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小小说喜欢讲故事,而且愿意把故事讲得有点传奇色彩。
首先,我以为小小说不应排斥故事性,恰恰相反,小小说的情节(故事)往往是作品成败的重要因素。别的不说,单说《聊斋》吧,若无鬼怪故事做引,绝不会流传千古。喜欢故事是中国人的传统习惯。他们读小说首先注意的不是人物或主题,而是故事,若无情节他们很快就感厌倦。通俗文学之所以受欢迎,原因也在于此。读者在读小小说时,绝不会因其篇幅短小而降低对故事性的要求,相反这种要求更高了。这就要看小小说作家的功夫了:能不能以极短的文字向读者描述一个精彩而又复杂的故事。他既要惜墨如金又要纵情泼墨,这种矛盾状况要求作者必须拿“干货”,掏“精华”,任何的粉饰卖弄都是多余甚至讨厌的。
诚然,写小说讲故事绝不是目的,故事不过是一种载体,是形式,是塑造人物和完成主题的一种手段。小小说与故事的区别大概在于:一个是为了故事而故事,一个是故事后面有故事——故事有尽而其味无穷。
在生活中,我们常可以看到听到许多现成的故事,但我们从来也不会看到听到现成的小说。由故事到小说,需要提炼加工,需要深入挖掘。生活中的故事本身就像一座庙,而“神”则需要作者去造——这大概是小小说创作的一种过程。
我的一些小小说就是这么写成的。先听到或看到了一个什么故事,我就开始想:这能不能写成一篇小小说?这个故事的底蕴是什么?这座“庙”里能放个什么神呢?想来想去,眼前忽地一亮,一篇小小说便诞生了。
外国一位小小说大师说:他写小小说先要有个情节,然后有个底。我想这“底”就是小小说的内容,它可以包括许多方面:出入意料的结局是底,震聋发聩的主题思想是底,写活人物也是底。有人以为小小说不过就是相声里的“抖包袱儿”,如果光这样那可惨了。
总之我觉得小小说今后无论怎样发展,也离不开故事情节。至于有些人故意写一些无情节的东西,类似朦胧诗的东西,谁也看不懂的东西,这当然可以尝试,但我坚定地认为这成不了气候。尤其在目前情况下玩这种文字,只能自外于读者。真正买账的会有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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