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最重要的功能是充气筒,无论是你累了,还是你受到伤害了,家都能给你充足气,让你重新鼓起生命的风帆。
巩俐
我在演艺圈漂泊了几年之后,蓦然发现我最为钟情的地方是家,是家人的亲情、纯朴的家风和亲人团聚时那种甜甜的味道。
在拍戏小憩的时候,在异乡漫步的时候,我的脑海出现最多的是家,有时是家中餐桌上那盘风味咸菜,有时是妈妈身上那件破旧的毛衣。我问自己,为什么会想起这些?
慢慢地我懂了,心会随家一起走。因为家滋润了我,培育了我。无论我走到哪里,家的风气、家的精神都会在我的行为中延续,产生新的活力。家已深深扎根在我的心里。
作为公众人物,被人误解、甚至被人贬损是常有的事,自己深感心力疲惫,孤独也是常有的。这时我一定会想起家。一想到家,我就会有力量。家一直作为一种力量支撑我,伴随我,我前行的步履才变得轻盈。
和黄和祥结婚前,我专程回老家接母亲赴香港参加婚礼,才得知母亲患了重病住在医院。当时,我的心情很复杂,深深地陷入了两难境地。作为她老人家惟一的女儿,我没有理由在她要做随时都有生命危险的手术之时不在她的身边,但在香港举行的婚礼,请柬已经发出,如被媒体探知延期,会对我产生什么后果,我不用想也知道。
母亲以更改婚期对我不吉利为由,坚持要我先期回港;三个哥哥要我以公众信誉为重,如期举行婚礼。他们都是我至爱的亲人,他们的理解让我觉得我立足于社会不是孤单的,我不仅仅是为自己而工作。我油然升腾出一种力量。
母亲有一件酱紫色套头毛衣,是我几年前为她买的,被虫子咬过,已经很旧了。母亲得了脑血栓之后,右臂抬上抬下有困难,穿套头衫很费劲儿。我想给她买件开衫,淘汰这旧的,母亲不允。她请姨母帮忙,把毛衣中间剪开,找颜色接近的毛线织了一条边,把套头衫变成了开衫。
我看着母亲这样做,真是很感动,他们那代人都是伴着苦和汗生活的,现在儿女有条件让他们享福了,他们为什么还这样?这就是一种观念,一种精神。这些东西潜移默化地渗透在我的生命里,影响着我,我做任何事,别无选择地带着家的印迹。
有一次,在饭店吃完饭打包回家,有位记者写了《巩俐吃不了“兜”着走》一文。其实,我妈每次都这样。妈妈有一句说了很多遍的名言:“谁也没有资格糟蹋粮食。”那次,我和妈妈一起在外边吃饭,要的鲫鱼汤上晚了,每人只是象征性地喝了一口。我觉得汤不好拿,就说算了,妈妈说:
“不行。”她让小姐把剩汤倒出去,把鲫鱼和豆腐装包带回家。第二天,我们喝到了她重新做的白白的鲫鱼豆腐汤。
可能很多人都不相信,我经常到北京的“秀水街”地摊买衣服,一是因为我平时的衣着都很简单,那地摊上的衣服就能满足我的需要;二是因为我一直认为,在日常生活中,没有必要把自己包装得雍容华贵而脱离最舒适、最人本化的生活,也就是说,身外的一切都是为人服务的。这就是家给予我的最基本的生活认识。只要不是演戏和应酬,我平时几乎不戴任何首饰。我不喜欢珠光宝气,因为母亲就是这样。
她70 多岁的人,没扎过耳朵眼儿。这是很少见的。她甚至像对小孩那样给我讲奢华的弊端。我给她买过一些首饰,她从来不戴,似乎她的乐趣只在收藏。
剖析成功者的家庭,我们会看到在那些家庭土壤里长着勤奋、俭朴、上进、诚实的大树,每一棵大树都能给家人必需的成长绿荫。从这样的家庭走出来的人,不管辉煌与否,起码在做人上是会得到一致肯定的。
我觉得,家不仅仅是港湾,在你累的时候,让你停泊、休息,家最重要的功能是充气筒,无论是你累了,还是你受到伤害了,家都能给你充足气,让你重新鼓起生命的风帆。
我能有今天,非常感谢父母为我营造了一个积极向上的家,这个家给我巨大的支撑力,而且会一直支持我走下去。
弟弟
他妒忌我画的图,趁没人的时候拿来撕了或是涂上两道黑杠子。我能够想像他心理上感受的压迫。我比他大一岁,比他会说话,比他身体好,我能吃的他不能吃,我能做的他不能做。
张爱玲
我弟弟生得很美而我一点都不。从小我们家里谁都惋惜着,因为那样的小嘴,大眼睛与长睫毛,生在男孩子的脸上,简直是白糟塌了。长辈就爱问他:“你把眼睫毛借给我好不好?明天就还你。”然而他总是一口回绝了。有一次,大家说起某人的太太真漂亮,他问道:“有我好看么?”大家常常取笑他的虚荣心。
他妒忌我画的图,趁没人的时候拿来撕了或是涂上两道黑杠子。我能够想像他心理上感受的压迫。我比他大一岁,比他会说话,比他身体好,我能吃的他不能吃,我能做的他不能做。
一同玩的时候,总是我出主意。我们是“金家庄”上能征惯战的两员骁将,我叫月红,他叫杏红,我使一口宝剑,他使两只铜锤,还有许许多多虚拟的伙伴。开幕的时候永远是黄昏,金大妈在公众的厨房里咚咚切菜,大家饱餐战饭,趁着月色翻过山头去攻打蛮人。路上偶而杀两头老虎,劫得老虎蛋,那是巴斗大的锦毛,剖开来像白煮鸡蛋,可是蛋黄是圆的。我弟弟常常不听我的调派,因而争吵起来。他是“既不能从命,又不受令”的,然而他实在是秀美可爱,有时候我也让他编个故事:一个旅行的人为老虎追赶着,赶着,赶着,发疯似地跑,后头呜呜赶着……没等他说完,我已经笑倒了,在他腮上吻一下,把他当个小玩意。
有了后母之后,我住读的时候多,难得回家,也不知道我弟弟过的是何等样的生活。有一次放假,看见他,吃了一惊。他变得高而瘦,穿一件不甚干净的蓝布罩衫,租了许多连环图画来看。我自己那时候正在读穆时英的《南北极》与巴金的《灭亡》,认为他的口胃大有纠正的必要,然而他只晃一晃就不见了。大家纷纷告诉我他的劣迹,逃学,忤逆,没志气。我比谁都气愤,附和着众人,如此激烈地诋毁他,他们反而倒过来劝我了。
后来,在饭桌上,为了一点小事,我父亲打了他一个嘴巴子。我大大地一震,把饭碗挡住了脸,眼泪往下直淌。我后母笑了起来:“咦,你哭什么?又不是说你!你瞧,他没哭,你倒哭了!”我丢下了饭碗冲到隔壁的浴室里去,闩上了门,无声地抽噎着。我立在镜子面前,看我自己的掣动的脸,看着眼泪汩汩流下来,像电影里的特写。我咬着牙说:“我要报仇。有一天我要报仇。”
浴室的玻璃窗临着阳台,“啪”的一声,一只皮球蹦到玻璃上,又弹回去了。我弟弟在阳台上踢球。他已经忘了那回事了。这一类的事,他是习惯了的。
我没有再哭,只感到一阵寒冷的悲哀。
书韵
当我从文字的书中走出来的时候,我好象成了哲人,当我从大自然的书中走出来的时候,我仿佛成了孩子。
汪国真
朋友不是书,书却是朋友。
朋友可能背叛你,书却永远忠实。
怎么办呢?像选择书一样去选择朋友,像热爱朋友一样去热爱书。
文字组成一本书,大自然组成另一本书。
在宁静悠闲的时间,我就去读文字的书,在忧郁沉闷的时候,我就去读大自然的书。
当我从文字的书中走出来的时候,我好像成了哲人,当我从大自然的书中走出来的时候,我仿佛成了孩子。
会读书的人和不会读书的人的一个主要区别就是:前者总是“雁过拔毛”,后者却是“一毛不拔”。
对于非常繁忙的人来说,读书是一种休息;对于十分闲暇的人来说,读书是一种工作。
书,是生活中最好的调味酒。
读书有益,也可能有害。
而不读书则是绝对有害。
菲尔丁说:不好的书也像不好的朋友一样,可能会把你戕害。
这话没错。但也不必为此走向另一个极端,夸大书籍对于人的品格的影响。更多的情况是:
好人读了坏书仍是好人,坏人读了好书仍是坏人。
最优秀的读者,不一定是最优秀的作家;最优秀的作家,却必定是最优秀的读者。
当我读到一本糟糕透顶的书籍的时候,简直愤怒的想打作者的耳光,但更想打的是自己的耳光。我之所以始终不渝地坚持没有这样做,实在是因为这种想法一旦付诸实践,我的脸庞会经常的又红又肿,以至没脸见人。
曾经以为不会忘记
曾经的一切即使淡忘也不曾远走,它们已在你的生命年轮里一一记录。
潘向黎
看20岁以前的日记,发现自己在日记里写下了不少模糊的“断句”。
——“今天,我心情不好,因为……”
是心情不好到写不下去呢,还是对自己也不愿承认,连写下来的勇气也没有呢?
