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知识知道点:动物的进化-哺乳动物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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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哺乳类动物是一种恒温、脊椎动物,身体有毛发,大部分都是胎生,并借由乳腺哺育后代。哺乳动物是动物发展史上最高级的阶段,也是与人类关系最密切的一个类群。

    最早的哺乳动物化石是在中国发现的吴氏巨颅兽,它生活在2亿年前的侏罗纪。从化石上看,哺乳动物与爬行动物非常重要的区别在于其牙齿。爬行动物的每颗牙齿都是同样的,彼此没有区别,而哺乳动物的牙齿按它们在颌上的不同位置分化成不同的形态。此外,在动物界中只有哺乳动物耳中有三块骨头。它们是由爬行动物的两块颌骨进化而来的。

    最初的哺乳动物都很小。在恐龙灭绝后哺乳动物占据了许多生态位。到第四纪哺乳动物已经成为陆地上占支配地位的动物了。

    生物进化活标本:欧洲野马

    有一个故事说:有一个王子在生日宴会上召集众马与狼群鏖战,双方伤亡惨重,最后一匹不朽的欧洲野马驮着小王子奔向东方。

    在马类中,家马是现存数量最多的成员,它是欧洲野马的后代。欧洲野马被称为“欧罗巴牛仔”,它体形轻巧,四肢纤细,总体线条匀称和谐;体色鼠灰,略带橙黄。尾部和鬃部毛均为黑色,尾及鬃毛厚,冬毛长而柔软。整个造型超凡脱俗。有人称它为文雅之风格犹如阿拉伯纯种马。欧洲野马已灭绝一个多世纪,但作为现代马的原型,其血缘在各种驯养马身上代代相传。

    表面温文尔雅的野马其实性格相当暴戾。它的格斗技能超群绝伦。在中世纪的欧洲,民间常举行野牛格斗表演,后来有人别出心裁以野马与同类进行格斗表演,野马不俗的表现令人叹为观止,它常能杀败体重两倍于它的家马对手。

    像所有的马科动物一样,野马善于奔跑,时速在60千米左右,脚力要比家马强很多。因而它在草原上的驰骋就像闪电一般快捷。

    欧洲野马和今天的家马很相像,连牙齿的构造也是一样的,但欧洲野马身躯不大,远没用现在的家马大。在夏季,欧洲野马常十几只结成一群,由一匹雄马率领,在草原上漂泊漫游,寻觅野生植物吃。每到傍晚,便去湖边饮水,并在附近休息。冬季,它们要做季节迁徙,在冰天雪地里以雪解渴,挖掘雪下的枯草和苔藓充饥,它们有着很强的耐饥渴性。

    在草原上,对欧洲野马构成威胁的动物要算是野狼了,但狼常常会成为野马的手下败将。野马迎战野狼,一般会排出一个固定的阵形。母马围成一圈,将幼马保护在中间,由种马打头阵,冲锋在前。牙齿和蹄子是野马的防身法宝,它们虽不锋利,却极有力量。曾有一个饲马员用一条狼狗去挑战马群,最后,那条可怜的狼狗被种马撕咬掉了臀部。

    野马从6000万年前进化到现在,成为地球上惟一存活的野生马种,是生物进化的活标本。

    从19世纪初开始欧洲野马种群开始衰退,数量也在急剧减少。衰退的原因主要是猎杀、草原被大面积开发、野马混人家马群导致血缘纯度下降、基因变异等。

    1876年,欧洲野马的野生种群在乌克兰灭绝。1880年,最后一只人工饲养的欧洲野马也死于俄罗斯的莫斯科动物园。

    欧洲野马最后走向灭绝,是整个欧罗巴的不幸,也是人类的一场灾难。

    离开人类300万年的大地树懒

    2002年,20世纪福克斯影业公司制作的故事片《冰河世纪》在全球上映获得可观的票房收入。影片描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在冰川的蛮荒时代,因为一名突如其来的人类弃婴,让三只性格迥异的动物不得不凑在一起,尖酸刻薄的长毛象、粗野无礼的大地树懒以及诡计多端的剑虎,这三只史前动物不但要充当小宝宝的保姆,还要历经冰河与冰山各种千惊万险护送他回家……

    大地树懒又称巨型树懒,是一种习惯在陆地生活的树懒科动物,一般栖息在美洲中南部的热带地区。它们身躯高大,行动缓慢,能直立行走。由于大地树懒离开人类已经300万年,故有关它的详细记录非常有限。

    大地树懒小脑袋、小耳朵,短尾巴像是有些退化,不能直立行走。大地树懒终生依靠在树上大地树懒依靠在树干上,或者倒挂在树枝上,绝少下到地面上来。

    1831年,达尔文随英国“贝格尔”号军舰到南美洲进行一次不寻常的环海考察。1835年9月15日,达尔文在加拉帕戈斯群岛登陆。这是一座以动物命名的群岛,意为“巨龟”。达尔文对这个无人居住的群岛的最初反应是令人沮丧的。可“贝格尔”号围绕着群岛航行了一个月,在一个又一个岛屿上作了停留。达尔文对自己所见到的一切日益入迷,群岛孕育着许多神秘的事物使他感到做一个博物学家的乐趣和迷惘。

    大地树懒能直立行走大地树懒的神秘消失也使达尔文感到迷茫。尽管大地树懒在冰川期末期的灭绝几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如何解释它的消失却是个难题。许多科学家怀疑是人类的到来使这些动物陷入绝境,因为像树懒这种行动缓慢、反应迟钝的动物面对超级肉食者——人类来说,很少有幸存的可能。但是包括达尔文在内的许多科学家都认为,事件可能不会那么简单,在辽阔的美洲草原,人和自然的力量相比显得那么微不足道。

    在19世纪,有关大洪水的解释普遍流传。根据《圣经》所述,由上帝降赐的这场洪水是为了惩罚邪恶的世界。在洪水中,世界上大部分生灵都在诺亚方舟中得到拯救,而大地树懒和其他一些动物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它们被洪水吞噬,这些物种也就灭绝了。

    知识点

    冰川期

    冰川期是指地球表面覆盖有大规模冰川的地质时期。两次冰期之间为一相对温暖时期,称为间冰期。地球历史上曾发生过多次冰期,最近一次是第四纪冰期。地球在40多亿年的历史中,曾出现过多次显著降温变冷,形成冰期。特别是在前寒武纪晚期、石炭纪至二叠纪和新生代的冰期都是持续时间很长的地质事件,通常称为大冰期。

    冰川时代的霸主:剑齿虎

    清晨,森林很安静,阳光轻柔地透过枝叶洒入林中,动物们大部分都刚从睡梦中醒来,一切显得那样平和。但这平静随着一阵巨大的啸声而被打破,森林渐渐被紧张的气氛所笼罩。动物们都停止了脚步,大家都知道这啸声的来源凶猛无比,力大无穷。保护自己的惟一方法就是逃走,于是,大家聚到一起拼命地奔逃。它,巨大啸声的发出者,就是世界上极为凶猛的食肉动物——剑齿虎。

    剑齿虎经常被误认为是长着獠牙的狮子,其实两者大不相同。剑齿虎的体重是现代狮子的两倍。它的后腿和尾巴非常短小,更像是一只体格健壮的灰熊。

    剑齿虎笨重身躯表明,它是个孤独的伏击杀手。剑齿虎最引人注意的就是它的一对獠牙,它是如何利用它们捕杀猎物的,对此,人们却知之甚少。

    一百多万年来,一直占据统治地位的剑齿虎却突然不得不面对灭绝的危险。拉布里亚沥青坑的化石显示,那场灾难威胁到了许多物种。许多动物都和剑齿虎一样遭到了灭顶之灾。

    在冰河时期,这里曾是一片森林,而且气候比现在都要寒冷、潮湿。当时索诺拉沙漠的大部分地区都是被松树、桧树和橡树覆盖的森林。那时,松树林和橡树林正逐渐消失,地球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并一直持续到了今天。

    所以,从那时候起,美国西南部以及加州南部就变得越来越热,气候也越来越干燥,原来的植被逐渐被沙漠植被所取代。

    气候变化后,北美羚羊、野牛为什么能够留下来?植物的变化是否与剑齿虎等食肉动物的灭绝有关呢?

    在北美,虽然这里的长毛象、乳齿象还有马都消失了。但是其他动物,例如北美羚羊、野牛等许许多多动物都活了下来,而且不断地繁殖、扩张,非常适应新环境。

    500年前,直到西班牙征服者的到来,北美才又出现了马群。科学家们通过观察马的粪便,发现它们里面的植物纤维粗了许多。这说明,与马这些只有一个胃的动物相比,反刍动物,例如水牛,能从植物中吸收更多的养分。随着植物种类和营养价值的改变,反刍动物在演化过程中似乎确立了先天优势。

    当一个地区的植物种类发生变化时,很可能会引发某种危机。于是,那些像野牛一样能够充分吸收营养的动物就活了下来,而那些能力稍差的动物就只有死路一条,例如马。

    野牛数量增加了,而以野牛为食的剑齿虎为什么却灭绝了?

