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扬:第十六届新概念作文获奖者范本小说卷-梦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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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海少女

    文/潘嘉敏

    “你醒啦!”窗边的女孩转过身,白色的裙摆在风中微微抖动,明丽的笑容更像洁白的花朵。

    “一定是我的打开方式不对。”我喃喃自语,闭上眼睛,又睁开,闭上又睁开。

    “你再睁闭眼睛1000次,看到的也是我啦!”女孩抓住我的双手,腿在床上轻轻一蹬。两个人就飘向门外。“欢迎来到Oceanus。”

    门外是一片很大很大的……珊瑚礁,脚下蔓延开来的生机仿佛亦或真是无边无际,身边偶尔游过几条报不出名字的鱼儿。上边的“天空”中不时游过几条飞鱼,影子大大的印在珊瑚礁上,下边则是由绚丽多彩的珊瑚点缀而成的底色。

    她毫不犹豫地拉着我躺在珊瑚上,被珊瑚顶着的背感觉痒痒的,水流像风儿吹拂着我的脸,却比风儿更温柔。水中的阳光照在身子上暖暖的。

    “哎哟。”我被腰下传出的声音吓了一跳,急忙直坐起身。

    “疼死我了,我说你这年轻人咋这样,亏我还给艾丽珍珠帮你治病。”贝壳一张一合,声音不大,可听得清清楚楚。

    “呃。”我的脸直发烫。“抱歉。”艾丽却在一旁笑起来,“阿姨,我忘了这是你平时晒日光的地方了,我光顾着自己忘了身边还有一个人呢。”

    “罢了,罢了。让给你们吧,难得来一回外人。”贝壳一张一合地“飞”了起来,渐渐远去。

    这时,一个声音凭空响起,“艾丽,带他去那里玩吧,今天可是一年一次的时光祭啊。”

    “那麻烦您帮忙把我们送过去吧!”艾丽说着又把我拉起来。

    “好嘞!”前面不远处的一个洞中突然喷出一股水流把我和艾丽一起冲走了。

    “哇哦!”我渐渐适应了这天旋地转的感觉,“这个有点像过山车呢!”

    “什么是过山车?”艾丽突然出现在我面前,一双如黑宝石的眼睛一眨一眨地看着我,充满了好奇。

    “就是一群人坐在一辆车里像这样在轨道里时快时慢地跑着。”

    “听不懂。”她嘟起了嘴,好像在怪我似的。

    “呃,那这样吧,下次我带你去我们的世界玩。去游乐园,去电影城,去风景区。”我说。

    “虽然听不懂什么区的,不过好像很好玩的样子,说好了。”她的眼神像个七八岁的小孩,充满了迫不及待,却又好像有着一瞬而过的悲伤。

    大概是我看错了吧,这么开朗的女孩怎么会有什么悲伤呢。

    Oceanus的海沟不像我们的海沟黑得让人惧怕,她们的海沟沟壁上挂着一颗又一颗发光的珍珠,整个海沟像一个挂满珍珠的帘幕。

    “其实只有今天才这样装饰……嗯?”这时一条小鱼似乎在艾丽耳边说了什么,“好,带我们去吧。”

    小鱼带我们游进海沟的深处,这里没有发光的珍珠,只有一块发光的石头。

    在小鱼的示意下,我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石头挪开,堵在后面的荧光鱼蜂拥而出,绕着我们身边说“谢谢”。

    “啊,开始了。”艾丽看向海沟下面。

    起初是一点白光,然后越来越多,如同繁星一般,而且越来越大,白盈盈的,如雪一般,冰冰的。“是水母。”

    许许多多水母向上飘,既不密密麻麻,也不稀稀疏疏,恰到好处地在水中舞动,蘑菇头一收一放,喷出的水流引导着后面的同伴,发光的鱼儿在其间穿梭,红、蓝、紫等令人说不出的颜色透过水母变得模糊却更加绚丽,宛如梦幻。

    艾丽坐在一只水母上,畅快淋漓的欢笑声如同银铃般清脆悦耳,好像好久都没有如此欢快过了。

    我也在她身边坐下。随着水母漂流,穿过荧光鱼的山涧,那七彩的光方才褪去,珍珠发出的光便窜了进来。没有想象中的绚丽,如果前面是半夜的烟火,那这就是烟火后的黎明,宁静、白亮却不失典雅,刚才似乎没有的水母的触尾仿佛是水晶的帘幕,触上说不出的石头,像祖母绿、紫玛瑙透着一种典雅的气息。

    “艾丽……”我转向艾丽的方向,却发现人不见了,急忙穿游出水母群,“不会是掉下去了吧?”我喃喃自语,担心着往下游去。

    一只鲸鱼猛地从黑暗中冲了出来,一口将我吞了下去,没一会儿,又把我喷了出来。

    我又被喷回了一群珊瑚中,隐隐约约看见远处艾丽的家。

    “哎,”我屁股下又是一叫,“我说小伙子,我和你有仇吗?”

    “呃,抱歉!我控制不好。”我挠挠头,脸有些红。

    “小伙子,能求你件事吗?”方才责怪我的贝壳忽然变了语气,“能在这儿多陪陪艾丽,能带她去你们的世界多玩玩吗?”

    “呃……”

    “其实艾丽和我们在一起很孤独。”贝壳的上贝撩开,露出一张沧桑的脸,“艾丽不希望我们担心,从没把心事表现出来。每年的时光祭后都会有一个人离开,那时光梯上已经有了1023阶,上一个离开的是她弟弟,从那以后每次时光祭她看完水母都会流泪,不过在水中不易看见罢了。她没有离开,总是留下来帮这帮那,说在这里比较好。”

    “……”

    “我很多次从她房门外游过,看见她一个人坐在床上抱着腿,翻看以前的画。在遇见你之前她很久很久没那么开心了。小伙子,这些年她一直没过时光门,这次你们俩应该能一起过,好好陪陪她,好吗?”

    “嗯。”那外表开朗、整日欢笑的女孩心中的孤独该有多重呢。

    我还没游到门口,透过窗子看见她在床上抱着腿一个人翻着画。别人看到的轻松都是你背后咽下去的孤独吧。

    当我推开门的时候,艾丽愣了一下冲上来抱住我,“都是我不对,我忘了这次身边还有个你,我好害怕,好害怕你不回来了,好害怕第1024个阶梯,好害怕……”

    “笨蛋。”我安抚着艾丽,你身边的人都离你而去了,我又何尝不是呢?在最美的圣诞节遭到离弃,在茫茫大雪的街上抓着大把大把的气球却怎么也唤不醒、找不回倒在红雪中的父母。

    上帝让两个同样孤独的人走到一起,像是安慰,又像嘲讽。

    当天晚上艾丽睡得很早,我拿起那些画,从第一幅到最后一幅,笑着的人越来越少,最后只剩两人。

    身后床上的少女蜷缩起来,手在身前虚抓,嘴里一直喃喃着:“不要离开我……请别离开我……”我握住她的手,“我在这儿,我哪里也不去。”

    “嗯,我们永远在……永远在一起……永远不分开。”

    第二日,艾丽带我游向柒湾。今天似乎和昨日时光祭一样是特殊的日子,竟有三五成群的人鱼在游玩。

    “五年一次哦!人鱼会来到柒湾。我们也会和他们交换些东西。”艾丽向我解释,话语中有掩饰不住的开心。

    “呐!”不远处的人鱼摆着手游向这边,“艾丽,我在这儿!”

    “嘿!伊莉雅!”艾丽也摆着手高呼对方的名字。

    带头挥手的人鱼令我无法形容,沉鱼落雁,闭月羞花都不足以形容她的美貌。琥珀色的眼睛清得可以映出自己,几缕红丝夹裹在琥珀中,哪怕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眼睛在她面前也黯然失色,如扇的尾在身后不急不慢地摆动,优雅动人。

    “艾丽,快穿穿看,这可是我亲手织的哦!”伊莉雅支开艾丽后对我说:“你是从外面的世界来的吧。”

    不是疑问句的语气,而是陈述句,我吃了一惊,她微微一笑继续道:“能单独聊聊吗?”

    “啊,哦……你和艾丽很熟吧。”我随便找个话题接下。

    “能不认识吗?她可是个既让人喜欢又让人讨厌的女孩,任性、放肆、无礼、说话没分寸,在别人失落的时候落井下石,但又好像离这些差那么点儿。”

    伊莉雅从随行的物品中拿出颜料和纸、板,看着正和其他人鱼玩闹的艾丽,补充道:“是我见过的最善良、坦诚的人。”

    “十年前,我的眼睛还是蓝色的。第一次来到这儿时,得了一场怪病,看不见任何东西,对于一个人鱼来说,眼睛是生命,对我来说比生命更重要。开始时随行的朋友安慰我,给我服用一些药物,后来他们见我的病情几天都毫无起色,就把我一个人留在了这里,失明的公主对他们来说什么都不是。”

    在我的惊讶下她继续说道:“那时她跑到我面前说:‘你就是伊莉雅公主啊!为什么掉队了啊?听说你的预言很准,能帮我看下未来吗?不行?为什么?你不是活得好好的吗?’

    “我朝她大吼,‘你什么都不懂,什么好!’

