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王莽改制以及东汉王朝初建后,长时期中原鼎沸,暴乱蜂起;加以蝗灾迭见,内战频仍,全国人口减少、物资匮乏、经济凋敝,汉光武帝刘秀面临的是“百姓虚耗,十有二存”的残破局面。为此,他顺应民心,实行宽松的统治,于民休养生息,发展社会生产。他所面临的国家处境和社会背景,他施政的那些基本纲领和具体内容,以及最终所起到的作用和出现的局面,同西汉之初那几位皇帝,从高祖刘邦到文景之治到汉武初年,几乎一个路数。在许多年之后,历史又仿佛几经循环,回到了大汉初年。
释放并禁止残害官私奴婢,释放刑徒。自西汉后期以来,农民中沦为奴婢、刑徒者日益增多,是西汉末年阶级矛盾日益尖锐化的一个重要问题。王莽末年,不少奴婢、刑徒参加起义;同时,在一些割据势力的军队中也有不少奴婢、刑徒。光武在重建刘汉封建政权中,为瓦解敌军,壮大自己力量,也为安定社会秩序,缓和阶级矛盾,曾连续6次下诏释放奴婢,并规定凡虐待炙灼杀伤奴婢者皆处罪。诏令免奴婢为庶人范围,主要有王莽代汉期间吏民被非法没收为奴的,或因贫困嫁妻卖子被卖为奴婢的;王莽末年因饥荒或战乱被卖为奴婢的;在战乱中被掠为人下妻的。另外,还规定不许任意杀伤奴婢及废除“奴婢射伤人弃市律”,未释放的官私奴婢必须有基本的人身保障,说明奴婢身份地位较之过去有所提高。而且,在省减刑罚的诏令中,又多次宣布释放刑徒,即“见徒免为庶民”,用于边郡屯田。
整顿吏治,提倡节俭。鉴于西汉后期吏治败坏、官僚奢侈腐化的积弊,光武即位后注意整顿吏治,躬行节俭,奖励廉洁,选拔贤能为地方官吏;并对地方官严格要求,赏罚从严。经过一番整顿之后,官场风气为之一新。故《后汉书·循吏传》有“内外匪懈,百姓宽息”之誉。
薄赋敛,省刑法,偃武修文,不尚边功,与民更始。东汉初年,光武针对战乱后生产凋敝、人口锐减的情况,注意实行与民休养生息政策。首先是薄赋敛,建武六年(公元30)下诏恢复西汉前期三十税一之赋制。其次是省刑法。第三是偃武修文,不尚边功。光武“知天下疲耗,思乐息肩,自陇蜀平后,未尝复言军旅”。建武二十一年(公元45),西域鄯善、东师等16国“皆遣子入侍奉献,愿请都护。帝以中国初定,未遑外事,乃还其侍子,厚加赏赐”。建武二十七年(公元51),功臣朗陵侯臧宫、扬虚侯马武上书,请乘匈奴分裂、北匈奴衰弱之际发兵击灭之,立“万世刻石之功”。光武下诏说:“今国无善政,灾变不息,人不自保,而复欲远事边外乎!不如息民。”光武时期还大力兴修水利,开渠治河,合理灌溉,以减少灾情,稳定水土,改善耕地,帮助农业生产。发展到其后“明和之治”年间,成就更加显著。此外,南阳太守杜诗(?—公元38,字君公,河南汲县人)总结劳动人民的生产经验,发明“水排”,利用水力推拉风箱,鼓风冶铁,制造农器,生产力大为提高。
抑制豪强势力,实行度田政策。西汉后期,豪族地主势力有很大发展。农民大起义和东汉建立之初,“豪右往往屯聚”,他们“起坞堡,缮甲兵,为在所害”,称霸一方。刘秀本人就是南阳豪族,他靠着其地主武装,才得以扩大势力,抢得皇帝宝座。南阳郡和河北诸郡响应刘秀的人,多是拥有宗族、宾客、子弟的豪族地主。那时,也有许多拥有武装的豪族地主称为兵长、渠帅,雄张乡里,抗拒政令。这种人既不放弃自己割据乡土的武装归附刘秀,又无力建号自守,与东汉统治集团公开抗衡。刘秀在建立统一封建政权过程中,除了用武力削平一批外,还尽量采取安抚手段对待他们,“营保降者,遣其渠帅诣京师,散其小民,令就农桑,坏其营壁,无使复聚。要在平定安集。”但这些豪族地主中许多人的欲望难以满足,“兵长渠帅,各生狐疑,党辈连结,岁月不解。”他们横行郡县,同官府相抗衡,甚至犯罪“虽已伏法,而私结怨仇,子孙相报,后忿深前,至于灭户殄业”。地方豪族势力,并未因东汉统一局面已形成而收敛其嚣张气焰。通过大规模土地兼并,他们实力雄厚,拥者甚众,既威胁皇权,也影响百姓生活。