——“他真是一个很奇怪的人,对我说——”
关键的地方没有了。有什么需要绝对保密,以致如此语焉不详?我模糊地记起“他”指的是谁,可无论如何也想不起他对我说了些什么。但,一定是很重要的话吧,当时的我才会羞涩又认真地在日记里提上一笔。
还有的,句子是完整的,但又莫名其妙。“今天是我永远忘不了的日子。”接下来写天气,写校园里的海棠开了,草坪也绿了,却没有了“忘不了”的下文。看得出那个傻傻的女孩子是愉快的,可是为什么?
还有的更绝:只写某月某日,然后贴着一瓣花瓣,半透明的,已经变成褐色,似乎是虞美人的花瓣。这又是什么意思?不仅没有“事情”,连“心情”也不明确了。
这些“断句”和空白,就像断桥,将我扔在了此岸,再也回不到当时的彼岸。
我已经和你一样,对谜底完全茫然。
可以猜测,对一个学校、家庭两点一线的少女,她喜怒哀乐不会有太奇特的成因。使她兴奋的,不外乎是男同学的一件生日礼物,老师的一句赞美,或者和一个特别出色的陌生人的邂逅。而使忧伤、挫折的,无非是谁的一句话刺伤了她的心,或者哪个男孩子没有守信把她要借的书带来……不会有什么特别惊人的事情的。
到了关键处笔端游移开了,是因为怕被人看去了吗?不像,父母都是知识分子,平时绝对尊重女儿的隐私权。是出于羞怯?也不全是,既然有心记下它,写一半与全写只是五十步百步之别。
“今天是我永远忘不了的日子。”多么肯定、绝对。写的时候以为永远不会忘、不可能忘的。那么美好、奇特、令人心跳、惊天动地的事,不用写也会一辈子记得它的,当时这样有把握。
那些写天气、写花的句子,如果破译出来,也许是写一个男孩子的,关于他和我在校园里相遇时的一次谈话,他的语气、眼神、翘翘的头发以及吹起他衣角的风……应该是这样的。
可是,终究是什么呢?没有确切的记录,今天的我苦苦追忆也是徒劳。就像看一幅照片,拍的是一个湖,湖面上有层层的涟漪。可是为什么有这些涟漪?当时发生了什么?是风吹皱一池春水,还是谁投石冲开水底天?到底是什么呢——那有趣的、重要的、隐秘的、曾经以为永远不会忘记的是什么啊!
很难说清我读这些句子时的感受。就像面对一个绝对牢固的保险箱,虽然是自己的,但忘了密码,束手无策之余不禁对它的牢固产生了不满。再也没有人能够打开,连我都打不开了,这个少女时代锁上的保险箱。因为密码是20岁以前的心、透明的眼神、那时的海棠甜甜的香气……细看往日的日记,看不出往日的事件与遭遇,看不到几个清晰的面影,只看到那个内向的少女萌动的内心。柔嫩、细微、脆弱、层层叠叠地萌动。
20岁以前,微笑、叹息、热泪、沉默,都是春天里的故事,而喋喋不休是事后多余而徒劳的追寻。曾经的一切即使淡忘也不曾远走,它们已在你的生命年轮里一一记录。
成长的秘密,让我们把它在心中珍重封存。
别来无恙
为什么路的后面还是路,为什么故事结束还有那么多的假如。只有你能打破黑夜的企图,什么时候我的梦境有太阳居住!
洪烛
1.那一种岁月
那一排街灯就像花朵开放在那一幅夜天,那一串足音就像鼓点叩击着那一个情节,黑暗中我看不见你的笑眉你的泪眼,只感到你的长发飘逝在好久好久以前。
那一声汽笛就像闪电疾驰在那一片原野,那一双手臂就像缆绳联系着那一种岁月。黑暗中我记不住你的微笑你的诺言,只感到你的声音飘逝在好久好久以前。
我走遍高山寻找那一个情节里你的泪眼,我走遍大河寻找那一种岁月里你的诺言。只感到你比春天离我更加遥远,陪伴着我的只有孤独的怀念。
2.风铃之梦
这一个起风之夜没有月亮只有星星,细雨的手指滴滴答答叩击漆黑窗棂。往事如烟掠过无弦的风琴沉默的心灵,我在茫茫黑夜注释你的背影。
这一个起风之夜露珠唱歌草叶弹琴,温柔的浪花哗哗啦啦溅湿遥远风景。流年似水撞生锈的门铃固执的梦境,我已没有理由责怪你的任性。
起风之夜不再企盼你来临,起风之夜忘却自己的年龄和声音。我的眼睛像两颗滴血的风铃,在起风之夜呼唤着你的姓和名……3.黑夜里的祝福
我穿过一棵又一棵的树,我走过一条又一条的路,夜雾把我的眼睛深深地嫉妒。悬挂在天空的彩虹是仍然的舞步,在意外的闪电中不知失落何处。
我涉过一道又一道河流,我越过一座又一座峡谷,失败把我的脚步一次次拦阻。闪烁在彼岸的灯火是你的祝福,在寒冷的风景中像海底的珍珠。
为什么路的后面还是路,为什么故事结束还有那么多的假如。只有你能打破黑夜的企图,什么时候我的梦境太阳居住!
4.别来无恙
无数次我用歌声描绘着你的秀发,无数次我用吉它弹拨你的泪花。狂风吹落两颗心灵的砝码,在失重的时刻我没有任何办法。
为什么这个夜晚你仍然撩开窗纱,为什么这个季节你总是心乱如麻。窗外只有一片清冷的晚霞,对命运的安排你不该感到惊讶。
你最好忘掉我的绵绵情话,我只管聆听那雨点儿沙沙。待到屋檐滴落十年后的泪花,我们会互问一声别来无恙……
我的初恋是半句话
她和那个时代的大多数姑娘一样,运动头,一身旧军棉袄,平跟胶底鞋,但脸蛋非常清秀——直到现在,我闭上眼睛还能用工笔勾勒出她的轮廓。
洪烛
我在长江下游的浦口县插队的时候,爱上了同一生产小组的一位姓姚的女知青。她和那个时代的大多数姑娘一样,运动头,一身旧军棉袄,平跟胶底鞋,但脸蛋非常清秀——直到现在,我闭上眼睛还能用工笔勾勒出她的轮廓。
我感到自己爱上她了,有一天黄昏收工后就约她散步。我们沿着横穿村落的那条老铁路走啊走,漫无边际地说着话——彼此保持大约一米的距离,眼睛都笔直地望着前方。我的心跳得很厉害,生怕她会听见。仿佛刻意打破这略显紧张的气氛,她俯身从枕木之间拾起块碎石头,一扬手抛向远处的树丛,同时像小女孩般清脆地笑起来。我被她天真的快乐感染了,浑身轻松了许多。
就这样走了多长时间已记不清了,我们仿佛准备沿着漫长的铁轨一直走回城里——铁路边的景致渐渐显得陌生了。那时我们真年轻,内心里装着那么多话。如同决堤一般,我们的交谈进入忘我的状态,几乎是机械地在一块块枕木之间迈动脚步。我的眼睛一直望着前方,她的目光则低垂向自己移动的脚尖——仿佛那上面写满耐读的文学。实际上我一路上都在为一句话打着腹稿,我嘴上说着许多无关的话题,内心却在不断修改那一句话。那句话的定稿是:
“小姚,我经常想你。”多少年后回忆,仍觉得朴素极了、通俗极了,一点也不精彩。
我鼓足勇气,几乎是闭着嘴吐露这句话:“小姚,我经常想——”刚说到这里,身后响起刺耳的汽笛声。我们同时惊讶地回头,发现一列冒着大团蒸气的火车已驶近我们,而我们却一直没察觉。出于下意识地反应,她跳向铁轨的左边,我跳向右边,给近在咫尺的钢铁巨兽让路。火车头的灯柱完全笼罩住我们单薄的身影,我望着对面的她——她也正望着我,在等待火车驶过的瞬间都有点尴尬。我们一生中第一次这样面对面地站着——在近似舞台布景的境遇中,清晰得能看见对方的眉毛。接着滚滚车轮就蛮横地从两个人中间穿过,在车厢的缝隙能窥见她苍白的面庞一闪即逝。也许仅仅一分钟, 那时被时光之手抻长的一分钟,当我们会合在恢复平静的轨道上,我觉得浑身的热血都冷却了。
我们都为一分钟之前的惊险倒吸一口凉气。我们这时才察觉天已黑了。我们没有商量就同时掉头往回走——脚步的节奏也接近于赶路了。我不知她刚才是否听清了前半句说:“小姚,我经常想——”,她也没问我刚才说到哪了或“我经常想”什么。那句话里,起决定意义的宾语没来得及说出——像被风吹走了人似的,公开的内容则是模棱两可的。在记忆中,那句话是残缺而无法修补的。