    “我不知道她做了什么看出了我的失明,反问道,‘是眼睛的问题吗?可你不还是活得好好的吗?和自己赌气有什么意思。’我听完一句话也反驳不了。

    “然后她抓起我的手向她家游去。‘我这儿有种草药,对眼睛有好处。’她是那么无礼,也没等我同意,就硬拉着我治病,没有把我当公主,也没有像其他人一样躲避我、同情我。”

    伊莉雅笑了笑,手蘸着颜料在纸上飞舞,纸上已经浮现出了艾丽和人鱼玩耍的样子。

    “你要试试吗?”她递给我一张纸,继续说,“当初她也不是光说这种话。当她把那痛死人的汁液挤入我的眼睛时说‘你这公主连疼都受不了吗?'‘早知道那么麻烦还不如不管你。'‘什么?你的预言是用眼睛看的,那还有救你的价值。'”

    她直起身子,把画板递给我,“我那时仿佛落入了深不见底的极渊,不断地喊叫却没人应,好像自己从没来到这世界。然后她闯了进来,带着我去时光祭,坐在水母上欢笑。”

    “伊莉雅,还有大哥哥,过来一起玩啊!”艾丽大声地叫着,脸上洋溢着笑容,身边的人鱼似乎用了某种魔法,在艾丽身边不断出现一个又一个泡泡。

    “哎!”伊莉雅转身拉住我的手,“她是我生命的见证,不是公主伊莉雅,而是失明的伊莉雅。”

    “请你多陪陪她,陪她多玩几天好吗?”

    “嗯,我能理解。”我郑重地点点头,拿起画和她一起游过去。

    她只是笑笑,伸了个优雅的懒腰和艾丽玩闹起来,而我把艾丽欢乐的时光全部画了下来。

    “哇!你画得好棒啊!”伊莉雅走后,艾丽整理东西时称赞道。

    这时,一道光凭空出现在1023级台阶前,开始时是一条裂缝,然后越来越多,仿佛一块镜子遭到不断的打击,最后碎成一片光幕。而艾丽的眼中闪过了起初我见到的悲伤。

    “时光门开启了,”艾丽说道,“我们走吧,带我去玩,说好的,不许耍赖。”说着把一条粉珍珠手链戴在我手上。“这样就好找到你了。”

    还是原来的艾丽,估计是离开这儿有些悲伤吧。我安下心,“喏,”我把自己脖子上的项链挂在了她的脖子上,“我也好找你,这样。”

    艾丽看了看项链,紧紧地握在手里,“谢谢,很漂亮。”

    接着我们抱起那些画,只留了三张在床上,艾丽说留下的那些证明了她曾经的欢乐。

    一步,两步……一千零二十三步。

    背后猛地一受力,整个人扑了进去。

    “好疼,”我揉了揉膝盖,“艾丽,你怎么不进来?”

    “那个,我还是不去了,我还是放不下这里。”

    “开什么玩笑,”我伸手拉艾丽却被无形的屏障挡住,“不是说好了带你去玩的吗?快进来啊!到时候我再想办法把你送回来。”

    “笨蛋,通过后有屏障是因为还有人在思念你,能通过多人的门在一星期以后才会开,不然我为什么给你戴手链呢?”她故作轻松地说,眼角晶莹的泪已经出卖了她。

    “你骗我,每次的门只能通过一个人对不对?一星期后的门也是假的对不对?明明说好的……”

    明明说好带你去玩的,明明答应了好好陪你的,该死的,你为什么这样,放我过去。

    我不断敲打着光幕,幕上开始出现裂缝,像有一条无情的蚕吐丝修补。

    “对不起,原谅我这一次吧。还有谢谢你,这几天我过得很开心,但是我不能让你留下,因为……”

    声音再也听不见了,无形的蚕补完了最后的缺口,身边全白的世界又一点点清晰起来。许久不见的面孔出现在我面前,我却早已泣不成声。

    后记:

    一周后,星星杯艺术比赛上。

    最优秀的两幅作品,一幅夜幕为景,遍地珊瑚冷,七彩的鱼儿洒落下缤纷的星辰,坐在水母上的少女微微而笑,伸出一只手,仿佛邀你共赏美景。

    另一幅则如凝固的方寸时空,一男一女坐在石梯上,背后月光映人,前方却是新晨,远处的鱼肚白拉得两人的影子好长好长,纵有千倍时光品味这一瞬,总觉不够。

    而作画的少年心中总有一句话,忘也忘不掉,那离开前最后的唇语:因为……我喜欢你。

    少年喃喃道:“我也喜欢你,艾丽。纵使夜暗水冷,只愿再入海城,与你共守新晨。”

    动物

    文/孙艺境

    “欢迎光临!美丽的鳄鱼小姐,您今天穿的人皮大衣实在是太符合您高贵的气质了。”负责服务的斑马先生微微颔首,恭敬地对抹着今年最流行的绿色口红穿着昂贵的人皮大衣的鳄鱼小姐说道。

    “哦,你可真会说话。”鳄鱼小姐伸出戴着十克拉玻璃戒指的手,将小费递给了斑马先生,然后拿出纸擦了擦手,顺势将纸扔到了地上。

    鳄鱼小姐摆着臀向宴会中央走去,立马赢得了令她满意的赞叹声,

    “天啊,碧斯,这是野生的人皮大衣吧,这质感看起来好极了。”是的,鳄鱼小姐有一个洋气的英文名字——碧斯,这是新风尚,大家都喜欢为自己起一个洋名字,这样似乎显得自己更有品位一些。河马小姐的惊呼声成功地招来了一群穿着各式人皮大衣,脸上涂着厚厚白粉足以将她们原本肤色掩盖的贵妇。

    “碧斯,你的父亲真是对你太好了。你看看你和你的母亲,都是如此时尚。哦,对了,你的母亲没有来吗?”一位叫阿拉美的河马小姐问道。

    “我的父亲陪母亲去旅游啦,他们去了时尚之都。”

    “你的父亲真是一个慷慨的父亲和丈夫,哪像我只能穿这过时的人毛发大衣。”河马女士一边小心地抚摸着鳄鱼小姐的大衣,一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大衣,叹息着说。

    “阿拉美,你的毛发大衣也很好看啊,这可是经典款,不会过时的。看这光泽,也是野生人的毛发吧。不像有些人穿的那种圈养人的毛发制成的大衣,看起来俗气极了。”鳄鱼小姐抱着双臂,对河马小姐的大衣频频点头评论道。

    此时站在一旁的狮子女士珀斯的脸火辣辣地疼,她默默地摸了摸自己质感差极了的愚蠢透了的圈养人皮制成的大衣,恨不得当场把它脱下来。她心里想着,今晚宴会以后一定让她那富有的情人为自己买一件最新的野生人皮大衣,光指着自己那穷光蛋丈夫还不得寒酸死。这时她注意到了鳄鱼小姐脖子上的人齿项链,想要嘲笑她一番。

    “碧斯,你怎么还戴着这么老旧的人齿项链。”狮子小姐故意提高了语调,夹尖了嗓子说道。

    “是啊,是啊,这不是好几年前的款式……”围在一起的贵妇们都应和着,似乎都想看一看鳄鱼小姐出丑的样子。

    “你们说这个啊,”鳄鱼小姐伸出戴着玻璃戒指的手指指了指脖子上的人齿项链,贵妇们立刻被那反着光的化学成品吸引了,虽然这和天然钻石样子差不多,可这高科技的玻璃成品的价格可是钻石的好几十倍呢,“这是我上周和我的男朋友去他们家的狩猎场时,我打到的人的牙齿,这可是我的战利品。”鳄鱼小姐昂起了脖子,骄傲地说道。

    “碧斯,你可真厉害,居然可以狩猎到人。狩猎一定很有趣吧?”戴着铁皮帽子的蛇小姐赞叹着说道。那厚重的帽子将她纤细的身子压得十分滑稽,可她还不得不勉强挺直了身子以衬托出自己的端庄。

    “哦,那自然是十分有趣的。”鳄鱼小姐举起了手,以显示自己的中心地位,“我提议,下周大家一起去狩猎好不好?”

    “那真是再好不过了。“贵妇们纷纷应和着,就连刚刚想要挖苦她的狮子女士也跃跃欲试。

    但贵宾狗小姐莎拉站在一边,并不表态。鳄鱼小姐觉得自己的提议被质疑了,有些不满,便“关切”地问道:“莎拉,你不愿同我们一起去吗?难道你有什么难言之隐,没关系的,狩猎的费用我来出,你一起来就好。”

    “真是抱歉啊,碧斯。”贵宾狗小姐换了个姿势,以便将怀中的东西露出来,“我实在见不得那血腥的场面,看,我新买的人类婴儿多可爱,我们不应该那么凶狠地对待它们的,它们应是我们的朋友,何况野生的人类已经越来越少了,前几天我听说有一些地区的野生人类已经绝种了呢,我们应该保护它们。”

    “莎拉小姐真是有一颗善良之心,不愧是大慈善家的女儿。”河马小姐像之前赞叹鳄鱼小姐那样,赞叹着贵宾狗小姐,“我可以看看你的人类宝宝吗?”