针对这种情况,光武帝在建武十五年(公元39)采取一个新措施。他下诏令各州郡检核垦田顷亩和户口年纪(“州郡检核垦田顷亩及户口年纪,又考察二千石长吏阿枉不平者”),名为度田,实际目的除为了掌握确实的名籍和田数,以增加赋税收入外,更重要的是企图通过户口年纪的检核以控制和解散豪族武装。但是,州郡官吏畏惧豪族,不敢对他们推行度田,反而借度田之名蹂躏农民。史称:“刺史太守多为诈巧,不务实核,苟以度田为名,聚人田中,并度庐屋里落,聚人遮道啼呼。”刘秀为严厉推行度田命令,拿在皇亲贵戚集中的河南郡界度田不实的河南尹张伋等人开刀,处死十多个州郡大吏。接着,郡国大姓和“兵长”便利用农民反抗官府情绪,发动叛乱。“处处并起,攻劫在所,杀害长吏。郡县追讨,到则解散,去复屯结。青、徐、幽、冀四州尤甚。”刘秀采取镇压与安抚并用手段,把捕到的作乱首领人物迁往他郡,切断这些人同原所在郡县的联系。经过度田事件后,郡国大姓的抗衡平静下来,豪族武装转为隐蔽状态,但问题并未根本解决,只好不了了之,度田以失败告终。度田在形式上也成为东汉朝廷的定制,然仅由郡县官吏岁时“案比”(案户比民),实际上无法真正实行。度田事件表明,东汉刚建立伊始,各地豪族、郡国大姓势力即十分强大,东汉皇朝只能与之妥协。
上述各项政策措施都不同程度地有实行,为解放生产力,恢复发展社会生产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使得耕地、人口都有大幅度增加,人民生活逐步稳定下来,加上其后的“明和之治”,从而奠定了东汉前期80年间国家强盛的物质基础、稳定的政治局面。外柔内刚,以及图谶等迷信手段,使刘秀完成了他33年的“光武中兴”大业。
(第二节)政治管理的出色
国家即已建立,就要巩固和稳定自己的统治。东汉统治者汲取了西汉政治的经验教训,在统治政策和策略上有所改变,“出于西汉而胜于西汉”,扬长避短,从而形成了其初期政治制度的新特点,这些变化不但与秦、西汉时期政治制度有着明显的差异,而且对东汉乃至后世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中央,首先采取的措施是削弱三公权力。第一步是“三公去大”。秦和西汉初期的丞相制,至西汉成帝时演变为三公制。王莽即位后,议以汉无司徒官,故定三公之号曰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光武帝即位,因而不改,说明东汉政权建立初期仍因循新莽的三公之号。至建武二十七年(公元51)五月诏曰:“昔契作司徒,禹作司公,皆无大名,其令二府去大。”“又改大司马为太尉”。因此,东汉的三公便是司徒、司空和太尉。从名号上去“大”,表面上是复古,实际上是防止三公的声望超过皇帝所能容忍的限度。西汉霍光和王莽以大司马兼大将军专权,刘秀记忆犹新。其次从实权上削弱三公权力。名义上司徒“掌人民事”,司空“掌水土事”,“太尉掌四方兵事功课”,实际上三公没有实权。三公之下有九卿,分掌庶政;而军国大事、典要机密、刑政诛赏之权已转归尚书。仲长统说:“光武皇帝愠数世之失权,忿疆臣之窃命,矫枉过直,政不任下,虽置三公。事归台阁。自此以来,三公之职,备员而已。”陈忠亦云:“汉典旧事,相相所请,靡有不听。今之三公虽当其名,而无其实,选举诛赏,一由尚书。尚书见任重于三公,陵迟以来,其渐久矣。”可见,三公的实权在东汉时已逐渐转归尚书。
