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哲理卷-人生最好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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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飘 飞 的 云

    生活的烦倦在何处呢?如果你是一朵云。

    罗兰

    那天晚上,忙完了许多琐事,心情十分烦倦。匆匆出了家门,赶往车站,打算搭公共汽车去上班。走到巷口,偶一抬头,忽然看见远处那一大片湛蓝的夜空。那夜空,是异样的光洁莹澈,衬在闪烁的灯光与房屋的黑影背后,远远地伸展出去带着一种非常的宁静与高贵。像一个大手笔的布景师,不惜工本地用了一大幅光滑无比的软缎来做都市之夜的背景。

    我蓦地觉得自己由烦倦的现实飞升到一个幻想的世界——怎么会有如此辽阔、莹澈、光洁、湛蓝的夜空呢?而那一大把撒出去的星粒,就像无数闪耀的碎钻,散落在无限的大宝石蓝色的软缎上。

    那夜空怎么那样蓝得发亮,亮得像是镀了一层丝光呢?

    哦,原来那边镶着一个圆圆的月。这才想起,假如不是闰月,今天该是中秋节了。

    难怪有月色如银!

    那格外明净的天宇,不仅是因为月色,而更是因为风。

    今天有4级风。台风征候尚未完全逸去。它扫出了一大片晴空,而且余兴未尽地继续扫着那聚在东南方的一堆云絮。那一堆云絮簇拥在许多屋宇背后,从远远的地平线彼端冉冉地浮升上来,就被4级风轻轻地、一簇一簇地卷向天空,慢悠悠地上升着,慢悠悠地变形。由一堆云絮变成一个老人,又变成一只绵羊,再变成一只由背后被风牵曳的鸡;然后鸡的形貌轻轻地幻散,你再也说不出它像什么。它继续地游动,继续地幻散;变成两朵或三朵,分头飘去。你不知道追随哪一朵才是,你觉得自己也已幻散。

    于是,你再想去追往另一簇云絮,它们开始从屋宇背后浮升时,总是很大的一簇。这一簇,飘飞得十分迅速,直向那轮圆月飞升而去,仿佛要奔向月宫。于是,月光把云朵染上一圈金黄,又染上一圈浅紫。云朵再向上飘飞了一半旅程,渐渐变成了一个大大的烟圈。透过烟圈的环形,月亮的银盘在上方静静地端庄地照临。云朵距离它还好远好远,我看得到那距离,那是十分立体感的一段距离。云并不想追上月,云只是无心地飘飞,无心地幻散。那烟圈就也这样地幻散,成为许多小小碎碎的白絮,轻轻地飘飞,轻轻地消失。于是,就又升上来另一簇云。

    我看着这簇云,它悠然地延伸、延伸,变成长长的一带,像一只橡皮艇。然后以迅捷的姿态飘飞而来。看着它,我忽然想起幼时唱的一首歌:

    如果我能飞升如云能堪承载我便入云驾驶多么自在……真的,如果我乘云朵飘飞,将如何呢?

    云一定不问我要到何处去,云一定不问我自何处来,云也一定不问我可曾向谁请假,也一定不问我可有什么未了之责。云甚至不会感到有我在它上面乘载,它仍只是那么无意地飘飞,无意地幻散。

    那么,我也将随着它无意地飘飞,无意地幻散,飘飞、幻散,飘飞,幻散,终而至于消失。

    曾有诗人歌颂过消失之美。那种不经意的消失;那种完全“放开手,随它去的”的消失;那种悠悠然、毫不牵恋的消失;那种飞向无穷,飘向无限的消失;让你的灵魂就那样摆脱开一切牵绊,轻轻地浮起,悠悠地远去,毫无重量地幻散,毫不沾惹地消失。

    生活的烦倦在何处呢?如果你是一朵云。

    玫 瑰 往 事

    他很想说出20年前那一段属于玫瑰的往事,但终于没有说出口。让玫瑰有它自己的生命吧!

    林清玄

    11岁的时候,他喜欢上教他国文的女老师,老师25岁,有一对黑眼珠和深深的酒窝。

    那时他的父亲种了一亩玫瑰,他每天偷剪一朵父亲的玫瑰,起得绝早,在暝色中将玫瑰放在老师讲台的抽屉,然后回家睡觉,再假装没事人一样到学校上课。老师对每天的一朵玫瑰调查了好几次,但从来不知道是谁放的。他也不敢承认,只要看到老师每天拿起玫瑰时那带着酒窝的微笑,他就一天都很快乐,甚至唱着小调回家。他在老师抽屉放玫瑰花足足放了两年,直到他从乡下的小学毕业。20年后,他的老师还在乡下教书,有一回在街上遇到,老师的头发白了,酒窝还在,他很想说出20年前那一段属于玫瑰的往事,但终于没有说出口。让玫瑰有它自己的生命吧!那样已经够了,他想。

    金急雨金急雨是一种花的名字,花谢时像乱雨纷飞。他常站在她家巷口前的金急雨花下,看着落了一地的金黄色花瓣。有时风起,干落的花瓣就四散飞去,但不改金黄的颜色,仿佛满天飞起的黄蝴蝶。

    有四年的时间,他几乎天天在花下等她,然后一起走过长长的红砖道路。

    他们分开的那一夜是在金急雨花的树下,他看她的背影沉默地消失在黑夜的巷子,心中一片茫然,如同电影放映时的片断,往事一幕幕地从黑巷里放映出来,他一滴泪也没有落,竟感觉那夜的天星比平常更明亮。

    他捧起一把落地的金急雨,让它们从手指间静静地滑落,那时他真切地体会到,如果金急雨不落下,明年就没有新的芽,也不会开出新的花。萎落的花并非死亡,而是一种成长,一种等待,等待下一个季节。

    相识的时候是花结成蕾,爱的时候是繁花盛开,离别之际是花朵落在微风抖颤的黑夜。为了体会到这种惊奇的成长,他竟落下泪来。

    尺 素 寸 心

    不回信,绝不等于忘了朋友,正如世上绝无忘了债主的负债人。

    余光中

    接读朋友的来信,尤其是远自海外犹带着异国风云的航空信,确是人生一大快事,如果无须回信的话。回信,是读信之乐的一大代价。久不回信,屡不回信,接信之乐必然就相对减少,以致于无,这时,友情便暂告中断了,直到有一天在赎罪的心情下,你毅然回起信来。蹉跎了这么久,接信之乐早变成欠信之苦,我便是这么一位累犯的罪人,交游千百,几乎每一位朋友都数得出我的前科来的。英国诗人奥登曾说,他常常搁下重要的信件不回,躲在家里看他的侦探小说。王尔德有一次对韩黎说:“我认得不少人,满怀光明的远景来到伦敦,但是几个月后整个崩溃了,因为他们有回信的习惯。”显然王尔德认为,要过好日子,就得戒除回信的恶习。可见怕回信的心,远不止我一个。

    回信,固然可畏,不回信,也绝非什么乐事。书架上经常叠着百封未回之信,“债龄”或长或短,长的甚至在一年以上,那样的压力,也绝非一个普通的罪徒所能负担的。一叠未回的信,就像一群不散的阴魂,在我罪深孽重的心底幢幢作祟。理论上说来,这些信当然是要回的。我可以坦然向天发誓,在我清醒的时刻,我绝未存心不回人信。问题出在技术上。给我一整个夏夜的空间,我该先回一年半前的那封信呢,还是7个月前的这封?隔了这么久,恐怕连谢罪的有效期也早过了吧?在朋友的心目中,我早已沦为不值得计较的妄人。“莫名其妙!”是你在江湖上一致的评语。

    其实,即使终于鼓起全部的道德勇气,坐在桌前,准备偿付信债于万一,也不是轻易能如愿的。七零八落的新简旧信,漫无规则地弃塞在书架上,抽屉里,有的回过,有的未回,“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要找到你决心要回的那一封,耗费的时间和精力,往往数倍于回主本身。再想像朋友接信时的表情,不是喜出望外,而是余怒重炽,你那一点决心就整个崩溃了。你的债,永无清偿之日。不回信,绝不等于忘了朋友,正如世上绝无忘了债主的负债人。在你的惶恐的深处,恶魇的尽头,隐隐约约,永远潜伏着这位朋友的怒眉和冷眼,不,你永远忘不了他。你真正忘掉的,而且忘得那么心安理得,是那些已经得到你回信的朋友。

    有一次我对诗人周梦蝶大发议论,说什么“朋友寄赠新著,必须立刻奉复,道谢与庆贺之余,可以一句“定当细细拜读”作结。如果拖上了一个星期或个把月,这封贺信就难写了,因为到那时候,你已经有义务把全书读完,书既读完,就不能只说些泛泛的美词。”梦蝶听了,为之绝倒,可惜对这个理论,我从未付之行动,一定丧失了不少友情。倒是有一次自己的新书出版,兴冲冲地寄赠了一些朋友。其中一位过了两个月才来信致谢,并说他的太太、女儿、和太太的几位同事争读那本大作,直到现在还不曾轮到他自己,足见该书的魅力如何云云。这一番话是真是假,令我存疑至今。如果他是说谎,那真是一大天才。

    据说胡适生前,不但有求必应,连中学生求教的信也亲自答复,还要记他有名的日记,从不间断。写信,是对人周到,记日记,是对自己周到。一代大师,在著书立说之余,待人待己,竟能那么的周密从容,实在令人钦佩。至于我自己,笔札一道已经招架无力,日记,就更是奢侈品了。相信前辈作家和学人之间,书翰往还,那种优游条畅的风范,应是我这一辈难以追摹的。梁实秋先生名满天下,尺牍相接,因缘自广,但是20多年来,写信给他,没有一次不是很快就接到回信,而笔下总是那么诙谐,书法又是那么清雅,比起当面的谈笑风生,又别有一番境界。我素来怕写信,和梁先生通信也不算频。何况“雅舍小品”的作者声明过,有11种信件不在他收藏之列,我的信,大概属于他所列的第八种吧。据我所知,和他通信最密的,该推陈之藩。陈之藩年轻时,和胡适、沈从文等现代作家书信往还,名家手迹收藏甚富,梁先生戏称他为man of letters,到了今天,该轮到自己的书信被人收藏了吧。

    朋友之间,以信取人,大约可以分成四派。第一派写信如拍电报,寥寥数行,草草三二十字,很有一种笔挟风雷之势。只是苦了收信人,惊疑端详所费的功夫,比起写信人纸上驰骋的时间,恐怕还要多出数倍。彭歌、刘绍铭、白先勇,可称代表。第二派写信如美女绣花,笔触纤细,字迹秀雅,极尽从容不迫之能事,至于内容,则除实用的功能之外,更兼抒情,娓娓说来,动人清听。宋淇、夏志清可称典型。尤其是夏志清,怎么大学者专描小楷,而且永远用廉价的国际邮筒?第三派则介于两者之间,行乎中庸之道,不温不火,舒疾有致,而且字大墨饱,十分爽朗。颜元叔、王文兴,何怀硕、杨牧、罗门,都是“样版物人”。尤其是何怀硕,总是议论纵横,而杨牧则字稀行阔,偏又爱用重磅的信纸,那种不计邮费的气魄,真足以笑傲江湖。第四派毛笔作书,满纸烟云,体在行草之间,可谓反潮流名士,罗青属之。当然,气魄最大的应推刘国松、高信疆,他们根本不写信,只打越洋电话。

    男孩子女孩子男孩子女孩子都喜欢潇洒地走入人群,男孩子女孩子都喜欢无忧无虑地生活,愿每一对男孩子女孩子,都能共同握住这只神奇的笔,把自己的爱情书写到幸福那边……赵冬古希腊曾传说:半是男人、半是女人的人类自认为是相当完善的,把自己看成十全十美的人,他们轻蔑地背叛了上帝。于是,愤怒的宙斯将他们一分两半,发落到地球上来,从此便有了男女,这两性便开始寻找失去的一半,填充自身,以期完整……世界上到处都奔跑着男孩子女孩子的身影。有了这些骚动的精灵,古老的地球年轻多了,还有了一点灵气;有了这股劲吹的旋风,荒芜的沙漠才出现了绿洲;有了这群年轻的生命,贫瘠的世界才拥有了好多故事,好多传说……男孩子喜欢玉兰的幽雅,粉荷的高洁,男孩子的理想是有一位纯洁、有爱心的女孩子;女孩子喜欢松柏的挺拔,红柳的缠绵,女孩子的向往是潇洒、真挚的男孩子。

    男孩子获得爱的方式是迅速地出击,在燃烧中拥抱爱的烈焰;女孩子获得爱的办法是缓慢地渗透,然后在平静中品尝爱的芬芳。

    男孩子女孩子是从孤独的氛围里走到一起的,男孩子女孩子有着诚挚的情愫。男孩子问女孩子:“能不能把你的思想和情感都献给我?”女孩子答男孩子:“你去问问滚滚的流水吧,看看长江黄河到底能不能把水都献给大海。”女孩子问男孩子:“能不能告诉我你的爱情和喜欢有多少真诚?”男孩子答女孩子:“你去听听二月的春风吧,看高山峻岭到底能不能被风儿吹得绿荫叠翠?”

