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中国:秦汉卷-西汉政治管理的出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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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剪除异姓王,肥水不流外人田

    汉高祖刘邦一即位,便大力加强中央集权和统治天下。在政治制度上,他基本上沿袭和借鉴了秦始皇的那一套,包括中央的“三公九卿”和地方的“郡国并行”。前者是指朝廷仍按秦朝官职制,但名称和具体分工略有不同,如丞相只设一个(秦朝有左、右两位),后来还设丞相府,先是萧何为相、后是曹参继任,即我们平时常说的“萧规曹随”,“九卿”中原来的奉常改为太常,其他都大体不变;后者是指既保留了秦朝的郡县制,又增加了封国制,中央直接统辖15郡、各诸侯国分辖42郡(共57郡),一种“斑马式”的省级组织。

    楚汉战争时期,高祖刘邦为取得军事实力雄厚的诸将领们的支持,经常用“共天下之利”以拉拢属下对他的忠心。分封异姓王,成为他激励将帅的重要举措。他们有的虽不是旧六国贵族,但也想割据一块土地,不听朝廷指挥。刘邦称帝初期,异姓王共有7位:楚王韩信、赵王张敖、梁王彭越、淮南王英布、燕王臧荼、长沙王吴芮、韩王信,其中又以韩信、彭越、英布三人的功劳最大、兵力最强。然而,当初分封异姓王实属无奈之举,他们各居一地,实力雄厚,毕竟山高皇帝远,又没有血缘之亲,时间长了难免要生事。而且这些异姓王也确实不安分。就在刘邦称帝当年,燕王臧荼就举兵造反,刘邦御驾亲征,活捉臧荼,改立卢绾为燕王。可以说异姓王始终是刘邦心头的一块石头,他们好像安放在汉朝疆域上的定时炸弹,随时都有可能爆发,这就很不利于汉朝的中央集权和长久统治。

    而在这些异姓王中,楚王韩信无疑是高祖刘邦的心腹大患。楚汉战争结束后,韩信30万大军虽被刘邦收回,但韩信的军事才能仍令他极为不安。不久又发生了钟离眛事件,使得刘邦对韩信毅然采取了行动。钟曾是项羽手下的一员猛将,曾数次大败刘邦的军队,还射伤过刘邦,刘邦对他恨之入骨,一心要将其查办。可是楚汉之争后,钟离眛就失踪了,没有丝毫音讯。后经调查,发现他就在韩信那里,韩信十分欣赏他的军事才能,由此加以庇护。有人便借机告发韩信想谋反。刘邦得知,气愤不已,心想:你韩信竟然如此不知天高地厚,私自藏匿我的通缉犯人。一时刘邦就要率军去攻打韩信,意欲将其彻底消灭。然而,此时陈平的两个问题又使他暂时放弃了出征的念头。陈平问刘邦:“您的军队在作战能力上可与韩信抗衡吗?您的将领的军事才能可与韩信相比吗?”他一时语塞。他知道,陈平说中了问题的关键。好在陈平又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案,即利用天子去云梦泽狩猎要会见诸侯的机会,将韩信在陈地抓获。那是刘邦即位的第二年(公元前201年)。最后,韩信还是中了这个专门为他所设的圈套,被押回长安。而且在会见刘邦时,他由于惧怕刘邦就钟离眛事件而怪罪自己,还特意带上钟的人头去讨好刘邦。刘邦仍旧将其扣留。韩信当场感慨:“狡兔死,走狗烹;高鸟尽,良弓藏;敌国破,谋臣亡。”但是这一次,有人劝刘邦看在韩信过去功劳的份上,从宽处治;刘邦便念及曾经的情谊,并没有杀韩信,而是改封他为淮阴侯。

    最终韩信却是死于吕后之手,他其实是上了萧何的当。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的典故,就出自于此。因为他是萧何推荐给刘邦的,结果又是被萧何所害。那是又过了5年,有一个将军陈豨造反,自称代(今北京、河北一带)王,一下子攻占了20多座城池。高祖刘邦让淮阴侯韩信和梁王彭越同去讨伐陈豨,但两人都以身体不好为由,不肯带兵打仗。刘邦只好亲自率兵征讨,打到了汉朝最北的边境白登山。而他一离开京城后,有人便向吕后告发,韩信与陈豨是同谋,他们计划里应外合,一同造反。韩信屡次被人污蔑,显然是他功高盖主,且出人头地,有人嫉妒他,不想他活。吕后跟丞相萧何商量了一个计策,故意传出消息,说是陈豨已被刘邦抓住,请大臣们进宫祝贺。韩信不知是计,再次上当,一进长乐宫门就被预先埋伏好的一群武士围杀了。3个月后,刘邦消灭了陈豨,回京途中,当他得知韩信被杀的消息后,“且喜且怜之”(司马迁),“且喜且哀之”(班固)。应该说,对待韩信,刘邦的内心还是极为矛盾的,一方面对于他的军事威胁感到不安,另一方面韩信着实是位不可多得的军事人才,而且在很多关键时刻解救了他所面临的危机。只是身在帝王之位,就不得不为江山社稷考虑,很多事情难随人愿。在政治的斗争中,感情始终是处于第二位的。

    异姓王中实力最强的韩信被铲除后,其总体力量和威胁已大为削弱。高祖刘邦于是乘胜追击,先后铲除了其他几个异姓王势力。开始是梁王彭越的手下人告发他谋反(就像韩信一样,估计又是朝廷的授意,最高统治者不想让人活了,设计个“莫须有”罪名并不难),刘邦便派人去逮捕彭越,接着把他处死了。淮南王英布听说韩信、彭越次第被害,知道下一步该轮到他了,干脆也起兵反叛。毕竟猛将威风犹在,他一出兵就打了几个大胜仗,占领了荆楚一带的土地。刘邦得知消息,又亲自带兵征讨。两军一对阵,刘邦便指挥大军猛击英布。英布命手下兵士弓箭齐发,刘邦没留意,当胸中了一箭。他忍住疼痛,继续进攻。英布大败,在逃跑的路上被人杀了。

    高祖刘邦在击败英布后,于凯旋的路上,特地返回自己的“根据地”沛县住了几天,衣锦还乡。他邀集父老乡亲和以前的熟人,举行了一次宴会,酒酣耳热之际,亲自击筑,高唱自己所作的《大风歌》:“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此时的刘邦,回顾起自己戎马倥偬的一生,又想起自己治理这个偌大国家的艰难,感慨颇深。

    不久之后,又发生了更为令高祖刘邦痛心、气愤的事情:公元前195年,燕王卢绾叛乱。卢绾与刘邦曾情同手足,是刘邦儿时最忠实的玩伴,而且二人同年同月同日生,从最初打江山时,卢绾就一直伴随在他身边。燕王臧荼造反被镇压后,刘邦令卢绾取代其位置,他是唯一非军功而被封赏的异姓王,可见刘邦对他的信任。然而这样一个儿时的挚友,竟然也会背叛自己。对刘邦而言,这实在是一个致命的打击。在感情的天平上,卢绾是远远重于韩信的。谁都可以造反,谁都有理由造反,可是你卢绾不该啊!就在卢绾叛乱这一年,刘邦病逝(他曾先后被项羽、英布的手下射中两箭,身染重疾,所以才做了8年皇帝)。而后,卢绾逃亡匈奴。做皇帝的朋友,是不是也有太多无奈呢?时光倒流回沛县乡村,曾经大家喝酒聊天,畅谈世间大事;而今,纵使美酒千杯、富甲天下,又怎有当初的心情呢?浮华背后,人们内心真正渴望的又是什么呢?权力?金钱?或许没有人真正清楚。

    高祖刘邦登基之后的8年,一直奔波于平定异姓王叛乱的征途上。可以说他是在马上得天下,又是在马上安天下,其经历也够坎坷、艰苦了。而最终他还是给子孙后代留下了一个相对稳定的政治局面,也算可以了却一桩心愿了。

    在铲除异姓王的同时,高祖刘邦开始分封同姓宗室子弟为诸侯王:其弟刘交为楚王、子刘肥为齐王、子刘恒为代王、兄子刘濞为吴王等,这样着实是“肥水不留外人田”,总算自家兄弟,总有情谊在吧。刘邦还提出“非同姓而王者,天下共击之”,典故出自“白马之盟”,即刘邦晚年,知道自己快不久于人世了,便把大臣和吕后召集到面前,吩咐宰杀了一匹白马,要大家歃血为盟,发誓将来不是姓刘的不可以封王,不是功臣不可以封侯;谁违背了,大家就共同讨伐之。实际上这是针对当时日益增长的吕氏集团,他担心外戚干政。刘邦试图确保刘姓江山的稳固,认为只有同姓王才会尽力巩固大汉江山。然而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些同姓王日后还是给中央皇权带来了巨大威胁,并于景帝时期爆发了“七国之乱”。这真是顾得了这头顾不了那头:担心异姓王出事,又出了同姓王问题;力图控制外戚实力,最终外戚仍葬送了大汉。在权力面前,亲情、友情(还有爱情)顿时变得无力起来。刘邦或许早该想到会有那样的局面。他不是也背弃了自己当初的诺言么?感情不在了,一个姓氏又能起多大作用呢?

