短黑头发,一张粗率但讨人喜欢的面容,那神气既滑稽有趣又傲慢自大。由于他有海格立斯[7]的名声,力大无比,因此有了“布罗骨”绰号,远近闻名。他还因为精通马术出名,在马上像鞑靼人一样灵巧敏捷。所有比赛和斗鸡他都冲锋在前,在乡村生活中处于领先地位——而这非有强大体力不可。他还裁决一切争端,把帽子斜戴在一边,那神态和语调不允许任何反对或要求。他随时准备打架或嬉闹,不过脾性中调皮多于恶意;尽管他粗鲁无比,但本质上非常幽默滑稽。他有三四个亲朋好友,被视为榜样,带领他们穿梭于乡间,方圆几英里凡有争吵或欢乐之处,必有他的身影。天冷时,他因为戴一顶皮帽而鹤立鸡群,帽顶上飘舞着一只狐狸尾;聚在一起的乡下人,远处发现这闻名的羽毛在一群壮实的骑手中急速转动,总会走开,免遭危险。有时,人们午夜听见他的人马猛冲过一家家农舍,像一支顿河哥萨克部队发出的嗬嗬呐喊,把老太太们从睡梦中惊醒;她们倾听一阵子,直到得得的马蹄声奔驰而过,才大声叫道:“是呀,布罗骨和他的一帮家伙过去啦!”邻友们对他既敬畏又心怀善意。当附近发生任何鲁莽胡闹或粗俗争吵时,他们总是摇摇头,担保肇事者非布罗骨莫属。
这个粗野的英雄,一度挑选出鲜花盛开的卡特里娜,作为大献殷勤的对象(尽管自己举止笨拙),虽然其调情行为有些像熊温和的爱抚,但人们私下说她也并没全然让他灰心丧气。毫无疑问,他一求爱就向竞争对手们发出引退信号,因为他们丝毫不想阻挡一头狮子的男女关系。因此其余所有求婚者,礼拜天晚上见他的马拴在凡·塔塞尔家的栅栏上(必然表明主人正在里面献殷勤,或如人们所说“求爱”),都失望地走开,到别处争夺女人去了。
此即伊卡博德必须与之竞争的可怕对手。虑及这一切,比他坚定的人亦会善罢甘休,更加精明的人亦会丧失信心。然而,他天性中的刚柔品格巧妙地互为融洽,身心犹如柔软的木波罗树——柔和而坚韧。他能弯曲而不断裂,虽然一点点压力亦使之弯腰,但压力一消失——啪!——他又直起身子,一如既往地高昂着头。
若与情敌公开作战,那是发疯,因为正如狂暴的情人阿喀琉斯[8],对手在谈情说爱上是不可阻挡的。因此,伊卡博德便平静而温和地暗中求爱。他以音乐教师身份作掩护,常去姑娘家,这并非他畏惧其好管闲事的父母——而这又常是情人路上的绊脚石。巴尔土斯·凡·塔塞尔是个宽容娇纵的人,他甚至爱女儿胜过烟斗,像一位通情达理者、一位杰出的父亲那样,凡事随她所愿。他那能干可爱的妻子,也一心忙于管理家务和饲养家禽,因为她很明智,说鸭鹅是傻东西,必须照料,而姑娘们可以照顾自己。这样,当忙碌的太太在屋里跑上跑下,或在长廊一端起劲地摇纺车时,诚实的巴尔土斯便坐在另一端抽夜烟,观察谷仓顶上一只木制小武士的英勇壮举,它两手握剑,无比勇敢地与风斗争。同时,伊卡博德就在大榆树下的泉边,向他们的女儿求爱,或和她漫步于黄昏里——这是最利于情人滔滔不绝谈情说爱的时候。
我承认,自己不知如何求得女人的爱,赢得其欢心。在我看来,她们个个是谜,令人赞美。有的似乎只有一个薄弱之处,或进入之门;而有的却有千条途径,可用千种方式获取。赢得前一种女子需有高超技艺;但赢得后一种女子更需将军般的才能,因为你必须在每扇门窗处,为守卫自己的堡垒而战斗。能赢得一千个平常心者,无愧于享有崇高荣誉;但能绝对左右一个风流女子者,也确实堪称英雄。令人敬畏的布罗骨当然不属此列,伊卡博德·克兰一开始求爱,其兴趣即显然下降——礼拜天之夜,再不见他的马拴在栅栏上,他对睡谷这位老师渐渐怀着深仇大恨。
