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好
江南好。江南有桑。
桑有纤弱的身子,纤长的颈,纤秀的臂,纤美的足。桑住在小镇,小镇依河而建,小河匍匐逶迤。黄昏时桑提着白裙,踏过长长的石阶。黄昏的河水是粉色的,河面上似乎洒了少女的胭脂。桑慵倦的倒影在河水里轻轻飘摇,桑顾影怀思。
也躲进闺房写字。连毛笔都是纤细的。桑写,江南好,风景旧曾谙……两只鸟歇落树上,悠然地梳理羽毛。桑扔掉笔,趴到窗口,就不动了。桑常常独自发呆,然后,红了唇,红了脸,红了眼圈,红了窗外风景。
桑在一个清晨离开小镇,离开温润的江南水乡。一列小船推开薄雾,飘向河的下游。那天桑披着盖头,穿着大红的衣裙。唢呐呜哇呜哇扯开嗓子,两岸挤满着看热闹的人群。人群兴奋并且失落——那么婉约多情的桑,竟然嫁到了北方。
桑跳下船,掀掉盖头。桑上火车,泪眼婆娑。桑坐上汽车,表情渐渐平静。桑走下汽车,盖头重新披上。唢呐再一次呜哇呜哇地响起,这是北方的唢呐。花轿颤起来了,桑的心一点一点地下沉。
从此桑没有再回江南。却不断有银钱、粮食、药材和绸缎从北方运来。那本是江南的绸缎。江南的绸缎绕一个圈子,终又重回江南。
桑离开江南一个月,有男人来到小镇。他跳下船,提了衫角,拾级而上。他有俊朗的面孔和隼般的眼神,他有修长的身材和儒雅的微笑。他坐在小院,与桑的父母小声说话。片刻后他抱抱拳,微笑着告辞。他跳上船,船轻轻地晃。他盯着胭脂般的河水,目光被河水击碎。他叹一口气,到船头默默坐下。他静止成一尊木雕,夕阳落上长衫,每一根纤维却又闪烁出迷人的红。
桑住着北方的宅院,神情落寞。当然也笑,笑纹一闪而过,像夜的惊鸟。有时喝下一点点酒,红酒或者花雕,眼神就有了迷离缤纷的色彩。然后,桑将自己关进房间,开始写字。她写,江南好。纸揉成团,又取另一张纸。再写,江南好。再揉成团,再取另一张纸。突然她推开窗户,看午栖的鸟。她开始长久地发呆,红了唇,红了脸,红了眼圈,红了宅内风景。
老爷说,想家的话,回去看看吧。桑说,不用了。老爷说,总写这三个字,料你是想家了。桑浅笑不语。笔蘸着浓墨,手腕轻转。三个字跌落纸上,桑只看一眼,便揉成团。旁边堆起纸山,老爷摇摇头,满脸无奈。
男人在某个深夜潜入大宅。仍然身材修长,仍然一袭长衫。他提一把匣子枪,从墙头轻轻跃下。他悄悄绕过一棵槐树,就发现自己中了埋伏。他甩手两枪,两个黑衣人应声倒下。他闪转腾挪,似一只凶猛矫健的豹子。后来他打光了子弹,再后来他中了一枪。子弹从下巴钻进去,从后颈穿出来。子弹拖着血丝,镶进宅院的土墙。男人轻呼一声,缓缓倒下。月似银盘,男人俊朗的面孔在月光中微笑。
桑倚窗而立。从第一声枪响,桑就倚窗而立。她只看到了墙角的毛竹,她只听到了密集的枪声。枪声戛然而止,她就知道,一切都结束了。她趿了鞋,推开门,走进宅院的深处。她看一眼男人,闭了眼;再看一眼男人,再闭了眼。她的手轻轻滑过男人的后颈,男人的微笑在她的眸子里凝固成永恒。她站起来,往回走。她走得很慢,脚步声充满悲伤。
第二天桑死去了。她的身上没有任何伤痕,她的饮食和以往完全一样。一切都是那般蹊跷,诡秘万分。老爷请来大夫,两天后大夫得出结论。他说她想死,于是就死了。一个人悲伤到极致,一个人想死到极致,就会死去。这没什么奇怪,所有人都是这样。
桑留了遗书。一张宣纸,三个字:江南好。
人们就说,桑是太想家了。
只有死去的男人,明晓桑的意思。
因为他的名子,叫做江南。
帘卷西风
紫的旗袍裹紧狐的腰身,狐更加神秘和妩媚。狐住在逼仄的后院,背阴的西厢,日间只有正午,才有一缕阳光洒进院子。即使在夏天,狐也会坐在椅子上,坐在阳光里,身体尽可能打开。狐淡蓝色的血管在闪着釉光的皮肤下若隐若现,狐淡褐色的眼波永远像清澈的水潭。狐的脸光洁细腻,狐的唇娇艳欲滴。那美是惊艳的,脱俗的,倾国倾城的,无人可及的。狐应该属于月宫。
上午狐和太太们打牌。她们聊着天,喝着茶,嗑着瓜子,时光像香炉散起的青烟,飘渺,轻淡,一丝丝一缕缕,看得见,却抓不住。大太太打出幺鸡,三太太碰,纤纤玉指拈出一张七万,二太太就胡了。兴奋的二太太把姐妹们的牌翻过来看,愣了愣,又捂着嘴笑。她说四妹该你胡啊。她的话将狐的目光从远方拉回,狐笑笑说,刚才没看到。——狐的牌打得极好,却不露锋芒。
大多时俞老爷侧卧在床,两眼微眯。室内氤氲着鸦片的幽香,空中里流动着稀薄的淡蓝色烟雾。俞老爷抽完烟,哑着嗓子喊,来一个。便有一位太太起身进屋,给俞老爷按摩捶背。俞老爷喜欢在按摩捶背中睡去。睡去,太太们就悄悄离开。狐很少起身,她知道俞老爷舍不得娇嫩潺弱的自己。
午后的后院安静倦惫。狐仍然穿着那件紫色旗袍,却卸了妆。天生丽质的狐根本不用化妆,她化妆,只是让众太太心里舒服一些。她或坐或站,抱一只猫,隔一道木珠门帘,静静地往院子里看。院子里有花,有草,有石凳和石桌,有假山和苔藓,有树和知了,有井栏和水井。狐的目光抚过井栏,那井栏于是更加光滑。这时他就来了,打着赤膊,担着水桶,胸膛上凸起方形的肌肉。他将一只水桶挂上勾,轻摇辘轳,桶就慢慢沉到井底。他吹着口哨,表情轻松地摇上打满水的木桶,然后再将另一只桶放下水井。他肯定知道狐在看他吧?不然他的嘴角,为何挂了诡异的笑容?
每个午后,他都要过来挑十五担水。十五担水送进厨房,一天的工作随之结束。他是俞老爷新雇的短工——厨房的人手,近来总是不够。
狐当然可以走出屋子,看他把两只木桶打满,看他颤起光滑润泽的扁担,看他胳膊上隆起的肌肉和宽阔结实的后背。可是狐不敢。狐不是胆小,狐知道,假如她这样做了,带给她和他的,将极有可能是一场灾难。
哪怕她只是看他一眼。哪怕他只是对她一笑。俞府有无数个眼线。丫环,家丁,长工,厨子,羊倌,管家,大太太,二太太,三太太,大少爷,二少爷,三少爷……甚至俞老爷本人。俞府有明的规矩和暗的规矩。俞府所有的规矩都神圣不可侵犯。
微风扯动珠帘,狐的表情也随之扯动。谁说不能相见才可以相思?现在她看着他,思念却深彻骨髓。每天都是如此,狐躲在珠帘后面,看他往返十五次。厨房距离水井很近,这让狐深为遗憾。狐知道每一次见他都可能是最后一次。狐的眼睛,似多情并且贪婪的手。
终有一天,他没有来;第二天,依然没来。狐的日子于是回归从前,在午后,慵倦的她斜倚床畔,目光掠过爬满青藤的井栏。突然她坐起来,身体因激动而颤粟。——她在井栏上看到了阳光。季节更替,午后的院子,竟也有阳光!并且这阳光,竟也慷慨地赏给井栏。
几天后狐受了伤。狐说是猫抓的。正睡着午觉,那只猫突然发疯,刀锋般的趾甲深深划开狐娇嫩的脸上肌肤。狐的脸,似结了一张马虎的蛛网。
大夫给她开药,嘱咐她千万按时喝。她说好。然后,过了半个月,脸再一次受伤。仍然是重伤。仍然是猫闯下的祸。伤口堆上上次的伤口,蛛网盖上上次的蛛网。狐的脸狰狞可怖,五官几乎扭曲。大夫摇摇头,对俞老爷说,四太太怕是破相了。
是真的。狐从此变得丑陋。变得丑陋的狐,于自己,便有了一些权利。——美貌是狐的天堂和地狱,幸福和悲哀。
半年后狐离开俞府。也许对狐来说,这是唯一的归宿。
一年后有人告诉俞老爷,说在邻县见到了狐。狐和那个挑水的住在一起,夫妻俩恩爱有加。狐似乎黑了,漂亮了,眼角长出笑纹。
俞老爷思索良久,长叹一声,为一个挑水的,宁愿牺牲女人的美貌,这样的女人,随她去吧!弓缩了身子,从旁边拾起烟枪,一口一口慢慢地吞……
无奈酒阑时
春夜雨霏霏,打湿怡春院朦胧的灯火。
糖儿的目光也是湿的,两手轻抚米东粗糙的脸颊。米东问宏掌柜是赎吗?糖儿说,也可能,娶了。红烛燃得正旺,糖儿白皙的手几乎可以透过烛光。远处传来钟声,时间没有因下雨放慢脚步,没有为糖儿和米东放慢脚步。糖儿起身,默默取了竹盘里的点心递给米东。点心塞满米东的嘴,却并不咽下去。他的腮帮子凸起很高,阻挡了两滴试图落下的泪水。
米东一天没有吃饭。他用所有的钱换取糖儿的一夜。那些钱他攒了半年,他认为很值。上次与糖儿相见,还是半年以前。他与糖儿,一见钟情。有些人就是这样,刚认识,却感觉相识百年;刚分手,又感觉离别百年。
因为有了糖儿,怡春院变得妩媚并且纯洁,美好并且高贵。太多男人想为她一掷千金,这是能够见到她的惟一办法。可是糖儿太高贵了。因为高贵,便有了选择的权力。——她不能够走出怡春院,却能够选择男人。——可以进出糖儿房间的男人并不多。
那夜米东和糖儿坐到天明。雨一直下,不大,也不止。天明时米东说他不相信富甲一方的宏掌柜会为你赎身。就走了。走得很快。很远。淋着雨,长发披散。片刻后宏掌柜出现在怡春院门前,没有打伞,红色的长袍似一朵盛开的花。五个下人挑来五担银钱,哗哗哗哗哗,齐齐倒在门前,怡春院即刻银光闪闪。又有人从车上缷下一匹匹绸缎,喊着号子搬进怡春院,怡春院宽敞豪华的大堂于是被细腻光洁的绸缎塞满。还没完。后生们扛着几个箱子上楼,打开,鸨母的眼睛就直了。里面全都是价值连城的珠宝,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这些东西,买十个糖儿都够了,何况被宏掌柜看上的东西根本不用付钱。——鸨母没有不同意的道理。
面若桃花的糖儿款款而下,提一只小巧的檀木箱。宏掌柜问可以走了吗?糖儿浅笑着点头。宏掌柜冲门口击一下掌,唢呐就响起来了。几位女人上前,帮糖儿换了衣服,又有八人抬大轿停在门口,轿帘上绣着吉祥华丽的图案。那天镇上的鞭炮响了整整一天。那天镇上的酒店全部白吃白喝——宏掌柜早就排好了银两。
这让人怀疑宏掌柜一下子娶走王母娘娘的七个女儿。但事实上他不过娶了一位妓女——尽管她叫糖儿,尽管她闭月羞花高雅高贵——她还是妓女。
宏掌柜娶走糖儿,怡春院就此关门。鸨母赚够一百年才能够赚到的钱,她没有继续拼命的理由。再说,没有糖儿的怡春院,能叫怡春院么?
糖儿和宏掌柜从此过起快乐富足的日子。所有人都唤她宏太太而不是糖儿。后来,糖儿也唤自己宏太太。
有时糖儿对宏掌柜说,我想米东了。宏掌柜笑笑说,请他来吃饭吧!糖儿说,别,不方便。宏掌柜不听她的,派人去找,却找不到,事情就放下了。过些日子,糖儿又说,我又想米东了。宏掌柜说,请他来吃饭吧!再派人去找,仍然找不到。似乎米东从世界上消失了。也许他真的消失了。那个米东,每一天都可能饿死。
似乎日子就将这样延续下去,无休无止。可是突然有一天,官差闯进了宏府。
官差闯进宏府,糖儿不知道为什么。或许宏掌柜也不知道,或许官差们也不知道。总之一夜间,宏府的所有财产被没收,所有人被投进监狱。又过了几个月,所有人都知道,他们将被发配边疆。包括宏掌柜。包括糖儿。
二十余人从镇上出发,行走几百里以后,活者不足十人。再行走几百里,便只剩下糖儿和宏掌柜。那是真正的地狱之行。发配的另一个意思是,半路上折磨致死。
可是米东出现了。
米东出现了,提一个小口袋,胡须飞扬。他把口袋扔到差人面前,说,换两条命。差人看看口袋,就笑了。不但他们笑,宏掌柜和糖儿也笑——对他们来说,这点钱只能换一只喂猫的瘦鸟。米东重复,换两条命。差人们商量片刻说,一条。米东说,两条!差人们说,再还价连你一块砍了。米东看着糖儿,糖儿看着宏掌柜,宏掌柜看着官差。宏掌柜说,换糖儿吧!糖儿说,不要!就哭了。
那一袋钱,终换走了糖儿。两天以后,宏掌柜死在发配途中。
米东用三十年的时间攒了一袋银钱。他要去怡春院赎出糖儿,他认为那些钱足够了。他不相信糖儿会被娶走,就像他不相信糖儿也会老去。可是糖儿已经老去。一起老去的还有米东。上一次相见,两个人都是二十岁。三十年光阴已过,两个人身体佝偻如弓,皱纹堆积如山。
他们住进深山,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糖儿常常对米东说,我想宏掌柜了。米东说,去他走的地方看看他吧。糖儿说,太远,不方便。事情就放下了。过些日子,糖儿又说,我想宏掌柜了。米东再说我们去看看他吧。糖儿说,不要,不方便……
就这样又过三十年。八十岁那年,糖儿和米东,在同一天,无疾而终。
绝不放弃你
追她的时候,颇费了一番周折。他不帅,瘦小,羸弱,性格腼腆,是那种与白马王子相距甚远的男孩。那时还读着大学,他远远地看着她,目光中充满男人的柔情。那眼神让她慌乱,匆匆从他身边逃过,又听到自己不均匀的呼吸。后来她想这就是爱吧?其实那时候,她已经爱上他了。
后来就毕业了,生活变得动荡并且残酷。她去县城,他跟去县城;她去省城,他跟去省城。他的追赶坚定沉毅,目标明确,却不会令她难堪。或者更多时,他是以一位好朋友的身份与她相交往吧?周末他们一起吃饭或者喝咖啡,然后,他极绅士地送她回去。他对她的追求保持一种固定的不紧不慢的节奏,这或许由于他的自信,或许由于他的自卑。
有段时间城市并不安全,一伙“抢包党”专拣年轻女性下手。在夜里,摩托车从身边猛蹿过去,斜挎的绅包就不见了。他们甚至会扯走女孩的耳环,让脸色苍白的女孩捂着淌血的耳朵哭泣。于是他每天来接她,骑一辆单车穿越大半个城市,等在她供职的公司楼下。一会儿,看到她了,笑笑,指指车,先跨上去,她偏坐后座,一只手轻轻扯了他的汗衫。将她送回住处,他跟她道一声晚安,再穿越大半个城市赶回去。身体单薄的他常常汗流浃背。那个夏天,他穿烂了三件汗衫。
她有了感动。
周末两个人一起吃饭,她笑着问他,你这是在追我吗?他说算是吧!她问万一我不接受呢?他低头思索良久,然后抬头,盯着她的脸,认真地说,那我就一直追下去,直到你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爱人。——这之前,绝不放弃你。
她笑了。她认为他把话说大了。太大,便失真,便虚空,便抽象,便没有实质内容。所以那时,她宁愿把他的话当成小男孩的没有经过深思熟虑的豪言。
然后“抢包党”被绳之于法,他却依然天天去接送她。他说既然是追求,就该有个追求的样子。她问追求应该是什么样子,他回答,朝朝暮暮啦。她笑,却心痛他的身体。那时他在翻砂厂上班,每一天都要将几十斤重的模具搬动成百上千次。她知道他很累。
后来有一次,他将单车径直撞上一棵树。是很深的冬夜,她被重重地扔到地上。他跑过来扶起她,满脸不安和自责。她安慰他说我没事……你怎么了?他说我睡着了。他去附近一个工地的水龙头旁洗脸,刺骨的冷水直往头上猛浇。她跑过去,抱紧他。她说,我们走回去吧!
似乎就是那天,她下定嫁他的决定。她想一个人可以骑着单车睡过去,那会是怎样的一种疲惫啊!可是他仍然要去接送她,给她陪伴和安全。这样的男人,如果错过了,也许这一生,再也不会遇到。
他们在婚后的第三个月通过贷款买了房子。房子不大,位置偏僻,装修简陋。房子用去他们所有的积蓄,并让他们背上沉重的债务。在以后的十五年里,每个月,他们都需要把一笔固定的款数送进银行。这当然是巨大的压力,这压力又让他们的生活充满了奔头和希望。那段时间也许是他们最开心的日子,星期天,他仍然骑着那辆单车,驮着她,大街小巷转。
可是灾难突然之间就降临了。来得人猝不及防。
她莫名其妙地咳嗽。开始只是夜里咳,后来白天也咳。以为是感冒,吃了些药,却毫无用处。他陪她去医院,整整一个上午,一项项检查做下来,医生的表情愈发严峻。果然,在医生办公室,两个人听到一个几乎令他们瞬间昏厥的消息:肺部恶性肿瘤。
后来他们常常回忆那一天是怎样回到家的。可是他们根本不可能回忆起来。
他背着她偷偷跑过几趟医院。他请教医生这样的病有没有治愈的可能。医生说有,不过几率极小……他问那有多少?医生说总之极小……肺部没有神经,不会觉痛,所以发现肿瘤,多是晚期……不过只要坚持,总会有希望……治愈的奇迹,也不是没有发生的可能。后面的话他根本听不进去。他感到一种深深的恐惧。他想他即将崩溃。
她咳得越来越凶。仍然感觉不到痛,只是没完没了地咳。有时他给她讲笑话,有时她给他讲笑话,两个人一起笑,笑得前俯后仰。然后,突然,他拥住她,坚定地说,没事,会挺过去的。她任由他拥着,使劲点头,说,我信。
她开始做化疗,每个月,需要支付八千多块钱的费用。那些天他骑着单车,转遍了整个城市。他不停地借钱,艰难地借钱,向所有可能借到钱的人借钱,有时,语气中甚至带着无奈的哀求。那辆单车在某一个正午突然散掉,正骑着,就散掉了,人摔出去很远,爬起来,他就哭了。他生性木讷,然而他并不脆弱。可是在那个正午,在繁华的城市里,在灿烂的阳光里,在人流如织的马路上,他守着一辆散掉的单车,哭得一踏糊涂。他想他也许真的崩溃了,似乎,路在前面突然消失,阳光也消失了,一起消失的,还有人生和希望……
她的情况一天比一天糟糕。头发已经掉光,在夜里,她甚至能够感觉到身体的痛。体力越来越差,上一趟楼,也会喘上半天。他们仍然在坚持着治疗,只是他们都能感觉发生奇迹的机会正变得越来越小。看着她一天天地变化,他心如刀绞,夜夜无眠。——有时生活就是这样,你眼睁睁地看着生命从爱人的体内慢慢溜走,却无能为力;你明知爱人会在某一天里离你而去,却同样无能为力。你不相信冥冥之中的安排,可是这样的人间大哀,偏偏找上了你。
晚上她在洗手间洗衣服,他见了,忙说,我来吧。就去抢。她说可是我总得为这个家做点什么。他想想,笑着说,帮我按按脑袋吧。
她就帮她按脑袋。一下一下,按得认真。突然他感觉到额头的冰凉,伸手去擦,却是她的一滴眼泪。
他说哭什么呢傻丫头?
她说,你有白头发了。
有白头发了吗?他吓了一跳。他让她帮他拔掉,她说好。她拔一根,递到他手里,再拔一根,再递到他手里。突然她停下动作,号啕大哭。她说拔不完的……太多了拔不完的。
他拥着她。他说那不拔了……别哭,一切都会过去……
她说我不要治了!
他把她拥得更紧。他说相信我。相信我绝不会放弃你。
她是在第二天失踪的。中午她让他出去买些东西,回来,她就不见了。桌子上留了一盒磁带,寥寥几语说得他泪流满面。她说她永远爱他,可是假如他们继续生活在一起,她给他带来的将只有压力而不是幸福。她说就让她一个人安静地去吧。她不希望他去找她,她说她不会让他找到。她还说她会怀念他们在一起度过的所有快乐时光。可是,她要他将她忘记。
他当然要找她。疯了似地找。却没有用,没有有关她的任何消息。他打她电话,关机。再打,还关机。不停地打,永久的关机。可是他知道她肯定将电话带在身边,那里面保存着他曾经发给她的太多短信。他请所有的朋友帮忙拨打她的电话,每人拨一段时间,一天24小时,不间断地拔。他想这也许是能够找到她的唯一机会。他向她的手机上发短信,只有五个字:绝不放弃你。他不停地发。疯狂地发。他想只要她开机,肯定可以看到。
终于在她失踪后的第九天,一位朋友急急打来了电话。朋友说刚才她接了一下,没说话,只是不停地哭。急忙打过去,果然通了。他问你在哪里。她不说话。他说我好想你。她不说话。他问看到我的短信了吗?——绝不放弃你。她就哭了。他听到海浪拍打礁石的声音。他想起他们就读的大学所在的那个海滨小城。他知道现在,她正坐在遥远的海边,守着一堆美好的记忆。
一天后他赶过去,在一个旅店找到了她。他们抱头痛苦,又彼此擦去对方的泪水。她说她本想跳海了结一生,可是她想他,她真的舍不得离开他。她想再看看那些曾经带给她快乐和信心的短信。她只看到五个字:绝不放弃你。
她切肤地感觉到爱情的认真。她想这世界上最认真的事情,也许就是伟大的爱情。“绝不放弃你”,其实这句话说得并不大,也并不抽象,并不虚空,并不失真,并不难以理解。这绝不是一位小男孩的没有经过深思熟虑的豪言。这是对爱人和爱情的宣誓。她想如果就此死去,他会内疚和伤心一辈子的。
她的生命不再属于自己,那也是他的。她已经没有权力一个人去了断。——她得为他活着,为他们的爱情活着。——哪怕多活一天。
回来后她才知道,他已经通过朋友卖掉了他们房子。她说你怎么这样傻?当有一天,假如我真的死去,你便什么也留不下了。他笑着对她说,除了你,我什么都不想留下。没有什么比你还重要。她说可是现在我们已经没有家了。他说不。我们失去的不过是一处住所,一栋房子。家还在。永远在。只要有你,有我,有爱情,哪里都是我们的家。
他们在郊区租了房子,在院子里种上青菜,在客厅里摆上鲜花。她仍然坚持治疗,他用一笔不大的卖房款顽强地支撑着他们的生活。每个黄昏,他和她都会走出屋子,闻小院的菜香,到附近的花园散步。她仍然虚弱,仍然咳。可是她脸上有笑,因为这笑,无人知晓她的病情是否还在恶化。或许奇迹真的会发生吧?因为他的坚守,以及他们的爱情。
其实,就算奇迹不会发生,他也会心甘情愿地坚守下去。他对朋友们说,即使某一天,当她突然离我而去,我想,于她,也是幸福的吧?因为在她生命的最后一刻,还有我,还有家,还有我们的爱情。为了爱人没有遗憾,为了爱人最后时刻的幸福,我想,就算生活再艰难百倍,我,也绝不会放弃……
我的委屈,你的快乐
谁都不会想到,他在毕业十五年以后,竟然组织了一次规模不小的同学聚会。
并且,还是初中同学聚会。
初中时的他,安静得就像一粒被磨圆的石子。瘦小,腼腆,独来独往,戴很厚的近视镜。似乎除了功课好些,他没有任何让别人注意他的理由。他是转学来的,学校里没有朋友,别人对他的情况自然知之甚少。他从不主动跟同学搭话,除了课本,似乎世界上其它所有事情,都与他无关。
有同学见过他的父亲,是一位和蔼的男人。还是他来学校的那一天,父亲和班主任说了很长时间的话。听说他的父亲是一位船员,几乎天天在大海上飘泊。——公家的打鱼船,父亲是渔船上的二车。
他只有父亲。母亲在他十岁那年去世。曾有同学在他的桌箱里发现一张他母亲的照片,弯弯的眉毛,也戴着眼镜,与他很有几分相像。那天他生气了,似乎同学的举动是对母亲的不敬甚至亵渎。学校每年都要开两次家长会,代他父亲来的,永远是家里的保姆。那是一位又矮又小的女人,有着轻微的腿疾。——父亲常年不在家,他的学习又紧张,得有一位保姆来照顾他。
只有这些。他是一个谜。一个让人没有兴趣去解开的谜。
初中毕业后读高中,高中毕业后读大学,然后,工作,平步青云,再然后,有了一家自己的公司。同学们只了解这么多。没有人知道他在这几年里的任何细节。
所以大家的猜测是,他和那些暴发户一样,同学聚会不过是一个幌子。借此显摆和招摇,才是真正目的。
事实似乎真与他们想象中一样。他没有在酒店宴请他的同学,而是把聚会安排在家里。是一栋二百多平方米的房子,有旋转的楼梯和占据一面墙壁的大书架。房间里摆设豪华气派,那是只有在电视剧里才能看到的场面。厨房很大,一位老妇人正忙着给他们准备午餐,见客人们来了,停下手里的工作,与他们相视而笑。
尽管比十五年前老了很多,但大家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她还是十五年前那个保姆,看来,她注定要为这个家打一辈子工了。
他和同学们坐在客厅叙旧,一边不停地打电话跟酒店订菜。其实那天,老妇人不过炒了四个菜,四个一模一样的菜。他告诉大家说,这是她最拿手的一道菜,让大伙好好尝尝。——他的话仍然不多,不过很明显,现在他多了自信。
然后,分四桌,开始吃饭。他把老妇人让到首桌首席。
这并不奇怪。尽管老妇人只是保姆,但她年事已高,她为这个家操劳了半辈子,她应该享有和他们一起吃饭并坐上首桌首席的权利。可是他接下来的话,却让每个人都大吃一惊。
他说,她不是保姆。她其实,是我的母亲。
旁边的老妇人微笑着点头。
当然她不是我生母。他接着说,不过,在二十年以前,在我的生母去世几年以后,她嫁给了我的船员父亲。
同学们盯着他,等着他说下去。
可是那时候,我是多么不懂事啊!他继续说,我只记住了生母的好,我认为只有生母才是我的母亲,我认为只有对她抵触和排斥,才能表达我对亲生母亲的爱与怀念。所以那时,尽管她对百般呵爱,我就是不认她。有时候,当父亲不在时,我会故意打碎盘子,以示我与她之间永远的距离……那几年里,我从没有叫过她一声妈。当然,我更不能允许她以母亲的身份去学校开家长会……那等于我的默认……我是多么不懂事啊。
可是她还是想去,因为她早已把你当成了自己的儿子……并且学校的规定,必须有人来开家长会……对吧?一位同学小心翼翼地问。
是的。所以我们协商后决定,她可以去,不过她只能告诉别人她是我的保姆。他说,并且那个时候,我认为,假如在同学面前暴露了她的身份,我会很丢脸的。
他指的有两点吧?一是他有一位后妈,二是女人的腿疾。
我知道,在那段时间里,我深深地伤害了她。这件事折磨了我很多年,现在,我必须要为这件事做出补偿……所以我请你们来,我一定要当着你们的面,当着曾经把她当成保姆的所有人的面,跟她、跟我的母亲,说一句对不起。说到这里他站起来,向身边的老妇人、向他的母亲,深深地鞠了一躬。
很多人被感动了。可是他们仍然想不明白:就算她是后妈,可她毕竟是家长啊!在十几岁的儿子面前,她完全有行使一位家长的所有权利。所以在饭后,他们还是委婉地问她,您当初,为什么要由着他的性子来呢?
母亲轻轻地笑了。她说我坚信总有一天,他会被我感动,会心甘情愿叫我一声妈。但在当时,我想,我应该、也必须尊重他……没有人去开家长会,行吗?他会很难堪的……是的,那几年里,我受了很多委屈,可是我还知道,当你们认为我只是他家的保姆时,他的心里,肯定会有一丝得意,一丝快乐。既然我是母亲,既然我那么爱他,那么我的委屈和他的快乐比起来,又算得了什么呢?