削弱了三公权力,就要加强尚书台。西汉武帝时尚书仅职掌文书,随着君权发展,权力逐渐扩大,至东汉光武帝时已提升为尚书台,正式成为总理国家政务的中枢。国家的大权完全集中于宫廷,即集中于尚书台。“光武亲总吏职,天下事皆上尚书,(尚书)与人主参决,乃下三府。”自此后迄于东汉末,尚书的威权与日俱增。《通典》说:“后汉,(尚书)则为优重,出纳王命,敷奏万机,盖政令之所由宣,选举之所由定,罪赏之所由正。斯文昌天府,众务渊薮,内外所折衷,远近所禀仲。”又说:“后汉,众务悉归尚书,三公但受成事而已。”因此,东汉时的尚书虽仍“文属少府”,名义上为九卿之一少府的下属机构,但实际上已从中央政府的组织中分离出来,一变而为直接隶属皇帝的尚书台。尚书台已成为实际上的国家最高权力机构。随着尚书权力的加强,尚书台的建置也随之扩大,尚书的秩禄也提高了。尚书台的长官叫尚书令。应劭《汉官仪》:“尚书令,主赞奏,总典纲纪,无所不统。秩千石。故公为之。朝会不(下)陛奏事,增秩二千石。天于所服五时农赐尚书令。”尚书令之下,另设尚书仆射一人,六曹尚书各一人,秩皆为六百石,分掌各项政务;其下还有丞、郎、令史等官,所有一切政令都由尚书台直接禀陈皇帝,由皇帝裁决。但是到东汉后期,有权势的大臣多加“录尚书事”职衔,从而权柄再度下移,尚书台又蜕变为权臣专政的工具。
此外,为加强统治,朝廷还对开国功臣赐优厚的爵禄,但禁止他们干政。汉光武帝一登基不久,便以优待功臣贵戚为名,赐以爵位田宅、高官厚禄,而摘除其军政大权。
刘秀在秦和西汉的基础上,还完善、加强了监察制度,以此实行对行政系统的有效监督。当时的监察机构主要有三:御史台、司隶校尉和州刺史。
西汉成帝以前,御史大夫的性质大不相同。据史籍载“司空,公一人。掌水上事。凡营城起邑、浚沟洫、修坟坊之事”,这时的司空已成了专管水土之官,而御史大夫原作为全国最高监察长官的职权已移交御史中丞。御史中丞在西汉时为御史大夫的属官,东汉时已独立。建武元年(公元25),宣秉“拜御史中丞。光武特诏御史中丞与司隶校尉、尚书令会同并专席而坐,故京师号曰‘三独坐’”。《后汉书·百官志》本注云御史中丞右御史大夫转为司空后,“因别留中,为御史台率”,说明已成为中朝官,为皇帝直接控制。谢灵运《晋书》:“汉官,尚书为中台,御史为宪台,谒者为外台,是为三台。自汉罢御史大夫而宪台犹置,以承为台主,中丞是也。”御史中丞之下有治书侍御史二人,掌对法律条文的解释;侍御史15人,掌察举官吏非法,接受公卿群吏奏事。《后汉书·百官志》注引蔡质《汉仪》云:“其二人者更直。执法省中者,皆纠察百官,督州郡。”说明御史台及其属吏已成为凌驾于整个官僚机器之上的监察机构。
西汉武帝时曾置司隶校尉,成帝时废除。刘秀建立东汉政权后,恢复了该建置。建武二年,宣秉由御史中丞“迁司隶校尉。务举大纲,简略苛细,百僚敬之”。说明司隶校尉地位很高。由于其与尚书令、御史中丞同为“三独坐”,因此亦为皇帝心腹。《后汉书·百官志》:“司隶控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孝武帝初置,持节,掌察举百官以下,及京师近郡犯法者。”同书注引蔡质《汉仪》云:“(司隶校尉)职在典京师,外部诸郡,无所不纠。封侯、外戚、三公以下,无尊卑。”应劭《汉官仪》:“司隶校尉部河南、河内、右扶风、左冯翊、京兆、河东、弘农七郡于河南洛阳,故谓东京为司隶。”可见司隶枝尉内察京师百官,外部州郡,并领一州,权力很大,封侯、外戚、三公以下,不论尊卑,无所不纠。刘秀鉴于西汉后期贵戚、权臣得势,威胁皇权的教训,重用司隶校尉,以抑制贵戚、权臣,提高皇权。
