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党的作风与纪律建设-刚柔并济,严明党内纪律和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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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风必先肃纪。作风出现问题的根源是纪律出现问题。纪律严明,就能有效防范和遏制不正之风的滋长;纪律松弛,则会纵容和助长不正之风的泛滥。因此,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坚持不懈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同时,也要持之以恒重视党的纪律建设。以严明的纪律维护优良作风,以优良的作风促进纪律的落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党的纪律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党章作为党内根本大法的地位得到确立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得到强调和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得到严格执行;党内各种规矩得到严格规范。党的十九大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表明了党中央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坚定决心。新时代继续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必须继续严明党内纪律和规矩,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一、严明党内各项纪律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团结需要严明的纪律;增强执政能力、完成党的任务也需要纪律的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令出律随,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正风反腐,严明各项纪律,广大党员和全体人民都切实感受到了中国共产党加强自身纪律建设的决心。

    (一)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党内最大和最根本的纪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41]他还强调,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政治问题,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的大问题。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注重政治上的要求,必须严明政治纪律,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含糊,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全党要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当前,中国共产党绝大多数组织和党员干部都能够按照中央要求,认真维护、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主流是好的。但也有一些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意识松弛,政治敏锐性不足,对中央的有关规定和重要指示不闻不问,涉及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问题时立场模糊,态度暧昧;个别党员干部甚至公然信谣传谣,散布歪曲党的历史、诋毁党的领袖和党的优良传统的错误言论;有些单位、部门和个人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上虚与委蛇、阳奉阴违、自行其是。这些违反政治纪律的言论和行为,尽管发生在少数党员、干部身上,但在党内和社会上的影响是恶劣的,给党的事业造成的损害是严重的,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予以纠正和解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如果党的政治纪律成了摆设,就会形成‘破窗效应’,使党的章程、原则、制度、部署丧失严肃性和权威性,党就会沦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42]

    针对这些情况,中共中央多次要求全党同志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党的各级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责任,全面了解把握本地区本部门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情况,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必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必须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章,服从党的组织原则,自觉接受党纪监督。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时刻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要严防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杜绝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搞变通”等现象的发生,决不允许公开制造、发表和传播政治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和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决不允许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对大是大非问题要立场坚定,对背离党性的言行要态度鲜明,发现触犯政治纪律的苗头要及时提醒和纠正,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制止。

    同时,习近平总书记针对当前遵守政治规矩,提出了“五个必须”:

    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

    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

    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能先斩后奏。

    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

    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日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二)严明党的组织纪律

    党的组织纪律,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维护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的行为准则,是处理党组织之间和党组织与党员之间关系的纪律。组织纪律是保证党的战斗力的重要纪律,严明组织纪律才能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能使力量倍增。我们党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政党,我们党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组织严密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九十多年来,我们党栉风沐雨、历经坎坷,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发展成为世界第一大执政党,组织严密是重要保证。”[43]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有组织的部队,严格的组织纪律约束,维护了党的力量和权威,保证了党的坚强的战斗力,保证了党的路线的贯彻执行,保证了党的先进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严肃查处了一批破坏组织纪律的行为和党员干部,通过一系列教育学习活动,全体党员的组织纪律意识得到了加强,各级领导班子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得到了严格执行,“四个服从”得到了很好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得到了严格贯彻,党内拉帮派、找门路、抱粗腿、“山头主义”和“圈子文化”等非组织活动和行为得到了坚决抵制和清理,组织纪律得到了很好地维护和加强,党内风气焕然一新。

    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保持党的团结统一。在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成为新常态的今天,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是深化党的纪律建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保障。因此,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严明党的组织纪律,保证党的意志统一。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要求每名党员都要有组织观念。组织纪律性是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纪律性必须增强党性。党性说到底就是立场问题。全体党员干部要坚持党性原则,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立场上,保证个人利益服从组织利益、国家利益。要强化党的意识,切实增强对党的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真正做到在党爱党、在党为党、在党忧党。要强化组织意识,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相信组织、依靠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坚决做到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要求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和职能。党的各级组织及主要负责人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敢于板起脸来开展批评,努力在全党形成敢于批评、善于批评的氛围,不断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自觉防止用个人决定代替组织决定、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党员、干部要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对党组织要忠诚老实,说实话、道实情。党内应该平等相待,决不能搞人身依附关系,决不能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内各项组织制度。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党内生活常态化机制,有效整治软弱涣散问题。要在全党进一步强化组织观念、程序观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明确必须报告的事项和程序,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决不能我行我素、自行其是,决不能遮遮掩掩,甚至隐瞒不报。