    对剑齿虎来说,野牛数量的增加并没有给它们带来好运。尽管剑齿虎生来就是伏击高手,但在干燥空旷的大地上,可供隐蔽的地方不多,剑齿虎空有一身伏击技巧却很难有用武之地。它必须追捕猎物,但速度又跟不上。

    对剑齿虎而言,大型野牛群的增加进一步削减了它们的生存几率。随着时间的推移,剑齿虎的许多猎物都消失了,很难再找到独居的攻击目标。大部分动物,例如野牛都会成群生活,寻求保护。

    所以,尽管眼前有许多猎物,对于伏击猎手,想得到这些美味却是困难重重。就这样,天生的突袭和捕杀高手陷入了困境,不得不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猛犸象

    一百多年前,在寒冷的西伯利亚有两个猎人在追踪一只麇鹿的足迹。可是,按照足迹他们并没有寻找到麇鹿,却意外地发现了一具巨大的动物尸体。

    这个庞然大物的形状非常怪异,身上长着长毛,一对长长的且卷曲的大牙肆无忌惮地伸出嘴外。这显然是一头怪异的大象。因为它身上长着长长的毛,因此人们就叫它长毛象,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猛犸象。

    俄国科学家闻听此事后,专门派出专家对这头大象进行研究。科学家看到猛犸象的四肢完全掩埋在冰雪之中,只有一个巨大的头颅昂然挺立于空中。为了把这头冻结在地底下的庞然大物挖出来,他们在它的周围搭起了一间木屋,用两具炉子给木屋加温。随着温度的升高,猛犸象的身体慢慢变软,皮毛开始分离,内脏也显露出来,并发出阵阵恶臭。

    猛犸象是生活在大约30万年前到1亿年前的一种大型动物,也是一种适应寒冷气候的动物。它的背部有很长的毛,长毛下面还有一层绒猛犸象又叫长毛象毛,皮下脂肪非常厚。猛玛象的头颈部分还有高耸的大驼峰,可以储存大量的脂肪,这些都是对生活在冬季寒冷、食物较少的地区的适应。

    这头发现于西伯利亚冻土中的猛犸象,尽管死去己有2万年之久,但它的皮毛甚至是血肉都是新鲜的!为什么会这样呢?

    关于猛犸象的鲜肉是怎么保存下来的,一直是个谜,有关它的死因更是众说纷纭。

    有人说,这是猛犸象在觅食时不小心掉下悬崖摔死的,最后被“天然冰箱”冻藏起来,所以能历经万年而保持新鲜。但是人们发现,猛犸象生活的西伯利亚地区在万年前根本就没有冰川。

    又有人说,这头猛犸象是由它生存的上游冰川失足坠入河中,顺流而下到下游河边并被埋藏淤泥里。这也是说不通的,因为这头巨象并不是在河边找到的,而是在距离河很远的地方找到的。最重要的是,它们死亡时所保持的是站立或半跪的姿态,由此可见它是瞬间死亡的。

    食物冷冻专家则说,像西伯利亚这样的气候,绝不可能速冻古象,因为它太庞大了。要想使它速冻,必须要在零下100℃以下的温度才行。但我们人类所居住的地球,还从未有过这样的低温!更何况,这头大象的毛发里还藏有在温暖湿润的环境下生长的金凤花。在阳光下悠闲地吃着金凤花的猛犸象,突然被严寒当场冻死,这是现代科学无法解释的。

    还有人推测说,这头猛犸象正在西伯利亚的冻土地带吃草时,寒冷的狂风突袭了它,并且这种温度极低的狂风,就像冰箱中的冷气一样,瞬间包围住它的全身,使它的内脏立即冻结,血液也全部冻成冰。几秒钟的时间内,它就死亡了。由此它变成了坚硬的塑像,年复一年地沉入地下。

    然而,很多科学家都不同意这种观点,因为如果真有那样的狂风的话,那所有的动物甚至包括整个地球都被毁灭了。

    这头古老的猛犸象的肉为什么能保持万年新鲜不变,现在还是个谜。

    乳齿象:远古的独眼巨兽

    美国作家爱伦·坡在《催眠术的启示》一书中,描写一群探索者在海岸上发现了正在看守一群乳齿象的亚当以前的巨人。这使一部分人在很长时间都置身于爱伦·坡创造的环境中,而另一部分人则迷恋于更古老的传奇故事。

    约在5000年前,古希腊水手在意大利西西里岛上的一个山洞里发现一大堆像巨人骨头的巨大骨骼,因为骨骼上只出现一个恐怖的眼眶,他们把其称之为可怕的“独眼巨妖”。希腊人由此相信,在西方住着一个独眼巨人。这个故事后来又在希腊神话中得到证实。

    希腊神话中说,居住在西西里岛上的三位风暴之神——雷神、电神和霹雳神,它们都属于巨人族,特征是“独眼”,只有额头正中有一只眼睛。这些独眼巨人曾被囚禁于塔尔塔罗斯(冥府下面的深渊)之中,在后来的传说中成为三位出色的铁匠,帮助火和锻冶之神赫菲斯托斯锻造神器,相传宙斯手中的闪电就是由这三位巨人铸造而成的。在最初的神话中它们是奥拉诺斯的儿子,后来逐渐演变为海神波塞冬的儿子,最终脱离神的体系成为一个单独的独眼巨人族,这个种族的特点是粗野,喜食人。

    荷马的《奥德赛》里也有相关的故事,不过所描述的巨人不在西西里,而是在那不勒斯。《奥德赛》中这样说:

    “我们来到独眼巨人的土地上,这些巨人不必受法律的约束,却信仰不朽的神祇,从来不种植,不耕作。我们来到附近的村子,看到海边岬角处有一个桂花树覆盖的岩洞。

    那里关着许多家畜,包括绵羊和山羊。四周有石头嵌入土中,叠成高墙,还长着挺拔的松树和枝繁叶茂的橡树。洞旁躺着一个巨人。他独自远离众人,在放牧绵羊,他僻居一隅,不常和邻居来往,不知道任何法律。这是一个妖怪巨人,不像吃面包的凡人,而像一座树木蓊郁的高峰,孤立于群山之中。”

    有好几个世纪,人们对独眼巨人深信不疑。后来更多的人在西西里岛上找到了“独眼巨人”的骸骨。随着岁月的流逝,“独眼巨人”之谜终于被解开。

    生物科学家认为,在数百万年前存在过的“独眼巨人”其实是一种食草动物,它长着一对安详的小圆眼,那个神秘的巨人“眼眶”其实是它们生前的一只长鼻子。这种动物就是乳齿象。

    乳齿象的体形大小与家猪差不多,生活习性则近似河马。身体结构比较原始,并不特化,尚未出现大的象牙和长鼻,但有向大象牙发育的趋势,鼻子也比其他动物的略长一些。

    乳齿象存在于大约2.5亿年以前,但在1亿年前却突然消失,现代的古生物学家们对这一奇怪现象一直百思不解。

    幸存的远古动物:大熊猫

    大熊猫是世界上最珍贵的动物之一,属于国家一类保护动物,称为“国宝”。它不但被世界野生动物协会选为会标,而且还常常担负“和平大使”的任务,带着中国人民的友谊,远渡重洋,到国外攀亲结友,深受各国人民的欢迎。

    在动物进化史上,大熊猫是佼佼者,在生存竞争中,大熊猫是成功者。

    早在800万年前,在中国南方的热带潮湿森林的边缘,就生活着大熊猫的祖先——始熊猫,这是一种由拟熊类演变而成的以食肉为主的最早的熊猫,个体犹如一只较肥胖的狐狸。时间又过了500万年,由于气候的变迁和环境的变化,大熊猫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体型只有现在大熊猫的一半大,像一只胖胖的狗,其化石被定名为大熊猫的小种。这时,它已进化成为兼食竹类的杂食兽。到了大约距今7000年前,大熊猫就变得只吃竹子了。

    性情温顺性情温顺、姿容可掬、行动逗人喜爱的大熊猫是人们最喜爱的野生动物之一。大熊猫身体胖软,头圆颈粗,耳小尾短,四肢粗壮。特别是那一对八字形黑眼圈,犹如戴着一副墨镜,非常惹人喜爱。大熊猫的祖先是食肉动物,现在却偏爱吃素,主要以吃箭竹为生。有时,它也会开一次“斋”,捕抓箭竹林里的竹鼠美餐一顿,甚至大摇大摆闯入居民住宅,偷吃食物。

    大熊猫没用固定巢穴,它们通常是边走边吃。它们喜欢单独活动,四处悠荡,走累了就在大树下或竹林内卧睡。视觉较差,行动缓慢,但能快速而灵活地爬上高大的树木,并能泅渡湍急的河溪。

    大熊猫长期生活在中国西部的高山深谷稠密的竹林丛中,过着神秘的“隐士”生活,而且还常常做一些令人捧腹的傻事——喝水喝到醉倒。原来,大熊猫在喝水的时候,看到自己在水中的倒影,还以为又来了一个同伴跟它抢水喝,于是就拼命地喝起来。喝着喝着,自己就被胀得昏昏沉沉的,就像喝醉酒一样,是不是傻得可爱呢?

    尽管大熊猫过着与世无争的“隐士”生活,但在它的栖息领域里,还是有一些与它们为敌的动物,如金猫、豹、豺、狼、黄喉貂等,但是它们主要是袭击大熊猫的幼仔和病弱年老者,因为年轻体壮的大熊猫仍大熊猫的祖先是食肉动物不失食肉祖先的凶猛,遇强不弱,令敌害生畏。

    大熊猫的古代名称有貘、白豹、虞等。在200多万年前的更生世早期到100万年前的更生世中晚期,大熊猫已经广布于我国南半部,组成了大熊猫——剑齿象动物群;今天该动物群的许多种已经绝灭,而大熊猫却一直活下来,所以大熊猫有“活化石”之称。尽管大熊猫经过漫长的历史发展而能够生存到今天,反映了它具有顽强的生命力。但是,由于受历史发展因素的不利影响,它目前已处于一种濒危状态。

    大熊猫是中国特有珍稀动物,濒临灭绝。当然,大熊猫要继续生存下去,还必须有人类的真诚爱护和精心管理。

    进化的大熊猫以吃竹子为生神圣的物种:犀牛

    马丁·弗罗比歇是英国第一个探测北冰洋的航海家。大约600年前,他率领船队去寻找西北航道,没想到三艘船中最小的一艘在大西洋的大浪中沉没,而另一艘船也在风浪中被冲散,弗罗比歇的“加布里埃尔号”只好独自航行。为了躲避暴风雨,弗罗比歇船队驶进了巴分岛东南的一个海湾。在这里,船员们发现了一条很大的死“鱼”,嘴部长着长长的独角。他们认为自己可能看到了传说中的独角兽。其实,这根本就不是什么独角兽,而是犀牛。

    犀牛有五种,但他们都是动物中珍品。中国也有一种犀牛,由于它中国犀牛身体强壮们生长在中国南方接近水源的丛林山地地区,因此称为中国犀牛。

    犀牛在中国古代就是一个神圣的物种。认为它有“天文之像”,故称“望月之犀”。在中国家喻户晓的《西游记》中说:“它的名色亦多,有兕犀,有雄犀,有牯犀,有斑犀,又有胡冒犀,坠罗犀,通天花文犀,都是一孔三毛二角,行于江海之中,能开水道。”