布罗天生具有某些粗放的骑士精神,他凡事很愿意公开较量,按最简单明了的审判者——昔日游侠——的方式,以决斗解决他们对小姐的恋情问题。但伊卡博德一清二楚,情敌力量过人,不敢接受挑战;他偶尔听布罗夸口说,要“把老师折成两半,搁到校舍书架上”,因此小心翼翼不给他可乘之机。这种一味平和的方式让布罗异常恼火,他别无选择,只好凭着自己爱粗俗地恶作剧的品性,对情敌开些鲁莽玩笑。于是,伊卡博德受到布罗骨及其一帮粗俗骑手想入非非的迫害。他至今宁静的天地,遭到他们骚扰:他们堵住烟囱,把他唱歌的学生们熏出屋去;晚上闯进校舍(尽管用坚韧柳条和窗柱固定得颇结实),把一切东西弄得乱七八糟,可怜的老师还以为乡巫们全会聚集在此。但更令人气恼的是,布罗骨不失时机当着情人的面嘲弄他。布罗骨有一只恶棍般的狗,他教它发出最荒唐可笑的哀鸣,把它带去作为伊卡博德的情敌,教姑娘唱赞美诗。
事情这样持续了一段时间,对竞争双方的处境没任何实质影响。秋天一个晴朗的下午,伊卡博德高坐在一只凳上,郁郁沉思——他常由此观察自己小小的文化王国里所有小东西们。他挥动一把戒尺,那是显示君主权力的节杖;主持公道的桦条挂在宝座后的三颗钉上,随时威胁作恶多端的家伙们;而在他面前的桌上面,有各种禁带物品和武器,系从懒散的顽童身上发现,有咬过一半的苹果,儿童气枪,旋转玩具,苍蝇笼子,不少呈跃立姿势的纸做小斗鸡。显然,刚才曾有过一番公开惩处的惊人举动,因为学生们都在聚精会神读书,或在后面窃窃私语,一只眼随时瞟着老师,整个教室只听见嗡嗡的读书声。这时出现一个黑人,突然把他们打断。他身穿短亚麻衣裤,头戴圆圆的高帽(像墨丘利[9]的帽子),骑一匹毛发蓬乱、粗野狂放但有所驯服的小马,用缰绳操纵。他骑马来到校门口,请伊卡博德参加当晚在迈希尔·凡·塔塞尔家举行的欢聚,或叫“缝聚会”[10]。他捎信给老师时,神气傲慢,力求语言文雅——黑人跑类似的小差,总爱如此炫耀一番。之后便见他冲过小溪,沿睡谷飞奔而去,好似其任务颇为重要,不可耽误。
刚才教室尚一片安静,现在一下忙乱喧闹起来。老师让学生匆匆赶完功课,把次要部分一掠而过。聪明的孩子略过一半内容而不受罚,迟钝的孩子也时而精明地跃到书后,以便加快速度,越过难词。书抛在一边,而非放于书架;墨水台弄翻,长凳推倒,学校提前一小时放学,孩子们像一大群小魔鬼在草地上大声吵闹,为被早早解放而欢天喜地。
殷勤的伊卡博德,眼下至少多花半小时在洗手间,把他最好的衣服刷得干干净净——其实不过是一套陈旧的黑衣——在挂于校舍的一块破镜前梳妆打扮。为在情人前显示出真正的骑士风度,他从暂住的农夫家借来一匹马(农夫是个性情暴躁的荷兰老人,名叫汉斯·凡·里珀),英武地骑上去,像游侠般出发冒险去了。但根据浪漫故事的精神实质,我应对主人公及其马的外貌和特征作一番描述,才算恰当。他骑一匹用于耕地的马,它十分衰弱,如今身上唯有恶性尚存。它身体瘦削,毛发蓬乱,生着母羊似的脖子,头部像锤;鬃毛和尾巴呈锈色,绞缠着有芒刺的草;一只眼失掉瞳孔,圆圆瞪着如鬼似的,但真正放射出魔鬼之光的是另一只眼。它名叫“火药”,由此看来,它盛年时一定不乏激情和英勇气概。事实上,它曾受暴躁的主人凡·里珀宠爱,他是个刚烈骑士,很可能将其脾性多少灌输给这只动物;因为尽管它显得衰老柔弱,但体内潜藏的锐气,乡下任何一匹小雌马都比之不如。