西汉武帝始置刺史,汉成帝绥和元年(公元前8)曾改刺史为州牧,哀帝建平二年(公元前5)复改州牧为刺史,王莽时又复为州牧。东汉初仍沿用州牧旧称,至建武十八年(公元42)复为刺史。东汉时,刺史的职权有所扩大。依原定六条,刺史所察主要是二千石官吏,西汉末下及墨绶令长。至东汉,刺史的督察之权又渐次下伸,已扩展至黄绶。凡是州内所有朝廷命官部在刺史督察之列。为削弱三公权力,原属丞相、御史二府的地方选举劾奏之权亦转归刺史。《后汉书·朱浮传》:“旧制:州牧奏二千石长吏不任位者,事皆先下三公,三公遣掾史案验,然后黜退。(光武)帝时用明察,不复委任三府,而权归刺举之吏。”说明刺史权力扩大,与刘秀越过三府直接控制地方职官系统有关。刺史职权的扩大,在刘秀统治时期是皇权加强的表现。到东汉中后期,刺史又逐渐获得地方行政权和领兵权,成为与皇权相对抗的地方割据势力。这是刘秀所始料不及的,这只是后话。这种影响还蔓延到隋唐两宋。
东汉在地方还裁并了400多个县(建武六年下诏令司隶州牧各实所部,省减吏员,县国不足置长吏可合并者,上大司徒、大司空二府),裁撤郡都尉之职,废除西汉时期的内郡地方兵,取消郡内每年征兵训练时的都试,地方防务改由招募而来的职业军队担任,组织军队屯垦,从而精简官吏,压缩机构,削弱军力,有利于稳定统治,提高效率,并减轻百姓负担。但到东汉后期,州牧刺史逐渐权重,兼有军政财大权,地方兵力又逐渐兴起。
(第三节)政治管理的出色
“光武中兴,爱好经术,未及下车,而先访儒雅。”可以说是《后汉书》对汉光武帝刘秀的一个客观评价。经术即儒家经学。光武帝自幼爱好经学,当然知道它对于巩固自己统治的重要性。但是,西汉末以来的今古文经之争,他当然也是知晓的。如何求得经学思想上的统一,不仅是士人儒生,也是封建统治者所面临的重大问题。为此,光武帝即位以后,便勤勤恳恳致力于它的解决。
早在繁忙的战争岁月,光武帝每天就“犹以余暇讲诵经书,自河图洛书谶记之文,无不毕览”。天下统一后,他每日上朝,“数引公卿,郎、将讲论理,夜分乃寐”。建武十七年(公元41)他还亲临太学,会集诸博士,“论难于前”,即展开经学辩论,议郎桓荣为“诸儒莫及”,光武帝当场对他大加赏赐。真是一个好学、博识的天子!
光武帝对待今古文经之争的态度是:“采求阙文,补缀漏逸”,“博存众家”。这是有历史原因的。关于今古文经之争,是从西汉末刘歆校书后开始的。此前,整个西汉为今文经所垄断。王莽篡权后,为“托古改制”的现实需要,推崇古文经,占主导地位。但他对今文经仍兼收并容,因为二者都能为其复古活动服务。不过,复古的需要并不是古文经本身的问题,而在于王莽对经文的恣意曲解。古文经刚问世不久,鲜为人知,更使得他可随心所欲地加以玩弄。而光武帝对经学涉猎很广,“博观异家,各有所采”。立国之初,他即下令设今文经博士14人。与西汉比较,《易》增京氏,《书》仍欧阳、大小夏侯,《诗》仍齐、鲁、韩,《礼》有大小戴,《春秋》则废谷粱而立公羊严颜二氏。但是,他想“扶进微学”,又“情存博闻”,故“异端竞进”,一度在朝廷立古文经博士。建武三年(公元27),尚书令韩歆上书,要求为费氏《易》、左氏《春秋》立博士。建武四年(公元28)正月,光武帝亲自在云台召集群臣会议讨论此事。古文经学家陈元和今文经学家范升进行了激烈辩论。结果,光武帝“卒立《左氏》学,太常选博士四人”,其中陈元为第一名。考虑到陈元在争论中首当其冲,为避免过分刺激今文经学家,光武帝决定不用陈元,而用第二名李封为博士。尽管如此,由于今文经学势力很大,决定一公布,“议论诺哗,自公卿以下,数廷争之”。正好李封病死,光武帝重违众议,“因不复朴”,对治今文经的多数朝廷权贵作了妥协。但实际上,他对治古文经的人仍多所任用。杜林尤爱古文《尚书》,官至太司空,他所推荐的范逡、赵秉、牛邯等“皆被擢用”。郑兴是古文经大家刘歆的得意门徒,光武帝拜他为太中大夫,对其建议“多所采纳”。寇恂也爱好古文经,在汝南太守任内聘请治《左氏春秋》者“亲受学焉”。大概光武帝感到今文《五经》章句烦多,中元元年(公元56)下诏书“议欲减省”,这说明他也看到今文经有弊病。