    中国古人用“犀牛”的谐音“喜牛”来表示大吉大利。中国晋朝的乔家大院有一座犀牛望月镜,关于这面镜子还有一个传说:传说犀牛是天上的一位神将,受玉皇大帝旨意,给下界传达:一日三餐三打扮,结果说成一日三餐一打扮,因而被逐下天界。由于它非常思念天宫的生活,于是一到晚上的时候,便抬头望月亮。后人为了纪念它,做了这样一面镜子,所以才称为“犀牛望月”。镜子上面是个圆形镜面,代表月亮,中间是祥云,底座是一头犀牛。

    中国还有“灵犀”一说,说的就是犀牛的独角。因为在中国古时的传说中,犀牛的独角中有条白纹,从角端通向头脑,感应灵敏。中国诗人李商隐诗“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是最好的例证了。另外,中国皇帝还把犀牛角雕成精致珍玩,以之象征帝王的权威和尊严。

    最古老的犀牛化石是在5500~3600万年前的地层中挖掘出来的,这种最早的犀牛与现代貘类的大小差不多,作为祖先的森林犀牛在欧洲曾广泛存在过,个体很小而且会奔跑。

    大型的犀牛是在经3600~2500万年前才出现的,在2500~1200万年前,出现了单角犀牛的祖先,其后到了约300万年前才有双角犀牛出现。

    中国犀牛有许多独特的外貌特征,异常粗笨的躯体,短柱般的四肢,庞大的头部,全身披以铠甲似的厚皮,吻部上面长有单角或双角,还有生于头两侧的一对小眼睛。

    它们虽身体庞大,相貌丑陋,却是胆小不伤人的动物。不过它们受伤或陷入困境时却异常凶猛,往往会盲目地冲向敌人,用头上的角猛刺对方。它们虽然体型笨重,但仍能以相当快的速度行走或奔跑。

    中国犀牛的消失主要是因为人类对珍贵的犀牛角的觊觎。自私的人们把犀牛角当成珍贵的药材,同时也将它与象牙一样用来雕刻制成各种精美的工艺品。

    这样,犀牛遭到了狂杀滥捕。经过如此的疯狂捕杀,到了20世纪初,犀牛在中国已所剩无几。1922年之后,没人在中国再看到任何一种犀牛。珍贵犀牛由此灭绝,其神异也不复存在了!

    知识点

    犀牛的分布

    所有的犀牛都生存在非洲和亚洲温暖区。白犀牛和黑犀牛都生活在非洲的大草原。黑犀牛过去生活在撒哈拉沙漠南部的非洲地区。如今它们却分散在非洲中部,南部和东南部。白犀牛主要生存在南部非洲,只有一小部分在非洲中部和东部。而爪哇犀牛则以茂密的东南亚热带雨林为家。它们过去生活在从由中国西南到孟加拉再到印尼的大片地区,如今只能在越南和印尼的爪哇岛发现它们的踪迹。而苏门答腊犀牛也只剩下小部分生活在马来西亚半岛和印尼的苏门答腊。印度犀牛则生活在印度和尼泊尔的保护区,而独角犀牛生存在沼泽丛林。

    古老的神兽:美洲虎

    这是一个祥和的夜晚,大自然也在沉睡。猎人用力吹着葫芦,那圆润、震颤的乐声让人不禁肃然起敬。

    在亚马孙河流域,膜拜仪式在当地“卡布罗拉文化”中占有一席之地。仪式中的它们,虽然吃掉了人们饲养的许多牲畜,但出于对它们的智慧和力量的崇拜,它们还是成为人们信仰的支柱,也占据了文化和传说的核心。21世纪的巴西人对神兽仍念念不忘,许多城市仍像从前一样祭拜它,它就是美洲虎。

    那时候的美洲虎就隐没在这茫茫的亚马孙丛林中。它们饥饿时就仰面躺倒,搜寻猎物也需要一定的技巧和果断。捕吃活鱼也许更有利健康,同时,捕鱼也充满了乐趣。美洲虎有时会连续在水中玩耍几个小时,在雨中或水塘深处的玩耍确实是十分动人的场面。

    小美洲虎刚六个月大的时候,就开始学习游泳了。它的姐姐想跳到水里,但又有些犹豫。小虎两岁以前都会和妈妈在一起。它们玩起来就像顽皮的小猫,又像是体表有斑点的美人鱼。除了玩耍,它们还要觅食。它们用爪子拍水,这样鱼儿就会受到惊吓,从而慌不择路,最终成了美洲虎的美餐。

    夜晚,美洲虎的视力是人的六倍。在热带丛林的中央,它们总是静悄悄地、小心翼翼地靠近目标。美洲虎的牙齿和狮子一样,但它们的咬合力却大得惊人,甚至比堪称“非洲丛林之王”的狮子还要大。它会直接用牙齿咬穿动物的头骨而将猎物置于死地,强大的杀伤力使它在美洲猫科动物中出尽风头。

    美洲虎是凶猛的动物,虽然在人类历史的早期曾与人类有过冲突,但却被亚马孙地区的人们所接纳。它们已不仅仅是猫科动物,还是人们的亲密朋友,成为人类生命的一部分。这些人类的朋友虽然危险,但却被公认是智慧的化身。

    巴西是美洲虎的故乡,亚马孙像是一座生物的宝库和自然的天堂。随着岁月的流逝,在这里,时间和美洲虎共同演绎的自然界的美丽早已被打破。

    美洲虎在地球上生存已有200万年,无论在哪里,它们总是选择靠近水源的地区生活。随着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大片森林被毁,狩猎活动使美洲虎的物种不断下降。现在,亚马孙河流域的美洲虎数目已极少,甚至已经绝迹。

    知识点

    亚马孙河

    亚马孙河:亚马孙河位于南美洲,是世界流量、流域最大的、支流最多的,及最长的河流。亚马孙河流量比其他三条大河尼罗河、长江、密西西比河的总和还要大几倍,大约相当于7条长江的流量,占世界河流流量的20%;流域面积达6915000平方千米,占南美洲面积的40%;支流数超过15000条。

    进化史上的几种珍惜猴类

    拳击狐猴

    马达加斯加岛位于印度洋的莫桑比克的东面。2000多年前,人类首次从亚洲和非洲移居于此,从此对这里造成了深刻的影响。马达加斯加的独特的历史似乎可以解释它不同寻常的丰富物种——大约有20多万种动植物,马达加斯加的很多动植物,包括小型食肉动物和大约30种狐猴在内,这些都是地球上的其他地方所没有的。

    白足鼬狐猴素有“拳击狐猴”之称,属于最为低等的原始猴类。到现在已经进化近3000万年,可以说它们是进化最慢的灵长类。灵长类动物和其他哺乳动物有着很大的区别:它们都有一个很发达的大脑,具有用“手”指抓东西的能力,即它需要一个与其他手指分开的大拇指;具有跳跃的能力;眼睛位于面部的前方而不是两侧;指尖上是指甲而不是爪子。这些特点就和人一样,因为人也是灵长类动物嘛!

    白足鼬狐猴体长和一只成年猫一样大,尾则稍短,背毛为黄褐色,腹部偏淡,四足却是白色,因此得名白足鼬狐猴。

    鼬狐猴为夜行性猴类。白天,天气很热时,它们都躲在树枝荫凉处睡觉,夜晚出来觅食。区别于多数夜行动物的是,鼬狐猴不吃昆虫等动物性食物,而是以树叶、花蕾等植物为主食。在马岛,它们是最耐贫瘠的一种猴,其食物中,大多数是植物的粗纤维,对仙人掌类植物都予采食;更有甚者,对自己排泄的粪便还要二次摄取,因为,第一次吃进的纤维,经盲肠分解的营养物质很快排泄出来,只有第二次食入,才能把这些含蛋白质的营养成分充分地吸收。为了适应环境,合理利用这来之不易的能量,鼬狐猴采用较为经济的垂直树跳方式运动于林间,精确地判定所走路线,从不轻易走出其赖以生存的觅食领地;在树上跳跃时,双腿齐蹦做猝发式推进,突起突止而无出汗和喘息现象。每只雄猴与两三只雌猴为邻,各有领域。

    白足鼬狐猴的生活范围非常狭窄,从不轻易走出赖以生存的觅食领地。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它懒惰或行动迟缓。相反,它的动作十分敏捷且善于跳跃。另外,它们以视觉传递信号,如遇见来侵犯的动物,双方会怒目而视,以纵马弯弓之势相威胁和抗衡。当一只移动一下位置时,另一只也会如法行事。这种“以眼还眼”的视觉方式宣告领土所有的行为,在灵长类中实属罕见。如果相互间侵占领域达到高潮时,它们还会大打出手,像拳击手那样击打对方,因此,白足鼬狐猴又有“拳击手”之称。

    虽说白足鼬狐猴有拳击手之称,但它们的“拳头”并没能阻止人类的恶劣行径。16世纪欧洲殖民统治者进入马达加斯加岛,开始肆无忌惮地猎杀各种野生动物,并且还随意大量砍伐森林,这给白足鼬狐猴以致命的打击。由于大量捕杀及失去了生存环境,白足鼬狐猴越来越少。当进入20世纪,人类开始想要保护马达加斯加岛上这些独有的珍稀野生动物时已晚了。不知何时,它们已经无声无息地全部灭绝了……

    金丝猴

    世界上鼎鼎有名的金丝猴,是中国特有的珍稀动物,被列为国家一金丝猴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由于它身披金灰色或金黄色的柔软长毛,仿佛穿一件金黄色的“披风”,故获得了金丝猴的美名。金丝猴还有一个很典型的特征是脸庞呈蓝色,面型纯朴和蔼,所以又称为“蓝面猴”;此外还长着一对朝天翘的鼻孔,所以又得了个“仰鼻猴”的美名。这个朝天长的鼻子给它增添了几分憨厚稚气的神情,使得它更惹人喜爱。金丝猴还长着一根很长的尾巴,便于它在陡峭山崖的林间跳跃时起平衡作用。

