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化常识全读本-婚嫁·丧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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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1男婚女嫁的历史原由

    在旧石器时代,人们防御能力低下,只能过着“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男女之别”的群居生活。到了新石器时代初期,排斥了氏族内部亲子之间的杂婚生活,而只允许同辈男女之间互相占有。

    随着社会生产和交往的不断扩大,人们开始认识到近亲结婚不利于后代,于是出现了族外婚和对偶婚。在氏族通婚的过程中,开始是一群姊妹共同拥有丈夫,后来演变为一个男子在许多女子中有一名正妻,或一个女子在许多男子中有一个正夫的对偶婚。

    夏商周时期,人们的婚姻生活中还保留着明显的原始时代痕迹。一种表现是殷人的血亲婚姻,另一种表现是在周人中普遍存在的自由恋爱精神。如《诗经》中的:“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

    到了战国末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古代婚姻关系中的原始婚俗趋于消失。男女的自由交往开始大受限制,一夫一妻或一夫一妻多妾的家庭形态开始在社会上占据主要地位,并延续了近两千年的漫长时间。

    在古代社会,门第观念、等级婚姻、以财论婚是最显着的特征。南北朝时,家族门第成为通婚的唯一标准;唐代,社会各阶层中以“资财”论婚的风气日渐弥漫。明时,朱元璋曾把“专论聘财”作为一个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提了出来,批评“近世之来,专论聘财,习染奢侈”的风习,要求人们“务从节俭,以厚风俗”。但由于这些婚姻观念沉痼已深,即使皇帝要求,结果仍是徒劳。

    趣味链接:婚姻中的“六礼”

    所谓婚姻“六礼”,是指六种婚姻礼节。以六礼为代表的婚姻礼仪,是古代婚姻礼制的主干,在我国延续了2000多年。

    “六礼”,早在周朝时期就已经出现了。六礼的名称分别是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纳采,是婚姻程序的开始,即男方派人送礼品到女家,表示愿和女家结亲。女方如不同意,便拒绝收礼。

    问名,即女家接受男家的求婚意向后,男方修书与女家,询问女方的生辰年月,以及姓名排行等。问名不单专对女方,男方也向女方出具其姓名、生辰等。

    纳吉,即男方将探问的结果,到宗庙里卜问这门婚姻的吉凶,如得凶签,便止婚;如得吉签,就通知女方,双方婚姻关系正式敲定。

    纳征,也叫“纳币”,即男方遣使带财礼与女家订立婚约。也就是后世所说的“下彩礼”、“下茶礼”,这是正式的订婚仪式。聘礼通常是深红和浅红的衣物、束帛、鹿皮三样,不重不丰,多是礼敬的象征。

    请期,即男方确定婚期后,就将日期写在帖上,备上礼物通知女家。女家若收下礼物,说明女家同意这个婚期;若不收,婚期只好另择。这就是后世所称的“下日子”、“定日子”和“下婚书”。

    亲迎,即婚姻六礼的高潮。指到了结婚的日子,男方先去女家,女方父亲在门外迎接,带女婿去祠庙拜祭祖先。车或花轿停在大门外,女方来到车(轿)旁,男方长揖,请女方上车(轿)与之同归,亲迎以后,整套婚仪便告结束。

    002古代的法定婚龄

    很多人都认为,我国古代的男女往往十几岁就结婚成家,所以婚龄都很小。

    其实,这种认识是片面的。据有关史料记载,我国早在2700多年前的西周时期,就已经实行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的婚龄制。据《礼记》载,西周时期男子二十而冠,始学礼,三十始有室,始理男事;女子十五而笄,二十三而嫁。

    东汉班固在《白虎通义》中对男三十岁、女二十三岁适婚年龄作了十分科学的阐述:“男三十筋骨坚强,任为人父;女子二十三,肌肤丰盈,任为人母。”这反映了当时人们对生理知识认识水平的提高。

    古代医书《素问》对此有更明白的解释:“男二十血气始盛,肌肉方长,三十五脏大定,肌肉坚固,血脉满;女子到二十二才肾气平均,故真牙生而长极。”可见古人也不主张早婚,并认识到在身体发育尚未成熟时是不能胜任父母之职的。

    由于古代社会科技水平有限,需要大量生产力来维持生产、生活,因此在历代统治者的强迫下,关于婚龄的规定逐渐降低,古代人民也渐渐接受了早婚的政策。

    齐桓公规定,男子在三十岁时必须成家,女子在十五岁时必须出嫁。

    越王勾践规定,如果男子二十岁还不结婚,女子十七岁还不出嫁,则要给其父母治罪。

    到汉代时,则运用征收赋税的方式对结婚年龄进行了强制性规定,女子在十五岁时还不出嫁,则要加征其家五倍的赋税。

    西晋时规定,凡家有十七岁以上女子的,父母要为其操办婚事或为其准备嫁妆。如若不按规定执行,则由地方官吏强制执行。老百姓对此多有怨言。

    唐初,实行了一套休养生息政策,用以缓和社会矛盾,所以对婚龄的限制有所放宽,规定男子须满二十岁才能结婚,女子则要满十五岁方能出嫁。但是,唐中叶时又把男子结婚年龄降低至十五岁,女子出嫁年龄则在十二岁以上。

    此后,自宋至清,法定的婚龄都在男十六岁、女十四岁左右。

    趣味链接:古人提出离婚需要哪些条件

    古人提出离婚的条件主要有两个方面:“七出”和“义绝”。

    “七出”是专门针对女方的,指女方七种非常恶劣的行为。《大戴礼记》上说:“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原则上只要女方犯有其中一项,男方就可以提出离婚。

    “义绝”则是指夫妻双方因为某些原因而已经情断义绝,无可挽回。《唐律疏议》中的“义绝”包括下列六种情况:丈夫殴打或凶杀妻子娘家的亲人;丈夫的亲属和妻子娘家的亲属之间相互残杀;妻子殴打、谩骂或杀伤丈夫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姊妹、姑姨;妻子与丈夫的亲戚有奸情,或丈夫与岳母有奸情;妻子想谋害丈夫;由于生活贫困或是其他原因,丈夫欲将妻子嫁出或卖出。

    003古人看“男大当婚,女大当嫁”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是一句大家耳熟能详的谚语,意思是说男子长大到了一定的年龄就应当结婚,女子长大到一定年龄也应当嫁人。