    “当然可以。”贵宾狗小姐毫不吝啬地将宝宝露了出来,贵妇们都围了上来,争着看贵宾狗小姐怀中的人类婴儿。那婴儿当真是可爱极了,还戴着华贵的项圈,象征着是贵宾狗小姐的所有物。

    “切,那有什么好看的。小畜生罢了。”不再享受众星捧月的鳄鱼小姐不屑地轻笑道,但也忍不住将眼神向那个方向瞟去。

    “让它下来动一动好吗?”狮子女士十分期待地询问道,事实上她已经打算让自己的情人为自己买一个了,想到这儿她又忍不住咒骂自己那无用的丈夫。

    贵宾狗小姐将婴儿放到地上,婴儿摇摇晃晃向前爬行的憨态可掬的样子又引来了一阵赞叹之声。那婴儿似乎想爬得更远一些,但贵宾狗小姐用力地拉了拉连着项圈的绳子,让婴儿只能在一步以内活动。

    “美丽的小姐,尊贵的太太们,本次宴会的拍卖活动就要开始了,请各位到前排的贵宾席就座。”斑马先生恭敬地鞠了一个躬,对这群贵妇说道。

    于是贵妇们簇着成为焦点的贵宾狗小姐向前排走去,只有蛇小姐陪着故作高傲地仰起头摆着臀的鳄鱼小姐慢慢地向前走去。哦,还有狮子女士不见了踪影。

    主持拍卖的猫先生打着人皮领带,清了清嗓子,说道:“尊贵的女士们先生们,本次拍卖的主题是‘保护野生人类,共筑和谐家园’,本次拍卖所筹得的善款将全部用于野生人类的研究项目。首先,第一件拍卖品是玻璃耳坠一副,请竞价。”

    “鸟小姐爱伦叫价二十万……”

    鳄鱼小姐不屑地想道,二十万连一个坠子的一半都买不到,不识货的家伙。蛇小姐在一旁献殷勤地说道:“碧斯,你看那玻璃耳坠和你的气质多般配啊,正好和你的戒指凑成一套,你戴上一定会更加光彩夺目的。”

    “那是,”碧斯得意地回应道,“我出价一百万。”

    “天啊,鳄鱼小姐碧斯直接出价一百万,还有更高的吗?一百万一次……”

    “一百二十万。”贵宾狗小姐在另一旁喊价。

    “一百四十万。”鳄鱼小姐几乎是咬牙切齿地喊出来,那个贱狗真会跟自己作对。

    “一百八十万。”贵宾狗小姐还在加价。

    “碧斯,她好像成心和你作对,真是太过分了。她那个样子戴上玻璃耳坠也会显得格外俗的。”蛇小姐似乎忧心忡忡地说。

    “我就不信她能把我比下去,看她那下贱样。”鳄鱼小姐盯着坐在另一边的贵宾狗小姐恶狠狠地说道,“二百八十万。”

    “天啊,碧斯小姐,你确定要出二百八十万拍这对玻璃吊坠?”猫先生夸张地问道。

    “是的,我很愿意为慈善事业做贡献。”鳄鱼小姐换了一个端庄的坐姿,露出了温和的笑容。

    “贵宾狗小姐莎拉,你还愿意加价吗?”

    “君子成人之美,何况我想要这对玻璃耳坠只是为了给我的人类宝宝当装饰。”

    “她,她,她竟将您和那下贱的人类婴儿相比,简直就是侮辱您的尊严。碧斯,我来帮你骂她。”蛇小姐在一旁激动地说道。

    “不用了,我会让她付出代价的。”鳄鱼小姐按住蛇小姐,低声说道。

    “二百八十万一次,二百八十万两次,二百八十万三次,成交。恭喜鳄鱼小姐碧斯得到了这对玻璃耳坠。”

    “下一件拍卖品,上个月在野外科考发现的纯白色血种的人类婴儿一只。”

    “天,这可是最珍惜的血种了,而且还是野生的。”贵宾席不时传来惊叹的声音。

    “三千万。”贵宾狗小姐喊价道。

    “碧斯,你要和她竞价吗?”蛇小姐问道。

    “那种低贱的生物跟她真是相像,怪不得她那么喜欢,我怕那带着病菌的东西脏了我的手。”鳄鱼小姐不屑地说道。

    “……成交,恭喜贵宾狗莎拉小姐得到这只纯血种的野生人类。下一件……”

    拍卖会结束了,接下来的就是晚宴了,这也是让众多宾客十分期待的环节。等到菜品上桌,贵宾们不由得惊叹竟是难得的野生人肉大餐,众宾客在那挂着保护野生人类的横幅下大快朵颐。

    似乎,一切都沉浸在美食与纸醉金迷中了。

    “啊!天啊!”鳄鱼小姐高声地喊了出来,引得众宾客向她看来,“我的玻璃戒指呢?刚刚我就把它放在桌子上了。”

    “碧斯小姐,发生了什么?”斑马先生快速地赶到了。

    “我的戒指,十克拉的玻璃戒指,我刚刚把它放在桌子上了,一转眼就不见了,一定是有人偷了它。”

    “碧斯小姐,我帮您再找一找,也许是掉到了地上。”

    “不,不可能,一定是被人偷了。一定是贵宾狗莎拉,她不满我拍下了那对玻璃耳坠,所以报复我。”鳄鱼小姐高声喊道,并指向了贵宾狗小姐。

    “碧斯,你不要乱说。我从刚才就一直在这边,根本没有去你那边。”贵宾狗小姐有些愠怒。

    “肯定是你,你要是清白的就让我搜一搜啊。”

    “你这是对我的侮辱。”贵宾狗小姐呲出了尖锐的牙。

    “你们看,你们看,她竟然做出这般凶相,一定是被我说中,所以愤怒了。”

    “你不可理喻……”

    “好了好了,小姐们,不要吵了。莎拉小姐,要不你将这大衣脱下来,我来搜一下口袋。也好还您清白不是嘛。”猫先生出来打圆场。

    “搜就搜吧,我也懒得与那个疯婆子争论。”贵宾狗小姐脱下了大衣交给猫先生。鳄鱼小姐则在一边得意洋洋地仰着脖子等着看好戏。

    “碧斯小姐,我想您是误会了。莎拉小姐真的没有偷您的戒指。”猫先生将皮衣口袋翻了过来,让鳄鱼小姐看到。

    “不可能,一定在她身上,她或许藏到了里面的衣服里。”鳄鱼小姐满脸的不可置信,快步上前,想要搜贵宾狗小姐的衬衣口袋,却被斑马先生拦下了。

    “碧斯,不要贼喊捉贼了。你刚才在拍卖时亲口对我说要让莎拉出丑的,没准戒指就在你自己身上。”刚刚一直与鳄鱼小姐甚为亲密的蛇小姐冷言冷语地说道。

    “你,我什么时候说过。你卑鄙。”鳄鱼小姐看到叛变的蛇小姐反咬自己一口,气得直跺脚,她那血盆大口都露了出来。

    “那,碧斯小姐,为了公平起见,你也将外衣脱下吧。”猫先生说道。

    “哼。”鳄鱼小姐脱下皮衣狠狠地扔向猫先生。

    “看来碧斯小姐也没有,蛇小姐你也误会了。”猫先生又将口袋翻了过来,但也是空的。

    当大家都好奇事件会怎样发展时,消失了许久的狮子小姐珀斯说道,“我刚刚看到,好像是斑马先生一直在那儿复印,也许是他拿了戒指。”

    “珀斯,你……”斑马先生瞪大了眼睛看着珀斯。

    “斑马先生,请不要直呼我们尊贵的宾客的名字,让我来搜一下你吧。”猫先生粗鲁地在斑马先生身上的衣服里翻找着,斑马先生只是直勾勾地看着狮子小姐,面部越发地扭曲。

    “天啊,真的是你,斑马先生,我真想不到你会做这样的事。”猫先生将戒指从他的上衣口袋里翻了出来,拿在手上,戒指反着光格外耀眼,“碧斯小姐,这是你的戒指吗?”

    “是的是的,就是这个。”鳄鱼小姐赶紧拿过戒指牢牢地套在了自己手上。

    “不是我,真的不是我……”斑马先生绝望地高呼。

    “这些话你和警官解释吧。”猫先生命令保安将斑马先生带了出去。

    此时,午夜的钟声敲响了,外面黑暗笼罩的大地与这金碧辉煌的殿堂之间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尊贵的客人们,宴会到此结束。”

    碧斯小姐掸了掸人皮大衣上的灰,啐了蛇小姐和贵宾狗小姐一口,仰着头摆着臀走出了宴会。

    蛇小姐顶着不再沉重的人皮帽子,也消失于灯火尽头。哦,对了,之前那顶铁皮帽子在刚刚贵宾狗小姐送了她一顶野生的人皮帽子后就被扔进了垃圾桶。

    “你帮我把这个找个地儿扔了,我不需要它了,”贵宾狗小姐对身边的管家说道,将她最开始带入会场的那个婴儿随意地扔给了管家,“这个纯血种的看起来比那个高贵多了。还有我今天的善举明天一定要写一篇专题报道。”说罢也走了出去。

    “今天筹募来的钱呢?”猫先生看宾客都走了以后向服务人员问道。

    “都在这里了,先生。”

    “拿这个去把宴会的账单结了吧。”

    “可是,这不是研究用款吗……”服务员小心翼翼地问道。

    “是啊,今天的晚宴不是野生人肉大餐吗,宾客们都研究了野生人肉的味道。快去吧,这天气真是该死的冷。”猫先生裹紧了人皮大衣向门口走去。

    此时坐在警车里的斑马先生,看到了马路边自己的妻子珀斯正穿着野生的人皮大衣与另一个男人说说笑笑。不久之前,他看到蛇小姐将戒指从贵宾狗小姐的口袋放入鳄鱼小姐的口袋,然后自己的妻子珀斯将手伸到了鳄鱼小姐的大衣里拿出了戒指,珀斯哭泣地央求自己不要告诉别人,他想自己确实什么都送不了妻子,妻子有些爱慕虚荣做了这样的事也不怪她,鳄鱼小姐也不差这一个戒指,于是将珀斯搂入怀中安抚,珀斯说手有些冷便借他的口袋取暖。