    金丝猴是一种主要在树上过群栖生活的猴子,偶尔也到地面活动。冬天虽然山上积雪很深,但它们身上长着的浓密体毛足以御寒。猴群由几十只或几百只组成,群内老幼雌雄都有,过着有秩序的社群生活。猴群由身体强壮的雄猴担任首领,称为“首领猴”或“中心猴”,首领猴对群体的活动起支配和指挥作用。猴群在活动、觅食时,首领猴在树顶层进行警戒。当出现敌害或异常情况时,首领猴发出惊叫声,猴群听到警告信息后,立即停止喧闹,密切注视事态的发展。它们有的紧靠着大树干,有的利用细枝、树叶遮掩自己的身体。一旦敌害逼近时,首领猴立即率领猴群,分成小群,以惊人的速度迅速撤离。等到事态平静后,林间十分寂静,首领猴发出一声长鸣,其他群猴发出回答信号,逐渐汇合,然后再按照原来的攀援路线继续前进。猴群在行进途中,总是年轻力壮的雄猴领头和压阵,让那些老猴和带幼猴的母猴安全地待在中间。

    金丝猴是一种聪明、机灵、敏捷的猴子,它们能爬树,善跳跃,常常先摇动一根树枝,然后借助树枝的反弹力,一跃就是十几米。有时候它们以“荡秋千”的方式攀援飞跃,行速极快。

    金丝猴“夫妇”对儿女更是百般疼爱,整天将幼仔抱在怀里,即使小猴儿想下地玩一会儿,母猴也要揪着它那长而细的尾巴不让远离。一有动静,就随即将小猴拉回紧紧搂住。雄猴则挺身向前,摆出一副“家长”神气和誓与来犯者相拼的架势。而小猴儿倒似有点不在意,它一边摇着小脑瓜,一边唧唧吱吱叫个不停,以此表示对“父母”对自己过分娇宠的不满情绪。

    当刮风下雨天冷时,猴“夫妇”就相互搂抱着坐在一起,将小猴儿夹在中间取暖、喂奶。天气暖和了,全家又在森林里奔跑、取食、嬉戏,互相拨弄着金丝般的长毛捉“虱子”。小猴儿那“蛙式跳跃”,直立行走,骑在大猴背上跑来跑去的滑稽动作,真是既可笑又可爱。

    金丝猴是深受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喜爱的珍稀动物,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它们以及它们生存环境的保护,使这一珍稀动物能在地球上世世代代繁衍下去。

    白臀叶猴

    白臀叶猴在《西游记》中,我们都看到过美猴王的故事。其实,《西游记》中的美猴王就是白臀叶猴。

    大约100多年前,中国曾在海南岛获得过白臀叶猴的皮。这只惟一的标本在德国的国家自然博物馆存放了11年后才被公布出来。100多年来,不仅从来没有采到第二只白臀叶猴的标本,而且在海南岛再也没有发现过它的任何踪迹。

    白臀叶猴因其雄性臀部具有三角形白色臀斑而得名,它是世界上最美丽的猴子之一。它又叫黄面叶猴、海南叶猴。

    白臀叶猴的体色绚丽多彩白臀叶猴的体色绚丽多彩,它除了黄面之外,臀部、肛门及尾巴均是白色,面颊有一圈白须毛,眼睛为深褐色,周围有黑圈。颈部有白色和栗色的条纹,下颌有红褐色的簇状毛,手和足均为黑色,体毛大部分是灰黑色。

    白臀叶猴主要栖息在热带森林,为昼行性完全树栖的猴子,并常在树林冠层活动,几乎不下地,也不喝水,主要以树叶、嫩芽和果实为食。它们善于跳跃,且动作优雅,跳跃中前臂伸过头顶,后肢先着地,一纵可达6米远。

    研究人员对食性特殊的白臀叶猴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发现它和其他猴子喜食水果和昆虫不同,白臀叶猴主要以树叶为食,也吃水果、花朵,舔食树叶上的露珠,从不捕食昆虫,是名副其实的“叶猴”。这种猴子的消化方式和牛羊相似。

    白臀叶猴是群居而生,每个群体为一雄或几雄多雌。每个群体约10只,有时也可见若干小家族临时聚集起来的大群,它们的合作精神令人类羡慕。在群体中常可见到雌性为雄性理毛,这种行为对联络个体间的感情,维系群体成员关系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白臀叶猴成熟年龄较晚,繁殖率也低,每次只产一仔。

    叶猴起源于欧洲,它们的祖先从欧洲经非洲再到亚洲,首先进入东南亚地区,然后沿着河谷或低地进入我国华南和西南一带具有热带岩溶地貌的亚热带森林,即在目前的分布区生存繁衍,形成优势种群。这个过程发生在大约距今300万年前。

    中国的海南岛地域狭小,那里的白臀叶猴行动诡秘,且数量一直不是很多,因此,很长时间以来,白臀叶猴一直不为人们所知。直到1893年12月20日,德国德累斯顿自然博物馆的一个人,给伦敦动物学会写的一封信中,才第一次记述了海南岛有白臀叶猴的存在。他在信中说,他们收到了一只白臀叶猴的标本,是1882年在中国海南岛捕获的。

    人类进入19世纪后,海南岛上的居民不断增多,为了种植庄稼,人们砍伐了大量的热带雨林。白臀叶猴的栖息地在这里逐渐缩小,迫使它们无家可归,导致它们灭绝。

    1882年德国德累斯顿自然博物馆的那个人的记述也成了最后的一次,因为从那以后至今已过100多年,还未见到过第二只。近几十年,我国动物学家们也在海南岛进行过多次资源普查,可惜的是,再也没有发现过白臀叶猴的踪影。所以有人怀疑它们早已灭绝了,并且德国自然博物馆的那一只可能就是最后一只。

    指猴

    大约100年前,有一个叫陀娃的女孩参加完朋友的生日宴会,匆匆忙忙往家赶。在这之前这里已经传出附近有“幽灵”出没的消息,朋友劝她不要回去了,她有些不信,坚持要回去。一路上陀娃的心怦怦直跳,非常紧张,嘴里不断地祈祷:千万别遇到“幽灵”,千万不要……

    谁知越不想遇到,偏偏会遇到。陀娃看到前面树丛中有一个黑影闪动,接着一只奇怪的东西突然出现在她面前的不远处,拦住了她的去路。陀娃看到那东西有一只闪着绿光的眼睛,就像猫头鹰一样大。陀娃又往前走了几步一看,它长着跟蝙蝠一样的耳朵,浑身是毛,嘴里发出疹人的叫声。它就这样一动不动地死死地盯着陀娃看。陀娃吓得两腿发软,大叫着:“幽灵!”

    “幽灵”慢慢移动身体,走向森林深处……

    指猴面部丑陋陀娃哭喊着奔回到家,当晚便神志不清,发起烧来。

    看到“幽灵”的不止陀娃一个人。在马达加斯加,只要夜间靠近森林就能看到它的出没。后来,人们才知道,这是一种灵长类动物——指猴。

    不了解指猴的人都认为它们很小,能趴在人的手指上。其实指猴有猫那么大,全身长着黑油油的毛,只在咽喉处有些黑白相间的杂毛,面部是黄毛和白毛组成的奇怪图案,一条狐狸似的尾巴滑腻粗圆。它的嘴巴尖翘如鼠。牙齿暴突,大大的头颅配了两个大大的耳朵,两个圆圆的眼睛发射出幽灵似的亮光,令人毛骨悚然。

    它的最大特点是中指细长,如铁丝一样。指猴的中指堪称万能工具,可向任何方向转动,甚至能反转过来触及自己的前臂。这样的中指,不仅便于扣取树皮缝中的虫子,而且在咬完果壳后,还能用细细的指头掏取果肉,名字也因此而来。

    指猴喜欢栖息在雨林中,夜间单独或成对出来活动,白天躲在树上睡觉。觅食时用它特有的手指抠树干中的虫卵,掏椰壳中果肉,钻取蛋指猴昼伏黑出壳喝蛋清,还吃一些树皮、竹子等。指猴轻轻沿着树干行走,鼻尖紧贴树皮,有所发现时停下来凝神观察,一旦确定有虫便挥牙掘咬,直至挖出隐蔽在树皮下的跻螬,然后伸出指头,将虫压扁填入口中。指猴只爱吃昆虫中的幼虫、小甲虫,特别是害虫,其习性颇似树木医生——啄木鸟。非常有趣的是,号称世界第四大岛的马达加斯加竟没有啄木鸟,其中一个原因想必是有指猴“出诊”,占据了啄木鸟的生态位。因此,指猴起到了啄木鸟的作用,是“树木的医生”。

    虽说指猴是一种非常有益于森林生态平衡的动物,但在马达加斯加岛,它却被当地人认为是一种不祥之物,就如同猫头鹰在中国一样,这指猴被称“树木医生”是因为它们的叫声难听。指猴的叫声凄厉,如同用金属刮玻璃一样难听的声音,在夜晚令人毛骨悚然。还有指猴体黑面灰,黄色的眼珠在夜色中发生神秘的幽光,行动时一跳一跳如同鬼怪,对人又有一定的好奇心。当地人认为如果指猴跳到自己的身上,便预兆死亡。更有人传言说,如果有指猴用长长的中指指着你,便预示着死亡。因此,当地人见到指猴就杀,并将指猴的尸体钉在木桩上,希望这样能够把厄运赶走。1966年,两位法国生物学家最后收集到9只指猴并放养在马达加斯加东北方圆5千米的曼戈比岛。以后人们几次查找,一直没有再见到野生指猴的踪迹。目前,人们只能在一些动物园中才能见到指猴。