    我国的历朝历代都有早婚早育的习俗。男子到了一定年龄还不结婚就会让人看不起,女子到了一定年龄不出嫁也会被人耻笑。

    以现代的眼光来看,“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科学依据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从生理学的角度看,男女长大到一定年龄时性已成熟,有着正常的性需求,“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就可以很好地满足他们的性需求,避免他们做出蔑视礼节、破坏法度,或者泯灭人性、戕害生命的行为。

    第二,从家庭社会学上说,父母考虑到孩子已经长大成人,如不及时成婚,没有家庭的约束,孩子就会走上邪路;而对于已经长大的女子,若不及时出嫁,如果未嫁先孕,不仅父母的脸上无光,让人耻笑,而且整个家族都让人看不起。

    所以,三千多年前《诗经·周南》中就表达了“所贵婚姻以时”的观点。“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句谚语的产生,正是人们在男女婚嫁方面的经验总结。

    趣味链接:挂门帘

    相传,娘家人挂门帘的习俗源起于西汉元帝时。当时匈奴呼韩邪单于入朝请求和亲,公主们贪恋长安生活舒适,谁都不肯远嫁大漠草原。深明大义的宫女王昭君得知后,自请出塞。汉元帝大喜,马上认她为义女,封其为公主。

    临行前汉元帝召见义女,问她还有什么要求。王昭君答:“听说草原上的人都住毡布包,请父皇送我一条遮蔽风雨的门帘儿就行了。”元帝听了后立即传旨,让宫里的裁缝们连夜做成一条图案艳丽、使用方便的五彩门帘,并叮嘱护送义妹去塞外成亲的王子,一定要亲手替公主把门帘挂好。这以后,陪嫁门帘便成了民间嫁女的传统习俗。

    004官府如何干涉民间婚姻

    我国古代有“无媒不成婚”的说法,因为古人历来相信“媒妁之言”是婚姻的基础条件。比如《诗经·卫风·氓》中就载有:“匪我愆期,子无良媒。”《战国策·齐策》中也说:“处女无媒,老且不嫁。”这都说明了媒人在古代社会中的重要地位。

    在古代,媒人分为私媒和官媒两种。所谓的私媒就是民间的婚姻介绍人,而官媒则是代表政府行男女婚姻之事的机构,即官方的婚姻介绍所。

    为了社会安定和人口增加,我国历代都设有官媒。官媒的主要工作就是掌握全国男女的姓名和出生时间,督促适龄男女结婚。

    《周礼·地官·媒氏》载:“媒氏掌万民之判(即婚配)”,“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

    据《晋书·武帝纪》记载,女子凡年满十七岁而其父母尚未给她选择婆家的,一律交官媒,由“媒官”配给丈夫。

    除了安排年轻男女嫁娶外,官媒还要帮助鳏夫寡妇重新组织家庭。《管子·入国篇》:“凡国皆有掌媒,丈夫无妻曰鳏,妇人无夫曰寡。取鳏寡而合和之,予田宅而家室之,此之谓合独。”

    到清朝时,官媒还要管被流放到西北边疆的大批罪犯的婚娶问题,“立媒官两人司其事,非官媒所指配,不得私相嫁娶”。可见官媒还是有很大权力的。

    趣味链接:历史上真有抛彩球择婿成亲吗

    抛彩球择婿成亲在中原地区并不流行,而只不过是少数民族的一种风俗。自宋以来,在很多着作中都有这种风俗的记载。

    元代剧作家王实甫曾写有《吕蒙正风雪破窑记》一剧。该剧讲述了贫士吕蒙正阴差阳错获得了洛阳富绅刘仲实女儿抛出的彩球,演绎了一场婚姻悲喜故事;元代的另一位着名剧作家关汉卿也曾在他的剧作中描述过类似故事。

    明代诗人高启在看过一幅关于南宋时期某富家小姐抛球择婿的画后,有感而发,题了一首诗。诗中“天街直拂花枝过,择婿楼高彩球堕”两句就很形象地描绘了抛彩球择婿成亲的场面。

    我国古代四大名着之一的《西游记》中也有抛彩球择婿成亲的描写。

    但以上这些毕竟都是文学创作,是文人们构想出来的。而在一些正式的史籍、方志中,则还没有有关汉人在这方面的记载。可能是因为汉人婚配讲究门当户对,抛彩球这种择偶的方式有随意之嫌。

    当然,文学创作皆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所以少数民族抛彩球择婿成亲的事还是有其可信度的。

    005结婚贴“囍”字的由来

    人们在举行婚礼时都会贴出“囍”字,以示庆贺。它饱含着“成双成对”的寓意,反映出人们希望好事成双的美好愿望。据考证,这种习俗自宋代起就开始流行,关于其来历还有着一段传说。

    相传,23岁的王安石进京赶考时,路过马家镇,暂住在他舅舅家。有一次他到附近的街上游览,看到有家门楼上挂着一盏走马灯,灯笼上题着一上联:“走马灯,灯马走,灯熄马停步。”王安石一时没有对出下联,但仔细一想还是觉得这上联回环往复,很有趣味,便连连点头夸奖说:“好对!好对!”

    王安石的话音刚落,从门里便跑出个老人家来,一把拉住他说:“你说这上联是好对,那就请稍等片刻,我马上禀告我家马员外。”

    原来,这上联是马员外特地为他的独生闺女选择夫君而出的,已经悬挂了半年多,但没有一个人能对上来,所以马员外一家时时留心能对对的人。老人家见王安石气宇轩昂、仪表堂堂、目光如炬,便断定他是一位很有才气的青年才俊,所以急忙把他留住,喜不自禁地要去禀报主人。但是因为王安石第二天就要参加考试了,所以没等老人家出来他就离开了。

    第二天,王安石在考场上因交头卷而受到主考官的赏识,传他面试。主考官指着一杆飞虎旗道:“飞虎旗,旗虎飞,旗卷虎藏身。”命王安石马上对出下联。王安石立即联想到马员外的“走马灯”的上联,便来了灵感,以“走马灯,灯马走,灯熄马停步”作为下联,顺利过关。

    考试完毕,王安石回到舅父家,马员外家的那位老人早已在那里等候。老人家一见到王安石,便不容分说地把他拉到马员外家。此时,马员外早已备好了文房四宝,当即要求他对出下联。王安石胸有成竹、一气呵成地对出了下联,马员外看后非常高兴。原来,王安石所写的下联正是主考官出来考他的上联:“飞虎旗,旗虎飞,旗卷虎藏身。”马员外见他对得这么工整妥帖,便要招他为婿。王安石找舅父商议之后,就立即答应了这门亲事。

    就在王安石和马家小姐举行婚礼的大喜之日,恰逢官差来报:“恭喜王大官人吉星高照,金榜题名,明日请赴琼林御宴!”