光武帝采取兼收并蓄的态度,“欲使诸儒共正经义”,这一政策对后代产生颇大影响。汉章帝时曾在白虎观大会诸儒,讨论《五经》同异,连月乃罢。章帝尤喜爱古文经,下诏让高才生受《古文尚书》、《毛诗》、《谷梁》、《左氏春秋》等,“虽不立学官,然皆擢高第为讲郎,给事近署”。这显然有利于提高古文经地位。还有一件事值得提出,即光武帝对经籍图书的搜集。据载他迁都洛阳时,经籍秘书装载二千多辆车,“自此以后,参倍于前”。仅从保护和收集文化典籍来说,其作用亦不应埋没。鉴于六经荒废,他还下令“起太学博士舍,内外讲堂”,诸生横巷,为海内所集。这也有利于经籍的整理和传播。
光武帝上述种种做法,是想在思想文化领域树起一面大旗,为自己的统治服务。他提倡经学的效果非常显著。范晔曾说:“迹衰敝之所由致,而能历年所,斯岂非学之效乎?故先师垂典文,褒励学者之功,笃矣切矣!”总之,它起到了“励人心而寿国脉”的作用。
光武帝还继承了西汉时期独尊儒术的传统。东汉建立后,在洛阳城门外兴建太学,传授经学,饱学之士接踵而至。设五经博士,恢复西汉时期的十四博士之学。他亲历亲为,巡视太学,赏赐儒生。在他倡导下,不仅中央立太学,建武年间许多郡、县也都兴办学校,“兴庠序之教”,而民间创办的私学也如雨后春笋般兴起。无论是官学还是私学,无论是博士还是经生,都为儒学的传播、教化的开展进行了人才准备。光武巡幸鲁地时,曾遣大司空祭祀孔子,后来又封孔子后裔孔志为褒成侯,用以表示尊孔崇儒。刘秀还大选儒生为官吏;他在建国初便注意“退功臣而进文吏”,就是选一些文化人进城,即文首所说那句话。他广泛搜求儒生担任国家重要官职;如《易》学者刘昆、《尚书》学者欧阳歙、《春秋》学者丁恭、《诗》《论语》学者包咸都先后被任命为都尉、大司徒、侍中等重要官职。这充分显示了他老人家重视教育、重视人才的治国战略。
光武帝还徵用“志士”,宣扬名节,强化忠君思想。新莽时期,囿于封建正统观念,“士之蕴藉义愤甚矣。是时裂冠毁冕,相携持而击之者,盖不司胜数。”人心思汉,亦是王莽失败、刘秀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刘秀见人心可用,特别是忠于一家一姓的观念和行为,系皇权的坚实基础,于是在建立东汉政权后,大力表彰气节,激励风尚,以强化自己的统治。对众多弃官逃仕,不仕王莽、公孙述的士人慰藉有加,收为己用。如通儒卓茂西汉末为密令,及王莽居摄,称病自危,杜门自绝,不仕新朝。建武之初,对这个已年过七十,“无它庸能”,但颇有影响的“段段小宰”,光武帝首先下诏访求,授予太傅之职。建武四年(公元29)卓茂死,“车驾素服亲临送葬。”刘秀这样做的目的,无非是为耸动视听,收揽人心。又如宣秉,于哀、平之际,“见王氏据权专政,侵削宗室,有逆乱萌,遂隐遁深山,州郡连召,常称疾不仕。王莽为宰衡,辟命不应。及莽篡位,又遣使者徵之,秉固称疾病。”建武元年(公元25),刘秀即授宣秉以御史中丞重任,次年又迁司隶枝尉。对其他不仕王莽的士人,刘秀亦优先授以高职,表扬他们忠于汉室、不仕二姓的“高风亮节”,企图养成重名节的社会风气,为巩固东汉封建统治服务。如申屠刚,建武七年(公元31)拜侍御史,后迁尚书令;郭贺建武中为尚书令,高翊建武十一年(公元35)拜大司农;郭丹建武十三年(公元37)为并州牧,迁左冯翊。由此,“群方成遂,志士怀仁,斯固所谓举逸民而天下归心。”搜罗了一大批效忠刘汉王朝的知识分子,扩大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的阶级基础。而对心存异心的士人,刘秀则伺机予以讽劝,如《后汉书·冯勤传》:先是三公多见罪退,帝贤勤,欲令以善自终,乃因讌见从容戒之日:“朱浮上不忠于君,下陵轹同列,竟以中伤至夸,死生吉凶未可知,岂不惜哉!人臣放逐受诛,虽复追加赏赐赙祭,不足以偿不訾之身。忠臣孝子,览照前世,以为镜诫。能尽忠子国,事君无二,则爵赏光乎当世,功名列于不朽,可不勉哉!”这一席话名为劝勉,实则威吓,令臣下惕怵不安。