    然而,剪除异姓诸侯王、分封同姓王,在王朝最初,就总体言还是更多地起到了积极作用。一方面确保了中央权力的稳固;同时同姓王在各地加强了对所辖区的管辖,促进了当地开发,也纠正了中央权力过分集中的弊端。

    (第二节)以农为本,与民休息

    政权的更替改换,对百姓的影响往往是负面的。连年战争带来的生产力的破坏以及人口的减少,使人民群众无可避免地面临生存危机。相应地,国家税收减少,整个社会发展滞缓。由此,新王朝统治者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收拾战争留下的残局。西汉之初,社会经济十分凋敝,政府财政极其匮乏,甚至连天子所乘的车都不能备齐四匹同样颜色的马,王侯将相有时只能乘牛车出门。再加上不法奸商的囤积居奇、物价极高,百姓生活更为困苦。为此,汉初统治者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发展经济,与民休息。汉高祖刘邦政府实行“轻徭薄赋”为主的经济政策,尽力恢复凋敝的社会经济,调整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发展。

    重农抑商。农业是经济发展的首要对象。封建社会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农业是最具决定性的生产部门。农业生产的状况,直接关系到国家兴衰和人民生计好坏。西汉统治者仍然继承秦王朝“上农除末”的农本思想,贯彻传统的重农抑商政策,以保证以小农为基础的社会经济得以发展。汉初诸学者,贾谊、晁错等,也都是提倡重农抑商。汉高祖诏令对商人的限制极为苛刻,并贬低商人的社会地位,如不许他们穿丝织衣服、操兵器、乘车骑马,商人及其子弟不得做官,商人与奴婢一样每年必须加倍缴纳人头税,从重征收他们的赋税。重农抑商政策保证了国家的财赋收入,而且防止了农业劳动力流散,将农民牢牢地控制在土地上,也有利于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有利于社会稳定。由此,封建社会历代统治者们一直推行此项政策。

    罢兵归农和动员流民回乡。汉高祖于称帝当年(公元前202年),即颁布了《罢兵赐复诏》。主要内容为:全面复原军队,并给以优惠条件:入关灭秦的关东人愿留关中为民者免徭役12年,回关东者免徭役6年。扶植新的军功地主:凡复员的军官,可按军功大小分配田宅或免除赋役,爵位在第七等公大夫以上的“皆令食邑”。安抚前朝流民;令为躲避战乱而隐入山泽,在国家户籍上还未加登记的流民回归此前所属的县,政府归还曾经的田宅(《汉书·高帝纪》)。《罢兵赐复诏》主要是安定民心,扶植军功地主和自耕农,将农民与土地结合起来,尽力恢复农业生产。军功地主的产生,也扩大了汉王朝的统治基础。这些举措不仅增加了农业生产劳动力,而且调整了土地政策,还使得更多的人拥有了土地,提高了生产积极性,为农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推广农具。农业技术方面,刘汉政府重视生产工具的推广,主要表现在牛耕更加普遍,铁农具更进一步推广,水利工程大量兴建,耕作技术有了显著改进。西汉初年,由于连年战乱,缺少牲畜,人力占主要地位。为提高农业效率,政府下令保护耕牛,私自杀牛、盗牛者受重刑。牛耕在黄河流域逐渐盛行起来,也存在用马耕地的现象。与此同时,铁制农具的制作与使用比较广泛。不但中原地区普遍使用铁器,而且推广到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铁制农具的种类也不断增多。仅铁犁中,就有铁口犁铧、尖锋双翼犁铧、舌状梯形犁铧,还有大型犁铧。这些都为农业生产力的提高打下了良好基础。

    减轻田租。在赋税制度上,汉高祖刘邦下令减轻赋税徭役。苛捐杂役向来是百姓痛苦的直接原因。刘邦出身农家,深知赋役对民众乃是一大重负。汉承秦制,赋税制度也大体相同,但是征收的量较为减少。田租由原来的“十税一”降低到“什五而税一”。算赋也就是人头税,从15岁到26岁的男女,每人每年要向政府缴纳120钱,称为一算。口赋则是要求7岁到14岁的儿童,每年每人缴纳20钱。更赋是一种代役税。男子23岁到26岁之间,每人要到京师和边疆服兵役2年,每人每年要到本郡服役1个月。如有不愿去的,可出钱两千,叫践更。这些政策,对于恢复农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由于减轻赋税,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农业产量自然增长。

    释放奴婢,增加农业劳动人口。增加劳动力是发展生产的关键。当时社会上存在大量奴婢,还有正继续被迫卖身为奴的,都使汉王朝直接控制的依附农民减少。为发展农业,增加务农人口,汉高祖又发布了释放奴婢的命令:因为饥饿而自卖为奴婢的人,此后皆为庶人(《汉书·高帝纪》)。大量获得自由的平民,成为发展农业生产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而他们对于增加国家的赋税,也具有积极的意义。

    奖励生育。人口的增加,可以为封建经济发展提供劳动力。同时,刘邦建国之后连年的征战,更需要人力上的补充。为刺激人口迅速增长,西汉朝廷鼓励人民多生育。汉高祖七年(公元前200),刘邦诏令“民产子,复勿事二岁”,即是说,生了儿子,可以免除徭役二年。

    迁移人口。与秦始皇做法相同的是,汉高祖也将六国旧贵族与地方豪强10余万口迁到关中,以充实京畿一带,既加强了对他们的控制,同时又恢复和发展了经过多年兵燹的洗礼,已变得萧条破败的关中(包括京城)的经济和社会面貌,使得京畿附近迅速财富集中、物质繁荣、气象兴旺,成为名副其实的“首善之区”。

    总之,汉初政府的一系列举措,是以促进农业生产、稳定社会秩序为基础的。经过汉初数年的休养生息,西汉的物质经济开始有所恢复和发展,社会逐渐呈现出崭新景象。汉高祖刘邦的不懈努力,也为即将到来的文景之治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社会经济的发展也配合了同期刘邦的政治斗争,财力的补给无疑是他铲除异姓王势力良好的保障。

    (第三节)这皇帝当得更过瘾了

    公元前200年,大汉王朝巍峨华丽的长乐宫俨然落成,诸侯群臣前来朝贺。宫廷礼官主持这场隆重的典礼,百官依照顺序次第进入大殿,噤若寒蝉,鸦雀无声。侍卫武官保卫皇宫,全身盔甲,手拿武器,张开旗帜,威风凛凛。汉高祖刘邦坐着御辇,盛装华服,一脸威严地出现在百官面前。典礼结束,举行了盛大的宴会。群臣百官皆无放肆之举、嘻哈之态,脸上始终是敬畏之情,在礼官带领下毕恭毕敬、整齐划一地行三跪九拜,口里山呼海啸地高喊着“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场面的宏大、群臣的尊敬、气氛的庄严,使得刘邦极为震撼,不禁感慨道:“我今天才知道当皇帝原来可以如此尊贵,如此风光,如此快乐,如此过瘾!”而此时,已经是他做汉王后的第七年、做高祖后的第三年。

    曾经还是泗水亭长的高祖刘邦,亲眼目睹过秦始皇浩荡气派的车队,慨叹“大丈夫当如此也”;然而当自己终于有机会坐上君主之位时,却始终没有真正感受到帝王之尊的荣光。市井出身的刘邦,在酒肉之中结交朋友,向以豪爽洒脱、不拘小节为交友之道。他极为鄙视儒学,对于儒生更是毫不在乎,认为他们根本是无用之人,不能与其论天下之事。跟随刘邦打天下的一群兄弟,又皆为武夫出身,根本不懂得规矩礼法。在夺取江山的斗争中尚无大碍,毕竟打仗领兵之事与儒家之术相关甚少,主要还是看勇猛与敏捷与否。然而王朝新建,坐在皇帝宝座上的刘邦,自是希望不仅仅能够在物质之上享受帝王的待遇,更要从心理上在群臣面前保持绝对的权威。

    然而,俨俨朝堂之上,有的大臣(多系为建国立下了赫赫功勋的武将谋士)喝酒争功,自我炫耀,互相谩骂,大呼小叫,脏话不断,喝醉了甚至会动拳使脚、耍枪比刀,拔剑砍斫屋柱,言行放荡不羁,衣着五花八门,对天子也像战争年代一样不拘礼节,或直呼其名,或嘻嘻哈哈,根本没有一个规矩和气派。此等场景若是放在从前,高祖刘邦自是没有任何多余的想法,反而定会开心地参与其中,更为尽兴和放纵。但是今非昔比,此时刘邦已是堂堂大汉王朝的皇帝,岂能容忍如此不恭不敬之举?他只是苦于没有行之有效的方法来整治这一切。恰在此时,叔孙通出现了。

    据史料记载,叔孙通,生卒年不详,薛(今属山东)人,曾为秦朝博士,后从项羽,又归汉王刘邦,仍任博士,号稷嗣君。高祖登基,他采择古礼,结合秦制,定立朝仪,贵为太常。汉廷朝制典礼,均由他所定。高祖薨后,官至太子太傅。

    大汉王朝建立、高祖刘邦称帝之后,叔孙通主要的任务就是负责拟定礼仪。生性洒脱的刘邦一即位,便废除了秦朝繁琐严密的礼仪制度,但是很快又为新朝礼法非常空乏、粗放而苦恼。叔孙通于是进谏道:“儒者虽不适合开创新的局面,但能巩固已有的基业。我愿意和儒家的弟子们共同制定新的朝仪制度。”可是刘邦担心制定的新礼仪仍会过于繁复。叔孙通又提出自己的建议:“我会将秦仪和古礼杂就之,并非完全照搬嬴氏那一套。”刘邦于是抱着迟疑的态度令其一试,而且特别强调:“一定要简单一些,考虑我能所做到的。”于是便出现了文首群臣庆贺长乐宫落成典礼上那让人印象深刻的庄严一幕。高祖刘邦可以说真正体会到了做皇帝所独有的震慑性的威严和尊贵,他那隐藏在心灵深处的虚荣得到了最大的满足。这样的皇帝,做得更过瘾了。

    如果说,曾经的郦食其让高祖刘邦看到了读书之人并非都是死啃古籍的呆子,其中少数尚可用之于谋兵打仗;而叔孙通这次成功的制礼,使得儒学的实用性再次真切地展示在了他的面前。刘邦这一次不仅拜叔孙通为太常,赐金五百斤,还赏赐他那些参与制礼的弟子官职。可以说,叔孙通将儒家之道活学活用,投君主之好,最终获得了刘邦的认可。他的弟子均称赞其“叔孙生诚圣人也,知当世之要务”。

    让我们回顾,叔孙通能走到今天这一步,其实是已经酝酿良久。昔日叔孙通降汉王刘邦时,跟随的弟子有百余人。然而最初几年,他在刘邦面前推荐的人士,并没有任何儒生弟子,相反时常是一些过去的盗贼壮士之徒。他的弟子不满,责问其中缘由。他解释道:“汉王正在打天下,你们这些人手无缚鸡之力,怎能带兵打仗、冲锋陷阵呢?你们要等待时机,我是不会忘记你们的。”