    麋鹿:一度濒临灭绝的古老物种

    中国历史小说《封神榜》中所描写的姜太公的坐骑是“四不像”,你知道这个“四不像”是什么东西吗?它就是麇鹿。

    麇鹿是一种长相很奇怪的动物:它的面似马非马,蹄似牛非牛,尾似驴非驴,角似鹿非鹿,故俗称“四不像”。它曾是一个繁盛的物种,也是中国的特产动物。它雌性头上无角,雄性角的形状特殊,没有眉杈,角干在角基上方分为前后两枝,前枝向上延伸,然后再分为前后两枝,每小枝上再长出一些小杈,后枝平直向后伸展,末端有时也长出一些小杈;头大,嘴部狭长,鼻端裸露部分宽大,眼小,眶下腺显著。四肢粗壮,主蹄宽大、多肉,有很发达的悬蹄,行走时带有响亮的磕碰声;尾特别长,有绒毛,呈灰黑色,腹面为黄白色,末端为黑褐色。夏季体毛为赤锈色,颈背上有一条黑色的纵纹,腹部和臀部为棕白色;9月以后体毛被较长而厚的灰色冬毛所取代。

    麇鹿喜欢在温暖湿润的沼泽地带生活,嫩草和各种水生植物是它们喜爱的食物。雄麋鹿浑身是宝。麇鹿茸是上好的中药材。

    大约从200万年前开始,中国辽宁以南的东部广大地区,是它们赖以生存的家园。但随着森林的破坏,麋鹿生存的地盘逐步缩小。

    1865年深秋的一天,一个叫让·皮埃尔·阿曼德·大卫的法国动物学家(也是一位神父)在北京南郊考察,看见了这种奇兽,满怀好奇,便在寒冷的夜晚用20两纹银买通了看守猎苑的卫兵,获得两张麋鹿皮和头骨。

    他把这些标本送到巴黎自然历史博物馆鉴定,发现它是没有做过科学记录的世界珍兽。兴奋不已的大卫立即把这些标本展出,引起世界震惊。从此麇鹿的英文名字叫做“大卫神父鹿”。

    此后的十多年间,中国的麇鹿被英、法、德、比等国外交官和传教士或明索,或暗购,先后运出去很多头,分布养在欧洲各国动物园里供人观赏。由于1894年永定河发大水,冲垮了皇家猎苑的围栏,使许多麋鹿逃散。1900年八国联军入侵中国,使世上仅存的野生麋鹿群在中国的土地上消失。

    目前,幸有少量存于欧洲,最后仅剩18头,被养在英国乌邦寺,经过一个世纪的养护,种群才得以恢复。1985年回归到北京南海子,中国麋鹿从1985年首批回归38头,被放养于北京南海子的千亩鹿苑后,逐渐繁衍壮大。至2001年初,已经达到1300只,麇鹿失而复得、重新引入的成功是向国际社会展示的中国保护野生动物的成就,它既是爱国主义教育的活的教材,也是向公众表达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之可能性与必要性的重要范例。

    家牛的祖先:原牛

    希腊神话中记述:腓尼基王之女欧丽娃被宙斯施法化为白牛,运往克里特,以后嫁给宙斯,这里的白牛即为原牛。

    欧丽娃是腓尼基王国国王阿革诺耳的女儿,美貌绝伦,在王宫里深居简出。宙斯被年轻的欧丽娃的美貌深深地打动了。可是,他害怕妒忌成性的妻子赫拉发怒,同时又怕以自己的形象出现难以诱惑这纯洁的姑娘,于是他想出一个诡计,变成了一头膘肥体壮、高贵而华丽的原牛,混在国王的牛群中。有一天清晨,欧丽娃和姑娘们一起到花园里嬉玩。宙斯化身的大原牛渐渐向欧丽娃靠近。这头健美而温顺的原牛立即吸引了欧丽娃。欧丽娃最后壮着胆子骑上牛背。这时公牛从地上跃起,奔跑向克里特岛。宙斯立刻向欧丽娃倾诉他的爱意,欧丽娃同意嫁给宙斯。

    中国学者根据岩画、青铜器狩猎纹及汉画等资料,认为古时候在中国称为“兕”的“圣水牛”其实就是原牛。在很多古代文献的记载里,原牛都具有某种传奇神物的意义。

    原牛是家牛的祖先,就如猿是人的祖先一样。原牛体态魁梧,双角尖耸,在古罗马统治者恺撒大帝的《黑森林》一书中曾描述:原牛略小于象,色彩独特,体型巨大,速度超群。无论面对人兽,它们都不示弱,无法被驯化,就是幼牛也很难驯服。

    在过去,人类长期捕杀原牛,欧洲的年轻人曾以捕杀原牛作为强身健体的方法之一。他们在追杀原牛中取乐,还以拥有众多的原牛为荣耀。他们热衷于在原牛角上镶上银边,用做宴席的炊具。

    到了11世纪,原牛的数量就已经非常少了,只有在东普鲁士、立陶宛及波兰的野外还有少量残存,其他地方的原牛已经被人类全部捕杀。到了1359年,东普鲁士、立陶宛的原牛也相继灭绝。只有在波兰还能见到原牛的踪迹,此时波兰吉姆维特公爵下令保护原牛,使波兰成了原牛最后的保护地。但原牛仍遭到人类的捕杀,到1599年时,只剩下20只生活在波兰西部森林中,到了1620年便只剩下最后一只,这只原牛一直活到1627年,它的死去,代表着原牛从此在地球上全部消失。

    驴的祖先:非洲野驴

    埃塞俄比亚厄立特里亚东部的沙漠几乎常年不下雨,土壤中含有的盐分,使这里更加贫乏。这是一片荒凉的土地,几乎没有生物生存。

    沙漠边缘丛生着一簇簇的灌木丛,每当夜晚来临,非洲野驴就在这里觅食。天刚亮的时候,它们就悄悄地离开了。它们在黎明时分最为活跃,因为这时的温度还可以忍受。

    早上八九点钟的时候,太阳就开始了强烈的照射,气温骤然升到50℃以上。非洲野驴就在这个时候走进茫茫的大沙漠。

    非洲野驴的腿有斑纹非洲野驴是世界各地广泛饲养的家驴的祖先,它们通身都是浅红棕色,能够反射太阳的光热。肚皮是白色的,四肢带有黑色的条纹。这些特点是野驴的保护色,不会招来掠食者。体形和家驴无异,但耳朵特别大,并且行动非常灵敏。

    非洲野驴之所以能在沙漠中生存,是因为它们的身体细胞能够防止脱水,并且在喝水的时候迅速补充水分。非洲野驴身体细胞的这种能力不仅使它们生活在难以想象的沙漠地带,也为它们提供了御敌的武器。

    尽管天气十分炎热,但野驴却能靠着迅速的奔跑能力躲过敌人,而且能够长时间的快速奔跑。非洲野驴的奔跑速度异常迅速,甚至狼群都追不上它们。

    由于地球变暖,非洲气候越来越干燥,非洲野驴能找到的水源也越来越少。同时,由于野驴的“好奇心”所致,它们常常追随猎人,前后张望,大胆者会跑到帐篷附近窥探,给偷猎者以可乘之机。再加上一些人为的其他因素,非洲野驴已经濒临灭绝。

    白狼与袋狼

    梦幻之狼终成梦幻

    狼起源于新大陆,距今约500万年。在人类兴盛以前,狼曾是世界上分布最广的野生动物。过去世界上有30多种狼。它们的皮毛多为茶色和暗灰色,只有一种是白色的,又被称为梦幻中的狼,生活在人烟稀少的纽芬兰岛的荒山上。

    白狼全身都是白色的,只有头和脚呈浅象牙色。在大雪中这无疑是最完美的保护色。有人把白狼美丽的白和柔美的身段加以诗意的想象,称它为“梦幻之狼”。白狼是狼中体型较大的一种,长得和藏獒很相像,有一颗巨大的头颅和细而柔美的身体。

    狼到底是天然的居民还是凶恶的魔鬼?大多数人都会认同后者。因为在更多人的心目中,狼凶残、狡诈,是恶毒的形象。在大自然中,狼扮演了捕食者,而鹿、兔等一类动物则成了它的征服对象。因此,为了保护弱小的鹿,人们就对狼实施大捕杀。由于人们对狼的偏见,不仅使狼蒙受不白之冤,而且给包括鹿和人类在内的生态环境造成灾难性的后果。

    狼凶猛,但很自律,是曾经的天然居民,纽芬兰白狼也是如此。白狼雌雄成双成对地生活,相亲相爱厮守终生。他们常常多个家族在一起生活,每个狼群中都有一定的等级制,每个成员都很明确自己的身份,因此相互之间,很少有仇恨和打架的行为。相反的,在围捕猎物和共同抚幼方面,还表现出一种友爱与合作的精神。从历史资料看来,它与生活在纽芬兰的加拿大土著贝奥图克人之间和谐相处。白狼与贝奥图克人和谐地生活在同一块地盘上由来已久,互无敌视,互不干预。这真让人大跌眼镜!

    1800年,英国用“现代文明”的枪炮征服了纽芬兰,消灭了贝奥图克人,继而开始了对白狼的毒手。这是外来文明献给“魔鬼”的礼物!

    白狼生活在加拿大土著人贝尔托克的领地内。英国政府曾悬赏贝尔托克的人头,到了1800年,贝尔托克族终于被消灭了。英国人下一个目标是白狼,因为白狼总是袭击他们的家畜。1842年,英国政府又悬赏打狼。随着移民的不断涌入,白狼被追赶得走投无路,再加上白狼分布范围广,与人的冲突是无法避免的,这样人们更加憎恨白狼,一只只白狼被枪杀。人们还用投毒的方式一次害死了上百只白狼。人们在鹿的尸体中注入马苟子茧,放在白狼可能经过的地方,这样无论是公狼母狼还是狼仔都无法逃脱厄运。这种投毒方式不仅害死了白狼,别的野生动物往往也不能幸免于难。不久,白狼遭到毁灭性的打击。1911年,世界上最后一只白狼被枪杀。

    世界上的人们都害怕讨厌狼。其实它们和我们一样热爱家庭,成群结队互相帮助,生活在一起。20世纪初北美地区还有20种狼,可是现在只剩下7种了,但愿剩下的狼能通过保护运动摆脱白狼的厄运!