伊卡博德骑这样一匹马真是恰到好处。他的马镫短小,两膝几乎碰到马鞍前桥;肘部尖削,如蚱蜢的一样突出;一手把鞭子像节杖般垂直握着;当马一颠一簸前进时,他的胳膊犹如一对翅膀在拍打。一顶小绒帽搁在鼻端上,由此可以说他额头狭小。黑衣服边几乎飘到马尾。伊卡博德骑马蹒跚离开汉斯·凡·里珀家时,即此番模样,全然是光天化日下一个罕见的幽灵。
如上所述,这是秋天的一个美好日子,天空晴朗宁静,大自然穿起金色富丽的外衣,我们因此总联想到丰衣足食的生活。森林呈现朴素的黄褐色彩,而一些柔嫩的树,则经霜冻后呈现鲜明的桔、紫、红三色。野鸭纵列疾飞,出现于高空;山毛榉和山核桃树林里,可听见松鼠的叫声;附近布满茬儿的田地,不时传来鹑忧郁的鸣啭。
小鸟们正参加告别宴会。它们极为狂欢,从一处灌木飞到另一处灌木、从一棵树飞到另一棵树,吱吱叫着,嬉戏着,周围丰富多采的景色,也使其变化无常。老实的雄知更鸟大声抱怨,年轻猎人最喜欢将其猎取;一只鸟鸣啭着高飞在阴云里;啄木鸟翅膀金黄,长着绯红冠子、宽大黑颈和壮丽羽毛;雪松鸟的红翅和黄尾倾斜着,羽毛形成的小圆帽翻盖下来;又一只蓝色的鸟像叽叽喳喳的花花公子,身穿鲜蓝色外衣和白色内衣,尖叫着,啁啾着,点头,跳动,弯腰,似乎与林中每位歌手保持友好。
伊卡博德一颠一簸缓缓前行时,一直睁大眼睛,满怀喜悦扫视着这美好秋天的各种珍品,它们预示厨房里将有丰富的美味佳肴。他满眼是大量苹果,有的硕果累累挂在树上,有的收在篮里和桶里供出售,还有的堆成小山,准备用榨取器榨取果汁。再往前,他注意到大片大片玉米地,金黄的穗从覆盖的叶下探出头来,向人们许诺着将会有的蛋糕和麦片糊。下面是一个个黄南瓜,把圆圆的肚子正对太阳,使人们将吃到丰富可口的馅饼。不久他跃过芬芳的荞麦地,这儿散发出蜂箱的气味,他看在眼里,心中悄然期待着美味的薄饼——卡特里娜·凡·塔塞尔用她有酒窝的小手,涂上不少黄油,并配以蜂蜜或糖浆。
就这样,他带着许多美妙想法和“甜蜜”假设,沿山前行,其下可见雄伟的哈得孙河最美的景色。颇大的日轮渐渐转着西沉。辽阔的塔潘泽河如明镜般平静,只时而泛起微波,把远处阴郁的山影拉得更长。几块琥珀色的云漂浮在天空,风静云止。地平线呈现出美丽金色,逐渐变成纯净的苹果绿,继而变成中天的深蓝。斜斜的阳光,仍然逗留于树木葱茏的悬崖顶上——它们突出于一部分河面上方,使岩石丛生处更加阴暗。一只单桅小帆船游荡在远处,随潮水慢慢下落,帆悬挂在桅杆上,毫无用场;当天空微微出现,映照在平静的水中时,它宛如一只悬浮在空中的小船。
临近傍晚,伊卡博德到达希尔·凡·塔塞尔城堡,发现许多附近乡村引以为豪、出类拔萃的人。老农夫们悠闲自在,面如皮革,他们穿着自做的衣裤、蓝袜、大鞋,白锡扣子极其漂亮。其活泼、干瘦、小巧的老太太们,则戴着皱褶紧贴的帽,身穿低腰短袍和家做裙子,剪刀、针垫和鲜色花布袋挂在外衣上面。丰满的少女们几乎显得同母亲一样古朴,唯有身上的草帽、漂亮缎带或白色上衣,显示出城市创新的迹象。男子们穿着方边短衣,上面有一排排黄铜大纽扣;头发多照流行式样梳成辫子,尤其是假如他们能为此弄到鳗皮——乡村的人无不认为,此皮能给头发很好的滋养。
然而,布罗骨可成了如此场面的中心人物。他骑着最喜爱的“蛮勇”马来参加聚会,这家伙一如他本人,胆量不小,调皮捣蛋,只服他管。事实上,他以喜欢烈性动物闻名,爱施各种恶作剧,让骑手随时面临折断脖子的危险,因为他认为一匹温顺驯服、衰弱不堪的马,怎能与一位英勇无畏的人相配?