    我们不能不说,叔孙通对于时势的分析非常深刻敏锐,而且一下子就抓住了事情的关键。当时虽然大家也骂他是“面谀以得亲贵”,就是说你叔孙通无非是靠阿谀奉承获得的地位,根本不符合我们儒者的道德规范。无论怎样,我们还是瞧不起你。而叔孙通却并不理会,认为这些人只不过是“鄙儒”。正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叔孙通清楚高祖刘邦在特定的时间段内最想要什么,于是知道自己作为臣子该如何帮助君主,获其信任,并切实做到。司马迁评价他“度量事务,制定礼仪,进退与时变化,最终成了汉代儒家宗师”。知道老板想要什么的员工才是好员工。纵使才高八斗、学富五车,也要等待时机,与时俱进,适应变化,方可成就功业。

    对于新建立的大汉王朝一步步走向正轨,叔孙通有着不可抹杀的贡献。他巧妙地使原本对儒学持有严重偏见的高祖刘邦,最后却将儒学正式纳入到国家礼仪体系之中,这应该说是一大进步。而且,他在进入到汉朝权力统治中心之后,更是责无旁贷地维护儒家思想在汉初的地位。刘邦欲废太子,叔孙通以死相谏,毫不动摇地捍卫儒家正统思想,可见其儒者之勇也,不愧为汉儒之宗。同时,他所创建的朝廷礼仪制度,对后世也产生了极为重要而深远的影响。他对儒学的改造,将儒学和政治巧妙地结合在一起,为日后儒学在汉武帝时期获得独尊的地位,乃至在整个两汉王朝都得到历代天子的推崇,奠定了良好基础。

    (第四节)有法才算国家

    秦始皇堪称依法治国的典范。整个秦王朝在法家思想的熏染之下,“以法为令,以吏为师”,民众当铺被纳入到了严格的法律体系之中。然而,严刑峻法毕竟不是长久之计,秦王朝终究毁于一旦。汉高祖刘邦深知苛法之害,而他又擅长与人打交道,更喜欢用人际手段来代替法治工具,于是尽除秦之律法,“约法三章”,尝试“以德治国”。只是毕竟整个国家的经营更为错综复杂,“德”似乎也难达完美。国家国家,作为“一定阶级的统治机关”(列宁语),是需要自己的暴力工具也就是国家机器的,法律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刘邦手下自有为其分忧解难之人。百官之首的丞相、酂侯萧何,又一次运用他的智慧,将规范社会之“法”与安定社会之“德”加以完美结合,《汉律》九章便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

    高祖刘邦入主关中以后,曾依据萧何的建议“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以此来规范军队法纪。这在朝代更替、百废待兴之际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使得刘邦首先得到了广大民众的支持,为后来楚汉战争的胜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然而,随着社会秩序的逐步稳定,“约法三章”已远远不能解决社会出现的诸多问题,社会急需系统而全面的法律体系加以整治。

    萧何制定《汉律》九章,实际上主要还是承袭秦律体系。而追溯更早的源头,应该是战国时期李悝的《法经》。《法经》将法典分作6篇(《盗》、《贼》、《网》、《捕》、《具》、《杂》),商鞅吸取其精华制成秦律,体系未变,仍是6篇。

    古代的法律,实质上主要相当于当代的刑法。毕竟,当时社会的发展较今天而言仍停留在较低的层次,政府主要关注的是政权的稳固以及社会的安定。民众更多的只是能够保护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对于其他权益的争端也并不处处诉之于法。古代哪有我们今人的复杂,什么“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人身自由”,他们一概不知。《法经》6篇即可看出当时法律的侧重之处。今天,我们以法制体系是否完善来衡量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而在古代,法律也同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当时社会的主要问题与矛盾。

    李悝制定《法经》的时候,认为王者的政务之中最重要的就是盗贼,所以律例始于《盗》、《贼》。《盗》主要有关偷盗之法,《贼》是有关危及政权稳定和人身安全的法律。而盗贼需要追捕,由此又有《网》、《捕》;《网》是有关审判、断狱的法律,《捕》主要是追捕罪犯的法律。此外,《杂》是有关处罚狡诈、越城、赌博、贪污、淫乱等行为的法律。《具》规范定罪量刑的通例与原则,相当于现代刑法典的总则部分。其他5篇为“罪名之制”,相当于现代刑法典的分则部分。这些法律的内容,主要是为了维护社会治安,为百姓提供稳定的生活环境,以促进整个社会的繁荣以及经济的稳步发展。当时统治者的主要任务,大概就是“维和”而已。

    而萧何在此6篇的基础上,增加3篇(《兴》、《厩》、《户》),制定《汉律》九章(亦称《九章律》)。增加的这部分内容,主要是有关徭役、厩苑、户赋的法律,为经济方面的内容。这可以反映出当时社会的政治秩序正逐步稳定,国家开始关注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并制定法律加以制约,以规范其发展。

    萧何制定律例,主要是将秦律当中较为苛刻的条令删除,“取其宜于时者”。而秦律基本的法律原则、定刑标准等,并未有过大的改动。对萧何而言,这已经并非简易之事了。去除严刑峻法的工作,一直延续到文帝、景帝时代,可见其工程之浩大。今天,我们修改和制定一项法律,需要经过的过程包括法律文案的酝酿、拟稿、提出、讨论、审议、表决和公布等多个环节,每一环节皆不可缺少。毕竟,制定法律是极为庄重而严肃的。在古代,在人力物力、文化水平和经济条件均受到极大限制的情况之下,萧何之举已尚属不易。

    《九章律》是汉朝的主要法律,另外附有一些辅助性法律,比如叔孙通《傍章》18篇、张汤《越宫律》27篇、赵禹《朝律》6篇等,共60篇。这些律例补充了《汉律》九章,使其整个法律体系更为完善,对西汉王朝社会的稳定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然而,这些法令也有一些局限的地方,比如分类杂糅,各个子类之下的法令经常会有交叉,《兴》有上狱之法,《厩》有逮捕之事,使官员在判案时的参照标准常有混乱。但是,秦汉时期毕竟是我国法律体系的初创阶段。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其体系以及分类也更加完善。尤其在西汉刚刚建立不久,社会一片凋敝之际,《九章律》的积极规范作用还是占主导地位的。

    萧何制成《汉律》九章,也标志着刘邦这位布衣皇帝所创建的统治秩序更为完善,王朝各项制度逐步走入正轨,整个国家机器开始稳步发展起来,并即将迎来大汉更加繁荣的恢宏景象。

    (第五节)尚黄老无为,倡休养生息

    大汉伊始,经高祖刘邦的初创,又经惠帝、吕后的治理,国家已开始从秦亡的凋敝中逐步恢复。但是,抗秦暴乱及楚汉争雄对社会带来的创伤尚未消除,汉初统治者便皆信奉黄老学说的“无为而治”;加之民众始终希望平稳的政局时势、宽松的社会环境,由此统治者继续奉行“与民休息”的经济政策,促进整个国家继续安定发展。黄老学说是战国时期形成的道家学说,“黄”指远古圣君黄帝之学,“老”指“大耳朵”李聃老子之学,以老庄思想为基础,无为而治(“无为而无所不为”,“治大国如烹小鲜”)是其最主要的核心内容。黄老学说在汉初成了统治者主要的治国思想。

    汉文帝(公元前202—公元前157),即刘恒,高祖第四子。高祖十一年(公元前196)平代地,被立为代王。前180年吕后死,周勃、陈平等平诸吕之乱,迎立其为帝。在位23年,提倡农耕,免农田租税凡12年。主张清静无为,与民休息,故全国经济渐次恢复,政治稳定。在历代帝王中以生活俭素著称。旧史与其子景帝两代并称“文景之治”。

    刘恒之母系高祖刘邦的冷妃薄氏,吴(今江苏省苏州)人。薄氏之母血统高贵,乃当年魏王宗室女子魏媪。其母与人私通生下她,薄氏便从小随母生活在魏国王宫。其时民间奇人有名许负者,曾见到年幼的薄氏,为之惊呆,偷偷告诉魏王豹:“此女乃生天子相也!”公元前204年刘邦打败魏军,俘虏后宫佳丽无数,薄氏也跟随其母去了荥阳军营,在纷呈室织布。因容貌清丽出众、举止非同一般,被刘邦无意发现,带入宫中。可惜刘邦军务繁忙,且家有悍妇吕雉,又有极其宠幸的戚夫人,后来几乎很少想到这个薄氏。直到后来一次偶然的临幸,薄氏施展浑身招数,竟然一举成功,孕育出了刘恒。

    刘恒能成为汉朝第三任皇帝,具有极强的偶然性。甚至可以说,他应感谢吕后。吕后当年为控制皇权,对刘邦的儿子们大加迫害。诸吕之变平定后,高祖之子只剩下淮南王刘长和代王刘恒。皇帝该轮到谁家了?大臣们最终因为刘恒“贤圣仁孝,闻于天下”,而推举他登上龙椅。所以,能成为新君,大概刘恒自己都没想到。他的母亲冷妃并不得刘邦宠幸,由此他8岁就被高祖封为代王,远赴东北边陲。本来,这样的安排已基本意味他与皇位无缘,先帝不可能将未来的储君置于如此地步。可是,正因为他地处偏远,幸运地躲过了吕氏的迫害,可谓因祸得福。而且,自幼远离皇宫的政治权力斗争,又使他形成了良好的个人修养。守边这段经历,由于文帝生性仁爱,了解百姓疾苦,一心试图为百姓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又为他以后的统治提供了一定的治国经验。成为皇帝后,他以天下社稷为重,以民为本,以身作则,不私于己,在各个方面成了后世君主的榜样。

    汉文帝统治时期,面对满目创痍、国力脆弱的现状,经济上继续实行恢复生产、重农抑商、轻徭薄赋的优惠政策。文帝极为重视农业,先后诏告天下劝农。其言辞恳切:“农业是天下之大本也,是百姓所依赖的生计,于是我亲自率领群臣劝课农桑。”而且史书上亦有“文帝亲耕”的记载。试想,贵为九五之尊的皇帝亲身下地耕作,岂不震撼朝野?这其实与文帝的经历密切相关。他少年时代即与母亲远赴代地,治所偏远,与当地百姓关系很是亲近。且刘恒生性善良,对黎民百姓关爱有加。由此登上皇位之后,他依旧以仁爱之心施与天下子民。前元元年(公元前179),文帝取消了各郡国的岁贡,其实也是间接减轻了百姓们的生活负担。翌年他又颁诏,将以前田租率“十五税一”改为只收其半,开创了“三十税一”的先河。汉文帝十三年(公元前167),他还颁布诏书全部取消田租的征收。这不仅在当时,甚至以后的王朝统治中都是极为少有的,可见天子之爱民。