但光武对儒家今文学派炮制的谶纬迷信推崇备至。早在东汉建立之初,光武就仿照王莽、公孙述等人利用谶书作为其承受天命的依据,指使他过去的同学强华伪造那篇叫做“赤伏符”的谶语,表示他继承了西汉的火德,是“上当天地之心,下为元元所归”的真命天子。东汉统一全国后,光武更是“宣布图谶于天下”,把谶纬迷信尊为“内学”,作为其维护封建统治的思想工具。他晚年经常以图谶决定政事,迷信思想很重,这是其局限性。
(第四节)第二个黄金岁月
从公元一世纪前期到公元一、二世纪之交,经过汉光武帝(公元25—公元57年在位)、汉明帝(公元58—公元75年在位)、汉章帝(公元76—公元88年在位)、汉和帝(公元89—公元105年在位)四代80年左右的治理,东汉王朝已持续发展与恢复往日西汉王朝的强盛、庞大,这一时期被后人称为“光武中兴”、“明和之治”,是继西汉前期从“文景之治”到“汉武盛世”到“昭宣中兴”之后中国古代第二个盛世和黄金时代。本节我们来总结一下“光武中兴”的成就,下章再具体讲解“明和之治”。
从某个意义上说,汉光武帝刘秀一个人兼有了西汉之初几代皇帝的角色、性质与作用。他既是高祖刘邦,打下江山,奠基汉廷,构建了王朝的主要制度和体系;又是文帝、景帝,实现休养生息,大力发展生产,解决了王朝过渡时期的“瓶颈”问题;还是汉武大帝,雄才大略,叱咤风云,文治武功,实现了王朝的高峰崛起和全面繁荣。也就是说,一个封建王朝前半段的三个时期:开创期、承启期、鼎盛期,都集中在了他同一人身上。
光武帝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封建君主之一;史称他“才兼文武,豁达有大度”。他长于用兵,善于以少胜多,出奇制胜。在昆阳之战中,他知人善任;中兴二十八将大都拔擢自小吏、布衣、行伍之中。他对待臣僚“开心见诚”,不念旧恶,但赏罚严明,虽仇必赏,虽亲必罚,如重用有宿怨的朱鲔等。光武在战争中所以能克敌制胜,还在于他注意讲求策略,具有敏锐的政治眼光。他在统一战争和后来治理天下中,善于采用政治攻势,如宣布释放奴婢、刑徒,减免赋税刑法等,用以瓦解敌军,壮大自己势力。他还注意整饬军纪。他早在担任更始政权的将军时,就注意约束部下遵守军纪,这便有利于取得更多支持。
著名史学家范文澜评价光武帝道:“这个以南阳豪强为主体的刘秀军,在政治上有优势,在军事上有谋略,再加上禁止虏掠,争取民心,这就决定了它的必然胜利。刘秀既是地主阶级的代表,自然是农民起义军的死敌;但是他也代表着社会的共同要求,完成了国家统一的伟大事业。他在推倒王莽的战争中,在削平割据的战争中,都起了极大的作用,因之,他是对当时历史有重要贡献的历史人物。”
统一全国后,光武帝仍能兢兢业业,勤于政事,“每旦视朝,日仄乃罢,数引公卿郎将议论经理,夜分乃寐”。他所实行的各项政策措施,既维护了东汉封建统治,也维护了国家统一,与民休息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范晔在《后汉书》论道:“虽身济大业,竞竞如不及,故能明慎政体,总揽权纲,量时度力,举无过事,退功臣而进文吏,戢弓矢而散马牛,虽道未方古,斯亦止戈之武焉。”司马光也在《资治通鉴》中说:“虽以征伐济大业,及天下既定,乃退功臣而进文吏,明慎政体,总揽权纲,量时度力,举无过事,故能恢复前烈,身致太平。”他们对光武帝在统一全国后的政绩,都作了充分肯定。