我很乐意对不少可爱场面详加描述。主人公走进凡·塔塞尔住宅堂皇的客厅时,突然看见如此情景,真是欣喜若狂,两眼圆瞪。有一群丰满的少女,身穿华美炫耀、红白相间的衣服。但吸引他的并非是她们,而是在丰收的金秋时节,名副其实的乡下荷兰人茶桌上丰盛迷人的食品。各种难以形容的糕饼装入许多浅盘,唯有经验丰富的荷兰主妇方知其为何物。有用猪油炸的炸面饼圈,十分松脆。有甜饼、脆饼、姜饼、蜜饼,各种饼应有尽有。另有苹果饼、桃子饼和南瓜饼,一片片火腿和熏牛肉,一盘盘美味的腌制过的李、桃和梨等,更不用说烤河鲱和烤鸡。此外有一碗碗牛奶和奶油。这些东西全混杂在一起,我一数,发现真不少。慈母般的茶壶从中冒出团团蒸汽。请别见怪!我需要一点时间对这宴会作应有的谈论,真想不断讲下去。幸而,伊卡博得·克兰可不像写他的人这么匆忙,而是对每一样精美食物大加品尝。
他心地和善,满怀感激,身体的舒适使心儿愈加激动,精神越吃越好,正如有些人越喝酒越高兴。他一边吃着,一边情不自禁转动大眼环顾四周,暗自发笑,以为有一天,他会成为主宰这一切几乎难以想象的奢华壮丽场面的人们。然后他又想,自己很快将抛弃古老校舍,对着汉斯·凡·里珀和每个吝啬的资助人轻蔑地捻手指,把敢叫他朋友的任何巡回教师踢出门去!
老巴尔土斯·凡·塔塞尔在客人中间走来走去,洋溢着满足喜悦的表情,面容像收获季节的满月,既圆润又快乐。他的热情举止十分简短,但富有意味——不过握握手,拍拍肩,大笑一声,恳切说一句“吃吧,随便吃”。
大厅这时传来音乐,让大家跳起舞。乐师是个年老的黑人,头发灰白,半个多世纪来他一直是附近的巡回管弦乐手。其乐器亦像他一样老朽不堪。大部分时间他都在两三根弦上打发掉,头随着弓不住摆动,腰几乎弯到地上,凡有一对新舞伴出场他就踏脚。
伊卡博德不仅嗓子好,而且舞跳得不错,他为此得意。他身上没一只手脚、一根神经纤维闲着;见他灵活的身躯剧烈跳动,在大厅里发出得得响声,你还以为是舞蹈守护神“圣维图斯”出现在眼前呢。他让所有黑人赞美不已,他们大大小小从农场和附近聚集到此,一个接一个站在每扇门窗口,黑黑的面部容光焕发。他们兴高采烈注视这场面,转动白色眼珠,咧着一排排牙齿,露出微笑。这时,顽童们即使挨打,也只会变得活跃快乐。伊卡博德心中的情人成为他舞伴,对他送去的秋波嫣然一笑;而布罗骨深受情爱和嫉妒打击,独坐一角郁郁沉思。
舞毕,伊卡博德被吸引到一群贤者旁边,他们与老凡·塔塞尔坐在大厅一端抽烟,闲聊着往昔时光,慢条斯理讲述长长的战争故事。
这一带,在我谈及的当时,曾是一个深受人们喜爱的地方,有众多历史故事和非凡人物。战争期间,英美战线很近,因此它曾遭掠夺,充满难民、牛仔以及各种边疆骑士。每个讲故事的人,均有足够时间作适当的杜撰加工,加之因为记忆模糊,每个战绩的英雄他便无不据为己有。
有一个关于多福·马特林的故事,他是一位身材魁梧、胡须青灰的荷兰人,曾几乎从泥泞的防护墙处发射九磅重炮弹的旧炮,夺得一艘英国护卫舰,不幸炮在第六次发射时爆裂。有一位老绅士,其名毋须指出,因为他是一位相当富裕的荷兰人,不可轻易提及。在“白平原”战斗中,他是一位优秀的防御手,用短剑将一颗滑膛枪子弹避开,以致他确实感到子弹从肩胛骨上飕地而过,并从剑柄上擦去——为证明此点,他愿随时把剑示人,其柄微微弯曲。另有几个在战场上同样伟大的人,大家无不认为他们曾为战争的圆满结局立下汗马功劳。