    都说“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是人生至喜,如今,恰逢双喜临门,王安石自然是春风得意,当即提笔在大红纸上写下一个大大的“囍”字贴在门上。新娘子也喜不自禁地说:“王郎才学非凡,金榜题名,这是‘大登科’;巧对‘走马灯’,喜结良缘,算是‘小登科’。”有了新娘子的激励,王安石更是激情满怀、诗兴大发,又提笔写下一首诗:

    巧对联成双喜歌,马灯飞虎结丝罗。

    洞房花烛题金榜,小登科遇大登科。

    从此,“囍”字便作为新婚之喜的象征,一直流传至今。人们办喜事时,总要用它来表示喜意重重。

    其实,王安石能够灵感爆发地创造了一个“囍”字,除了那天他的确是“双喜临门”外,也与他本身是古文大家有关。他在自己的着作《字说》里就解释了很多古文造字的方法。他认为“古人制字,定非无义(并不是毫无意义,凭空而来)”,如“鲵”字从鱼从儿,合是鱼子;四马曰“驷”;天虫为“蚕”。他自己所造的“囍”字,自然也是“定非无义”的。

    趣味链接:“鸳鸯”为何象征夫妻恩爱

    鸳鸯,本是一种鸟。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把这种鸟当成是夫妻恩爱的象征,在文学作品中更是如此。

    其实,在我国古代,鸳鸯最初是用以比喻兄弟和睦友好的,而不是比喻夫妇恩爱的。

    在我国的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就有“鸳鸯于飞”的句子,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它不是比喻夫妇的。

    《文选·苏子卿诗四首》中的第一首就有“昔为鸳和鸯,今为参与辰”的句子,从诗的寓意我们可以看出这是一首兄弟间的赠别诗。

    在三国时期,鸳鸯还是用来比喻兄弟和睦友好的。比如嵇康的《赠兄秀才入军诗》。

    晋人郑丰的《答陆士龙诗》四首,在题名为《鸳鸯》的序文中说“鸳鸯,美贤也!有贤者二人,双飞东岳,扬辉上京”。纵观全诗,我们可以看出这里显然是用“鸳鸯”来比喻陆机、陆云这两兄弟的。

    唐朝以后,鸳鸯就成了夫妻恩爱的象征。以鸳鸯比做夫妻,源于我们熟悉的“愿作鸳鸯不羡仙”的诗句,而这句诗就出自唐代诗人卢照邻的《长安古意》。

    后来,就因为“愿作鸳鸯不羡仙”这句美妙的诗句,一些文人就竞相仿效,纷纷把鸳鸯比喻为夫妻。我国1980年版的《辞海》也引用唐人卢照邻的这句诗来解释鸳鸯是比喻夫妻的。

    006婚礼拜堂中“三拜”的寓意

    在我国的传统婚礼上,新郎、新娘都要拜堂,其程序一般是一拜天地,二拜父母,然后夫妻对拜。它是我国婚礼仪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普通百姓所接受并深度认同。

    那么,拜堂中的三拜有什么寓意呢?

    我国古代思想家把世界上的事物概括为天、地、人三类。人虽然是万物的主宰,但在先民的哲学思想和生活经验里,天地才是生产生活的承载者,我们的一切都来源于天地,例如风调雨顺、土地肥沃、物产丰富、空气清新、河水纯净、阳光明媚等,都是天地给我们的恩赐。既然我们得到了天地这么多的恩赐,那么我们在结婚时就应当首先拜天地,以表达对天地的感谢,同时也祈望天地能够保证我们生儿育女能平安健康、干事业能够一帆风顺。

    除了天地,父母也是我们生命中重要的因素。是他们给了我们生命,是他们抚育我们长大成人。我国传统文化中对孝亲都极其重视,甚至通过法律条文把孝敬父母规定下来。所以,我们结婚时也要拜父母。

    夫妻是建立新家庭的基本要素。要保持家庭和睦,夫妻间就要做到相敬如宾、互敬互爱,因此夫妻对拜也就成了结婚拜堂中的重要一环了。

    所以,拜堂中的三拜,包含了新郎、新娘对天、地、人的感谢,是一种朴素而虔诚的思想,值得提倡。

    趣味链接:拜天地的习俗

    据说,远古时期的女娲刚开始造人时,只造了一个俊俏的后生。因此,后生常常备感孤单寂寞,整天唉声叹气的。

    无奈之下,后生只有把他的寂寞向月亮倾诉:“月老啊月老,给我找个知心人吧!如果你能帮我如愿以偿,我世世代代都领你的情!”月亮忽然一闪,传来了一个老人的声音:“后生不要愁,我给你找个伴。”

    这时,只见一个白眉长须老人拄着一根龙头拐棍,领着一个姑娘飘飘悠悠地来到这位后生的面前,对他说:“我让女娲造了一个女人,给你领来了,你们先认识一下。过一会儿我就给你们办喜事。”说完,老人就不见了,只留下他们两人在那里四目相对,默默传情。

    然后,月老又领着两个白发白须的老人出现了。月老说要为他们举行婚礼,他指着两个白发白须的老人说:“这是天公和土地,你们以后的生活都离不开他们,所以你们首先要拜一拜天公和土地。”

    007新娘为何要蒙上“红盖头”

    最早的盖头约出现在南北朝时的齐代,当时只盖住头顶,用以避风御寒。以后各族人民纷纷仿效,成为一种社会风气。到唐代初期,便演变成一种从头披到肩的帷帽,用以遮羞。

    据说,唐代开元天宝年间,唐明皇李隆基要求宫女以“透额罗”罩头,也就是在唐初的帷帽上再盖一块薄纱遮住面额。

    从后晋到元代,盖头在民间广为流行,已成为新娘不可缺少的装饰,而且新娘的盖头一般都选用红色的。

    关于新娘蒙盖头的习俗,有一个神话传说。

    据唐代李冗的《独异志》载,宇宙初开的时候,天下只有女娲兄妹二人。为了繁衍人类,兄妹得配为夫妻。于是,兄妹俩上到山顶,向天祷告:“天若同意我兄妹二人为夫妻,就让空中的几个云团聚合起来;若不让,就叫它们散开吧。”