和走时的感觉迥然不同,我们没花多长时间就回到村里,回到熟悉且平凡的生活中。我们又恢复成原先的两位黯淡无光的青年男女。我强忍住莫名的遗憾与伤感礼貌地把她送到女知青宿舍的门口,她回头挥挥手,就小跑着消失在灯火通明的屋子里。
从此,我们在众人之中很正常地说笑,但再没提及那天黄昏的散步——而且,彼此都在小心翼翼地躲闪对方的眼神。我们似乎都在回避记忆链条里一个小小的片断。那儿,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打了个死结。
命运常常开这样的玩笑。幸福就像一只鸟,当我们小心地配合着围拢它,一块从天而降的小石子就能把它惊飞。
“小姚,我经常想你。”20年以后,今天,我在白纸上完整地记录下年轻时的心声。而当时,这微弱的心跳声被汽笛、车轮,被那个时代的喧嚣淹没和掩盖了。
爱情不是童话
世间退却浮华,经得风雨的爱情,往往以平淡示人。
邓皓
那一年,我意气风发,遐思万千,写了无数的风花雪月的爱情文字。
一段时间里,我固执地以为生活中的爱情可以如同我笔下的文字一般鲜活、芬芳。
深秋里的一天,我去贾平凹的故乡商州探访一个文友。聊得正起劲的时候,文友冷不丁抛给我一句话:你文章里写的那些,是童话不是爱情。我顿觉惘然。
隔日他带我去乡下随意走走。在那里,我看到了至今无法忘怀的一幕:
在陕南重重叠叠的山的包围中,静移的秋阳宁静如斯。一片苞谷地里,一对青年农民夫妇在忙碌着。男的把伐倒的玉米秸儿打成捆,女的往背篓里一颗一颗装着玉米棒子。间或,那年轻男人在女人体力不支时会恰到好处地过去搀扶一把。每每这时,并不见女人有太多的感动,她只是默默地回望一下自己的男人。然后,继续着自己的忙碌。从他们那种默默劳作的姿态,可以看到生活被他们注释得多么澄澈简单!在他们不远处的一块空旷的玉米地里,有一个三岁左右的小男孩,正独自儿一边向天空吆喝着,一边挥舞着小手戏耍着,一眼看去,我便知道那定是他们生命的延续。
日暮时分,看到那对年轻的夫妇牵着他们的孩子从弯弯的山道上回家的渐行渐远的背影时,我的心突然有些找不出理由的感动,只这一瞥,我理喻了生活中爱情的真切和幸福!我为自己羞愧起来。
接下来,我想转述我朋友那天在回家的路上讲给我听的一个故事:“我的父母都是地道的农民,从没念过书。在我的记忆里,他们极少搭腔。偶尔说上几句话,也从不称呼对方,多年以来他们的默契代替了语言。在我六岁那年的某一天,我的父母闹了别扭。像戏里演的一般,闹得差不多的时候,母亲开始抹着泪儿收拾包袱,准备回娘家。父亲便不再吱声,只是倔强地立在一旁,却不肯吐出一句软话。我哭着,泪眼朦胧中看见母亲收拾东西的动作远不如往日利索。当母亲终于收拾了行装挎起包袱的时候,她一直埋着的头抬起来,定定地看了我们父子一眼,父亲却依旧倔强地低着头,只是一口一口粗重地喘着气。母亲便一转身向门外走去——就在母亲转身的一刹那,我发现我的背上挨了父亲重重的一击——父亲飞快地推了我一把,我立时如醍醐灌顶,冲上前去抱住母亲,大叫:‘妈,不要走啊,不要!’然后,我的父亲一步步走过来,将母亲的包袱挎到自己的臂上,牵起我的手说:‘我们进去!’事情就这样解决了。那一晚,我看见我母亲依旧像往日一般把洗脚水烧得很烫,不声不响地放在父亲脚跟前”。
是的,世间退却浮华,经得风雨的爱情,往往以平淡示人。
三个26岁
我们家的三名男性,都有过26岁,而父子两代的26岁却有着截然不同的遭遇和命运。
顾孟华
“滴铃铃……”我拿起电话,传出柴可夫斯基《天鹅湖》的旋律,我知道这是北京长途电话的信号,估计又是电影学院的儿子雪杨来的电话。果然,电话里传出习惯性的语言:“姆妈,我是雪杨,你怎么样,好吗……”自从去年丈夫猝逝,小女儿雪莲赴美留学,我独居田林以后,雪杨几乎天天或隔天都要给我挂电话,他知道哥哥和妹妹都不在国内,我体弱多病,照顾母亲的担子就必然落在他身上,每次通过电波听到我的声音,他就放心了。而这次在电话里他告诉我:“姆妈,我的《童年往事》已送往美国参加奥斯卡学院电影节比赛……”我的呼吸屏住了,我当时心里只有一句话:“太好了,太好了。”《童年往事》是他在电影学院导演系学习四年的毕业作品。学院将这部故事片制成国际版,送奥斯卡参赛,据说还属首次。我由衷地祝福我亲爱的儿子,不管他获奖与否,送奥斯卡的事实,就意味着他事业起步的成功。雪杨高中毕业后,工作了四年,考入电影学院又学习了四年,今年26岁。26岁,勾起我万千思绪。
1987年,大儿子雪桦由美国纽约州立大学戏剧系录取为硕士研究生,那时他正好排完《中国梦》,远离祖国飞往大洋彼岸留学,当时,他也26岁。他在信上曾说:“如果我的语言一过关,我就如鱼得水了。”果然没多久,在一次国际女作家会议上,雪桦将三个女作家的作品融合排了一台戏,在会议上演出,女作家们看完后对雪桦说:以后你任何时候要我的剧本,我都给你排。有的甚至说:这是我今年在美国看到的最好的一台演出。最近我又收到他寄来的一份他与《中国梦》的作者孙惠柱先生再度合作的《中国孤儿》演出的说明书。他在信上说:“演出很成功,这是与我在国内排的戏很不一样的一台演出……”目前,他正在夏威夷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时代不同了,孩子们的现在及未来必定比我们强。
当我看着《童年往事》的录像带时,那古老的小巷子,那大眼睛的孩子,那条太熟悉的小河……我已经到了难以呼吸的程度。
画面把我带回到以往的岁月,但是,此刻我身边缺了一个人——我的丈夫胡伟民。如果他也能和我一起饱览儿子的作品,那将是怎样的一幅情景,就像1987年夏天,看《中国梦》一样的高兴。
去年5月,雪杨拍《童年往事》时,他是那样的关心备至,不断询问拍摄情况,他盼着看到儿子的佳作,可是最终他竟连一个镜头也没有看见就远离我们而去。
在这幽暗的卧室里,我的眼睛盯着荧光屏上出现的一草一木,脑子里却闪现出30年以前的一幕幕画面。那时,我和胡伟民还在上海戏剧学院,我在读书,而他是学院的老师、苏联专家列普科芙斯卡娅的助手。之前,他曾以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考取了留苏预备班,而最终未能去苏联留学,后来竟连教书的资格也被剥夺了,划入了另册。人们见他像见了瘟神一样,他被下放西郊农村劳动,以后又发配去北大荒,那时,他也恰恰是26岁。在经受了北国严寒的考验和磨炼后,为了永远、永远地纪念这段生活,我们给孩子起名雪桦、雪杨,坚信他们像雪地里的白桦和白杨一样坚韧、耐寒。
我们家的三名男性,都有过26岁,而父子两代的26岁却有着截然不同的遭遇和命运。
飘不落的日子
记忆中那些温馨往事,就像一些飘不落的日子,在美好的时光的映衬下,总在我脑海里萦绕,在我生命中轮回,在我梦里闪现……
陈素玲
记忆中总有你甜美的笑脸,轻柔的话语,温柔的眼睛,还有那些想忘也忘不了的日子。一别多年,丽友,现在还好吗?