但这一切,与后面的妖魔鬼怪故事相比,简直微不足道。附近一带,这类可贵的传说比比皆是。当地传说和迷信,在这些长期有人定居的隐僻地方最为盛行。但它们却遭到成群的移民践踏,而美国大部分地方的人口均由移民构成。此外,幽灵们在多数村子都感到扫兴,因为几乎无暇打完第一个盹,在墓里翻翻身,幸存的朋友即已离开。因此,它们夜晚出去走动,无一个朋友可以拜访。除在荷兰人长期定居之地,我们很少听说幽灵,这也许是个中原因吧。
然而,神奇故事之所以在此盛行,直接原由,无疑因为其处于“睡谷”一带。连从那神出鬼没地方吹来的风,亦被传染,它发散出的梦幻气息影响着整个地区。有几个睡谷的人当时也在凡·塔塞尔家,一如往常讲述狂热奇妙的传说。附近有一棵大树,不幸的安德烈[11]少校即在此被捕;人们讲述了许多阴郁的故事,说怎样在那棵树附近看见送葬队伍,听见其悲哀的哭声。有人还提到白衣女人,她自从消失在雪地后,又经常出没于阴暗的“黑石”谷,人们常在冬夜暴风雨来临前听见其尖叫。不过,传说大多转向深受喜爱的“睡谷幽灵”,即无头骑士,人们最近又几次听见其声音回荡于乡间;据说每到夜晚,它便把马拴在教堂墓地。
困扰的幽灵们,似乎总喜欢常出没于这与世隔绝的教堂。它伫立于一座小山上,周围是洋槐和高大榆木,其白色四墙一如纯洁的基督那么高尚庄严,透过幽暗的阴影熠熠生辉。从教堂顺着微坡而下,是一片大树环抱的银色水面,从大树中即可窥到哈得孙河岸青灰色的小山。教堂院子绿草覆盖,阳光似乎安然入睡,见此情景,你便感到死者至少亦可在此安息。教堂一边,一座树木葱茏的大山谷延伸而去,一条大溪沿谷向前,猛冲过碎石和倒下的树干。离教堂不远有一段深黑的溪水,以前上面即有一座木桥;通往桥的路以及桥本身,被悬垂的树严密遮盖,即便白天也极为阴暗,而到夜晚就漆黑可怕。此即无头骑士常出没地之一,亦是它最常被人遇见的场所。人们传说着老布劳沃的事迹:他是一个极不信幽灵的异教徒,曾遇见无头骑士到睡谷袭击归来,被迫跟在它后面,骑马飞奔穿过灌木和矮树丛,越过小丘和沼泽地,最后来到桥边。这时骑士忽然变成一具骷髅,把老布劳沃抛进溪里,随着一声雷鸣从树顶上一跃而过,猝然消失。
布罗骨随即讲出一大堆奇妙的冒险经历,他对骑马飞奔的黑森不屑一顾,称之为彻头彻尾的赛马职业骑师而已。他明确地说,一天晚上自己从邻近的辛辛村返回时,被午夜骑士追上。他提出和骑士赛马,看谁赢得一大钵混合甜饮料,结果本该他赢,因为“蛮勇”把妖怪马彻底打败;但正当他们来到“教堂桥”边时,黑森突然逃跑,在一团火光中消失。
暗中,大家用令人昏昏欲睡、低声细语的语调,讲述这一切传说(听者的面容,只偶尔被烟斗火光照亮),它们深深印入伊卡博德的脑海。他也以同样方式,讲述了可贵的作家科顿·马瑟的书中许多故事,另外讲了不少发生在他出生的康涅狄格州神奇无比的事件,以及他夜晚在睡谷行走时见过的可怕情景。
狂欢热闹的场面渐渐散去。老农夫们让家人坐进马车,一时间,凹凸的路上和远处的小丘传来嘎拉嘎拉声。一些年轻女子登上心爱的情人身后的马鞍,发出轻松愉快的笑声,与得得的马蹄声混在一起,回荡于静静的树林,声音越来越小,直至消失——刚才热闹欢乐的场景全然变得冷冷清清。按照乡村情人的习惯,伊卡博德逗留在后,以便和女继承人私谈一次;他深信,自己此刻正顺利通往成功之路。此次会谈的情况如何,我不妄加叙述,因为我实际并不知道。不过恐怕一定出了什么问题,他无疑没多久即出来,十分忧郁、垂头丧气的样子——啊,这些女人!这些女人!难道那姑娘一直在卖弄风情、玩弄把戏吗?她让可怜的教师追她只是一个骗局,以便征服他的情敌?——天知道,我可不明白!这么说就足够了:伊卡博德溜出来,那神态犹如刚劫掠了鸡窝,而非漂亮小姐的心。他甚至没环顾一下乡村丰收的场面,尽管刚才还贪婪地盯着;而是径直奔向马厩,对马一阵拳打脚踢,极其粗鲁地把它从舒适的地方弄醒——它正在酣睡,梦想着成堆的玉米和燕麦,以及山谷里大片的梯牧草和三叶草。