    结果那几个云团聚合为一。于是,女娲就与兄成婚。女娲为了遮盖羞颜,“乃结草为扇以障其面”。扇与苫同音。苫者,盖也。

    以扇遮面,终不如丝织物轻柔、简便、美观。因此,执扇遮面就逐渐被盖头蒙头代替了。其他许多关于人类起源的传说中,都有用树叶、兽皮或编织物遮面避羞的描述。也许,新娘蒙红盖头就是由这演变过来的。

    趣味链接:娶新乘花轿的由来

    早期,迎娶新娘多是用车,而不是轿子。这是因为,车要比轿子出现得早。

    封建社会早期,士大夫家庭娶亲的礼仪很讲究。有“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六项规定。每项规定中,又有极为细致的要求。

    譬如,男子到女家“亲迎”,要穿黑色衣服,要在黑夜里用黑漆车子,打着火把前去。新媳妇是坐在车子里的,车上有盖,里面有帷幕,以免被人看见。因为古人认为妇女代表阴气,迎阴气入室,宜在晚上进行。

    轿子起源大致从唐代开始,南宋孝宗曾为皇后制造一种“龙肩舆”。上面装饰着四条走龙,用朱红漆的藤子编成坐椅、踏子和门窗。内有红罗茵裤、软屏夹幔,外有围幛和门帘、窗帘。可以说,这是最早的“彩舆”(即花轿)。这以后,历代帝王都为后妃制造彩舆,而且越来越华丽。

    轿子娶亲这个仪式出现在宋代,并渐渐成为民俗。这主要和“亲迎”仪式出现了一系列变化有关。例如这时亲迎已改在早晨进行,新郎要披红插花,所以新娘坐的轿子也改成鲜艳的花轿。

    008新婚之夜闹洞房

    闹洞房也称为闹房、闹新房。由于在戏闹过程中主要以新娘为逗趣对象,故又称闹新娘、耍新娘,甚至还称为戏妇。

    闹洞房一般安排在新娘过门头天晚上。在这天晚上,众亲友不论男女老少都拥挤在新房里,在新人面前,大家七嘴八舌,提出五花八门的问题和要求,闹得小两口面红耳赤、含羞满面。

    闹洞房是如何起源的呢?

    据史料记载,在先秦时期,当时的婚礼还很简朴、肃穆,没有大操大办、喧嚷纷闹的场面。到了汉代以后,随着社会经济的长足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也有所变化,已经不再满足于古板而沉闷的旧式婚礼,而是开始追求喜庆热闹的气氛。也已经不再固守“三日不举乐”的古训,而是开始大操大办,从而使得此时的婚礼开始蒙上了喜庆色彩。

    虽然闹洞房从一开始就被视为一种陋俗,但这种风俗还是流传了下来。其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闹洞房是和古代社会的婚娶制度分不开的。古代的男女结合多是父母一手包办,相互之间比较陌生,闹洞房则能够让他们彼此之间消除陌生感,增进了解,为新婚生活开个好头。

    第二,闹洞房还能使亲友们团聚在一起,让他们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加深。

    今天,我国大部分地区仍然保留着闹洞房这种古老的习俗,而且花样繁多。闹洞房除了逗乐之外,还有其他意义。

    例如,闹洞房进行到一定时间,新郎要领着新娘“作揖认亲”,即由新郎领着新娘拜见男方所有的尊长。在拜见过程中每个尊长都会赏给新娘一个红包做见面礼,这被称为“作揖包封”。同时,尊长要拱手回个“半礼”,这种仪式能够显示家族礼仪有度、尊幼有序。

    再如,在我国的中原地区,人们闹洞房时通常要进行咬苹果、咬喜糖、走独木桥、夫唱妇随等活动;在有些地区,闹洞房时还有“撒喜床”的环节,即由嫂嫂抓干果往新人床上撒,这种做法既是一种逗趣,也是为了营造一种热闹氛围,使洞房不再冷清。

    趣味链接:“洞房”一词的最初意义

    在人们常说的“人生四喜”中就有“洞房花烛夜”这一喜,其中的“洞房”指的就是新婚夫妇的卧房。那么,“洞房”一词最初就是指新婚夫妇的卧房吗?

    其实,“洞房”一词最初并不是指新婚夫妇的卧房。

    在《楚辞·招魂》上有“姱容修态,絙洞房些”的句子。它的意思就是在幽深的内室里满是面容姣好、仪态优雅的女子。这里的“洞房”自然是指幽深而又豪华的居室,而不是指新婚夫妇的卧房。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人们在文学创作中都沿用了“洞房”一词的本义,如“悬明月以自照兮,徂清夜于洞房”。

    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洞房”与新婚夫妇的卧房仍没有任何关系。

    直到北周时,我们才从庾信的《三和咏舞诗》中首次读到“洞房”、“花烛”搭配的句子:“洞房花烛明,舞馀双燕轻。”但这句诗也不是描写新婚之夜的,其中的“洞房”也不是指新婚夫妇的卧房。

    从唐初开始,“洞房”才被用来指代男欢女爱的处所,借以描叙“闺情”,但此时的“洞房”还没有“新婚夫妇的卧房”之意。

    直到唐中期,“洞房”一词才渐渐引申为新婚夫妇卧房的意思。这一点可以从以下的诗句中看出,如刘禹锡《苦雨行》:“洞房有明烛,无乃酣且歌。”顾况《宜城放琴客歌》:“新妍笼裙云母光,朱弦绿水喧洞房。”朱庆馀《近试上张水部》:“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

    此后,“洞房”才慢慢变为新婚夫妇卧房的专称了。

    009何谓“倒插门”

    女不出嫁而招婿入赘者,谓之赘婚。赘婚是一种夫从妻居的婚姻形式,而“倒插门”就是对赘婚的一种通俗叫法。

    “倒插门”之习起于周代,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形式:如秦汉的“赘婿服役”;宋代的“舍居婿”;元代的“赘婿养老”;乃至今之所谓的“招夫养子”、“招婿养老”等。

