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赫访谈录-必须重视加入WTO后对我国农民收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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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WTO,对我国的改革开放,对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来说,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加入WTO的步伐加快,全国上上下下、各行各业都在认真、广泛、深入地讨论和研究WTO产生的影响以及应当采取的对策。布赫同志曾到河南省商丘市调研,在与当地领导座谈时,就加入WTO后对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尤其是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等方面的问题,发表了很重要的意见。

    布赫同志在担任全国人大第八、九届副委员长期间,一直分管全国人大农委的工作,对全国的“三农”情况十分了解。他又勤于深入基层,善于搞调查研究,有着独到的思想见解。

    这次在河南省商丘市调研期间,他先后参加了全国乡镇企业博览会,又到虞城县、夏邑县、永城市等县市、科迪集团等农村龙头企业进行考察,听取了商丘市领导和其他县市领导的汇报,对商丘这个农业大市的农业、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增长情况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因而,他在讲话中首先分析了“九五”期间我国农民收入增长的变化及特点。他指出,“九五”期间我国农民收入增长大体上有4个主要特征。

    第一是总量增长缓慢,增长速度呈现下降趋势。

    据统计,1995年到2000年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实际增长47%,比改革开放20年来的平均增长速度慢了近2个百分点。从1996年起,农民人均收入增长速度出现下降趋势,1996年为9%,1997年为46%,1998年为43%,1999年为38%,2000年为21%:第二是农民的收入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农业收入比重不断下降。我国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有两个部分,即农业收入和非农业收入。很多年来,农业收入在农民收入中一直占据着主要地位。

    到上个世纪80年代,农业收入仍然占农民收入的70%以上。改革开放以来,这一局面有了很大改变。到2000年,农民人均收人中,农业的比例下降到了50%,非农收入占到40%,成为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渠道。农民的非农收入来源有在乡镇企业务工、外出进城打工、从事个体经营、家庭多种经营等方面。第三是农民市场意识增强,现金收入比重不断提高。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广大农民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他们的市场经济意识不断增强。随之带来的是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农副产品的商品率提高,出口贸易增加,外出务工人员、从事私营经济的人员增多。200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654元,比1995年的987元增长了676%。

    第四是全国农民收入增长不平衡,存在的问题十分突出。主要是三分之二的纯农户、中西部粮食主产区的农民增收相当困难。农户与农户之间,粮食主产区和非主产区之间,东部沿海地区农民与中西部地区之间农民纯收入的差距比较大,而且还有不断扩大之势。

    布赫说,从“九五”期间我国农民收入增长的几个特点不难看出,农民收入增长的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农业收入尽管仍占有相当的比重,但已不是主要来源,农民收入增长越来越依赖于市场需求、结构调整、非农收入、劳动就业、外贸出口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也可以说我国农业在逐渐向国际化靠近。因而,加入WTO后,我国农民收入增长的格局必然会进一步发生变化。

    在谈到我国加入WTO后,对我国农民收入增长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时,布赫说:最近几年,也可以说从我国申请加入WTO开始,我在地方调研时,就经常听到人们关心和议论的这个话题。这是由我国的国情带来的。因为我们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国计民生的一个重大问题。而农民收入增长又是“三农”的核心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说,关心WTO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是一种责任心的反映。实事求是地说,“九五”期间农民收入增长的特征,已经给了我们一个信息:

    加入WTO后,将会对我国农民收入增长产生深刻的重大的影响。我认为,应当从有利和不利两个方面来分析和研究。从有利的方面看,加入WTO后,可以促进我国农业加快结构调整的步伐,促进农村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为农民增收创造一个有利的宏观环境:可以参予制定一些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农业方面的法规政策,利用WTO的法则保护自己:可以充分发挥优势,扩大具有竞争力的农副产品出口;可以提高我国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国际竞争力。

    从不利的方面来看,我国农业的贸易环境相对不利,农产品的国际流通体系不健全、营销方式落后,相对一些原来的WTO成员差距很大:

    我国的农业生产条件相对落后,农业机械化水平、农业科技推广水平、农业的投资、水资源等各个方面,相比起来,差距也都很大:我国的农产品价格在国际上相比,也处于不利的地位,缺乏竞争优势;我国的农副产品出口贸易体制与WTO要求相对滞后,农副产品出口贸易中的审批程序问题、农副产品出口贸易企业的协作问题等都有一定差距。从有利和不利因素的分析比较看来,加入WTO后,短期内我国农民的收入可能会受到一些影响。我们必须认真研究,认真对待,认真寻求正确的应对措施。