    (三)严格执行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廉洁自律的核心是要厘清公与私的边界,做到私权利绝不侵占公共利益,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不正之风,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力推动正风反腐,坚持反腐败零容忍、全覆盖、“老虎苍蝇一起打”,查处了一大批大案要案,惩治了一大批贪腐分子,有效震慑了党内不法行为和不法分子,维护了党的廉洁纪律。

    群众纪律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必须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随时随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允许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侵占和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严明的群众纪律,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之一,是无产阶级政党的先进性的具体体现。严格遵守党的群众纪律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对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对违反党的群众纪律的行为坚决查处。

    工作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则,是党组织和党员依规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党的工作是全面的,党所从事的全部活动,除包括党的建设和党务工作以外,还包括党的领导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群众工作、军事工作、经济工作、文化工作以及处理与外国政党关系的外事工作等。“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当前,强调党的工作纪律,具有特殊的意义。一些党组织管党治党不严,失之于宽、松、软。一些党组织负责人没有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一些纪律检查部门执纪监督不严,致使党的纪律规矩松弛。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特别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各级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部署,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

    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生活上的事情,看似小事,实则小事不小,它关系党的形象,关乎人心向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看问题首先要看其性质,细菌小不小,病毒小不小,发展下去致命啊!当前,我们党面临“四大危险”“四种考验”。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弘扬艰苦奋斗的精神,越要反对贪图享乐、骄奢淫逸的思想,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党章规定,党员有义务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坚决把好生活上的关口。要把好社交关,纯洁朋友圈,增强免疫力,不该吃的饭不吃,不该去的地方不去,警惕灯红酒绿的侵蚀,保持健康的人际关系。要把好行为关,既要防止特权思想、霸道作风,又要防止党员意识淡漠,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群众。在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公共场所始终牢记自己的身份,规范自己的行为,维护党员良好形象。

    二、规范党内各种规矩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党在严明各项纪律的同时,还要求全体党员和各级组织要严守党的规矩。党的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基本规则,是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体现,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执政任务的重要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党内很多规矩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反映了我们党对一些问题的深刻思考和科学总结,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44]

    具体说来,党的规矩包括四个方面:第一,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第二,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第三,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第四,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在严明纪律的同时,通过一系列有效手段,规范党内各种规矩。

    (一)党章是中国共产党的总章程和总规矩

    党章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党章凝结着党长期以来宝贵的经验和智慧,集中代表了全党的根本利益和意志,它统领党的建设的各项工作,包括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党章具有最高的权威性,是制定党内其他法规制度的依据和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在《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中指出:“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

    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制定和完善党章。中共一大制定了党纲,中共二大制定了党的第一部党章。在90多年的奋斗历程中,中国共产党总是认真总结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功经验,及时把党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体现到党章中,从而使党章在推进党的事业、加强党的建设中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实践表明,什么时候党章得到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生活就正常,党的活力和战斗力就强;反之,党内生活就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党的活力和战斗力就会削弱。

    党章既是决定党的执政地位的“生命线”,也是规范党的政治行为的“高压线”。中国共产党各级党组织按照中央统一要求,坚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进一步明确了党章总规矩的地位,维护了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

    通过学习、贯彻党章,进一步明确了党章总规矩的地位。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有着8900多万名党员、450多万个党组织的大党,不但规模数量大、成员分布广、新鲜血液多,而且所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前所未有,如果没有党章作为思想统领,没有制度的强力约束,就凝聚不了统一的意志,形成不了统一的步调。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接受了普遍的党章教育,牢固树立起了党章意识,党章成为了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成为指导党的工作、党内活动、党的建设的根本依据。各级党组织也主动把党章各项规定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各项事业中: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章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党章意识不强、不按党章规定办事的及时提醒,对严重违反党章规定的行为坚决纠正;以党章为基本标准判断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表现,以党章为根本规则解决党内矛盾。全党共同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使党章真正成为了中国共产党的总章程和总规矩。