    商业方面,国家铸造了新币。“商不出则三宝绝”,汉文帝便下诏取消各地的关卡检查制度,为商业的发展营造了一个好环境,大大促进了全国各地的商品流通,以各地土产为主的长途贩运已经出现。商业在战后开始复苏。

    汉文帝时期还继续宽减刑罚。文帝一登基不久,即发布“尽除收帑相坐律令”的诏书,接着又颁“今法有诽谤、妖言之罪,……其除之”之诏,并规定“自今以来,有犯此者勿听治”。最有影响的是,他将奴隶制的五刑制变成封建五刑制,即把墨刑(在额头上刻字涂墨)、劓刑(割鼻子)、刖刑(砍脚)、宫刑(毁坏生殖器)、大辟(死刑)改成笞、杖、徒、流、死五刑,将残酷的没有人性的肉刑变成笞刑。这是非常人道的做法。专制时代对臣民身体的残害极其残忍。文帝在刑罚上的改革,体现了中国社会向文明时代的又一步迈进。在案件的审判上,文帝也以宽容之心要求各地各级官吏断案从轻,一时间全国刑狱大减。文帝可以说是“以德治国”论最坚强的支持者,也是最忠实的施行者。

    在对外战争方面,汉文帝始终坚持“与民休息”政策,对待匈奴最初只是被动抵抗,后又采取和亲方式。这自然是因为他天性仁厚,不愿征战;更主要的还是他不忍战乱伤及百姓。文帝信奉黄老“无为而治”的思想,试图以“无为”替代“有为”。所幸的是,他的和平之举,最终基本上解决了匈奴屡屡侵我边境的外事问题。

    汉文帝自己的日常生活也非常节俭。他在位期间,皇家的园林、车骑、服饰几乎没有很大增加。这对于一个皇帝而言实属不易,体现了他的以国家为重,珍惜民力。他曾想建造一座露台,但是被告知需要100两黄金,是10个中等人家全部的家产,便感慨道:“我居住在先帝的宫廷中,常常担忧自己的品德才能不够,有辱先帝,又何必再建新的露台呢?”于是放弃了这项计划。想秦始皇修骊山墓、建阿房宫,劳民伤财,民怨不止,最终落得灭亡。而文帝对建一个小小露台尚能如此慎重,亦可预见汉家江山定有长久之势。有时候他甚至穿着草鞋上朝。他最心爱的姬妾穿的衣服,竟不用流行的拖地样式,因为这样费料较多。甚至他在临终前也如此。他反对厚葬,陪葬品全部用陶器,而不用金银等贵金属。他深知皇帝驾崩对百姓日常生活影响之大,而自己实在不想再侵扰他们。他特意叮嘱太子,自己驾崩后,不要禁止百姓娶妻、祭祀等活动。

    通过这些措施,汉文帝刘恒树立了自己仁者之君的形象。他不是暴风骤雨、轰轰烈烈型的,而是和风细雨、扎扎实实型的。他的一生也许平淡,但绝不平凡!

    经过汉文帝23年的统治,大汉王朝真正走上了富强之路,初步实现了政治安定、经济发展的“治世”,著名的“文景之治”也自此开始。司马迁亦称赞文帝时期“德至盛也”;对文帝个人的人格魅力,则有“功莫大于高祖,德莫厚于汉文”之说,足以看出文帝在整个两汉众多皇帝中德行的突出。没有文景的积累,就没有后来汉武的强盛。正是有这样一位好皇帝,西汉迈上了崛起的步伐。而文帝的德行、政绩,也在各个方面为其后的景帝树立了效仿的榜样,为社会的更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基础。

    (第六节)景帝不愧是文帝的好儿子

    汉景帝(公元前188—公元前141),即刘启,汉文帝刘恒长子。生于代国,8岁时被立为太子,公元前157年即位,在位16年。温和谦逊,富仁爱之心。采纳晁错意见,削诸侯封地。吴、楚等7国起兵,他以周亚夫为太尉,讨平诸国。继文帝重农抑末,整顿吏治,旧史常以“文景”并称。景帝处于高祖、文帝和武帝之间,时常成为被史家遗忘的皇帝。但他在政治上平定“七国之乱”,削弱诸侯王势力,使中央集权进一步加强;经济上继续“休养生息”,促进国民经济长足进步,汉朝继续向前发展,形成著名的“文景之治”,虽说不是什么丰功伟绩,但维持治世也不是一件易事。

    汉景帝生母窦氏原系汉惠帝官人(宫女)。惠帝死后,吕后当政,为笼络各诸侯国,表达其仁爱之心,便将惠帝的部分宫女分送给各地诸侯王。吕后这样处理,似乎有一种“肥水不流外人田”的考虑。时为代王的刘恒得到了其中三名。窦氏受刘恒宠幸,为他生下景帝刘启、梁王刘武和女儿长公主刘嫖。文帝继承大统后,第二年刘启便以皇长子身份被立为太子。后元七年(公元前157)文帝驾崩,刘启顺利继位,是为景帝。他深受贾谊“夫为人臣者,以富乐民为功,以贫苦民为罪”的思想影响,认为为人之君也应该以“富民”为标准。因此在位16年,他在国家的治理上,基本沿袭和继承父亲文帝的“黄老无为,休养生息”政策,社会经济生活稳步出现全面富足的新气象,为即将到来的汉武盛世奠定了基础。在个人品行上,景帝自幼受到父亲“贤圣仁孝”的熏陶,且年幼即成为太子,接受了系统而全面的教育,文化修养俱佳,这为他今后的治国安邦提供了良好的帮助。景帝是中国历史上比较开明的君主之一。

    汉景帝时期,整个国家各方面均有一定发展。在经济方面,朝廷继续与民休息,重农抑商。秦汉时期,百姓不可随便迁移。但是,景帝即位当年,农业歉收,他为民着想,放开了对农民居住地的限制,允许他们从贫瘠之地迁往肥沃之所,“耕者有其田”。这不仅对困苦的农民而言可以大大改善其生活条件,不再受土地限制,社会得以更加稳定;而且也有利于整个国家土地资源的开发,可以增加国家税收,大大提高国家财政总收入(今所谓GDP)。景帝还进一步减少赋税。自高祖刘邦开始,田赋的征收标准一直是“十五税一”;文帝时虽常有减免,但未改变税则。景帝为真正减轻农民负担,将田赋税改为“三十税一”,对封建社会而言这实在是一项巨大的改革,此后这项改革一直持续整个西汉王朝。税率的降低,极大地促进了人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提高,这也是“文景之治”繁荣局面产生的必要前提。在徭役方面,景帝还缩短了男子服役的时间,并将年龄推迟3年,减轻了民众的压力。

    汉景帝善于用人。针对当时众多皇亲国戚和官僚贵族专横跋扈的现象,景帝任命执法严正的郅都、宁成、周阳由、程不识等为重要官职。宁成任中尉到任不久,就震慑住了京城里胡作非为的权贵们。而敢于大胆进谏的程不识,景帝让他做太中大夫,负责评议朝政,整顿朝纲。一些信奉法家思想、认真执法的官吏,被大加提拔任用,派往各地整顿秩序。景帝还将农业的发展与吏治的整顿相结合。朝廷对基层官吏的监察尤为重视,对侵扰百姓的官吏严加惩治,打击擅用民力的官吏,以保证农业生产顺利进行。而且朝廷还让地方政府制定政策措施,劝导民众务农。

    汉景帝时期,对法律制度进一步改革。他体恤百姓,废除肉刑,减轻笞刑,数次下诏书将笞数五百改为三百,三百改为二百,二百改为一百;并对刑具(竹板)的长短宽窄作统一规定,竹节也要削平,且行刑时不许换人,将以往打背改为打屁股,尽量保住犯罪者性命,从而不人道的残忍刑罚更加减少,在一定程度上稳固了统治,安定了社会。其父文帝的仁爱思想,在景帝身上得到了完美体现。另一方面,对法律程序、审判监督等,王朝也不断加以完善。

    汉景帝时期,学界士人争斗不已,最著名的争论发生在黄老学派和儒家学派之间,是有关商汤灭夏桀、周武杀殷纣是否合法的问题。黄老学派认为,此乃弑君犯上;而儒家学派认为这是一场革命,是促进社会进步的正义之举。前者的代表人物黄生说,桀纣虽有过失,但始终是君主,作为臣子只能尽职责使其改正。而儒生辕固生立即反驳:“如此说来,那么吾朝高祖取代暴秦,也是弑君犯上?”此时的争辩已成为极敏感的政治行为,景帝的态度非常关键。不管肯定哪方,给反对方带来的打击将是致命的。刘启这次充当了和事佬,他说:“学者即使不谈论汤武,也不能说是愚蠢。”就这样化解了争端。实际上,从维护王朝稳定的基础来说,他更赞成辕固生。但是,汉初上下皆信奉黄老学说,儒家思想并不得宠。不久,窦太后召见排斥黄老之说的辕固生,竟让他进入栏中斗野猪。此时景帝又出来解围,赐予辕固生一把利刃,方使他躲过一劫。

    军事方面,北方的匈奴是汉初各个皇帝心头的一块病。冒顿单于公元前201年发兵围攻马邑(今山西朔县),次年冬又占领晋阳(今山西太原)。高祖亲率大军30万迎击,收复晋阳后又乘胜追击匈奴直达平城(今山西大同东北)。但刘邦和他的先头部队后来被围平城白登达7天7夜,完全和主力部队断绝联系,处在孤立无援的困境中。幸亏采用陈平计谋,向冒顿单于阏氏行贿,才得脱险,史称“白登之围”。汉初政府感到自身实力不足,再者国内经历长期战争,急需恢复生产,于是就采用娄敬建议,与匈奴和亲。汉朝方面从宗室中挑选女子,当作公主嫁给单于为阏氏,并每年奉送其大量絮、缯、酒、米等物品,并与其进行贸易。文景两朝,匈奴也经常到边境骚扰,掠夺物资。二帝以大局为重,仍采取高祖时就开始的和亲政策,为营造国内良好的经济环境,保证长城内的稳定,一心一意谋发展,等待大决战时机,而这也是其“黄老无为,休养生息”政策的延续(直到武帝时代,卫青和霍去病在对匈奴的战争中取得节节胜利,被动的局势才有所好转)。文景时虽没有发动大规模战争,但他们对边境仍非常关注,二帝甚至常亲自巡视边防。同时,边境也涌现了不少著名将领,为今人所熟知的当属“飞将军”李广(?—公元前119,陇西成纪即今甘肃泰安人,早年在镇压吴楚七国之乱中立有战功)。他历经文景武三朝,在对匈奴的防御上作出了不少贡献,后人有诗云“但使龙城飞将在,不叫胡马度阴山”。

