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克·伦敦短篇小说集-满月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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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翰·克拉弗豪斯长着一张满月脸。就是那种,两处颧骨铺张开来,额头,下巴同脸颊完美地融合到一起,好像是为促成这张大圆脸而生长。还有他的塌鼻子,又扁又平,巧的是它到大圆周的各处距离相等,没精打采地不偏不倚地落到圆心上,就好像一个面团刚好粘到了天花板上。大概就是因为这个,我才特别讨厌他,真的,我一看到他就觉得烦,我一直相信,他的存在会阻碍地球转动。又或许是因为我妈妈对月亮的迷信,可她在瞻仰月亮的时候,角度错了,时间也不对。

    尽管我恨透了约翰·克拉弗豪斯,但他并未对我做过什么伤天害理见不得光的苟且之事。而且,也不是这么简单。这是一种更深刻更微妙的厌恶;它不可捉摸,难以言状,无法用语言表述清楚,也分析不明白。在生活中,我们可能都经历过这样的情况。我们做梦都不曾梦过的那类人,突然有一天出现在我们面前,然而,就在见面之初,我们会说:“我不喜欢那个人”。为什么不喜欢他·啊,我不晓得原因;只晓得我不喜欢他。就是这样,讨厌就是讨厌。我对约翰·克拉弗豪斯就是这样。

    这人凭什么这么开心·没错,他是个乐观主义者。一天到晚笑呵呵,乐哈哈的。对他来说,事情就没有不好的,诅咒他!他一直这样高兴,彻底激怒了我骨子里的灵魂!而其他人的笑声,却不能烦到我。过去我甚至常常会对自己笑——但那都是在我遇到约翰·克拉弗豪斯之前。

    可他的笑声!无一例外,每次都能激怒我,让我发疯,除了这笑声,普天之下就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激怒我了。它像鬼一样纠缠着我,牢牢夹住我不放,并且永远都不会放过我。这笑声震耳欲聋。不管是醒着还是睡着,它总是像一把大锉刀一样呼啸而来搔动我的心弦,使我抓狂。清晨,太阳才刚刚破晓而出,他的笑声便高叫着穿过田野来搅扰我黎明时分的美梦。正午,焦灼的阳光下,绿色的生命耷拉着脑袋,鸟儿也都撤退到森林的最深处,大自然的一切都在打着瞌睡时,张狂的“哈!哈!”和“呵!呵!”就会不失时机地响起来,直冲云霄向太阳发起挑战。即使是在幽静的午夜时分,在他从镇上回家的那个僻静的十字路口,也会传来他恼人的大笑,让我从睡梦中惊醒,辗转难眠,恨得我用力握住拳头,甚至指甲都扎进了掌心。

    一天夜里,我偷偷溜进牛棚把他的牛赶到了他的田里,可第二天早晨,他一边把它们从地里赶出来,一边高声大笑。“没关系的,”他说,“不怪这些可怜又哑巴的小动物,它们只不过是误入了更加肥沃的草场而已。”

    他养了一条狗,叫“玛尔斯”,体型巨大且异常残暴,是猎鹿犬和警犬的混血,所以兼具了二者的特质。他特别喜欢玛尔斯,所以它总是如影随形,和约翰·克拉弗豪斯出双入对。可是,我一直在等待机会,终于有一天,时机成熟,我把玛尔斯唤到一边,用了点士的宁[1]和一块牛排把它撂倒。对约翰·克拉弗豪斯明显没什么消极影响。他的笑声跟以前一样爽朗,一样频繁,他的脸也仍旧像满月一样圆。

    后来,我放火烧了他家的草垛和谷仓。可第二天早晨,是个星期天,他却容光焕发,无忧无虑地外出。

    “你去哪儿·”他路过十字路口时我问他。

    “钓鲑鱼去,”他回答,大圆脸像月亮一样泛着光。“我就是好这口儿。”

    怎么可能会有这种人!草垛和谷仓都被烧了,烧的可是他所有的收成啊。而且,我知道,它们可没上保险。可是,在面对即将到来的饥荒和寒冬时,他却喜洋洋地出去寻觅大批鲑鱼,的确,人家“好”这口儿嘛!哪怕他的脑门儿上掠过一丝丝的忧愁;哪怕他那张迟钝的脸能变得不那么像一张满月,长一点点,严肃一点点;哪怕只有一次他的脸上不挂着微笑,我都能容忍他的存在。但这都不可能。他注定在不幸中活得更开心。

    我向他挑衅。可他只是迟缓地看看我,绽放惊讶的微笑,“跟你打架·为什么”他慢吞吞地问。然后便是一阵大笑。“你太有意思了!吼!吼!简直能把我笑死!呵!呵!呵!哦!吼!吼!吼!”