记得读高中时,你我同在文科班,我们成为形影不离的好友,宛如姐妹。
临近高考,我们每天都有做不完的功课,耳边时刻回荡着老师和家长那不厌其烦的叮咛。
在那枯燥和令人喘不过气来的高考复习阶段,每个同学的大脑都异常紧张,神经像一根根绷紧的弦,但我们总有办法缓解这种紧张。
每天放学后,在幽静的树林里,静静的小溪边,总能看到我们读书的身影。你问我答,我读你记,在大自然温暖的怀抱里,我们的心情轻松了许多,使繁忙的学习,充满了乐趣。
那时,我们还总爱出新招,为了提神,大概也为了锻炼身体,夜晚我们常会去跑步。精神来了,再挑灯夜读至深夜。早上,我们又强迫自己早起,一同到绿草如茵的田埂上,对着空旷的田野大喊大叫,梦想有一天能喊成个歌唱家,那种傻傻的样子,现在想起来就想笑。
在月明的夜晚,我们偶尔会忙里偷闲,自己给自己放个假,悄悄躲开大人的视线,坐在阳台上,对着满天的繁星,说说各自的理想。你说你想做老师,在你眼里,教师的职业崇高、神圣。我说我想当作家,在纸上实现我五彩缤纷的梦想。溶溶的月光下,当然也忘不了我们的歌星梦,并相约,我们30岁时,在相同的夜晚,对着相同的月色,再来重温这个难忘的夏夜,重温你我一生一世永不会改变的友情。
接下来的日子,对我来说是个伤感的日子。你如愿地考上了师范大学,圆了你的教师梦,而我却以一分之差名落孙山,和你拉开了距离。我清楚,那种相隔千里万里的距离,将把我们永远地分开了。
分别时,我们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任泪水在晨风里飘洒。几年的相处,使我们难舍难分;紧紧地相拥,我们已泣不成声。载着你的汽车缓缓向远方驶去,我依然站在风里,用心祈祝你一路平安。
许多年过去了,那次离别的情景,我却记忆犹新,一如昨日,每每回想起来,眼睛总会湿了又湿。
如今,你我已过了而立之年,做了母亲。已不再年轻、不再孩子气的我们相聚时,最爱谈的话题仍然是当年,最爱唱的歌仍然是那些我们曾爱过的老歌。笑声歌声中,任记忆把我们带回到那过去了的温馨岁月。我们之间那点点滴滴的美好往事,就像那首我们最爱的苏格兰民歌《友谊地久天长》一样,伴随着我们的一次次重逢与分离,伴随着我们的长大与成熟的年年月月。
丽友,都市快节奏的生活,多少改变着你,使由昔日单纯的女孩,变成今日成熟的女人。但我深知,无论我们相隔千里万里,无论世事变迁、沧海桑田,惟一改变不了的就是我们年少时结下的深厚友情和心中对彼此的那份永远的牵挂!
记忆中那些温馨往事,就像一些飘不落的日子,在美好的时光的映衬下,总在我脑海里萦绕,在我生命中轮回,在我梦里闪现……因为曾爱过
当我们两鬓斑白的时候,再俯首回望脚下的山坡,一种自足便油然而生了。因为我们已经深深地爱过。
佚名
因为有一条小河从身边涓涓不息地淌过,脚下的这片土地才变得日益肥沃,哪怕是一块石头,也忍不住被执拗的种子拱破。因为太阳每天都要从东边升起,将它的空间从黑暗中一点点地转移到光明之中,即使只是一个大致的轮廓,我们也不能忘记昨天的赞歌。因为尚存一线生机在我们的脑海中闪烁,昭示着万分之一的可能性,哪怕只是极偶然的巧合,我们也不应轻易地放过。因为曾用心地爱过,我们才学会了宽容,而非刻薄,即便这爱只是一厢情愿,又岂能挡住生活强烈的诱惑?
我不敢说我有了多少幸福,又承受了多少冷漠,但我至少不会丧失执著。可以在每回启航之前,将浪花和彼岸在心中一遍遍地描摹,也可以为升起一堆迷人的篝火,跑遍山野去捡拾柴火,甚至可以披荆斩棘地去寻回童年时的承诺,不惜将双脚磨破。
一次圆满是收获,倘若在举手之间就能得到,那么它一转身就有可能化作泡沫,消失得无影无踪,再也找不出它的下落。而所谓完美的追求决不仅仅是迷恋几个漂亮的动作,在通往某个目标的路途中,没有一定的挫折,便没有相应的快乐,没有刻骨铭心的错过,便没有一针见血的巧合。
让我们的初衷像白帆一样被风吹拂,像石块一样被雨水和时间打磨,像湖面一样被日光照彻。而不问理想能否从现实中安全地穿过,太阳能否撇开那些追逐的云朵,以一种深入人心的光芒将我们期待的面容日复一日地折射。我们尽管用自己的脚印去证明每条道路,呼唤每颗硕果,而不是守候在哪里,被丛生的杂草随意地淹没。
因为我们曾经爱过,世界才显得无比美好,四周才变得越来越开阔。
如果你感到了孤独,享受了寂寞,不妨打开一颗心,就如同敞开一扇门,打开了一把锁,无数道深情的目光便在此交织,无数双手能够在这里紧紧相握。你在付出的同时,就可以大声宣告:我拥有了许多许多。
那么,还有什么遗憾可说呢?
当我们两鬓斑白的时候,再俯首回望脚下的山坡,一种自足便油然而生了。该得到的已经得到,不该得到的终无法巧取豪夺。只要我们曾经爱过,追寻过,哪怕这种爱成为一道千古悬念,不留不一个结果……因为我们已经深深地爱过。
再给自己一次机会
我的命运只能掌握在自己手里,此外就再没有什么救世主。
冯小利
或许是命运的不幸注定要将自己缤纷多彩的梦撞碎,或许是天地的无情终归要将自己夜以继日的辛勤当做泡影放飞,或许是许许多多的难以理解却又实实在在的障碍与挫折早已将意气风发的拼搏与百折不挠的进击化为道道忧愁阵阵孤寂,那么,就请在凄惨中反省我们自己吧!
希望中的亮色原本很纯净很单一,根本就经不住太多躁动的浮夸与太多遐思的点缀;梦幻中的氛围起先就是深沉就是呼唤,同样也受不了太多渴盼的煎熬与太多的急不可耐。
耕耘中的汗水不一定就会浇灌出令人欣慰的金色收获,因为付出与得到的天平上也会发生不尽如人意的失误;追求中的脚印不一定就会寻觅到万事如意的归宿,因为适得其反的弯路总要为初涉征途的陌生者铺垫上自我磨砺的基石。
纵然几经一而再、再而三失败的考验,但最终的结果依旧会是一个求知与未知的履历过程,因为在品尝失败酸楚的同时就会预感到那份沉重的收获那种夺目的成功。
有花在前被人摘不要紧,紧要的是自己是否有毅力让铁树绽开娇容,使枯木再度光彩照人;有人在前先走一步不要紧,紧要的是自己是否有胆量在“奋斗不怕起点低”的凡人智语中,夯实心灵中永不屈服的信念。
庸人总以为“过了这村儿,就再没有这店儿”是千古绝唱,于是就只能在稍纵即逝的机遇旁唉声叹气悲观失望;睿智者总相信“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坚定与赤诚,于是就会在“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中体味到为人应有的珍重。
摔倒了怕什么!爬起来拍净身上的土尘照样往前走!这是连咿呀学步的儿童都能做到的事情;输了怕什么!关键是此时不搏何时搏?!这是赛场纵横跌打出的精髓。
也许自己就只能是一个悲惨的不幸者,何不以独特的创意与永久的磨炼给世界一个佐证:我的命运只能掌握在自己手里,此外就再没有什么救世主。
再给自己一次机会吧!即使已有千万次的失败经历,这其中的千万次失意也许恰好是自己获得真正如意的丰满阅历。
谁不愿让成功之门大开,那么就请再给自己一次机会,让理想成真!
我认识一位歌手
为你欢呼胜利,他的歌化为千盅美酒;
伴你追忆往事,他的歌又顿作万簇泪花……
王慧骐
我认识一位歌手——一位淳朴而伟大的歌手!
你听:他唱起雄浑的歌——像泰山被拦腰切断,乱石炸裂太空;他唱起悲壮的歌——似铁骑飞越疆场,扯出一串惊雷;他唱起温存的歌——像慈爱的母亲哄着孩儿入睡;他唱起缠绵的歌——似一对要好的姐妹窃窃私语;他的歌,有时教你爱,有时又教你恨;他的歌,能让你开怀大笑,也能让你失声痛泣;当你在征途上挺进,他的歌——是号角,是鼙鼓,是指挥刀;当你在迷惘中叹息,他的歌——是闪电,是火把,是启明星;为你欢呼胜利,他的歌化为千盅美酒;伴你追忆往事,他的歌又顿作万簇泪花……远方的朋友,来吧,放开你的歌喉,和他高吭,伴他低吟……你会认识他的,一定会的。
他的名字叫——大海!
让往事随风飘
“翔”,对你的思念没有改变,让我们的往事随风飘!
多元元
“翔”,你现在好吗?也许是很想你,所以才写了这篇文章。不知你在何方,如果你看见这篇文章,是否会想起那个曾经与你同桌的女孩呢?