    他看了看外面延展不尽的黑夜与在街旁瑟瑟发抖的被遗弃的人类,不禁想到,到底谁才是真正流淌着冰冷的血的动物。

    百鬼夜行

    文/白婷婷

    1

    秒针推进,落到与黑夜重合的罅隙里,随着秒针抖动的声音,墙上也随之出现纷乱的光点。因为突然发烧而变得昏沉的脑袋再也无法操控笨重的身体,渴求着一口缓解不适的水,我像是一只暴怒的狮子,重重地拍打早已干涸的饮水机,在不懈的努力下,饮水机很给面子地掉下来两滴水。

    心跳在空旷的房间里持久回响。

    捏在手中冰冷的瓷杯不小心滑落,喉间也不小心挤出呼声。描述我的词语似乎都带上了个“不”字。不入流的画手,不靠谱的写手,不被人注意的学生。

    我无法忍耐家里潮湿闷热的空气,夜晚十一点,下定决心出去晃荡,买一瓶冰镇的水解除喉咙间的不适,尽管这样对我来说没有多大好处,但至少可以让这具疲惫不堪的身体得到暂时的愉悦。我眨眨酸涩的眼睛,从眼角末梢瞄到窗外零星的光华,估摸着是烟火大会结束不久。我取下没有体温的衣服裹在身上,颤颤巍巍推开门,“砰——”的一声打散了我为数不多的睡意。

    走进楼道,与白日灼人的温度大相径庭,冷空气顺势爬到皮肤上,通过分布在皮肤上的神经传递到大脑,在大脑留下不好的印象。拧紧眉毛低咒一声这夏末的鬼天气。

    鲜华明丽的街道上有成群结队的人匆匆往回赶,情侣们你侬我侬唧唧歪歪一窝蜂地向我这里拥来,一时之间,女孩子们绚丽的衣裙像是酒精一样使人迷醉。我有些看痴了。女孩一身粉色的衣裙,衣领袖口处有繁复的花边,头发精心盘成高高的发髻,在耳畔缀上花朵,是一个令人惊艳的女孩。她一手挽着男友,似乎注意到了我的目光,微微顿了下脚步,硬是将她那颗花哨的头扬得更高了些,嘴角扬起挑衅的笑容,手挽着男友的小臂。“嘿!我只不过看上了你头上的花朵。”我嬉笑着回敬一句,撕裂开来的喉咙微微疼痛,干燥温热的手突然攥在一块儿,在粉白的掌心里掐出四个月牙形的印痕。我在一片阴暗中拧紧眉毛,用余光扫到那个女孩的面色由惊讶转到不屑,扭着腰肢妖娆地远去了。

    我强忍着喉咙间的不适,打量着自己的一身装束,我以为她在不屑于我的装束,但在我看来我这一身衣服还不至于招人厌。

    我抬起手轻轻抚上喉咙,苦笑着:凭借装束美好的女子,只不过是处处妒忌的妒鬼罢了。

    “看来我还挺招人厌。”我小声嘀咕一句,却未曾料想被坐在长椅上的男孩听到。

    2

    “招人厌吗?小画家不错嘛。”他的声音里略带了一丝戏谑,“我认为你一点也不招人厌哦。”我抬起手臂撑在路边的路灯上,头顶的路灯洒下黄色的光,遮住本来就模糊不堪的视觉。“谁?”本能地问出这句话,对方站起来跳到我身边,他身上的饰物随着他大幅度的摆动撞出叮当的声音。他走近来凑过一张五官精致的脸,金黄色的头发在灯光下闪闪发亮。我厌恶地转过头,“原来是你。”我厌恶他也是有原因的,因为我讨厌那种走到哪里都闪闪发亮的人。

    的确,凭他的五官走到哪里都能招蜂引蝶,再加上一个模特的身份,女生们自然前赴后继地往他身边拥。在老师眼里他是彬彬有礼的小天使,当然除了学习。他在学习上是个擦边球,用他的话说,不求第一,只求低空飞过。

    我跌跌撞撞连路都不想看,一头栽倒在长椅上,伸手扯断绑着头发的绳子,头失重了般搭在椅背上,手臂也是摇摇晃晃地垂在一边。他走到我面前,瞥了我一眼,我知道我自己现在的状况有多么糟糕。我在混沌中听见罐装饮料在自动贩卖机下跌落的声音,抬起眼皮看着他一步一步向我走来,递给我饮料。我伸长了脖子凑近才看清那并非什么饮料,只是一杯红豆汤。我想要的是一杯冰镇的饮料,而非稠腻的红豆汤。心中有无数烦闷迫使我想打翻他手中的红豆汤,但他捏得有些紧,在我左右拨动几回之后罐子也没有掉落的迹象,我只好悻然乖乖地坐到一边。

    他扳过我的肩膀,指腹落在我的额头上。我在模糊中看到他修长的手指,嬉笑一下:“漂亮就是漂亮,连手指都这么好看。”他拍拍我的脸,啪啪两声在夜里格外清楚。恼怒蹿到我理智的上空,占据我的大脑。我攥紧他的手指嘟囔着:“闹哪样呢?怎么打脸啊。”“都烧成这样了。”他收回手,把红豆汤放在我身边,“还闹脾气。”

    我跳起来眯着眼睛看他:“怎么现在关心起人了,平常在班里不是爱理不理的样子吗?”字字都像是淬了毒的针,扎进柔软的皮肤里。当我说出口,我自己都不舒服。他被我一番口水炸弹炸得有些蒙,随后拨开我,“你想看到我跟一群女生你侬我侬的样子?然后听着她们出去炫耀说有一个模特男朋友?”他甩给我一个冷笑,“感觉自己像个货物,被别人买下来炫耀的滋味你根本不知道。”我跌坐在长椅上,不发一言,确切地说,我不知道如何对他说,那种滋味,我当真不知道。

    他单手抠开易拉罐的拉环,啪的一声使我清醒了大半,懊恼自己怎么胡搅蛮缠。冰凉的铝皮带着凉意蹿上我的皮肤,我一惊,回过头看他。他仅仅是递给我红豆汤,并没有回头看我。他的侧面在灯光下被晕染得模糊,但有一种独特的美。我小心地捧起红豆汤,抿了一口,拉开破铜般的嗓子咕哝道:“对不起。”他这才扭过头来,笑我:“不闹脾气了?我也不应该对你甩脸色。”

    3

    一时之间找不到合适的话题,我和他就这样静静地坐在长椅上。我垂着头,并拢了腿,头发散乱地搭在肩上。他倒是悠然自得,仰坐在长椅上。

    “你根本不知道,现在我一点都不想看到你们——女生。”他无视我的愕然,自顾自地讲下去,“我有一个女朋友,用我身边朋友的话说,是天作之合。她并非像我想象中那样会对我不管束,让我有我自己的时间。我发现她才是一个标准的模特,追我时摆出我想要的姿态,但得到后却连我篮球练习的时间都不肯放过。”他说到此处苦笑了一下,听得我一阵内疚。“我以为我真的会为了她停下脚步,因为我不想看到一群女生跟在我后面的样子。停不下脚步的人是她,她在跟我分手不久之后就跟想看我笑话的人在一起了。我知道,我再怎么装傻也没用,她想要的,只不过是一个有着模特身份的男友罢了。”

    我调整好自己的心情,平静地回复:“就像表里不一的恶鬼一样,一面讨好,一面背叛。我们还都撞鬼了。”

    “哦?”他故意拉长了声调。

    我拨开挡在眼前的头发,逐渐冷下来的空气扑在我的脸上,我看起来好多了,至少不会发了疯似地为了毫无关系的事情生气。

    “朋友是可以原谅的吧。”我当时只觉得脑子里突然冒出了这句话,记忆像是散落一地的黑白底片,在惨白灯光下咧开黑色腥臭的嘴。

    4

    我怔怔地坐在长椅上,回想那些不靠谱的青春轨迹。

    我告诉他我与朋友之间最惨烈的一段过往,那过往惨烈到我都不知道用什么心情去面对。初中的时候与朋友遇到,那是个雨天,稠密的雨点砸下来,在身上闷闷作响。我与她一路,本来是素不相识的,她说,一个人撑一把大伞不自在,你也挤进来吧。

    我感激涕零地钻进伞下,如此平淡的相遇但却有滋有味。

    如果说日子就这么平淡地过下去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但命运的轨迹或许在相遇的那一刻就注定了是个天大的笑话。

    当我质问她为什么要拿着我的画稿去参加比赛时,她说了很多漂亮话,眼睛朝四处瞄,右手绞着好看的栗色头发,说什么我们还是朋友。当我告诉她断交时,她也毫不逊色地扔给我一个炸弹。

    “被男人抛弃的女人的孩子还能这么高傲,真是少见,呵。”我当时觉得四肢冰冷,我眼睁睁地看着她,泪水在眼角撕裂的地方打了个滚,扑簌簌地掉落。就像在最炎热的夏天,有人端起一盆夹杂着碎冰块的水朝你的头上浇下来。似乎还没有结束,她又自顾自地笑着说道:“其实啊,连朋友都做不成很正常啊,毕竟——”她的语调拐了个弯,身体凑过来,在我耳边慢慢说道:“我们可是流着相同的血液呢。”说完之后像是得到糖果的孩子笑得特别开心。这类似于八点档的狗血剧情着实让我胃里翻江倒海,母亲从来没说过,我还有个抛弃她的父亲。我身边的同学带着怪异的眼神看着我,而我只能直勾勾地盯着她消失的走廊尽头,连辩驳的力气都没有。