    接下来,他结合商丘调研的情况,谈了几点措施。他说,当前一个首先必须解决的问题是,要尽快熟悉和掌握WTO的规则。我们对WTO的规则了解得太少,广大农民群众相对来说了解得更少。有一份调查显示,全国有80%以上的农民根本上还不知WTO为何物。这是很值得关注的问题。因此,尽快熟悉和掌握WTO的规则是当务之急。如果加入WTO后,一些基层领导还是用过去管理农业的办法来管理,广大农民还是用过去搞农业的办法来搞农业生产,那么,我们就可能让WTO的机遇成为障碍,给农民收入带来不利的影响。比如,加入WTO后,我国对农副产品进口的配额增加,主要是大宗农产品,这无疑会加剧国内农产品市场供大于求的局面,对国内农副产品价格直接产生打压,对农民出售农副产品数量及价格都会产生很大冲击,影响农民收入。据有关部门测算,由于进口配额的增加一项,农民人均要减收45元左右。而从另一方面来说,由于享受了WTO成员的待遇,通过竞争和谈判,一些具有竞争力的农副产品可以扩大出口。但是,首要的是弄清WTO一些有关规则,比如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要求等等。这里不仅是一个市场需求的问题,而是有一整套、一系列的要求。再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必须进一步加大农业结构调整的力度。加入WTO后,不进行农业结构调整,只能是死路一条。由于进口配额的增加,势必迫使我们千方百计扩大农副产品出口贸易。进行农业结构调整的目的,正是为了发挥具有竞争力强的产品优势。同时,可以带动二、三产业的繁荣昌盛,增加农民的非农收入,培养农民的市场意识。加入WTO后,农民要想增加收入,必须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进行结构调整,提高农副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还有一个要解决的问题是,必须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提高城镇化水平。多年来,造成我国农民收入滞缓的一个重要障碍性因素是城镇化水平太低,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严峻现实。目前,世界城市化水平提高很快,已由本世纪初的136%提高到42%,一些发达国家高达80%—90%,很多发展中国家也普遍达到30%—40%,而我国的城镇化水平2000年虽然达到了362%,但同世界平均水平比较还有一定差距。城镇化对农民收入增长的作用,主要是通过农村劳动力和农村人口的转移来实现。通过减少农民和农村人口,可以增加土地利用率,提高劳动生产率;可以增加对农副产品的需求,扩大农副产品的市场容量:可以促进城镇的就业,对拉动内需的政策实施起到促进作用:可以提高国民的整体素质,对可持续发展产生重大的促进作用。

    当有同志提出,面对WTO的影响,应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时,布赫副委员长表示赞成。他说,我国农村和农民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小农经济的方式方法,在国际竞争中处于显而易见的劣势。因此,加入WTO后,我们必须大力提高我国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如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改变原始农业与现代化农业竞争的状况。当然,要在坚持维护家庭联产承包这一农村基本政策的基础上,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下,引导农民建立符合当地实际和发展需要的合作组织,可以是综合型的,也可以是专业型的:可以是产前的,也可以是产中、产后的;可以是地域型,也可以跨地域。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以农民为主体的,因此要注重发挥农民群众的主导地位和支配作用。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处理合作经济组织中出现的问题,充分体现农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愿望。我在一些发达国家考察时,也接触过一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有些国家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作用发挥得很好,很受农民的欢迎,具有很强的生命力,一个关键的原因是在于他们的合作经济组织能给农民办好事,对农民发展经济起到促进作用,比如代表农民就国际贸易出现的问题进行谈判,代表对农民利益与政府进行协商、沟通等等。这些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在谈到加入WTO后政府在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应当做哪些工作时,布赫副委员长指出,政府应当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农民的支持和保护。

    各级政府要转变职能,加强宏观调控,比如全国性的国土整治、东中西部的资源配置利用、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农业结构调整等方面。

    同时,各级政府应当把推进市场化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支持农民办好合作经济组织,保证农民在农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还应当利用WTO规定的有关农业保护政策,对农业和农民实行有效地保护。比如WTO协约规定,农业基础设施属于WTO的“绿箱”政策,不受WTO协议的约束,政府可以充分利用这一政策,对农业给予支持,尤其是对粮食主产区给予支持。

    为了适应WTO的需求,我们要加快农业科技进步。而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最主要的一项工作是农业科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

    布赫说,减轻农民负担,就是给农民增收创造条件。近些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为减轻农民负担下了很大决心,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由于各地情况不同,进展不一样,农民负担的减负工作还任重道远。面对加入WTO后农民收入问题出现的新情况,要积极稳妥地搞好农村税费改革,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要加强对农民减负工作的督促检查,防止农民负担出现反弹: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通过农村“三个代表”教育,提高农村广大党员干部的素质,切切实实为农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布赫副委员长强调指出,加入WTO,对于我们来说既有挑战又有机遇,既有有利又有不利,关键是我们如何面对,在挑战和机遇面前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把有利的因素充分发挥好,让其真正起到有利的作用;同时,把不利的因素充分转化好,让其成为有利的因素。我们有理由相信,我们全党全国人民一定能经得住WTO的严峻考验,一定能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得更加繁荣兴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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