    “倒插门”往往有以下五种原因。

    一是因为女方有种种困难,需要人料理支撑,所以招婿入赘;二是因为女方舍不得离开父母,恋家心重,故招婿入赘;三是因女家穷困,家中没有男丁,故招婿以防穷养老;四是因为女家无男丁,恐香火难以为继,故招婿以接嗣传代;五是因为男方家庭兄弟众多,或随其所欲,或“家贫无有聘财,以身为质”,故愿就赘于女家。

    趣味链接:一个女婿半个儿

    据说,“一个女婿半个儿”这句俗谚跟唐代公主许配给少数民族有关。

    唐代前期是我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大唐帝国经济文化的繁荣,为边疆各族人民所倾慕。唐太宗实行开明的民族政策,常以许配公主给少数民族首领作为连接民族感情的纽带,当时的少数民族首领也以娶唐代公主为荣。

    安史之乱后,虽然唐代进入了迅速衰退的时期,西戎常觊觎大唐领地,但连接民族关系的纽带还在。公元788年,唐德宗许配咸安公主给回纥可汗,回纥可汗很是感激,想为岳父唐德宗效力,就来信说:“昔为兄弟,今婿半子也,陛下若患西戎,子请以兵除之。”婿称“半子”便从此传开了,后来慢慢演变成了“一个女婿半个儿”的俗谚。

    010大年初二“迎婿日”

    嫁出去的女儿是不能回娘家过大年的。对其原因,民间有两种看法:一是如果嫁出去的女儿回娘家过年,会把娘家吃穷;二是嫁出去的女儿就是别人家的人了,不能再吃回头饭,尤其是大年初一不得在娘家吃。

    既然嫁出去的女儿不能在初一那天回娘家过年,那什么时候才可以回去呢?

    根据流传久远的年节习俗,大年初二才是“迎婿日”,也有人说这天是“女孩儿日”。嫁出去的女儿全都要在这一天带着丈夫回娘家,一来是拜年,二来是探望父母。一般来说,嫁出去的女儿在大年初二这天就可以无拘无束地回娘家了,但也有些地方是初三,甚至在初三以后。由于这一习俗对娘家非常重要,所以娘家人也特别重视。

    趣味链接:为何说嫁出去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

    古代社会把嫁出去的女儿比喻成泼出去的水。认为女子出嫁之后就是外姓人家的人了,不会像儿子那样承续香火,为娘家创造价值。女孩子虽然也是父母的亲生骨肉,但出嫁之后,尽管表面上还保留着固有的血缘关系,但实际上却由十分亲密渐渐地走向疏远,像水一样已经泼出门外了。

    封建礼教要求女子要遵守“三从四德”,其中的“三从”是指: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在当时,无论是在娘家还是婆家,女子都没有权利和地位。即使亲生女有机会回到娘家,但在娘家人的眼中,她也已经是外姓人了,家里的事不会让她参与。

    011“两口子”说法的由来

    将夫妻称为“两口子”的说法由来已久。不少人认为“两口子”中的“口”就是嘴巴的意思,也即是说夫妻二人有两张嘴。殊不知这种观点是大谬特谬的。

    关于“两口子”之说的来历,有以下两种说法:一说是明朝洪武年间的;另一说则是清朝乾隆年间的。

    明朝洪武年间,书生高文敬在外出时救了一位名叫路春花的落水女子。路春花为报答高文敬的救命之恩,便有意以身相许,而高文敬也对路春花一见钟情,于是他们就私订终身。谁知路春花的美貌被恶少罗大公子看上了,便要抢春花做小妾。这一消息被罗家丫环小玉偷偷告诉了高文敬和路春花,他们两人便想私奔,却被罗大公子追上,在相互撕扯中罗坠崖身亡。由于势力强大,罗家不讲公理王法,买通了判官,很轻松地就将高、路两人送入了死牢。

    洪武帝朱元璋得知此事后,觉得事有蹊跷,便亲自审讯,真相终于大白。为了防止高、路两人再遭罗家恶势力欺凌,就将他们分别发配到湖北的桃园口和安徽的金山口。虽远隔千山万水,但他们却两情依旧,时常往来于两个山口之间。当地人都很敬重他们,称他们为“两口子”。后来,人们就用“两口子”泛指“夫妻俩”了。

    另一说是清朝乾隆年间。当时山东有一位名叫张继贤的才子,与当地恶少石万仓的妻子曾素箴有暧昧关系。由于石万仓酗酒成性,在一次饮酒时意外死了,石家人便怀疑是张继贤下的毒手,就将张继贤告到了县衙,并诬陷曾素箴通奸杀夫,要求有个公断。县官是个办事不负责任的人,就胡乱断了案,判张继贤和曾素箴死罪,送往京城等待秋后问斩。

    一次,乾隆皇帝看地方上呈上来的案卷,无意间看到了张继贤的供状,见其文笔不凡,出于惜才之心,乾隆皇帝就想救他。不久,乾隆皇帝下江南私访,途经微山湖时,走遍了这里的山山水水,回来后便御批:张继贤发配卧虎口,曾素箴发配黑风口。两人获赦后,时常往来于卧虎口与黑风口之间,甚是自由。于是,当地人就将他俩称为“两口子”。

    趣味链接:夫妻和好重聚为何称为“破镜重圆”

    夫妻在离散或决裂之后的团聚或和好常被称为“破镜重圆”。为何会这样说呢?

    这个典故最早见于唐人孟棨的《本事诗·情感》一书。据书中记载,南北朝末期,北周的宇文政权已经被隋朝的杨氏政权架空了。在隋文帝杨坚的经营下,隋朝的实力日益强大,而骄奢淫逸的陈国政权统治者陈叔宝却浑然不觉。

    隋开皇九年,隋朝以50万大军从东西两线对陈政权发起了强大攻势。在国破家亡之际,陈国太子舍人徐德言与他的妻子乐昌公主将一面铜镜一分为二,每人各持一半,并相约如果他们在战乱中失散了,就在正月十五京城的集市上叫卖半面破铜镜以期重逢。