    要是你你会怎么做·我反正是忍无可忍了!他就像犹大一样令人讨厌,我是有多恨他啊!还有他那个名字——克拉弗豪斯!什么玩意儿!是不是滑稽可笑·克拉弗豪斯!仁慈的上帝啊,他为什么叫克拉弗豪斯·我不止一次的问自己这个问题。什么史密斯,布朗,或者琼斯我都不介意——可偏偏是克拉弗豪斯!你重复说说看,听听那可笑的发音——克拉弗豪斯!我问你,一个人应该叫这么个名字吗·你肯定会说,“不可能”。我也觉得“不可能”。

    我突然想起了他的房屋抵押贷款。大田被毁,收成被烧,他肯定付不起贷款了吧!所以我开始精打细算,节衣缩食,变成一个一毛不拔的放贷人,就为了从他手里拿到房屋抵押。我并没有同他当面交涉,而是通过代理人使其丧失赎回权,并且作为前提条件只给他几天(我发誓,肯定没超过法定期限)的时间让他搬走所有动产。他至少在这住了二十年,我悠悠然跑到他那里看他怎么接受这一切。他见到我时,那双圆溜溜的眼睛却闪烁着光芒,那光芒顺势蔓延至整张脸,活像一轮明月缓缓升起。

    “哈!哈!哈!”他以笑声开始了对话。“我的小儿子,最有意思的小家伙!你听过类似的说法吗·我跟你讲哈,有一次他在河边玩耍,突然岸边的一处地方塌陷了,泥巴溅到他身上。‘啊,爸爸!’他大声哭喊,‘凭空跑出来个大西洋,还打了我一下’。”

    他停止了絮叨,等着我跟他一同享受那地狱般的快乐。

    “我可没觉得有什么笑点,”我敷衍他说,当时我的脸肯定僵住了。

    他却以为那是惊讶的表情,随即他的眼里又出现那可恶的光芒,闪烁着,蔓延着,就像之前我描述的那样,直到整张脸绽放温和怡人的微笑,像夏日夜晚的月亮,再然后,笑声奔涌而来——“哈!哈!太有意思了!你说好笑不好笑·嗯·呵!呵!吼!吼!吼!他竟不觉得有意思!为什么,看这儿,一个水坑……”

    他讲他的,我转身便走。这是最后一次我站在他跟前了,我已经忍无可忍了。事情总得有个结局,我想,诅咒他!他本就不属于地球。当我爬上山坡,仍能听见他那鬼笑在天空中回荡。

    现如今,我真为自己做事干净利落而感到骄傲,当我决定杀了约翰·克拉弗豪斯时,我曾暗下决心,一定要做到当我回顾过往,不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羞愧。我可不喜欢粗制滥造的工作,更讨厌以暴力解决问题。在我看来,仅仅用拳头攻击一个人实在是鄙夷不堪——呸!下流!所以,冲他开枪,拿刀捅他,或者用棍子打约翰·克拉弗豪斯(天啊,这个破名字)都不能与我的做事风格契合。我的手段,不仅干净利落,极富艺术性,而且绝对不会留有一丁点儿的线索将矛头指向我。

    为达目的我绞尽脑汁,后来,经过大概一周的冥思苦想,我勾勒出杀他的蓝图。然后着手实施。我买了一条水猎犬,五个月大,我投入了所有精力来训练她。如果哪个人侦查我们,这个人指准儿会用一个词语概括我们的训练内容——捡东西。“贝罗娜”是我给她取得名字,我训练她从水中捡棍子,不仅如此,而且要连气都不喘一下立刻捡回,更不可以磨蹭地玩几下再捡回来。其中的关键是,只要她没有闪电般地完成任务,就不会因任何事停下来。我曾试着在她捡回来之前跑向远处,让她叼着木棍追我直到撵上我为止。贝罗娜很聪明,她还特别喜欢做这个游戏,所以很快便达到让我满意的效果。

    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头一次把贝罗娜牵到约翰·克拉弗豪斯面前。我晓得自己在干嘛,因为我了解他的弱点,一个特别隐秘的习惯,他早已习以为常并且根深蒂固。