    男孩子寻找女孩子正像女孩子渴望男孩子,温馨的世界是两颗爱心共同建造的,男孩子与女孩子能够画出比月亮还圆的爱情。

    男人与女人,只是生命的故事。

    男孩子与女孩子,才是爱情的故事。

    茫茫人海里,选择一个德才兼备的男孩子有多么不易啊!女孩子要珍惜。芸芸众生中,谋求一位品貌双全的女孩子又多么艰难,男孩子别泄气。

    真正的爱情能经得起风雨的洗礼,冰霜的考验,男孩子女孩子往往经受不住时间的磨砺和岁月的锤炼,使本来十分美丽的爱中途夭折。

    男孩子喜欢一个人在深夜拥有长街,怀着悒悒之情梳理眉头那凌乱的名字;女孩子喜欢一个人在秋天拥有黄昏,揣着沉甸甸的企盼遥望远方那熟悉的地址。

    男孩子的雨靴很大,它好似一条大帆船,不怕风浪的拍打;女孩子的日记很苦,它仿佛是一本小诗集,记载着感情的履历。

    男孩子女孩子的眼睛是灵魂的窗口,谁也无法回避这炽热的燃烧。男孩子女孩子都爱做梦,男孩子的梦是一穗苦苇,能剪碎昨天的梦魇;女孩子的梦是一瓣香荷,能染醉白昼的封藏。梦醒后,男孩子恋的是三角帆轻扬的海湾;女孩子默念的是九叶树聒噪的树林。

    衣着打扮,男孩子喜欢那趋之若鹜的新潮时尚;女孩子喜欢那小家碧玉的传统美俗。

    男孩子喜欢为爱情干杯,随大雁迁徙向梦里南方梦里南方;女孩子喜欢为幸福祈祷,愿西部的长廊和驿站从此再无故事再无故事。

    男孩子有了心事常常望月歌吟,以酒解愁;女孩子有了心事常常对花幽叹,顾影自怜。

    离别的时刻,男孩子常常挥挥衣袖,任轻风飘拂把短曲长歌传遍今夜的旷野;女孩子常常扶竹而哭,任泪眼滂沱把旧梦新愁注入明日的雨季……男孩子爱把痛苦放在绿色的叶子上,然后去咀嚼苦涩、咀嚼忧伤;女孩子爱把憧憬挂在白色的秋千上,然后去荡起长路,荡起蓝天……男孩子喜欢读金庸、古龙、华莱士;女孩子喜欢读琼瑶、席慕蓉、汪国真……对于情敌,男孩子容易学得很潇洒,很豁达,还会一起喝酒,称兄道弟;女孩子容易学得很狭隘,很自私,往往一时为敌,一生如仇人。

    男孩子对幸福的理解是女孩子深情地一瞥;女孩子对幸福的理解是男孩子终生的相守。

    男孩子考验女孩子的办法是远走高飞,然后用遇车祸致残或患怪病症之类的骇人听闻的鬼把戏来吓唬女孩子。

    女孩子考验男孩子的方式是约会迟到或以一根小草来系住感情的门闩来验证男孩子。

    男孩子追求女孩子喜欢重重地敲动门扉;女孩子追求男孩子喜欢轻轻地近前呼唤。男孩子的寂寞写在脸上,女孩子的寂寞写在心里。

    女孩子爱撒娇,男孩子爱淘气。女孩子洁净的闺房里有两只草娃娃,女孩子常常搂起来,说:“这个孩子是你,那个孩子是我。”男孩子屋外的庭院里摆的是鸟笼和鱼竿,男孩子常常拿着它们去野外,唱着那首《跟着感觉走》……男孩子女孩子都喜欢潇洒地走入人群,男孩子女孩子都喜欢无忧无虑地生活,愿每一对男孩子女孩子,都能共同握住这只神奇的笔,把自己的爱情书写到幸福那边……

    爱与咳嗽不能忍耐

    黛玉脸红头胀,一行啼哭,一行气凑,一行是泪,一行是汗,不胜怯弱。宝玉见了这般,又自己后悔:“方才不该和她较证,这会子创建这样光景,我又替不了他。”

    麦琪

    肺病是一种浪漫风致的病。茶花女病卧在床上,苍白虚弱美丽,不时咳嗽着,一位不肯留下姓名的金发青年每天来送花……可我一直相信这只是小说里的事。

    从小到大,人来人往我看得最多的是各式各样医生的脸——或严肃古板,或倦怠敷衍,或平和宽厚慈悲为怀。我的熟人是怪头怪脑的中草药们:川贝、半夏、云苓、薄荷、厚朴。既是被这种麻烦的病纠缠上了,也只得认命,像个水晶心肝玻璃人儿般地易碎,需小心轻放,一丝不苟地遵守繁复的禁忌,依赖离奇的偏方来养生。远离辣椒与胡椒,忌食生冷鱼腥,少碰葱姜韭;冬天把脐橙放在白炭火中烤,秋天把梨切成小片加冰糖川贝一起蒸。每个晚上,一灯如豆,小火炉上炖着中药罐,那种中国的沉郁的香弥漫整个小屋,我就坐在蒲团上看看书,或是写几幅字,画几张画儿,抚弄几回古筝——芳情只自遣,雅趣向谁言?我没有朋友更没有爱人。

    也幸而没有爱人。在爱人面前咳嗽是件难堪的事,自己吃力难受不算,还要想着打扰了他的清静,让他为我担心心痛,而且咳嗽的姿态又是那么难看!爱是美,纯净,风光旖旎,容不得污损。

    因为肺气弱而导致清心寡欲,这是命运的安排。

    而遇见他,却是猝不及防的。

    那是中秋之夜。月亮异常皎洁明亮,如银盘般在暗蓝的中空,不断缓缓游过江滨公园里。如烟似雾中人们在婆娑起舞,我立住了观看。悠扬的乐曲声中我想,这样的自由热闹欢乐,我似乎只能旁观,而永远不能置身其中的。

    不知过了多久,忽然有人从对面的角落快步朝我走来。他颀长挺秀,卓然出众,极普通的白衣长裤偏能衬出玉树临风之姿。他脸上微露着欣喜的神色,彬彬有礼地向我做出邀请的姿势。我就在那一刻红了脸。

    他是一个令人愉快的舞伴。与他共舞,我觉得自己像一只蝴蝶,由伴侣牵引,在花丛中随心所欲地飞来飞去,心在深深浅浅地吟唱。不过一曲跳完后我却走到另一个角落站着。是矜持、害羞,还是一点恐慌,我无从探究。然而等到乐曲再度响起,他又从容地走来了。跳到第三支上,我有点累,很想咳嗽,又不便失态,勉强忍耐到曲终,对他说:“对不起,我该回去了。再见。”

    我转身取出手帕掩口咳了几声,缓缓走开。

    “小姐你不舒服吗?我送你回去吧!他跟上来说。”

    “不用了,有人等我呢,谢谢你。”

    我感觉他一直站在那里看着我离去。我一直记得他失落的神情。

    半个月之后的一个清早,我坐在葡萄亭中看《红楼梦》。四周芳草凄凄,静悄悄地没一个人影。看到“多情女情重愈斟情”:黛玉脸红头胀,一行啼哭,一行气凑,一行是泪,一行是汗,不胜怯弱。宝玉见了这般,又自己后悔:“方才不该和她较证,这会子创建这样光景,我又替不了他。”心里想着,也由不得滴下泪来了……原来无论怎样的狼狈病痛,爱人看见了心中都只有疼惜,恨不能代其受苦,而绝没有半点的嫌弃之意啊!

    我暗自神往。

    一个人影轻轻地走进亭里来。一身白衣,清雅宜人,宛然就是中秋节那晚的舞伴。他温文地微微笑着,走到我身边坐下。

    他说:“我听见你咳嗽,我想一定是你。”

    如果存心要找,就一定能找到;如果真正有缘,就一定躲不过。

    他第一次去我的小屋。他看了墙上的字画,书架上的读本,案上的古筝,瓷瓶里插的孔雀羽毛,地上的蒲团,以及墙角小火炉上的中药罐,点头叹道:“难怪看你这么特别。罕见的古朴典雅气质,源自于这一切的熏陶。”

    我笑说:“气质是中药罐里熬出来的。”

    他也笑。

    从此他常来。

    一个午后,窗外飘着烟雨,微风吹动窗帘,映得屋内忽明忽暗。我坐在窗前听闻那风声雨味。他守在小火炉边替我熬药,熬好了,去洗一个小碗,倒在碗内,端来放在案上。

    我看着他做这一切,他的脸温柔平和,充满内涵,他俯身凝视我的眼,问我:“想什么?

    ”我不答,只轻抚那架古筝,轻轻慢慢,婉转缠绵,心思尽在不言中。

    有些事是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的。我们坐在湖畔伸入水中的一段台阶上,头顶上垂下茂盛的梧桐树叶。阳光透过树缝,小光圈落在我们身上晃来晃去。我问他为什么要接近我?这么个弱不禁风一身病的女孩?他想了想,说曾在一本书上看到一句话,说世上什么都可以忍,惟独两件事不能:一件是咳嗽,另一件是——爱。

    爱情

    城市的农村的国营的集体的有文凭的没文凭的个高的个矮的穷困的富有的,无数附加条件已淹没了爱情本身,麻烦将会无穷无尽。

    邓刚

    一个小伙子爱上一个姑娘,立即会像火一样的燃烧起来;或激烈地进攻,或痛苦地徘徊,或东奔西颠狂喜不已,或长吁短叹垂头丧气。一旦他成功了,姑娘接受了他的爱,这疯狂燃烧的一切就迅速消失,像一声倾泻完了的暴风骤雨,天空更加晴朗和宁静,似乎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姑娘们恰恰相反,她们对爱的到来忐忑不安,躲躲闪闪,几乎面对一件坏事那样惊慌;俨然一头小鹿或一只小鸟被虎鹰追赶,拼命地挣扎和逃脱。当小伙子失去信心,傻呆呆地不知怎么办才好时,她们却又异常微妙地和难以觉察地大胆,向小伙子发出暗示和鼓励,重新点燃他们的勇气,爱情的序幕最终被揭开时,姑娘们往往是全神贯注,一心一意地进入,表现出相当的持久和稳定。