一席话让很多人红了眼圈。
分钟与千年
街上偶遇一位朋友,被拉去喝茶。聊兴正浓时,朋友说得回家了,妻子在等着。我说还没聊够呢,朋友说那去我家聊吧,顺便看看我的新居。于是随他去了。
那时正值夜幕袭来。
朋友家住四楼。上到一楼的时候,朋友的电话响了,他看了看号码,接起来,说,马上,已经到家门口了。关了电话,朋友说,我妻子。嘿嘿笑了,有些不好意思。
我说,知道是她还接?已经到家了,浪费那电话费干嘛?
朋友说当然得接,已经是回家晚了,再不接电话,她会很担心的啊!
我说,至多再等一分钟而已,有必要这么夸张吗?
朋友说当然有必要。这一分钟,对正担心我的她来说,可就远不止一分钟了。
多久?我问。
我哪知道?很长吧。朋友笑笑。
说话间,朋友按响了自家的门铃。他娇小的妻子开了门,捶他的胸膛,夸张地嚷着怎么这么久怎么这么久?见有我在,红了脸。
叹一句,这才是彼此真正的牵挂吧。
我想,之于爱人间的牵挂和担忧,有时候,一分钟,可能真的等于一千年吧。
怎么能忍心让爱你的人再多等一分钟呢?这一分钟,又会不会让从此的你,内疚一千年呢?
所以,别让爱人为你牵挂和担忧。哪怕只有,一分钟。
风中的牵挂
起风时候,女人正在厨房忙碌。风在窗外狂蹿乱跳,女人的心,便一阵阵地紧。刚才电视上播出即时新闻,早晨的大风,将一架塔吊直直刮倒,而那时,塔吊上还工作着一个男人。她感觉那个满头是血的男人,有点得像她的男人。
那当然不是她的男人。只是长得像罢了。她的男人也在塔吊上工作。开塔吊的工作,男人做了十几年。
女人刷着盘子,她从盘子里看到男人;女人抹着灶台,她在灶台上看到男人。女人再也呆不住了,她想她必须去看一看她的男人。只是看一看,如果他在,如果他安全地在,她就会悄悄离开。她不会说话,她不会影响他的工作。
女人套了厚厚的外套,围了厚厚的围巾,戴了厚厚的手套,捂了厚厚的口罩。她走进风中,走进对男人刻骨的挂牵。是一段市郊土路,昏天暗地,飞砂走石,狂风像一堵土灰色移动的墙,让女人举步维艰。路上见不到行人,连车子都极少,女人弓着腰,双手几乎触及了地面。她走得很慢,她更像在静止不动。可是她的确在动。她在动,她在奔向她的男人。
终于她看到风沙里的工地,看到工地上的塔吊,看到塔吊上黄色的塔楼。塔吊缓慢地挪动着吊臂,狂风肆虐的工地上,一切井然有序。女人找到男人的同事,问他是不是还在上面,对方点点头说放心吧嫂子,塔吊很结实,老哥他又干了这么多年……女人笑一笑,慢慢转身,慢慢往回走,却又扭头嘱咐说,别跟他说我来过。然后,再看一眼塔吊,再一次走进风中。女人只看了两眼,她认为这足够了。从家到工地,不足两公里,女人走了将近两个小时;从工地到家,女人还得再走将近两个小时。她的心里仍然隐藏着不安,却不再有恐惧。她知道男人会很小心,她知道男人还在,她知道男人会一直在。她相信男人虽然没有看到她的身影,却可以感觉她的目光。她知道,有了这目光,她的男人,会在黄昏时候,微笑着敲开家的门。
……
起风时候,男人正在塔吊上忙碌。风鼓着调子,在工地上狂蹿乱跳,男人的心,便一阵阵地紧。早晨他听同事说,附近工地上刮倒一座塔吊。他不怕。他知道他的塔吊不会。每天他都要检查他的塔吊,检查他的一切。可是他怕女人会怕。他想,假如女人从电视上看到这则新闻,会不会,为他担心?
从他的位置俯瞰地面,一切模糊不清。仿佛大地被刮得卷起毛边,男人的不安,便一点点加深。他想他必须回一趟家,看看她,或者让她看看他。看一眼,就回来。只需一眼,只需站到女人面前,他想,他和女人,就能够心安。
男人慢慢爬下塔吊。塔吊很高,又险,狂风推搡和撕扯着男人,让他像挂在塔吊上的一枚随风摇荡的果实。他爬得小心翼翼,他一步步接近地面,一步步接近他的女人。他跟班长请下半小时假,班长铁着脸,可是没有办法。他已经爬下来了,能有什么办法?男人在工地旁打一辆出租车,急匆匆往家赶。世界被刮得支离破碎,到处一片狼籍。他催出租车快一些再快一些,他的表情把司机逗笑了。司机说你以为我开的是飞机?
终于到家了。屋子里静悄悄的,一切都是他离开时的样子。他轻轻走进卧室,女人正在熟睡。昨夜她通宵未眠,却只为给男人赶打一件毛衣。她知道要变天了,她埋怨自己没有为男人打一件暖和的毛衣。现在毛衣穿在男人身上,大红的颜色,老气的针式,却丝毫不显俗气。睡梦里的女人红着脸膛,嘴角挂着浅浅的笑。她太累了,风的尖锐的号子也没能将她吵醒。男人有了感动,上前,偷偷为女人掖一下被角。女人翻一个身,醒来,看到男人,愣了,问,怎么现在回来?男人说,回来看看你,起风了……女人说起风了吗?趴到窗前看,又问,还要去吗?男人说要去……绝对没有问题。我开塔吊,又不是一天两天。女人就看他的脸。十几秒钟以后,女人折身而起,取一副手套给男人戴上。女人柔柔地说,小心些……早点回来……
……
起风时候,哪个故事发生了,哪个故事没有发生?我只知道,不管发生了哪个故事,两个相爱的人,男人和女人,都是心安和幸福的吧?也正因了这浓浓的挂牵,爱情才变得醇厚如酒,甘冽如泉……
更或者,两个故事可以同时发生吧?男人和女人,终在途中相遇,他们相视而笑,眸中晶莹,然后紧紧相拥……
母爱如花
夏日里纵是上午,阳光也如火般炽热,于是,大街上便有了流动的伞。伞盛开成花,再簇拥成团,将夏日的街道,变得姹紫嫣红。
她擎一把伞急急地走。收了伞挤公交车,下了车再把伞打开,伞为她在夏日,制造出一小片阴凉。是一条最繁华最拥挤的街道,伞们彼此相碰,又不时碰上路边的广告牌。
所以女人没有察觉,她的伞破了一个洞。
洞也许早就有了,也许只是刚才。椭圆形,不大,刚刚能够透过硬币大小一点阳光。女人在办公室里发现了这个洞,撇撇嘴,想,该买一把新伞了。
然后,工作,直到中午。
午饭后她给母亲打了个电话,叮嘱母亲不要忘记按时吃药。近来母亲的健忘症变得严重,她总是忘记按时吃药,吃完了,又会忘记到底有没有吃过。挂断电话以前,她顺便告诉母亲,出门时带的那把伞,破了个小洞。
破了个洞?
是。很小一个洞。这样正好可以再买一把新伞。
哦。母亲说,可是你傍晚回家的时候,太阳会晒到你的。
她笑了。小时候越是夏天,她越是喜欢在外面疯跑。太阳把身体烤得汗浸浸的,将皮肤晒得黑里透红——她喜欢那种无拘无束的感觉。现在呢?现在她成为女人,一切都变得不同。可是不过硬币大小一个洞,有什么大不了呢?她认为母亲有些太过夸张。人到了一定的年龄,就会变得唠叨,就会把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看得比什么都重。
可是下午,母亲却来到她的办公室。
母亲是挤公交车来的,说要去老年人舞蹈协会领一个什么证,顺便来看看她。说话时母亲脸上流着汗,皱纹里亮晶晶一片。她给母亲搬了椅子,又跑到饮水机前为母亲打水。母亲接过水杯,问她,那把伞呢?
她问,您找那把伞干什么?
母亲说,给你补一补。免得下班回家时……
您是说补伞?她惊愕。
前几天看电视,说紫外线能致癌呢……我带着针和线来。还有老花镜。还有顶针……
可是补伞……
没关系我不会打扰你们的。母亲笑笑说,你们忙你们的,我在走廊里补就行……光线还好一些……空气也好。
然后,母亲真的在走廊里为她补那把伞。连吃药都会忘记的母亲,却没有忘记炽热的阳光,没有忘记紫外线,没有忘记一个硬币大小的洞,没有忘记她的针,她的线,她的顶针,她的老花镜……她挤了公交车来,只为给女儿补一把伞,只为不让那硬币大小的一点阳光晒到女儿……她把布块剪成一朵花的样子,又在周围添上绿色清凉的叶子。那个下午,老花镜的后面,始终有一双聚精会神的眼睛。
所有的同事都被感动。他们小心翼翼地走路,生怕惊扰了补伞的母亲。现在伞花上盛开着另一朵花,那朵花张扬,骄傲,不让伞下的人受到一丝一毫的侵犯。那朵花属于母亲的女儿,更属于母亲自己。
谁说母爱只能是千层底布鞋,只能是一碗鸡汤,只能是简单的问候或者关切的眼神?有时候,母爱也会变成花朵,鲜艳绚丽,阳光下烂漫地开放。
萝卜白菜,你爱我就爱
去朋友家作客,正赶上两口子在吃晚饭。朋友说坐下一起吃吧。刚想不客气一番,却发现满桌子全是青菜。
问他,要减肥?朋友反问,减什么肥?我说那怎么满桌不见一丝肉丁。朋友笑笑说,现在,不喜欢吃肉,早改吃素了。
我说不是吧?我记得你以前嗜肉如命。吃伙房那阵子,如果炒菜里没有肉,你能跟食堂的大师傅拼命。怎么才一年多不见,就跟肉结下仇了?
朋友说是这样。我这口子,是见不得肉的。别说肉,菜里加了点荤油,她都能闻出来,绝不肯再吃一口。刚结婚那阵子,她几乎是只啃着馒头和我过了好几个月。你说,咱忍着点儿,是不是也是应该的?
我说难道没有两全其美的办法?
朋友说理论上是应该有办法的。比如每盘菜,都炒成两盘,一盘加瘦肉,一盘加炒蛋,然后分开来吃。可是那多麻烦!所以想想,干脆我忍着点儿算了。
我说你可真爷们。为了老婆,连肉都肯牺牲。
朋友说其实这也正常。打个比方,两个人天天守在一起过日子,可是一个人特能吃咸,另一个人的口味却特淡,怎么办?你说这菜里的盐,该加多少?再比方说一个人特能吃辣而另一个人却最怕辣,又怎么办?再比方说一个人特喜欢吃甜而另一个人最反感甜食,又怎么办?
我说是啊,怎么办?
朋友说可以尝试折中。但是,折中可是个技术活,你能把菜把捏得不咸不淡吗?能似辣非辣吗?能既甜且苦吗?不太容易吧!并且,折中最有可能造成的结果,就是双方都不舒坦。——所以,如果折中失败或者干脆不想折中,那么,就必须由一个人来适应另一个人。
那么,谁来适应谁呢?我问。
这倒不要紧,都一样。朋友说,比如我这口子就曾经试着吃肉,结果吐了个一塌糊涂,所以最后,只能由我来戒掉肉。不过我的理解是,如果你更爱对方,那么,就应该由你来适应。——人家把一生都托付给你了,你这点小事还做不到?
小事?我说,一辈子不吃肉,一辈子的事啊!
也没什么。朋友说,事实上,我仅仅嘴馋了一年而已。一年以后,我就喜欢上了天天萝卜青菜的日子。你对她好,萝卜青菜对你好,你又喜欢吃,价格又便宜,何乐而不为?说到这里,朋友冲厨房喊,老婆你说是不是?
他的妻子就从厨房里探出头,笑着说,是的呢。我想她根本没有听清我们刚才的交谈,她的回答,有一种夫唱妇随的嫌疑。
是这样吧。夫唱妇随,或者妇唱夫随,其实是保持婚姻稳固的基础。夫妻间,大到一种人生的信念,小到吃饭的某种口味,都应该夫唱妇随或者妇唱夫随吧?相比人生百年,你花上一两年时间去适应对方,其实是赚了。想想看,你们有着一模一样的味觉偏爱,一模一样的爱好兴趣,一模一样的理想信念……那是多么开心的事情,那是多么幸福的人生。
婚前,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到婚后,萝卜白菜,你爱我就爱。真正幸福的夫妻,都应该是这样吧?
发如雪
父亲头发一直很好。乌黑,浓密,带一点微卷。即使是那段最艰苦的日子,当他衣冠不整、夜夜失眠,当他东奔西走、穷困潦倒,当皱纹挤满额头,当脊背压得弯曲,那头发,仍然亮泽茂密,生机勃勃。现在父亲60多岁,因了头发,他认为自己是年轻人。
那天父亲鼓足勇气,对儿子说,我想搬出去住些日子。儿子说回乡下?父亲说不是回乡下。还在城里,是搬到别处住。儿子说爸您在这里住得不开心?我做错什么了吗?父亲说我没有不开心。你也没做错什么。我在这里住得很好。我只不过想搬出去住些日子。儿子问可是为什么呢?您真要搬出去的话,邻居们会怎么看我呢?父亲不说话了。他用手轻捋着自己的头发。一头乌发光可鉴人,有着自然流畅的微卷。
几天后儿子下班,见客厅里坐一位大妈。她和父亲隔着茶几聊天,父亲正笨拙地削一只苹果。父亲削好苹果,欠欠身子,递给她。她接过,说,谢谢。父亲说介绍一下,这是我儿子,这是你张婶。儿子说张婶好。父亲说我们跳扇子舞时认识的,老乡。你张婶,是领舞呢。儿子说张婶您吃苹果。父亲说刚才在超市里遇见,顺便来咱家坐坐。儿子说中午别走了张婶,留下吃饭。张婶说不了不了,得回。就起了身。儿子说不容易来一趟吃了饭再走吧。张婶却已走到门口,一边穿鞋,一边咬着手里的苹果。
父亲问儿子,我跟你说过张婶吗?儿子说没有。父亲说我记得跟你说过。老乡,离咱村,五里。儿子说您从没说过。父亲说她一年前搬到城里,儿子在国外,她一个人,住四室一厅。儿子说这样啊。父亲说,是,是这样。他轻捋着自己的头发。那是年轻人才有的头发。一丝不苛,非常有型。
父亲很久没有再提搬出去住的事,倒让儿子有些不安。那天儿子鼓足勇气说,爸如果您真想搬出去住,就搬吧。不过您得告诉我您要搬到哪里,我们总得有个联系。父亲说还是算了,邻居们会笑话。儿子说咱不管邻居了,还能为邻居活着?父亲说再等等,现在不方便……我再考虑考虑。
儿子再一次看到了张婶。张婶眼睛红红的,仍然和父亲隔着茶几坐着,父亲仍然给她削一只苹果。儿子说张婶今天留下吃饭吧。张婶摆摆手,不了,得回。站起来往外走。父亲说苹果!张婶就站在那里等。她接过父亲递给她的苹果,咬一口,冲父亲笑。笑容让她更显苍老。
吃晚饭的时候,父亲突然问儿子,如果你也出国,会不会带上我?儿子说肯定会。父亲说肯定吗?儿子说当然。父亲就垂了头。他说前些日子张婶的儿子从国外回来,明天回去。这次,要带上张婶。儿子说带上好,省得她一个人寂寞。父亲说带上好?儿子点点头,当然。父亲的头,就垂得更低。他把手指插进头发,一下一下地捋。儿子说爸,您头上怎么有白头发?父亲说其实你应该认识你张婶的,你妈走后,她接济过咱们。没有她,或许你读不完大学。儿子说爸您怎么不早说?父亲说我说过了。儿子说您绝对没说过……您说是跳扇子舞认识的。父亲说我肯定说过。儿子说爸,您头上,真有白头发了。父亲说哦,帮我拔掉吧。儿子就帮他拔。拔掉后又发现一根,再拔掉再发现一根,仿佛白发在刹那间,飞快地长出来。儿子慌了,他说怎么这么多呢爸?父亲说我老了,当然有白发。儿子说爸您不老。父亲说是老了……等来等去,就老了。
第二天吃早饭的时候,晨练的父亲还没有回来。儿子心生纳闷,出去找他。他沿一条街走了很久,终于看见父亲。父亲正从一家理发店往外走,他发现,自己的父亲,竟然剃成了光头!
父亲对他说,一会儿,得去送你张婶……来不及染了。
儿子冲进理发店。他看到,满地碎发,洁白如雪。
小山的骆驼
小山喜欢骆驼,却不喜欢父亲。骆驼救了他,父亲却将他抛弃。八岁以后,小山只能在动物园里见过骆驼。——灰色的无精打采的皮毛,一个或者两个软塌塌的驼峰,以及异常难闻的腥臭气味。而小山对父亲的记忆,则仅仅停留在他八岁和八岁以前的支离破碎的片断。父亲在小山八岁那年离开了他。换句话说,父亲在小山八岁那年抛弃了他,还有他的母亲,父亲的妻子。
那时父亲和母亲已经分手。八岁的小山判给了母亲。这让父亲蹲在门口,抽了一夜的苦烟。每二天父亲和母亲商量,能不能,带小山去玩一圈?小山说好,母亲说不行。父亲说,只是出去旅旅游……以前没机会……你就答应了吧。小山兴奋地说好啊好啊,母亲斩钉截铁地说不行不行。父亲的目光就黯淡下来。他转过身,来到院口,蹲下不动,头顶升起一个又一个巨大的灰色烟圈。父亲在那里蹲了很久,像一尊逼真的远古泥塑。后来母亲给他端去一杯水,父亲却没有伸手去接。母亲说你哭什么呢……你别哭了行不行?好——吧!
这样父亲就带着小山出了门。那是父亲留给小山的最后回忆。母亲和父亲,父亲和小山,小山和骆驼,在那个夏天,毫无章法地纠缠。后来他们被硬生生剥离,小山回到现实。回到现实的小山无奈地发现,他的世界里,只剩下自己和母亲。
父亲先带小山去了郑州。他们在那里呆了两天,喝掉六碗胡辣汤。然后他们去了青岛,在那里,小山第一次看见大海。看大海的时候,小山突然说我还想看沙漠。父亲说看沙漠,我们得去新疆。小山说那我们就去新疆。八岁的小山认为新疆很近,穿过一条马路就是。父亲说那我们不回去了,你永远跟着我。小山说,好。父亲说我们也不要妈妈了,我们不让她知道,好不好?小山想了想,说,好。为了看到沙漠,年幼的小山学会了不露痕迹的撒谎。他看到父亲高兴地笑了。父亲摸摸他的头,说,好儿子。
父亲带着小山来到乌鲁木齐。父亲并没有着急带他去看沙漠,而是一个个居民区乱转。小山说不是要看沙漠吗?父亲说,我们先住下。八岁的小山并不理解这句话的真正含义。他说我不要住下,我要看沙漠。父亲说听话,先住下,再看沙漠。小山说先看沙漠。父亲说信不信我揍你?小山说你没有权利揍我。我被判给了妈妈,你以为我不知道?父亲急了,一巴掌拍下,小山号啕大哭。他说我要回家,我不看沙漠了,我不要你了,我要妈妈。父亲的眼睛突然黯淡,有了绝望的表情。仿佛长久的努力顷刻化为泡影,小山再一次看到升腾着灰色烟圈的泥塑。
多年后小山一直坚信,正是他的最后一句话,让父亲下定抛弃他的决心。父亲得不到小山,就要抛弃他。离婚是一回事,抛弃是另一回事。父亲和母亲的分手,只是一种形式的终止;而抛弃,却是彻头彻尾的终止。本质的终止。
父亲和小山在某个凌晨登上一趟列车,奔向沙漠。父亲在列车上不停地向别人请教,他对沙漠的所有知识,都是在列车上的几个小时恶补的。他匆匆买了指南针,水壶,干粮,然后带着小山,踏进无边的黄沙。他们很快迷了路。他们看见十二个太阳。骆驼刺和仙人掌告诉他们,这是真正的大漠深处。他们顺着指南针所指的怪异方向,胡乱地走。他们争抢着水壶里的水,胜利者总是小山。后来小山喝掉最后一滴水。他的嘴唇上裂开口子,淌着鲜血。小山说爸爸我要晕过去了。父亲说再坚持一会儿,就快走出沙漠了。
……父亲牵着他的手。父亲说驼队来了。小山果真看到远处走来一队骆驼。骆驼们有着金色的皮毛,迈着优雅的步子。驼队慢慢走向他们,终于来到近前。领头的骆驼跪下,一个汉子翻身下来。他的脸膛像烈焰般红,头发像烈焰般飞舞。他和父亲轻轻交谈,露出轻松愉快的微笑。他喊来一头骆驼,骆驼跪倒在小山面前。父亲把小山抱上驼背。父亲说,回家罗!小山揪住骆驼的皮毛。那是很温暖的皮毛,散发出炙烈的芳香。那是驼队里最漂亮的一头骆驼,健硕并且修长。父亲骑上随后的一头骆驼,他说小山,坐稳了别动……我开始给你讲故事了……
小山忘记了故事的内容。父亲的故事断断续续,像沙漠里随风摇摆的驼铃。小山听着故事,睡着了。后来他再一次听到父亲的声音,父亲说,到了。小山醒来,看到夜色里成排的胡杨林。他坐在骆驼背上,像一名凯旋的将军。迷迷糊糊的小山再一次睡去。再次醒来,父亲就不见了。他躺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旁边坐着他的母亲。那天小山喝了很多水,他认为这些水可以灌满一个池塘。后来他想起父亲,他问,爸爸呢?母亲说,他跟着驼队走了。咬牙切齿刻骨铭心的表情。小山说他不要我们了?母亲说,是……骆驼救了你。你要感谢骆驼。
小山记住了母亲的话。他要感谢骆驼。他心里记恨他的父亲。他认为母亲并不知道。在对他的抢夺战中,父亲处于全面的下风。处于下风的父亲于是走得无影无踪。他抛弃了从前的一切。以至于,随着年龄的增长,小山竟一点点忘记了父亲的样子。
每个星期天,小山都要去动物园看骆驼。骆驼漠然地盯着他,似乎他们之间,并没有丝毫的联系。那天小山突然接到一个电话。电话是妻子打来的。妻子说,妈要走了。
小山赶到医院,母亲正在等他。母亲吝啬地节约着每一口气息,将她的生命顽强地抻长。母亲看到他,艰难地招手,喉咙里发出鸽子般咕咕的声音。小山坐到母亲旁边,低下身子。
母亲说小山,我要走了。
小山握了她的手。
母亲说小山,妈只有一个要求。
小山握着她的手,用了力。
母亲说小山,我知道你记恨你爸。别再恨他了。那天,其实没有驼队,没有骆驼……是你爸,把你背出了沙漠……然后,他走了……
没有骆驼?小山想起抓在手里的温暖皮毛。那应该,是父亲浓密的头发吧?
我知道他走了。小山说,可是他抛弃了我们……
他没有抛弃我们。母亲努力扭动身子,嘴巴张得很大。他把你背出沙漠。他见到了我。他累死了……
……
小山整理母亲的遗物,在一个箱子的最底层,发现了父亲的照片。照片上的父亲英姿飒爽。年轻的父亲,并不像一头骆驼。
小山把父亲和母亲的相片小心地排到一起。那是年轻的父亲和苍老的母亲。然后他在相片旁边,摆上一尊泥塑的骆驼。
后来,小山给他的儿子,取学名,叫骆驼。
悬崖
他左边的裤兜里装了一把钳子和一把改锥,右边的裤兜里装了一把钢锉和一把尖刀。他把双手插进裤兜,吹着口哨,大摇大摆地走进小区。甚至,他还冲那个留着小胡子的保安,微笑着点了点头。
尽管这时,他的两条腿,绵软得几乎站立不住。
他观察了三天。他知道那个男人在黄昏时候才能回来。在男人回来以前,那个总是挂着厚厚窗帘的窗口,没有任何动静。这等于说,他可以有充足的时间,在空无一人的房间里翻找。
他的钢锉和改锥没有派上任何用场。他轻轻推一下门,门就开了,却发出很大的声响。那声音将他的心脏震痛,人几乎瘫倒。他呆在那里至少有十几秒钟,一动不动。终于,他蹑手蹑脚地走进屋子。
他在客厅里胡乱地翻找。他流了满头的汗。他没有翻到一分钱。茶几上有一筒打开的饼干,露着金黄诱人的内容。他把那筒饼干抓起来,胡乱地向嘴里塞了两块。他吃得很快,却很绅士。尽管他知道,这屋子里,空无一人。
他将近两天没吃任何东西了。
他一边吃,一边推开卧室的门。
便一下子愣住了。
床上躺了一位女人,侧着身子,正盯着他看。女人的眼睛,含着笑。
他也看她。其实他想逃走。很想。可是他的两脚似被钉住,不由自主地颤抖。他扶着门,努力使自己不倒下来。
女人笑了。她说你好。女人的脸色苍白。那上面,没有一丝阳光的痕迹。
他说你好。这时他才发现自己的嘴里还塞着饼干。这让他的话,含糊不清。
女人说来了?他说来了。女人说你坐。他说不用。他稍微镇静了些。脑子里,闪出一千种可能,和一千种解决的办法。
女人说你是来做钟点工的吧?刚打出广告,你就来了,这速度……
他说是。心里狐疑着。他把嘴里的饼干吞下,将右手伸进裤兜,抓紧了那把刀。
女人身边的床头柜上,放着一部电话。女人悄悄地、很隐蔽地把手伸过去。他往前走了两步。他想只要女人的手抓起电话,他就会掏出那把刀子,毫不犹豫地冲上去。
女人的手,却在距电话几公分的地方停住。她打开床头柜的一个抽屉,从里面取出五十块钱,递给他。说好了的,先给钱,女人说。仍是浅浅地笑。
他走过去,接过那张钱。然后愣愣地看着女人。女人说扶我起来。他就小心冀冀地扶女人起来。女人说扶我去阳台。他就小心冀冀地扶女人去阳台。女人坐上一张宽大的椅子,眯起眼睛。看得出女人很虚弱,她在轻轻地喘息。
女人说我坐一会儿就行,你慢慢吃。她指着他手里的饼干筒,冰箱里还有,吃完了,你自己拿。
他说不用了。竟有些难为情起来。只是,他插在裤兜里的右手,仍然紧攥着那把刀子。
你多大了?女人突然问。
二十三,他说,是周岁。
和我儿子一样大。女人说,我儿子,和你一样帅,一样壮。
他的脸红了。
不过现在他在海南,在当兵。女人说,我有好几年没见到他了。
想他吗?他问。
当然想。女人说,你失业?
是的。他承认。
没关系的。女人说,像你这样的年龄,机会一抓一大把。做钟点工,不也是机会?女人开始咳嗽,仿佛要咳出五脏六腑。他不得不松开紧攥着刀子的手,握了拳,轻轻捶着女人的后背。
谢谢你小伙子。女人说,我儿子,以前,也常常这样给我捶背。
他的脸再一次红了。你不闷吗?他说,要不把窗帘拉开吧。
女人笑笑,好。
要不,把窗子也打开吧?透透空气。他说。
女人再笑笑,当然好。
他拉开窗帘,然后把窗子打开。阳光和风灌进来,把阳台,以及他们,镀上凉爽的金黄。
女人再一次咳嗽起来,他再一次轻轻地为女人捶着后背。现在他感觉,自己真的是一位优秀的钟点工,正照顾一位虚弱的女人。他甚至,有一种越来越强烈的成就感。
……
突然他听到钥匙转动门锁的声音。他惊了一下:他竟陪这位女人,在阳台上,整整呆了一个下午!
女人笑着对他说,时间到了,你该走了。冰箱里还有饼干,如果你喜欢吃,可以拿走。
他说真的不用了。转身往外走。正碰到走向卧室的男人。
他微笑着对男人点头。男人的脸,满是惊讶。
他听见男人走进卧室,问女人,谁啊?
女人说,钟点工。
钟点工?什么钟点工?老天!医生早嘱咐过你不能乱动的!竟然还开了窗子!你不想活了?