《资治通鉴》中有两个关于光武帝的生动故事:一是罢兵。说的是光武帝在军旅中呆的时间很长,也很讨厌战争,而且他知道天下百姓早已疲惫贫困,渴望休息。所以自从陇、蜀平定之后,除非有非常危险紧急的情况,他便不再谈论军事。太子刘庄(后来的汉明帝)曾向他请教打仗的事,他也不予答复,说这不是他应该问的。开国功臣邓禹、贾复知道陛下决定放下武器,以礼乐教化治理国家,不希望功臣们身在洛阳而拥有重兵,于是他二人便交出了军权,转而潜心研究儒家经典。二是勤政。说的是光武帝生前,每日早晨主持朝政,午后才散;每每召见公卿、郎将讲经书说义理,直到半夜才睡。太子见他辛勤劳苦不知疲倦,就找机会劝谏道:“陛下有夏禹、尚汤的圣明,却没有黄帝、老聃涵养中性的福分。儿臣盼望你爱惜身体而颐养精神,悠游岁月而自求宁静。”光武帝答道:“我自己乐于做这些事,所以并不为此感到劳累。”光武帝虽以武力建立帝业,可是到了天下安定后,却并不重用有功的武将,而是提拔儒生文官。他清醒谨慎地制定国策,总揽大权,审时度势,尽力而为,举措十分恰当,因此能恢复前代的功业,在有生之年实现了天下太平。
光武帝在位期间,汲取历史上的大量经验教训,以“柔道”治天下,“务用安静,解王莽之繁密,还汉世之轻法”,采取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关注民生需要,实行休养生息,释放奴婢,减轻赋税,兴修水利,恢复、发展社会生产,缓和西汉末年以来的社会危机;有战有和,步步推进,平定暴乱,统一天下;限制诸侯王、外戚、功臣、豪强地主势力的发展,削弱三公,严格监察,精兵简政,裁撤官吏,巩固中央集权,加强王朝统治;爱好经术,提倡儒学,奖励名节,维护思想文化正统。这种种措施,既能加强皇权又能缓和阶级矛盾,使东汉初年出现了社会安定、经济恢复、耕地扩大、人口增长的可喜局面,从而奠定了近一个世纪整个国家繁荣富强的物质、精神和体制基础。
当然,人非十全十美,事非尽善尽佳。光武帝企图进一步加强专制皇权;但是,封建田庄经济的发展,土地兼并现象的加剧,豪强地主势力的扩张,滋长着分裂危机。度田事件的失败表明,东汉刚建立伊始,各地豪族、郡国大姓势力即十分强大,东汉皇朝只能与之妥协。且东汉立国之初,存在“货轻钱薄”现象,货币制度不够完善,严重影响物资流通。光武晚年经常以图谶决定政事,迷信思想很重,这是其局限性;又贬逐了桓谭、冯衍等直言敢谏之士,有拒谏之失。但大体说来,刘秀先生尚能始终保持谨慎,兢兢业业,勤于政事,这在封建帝王中是难能可贵的。
(第五节)“强项令”董宣
董宣,生卒年不详,字少平,陈留圉(今河南杞县南)人。东汉初年名臣,先后任北海相、江夏太守、洛阳令等职。在职时不畏强暴,惩治豪族。他任洛阳令期间,汉光武帝刘秀姐姐湖阳公主的奴仆苍头仗势杀人,被公主包庇,吏不能捕。董宣候其出门,拦住湖阳公主的车,令奴下车而杀之。公主还诉于刘秀,光武帝一时也不好办,令其向公主叩头谢罪。董宣两手据地,拒不低头。刘秀令人强按之,也不能使其俯首。作为执法严格的官员,被刘秀戏称为“强项令”,意思是一个脖子刚强、不肯低头的市长。自此京师豪族贵戚莫不畏之,号为“卧虎”,并歌之曰:“枹鼓不鸣董少平。”《后汉书》中有其传。