在我眼里,你一米七六的个头,修长且不显单薄的体型,浓眉下一双不算大、但很亮的眼睛,微高的鼻梁下,一张唇线清晰的嘴唇更能显出你的英俊与魅力。
可你在老师面前是个极难治的学生,你打架、劫钱,学校对你伤透了脑筋。还记得第一次见面吗?你以一个大男孩的身份出现在我的面前,调皮地冲我眨眼,我不好意思地笑着,但你给我的第一句话,却是很冷的一句“幸会”!后来你我成了同桌,为了帮你改掉以前的错,我帮你补课,每晚放学,我总是看着你走过你那群曾经“铁板”的哥儿们。本以为你能改掉所有的错,没想到你背着我和你的“社会朋友”来往,你继续吸烟、喝酒、打架、劫钱、闹事,我气极了,终于有一天我忍不住了!“你为什么不改错,为什么?”你只是歪嘴一笑,然后用极其刻薄、接近阴森的语调冷冷地说:“你……管得着吗?”什么?我怎么也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你……混蛋!”你好像受了莫大的侮辱,细长的眼睛一下子瞪圆了,暴怒地大叫:“走,你出去,离开这儿,走……”我掩面跑出教室,此后很长一段时间你我彼此不讲话。终于你没有认识到自己犯的错,当你用刀把人扎伤,学校准备开除你的时候,在你的强烈要求下,学校才允许你在原班级上最后半天课。我还记得那天的最后一节课,你一直趴在桌子上。直到下课铃响,我不想看见你那双充满眼泪的眼睛,快步走出教室。你拎起书包,不顾老师和同学的目光,一下子追上我:“多。”这是你两个月来第一次和我说话,那声音欲哭、欲喊,更嘶哑。我猛地回过头,站在那儿,你一步跨上前,你我之间似乎没有什么距离了,你的眼里充满泪水。沉默了片刻,你突然淡淡地说:“其实,我知道你对我很好,很好,我对你的感激,似乎没有友谊那么简单。”我敏感极了,扭头就走,突然听到你在身后高呼:“我真的很喜欢你……!”
你走了,不知对你的走是喜是忧。短短几个月的相处,一直对你有种朦胧的感觉,终于在你快走时被证实了!但我明白这种感觉决不是……“翔”,对你的思念没有改变,让我们的往事随风飘!
选 择 阳 光
把被自己随意放逐的心灵从城市的背影里收回,把漂泊藏进深深的河床,阳光正在你的头顶欣喜地开花。
泥娃
你的鸽子,以独有的方式,从易俗河的极致里,逶迤而至。我曾经紧闭的心扉依旧紧闭,惟有感动的泪水把11月天空下金色的阳光打湿。不敢晾晒起潮湿的心事,这里的城市,不在北方,也不在南方,它只在南北的缝隙里,伸展着绿色的手掌,以自己的方式艰难地生长着。
这个城市,在现代文明的漫卷里,早已隐去了原始的风景。灰暗的色调只能掩盖表象的东西,我不懂,它怎么可以如此轻易地进驻你年轻的心灵;秋海棠花时已过啊,我不懂,你思想的土壤里,为何还有它倔强生长的影子?
原谅我甚至只熟悉你的名字,却无法清晰地忆起你的面容,但短短的一些词句已足够让我在即将来临的岁末寒冬里找到一根温暖季节的木炭。易俗河水即将冻结啊,不要被它坚硬的外表迷惑,不要把你的灵魂轻轻安放吧,魔鬼在人们真诚的注视里惭愧地逃匿。
季节感激你虔诚的凝眸,那条定格的纱巾再次飞扬,系上每一份至真至纯的情感,填充你空洞茫然的心灵。世事沧桑,人世百态都不重要,千锤百炼的心灵最是坚韧。
美丽诚实的词句在黑夜来临的时候,纷纷抖落。听惯谎言的双眼在刹那间熠熠生辉,如明灯般照亮突然袭来的黑暗。结着丁香愁怨的少女只宜在雨巷里行走,现实里已不复有油纸伞。在尼龙、塑料、纤维世界里,雨巷的诗意和浪漫成为人们茶余品味把玩的童话。丢了油纸伞的少女从雨巷里走出,丁香的韵味在阳光里四溢开来,心底的愁怨早已蒸发。化为烟,袅袅飘散。
来吧,让我解开你为自己锁上的手铐。匍匐于土地上的人们,穿行于钢筋水泥的人们,都不是我们的罪过。这只是一种方式,选择生存的方式。方式是现成的,选择却是自己的。解开手铐,请我迎着太阳升起的方向,重新选择!请在异乡的街头抬头,好好整理被自己弄得絮乱、模糊的梦想。你会惊喜地发现,一切并不是遥遥无期,你所渴望的你都真真切切地握在手心。把被自己随意放逐的心灵从城市的背景里收回,把漂泊藏进深深的河床,阳光正在你的头顶欣喜地开花。
紧闭的心扉依然紧闭,不是不敢,只是不能开启啊。把你的钥匙收起吧,在所有感动感激的泪水里起程,好好地赶你该赶的路吧,祝福的眼神将伴你海角天涯。
日子飘逝中,春天来了吗?夏天过了吗?枫叶红了吗?该下雪了吧?选择阳光的你,还好吗?
梦 里 春 秋
我不是一个成功者,现在写《我的故事》显然为时尚早。但我还是急切地写了,旨在让同我一样残疾的朋友们看后有所思索:生命是美丽的,我们不能也无权辜负她!
陈政昌
冥冥中命运伸出一双白皙的手,牵着我,走出校园,走进梦魇。
洁白的床铺,洁白的墙。走进几个穿白衣戴白帽的人,拉亮一盏白生生的灯。这是哪里?
我想走。我害怕这庄严肃穆的地方。我要回到欢歌笑语的校园。可髋关节和膝关节刀割般的疼,没站起来就跌倒了。我病了。“重病号,马上检查。”医生对护士说。
抽血化验,X光检查,B超检查。打针、服药、磁疗、电疗,我被折腾得晕头晕脑。而疼痛依然,病情继续恶化。
三个月后,疼痛减轻,病情始得控制。可这时我的下肢和上身成150度角,髋关节与坐骨处间隙融合,连成一个僵硬的整体。而我的双腿更惨不忍睹:肌肉萎缩,瘦成了两根细细的芦柴棒……拄着双拐跛出病房,医生说:“小伙子,你这条命算是捡回来了,可这辈子,你就有四条腿了。唉,好好走吧……”
四条腿……好好走……我喃喃。仿佛一场恶梦,梦中的我,此时18岁零两个月。
16岁,我考上大学,成了命运的骄子。
18岁,我双腿瘫痪,成了命运的弃儿!
妈妈来学校看我。我一头扑进妈妈的怀里,娘儿俩相拥大哭。父亲在我13岁那年撒手归去,弟、妹还小,在我们家,只有妈和我知道这场恶梦意味着什么……我走进绝望的深渊。身在颤抖,心在抽搐。痛苦、凄凉、寂寞、忧伤。生灵的创痛远大于双腿的沉沦。生活不能自理,学业不能坚持,我看不到希望之光,我在悲哀里彷徨。
老师和同学们安慰我,要我身残志坚,以保尔、张海迪为榜样。我知道他们说得对,但我不能接受:心想,你们都是饱汉不知饿汉饥,保尔、张海迪那么容易学,全国数以万计的残废人,不都成了保尔、张海迪?
倒是妈的话实在,深深震动了我悲哀的心。孩子,你算是死过一次了,要打起精神,活下去。
好死不如赖活着。孩子,跟妈回去吧,妈生了你,只要妈不死,妈就照料你……望着妈那被风霜打皱的脸,我不由又滚下了酸楚的泪……又回到我那破陋的小木屋。风物依然,一切都没有改变。
改变的是我病残的腿。
沉重的悲哀过后,我脑海里一片茫然。仿佛一个外星人来到地球,我对眼前的一切都陌生、不适应。仿佛走进空旷广漠的荒野,我手足无措。
茫然中有一点我是清醒的:我得活,我得找一条活的路。
梦在继续。说不清什么时候,我做起了当作家的梦。这美梦比那恶梦瑰丽得多,因此心情也就快乐开朗得多。渐渐地,我抛却了悲哀,抛却了彷徨。渐渐地,我坚定了活的信念,增添了活的勇气。渐渐地,我发现了生命的可贵,生命的美丽……忧愁还是有的。尤其在写了几十篇小说、散文之后,看到那一封封铅印的退稿信,我真怀疑自己是否是当作家的料?前途如一个神秘莫测的黑洞,我不知是进还是退好。
失败。失败。失败中我记起福楼拜对莫泊桑说过的话:“天才无非是忍耐,努力吧。”我想我肯定不是天才,我或许这辈子也不能成功,当不成作家。但我还得努力,只要活得充实,努力奋斗过,将来死时,我才能无憾。
这样想着,我对失败也就心平气和了。于是继续遨游书山……梦里花开,梦里花落。几多忧喜,几多甘苦。而时间如旅人,矫健的脚步匆匆迈过。蓦然回首,梦里春秋已六度。
1988年2月5日,我的处女作在贵州《健康之友》上发表。前不久,又在一家刊物上发表了一首小诗。这当然令我高兴,催我奋进。
诚然,我知道,成功离我遥远得很。那众多的沟壑,莽莽的荆棘,会累得我汗流气喘,腰酸背痛。但总算开了个头,总算,我找到了要走的路。
路正长,且坎坷。我得撑起我的双拐,一瘸一瘸地走……
梦里牵不到你的手(外三章)
惆怅风中,谁和谁的呢喃零落,只有影子与我相守。
蓝戈
有谁挽留那些花朵?听任淡淡的清香揪心的疼痛。
惆怅风中,谁和谁的呢喃零落,只有影子与我相守。
春天是个长长的梦,梦里牵不到你的手。
对着关闭的门扉,我不愿流泪。
坐等黑夜,我想要询问星星,有没有你的消息。
停在我心里的忧伤雨一直下在我心上,让我无法不想那些丢失的过程,一如风雨不会带走我的悲伤,一如阳光不曾留下我的痴想。
我目送一个人离去。
无花。无歌。
我一直迷惑,在渐去渐远少年模糊的影子里,谁说过爱我,让我在意老去的时光,抚平浅浅的记忆?