    战争中,乐昌公主被俘并被赏赐给破陈有功的越国公杨素。战后,乐昌公主虽然过上了锦衣玉食的生活,却一直心事重重。

    徐德言在战乱中幸免于难,孑然一身,流落荒村。他拿出半面铜镜,想起了曾经的约定,就盼望着正月十五能早点到来。很快这一天就来了,徐德言抱着最后的希望,来到京城的集市上叫卖半面铜镜,果然遇到了一个同样叫卖半片铜镜的人,但这个人不是乐昌公主,经交谈得知此人是她的仆人。徐德言用自己的半面铜镜与仆人的那半面铜镜一对比,它们刚好能合在一起。

    虽然破镜可以重圆,但夫妻两人别说团聚,就是见上一面也是难上加难,恐怕此生此世都不能再见了。徐德言只得题诗一首:“镜与人俱去,镜归人不归。无复嫦娥影,空留明月辉。”请仆人代为传递。

    乐昌公主得诗后悲痛欲绝,万念俱灰,终日茶饭不思、以泪洗面。杨素得知后,便将徐德言找来,把乐昌公主还给了他,并让他们偕归江南终老。

    此后,人们便把夫妻重又团聚或和好称为“破镜重圆”。

    012“结发”夫妻与“结发”仪式

    “结发夫妻”一般指原配夫妻,后来人们以此来表示夫妻间的患难与共和互助互爱。在文艺作品中经常有此说法,比如《古诗》中有:“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诗作《为焦仲卿妻作》有:“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甚至南朝的梁江淹《杂体·李都慰从军》中也有:“而我在万里,结发不相见。”

    一般认为,“结发夫妻”的说法源于古代婚俗中的“结发”仪式。所谓的“结发”,其实就是“束发”的意思。而在古代婚俗中,“束发”的方式大致有三种:一是在婚礼上将新郎、新娘的头发依男左女右扎在一起(因为古代男女的头发都很长,所以可以取一束扎在一起);二是把新郎左前额的头发剪下一绺扎在新娘的头发之中;三是把新郎、新娘的头发各剪下一绺打成同心结,放在火里烧成灰,然后搅在一起。

    这种“结发”仪式实际上是我国古代的一种爱情巫术。因为“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所以古人把它看得比生命还重要,不可以随意毁损;另外,受迷信思想的影响,古人认为头发不仅是身体的一部分,而且里面还藏有人的灵魂,假若对它施以法术,就能控制它的主人,让他(或她)按自己的意愿行事。

    正是因为头发如此重要,所以“结发”在古代婚礼上是一件很庄严的事。“结发”变成了一个无声的爱情契约。

    现在,虽然在婚礼上已不再有“结发”仪式了,但人们仍然用“结发夫妻”来比喻夫妻之间的患难与共和互助互爱。

    趣味链接:“结发”也可用以表示忠贞不贰

    唐太宗时,一位名叫贾直言的官员因为犯了错误被贬官海南。贾直言不忍心与妻子分别,想着这一去便是山高路远,再难活着回家,于是在临别时就伤心地对妻子说:“这一去死活难测,你还是投嫁好人家去吧。”妻子泣不成声,泪水涟涟。

    过了一会儿,只见妻子拿出木梳和铜镜,对贾直言说道:“夫君爱我多年,这一别相逢无期,妾只盼夫君能为我梳理一下头发。”贾直言便照办,梳理完头发后,他还用头绳扎了个结,又取出绸帕包住。

    在他临走时,妻子跪地发誓:“妾发为夫君所结,非夫君亲手,发结永远不散!”20年后,贾直言被赦回家,见到妻子的头发未散,感动得热泪盈眶。

    013“多年媳妇熬成婆”的封建传统

    “多年媳妇熬成婆”是封建社会的一种真实写照,后来经过演变,人们又多用这句话来比喻要取得一定的成就,必须耐心地经过时间的磨炼,方可取得成功。的确,大道成河是多年才走出来的,媳妇成婆也是多年才熬出来的。

    旧时女子在封建礼教思想的束缚下,要严守妇道,遵循三从四德,这使得古代妇女没有一点地位和自由,无论是在出嫁前,还是在出嫁后。尤其是出嫁以后,做了人家的媳妇,就更要讲品格,要有温良恭俭的言行表现,要孝敬并奉养好公婆长辈,侍候好丈夫的饮食起居,照顾与抚育好自己的子女成长,在兄弟姊妹之间,更要处理好融洽和睦的关系。除此之外,无论受了多大的委屈都得委曲求全、逆来顺受,一切的一切都要忍着、熬着。

    随着时光流逝,子女长大成人,也都该成家立业了,这时在自己年老力衰之时,才有幸当上了婆婆,轮到别人侍候自己了。能有这样的结果全是经过多年熬出来的,所以才有“多年媳妇熬成婆”的说法。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古代大多是大家庭制,即一家人有四世同堂的,也有五世同堂的,往往是由公婆来管家。比如《红楼梦》中的贾母,由于婆婆都是多年煎熬过来的,可能会把以前受过的不公、挫折和苦难全都发泄到媳妇身上,所以对媳妇要求也就特别苛刻。自古以来,婆媳关系难处,这也是其中的原因之一。

    在现代早已不存在煎熬不煎熬的问题,这句俗语如今更多地被引申用于经过多年耐心的等待,终于达成了目标,实现了自己的愿望。表达了一种终于从底层脱颖而出后的释然的心情。

    趣味链接:老丈人为何又称为“泰山”、“岳父”

    日常生活中,常常称“岳父”为“泰山”,这典故出于何处呢?唐段成式在《酉阳杂俎·语资》中讲了岳父称泰山的来历,书中说将妻父称为泰山与唐明皇“封禅”有关。

    古代帝王常临名山绝顶,设坛祭祀天地山川,显示帝王的威仪,史称“封禅”。唐明皇李隆基封禅泰山时,宰相张说(音“悦”)任封禅大使。正式举行祭典时,五品以上的官员才许上山。按照惯例,还要封赏公侯百官。一般是三公以下的所有官员皆可升迁一级。

    张说有个女婿叫郑镒,是个九品官。主持大典之前,张说的女儿老是替郑镒说好话,要求父亲把女婿也带上山,张说抵不过女儿的纠缠,只好借口郑镒办事有功,把他从九品破格提升为五品,带上了泰山。

    “封禅”之后李隆基大宴群臣,郑镒穿着绯红的五品官服来了,李隆基看了觉得很是奇怪,就问郑镒,郑镒一下子懵了,支支吾吾不好回答。这时,擅长讽刺的宫廷艺人黄旛绰把话接过来说:“此泰山之力也!”唐玄宗听后,心照不宣,事情就这样混过去了。