这正是夜晚富有魔力之时,伊卡博德心情沉重,萎靡不振,沿着俯瞰塔里镇的高山返回,而下午他翻越这些山时,还如此欢快活泼呢。时光和他一样阴郁不堪。下面深处塔潘泽河水域昏暗模糊,零星散布着单桅小帆船,桅杆高高,它们静静停泊在陆地下方。在午夜死一般的沉寂里,他甚至听见哈得孙河对岸看门狗的吠叫声;但声音微弱模糊,只使他想到自己与那只人类的忠诚伙伴相隔甚远。时而一只雄鸡偶然醒来,从山中某座非常遥远的农舍发出长长啼叫——但他听着犹如在梦中。他身边毫无生命迹象,只偶尔从附近沼泽传来一只蟋蟀忧愁的叫声,或牛蛙不快的鼻音,好像睡不安稳,忽然在窝里转身。
他下午听见的妖魔鬼怪故事,此刻纷纷涌进大脑。夜色愈加黑暗,星星似乎深藏于天空,疾驰的云块不时将其遮住。他从没感到这么孤独阴沉。再者,他正好走近众多幽灵故事发生的场所。路中央有一棵巨大的鹅掌楸树,形如巨人,高耸于邻近的树木之上,形成一种界标。其树枝多节瘤,奇形怪状,足有普通树的树干大,向下曲绕,几乎伸至地面,继而又升入空中。它与不幸的安德烈少校悲惨的故事紧密相连(他即在附近被捕),众所周知名为“安德烈少校树”。一般人对它既崇敬又迷信,一方面是人们对其不幸的同名者深怀同情,另一方面是那些充满奇异景象和悲伤哀痛的传说与之相关。
伊卡博德靠近这可怕的树时,吹起口哨,以为有回声,其实不过是一阵风猛刮过干树枝的声音。他又靠近一点,心想看见什么白色东西挂在树中;于是停吹口哨,但仔细一看,才发觉是树被闪电劈坏的地方,白木头光光地露出。突然他听到一声呻吟,牙齿打战,两膝碰着马鞍,不住发抖——其实只是两根大树枝被风吹得互相摩擦的声音。他安然经过大树,但又面临新的危险。
树前大约两百码远处,一条小溪穿过道路,流入一座树木茂密的泥泞山谷,名曰“威利沼泽”。几根粗糙原木并排架在小溪之上,以作桥梁。在溪水流进林中一边,爬满野葡萄藤的橡树和栗树,给它投上一团浓浓阴影。经过此桥,实为最严峻的考验。正是在此不幸的安德烈被抓获,袭击他的坚强骑兵就躲藏在栗树和葡萄藤下。从此,这就被视为鬼魂萦绕的溪水,天黑后,必须独经此地的小学男生亦为之害怕。
他靠近溪边时心怦怦直跳,但他鼓起所有勇气,狠踢马两侧多次,试图一跃冲过小桥。可任性的老马不往前冲,而是奔向一边,侧身撞在树篱上。伊卡博德愈过不去,愈加害怕,他用力拉另一边缰绳,猛踢另一只脚——但一切白搭,马的确跃出去,不过只冲向路对面,钻进茂密的悬钩子和桤木丛中去了。小学教师用鞭抽、用脚踢老“火药”两边,它被饿得瘦瘦的,猛冲向前,抽鼻子喷鼻息,可一到桥边就突然停下,几乎使骑手扑倒在其头上。正在这时,耳朵敏锐的伊卡博德听见桥边传来涉水的溅泼声。在溪边树丛的浓影里,他注意到什么高大魁梧、奇形怪状的黑东西。它一动不动,似乎蜷缩于暗中,像某个巨大的怪物随时准备向行人扑来。