    小伙子的情感似霹雷电闪,来得急来得快,但也走得急走得快;姑娘们则如一条细水长流的小溪,缓缓而来却能久久缠绕,也许这是造物主故意在男女之间造出的两种情感方式,给这个世界增添五彩缤纷的喜怒哀乐。然而,正因为如此,爱情的麻烦滚滚而来!古今中外流传多少“痴情女薄情郎”的故事,尽管其中有这样那样的原因,但两种情感方式也是不可忽视的潜在因素。当然,我们不能因性别和性格本身的差异来原谅哪一方。然而,我们如果不认识和不重视其中的差异利害,将会痛苦不堪。以宏观的大视角来分析爱情的纠纷,你往往会发现黑白分明的规律现象:一般男人愿犯“喜新厌旧”的错误,女人则长久地陷在恋情中不能自拔。常常可以听到新婚不久的妻子寻丈夫抱怨——你当初那个劲头哪去了?一天能追我一百次……简直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初恋时,男人大多是狂热积极分子;在成家后,女人却日渐显示出情感的模范力量。男人们似乎爱得太用力了,爱一阵得歇一阵;女人则不紧不慢,永不松懈。有时甚至把男人爱得焦头烂额,喘不过气来。前些日子去哈尔滨,在火车上与一女乘务员攀谈。她对丈夫的爱几乎达到一种专横,她用主宰一切的口气说——他开支得如数交给我,他下班得按时回家,他决不能和乱七八糟的女人来往,他得听我的……她的理由是妻子对丈夫一心一意,丈夫对妻子一心一意!我开玩笑地问她——丈夫要是不听怎么办?她柳眉倒竖——他敢!我又问——丈夫如果不爱你了……她立即急切地打断我——那他当初干什么啦!现在我老了,丑了,他就想扔掉我,哼,休想……坦率地说,我讲不出反驳她的理由,但我有些不寒而栗。

    在感情纠纷中,似乎更多的是男人们经不起推敲。他们见异思迁,爱不专一,可恨可恶,问题是男人们既然如此混蛋,那些女人为什么还死缠不舍呢?有时我问一些家庭纠纷中的妻子,丈夫已经这个样子,你还和他过个什么劲儿?大多数妻子面色茫然而不能回答,但有几个勇猛的妻子恶狠狠地答道——他不让我好过,我也决不让他好过了!报载某地妇女坚决不同意与感情破裂的丈夫离婚,当法院判离时,她竟当场喝敌敌畏自杀。

    我曾戏问自己的妻子,如果有一天我不爱她,怎么办?妻子说你爱谁你就去吧,我在家和孩子过。我说你为什么不先来个不爱我或是你也去寻你的所爱呢?妻子不能答。良久,她反问,丈夫背叛妻子尽管受到社会上的指责,可是妻子背叛丈夫,那指责会增加多少倍的,我们女人天生受欺负的命!这使我想起在莫斯科看到的电视新闻:记者采访一行路男人——你对强奸妇女案件回升有何见解?那男人答道——主要是妇女不强奸男人!当时我们都哄堂大笑。

    但我总觉得那个男人幽默的回答中含有一定道理,女人没有反抗意识和力量,女人总认定自己是被欺侮的弱者。

    我们现在谈爱情已够艰难了:城市的农村的国营的集体的有文凭的没文凭的个高的个矮的穷困的富有的,无数附加条件已淹没了爱情本身,麻烦将会无穷无尽。怎么办呢?我想,我们实在应该多一些超出爱情本身的思索了。

    情约

    我无法在你面前驻足,但我完全为你释放了所有的青春和企盼。我的心已凋谢成一片片落叶,我只能一次一次地对你说:为什么,为什么我们的相逢不在昨天?

    王道

    每一次温柔的灯光亮起,我的心中总会有一种希望在涌动,这份感动,一直牵引着我。就在今夜里,又一次怀着这份情怀,思念着你!

    风吹动鹅黄色的窗帘,树木不言不语。窗外的世界飘起了小雨,飘进我的心,飘进我忧伤的梦里。

    记得那个夜晚,天空中满是繁星,你闪亮的双眸也犹如天空中遥远的星辰一般迷人,犹如此刻眼前的这盏烛火,于静寂里透过无声的召唤,让我的心海中激荡难平。那个夜晚你在我梦里飞翔,就如今夜一样。

    我一直相信我们的故事是上天刻意的安排,是命运注定了我们要擦肩而过。我从南极到北极,却怎么也找不到那曾经属于我的跋涉的勇气。终于有一天,在有阳光的日子,我逃离开,然后疯狂地去寻找黑夜,去寻找你。在会有你的地方,我一遍又一遍地踱步,我知道,我不会打乱你的生活,我知道,你正沉稳地做着你所要的事业,而我依然要逃离到这儿,来感觉你的呼吸,你的脚步,你的心跳。也终于有一天,我又一次看到了你,你微皱眉头,凝聚着目光,所有的思考与沉重、信念与智慧,就在这一刹那间同时迸发,而后凝固!此时被你深深地震撼,第一次在匆忙中感悟真正的你!我让时空停滞,于是我微皱起眉头,凝聚起目光,长久地与你对视……用我的心灵去对视这世上最震撼人的眉宇与目光……阳光再一次无悔地扑向大地,而我依然去企盼黑夜。我恐惧,在这一垂首、一转身之时,是否还有你的气息。虽然你一直不相信分离是这一场故事的最终结局,而我也坚信如火般热烈的情感必定会穿透世俗的厚壁。我们不能不清楚用岁月和激情冶炼出来的相识,注定要散失于万丈红尘。激情在平静之后往往会变成陌路,最美丽的花开了之后未必会结果。因此,我无法在你面前驻足,但我完全为你释放了所有的青春和企盼。我的心已凋谢成一片片落叶,我只能一次一次地对你说:为什么,为什么我们的相逢不在昨天?

    时光流不走往事的坎坷,时光也同样洗不去沉淀在心里的记忆。昨天的故事已离我们远去,今日的朝霞又不知飞到了谁的窗前,只有那一缕真情还在流浪,它不时地闯进我似已平静的心间,激起阵阵涟漪。我清楚地知道此刻复印着的距离近在咫尺却远隔天涯。这一场风风雨雨的历程,教我真正留下了这份不能忘却的思念。

    我想,终归会有来世的。在来世的日子里,我一定会默默地等待,一直等到那一天,静静地遇见你,我会毫不犹豫地走上前去,幸福地依偎在你怀中,对你说:请给我一份最真的感情,给我一份永世不能忘却的思念,一份人世间最美丽的自由和回忆!

    迟 来 的 爱

    离别的日子,真的好想你,为一份迟来的爱。

    梅子

    你好吗?好久没有你的音信,心里揣一份沉甸甸的思念。

    明明知道不该涉足这爱的沼泽,心底却无法拒绝和你在一起的喜悦。

    有妻有子的你,应该拥有一个安逸宁静的家,虽然你常说,家对你而言已“名存实亡”,可腰间总是滴滴嗒嗒的呼机和你回话时的那份专注,足以令我感觉到你的话中真假成分。可我宁愿相信这是真的,也不愿感受你言语之间的那缕缕淡淡的忧伤。

    我要求过你什么吗——不!我从未想到你要为我做些什么。若用朋友、情人来表述你我之间的关系,我更愿选择前者,做你的一个朋友。虽然你我会幻想过长相知长相守的未来,那是一个多么遥远而又美丽的梦——

    我喜欢听歌,你说将来要为我买一台最好的影碟机;我喜欢白钢餐具,你说一定要为我购置一整套一流的白钢厨具……

    你严肃认真的神情,实在令我好感动,真的令我好心动。

    你能抛舍娇妻幼子吗?我能忍心去伤害无辜者吗?我有足够的勇敢面对世俗的舆论吗?——不!

    人生仅仅有爱就够了的,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并不如想像中的那样简单和轻松,责任和缚束与我们一起出生,然后又与我一起消亡。整个一生都无法摆脱;将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重负之下的你我能翻越千山万水,能经得起凄风苦雨的人生之旅吗?生活在人群之中抛开亲情、朋友,在享受四目相对的孤独时,那爱一定会如风不堪一握。

    离别的日子,真的好想你,为一份迟来的爱。

    虽然你不尽完美,虽然你不是最好的,却是我一生里最爱的。保留一份永不倾诉,永置心底的爱,到地老天荒,到海枯石烂,直到来世续今生之缘。

    人生最好的教育

    一个诚实的人,其实是最需要勇气。他必须敢于面对事实和真理,在别人含含糊糊、唯唯诺诺的时候,勇敢地指出真相。

    胡平

    (一)

    一个青年来到城市打工,不久因为工作勤奋,老板将一个小公司交给他打点。他将这个小公司管理得井井有条,业绩直线上升。有一个外商听说之后,想同他洽谈一个合作项目。当谈判结束后,他邀这位也是黑眼睛黄皮肤的外商共进晚餐。晚餐很简单,几个盘子都吃得干干净净,只剩下两只小笼包子。他对服务小姐说,请把这两只包子装进食品袋里,我带走。外商当即站起来表示明天就同他签合同。第二天,老板设宴款待外商。席间,外商轻声问他,你受过什么教育?他说我家很穷,父母不识字,他们对我的教育是从一粒米、一根线开始的。父亲去世后,母亲辛辛苦苦地供我上学。她说俺不指望你高人一等,你能做好你自个儿的事就中……在一旁的老板眼里渗出亮亮的液体,端起酒杯激动地说:我提议敬她老人家一杯——你受过人生最好的教育!

    一个人受过苦,便知道珍惜;一个在贫寒中长大的人,不会不知道勤俭的重要,一个自小就知道努力做事的人,不会不对自己和他人负责……

    贫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在贫穷中什么也学不到,并进而失去人的自尊。

    (二)

    一个相貌平平的女孩,在一所极普通的中专学校读书,成绩也很一般。她得知妈妈患了不治之症后,想减轻一点家里的负担,希望利用暑假这两个月的时间挣一点钱。她到一家公司去应聘,韩国经理看了她的履历,没有表情地拒绝了。女孩收回自己的材料,用手掌撑了一下椅子站起来,觉得手被扎了一下,看了看手掌,上面沁出了一颗红红的小血珠,原来椅子上有一只钉子露出了头。她见桌子上有一条石镇纸,于是拿来用它将钉子敲平,然后转身离去。可是几分钟后,韩国经理却派人将她追了回来,她被聘用了。

    一个在爱中长大的人,他最好的回报也是爱。当爱促使一个人去做他很难做到的事情时,这足以证明爱的力量!

    而在一件很细小的、与自己无关的事情上也能体现出对别人体贴和关心的人,他所受到的爱的教育无疑是成功的。

    (三)

    有一个岗位需要招人,先后来了四位应聘者。在招聘条件一栏中,有一项条件是必须具备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前三位应聘者都称自己有类似的工作经验,但面对应聘者的考问,很快显示出自己对这一行的无知。最后来了一位男学生,他坦率地对招聘者说,自己不具备这方面的工作经验,但对这项工作很感兴趣,并且有信心经过短暂的实践后,能够胜任它。招聘者毫不犹豫地录用了他。此后他和那个招聘者曾经有过一段对话,那个招聘者说,有很多求职的人在介绍自己的情况时并不诚实,而他为什么能够诚实相告呢?他说小时候有一次他捡了钱,奶奶问他时,他撒了谎。奶奶朝他屁股上重重地打了一下,然后告诫他:“穷不可怕,只要你诚实,你就有救!”他说他永远记得奶奶说的这句话。试想一个不敢正视自己的不足、只能依靠欺骗来取得众人信任的人,他能行得远吗?

    一个诚实的人,其实是最需要勇气。他必须敢于面对事实和真理,在别人含含糊糊、唯唯诺诺的时候,勇敢地指出真相。

    诚实比一切智谋都好,而且它是智谋的基本条件。

    窗帘上的情书

    每个早晨,迈下台阶我总能感到你留下的气息,你的小字条总是出其不意藏在发梳间埋在枕头底。

    王天翔

    龙龙:

    小屋里的窗闸板,你是从来也不开么?