日记终于发黄,停在我心里忧伤,已经无人共赏。如今储备的月光,落落寞寞。
孤单的手抱紧你的腰,回头是纷乱的雨落,停在我心里的忧伤,只是记忆里小小的一段。
不是故事无眠的夜中,不能听一支歌,音乐的手最容易揭开伤口。
翻开书,看前辈和同辈反反复复的戏剧,我自己又是在演哪一出?
苦苦追寻到最后,我却什么也不想要。让我就此从梦中醒过来,纵然心中交织着千万条疼痛。我转过身,有谁知我泪流满面?
爱与不爱,都不是你我能决定。不要抱歉孤蓬的悄然漂来漂走,不要!
你冷不冷无论怎样的不愿意,冬还是走了,冰雪早已消融。我只能细数窗前的雨滴,在这漫长的夜,看着你问你冷不冷?
天黑的时候一个人走很远的路,我已不再害怕。
你去了那遥远的地方,隔着千山万水,已经恩断义绝了吗?任你频频回首,任我潇潇泪流。
问你冷不冷,虽然冬已过,我这桃花已妆成粉红。没有人陪伴的路,你是否一切可好?
人,不是为痛苦而活着
为人生的易逝,为青春的不再。
敖昊天
匆匆又走过人生一程,突然想到应该作一曲挽歌。为人生的易逝,为青春的不再。一种似曾体味的惆怅蓦地变得清晰、缠绵,面对着如水流年,我恍若隔世,虽闻天籁却始终悟不出禅机。
人生往往有许多一念之差。恰似山花烂漫之年,怀着童稚的梦投入社会大熔炉,一切却远非想像得那般纯真;数年面壁破万卷,自以为满腹经纶,却虚掷多少光阴;面临一次次挑战,欣喜若狂又企图不断调节所谓价值的走向。也许人生就是这样,一方面充满怀旧的感伤,一方面又不得不同历史和自己作战。有时直战得天昏地暗,心力交瘁,永远没有片刻轻松。
不正是这样吗?自从有了人类的历史,人作为万物之灵,每时每刻不都在延续着成功与失败,追求与失落,理想与幻灭的悲喜剧吗?屡屡回首固然不是人生的全部意义,但在痛苦中追求,彷徨的人生就没有一点色彩?无须问天,无须问地,无须问任何精灵,人生的许多内涵和外延是终其一生也无法言喻,无法解答的。人来到这个世界,失落了,重新编织理想的经纬;跌倒了,爬起来仍然行色匆匆一如既往,去升华自己的人生。因为人并不是为痛苦而活着!
感 谢 失 恋
早恋是开得太早不会结果的花,是一个美丽的错,没有基础不负责任的爱情只会过早地夭折。
杨韶康
大一时,我在某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文章,想不到由此牵出一段缘起缘灭。在一次周末舞会上,一位大三的女生拿着一本杂志让我签名,理由是她和我文章中的女主人公同名同姓甚至还有相同经历。我当时紧张得都出了汗,像是一个美丽的护士叫我褪下裤子打针一样令我难堪又暗喜。
就这样,我们认识了,不久我们恋爱了。
谈恋爱的日子很快乐很浪漫但也平添了许多苦恼。我不得不记住她的生日她的喜好及她的衣食住行;不得不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想她陪她还要接她送她。爱情的奢侈和挥霍迫使我不得不编出许多美丽的谎言给父母写信要钱。我还要搜肠刮肚想出一些美丽的字眼逗女友开心一笑。而女友真不愧为企业管理系的高才生,处处管得我浑身不自在。谈恋爱实在让我感到每天活得很轻松很空虚。
很快,我厌倦了卿卿我我出双入对的空虚生活。于是,由于我“不服从管理”,两人便“好说好散”分手了。
“我失恋了!”同她“拜拜”的那天下午,我回到宿舍“雀跃欢呼”,像是获释的劳改犯一样洋洋自得。宿舍的兄弟们纷纷出言劝慰我一定得经受住“打击”。我不禁暗暗发笑:安慰我你们应该恭喜我才是——因为我失恋了。
失恋的我又回复以前。我仍是老师的好学生父母的好儿子同学的好朋友,我仍是班里受人尊重的团支书宿舍里众人拥戴的宿舍长。
真的感谢失恋。没有恋人的日子,干什么都随心所欲。不必在周末早晨就开始费尽心思策划星期天两人的“节目”,还要一遍又一遍地掂量口袋里的钱够不够奢侈一回;也不必在乎自己的形象是否达到“最佳效果”而对着镜子把头发梳得“油光可鉴”。没有恋人的日子,可以不用担心有一天东窗事发,被父母或老师狠克一顿;可以不用绞尽脑汁地思考如何在爱情与学业之间作出痛苦的选择。
失恋以后,我的功课成绩东山再起跃居全系第一名;我的文章接连不断见诸报纸、杂志;我的生活开始有律有序有节奏,每天都过得轻松快活充实无悔!
我终于认识到早恋是开得太早不会结果的花,是一个美丽的错,没有基础不负责任的爱情只会过早地夭折。我很庆幸自己失恋,因为身处校园的我双肩还很稚嫩,承受不起爱情的重荷。年轻的朋友,我想对你说:在浮躁的空气中,我们尤其需要冷静和理智。只有一心一意投入学业,才不枉在大学校园里走一遭。
友情——心灵之默契
在你的悲哀中你有偕行者了,你的悲哀将变得漫柔;在你的苦难中你有偕行者了,你的苦难就更为坚实了。
陈敬容
永不涸竭的感情之泉源,深沉的心之默契,愉快的灵魂之交流……友情呵,奉献你以最纯洁的花束。从你,一些美丽高尚的情操得以萌生:亲爱,信赖,督促,互助和牺牲。
美丽的赤子,人之子啊,面对着你这些瑰丽的礼物,你能不感奋?