男人的声音,惊慌失措。
他站在门口,一动不动。本来想离开,此时却迈不开步。他重新敲门,走进屋子,在男人惊愕的目光中,从裤兜里掏出那五十块钱,然后掏出改锥、钳子、钢锯和尖刀。他把这些东西堆起来,压住那五十块钱。
现在他感觉浑身轻松。
他重新走进卧室,朝女人深深鞠了一躬。
谢谢你。他说,是你把我,拉了回来。
一条鱼的狂奔
他的手里提一个沉甸甸的冲击钻,腰间别一个丑陋并陈旧的卷尺。不远处的长椅上,坐着几个等车的人。那里还有一个空位。他需要一个位子,可是他不敢走过去。
他已经累了一天。他把自己悬挂在接近峻工的楼房外墙,用极度别扭的姿势把坚硬的混凝土外壳打钻出一个个大小不一的圆孔。这是他在城市里糊口的惟一本钱和留下来的全部希望。有时他感觉自己就像一条鱼,一条离开了河川,在陆地上奔跑的鱼。他必须不停地狂奔,用汗水濡染身体。他不敢停下来。太阳会把他烤干。
已经疲惫到极致,他的两腿仿佛就要支撑不住他瘦小的身体。他不断变换着站立的姿势,使自己舒服或者看起来舒服一些。没有用。腿上的每一丝肌肉都在急速地蹦跳和抽搐。这些微小的抽搐几乎要牵着他,奔向站牌下的那一个空位。
姑娘坐在那里,空位在姑娘身边。姑娘的额头洒着几粒赭红色的迷人麻点。姑娘的眉眼描得细致和迷人。姑娘穿着很长的黑色皮靴,很短的黑色皮裙。皮裙和皮靴之间,露一截令他眩晕的圆润的大腿。他看了姑娘很久。他是用眼的余光看的。城市生活让他习惯了用余光观察所有美好的东西。——越是美好的东西,越是不动声色。有风,姑娘身上的香味不断飘进他的鼻子,让他宁静、安逸、幸福和自卑。
他上了公共汽车,投下一枚硬币。他希望得到一个位子。他果真得到了。是公共汽车的最后一排,他冲过去,把身体镶在上面。他几乎在那个巴掌大的硬椅上平躺下来。他是那么疲惫,坐着有多么幸福。
香味再一次钻进他的鼻子,轻挠着他,让他打一个羞愧的喷嚏。他把脑袋转向窗外,眼睛却盯着姑娘绵缎般光洁的皮肤。当然是用余光,他的余光足以抚摸和刺透一切。他再一次变得不安起来。他挺了挺身子,坐得笔直。
车厢里越来越拥挤。所有站着的人,都在轻轻摇摆。姑娘倾斜着身子,一只手扶住身边的钢管。姑娘的旁边站一位男人,身体随着汽车的摇摆,不断碰触着姑娘。他的脸红了。好像自己就是那位男人,好像他攥着的,不是冷冰冰的冲击钻,而是姑娘甜藕一样的胳膊。
他看到姑娘扭过头来,厌恶地看看男人。男人尴尬地笑,做一个无奈的表情。姑娘没有说话,她小心并艰难地使自己和男人之间闪出一条狭窄的缝隙。汽车突然猛然摇晃,姑娘的努力倾刻间化为泡影。现在她和男人,再一次贴到一起。
于是他站了起来。他对自己的举动迷惑不解。他对姑娘说,这儿有个座位,你坐。他想他应该说出了这句话,因为他的嘴唇在飞快地抖动。姑娘看看他,懵懂着表情,似乎没有明白他的意思。他只好指指自己让出来的位子,他对自己说,这儿有个座位,你坐。
姑娘的额头洒着几粒赭红色的迷人麻点。姑娘的眉眼细致动人。
姑娘瞅瞅他,再瞅瞅那个空位,再瞅瞅他。姑娘把头重新扭向窗外。姑娘没有动,也没有理他。姑娘说,哈。
他的表情便僵住了。他感觉自己被当众扒光了衣服,所有人都在细细研究他身上每一个肮脏的毛孔。他没有坐下。他把脸扭向男人。他对男人说,这儿有个座位,你坐。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在轻轻颤抖。那是哀求的调子,透着无比的卑微和虔诚。
男人笑了。他不知道男人为什么笑,但男人的确笑了。男人的脸上霎间堆满了快乐的细小皱纹。男人没有动,甚至没看那个空位。男人盯着他。男人说,哈。
声音是从鼻子挤出来的。——那声音有些失真。
他有一种强烈的想哭的冲动。那座位就那样空着,没有人去坐。包括他。很多人都在看他,面无表情。他感觉自己被他们一下一下地撕裂开来,每个人都拿到其中一块,细细研究。
他提前了两站逃下了车。他提着那个沉甸甸的冲击钻,慢慢走向宿舍。他感到很累,似乎马上就要瘫倒。他经过一个报摊,停下来。他把眼睛贴上了当天的晚报。
他对晚报并不感兴趣。他只想知道现在离过年,还有几天。
他把冲击钻换到另一只手。他感觉自己是一条即将脱水的鱼,正被太阳无情地炙烤。他想明年,自己应该不会再来到这个城市了。因为在乡下,淌着一条温暖的河。
一缕熟悉的清香悄悄钻进他的鼻孔。他没有转身,继续盯着那张晚报。突然他再一次紧张起来,他感觉姑娘就站在不远处,盯着他看。
他转过身。他第一次面对姑娘。他看到姑娘迷人的脸。他的身体开始颤粟不安。
姑娘说刚才是你吗?他点点头。姑娘说哦,转身走开。姑娘走了几步,再一次停下。姑娘扭过脸,说,谢谢你啊。然后把身子,踅进一家服装店。
他开始了无声的狂奔,泪洒成河。他感到安静和幸福。他感觉自己就像一条鱼,在炙热的陆地上不停地奔跑。他不能停下,他需要汗水和眼泪的濡染。
他想他明年,可能,还会留在这里。他知道这个城市需要他,用极度别扭和危险的姿势,将坚硬的混凝土外墙,钻磨出一个个大小不一的圆孔。
第二次选择
男人结婚那天,请我做伴郎。我还记得小夫妻俩都喝了点酒,兴奋得满脸通红,咬苹果时,两人的脸交织成一个火红的的中国结。
然而,婚后第二年开始,夫妻俩开始吵架。从小吵到大吵再到分居,似仇人般,谁也不肯让步。终于,在一个午后,两人在一纸离婚协议书上,各自签上了自己的名子。男人对我说,解脱了。
男人常找我喝酒。喝多了,话也多。他说,假如再给他一次婚姻,那么,他一定要找一位和前妻完全不同的女孩。假如前妻是水,那么,他就要火;前妻是花,他要柳;前妻是一,他要负一;前妻是具体,他要抽象。总之,相貌、爱好、情趣、性格,要完全相反。
我理解他的想法。第一次婚姻的失败,给了他太多的伤痛。
后来,男人真的开始了第二次恋爱。甚至于,比第一次更狂热、更兴奋、更幸福。尽管,男人偶尔也会在我面前谈起他的前妻,却是淡淡的神情。谈起他的现任女友,却是两眼放光。
终于,要结婚了。男人消失了很长一段时间,我以为他是在为婚礼奔忙。但当他再一次找到我,却说,他想放弃。
为什么呢?我问,你不爱你现在的女友?
不是。男人眼睛看着地板,有那么一天晚上,我突然发现,现在的这个女友,与我的前妻,是多么地相像!相貌、爱好、情趣、性格,都惊人地相像!交往了一年多,竟然被忽略了。
男人说,那天晚上,他被自己突然的发现吓了一跳。怎么第二次选择,会跟第一次完全一样呢?
男人说,他只能放弃了。
是的。其实很多时候,我们的第二次选择,都是第一次的翻版。尽管有时,我们会对第一次的选择痛心疾首,但假如再给你一次机会,你的潜意识里,仍然会固执地坚守着第一种方向。然而,你却感觉不到。包括爱情。
初恋时我们不懂爱情。有时候,却是初恋时我们不珍惜爱情。或者,不仅仅是初恋,很多时,很多事,很多第一次,我们都没有珍惜。而事实上,很多时,很多事,很多第一次,才是你的最爱。
男人还说,他不是害怕自己会第二次经历婚姻的失败,而是突然觉得,既然他的选择早该如此,那么,他既对不起现任女友,也对不起他的前妻。
他的前妻没有再嫁。他们谈了一次,又谈了一次,便复婚了。
婚礼那天,两个人仍然同喝了点酒,仍然同是红扑扑的脸蛋,仍然同去咬一个苹果,两张脸,再次交织成一个火红的中国结。
复婚后,他们有时,仍然小吵小闹,却不恼。在黄昏,常看到他们在小区的甬道上散步。拉着手,像初恋。
他们告诉我,绕了一个圈子,又回来了。所以他们,很珍惜。
冬恋三九,夏恋三伏
冬天里冷得残酷。仿佛连太阳都结上冰。房子座落在市郊,村头,风口。风刮来,柴门吱嘎嘎响,似乎随时可能粉碎。
可是家却是暖的。
女人在屋子里生起炭火。很小的炭火盆,房东送的。窗台上摆一盆水仙,清绿,点着白色的花。炭火生起来,一会儿,家就暖了。——女人庆幸房子只有一间,庆幸房子的小。这样男人回来,扑落雪,擦了眼镜,身子就暖了。当然还有一杯热茶。当然还有女人的手。
女人在炭火旁烤她的手。她把手烤到很热,却不满足,就对起来搓,搓到烫。然后,小院里响起男人的脚步,女人站起来去开门,脸上挂着笑。她认识男人的脚步声。就算把世界上的所有脚步声混杂一起,她也可以挑出男人的脚步声。她开了门,男人挤进屋子,镜片上白雾茫茫。他看不清女人,可是他认识女人的气息。就算把世界上的所有气息混杂一起,他也能够挑出女人的气息。女人抓了男人的手,放手心里捂着,直到两双手一样的温度。女人每天都要这样做,每天,她都要将男人的手捂热甚至捂烫。屋子里越来越暖,越来越暖。桌子上放一杯热茶,女人说,你先喝着,我去炒菜。
男人跟朋友聊天。男人说,每到这时,我似乎更爱她了。
夏天里热得难捱。好像连空气都着了火。他们仍然住在市郊,村头,无风。夜里热浪滚滚,蚊子们成群结队,似乎可以吸干一头牛。
可是家却是凉爽的。
他们只有一台风扇。很小很旧的风扇,已经用了好几年。窗台上换一盆云竹,长得生机勃勃,墨绿喜人。风扇吹起来了,这世界上,便有了一小块凉爽的角落。——这时女人就庆幸房子只有一间,庆幸房子的小。男人坐在椅子上读书,女人坐在旁边打毛衣。一会儿男人抬头,对女人说,是夏天呢。女人笑笑说,反正闲着没事——该为秋天打算了——吃不穷,穿不穷,打算不周一世穷。男人也笑,低下头继续读书。
蚊帐放下来,男人会钻进去,细细检查。他绝不允许一只蚊虫混进来,绝不允许女人的身体受到丝毫侵犯。他会压好蚊帐的每一个角落,再认真检查一遍,就对女人说,该睡了。女人笑笑,放下织了一半的毛衣,躺倒,很快进入梦乡。天仍然热,可是她似乎感觉不到。男人对她说过,心静自然凉。她认为的确如此:爱情的确可以让一个人心静如水。他们对这个世界,有多少要求和欲望呢?她也想要一处大房子,要一张大数额的存折,甚至要一辆车子。可是她还认为,这一切与爱情比起来,又是那般渺小,不值一提。爱情能让一个人彻底静下来,彻底放松,心中盈满幸福。房子能吗?存折能吗?车子能吗?女人很满意现在的生活。冬天里有温暖,夏天里有静爽,够了。
夜里男人轻手轻脚地起来,偷偷关上风扇的开关。动作尽管很小,女人还是被他惊醒。女人没有说话,翻一个身,一只手抓了男人的手,继续睡去。然后某一天,和朋友们聊天,她羞涩地说,每到这时,我似乎更爱他了。
日子是连贯的,爱情也是;日子没有死角,爱情也是。爱情之所以伟大,在于她能把所有最难捱的日子都变成快乐和幸福。然后,让两个人在以后的日子里,更加相爱……
夫妻菜
决定分手那天,两个人去吃最后一顿饭。
如果不是女人化妆耽误了一些时间,如果不是男人站在楼道里打了几个电话,如果不是路上又遇见了几个熟人,他们本该上午就把离婚办好了。办好了,那顿饭可能就不存在了。可是现在,当他们走进大厅,却正好赶上了下班。男人朝女人耸耸肩膀,说,看来只能等到下午再办手续了。
在长椅上坐了无聊沉闷的几分钟,两个人决定去附近吃一顿饭。算是最后一顿饭吧!毕竟夫妻一场,最后的午餐,注定要在一起吃的。
找了张最大最长的桌子,面对面坐着,针锋相对的样子。
服务员递上菜谱,笑吟吟地站在旁边等。男人看看女人,女人看看男人。男人说你来吧。女人说不,你来。男人说老规矩,你来。女人说今天不同,你来。男人说今天也不要破了规矩,你来。女人说今天破规矩是应该的,你来。
服务员有些不耐烦了。虽然她不说话,虽然她的嘴角仍然挂着微笑。——连沉默都是不麻烦的。连微笑都是不麻烦的。
男人只好点菜。一盘蜜汁苦瓜,一盘炝土豆丝,然后将菜谱递给女人。女人点一盘辣子鸡块,一盘五香牛肉,然后将菜谱再交还男人。男人翻着菜谱,问服务员汤在哪里?服务员说先生想要什么汤?男人再看看女人,问,你说呢?女人说,当然是萝卜丝小虾汤。
男人满意地点头。萝卜丝小虾汤。
对不起这道菜今天中午不能做了。服务员为难地说,萝卜刚刚用完还没来得及去买。要不两位换个汤?
女人说不,非要萝卜小虾汤。
服务员说可是厨房里……
男人说有萝卜有。稍等,我给你们找来。
男人就站起身往外走。他到门口打一辆出租车,直奔超市。他在超市里买到一根细长的萝卜,他把萝卜翻来覆去地看。他坐了公交车回来,将萝卜拿进厨房。四个菜已经上桌,女人正支着腮,等他回来。
男人重新坐下,打开一瓶酒。他给女人倒满一杯,再给自己倒满一杯。他们碰了杯开始夹菜,却又再一次抬头。两个人一起说,咱们换换位置吧。
就换了。吃菜。谁也不说话。
男人的筷子只伸向面前的辣子鸡块和五香牛肉,那是女人点的两道菜;女人的筷子只伸向面前的蜜汁苦瓜和炝土豆丝,那是男人点的两道菜。男人从来不吃苦瓜和土豆,女人对肉更是恨之入骨。但在今天,在不知不觉中,两个人,竟然下意识地为对方点了最喜欢的菜。
只有那道汤。那是他们的共爱。
汤端上桌,两个人闷头喝汤,仍然不说话。
后来男人看看表,对女人说,他们上班了。女人说,哦。汤还剩小半碗,男人说要不把汤喝光了再去?女人说,好。男人和女人再一次低头喝汤,仍然不说话。
汤快喝完的时候,他们同时听到对方低低的压抑的抽泣。似乎,爱情并没有完全结束吧?女人的妆与男人的电话,女人和男人分别为对方点的两道菜,男人离开饭店去很远的超市买一个萝卜,两个人不停地喝汤只为再熬过一点时间,这一切,都是两个人在为他们的爱情做着最后的挣扎和努力吧?或者,这也是爱情的自然表达吧?尽管在那时,他们或许并不知晓。
出了门,民政局往左,家往右。两个人在十字路口站了一会儿,然后,一起转身,往右。男人在前,女人在后,尽管别别扭扭,可是他们都知道,生活绕一个弯儿,又将重新开始。
他们真的重新开始了。可是,每个月的这一天里,男人和女人都要来这里,点上同样的四菜一汤,静静地吃完,然后,手牵着手,慢慢走回家。
后来,民政局门前的这家小店便多出一套据说极受欢迎的四菜一汤,曰:夫妻菜。
母亲的位置
一铺小小的土炕,挤着一家子人。到晚上,母亲总是睡在炕梢的位置。似乎窗外总在刮风,没黑没白,无休无止,从窗隙往屋子里挤,鞭梢似地一甩一甩,砸出满屋酷寒。母亲缩在炕梢,蜷睡着,却突然惊醒坐起,掖好孩子们的被角,又把掉落一旁的衣服重新盖上他们的被子。屋子里漆黑一片,母亲所做的一切,全靠了母性的本能。母亲像猫一样警醒。
那铺土炕,母亲永远睡在炕梢。有时是整个身子,有时是半个身子。经常在梦中,她滚落地上,嘴里发出一声惊呼,未及完全喊出,又被硬生生咬断。她想起男人还睡着,想起孩子们还睡着,她怕惊扰了他们。
终于决定盖一栋房子。孩子们像雨后的笋,晚上,她甚至没有将身体蜷起的空间。石子是她和男人从山上采的,先采了大石,然后用小锤一下一下地砸碎;砂子是她和男人从河滩上推的,两个人深弯着腰,独轮车轧开深深的痕;泥板是她和男人亲手脱的胚,平场上一排排一行行,那些天她心惊胆战,生怕空中落下雨滴。房子不大,进展缓慢,可是女人知道,它毕竟是一栋房子,当房子盖好,她和男人,还有孩子们,再也不必在一铺炕上挨挤了。
房子盖到大半,她搬了进去。她说她得看着她的房子,尽管那里面几乎什么也没有。但是那里有炕,有炕,母亲睡在那里,老屋的土炕便不会太挤。忙累一天的母亲沉沉睡去,没有男人和孩子在身边,她睡得格外香甜。那时窗子还没有镶玻璃,屋子就像冰窨,母亲浑然不觉。
房子盖好了,搬进去,却仍然有些挤。女儿已经长到需要一间单独房间的年龄,母亲只好和男人和儿子继续挤一铺大炕。现在母亲再也不用蜷起身子睡觉了,可是她却不肯再睡炕梢。那个冬天,她一直睡在靠窗的位置。那是屋子里最冷的地方,冷风顽强地挤过窗隙,把熟睡中母亲的脸冻僵。母亲睡着,又突然醒来,黑暗中,为男人掖掖被角,给儿子的被子加盖一件衣服。她醒得总是恰到好处,她像母猫一般警惕。
春天和秋天里,母亲却让开了靠近窗户的位置,又一次睡到炕梢。她对儿子说早晨会有阳光,那阳光暖暖柔柔的,照在脸上,会很舒服。后来她从收音机里听到一些有关阳光的知识,更不肯再睡到窗前了。她喜欢说“营养”。她说春天和秋天的阳光有营养,照到谁的身上,谁就多吸收一分营养。母亲一本正经的郑重表情,常常把她的儿子逗笑。
后来,生活就变得好了。
后来,母亲就跟着儿子进了城。
再后来,有一天,突然,母亲就病倒了。
母亲病倒了,接连打了很多天的吊针。她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病床靠着明净的窗户。她一连很多天下不了床,她的眼睛忽睁忽闭,呼吸时缓时急,思维时明晰时愚钝。医生下了病危通知,儿子红着眼睛,日夜守在母亲床前。可是母亲仍然顽强地活着,她在等待女儿从国外归来。
儿子是在清晨突然被母亲推醒的。一整夜他都陪伴着神志不清的母亲,那时候他刚刚睡着。睁开眼睛,他吓了一跳,几天未曾下地和进食的母亲,竟然站在他的床前!母亲微笑着,沙哑着声音,却是一本正经地说,咱们换换床位吧!现在,我的那张床上,有营养……
儿子看到,母亲的床头,有一缕微不足道的阳光……
第二辑:用你的肩膀行走
答应过眼睛
从两个人穿过斑马线,我就注意上他们。他们穿着同样款式和颜色的运动服,同样款式和颜色的运动鞋。小男孩长得虎头虎脑,一双大眼睛扑闪扑闪,咧嘴笑时,露出参差不齐的牙齿。年轻的父亲走在前面,嘴里不停地说着什么,又回头,好像开一句玩笑,小男孩就咯咯咯地笑个不停。之所以说他们是父子,并不仅仅因为他们完全相同的穿着和非常相似的长像,还因为,男人看男孩时,眼睛里流露出来的,是父亲特有的慈爱和关切的目光。
奇怪的是男人总是和男孩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两三步吧,不远,也不近。步行绿灯的时间很短,他们急匆匆地从马路的一边穿越到另一边。男人似乎在催促男孩再快一些,小男孩就小跑起来,却是笨拙踉跄的脚步。他小跑起来,男人也加快着脚步。仍然走在男孩前面,仍然两三步远的距离,仍然扭回头,口中念念有词。小男孩再一次开心地笑了,脸上洒满阳光。
马路对面,是一个小型的游乐场。
男人和男孩走进游乐场,小男孩满脸兴奋。与别的父子不同,他们并没有牵起手。正是星期天,游乐场里熙熙攘攘,人声鼎沸,男人说话的声音就渐渐高起来。他说,白雪公主来到森林里……
森林里有狼吗?小男孩的声音跟着高起来。
没有狼,男人回头说,森林里只住了七个善良的小矮人……
在游乐场里,在喧哗和拥挤的人群里,这个男人竟然为自己的儿子讲起了童话,并且,他们之间,仍然是两三步的距离。有时小男孩或者男人会被游客们撞到,每撞一次,男人就会停下他的童话和脚步,说,第七次拥抱。过一会儿,男孩又被游人撞到,就在后面开心地喊,现在第八次了。又一起笑。他们连笑的表情都是那么相似,单纯,顽皮,宛如清洌的泉水。好像男孩是男人的过去,更好像男人是男孩的将来。这样一对行动怪异的父子,真是令人心生好奇。
男人将小男孩抱上蹦床,那是他们惟一的身体接触。我听见男人说,好好玩,小心些。就走开,到不远处的椅子上坐下,点一根烟。他的目光穿过淡淡的烟雾,静静地看着男孩。这时的小男孩,已经兴高采烈地玩了起来。
看出来小男孩试图蹦得高一些再高一些,可是他没有成功。其实蹦床上的他更显笨拙,晃来晃去东倒西歪,有时,甚至显出紧张和沮丧的表情。这时男人会冲他喊,我在这边呢。男孩就转身冲着男人的方向,再一次咧开嘴笑。笑容仍然单纯并且灿烂,似乎父亲的每一句话,都令他兴奋无比。
我问男人,您为什么不过去呢?那样你们说话,不是更方便一些吗?
男人肯定看出我的好奇。他看看自己的儿子,扭过头对我说,我不过去,是想让他学会自己照顾自己;我和他不停地说话,是想给他信心,让他知道我并没有走开,让他感觉到我就在不远处注视着他。他需要知道我的位置——他是一个盲童。
男人并不回避,可是我惊愕不已。盲童?这怎么可能?他有那样长长的睫毛和明亮的眼睛,他有那样顽皮的表情和灿烂的笑容,他怎么可能是盲童?
努力掩饰住自己表情,我说,那么,你更应该牵着他的手啊。
不,男人摇摇头说,我得让他学会坚强,学会独立。我不想牵他的手,我只想用声音为他引导方向。我想要他明白,他其实和每一位孩子都一样,别人能够做到的事情他也能够做到,并且会做得更好。
就因为这些吗?
是的。男人说,尽管他总有一天会长大,会感受到目盲的不便和痛苦,可是在今天,在现在,我不想让别人看出来他是盲童,更不想让他幼小的自尊心受到丝毫的伤害。男人深情地看一眼正在蹦床上玩得高兴的男孩,继续说,今年早晨,他突然对我说,他好想做一天不是盲童的生活,因为在梦里,他答应过自己的眼睛。我鼓励他说当然,你当然能够做到。现在,我想,在蹦床上,他肯定不会认为自己是一个看不见的孩子。
情人汤
公司组织旅游,有他,也有她。
他和她,是有些感情的。这感情,比友情多一点,比爱情少一点。也曾经试图结束这种可能无限发展的危险游戏,可是每要痛下决心,就开始退缩。宛若一件珍贵的物品,丢了,是一回事;主动失去,又是另外一回事。
就继续。下班后偷偷约会,看电影,喝咖啡,聊天,日子过得简单并且刺激。却像一颗炸弹,两个人都知道,理智的细弦一旦崩断,他和她的生活,注定会炸得一团糟。
他的妻子和她的丈夫,很早就熟识,彼此之间,甚至可以开一些不伤大雅的玩笑。有时候他们想,他和她这是在干什么呢?别说去约会,哪怕是一点点闪念,也是对两个无辜的人的伤害啊!
却依然放不下。偷偷摸摸小心翼翼,尽量保持着看似安全的距离,可是似乎,他们都没有足够的信心让这样的距离永远保持下去。
去旅游,很遥远很陌生的地方。更多时是在野外,野餐,露宿,篝火熊熊。这样的场景最容易让人迷失,连他们都不知道,几天下来,他们能否承受得住对方的诱惑。
火车让他们离家越来越远,离彼此的爱人越来越远。然后,野餐,露宿,篝火熊熊。帐篷挨着帐篷,肩膀并着肩膀。
开始熬汤。
两个人都喜欢喝汤,朋友们每一次聚餐,轮到他们点菜时,他们都会不约而同地点同一道汤。那时他的妻子和他的丈夫就坐在旁边,微笑着,手里晃着盛满啤酒或者葡萄酒的玻璃杯。聚餐永远是闹哄哄的,不适合促膝谈心。心中,却都默默将那汤,叫做“情人汤”。
他们打开旅行包,往外拿汤料。拿到一半,都愣住了。原来是他们喜欢的那种汤料,并且这汤料,都是他们的爱人在他们临行前,塞进了他们的旅行包。
是因为他喜欢?是因为她喜欢?两个人的心中,都有了些许微的小不安。
汤料下进锅,他的电话响了。是妻子打来的。妻子问你还好吧?他说还好。妻子问干什么呢?他说熬汤。妻子说别忘了叫她也来喝,这是为你们俩准备的。他说知道了。妻子说做饭时让他多帮帮你,你在家何时做过一顿像样的饭?又聊了几句,便互相道了晚安。
盛汤的时候,她的电话响了。是丈夫打来的。丈夫问你还好吧?她说还好。丈夫问干什么呢?她说熬汤。丈夫说别忘了叫上他一起喝,这是为你们两个准备的。她说知道了。丈夫说爬山时多让他照顾你,就你那体格,能爬到山顶吗?又聊了几句,便互相道了晚安。
两份一模一样的汤料,让汤变得更浓。喝到一半时,两个人一起抬头,相视而笑。他们说我们现在还是朋友吧?还好我们现在还是朋友。并且以后,我们永远都只是朋友。
心里,竟变得彻底轻松。
他的妻子,她的丈夫,应该完全不知道他们的心事吧?他们毫无设防,放心地把她和他交给对方,单纯并且大度。他和她,又怎能伤害无辜的他们呢?
又或者,他们早已心知肚明,可是偏偏不去揭穿,不去试图做毫无意义的阻挡。他们相信他和她终会停下游戏的脚步,他们相信善良和感动,永远是爱情事故的最好刹车。
喝完汤,道一声晚安,她和他,一左一右,各回自己的帐篷……
秋风沉醉的晚上
去吃饭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小店里只有我一个客人,男人忙着给我烤羊肉串,女人则在一旁的大盆里洗刷着沾满油污的盘子。
这个小店,我以前来过几次。知道他们是夫妻,是外乡人。两个人都是五十多岁的样子,总是笑眯眯的,很有人缘。
羊肉串端上桌来,发现多出一支。两块钱一支的大串羊肉串,我要了八支,男人却给我端上九支。问他是不是数错了,男人倒也诚实,说,是数错了,当送给你的吧。我说别别别,小本生意的,哪能多要你一支?忙从盘子里拿出一支来,递给他。
男人没再推辞,接过去,然后径直走向女人。这时男人的手机响了,他对着手机说起话来,是那种我听不懂的方言。好像电话是找女人的,他只应付了几句,就把手机递给女人。我看到女人接过电话,那脸一下子笑起来。
男人似乎想把那支羊肉串递给女人,他举着它在女人面前晃了晃。女人一边打着电话,一边跟他摆手。男人笑笑,开始吃。一根竹签上串着六块羊肉,男人吃掉三块后,再一次举着剩下的半支在女人面前晃了晃。女人仍然打着电话,再次跟他摆手。男人就站在旁边,等着女人把电话打完。他不说话,没有任可多余的动作,只是静静地站在旁边等着。过一会儿,他好像累了,就在旁边的椅子上坐下。他的手里,仍然拿着那半支羊肉串。
女人终于打完了电话,我想她的这个电话至少接了半个小时。男人站起来,第三次把那半支羊肉串递给女人。女人第三次向他摆手,想蹲下身子继续刷她的盘子,可是男人的胳膊却固执地举着。女人笑笑,接过来,低声骂一句,讨厌。
我看到男人嘿嘿地笑起来,然后开始向屋里搬烧烤炉。过去的半个多小时里,他竟什么也没干,只是举着那支吃了一半的羊肉串,等着女人接过去。他的表情,认真并且虔诚。
结了帐,走出小店,外面起了风。秋风。吹在身上,有些凉,有些硬,却是温柔舒坦,令人沉醉。
世间最美的音乐
货车行进在中午的公路。很长的沥青路,两边是绿油油的田野。公路宽阔,单调,似乎永远没有尽头。风灌进驾驶室,连风都是热的。是可以让人随时睡过去的长途货运,驾驶室里的两个男人,也许早已经恹恹欲睡。
副驾驶座上的男人打一个哈欠,说,放段音乐提提神吧!