    从窄泥路上下班回来,第一件事,我是先把木闸板打开,用铁丝左右一挂,这只小屋的褐色眼睛就缓缓睁开。早晨的阳光闯进去,我靠在床上,正好把脚伸进方方的一块阳光里。我的眼睛习惯了白天的家中没有你,但心里总在寻找,也许你躲在门后等着吓我一大跳吧?也许你正去小店买豆腐,也许你脚疼不上班,可我知道一样也不会,你走了,我的小马,正奔波在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风把你的头发吹散,风把你的红领带飘起。

    当初我们多么欢欣!为了这个小地下室,这个要往下走两个台阶的小据点,这个丑陋又可爱的黑笼子,它用那褐色的眼睛温柔地看着两个扑向它的疲惫的小鸟,你不用在推销一天东西之后,在小铺里边喝汤边思量:今晚又睡在哪里?你来这城市半年,三个朋友家轮班去住。我知道,在那对新婚不久的夫妇豆大的小屋,你曾卷着棉衣在厨房地上睡了一夜,在公司里就坐着睡。找我,是把我找到街上徜徉来徜徉去,像两股凄厉的风,我挽着你的手飘飘荡荡。

    美丽的傍晚,晚霞是一条软软的薄丝巾,幢幢安静的楼房闪着脉脉含情的眼,白鸽在我们头上飞呀飞,可我哪觉得有风景可看!鸽子快乐地咕咕叫,也像是因为有家可归。去江边你是不在乎,你让我闭上眼睛然后一把抱起我往天上扔,自然我们又抢着说着话偎在电车里穿梭于都市的万家灯火,年轻的心快乐和忧伤时时交替,就像是头顶的鸽子忽高忽低。

    可是夜来了,满天的星星就是我上班的钟点。我并不想在这长椅上浪漫地睡去,虽说我爱听你讲幼年的小事,爱看月牙儿在雾一样的江中漂游,可我的月薪刚给病重的姨寄去一半,我该结结实实休息一下,死死睡一觉。美好的景色给予我痛苦,可我竟了无心情去琢磨它,我无奈,但必须去那个通体透明的高楼工作。

    每次我走进旋转门,就仿佛走入另一个世界。我每晚唱着歌,在梦境一样的紫地毯上,我穿着青白的衣裙,我的手腕上闪亮的流苏像水流一样在淡绿的灯里摇曳。我总是唱关于爱情的歌,我并不总想着你,因为我常觉得在那儿唱歌的不像是我。上次一个半醉的外国人哼哼呀呀唱了一半就拉着我喝酒,我喝了,还抽了烟,我仿佛一支纸花在舞池里绕了几圈,我身在这里,心已失落。这些都不想告诉你。何必让你因此恨完我的工作又恨我?何必让一个短短的黄昏约会变成彼此的折磨?

    白天我在老乡的床上昏睡。我在睡着,偶尔老乡的男友就来了,我醒来时常感到他们的气氛不对,有一回我买的菠萝好几天老乡不去动,她自然不会跟水果生气,我走了。

    我要问自己的屋。在清晨的大街上,我成了一片悬浮的叶子了!我流着泪,擦着泪,握紧我苍白的手扣门,在一排排平房区:有一个小地方可租吗?是的,我是一个外来妹。

    不声不响的,一个小房站在土路的边上,我握着那把冰一样的钥匙,它几乎化在我的手里,第一眼,我就看见了小屋的眸子。褐色的,安静的,你说过那像我的眼睛。

    我枕在你的臂上,枕在小槐树的枝桠上,我们有个小港口了。

    白天我在,晚上你在。如同一个在天,一个在地,只有黄昏和暮色可以把我们接到一起,没有我们共度的几小时,生活对我可能虚空得失去意义。每个早晨,迈下台阶我总能感到你留下的气息,你的小字条总是出其不意藏在发梳间埋在枕头底,我亲亲你,说着鼓励激扬的话就睡了,闸板你忘了开,大白天我就浴在夜的海里。

    也想写长长的诗给你,可我不会。只能为你烧一壶开水,很累吧?晚上烫一烫你长征的脚吧!亲爱的人儿。

    嘿,昨晚我发薪,我在街上转着、等着,第一个跑进商店买了这一方深深的窗帘,喜欢么?红扑扑的,像一张暖和的小脸。就在床上的那块固定的阳光里,我趴着给你写这些歪扭的字。我真困,把信挂在窗帘上吧!当你回家,这小屋就会为你张着温柔的眼睛,怀着我爱你的心情!

    爱情也怕“噎”着

    你必须随时把握自己情感付出的速度和深度,不要让爱神“噎”着……姚扶友

    起初,我对她至今名花无主也颇感纳闷。石竹不仅是个有地位的女强人,而且还具有一副漂亮的外表,长而黑的披肩发以及婀娜多姿的身段,可以说是走到哪儿,哪儿就应该发生一连串罗曼蒂克的爱情故事。但是,她最近来我处小住,把两次恋爱失败的故事讲给我之后,我才明白她为何得不到一份恒久的爱情。

    石竹是一个典型的“古典好女人症候群”的受害者。她虽然住在摩登的大城市里,过的是现代化的生活,却仍然想当个传统式的“好女人”。

    在石竹的意识里,“古典好女人”是不能轻易地和男人交往,除非她真正爱这个人。与男人交往中的言谈举止,必须保持典雅、温柔的风范,一旦和男人建立了亲密的关系,她就始终不渝地去爱这个男人,希望缔结终身姻缘。当然,同时与两个以上的男人保持密切关系,对她来说是大逆不道的。

    为传统观念所囿,石竹时常在很短的时间内便将自己的情感完全付出。她可以为男友做任何事情,诸如做晚餐招待他,买一些时尚的礼物送给他,请他看电影,品咖啡,甚至替他安排日常生活的作息。因此男友在满意之余,不免有“噎”着之感。

    一些与石竹“拍拖”过的男人,起初被她的热烈的情感所感动,都还是想与她好下去。可是,几次约会之后,正当他们准备对她发起追求攻势时,石竹却表现出迫不及待,以致将自己的情感付出太多。可想而知,男人们此时的兴趣很快消失得无影无踪,对她兴味索然,一个个都逃得远远的,而她却一头雾水不知其所以然。

    石竹一直要求自己做个“古典好女人”,奉献自己的全部痴情。可是,她却不知,纵然她出自真情实意,但这种近乎“倾箱倒箧”的示爱作风,往往适得其反,令男人望而生畏,难以接受。

    一般男人对这种情感付出太多的情景通常有两种不同的反应。有一些人一方面利用女人所提供的各种好处,一方面却格外小心,免得陷得太深;有些人是害怕其中是否有陷阱,因而快刀斩麻,迅速撤退。

    石竹这种表现“古典好女人”的一下子全盘付出的示爱方式,使得男人以为她在情感上“饥寒交迫”,以至于如此“猴急”。

    在任何男人面前,都不能表现出太过于焦急,你要让对方感到除了他以外,你还有其他的男朋友。男子天生好竞争,如果他不能为你而竞争,他很有可能会去找一个比较具有挑战性的女人。

    石竹的问题症结即在于此。她和男人的交往通常不超过六个月,六个月之后,男人已经得到她的全部,再也没有新奇和刺激感,当然只好再去追求其他女人。

    心理学中有一种升值规律,即越是得不到的东西,越是值得朝思暮想。异性之间的情恋尤甚。各种娱乐场所中的应召女郎,成天泡在男人堆里,为什么不能获得一个真爱她的男人的心这就是容易得到的也很容易忘却。因此,不要对男人有求必应,要适度地拒绝他,以保持一份神秘感。

    他若邀请你外出游玩,不妨告诉他,你虽然很想去,可惜已经先有其他约会。这种做法,必然可以刺激他对你的兴趣,男人大都喜欢去追一个“炙手可热”的女人,竞争者愈多,他愈感觉兴趣盎然。得到这样的女人,他才会觉得越荣耀。没有人在意的女人,男人是不会感兴趣的。

    不妨多认识一些男人,并且和每个人保持相当的友谊。如果特别欣赏某个男人,更需要因为有其他的男朋友作“绿叶”,而引起他的注意。正是红花虽好,还须绿叶陪衬。

    “如此一来,男人们岂不会把我看成一个随随便便的女人了吗?”石竹忧心忡忡地问我。

    我故作老成:“你如此这般,再来问我。”

    不久,石竹终于明白,她以前的作为,在男人眼中才是和落魄的凤凰一样,以前对她不屑一顾的男人,发觉她竟然成了男人们的“众矢之的”,而纷纷献殷勤取悦她。这时,石竹也发觉自己并不爱过去的男友。关系亲密的男人多了,使她懂得该如何保护自己,不致失去她所爱的人。

    莺和旭一见钟情,第一次约会之后,便如胶似漆。旭买花送她,而她每晚邀旭去卡拉OK。莺深情地以卡拉OK向旭诉说情怀,旭则写些情话放在她的口袋中,在她就寝时获得一份意外的惊喜。

    然而,有一天,旭忘了买鲜花,莺因而大为不快,她认为,旭对自己的情感打了折扣。接着,她也忘了请旭去卡拉OK,歌声不再代表她的情,而旭觉得莺已经不再爱他了。

    莺和旭的爱情之花之所以会过早凋谢,是因为他们犯了一项最致命的错误——迅速陷入了罗曼蒂克之中。这就很像人们进食太快被噎住,又没有“汤水”加以辅助而摆脱窘境。所以,不妨由普通朋友做起,再一步步发展情谊,慢慢升温。

    旭假如一开始不送莺一束花,待两人感情的热度接近沸点时,只要他带一朵玫瑰花去,即会令莺欣喜万分。然而,旭过早地使莺养成接受花的习惯,只要忘记一次,她便嗔怪不已,真乃“一招不慎,全盘皆输。”

    如何去拥有情人的心,并非易事。最重要的是,你必须随时把握自己情感付出的速度和深度,不要让爱神“噎”着,也不要让爱神“饿”着,让她总觉得你有一种“未知的深度”和取之不尽、耗之不竭的情感源泉,你身上总有一些待发现的东西在耀耀闪光。如果很快便把应当深藏内心的隐秘和感情拿出来大酬宾,无疑是一种愚蠢行为。恋爱时始终含蓄温和、不卑不亢,而不是太多太快地流露出过分的热情和过早发生亲昵的关系,才能真正产生爱的万有引力。

    朋友,记住吧,爱情也怕“噎”着。

    爱情:小心轻放

    爱情是个易碎的,你有一千个理由小心轻放!

    张玉庭

    有四个人,一个即将结婚的年轻人,三个理智清醒的过来人。有一天,他们四个在一起讨论:爱情是什么?

    年轻人说:“爱情是一个最伟大的魔术,可以使顽石点头铁树开花。比如古希腊有个雕塑家叫皮格马利翁,他爱上了自己雕塑的一尊少女石像,从此魂不守舍,心往神飞,天天守着那少女石像,拥抱她,亲吻她,和她说悄悄话,求她嫁给他。果然,精诚所至,顽石点头。一天,这石头雕的少女居然活了,还毫不犹豫地投入了雕刻家的怀抱!怎么样?爱情是什么?难道不是一首最美丽的歌?一幅最迷人的画?一片最多情的海?”

    三个过来人听了,都把头摇得像货郎鼓。年轻人挺糊涂,于是,三个过来人便发表了如下的高见。

    第一个说:爱情是一种最弱不禁风的许诺!听起来也许山盟海誓,气壮山河,其实最娇滴滴!

    不信听我讲个故事。南朝时,齐国刘祯的妹妹嫁给了鄱阳王,不料鄱阳王因罪被诛,刘妹十分伤心,从此大病不起,气息奄奄。刘祯就请画家画了幅画——画上的鄱阳王搂着一个美女做照镜子状,其情亲昵之极。刘妹见了此画勃然大怒。从此再不伤心,她的病,一眨眼功夫就好了。这个故事,只不过用了一幅假画,就使那炙手可势的爱在转眼间变成了咬牙切齿的恨!

    第二个说:爱情是一道最不堪一击的防线!别看它壁垒森严,其实,只要轻轻一碰就足以让它全线崩溃!比如,有个贫穷女工常读莫泊桑的小说,就深深地爱上了莫泊桑,甚至决定以身相许——哪怕是当他的女仆人。一天,她勇敢地前来看望莫泊桑了。不料莫泊桑不在,开门的恰好是莫泊桑的一个朋友,一个小痞子。这小痞子发现来访者并不认识莫泊桑,他知道莫泊桑还没有女友,就故意骗了一句:“莫泊桑陪他的情人到哀特列塔去了!”结果就这么一句,不幸的女孩立刻晕倒在门边。而小痞子也就趁机扶女孩上车,送她回家,假惺惺地哄她,劝她,安慰她,直到使女孩委身于自己。后来,这不幸的女孩终于沦落成妓女,而当莫泊桑知道了这一切,早已来不及了!如果爱情真的固若金汤,上述悲哀的故事还能发生吗?