教师惊恐万分,顿时头发直立。怎么办?转身逃跑为时已晚;再者,妖魔鬼怪可以骑马如飞,假如此为妖怪,他怎能躲过?因此他表面上鼓起勇气,结结巴巴问:“你是谁?”没有回答。他又用更加不安的声音问一遍,仍然无回音。他再次鞭打固执的“火药”两边,闭上眼睛,勉强哼起赞美诗。正在这时,那令人惊恐的模糊东西移动了,一蹬一跳转眼来到路中间。虽然夜晚黑暗朦胧,但那不明的形体现在清楚一些。他看似一个身材魁梧的骑士,骑着一匹身强力壮的大黑马。他并不想找麻烦,也不想交朋友,只远远站在路一边,在老“火药”看不见的一面慢慢移动,“火药”已不再惊恐任性。
伊卡博德毫不喜欢这奇怪的午夜伙伴,想到布罗骨同骑马飞奔的黑森的冒险经历,他便催马快跑,希望把此人抛在后面。但陌生人也催马和他同步而行,于是伊卡博德慢下来,踱着步子,以期留在后面——可陌生人亦复如此。他的心沉下去,又极力哼赞美诗,但焦渴的舌头粘住上颚,一点哼不出来。同伴阴郁固执,始终一言不语,实在神秘,令人可怖。不久事情得以明了,使人胆战。同行者登上一座小丘,其身躯鲜明地衬托于天空下:他个子高大,裹一件大氅,当伊卡博德发现他竟然是无头骑士时,惊恐不已!而更让他惊恐的是,他发现本应立在肩上的头却挂在马鞍前桥上!他由惊恐变为绝望,对“火药”一阵猛踢猛抽,想突然乘对方不备溜掉——但幽灵也同他一道飞奔。他们就这样不顾艰险冲出去,每跃一步都弄得石头猛飞,火花乱溅。伊卡博德瘦长的身躯俯在马头上,心急如火地逃跑,轻薄的衣服飘舞于空中。
此刻他们来到通往睡谷的路;但“火药”像着了魔似的,不是沿路而行,却是转身下山,一头往左边跑去。此路穿过一座多沙的山谷,大约四分之一英里长被树荫覆盖。正是在此,小路横跨鬼怪故事中著名的小桥;就在前面凸起那座青山,白色教堂即耸立其上。
至此,惊恐的马让它蹩脚的骑手在奔跑中显然有利。但正当他穿行山谷中央,马鞍肚带脱开;他感到鞍从下面滑落,于是想紧紧抓住前桥,但白搭。他听到马鞍落到地上被追踪者踩过的声音,赶紧抱住老“火药”的脖子才没摔死。汉斯·凡·里珀愤怒的可怖情景,一时掠过他脑海,因为那是里珀最好的马鞍呀;但这可不是为小事担心之时——妖怪正紧跟在后,自己还得费九牛二虎之力才能坐稳(他是个蹩脚的骑手!)。他时而滑向一边,时而滑向另一边,时而在马高高的背脊上颠簸,剧烈无比,他真害怕自己被劈成两半。
这时林中出现一片空地,他为之高兴,期望教堂桥就在附近。溪中反射出一颗颤动的银星,告诉他没有走错。他见教堂墙壁在前面树下隐隐显现,记起布罗骨的幽灵敌手消失之处。“如我能到达那座桥,”伊卡博德想,“就安全了。”此时他听见紧跟在后的黑马气喘吁吁的声音,甚至感到它呼出的热气。他再次猛踢老“火药”两肋,迫使它纵身跃上桥去,怒喝着越过发出剧烈响声的桥板。伊卡博德冲到桥对岸,回头一望,看追踪者是否照样在一团火光中消失。可就在这一刹那,他见妖怪从马镫上站起,正把头朝他猛地打来。他极力躲过这可怕的飞来物,但为时已晚。它啪地猛击在他的头盖骨上,把头向前打翻在地,“火药”、黑马和妖怪骑士如旋风般从他身边冲过。
次日早上,人们发现老马没有了马鞍,把缰绳踩在脚下,不慌不忙在主人们前啃吃着草。早饭时不见伊卡博德的踪影,午饭同样如此。学生们聚集在校舍,在溪边无所事事闲逛,但就是没有老师。汉斯·凡·里珀为可怜的伊卡博德和马鞍的命运深感不安。于是大家走出去查询,经过一番努力终于发现其踪迹。人们在通往教堂的路上,看见马鞍被踏进泥土,马蹄印深深陷入路面(显然马跑得疯快),一直伸到桥边。在桥对岸宽阔的溪水处,水深阴暗,不幸的伊卡博德的帽子出现在岸边,一旁有个踩坏的南瓜。