    但是,汉景帝时期发生了一件令他最痛心的事:长子刘荣之死。刘荣原为太子,后被贬为临江王,因犯法入狱,被一向奉公守法的郅都审讯,畏罪自杀。据说刘荣当初被投入监牢后,曾试图从狱卒那里借来纸笔向景帝求救,可是遭到郅都拒绝。刘荣自知没有活路,又不愿在公堂受辱,于是自杀。窦太后知道自己爱孙惨死狱中,悲伤欲绝,一定要严办郅都。而景帝一心维护,只将他发配至边境抗击匈奴。而后景帝虽一直保护他,最终仍被窦太后杀害。爱子惨死,却还是能怀着一颗包容之心善待臣下,常人实在难以做到,对一个手握天下至权的皇帝而言更是难得,景帝实乃真正的仁爱之君。可是,长子的死,对作父亲的他来说仍是一场巨大的伤害。但对大汉王朝而言,这实在又是一桩因祸得福的大好事,因为它使未来一代雄主汉武大帝刘彻浮出水面,即将开始其叱咤风云的事业。

    (第七节)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由于从小喜欢阅读孔孟等传统儒家经典,汉武帝刘彻在刚刚被立为太子时,就深受儒学影响。他16岁登基后即开始实施“新政”:罢丞相卫绾,改组“三公”人选,任命窦太后之侄窦婴为相,王太后同母弟(武帝舅父)田蚡为太尉,儒生赵绾为御史大夫;还任命儒生王臧为郎中令(即皇宫侍卫长),成为其近臣。汉武还议立“明堂”,按古制大兴礼乐。明堂是一种朝会礼仪制度。汉武派人用安车驷马,将名儒申公迎来长安,具体指导筹建明堂诸事。

    汉武帝跃跃欲试,醉心尊崇儒术,却遭窦氏太皇太后反对。窦氏推崇黄老之学,她怒斥汉武,断然禁止他再搞尊儒活动。汉武无奈,只好放弃筹建明堂计划,还被迫将赵绾和王臧下狱治罪,丞相窦婴、太尉田蚡也都被免职。申公因病免官回家,几年后就死了。汉武的尊儒新政暂时受到了挫折。直到建元六年(公元前135),身历四朝的太皇太后驾甭。当了5年皇帝的汉武年已22岁,真正成熟稳重起来。王太后又宠爱儿子,不干预政事。汉武终于有了独立处理国家大事的权力。于是,他兴奋地告别了政治“禁锢期”,得到施展抱负的机会,开始正式采纳与实施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意见。

    董仲舒(公元前179—公元前104),汉代政治家、思想家、经学家,今文经学派创始人。广川(今河北景县)人,曾任博士、江都相、胶西王相,著有《春秋繁露》等。专治《公羊春秋》,“始推阴阳,为儒者宗”。元光元年(公元前134)五月,汉武帝诏举贤良方正,亲自召见董仲舒。董仲舒洋洋洒洒作万言试卷,针对汉武的问题一一做了解答,攻击其他学派全是左道旁门、妖言邪说,提出著名的“天人三策”,得到武帝赏识。董仲舒思想的主要特色,是以儒家学说为基础,引入阴阳五行理论,杂糅合一,建成新的思想体系。根据他的理论,帝王具有绝对的统治权威,这是汉武最需要的精神武器。董仲舒又从天人关系出发,根据“阳尊阴卑”的思想,建立了一套“三纲”(君未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仁义礼智信)的伦理学。董仲舒还建议统一学术、统一思想、统一文化、统一规范,直截了当地提出“大一统”的政治主张。

    汉武帝听了天人三策,大为兴奋,觉得“甚合孤意”,于是从其所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规定“凡是不在五经之内的著作,以及非孔丘所传授的书籍,应一律禁绝,不准流传”。董仲舒的天人合一理论,改变了汉家统治的指导思想,由以前的崇尚黄老无为政治改为崇尚儒学的礼乐文章,开启了汉代文治灿烂的先河,砥砺了汉代士子好学尚文的一代风习。国家以儒学选士,士子以儒行励操,于是形成尊儒好学之风;岁贡贤能,形成定制,并以考绩官吏,从而为国家多渠道选拔人才开通航道;确立了儒家钦定的独尊地位,使儒学借助政府力量战胜百家,取得压倒优势,从诸子之一成为中国两千多年封建时代占统治地位的思想。继而儒风渐盛,圣学广被,儒学实现了重大转折。

    汉武帝独尊儒术,罢黜百家,实际上只是提高儒学地位,将它奉为官方统治思想,为自己的专制统治和封建等级伦理服务而已,但其他思想学派并未完全禁止。各派学者不仅可公开教授、治学,也有不少人入了朝廷为官。它有着自身的时代特点。汉武推崇的儒术,已吸收了法家、道家、阴阳家等各种不同学派的一些思想,与孔孟为代表的先秦儒家思想有所不同。其中既有孔子的自身约束、待人宽厚、礼仪周到、人本主义精神、家人亲族团结,孟子的人民生计与国本攸关(“民贵君轻”、“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仁义礼智”“四端”),又有发家的注重农桑贬斥商业、盐铁官营、严刑峻法等,还将源于《易经》的迷信宇宙观与政治学混为一谈。汉武把儒术与刑名法术相糅合,形成了“霸王道杂之”的统治手段,对后世影响颇为深远。

    汉武作为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专制帝王,在思想文化上首次确立儒家的正统与主导地位,使得专制大一统的思想作为一种主流意识形态成为定型,作为一种成熟的制度亦同样成为定型。他完成了专制政治结构的基本工程,所谓“内圣外王”,刚柔相济,人治社会的政治理想第一次因为有了一套完备的仕进制度而得以确立。他使得大家族的生活方式成为一个社会牢固、安定的势力,并进一步推广,最终成为整个宗法制国家的基础。

    不过,若从另一角度看,汉武的文治武功虽有其进步意义,可它对历史的负面影响同样不容忽视。大一统的思想固然能增强民族之间的凝聚力,同时也将专制集权推向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大家族的生活方式虽然成了稳定社会的基石,但也使得人治政治成为两千年不变的定式;等级,礼教,避讳,三年之丧……简直使人不堪负荷。至于汉武时代连年不断的战争与攻伐,更是造成了社会动荡、民不聊生的恶劣后果,其利弊得失一言难尽。

    (第八节)不行黜陟,藩国自析

    所谓“推恩令”,即汉武帝为削弱诸侯王势力而颁行的重要法令。

    高祖刘邦在西汉创建之初大封同姓子弟为王,建立了许多诸侯国。他们占有广袤的领地,在政治、经济上拥有很大支配权,并有相对独立性。这就为王朝培植离心力量埋下了种子、创造了温床,最后发展成汉初社会的祸患。诸侯王国初立时,各国经济实力还很弱小,一时无力与中央分庭抗礼;且多数诸侯王年龄尚小,朝廷所派丞相及太傅基本上能左右王国事务。可等刘邦死后,王朝大力推行无为政治,对诸侯王国势力的恶性发展也起到了催化作用。文景时期推行的黄老政治,对稳定政局、恢复经济有很大作用,但同样为诸侯王国和地方豪强势力的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经过近20年休养生息,各诸侯王国的经济力量有了较大的发展,甚至“富埒天子”(《汉书·食货志》)。文景时期的吴楚七国之乱就是在这种背景下爆发的。

    西汉自文景两代起,对于如何限制和削弱日益膨胀的诸侯王势力,一直是封建皇帝面临的严重问题。羽翼日趋丰满的诸侯王国势力,在汉文时期离心倾向日益显著,终于发展成与汉廷对抗的政治势力。文帝三年(公元前177)济北王刘兴居起兵叛乱,首开王国武装反抗中央之先。贾谊鉴于济北王、淮南王谋逆,曾提出“众建诸侯而少其力”建议。文帝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这一建议,但并没完全解决问题。景帝即位后,准备采纳晁错削藩的建议,却导致吴楚七国以武装叛乱相对抗。景帝迅速平定了叛乱。此后,景帝将王国任用官吏权收归朝廷,“令诸侯不得复治国,天子为置吏。改丞相曰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大夫、谒者、郎诸官。长丞皆损其员。”汉武继续这一做法,又取消王国郎中令。至此,王国治权虽减少,而拥地甚广,依然成为对西汉朝廷的威胁。至汉武初年,一些大国连城数十,地方千里,骄奢淫逸,阻众抗命,仍威胁着中央集权的巩固。

    主父偃(?—公元前127),西汉名儒,临菑(今属山东)人。初习纵横家言,后乃学《易》、《春秋》百家之说。汉武帝元光初年上书言事,任郎中,一年之内四次迁官,至中大夫。提出削弱诸侯王势力的“推恩法”,主张抑制豪强贵族的兼并;建议设置朔方郡,以抗击北方匈奴的侵扰。元朔二年出任齐王相,揭发齐王与其姐通奸的荒淫行为,迫齐王自杀,以此得罪族诛。

    为进一步削弱封国势力,主父偃向汉武帝建议:“古者诸侯不过百里,强弱之形易制。今诸侯或连城数十,地方千里,缓则骄奢易为淫乱,急则阻其强而合从以逆京师。……愿陛下令诸侯得推恩分子弟,以地侯之。彼人人喜得所愿,上以德施,实分其国,不削而稍弱矣。”汉武接受他的建议,于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决定颁行“推恩令”,下诏“诸侯王或欲推私恩分子弟邑者,令各条上,联且临定其号名”。即允许各诸侯王推“私恩”,把王国土地的一部分再分给其子弟为列侯,由皇帝制定这些侯国的名号。名义是上施德惠,实际上是剖分其国,以削弱诸侯王势力。此建议既迎合了汉武巩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需要,又能避免激起诸侯王武装反抗的可能,因而立即为汉武肯定。同年春正月,汉武即颁布推恩令。推恩令下达后,各诸侯王支庶多得以受封为列侯,不少王国也先后分为若干侯国。照汉制,侯国隶属于郡,地位与县相当。因此,王国析为侯国,也就是王国缩小和朝廷直辖地扩大。

