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我的激将法起了一点点作用,或许是更多的诗友希望他重温那种激情四溢的生活;亦或是他人到中年,日渐疲惫的心灵里,久违的诗情又悄然来归。总之,近两年他终于又回到缪斯的怀抱,重新获得了那种集江南的露珠为韵,把月色锤炼成诗的歌者生涯。
两个月前,他把一本自编的诗集送给我,嘱我写点感想。这本诗集,我前后翻阅了三次。诗分四辑,这是就题材而定。其实,依我来看,诗集可分为两个部分,上世纪80年代与本世纪初。这不仅是一个时间的概念,更是一个诗的表现形式与内容的分野。
必文是听着柳箫蛙鼓长大的乡村青年,所以,他最早的诗篇,无疑给读者送来了芬芳的泥土的气息:
牛角挑一弯山月,
鱼篓兜一串星星。
——《故乡,年轻了我的思念》
祖母的针眼对准浑圆的落日,
颤抖的线却穿不起夕阳的光晕。
——《江南,夏日雨后的黄昏》
山村在昨夜的雷雨中醒来,
水鹁鸪叫绿了江南的春天。
——《春归》
有鼾有梦,也有叹息,
一朵一朵地
沿着月光的梯子爬出去。
——《天井》
这些美丽的诗的意象,这些浓得化不开的诗情。今天读起来,仍然如饮甘露。那时的必文,是一个心地单纯的乡村歌手,他整个身心爱着自己的故乡,和永远住在故乡泥屋里的年迈的母亲。故乡与母亲,是他早期诗歌的两大主题。在《墨褐竹笠》一诗中,他因雨而想到了母亲戴在头上的墨褐的竹笠,并因这竹笠,而想到朴素的母爱。鸦有反哺之义,羊知跪乳之恩。何况人乎?在诗的最后一段,必文吟道:
母亲,这是我用第一次奖金
为你买的一把花伞
我想,落雨的时候,你就看见
儿子送与你的一颗绚丽的太阳
读到这里,我想起了古人的“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的诗句。相信每一个正常的人,都是从襁褓时代,就在母亲那里懂得什么叫爱。
必文早期的诗情,便是在这种挚爱中产生。上世纪80年代,也就是必文步入诗坛的时候,我们国家正处在一个伟大的转型期的开始,思想界与文艺界,从万马齐喑到百花齐放。萧瑟的乡村,也突然释放出巨大的生机。穿过大欢乐与大劫难并存的50年代,大饥饿的60年代,大风雨的70年代的人,真正地体会到了“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每个人的眼瞳里都闪烁着喜悦,生活犹如梦幻。正是在这样的前提下,必文才敢大胆地将——爱——作为他诗歌的源头。
我曾对人说过,在我们生存的这片土壤里,一个人学会恨,可能只需要一天的时间,但若是要学会爱,恐怕要付出毕生的努力。
在必文的诗中,爱,仿佛是一种自觉。悲天悯人的情感随处可拾。这一半是出自他的天性,一半是因为当政者把爱的权利还给了人民。“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从阴霾中走出的人,大都有这种昂扬的情绪。
斗转星移,不觉二十年过去,其间,无论是民族还是个人,都经历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上世纪80年代的那种集体娱悦与亢奋的文化症候,忽然消失得无影无踪。诗歌已不再在人们的精神生活中占据重要位置,它日益边缘化。而我们的诗人,不管情愿不情愿,如同旧时的僧侣一样,已经变成或正在变成边缘人物。社会价值的转向,物欲至上的流俗解构了一切传统。如果说,二十年前当一名诗人,首先需要的是才情,那么现在当一名诗人,首先需要的是勇气。
细读必文近两年的诗作,与当年的乡土诗相比,不难看出,“爱”已退居幕后,代之而来的是那种似乎永远没有答案的疑问。写在今年春天的《回乡》一诗,颇有代表性:
曾经离家的脚步匆匆
无忧无虑像一缕风
怀揣向往,向山外走去
只有快乐,没有犹豫
多年以后,回家的脚步不再轻盈
像倦鸟飞向黄昏的密林,
虽山还是山,水还是水
可溪水已映不出昨日的心情
也有喜悦浮在脸上
迷茫却野鹿样藏在胸中
多少往事蛰伏在路边草丛
仿佛随时扑来却又躲闪不定
故乡望我,是苍老的颜容
我望故乡,熟悉又陌生
几朵炊烟熄灭又升起
一片白云,飘远又飘近……
与年轻时候的诗作相比,这首诗具有自我颠覆的意义。二十年是整个一代人的时间,步入中年的必文,已积累起足够丰富的人生经验,当然也不再纯情,用中年的惶惑代替年轻的爱,这是一种不易回避的反讽和心路历程上无法绕过的忧郁。与《回乡》同时的诗作,几乎都是这种基调:
不曾在风中折断翅膀
不曾在秃鹫的利爪下死亡
却没能躲过一声冷枪
在这暖意融融绿色流淌的春天
鸟儿悲伤而迷茫
——《跌落》
于岁月一端看另一端的风景
何其相似的夕阳,波光粼粼
时隐时现的命运,操在谁的手中
只轻轻一划,便割痛了灵魂
——《落寞》
本不想握住什么,却又常常
在握与被握中感受着痛
——《握手》
没有西伯利亚的寒流
却有比寒流更冷的驱逐
没有大漠孤烟和风沙
却有比风沙更迷茫的孤独
——《向阳湖》
诗人总是在愤世嫉俗与追逐美好生活这两极中倾吐自己的感情。故乡与母亲,这曾是必文早期诗歌中不可替代的词根。穿过长长的岁月,他现在仍没有放弃这词根,只是将爱换成了惶惑。故乡永远是他不可替代的精神家园。在《回乡》诗中,他表露了“近乡情更怯”的复杂心态,由于阅历和视野的改变,他通过众多的疑问来揭示隐藏在心中的警策力和启示力。为了证明精神家园的重要,他扩大了诗的边界,从流浪的狗到沙尘暴,从历史的废墟到朝圣者,都成了他发问的对象,所有真理都是从疑问中产生,最真挚的爱又何尝不是与惶惑为邻?爱到极致而生惑,这是一种清新的梦魇之感。过了这一“劫”,更纯洁的爱便会产生。
释家论禅,以见山是山为第一重境界,见山不是山为第二重境界。第三重境界也是最高的境界,仍是见山是山。借此而论必文的诗,他正在第二重境界中,即“惑”的境界。
在这种境界里,必文的代表作是《指挥》
舞台上,一个弱智
在指挥一个交响乐团
憨态可掬潇洒自如……
演出结束了,我却还坐在大厅里
望着空旷寂寞的舞台发呆
一种特别的感受迫使我回忆
并问我自己,在生活中,我
是否也这样指挥过别人?抑或
也这样被别人所指挥?
这一个巨大的反问,带有时代的意义。写过《指挥》一诗后,必文又写了另一首诗《宽容》,从惶惑到宽容,必文正在由第二重境界向第三重境界过渡,不是说他已经达到,而是说他正奋力走在风雨棲迟的路上。
2003年9月26日写于凯旋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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