    但另有考证说泰山是“五岳之首”,据文献记载,自宋代开始就把妻父称做“岳”、“岳翁”、“岳父”、“岳丈”等。连带着称妻母为“岳母”或“泰水”。

    014说说“门当户对”

    所谓门当户对,是指缔结婚姻的双方应该具有大致相同的社会地位。

    婚姻关系中讲究门当户对的形式,早在周朝时就已经出现。特别是在统治阶级内部,通婚范围都有严格的等级限制。

    《国语·越语上》记载,吴、越争霸战争中,越国战败,越王勾践被吴国俘虏。越国大夫文种带了大批财宝和许多姑娘去吴国求和,“愿以金玉、子女赂君之辱”。但即使是在这种俯仰由人的不对等谈判中,他依然强调必须按门当户对的原则来安排这些越国女子的婚姻,即越王的女儿应该嫁给吴王;越大夫的女儿应该嫁给吴大夫;而越士的女儿也应该以吴士为丈夫。

    这种王室配王室、大夫配大夫的原则,有时候还根据地位的高低之分而实行换算,即大国上卿相当于小国诸侯;小国的王室只能与大国的卿大夫联姻。比如陈国的公子陈完侨居齐国时,能娶齐大夫懿仲的女儿为妻已感到满足。相反,齐僖公欲把女儿嫁给郑国的公子姬忽,郑国又不敢高攀了,说是婚姻要门当户对。齐国大,郑国小,不在一个等级上。这就是成语“齐大非偶”的由来。

    后来,这种“鱼找鱼,虾配虾,乌龟王八攀亲家”的择婚观念继续流传下来。民间的谈婚论嫁也大体相似,士农工商各色人等,都有约定俗成的通婚范围。所谓“凤凰要把高枝占”、“做官人不攀草鞋亲”,直到近代仍旧是许多为父母者未能摆脱的择偶标准。

    趣味链接:陪嫁溯源

    嫁妆,古时称为“妆奁”,原指女子梳妆用的镜匣,后则泛指女家陪送出嫁女儿的一切兼备实用性和礼仪性的物品,故又叫“陪奁”或“陪嫁”。

    关于陪嫁的缘起,民间有不少解释性的传说。有一种说法称,嫁女办陪奁是文成公主出嫁时兴起的。

    唐贞观年间,吐蕃王派使臣带上黄金珍宝为聘礼来到长安,请求娶公主为妻。吐蕃使臣能说会道,唐太宗无法推却,于是答应将文成公主嫁给吐蕃王。公主听说皇上要将自己嫁到几千里远的地方去,非常不愿意,终日茶饭不思,以泪洗面。

    这可把唐太宗急坏了,便找大臣魏征商量。魏征建议皇帝将公主平时使唤的丫环、奶娘一齐陪嫁,再把她喜爱的家具用品、珠宝玩器也一同送给她。唐太宗将此计划对公主一说,公主也不好再说什么,就答应了下来。

    唐太宗十分高兴,立即命匠人根据公主平时的喜好,做了龙凤床、鸿雁柜、孔雀屏、八仙桌、象脚凳、锦缎被、彩虹镜。镜子背面还嵌进了唐太宗夫妇的画像,好让公主思念父母时见像如见面。到公主远嫁启程那天,唐太宗亲扶公主上车,又选了一位王子率领300名亲兵护送,凡公主使唤的丫环、奶娘及其他珍宝器玩、经典书籍、琴棋书画、梳妆器具等,一概陪送入藏。

    此后,唐太宗嫁女陪嫁物品的礼节传到民间,人们便把这些物品称为陪奁,而送陪奁的礼俗也一直流传至今。

    015传统的丧葬礼仪

    丧葬礼仪是人结束了一生后,由家属、邻里、友人等进行哀悼、纪念、评价的仪式,同时也是殓殡、祭奠、安葬的仪式。

    中国传统的丧葬礼仪包括居丧礼仪和安葬礼仪,居丧礼仪还可分为丧礼、丧服礼制以及“谥”礼。

    居丧礼仪中的“丧礼”,民间俗称“办丧事”,古代视其为五礼中的“凶礼”之一。它是从死者初死至埋葬过程中,生者对死者所施行的各种礼节、仪式、祭奠等。《周礼·春官·大宗伯》载:“以丧礼哀死亡”。以汉族为代表的丧礼,都是从周礼演变而来的。通行的“办丧事”名目繁杂,择其大的仪式就有招魂、停尸、报丧、吊孝、入殓、送葬、葬后祭祀与扫墓等,无数繁文缛节杂陈其间。随着各代风俗的变化,丧礼在细节上也有所增改。至于各民族的丧礼更是复杂多样。

    丧服礼制是有关死者亲属吊丧时所穿衣服、服丧期限等的规定。中国传统丧服制度中着名的“五服”制度是宗法制度的表现形式,它清楚地显示了父系母系有别、男女有别、亲疏有别、嫡庶有别的特点。

    “谥”制是人死后获得“谥号”的规定,也就是获得一个褒贬善恶的“评价”称号。能够获得这种“身后名”的妇女仅仅是皇后、妃嫔、公主、命妇们。作为一种礼制,谥的内容、赐谥的仪节都有严格的规定。

    “葬”是指处置死者遗体的方式。因而安葬礼仪是丧葬礼仪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是个多民族国家,处置死者遗体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安葬方法与形式五花八门,有土葬、火葬、天葬、水葬、崖葬、塔葬、荒葬等。

    趣味链接:古代的“五服”制

    五服有三方面的意义:一是统治阶段的五等服饰,即天子之服、诸侯之服、卿之服、大夫之服和士之服。二是天子直接管辖的地区以外的地方,以五百里为率,视距离的远近分为五等,依次为甸服、侯服、绥服、要服和荒服。三是指丧葬中用的五种服饰,五服由重至轻的名称是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一般说的五服,即丧葬中用的五服。

    丧服又叫孝服,或叫“成服”,按“五服制度”来穿孝、戴孝,称为“遵礼成服”。一般说来,服制越重,其丧服形式也就越复杂,以示不同程度的哀痛之情,而一般是关系越近服制越重。