    通过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接受了一次普遍的党性教育。当前,少数党员包括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不熟悉党章、不自觉遵守党章。特别是有的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一些领导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突出,奢靡之风严重,主要表现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精神懈怠;贪图名利,弄虚作假,不务实效;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不负责任;铺张浪费,奢靡享乐,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这些问题,严重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党章作为党的最高行为规范,对党员的义务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作出了明确规范,对党员需要掌握的基本知识也作了系统阐述,是广大党员进行自我教育、增强党章意识的最好教材。党章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要求共产党员必须坚持共产主义理想,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全面遵守党的纪律。通过学习、贯彻党章,全体党员党章意识不断增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通过学习党章对党的性质、宗旨、组织制度、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规定,对党的归属感不断增强。

    通过学习、贯彻党章,全体党员政治上更加坚定,行动上更加一致。党员能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能不能与错误言论和不良倾向作坚决斗争,是对党员政治立场的实际检验。听党的话、跟党走,是对党员最核心的品质要求。通过学习党章,一方面,有助于党员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在事关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等问题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另一方面,有助于党员认真履行权利和义务,切实增强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的主动性。

    党章是中国共产党总章程和总规矩,这就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要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模范。党员干部要把学习党章作为必修课,走上新的领导岗位的同志要把学习党章作为第一课,带头遵守党章各项规定。凡是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做到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凡是党章规定党员不能做的,领导干部要带头不做。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经常检查和弥补自身不足。特别是要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实事求是、推动科学发展、密切联系群众、加强道德修养、严守党的纪律等方面为广大党员作出表率。要严格执行党章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并落实到制定决策、选人用人等领导工作各个环节。要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厉行工作规程,做到令行禁止,保证中央政令畅通。要严格执行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规定,敢于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亲近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朝气蓬勃地带领人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共同奋斗。

    (二)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

    国家法律是全社会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党员干部自然不能例外。党章规定,全体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党员干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这是因为:首先,国家法律体现了全体人民和中国共产党的意志。国家法律法规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广泛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的立法工作,主要是在政治、思想和组织等方面领导国家政权机关进行立法活动,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它反映了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也是中国共产党的政策和主张的体现。

    其次,国家法律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执行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在国家法律的执行中也处于领导地位。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保证依法行政,使各级政府在党的领导下,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二是支持公正司法,监督、督促司法机关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通过热情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特别是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的关注和期待;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最后,中国共产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这是因为党能否带头守法,直接影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展和成效,直接影响党在人民群众中的权威和形象。只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依法治国才能取得实效。因此,国家法律是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规矩。

    作为党员,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的同时,还要模范遵守党内法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党员干部作为党内一员,必须具备高于普通群众的基本素质,必须做遵守国家法律的先锋模范。同时,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还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党内法规不仅用来规范党自身的内部行为,更是为了保障国家法律的切实执行。通过对党员干部的高标准、严要求,党员干部的遵纪守法行为,带动全社会依法办事、遵纪守法。国家法律是全体公民的行为底线,而党规党纪则对党员做出了比法律更加严格的要求。

    从严加强纪律建设,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党员干部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法规。一是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通过一系列的学习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逐步做到严于律己、廉洁奉公,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坚持以德修身、以德服众、以德润才,严格遵守党纪条规,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服务和执政水平。

    二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领导干部对法律的信仰如何,能否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能否自觉地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直接影响到法治社会的建设程度。领导干部只要能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就能带动全党全国一起努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上不断取得新的伟大的成绩。同时也要看到,领导干部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导者和组织者,是国家法律法规的执行者,同时也是体制机制的调整者。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

    三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只有在全民当中树立法治理念,才会迫使党员干部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我们党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为党员干部遵守国家法律培育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为什么说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呢?……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45]规矩是刚性和软性的合集,既包括党章、党纪、国法这样的硬性约束,也包括党的优良传统、行为惯例等软性的未成文的内容。规矩的范围比纪律要广。纪律涉及的内容是成文的、具体的,但规矩除了成文的纪律之外,还包括一些不成文的内容,如党内长期形成的优良传统。

    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这是因为它们在我们党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中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反映了我们党对党内生活和党的建设的思考和总结,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它们是党的宝贵财富,是党在发展中逐渐形成保留下来的,对于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来说,是必须自觉遵循的规矩。不成文的规矩,往往是成文的规定纪律之前的防线。破坏规矩继续发展下去,就是破坏成文的纪律。对中国共产党这么大一个执政党来讲,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任务艰巨繁重,只有成文的规矩不够,还得有不成文的规矩。守纪律是底线,讲规矩靠自觉。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