司机点点头,从一堆磁带里挑出一盘,塞进录音机,驾驶室里立刻响起节奏强烈的音乐。那音乐让人的精神为之一振,倦意很快被赶走。可是五分钟以后,尽管音乐还在轰鸣,困意却再一次袭来。
副驾驶座上的男人只好点起一支香烟。他弹一支烟递给司机,司机摇摇头。副驾驶座的男人说抽烟有助提神……难道你不困?司机狡黠地笑笑,说,你接着听。
音乐在这时突然停止,录音机里传出嘈杂的声音。是几个人在漫无边际地聊天。里面突然传出一个孩子的声音,是女孩,用了很清脆很明亮的嗓音。女孩说,下面请听,土耳其进行曲!音乐再次响起,所有杂音消失。
抽烟的男人愣住了。他问司机,怎么回事?司机笑笑说,是我的家人。
用这么好的磁带胡乱录?
怎么叫胡乱录呢?司机认真地对他说,这是可以赶走瞌睡的声音。
似乎的确是这样。副驾驶座的男人想起了他的家人。大多时他一个人开一辆货车,天南地北地跑,有时出一趟远差,来回近二十天。他想他的家人,他知道家人也想他。他还知道家人除了想他,还时刻挂念着他的安全。一辆大货车,一个人,熟悉或者陌生的远方,却承载了太多人的牵挂。可是没有办法。他得坚持,他得养家。只在晚上的时候,他给家人打一个电话,报一下平安。而在白天,在中午,他得强打精神扶着方向盘。他知道他扶着的不仅是方向盘,那还是一家人的幸福。
这是他第一次和另一位司机一起去远门。这趟货很急,公司派他们两个人轮流开车,人歇车不歇。他们根本不会有休息的时间。
录音机里再一次传出杂音。这次是一位女人的声音,她哼着歌,好像正在炒菜,男人听到葱花爆锅的声音。时间非常短,曲子又接上了。是一首很著名的曲子,悠扬的音乐声再一次在驾驶室里回荡。
是你的妻子?男人问。
司机笑着点头,目光变得柔软。
你录下这些声音,听着这些声音,人就不困了?
司机笑笑说是这样。音乐天天听,再好也会听厌,但是家人的声音不会。特别是出远门,特别是一个人闷在驾驶室里,特别是夏天的正午,当音乐突然被打断,当家人的声音突然响起,你的精神就会为之一振,当然也就不会太过困倦。或者,即使你仍然困,你也会提醒自己小心开会。因为远方有家人,有他们的牵挂和思念,你怎么敢困呢?
家里人知道你录了他们的声音吗?男人问道。他注意到,每隔大约五分钟左右,音乐就会被司机家人的声音打断。他想那也许是他们难得一顿团圆饭,很显然,在那天,这位司机不停地按下录音键。
除了我女儿,没有人知道。司机愉快地笑,这是我和她之间的秘密。因为这秘密,她经常会一个人偷偷地笑。
曲子再一次被打断,录音机里传出一个苍老并且慈祥的声音。男人问司机,你母亲?司机点点头,眼睛却警觉地盯着前方。公路在前面变窄了,路况也开始复杂。
司机按了几下喇叭,抱歉地对男人说,对不起总让你听一些没头没尾的曲子。你不会介意吧?
男人也笑了。这时倦意已过,他感觉自己似乎正变得精力充沛。他示意司机将车子停到路边,换他来开。他说我当然不会介意,不仅不会介意,并且在以后,我也会录这样一盘磁带,等一个人出门时,等中午困倦时,反复地听。我想有了这样的声音,我不但会精神百倍,还会更加小心地开车。无疑,那是世间最美的音乐……
二马
房子要装修,朋友给我介绍了二马。
二马是父子俩。进了门,把电锯摆好,就开始了工作。他们把宽宽的板材破成一块一块的方木,动作熟稔而迅速。很快,两个人的脸上,便糊满了厚厚的锯末。
休息的时候,老马告诉我,自己做了一辈子木工,儿子刚毕业两年,没什么事做,就暂时跟着他。当个帮手,也学学徒,老马说,如果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当一辈子木匠也值。手艺人,到哪里都能吃饱。然后我询问了工期,老马说,起码得四十天。
星期天中午,我去察看装修的进展情况。老马正蹲在屋角抽烟,儿子拿一个气扳枪,往墙上钉着钉子。老马见我来了,擦擦一条板凳,招呼我坐。然后他指指旁边一个黑塑料袋,说,今天中午别走了,咱们喝点。
那个黑塑料袋里面,装着一种叫海红的蛤蜊。下酒菜,物美价廉。忙告诉他这几天我有些忙,等过段时间,一定好好请他们父子出去吃一顿。老马说你说到哪去了?你是东家,你付我工钱,还请什么吃?说着话小马已经把海红煮上,很快,屋子里充满了诱人的香味。
正和父子俩喝着酒,有人轻轻敲门。小马跑过去开门,我看见门外站着一位女孩。一开始我以为又是来参观房子的人。常常有要装修或正装修的人来参观我的房子,好当成一个参考。刚想起身客气一番,却见女孩羞涩地在小马胸膛上捶了一拳。老马悄悄告诉我,看见了吗?他女朋友。
女朋友?我吃了一惊。我知道他们是乡下人,以前在县城做活,刚来这城市三个月。
是这样。老马仿佛看出了我的心思,说,这女孩也是我们村的,和我儿子好了好几年,后来她考上了大学,我儿子却没有考上。可是她不嫌他呢。从我们来到这儿后,隔几天就来看我儿子一次呢。
女孩不漂亮,戴着眼镜,脸膛黑里透红,胸前闪着一个很亮的小圆牌,那是一所名牌大学的校徽。
到这城市干活,其实也是为了他。老马说,这样离姑娘近些。姑娘那么好,咱怎么好亏待人家呢?
那天我想了一个下午,也没有想出老马这个“亏待”是何所指。
在工期还差七八天结束的时候,我请父子俩吃饭。老马爽快地答应,小马却对我说,我不能去了。小马穿了笔挺的西装,好像要出门的样子。老马说,他要去找他女朋友。小马的脸马上红了。
小马推了推老马。老马不好意思地对我说,差点忘了……是这样,我们带的钱不多了……能不能先预支些钱,他想买条好领带……本来有一条的,抽烟,烧了个洞……去大学校园看女朋友,别太不成样子。
我说当然可以。不过我这儿不是有领带吗?你带上这个就行。我把领带解下来递给小马,怕他们误会,又赶忙掏出二百块钱,问他,够不够?
小马就扎上了我递给他的领带。他扎领带的速度比我快好几倍。那是一个英俊的结。他揣了钱,对老马说,一般不会动的。不过还是揣上吧,怕万一。老马挥挥手,表示同意。
我和老马坐在饭馆里吃饭。老马告诉我,他昨天刚推了一个活,是大活,如果接了,能一直能干到过年。我问为什么要推掉呢?老马说那活儿是县城的,距这儿三百多里呢。我说这有什么关系?哪里不是耍手艺?老马说不行啊,他女朋友在这里啊!我笑笑,这老马真有意思,倒像是他在恋爱。好像这个女孩,可以承载他和儿子后半生的幸福。老马接着说,人家大学生,不嫌咱,咱别辜负了人家。那表情,仿佛他儿子的女朋友是某个国家的公主。我说,现在谁还把大学生当回事?用你们老家的话说,大学生比驴粪都多。老马笑笑,喝一杯酒,说,那也是大学生嘛!仍然是虔诚的表情。
老马还告诉我,装修的工期,可能会比原计划提前三天,因为他们干得有些快了。我说这当然好。老马不好意思地说因为放弃了那个大活,工期又提前,所以新活儿可能接不上,得在你装修好的新家住上两天。我说这没什么,反正我也不急搬来。老马说那也不好,你自己的新家还没住,倒被我们爷俩儿住了。说完嘿嘿笑,专拣盘子里的肥肉吃。
我们回去的时候,小马已经回来了。问他怎么这么快?小马说没见着她,门卫不让进。老马说你就不能等她出来?小马说她在上课呢……我怕误了活儿。老马说真没出息!活儿不是还有我嘛!小马把领带还给我,又拿出那二百块,要还给我。我说不用了,到时从工钱里扣掉就行了。小马看看老马,老马说,留着吧。
活干完了,给他们开完工钱,老马偏留我喝酒,仍然是老白干煮海红。老马说新活果真没接上,真得在你这儿住三天。我说没问题。老马就敲敲小马的脑门,他说你福气啊,住这么好的房子。这几天拾掇干净点儿。小马说你不住吗?老马说我得回趟家,把钱交给你妈。你小子不想妈,我可想老婆!
小马和我一起笑了。这个老马,还挺幽默呢。
父亲的布鞋母亲的胃
一位朋友童年时,正赶上了三年困难时期。他告诉我,他能活到现在,全靠了父亲的一双布鞋。
朋友老家在鲁西南,一个平常都吃不饱饭的贫困山村,何况全国人都挨饿的那三年?朋友说他记事比较早,在那三年的漫长时间里,他每天要做的惟一事情,就是寻找各种各样的东西往嘴里塞。槐树叶吃光了吃槐树皮,草根吃光了吃观音土。观音土不能消化,把他的肚子涨成半透明的皮球。可是,在那样的年月,即使可以勉强吞咽下去的东西,也是那么少。朋友经常坐在院子里发呆,有时饿得突然昏厥过去。而朋友这时候,还是一个孩子。
朋友的父亲在公社的粮库工作。有一阵子,粮库里有一堆玉米,是响应号召,留着备战用的。饥肠辘辘的父亲守着散发着清香的玉米,念着骨瘦如柴甚至奄奄一息的妻儿。有几次他动了偷的心思,毕竟,生命与廉耻比起来,更多人会选择前者。但朋友的父亲说,那是公家的东西,即使我饿死了,也不去拿。
可是他最终还是对那堆粮食下手了。确切说是下脚。他穿着一双很大的布鞋,要下班时,他会围着那堆玉米转一圈,用脚在玉米堆上踢两下,然后,若无其事地走回家。他的步子迈得很扎实,看不出任何不自然。可是他知道,那鞋子里面,硌得他双脚疼痛难忍的,是几粒或者十几粒玉米。回了家,他把鞋子脱下,把玉米洗净,捣碎,放进锅里煮两碗稀粥。朋友的母亲和朋友趴在锅沿贪婪地闻着玉米的香味,那是两张幸福的脸。
这时朋友的父亲会坐在一旁,往自己的脚上抹着草木灰。他的表情非常痛苦。这痛苦因了磨出血泡甚至磨出鲜血的脚掌,更因了内心的羞愧和不安。他知道这是偷窃,可是他没有办法。他可以允许自己被饿死,但他绝不允许自己的妻儿被饿死。朋友的父亲在那三年的黄昏里,总是痛苦着表情走路。他的鞋子里,总会多出几粒或者十几粒玉米、高梁、小麦、黄豆……这些微不足道的粮食,救活了朋友以及朋友的母亲。
朋友说,他小时候认为最亲切的东西,就是父亲的双脚和那双破旧的布鞋。那是他们全家人的希望。那双脚,那双鞋,经常令我的朋友垂涎三尺。
饥荒终于过去,他们终于不必天天面对死亡。可是他的父亲,却没能熬过来。冬天回家的路上,父亲走在河边,竟然跌进了冰河。朋友说或许是他的父亲饿晕了,或许被磨出鲜血的双脚让父亲站立不稳,总之父亲一头栽进了冰河,就匆匆地去了。直到死,他的父亲,都没能吃过一顿饱饭。
朋友那天一直在呜咽。他喝了很多酒。他说多年后,他替父亲偿还了公社里的粮食,还了父亲的心债;可是,面对死去的父亲,他将永远无法偿还自己的心债。
朋友走后,我想起另外一个故事。故事是莫言讲的,发生在山东高密东北乡。
也是三年困难时期,村子里有一位妇女,给生产队推磨。家里有两个孩子和一个婆婆,全都饿得奄奄一息。万般无奈之下,她开始偷吃磨道上的生粮食。只是囫囵吞下去,并不嚼。回了家,赶紧拿一个盛满清水的瓦罐,然后取一只筷子深深探进自己的喉咙,将那些未及消化的粮食吐出来,给婆婆和孩子们煮粥。后来她吐得熟练了,不再需要筷子探喉,面前只需放一个瓦罐,就可以把胃里的粮食全部吐出。正是这些粮食,让婆婆和孩子们,熬过了最艰苦的三年。
她也熬过了那三年。她比朋友的父亲要幸运得多。可是,在她的后半生,在完全可以吃饱饭的情况下,这个习惯却依然延续。不管什么时候,只要看到瓦罐,她就会将胃里的东西吐得干净。她试图抑制,可是她控制不了自己。
当她的儿女们可以吃饱了,她的胃,可能仍是空的——因为她看到了瓦罐。
我不知道应该形容他们伟大,还是卑贱?回想我的童年,应该是幸福的。既没有眼巴巴盼着父亲布鞋里的几粒粮食,也没有等着母亲从她的胃里吐出粮食然后下锅。可是我相信,假如我生在那个年代,他们肯定会这么做。并且,我相信世上的绝大多数父母,都会这么做。因为他们是父母,那是他们的本能。
你是怎么长大的?也许你长大的过程远没有那么艰难和惨烈,但是请你相信,假如你生在那个时代的贫苦乡村,假如你有一位看守粮库的父亲或者在生产队推磨的母亲,那么,支撑你长大的,将必定是父亲鞋子里沾着鲜血的玉米或者母亲胃里尚未来得及消化的黄豆。
请爱他们吧。
女人的胆量
女人天生胆小。一个人在家,心里忐忑不安;一个人走夜路,简直胆战心惊了。
还好她有男人。还好她的男人细敏体贴。热恋时候,男人是绝不肯让她走夜路的。有时在外面呆得晚了,男人定会将她一直送回家。他站在树的阴影里,抽着烟,让女人能够看到一闪一闪的火星。他目送女人开门,转身,再关门,才肯放心离去。然后,猛回头,却看见门敞着一条很小的缝隙,他的女人,正在偷偷看他。
这样的感情,在婚后,注定恩爱融洽。只是女人仍然需要上班,在婚前的工厂,早班或者晚班,工作并不轻松。下晚班时,天完全黑下来,女人乘公共汽车到一个路口,然后步行穿过一条一百米左右的没有路灯的土路。那时他们刚刚搬到新居,周围楼房稀少,那段土路更是偏僻荒凉。不过女人并不害怕,因为她有男人。逢她下晚班,男人总会站在路口等她,看到女人了,也不说话,笑一笑,转身就往回走。女人静静地跟着他,黑暗中感觉着他宽阔的后背,或者快走几步与他并肩,左手偷偷牵了他的右手。这也算婚后的浪漫吧?女人暗自想,有点夫妻双双把家还的意思。
可是男人突然要出差一段时间。他对女人说,想办法把晚班调成早班吧,等我回来,你再调过来。女人点点头。男人不放心,他说万一没有调成,晚上你就搭个出租车回来……反正出租车也不太贵,我们又不会因此变穷。女人说,好。她给男人收拾行李,她为男人的体贴入微偷偷感动。
可是班上就几个人,工作时间并不好调整,所以男人不在的日子,她仍然上着晚班。也没搭出租车,她认为其一没有必要,其二太过夸张。有什么必要呢?这么大的人了,又不是小女孩。再说省下搭车的钱,能给女儿买好几袋牛奶呢。黑暗里有什么?有魔鬼?有坏人?不过自己吓唬自己罢了。可是仍然怕。下了车,一路小跑回家,总感觉后面有人追赶。回到家,关上门,人坐在沙发上,心脏仍然怦怦地跳个不停。
女儿开了学,升到初中,晚上需要在学校里上自习,这样回来时,时间已经很晚。女儿像她一样胆小,一条毛毛虫或者一只小老鼠,都会她让尖叫半天。天生胆小的女儿,怎敢独自走完这段夜路呢?
于是女人决定,亲自去接女儿。
她先小跑回家,把菜洗好切好,在电饭锅里焖上米饭,然后,锁门,经过一段没有灯光的土路,到路口等她的女儿。待看到女儿了,笑笑,转身,往回走。女儿跟在她的身后,黑暗中感觉着母亲瘦削的后背,或者紧跑几步与母亲并肩,左手牵了母亲的右手——胆小的女人,成了女儿惟一的守护神。
女人说怕什么呢?黑暗里有魔鬼?有坏人?不过自己吓唬自己罢了。不远处一只野猫突然蹿起,女儿哇一声惊叫,跳到女人身后,双手捂着惊恐的脸。女人却笑了。她说,一只臭猫。女人的胆子突然变得出奇得大,这让人怀疑她以前的胆小是装出来的。
只有女人知道,当她领女儿穿过这段土路,当她骂着那只可恶的野猫,她的心里,是怎样的惊惧不安。她的不怕只是说出来的,她的轻松只是装出来的。这一切只因为男人不在,只因为她是母亲。
她甚至想,或许自己的男人,胆子也并不大吧?之所以陪她走夜路,之所以必须勇敢无畏,只因为他是她的丈夫,只因为他是女儿的父亲。
男人不在的日子,女人将那段夜路走过多次。到最后连她自己都相信,她已经不再惧怕夜路,不再胆小。可是当男人回来,女人就再一次回到从前。她重新变得胆小如鼠,楚楚可怜。每当下了晚班,她都需要男人来接她。她感觉着男人宽阔的后背,或者偷偷牵了男人的右手……
或许所有女人都是如此吧?她们胆小易惊,只因为她们是女儿,是妻子;而当她们变成母亲,就会变得胆大并且勇敢,纵是凶神恶煞妖魔鬼怪,也不会让她们后退分毫。
请参观我的花园
请参观我的花园吧。女孩说,这是世界上最漂亮的花园。这是花园的栅栏,栅栏上爬着的那些牵牛花儿,都是我亲手播下的种子。栅栏很低,这样行人即使站在街上,也可以看见花园里的鲜花。你知道栅栏外边正开着的是什么花吗?你当然不会知道。是金银花!难道你没注意吗?一黄,一白。一金,一银。是我春天时栽下的,想不到这么快就开了花……
我带你进花园里看看吧。女孩说,你慢慢看,这个花园大着呢。你跟住我,沿着卵石小路走,千万小心长着尖刺的蔷薇枝。你还要小心蜜蜂,这个季节的蜜蜂是最多的。当然,只有花开得多,开得好,开得香,才能引来成群的嗡嗡叫的蜜蜂……你知道这丛金黄色的是什么花儿吗?是四季菊!人们说四季菊只能栽在花盆里,我却成功地将它们移到了花园……
这棵树叫做合欢树。女孩说,你认识合欢树吗?你读过作家张贤亮的《绿化树》吗?我在收音机里听过。那里边说的绿化树,就是合欢树。你来得晚了,没赶上它开花。如果早几天来,早上十天,或者早上半个月,你会就看到它粉红的绒毛一样的花儿。花开得很盛,堆着,挤了满树,就像撕了一片晚霞铺到树上,哪怕离花园很远,你也能闻到甜丝丝的花香。合欢花,又叫马缨花……
这棵树你肯定认识。女孩说,是的,这是桃树。这棵桃树是我从乡下带回来的,一开始它只是一根树苗,又瘦又小。你知道这是什么桃树吗?是扁桃。你看到树桠上的桃子了吗?是扁的,不大也不红。但是非常甜呢。你要不要尝一个?你应该尝一个的。你知道扁桃又叫什么桃吗?叫蟠桃!我猜你肯定大吃一惊吧。当年孙猴子看守王母娘娘的蟠桃园,看的就是扁桃。所以你千万别小瞧我这个花园,有王母娘娘的蟠桃呢……
知道这几棵是什么花吗?女孩说,你说对了,都是玫瑰花。这是红的攻瑰,这是紫的攻瑰,黄的攻瑰,白的攻瑰……知道一天里什么时候玫瑰花最漂亮吗?当然是早晨。早晨,花苞上还沾着露珠,花瓣好像是透明的,早起的蝴蝶在花苞上跳起舞,淘气的猫咪在花丛间扑着蝴蝶……玫瑰是爱情的象征吧?等我长成穿着白裙的大姑娘,我想会有一位很帅的小伙子送我大红的玫瑰……
你再看看这边,女孩说,这边的花儿更多。江斯蜡,鸡冠,夜来香,巴西红,老来娇,太阳花,一串红,石榴……这边还有一棵无花果树。你知道吗?无花果树是世界上惟一一种一年结两次果实的果树呢。无花果成熟了,外面仍然是绿的,里面却早已红艳艳了。熟透了,就会裂开一点点,你站在树下,满树的无花果都在朝着你笑……
我的花园还不错吧?女孩说,很多人对我说,这是世界上最漂亮的花园。我让你看了花园里所有的树所有的花,你肯定很高兴,是吧?看看,你的嘴都笑歪了。当然这是不能白看的,你知道,每天我都要给这些花花草草施肥、浇水、喷洒农药……我为这个花园付出了辛勤的劳动……给多少钱?你看着办,多一些,少一些,都行。你放心我从不乱花钱,我会把这些钱存起来,等我弟弟上了大学,给他用……你小心别被这些蔷薇枝扎伤了腿……好了,现在我们关起栅栏门……
男人微笑着,从口袋里掏出十块钱。非常感谢你,他把钱递给小女孩,这的确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花园。并且我相信,你的花园会一天比一天漂亮……
男人跟女孩道别,走向不远处等候的女儿。女儿不高兴地撅起了嘴巴,说,整条街都知道她是疯子,你竟还给了她十块钱……
男人冲女儿笑笑说,刚才她真的很快乐呢。
女儿说她的快乐非常重要吗?我在这里,等了你将近半个小时……
男人说当然,她的快乐非常重要。尽管她是疯子,可是她和你一样,不过是一位小女孩……更何况,她用了半个小时的时间,给了我一个非常漂亮的花园……
远处的女孩,安静闲舒,脸上遍洒阳光。她的膝盖上放一张卷了毛边的纸,纸上胡乱地抹涂着一些简单的线条和各种杂乱无章的颜色。在那上面,你根本分不清哪些是树,哪些是花,哪些是蜜蜂,哪些是栅栏……
鲜花盛开的菜园
父亲在城里住不习惯。他嫌床板太硬,嫌楼梯太高,嫌菜价太贵,嫌到处都是呛人的汽油味。儿子抽抽鼻子说,我怎么闻不到?父亲说你是一年土两年洋,三年连鼻子都退化了。儿子正好在城市住满三年,他认为父亲的话不是没有一点儿道理。
父亲经常进城。他想儿子和孙子。可是他从来没有住满两天。儿子说要不我在房间里给你垒一铺大炕?父亲说就算你在客厅给我砌一个院墙,我也不会习惯。说完了去睡觉,翻来覆去睡不着。进了城就失眠,父亲说那是因为无事可干。无事可干,骨头缝里就会生出锈来。——他认为休闲并非一种幸福。
为了让父亲进城甚至干脆留在城里,儿子挖空了心思。他知道父亲在乡下也无事可干。母亲死得早,村里又无地可种,父亲不好钓鱼下棋打牌喝酒,日子注定是孤独的。于是儿子让父亲来帮他干些杂活,在阳台上栽两盆花,在客厅里养两条鱼,修修洗手间的开关,补好漏气的自行车轮胎,等等。父亲果然来得频繁了,精神也爽朗了很多,可是几天过去,父亲重新变得无精打采,再一次闹着要走。——侍弄两盆花两条鱼毕竟用不了多少时间,洗手间的开关不能总坏,轮胎更不能天天漏气。
临走前父亲说,乡下虽然也能开块小荒地,可是乡下没有你们;城里虽然有你们,可是城里又没有地……如果有块地侍弄侍弄……说这些时,露出无限向往的神情。儿子突然意识到,父亲其实是一位农民。
几天后他给父亲打电话,说真在寸土寸金的城市给他寻到一块空地。父亲说你骗我吧?儿子说真有一块地,虽然不大,可是拾掇一番,种上庄稼应该没有问题。
第二天父亲兴冲冲进城,并带上了他的铁锹和锄头。他们出了小区,走了很远,终在一爿小区的围墙外站下。——那里真有一小片散落着垃圾的空地。
然而那片空地是那样的小,父亲说还没有老家炕头大呢。可是看出来父亲还是非常高兴,当天下午就忙了起来。他把垃圾收拾进一个鱼鳞口袋,然后背到远处的垃圾箱。是春天,太阳虽不炽烈,可是气温已经很高,父亲很快气喘吁吁大汗淋漓。儿子说明天接着干吧。父亲说不,别小看这块地,麻烦着呢!儿子想把口袋抢到肩膀上,却被父亲一把推开。你这身子骨不行的,再说别弄脏了你的衣服。父亲说。
这次父亲在城里住了一个星期,直到将那块地收拾利索。那几天他饭量大增,睡眠也出奇得好,精神空前饱满。儿子怕他累着,劝他少干些。他说这怎么行呢?种菜也得赶节气呢。说完,美滋滋地哼起了京戏。
父亲在那块炕头大的地里栽种了各种各样的蔬菜。他决定把它变成菜园。大葱、辣椒、茄子、西红柿……看差不多了,又在周围插一圈篱笆,种上豆角。这一切忙完,父亲拍拍手,坐在旁边静静地抽烟。他知道这里不久就会就得生机盎然,绿生生的大葱,灯笼似的辣椒,紫的茄子和红的西红柿坠满枝头。菜园的周围,豆角们就像绿色的镰刀,随着风摇来摇去……
父亲回了趟老家,几天后回来,提着一小袋化肥。他用一天时间把化肥下到地里,第二天又一次回到老家。过几天父亲再一次进城,带来两个水桶。父亲重回一位真正的农夫,他幻想在繁华的步行街上拣到几堆热气腾腾的牛粪。
如父亲所愿,菜园里长势喜人。该长叶的都长出水灵灵的叶子,该开花的都开出或黄或紫或粉的花儿。那个夏天雨水很大,父亲的水桶几乎派不上用场。菜园里活儿少得可怜,父亲又闲了下来。闲下来的父亲喜欢去看他的菜园,他说即使坐在旁边静静地抽一支烟也是一种享受啊!有一天他发现两位老人坐在菜园边下象棋,成就感就愈发强烈。他对儿子说有人把菜园当花园了啊!儿子笑笑说,那里本来就是花园……有花的地方,都是花园。
儿子试探着劝父亲搬到城里,这次父亲竟然爽快地答应。儿子知道是因了这片菜园。菜园是父亲的精神寄托,或者说,菜园让父亲觉得自己还算有用。他想其实并不是他送给父亲一小块土地,而是父亲把一小块土地从乡下搬到了城市。
然而菜园的收成并不理想。大葱长得又瘦又小,辣椒西红柿茄子们倒是结了一些,却是稀稀零零皱皱巴巴,个头小的可怜。几天后父亲找到原因所在,可是他没有办法。——这里曾是建筑工地的一角,底下全是板结的水泥,盖住水泥地面的泥土只有薄薄一层,菜们当然不可能吸收到更多的养料。
那几天父亲很是沮丧。对他来说,一位农民种不出象样的蔬菜,是一件非常丢脸的事情。儿子安慰他说怕什么呢?种菜只是图一乐子,并非为了把菜洗净炒熟是不是?再说谁说您的菜长得不好?夏天时候,菜园里不是开满菜花吗?我们其实等于拥有一个自己的花园,看看那些花,我们就已经很快乐了。父亲想儿子说的也对,毕竟这块菜园带给他好的胃口和睡眠,带给他太多快乐,为何还要跟它的收成斤斤计较呢?这样想着心情就好一些,京戏再一次在饭后吼起。可是儿子知道父亲还想有一块能够真正长出鲜嫩蔬菜的菜园,于是没事的时候,就陪着父亲在城市里闲逛,看能不能在某个角落再寻出一块巴掌大的土地来。
结果令他们狂喜不已。不仅找到了,并且找到了三块!全在不起眼的角落,全是土炕般大小。这次父亲没有急着开垦和栽种,他观察几天后得出结论:有一块根本不能栽种任何东西,那下面全是废弃的建筑废料;有一块和现在的菜园差不多,即使种上菜,也不会长得太好;只有一块较为理想,只要下下心,肯定能长出水灵灵的青菜来。儿子说那这样,我们把完全不适合栽种的那块放弃,将最好的那块种上蔬菜,再把剩下的那块以及现在的这块全部种上花草。
种上花草?父亲吃了一惊。
是啊,儿子说,或许能带给我们意想不到的惊喜和更为纯粹的快乐。
父亲考虑了几天,赞同了儿子的建议。儿子还说花草是属于所有人的,不必用篱笆围堵起来,这样父亲只在土地的周围放上几块象征性的石头。于是到第二年春天,父亲一下子有了一个菜园和两个花园。花园里种的全是不值钱却生命力旺盛的花草,那是父亲亲自去花店挑选的种籽。只是他仍然喜欢称它们为菜园¬——父亲是一位农民,他的某些习惯难以改变。
菜们惹人喜爱,花草们更是葳蕤繁茂。父亲轮流去三块菜园忙碌和视察,天天不亦乐乎,看上去也年轻了好几岁。父亲的菜园很偏僻,少有人注意那些花,于是他每天都会摘回一两朵花来,顺手插进客厅的花瓶。后来他将花分给邻居,这样整栋住宅楼似乎都散发着花的清香。再后来,有时,他会手捧刚刚摘下的沾着露水的鲜花分给陌生的路人,他对路人说这些花是送给你的,路人惊讶地问真的?父亲说当然是真的,路人问为什么,父亲笑笑说,花园里的花,是应该属于所有人的。
父亲种了一辈子粮食,老了,却种出灿烂娇艳的鲜花,并把它们毫不吝啬地送给别人。父亲说奇怪得很,虽然送人鲜花与在乡下丰收的感觉同样是快乐的,感觉却不太一样。说话时父亲戴着草帽,正在菜园里挥动锄头。他的身材重新变得挺拔,他说他爱上了城市和城市里鲜花盛开的菜园。
……其实只要留意,你也肯定会在城市的某个角落或者某个边缘发现一处鲜花盛开的菜园。它是儿子送给父亲的礼物,更是父亲送给城市的礼物。只是这样的菜园不多,所以仍然有太多父亲在城市的夜里失眠,并讨厌那些你根本闻不到的呛人的汽油气味……
兄弟
从兄弟俩同时接到录取通知书那时起,弟弟的心,再没有片刻的安宁。
他知道家里状况。他知道充其量,他和哥哥只有一个人能够如愿以偿。他还知道对一个农村娃来说,大学对他的后半生意味着什么。他什么事情都可以想着哥哥,让着哥哥,依着哥哥,听着哥哥,惟独这件事情不能。这是一个大学,一个城市户口,一个一生中惟一的机会,怎么能够放弃去争取呢?何况所有人都知道,他的功课,一直比哥哥好。
他们在院子里坐了很久。沉默令人窒息,让精神几近崩溃。好几次他看到哥哥张开了嘴。张开嘴,话到唇边,又硬吞回去。月影一点一点西移,那是一生中最漫长最难捱的夜晚。
最终还是哥哥打破了沉默。他说,明天一早,比赛决定吧!