    第三个说,爱情不过是一种最纯粹的想像!比如,唐伯虎曾画过一幅仕女的背影画,画上的女子姿态妖娆,楚楚动人。收藏此画的书呆子一心想看到这女子的正面,就天天对着那画想入非非,还神魂颠倒地害了相思病。有个画家有心救他,便趁他睡着时悄悄地换了幅画,只不过画上的仕女已转过身来——满脸大麻子!那书呆子一见此女原来如此,便再不为之牵肠挂肚,他的病立刻就好了!你看,只要剥夺了想像的可能性,就可以让高贵的爱情立即变成了一杯索然无味的白开水!

    听了三位过来人的话,即将结婚的年轻人差点气得蹦起来:“你们这是什么意思”三位过来人异口同声:“很简单,爱情是易碎品,你有一千个理由小心轻放!”

    过了几天,那年轻人结婚了,而且,就在他结婚后的第二天,就给那三个过来人打来了电话,说:“你们说得太深刻了!爱情的确是个易碎品。”

    美的牢狱

    你若不好好地住在你的牢狱里头,且不时时把牢狱的墙垣垒得高高的,我也不可能爱你。

    许地山

    女燕求正在镜台边理她的晨妆,见她的丈夫从远地回来,就把头拢住,问道:“我所需要的你都给带回来了没有?”

    “对不起!你虽是一个建筑师,或泥水匠,能为你自己建筑一座‘美的牢狱’;我却不是一个转运者,不能为你搬运等等材料。”

    “你念书不是念得越糊涂,便是越高深了!怎么你的话,我一点也听不懂?”

    丈夫含笑说:“不懂么?我知道你开口爱美,闭口爱美,多方地要求我给你带等等装饰回来;我想那些东西都围绕在你的体外,合起来,岂不是成为一座监禁你的牢狱吗?”

    她静默了许久,也不做声。她的丈夫往下说:“妻呀,我想你还不明白我的意思。我想所有美丽的东西,只能让他们散布在各处,我们只能在他们的出处爱它们;若是把他们聚拢起来,搁在一处,或在身上,那就不美了。……”

    她睁着那双柔媚的眼,摇着头说:“你说得不对。你说得不对。若不剖蚌,怎能得着珠玑呢若不开山,怎能得着金刚、玉石、玛瑙等等宝物呢?而且那些东西,本来不美,必得人们把他们琢磨出来,加以装饰,才能显得美丽咧。若说我要装饰,就是建筑一所美的牢狱,且把自己监在里头,且问谁不被监在这种牢狱里头呢?如果世间真有美的牢狱,像你所说,那么,我们不过是造成那牢狱的一沙一石罢了。”

    “我的意思就是听其自然,连这一沙一石也毋留存。孔雀何为自己修饰羽毛呢?芰荷何尝把他的花染红了呢?”

    “所以说他们没有美感!我告诉你,你自己也早已把你的牢狱建筑好了。”

    “胡说!我何曾?”

    “你心中不是有许多好的想像;不是要照你的好理想去行事么?你所有的,是不是从古人曾经建筑过的牢狱里检出其中的残片?或是在自己的世界取出来的材料呢?自然要加上一点人为才能有意思。若是我的形状和荒古时候的人一样,你还爱我吗?我准敢说,你若不好好地住在你的牢狱里头,且不时时把牢狱的墙垣垒得高高的,我也不能爱你。”

    刚愎的男子,你何尝佩服女子的话?你不过会说:“就是你会说话!等我思想一会儿,再与你决战。”

    爱在左情在右

    那么,以人来狭义地区分,爱在左,左是心脏,占重要位置;情在右,右伤而并不危及生命,但血肉相连,欢痛亦深。

    杨如雪

    这是冰心赠葛洛的一段话:爱在左,而情在右,在生命路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径长途点缀得茶香弥漫,使得穿花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挥,不觉得悲凉——那么,以人来狭义地区分,爱在左,左是心脏,占重要位置;情在右,右伤而并不危及生命,但血肉相连,欢痛亦深。

    爱一个人并不见得对其他人无情,不见得丧失对其他美丽事物的关注。相反,对一个人的爱情,可唤起你对整个世界的热情关注。爱他,才有花前月下的美境,才有细雨飞雪的心情。

    如果白发老人不能唤起我们的柔情,天真的儿童不能打动我们的怜惜之心,脸上长着蝴蝶斑的孕妇不能让我们产生由衷的敬意,那么,异性之间的爱就是某种动物的东西。

    “爱”无“情”的辅佐,恰如一颗失去王冠的头颅,少了应有的尊严;又像一朵光秃秃的花儿,没有枝叶相映成趣的韵致。

    爱屋及乌。爱之深,责之切。人无完人,你可以爱,也可以恨,但你决不可冷漠。

    在滚滚红尘中,我们认识了,相爱了。我们不希望永远飘泊,于是我们要了婚姻。

    我们有了一个温馨的家。家中有了一个知疼知热的伴侣。两人世界里,我们发下了永结同心的誓约。在誓约中,我们将白头偕老。

    但是,我们终生的幸福并不由此决定。

    人间的幸福若有十分,倒有八分和外在的世界关联密切:

    如果我们失信于人,我们会暗暗负疚;如果我们伤害了朋友,我们会有负罪的感觉;如果我们只因独占对方的愿望使他冷落了亲生父母,我们会欠下一笔债务;如果我们听到落水呼救的声音佯装不闻,我们会变得丑陋;如果车祸发生在深夜,我们却撇下垂危的伤者掉头而去,我们在世人眼中会变得面目可憎;如果歹徒强奸了一个少女,我们却袖手旁观或悄悄溜走,我们的灵魂在上帝面前将永世不得超生!

    试想,一个负疚负罪、丑陋而面目可憎,同时又欠着债且永世不得超生的人,怎么会有人爱他?在这世上又怎会有幸福可言?

    若是男人无侠骨,女人无柔肠,他们之间怎么会有美好的爱情?

    爱在左,情在右。爱是高尚的道义感,深厚的社会责任,分分秒秒的公德心,从利他的空气中产生的幸福感。

    我在现实中觉到的是:美丽可爱的少女在摘公园中的鲜花,卿卿我我的情侣将瓜子壳随地丢弃……我在文章中经常读到的是:一个陌生人帮助了另一个陌生人,当受助者表示感激之情时,施助者却说,多少年前的一天,我也曾在困境中得到陌生人的救援,当我向他表示感谢的时候,他却说,不用感谢,将来的某一天,你救助了另一个我不认识的人,那就是你对我的最好的答谢。现在,我想起那个人,想起他对我说的话,我请求你做同样的事。

    爱心是一个火炬,一个接一个向前传递。

    爱在左,而情在右。从广度上讲,爱在西方代表一个有教养的文明绅士,在东方的中国就叫雷锋或徐洪刚。年代和名字会陈旧,但事迹却依然光可鉴人。

    爱在左,而情在右。在我们相爱之前,我要对你提出几点要求,我要对你说出那爱的圣经里的旧约和新约。

    爱经的旧约是忠贞不渝,爱经的新约却是:在这世上,做一个光明磊落的人,对朋友不自私,对长者不侮慢,对坏人不容忍,怜惜儿童像怜惜花朵,爱护女性如爱护姊妹。对弱者伸出你援助之手,对恶行挥动你正义之剑。

    爱在左,而情在右。随时播种,随时开花,踏着荆棘,而不觉痛苦,有泪可挥,不觉得悲凉——这样的爱永远年轻。

    爱 情 一 种

    对于她来说,他是一个很风趣的旅伴;对于他来说,她一点也不比他心中的恋人差。

    张湄

    他和她是在同一家医院工作的同事。

    他是个外科大夫,她是个内科护士。他们不在一个科室工作,彼此不太熟悉,偶尔在路上相遇,也只是点头微笑而已。

    每天,他喜欢早早地起床,把一切都安排好,然后在食堂里慢条斯理地喝稀粥。而她常常起床很晚,像一阵风似地洗脸,又像一阵风似地冲进食堂,买几个馒头之后,一阵风似地又消失了。这样的镜头重复了许多遍之后,他觉得这个像风一样的女孩子充满了活力。

    他时常到A市去。他居住的小城离A市有很长一段路,每天有无数辆长途汽车奔驰在小城与A市之间。

    有一天,他意外地发现她也坐在同一辆长途汽车上。她身穿红色的风衣,在人群中显得分外耀眼,比平时漂亮了许多。他有点喜出望外。后来,他便设法跟别人换了个座位。

    他们第一次挨得这么近。也许是因为在同一家医院工作的缘故,他们很快找到了共同的话题。

    她告诉他,她的恋人在A市工作。

    他告诉她,他的恋人也在A市。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们约好了乘同一辆班车赴A市,因为,对于她来说,他是一个很风趣的旅伴;对于他来说,她一点也不比他心中的恋人差。

    再后来,他们还约好了返回的时间,以便结伴同行。每次他总是早早地站在车站的一隅等待她的出现。好几次,他还远远地望着她同她的恋人告别,然后再让自己出现在她的视线里。

    半年之后,他们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恋人。

    又过了半年,他们结婚了。新婚之夜。他对她吐露了真情,他在A市的恋人是虚构的,在A市他只有一个年迈的姑妈。

    她大笑着说,你这人真会编故事,完全可以当个小说家。

    他一时不知怎么才好,像个逃学的孩子一样感到很羞惭。

    末了,她娇嗔地推了他一下,说,你以为我是傻子吗?接着,她不知怎么又笑了起来,笑得眼泪也出来了。好一会儿,她才忍住了笑说,你在车站看到那个人是我的弟弟,他在A市上大学。奇怪。难道你一直没有发现我们俩长得很像吗?

    实实在在地爱着,多好

    女人说:“人生有很多美好的东西因为得到而失去。我们现在这份感觉也许是没有得到才会这么长久。”男人说:“所有的感觉都比不上我们真正的在一起,即使它很短,短得仅仅只有一瞬间!”

    程琳

    在一个飘着雪花但仍然算得上风和日暖的黄昏里,她结识了一个男人。

    男人当时快29岁了,满脸的狂傲,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他见到这位还在大学读书的女孩只是轻描淡写地瞥了一眼。当然,让男人喜欢的女人,有一眼就足够了。但这个男人不想让女孩看出自己凡心已动。

    男人主动编织种种借口接近女孩。女孩似乎很傻,频频上当。后来的约会中,男人见女孩从不追问那些美丽的借口才恍然明白女孩原来很鬼!

    渐渐地,他发觉,一天见不到女孩,就感到不舒服。那段时间里,有什么事他都想第一个告诉女孩。男人明白,对待女人有时要欲擒故纵有时要含而不露。可这时变得很傻,傻到想什么就说什么变得那样不耐人寻味。女孩倒显得很深沉,心里想的什么,男人既猜不明白,也不愿意胡思乱想。当然,男人有时也玩小花样,有一次,他满脸朴实地对女孩说:“你要是再大点就好了,那时你就非常成熟,你说不定还会喜欢上我。”女孩傻呵呵地说:“你怎么知道我现在就不喜欢你呢!”男人心花怒放。

    男人打电话给女孩说:“明天是我生日,想请你吃饭行不行?”女孩说:“行。”她还告诉男人晚上有舞会。男人心想这可是个好机会。可到了舞厅,男人发觉自己白活了30岁。女孩在舞厅里根本就没有理男人,她始终和一个小男孩形影相随亲密无间。男人不是滋味,下决心邀请女孩共舞一曲。男人很紧张,女孩便问你哆嗦什么。男人觉得自己这时一定非常不潇洒,没想到掉进了小河沟里。后来,男人悄悄地离开了舞厅。当天夜里,男人怎么也睡不着,经过一遍遍反思,认为自己一方面是判断失误,另一方面是女孩太缺少社会经验了。他打算找个机会向她传授传授:一个女人如何同时和一个以上的男人周旋的技巧。

    他欣慰的是,第二天女孩仍然出现在他的生日午宴上,男人由此显得格外开心。席间,女孩问男人她有什么缺点。男人好想说出一堆保证令女孩震惊的深刻。可男人说,你没有缺点就是有的话在我眼里也是优点。女孩不相信。其实,这确实是男人的心里话。男人想:好不容易遇上一个令自己如此喜爱的女孩,何必临分手的时候让她伤心呢!