人们搜寻溪水后,没发现老师的尸体。汉斯·凡·里珀作为处理其财产的执行者,检查了捆着他所有世间财物的包裹:两件衬衣和一张半价票,两副硬领圈,一两双再糟糕不过的长袜,一件旧灯蕊绒小裤,一把生锈的剃刀,一本赞美诗曲(全是折角),一支破律管。至于校舍的书和家具,它们属于公家,除了《科顿·马瑟巫术史》、《新英格兰历书》以及一本谈梦幻和算命的书——其后有一大张书写纸被涂得很乱,可知为了向凡·塔塞尔的女继承人表达敬意,他试图几次抄写诗句,均不如意。这些富有魔力的书和乱涂的诗,立即被汉斯·凡·里珀付之一炬,他从此决定不再让自己孩子上学,说从来就不明白,天天那么读读写写好处何在。无论小学教师有多少钱——他在一两天前已领取本季薪金——失踪时一定都带在身上。
下一个礼拜时,这起神秘事件在教堂引起人们深思。一群群人聚集在教堂院子、桥边和发现帽子以及南瓜的地方,边看边谈。大家想起布劳沃、布罗骨和一大群其他人的故事;当把它们充分考虑并与本案迹象比较后,他们便摇摇头,断定伊卡博德被飞奔的黑森骑士带走。由于他是单身汉,不欠任何人的债,所以谁也不再为他担心。学校迁至睡谷另一处,新来的一位教师将伊卡博德取而代之。
的确,那个讲述这鬼怪般奇遇的老农,几年后去游览了纽约。他带回消息说,伊卡博德·克兰仍然活着;他离开睡谷,既因为害怕妖怪和汉斯·凡·里珀,又因为突然遭到女继承人拒绝而蒙受屈辱;他迁居到国内一个遥远地方,继续教书并钻研法律;后进入律师界,搞起政治,从事竞选,为报纸写文章,最终成为一名“小额索赔法庭”的司法官。布罗骨在情敌失踪后,亦成功地娶青春焕发的卡特里娜为妻,只要有人说起伊卡博德的故事,他就显得极为在行,一提到南瓜的事总哈哈大笑,让人疑心他并没把此事和盘托出。
而乡下的老太太们,是上述事件的最佳鉴定人,她们至今认为伊卡博德被超自然手段拐走。附近一带,人们在冬日夜晚围坐于炉火旁,最爱讲述这个故事。那座桥更加令人迷信敬畏,也许正因为如此,路近年已改道,沿贮水池到达教堂。校舍废弃,不久坍坏,据说不幸教师的幽灵经常出没于此。农家孩子在平静的夏日傍晚游荡回家,常觉得听见远处传来他的声音,在宁静寂寞的睡谷里哼着忧郁的赞美诗曲。
注释
[1]英国诗人汤姆逊(1700-1748)作,其主要作品有《四季》、《自由》等。
[2]圣尼古拉(?-350),小亚细亚米拉主教,是儿童、海员及一些国家和城市的主保圣人。
[3]帕瓦仪式,北美印第安人祈求神灵治病或保佑战斗、狩猎等胜利而举行的仪式,通常伴有巫术、盛宴、舞蹈等。
[4]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州名。
[5]马瑟(1663-1728),牧师,共发表著作400多种。
[6]三声夜鹰是一种只在夜晚能听见的鸟。据认为其声音类似于那几个英语词,由此得名。——原注
[7]希腊神话中的英雄。。
[8]希腊神话特洛伊战争中的英雄。
[9]希腊神话中畜牧之神,信使赫耳墨斯的罗马名,“报信者”的同义词。
[10]妇女聚在一起缝被子的欢乐聚会。
[11]安德烈(1751-1780),英国军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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