是赛跑。在一条偏僻的极少会有行人的土路。土路约百来米长,两旁挤满白杨,极窄。小时候兄弟二人贪玩,曾经千百次跑过那条土路。每一次都是哥哥赢,他有豹子或者风的速度。
那么,就等于说,哥哥抢去了读大学的机会,却用了看似公平的解决方式。
弟弟却点头同意。因为这一次,他相信自己可以赢下哥哥。
没有裁判,没有观众,起跑线只站着兄弟两人。两张录取通知书装在一个牛皮纸信封里,信封压在一块三角形的石头下面,压在终点线的上面。尽管相距百米,弟弟还是可以清晰地看到石头和石头下面的信封,甚至,他可以看见信封里的通知书以及今后的美好生活。
太阳刚刚升起,远处是一片浩荡的红。哥哥一声令下,兄弟二人迎着太阳,同时冲了出去。
当然,哥哥跑在前面。他真的像一只豹子或者一阵疾风。金黄色的阳光被他激起波澜,两边的树影箭一般倒退。弟弟紧随其后,拼尽力气,距哥哥,仍然有着两步的距离。似乎这又是不可能超越的距离,不过两步,却代表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
土路虽然窄,却平坦。哥哥越跑越快,风一般刮向终点。信封越来越清晰,哥哥距离他的大学,越来越近。
可是他不可能率先冲过终点。弟弟知道,哥哥将在接近终点的地方摔倒,然后,他会从哥哥的头顶上一跃而过,抢先抓起那个信封。
夜里他在土路上挖了一条又宽又深的暗沟。他在暗沟上盖了细细的树枝,他在树枝上盖了薄薄一层泥土。这游戏他在儿时玩过千遍百遍,从未失手。儿时顽劣的游戏,现在,却成为他战胜哥哥的惟一希望。
一切尽在掌握。哥哥的身体突然一歪,整个人扑倒在地。哥哥的脚踝发出清脆的响声,这声音穿透他的耳膜,深深扎进脑袋。他没有停下脚步,他毫不犹豫地从哥哥的头顶上跃过去。他低头看一眼哥哥,他看到哥哥极度痛苦的表情。那痛苦并不仅仅是扭伤脚踝所带来的剧痛吧?那里面或许还包含着对于失败的无可奈何的接受,以及遭人暗算并且是遭亲人暗算的悲哀以及愤怒……
不过一瞬间,弟弟就跑到了前面。终点近在咫尺,牛皮纸信封似乎飘起来,伸手可及。他仿佛看到自己满面春风地站在大学校园,胸前,戴一枚亮晶晶的校徽。
他闭上眼睛迎接冲过终点的快乐。
双脚却突然被紧紧钳住,定住一般。来不及反应,就像哥哥一样摔倒在地。他的脑袋磕上坚实的路面,眼前霎时一片漆黑。抱住他的,当然是他的哥哥。倒在地上的哥哥用了漂亮的鱼跃将他掀翻,然后四肢着地,狗一般迅速爬过终点。多年后他千百次回忆起那一幕,的确,哥哥在爬向终点的时候,已经不再是一只豹子或者一阵疾风,而是一条狗的模样。
哥哥坐在终点,喘息着,慢慢拿起信封。弟弟的眼泪瞬间喷溅,他咬牙切齿,表情狰狞。所有的一切都结束了。不管他用了什么手段,哥哥还是将他战胜。他必将留在乡下。
哥哥看着他,笑笑,手轻轻一扬,信封飘落他的面前。哥哥说我这就回去帮你准备行李。站起来,一瘸一拐地走向村子。
他将信封拆开,愣怔片刻后,终于号啕大哭。
那里面除了他的录取通知书,只有一张写了五个字的纸条:
输者,念大学。
终点
他把右手插进裤兜,从汽车的前面往后挤。车厢里气味复杂,拥挤不堪,这让他感觉自己的身体上沾着无数只眼睛。他用左手艰难地抓紧着头顶上的钢管把手,身体象一条被挂起来的风干的咸鱼,轻轻地晃。
他的手心冰凉。
班车的终点是八十公里外的一座小城,据说那里轻工业发达,满街都是毛纺厂和刺绣厂。不过这一切与他无关。他行程的终点,只是这个拥挤不堪的车厢,或者,只是那个旁边有个加油站的小站。
他右手的手指开始剧烈地蹦跳。不能自控。
之所以选择那个加油站下手,是因为他知道那里只有三个年轻的女孩。他还知道那附近有成片的玉米地,有一条通向无限荒凉的土路。他想,这或许可以增加他逃离的成功率。
斜挎着黄色帆布包的乘务员开始收钱。他问多少,对方答七块。他松开紧攥着钢管的左手,在身上所有的口袋里乱翻。其实他知道自己不可能翻出多余的一分钱,却仍是装模作样地寻找。终于他有些烦躁,他放弃了这种徒劳的表演,把身上仅剩的六块钱递给了乘务员。
差一块,乘务员看着他,面无表情。
就这些了。他说。
可是差一块,对方盯着他说,六块钱只能到张村。你不是要到加油站吗?
那就到张村,他低声说,剩下的路我自己走过去。他可怜的回答引来一片目光。明亮的,混沌的,好奇的,麻木的,同情的,幸灾乐祸的……这些目光随着他身体的左右晃动,便也跟着晃动起来。
乘务员接过钱,咧一下嘴,继续向后挤去。他松一口气,抖抖身体,象要抖掉沾满一身的眼睛。他看看窗外,正是夏天,玉米们拔着节儿,争先恐后地接近太阳。
他想自己过去的二十七年的生命真是太失败了。相恋五年的女友说走就走了,甩掉他就象甩掉一把恶心的鼻涕。他还想到自己的工作,想到人事科长指着他的脑门破口大骂。不过那都是半年前的事了。他给自己留了半年的时间,可是他仍然失恋,仍然失业。世上的一切仍然在跟他顽强地作对。他想就这样吧,拼一次!他插在裤兜里的右手仍然颤抖不止,好像那把折叠刀生了翅膀,即将从他的手里飞走。于是他用了力。用了力,右手再一次抽筋。他想这一次会失败吗?他对自己并没有信心。
其实失败了也没什么。他想,只需拿这刀往自己的脖子上轻轻一抹,他就真的到终点了。他想,这世间还有什么可留恋的呢?
窗外的玉米地慢慢地连成了片。他知道,现在距那个加油站很近了。他裤兜里的手抖动得更加厉害。他呼吸紧促,胸口发闷。他不得不大张着嘴,似一条缺氧的鳗鱼。
而他此时的身体,却似一张绷紧的弓。
汽车在一个小站停下,他松开抓着钢管把手的左手,活动着僵直的手指。突然有人轻拍了一下他的肩膀。转头,他看到一只纤细的手,手指间捏着一张的崭新一块钱。他愣了愣,那钱便递到了他的手里。再回头,一个纤细且陌生的背影已经下车。
汽车再一次行进起来。
他把钱捏在手里,像做着梦。那一块钱轻飘飘的,仿佛完全没有质量,却让他用了浑身的力气抓紧。后来他感到自己正被一种莫名的力量向四个方向牵引。他有一种被分离的感觉。
汽车再一次停下。到张村了!乘务员只朝他一个人喊。
他盯着乘务员,扬了扬那一块钱,露着自豪的表情。然后他下了车,慢慢朝加油站的方向走去。
他的右手仍然插在裤兜里,紧抓着那把刀。却不再抖,安静得象疲劳的战士。经过加油站的时候,一个忙得满头大汗的女孩正好抬起头来,向他笑了一下。
他也向女孩笑一下,然后继续走。继续走,他没有停下,始终朝着终点的方向。他知道那里有一座小镇,小镇上满街都是毛纺厂和刺绣厂。
他把刀从裤兜里掏出来,抡圆,猛抛向旁边的玉米地。空中的刀子将一抹白色的阳光反射上他的眼睛,刺得他淌了泪水。
现在他的右手再一次插进裤兜,紧紧地攥着那一块钱。他的手指,正幸福地蹦跳。
他想他到了那座小镇后,会随便走进一家工厂,他会问他们这儿需要人吗?他会说,只要有活干,干什么都行,多少钱都行。
他感觉自己,正在奔向起点。
用你的肩膀行走
还是热恋时候吧,那时候,女人常常跟男人撒娇。在夜里,寂寥的大街上,女人会突然停下脚步,轻趴上男人的后背。女人说脚好痛,背背我吧……男人看看女人,笑笑,顺从地低了身子,让女人可以抱他更紧更稳。那时候多年轻啊!那时候,男人的下巴刚刚长出淡褐色的绒毛,女人的脸上还挂着红色的可爱的粉刺。一会儿女人说,可以了。男人说再背一会儿吧!女人说真的可以了,就往下跳。怕她摔倒,男人急忙将她放下。女人如猫般小巧,却让男人流了汗又红了脸——这个时候的男孩都喜欢背着女孩吧?恋情像花苞一般美好——女人问你能一辈子都这样背着我吗?男人说当然,只要你需要……女人就开心地笑了。粒粒粉刺在月光下闪动着青春的光泽。
还是初婚时候吧,那时候,女人常常跟男人撒娇。在夜里,自家的门前,女人会突然停下脚步,轻趴上男人的后背。女人说楼梯好高哦,背背我吧……男人看看女人,笑笑,顺从地低了身子,让女人可以抱他更紧更稳。那时候多美好啊!那时候,他们在城市里有一栋属于自己的房子,他们在人世间有一份属于自己的爱与牵挂。家住七楼,每爬一层,女人就说,可以了。男人说再背一会儿吧!最多到第三层,女人说真的可以了,笑着往下跳。怕她摔倒,男人慌忙将她放下。女人如猫般妩媚,让流着汗的男人更像男人——这时候的男人都喜欢背着女人吧?爱情如花儿一般绽放——女人问你愿意一辈子都这样背着我吗?男人说当然,只要你需要……女人就开心地笑了。顺着楼梯往上走,女人把柔软小巧的手,偷偷塞进男人温暖的手心。
然后,女人就发生了意外。
是婚后第十七个年头吧,那时候,他们的儿子,刚刚读到大学。在黄昏,男人将体形臃肿的女人,从七楼,背到一楼,背到小区花园的长椅上,再返身,从一楼爬到七楼,扛了她的轮椅,再从七楼下到一楼,将轮椅摆牢,然后,小心地将女人抱上轮椅,推她到不远处的小树林,看即逝的灿烂晚霞;一会儿,他们沿原路回去,在门前停下,男人背起女人,从一楼爬到七楼,进屋,将她抱到床上,再返身,从七楼下到一楼,扛起轮椅,再从一楼爬到七楼,再进屋,轮椅扛到客厅,放牢,然后,小心地将女人抱上轮椅。男人大汗淋漓,气喘吁吁。对现在的他来说,这样的强度,并不轻松。
因为,他已经不再年轻。
当然,女人是拒绝男人背她下楼的。她说我在家里就行,不是还有窗子吗?男人说你会闷的。女人说不,我不闷。女人不闷吗?也许不闷。可是男人必须屡行自己的诺言。男人说过,我愿意背你一辈子。说这句话的时候,其实,男人和女人,并不理解这句话的意思。那时,初恋时,热恋时,新婚时,他知道,当他背起女人,更多的,不过是一种做派,一种爱情的外在表达。那时的女人,其实,并非真的需要他的肩膀、他的后背。可是现在不一样,现在,他知道,女人真的需要他。女人的故作轻松,女人的温柔拒绝,更多时,只是对他的心痛,对他的关心和爱。他确信无疑,他的肩膀,现在对女人来说,其实,就是她的行走。是她唯一的行走。女人的行走,只能够,依靠他的肩膀。
是的,他背起女人,走漫长的路,不再是做派。真正的爱情,不需要外在的表达,只需要内心的坚守。真正的爱情,你知,我知,两个人永远的一起行走,两个人永远的相依为命,足够了。
可是,当有一天,当你老去,当你背不动我,你会怎么办呢?女人笑着问他。
我会拥着你,静静地坐在窗前。我们一起看落日黄昏,一起回忆从前。——虽然我们同时停下脚步,可是爱情还在,爱情还在行走,爱情之河还在流淌。我坚信,我们将会一起度过生命里最美好的一段时光,不留任何遗憾。男人拥着女人的肩,轻轻地说。
母亲的心愿
人上了年纪,对自己的生日,多怀有一种恐惧。比如朋友的母亲。生日当然年年都过,朋友买了礼物,买了菜,拉上我,把母亲的生日过得简单并且隆重。吹蜡烛时,母亲总会一本正经地将她的心愿说出来。她说,我希望从明天开始,时间就不再往前走了,而是完全静止下来。她的话把朋友和我逗得哈哈大笑。朋友的母亲七十五周岁,假如时间真的静止下来,那么她将会永远七十五周岁。七十五周岁并不年轻,那是母亲可以选择的最年轻的年纪。
朋友有三个远嫁他乡的姐姐,他是母亲惟一的儿子,却是令母亲最放心不下的孩子。似乎大学毕业后,朋友就没有过一天安稳的日子。他在美食街烤过羊肉串,在夜市上摆过杂货摊,在商业街开过音像店,甚至有过短暂的出国打工经历。他没有攒下一分钱,却时时惹祸,让母亲操心。母亲说如果我永远七十五岁,就可以永远照顾你,就能给你洗衣做饭,如果眼不瞎耳不聋,还能看看你的样子听听你的声音。你说我老了,怎么放心你?一把年纪的人了,还没个正经。——原来她希望自己永远七十五岁,全是为了朋友。她的话让朋友眼圈通红,好久说不出一句话。其实朋友那时还没有像母亲说的那样“没个正经”,生活中处处受到挫折和磨难,有时候,并不全都是他的过错。
可是今年朋友不可能给他的母亲过生日了。因为他闯了祸,被判刑十五年。
谁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也许他只为多赚一点钱。他替别人讨债,第一次陪着笑脸过去,人家却并不搭理他。等第二次,他就揣了一把刀子。他把刀子拍到办公桌上,然后坐在旁边若无其事地抽烟。一会儿三个年轻人冲进来,每个人的手里都提着木棍。他站起来,抓起刀子,没等三个年轻人靠前,就把那位欠钱的老板捅了。
入狱前我见过他。他坐在那里,捂着脸,始终不肯说一句话。后来他哭起来,一开始只是抽泣,后来变成号啕。我只听清楚一个字。他说,妈……
今年他的母亲七十六周岁。半年前他就开始策划如何给自己的母亲祝寿。他说今年得换换方式,让母亲过一个与众不同的快乐生日。可是他的母亲注定不会快乐。因为他在狱中。
母亲生日那天,我买了礼物,买了菜,买了蛋糕,去了朋友家。我不想让他的母亲独自一人面对生日的夜晚。我知道当她静下来,她一定会更加思念自己的儿子。我给她烧了菜,斟了酒,陪她吃了很长时间的晚饭。我们谈了很多话,惟独没有谈起她的儿子。我知道不管我还是她,都在努力回避有关她的儿子的所有话题。突然她放下筷子,对我说,差点忘了,还没吹蜡烛呢。
我点燃了蜡烛,要她许个愿。和往年一样,她仍然将她的心愿一五一十地念出来。她说,我希望时间快一点走。最好一觉醒来,最好一眨眼,就是十五年以后。
我想那天的我实在太过愚钝。我竟没有听懂她的意思。我问她您以前的心愿,不都是希望时间静止下来吗?怎么现在竟然希望眨眼就是十五年?
她说因为只有过完这十五年,我的儿子才可以回家……我想他……我希望十五年快点过去……可是十五年过后,我就是九十一岁……我还能活到那个时候吗?
我有一种强烈的想哭的冲动。为了自己的儿子,她竟然希望自己生命中最后的“年轻”岁月转霎即逝!我希望她长寿,我希望她可以活过九十一岁,活过一百零一岁,活过一百二十一岁。可是我知道这世上,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活过九十一岁。这与愿望无关。朋友的母亲七十六岁,可是我想,她现在,满脑子里想的,全都是九十一岁以后的事情。她必须挺到九十一岁。她忽略了现在。她让我伤心不已。
她接着说,如果真能活到那个时候,我希望自己还能照顾他,还能给他洗衣做饭;我希望那时候耳不聋眼不瞎,还能看到他的样子听到他的声音。——哪怕只有一天。
我终于流下泪来。她希望自己活过九十一岁,只为能再给儿子做一顿饭;她希望自己的眼睛能看见耳朵能听见,只为看看儿子的样子听听儿子的声音。其实,就算真的能够,那时我的朋友,也已经不再年轻。
一切都是那样悲观。现在我只希望她在有生之年,能够有机会给自己并不年轻的儿子再做一顿饭;我只希望我狱中的朋友能够争取早一天出来,然后坐在饭桌旁边,吃一口母亲亲手烧的菜,夸一夸母亲的手艺。
母亲正在与时间和死亡矛盾地对峙。——下次见到他时,我想跟他说,又怕他伤心。
女人的钻戒
周海亮
女人该属于有钱人吧?住豪华的房子,开名贵的轿车,穿漂亮的衣服,手指上戴一枚很大的钻戒。戒指是结婚时男人送她的,有人惊叹那上面竟然镶了一枚饱满的黄豆。男人将戒指戴上女人的手指,认真地问她,你愿意嫁给我吗?所有人都笑了。这句话问得愚蠢并且多余,哪怕是在教堂那样肃穆的场合。
婚后女人安心做她的富太太,后来家里又雇上佣人,女人的日子更是悠闲。每天傍晚她牵一只沙发狗出去散步,落日黄昏里,女人手指上的那枚戒指,变幻成一道绚丽迷人的彩虹。
女人深爱着男人,她坚信自己对男人的爱与金钱无关。即使男人变得落魄,即使他们变得一贫如洗,她也会死心塌地地跟着男人——女人这样说。她的话是真的,刚认识男人的时候,男人就是一贫如洗。日子就是这样,穷有穷的快乐,比如一根廉价的冰棍;富有富的快乐,比如一枚昂贵的钻戒。
每天女人都戴着她的钻戒,睡觉时也不肯摘下。摘下,就感觉不舒服,好像不是缺了一枚戒指而是少了一件外套。女人把钻戒看得无比珍贵,她对那枚钻戒的态度,已近虔诚。
可是突然之间,戒指丢了。
女人和男人去参加一个派对,两个人都喝了点酒。女人去一趟洗手间,回来,就发现手指上的戒指不见了。女人花容顿失,忙跑回去找,洗手台上空空如也。又钻进汽车里找,摸遍每个角落,依然不见。她焦灼不安的样子吓坏了男人,男人问你怎么了?女人说戒指不见了。男人忙安慰她说别急别急,也许掉在家里了。其实男人也急,当初买那枚戒指,花掉他六万多元块钱。
男人陪女人回家,仍然找不到那枚戒指。女人坐在沙发上发呆,男人走过去轻揽了她的肩。男人笑着说大不了再买一个……不过一枚戒指,丢就丢了吧。
不,女人狡黠地眨眨眼睛说,戒指没丢。
没丢?
丢的那个是假的。女人站起来,走进卧室,拉开一个抽屉,又抖开一个红布包,露出里面的一枚戒指。这才是你当初送我的那枚钻戒,女人说,怕不小心弄丢,就一直把它锁在这个抽屉里。两枚戒指虽然看起来一模一样,但丢的那枚,不过才值一百多块钱……
难道这么多年,你手指上戴着的,一直是一枚假戒指?男人惊得掉了下巴。
是啊,看来小心一点是没有错的。女人说,不然的话,今天丢的就是这枚戒指了。想了想,又说,我从来不把戒指只当成戒指,一枚戒指,其实代表很多……
男人撇撇嘴,不说话。尽管细心的女人让一枚价值不菲的钻戒“失而复得”,但想到她每天戴着的其实并不是他送她的那枚钻戒,男人的心里还是隐隐有些不快。再说戒指就是戒指,戒指能代表什么呢?戒指什么也代表不了。戴上手指,锁进抽屉,同样什么也代表不了。男人突然认为他的女人,好像有些自虐了。
第二天整整一天,女人都在城市里寻找一枚一模一样的戒指。她仍然要将一枚假钻戒戴上手指,她仍然要将那枚真钻石戒藏在抽屉。她当然可以找到。城市里到处都有这样的假钻戒,只需花一点点钱,就可以戴上手指然后招摇过市。并且,因戒指戴上了富有的女人的手指,所以绝不会有人怀疑那是一枚假钻戒。
可怜的女人注定要戴一辈子假钻戒了。那枚戒指是如此差劲,绝比不上你手指上的那一枚。
红加吉
加吉鱼,肉质细嫩,味道鲜美,极为名贵。由于其常为喜庆宴席上的佳肴,并有“一鱼两吃”的习惯,故称加吉鱼。其中,红加吉鱼尤为上品。
刘老汉吃过多少条红加吉了,肯定数不过来。也从来没有“一鱼两吃”。将鱼刮鳞开膛,洗净,扔锅里,撒盐,咕咚咕咚烧一阵,盛盘上桌,吃净鱼肉,完事。鱼头喂猫。一鱼两吃?鱼头还要熬汤?扯淡。这世上,没有刘老汉觉得名贵的鱼。
刘老汉是位渔民。
刘老汉年轻时,有自己的船。每次出海归来,刀鱼青鱼黄花鱼堆满船仓。并且,他总有办法弄回一两条红加吉。红加吉不卖,只自家人吃,天天吃顿顿吃,直吃得刘老汉的儿子刘葵见了红加吉就哭。后来他的船归了集体,他和十几个人上了一条更大的渔船。可是刘老汉仍然能够弄到红加吉,不多,就一两条。船上的规矩,弄到红加吉,不超过三条,自己拿回家就是。这规矩怎么来的,没人知道。
刘老汉家的红加吉,还是天天吃顿顿吃。那时刘葵长大了些,见了红加吉不再哭,却是皱眉撇嘴,好像与此等鱼中极品,结下深仇大恨。这时他的脑袋上必挨娘的一个凿粟。娘说,不识好东西吗?吃鱼!
所以刘葵进城后,很长一段时间,对鱼市毫无兴趣。直到有一天,在路边,一位鱼贩子扯开嗓子自豪地嚎,红加吉啊红加吉啊,他顺嘴问一下价格,竟差点吓得摔倒。做梦都没有想到,这种令他恨之入骨的鱼,竟能卖到三十多块钱一斤!
回老家,跟刘老汉说这事,刘老汉并未表现出半点惊讶。刘老汉说,这鱼以前也不便宜啊。
刘老汉那时已经老了,不能再出海。更多时他坐在渔家小院,浇浇花,吼两句杨延昭的“见老娘施一礼躬身下拜”,老伴就在旁边接一句佘老太君的“不消!”。两位老人哈哈大笑。那时她身体还好。不管刘老汉还是刘葵,都想不到她会走得那样突然。
去年春天的一个黄昏,她在门口喂鸡,忽然跌了一跤,等送到医院,人早已断气。刘老汉哭了一天一夜,鼻涕和眼泪在胸前扯成了网。哭过后,就跟着刘葵进了城。他几乎不出门,只是把自己闷在屋里,唱“见老娘施一礼躬身下拜”,却没人接那句“不消!”,刘老汉就开始叹气,一声接一声,让刘葵也跟着抹眼泪。刘葵说爹,您出去走走吧,去海边转转。刘老汉说转什么呢?在海上飘一辈子,又不能打鱼了,转什么呢?
刘葵想不到刘老汉会突然对红加吉产生兴趣。
那天刘老汉问刘葵,现在红加吉多少钱一斤?刘葵说前几年三十多块,现在不清楚,得五十吧。刘老汉说你下班经过鱼市时,顺便买一条回来。刘葵说好。刘葵想人老了,有时像个孩子,以前打鱼那阵子,不是也不喜欢吃么?何况又那么贵。
他去了鱼市,从东头走到西头,又从南头走到北头,他摸遍每一个摊子,就是找不到红加吉。他又去了超市看,仍然不见红加吉。他问别人,现在不正是吃红加吉的时候吗?别人告诉他,是时候,不过这玩艺儿现在奇缺,想吃,只能去大酒店。刘葵说我不想去大酒店吃鱼,我只想买一条新鲜的红加吉鱼。那人就笑了。他说买红加吉?去鱼码头吧!运气好的话,或许能碰到一两条。
刘葵没去鱼码头。他空着两手回家。他没跟刘老汉解释,刘老汉也没问。不过他还是从刘老汉的眼里读出了深深的失望。刘葵想至于吗?不就一条红加吉?
第二天下班,刘葵去了一家酒店,找到领班。他问有红加吉吗?领班说吃红加吉不用找我,直接点菜就行。他说到底有没有?领班说当然有。他问多少钱一盘?领班说,二百六。他说那我只买一条活的,一百三行不行?领班说你来酒店买活鱼?你能去澡堂子买拖鞋吗?你能去公安局买手枪吗?刘葵说我没工夫跟你开玩笑……到底行不行?领班说当然不行。刘葵说那这样,我点一盘红加吉,不过别下锅,从水箱捞出活红加吉,盛盘子里端给我就行。领班说不行,没这个规矩。刘葵说求您了,我就想买一条红加吉,最好是活的。领班说可是这不行的。刘葵说真不行吗?把你们经理找来。领班说经理不在家……好吧,就破个例。受不了你。
刘葵搭了出租车,可是回到家,鱼还是死了。他问儿子,爷爷呢?儿子说,去海边了。刘葵说他不是不喜欢去海边吗?都这么晚了,他去海边干嘛?
刘葵看到父亲坐在海边默默地抽烟。刘葵说爹,你要我买的红加吉,我买回来了。刘老汉看看儿子,他说今天用不着了。刘葵说什么用不着了?不是你让我买吗?刘老汉说我是让你昨天买……昨天,才是你娘的祭日。
刘葵脑袋嗡一声响,身体晃了晃。他恨不得狠狠抽自己两记耳光。他看到父亲紧闭着双眼,似乎要阻止自己的眼泪。于是他想安慰一下父亲。他说爹,娘吃一辈子红加吉了,恐怕她对红加吉,不会有太多兴趣了。
刘老汉的眼泪,终于肆意奔腾。他盯着刘葵,一字一顿地说,可是你娘看到饭桌上没有红加吉,她会为咱爷俩伤心的啊!