    “不”,我把牵绳的一端放到他的手里时,他说。“不,不会是真的。”他张着大嘴,呲着牙笑,那张可恶的满月脸上堆满了笑容。

    “我……我一直以为,你可能,不喜欢我,”他解释说。“我这样误会你,真是可笑,是不是·”说到这个,他一厢情愿的笑起来。

    “她叫什么·”在下一次神经质的大笑之前,他问到。

    “贝罗娜,”我回答,

    “呵!呵!”痴痴地笑着说。“这名字,挺有意思。”

    我咬紧牙关,他无缘由的欢乐让我恨得牙痒痒,从牙缝里我挤出这么句话,“她是玛尔斯的妻子,你懂的。”

    随即那张满月脸上则洋溢着光彩,直到他憋出一句:“我的另一条狗。好吧,我想,她现在可是个寡妇了。哦!吼!吼!额!呵!呵!吼!”他就跟在我后面喘息着,我瞅准时机迅速溜到山坡上去。

    一周过去了,星期六晚上我问他,“你星期一搬走,对不。”

    他点点头,露齿一笑。

    “那么说,你就再没机会去钓那些你‘好’的鲑鱼了。”

    可他并没注意到我的冷笑。“哦,我不知道,”他咯咯地笑着。“我打算明天再努力一把。”

    这样就确保万无一失了,我暗自庆幸地回了家。

    第二天一大早,我看到他拿着一张抄网和一个布袋,贝罗娜跟在他脚边。我知道他的钓鱼阵地,所以我从牧场的背面绕过去,穿过灌木丛,到了山顶。我尽力向远处望去,眼神沿着山谷扫视,这是一个天然的圆形剧场,在剧场中央,河流从峡谷涌出汇聚到这里,形成一个由岩石围成的巨大而平静的池塘。就是这里!我坐在山顶的最高处,以便我能看到发生的一切,然后点上烟斗静候佳音。

    过了几十分钟,约翰·克拉弗豪斯才慢吞吞地拖着沉重的身子出现在湖畔。贝罗娜跟在他身旁,步态从容淡定,他俩都兴高采烈的,贝罗娜短促而尖锐的叫声和约翰·克拉弗豪斯深沉的嗓音融合在一起。到达目的地后,他将抄网和袋子扔到地上,从后口袋里掏出一个放大了的蜡烛似的东西。我可知道这个“狠家伙”,他就是用这种方法捉鲑鱼的。炸死它们!然后他用团棉花紧紧地裹在这个“狠家伙”上,并在里层加上导火线。然后引燃导火线,把炸药扔进水里。

    贝罗娜像闪电一样冲进池塘去追狠家伙。我欣喜若狂,想要大叫。克拉弗豪斯冲她大喊,但绝对是白费力气。他抓起土块和石头投向她,但也无济于事,贝罗娜稳健地游向“狠家伙”直到把它叼到嘴里,然后她才调转方向游向岸边。这时,克拉弗豪斯才第一次意识到危险的存在,拔腿便跑。就像我预期的一样,她到岸之后对克拉弗豪斯穷追不舍。哦,我不得不说,这感觉棒极了!我之前说过,这个池塘坐落于天然的圆形场地中央。自上至下,溪流里杂七杂八的摆放着垫脚石。一圈又一圈,上去又下来,克拉弗豪斯和贝罗娜拼死赛跑着。我从没想过像他这样笨拙的人会跑得这么快。可是再怎么跑,贝罗娜都会咬定青山不放松地跟着他。后来,他正全力向前跑时她一猛子跳了起来,鼻子都够到了他的膝盖。一道光闪过,一阵浓烟陡然升起,强烈的爆炸声,在那一瞬间人和狗都已不见踪影,展现在眼前的是一个巨大的坑。

    “意外死于违法垂钓。”这是陪审团的最终裁决;这便是我引以为傲的原因,干净利落又极富艺术性地解决掉了约翰·克拉弗豪斯。没有粗制滥造,没有暴力血腥,也没有让我感到耻辱的交易,而且,我敢肯定你也这么觉得。山谷间再不会回荡那可恶的笑声,他那张满月脸也不会再次升起搅扰我。现在,可以享受白天里的安静,夜晚里的沉睡了。

    注释:

    [1] 士的宁,又名番木鳖碱,是由马钱子中提取的一种生物碱,能选择性兴奋脊髓,增强骨骼肌的紧张度,临床用于轻瘫或弱视的治疗。但因本品毒性较大,治疗安全范围小,故临床上已很少使用。(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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