    非狗非鼠非虎非狼的袋狼

    塔斯马尼亚岛位于澳大利亚的南面,那里是“世界的尽头”,大自然主宰着一切。它是澳大利亚最小的州,这里连绵的丘陵、山谷、高原、火山和陡峭的海岸,让人联想到帕姆帕草原和南非草原。

    50年前的一天,澳大利亚的两个渔民莫瑟和汤姆森又来到塔斯马尼亚沿海捕鱼。这里是他们常来的地方,海岸美丽的风景和丰盛的渔业资源吸引着他们。他们像往常一样,在离海岸不远的地方搭起了帐篷。

    天黑了下来,白天的疲劳使他们很快就进入了梦乡。朦朦胧胧中,汤姆森突然听到一种奇怪的声音——一只动物在翻弄外面存放鱼饵的篓子。

    汤姆森忙把莫瑟叫醒,他们悄悄从床上下来。莫瑟随手抓起一块劈柴,在帐篷口向外观望。黑暗中,他们隐约看到篓子边有一只大野兽的影子。莫瑟一个箭步冲出去,抡起劈柴向野兽砸去。这只被惊吓的野兽瞬间便逃之夭夭。

    第二天清晨,两位渔民在离帐篷不远的地方发现了一只受伤的雄兽。凭着多年的狩猎经验,他们断定这是一头袋狼。袋狼发现了他们,就马上跑掉了。这让他们很奇怪,因为他们知道袋狼在十多年前就已从塔斯马尼亚消失了。

    这两位渔民为了证实这头野兽是袋狼,就将带血的劈柴送到动物专家那里鉴定。经专家鉴定,这些毛和血毫无疑问是属于袋狼的。然而他们却再也找不到这只来去匆匆的袋狼了。

    塔斯马尼亚袋狼是一种很古老的动物,是塔斯马尼亚地区特有的动物,因而得名。塔斯马尼亚袋狼是一种很难以形容的奇妙动物。从它的头和牙齿来看,它的确是狼。可是,它的身体又像老虎一样有着条纹。袋狼物种已灭绝它可以像狗一样用四肢奔跑,也像袋鼠那样用后腿跳跃行走。由于这只动物有着其他种类动物的特征,却又有着特别的地方,因此当地人称它是澳大利亚的“四不像”:头似狼而非狼,尾似袋鼠而非袋鼠,斑纹似虎而非虎,开口向后的育儿袋似负鼠而非负鼠。

    塔斯马尼亚袋狼生活在树林较为稀疏的地方,或是草原上。一旦有人来到它们的生存地,它们马上就会躲到森林的深处去。袋狼主要捕食袋鼠和鸟类。白天进洞休息,夜晚或黄昏觅食。袋狼的颚骨像蛇一样分为两段张开,它们会一下子就将猎物的头咬碎。它们往往单独行动,奔跑的速度并不快,但它们会穷追不舍,直到猎物筋疲力尽为止。

    在19世纪,当塔斯马尼亚地区鼓励和支持发展农业时,由于塔斯马尼亚袋狼的存在严重威胁着家畜,因此塔斯马尼亚袋狼就一批又一批的倒在了猎人的黑洞洞的枪口下。到了1914年,塔斯马尼亚袋狼就已经非常罕见了。大约在上世纪30年代,最后一只塔斯马尼亚袋狼被射杀,它终于永远地从我们的视觉中消失了。

    僧海豹:古老的热带海豹

    在碧涌上荡漾的太平洋中部,有一个碧玉般的小岛,叫尼豪岛。这是一个牧场岛,僧海豹就在这个岛的沙滩上繁衍生息。

    僧海豹是一种古老而稀有的海豹,是世界上惟一一种一生都在热带海域中生活的海豹。历史上僧海豹曾一度在加勒比海和地中海大量的繁殖,由于人类的狂捕滥杀,今天僧海豹在世界其他地方已难觅其踪,而仅仅在夏威夷群岛北部生存着一个不大的群体。

    僧海豹与其他海豹一样,没有外耳,可有很好的听觉。它还有一对敏锐的眼睛,不但能看清水里的东西,也能看清空中的物体。僧海豹的体型比海狮海象更适宜在水中生活,如它的后肢不能曲向前方,这在水中运动十分重要。还有它的身体外表平滑,几乎成了流线型,非常适合僧海豹在沙滩上晒太阳在水中快速游泳、潜水。敏锐的视觉和听觉再加上水中的灵巧,使它更容易捕捉到各种鱼类。而一旦到了陆地上,它的动作就显得十分笨拙,滑稽可笑,善于游泳的四肢只能起支撑作用,只好缓慢的匍匐爬行,陆地上的笨拙也成了它们日后灭绝的原因之一。

    僧海豹脸上长着又黑又密的刚须,两只黑眼睛又大又亮。僧海豹很聪明,对新鲜的事物充满了好奇。它们对人类很友好,当它们遇到在附近游泳的人时,就会好奇地游到人的面前,直愣愣地盯着人的脸看上一阵,然后悠然自得地游开。它们游泳的姿势非常优雅,好像根本不用鳍划水,只是身体略略晃动,便能毫不费力地在水中转来转去。在它们生活的海域有着丰富的食物,僧海豹们吃饱喝足了就在水中互相追逐,翻滚打闹。当然恼怒的时候,它们也会扭打撕咬,所以它们的身上经常有一些牙齿的痕迹。

    在哺乳期间,僧海豹的警惕性很高,一旦发现危险,会立即将小海豹推下水去,然后自己潜水而逃。如有小海豹被擒,大海豹会不顾自己安危,抢夺小海豹。如果是人抢走小海豹,大海豹就会怒气冲天地向人发动攻击,可是最终它们也没能逃脱人类的手掌。

    小僧海豹浑身长满厚密的乳手除了捕食之外,僧海豹喜欢在僻静的岛屿上晒太阳,常常几十上百的聚集在一起。进入15世纪后,僧海豹宁静的生活被人类彻底打破了,因为加勒比海地区一直是欧洲及美洲列强相争之地,早在1462年就有西班牙人进入此地,后来英、法、丹麦和美国等一些国家的人也先后来到这里,并且开始逐渐进入到了加勒比海腹地各个岛屿,而这些岛屿正是僧海豹常年栖息之地。由于食物短缺,人们来到这里后,便开始了捕杀海豹来充饥。在陆地上笨拙的僧海豹只能束手就擒。因小海豹浑身长着厚密的乳毛,可以制成上好皮毛制品,因此也没能逃脱厄运。就在猎食僧海豹的同时,人们又发现海豹油是一种非常好的油料,这下情况就更糟了。到了19世纪,随着这些国家实力的增强,他们想占有更多的殖民地,于是越来越多的人来到了加勒比海地区。为了获得更多的海豹油、海豹皮,这些人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捕杀行动。美丽的海滩瞬间变成了屠宰场,到处都是僧海豹的尸骨。顿时,蓝色的海水也被染成了红色……

    知识点

    僧海豹的种类

    世界上共有3种僧海豹:夏威夷僧海豹、地中海僧海豹和加勒比僧海豹。令人忧虑的是:加勒比僧海豹自19世纪50年代被发现以后一直未再见其踪影,有人怀疑这种僧海豹已经绝种了;地中海僧海豹曾经数量众多,但是今天已经处于濒危状态,据估计最多还有500多头;夏威夷僧海豹的处境也不妙,大约只有1500头。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三种僧海豹经历了不同的进化过程。但是,它们都是在几乎没有天敌的环境中生存下来的。所以,这三种僧海豹防卫天敌的本领就特别弱。

    北美野牛:北美草原霸主的悲剧

    在北美美丽的大草原上,曾流传着“死亡之涧”以及成千上万的野牛在那里自杀死亡的传说。然而,一直没有人知道这个“死亡之涧”到底在哪里。20世纪60年代,一个农场工人在加拿大的艾伯特山上,偶然发现一个叫丘特思科的悬崖下堆积着大量的野牛骨。丘特思科是印第安语,其意思是:牛急跳崖处。也就是说,这里就是野牛跳崖的地方。这一消息,立即引起了加拿大、美国等动物学家的浓厚兴趣。

    北美野牛一直是驰骋在北美草原上的霸主,数量一度达到6000万之多,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北美野牛数量每况愈下,已经到濒危的边缘。这种情况是否和野牛自杀有关?丘特思科是否就是传说中的“死亡之涧”?

    为了弄清这个原因,动物学家找到了丘特思科。这里丘陵和草原相间,水草丰盛,十分适合耐寒的北美野牛的生存。

    动物学家发现那确实是一个绝壁悬崖,悬崖下瘴气弥漫,深不见底,隐约能听见下面有流水声。悬崖上有一些奇怪的石头,这些石头排列得弯弯曲曲却又错落有致,像是一个古老的祭祀场所,绝非天然之物。

    动物学家冒险使用攀登索吊到悬崖下,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深涧内一片荒凉,寸草不生,脚下就是野牛的尸骨和头角。特别是云雾消失后,他们发现悬崖下的野牛的骨头堆积如山,层层叠叠的竟有三层楼高,在场所有的动物学家都不由得吸了一口冷气。

    毫无疑问,这就是传说中的“死亡之涧”。此处与地面的垂直距离约20米,但地面以下显然是一个人工挖掘的大坑。很显然,野牛从悬崖上跌下来后掉到大坑,摔死或者严重受伤不能动弹而躺在大坑里。

    在方圆1000米的范围内,还散布着存肉窑和坑灶遗迹,到处都是牛骨,还有用野牛骨砌成的围墙。这里不仅仅是野牛自杀的地方,也有人类加工野牛肉的遗迹。据动物学家粗略估计,这里至少有500万野牛的骨骸!

    “死亡之涧”被发现的消息传开后,引起各界科学家的关注。经科学家测定,得知坑灶遗迹和牛骨的年代。但让科学家们吃惊的是,最早的坑灶遗迹竟然是5700年前留下的,而牛骨的年代从5700年前到19世纪中叶都有!

    就是说,5000多年来,有500万头野牛从“牛急跳崖处”的悬崖上跳下去,而且,有人在下面“恭候”着,从而形成了屠宰、加工、储存“一条龙”的流水线。是谁在5700年前就开始玩这种古老而血腥的游戏?