    推恩令经过实施,各王国纷请分邑子弟,于是“藩国始分,而子弟毕侯矣”。仅从元朔二年至六年(公元前127—公元前123),封侯的数目便多达121人;元鼎年间至武帝末年(公元前116—公元前87)又有44人封侯,甚至一日内竟有24人同时封侯。此外,对有罪的诸侯王则削夺其封国。仅元鼎五年(公元前112),武帝以酎金(汉制每年8月要举行宗庙大祭,王侯须献黄金助祭,称为“酎金”)不合规定为由,就削夺了106个人的爵位。这样,汉廷中央“不行黜陟,而藩国自析”。到汉武以后,诸侯王国辖地不过数县,其地位只相当于郡。虽然王国继续存在,但是作为一种政治势力,它已失去了汉初原有的活力。这种恩违并施的政策,基本上解决了汉初以来长期未得解决的诸侯王势力的问题。

    推恩令是汉武时代思想变革与政治变革统一的标志,表明汉武不仅正式采用儒家思想治国,并取得了成功,从而完成了汉代分封制向郡县制的过渡。

    (第九节)君除吏尽未?吾亦欲除吏

    封建王朝要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主要是指两个方面的内容:加强皇帝控制朝臣的权力;加强朝廷控制各地的权力。而这些都要靠封建官僚机构来实现。汉武作为一位有作为的帝王,在政治体制上开设中、外朝,形成两个官僚系统:由大将军、尚书等组成的中朝是决策机关,又称内朝或内廷;以丞相为首的外朝是政务机关。

    中朝预政。出现中、外朝体制的根源,在于汉初政治制度本身存在的矛盾,它是君权与相权斗争的产物。汉初承袭秦制,以丞相辅佐皇帝,其权势大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这在汉武之初仍没什么改变。刘彻即位不久,丞相田蚡掌握任免大小官吏的大权,炙手可热。汉武对此不满。一日田蚡入宫奏事,汉武问他:“君除(任命)吏尽未?吾亦欲除吏!”表明他不满丞相权柄之重,决心削弱相权,建立中朝。汉武限制丞相权力,自己亲自处理各项政务,令九卿不通过丞相直接向他奏事。与此同时,他还提拔了一批中下层官员担任其侍从和秘书,通过他们来发号施令。这样,在朝官中就形成了以尚书、中书、侍中等组成的中朝官和以丞相为首的外朝官,而中朝的地位更加重要,遂成为实际的决策机关。中朝预政是朝廷政治体制的重大改革,加强了皇权对国家各方面的控制,而且大大精确了中央决策的内容,使工作效率得以提高,同时也便于众人对汉武意图的理解。

    加强监察。汉武帝统治着一个幅员辽阔的大帝国,就必须驾驭一支庞大的官僚队伍,使他们尽心效力,忠于职守。可由于汉景以来,职官、司法制度日益废弛,奢侈成风,吏治败坏,导致征敛不止,民不聊生,加剧了社会危机。为扭转这种情况,汉武一则运用儒家学说进行思想控制,再则对汉初以来的监察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

    建立刺史制度。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为加强对郡国的督察,防止其势力过于庞大,朝廷将全国分为豫、冀、徐、青、荆、扬、益、凉、并、幽、兖、朔方、交趾13个监察区,叫十三州部,每州部设刺史一人。刺史没有固定治所,每年8月巡视所部郡国,考察吏治,奖惩官员,断治冤狱。刺史由朝廷派遣,秩仅六百石,只是个中级官吏,职位不高,可官小权重,出使时代表中央,受御史大夫所属御史中丞直接领导,可在皇帝规定的六条问事范围内督察十三州的大官甚至诸侯王,但不直接处理地方行政事务。这就可以打击地方官僚和豪强地主,起到加强中央集权的作用。刺史奉旨以汉武手诏六条对地方官吏和豪强大族进行监察: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背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加罚,喜则,淫赏,烦扰刻暴,剥戮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袄祥讹言。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二千古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贿,割损政令(《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引《汉官典职仪》)。从其职能范围来看,除第一条是监督地方豪强外,其余5条都是监察二千石以上高官。在监察的具体事项上,重在以权谋私,以强凌弱,擅权专横,胡作非为,请托贿赂,损公肥私等,表明汉代的监察机制对官吏的监督已颇为严厉。

    御史中丞、司隶校尉、丞相司直。这是汉武时期建立的三大监察系统。征和四年(公元前89),汉武设置司隶校尉,监察京师百官和三辅(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三河(河东、河内、河南)及弘农七郡的官员;设置丞相司直,这是丞相的属官,表面是协助丞相监察不法官员,实际上也有监察丞相之用。这些系统互相监督,大大加强了皇帝对中央百官和地方官吏的控制,从而保证了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和皇帝至高无上的地位。

    抑制豪强。汉武初期,土地兼并加剧,巧取豪夺变本加厉。故而,抑制豪强地主发展,扶持小农经济地位,稳定在籍编户之民,无论是保证汉廷赋役来源还是巩固统治秩序,都有重要意义。为此,汉武在不改变赋役制度条件下,利用专制皇权的政治力量,对豪强地主经济发展加以打击和抑制。主要措施有:迁徙豪富。汉武继续推行高祖与文景二帝徙民于京畿的政策,元朔二年(公元前127)下令将郡国豪杰及訾三百万以上者,通通迁往茂陵(汉武陵寝所在地)。在迁徙豪族的问题上,汉武与高祖不同:高祖是为从政治上打击六国旧贵族;汉武则主要是以皇室兼并对付豪强兼并,从经济上打击大搞土地兼并的新兴暴发户,使中央政权对高訾巨富进行直接控制,达到“强干弱枝”目的。任用酷吏,严厉打击。对那些横行郡国,作奸犯科的豪强,汉武选任一些酷吏,予以严厉镇压。经济限制。这是指对工商业主、高利贷者等豪富占田数量的限制。元狩四年(公元前119)汉武颁布《名田令》,规定:“贾人有市籍者及其家属,皆无得籍名田,以便农。敢犯令,没如田僮。”

    国家垄断。元鼎四年(公元前113),汉武取消了各郡国铸钱权,由国家有关部门统一铸造新五铢钱,亦名“三官钱”。统一货币后,汉武王朝经济力量得到大幅度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也获得了经济上的保证。在此基础上,汉武又采纳布衣丞相、理财家桑弘羊(公元前152—公元前80,洛阳人,生于商家)建议,对盐铁等重要物资实行统一管理,抑制了豪强大贾的囤积居奇,充实了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桑弘羊曾有“今意总一盐铁,非独为利入也,将以建本抑末,离朋党,禁淫侈,绝并兼之路也”的著名论断。

    汉武帝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巩固了统一,但也带来了一些弊端。中朝的权力越来越重,逐渐为外戚和宦官“与闻政事”提供了空间和环境。中朝官地位越来越高,而其职又多由宦官与外戚担任,因此,自霍光辅政至于东汉,终于造成了外戚与宦官专政的局面。不论外戚和宦官,都是作为中朝官而专朝政的。还有刺使问题。到东汉时期,刺史逐渐演变成郡县之上的一级行政建制,形成威胁中央集权的地方割据势力。

    (第十节)举孝廉,兴太学

    汉武帝为加强西汉王朝的中央集权,维护庞大的官僚系统,这就必须要求有一套完整的选拔、培养官吏的办法,从而得以网罗人才、重用人才,使得一大批官吏不断及时地充实到各个机构中去。汉武采纳儒生董仲舒的“求贤”建议,实现贤良策试与察举征召相结合的选官制度,并立太学、置博士以聚集和培训人才。这套选拔、培养官吏的制度体系,一直为后来的历代皇帝所沿用。

    汉武帝刚即位的头一年,便诏令中央和地方主要行政长官向朝廷举荐道德学问优异、又有议政能力的人。6年后,即元光元年(公元前134),他再次下诏命举贤良文学上书对策,并在这一年明确规定了郡国必须选举的人数。董仲舒在其所上的《天人三策》里,提出统一思想的主张,要求将那些不符合儒家六经宗旨和孔子之术的思想学说一律禁止,不允许它们存在。这迎合了汉武欲加强中央集权、皇帝专制的思想。不久汉武便任命他为江都相,同时下令全国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通过贤良对策等方式,汉武特意从身份低微的士人中破格选用人才,身边集中了一批有才干的近侍之臣,让他们随侍左右,顾问应对,参议要政。他们由庶僚加衔侍中、诸曹、诸吏、给事中,从而成为入侍天子的内臣。这些中朝官员的秩爵并不显要,但身份特殊,不仅参与军国大事谋议,有时还奉命与公卿大臣论辩,以致面折廷争而诎大臣。这就是用小官管大事,而小官又易于控制,从而收到以卑制尊、以轻驭重、以中御外、尊君抑臣的目的。而且,由皇帝亲自任命和直接指挥的高级将领也往往参议机要。于是,与属于丞相、御史大夫为首所构成的官僚机构——外朝相对应的中朝得以形成。中朝在宫廷之内对重要政事先自做出决策。

    汉武还扩大选官范围,建立察举征召制度。察举,即先行考察再举为官。源于高祖,明文记载始于汉武。汉武令郡国举孝、各一人,每年一次。孝廉即孝子和廉吏,是察举的两个科目,后混为一科,此外还有茂才、贤良方正、贤良文学、明经、明法等科。察举对象是通晓儒学的儒生,其出路是到中央任郎官。他们由食禄二千石者推荐,通过考试即可授予官职。汉武即位第一年,就诏令“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6年后(公元前134年)又下诏策试贤良,并规定,依据人口数量、按一定比例进行选举,不需资产限制。察举制的施行,改变了世官制传统,在中国选官制度史上具有特殊意义。史学家劳干指出,汉武“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的元光元年是“中国学术史和中国政治史最可纪念的一年”。

