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甲午到辛亥:清王朝的最后时刻-新政与“公共空间”的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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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空间”是外来的概念,但“公共空间”却不完全是外来的。村头的大树下,井口旁,场院中;城镇的集市庙会,街头巷尾,茶楼酒肆……往往是升斗小民自然而然的聚会场所,虽然所谈大多是生老病死、年景收成、家长里短、男男女女、流言蜚语,但这毕竟是平民百姓间的信息交流,而且,间或也会有些许关于社区、甚至“天下大事”的话题,所以在某些“敏感时期”这里那里才会贴有“莫谈国事”的条子,提醒人切莫自招祸害。

    不过在传统中国,公共空间毕竟非常有限,更不“自觉”。如中国的园林可谓历史悠久美不胜收,但不是皇家园林就是私家花园,从无“公园”;奇禽异兽向囿皇家林苑或私人庭院,从无公共“动物园”;中国历来不乏嗜书如命的藏书家,几大藏书楼至今仍是文化史上的美谈,但不是皇家馆阁就是私人藏书楼,从无公共“图书馆”;文物古董从来是文人学士的雅好,好古博雅者甚众,但不是皇家珍藏就是私人摩挲把玩之物,从无公共“博物馆”;从来只有传抄朝中诏令章奏的官办“邸报”,从无现代意义上公开传递信息的报纸。而这类“公共”,都是在西学东渐影响下,非常晚近才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的,使我们的“公共空间”得到不小的扩展,可谓“获益匪浅”。

    公园首先于1868年出现在上海的租界,名为“公家花园”(几十年后才定名为“公园”),使国人对这类“公共”有初步认识。戊戌维新时期,一些维新社团为传播西学而设立各类向公众开放的藏书楼或报刊阅览室,是为图书馆的雏形。1905年实业家张謇在家乡南通设立博物馆,成为近代中国博物馆的嚆矢。

    但这种“空间”的大规模兴办扩展,还在官方提倡之后,是“新政”的一个重要后果。清廷为“预备立宪”于1905年派端方等五大臣到欧洲“考察政治”,在他们回国后呈送的奏折中不仅有“政治”,而且还对欧洲诸国的这类公共设施赞不绝口。他们坦承开始认为这只是“欧美风俗所趋,未必有关政俗”,后来才知这些是“专为导民而设”,“无不具有深心”,“良法美意,为中国所宜行”。所以他们详细介绍了所见欧洲诸国的图书馆、博物院、万牲园、公园,而后叹曰:“中国以数千年文明旧域,迄今乃不若人,臣等心实羞之”,盼朝廷“敕下学部、警部,先就京师首善之区,次第筹办,为天下倡。妥定规画之方、管理之法。饬各省督抚量为兴办,亦先就省会繁盛处所,广开风气,则庶几民智日开,民生日遂,共优游于文囿艺林之下,而得化民成俗之方,其无形之治功,实非浅鲜”。此后图书馆、公园在国中开始不断出现(第一家官办博物馆则在民元之后),终成我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近代报纸在近代中国的产生,意义或许更深、更远,有必要细说一下。

    从19世纪初起,一些西方人就在中国周边和境内广东等地创办了一些以中国人为读者对象的中外文报刊,鸦片战争时,林则徐就是利用这些报刊来了解西方情况的,可作为国人对报刊重要性初步认识的标志。鸦片战争后,外人在华所办中、外文报刊猛增,中国人也在香港先后创办了《中外新报》和《华字日报》,是为中国报业的开端,1872年创办的《申报》更是一纸风行,各种小报亦随之兴起,确是新的文化景观。报刊亦日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正如时言所说,几十年间“报馆如林,后先继起,而议论渐求其宏富,事迹争尚夫新奇。各省风行,几如布帛粟菽之不可一日缺”。

    维新时期,一些维新之士更是不断著文,反复阐述报刊对政治生活的重要性。维新派在1896年创办的《时务报》成为中国政论报刊的先声,主笔梁启超以“常带感情”的笔锋吸引、唤醒了无数的读者。在创刊号发表的《论报馆有益于国事》一文中,梁启超认为国之强弱在于“通塞而已”,“去塞求通,厥道非一,而报馆其导端也”。报刊是一国之耳目喉舌,无此便是“废疾”,“而起天下之废疾者,则报馆之为也”。报上的总总言论“见知见罪,悉凭当途。若听者不亮,目为诽言,摧萌拉蘖,其何有焉。或亦同舟共艰,念厥孤愤,提倡保护,以成区区。则顾亭林所谓天下兴亡,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虽然维新运动不久便归失败,所有的维新报刊均被停办,但报刊有如此大的政论作用却首次为万众瞩目,随即掀起了新一轮创办政论刊物的热潮,对辛亥革命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值得一提的是,辛亥后由前清巡抚程德全任部长的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于1912年3月4日颁布《民国暂行报律》,对报刊管束甚严,立即引起新闻界强烈抗议,辛亥革命元勋之一章太炎亦撰文厉声谴责。几天后,临时大总统孙中山便顺应民意于3月9日发表《令内务部取消暂行报律文》,曰:“该部所布暂行报律,虽出补偏救弊之苦心,实昧先后缓急之要序。使议者疑满清钳制舆论之恶政,复见于今,甚无谓者。”此次“报律风潮”表明,虽只短短几十年,中国新闻界对自己的权利已经相当“自觉”。

    从近代直到现代,不断有人说西方文明只是“物质文明”,而中国传统却一直是“精神文明”。但如果面对现实,真不知此话怎讲。怎能将一个没有报纸、公园、公共图书馆、公共博物馆甚至许多城市没有公共厕所(当时的北京就没有公厕,“京师首善之区”尚且如此,遑论其他)的国度说成是世界“精神文明”之冠,而将创立这些公共设施的地方说成没有精神文明而只有“物质文明”呢?这种观点实际将“文明”仅定义为圣贤经典中的“纯文本”的说教,而无视具体日常生活中是否“文明”。附提一句,现在强调的“盲道”“无障碍设施”也是“改革开放”后才从外国“引进”的。其实,一个民族的文明程度,最主要的标准不是其圣贤经典中的“语录”,而恰是人民大众日常生活的起居饮食、日常器物。

    因此,公共空间的扩展程度,也可说是文明的进展程度。公共空间在近代中国的扩展与自觉,使我们的生活发生了不小的变化,意义不菲。但公共空间的维持并不容易,如绿地被毁、马路被占、言路受阻等时有发生。因此,对公共空间的悉心维护与奋力拓展,既是每个公民的权利,更是义务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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