    男人打算用一个月的时间忘记女孩,可是仅仅过了三四天,他忍不住了。他想不能就这么不了了之,应该让女孩知道有人非常喜欢她。接到男人的电话后女孩激动地说:“我们好像很久没见面了。”男人没想到女孩怎么会有这种感觉。见面后,男人直截了当地说:“我喜欢你不是因为别的,仅仅是因为喜欢你,也许没有原因地喜欢你,我才可能如此喜欢你……”

    女孩很感动,开始解释那天的舞会,反复强调她只是不想伤那个男孩的心。男人不太相信女孩的话,可爱的女孩喜欢优秀的男孩天经地义。女孩毕竟表明了他在她心里是有位置的。后来,女孩忽然拿起一把水果刀问男人用它砍手疼不疼?男人说,那不仅疼弄不好还会流血不止。女孩于是真的在手背上使劲用力,并且小声道:“我用它表示道歉行不行?”男人一下子夺下了刀。那一瞬间,男人认为人生最大的满足莫过于此。他真想抱住女孩,哪怕在额头的边缘吻一下也不算枉活此生!可是男人最终没敢,他不想得寸进尺更不想惹女孩不高兴。也许,女孩所做的一切只是想给男人一份甜蜜的回忆。

    那之后,男人开始控制自己,他不想让女孩认为他是个死皮赖脸的家伙。他知道只要女孩对他提出要求,他会毫不犹豫地去为女孩冲锋陷阵,就算赴汤蹈火好像也没什么问题。

    两个人静静地在时间的河流中凝望。男人不知道女孩会不会忘记他,反正他始终没有忘记那个飘着雪花的黄昏里认识的女孩。岁月夺走了男人与女孩的期待。转眼,10年过去了,40岁的男人已经颇有名气,在一个偶然加巧合的晚上,男人一眼就认出了女人。男人飞快地走过去,嘴上着急地口吃道:“你你你还能记得我吗?”女人已经落落大方,她毫不犹豫地说:“你就是烧成灰我也能认出你。”男人格外震惊,呆呆地半天没有说出话。女人看起来完全知道男人对她的感情,她说:“当初,我怕有一天失去你才没有接受你!”男人苦笑道:

    “你比我幸运多了,我当初因为根本得不到你才拔腿离开。”

    女人说:“其实,这样挺好的。假如我们当时互相接受了,说不定现在又已经分手了!”

    男人有些吃惊:“你说的是什么意思?”

    女人说:“人生有很多美好的东西因为得到而失去。我们现在这份感觉也许正是没有得到才会这么长久。”

    男人脸色于是铁青,他恶狠狠地说:“没想到过了十年,你还这么愚蠢。什么他妈的得到而失去。我告诉他:所有的感觉都比不上我们真正地在一起,即使它很短,短得仅仅只一瞬间!”

    给我一个世界

    说不定有一个神秘的意志,躲在冥冥的高处,漫不经心地纠结着生命。说不定我们就是他穷极无聊时的随意的作品。

    易殿选

    当四周寂静得如同漆黑的原野,当内心寂寞得所有所有的美丽的哀怨都涌上心头,打开录音机,听首美丽的歌。

    歌如船。载着我飘向很远很远。给我,给我一片蓝天,我要为它抹上白云;给我,给我一片草原,我要为它放牧羊群;给我一片大漠,我要为它插上永远的红柳树;给我一片净土,让我为它撒下绿色的春天。

    给我一个世界。

    拥有的时候,我就潇洒地做个富翁;迷失了,我会点燃我的红蜡烛去寻求。有火红的太阳,就有逐日的夸父;有等不来的红帆船,就有一心一意的拇指姑娘。

    日落了,不要哭,明天又会升起一轮新的太阳;夜虽黑,然而,有着满天星斗的光芒。

    拥有一个世界。

    去远足!是夜路,就燃烛。微笑着,放飞一排忽啦啦扇翅的白鸽,伴我同行。天依然会蓝,水依然会流,山坳城依然会升起永恒的火球。

    只要我——拥有我的世界。

    星期天,我放风记不清什么时候,心里牢牢地记住了《红岩》里的放风时间;也记不清什么时候,心里渐渐地牢不可破地敲定了自己的放风时间。

    虽然没有大墙。

    我放风——在星期天。

    星期天的早晨,妈妈不必三番五次地指我的耳朵,我可以四肢张开睡到日上三竿再来个夕阳西下;只要我喜欢。

    星期天,我漂亮。

    从容地描眉从容地擦粉从容地抹抹口红吹一吹发再从从容容地站在镜前看一看自己,只有星期天我才拥有一切。

    从容的美丽。

    读书是吃饭。

    图书馆是最美的餐店,一脚踏进,吃铁凝吃抗抗……吃所有大大小小厨师的手艺,只吃得天昏地暗两眼迷离遥遥的听见妈妈唤我。

    回家吃饭。

    背起大大的旅行袋,踏上天蓝的小单车,去放风。采回一周的希望一街的美丽一路的温馨与欢愉。

    尽管冬日。

    星期天,去放风。

    放走一周的紧张一周的疲劳一周的匆匆忙忙;伸一伸久萎的筋骨弯一弯久直的腰仅仅为了明日的红阳高照。

    星期天,我放风!

    少女在此之前,我的感觉是一片空白,如岑寂的雪野,如被恣意的秋风遗弃的感伤而绵软的荒原——白茅草无助地匐伏着,沉郁的天空里竟不含一声鸟鸣。

    而你走来的时候,我才知道那片空白其实很丰富,很神圣。

    那是属于你的空白啊,惟空白才显得沉稳,惟空白才显得深邃。一如风暴到来之前的莫可言状的静默,一如巨大的幸福切入心境之前的那一段令人难耐的期待。

    你想像不出你走来的那刻,对于我的心灵是一种怎样的击打和颠覆。飓风之于空茫的土地也不过如此,奋鸣之于静远的天空也不过如此。总之,我不再属于我了,操持我命运的完全是你那纤巧而软嫩的双手。即使你的一次细微的触动,都会令我忘乎所以地跳跃和呼喊。我受制于你所以使我紧张而亢奋。

    这时候我才知道语言是多么无力,或者说创造语言本身就是一个失误。最真挚的交流其实是无言的。

    于是我定定地看着你,看着你就是看着生命的全部意义。一切都明晰起来,初春的嶙峋的土地变得如此温柔,如此富于动感。从遥远的北方赶来的季风抚摸着我,一如祝福。

    我就这么定定地看着你,直至你在我的眼睛里沉沦。

    我想起了那个贫瘠、荒凉而偏远的小村,那绕着小村不知流向何处的草泥河,那小河边的常常被晚霞染得彤红的洗衣女……我的罗敷,我的踏浪而来、妖冶迷人的瑶姬……痛苦的往事此刻竟是那么缠绵、悦耳,那村头憔悴的槐树林,那凋落于槐树林里的童年梦!

    于是我被赋予一种崭新的态势,难道一切都是因为有了你吗?

    ——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我多么想这样问你,但我想我最好还是缄默。

    人生本来无目的。

    你一定是来自某个隐秘的地方,你的去处也一定宁静异常。无论从哪个角度审视你,你都不属于痛苦与悲剧。即使你属于痛苦与悲剧,我愿那全部的不幸,永远从你的身边走掉,假若你常常在子夜温柔地祈愿我平安无事。

    我的预感无可改变地被证实,难道应该发生的事情就一定要发生吗?你索回诺言并归还我早些时候送你的那一片心迹。

    你的诺言支离破碎,而我的心迹却完好如初。这是怎样的不平等的交换呵!

    我说,记住这一切。

    你说,命运的旨意谁也不能违拗。

    你赋予的意义,有如绿色赋予春天的意义。那复合体的无限的机制,使我生气勃勃并充满诗的内质,只要留心,你可以从我阴柔的眼睛里,从我痉挛的手指,从我咚咚作响的胸腔感知我的心跳与灵魂的激情。我歌唱,除此我别无选择。歌唱你是我终生的事业。

    然而我开始怀疑所谓的爱情存在的价值了。

    我的另一个我从此被唤醒了,我感到你激烈地拍击着我的感觉之弦,智慧之弦,理性之弦,我真的开始奏鸣了。有如繁复的合声,震颤复震颤,然后飘逝。

    我被一种乐感虚化。

    难道还有如此美妙的溶解吗?

    第一片枯黄的树叶落下来的时候,我正在林子里,可是我不知道那意味着什么。是在向我暗示秋天的来临,还是在向我表明收获的季节已经远去,一切都将结束,一切都将重新开始?

    我玩味着那时光,其实你已经在树林之外,与耕耘过的土地低语着什么。

    □我想,你一定邀约过我,尽管我们素昧平生;你一定暗示过我,尽管我们从未谋面。

    那么,是什么驱使着我走向这条芳草萋萋的小路,又是谁告诉我,那一株蓬勃的蒲公英下珍藏着一个炙人的秘密?

    是你,我不怀疑,我为什么怀疑?就像我坚信你的存在,就像所有的生命都可能会走到一起。

    说不定有一个神秘的意志,躲在冥冥的高处,漫不经心地纠结着生命。说不定我们就是他穷极无聊时的随意的作品。

    不,我们依然陌生,原来那一切都是幻化的结果。向往你是因为我十分孤寂,就像谷底幽兰渴慕晚霞。陡然而来的企盼也会带来铭心的快慰。

    如果真的有一个机会,无论是在天涯海角还是在喧闹的街头,我都能一眼认出你。你特殊的标记就是撼动我的那个瞬间,只存在于你我相逢的时候。

    我们依然陌生,而在灵魂的世界,我们却彼此呼唤,永无宁日。

    手指不是月亮

    与罗分手后我一个人在街头走。银白的雪花在空中飞舞,雪已经越下越大,像我此时的心情。

    李砚秋

    认识罗是今年夏天的事,他是我的朋友的朋友,在大家一起出去玩了几次后,我们开始单线联系。

    他在市中心开了个书店。对面是政府机关的一家办公大楼。那时我常去他那坐坐,倒一杯清茶,望着窗外熙熙攘攘的人群。

    那次我玩得很疯,初认识的罗称我青春气十足。是的,这是不少朋友说我的话,我是一颗忘忧果,永远不懂得什么叫伤心。

    我对待罗像对待其他的男人一样漫不经心,摆出一副我不想搅进任何感情烦恼的模样,但是对罗打来的电话,我却比对待别人热情得多。他的声音很好听,从我第一次认识他时我就注意到了这点。

    我很喜欢去罗的书店。我爱看书,这是我跟他最相近的地方。罗刚开始给我拿言情小说,后来发觉我的目光直往那些经典名著上盯,他便很兴奋,说我有品味,其实那些书我大都看过的,我只是喜欢在罗的书店里坐坐,望窗外的风景,或是一些其他的东西。枯坐着不是回事就跟罗乱侃,用几句话引出他的许多长篇大论再加点自己的见解,表面上看是英雄所见略同两个人很投机的。罗不是个肤浅的男人,我得出了结论,我可以放心大胆地常来这儿,不知他是如何看我的。

    很多时候,我是非常寂寞的。我开始习惯跟罗在电话里聊天,和到他那儿去, 但我一直小心地在我们之间维持一段距离。他是个很好的男人,但我不认为他适合我。罗在我拒绝他的约会时从不多说什么,只是显得有些忧郁。这时他已不再说我青春气十足,他说我深刻,说时很烦恼的样子。深刻,他是第一个这样说我的男人,其实我不喜欢真正的自己是深刻的。

    冬季的雪下得很大,我任自己沉浸在孤独与伤感的海湾。电话铃响了,是罗的。我已经好久未见他了,当我发觉我们彼此走近时,我理智地躲开了,但是他的声音对我来说依然是无可抗拒。他约我出去,这次我没有拒绝。