    记忆纷涌而至,连带着儿时夹杂血腥味道的回忆。

    母亲把我锁在小房间里,自己却笑道:“等会儿给你做饭。”我还很天真地抱着布偶熊等待着。外面像是纷乱的脚步声,有人被推倒磕在墙上,我却不以为然,拉着布偶熊的手,在小房子里一圈一圈转着,直到筋疲力尽躺在地板上睡着。

    当母亲放我出来的时候,我已经在房间里睡了一觉,脸上还有被衣服压出来的印痕。母亲没有开灯,在逐渐昏暗的房间里抱着我嚎啕大哭。像铁锈般的味道在鼻尖萦绕不去,以及脸上黏稠的液体。我伸手摸摸脸上的液体,沉默不语。

    日后有人问我,你知道你父亲是谁吗?我眼皮也未曾抬动一下,吐出让人胆战心惊的话“死了”。我回过头看母亲,母亲站在门框边,手里还拿着锅铲,望着我的身影出神,回过神来之后顶着一头潦草的头发给了我一巴掌,她红肿的眼睛里流出的泪水仿佛都是浑浊的,嘴唇翕动着,身体因为剧烈的呼吸而起伏不断。由此得知,母亲一直都很爱那人。

    没有人告诉我,我还有个父亲,还有个妹妹,有个比鬼怪还恐怖的妹妹。

    突然之间,我的眼泪砸在他的手臂上。我紧闭着双眼企图遏制那些不受控制的泪水,黑色的睫毛被打湿,一撮一撮黏在一起,被牙齿咬得没有痛觉的嘴唇通红一片,加之散乱地头发,使我看起来好狼狈。

    他揽过我的肩膀:“反正都过去了,跟那些与厉鬼无异的人有什么好较劲的。”我顺势埋在他怀里,或许黑暗让人放下了戒备,也放下白天里那些冠冕堂皇的身份,人与人之间坦诚相待。“到底什么时候才是百鬼夜行呢?因为黑夜,人们藏匿身份,倒会坦诚相待。那些在白天里妖娆纷呈的人,就像是地狱里的恶鬼一样让人恶心。”我闷闷说道。

    他深吸一口气,我听得见他的心跳和肺里流窜的气流。“你要是累了的话,就睡吧,睡着了就不会想了。”他抱着我的头,埋在我耳边低声呢喃。果然闪闪发亮的人都是有魔力的,连声音都像是催眠曲,使人昏昏欲睡。他身上温暖的气息宛若七月里的阳光,有着透明的质感。

    5

    当我再次醒来的时候,身子整个埋在他的怀里。迷瞪着眼睛顺着肩膀往下看,果不其然是他的衣服,他的手臂撑在椅子的把手上,脸窝在手掌里,见到我挪开身体,他才缓缓转醒。看起来他睡得很浅,他又扯开嬉皮笑脸的样子:“小画家醒了呀!”我淡淡地回应:“醒了。”

    看了下手腕上的表,显示是凌晨五点半。

    借助微蓝的光线勉强看清四周的环境。“饿了吧?”我被他这么突然一问才发现昨天到现在粒米未进,除了那一杯很难喝的红豆汤。他变戏法似地从怀里掏出个苹果,递给我。我迟疑了一下接过来,咬下去的时候觉得果肉绵软,看来是他带在身边很长时间,僵直的手指触摸到带有体温的苹果倒是能够缓和一些不适。他站起来伸个懒腰,眼睛挤到一块儿,挤出来一抹水汽,咧开的嘴角露出白净的小虎牙。就算是在公园睡了一晚上,身上落拓的样子也是别具风情。

    “我要走了。”我叠好他的外套递给他,才发现他金黄通透的眼睛在稀薄的阳光下璀璨至极。

    “嗯。”

    我下意识去拉这个少年的衣角,从他眼里看到的疏离好像与他方才的嬉笑截然相反。向前走上两步,本来想给他一样东西——当初给他画过的一张画,却因为盘踞在心里小小的自卑无法给出,此刻只是觉得我们身上所有累赘的东西都烟消云散,终于可以给出那幅廉价的画稿了。翻尽身上所有的口袋却没有找到那张画,手指尖拎着口袋呆呆地出神。他突然转过身来,我的鼻子撞到他身上,鼻子泛起酸楚的味道,硬是红了眼圈。

    我捂着鼻子看起来像是哭了,他俯下身用温暖粗糙的指腹抹掉我眼角的水汽,脸上又挂起在白天里虚假的笑容,温润有礼的模样。在透明疏离的阳光下他姣好的面容显得更迷人。

    远方传来汽车的鸣笛声,上班族的高跟鞋踩得噼里啪啦。他说:“瞧,真正的百鬼夜行才开始呢。”

    是的呢,在白天各怀心计的鬼怪都倾巢而出,掏心挖肺地算计着每一秒。

    饼干村的邮递员

    文/柳敏

    饼干村下了一场牛奶雨。还没等人们清理完院子中的牛奶,太阳已在晴空向大家打着千万年不变的招呼。骤然回升的气温烘干了地上的牛奶,整个村子中飘着一股淡淡的奶香味。

    芊芊喜欢这样的天气,每一次雨过天晴都让她兴奋。牛奶的香纯,果汁的清新,巧克力的陶醉……每一场雨都带来不同的期待。她喜欢在这样的天气里工作。在这个小小的仅有几十户人家的村子里,芊芊是唯一的邮递员,而她又是整个饼干村唯一一个不会做饼干的人。

    饼干村是一个安静的村子,村民们唯一的信仰便是做出最好吃的饼干。他们不善言谈,除了简单的对话交流,便用交换饼干来相互沟通。他们把语言做进饼干,把文字做成一种味道,每一份饼干都是一封写好的信。芊芊的工作就是把信送到它该去的地方。

    这份工作没有休假期,因为“交流”是不分工作与假期的。从清晨开始,芊芊就骑着自行车在村子里绕圈子,每户人家的门前都要经过一次。她把他们已经包好放在篮子里的饼干一份一份收好。通常,每户都会有两份饼干,上面都做好了标记:一份给收件人,另一份是芊芊的酬劳。芊芊送完信后,会到村后的湖边休息,拿出她的饼干慢慢品尝。这都是些做坏掉的饼干,如同我们写坏的信。本来可以全部扔掉的,本来她可以收到更好的酬劳,可她只要这个。芊芊慢慢嚼着,饼干里有许许多多的话戛然而止,欲说还休。她猜测着,他们到底想说什么呢?也有一些让人捧腹大笑的信,闲言碎语的信,家长里短的信……它们构成了芊芊小小的快乐。累点儿算什么呢?有这些饼干就很开心了啊!

    可是芊芊的妈妈想让她学做饼干。她对芊芊说:“一个女孩子成天在外面跑来跑去太不像样子了,安分一点吧。”但芊芊觉得,骑自行车给大家送去一份份期待是多么拉风多么美妙的事啊!妈妈说了她几次,也不再强求,只是看着她轻盈欢快地跑进跑出时,悄悄地叹一口气。我的芊芊啊,你什么时候才会长大呢?

    有天,芊芊的酬劳是一份口味很怪的饼干:零零碎碎却又缠缠绵绵,像青色的果子一般酸,却又在酸味中渗出甘甜。有些琐碎,又一如既往地戛然而止。芊芊想知道下一句是什么,但她嚼到这里没有了下文。好奇心驱使她关注关于这封信的一切,但她心中有些忐忑:这样做,应该不算违背职业道德吧。

    穿水蓝色长裙的短发姐姐和系着橘色围裙的高个子哥哥,芊芊想探寻的信件,是属于他们两个的。每当收到他们的酬劳,芊芊总是很认真地品尝那饼干里的味道。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他们之间的信件越来越频繁,但芊芊收到的“坏饼干”越来越少,最后直接没有了。取而代之,她总是收到一些味道普通的饼干。虽然分量很足,但她并不是很喜欢。

    有次,芊芊鼓起勇气向那个系橘色围裙的哥哥索要做坏掉的饼干。他停下手中的活,抬起头,用些许讶异的表情看着她。芊芊发现,他的脸像被牛奶泡过似的,两颊泛起的红晕是如此明显。是草莓酸奶味道的吗?芊芊有些陶醉。

    “给我一点做坏掉的饼干就好。”芊芊的声音很小。

    他拍打了几下围裙,在柜子前低下身去找着什么,散散的面粉在他身边抱成一团云朵。在芊芊眼里,他瞬间成了神秘的代名词。

    然而,芊芊索取到的饼干,不是她想要的味道。

    芊芊是铁了心地要尝到“真正的味道”,她猜不到的下文还藏在那里呢!她犹豫了几天,决定即便是用胡搅蛮缠的办法,也要从橘色围裙哥哥那里讨出她想要的饼干。

    “这份饼干真的只做一次就做好了吗?”芊芊直直地盯着橘色围裙哥哥。

    “用心做的饼干只做一遍就可以了。”他的回答很轻但是很利落。

    “你是说,我每天送的这些饼干都不是用心做的啰!”芊芊的话如同细针,见哪儿有缝便往哪儿插。

    “嗯……也不是这个意思……”他有些犹豫,在脑袋里搜索着语言。或许,换成做饼干他会表达得比较顺利。

    “我只想要你做坏掉的饼干,这是你应该付给我的酬劳。”芊芊说得很坚定,好像橘色围裙哥哥真欠她什么似的。

    他沉默了一会儿,空气中的面粉小颗粒在阳光中柔柔地漂浮着,他们在尽最大的努力去冲破这种不和谐的气氛。“过些天好吗?我还要问一下她。”

    “短头发姐姐?”