爱人的礼物
因为糖尿病,45岁的他曾经一度失明。几个月前,又出现了严重的肾衰竭,生命垂危。将生命延续下去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需要移植一颗健康的肾脏。
这不仅需要金钱,更需要时间。在他前面,等待换肾的病人很多。他需要等待至少五年的时间。可是他虚弱的身体,根本不可能熬足五年。当然并不是没有任何办法――只要有人为他捐出一个肾脏。可是他的所有亲属中潜在的肾脏提供者都因为各种原因,最终未能捐献。是的,换一个肾脏,并不像换一件衣服那样容易。
万般无奈之下,他的妻子找到了医生。她说难道我不可以试试吗?医生告诉她,这种可能性很小。因为没有血缘关系,绝大部分的移植都会造成排斥反应。她问有没有不会产生排斥反应的可能。医生说有,但可能性极小。她说,那么,我一定要试试。
前期检测和化验结果让医生大吃一惊。医生发现她和他的基因相似度很高,在药物的协助下完全可以克服排斥问题,这意味着移植的结果应该相当乐观。医生将结果告诉她时,她快乐地哭泣了很久。然后,她当场决定,为自己的丈夫,捐出一个肾脏。
手术定在2月14日进行。那天正好是情人节。
他一直以为那将是他最后的一个情人节。他问她情人节那天会送什么礼物给他。她说,我会送你一个肾脏。他惊了惊,以为自己听错了。于是她重复了一遍。她说亲爱的,我将送你一个肾脏。有了这个肾脏,我们还将继续生活下去。他呆在那里很长时间,然后紧紧拥抱了她。那天夜里,他和她没有再说一句话。
故事是真实的。事实上我完全复叙了一则新闻。那天我坐在一家嘈杂的饭馆里吃饭,挂在墙上的电视机播出了这则新闻。我记住了他们的名子。男人叫乔•艾格奈罗,女人叫利欧娜。他们是美国人,生活在纽约。
那天也是情人节。很多情侣和夫妇坐在我的身边,小声交谈,互赠礼物。可是那一刻,我突然感觉世界上所有的礼物全都无足轻重。当然那些礼物仍然可以表达爱情,可是当乔•艾格奈罗躺在床上,当妻子带着体温的肾脏移植到他的体内,我想,所有的鲜花,情话,巧克力,时装,汽车,别墅……全都变得渺小和不值一提。
礼物不仅是爱情的表达,更应该是爱情的需要。当然你并非一定要送给爱人如利欧娜那样的一颗肾脏,但是,你应该有如利欧娜那样的一颗爱心。爱人间最美好和最浪漫的礼物是什么?那就是,当你的爱人在绝望时,倾力给他(她)继续活下去的支柱。或者一颗肾脏,或者,仅仅是几句话。
第三辑:我能为你做些什么
爱的颜色
想必,爱也是有颜色的吧?玫瑰红的,温暖并且浪漫;柠檬黄的,清澈并且明净;宝石蓝的,内敛并且深沉;那么,红色的呢?我是指,那种火一样的红。
男人喜欢穿红颜色的衣服,淡红的,赭红的,砖红的,橘红的,朱红的,紫红的……像开着一朵火焰,喜庆并且热烈;然女人却是一袭素衣,或白或蓝或灰,标准的大都市调子。两个人站在一起,或并排走,或一前一后,看起来便很是协调。或许夫妻相不单指两个人相似的长相吧?还有站在一起的视觉效果。
秋天时他们一起去西藏旅游。没打算登山,只想住在山脚看一看风土人情,然后就回家。可是那天女人突然来了兴致,她说要不我们跟哪个登山队走上一程?男人说登山可不是闹着玩的。女人说我们又不登顶……只跟着走一段,就下来。男人拗不过女人,他说,好吧。
就开始准备。能准备什么的呢?他们连一根绳子都没有。
第二天一早,他们真跟在一个登山队后面朝一座雪山进军。攀到约一千五百米高度,男人不再往前。他说下吧,再往上可能就危险了。女人点头同意,两个人开始返回。当然意犹未尽,不到两千米高度,感觉像在家里蹬跑步机。女人说在她的老家,这样的山到处都是。说话时女人看着男人,白雪皑皑里,男人就像一只火红的狐狸。
往山下走,脚步轻松很多,可是等下到山脚,才发现迷路了。好像他们是从另一条路下山的,明明记得山下有一爿房子,现在却变成了草野。
偏偏天空突然布满乌云,世界转眼间被狂舞的雪花填满。草野变成雪地,两个人的周围,只剩下望不到尽头的白。
男人耸耸肩膀,对女人说,也许我们可以堆一个雪人。
问题并非太严重——他们是在山下而不是山上——可是仍然不敢懈怠。在空无一人的冰天雪地里迷路,两个人都知道,这样的事情,容不得半点马虎。
互相鼓励着对方,一步一步往前。走了约两个小时,女人突然滑了一跤,再站起来,就走不了路了。她的脚被重重地崴了一下,女人皱着眉头,表情很是痛苦。男人早已体力不支,这样的天气里背着女人,对瘦小孱弱的他来说,根本没有可能。
他们决定改变一下策略。男人说你在这里等我,我一个人先走,等找到能够帮助我们的人,就回来接你。女人点点头说,好像只能这样了。男人脱下他的羽绒服,说,穿上。女人说你疯了?你会冻成冰棍的!男人说把你的羽绒服脱给我——我们换一下穿——穿着对方的衣服,身上或许更有力气。女人就笑了。她想怎么这种时候,男人竟还有心思开玩笑?
女人穿了男人的羽绒服,男人穿了女人的羽绒服,两个人轻轻拥抱,然后男人冲女人做一个鬼脸,就转了身。他刚刚走出几步,两个人就同时听到远处有人朝这边喊叫——那里晃动着几个很小的身影,另一支登山队正在返程……
甚至有些失望。故事缺了最惊险的情节,没有大难不死或者劫后逢生的激动……
女人喝着一杯热茶,问一名登山队员,隔了这么远,你们怎么能够发现我们?对方回答说,因为你的衣服啊!那么红,一片白里很是扎眼。难道你不知道吗?登山时最好穿上颜色鲜艳的衣服,比如大红,这样万一遇上险情,容易被救援人员发现……
女人扭过头,盯住她的男人。男人冲她笑笑,继续喝茶。甚至有些尴尬,只因他的心思,终被女人觉察。
女人想这样的男人,注定可以依靠一辈子了。也许这就是红色的爱情吧?喜庆并且热烈。平日里火炉般小心燃着,散给她恰到好处的温暖;而在危急时分,就变成了不顾一切的熊熊烈焰。
白月光
那个夜晚,岛上遍洒如水般清冽的月光。他约她出去走走,用了极绅士的风度。她说好啊好啊,眨着眼,似乎期待已久。是一个会议,一群人在岛上热热闹闹地开了五天。岛被波光潋滟的湖水抱拥,岛有一个好听的名子——鲤须岛。
因为工作原因,他们通过电话和邮件。头一次见面,当然不敢奢谈爱与喜欢。之前,他和她,一种淡淡的朋友情缘。可是今夜有些特别,五天时光转霎即逝,明天就将回归各自一成不变的生活。月光皎洁如水,路边树影婆娑;夜风芬芳潮湿,水波轻轻荡漾。家在千里之外,这样的景致,这样的夜晚,他和她,突然感觉有些不舍和伤感了。离别必将在第二天清晨准时到来,一种残忍的分道扬镳。
沿一条卵石小径,走向岛的深处。两个人漫无边际地闲聊,感觉时光如白驹过隙。他们在石椅上坐下,任月光照上他们的脸。突然女人打一个喷嚏,她感觉有些冷了。
男人脱下外套,给她披上。她推辞着,有些感动,又有些矜持。他急了。他说我不怕冷。可是如果你要感冒,可不是闹着玩的。
任他把外套披到身上,她静静地不动。后来他们往回走,突然她停下脚步,低下头,竟嘤嘤地哭了。
他吓坏了,六神无主。问她,哭什么呢?
她不语。
她不语,可是她心里清楚。她哭,有对他关怀的感动,更有对她远在千里之外的丈夫的思念。她突然思念起她的丈夫,在男人为她披上一件衣服的时候。
来之前,她和丈夫,是吵了架的。她回忆不起吵架的理由,近段日子,一些鸡毛蒜皮的琐事,都会令她大动肝火。当然大多时,只是她一个人在吵,她的丈夫坐在沙发上,静静地听,不安地搓着手。有时候她想,她的红颜一怒,或许是因了她对枯燥生活的厌倦,因了她对循规蹈矩的日子的逃避和抗拒。恰好是七年之痒,所有的激情都已过去,爱情变成油盐酱醋和永远做不完的家务,那么活泼好动的她,又怎能不厌烦呢?
可是总有一些热恋时的习惯延续下来。比如当他们出去散步,当天气有些凉意,丈夫便会将自己的外套披到她的身上。而所有的那时,她都毫无感觉。现在她想,为什么另一位男人将一件衣服披上她身就会将她打动,而当这个男人是自己的丈夫时,她却没有丝毫的感觉呢?或许只因为,完全生活在爱与感动的包融里,就感觉不到爱与感动了吧?一句问候是这样,一件衣服是这样,一只削好的苹果是这样,一个关切的眼神同样是这样——丈夫以外的男人是关怀,自己的丈夫却是责任和义务。她就这样将爱与感动忽略与挥霍,并且时间这般长久。
便突然感觉时间又过得慢了。在一位异性朋友的身边,心中,想着她的丈夫。
恰这时,男人的电话响起来。
是他的妻子打来的,说知道他没有早睡的习惯,更知道在月光清冷的夜里,肯定会在岛上转转。不过你得注意身体,她说,我上网查询了一下那边天气,今夜开始降温。如果你现在还没有出去,记得加一件衣服。最厚的衣服放在旅行包的最底层,那件睡衣的下面……
几天以来,睡觉时,他一直穿着妻子为他准备的睡衣,可是却从未发现旅行包的最底层还有一件厚衣服。他想,对于妻子所做的一切,对于妻子,这几年里,或许是有些漠不关心了。记得热恋时,当他们出去,当天气变凉,他总是将自己的外套及时地为她披上。可是现在呢?现在大多时,他当然也会这样去做,只不过,却需要自己的刻意提醒而不再是热恋时那般极其自然的表达。为什么会这样呢?他不再爱她了吗?当然不是。只不过,爱情和婚姻,到了一定的程度,对男人来说,或许就变得漠然。包括他为妻子做的每一件事情,更包括他对妻子为他做的每一件事情的关注。
他想他亏对妻子了。他这样细心的男人,在现在,在很多时,可以照顾身边几乎所有的女人,却惟独忽略掉自己的妻子。然而远在千里之外的妻子,却时时惦念这边的天气,又未雨绸缪,偷偷往他的行李包里塞上一件厚衣服。或许她已经猜到他会将自己的外套披到另一位女人身上吧?所以她打来了电话,却只有几句淡淡的问候。
想,以后得对妻子再体贴一些再关注一些了。让爱情回归初恋。
他和她在走廊里分手。她将外套还给他,说谢谢;他接过她递过来的外套,说谢谢。两个人如释重负地笑,又轻轻拥抱,那感觉,却与刚才出去时,完全不同。
世上注定有些事情,会在水银般的月光里,尚未发生,便已经结束;却还会有些看似毫不相干的事情,也会在那白色的月光里,悄悄地重新开始了。
陪着你,就是我的成功
在肯尼亚,有一位男人患上了绝症,尽管他不想死,可是医生说,他最多还可以活上一年。当然这一年里,他必须吃昂贵的药,打昂贵的针,做昂贵的治疗。可是花再多钱也没有意义,男人终会在一年以后死去——这是事实,何况男人根本就没有钱。
男人的妻子四处借债。可是在那样贫穷的村子里,谁会有多余的钱借给他们呢?男人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死神随时可能狞笑着叩开他们的窗户。
可是突然之间,机会就来了。
区里要在一个月以后举行一场长跑比赛,因为有企业赞助,所以冠军能够得到三千美元奖金。三千美元,在肯尼亚,足可以让病重的男人熬过一年。妻子跟男人商量要不要去试试,男人就笑了。他说这怎么可能呢?或许你紧咬牙关可以坚持跑完全程,可是你怎么可能夺得冠军呢?别忘了,在肯尼亚,人人都是长跑健将。
可是妻子不听他的,她认为这是他们最后的机会,她必须试一试。当天她就开始了训练,从村子一直跑到县城。村子距离县城大约五公里,女人每天都要坚持跑完一个来回。女人的身体很好,男人说她奔跑起来,就像一道黑色的闪电。
女人越跑越快,越跑越轻松。她坚信自己每快上一秒钟,就离那三千美元近了一步,她的丈夫就离死亡远了一步。那段时间里,女人既是一位合格的妻子,又是一位敬业的长跑健将。
一个月以后长跑比赛如期举行。大约有三百多人参加了这项赛事。发令枪响起,女人冲在最前面。她一路领先,步履轻盈;她跌跌撞撞,气喘吁吁。她如愿以偿地第一个冲过终点线。她跪倒在地,剧烈呕吐。
她得到了三千美元。那是为丈夫延长生命的三千美元。她把钱紧握在手,泪如泉汹。
没有人知道,在围观的人群中,有一位资深的长跑教练。他一眼就看中了如神鹿般矫健的女人,凭他的经验,他确信这是一位难得的长跑天才。但是他又知道,面前的女人已经过了出成绩的最佳年龄。不过他还是找到了女人,说想把她招入队中,和现在的队员们一起训练。他说一年以后会有一项非常重要的田径赛事,如果她刻苦训练,或许可以参加那个比赛并取得好成绩。
可是我得陪着我的丈夫。女人说,如果你愿意收我的话,我可以一年以后再去。
到那时可能已经晚了。教练对她说,何况你的年龄已经不小……再说一年以后进入队中的话,肯定赶不上那次比赛,机会就会失去……知道那个机会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吗?意味着你或许会一举成名,或许会从此不再贫困。
可是我得陪着我病重的丈夫。女人坚持说,事实上这是我参加这次长跑比赛的惟一理由。
这一年对他来说毫无意义……多活一年或者少活一年,从他死去的那一刻起,都变得不再有意义,可是这一年对你来说,却意义非凡。教练说,你的一生可能会因此而改变,你极有可能迎来人生中最伟大的成功。
不。女人说,我认为我一生中最伟大的成功,就是能够守着我的丈夫,陪伴他度过生命的最后一刻。我知道世上没有比这更痛苦的事情,我也知道世上没有比这更幸福的事情。如果他在临死之前见不到我,那么,无疑,我的成功就是世界上最丑陋最无耻的事情了。
女人最终还是拒绝了教练的邀请,留在丈夫身边,陪丈夫度过了生命的最后一刻。当然她失去了那个机会,她仍然生活在村子里,仍然过着贫穷安静的日子。可是她并不后悔,她说她与丈夫共同拥有的这一年的时光,将会成为她一生中最美好最珍贵的回忆。
故事并无太多波澜,类似的故事,世间也并不少见。可是假如你知道,即使现在的肯尼亚乡村实行的也仍然是“一夫多妻”制的时候,我想或许,你也会被这位女人深深感动吧?
婚姻只是形式和附属,只有爱情博大和永恒。
手与手的距离
在街路。在酒吧。在站台。在花园。比如,一对牵手的男女。
许是男人握着女人的掌心,他的目光是坚毅的,温柔的,茫然的,抑或是慵倦的,毫无保留地暴露出他的内心;许是男人捏着女人的一根手指,小心冀冀的,躲躲闪闪的,脸上写满着羞涩与满足;许是女人把手插进男人的臂弯,就那样笑吟吟地,任由男人带着,奔向或清晰、或模糊、或不可捉摸的前途。两只手,变换出千姿百态的风景。
记得在某杂志上看过,观察男女牵手的姿势和表情,便可以猜测出他们的感情状态了。初恋?热恋?婚后?情感危机?都是一目了然的。忘记了方法和标准,也懒得去猜测。却总以为,能手拉手在大街上招摇,便很令人羡慕了。滚滚红尘,芸芸众生,能够与你牵手的,哪怕那是只暂时的手,哪怕那是些风雨飘摇的日子,也值得你去珍惜。
朋友对我说,要握紧。
朋友说,那时,他正和女友在他们的新房擦玻璃。房子已装修好了,豪华且温馨。他们各自扶一扇铝合金的窗扇,几乎并着肩,谈着即来的婚期,开着俏皮的玩笑。突然他听到“啊”的一声,扭头,他的女友已倾了身体,正向窗外跌去。他探了身子,急切地伸出手,却什么也没抓住。那是三楼。他听到肉体撞击地面的沉闷的声音。
半年后,他从医院接回了自己的女友。他的女友正坐在轮椅上,同他开着玩笑。他默默听着,配合着恰到好处的微笑。然后,他告诉女友说,他兑出了自己的公司,开始弃商从文了。
朋友的话是真的。一次他跟我说,他的女友从窗台上跌下去的那一霎间,他们的手,只差那么一点点距离。他比划给我看,那是几乎可以忽略的距离。他说,那一霎间,女友和他的手,同是孤独的。
只差那么一点点,不然,她不会摔下去,更不会失去两条腿。他撕扯着自己的头发,露着痛苦的表情,似不能原谅自己。
是的。那一霎,那一点点距离,对他的女友来说,却是天堂与地狱的距离。
于是他要补偿。他说他并不是伟大。但这世上,此时,真得有一双手,需要他去攥紧。
朋友真得做到了。现在,他每天坐在家中埋头写作,很苦。而他的稿费,仅仅能够应付两个人缩衣节食的开支。朋友说,够了。能够每天看着她,能够每天抓着她的手,够了。
朋友说,其实手与手的距离,便是心与心的距离,便是你与幸福的距离。在平时,你感觉不到,而当意外来临,这一切,便会变得真实。
朋友说,他再也不想松开她的手了。松开,他不知道还会失去什么。
朋友说,她很幸福。他很幸福。他们,很幸福。
那么,便是了。我祝福他们。我希望芸芸众生中有一半的手,都能抓紧另一只手;有一半的手,都可以被另一只手抓紧。我希望,天底下,不会再有孤独的手。
每一朵花苞都会开放
生活总是喜欢和毫无准备的人开玩笑。在她大学毕业的那年夏天,母亲突然瘫痪在床。
是一个清晨,她和几位同学小聚。她们尽情谈论着理想和友谊,服饰和爱情,金子般的阳光遍洒街角,一切美好得让人感动。突然她的邻居推门进来,对她说,你妈病倒了!她愣了愣,随即站起来,慌慌张张往外跑。母亲是她在世上唯一的亲人,母亲慈祥善良,体弱多病。一阵风从街角刮过,阳光似乎在瞬间冷却。她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一个月以后,她用轮椅把母亲推出医院。母亲已经动弹不得,她看着年轻的女儿,眼睛里盈满深深的无奈和自责。她把母亲推回家,扶母亲躺下,然后为母亲熬粥,给母亲洗澡或者擦拭身子。她根本没有意识到生活将这样延续下去,一成不变,似乎永无尽头。
最初一段日子,不断有同学来访。他们为母亲带来水果和营养品,为她带来有关招聘求职的各类信息。那时她是那样年轻,她的专业又是那样抢手,似乎生活中处处都是机会,只要她愿意,明天就可以穿起灰色套裙,在明亮宽敞的写字楼里忙碌。每到这时她就会微笑。她对同学们说她得陪伴母亲,照顾母亲,至于工作的事情,以后再说。——母女俩靠一笔退休金生活,她们生活得很苦。好在母亲的病情有了好转的迹象。她甚至可以和她说几句话,甚至可以一个人按时吃药。母亲给了她莫大的安慰,她想不管生活给了她多少苦难,也绝不能够放弃病中的母亲。
不知不觉中,她和母亲一起度过了六年光阴。
每个黄昏她都推着母亲出来散步,落日余辉中,她站在母亲身后,双手坚定地扶着轮椅。从街角花园可以看到大街上行色匆匆的红男绿女,他们衣着光鲜,表情幸福。她羡慕他们。她知道他们有着自己不敢奢望的自由。如果不是因为母亲,现在,她也该和他们走在一起,去咖啡店喝咖啡,去酒吧喝酒,去海滩看落日,去商场选购自己喜欢的衣裙……或许,她已经拥有属于自己的幸福家庭了吧?当然她并不记恨自己的母亲,更不会认为母亲是她的负累和羁绊。她认为自己必须如此,甚至,现在,从某种程度上讲,她已经成为母亲的母亲。她必须照顾好母亲,就像母亲当年照顾好年幼的自己。她认为这就是生活,似乎无法选择和更改。
可是那一天,突然,她想走出去,想工作。特别想。她说服和欺骗不了自己。
她从洗手间的镜子里细细地打量自己。她仍然年轻。可是比起六年以前,她知道,她已经老去很多。也仍然漂亮,只是因为常常抱母亲上下轮椅,她的胳膊变得更粗,肩膀变得更宽,早没了娇小的样子。后来她发现一根白发,它藏在一头黑发中,却是那样醒目和伤感。她终于忍不住,伏在洗漱台上低低抽泣。她停不下来,声音越来越大。六年来的苦楚一齐涌上心头,她有一种号啕的冲动。
母亲在这时出现在身后。
母亲坐在轮椅上,静静地看着她。母亲令她惊讶不已——就在几分钟以前,她亲自将母亲抱上了床。母亲为她擦干眼泪,淡淡地说,六年来,我一直试图一个人挪上轮椅。现在,我终于做到了。
母亲鼓励她出去找工作。可是她怎么能把母亲一个人留在家里呢?母亲安慰她说我没事。我已经耽误了你六年时间,现在,你应该走出去了。她说可是……母亲说听我的,我能够一个人挪上轮椅,至少说明我已经可以照顾自己了。既然如此,你真的没有必要每时每刻闷在家里……何况你只是出去工作……又不是嫁人。说得她红了脸,又破涕为笑,拥紧母亲的肩。
她考虑了好几天,终于下决心出去求职。前提是她必须继续呆在这座城市——这样晚上回来,她仍然可以照顾自己的母亲。
那天回家时,母亲坐在客厅里等她。母亲的身边放一盆花,粉色的花苞,似乎随时可能开放。花是母亲打电话从花店买的,不值钱,却是生命力旺盛的草花。母亲说你就要迎来新的环境了,我也想装扮一下我们的客厅。她说今天我失败了……面试中我被淘汰。母亲说我知道……看你的眼神,我就知道了……可是这有什么呢?在学校里,你的功课和人缘都是那样棒……下次你肯定会成功……连我这样的年龄和身体都可以一个人挪上轮椅,这世上还有什么做不到的呢?母亲指了指那一盆花,相信我,每一朵花苞都会开放。
她记住母亲的话,每天奔波于城市,去不同的公司应聘。可是每一次,她都被淘汰。虽然六年里她一直没有放弃自己的学业甚至自修了大学里没有的课程,可是这城市毕竟改变了很多,她的专业已经不再稀缺。更重要的是,她不想跟任何人提起自己的故事。她想隐瞒自己的辛酸,她怕别人误认为这是她编造的谎言或者是借以打动别人的筹码。在不能避过去的时候,她总是轻描淡写。她说六年里她在别的城市,做的也是与专业毫不相干的工作。对方于是摇头,表示惋惜。他们需要的是工作经历——尽管太多时,这毫无用处。
那盆花已经完全绽放。它红得耀眼,红得骄傲,它并不介意自己的渺小和卑微。母亲每天都在客厅等她回来,然后陪她吃饭和聊天。母亲几乎与她聊所有的话题,唯独不谈她找工作的事情。有时她会主动跟母亲提及,母亲就说,不怕,年轻就是本钱。她说可是似乎没有哪个公司肯要我了。母亲就指指那盆花。母亲说相信我,每一朵花苞都会开放。
花苞越来越少,它们绽放成绚烂的花朵。她的工作依然没有着落,每一个清晨,她强打精神敲开一家公司的门,黄昏时回家,却是身心俱惫。一生中最重要的六年时光在母亲的床头度过,她想,也许她应该降低要求,随便走进一家成衣厂,在车间里守一台缝纫机,彻底扔掉她的专业和目标。她把想法说给母亲听,母亲想了很久,抬头问她,那样的话,你心甘吗?
她当然不心甘。她并不认为做一名女工有多卑微,她只是不心甘。再说她是那样喜欢自己的专业,假如走一条完全不同的路,那么也许,这一生,她都不会快乐。
那盆花已经谢尽,她的工作依旧没有着落。那天她盯着它细细地看,突然在绿叶间发现一朵新的花苞。它是那样小,挤在一堆绿叶中,挤在角落里。那时已是秋季,天气开始转冷。似乎那花苞正在瑟瑟发抖。似乎它永远不可能开放。
她认为,或许,自己就是这样一朵错过季节的花苞。当冬天来临,它只能无奈的死去。——它永远不可能绚烂。
母亲说傻孩子,你见过不敢开放的花苞吗?相信我,明天再试一次。
第二天,她仍然没有成功。
她几乎崩溃,她要放弃。她不想继续折磨自己,她只想尽快找到另外一份工作,干什么都行,多少钱都行。那夜母亲跟她有过一次长谈,母亲向她问询有关求职的细节,然后说,你犯了一个错误。你应该和他们说实话,你应该说,这六年来,你一直在照顾自己的母亲。这不是在别人面前展示你的辛酸和艰难,更不是靠此来博得别人的同情。你得让他们知道,你是一位伟大的女儿……既然你可以照顾好自己的母亲,那么,你完全可以做好世界上所有的事情……并且,诚实是一种美德。说着,母亲低下头来,悄悄抹泪。
那夜她听到母亲的梦呓。母亲说,都是妈拖累了你……
她知道母亲并不坚强。或者说,母亲并不如想象中和看起来那样坚强。夜里她下定决心,为了母亲,明天再试一次。可是万一她仍然失败呢?她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坚持下去的信心。
出门前看一眼客厅里的草花。那朵花苞,仍然没有开放的样子。
出乎意料的是,她竟然成功了!永远记得那个下午,她坐在椅子上,忐忑不安。对面那位表情严肃的男人问她,您说的都是真的吗?她点头,竟有一种久违的轻松。男人站起来,握握她的手。男人说,明天您就可以来上班。
男人是公司经理。后来他告诉她,是她的故事打动了他。其实学历、勤奋、天才、工作经验,这些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善良、是爱心、是对枯燥和艰辛的忍受力。为了照顾您的母亲,您可以牺牲六年的时间,这样的员工,我还有不选择的理由吗?
她在街上给母亲打电话。她要把这个消息告诉母亲。她一刻都不想耽误。母亲在那边说,我知道了。她问您怎么知道的呢?听我的语气吗?母亲说不是。因为那朵花苞,在下午,真的开了。
那朵花苞真的开了。早晨它还是一个花苞,下午它就变成一朵骄傲的花儿。冬天即将到来,或许,所有姗姗来迟的花苞,都会赶在冬天来临前开放。并且,因为独存,所以更显珍贵美丽。
两年后她问母亲,假如那朵花苞终未开放,您还会相信您的女儿吗?
母亲说我当然相信。我永远相信自己的女儿是最善良最出色的。并且,你也该相信,即使这世上有错过季节的花苞,也绝不会有错过绽放的花苞。它们在此之前所受的种种磨难,都会为它的绽放,涂染上最灿烂最美丽的颜色。
——所以,只要这世上还有忍耐,还有信心,还有爱与善良,我们都该相信,每一朵花苞,都会绚丽成花,光彩照人。
美丽的邋遢
近来婆婆总嫌她的儿媳邋遢。
刚结婚那阵子,不是这样子啊!婆婆不满地对老伴说,那时她多勤快啊!那时家里收拾得多利索啊!地上铺着地毯,吸尘器天天嗡嗡响;衣服来不及脏就洗了,阳台的晾衣架上总是挂满一排……可是现在呢?现在,每一次去,洗衣盆里总是堆着脏衣服;地毯卷起来扔在阳台上,吸尘器早不见了……屋子里的摆设也是扭七歪八,茶几上胡乱地堆着果盘……
她说的是真的。虽然她很少进城,很少去儿子那里住,可是只要她去,儿子家里,基本就是这个样子。每隔一段时间,儿子就把电话打回老家,要她过来住几天。以前,她总是拒绝。住不习惯的。进屋子要脱鞋,东西不能乱扔乱放,从早到晚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直看得腰酸背痛,没病也能憋出病来。拒绝过几次,儿子就生气了,他说就算您不想我们,也总该想孙子吧?她的确想,孙子儿子儿媳都想,于是第二天就来了。来了,马上就不习惯了,浑身不自在,当天就想回乡下。
可是现在,她不得不在儿子那里住上几天。去了,洗几件脏衣服,收拾一下屋子,一天就过去了;然后,第二天,洗衣盆里又多出几件脏衣服,茶几上又多出没有来得及收拾的杂物……她知道儿子和儿媳都忙,可是再忙也不能这样啊!她感觉儿媳变得有些懒了,至少不再像以前那么勤快。——虽然儿媳对她,还是那般孝顺。
把儿子偷偷叫到一边,说了,儿子咧开嘴嘿嘿地笑。没办法啊妈真的忙呢!他说,您只管歇着,脏衣服不用您管……等积攒得多了,拿到洗衣店里就是。她撇撇嘴,更不爱听了。歇着?看一盆脏衣服就这么放着?还要去洗衣店洗衣服?钱多了烧得吧!
回到乡下,继续跟老伴唠叨。老伴笑着说你管人家小两口干嘛?她说不是我想管,才结婚几年就成这个样子,以后,那家还不得变成猪窝狗窝?以后说什么也不去了。
可是隔几天,当儿子打来电话,却再一次进城。怎么能不管他们呢?毕竟那是她的儿子和儿媳,毕竟邋遢一点懒一点也并非什么了不起的大毛病。然后,等回乡下,继续跟老伴数落儿子和儿媳的不是。
后来,有那么一天,她跟村里卖西瓜的汽车进了一趟城。只是帮人一天忙,并没有跟儿子打招呼。想不到西瓜中午就卖完了,心里想,正赶上星期天,去看看儿子也行。如果洗衣盆里的脏衣服不是太多,如果家里不是太乱,天黑以前,仍然可以坐另外一辆西瓜车回村。
儿子打开门,她大吃一惊。她怀疑自己走错了屋子,她怀疑儿子和儿媳回到了刚结婚那时候。地上再一次铺了干净的地毯,茶几上的一切再一次摆放整齐,阳台上,更是挂满一排刚刚洗过的衣服。儿媳操着嗡嗡响的吸尘器,正在卧室里忙。她从这个屋子转到那个屋子,越看越不对劲。反倒是儿子拘谨地搓着手,说,妈,您要来也不提前说一声?