    首先,恢复和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传统。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是中国共产党从幼稚走向成熟,度过一个个生死存亡的危险关头,取得今天辉煌成就的基本经验。不论是在战争年代,还是建设和改革时期,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理论联系实际首先要坚持向人民群众学习。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群众是认识和实践的主体,是智慧的海洋。许多新思路是基层探索出来的,许多新办法也是广大群众创造的。社会实践是个大课堂,人民群众是这个课堂最高明的老师。同时要坚持向实践学习。注重实践是我们党思想路线的重要内容,理论来源于实践,理论只能接受实践的检验和修正,实践出真知,出理论。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着眼于实践,在实践的风浪和考验中砥砺品格,在实践的过程中,发现真理和检验真理。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各种教育活动,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接受了一次实事求是路线的教育,重新恢复和发扬了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传统,必须长期保持。

    其次,坚持和重塑了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密切联系群众,是中国共产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毛泽东曾把共产党人比作“种子”,把人民喻为“土地”,说只要把“种子”播在“土地”上,就能在人民中生根、开花、结果。无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改革开放新时期,正是由于无数共产党人心系百姓、扎根群众,中国共产党才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支持;正是依靠千千万万群众真心实意的拥护和支持,中国共产党才夺取了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胜利。当前,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社情的深刻变化,面对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外部环境的严峻考验,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最大限度地防止脱离群众、丧失民心的危险,变得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紧迫。但是,一段时期以来,一些党员干部却背离了群众路线,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官僚主义横行,严重损害了干群关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恢复群众路线,在全党范围开展了一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集中学习与实践,广大党员干部的群众意识和群众观念得到了大幅增强,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得到了恢复和继承。

    最后,重新发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党组织、党员个人对党内同志,党员个人对党组织的缺点错误及时指出、深入剖析,在原则问题上进行积极的健康的思想斗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就是为了“防范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侵袭”,及时发现和纠正自身存在的缺点,促进党的组织健康发展和党员干部健康成长,是中国共产党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法宝。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高度重视批评和自我批评在严格党内生活、加强作风建设中的作用,要求全体党员要大胆使用、经常使用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敢于揭短亮丑、真刀真枪、见筋见骨,不断清除党内各种政治灰尘和作风弊端。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纪律是刚性约束,而规矩是自我约束。纪律不可能囊括所有规矩,所以守纪律是底线,作为中共党员,还必须守规矩。规矩是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政治规则、组织约束、优良传统和工作习惯,新时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必须在严明各项纪律的同时,高度重视和强调全体党员要学习和遵守党章、国家法律和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通过严明纪律和规范规矩,在党内形成相对完善的纪律体系。

    三、遵守党纪无条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宏伟目标,党必须加强自身建设,确保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因此,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中国共产党的纪律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仍有极少数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纪律,必须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必须汇聚全党的力量,需要每一名党员和每一个党组织都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以实际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环境。

    每名党员要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中国共产党是由8900多万名党员组成的,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必须从每名党员抓起。作为党员来说,首先应该学习党章党规,提高遵纪意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中共中央加强党内法规体系建设,修订(或发布)党章党规共24次,其中修订(或发布)党章1次、准则1次、条例6次(其中《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新发布)、规定1件、细则1件、规范性文件14件[46];另外,制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织就了一面严密的纪律之网。这些党内法规对党员须遵守的各项纪律和违纪惩罚等都做了全面详细的规定,只有在充分学习了解它们的基础上,每名党员才能遵守纪律、维护纪律。其次要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遵守党的纪律,要靠外在约束,更要靠内在自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一些党员干部在遵守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上出现问题,甚至堕落为腐败分子,说到底就是精神“缺钙”,“总开关”失灵。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必须重视政治纪律,不断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精神之“钙”,就能做到强身健体,就能增强免疫力,从而远离腐败风险,做党组织充分信任、人民群众高度信赖、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好党员、好干部。每名党员都要心胸开阔、志存高远,自觉坚持党性原则,如此便不会被各种欲望所诱惑,才能坚守底线不出问题。最后都要以党章党规为准绳,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树立“四种意识”,坚持“四个服从”,做到“五个必须”,进一步增强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的思想和行动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内团结统一、重塑党组织的纪律性和约束力,净化党的政治生态,做到不违纪、不逾矩,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争作先进和表率。