故事说的是,洛阳令董宣系一铮铮硬汉,他认为皇亲国戚犯了法也应同样办罪。古话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可说是这么说,中国漫漫数千年的历史长河,几人能做到?所以又有一句古话说:“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士。”有一次,湖阳公主一个家奴平时气焰嚣张,竟在光天化日之下仗势行凶杀了人,终于慌张起来,只得躲在公主府里不敢出去。湖阳公主安慰他,说只要有自己在,不会有人敢把他怎么样的,叫他不要怕。董宣不能进公主府去搜查,就天天派人在其门口守着,只等那个凶手出来。几天后,湖阳公主坐着车马外出,跟随着她的正是那个杀人凶手。董宣得到消息,就亲自带着衙役赶来,于途中拦住了她的车。湖阳公主认为董宣触犯了自己的尊严,便沉下脸来说:“好大胆的洛阳令,竟敢拦阻我的车马!”董宣可没有被吓倒,要是害怕就不敢这样做了。他拔出宝剑往地下一划,还当面责备湖阳公主不该放纵家奴犯法杀人。他又不管公主阻挠,吩咐衙役把凶手绑起来,当场就把他处决了。
这一下,差点把湖阳公主气昏过去。打狗还得看主人,这个小小的洛阳令太不识趣了!她马上怒气冲冲赶到宫里,向光武帝哭诉董宣怎样欺负她。很多年前,在刘秀还没造反,没发迹时,他们姐弟俩相依为命,彼此照顾,姐姐帮了他很多,所以感情很深。光武帝听了,十分恼怒,立刻召董宣进宫,吩咐内侍当着湖阳公主的面责打董宣,以替公主消气。董宣说:“你先别打我,让我说完了话,我情愿死。”光武帝瞪着一双龙目,气咻咻地说:“你还有什么话可说的!”董宣说:“陛下是一个中兴之君,应该注重法令。现在陛下让公主放纵奴仆杀人,这还能治理好天下吗?要是你觉得这没有什么不妥的,你用不着动手,我自己解决就是了。”说罢,他挺起头就向柱子撞去。光武帝连忙吩咐内侍把他拉住,可董宣早已撞得血流满面了。
光武帝原本心里就清楚董宣说得没错,也觉得不该责打他。但是,为了顾全自己姐姐的面子,他要董宣只给湖阳公主磕个头赔个礼就算了。可董宣宁愿把自己的头砍下来,怎么也不肯磕这个头,因为他觉得自己没错,就不能屈服强权。内侍把他的脑袋往地下摁,可董宣用两手使劲撑住地,挺着脖子,不让他们把自己的头摁下去。内侍知道光武帝内心也并不想治董宣的罪,可又得给皇帝下个台阶,就大声地说:“回陛下的话,董宣的脖子太硬,摁不下去。”光武帝也只好笑了笑,迅即解颐,下令说:“把这个硬脖子给撵出去!”湖阳公主见光武帝放了董宣,心里很气,对弟弟抱怨说:“陛下从前做平民的时候,还收留过逃亡的和犯死罪的人,官吏都不敢上咱家来搜查。现在做了天子,你怎么反而对付不了小小的洛阳令?”光武帝说:“正因为我做了天子,就不能再像做平民时那么干了。”
结果,光武帝不但没办董宣的罪,还赏给他30万钱,以奖励他执法严明,不畏权贵。董宣一回到官府,就把这笔钱全分给了他手下的官员,自己什么都不要。以后,董宣继续打击不法的豪门贵族,洛阳的土豪听到他的名声都吓得发抖。一段时间里,京畿作奸犯科现象明显减少。人们都美称董宣是“卧虎”(意思是“躺着的老虎”)。光武帝懂得打天下要靠武力,治理天下还得注意法令。光是发展经济,休养生息还不够十全十美,还必须严格法纪,加强统治。所谓“家有家法,国有国策”,“不以规矩,不成方圆”。不过法令也只能管管老百姓,要拿它去约束皇亲国戚那就难了。所以,汉廷还是需要有一批像董宣这样刚正不阿的官员来治理国家和地方,因而统治者才对董宣并不予以惩罚,反倒还要大加奖赏。
虽然董宣是东汉初有名的清官廉吏,但由于他执法严厉得近于苛暴,所以范晔的《后汉书》将其事迹列入《酷吏列传》。“强项令”的故事流芳千古,至今仍有口皆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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