家里要大打除吗?她似乎明白一些什么了。
儿子和妻子耳语几句,见确实瞒她不过,只好向她道出实情。
知道您嫌进屋脱鞋太麻烦,所以,她吩咐我,只要您来,就提前把地毯收起来。儿子指了指自己的妻子,说,知道您在这里住不习惯,知道您呆着烦,闲不住,所以她总是找几件稍脏些的衣服扔进洗衣盆,让您有点事情做……其实每一次,您来之前,我们都要忙很长时间呢……知道这样骗您不对,可是妈,我们费这么大的劲儿,也是想让您在这里住得习惯一些,想让您在这里多住几天啊!
老人一时语塞。想儿子和儿媳为了她能来这里住几天而费尽心思,想她们把干净整洁的家故意搞得脏一些乱一些,想自己这么长时间一直在老伴面前数落儿媳的不好,心里,便有了愧疚。再看静静地坐在一旁为她削苹果的儿媳,那脸蛋,那眉眼,那笑,还真是惹人喜欢呢。
明亮的天空
一场意外让他失去了光明。在医院的那段日子,他整天发呆,不说一句话。母亲坐在他的床边,对他说,别怕,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他不信,20岁的他知道问题的严重性。他知道要想使自己重见光明,除非角膜移植。他还知道中国因角膜伤病的失明者有200万,可是由于角膜缺乏,每年的角膜移植手术只有1000多例。这等于说,他的前面,有1999000人在等着。他陷入到一种深深的绝望之中。
他回了家,仍然每天发呆,不说一句话。母亲给他端来饭菜,却被他全部掀翻在地;母亲为他阅读报纸,听着听着他会伤心地哭起来。他喊我完啦,我这辈子算完啦!母亲说你怎能这么没有出息?中国有500多万盲人,哪一个不是活得很好?记住,只要心是明亮的,天空就是明亮的,你的世界,就是明亮的。他不听。他什么都听不进去。他不能面对黑暗的现实。他不敢面对以后的人生。
母亲看着他,悄悄地抹泪。
那天母亲小心冀冀地问他,过些日子,想给你做一个角膜移植手术,行不行?他说不可能的,在我前面,有十九万九千人等着角膜。母亲说,我的意思是……我可以把自己的角膜,移植给你……就是不知道医院会不会答应。他一下子愣住。他以为自己听错了,他说妈你说什么?母亲说,我想把自己的角膜,移植给你……我查过一些资料……排斥的可能性很小。他说妈您别说了,我不会答应的。母亲说我都这年纪了,什么没见过?而你的路,还很长……你比我需要眼睛。他说妈您再怎么说,我都不会答应。母亲说你就听妈一次。他说不……如果您真这么做了,我就死给你看。
母亲深知他的脾气。她知道他不答应的事,谁都不能逼他。她不再跟他说角膜移植的事,只是天天给他读报纸。慢慢地,他的情绪缓和并稳定下来。他开始学习盲文,并大声念出那上面的段落。也许母亲的话感动了他吧?他认为自己必须活下去,并且要好好地活下去。最起码,他想,他不应该让自己的母亲,继续惦记着她的角膜。
他很喜欢朗诵。上大学时,他是校广播站的播音员。母亲说你可以去市广播电台试试。他说可以吗?母亲说为什么不可以……只要心是明亮的,天空就是明亮的,你的世界,就是明亮的。再听到这句话时,感觉完全不一样了。虽然他仍然消沉,可是偶尔,当母亲说到什么有趣的事,他也会开心地哈哈大笑。他听了母亲的建议,真的在某一天,去市电台应聘。本来他只想应付一下母亲,可是出乎意料的是,他竟被破格录取为电台的兼职主持人,主持晚间的一档节目。
当他把这个消息告诉母亲时,母亲说,这很正常。其实你什么都可以做到,并且会做得很好。母亲的语气淡淡的,可是他能够觉察出母亲平淡的语气下面难以抑制的快乐。
是一档倾诉类节目。每天他坐在直播间,给电话那端的陌生人解除苦闷,出谋划策。他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这份工作,他想不到帮助别人原来这么快乐。虽然仍然看不见,可是每一天,他都过得很充实。他的节目越做越好,收听率直线上升。年底的时候,他正式成为电台的一名播音员。
更让他和母亲高兴的是,他有了自己的爱情。一位好女孩爱上了他,每天扶他上下楼,给他讲有趣的故事。那段时间他认为自己迎来了崭新的生命。他有了自己喜欢的女孩和职业,他有一位好母亲和一个明亮的世界。所有的一切,都令他满足。
可是,让他想不到的是,某一天,母亲突然病倒了。
是癌症。是晚期。
那段日子母亲的胸口总是痛,一开始她认为可能由于自己太过劳累,休息几天就过去了。可是那天正做着菜,她竟痛得晕了过去。他和女孩将母亲送进医院。几天后,母亲平静地告诉他,半年后,自己将离开人世。母亲说,告诉你,是想让你坦然面对,是想让你在这半年内,学会好好照顾自己。以后,妈帮不了你了……
他哭了整整一天。他不相信坚强乐观的母亲会永远离他而去。他不想再去电台上班,他要在医院里时时陪着母亲。可是母亲说,去吧,让我在最后的日子里,多听听你的节目。依旧是淡淡的语气。他看不见,可是他能感觉到母亲企盼的目光。那目光,让他不能拒绝。
他仍然去电台做节目,仍然为陌生人排忧解难,出谋划策。他的节目仍然做得很好,语言舒缓和平静。他知道自己必须如此,因为有母亲在听。他想,母亲会为他自豪的。在她生命最后的日子里,她有一位优秀的双目失明的儿子。
那天刚做完节目,他接到一个电话。电话是医院打来的,让他赶快去一趟。他慌慌张张地去了医院,医生说,你的母亲已经去世了。在中午,突然晕倒了……我们已经尽力了。不过根据她的嘱托,我们会把她的角膜,移植给你。
他跪下,嚎啕大哭。为什么母亲走得这样突然?为什么母亲不能见他最后一面?不是还有半年时间吗?为什么母亲直到生命最后一刻,也没有忘记自己的角膜和他的眼睛?他哭了很久,晕倒在医院里。醒来后,他感觉自己的眼睛上缠着厚厚的纱布。他知道,现在,母亲的角膜已经移植给了自己;他知道,几天后,当他真的能够再一次看见光明,那其实,是母亲的眼睛。是母亲给了他一个明亮的世界。
几个月后,收拾母亲遗物的时候,他翻出了一张病历。病历是半年前的。他看到上面写着:恶性肿瘤。下面,有母亲亲手写的一行字。他不知道母亲为什么要藏起这张病历,可是那行字,刺得他的心淌出了血。
母亲在上面写着:感谢天。我的儿子,将在半年后,重见光明。
他再一次号啕大哭。当母亲得知自己将要离开这个世界,她首先想到的,不是自己,而是自己的儿子!她当然也会为自己伤心,可是,当她想到自己的离去可以为儿子换来光明,那时的她,竟有了欣慰和快乐!
那是用任何语言都无法表达的母爱啊!那是用任何行动都无法报答的母爱啊!
那天晚上,在节目中,他给听众讲述了自己的故事。那天,收音机旁,很多人泣不成声。
据说第二天,很多人来到了医院,向医生咨询捐赠角膜的相关手续。他们说,当自己的生命从这个世界上消失,那么,为什么不给那些生活在黑暗中的人们,给这个世界,留下一线光明呢?
至今他还在电台工作,还在主持晚间那一档节目。下班时天已很晚,可是每当他抬了头,都能够发现,一片明亮的天空。
海参
守着一个铝盆,他蹲在市场尽头。铝盆里蠕动着三只海参,两大一小,周身长满漂亮的刺儿。
昨夜里他偷偷潜入海滩。正是退潮的时候,海滩上散布着一个个水洼,水洼里散布着一块块石头。翻开石头,运气好的话,就会碰到海参。夜的海滩腥风阵阵,阒静无声,他小心翼翼胆战心惊,连呼吸都在颤抖。他知道巡海员就在不远,每人手持一部对讲机。——这是一片受保护的海滩,盗海者必将受到惩罚。
三个小时,三只海参。运气当然不错。
有人在面前站定,他看到一双锃亮的皮鞋。然后来人蹲下,脑袋扎进铝盆。“这么大的海参?”声音从铝盆里传出来,很响,有金属的质感,“海茄子吧?”惊得他冒了冷汗,忙说是海参,“野生的海参,个头当然大。”“怎么可能?”来人晃晃脑袋,“到哪弄野海参?偷的吧?”他的脸立刻变得通红,汗水濡透衬衣。“是偷的。”他小声说,“都还活着。”一根手指轻捅铝盆,海参们蠕动起来。来人笑了。狂笑。伏在铝盆里的脸瞬间不见,眼前只剩一双锃亮的皮鞋。“卖海参的都说是偷的,”声音从高处猛砸下来,震得他耳膜生痛,“以后能不能换个说法?”连皮鞋都不见了。
他将铝盆挪挪,怯生生地靠近一个卖菜的小贩。今天他必须将海参卖掉。必须。
又有人蹲下,好奇地盯着他的铝盆。“多少钱?”是一位年轻女人。“大的四十,小的三十。”他回答。“大的二十,小的十块。”女人开始还价。他摆摆手,将铝盘往怀里拖。女人就不高兴了:“总得让我还个价吧?还能抢你的不成?”
“价低不卖。”他说。
“那么,大的三十,小的二十。”女人试探说。
“大的四十,小的三十。”他坚持。
“偷来的东西能卖掉就不错了。”女人盯住他,“大的三十!小的二十!”
脸再一次变得通红。有经验的人看一眼他的海参,就知道是偷的。野生和养殖的肯定不同。更何况他的表情已将自己出卖。他的心嘭嘭地跳起来,似乎全世界都知道他是小偷。
仍然不肯卖。他继续把铝盆往怀里拖。
“大的四十小的三十,我要了。”一位小伙子蹲下来,一只手搭上铝盆。
小伙子年龄与他相仿,甚至,仔细看,连长相都有几分相似。同是一张稚嫩的脸,同是戴着眼镜,同是白的皮肤,同是高高瘦瘦的身材。似乎怕女人抢走海参,他一只手护着铝盆,一只手伸进怀里掏钱。可是他只掏出八十块钱。女人站在旁边,一声不吭,目光里带着嘲弄。他有些发窘,松开铝盆,两只手在所有的口袋里胡乱地摸。
“明明记得口袋里不少钱。怎么只剩八十?”
“那不能卖。”他说,“大的四十,小的三十。总共一百一十块。”
“可是没有了。”小伙子说,“我不是跟你讨价还价。我需要三条海参……”
“可是不能卖。”他斩钉截铁,“我需要一百一十块钱。”
“要不先欠你三十,明天或者今天傍晚,我再过来还你。我发誓。”小伙子急了,语气里带着哀求。
女人笑了。他知道她的意思。海参是偷来的,明天或者今天傍晚,他不可能出现在这个市场。
他问小伙子,为什么一定要买这三条海参。
“因为父亲。”小伙子的表情突然变得哀伤,“父亲可能要走了。他的神志已经开始模糊。问他想吃什么,他说,想喝口飘着葱花的海参汤……他可能以为海参还是十几年前几块钱一斤的价钱……父亲受了一辈子苦……”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小伙子抹一下,却把眼睛抹红。
他愣了愣,护住铝盆的两手慢慢闪开。他对小伙子说:“你再找找。”
“真没有了。”小伙子说,“就八十。”
他把三条海参全部装进塑料袋,递给小伙子。“拿走吧!”
“三条海参卖八十块钱!大的三十,小的二十,正好!”女人有了不满,“那刚才怎么不卖给我?”
他不答话,站起来就走。
“要不我出九十?”女人没有放弃。
他已经走出很远。
他去超市买了两斤水果和两袋奶粉,一只鸡和一条鱼,用掉五十块钱。他揣着剩下的三十块钱急匆匆往家赶。——父亲在病床上躺了大半年,大半年前的一天,母亲和他将父亲从医院里接回。他们再也无力支付昂贵的医疗费,何况医生告诉他们,那种病根本治不好。
是明知会在某一天痛苦地死去却没有办法的那种。是眼睁睁看着生命从体内慢慢溜走却无能为力的那种。
父亲已经昏迷,母亲坐在客厅里抽泣。母亲说医生刚才来过,他的父亲,极有可能熬不过今天晚上。
哗啦一声,手里的东西全部掉落地上。
“知道哪里有新鲜海参卖吗?”突然母亲问他。
“不知道。”他的心慌起来,“好像整个城市都没有新鲜海参卖……您问这个干什么?”
“你爸可能知道自己熬不过去了。”母亲又开始抽泣,“刚才趁他清醒,问他想吃什么,他说,只想在临走之前,喝一碗飘着葱花的新鲜海参汤……”
生意
老郑抓把刀子,把别人给捅了。一时冲动的老郑,被判五年徒刑。
很少有人同情老郑,因为老郑有钱。老郑有多少钱?没人说得清。老郑有一个房地产开发公司,一个汽车大修厂,一个汽车交易市场,一个酒店,一个进出口公司。老郑是城市里的款儿。款儿捅了人,款儿被判刑,绝对是个能让人心理平衡的绝好新闻。
老郑的城市生活,是从拣垃圾开始的。拣一天,不够晚上一顿饭钱。饥肠辘辘的老郑常常从垃圾箱里扒找东西吃,这样有一天,他就中了毒,躺在垃圾箱边奄奄一息。是秋菊救了他。那时秋菊和老郑一样,也靠拣垃圾生活。秋菊把老郑背到自己的住处,先把手指伸进他的喉咙里抠,然后给他灌一碗又一碗的热汤。老郑康复以后,就和秋菊好上了。一年以后,老郑去一家建筑队,在工地上干起小工。再一年以后,他就当起了工头,领一伙人另起炉灶。老郑的生意从此越做越大,钞票就像涨潮的海水,哗哗啦啦往他面前扑。
没有人关注秋菊。她不漂亮,不年轻,没文化,没朋友,土气,自卑。老郑的生意刚起步时,她还能帮上一把,后来老郑办起公司,小学还没毕业的她,就帮不上忙了。她整天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洗衣拖地买菜烧饭,忙得不亦乐乎。老郑说你别总是这么忙行不行?她说忙惯了,闲不下来了。有阵子老郑实在看不下去,就给她请了个保姆。可是有了保姆,她却更忙了。以前,她只侍候老郑和孩子们的吃穿,有了保姆后,她还得为保姆考虑。两个月后,老郑只好将保姆辞退。老郑想就让她忙吧,这样,正好少了对他的关注。
老郑在外面,是有女人的。老郑并非好色之徒,可是在那种环境下,有时候,实在由不得自己。当然后来老郑发现这是一个接一个的圈套,给他下套的,正是他最信得过的好哥们。事实上那个所谓的好哥们给他下了很多套子,离间计苦肉计借刀杀人计指桑骂槐计上屋抽梯计一计接一计一计套一计,不过老郑都没有上当。可是最终他还是没能躲过美人计。鲜嫩多汁的小女孩和人老珠黄的秋菊,小女孩们总是占尽上风。于是那个所谓的哥们参考了小姑娘们的若干信息,给了老郑致命一击。
三十六计中,美人计是成本最低廉也是最老套的一计。可是偏偏有太多人在此计面前倒下。这样的故事之所以老套,只因为类似的事例太多;类似的事例之所以太多,只因为其命中率太高。很遗憾,老郑没能幸免。
老郑发觉自己中了圈套后,也曾试图搀救。可是那更像是有心杀敌无力回天的挣扎。最后老郑和他的哥们打了官司。判决书下来,老郑大败。他的资产加在一起,正好够赔了哥们的钱。老郑怒火攻心,一瓶白酒灌下,操了刀子,躲在那哥们的楼下,等那哥们出现,老郑怪叫一声冲上去,冲他的胸脯就是一顿乱捅。
老郑被判了五年。其实他巴不得判他一辈子。他觉得自己没脸再出去了。富翁变成穷光蛋并不丢人,丢人的是他变成穷光蛋的过程。
老郑的狱友问老郑,怎么进来的?老郑说杀人,不过没杀死。狱友问做生意的?老郑说以前是。狱友问被人骗了?老郑说骗得那叫窝囊。狱友说怪不得。老郑说什么怪不得?狱友说杀人啊!这世上,只有两个理由能让人下定杀死另一个人的决心:恨。钱。你是两个都沾上了,还不跟他动刀子?
和狱友混熟了,老郑就把自己的故事讲给他听。狱友说这世上最聪明的就是生意人,最愚蠢的也是生意人。老郑说此话怎讲?狱友说你想啊!商场如战场,不聪明点怎么行?可是,生意人和文人一样,也有自己的迂腐,不过表现出来的方式不一样罢了。比如你,你一直在做房产生意,做汽车生意,等等。简而言之,你做的是商品,是物。而别人呢?比如你的那个哥们,比如你身边的那些美女等等,他们一直盯着你,就是一直在做你的生意啊。老郑说我没听懂。狱友说简而言之,别人是把你当成一单生意来做的。这单生意成功的标志,就是商品被最终卖掉。老郑叹口气,他说,我多多少少懂一点了。
五年后老郑回到家,见到更加人老珠黄的妻子。妻子炒了满满一桌子菜,陪他喝下很多酒。老郑说我做了大半辈子生意,最后,却被别人当生意做了。妻子说不用怕,我们现在还有生意呢。老郑喝一口酒,说,现在咱们没生意了。我们现在,变成真正的穷光蛋了。妻子就笑了。她说,不是,咱们的车库里,还停着两辆车呢。
车?老郑糊涂了,跟着妻子去看。妻子打开车库大门,老郑一下子愣住。车库里,停放着两辆破旧的三轮车。
妻子说看看,我们至少还有这两辆三轮车。如果你愿意,明天就可以出去拣垃圾。我和你一起去。拣垃圾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是不是?
老郑抽了抽鼻子,抹一把泪。老郑说,其实活到现在,我只做过一单只赚不赔的生意,就是秋菊你啊!
当眼泪成为武器
一种样子叫楚楚可怜,一种样子叫楚楚动人,当女人的悲伤来袭,或者流下眼泪,这两种模样,就互相交融。
悲伤于是成为风景,有了欣赏和书写的价值。而当泪水涌出,冲残的,却不仅仅是脸上的红妆,还有女人柔弱的内心,以及年华。
当女人悲伤,我认为,她身边的男人,正在失职。
好男人不该让她的女人悲伤。或者说,好男人应该尽量让她的女人,不再悲伤。女人的悲伤和眼泪,不仅可以衡量爱情,更能够度量男人。
认识他们的时候,两个人正把吵架当成一日三餐。固定的结局是,男人拂袖而去,只剩下女人,孤零零坐在沙发,一件件地,数落着男人的不是。
然后,泪淌成河。
她说过,她有一太平洋的眼泪。
男人回来,见女人还坐在那里流泪,理所当然,动了恻隐之心。他拿毛巾给女人拭脸,为女人放满一浴缸热水,在女人站起来的时候吻她,甚至,说几句违心的情话。这时他们会和好如初,所有的不快,仿佛真的成为过去。
女人不愿意失去男人。她爱男人。但她不知道,男人现在,到底爱不爱自己,在不在乎失去自己。她只知道,她的每次悲伤,都能换来几天平静快乐的日子。她的眼泪,在两个人的世界,是战无不胜的武器。
但最终还是分手了。理由是,男人彻底拒绝了她的眼泪。时间让他不再为她的眼泪揪心。哪怕是极轻微的一颤。
秦时,一位村姑的一滴眼泪,冲垮了一条固若金汤的长墙;可是,在今天,在爱情世界里,在很多时候,即使一太洋的眼泪,淌下来,也似一滴奔向沙漠的水,即刻风干。
爱情不能靠悲伤和眼泪支撑,更不能靠悲伤和眼泪所换来的怜悯维系。爱情不是恩赐。爱情不需要交换。爱情,不必靠泪水冲刷。
其实,当悲伤和眼泪,终成女人的武器,这时,爱情正在失去。
他不过是去煮杯牛奶
曾有一位女同事,恋爱了,便成了多愁善感的林黛玉,看汽车的尾烟,都会联想起伟大和永恒的爱情。逢男友出差几日,就更没有了精神,可怜楚楚满目苍凉的,满嘴都是“寂寞啊孤独啊”之类。只要男友一回来,那双美目立刻就炯炯有神了,人也变得精神百倍,通体辉煌。
后来女同事结婚了,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可她的那位却不能因为结了婚而不再出差。仍然是每个月,都有近一周的时间不能守着这位女同事。奇怪的是,她却从此不再叫嚷“寂寞难耐”了。
不解,便问。她答:“谈恋爱时,无论有多狂热,毕竟没有真正走到一起,哪天分手了,真的说不定。他走了,我能不着急?有这种心态,我能不孤独?”
接着问:“那现在呢?”她继续答:“现在走到一个屋檐下了,一起过日子,路长着呢,还急什么?他出差了,无论走多远,还将回到我身边,还怕什么?有了这份牵挂和惦念,还孤独什么?这么跟你说,他每次出差,我就当他去书房取一本书,或去厨房煮一杯牛奶,转眼就回。”笑呵呵的,仿佛她的老公,真的在旁边为她煮牛奶。
于是觉的这位女同事,真乃一高人。哲学家吧?深刻。
前几日翻书,见英国人杰拉尔德•布瑞南的《婚姻篇》,其中有一句,竟与这位女同事,有着惊人的相似。
云:婚姻的伟大之处,就在于能够使一个人即使独自一人时,也不会觉得孤独。
原来,恋爱与婚姻的最大不同之处,不是两人相厮守时的感受,而是婚后一人独处时的心境。
提前报平安
急匆匆赶到机场,却得知飞机误点。广播里说本次航班将延误一个半小时,声音软绵绵不急不躁,却让听到这个消息的人心生烦闷。好在有朋友与我同行,两个人可以在候机厅里慢慢喝杯咖啡。我们奔赴的是一千公里以外的一座城市,如果一切正常,飞机起飞的时间,应该恰好是到达那个城市的时间。
一个半小时,其实并不太长。读两份晚报,喝一杯咖啡,时间就熬过去了。我注意到朋友的脖子上挂一个很小的玉饰,玉饰上拴一根细细的红线,与他粗大肥硕的脖子极不协调。记得他以前是不喜欢佩戴玉饰的,问他,才得知是他的妻子硬派给他的。“说是能保平安呢,”朋友说,“每次坐飞机都要硬给我戴上,她说很灵验。”朋友幸福地笑,双手捧起那个玉饰给我看。似乎捧着的,是一个几千克拉的钻石。
终于登上飞机,坐下,朋友抓紧时间给他的妻子拨一个电话。“已经下飞机了,”他说,“你别担心。这边有点冷……你给我带的那些衣服正好派上用场……”然后,关掉手机,正襟危坐,等待飞机起飞。
“怎么回事?”我不解地问他,“飞机还没动呢,怎么就到了?”
“可以假定它到了。”朋友说,“假定我们现在已经下了飞机,我当然要给她打一个电话报平安。”
“可是它明明还没起飞啊!”我说,“再等一个半小时给她打电话,不正好?”
“可是那样的话,她会多担心一个半小时啊!”朋友认真地对我说,“飞机早飞和晚飞一个半小时对我们来说是一回事,是不是?我们知道它不会出任何问题。可是对她来说,就不一样了。你知道为一个人担心是什么滋味吗?一分钟都觉漫长,何况是一个半小时。”
“你常常这么干吗?”问他。
“只要飞机或者火车晚点,只要她没有来送我,就这么干。”说到这里朋友狡黠且得意地笑了,“这个傻丫头竟一次也没有发觉呢。”
想想也是,爱一个人到极致,便是时刻都在惦念和牵挂对方,却不忍心让对方,多为自己牵挂和担心哪怕一分钟。
提前报平安。我想,这样的男人或者女人,在他们的爱情和婚姻里,都是伟大的哲人。
因为我爱你
女人嫁给男人,遭到几乎所有人的反对。女人漂亮,开朗,有文化,家境殷实;要嫁的男人却面憨,矮小,木讷,不会赚钱。可是女人不管这些,她冲破一切阻挠,铁了心嫁给男人。婚礼上的女人一袭白纱,光彩照人;婚礼上的男人一身皱巴巴的西装,表情拘谨不安。她的选择让人们大为不解,甚至包括她的男人。男人偷偷问世上好男人那么多,为什么偏偏要选择我?女人快乐地笑。她说,很简单啊——因为我爱你。
男人在婚后,开始了第二次创业。他没有一点积蓄,开店进货,全都是借来的钱。女人常常回到娘家,当回来,就会为他带回来一笔本钱。当初嫁给男人,女人已经与家里人闹翻,男人可以想象她向父母开口借钱时的尴尬与艰难。男人说其实你完全没有必要支持我,你只需建议我重新回去上班就行了。女人说可是你在创业啊。男人说问题是你为什么一定要支持我创业呢?女人微微一笑。她说,很简单啊——因为我爱你。
男人的小店终于开始赚钱,几年以后,男人又在小城开了几家连锁店,生意越做越大。生意越做越大的男人回家越来越晚,有时候出差数日,连电话都不给女人打一个。他对女人的感情越来越淡,终于到了崩溃的边缘。男人坦诚地对女人说我有了外遇。女人说我早就知道。男人问那你为什么不试图阻止我?女人说我给了你很多暗示,只是你没有发觉。男人问你同意离婚吗?女人说我同意。男人问你要财产吗?女人说我不要,你的事业并不稳固,你远比我需要钱。男人问既然是我的错,你为什么还要对我这样好?女人惨然一笑。她说,很简单啊——因为我爱你。
离婚后的男人,生活得并不如意。他的生意一团糟,他的感情再一次出现问题。一切都不如想象中美好,他后悔莫及,悄悄思念曾经的女人。他常常一个人在外面喝闷酒,醉了,念着女人的名子,哭得一塌糊涂。终于他与第二个妻子心平气和地分手,重回独身。他打听到女人仍然居住在原来的房子,他约女人出来,诚恳地检讨自己的过错,并道出想与女人复婚的打算。想不到女人很干脆地点头,说,好。男人一时惊怔,他问女人难道你没有恨过我吗?女人说我当然恨过你。男人问可是你为什么又回答得这样爽快?女人淡然一笑。她说,很简单啊——因为我爱你。
因为我爱你,便可以忍受他的贫穷,尊重他的选择,宽恕他的不忠,原谅他的过错。男人想,这样善良的女人,他有什么姿格,不爱她呢?
有一种爱叫理解
玲儿要结婚了。她是男人曾经的女友。尽管男人早已心静如水,可是他认为,还是应该送她一件象样的礼物。
她送过男人一块表,漂亮贵重的表。男人和女人结婚时,她把表当成礼物送给男人。婚后男人一直戴着那块表。只是一种习惯而已,什么也代表不了。甚至他认为,这更能够代表自己的坦然。男人知道玲儿的婚期将在半年以后的某一天。是玲儿告诉他的,也许只是处于一种世俗的礼貌。可是男人觉得,他必须回送她一块精致的表。
能告诉女人吗?当然不能。女人应该不知道那块表是玲儿送的,男人从来没有告诉他。男人更不准备把想送玲儿礼物的打算告诉女人。他知道女人也许不会计较,但他想,不计较不等于很赞同。毕竟在婚后,一边守着一个女人过日子,一边给曾经的女朋友送礼物,不管是因了什么理由,都会让人的心里,有些疙疙瘩瘩。
可是买一块精致的表,是需要一笔钱的。这之前,男人总是把自己的工资交给女人。他没有私房钱。
于是男人开始偷偷摸摸地攒钱。
每个月,他都会从工资里抽出一百块钱,偷偷塞进衣橱的缝隙。他攒了七个月,攒下七百块钱。七个月里,他抽最低档的香烟,从没有搭过一次出租车。终于,那个星期天,他决定把那些钱取出来,去街上,给玲儿买一块表。
玲儿的婚礼,就在第二天。
女人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电视。男人躲在卧室,悄悄取出那七百块钱。他若无其事地从女人面前经过,走到玄关换鞋。男人说我要出去一趟。女人说去干什么?男人说看个朋友。突然女人站起来,她说你等一下。她走进卧室,然后很快出来。男人的心怦怦地跳,他想女人不会发现他的秘密吧?女人盯着她,意味深长地笑,笑得男人心里发毛。女人打开抽屉,取出三百块钱,递给男人。男人说干什么?女人说玲儿明天要结婚了吧?男人挠一下头,他说你怎么知道?女人说我当然知道……拿着,给她买点礼物,别让人瞧不起。男人想女人还真是不错,竟这么体谅他。可他还是装模作样地说,我看还是算了。买什么礼物?再说三百块钱能买什么呢?女人噗地笑了。她在男人的胸脯上轻轻地捶了一下。她说还装?三百块钱是不多,可是再加上你口袋里的七百块,该差不多了吧。
男人愣在门口了。他说你早发现了?女人说从你攒第一个一百块钱,我就知道。其实人家送你一块表,你回送一下,也是应该的。男人说你还知道什么?女人说我什么都知道。别忘了,我是你老婆。我不了解你,谁了解你?男人不好意思地嘿嘿笑。他突然觉得面前的女人,既像聪慧敏锐的福尔摩斯,又像善良宽容的赦免法官。
我想说的是,婚姻生活中,爱不仅仅是彼此的互相了解,更应该是理解和宽容。
小美的歌声
小美的歌声,单调,乏味,尖锐刺耳。临睡前,小美又唱起来了,阿爸,阿爸,阿爸阿爸阿爸……
小美只会唱这一句。她是哑巴。
小美很小的时候,男人教她说话。男人说,阿爸。小美说,阿爸。男人说,苹果。小美说,阿爸。男人说,天安门。小美说,阿爸。男人说,小老鼠。小美说,阿爸。男人就哭起来,嚎啕。男人说,妞妞,你怎么是哑巴啊!斗大的脑袋撞向松软的土墙,墙皮啪啦啦掉。男人的动作把小美逗笑。小美边笑边唱,阿爸,阿爸,阿爸阿爸阿爸……
男人带小美去医院。医生看看小美,说,这孩子是不是傻?男人说不傻,就是不会说话。医生把小美的嘴巴撬开,研究她细细的喉咙;医生拿一堆图片给小美看,表情越来越不耐烦;医生忙了一天,把小美像魔方般拧来拧去。最终医生叹一口气,摇摇头。哑,还傻。医生说,并且不是一般的傻。
小美没有妈妈。她只有阿爸。
男人头大如斗,脖子细长无力,左肩上直接长出左手。男人干不了农活,走路都不稳当。正下着雨,床上挤着接雨的脸盆,嘀嘀答答的水声仿佛可以把时间无限度地定格或者抻长。小美把一只破旧的纸船小心地放进脸盆,两根手指在旁边快速地划水。船仓很快被雨水灌满,小船打着旋儿,慢慢下沉。小美唱,阿爸,阿爸,阿爸阿爸阿爸……
男人说妞妞你别唱了,我好烦。妞妞你别唱了,要睡觉了。妞妞你想妈妈吗,你想不想妈妈?妞妞咱家没粮食了,明天咱俩吃什么?妞妞快别玩那个纸船了,妞妞快睡觉吧!