    为了揭示这一奥秘,动物学家展开了长期的调查。一个印第安老人费力地说:“这些是用来驱赶野牛的!”动物学家们这才猛然醒悟,他们发现这些石头砌成的巷道竟然长达9000米,一直延续到缓坡下的草原,而另一端直通悬崖。巷道途中设有岔道,但殊途同归,最终主道和所有的岔道都到达悬崖!

    这条北美野牛的死亡巷道,代表着印第安人极高的狩猎水平。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是古印第安人制造了世界上最大的、最惨烈的、时间跨度最长的动物自杀案。野牛成为北美印第安人主要的生活资源。曾有人感慨地说:“是北美的野牛用生命支撑了灿烂而辉煌的古印第安文明!是残酷的印第安制造了北美野牛的悲惨境地!”

    真正的“飞兽”:蝙蝠

    1944年的太平洋战争,美国陆军在强大的海军和空军的掩护下登上塞班岛和关岛,继而彻底占领马里亚纳群岛,从而切断日本本土与南太平洋诸岛的海上交通线,并为收复菲律宾以及对日本本土实施远程轰炸创造条件。

    太平洋战争后,关岛成为美国重要的军事基地,关岛大蝙蝠是能飞翔的兽类名气飙升。使关岛闻名遐迩的还有它的优越的自然风光以及一种岛上的奇特动物——关岛大蝙蝠。

    蝙蝠类是惟一真正能够飞翔的兽类,而关岛大蝙蝠是空中飞行的哺乳类动物中最大的一种,就像一只家鸡那么大。它们虽然没有鸟类那样的羽毛和翅膀,飞行本领也比鸟类差得多,但其前肢十分发达,上臂、前臂、掌骨、指骨都特别长,并由它们支撑起一层薄而多毛的,从指骨末端至肱骨、体侧、后肢及尾巴之间的柔软而坚韧的皮膜,形成蝙蝠独特的飞行器官——翼手。

    关岛大蝙蝠的外表有些恐怖,像是长了翅膀的大眼狐狸。在关岛,它主要是吃水香蕉等水果,也吃昆虫。由于蝙蝠其貌不扬,身带各种不明菌群,几乎在世界各地都被认为是一种不吉祥的动物,因而蝙蝠在英文中的意思是“轻佻的老鼠”,表示了对它的不屑,但这种情况在关岛是个例外。

    关岛地处西太平洋马里亚纳群岛的最南端,气候全年和暖,平均温度为27℃,很适合大蝙蝠的繁殖。但20世纪以来,关岛大蝙蝠遭遇到前所未有的重创,1968年,最后一只关岛大蝙蝠被食客吞下。

    最喜欢吃大蝙蝠的,是关岛岛内的土著莎摩罗族人,但食用数量很有限。自美国军队进驻关岛后,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方面岛上三分之一的土地变为了军事基地,热带雨林被大肆砍伐,环境遭到空前的破坏,大蝙蝠栖息的树木暴露在台风中,生存和繁衍得不到保障;另一方面,随着关岛现代商贸的繁荣,很多香蕉园主为使果物不受侵害,大规模射杀大蝙蝠,使大蝙蝠的数量越来越少;再有,由于关岛大蝙蝠个大肉肥,外来者视之为岛上特别的美味佳肴,成了观光客必尝的食物。据称1968年关岛大蝙蝠灭绝前,每年岛内有数万只大蝙蝠被杀害。1968年后,岛上其余种大蝙蝠另有7种也已灭绝,剩下的也濒临灭绝。

    年轻的北极霸主:北极熊

    北极熊是北极地区最大的食肉动物北极熊是北极地区最大的食肉动物,因此也就是北极当然的主宰。如同企鹅是南极的象征一样,北极的代表就是北极熊了。

    北极熊全身披着厚厚的白毛,甚至耳朵和脚掌亦是如此,仅鼻头一点黑。而且其毛的结构极其复杂,里面中空,起着极好的保温隔热作用。因此,北极熊在浮冰上可以轻松自如地行走,完全不必担心北极的严寒。北极熊的体形呈流线型,善游泳,熊掌宽大犹如双桨,因此在北冰洋那冰冷的海水里,它可以用两条前腿奋力前划,后腿并在一起,掌握着前进的方向,起着舵的作用,一口气可以畅游四五十千米。北极熊爪如铁钩,熊牙锋利无比,它的前掌一扑,便可以将人的头颅打得粉碎,身首异处。北极熊奔跑起来,风驰电掣,但并不能持续太久,只进行短距离冲刺。所以如果你在北极遭到了北极熊的攻击,你可以跟它商量进行长跑比赛,这样北极熊必败无疑。

    每当春天和初夏,成群结队的海豹便躺在冰上晒太阳时,北极熊会仔细地观察猎物,然后巧妙地利用地理形势,一步步地向海豹靠近。当行至有效捕程内,北极熊则犹如离弦之箭,猛冲过去。尽管海豹时刻小心谨慎,但等发现为时已晚,巨大的熊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拍下来,顿时脑浆涂地。

    在冬天,北极熊又会以惊人的耐力连续几小时在冰盖的呼吸孔旁等候海豹,全神贯注,一动不动,犹如雪堆般,并会用掌将鼻子遮住,以免自己的气味和呼吸声将海豹吓跑。当千呼万唤的海豹稍一露头,“恭候”多时的北极熊便会以极快的速度,朝着海豹的头部猛击一掌,可怜的海豹尚未弄清发生了什么事情,便脑花四溅,一命呜呼。

    对于那些躺在浮冰上的海豹,北极熊也有一套对付的方法。它会发挥自己游泳的专长,悄无声息地从水中秘密接近海豹,有时它还会推动一块浮冰作掩护。捕到海豹后,便会美餐一顿,然后扬长而去。北极熊的聪明之处还在于,在游泳途中若遇到海豹,它会无动于衷,犹如视而不见。因它深知,在水中,它绝不是海豹的对手,与其拼死拼活地决斗一场,到头来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还不如放海豹一马,也不消耗自己的体力。

    北极熊出现的历史不长,它们和棕熊的亲缘关系非常近,可能是在大约20万~50万年前从棕熊分化出来的。因为它们的祖先像绝大多数的熊一样是生活在北半球的,所以北极熊进化出来后就在北极生存了下来。

    北极地区的土著人,对北极熊十分尊重和崇拜,但他们仍然捕杀北极熊。据说,在古代,爱斯基摩人有这样一个风俗习惯:人死之后,或者病残者,均会被送到北极熊经常出没的荒野。在那里,他们正襟危坐,等待着北极熊来吃。因为他们懂得,只有北极熊生存下去,他们的子孙后代才会有北极熊可捕获,才可得到足够的食物,从而能得以生存下去。在北极地区的土著人捕到北极熊后,都要举行隆重的仪式。比如阿拉斯加的爱斯基摩人为了庆贺捕到北极熊,常跳起“熊舞”;最特别的是,西伯利亚的爱斯基摩人在肢解北极熊时,先取出心脏,然后切成碎块,抛向身后,以超度北极熊的亡灵。

    知识点

    北极熊的分布

    顾名思义,北极熊生活在北极。它们把家安在北冰洋周围的浮冰和岛屿上,还有相邻大陆的海岸线附近,基本呈环极分布。它们一般不会深入到更北端的地方,因为那里的浮冰太厚了,连它们的最主要猎物——海豹也无法破冰而出,没有食物,北极熊自然不会去冒险。

    北极熊被分为六大种群:俄罗斯弗兰格尔岛-阿拉斯加西部种群;阿拉斯加北部种群;加拿大北极群岛种群;格陵兰种群;挪威斯瓦尔巴特群岛-俄罗斯法兰兹约瑟夫群岛种群以及西伯利亚北部至中部种群。

    灭亡在人类之手的动物

    豚足袋狸

    远古时代的一场火山爆发形成了世界上最大的熔岩隧道,以生命的沉重代价造就的这处世外桃源在火山岩冷却很多年后,形成了相对独立豚足袋狸的动物群落。澳大利亚最有名的动物在这里都能找到:袋鼠、袋狸、鹦鹉、蝙蝠……但是再也看不到澳大利亚最珍贵的豚足袋狸了。

    和其他有袋类动物一样,袋狸是澳大利亚的特有动物,而豚足袋狸无疑是澳洲的“土著”,又是袋狸家族中的珍稀品种。它长得就像一只兔子那么大,它的面部特征非常像老鼠,具有一对比一般老鼠要大些的大耳朵,吻部又尖又长。豚足袋狸外观比野兔要瘦小些,四肢长而纤细,又像一只小小的鹿。通体的毛色呈金黄色,腹部以下颜色略浅,非常漂亮。它的育儿袋和树袋熊、袋熊的一样,是向后张开的。与其他种类的袋狸相比,它的后肢显得特别,很像猪蹄“豚足袋狸”的名称由此而来。

    豚足袋狸的洞穴一般建在离水源不远的地方,并且不很深,但很温暖。它常常白天就在洞中睡觉,晚上外出觅食。它喜欢吃虫子、蜥蜴、小的哺乳动物以及野菜等。

    豚足袋狸领土意识非常强豚足袋狸的领土意识非常强,为了保卫自己的家园,雄性袋狸往往与入侵者作殊死的战斗,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尽管如此,由于豚足袋狸形体弱小,势单力薄,常常成为其他动物的牺牲品,惨遭杀害的事经常发生。

    几乎所有的食肉动物都是豚足袋狸的天敌,其中以狐狸和澳洲野犬为甚。但豚足袋狸最大的威胁还是来自人类。

    澳大利亚是世界上最大的“岛”,最小的内陆。远在四五百年前,土著的祖先就来到了这里。但在大约300年前,澳洲大陆变得不平静起来。

    1768年,英国皇家海军的船队在詹姆士·库克的带领下前往太平洋。途中,库克船长发现了澳洲,宣布此地为英国所有,并在澳大利亚流放罪犯。接着,澳大利亚发现黄金,又吸引成千上万的淘金者蜂拥而来。

    人类在澳大利亚的活动增加后,外来动物也不断地引入。如狐、狗等动物越来越多,以豚足袋狸为代表的当地“土著”动物的生存受到了严重的威胁;同时,人类的过度垦伐更使豚足袋狸逐渐丧失了栖息地,种群数量锐减。