    征召就是由皇帝直接召见那些有一定能力而又不肯出仕的隐士,并当面授予官职。同时,天下吏民若有上书言事而又言之成理者,亦授予官职。另外,博士弟子中考试成绩优异者亦可入补官吏,这是选官的另一条“绿色通道”。元朔五年(公元前124),丞相公孙弘奏请,让博士弟子员受业1年,经过“射策课试”,能通一经者就可补文学掌故之缺,课试高第者可任郎中。

    汉武通过这些措施选拔了一批才华出众之士,充实了官僚机构。这种选官制保证了独尊儒术的推行,进一步扩大了选拔官吏范围,为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迈出了重要一步。

    秦汉之际儒家多难。秦始皇焚书坑儒,汉高祖溺冠辱骂,该学派遭到各种贬黜。儒学复兴始于文景成于武帝。其间有两大举措:置五经博士。文景时期,儒学共立《诗》、《书》、《春秋》三经博士。建元五年(公元前136),汉武趁太皇太后病重之际,正式置“五经”博士(另加《易》、《礼》两经),以培养儒学后备力量。汉武将儒家思想定为一尊,对于此后中国社会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反响。兴办太学。这是汉武时代在文化教育方面的另一重要贡献。元朔五年(公元前124),汉武接受董仲舒献策创建太学,国家培养政治管理人才的官立学校于是出现。太学完全用儒家五经为课程,教师聘请儒学博士担任。太学虽起初规模有限,只有几位经学博士和50名博士弟子,但这一雏形却代表着中国古代文化教育进步的方向。它的设立进一步助长了民间积极向学的风气,对文化的传播起到了重大推动作用,同时使贵族官僚垄断官位的情形有所改变,一般中家子弟参与行政的门径得以拓宽,一些出身社会下层的英俊之士也得到了入仕的机会。它的兴起,首开我国历史上“学而优则仕”的正规途径,适应了国家培养官吏的需要,所以发展很快。(详见第八章第一节《太学》。)

    汉武还推广文翁经验,“令天下郡国皆立学校官”。在我国古代帝王中,办教育热情之高、成绩之大,汉武当推第一。他又下令建立国家藏书库以整理各类图籍。他的一系列兴教修文举措,在中国和世界文化教育发展史上皆属划时代的大事,影响深远。

    (第十一节)开国家垄断先河

    为促进经济发展,以解决日益严重的中央政府财政困难,汉武帝也采取了一些新措施,加强朝廷对全国的控制,打击富商大贾。

    改革币制,统一货币,将铸币权收归中央。汉初长期听任郡国自由铸钱,社会上货币流通极为混乱,引起物价上涨,阻碍商品的正常交换。同时,由于一些贵族官僚和富商大贾操纵铸币权,“富埒天子”,也威胁到中央。元鼎四年(公元前113),汉武下令禁止郡国铸钱,各地私铸钱全部运到京师销毁;并成立专门的铸币机构——“上林三官”,以负责铸造五铢钱(合今重2.9克),由中央垄断了统一货币的铸造权。新造的五铢钱重如其文,质量很高,便于流通,直到1920年,封建社会两千余年里,历代铜钱皆为五铢重。

    盐铁酒官营。汉初许多年,盐铁一直为私人经营,豪强逐渐垄断了冶铁煮盐业。这不仅影响到中央财政收入,而且助长了分裂割据势力。汉武为稳定与扩大财源,一改汉初以来自由放任的经济传统,实行官营(时称“筦”)工商业政策。政府不但对重要商品的生产实行直接控制,且以垄断经营形式获取超额商业利润,使之成为国家的主要财政收入来源,有效解决了当时朝廷严重的经济困难。

    官营工商业的主要对象,在汉武时期是盐铁酒专卖与均输平准。其中盐铁专卖最先实行。元狩四年(公元前119),汉武采纳桑弘羊、东郭咸阳和孔仅建议,将私人垄断的冶铁、煮盐业改为国家垄断经营,在全国产盐铁的地方设立盐铁专卖署,并任命当地大盐铁商为盐官或铁官,管理有关盐铁事宜。元狩三年(公元前120),西汉王朝设大农丞主持盐铁事务;并起用商人及市井子弟,利用这些人洞察商情、擅长理财的特点来筹划国计。汉初盐铁收入属于天子私用,由少府掌管;汉武时因财政困难而将其拨归大农丞,以助国用。

    元狩六年(公元前117)食盐始行专卖。即盐民出资煮盐,政府提供煮盐的“牢盆”,所产之盐由政府统购统销。如有私自煮盐出售者则处以重刑。并在各地设盐官,起用富有的盐商为官任事。元封元年(公元前110),桑弘羊以搜粟都尉兼大农丞,取代东郭咸阳与孔仅主管盐铁事务,郡县盐官设置和盐专卖规模进一步得到扩大。

    同年,铁也与盐一起实行专卖。但铁与盐的性质有所不同,政府不但控制其销售,也垄断其生产。这同时也控制了盐的生产与兵器制造。当然,获取由垄断经营带来的超额利润,依然是铁专卖的主要目的。同时,与盐专卖一样,政府亦起用冶铁富商为吏,对违禁者处以重刑。桑弘羊于元封元年主管盐铁事务后,铁的生产规模更大,铁官设置比盐官更普遍。

    继盐铁专卖后,天汉三年(公元前98)还实行酒专卖。说明当时中央财政的困窘,急于开辟新的财源以增加收入,但同时也能打击一些富商大贾。

    实行均输和平准政策。实行盐铁官营也带来了质次价高等问题。大农丞桑弘羊于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建议,在全国实行均输平准政策。“均输”就是由中央政府的大农丞在各郡国设均输官,负责管理、采购、调度、征发与销售从郡国征来的租赋财物,并负责向京师各地输送。本着“贱买贵卖”经商原则,对各地物品的供需进行调节。这种商业化运作,既保证了中央政府必需的贡输物品,又平抑了各地物价,中央政府还可从中获取不小的商业利润。

    “平准”就是由大农丞置平准官于京师,总管各地均输官运到京师的物资财货,除去皇帝贵戚所用外,作为官家资本进行商业经营,同样是“贵则卖之,贱则买之”。利用各地所贡输或采购的物资,对京师的商品供需进行调节,平抑物价,赚取差价。由于是政府所为,富商大贾自然无法与之抗衡。既防止了富商大贾从中谋取巨利,同时也增加了国家收入。可见,均输与平准相辅相成,是中央政府直接主持的商业活动,范围很广,凡有利可图的商品都在经营之列,并把各地与京师的商业活动联系在一起。

    颁布算缗和告缗令。因连年征战,汉武时期军事开支巨大,引发财政危机。与国家陷入财力严重不足的状况相反,商人阶层得益于汉初以来允许民间工商业自由经营的政策,经济实力大为增强。国库出现亏空,而商人借鬻盐之利及经营冶铁业,大发横财。因商人不愿资助汉武的征伐战争,而国家一时又无其他重要财源可资开发利用,于是汉武便将矛头直指商人,对他们加重税负,扩大纳税面。元狩四年(公元前119)汉武颁布“算缗令”,其实就是向大商人、高利贷者征收财产税。规定商人财产每2000钱抽税一算,经营手工业者的财产凡4000钱抽一算,非三老和北边骑士而有轺车者每辆抽税一算,商人之车则征收二算,船5丈以上者抽税一算。

    因商人消极对抗,汉武不得不于元鼎三年(公元前114)下诏鼓励人们“告缗”,凡告发商人对钱财和家产隐瞒不报或自报不实的,国家将商人家产全部没收,并罚戍边一年;而将其中一半分与知情揭发者。此令一出,商人中产以上家庭纷纷遭到破产。同时重申,禁止商人占有土地,违者没收。告缗令实行了7年,在重税政策与酷吏政治下,商人遭到没顶之灾,经济利益被剥夺殆尽,国家财政困难则得以缓解,《汉书·食货志》称“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这种状况在中国历史上绝无仅有。

    (第十二节)农业乃立国之本

    汉武帝刘彻非常重视发展农业生产,多次治理黄河,消除水患;兴修水利,开凿水渠,还推广“代田法”。

    汉武帝时修治黄河,可谓一项重大功绩。元光三年(公元前132),黄河决入瓠子河(今河南濮阳附近),自东南流经巨野泽,与淮河、泗水相汇通,泛滥于梁楚一带16郡,连年遭受水灾,农业生产大有损失,百姓生活艰难不堪。元封二年(公元前109),汉武东禅泰山而还,路过此处,于是亲临瓠子决河现场,沉白马、玉璧以祭河神;并征发数万人修筑河堤,又“令群臣从官自将以下皆负薪置决河,当时东郡民皆烧草,因而柴薪少,则令伐淇园之竹为木建以塞决河”,还屡往工地视察。汉武曾痛悼塞河久而无功,乃作《瓠子歌二道》,后得《古诗赏析》评云:“二歌悲悯为怀,笔力古奥。帝王著作,冠冕西京。”决口堵塞后,河水复归故道北行,汉武即下令在新修的拦河大堤上盖了一座宣房宫,寓意镇水有功。此后“梁楚之地复宁”,80年间未再发生大的水灾。直到西汉后期,水利长期失修,汉平帝时黄河又决口,河水大量灌入汴渠,泛滥数十县。东汉末年,国家无力修治。到汉明帝时,令王景和王吴负责治理。永平十二年(公元前69),二王率几十万人,在荥阳(今属河南)东至千乘(今山东利津)海口决通壅积,疏浚河道,10里立一水门,控制水流量,终于使黄、汴分流,消除水患。

    除了治黄,汉武帝在农业体制上也下了大力气,立孔仅为大农令、桑弘羊为大农中丞,赵过为搜粟都尉,推广代田法;还在全国开凿了许多渠道。时国家富庶,经济发达,有条件大规模兴修水利,大力发展灌溉事业。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对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起着关键性的作用。特别是关中京畿地区,因是国都所在地,开渠也比较多,在原秦国郑国渠的基础上,形成了百渠水利灌溉网,最著名的有漕渠、六辅渠、白渠、灵轵渠、成国渠等。由于大兴水利工程,发展农业生产,在当时出现了“府库余财,钱累钜万,太仓之粟陈陈相因”的空前繁荣。汉武指挥修筑的大渠,除了上面提到的几个,还有洛水渠、龙首渠等诸多工程。