    “嗯。”

    管他要问谁啊,芊芊在乎的只有那些饼干的下文,过些天就可以知道了呢。她心里瞬间绽放了大大的笑脸,脸上却又故作严肃的生气状:“好,说话算数!否则,我再也不会给你送信了。”

    她朝他挤了一个奇怪的笑脸,骑上自行车像鸟一样“飞翔”离去。我还有脚吗?我还在地面上吗?我是不是已经飞起来了?芊芊一边在心里打着问号,一边按着车把旁的铃铛。真奇怪,路边什么都没有,我按铃铛干什么呢?饼干村听不见她心中的问号,只有几声铃响装点着这个欢快的时刻。

    如果我会做饼干,是不是就可以天天尝到自己想要的味道了?芊芊去问妈妈,但妈妈也不清楚她到底是什么意思。“芊芊,你是想学做饼干吗?”芊芊想,就算是吧,她点点头。

    芊芊让妈妈给她做了个橘色的围裙。妈妈说,这个颜色不适合她。但芊芊才不管这么多呢,做出那种特别味道的饼干一定要系橘色的围裙!

    饼干村和平时没什么两样,依然安静,依然在雨过天晴时有一种让人留恋的味道。可是,真的没什么两样吗?不会做饼干的芊芊也做起了饼干,现在饼干村人人都会做饼干了。

    不送信的时候,芊芊就在厨房烤饼干。她看见自己的橘色围裙,心里就像抹上奶油一样开心。转而想到那个穿蓝色长裙的短发姐姐,她忽地如同尝到坏味道的饼干一样难过失落。她想不通这是为什么。想不通时,她就拍打自己围裙上的面粉,看它们在自己面前拥抱成云朵。

    穿水蓝色长裙的姐姐笑起来像刚出炉的饼干,那么甜,那么香,让芊芊羡慕不已。在她面前,芊芊总感到无地自容,甚至连话都不好意思多说一句,生怕因为自己而让这美妙受一点点伤损。芊芊和平常一样把她的信给橘色围裙哥哥送去。没有人会知道,她正模仿着他们制作自己的饼干。

    橘色围裙哥哥说过,会给她一些她一直想要的饼干。他把这些饼干包好,比芊芊收到的任何一份饼干都要多。

    “这里面有两份,其中一份是说过要给你的,都是过去的饼干,可能坏掉了吧。另一份是我特地给你做的。”

    “为什么?”芊芊惊喜而迷惑。

    “算是感谢你为我们送了这么长时间的信吧,以后大概再也不需要了。”

    “为什么?”芊芊仍然不解,欢喜的心情也随之四散,还险些掉下眼泪。

    “我和她以后会天天在一起,所以……”

    芊芊四散的欢喜彻底迷了路,任她拼命地喊,却怎么都看不见它的踪影。

    橘色围裙哥哥安慰道:“以后你还可以来找我们玩啊,我们还住在饼干村,还要在这里做好多好多饼干呢。”

    芊芊道了别,抱着那一大包饼干离开了。她没有告诉他,她也给他做了一份饼干。她原本想,如果他不想把那些做坏的饼干给她,她就让他尝尝看,她做的这份饼干和他们的那些是不是同样的味道。其实,芊芊更想让他尝出味道之外的东西。

    她骑着自行车来到湖边,拆开那包饼干品尝。软绵绵的甜蜜和可可的微苦在味蕾上书写着长长的心情。比起芊芊希望的那种味道更加丰富。一块又一块,即便有那么多味道,那份最基础的香甜总是少不了的。她扔掉了自己的酸饼干,细细尝着这份道别礼物。饼干那么甜,脸上为什么会有泪呢?

    听说饼干村最近还会下一场雨,可能是橙汁雨。芊芊躺在湖边的草地上,望着清澈的蓝天,心里一片蔚蓝。下雨很好啊,又会有一种期待的味道在村子里逗留了。

    分手

    文/黄烨

    北北把话含在嘴里,来来回回从左边牙槽舔到右边牙槽。那句话湿漉漉、滑溜溜的,一不小心北北就差点把黏在舌尖上的话从嘴里掉了出去。

    “我们分手吧。”

    这话怎么这么难说呢?

    北北是没有想到自己会坚持不下去的。用理智去选择感情真是个糟透了的主意。南南会怎么想呢?南南根本不会理解这一年多来,北北不过是踏着正步走在他给自己设定的路上。南南怎么能接受这个弥天大谎,说南南不过是北北当初失恋时随手抓来的一个替代品呢?

    说南南是替代品也是不对的,北北承认自己那时是烦了那个成天缠着说要嫁给自己的姑娘才毅然分手,决定和南南这个什么都不懂的丫头片子在一起的。前女友也不是不好,只是那个时候北北才多大?他还没玩够呢!

    现在呢?北北玩够了?也不见得。只是现在如果是前女友再说要和自己白头到老,北北不见得不会答应。

    现在这些似乎都已经不是重点了。

    和前女友分手一年多,她发来一条短信:“我还是那个最爱你的人。”语气不由得令北北心里一怔。

    北北是没有想到自己会坚持不下来。那时候北北和南南在一起,是打定主意四年不分手的。到哪儿再去找和前女友这么千差万别的女孩子?再者“心灰意冷”四个字足以形容当时的北北。然而现在呢?到底怎么告诉南南自己再也坚持不下去了呢?

    仍旧一筹莫展。

    北极熊只是问北北,是不是因为最近发生了什么事?

    北北想了想,也只是摇摇头。能发生什么呢?那时候北北暗地里收到了一个姑娘的猛烈追求,这也没能让北北决心把和南南分手的话说出口。

    姑娘是院系里面出名的美女,北北一进学校就听说过姑娘的名字,北北第一次见到姑娘的时候,她穿了一件黄色的T恤和一条纯黑的运动裤,强烈的撞色让姑娘看起来活像一个警告标志。后来北北打比赛,中场一挥汗接过场边递来的矿泉水,一抬头才发现正是那姑娘。一瞬间电光火石。姑娘倒也奔放,从队长那里要来北北的号码给北北发起了短信。夏夜里弥漫着从远处飘散来的焚烧秸秆的烟味,北北陪姑娘散过几次步,也只谈些无关紧要的话题。北北的手心总是沁着汗,被风吹过,凉凉的。

    一次姑娘突然转身抱住北北,头抵着北北的下颌。北北只看到姑娘头顶一个小小的旋涡,挺好看的。姑娘低低地问北北:“我们在一起吧。”姑娘不是不知道北北有女朋友,也不是不知道从北北答应出来散步的那一刻他就脱线了。话从北北的耳朵穿了过去。北北由着姑娘抱了自己半天,不尴不尬的。北北脑中只想到了这个姿势好不好看。

    北北最后仍是没有答应姑娘。北北见姑娘小鹿一样的眼睛渐渐暗淡下去,转而,一撮带着恨的小火苗蹿了起来。

    “我知道你也喜欢我,我只是为你女朋友悲哀。”姑娘掷下一句话。

    北北也不知道。

    南南是什么想法呢?那个没心没肺的丫头片子估计什么都不会想吧。北北第一次吻南南,六月的植物热烈地盛开,北北把南南拦在学校漆黑的小道上,南南乖巧地张开了嘴,北北笑起来:“哟,小丫头,不是初吻呀。”

    北北想到有一次带南南看电影,一楼是新开的蛋糕店,南南趴在玻璃外面呆呆地看蛋糕。北北大手一挥:“想吃什么?”那样舔着蛋糕心满意足的南南会怎么想呢?如果南南知道了呢?南南不会理解吧。北北对南南是一种白开水一样的感觉,也不是不喜欢,说不上是什么滋味。北北只是时常觉得他和南南就像一部自导自演的爱情片。

    他对自己也说过好多次了。南南有什么不好呢?圆溜溜的眼睛总让北北想起《穿靴子的猫》里面的萌物,有点招风的耳朵像星际宝贝里的小怪兽。有时候南南穿一条雪纺小短裙追着阳光跑,像一只无害的天真小兽。这不就是北北当初要的吗?怎么就又怀念起了那种撕心裂肺的争吵?

    北北尝试过,都把南南约出来了,在图书馆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有时候北北觉得只把南南当个朋友,话也就捏在手心,都被汗水糊得失了颜色。南南说,大学里面就北北对自己最好了。

    话就这样又吞了回去。

    旁人都说南南和北北是绝配,连名字都这么刚好!北北和南南总被人调戏说天生一对,南南只噘起嘴嚷:“谁要和那个臭北北天生一对!”追上去要打。

    营造童话太累了,看着自己满屏幕和南南的合照,和南南一对的手链、一对的手机屏保,南南买给他的须后水、杂物盒。北北有时恨不得一把把这些全扔了!如果是前女友呢?南南不知道北北和她做的好多事情都是北北从前答应前女友的。带她去爬山,带她去看海,吃鸡公煲,养小宠物;在去北方的火车上让她把头靠在自己肩上,在她脚酸的时候让自己公主抱……甚至一次北北带着南南去了她曾经念书的城市,南南忙着对付烤鱿鱼,对北北心里拥堵的悲伤一无所知。

    真是可笑,那么久远的感情还浮浮沉沉在自己的脑海里。北北对那段感情里自己的表现失望透了。也许是北北不甘,那个当初说要和自己过完整个时空的女孩怎么最后就放开了自己的手?

    到底怎样才叫不爱了,才叫分手?