    他终于忍不住跟我表白他对我的感情,事实上我早已从他的目光里读懂这一切,但我仍然回绝了他。

    如果我因此伤害了罗我会很难受。可谁知道我的心——我真正所爱的男人已不爱我。这就是我的秘密。

    面对我的拒绝罗默默无语,我在他的目光下溃不成军,罗知道我没有男友,他将原因归结为我太优秀。其实我只是个平凡的女孩子,一样喜欢受人呵护受人宠,特别的只是我过去的一段经历。

    那时的我,才是真正浪漫的小女孩,爱一个人爱得很狂热,将他看做自己真正的惟一。但是最后我才明白他并不是很喜欢我,每个女孩子在他眼里都只不过是一道风景,所以他很快对我厌倦而又去追逐另一道彩虹。感情不是东西,付出了再想收回就很难,虽然我明知道他不值得我伤感,心灵的世界还是因他全线崩溃。慢慢我懂得了掩饰自己的感情,做一个表面上依旧快乐的女孩。而成长的历程总是伴随着痛苦,这时,我遇到了罗,刚好在跟那个人分手半年后。

    罗的声音像极了他,每次听罗说话都会让我坠入过去的梦中。罗的书店对面的办公大楼里,有个办公室是属于他的,对那里的一切我都非常熟悉。所以我总是喜欢坐在罗的书店里望窗外。有几次我看到了他,那时我就很心痛,竟会一夜无眠。过几天情绪好些我会再去罗的书店再向窗外观望,这就像吸毒上了瘾,难以自控。这时再听罗说话对我是一种折磨,我面前的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声音,像极了他的男人却是他。其实更多的时候,我是个迷途的弱小的女孩儿,灵魂彷徨无所归。

    与罗分手后我一个人在街头走。银白的雪花在空中飞舞,雪已经越下越大像我此时的心情。

    我将手插进大衣兜里感到了一股从心里往外发出的寒气,想起自己曾经看过一本佛经上的话:“手指不是月亮”。是的,手指不是月亮,尽管它能指出月亮的方向,但是它永远不会是月亮。我的心忽然疼痛起来……好想告诉你

    今天晚上下班回来,我保证你会看到不一样的人,我会努力调整,也希望继续得到你的支持。

    吴娟瑜

    亲爱的丈夫:

    刚才躺到你身边时,本来是有话要说的,可是看到你正在翻阅报纸,我想稍等一下再说吧!

    没想到才三分钟左右,我再转过身来,你手上仍握着报纸,人却睡着了。

    我知道你最近很忙,公司为了扩建工厂,你在台北—中坜两地跑,有时连当天的报纸都没时间看。

    真的很感谢你这样照顾家庭而努力工作,我想说的是——今晚你8点回到家,小伟马上缠着你玩游戏,四岁的小男孩还没学会察颜观色,不知道爸爸正疲劳不堪地回来,他跳上跳下地要你抱,结果你把公事包一甩,对他大吼一声,小伟立刻怔住了,带着眼泪跑往卧室。

    亲爱的,我知道你不是故意,你一向疼爱他,只是你也有情绪不好的时候,孩子却不懂得。

    能够让我做你的亲密伙伴吗?我多么希望我们相伴而枕时,至少能聊几句,彼此倾诉一番。

    夜深了,祝你好梦。

    妻上

    亲爱的太太:

    早上起床正赶着要去公司开早会时,一眼瞧见公事包上有你昨夜留着的字条。当我展读完毕,心中对昨天的事感到很抱歉,那是我不对,我不应该把情绪发泄在孩子身上,我也知道你好像想找我说话,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本来想把你摇醒,对你说几句话,可是看到你还在酣睡,因此作罢。

    最近因为公司准备股票上市,又在中坜郊区扩建厂房,我身为主管经理,实在是责无旁贷。

    有时开会忙得连中餐也错过。我也自问这样身不由己,值得吗?不过,只要想到小伟和你,我又振作起精神来。

    今天晚上下班回来,我保证你会看到不一样的人,我会努力调整,也希望继续得到你的支持。

    爱你!

    夫上

    让生命从俗

    人该满足的是自己的心,而不是欲望;我们只有学会对自己的快乐负责了,地位、功名、利禄也就不会成其为人生的负累。

    邓皓

    生活中有这么一种人,他们可以说是把人生的要义给颠倒了,活得一点儿都不幸福。

    这种人一生兢兢业业地工作,踏踏实实地做人,谨小慎微地处事。甚而有了地位有了荣誉有了功绩有了人们的拥戴。总之,样样都做得很好了,像书里写的人儿一般,没一点俗处,但他(她)一辈子没有穿过一件时髦的西装,没奢侈地住过一次豪华的宾馆,没养过花没钓过鱼没醉过酒没打过牌没和大家没大没小地起过哄,年轻时没有轰轰烈烈地恋爱,待有了儿女后又不肯放下家长的尊严去换回哪怕是一点点的天伦之乐。这种人可谓是过于看重了生命的价值,而恰恰不懂得去丰盈地生活。

    我在大学时有个女同学,待人家都结婚生子有了幸福的小巢,她却在五年研究生念完后又准备去攻读博士。在我们欢送她出国深造的晚宴上,大家都聊着时下流行的时装、小家庭的建设,还有健身美容之道什么的,只有她呆呆地在一旁什么也不懂,一开口便是满嘴书生气,一身清汤挂面式的穿着,也好像与人阻隔了一个世纪,她的生活只是一个十几岁小女孩一样的生活。

    我有一个同事,工作出色,做人也特别的本分。有一次单位年终开家属会,评选“五好家庭”,我们一致推选他。没想到他的妻子和小孩一致反对,原因是他在单位上是一个好职员,但在家里不是一个好丈夫,亦不是一个好父亲。他甚至不知道妻子的生日,不知道儿女功课的升降。他完完全全活在了一种清教徒似的生活里。

    如果我们有时间去想一想马克思与燕妮的爱情;去听一听梁实秋用每日一封情书谱就的黄昏恋曲;去掂量一番名导演谢晋以一个普通父亲的身份对一双痴呆儿子灌注的动人心魄的真情的重量;甚至深究邓小平堪称“桥牌圣手”的秘诀,我们便不难知道:一个伟岸的生命是不拒绝同时拥有一份平凡而美丽的生活的!

    人活着不是仅仅尽生命的义务,亦不是远离幸福地劳碌一生,更不是以商品的形式将生命的价值一天一天标上价码,而最终以死亡的形式出售。如果说当个部长还不如摆个小摊的快乐和实惠,为什么要去当部长?人生苦短,生命首先是以活着来满足自己的。这个世界的美好的一切当有人去好好沉醉好好享受,一个国家的自豪也应该体现在拥有最丰腴最广袤的国人幸福的基础上。如果人类一天一天学会了丰富自己的内心,充盈自己的生活,那实在是社会展现的一种文明一种进步。

    是的,创造一个有价值的生命的同时,亦活出一份有色彩的人生,这是走出教条框架之后的现代人应有的风范,亦是现代人懂得让生命归属于自然的一种观念上的超越。如果真是这样了,也许这世界便要少了许多的动荡与纷争,人与人之间便要少了许多的倾轧与龌龊,因为我们都懂得了宽容地包容他人,也较容易地满足了自己呀!

    有人曾问我:一介穷书生何以活得那么的坦然和快乐?我不作答,只指给他看贴在我斗室里自拟的人生格言:为人且学钱钟书,处世但看陶渊明。其时,我正与我两岁的雏儿在厅堂里游乐嬉戏呢!

    生命原本平凡,我们何不让生命从俗,去品味人生的至美!

    活 在 今 天

    假如生活是有质量的,今天的质量真的比昨天重吗?

    陈村

    睡觉睡到半梦半醒时,很奇怪自己生活在现代,一个人不迟不早偏偏在现代降生,可不是有些奇怪。要是早一些出生,就要留辫子,就要经常磕头或有人朝自己磕头,当皇帝是不敢的,当贾宝玉也是不配的,弄来弄去,说不定还要受什么宫刑,做人就没趣了。写不出《史记》,不是白白吃苦受辱吗?当然,过去的年代也必有它的妙处,可以结庐在深谷,呼啸于山林,有菊可赏,有虎可打,出汗是出汗,喝酒是喝酒,痛快着呢。

    过去年代的事情即便不很清晰,至少是知道一个大概,有博物馆在那里,有若干古迹和古籍,算是过去的影子。要是晚生呢,晚100年是个什么样子,晚1 000年呢?按今人的有限的想像力,实在想不出来。我要是自己的祖先,必定想不出我今天的生活情景。我们今天能想出来的只是鬼一样的外星人到地球来了,我们去远方的星球玩玩了。想出来的是电视机的屏幕比现在的要大,空气和水比现在要脏。那时候有翻译机了,人手一个,可恶的外语便不成其为学问,托福是没人考了。或者,一生下来在大脑里放一块电脑芯片,受教育的过程就节约了,不卫生的习惯就克服了,信仰问题也一把解决了。将来是共产主义,吃饭不要钱了,国界没有了。还有呢?想不出来。

    夹在古今之间的现代到底是什么,细细想起来竟也不很清楚。曾有高人指责我们,不去高档的地方卡拉OK,不去炒股做期货,居然还敢说自己要写现代人!是的,自惭形秽。现代有什么或是什么我真的不很清楚。既不清楚物质的现代,也不清楚精神的现代。搞不懂现代的哲学美学,弄不清现代人的心术。这些果然很要紧吗?

    我是看到西医比较头痛的一个。西医不管什么病,一定要弄到山穷水尽才肯开方子。譬如鄙人,医生一见之下必定要查我,七查八查,查得大家累死。查到最后,查出一种我早已知道的老毛病,然后告诫我,无药可医,你好自为之吧。这种药方见得一多,不由得想,既然是医不好的毛病,何必去查。且不说查病要动用机器,牺牲细胞,最低的损失也会耗费时间,牵制精神。人生苦短,精神更短,一辈子怎么经得起这几翻盘查。

    假如医生换一种说法,我倒是能接受的。他说,让我们做一个查病的游戏好吗?我一定说好的,非常乐意。游戏是不要结果的。假如他说让我们从事一下查病的艺术好吗,我也一定说好的,非常乐意。艺术的本质是不功利的。

    人生也是。做人就是苦着,傻头傻脑地活,兢兢业业地活,有一天就活一天地活。那种几千年还没搞清的问题留给哲学家也罢。哲学家是一个小小耶稣,钉在学问的十字架上,代众人赎罪,去想“生还是死”,去想“我们是谁,我们从哪里来,我们到哪里去”。这很崇高,也很艺术。一切不想艺术地生活的凡夫俗子,免了。

    平心而论,我实在并不是一定要生活在现代的。人类的历史那么长,人的生命那么短,活来活去总是只能活中间的一段。既然如此,活在两千年前或两千年后,对我来说大概差不多吧。读古书时,是很想到古代走一走的。非常想去瞻仰孔子,探望西施,结识李白。假如李白肯送首诗给我的话,我就有福了。我是热爱昼寝的懒汉,假如孔子肯对我说,朽木不可雕也,我也乐意。

    遥想未来,想出来的话不是羡慕,恐怕先要气死。比如,看现在脱衣服的趋势,总有一天人会抛弃衣服。卫道者,卫衣服也。守不住手就守住脚,守不住脸就守住身子,身子也守不住就守住三点。没人敢说三点是永恒的。三点不存,道将焉附?