    各级党组织要承担起执行、维护纪律的责任。党员是在组织中参加党内活动的,因此各级党组织是维护党内纪律的关键。首先,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所属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通过组织各种学习教育活动以及同志式的谈心谈话加强与党员的交流,引导他们了解党章党规,自觉遵守党内纪律,形成良好的组织生活氛围。其次,要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形成对他们的严格约束。通过各种形式的监督,让党员始终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对一些党员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咬耳朵”“扯袖子”,防患于未然;还要对违纪党员和违纪行为正确地实施党纪处分,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同时,各级党组织必须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在教育、监督、处分党员的同时,也要受到上级组织和各级纪委的监督管理。最后,要引导、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不断增强党的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毫不动摇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以至家风,让清正廉洁成为党员、干部的行为习惯。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党内的纪律要靠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自觉维护,但是仅仅依靠自觉是不够的,还需要有效的监督问责,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增强党纪的刚性约束。各级纪委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必须认真处理,切实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为党和国家事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严格执纪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治党原则,也是维护纪律权威的重要体现。严明政治纪律不能停留在口头上,必须落实到行动中,体现在对党员干部的行为约束上。必须坚持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遵守党的纪律,党内不允许有凌驾于党的纪律之上的特殊党员,更不允许有不受党的纪律约束的特殊干部。各级纪委要做到铁面执纪、严格执纪,决不能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党纪,用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规范来引导党员干部的行为。要敢抓敢管,违纪必究。只有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才能遏制腐败现象发生,才能使纪律产生更大威慑力。必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员干部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查早查小、处早处小,经常拽拽袖子、咬咬耳朵、拍拍肩膀,对问题突出的严肃问责追究,对背离党性的言行坚决纠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对腐败行为零容忍,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只要触犯党纪国法,发现一起就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要把遵守党的纪律情况,列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犯者必究、违者必查的硬约束,成为有强大威慑力的“带电的高压线”。

    创新案例

    辽宁营口: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警示教育增强自觉性

    2017年11月,辽宁省营口市纪委召开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过在教育方法、教育内容和教育形式上精心谋划,以活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方式,强化纪律教育,增强警示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让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以“活教材”提升警示教育实效性。让违纪干部现身说法是最有效的教育方式,市纪委坚持以案明纪、以人为镜,不断强化警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免疫力”。他们把查处案例作为教育资源,通过深挖细剖,教育党员干部时刻保持自重、自警、自省、自励,时刻绷紧廉政建设这根弦,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严守党的纪律规矩。活动以忏悔录为“活教材”,播放市纪委选取近年来查处的十多名典型违纪案例的主要涉案人员拍摄的警示教育片《我的忏悔》。片中曾经熟悉的朋友、以前的同事在荧幕中声泪俱下地忏悔自己思想堕落的变化轨迹,让参会者感觉更真实、触动更震撼、警示更深刻,真正能从内心深处敬畏纪律,坚守纪律底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起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效果。

    以“党课+”提高警示教育针对性。结合今年以来查处的典型违纪案例,在党课上深刻解析其腐败堕落的内因,查找滋生腐败的“致病源”,让党员领导干部知道在什么情况下,在什么问题上,在哪些环节中容易犯错误、栽跟头。如站前区领导结合典型案例,为与会人员上了一堂专题廉政警示教育课,要求切实从典型案件中吸取教训、引起警醒,务必站稳政治立场、严守政治规矩、履行政治责任、永葆政治本色,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既对心存侥幸者进行棒喝,也警示每一名党员干部要检身自省,汲取教训,警钟长鸣,不做旁观者、局外人,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觉,不断增强“不想腐”自觉。

    以“1+N”推动警示教育全覆盖。坚持带头组织,各单位分头实施的方式,逐步推动警示教育全覆盖。建立健全通报曝光常态化机制,持续曝光违纪违法案件和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将案件查办成果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把廉政档案运用与干部日常监督相结合,动态掌握领导干部遵守纪律情况,为干部的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等工作提供可靠依据,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根据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特点,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观看警示教育片或举办专题展览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教育警示党员干部,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增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自身建设使命感和紧迫感,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进一步筑牢“不想腐”的堤坝。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17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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