    南南大概是没有这些烦忧的。那个对南南不冷不热的前男友早被南南抛到脑后了吧。北北也是尽职的,他对南南虽然说不上爱,却只一心给南南一段好感情。他精心给南南过每一个微不足道的节日,期冀南南的惊喜,不经意间给南南拍成千的照片,时不时揽过手来亲亲南南的小脑袋。北北对南南尽心尽力,像对自己赌气,像做给远方那个这辈子都见不了面的前女友看。北北沉迷在自己的爱情里,醉生梦死。

    北极熊对北北不屑一顾得很:“要分就分呗。”北极熊说话的时候正在打游戏,连正眼都不看北北一眼,“大男人,婆婆妈妈。”

    “我也不是不喜欢南南……”

    “是是是,你喜欢南南,喜欢得成天想着怎么和她分手。”

    “我这不是怕南南伤心嘛。”

    “是是是,你心猿意马她不伤心。”

    “……”

    “你要是能骗自己和南南在一起一辈子,我才佩服你呢。”

    “这样对南南也是不公平的。”北北走在三月的阳光里突然明白过来。大概就是这么灵光一闪,北北终于不想再圆这个弥天大谎了。

    北北是要让南南自己选择。他带着他的整个故事走在去见南南的路上。他大概想好了要对南南说的话,其实翻来覆去不过就那么一句。有一天北北会后悔吧,他几乎很肯定。几年后,南南做了别人的新娘,而他指不定还在哪儿打滚呢!可那又怎样?北北就是这么死脑筋的人。北极熊有时也劝北北少折腾,但他其实知道北北就是个瞎折腾的人,最大的爱好就是和自己过不去。

    当初北北高考失败,一直折腾着想复读,前女友也这么说:“再考一年呗。”她倒是说得容易,靠着家里的背景上着一流的高校,北北自然少不了妒忌。前女友说,要是北北哪天不折腾了,她反倒看不起他了。北北也看不起那样的自己。

    折腾吧!趁现在。

    北北再也不想做那个怯懦的蠢蛋了。

    被南南骂得狗血淋头吧!北北就是那个赴死的少年。

    被南南的眼泪把心田都淹没吧!北北就是那个准备牺牲的勇士。

    分手吧。分手吧。南南和北北。

    梦中人

    文/李胜法

    一

    在乔喜来到镇子之前,谷雨一直躁动着想要离开,想去外面的世界看一看。但是乔喜的出现让谷雨的心踏实了,他忽然觉得小镇是那么可爱。

    那条街仿佛是变长了,一个人满是欢喜地经过,心头的美好荡漾,连阳光也随心情变得温润。在谷雨看来,他已经和乔喜建立了默契的灵魂沟通,一种心理联系已经实质性存在,尽管他们还未说过一句话。他的思绪渐挪,由浅及深,嘴角的弧度也就愈发变大,最后演变成一声长长的叹息。

    在莫名镇,谁都知道谷雨,他眼睛极小,与人对视时目光总会不自觉地躲闪。镇上的人时常开玩笑说,谷雨的胆子,只有指甲盖儿那么大。

    那日天气好得让人浑身犯懒,暖阳铺满街上的青石板,茶香从茶馆里飘出来,醉倒了布坊中偷懒的小黄狗。谷雨在茶馆里偷眼往乔家院子里瞄,三太爷看见了就冲他呵呵笑个不停。

    “孩子,喜欢人家姑娘就大胆点,偷偷摸摸的,我都看不下去。”

    听见身后的说话声,谷雨慌张地摆正身子,一张嘴就结巴了:“太爷,你,你说什么呢?我是来喝茶的。”

    “是,我知道呀。”老人拉过一把椅子坐过来,故意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道,“自从乔家那丫头搬这儿来后,你就有了茶瘾,每天都来我这儿喝茶。”

    谷雨的脸一下子红了,站起身逃出去。

    外面的街道干净,天空也一尘不染,人们各自做着自己的事。这里是莫名镇,一个偏远的南方小镇,宁静质朴好像是上天赐予这个地方唯一的礼物。

    二

    莫名镇不大,爬上屋顶就能看见镇外的八里江。东西和南北两条街交错,贯穿了整个镇子。无数小街巷环绕着排列、分布,行走其间,处处是单调的藤蔓、苔藓。开裂的青石板,在时光流逝中磨着生活的耐心。

    镇上有个二层的小木楼叫一品斋,那里是镇中人们休憩娱乐的地方。之前镇上有一个姓侯的老头在一品斋说书,每天茶余饭后,人们就去那里听他讲古话异。后来镇上有了戏班,也进入一品斋,侯老头的日子就一日不如一日了。华丽的妆容,逶迤的唱腔,漂亮的身法工架,好像把整个小镇都蒙上了不少亮色。戏班受到了追捧,而那些尔虞我诈的历史、光怪陆离的神话,无可奈何地被人们遗忘在角落。侯老头知道不会再有人追着自己听书,自己的醒木和“且听下回分解”也再吊不起别人的胃口。于是,他自愿离开了一品斋,在街口摆了桌案、凉棚。他还在说书,不过却是说给自己听,对他而言,那些跺句串口儿只是用一生时间养成的习惯罢了。

    在谷雨看来,侯老头是一个可怜又可爱的小老头儿,一个人无依无靠,却偏偏又固执得不行。比如,每一次谷雨来找侯老头,老人绝对用一种假装出的不爽的声音问,小子,你怎么不去看戏?而谷雨则必须做出无奈的样子说一句,太闹,所以瞧不上劲儿。然后老头的声音变温和,让他坐下。在整个莫名镇,侯老头是唯一一个能和谷雨开开玩笑、多说几句话的人。

    谷雨给侯老头带来了一些纸包着的茶叶,老头接过去,嗅一嗅,道:“那老东西的茶叶当真是好,不知道他怎么收来的。”

    “那是,说起茶,镇上再没有比三太爷更懂的了。”

    “那是,要不老东西也不会被人叫成茶公。这茶叶,就跟咱说书一样,那都是过了多少代传下来的,得品,得琢磨。”

    谷雨听了直乐,笑着说:“怎么什么都能跟说书扯上?”

    老头听见了直皱眉,蹬着谷雨,把茶叶扔下,说:“怎么叫扯?说书,说书你懂吗?”

    “我不懂说书,我就知道,这茶跟那说书没关系。”谷雨笑得厉害,他知道老头儿不会真生气,所以乐得看他吹胡子瞪眼。

    “哼,茶也有留下来的故事,但是百千年过去,它凭什么被记住?就是因为有咱们说书人!因为咱们说书人代代传下来,故事才没被忘记。”

    “还有这种说法?不过,你要真有关于茶叶的故事,那讲一个呗。”

    “你让讲就讲?嘿,小子,听书得拿钱。”

    “得了吧你,三太爷的茶叶你什么时候给过钱?不讲算了,我还懒得听呢。”

    老头也知道谷雨是跟他闹着玩儿,反正自己平日也无事,难得有人陪他聊天,于是呷了一口茶,讲了起来:“说道是周王年间,边境有封地诸侯王纳茶女为妃,茶女容貌胜天仙,又极善茶工,于是深得诸侯王的怜爱,两人恩爱无比。”

    “他俩准没好结果,每次你说故事,都这样。”谷雨管不住自己的嘴巴,想听却又忍不住打岔。

    “嘿,你讲还是我讲?后来周天子选妃,诸侯王被逼将茶女献给周天子,自此二人相隔千里。诸侯王每日倍思茶女,闻茶香即落泪,发誓不再饮茶。但是忍受不了思念之疾,最后跑到了二人一同种植的茶园。在茶园,他采摘最好的茶,用最好的茶具,冲泡了茶女最善酿之茶,他想以此纪念曾经和茶女在一起的日子。”老人说着伸手撕开谷雨带来的茶包,端过旁边烧着的热水,冲了一壶茶。

    “他慢慢地喝完了茶水,拔出剑,想要自尽,结束这相思之苦。嘿,却不知从哪儿忽然冒出一老道。老道问他说,你死之前能不能喝碗我泡的茶,反正你也不打算活了,权当死前帮我个忙怎么样。这诸侯王一想,反正快死的人了,也不计较这许多。于是点头答应,却只见那老道翻手变出一碗浑浑浊浊的水递给他。这诸侯王凑上前一闻,只觉腥苦无比,心里暗叹一声,忍着恶心一口气喝完了。”

    侯老头讲到这儿,顿一顿,捋一捋胡子道:“诸位看官,你且猜这道人的茶如何?”

    谷雨听得正入神,冷不丁听见这么一句,不耐烦道:“什么诸位,就我一个在听书,你那套能不能收了。”

    侯老头干咳几声:“道人说,我这茶,名叫梦中人,大王你觉得味道怎么样啊?诸侯王一听问话,也很干脆地回答说,你这茶水名字取得颇有味道,可是太苦了,根本没有茶香。老道一听笑道,苦又能比得过相思之苦吗!诸侯王听得此言,心中苦涩,只让那道人速速离去。道人问,大王您就不奇怪我这茶水是如何冲泡出来的?”