    我也并不以为活在现代就一定要将现代弄得一清二楚,何况它根本就弄不清楚。窃以为人这种东西,古人和今人和后人,相去并不会太远,也是可以“三岁看到老”的。生活的舞台上,道具倒是经常在换,昨天举着石斧,今天提着大哥大。照我的看法,举石斧的动作比提大哥大还要美丽几分,掷铁饼者比开枪者要阳刚得多。越往后,动作就越难看,威武雄壮激越潇洒蜕变成种种蠕动。试想,我此刻的打电脑的动作比在龟甲上刻字更值得欣赏么?若不是还有体育,有性活动,人的委琐真是病入膏盲了。再极端一些,四条腿的动物,譬如虎豹豺狼,无论毛皮还是体形,怎么都比人要入画。人进化成了直挺挺的一根,连多情地尾巴也丢失了,自然界除了蛔虫,还有比他更丑陋的动物吗?奇怪的是,人的审美却还是猴子那时候的,要求胸部前耸,臀部后凸。对一只猴子这前耸后凸是必然的,在人却难了,地球的引力反正要使它们挂下来。人的难看造成了他们的虚荣,于是发明化妆,发明假发,发明隆胸的时尚,文身的民俗。为了脱去的这一身毛,换上多少身新皮都觉得不自在。吃了伊甸园里的苹果,懂得穿上衣服,遮一点还是露一点就成了永恒的踌躇。这些是文明的代价。人既然要进化,看来也只能这么踌躇下去了。进化固然是一种自觉,也不妨看做是无奈。当然,还可以想像,咱们的第八百代灰孙子又恢复到四肢行走,一丝不挂。那时候手的存在已变得多余,审美成了最高的需求。这些无疑是谬论,姑妄言之。有人要挽救我,义正词严地驳斥,苦口婆心地说教。然而一个人冥顽不化至此,是没什么好教的了。

    为了表示向文明投诚,我也曾努力找寻现代的感觉。我设想,伸手在空中随意一抓,必会抓着一把电波。这巴掌里的电波也许是莫扎特的音乐,也许是巩俐的倩影。那些无日无夜地在我身旁飞翔的这个波那个波,用一个照妖镜般的东西就能使它们现出原形。问题在于我是否真的对此原形好奇。即便好奇,我有能耐审视完这无穷无尽的波吗?我会因为周身被这波那波缠绕着就沾沾自喜吗?我又设想,吃饭的时候多一些想像力,去想食物和调料的来历,从外国,从海洋,从矿井,从我一辈子到不了的地方,上穷碧落下黄泉,汇聚到我的餐桌上。

    而那些食物是用高科技的化肥、农药或营养液栽培出来的,是用各式各样的现代交通工具运到这里来的。这样一想,自己立刻就很伟大。这恐怕有点现代的气味了,万物皆备于我,比仅仅炒几元钱的股或唱唱走调的卡拉OK要深刻得多哪。古时候,用自己的粪浇自己的地,在自己的地上长出自己吃的粮食,相形之下,立刻显得无比原始。可是,禁不住再想,人一定要吃一点化肥加农药和色素才算是现代人吗?一定要把身边的水弄脏,将远方的水装在瓶子里称它为“矿泉”才去喝吗?被汽车轧死就一定比被雷打死幸福吗?死于艾滋病果然是最精彩的死法吗?假如生活是有质量的,今天的质量真的比昨天重吗?

    这说到底又是个哪里的月亮更圆的问题。我想月亮总是一样圆的,只是今人看昨人的月亮,觉得它不圆或不配圆罢了。如果从所谓科学的观点讲,昨天的月亮即使不更圆,至少更亮一些,那时的空气比较透明,晚上地面上的照亮度要暗一些,月光就分外皎洁了,可以疑是地上霜了。再说,昨天没有望远镜,看不到月亮上的坑坑洼洼,月亮显得白胖浑圆。

    人的寿命不能延长到心理需要的年限,一个折衷的方案是在古代活上一些年,然后休眠,在现代活些年,休眠,剩下的日子留到将来去生活。集古猿今人后×于一身,想必是很美妙的。倘若果真如此,我要亲自告诉后×,老汉当年活得也不错。

    人格的提升

    不是所有的敌视都必须用敌视回敬。人格是金。人格的光辉是任何邪恶、任何势利都无法使其泯灭的。

    柏建华

    人生在世,总会遇到许多不平等或不公正,但无论身处顺境还是逆境,无论是面对将军还是士兵,每一个人在人格上却都是平等的。这也恰恰是生活的公平。

    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个世界其实并没有什么卑微,但却有卑鄙;也不存在什么高贵,但却有高尚。

    然而,有些人总想千方百计制造尊卑,有些人也偏偏习惯于逆来顺受。

    于是,才有了这个世界上的并不为少的或狂妄或自卑的悲剧。

    人所受的伤害莫过于心灵的伤害;所受的摧残最大莫过于精神的摧残;所受的侮辱最大莫过于人格的侮辱。

    但人格并不是别人想侮辱就可以侮辱得了的。

    人格,其实就是对自己的评价与塑造。

    在霍桑那部著名的小说《红字》里,海丝特·白兰虽因通奸罪而被戴上标志耻辱的红“A”字示众,但是由于她处处为别人做好事,同样是那个红“A”字,几年后在人们心目中却成了德行和人格的标志。

    人格的力量在海丝特·白兰身上表现得那么顽强,不知那些一贯喜欢侮辱别人人格的人,读到这里会有何感想?

    是的,不是所有的敌视都必须用敌视回敬。人格是金。人格的光辉是任何邪恶、任何势利都无法使其泯灭的。

    当然,自卑并不就是对人格的贬低,但自尊却一定是对人格的提升。

    自尊也并不排斥自卑。一个有着深刻自尊的人,往往在血液里也含有着或含有过深刻的自卑,只不过有人善于把这种自卑化解为一份自尊的动力罢了。

    自卑总是在心里与别人比较,越比越觉得自己的渺小,越比越容易失去自己。自尊却不然。

    自尊并不要求你胜人一筹,自尊只希望你做得比自己认为可能达到的更好。自尊,是一个人灵魂中的伟大杠杆。

    “要穷,穷得像茶,苦中一缕清香。”这是自尊。“要傲,傲得像兰,高挂一脸秋霜。”这是自尊。

    自尊与虚荣不同。自尊是对自己负责,追求的是踏实。虚荣是为自己化妆,追求的是浮华。

    自尊与清高临界。一个人身上如果没有些清高,那他也许很难始终保持住自尊;但一个人如果太清高了,清高到居高临下俯视人生的程度,那么他不是导致虚无便是变得“假圣人”般的虚伪。

    因此说,人不可有傲气,但不可无傲骨。

    自尊是骨子里的,骨子里没有,你是怎么也装不出来的。

    以自尊获得他人尊重,是魅力;以尊重他人获得他人尊重,是理解。而想以乞求得到他人尊重,则是愚蠢。

    尊重别人也尊重自己。学会尊重别人,需要的是理解和宽容;学会尊重自己,有时还需要耐得住寂寞,耐得住清贫。

    所以说:“人淡如菊自高洁。”

    所以说:“人必先自爱而后人爱之,人必先自助而后人助之。”

    如果自尊是根,那自重、自爱便是它沉甸甸的果实;如果说,自尊、自责、自爱是构筑人格的基石,那么,自强、自立,便是人格向上发展的阶梯。

    社会在不断地进步,但无论人与人之间怎样的温暖与友爱、体谅和理解,灵魂的支撑点却永远在于自己!

    一个总是为物所累、为名所累、为利所累以致失去自尊的人,不是人格的扭曲便是出卖整个人格。

    可悲的是有人明明懂得这一点,却经不住花花绿绿的诱惑。

    由此,不能不想起陶行知老先生的一句话:“学做一个人。”

    人格总是在关键时展现,但人格的形成却是在平凡的日常生活中。

    一个人可以平凡,但不可能平庸;可以做凡人,而思索则要学习伟人。

    道理实在很简单,就像“竿越高,你跳得也越高”一样,一个人只要有勇气、有自信,把自己面前的横竿每天清晨都提高一节,那么,你人格的提升也就必然的了。

    变 是 好 事

    记住,一扇门如果关上,必定有另一扇门打开。

    维维安·布奇安

    你说过多少遍“你使我们的生活能恢复如常……”却不知生命永不再回到任何地点,任何时间,变是宇宙间最恒久不变的事。明白了不管我们喜欢不喜欢,没有一样东西会停留不前,只会随时光流逝,我们就必须接受一切变化。由于两样东西永远不可能在同一空间同时并存,才会推陈出新,让我们有机会成长。

    琳达的丈夫要调到距她的亲友千里之遥的一个城市去,令她沮丧非常。她肯定自己会很苦恼,她激烈抗拒,甚至暗自希望丈夫不要带她一起去。

    后来有一位朋友劝服了她,说太阳虽在一个生活领域落下,却会在另一个生活领域升起。她才决定尽可能体面地接受这个改变。

    为了交新朋友,她参加了绘画班。在绘画班里,她显露出她从没梦想到自己居然有的才华。

    不久之后,她们的老师筹备了一次画展。琳达的作品竟然大受欢迎,从此许多人向她求画,委托她画海景,她很快就成为人们争相罗致的水彩画家了。

    “我当时多么幼稚可爱,”她写信给她母亲说,“这次改变给了我一个机会,让我发挥出自己可能永不会发现的才能。”

    假如我们学会欣然接受变化,从中求福,对眼前的种种难题和烦恼就能处之泰然,因为我们知道“这一切都会过去”。

    记住,一扇门如果关上,必定有另一扇门打开。

    一点人情味

    我实际上并未白白失掉一头牛。我换到了点人情味。世界上的牛何止千万,人情味却希罕。

    艾伯特P·豪特

    “我从未遇见过一个我不喜欢的人。”威尔·罗吉士说。这位幽默大师能说出这么一句话,大概是因为不喜欢他的人绝无仅有。罗吉士年轻时有过这样一件事,可为佐证。

    1898年冬天,罗吉士继承了一个牧场。有一天,养的一头牛因冲破附近农家的篱笆去啮嫩玉米,被农夫杀死了。按照牧场规矩,农夫应该通知罗吉士,说明原因。农夫没这样做。罗吉士发现了这件事非常生气,便叫一名佣工陪他骑马去和农夫论理。

    他们半路上遇到寒流,人身马身都挂满冰霜,两人差点冻僵了。抵达木屋的时候,农夫不在家。农夫的妻子热情地邀请两位客人进去烤火,等待她丈夫回来。罗吉士烤火时,看见那女人消瘦憔悴,也发觉五个躲在桌椅后面对他窥探的孩子瘦得像猴儿。

    农夫回来了,妻子告诉他罗吉士和佣工是冒着狂风严寒来的。罗吉士刚要开口说明的来意,农夫便和他们握手,留他们吃晚饭。“二位只好吃些豆子,”他抱歉地说,“因为刚刚在宰牛,忽然起了风,没能宰好。”

    盛情难却,两人便留下了。

    在吃饭的时候,佣工一直等待罗吉士开口讲起杀牛的事,但是罗吉士只跟这家人说说笑笑,看着孩子们一听说从明天起几个星期都有牛肉吃,便高兴得眼睛发亮。

    饭后,寒风仍在怒号,主人夫妇一定要两位客人住下。两人于是又在那里过夜。

    第二天早上,两人喝了黑咖啡,吃了热豆子和面包,肚子饱饱地上路了。罗吉士对此行来意依旧闭口不提。佣工就责备他:“我还以为你为了那头牛要来惩罚他呢。”

    罗吉士半晌不作声,然后回答:“我本来有这个念头,但是我后来又盘算了一下。你知道吗,我实际上并未白白失掉一头牛。我换到了点人情味。世界上的牛何止千万,人情味却希罕。”

    你以为我没看见的时候

    你以为我没看见的时候,我看见了……我要为一切你在我没看见时所做的事情,说声谢谢。

    玛丽·考赞

    你以为我没看见的时候,把我的第一幅图画挂在冰箱上,于是我想再画一幅。

    你以为我没看见的时候,我看到你喂一只流浪的猫,于是我想对动物仁慈点是很好的善行。

    你以为我没看见的时候,我看见你为我做爱吃的蛋糕,于是我知道小事也很重要。

    你以为我没看见的时候,我听见你在祷告,于是我相信上帝的存在,而且我随时跟他说话。

    你以为我没看见的时候,我感觉到你给我的晚安亲吻,于是我觉得被爱。

    你以为我没看见的时候,我看到你流泪,于是,我知道有时候事情令人伤心,但哭是可以的。

    你以为我没看见的时候,我看见你关心别人,于是我愿意竭尽一己之力。

    你以为我没看见的时候,我看见了……我要为一切你在我没看见时所做的事情,说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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