当友情以如此澎湃的水流向你倾泻,你能不感到幸福么?而这种倾泻又丝毫不依仗血统、历史等等呆板的关系,它是自在地翱翔于任一角落的,当你自己的羽翼触碰到它的羽翼时,即使发生一度铿锵的和鸣。
友情既是如此纯洁的德性,它便没有男女的界限。
我知道有些人时常高踞在自己的宝座上,时时向所有别的人们显示着骄矜的颜色。“你应该崇拜我。”“你应当爱我。”“你应当为我效劳。”——这便是他们所想的。
友情绝对唾弃这类的自私和骄傲。它谦虚地向世界凝望,向人生凝望,永远在寻觅宝贵的启示。它从不需要盲目的崇拜,因为那往往给一个人造成危险的自满。它努力先去爱别人,然后从别人处收受爱。它给出所有它可能给出的宝贵东西。它快乐地甘心地给出,绝不在给与时奢求回报。回报自己会来。但这也并非按着“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一定程序。回报也许永远不来。但是给出吧,给出所有你可能给出的一切,而这种给与本身就是无比的快乐。
给出爱——亲切的真挚的友爱,给与你以为值得你敬仰、值得你同情、值得你帮助、或是值得你牺牲的人们。
漠视,怀疑,自私,懦怯……都是友情的障碍。
美丽的赤子,人之子呵,推倒那些障碍,践踏它们,在它们上面跳舞吧,踏过它们,在最青葱的友情的草原,将你纯洁的心灵赤裸裸地袒露。
于是宇宙热闹起来,人生繁荣起来,再没有“孤零”或“寂寞”侵蚀你蓬勃的生命。在你的悲哀中你有偕行者了,你的悲哀将变得漫柔;在你的苦难中你有偕行者了,你的苦难就更为坚实了。
更为坚实!因此苦难只是一种挫折,而不能成为一种灾祸了。经由这些挫折,你的力量反而更为新鲜活泼。
而当你在欢乐之中,友情的偕行将更使得你的欢乐颜色绯红;在你的幸福中,友情的偕行更能令你的幸福灿烂光辉。
正如悲哀和痛苦有时需要向人诉说,欢乐同幸福也是一样。将你的欢乐同幸福分给你不幸的女友,他们将会因你友情的慰藉而忘去自身的不幸;分给你幸福的友人,也只能增加共同的光辉。
美丽的赤子,人之子呵,在沙漠中,在荒岛上,作友情的偕行吧,你们将望见绿洲,望见碧岛了。在繁花照眼的春之园林,在佳果累累的秋之园林,你也作友情的偕行吧,那些花将飘落在你们的发际,那些果子将坠落到你们的脚边。
在爱情鸿沟上架桥
有鸿沟是必然的,关键是用理解、信任、宽容、热情架一座心灵之桥,让爱走进、走近……
王子
两个人即使想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他们之间还是会有鸿沟存在的。所以,必须无时无刻地架上沟通之桥,爱情才能走进心灵的土地。
爱情的可悲并不在于从未获得,而在于得到后又失去了。从不曾有过爱,那你心中没那份眷恋,没那份喜悦,没那份充实。原本就是空的,便不会有失落感。有过喜悦与充实,而突然消失了,那份痛苦、失落、悲伤也就霎那间填进心房。
而爱的失落很重要的原因是心与心之间缺少一座桥。
相爱而求相伴,是人之常情。而心灵是很独特的,它要求独立,而又寻求沟通。这样,两个相爱的人必定是相互间有距离又试图走近。当距离适当时,产生美好的向往;而当距离太大时,又会产生陌生的疏离感;若是距离完全消失,双方又会麻木冷漠毫无知觉。
可见相爱的心与心之间是需要一座桥的,如此,爱情才能愉悦地在桥间行走。
好友梅就险些因为没有这座桥而失去相爱的那个人。她与丈夫相爱四年而结婚。他们以为会一直相爱到老而无波无澜的。所以,随着相处的日久天长,他们的沟通也日渐稀少,梅便感觉他们陌生了。这时,单位的一位男同志借机制造事端,让众人看出他们的亲密,而梅却毫无知觉地把这当做正常交往。当那个人向她摊牌时,梅慌了。她找到我说,她不敢告诉丈夫。我告诉她,那个人正是利用了你们夫妻间的陌生,才如此无所顾忌有机可乘的,我劝她去找自己的先生,去架一座桥,让彼此走进心灵。
几天后,梅欢天喜地地告诉我:“我们在那座桥上相遇了……”
记得一位哲人说:因为熟悉,他们走到一边,又因为陌生他们分手。相爱的人是因为相互了解才有信心走到一个屋檐下的。可又有很多相爱的人在同一空间里因为太熟悉而没有距离或因为太陌生而彼此相去愈远。心灵的鸿沟因为没距离(没有距离其实是最远的距离)又因为相距太远而无法弥合。
有鸿沟是必然的,关键是用理解、信任、宽容、热情架一座心灵之桥,让爱走进、走近……
云在青天水在瓶
我只希望自己是一朵花,凋谢在他宽大的怀里。
黄朵朵
18岁那年,我在县城一所重点中学里读高二,校园里有一排相思树,我常在下面小声地读英语课文。我喜欢那里的黄昏,常有一抹斜阳照在我肩膀上,那是一丝带着暖色调的伤感。
我期望刚穿着短裤抱着足球从这里跑过。刚是我班的文体委员,高大、英俊,那种干干净净的黑皮肤里散发出一种逼人的光辉。他是我心中苦涩的诗篇。
不少女孩都崇拜刚,他品学兼优,而且还会讲很好听的卷舌普通话。当同宿舍女同学叽叽喳喳地评价他的平头、他的球技、他的演讲风度时,我只是一声不响地坐在一边翻一些闲书,偶尔也冷笑一两声。大家都奇怪我怎么像个冷血动物,而且对她们共同的偶像竟然一点兴趣也没有。
我为自己完好的伪装感到骄傲,同时,也咀嚼着一种苦,一种相思的苦,一种单恋无门的苦。
由于工作关系,常会与刚接触,但总是公事公办。一次,他把他设计的墙报方案先让我过目,我竟然像个患更年期综合症的老太婆,乱发一通脾气,鸡蛋里挑骨头。刚很难堪,他小声地嘀咕一句:“你心情不好?”
我没有回答他。我真想打他一记耳光。他走后,我发现放在口袋里的左手,正捏着一张伍圆人民币,它已被我的五指捏成一团……那是个阳光灿烂的日子,同学们都去“课外活动”,我一个人临窗看操场上的刚踢球,一个球入网,是他踢进的。那球,像是我慌乱的心。
不知什么时候,我坐回自己的座位,在作业纸上,变换着惯常的字体,写了这么一些脸红心跳的文字:
刚和朵恋爱,他们成双成对进入一个树林里。天暗了,月亮出来,他们拥抱了。真无耻……写好后,我有一种轻松和说不出的愉悦。我把“奇文”看了一遍又一遍,然后产生一种莫名的冲动:要让刚看见!于是,像做贼一样,把那张折成一个三角形的纸迅速放进刚的文具盒里,然后跑到校园后面的小树林里,汗都出来了……10分钟后,我后悔了,跑回来想取回那可怕的字条,但已来不及了。三三两两的同学正在教室里闲聊,不久,刚也满头大汗地进来了……我装着认真的样子,低头做数学作业。班主任进来了,之后是刚火冒三丈拍桌子的声音。天啊!他竟然把字条交给老师了……大约半个钟头后,班主任带着刚从外面怒冲冲回来。大家屏住呼 吸,老师照“文”宣读。
我的头脑一片混乱,紧张得快要死了,于是我干脆哭了……大家同情我,安慰我,共同声讨那个“可恶的同学”,大家也相信我是受不了这种无端的“污辱”才哭的……下课了,全班同学仍被老师扣留在教室里。刚突然站起来,他谈了自己的看法:从笔迹分析写这个字条的人,可能是东,因为上周踢球时,他与东有过冲突……刚的话音刚落,我猛一抬头,看见东涨红着脸也正转过头看我。仇人相见,分外眼红。相持一秒之后,我低下头,又装模作样地哭,接着是伤心地哭,因为从刚的愤怒中,我彻底绝望了。如果他喜欢我的话,为什么不悄悄地把它放在口袋里,然后晚自习后约我去后山,一起“破案”呢?
一阵沉默后,东拿着那张字条站了起来,平静而低沉地说:“我承认,是我干的,本想开个玩笑……”
这件事就这样了结了,而东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这一年他因为这个“污点”,没被评为“三好学生”。我的心里充满了罪恶感,几次想开口向他说,这不是他的错,他为什么要那么干脆地承担不白之冤?逐渐,我与东更疏远了!
背着沉重的十字架,我的学习成绩一直往下落,一年后,我成为师专的一名大学生。刚去了北京读书,我莫名地恨他,在留言本上,他写了一句老掉牙的“语录”:愿我们的友谊万古常青。而东在我的本子上,写了一句很有意思的大白话: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
东没有考上大学,是我害了他。不久,他参军走了,便不再有他的消息。
15年过去了。
这天,我一个人回古老的县城办事,从一老同学口中得知,东已成家立业,是某派出所的刑警队长。曾经的一幕幕又重浮心头,我要告诉他那时的真相,并真诚地向他致歉,请求他的原谅。拨通了他的手机后,东惊得大叫起来:“老天,你终于出现了!”我说:“有一事相告,约个时间散散步,好吗?”他大大咧咧地说:“求之不得!”
那是一条小溪,我们班曾在溪畔搞过好几次“冕会”。东已高大了很多,英武中透出一份憨。“我知道你今天约我出来有什么事,我不是说过,‘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吗?”
一轮不很圆满的月儿已上了树梢,我泪流满面,问他:“你为什么要承担那不白之冤?”东停下脚步,拿出手帕为我轻拭脸上的泪,并说出了他心中的秘密——原来,从高一第一学期开始,他就暗恋我,但只是深深地埋在心底,他觉得自己是个农民的穷孩子,当时不配向我表达这种非分之想。更重要的是,他早已看出我喜欢刚,他痛苦过,挣扎过,但最终他控制了自己的情感。那天,当东从地上捡起刚恶狠狠掷给他的那张纸条看了一半时,马上就明白了这是我一手制造的。他熟悉我的字体,还有一点,我写文章时,总是把句号写成黑黑的一点……出于保护我的自尊,出于保护自己心目中神圣纯洁的爱,他悲壮违心地背起那个“罪名”,而且至今无悔!
原来如此!我猛地扑入他的怀里。“为什么你不早点告诉我这一切,为什么?”东紧紧地把我搂着,没有回答,只是越来越紧地搂着。此刻,我只希望自己是一朵花,凋谢在他宽大的怀里。可是,他渐渐地松手了,他不停地摇头,然后深情地吻了我的前额,仍然是那么平静而有力的声音:“你没有再犯错误,我更不能,因为我是一个男人!”
默默地做自己
没有什么出众,我却爱着自己,把缺点也会变成优点。
肖平平
开心地说,我蛮欣赏自己的。可是遭到他人的中伤与白眼,我就有点恨自己。偏偏翠比我好多了,她从不在乎别人的中伤与白眼,只是默默地做自己。我真想学做那样的人,多么洒脱的性格!