    为了大汉与匈奴之间战争的需要,人马未动,粮草先行,以解决北进时大量军队的军粮问题,汉武帝曾征调大量劳力开凿漕渠。主持该工程的是水工出身的徐伯,于元光六年(公元前129)开工,3年完成。漕渠从长安东通黄河,长约300余里,主要是供运输粮草之用,兼有灌溉农田等多方面的用处。过去运粮,自黄河入渭水运至长安,路程900余里,需时6个月;漕渠凿成后,运程只有300余里,漕运时间减少了一半,还可灌溉田地1万余顷。汉武积极储备军粮,他把关东地区的粮食通过水路运入关中地区集中起来,以关中作为出击匈奴的军事基地。

    原秦国郑国渠,到汉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时已有136岁“高龄”。当时儿宽为左内史,奏请穿凿六辅渠,以益溉郑国渠旁高印(仰)之田。汉武爽快答应了,曰:“农,天下之本也;泉流灌寖,所以育五谷也。左、右内史地,名山川原甚众,细民未知其利,故为通沟读,畜陂泽,所以备旱也。今内史稻田租挈重,不与郡同,其议减。令吏民勉农,尽地利,平繇行水,勿使失时。”

    此后16年,到太始二年(公元前95),赵中大夫白公复奏在渭水以北穿渠,引泾水,首起谷口(今陕西礼泉东北),尾入栎阳,置泾渭之间,袤200里,溉田4500余顷。因由白公主持修筑,故名曰白渠。民得其饶,大为感激,歌之曰:“田于何所?池阳谷口。郑国(渠)在前,白渠起后。举锸为云,决渠为雨。水流灶下,鱼跳入釜。泾水一石,其泥数斗。且溉且粪,长我禾黍。衣食京师,亿万之口。”言此两渠饶也。

    其他郡县,水利也比较发达。西北的朔方、河西、陇西、酒泉等郡,都开渠引黄河或川谷水以溉田。中原地区,汝南、九江等郡引淮水以溉田。泰山下引汶水以溉田。其他的新开水渠、陂池也很多,溉田各在数千顷或万顷以上。

    “代田法”是西汉赵过推行的一种适应北方旱作地区的耕作方法。由于在同一地块上,作物种植的田垅隔年代换,所以称作代田法。汉武帝末年,为增加农业生产,赵过被任命为搜粟都尉。他把关中农民创造的代田法加以总结推广,即把耕地分割成甽(同畎,田间小沟)和垅,甽垅相间,甽宽一尺(汉一尺约当今0.694尺),深一尺,垅宽也是一尺。一亩定制宽六尺,适可容纳三甽三垅。种子播在甽底不受风吹,可以保商;幼苗长在甽中,也能得到和保持较多的水份,生长健壮。在每次中耕锄草时,将垅上的土同草一起锄入甽中,培壅苗根;到了暑天,垅上的土削平,甽垅相齐,这就使作物的根能扎得深,既可耐旱,也可抗风,防止倒伏。第二年耕作时变更过来,以原来的甽为垅,原来的垅为甽,使同一地块的土地沿甽垅轮换利用,以恢復地力。

    赵过在代田法推广过程中,首先令离宫卒在外墙内侧空地上试验,结果较常法耕种的土地每汉亩(合今0.69市亩)增产粟一石(合今二市斗)以上,好的可增产二石。随后,赵过又让大司农组织能工巧奴制作改良农具──耦犁﹑耧犁,并令关中地区郡守督所属县令长﹑三老﹑力田和里父老中懂农业技术的使用改良农具,学习代田法的耕作和养苗方法,以便推广。后来,赵过又发现有些农民因缺牛而无法趁雨水及时耕种,于是接受前平都令光建议,令农民以换工或付工值之法,组织起来用人力挽犁。采用这种办法,人多的组一天可耕30亩,人少的一天也可耕13亩,较旧法用耒耜翻地效率大有提高,使更多土地得到垦辟。后来,代田法不仅行于关中三辅地区,也推广到河东﹑弘农﹑西北边郡乃至居延等地,都收到了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增产的效果。

    (第十三节)七十二行皆可观

    根据许多人口史学者分析,西汉王朝初年总人口(包括各诸侯国)大致为1800万。若照大多数学者认为这一时期人口年均增长率为8‰左右计算,则汉武帝即位前后,全国人口总数应在3045万以上。若照另外一些学者提出的10‰左右计算,那么当时中国人口已达到3741万。还有些学者推算,在汉武即位6年之后的元光元年(前134),全国人口大约为3700万。此外,汉武时期,在东北、西北、西南、华南等地收复秦郡,开拓新域,国土版图面积较秦始皇时又要增加逾百万平方公里。

    汉武帝时期,政局稳定,国力强大,经济富庶,科技先进,疆域拓宽,人口大增,百姓聪明,生产兴旺,因而各行各业都呈现出发达鼎盛之势。

    农耕业。我国自古以农立国。我国古代长期处于自给自足的封建社会,发展经济就是发展农耕业。大约在西汉武帝时代,黄河流域已形成单一的农耕经济。西汉的农业比前代更加发达,普遍应用牛耕和铁农具,使用耧车播种,一天能播一顷地,还兴修了许多水利工程。汉武以来的漕渠、白渠、六辅渠、龙首渠、灵轵渠、成国渠、蒙笼渠等,都是引泾渭河为水源,可见关中平原的灌溉网络二千年前已然形成。农业发达,耕作丰收,所以在当时出现了“府库余财,钱累钜万”的空前繁荣。(详见本章上节。)

    工程建筑业。可以从西汉都城长安的建章宫、明光宫、上林苑、昆明池等杰出工程项目的既宏大又精巧,美仑美奂,极具匠心得到证明,西汉的建筑业同样很发达。(内容详见本书相关章节。)

    工商业。春秋时期以前,中国实行工商业食官制度,工商业依附于官府并为贵族阶级所垄断。春秋战国时期,这一制度开始被废除,民间工商业得到很大发展,出现了中国古代社会商品经济发展的第一次高潮,并由此导致农商关系紧张而引发重农抑商政策的实行。到西汉前期,民间和官营工商业都大有发展,甚是鼎盛。从本章第七节《打击富商大贾》(改革币制,统一货币,将铸币权收归中央;盐铁酒官营;实行均输和平准政策;颁布算缗和告缗令)中我们看到,西汉的工商业是很发达的,一些富商大贾原本靠着发达的工商业经营,大发其财,富得流油;后来却被精明的汉武帝收归国有,成了政府垄断,而让大汉王朝中央的财政收入迅速膨胀,满足了汉武连年征战、攻打匈奴等地的巨大军备需要;还解决了生活奢华、大兴土木的巨大宫廷开支。此外,在下文第七章第二节《城市首次群起》中,我们还要讲到在西汉一座座新兴的城市里,出现了繁荣的商业经济。(详细内容请参看此两节。)下面讲的手工业,其实也属于工商业的一部分,因为当时还没有、也不可能有大工业生产,主要还是小型的手工行业。

    手工业。西汉时期的手工业有国营、官营(郡、国经营)和民营三种,此外还有家庭副业性质的小手工业。行业最重要的有冶铁、铸铜、煮盐、纺织和漆器制造等。

    冶铁业。西汉的冶铁业规模很大,已开始懂得用煤来作燃料,火力足,燃烧稳定,冶炼质量好。西汉前期,国营或官营冶铁业的劳动者主要是刑徒、士卒和雇工。在民间,大冶铁家很多,最著名的有蜀郡的卓王孙(即著名才女卓文君的父亲)和南阳的孔氏。大的民营冶铁业的劳动者主要是雇工,也有僮仆。这一时期的私营铁冶者或冶铁家,由于都是“个体户”,有强烈的追求利润乃至发家致富的要求,往往倾全力以关注他的事业,例如很注意市场信息、成本核算、产品质量和经营方法,所以冶炼水平高,种类多,质量好。小的冶铁手工业者尤其如此。但汉武帝于元狩四年(公元前119)收冶铁业归国营,政府垄断了以后,因铁官均为官僚,吃的是“皇粮”,并不关心生产和销售,导致产品种类少,质量差,弊端严重。

    冶铜业。今藏于江苏扬州博物馆的西汉炼冶铜华镜,径18.7厘米,圆钮,四叶柿蒂纹钮座。内区饰斜弦纹一周,其外为八连弧纹。外区二周斜线纹之间饰铭文:“炼治铜华清而明,以之为镜因文章。延年益寿不祥,与天无丞而日月光。”造型严正,色泽亮丽,制作精美,图案细腻,反映了西汉时期冶铜业的发达。

    纺织业。纺织业以丝织业最为发达。当时已使用提花机,技术上大有进步。国营纺织业主要是为皇室和官府织造服装。最重要的国营纺织作坊有三处:1,东织室和西织室,都设在长安,专为皇室织造衣物。每一织室的花费,每年在5000万钱以上。2,三服官,设在原齐国都城临淄,每年用精美的丝织品制作皇室的冬、夏、春(秋)三季服装,所以有“三服”之称。它们分为三处,各有织工数千人,每年花费数亿钱。3,陈留郡襄邑(今河南睢县)也设有服官,专为皇帝和贵族、大臣们制作礼服。湖南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的素纱蝉衣,重仅49克,用纤细到极致的蚕丝织成,被称为世界最轻的丝织品,反映了西汉时期丝织业先进的技术和精湛的工艺。

    漆器制造业。西汉王朝的统治者和地主、商人都很喜爱漆器,所以漆器制造业有很大发展。朝廷在蜀、广汉等郡设有工官,专造皇室、贵族使用的漆器和金银釦器,每一工官每年花费500万钱。制造漆器的工序很多,技术复杂,要求很高。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漆器180多件,其中有耳杯、盘、鼎、壶、钫、盒、屏风等。漆胎有木质、夹紵、竹质等,多在漆面上绘有草叶、花瓣、云气、动物等图案,造形美观,色泽光洁,质地轻巧,工艺水平很高。

    除了上述这几类外,本书第八章第六节中提到的做工精细、工艺考究的西汉彩绘陶俑及船模(详见该节),以及在河北满城出土的“国宝”级文物——西汉中山靖王刘胜的金缕玉衣,系用1100多克金丝连缀起2498块大小不等的玉片,由上百个工匠花了两年多时间才完成,设计精巧,作工细致,体现了当时手工业水平的高超、工艺技术的精良,可谓旷世难见的艺术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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