    “嘿,这道士跟您似的。”谷雨看着侯老头,笑得很奸诈。老头白他一眼,并不理会。

    “道士也不在乎诸侯王一脸悲伤,自顾自席地而坐,摇着拂尘说,我这茶,是用新生之露水,奔流之江水,陈年之酒水混在一起,整整把一壶烧成一碗所得的命泉所泡,最新的茶,最好的茶具,最真的心,这就是我创的好茶——梦中人!哈哈,大王你好福气。诸侯王听了也惊奇,这么复杂?难不成你这茶还有什么说法?道人摇着拂尘,说大王你何必一心求死,你不过是想见见茶女。现在喝了我的梦中人,这小小心愿算什么?说完,老道把拂尘猛地一甩,诸侯王昏倒在石桌上,老道以指代笔,在诸侯王的额头上写下茶女的名字,然后点点头就不见了。再后来,诸侯王醒来便有了以身入梦境的本领,他与茶女在梦中相会,终成神仙眷侣,被传为佳话。”侯老头讲完,端起刚刚泡好的茶,得意地对着碗吹了口气,腾腾热气旋转着,飘散。

    三

    从侯老头那里回来,谷雨就去帮三太公看店。这是三太公要求的,因为他自己要跟着乔家一起去运茶,并且挑新茶种。

    莫名镇有自己的茶园,茶叶是当地特产,但是莫名镇位置太偏,加上几年前军阀战争的影响,使镇子依旧安静地存在于不被注意的小角落。

    乔家在莫名镇是大户,做着茶叶的生意,定期往镇外的大茶庄运卖茶叶。因此,乔家常雇用镇上的年轻人帮着采茶和运茶,做的都是平日的工,又算不上累,还有钱可赚,大家也就乐意去乔家当短工。

    谷雨也曾想象,自己去了乔家当短工,帮着运茶,但遇上了劫匪。自己一个人力拔山兮,打败了所有劫匪,解决了问题。因此被留在乔家做了长工或者管家,然后,就和乔喜有了交集……

    他想得很美,但是乔家没让他去做工,说他这小体格儿撑死了端茶送水,运不了茶叶。这让他受伤,又让他愤怒,但是瞅瞅自己的细胳膊细腿儿,倒也无话可说。

    天色擦黑的时候,谷雨独自收拾茶馆内的桌椅。他擦着擦着桌子就走了神,看着乔家紧闭的大门,萌生了一个念头——泡一碗梦中人。他其实并不信侯老头的故事,可心里有种奇怪的感觉撺掇着他,试一试,那就试一试吧。

    现在是秋天,正是一年中露水最多的季节。谷雨起了个大早,顶着稀疏的几颗星跑出去。

    他一直跑到八里江边,打了江水后开始收集露水。露水打湿裤脚,他冻得手脚冰凉、僵硬。晶莹的露珠挂在草叶上,谷雨用竹管一滴一滴小心地收集。一直到太阳快出来,他才忍着腰腿的酸痛匆忙往回跑。

    一整天谷雨都是心不在焉的,熬到傍晚,他悄悄地从三太爷的地窖里偷了一大碗陈年女儿红。这女儿红的酒颇有些年头,本是给三太爷的孙女将来结婚囤的。他为了不被太爷发现酒被偷了,又舀来一大碗水倒进了酒坛。

    按照侯老头讲的,谷雨兑了整整一大壶所谓的命泉,他一直熬到深夜才把水烧成一碗。他心里偷笑,三太爷的壶,怕是再也要不了了……

    谷雨知道每一种茶都有自己独特的特点,茶具的选用要根据茶来定,比如,龙井还有碧螺春需用青瓷,乌龙则用紫砂。莫名镇的茶,有点像蒙顶甘露,虽不够纯正,但用白瓷杯很合适,于是他在三太公珍藏的茶具中挑选了半天。最后,拿了一副勾满黄色花纹,古香古色的精致茶具。

    泡出来的茶和侯老头说的一样,腥臭。想想又怎能不臭呢?露水、江水、酒水煮了几个时辰,光是水锈就沉积了厚厚一层。

    谷雨端起茶碗,想倒掉,又觉得可惜。毕竟抽疯劳累一天。最终他喝了,闭眼屏气,一口气灌下去半碗。

    喝完只觉嘴里腥臭辛辣,胸口发闷,腹部强烈地不适。他脚下踉跄着,不住地后悔,只盼着自己别喝出什么病。

    街上很静,星星很亮,他靠着桌子站着,大口喘息,愈发的难受。突然他的腿一软,险些撞翻了桌子,精心挑选出的茶具掉在地上,摔个粉碎。

    不久他昏倒在地,恍惚中还听见布坊养的小黄狗叫了几声。

    四

    谷雨是被一阵冷风吹醒的,他觉得有点冷,睁眼却发现自己躺在一片草地上。

    乔喜在不远处站着,谷雨想看清些,却总觉得朦胧。他爬起来,记得自己听完侯老头讲的故事,抽疯地想去泡什么梦中人,结果差点要了自己的命。

    想着想着,他惊呆了,他使劲掐了掐自己的大腿,没有丝毫疼痛感。有惊喜,有诧异,他居然成功了,他居然真的进入了乔喜的梦境。那么一瞬间,他想哭。

    忽然之间风大了,无数的青黄草末儿被扬起,空气中草香弥漫。谷雨的心跳加速,他看到乔喜的头发也随着风舞动,碎花的衣衫扬起小角儿,他紧张了。

    犹豫了半天,他才说服自己,这只是梦境之中,这只是在乔喜的梦境之中。然后他一步步向乔喜走过去,每一步,都走得心惊胆战。

    他走到乔喜身边,顺着乔喜的目光往远处看,却只看到雾蒙蒙一片。

    “乔,乔喜?”谷雨的声音明显底气不足。

    “啊?”乔喜应身转过脸,

    “谷雨?你怎么在这儿啊?”

    “我不知道啊……”

    “哈?你怎么来的你不知道?”乔喜笑意盎然,“你怎么真跟他们说的似的,傻傻的,不过挺好玩儿。”

    谷雨松口气,还好这是梦,不然就丢人了。

    “那个,你来这儿干什么啊?”谷雨绞尽脑汁憋出一句话,说完又觉得问得太傻,恐怕她连这儿是哪里都不知道,她只是做梦而已啊。

    可是出乎意料的,乔喜并没有说话,眼神变得空洞,木讷地站着。谷雨慌了,他伸手去扶,却发现手穿过了乔喜的身体。他惊恐地转身,发现四面八方都变成了黑漆漆一片。大草地正在被四周的黑洞慢慢吞噬,草地的范围越来越小,黑洞一点点逼过来……

    谷雨以为自己要被黑洞吞噬了,死死闭上眼,哆嗦了半天,却没等到粉身碎骨的疼痛。他小心地把眼睛睁开一条缝,看到眼前很安全,于是放心地睁开眼,谨慎地往旁边看。发现刚才吞噬一切的黑洞半点也没了,可乔喜也不见了,四周一片白,什么都没有,只是一片白。

    他抬脚往前走,大气也不敢出,走了很远也没有看见任何景物,依旧是白茫茫一片。

    这一切太莫名其妙了……他猜想自己没准儿早就死了,喝了那碗破茶就死了。刚刚那一切都是幻境,按照侯老头的说法,一会儿就会有小鬼儿来接他。

    谷雨突然有种想骂娘的冲动,不是,这也死得太冤枉了!他索性躺在地上,闭着眼,想着莫名镇的人看到他的尸体会是怎样。

    不知过了多久,感觉有人走过来,停在他身边。他心跳加快,等着,等着……

    “谷雨……”

    什么?谷雨一个激灵,怎么是乔喜的声音。

    “谷雨你躺在这儿干吗?还让不让我们听书。”

    谷雨赶紧睁眼,爬起来,却看到自己在一品斋里。侯老头正在不远处对他挤眉弄眼,手里拿着醒木。

    “乔喜!哈哈哈,我没死!”谷雨笑了,他知道刚刚是乔喜的梦断了,这是另一个新梦。

    “啊?莫名其妙……”乔喜笑意盎然,“你怎么真跟他们说的似的,傻傻的,不过挺好玩儿。”

    谷雨心里暗叹,怎么又是这样,难道这丫头见了我就没别的词了吗?

    “听书吧,一起听书吧,侯爷爷讲得可有意思了。”

    “诸位,上回书说到刘备刘玄德占了益州,自立为汉中王,出兵抗曹。关羽水淹七军,占领樊城……”

    谷雨在乔喜身边,又怎么听得进评书,只是痴痴地看着乔喜。突然,“啪”的一声响,侯老头的醒木重重地拍在桌案上。

    然后谷雨一个心惊肉跳,醒转过来。他睁眼,看到的是一张苍老的脸。

    五

    “你醒了呀,怎么晕倒在茶馆里了呢?是我家喜儿早起看见你的,还给你叫来了镇东的老中医,你是怎么了?”

    “我……我昏迷了?”

    “是呀,你昏迷了一整天。可郎中说不清你是得了个什么毛病,也不敢给你开药,你是怎么了?”

    “那,乔喜在吗?”

    “哦,你找喜儿,我去给你叫……”老人颤巍巍地走出去,谷雨才想起来这是乔喜的母亲。

    谷雨独自在房中躺着,看着房中的布置。不一会儿,乔喜进来了,坐到床边,一脸欣喜:“你醒啦?没什么事了?”

    “我不知道啊……”

    “自己还难不难受都不知道?”乔喜笑意盎然,“你怎么真跟他们说的似的,傻傻的,不过挺好玩儿。”

    谷雨听得郁闷,怎么又是这样说我呢?想一想却又觉得高兴,他望着乔喜的脸说:“是你救了我?”

    “哎,可不是吗,你把三爷爷的茶馆弄得乱七八糟,我都帮你收拾好了,你怎么谢我?”

    “谢你?要不我给你讲个梦中人的故事,怎么样?”说完,谷雨也不理会身边的乔喜,挣扎着坐起来,歪着头往窗外看。夕阳正缓缓地落山,天空深远,染上金色的寂静。他闭着眼,猜想外面的山峦一定披上了彩色的霞衣,整个镇子被夕阳铺洒上一层温暖的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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