我究竟是怎样的家伙呢?连我也说不上:可以说我很勇敢,却又有些胆小;我很宽容,又很小气;我很粗心,又很细心;我很从容,又很慌张;我很善良,又很丑恶;我很温柔,又很粗暴;我很勤奋,又很懒惰;我很骄傲,又很谦虚。等等这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矛盾,却是缺一不可的。就是说:我是双重性格的人。却又怎样呢?别以为我会为这些烦恼,哎,人又何必分得那么清呢?这世上本就是无数复杂的、不可说清的事情,单凭自己单方面的性格又怎能办得到呢?况且又有谁真正说得清自己?先问问你,人之初,性本善还是性本恶?有何证据?
翠是个典型的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我可不敢这么个人主义)。我和她打交道已有两年多了,那时候我们是最好最好的朋友,可是几个月前彼此闹得不欢而散,很遗憾,只为那么一点很小的事,也许是吵得多吵厌了。
她说起来是真正的君子,也是她的致命弱点。她从不奉承任何人,说话容易得罪那些人,对我更不例外。我经常劝她说话别那么倔,给人留点转弯的余地,可她也改不了。
虽然我最欣赏的是自己,难免有点鄙视别人,但对于她,我不敢鄙视,甚至欣赏她佩服她。例如:大家爱做同样的事,即爱赶潮流,即使自身不是真正喜欢,她却出众得很,根据她的思想,她喜欢什么,就是潮流,即使是大家瞧不起的事情。我经常这样想:为什么她可以对外充耳不闻,而洒脱地做个真我?后来,我终于知道,这是她对自己的要求,她不可以对不起自己,因此她不允许自己做违心的事,即使世人加诸她的压力也动摇不了她,可以想像得出她是何等的坚定,我真的佩服得五体投地,心中的英雄哟!
人,一旦有了对比,就会或喜或悲。比不上去还是比下去呢?人类总有这样的疑问。可惜,永远找不到正确的答案。某天,你被比上去了,你会很高兴是吗?但是你又被比下去,你是否会感到悲哀?其实,人类的问题,是永远无法说得清,又何必在乎那一刻的欣喜或伤感?
这是我长久以来总结出来的,我也曾有过或喜或悲的情感,而且经常萦绕着我,使得我无法发挥真正的才能。是的,情感经常会影响人的思维。从那时起,我觉得自己不像自己了。然后就省悟,然后学会了抑制情感,学会乐观,学会了自我安慰,自我鼓励,学会了很多很多。之后,我感慨这奥妙的世间,企图用慧眼看世界。
翟是我第一个欣赏的人,除自己。我欣赏自己什么呢?说不清的。其实我为人不十分清醒,整天都浑浑噩噩,大笑特笑,傻里傻气的,心里时常潜伏着不安分的种子,欲做出惊人的举动,还有对人对事不认真,一副玩世不恭的刁样子。喜欢热嘲冷讽几句。喜欢看人困窘的样子(其实那时心里后悔自己的举动),天生有股叛逆心理,心里想的手里做的都不相称。就是这样,没有什么出众,我却爱着自己。别问我究竟爱自己什么?我的缺点,我也会把它爱成优点。
我天生有点小聪明,总以此为荣。因此我爱做很少人做的事。据我所知,校园里爱画画的不多,我偏偏爱好画画;爱写作文的少之极少,我却爱好写作,以及相信我的聪明,可以脱颖而出。可是努力了这么久,还是一无所获,唉,失望呀!
我知道有这样的一些人:当有人对他很好很好的时候,他会得意忘形,他对其他人爱理不理的,就是说看不起人,认为此时此刻的他至高无上,不可一世;但是倘若有人对他抛冷眼时,他会不断讨好此人,而此人讨厌他,还对他不理不睬,他就厚颜无耻,穷追不舍……这么个人,怎不讨人厌?
我就有一种偏激针对这样的人,太无耻了嘛!
然而,我也知道自己有讨人厌之处,对他们来说。可我又在乎也不在乎。天啊,我是个魔鬼。我发现他们心里所想的原来是这样!
要是以往,那就深深地伤了我的心了。只有我明白总有喜欢与不喜欢的人,别人的看法不一定是决定自己的好坏的,所以别在乎!
还是来说自己。我有很大的野心,可以说是个野心勃勃的魔头,经常想入非非,想入非非……
玫 瑰 陷 阱
其实玫瑰只是玫瑰,不过是众多情感表达方式中的一种。
叶南
漂亮的礼仪小姐给雯送来的那束玫瑰花几乎轰动了整幢办公楼。在作风相对严肃的政府机关本来就很少有人在意2月里还有一个“情人节”,何况雯语不惊人, 不出众,只是刚从大学毕业的一个文文静静本本分分的女孩子,居然在这个外国人过的节日里收到这么一大束玫瑰!同科室里有人在窃窃私语,说这一定是帆送的,帆是雯己交往了一段时间的男友。
可雯知道不是,虽然附送的卡片上没有署名,只抄了一段普希金的诗,但那熟悉的字体雯一眼就认出了,字里行间火辣辣的情意更让她脸热心跳。
帆是绝不会想起买玫瑰送雯的,虽然他才华横溢,两人不咸不淡相处也有半年多了,帆不时请雯吃饭,看电影,就是没送过雯任何一件代表爱意的礼物。本来雯在大学念书时也爱唱歌跳舞写风花雪月的诗,可机关里繁琐的事太多,帆的生活调子太平板,曾经浪漫的雯越来越不浪漫了——如果——如果不是这束从天而降的玫瑰……
玫瑰的芬芳唤起了雯关于往昔的浪漫记忆,也唤醒了雯淡漠已久的关于玫瑰花的梦想,让她强烈地渴望来自于帆的情人节礼物,其实雯已买了条领带,预备万一情人节帆有“表示”时可以作为回赠的。如今有玫瑰花的鼓励,正好用来点拨一下拒绝浪漫的帆,培养一下他对情调的认识。
这样想着,雯就真的抱着玫瑰花和领带去找帆了。心情不错哼着歌儿的雯敲开了帆的房门准备给帆一份惊喜,谁料迎面便被浇了一盆冷水:“洋人的节有什么过头儿?有那买花儿的闲钱还不如留着去吃火锅呢!”雯气得浑身哆嗦,含着眼泪摔门就走。就这么着,雯和帆因为一束花而分了手。
一年后,雯嫁给了滨,婚礼上介绍恋爱经过时大家才知道原来是滨送给雯那束玫瑰花的,大学时代滨一直暗恋着雯。宾客们为这个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故事感动,举杯相贺,雯也就在这个时候才知道滨送那束玫瑰是出于一班老同学的“策划”。
雯的心里有些淡淡苦涩,不知怎地她又想起才华横溢的帆,想起学生时代的滨并没有什么吸引她的优点。但此时她已经没有回头路了。
其实玫瑰只是玫瑰,不过是众多情感表达方式中的一种。生活中常常有这样的例子,最让你倾心的未必是最宝贵的,最让你感动的也未必最有价值。
寻觅
我所苦苦寻觅的不仅仅是那份香甜,更是那份久违的真诚。
杨开燕
小时候,我家住在一条小巷里,小巷的两旁堆满了杂物,使小巷变得分外拥挤,可是小巷的人从未发生争执,总是亲亲热热好似一家人。
这里的小孩子更是情同手足,嬉笑玩耍不分家,每当听到屋外一阵“叮当,叮当”的铁器敲响时,“哎——叮叮糖——叮叮糖!”我们总是争先恐后地把早已准备好的废牙膏皮拿出,膏皮可换一块糖,那换糖的老头乐呵呵地接过牙膏皮,又乐呵呵地拿一块洁白的糖放在我们的小手中。望着我们那副馋相,他像得到了一种满足,惬意地眯着老花眼。调皮的孩子们踩坏了他的竹筐,他也不气恼,只是一阵数落:“咳,你们这些鬼头儿呦!”若是吃完了还不解馋,走过去甜甜地叫一声“爷爷——”准又会得到一块叮叮糖。
那份香甜哟,一直沁到心底。
一晃几年过去了,事过境迁,我早已远离小巷,住进了高楼林立的宿舍区。对邻居略知姓名,见面点点头。以后的日子,便是“各扫门前雪”了……偶然,在立交桥下一个极不起眼的地方,我听见一阵“叮当,叮当”的响声,极微弱,终抵不过马路上的噪音。我仔细搜寻,终于发现了一个小贩正挑着久违了的“叮叮糖”。我情不自禁地走了过去,猛然记起自己没有废牙膏皮,却听见小贩嚷道:“五毛钱一块,五毛钱。”
“好久没吃过这种糖了!”
“以前可没这么贵……”
“嫌贵?!嫌贵就别买!”小贩不满地嚷着,一脸的横肉在抖,颇有一幅“皇帝女儿不愁嫁”的派头。几个人悻悻而去。
我小心地买了一块细腻的,好像还感到有细砂在牙缝中作梗。
“叮叮糖啦……。”无论如何,我再也无法听见昔日那清脆悦耳的卖声,再也感觉不到那沁人心脾的香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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