    最重的孝服是“斩衰”。这种孝服上身曰“衰”,下身曰“裳”。所谓“斩”,就是孝服不缉边。斩衰裳并非贴身而穿,内衬白色的孝衣,后来有的直接用麻布片披在身上代替,故有“披麻戴孝”的说法。斩衰之服的居丧期是三年(一说是25个月,一说是27个月)。

    次于斩衰的孝服是“齐衰”。齐衰又分为四等,即齐衰杖期、齐衰不杖期、齐衰五月、齐衰三月,这四等连同斩衰、大功、小功、缌麻合称“五服八等”。齐衰丧服用较斩衰略细的粗麻布做,齐谓衣边缝缉而显齐整。齐衰三年,丧期名为三年,实际上25个月(一说或27个月)而毕。

    大功丧期为九个月。丧服用熟麻布做。小功丧期为五个月,丧服以较细的熟麻布做。缌麻丧期为三个月,丧服以细麻布做。

    以上“五服”根据服孝人与死者血缘关系及其他具体情况,还有所谓“正服”、“义服”、“加服”、“降服”的说法。此外,还有“殇服”的规定。对尚未举行冠笄礼就死去的男女的服丧规定,叫殇服,“殇”之丧轻于成人,一律从大功开始。

    016古代的殉葬制度

    在古代,所谓“殉葬”也叫“人殉”,是以活人从葬,它是中国自原始社会末期至整个奴隶社会广泛流行的一种古代葬俗。在古人心中,鬼魂观念产生以前,人死后可以随意处置尸体。但在鬼魂观念出现以后,对尸体的处置便有了一整套的讲究。

    从考古资料上看,人殉最早出现在中原地区和西北地区,时间大约是在公元前2800年~前2000年。人殉最为盛行的时候是在我国商代。其实这些都是我国古代鬼魂崇拜的最为典型的例子。进入阶级社会后,崇拜鬼魂在葬礼中表现得更为突出,其仪式有招魂、报丧、哭灵、礼葬、水葬、天葬等。

    《墨子·节葬篇》载:“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这说明野蛮的殉葬已成为一种制度,当时用于殉葬的人都是直接被活活杀死的。这些人中女子占大多数,可以是奴隶,可以是俘虏,也可能是妾奴。

    不过在春秋时期,“人殉”的做法引起了人们的非议。《礼记·檀弓下》记载:齐大夫子车死后,其妻和总管商定用人殉葬。子车的弟弟子亢却对他们说:“如果哥哥在阴间需人侍候的话,没有比他的妻子和总管更合适的了。这件事要不就算了,如果一定要坚持,我就准备用你们二位生殉。”子车的妻子和总管不愿去死,只好同意取消人殉。

    到了秦朝,秦始皇死时,《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记载,秦二世称:“先帝后宫非有子者,出焉不宜,皆令从死。”后宫妇女殉葬者达数千人。

    由于“用人殉葬”制度一直遭到人民的反对,随着社会的进步,汉代至元代期间,人殉制已基本不复存在。到了明代,“人殉”又一度死灰复燃。

    据《廿二史札记》记载,人殉制废止于明天顺八年正月,即1464年。时值英宗病危,他下遗诏表示:“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止,后世勿复也。”野蛮的“人殉”制度这才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

    趣味链接:参加葬礼时为什么要送花圈

    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有亲友去世了,或是去参加某个葬礼时,几乎都要送花圈寄托哀思,为什么要送花圈呢?

    据说这种习俗是从欧美传过来的,但花圈最初并不是为葬礼专用的。花圈的“发源地”在希腊,古希腊把花圈称为“斯吉芳诺斯”,是装饰神像的圣物。

    后来,在罗马及其他地区,花圈也被用作奖品,颁发给凯旋的战士和运动场上的优胜者。

    在古罗马法律《十二铜表法》中的《神圣法》第七条说:“假如有人或者亲身,或者由于自己的马或奴隶在竞赛中获胜而得到花圈,那么在他死时,无论在他家里或在战场,都不禁止把花圈置于死者身上。同样,也允许他的亲属带花圈参加葬礼。”

    在印度和缅甸,至今还保留着用蔷薇花做成花圈给贵宾戴上以表敬意的习惯。

    据说送花圈是有一定含义的。在早期说是一个人临死时带上花圈,天使就会把他的灵魂带到天堂。而现在送花圈其通行的含义是表示对逝者的怀念和哀悼。

    017古代的火葬

    火葬在我国有悠久的历史。据考证,在原始社会时,火葬就已出现;先秦时期,关于火葬的记载开始见诸于文献。《墨子·节葬下》记载:“秦之西有仪渠之国者,其亲戚死,聚柴薪而焚之。”仪渠国,在今甘肃省境内。

    此外,许多古代民族如羌族、氐族都采用火葬的方式。东汉时,这种葬俗也开始在汉族民间流传,《东都事略》记载,北宋初,“遵用夷法,率多火葬”。《金史》记载:女真族人施行火葬,骨灰投入水中,称为“烧饭”,金人一般都行“烧饭”之俗。

    元代时,江南水乡居民火葬时要衣麻、奏乐、取甲胄金锦等物与尸并焚。处理骨灰时,浙东水乡常把骨灰“散弃荒野外”,有的地方则用金瓮把骨灰保存起来。

    明、清时,统治者认为火葬“有失人伦”,于是下令禁止火葬,因此火葬制渐趋势微,但仍有一些地方实行火葬。清代虽也严禁火葬,但同治年间苏松太三府火葬仍很盛行。

    趣味链接:树葬习俗

    树葬是指把骨灰深埋在一棵指定的大树下,或者把骨灰撒在土壤里,上面种上一棵树作为纪念的新的骨灰处理方式。树葬没有墓穴,没有或者使用可降解的特制骨灰坛。它只作标记,如:仅在树下放一块石头,石头上钉一块铜板,写上死者的姓名、生卒年月即可,或者在树上悬挂死者的纪念牌。不留坟头,不立墓碑,只占很少的土地。

    树葬是彝族古老的一种葬俗。云南彝区流传着一则关于“树葬”的传说:“在汉代,诸葛亮在世的那个年代,彝族先祖孟获大将军的妾死了。孟获让属下用帛缎裹尸,葬之在青松树丫上。人们围在树下唱歌、跳舞,悼念这位美丽的妾”。当地人们还传说,树葬之后,骨头从树上掉下来,不好处理,于是用桶把裹着帛缎的骨头装起业,或放之于树洞,有说放之于灵房,称为“鬼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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