    在英国人到澳洲后,这里的许多动物都相继灭绝了。面对澳洲珍稀动物接踵而至的灭绝,一位澳大利亚作家无奈地说,是库克船长把澳大利亚展现在世界面前,也是他使澳洲的土著动物无家可归,库克船长是在犯一个他永远也不会明白的“错误”。

    1970年12月,澳大利亚政府宣布豚足袋狸为濒危动物,但事实上自1926年以来,就没有任何有关它们的记录了。

    无齿海牛

    1741年,一位名叫斯太勒的欧洲博物学家在远东探险时,遭遇海难,无法前行。在他滞留于白令岛期间,看到了当地人捕杀无齿海牛的惊心动魄的一幕。他在日记中写道:

    “他们用像巨锚一样的铁钩深深扎入海牛皮肉中,然后用30个身强力壮的人拉紧绳子,将奋力抵抗的海兽拖上岸,接着用刀、棍等锐利的器具猛击海牛的身体,受到重创的海牛即使前肢被砍掉,表皮绽裂,伤无齿海牛是植食性动物口血流如泉,可仍在挣扎,扭动着庞大的身躯,它的叹息和呼喊是沉闷的,很快被海边的浪涛声淹没,但它仍不时发出沉重的挣扎的声音。当一只雌性海牛被钩住时,另外一只雄性不顾人们的痛击,拼命把绳子往水里按或用尾部拍打铁钩,试图解救它的配偶……第二天,我看到那只雄性海牛悲哀地呆立在已被人们肢解的雌海牛的身边……白令岛到处弥漫着血腥味,人们每捕杀4只,往往有1只被拖上岸却又被无所谓地遗弃掉。”

    海牛目是仅有的适应海洋生活的植食性动物,也是仅次于鲸目最适应水栖生活的动物,和鲸类一样,前肢变成鳍状,没有后肢,有尾鳍,不能上岸,但有短颈,尚保留退化的骨盆,鼻孔虽然上移,但尚未像鲸类一样移到头顶。海牛目体型肥胖,有很厚的脂肪层,脑不发达,行动比较迟缓。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世界各地把“美人鱼”与海牛联系起来。这令人匪夷所思。因为就海牛的长相实在算不上标致,甚至还有些丑陋。哥伦布在1493年的航海日记中写到:

    “美人鱼”不像寓言中描写的那么惹人喜爱。它有两只深陷的小眼,没有耳轮,偌大的鼻子连着上唇,轰然鼓起,两只可以闭合的鼻孔位于顶端;下唇内敛,嘴边生着稀疏的短髭。前身两侧各有手臂似的前肢一条,顶端外侧尚有指甲,与大象相似,但也无任何用处。后肢退化,肥大的身躯向后渐渐收小,末端有一似鱼尾鳍的扁平尾巴。

    哥伦布的诠释显然不能消除人们对“美人鱼”的向往。因为有人亲眼看到海面上海牛的行踪,美妙绝伦。许多目击者和有关记载对美人鱼的描述大致相同:美发披肩,目光安详,裸露上身,下身是披满鱼鳞的鱼尾,将上半身浮在水面上,用手臂怀抱婴儿哺乳。1974年,苏格兰的一位教师威廉·马龙在海滩散步时突然海中出现了一个“美女跃出水面”,她在水中游了5分钟,还向他深情一瞥,然后消失在大海中。

    海边这道美丽的风景,尽管难得一见,也不是每个人都愿意一饱眼福。在非洲和北美一些地区的水手忌讳出海时撞见“美人鱼”,认为是不祥之兆。因为“美人鱼”能吸引了水手的注意力,致使船触礁而沉。

    后来,在白令海域,随着无齿海牛的灭绝,“美人鱼”早已成了一个神话。

    无齿海牛的灭绝是人与大自然合唱中动物的一次无奈谢幕,也是人类的一次自我亵渎。

    斑驴已成永久标本

    美丽的斑马对现代人来说人尽皆知,而人们对亮丽的斑驴则知之甚少,因为早在1883年,斑驴已经从地球上永远消失了。

    斑驴身上的条纹不像斑马那样遍布全身,只是头到身体的前半部有条纹,并且脖颈上的条纹延伸到它短而立直的棕毛上。它的身体后半部为黑色,而腹部和四肢却为白色。斑驴脖子长,头也长,而耳朵却非常短小。斑驴的眼在脑颅的后方,这使它视野开阔,白天的视觉非常敏锐,夜晚也可和狗、猫头鹰的视觉相媲美。

    斑驴以特立独行的姿态驰骋在南非从好望角到奥兰治的广阔的草原上。在南非的草原上,它常常与牛羚、鸵鸟等动物混群吃草,相安无事。因为它们有一个共同的敌人——狮子。

    在对付被称为“动物之王”的狮子的过程中,牛羚、鸵鸟和斑驴的默契配合成为动物世界的一个传奇。牛羚有灵敏的嗅觉,鸵鸟有良好的视力,而斑驴的听力异乎寻常,三者取长补短,发挥了神奇的效用。一旦出现狮子的踪影,它们相互传递信息,很快逃之夭夭。斑驴的四蹄健硕,奔走速度很快,有“草原骑士”之称,再加上它的聪明伶俐,因而斑驴很少能被狮子捕获。

    斑驴机警、健硕,在南非的大自然中特立独行,但在装备精良的布尔人面前,斑驴却显得力不从心。

    布尔人发现斑驴是一种很容易得到的食物来源,肉质香嫩可口,其皮毛则可供收藏或出口之用,于是在短短几十年里,他们利用马匹、火器和套索,使数以千计的斑驴遭到杀戮。

    作为一种野生动物,斑驴的个性十分倔强,早年人们不得不用“桀骜不驯”和“宁死不屈”来形容它的性格。1860年,一头饲养在伦敦动物园的斑驴,因不能忍受长期的禁锢,奋然撞墙而死,举世震惊。

    1840年,南非野外还有种群兴旺的斑驴,但30年后,随着自然资源的大面积开发,斑驴几乎全军覆没。最后一头野生斑驴是1878年被杀死的。斑驴消失后的许多年里,人们还能在自己的日用品中不时见到斑驴皮的制品。

    世界上最后一头斑驴是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动物园的一头雌驴,它孤苦伶仃地活到1883年,便无可挽回地走向灭绝。

    斑驴以其尖利的、带有警示意味的哭诉嘶鸣:“夸嘎”……“夸嘎”……似乎在提醒人类,切勿忘记南非草原那一个个血泪斑斑的记忆……

    美洲海豹

    1503年航海家哥伦布航行到美国时,看到了活跃于大西洋海岸的美洲海豹。他发现这些海豹的叫声与狼非常相似,便把它叫做“大海中的狼”。

    “大海中的狼”引起哥伦布在内的世界旅行家和探险家们的极大关注,尤其是把美国作为征服目标的欧洲人,他们一登上美洲大陆最先看到的就是“大海中的狼”。在当时能够一睹美洲海豹的芳容,便意味着成功进入美洲。众多人把目睹美洲海豹看做是新世界即将走向繁荣的象征。

    大约在4000万年前,一类叫做犬形类的肉食性动物分化成4个很不相同的科。它们都具有相同的中耳形态、露在外面的爪子和不如猫那样特化的牙齿。但是,除此之外,每个类群变得很不相同。一类包括狗、狼,另一类包括黄鼠狼、水獭和獾,第三类包括熊和大熊猫,最后一类则是浣熊和其他几种哺乳动物。

    此后,2500万年前,最奇怪的变化发生了。一些犬形类动物身体变得柔滑,拥有带蹼的四肢,牙齿也变得适合捕捉鱼类和蛤蜊。它们是鳍脚类、海豹和海象。异海狮是其中最早的之一。它是海狮的近亲,与现在最大的无外耳的海豹、海象相似。

    世界上所有海豹身均呈纺锤形,适于游泳,头部圆圆的,貌似家犬。在自然条件下,海豹有时在海里游泳。有时又成群结队地来到岸上休息。海豹的游泳本领很强,同时又善潜水,一般可潜入100米以下的水域。

    美洲海豹性情温和,动作缓慢,即使见了人,也不会掉头就逃。寿命大约30年,4岁或5岁成熟。雄海豹追求“一夫多妻”制。往往数只雄海豹同时追求一只雌海豹,但雌海豹只能从中挑选一只。因此,雄海豹之间不免发生争夺战。雌海豹产仔哺乳和育儿一般是在陆上或冰上,等小海豹长大了才潜入水中。但有时母海豹发现周围有危险时,也会将还在哺育期的小海豹迅速推到水中,自己随之也潜水而逃。

    有的海豹则十分聪明,常在其栖息的浮冰上打一个洞,以便于随时逃命。有时遇上较紧急的情况,来不及将小海豹推下水,母海豹就急中生智,突然将身体向空中一跃,用自身的重量将冰砸破,趁机一起逃去。但更多的情况是母海豹先逃走,然后在远处探出头来仔细观望。如果发现一切平安无事,便迅速来到小海豹身边;如果见小海豹被擒,常常依依不舍地注视着小海豹的去向。

    别看它们在海中反应迅速,动作敏捷,但到了岸上却呆若木鸡。这种弱点使得它们轻而易举就成为人类的俘虏,最后导致悲惨的结局。

    1675年,英国探险家威廉·丹皮尔在他的《航海日志》中曾详细地记述了西班牙人捕猎海豹的情形:“他们乘着船,单手持着棍棒,一步步接近海豹,而那些可怜的海豹却丝毫没有意识到将要发生可怕的事,只是呆呆地躺在原处……”

    在19世纪以前,美洲人都是以海豹肉为食物的。海豹的肉质鲜美,并且极具营养价值,是当地人最喜爱的食物。正因为如此,美洲海豹遭到了严重的捕杀。特别是美、英、挪、加等国每年派众多的装备精良的捕海豹船在海上大肆掠捕。

    1952年,最后一只美洲海豹倒在人类的枪下。人们把美洲海豹的灭绝称为“20世纪的海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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