男人给小美脱了衣服,盖上被子。被子很快被小美柴棒似的两腿踢开。六岁的小美躺在床上,歪着头,恋恋不舍地盯着那个纸船。男人捏着小美清晰可见的小小肋骨,仿佛稍一用力,那胁骨就会被捏得粉碎。男人不停用袖子擦干滴落在上面的泪滴,却总也擦不干净。男人说撑不下去了妞妞,咱俩撑不下去了。男人又开始嚎啕,声音沙哑高亢,震得眼眶里未及淌出的眼泪,噗噗啪啪地滴落上小美圆圆的脸。
小美盯着纸船,颤颤地笑。小美唱,阿爸,阿爸,阿爸阿爸阿爸……
男人突然站起来。男人说妞妞咱不睡了,我们去看妈妈。男人给小美穿好了衣服,领着小美走向野外。雨下得很大,男人感觉小美使劲攥着他的手。小美的手,轻轻地抖。
男人按下小美的头,逼她给一座孤坟砸了三个响头。野地里积了很深的黄浊的雨水,呛得小美不停地咳嗽。男人说妞妞咱们也走吧。小美瞪着眼睛,不解地看他。男人从身上撕下一绺布条,蒙上小美的眼睛。小美再一次咯咯地笑了。她认为这是一个有趣的游戏。
男人牵着小美,慢慢走向远方。他们走了很久,来到悬崖边上。男人解开蒙住小美眼睛的布条,他看到小美兴奋的表情。男人说妞妞我们跳下去吧!小美说,阿爸。男人牵着小美往前走,一步步接近天空。男人说妞妞你怕死吗?小美说,阿爸,阿爸。男人抹一把脸上的雨水,拉着小美继续往前走。突然小美停下脚步,身子缩成一团。男人说你妞妞你再往前走一步。就一步。男人似一匹即死的兽,表情狰狞恐怖。小美猛然挣脱了男人,转身就跑。男人愣一下,想追上去,身体却突然急速下陷。仿佛脚下正颤动着一条深不可测的长着利齿的裂缝,男人感觉自己,被一点一点地咀嚼和吞噬。
……男人醒来的时候,看到围住他的村人和小美。村人说,你晕过去的地方,周围全是密麻麻的狼蹄印儿。村人说,你躺在一个小水洼里,是小美一直抬高着你的大头,不然你早灌死了。村人说,你腿上划了一条很长的口子,流了很多血,是小美给你包扎的。村人说,我们找到你的时候,小美已经守了你一天一夜。她不停地唱歌。她的歌吓跑了野狼,却唤来了我们,又唤醒了你……
男人盯看自己的腿。那个曾经蒙住小美眼睛的布条,此时,正稳稳地缠着他的伤口。
男人闭上眼睛。他不想让泪水涌出。男人说妞妞,再给我唱个歌吧!
小美就唱起来,阿爸,阿爸,阿爸阿爸阿爸……
天使之手
第一次坐飞机,难免有些紧张。男人把乘机注意事项看了又看,又在口袋里揣好几包口香糖。邻座静静地坐一位女人,齿皓目明,表情恬淡。他把口香糖递给女人一颗,女人微笑着摆摆手,又指指他的安全带。
头一次坐飞机?女人似乎看出他的不安。
是。他不好意思地说,心里直打鼓。
不用怕的,女人安慰他说,就像坐汽车坐火车坐轮船一样。再说,还有空姐……
飞机直冲云宵,短暂的不安很快过去。男人稍感不适,女人劝他解下安全带。只管放松,女人说,现在,你可以尽情享受你美好的云端之旅了。
的确是这样。窗外云彩时而拉成一线,时而簇拥成群,那是地面上根本不可能看到的美妙景致。男人看看女人,心里对她充满感激。他感觉身边的女人,才是一位真正的空姐。
此时的女人正在静静地读一本书。
大约半小时以后,男人突感机身轻微地一颤。他以为是误觉,看看身边的女人,发现女人正盯着他。机身再猛地一颤,这次幅度很大,男人便知道,他们遇上了麻烦。
果然,广播里传出一个非常不好的消息:飞机突遇冷气流,可能有些麻烦。请大家系好安全带,不要随便走动。
机身继续颤动,窗外一片昏暗。机舱里死一般寂静,每个人都深知他们的危险处境。
男人慌乱起来。他明白如果飞机继续这样下去,等待他的将会是什么。他的脑子里闪现出机毁人亡的镜头,浮现出儿子和妻子的笑脸,又想起在一个遥远的城市,母亲正焦急地等他回家。恐惧被一点一点地放大,他的心脏几乎承受不住这突如其来的压迫。他感到呼吸困难,心脏碎成无数半。他想他的哮喘即将发作,也许飞机还没有坠毁,自己就已经先倒下了。
突然有一只纤细和柔软的手握住他流着汗的手。是身边女人的手。那手先是轻轻搭上他的手背,然后,慢慢地加着力气。那只手让男人有了许微的心安,扭头看看女人,女人正坚定地看着他,似乎对他说:不怕。男人的手上便也加了力气,两只陌生的手紧紧地握到一起。
男人的心,便有了依靠。似乎勇气正从女人的五指间慢慢传递给男人,让男人逐渐变得冷静。他的呼吸一点一点顺畅,他的表情一点一点轻松。虽然仍然不安,可是男人知道,现在,虽然他战胜不了冷气流,可是他已经战胜了自己。后来他甚至冲女人做一个故作轻松的鬼脸。他看到女人轻轻地笑,男人终在那一刻,彻底放松。
飞机停止颤动,广播里再一次传出机长的声音:一切恢复正常,谢谢你们的合作。现在,大家可以解开安全带……
机舱里一片欢腾,男人更是欣喜若狂,不顾一切拥抱了身边的女人。他发现女人同样激动,脸颊上,分明挂着两滴晶莹的泪花。
几分钟以后,男人再一次看到窗外簇拥成团的美丽云朵。他转过头,笑着对女人说,刚才,你就像云端上的天使呢。
女人红着脸问为什么。
男人说因为你的手。或许对你来说,握住一位陌生人的手是很自然的事情,可是对我来说,这只手,却有着天使一般的温度。男人指指窗外一闪而过的云彩说,云端上的天使,给我信心与勇气……
女人轻轻地笑。她说那时候我可没有想太多。可能你还不知道,我也是第一次坐飞机,对于刚才的事情,心中也是非常害怕。握住你的手完全是女人下意识的本能吧?当飞机恢复正常,我甚至对刚才的举动感到一丝羞愧。不过我还是要感谢你——因为你的手,因为你的鬼脸,让我战胜了恐惧。所以其实,你才是云端上的天使……
生活中,就是这样吧?面对突如其来的难关,两个陌生人的手紧紧地握到一起,那么,在这时,毫无疑问,你们彼此,都是对方的天使……
惟一的家
是一爿老式住宅小区。车库们挤在一起,排成了排,卷帘门上多贴着褪掉颜色的春联。车库里阴冷潮湿,也许到了晚上,连停进去的车子都会打起寒颤。然而就是这样的车库,却住着年轻人和他的妻子。
他们住在车库里,车库里就没有车子。车子停靠在车库外面,年轻人说那是他们的院子。咱们的院子里停着一辆豪华轿车!他经常和妻子开这样的玩笑。车库里有一张床,一个煤气罐,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些最简单的生活用品。墙上贴了他们从夜市上淘来的明星画像,又在今天贴上了大红的喜字。卷帘门上也贴了喜庆的婚联,今天他们在车库里,补办了一个简单并且幸福的婚礼。
他们刚刚通过赁款购买了房子,房子虽然很小,但它毕竟是一个家。可是他们执意要在车库里举行婚礼,他们说他们在城市里拥有的一切,都离不开这个早已被他们当成了家的车库。——就让婚礼在这里举行吧!他们一起说。
年轻人在几年前来到城市,背着简单的行李卷,整日在城市的街头东奔西走。后来他终于在一个洗车店找到一份临时的工作,洗车店老板就是这个车库的主人。那是一位不苟言笑的男人,据说资产已愈千万,洗车店只是他众多生意里最不起眼的一个。男人问他你晚上住在哪里呢?年轻人说我随便住哪里都行。男人看出他的窘迫,说那这样吧,既然你成了我的员工,总不能还让你睡大街……如果你不嫌弃,我正好有个车库……那个车库我已经好几年没用了,反正车子停在外面也丢不了。年轻人就这样搬进男人的车库,那时候他的妻子还在几千里以外的乡村。——他们已经领取了结婚证,只是还没有举行婚礼。——越是偏僻贫穷的乡下,婚礼越是排场,花费越是惊人。——何况他们在乡下也没有真正属于自己的房子。——何况年轻人对于他们的现状,那般不甘心。
男人的家,就在这栋小区。每天傍晚,男人开车捎年轻人回来,又将车子泊在车库前,然后拐进他所居住的那栋小楼。年轻人问男人,车子真的不怕丢吗?男人说肯定没事,小区这么多保安……何况还有你。他说的是真的,那时年轻人夜夜都是警觉的。他住了老板的车库,他得帮老板看好车子。
年轻人在男人的洗车店里干了整整一年,然后他用挣下的钱盘下另个小区里一个非常小的杂货店。年轻人还记得他跟男人提出这个想法的时候,男人竟露出极其难得的一笑。他说这是好事情,自己做点事,总比给别人打工强。年轻人说他还想把妻子从乡下接过来,两个人在一起打拼,生活总会容易一些。男人点着头说好啊好啊!不过你们创业不容易,加上人生地不熟的,就别急搬走了——还是住我的车库吧!年轻人说这怎么行呢?以前住你的车库,是因为我是你的员工。如果现在还住你的车库,那你就是房东,得收房租才行。男人说你这样说就是看不起我了。我家大业大的,还在乎你那点钱?再说如果真要交房租的话,你们就不必受这份罪了……城市里随便租间民房,都比住车库舒服。年轻人说可是……男人说别可是了,就听我一次。如果你过意不去,晚上帮我看好车子就行。
年轻人只好又住下来。他知道“看好车子”其实只是男人的一个借口,自他住进这个小区,小区里连一根针都没有丢过。后来他真从乡下接来妻子,年轻人在早晨挨家挨户送热牛奶,妻子守着小小的杂货店,日子过得紧张、快乐并且充实。每天他们回到车库时已经很晚,而当第二天早晨离开时,天还没有亮透。那是真正的披星戴月,两个人想依靠他们的努力,早点在城市里拥有一个真正属于他们的家。在那一年多的时间里,年轻人和妻子竟然从来没有遇见过男人。他们只看见停在车库门前的男人的车子。男人的车子,总是擦得锃亮。
有好几次,年轻人想和妻子去男人家里坐坐表示一下感谢。可是他们只知道男人住在这个小区,却不知道男人究竟住在哪个单元的哪一楼层。何况每一次,当他们想去拜访时,时间都是那么晚了。
终于再一次见到男人。是很深的夜里,年轻人和妻子拖着疲倦的身子回来,发现男人正站在他的车子旁等着他们。男人对年轻人说他现在雇了一名司机,晚上司机会把车子开回家。就是说我的车子以后不会停在这里了,男人解释说,你和你爱人,也可以睡个好觉了。他这样说,年轻人的心中便有了几分愧疚。事实上近些日子他一直睡得很好,小区治安好是原因之一,白天太过劳累是原因之二。那天他们聊了很多,后来年轻人告诉男人他想买一套住房,现在他和妻子正在攒首付款,所以怕是这个车库,他们还得住上一年半载。男人说你们尽管住,反正它闲着也是闲着。说完转身离去,仍然没有约年轻人和妻子去他家里坐坐。
年轻人和妻子如期交上首付款并将两个人的小巢装修得简洁温馨,不过他们还是决定在车库里补上他们盼望已久的婚礼,然后在第二天搬进他们的新家。年轻人兴奋地给男人打了电话,男人为他们开来漂亮的花车并拉着他们转遍了整个城市。那是一辆崭新的轿车,男人说这是他最近才买的,能给他们当一回婚车,也是车子的荣幸。下午男人在车库里与他们吃了一顿简单的喜宴,并嘱咐他们明天离开时将钥匙交给门卫就行,然后,男人祝他们白头偕老。
直到晚上,年轻人和妻子才想起竟忘记给男人带上一小袋喜糖。那个夜里,对男人充满感激的他们,终于决定将喜糖亲自送到男人家里。他们向门卫打听男人的房号,门卫却告诉他们,那个男人早搬走了。
早搬走了?两个人大吃一惊。
确切说是卖掉了房子。门卫说,具体情况我也不太清楚,你们可以去问问买他房子的人。
年轻人捧着一小袋喜糖敲开那扇防盗门,一位陌生男人在弄清他们的来意以后告诉他们,房子的确是他两年前通过中介公司买来的,买过来以后,才认识了以前的房主并成为朋友。那时候男人已经破产,他试图卖掉自己房子来挽救事业,可是他没有成功。于是他在一年以前,又卖掉了自己的车子……
这怎么可能?年轻人说,今天他还开了一部新车子来……
那是他借来的……他怕你们知道他的处境……其实他现在的处境甚至比你们更糟,陌生人说,本应该替他保守这个秘密的,可是我知道,明天你们就将搬走……
关于这个车库,他跟您说过什么吗?年轻人问他。
当然说过,陌生人说,他说他希望你们能够心安理得地住在这个简陋的车库里,直到你们真的愿意并且真的有条件离开……他说在这之前,这个车库,无疑是飘泊在城市里的你们的惟一的家……
第四辑:一掌阴凉
男人花
啤酒厂仓库,男人们的天地。肩上搭一个披帘或一件旧衣服,身体呈半蹲,两手奓开,70公斤的大麦包或者80公斤的大米包就落上了肩。待大包停稳当,两手左右拤紧,咬牙挺起身子,穿过一条二十米左右的由麻袋包挤出来的歪仄通道,然后缩颈挺肩,一包沾了汗水的大麦或者大米就稳稳当当地排到拖拉机的铁架子上。
过程远比描述中艰辛百般。那是超负荷的体力劳动。几个男人,守着整仓库的麻袋包,嗨哟嗨哟,吭哧吭哧,汗水遍淌,疲倦满身。每个人都一样,一样的汗水和表情,一样的姿势和动作,一样的疲惫不堪。然后,就下班了。下了班,男人们就不一样了。
比如男人甲和男人乙,就那样经渭分明。
男人甲圆圆的脸庞,圆圆的眼睛,圆圆的嘴巴和鼻子,就像一只可爱的澳洲布袋熊。下了班,先坐在仓库外面的阳光里抽掉一根烟,然后,脸也不洗,衣服也不换,骑了自行车就往家赶。同事们劝他说不洗澡总得洗把脸吧,这个样子回家,你老婆会以为你刚刚抗险救灾回来。他听了,歪着脑袋认真地说,只有这个样子回家,才像在外面拼命做事养家的样子,她才会心疼我啊!才会给我做好吃的啊!才会在饭后给我按摩啊!他的话有些夸张,却总也有些道理。同事们去过他家,他的妻子的确是一位会心疼老公的好女人。见他回家,拖鞋必是亲手递上去的,洗澡水的温度必是调到最合适的,饭菜虽显粗糙,但必是最可口的,甚至在饭后,就算有同事们在场,也必是亲自为他捶背捏肩的。问他让你老婆这么侍候你,你过意得去?他就狡黠地笑。他说让她闲着我才过意不得呢。不但我过意不去,她也过意不去。她会着急呢!一个女人,爱一个男人,必然会想方设法为他做些事,才能够心安;而这个男人,只有得到爱他的女人的体贴的照顾,才是真正快乐的。这叫什么?尽享家的温馨啊!请注意,不是我尽享,她也尽享了。他得意洋洋地说着,果真满脸幸福。
可是男人乙就不一样。他戴着眼镜,细高的个子,说话慢条丝理,一副文质彬彬的样子。下了班,和男人甲一样,坐在仓库外面的阳光里抽掉一根烟,然后,就开始细细地洗澡。洗完澡后换上干净的衣服,头发吹干整形,再细细地刮掉一天中新长出来的硬硬的胡子。他是一群男人里唯一一个在傍晚时刮胡子的男人。胡子刮完,对着镜子照一番,冲镜子里的人笑笑,然后才骑着摩托车回家。同事问他,你是回家还是去相亲?他笑笑说,不能让家里人看到我的狼狈相啊!再问,家里人看到有什么关系呢?他就不假思索地回答,为什么要让他们看到呢?男人嘛,总应该把最好的、最整洁的、最灿烂的一面留给家人,尽可能地为她们带去舒心与快乐,而不是担忧与难过。他说的似乎是真的,他的家人甚至不知道他在一个月以前调到了仓库的装卸队。他本属于啤酒厂糖化车间,只因夏天啤酒供不应求才临时调到装卸队,只要夏天过去,他还是要回到糖化车间的。他说他不会让他的妻子和女儿知道他在扛大包,虽然扛大包不丢人,可是她们肯定会为他担心。他这样单薄孱弱的身体,怎么能够扛大包呢?
同事们也去过他家,站在门口,他还要整理一下衣衫,捋一下头发,然后换上微笑,才轻轻摁下门铃。他说男人不管有多苦,都得自己默默承担。男人就应该永远用整洁的衣衫和灿烂的微笑来感染妻儿,让家因了自己的存在,变得快乐、温暖和幸福。
我常常想,其实男人和女人一样,也是“如花”的。不管是男人甲还是男人乙,不管是撒娇的男人还是坚强的男人,不管故意表现出脆弱的一面让妻子心安地照顾自己还是故意表现出坚强的一面来感染家人的男人……每一位爱家的男人,都宛若一朵灿烂的花儿。女人花,说的是女人的绚烂与青春的短暂;男人花,说的是他们的细腻与感染力极强的芬芳。男人花一朵朵一枝枝一簇簇,将千万窗灯火细细点缀……
父亲的骄傲
父亲退休后回到乡下。他在城市做了十几年工,却没有能力将家安在城市。父亲说这样也好,本来,他就属于乡下。乡下有山有水,有绿的田野和骡马亲切的气息,城里有什么呢?“连公园里的大树都是从乡下连根拔起然后挪栽过去的。”父亲这样说。
然而他的儿子却住在城市。年轻人和老人对于城市的看法,正好正反。城市里有霓虹,有超级市场,有高耸云端的写字楼和飘散着香气的咖啡厅,乡下有什么呢?“连镇上的路灯都是城市淘汰掉的。”儿子这样说。
儿子在城市有一份属于自己的工作,却没有一栋属于自己的房子。儿子在工作之余写诗歌写散文写小说,发表后,样刊和稿费,都是寄回老家。没有固定收件地址是原因之一,原因之二,他也想让老人在村人面前招摇一番。其实更是他自己的卖弄和显摆——记得在从前,村里没有人认为他可以在杂志上发表一个字——现在他想要村里人知道,他不但可以在刊物上发表文章,他还是作协会员。
稿费被父亲一笔一笔地记到本子上,样刊被父亲一本一本锁到柜子里。邮局距村子约有两公里,每一次来了稿费,父亲都要徒步去取。有时候母亲劝他:“就不能多攒几张单子一起去取?”父亲说:“反正闲着也没事,权当散步了。”就出了院子,手里紧紧地攥着稿费单。村人见了,问他:“干什么去呢?”父亲就会自豪地回答:“给儿子取稿费去啊!”那表情,似乎儿子刚刚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可是父亲的腿脚并不灵便,去邮局途中,他常常需要停下来休息一会儿。即使这样,父亲也从来没有让任何一张稿费单在家里过夜。
这一寄,就整整寄了五年。后来儿子回老家,村人见了,半是玩笔半是认真地说:“大作家回来啦!”儿子嘿嘿笑着,表情竟有些拘谨和不安——他已经过了那种自以为是的年龄,现在他认为作家并非一种身份而是一种职业。——与工人农民一样的普通的职业。可是如果父亲这时候恰好也在旁边,那表情就会非常得意。——作家在父亲心目里仍然是神圣的,父亲仍然以他为荣。——可是他对父亲的举动,却微微有些反感了。
那一年他在城市里有了自己的房子,于是就跟父亲商量,以后能不能把样刊和稿费寄到城里,这样不仅自己方便,父亲也能清闲一些。父亲看看母亲,母亲说那样也好。“你爹的腿脚一天不如一天了,有时去一趟邮局,中间得歇两次。”母亲替父亲作主,“以后,就寄到城里算了。”
父亲一直没有说话。他盯着自己绞到一起的两只手,目光变得黯淡无光。他昏昏懵懵地睡了一个下午,醒来,对老伴说:“我想再开一块菜园。没有事做,我会闷死的。”
其实父亲并非没有事做。他也钓鱼,也打牌,也和村子里的老哥们喝茶聊天。不去村委给儿子取信件不去邮局给儿子取稿费就突然觉得无事可做了,母亲和儿子,都认为他的话有些夸张。
似乎父亲就是从这一天开始变老的。在街上散步时,他的腰杆不再挺得笔直;和一群老哥们喝茶聊天时,也不再是妙语连珠;他的腿脚变得更加不便,回到家,常常跟老伴抱怨这儿痛那儿痛。菜园倒是常常去看,可是即使去了,也多是默默地坐在那里抽一根烟。有什么活可干呢?巴掌大的一块菜园,干一天,半个月都不用再去理它。
这些事儿子并不知道。儿子在城里忙他的事业,写他的诗歌散文和小说。样刊和稿费直接寄到新居,这让他省去不少麻烦。只是春节回到老家,他发现父亲的话少得可怜,背也更驼,人似乎比夏天时又老了很多。他问父亲身体不好么?父亲说身体很好。他问母亲爹怎么了?母亲说可能是闲得吧?“以前天天忙着给你去取稿费和信件什么的,他反倒精神些。”母亲也许猜到了父亲衰老的真正原因,可是儿子在这件事上,发倒显得有些愚钝了。几天后回城,样刊和稿费,仍然寄到城里的新家。
一个月以后他接到母亲的一个电话。母亲说你爹今天突然变精神了,不但胃口极好,话也像以前那样多起来,人似乎也在突然间年轻了很多。他问母亲为什么。母亲说她也不知道。“不过今天早晨,镇上邮递员送过来一张你的稿费单。也许是你忘了让那家杂志社改地址,他们就把稿费单仍然寄到这里来。钱不多,58块。你爹帮你把这笔钱记到本子上,然后乐呵呵地帮你去取了。他说路上他一次都没有歇,只感觉两条腿,变得像年轻时一样灵便……”儿子在瞬间,陡然恍然大悟。他问我爹呢?母亲说他吃完晚饭就出去了。“去和那帮老哥们喝茶了吧?这老家伙,肯定要跟他们显摆这张稿费单呢……”
放下电话,儿子偷偷地红了眼睛。他一直认为对父亲的一切都很关心,现在想来,他的这种关心,更多只是自己的一种自以为是吧!以前他只知道向村人证明自己,后来他只知道父亲的身体不好,却惟独忽略了自己是父亲的儿子,是已经老去的父亲的儿子。每个父亲都曾经是儿子的骄傲,每个儿子又都会变成已经老去的父亲的骄傲。其实父亲愈老愈天真吧?他迫切需要将儿子的成绩变成自己的骄傲。尽管这成绩可能很小,小到微不足道,甚至根本不是什么成绩,但是没有关系,父亲可以夸大。能夸大儿子的成绩,能在别人面前招摇被夸大了的儿子的成绩,对每一位父亲来说,都是一种无可取代的快乐。——在那时,每一位父亲都像儿子的儿子般单纯和天真,年纪越大,这种单纯和天真表现得越是强烈。或许,这正是每个父亲的天性,每个男人的天性吧?
第二天儿子给所有的杂志社打了电话。他请求他们将样刊和稿费仍然寄回他的老家,他说如果有可能,请在信封的收件人位置,写上父亲的名子。
天籁之声
男孩迷上小提琴。如醉如痴。
每天他都站在小区花园的一棵馒头柳下面,将小提琴锯出杀鸡般的声音。有路人经过,便陡然皱起眉头。这噪音令他们的头发根根竖立,让全身落满密密麻麻的小疙瘩。他们的表情让男孩伤心不已,于是他把练琴的地方,挪到自家阳台。
仍然吵。或尖锐或沙哑的声音刺透清晨或者黄昏,折磨着每一个人的耳膜和神经。受不了了,就过来敲门,求他不要再拉,求他的父母管管他。他们说艺术需要天赋,既然他没有天赋,就算再拉下去,也不过浪费时间罢了。他们的话让男孩伤心欲绝,咬着嘴唇关紧门窗。
于是每个夜里,房间里总是回荡着令人不堪忍受的杀鸡或者挫锯的声音。那声音让父亲无法集中精神读完一页书,让母亲无法不受干扰地看完一集电视剧,更让他神经衰弱的奶奶,夜夜心脏狂跳不止。父亲想这样可不行,得给他找一个真正不打扰别人的地方。
地点选在一个偏僻的公园。虽然偏僻,但毕竟还有三两游人,而待琴声响起,那些游人,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
男孩的自尊心和意志力被一点一点地蚕食。好几次,他动了摔琴的心思。
可是那一天,练琴时,偶然遇上一位老人。老人静静坐着,手指和着他的琴声打着明快的拍子。当一曲终了,老人甚至递他一个微笑。一瞬间他有受宠若惊的感觉。他想莫非他的琴声变得悦耳了?回去,站在小区里,琴弓刚刚滑动,路过的行人便一齐皱了眉头,匆匆逃离。
他不解,在公园里偷偷询问别人。别人说那老头是个聋子啊!几年前开始耳背,越来越厉害,现在,几乎听不到任何声音。男孩刚刚鼓起的信心再一次受到打击,他垂头丧气,几乎真的要放弃拉琴了。
却突然,那天早晨,老人主动和他搭讪。
老人说你肯定听别人说起过我的事情吧?其实我一点儿都不聋,只是稍有些耳背罢了。他给男孩看了他的助听器,说,不信的话,咱们可以测试一下。男孩跑到很远的地方跟老人打招呼,果然,老人的耳朵灵便得很。老人说我喜欢听你拉琴绝不是装出来的,虽然你拉得并不是很好,但绝不像他们说得那样糟。你知道我有个儿子吗?我有个儿子,现在在一个交响乐团拉小提琴,刚开始学琴的时候,拉得可比你难听多了。一段时间他也有放弃的打算,我跟他说,世间事,只要是你喜欢的,对你来说,就是对的。哪怕将来不能从事这个职业,当一个爱好不也挺好么?这样他便坚持下来,两年以后终于能够拉出漂亮的曲子。现在有人夸他的演奏是天籁之声呢。老人自豪地说。
男孩向别人打听过,果然,老人有一位在交响乐团拉小提琴的儿子。看来老人没有骗他。看来老人喜欢听琴,并非处于对他的同情或者怜悯。老人是他世界上惟一的知音。
每一个清晨,老人都会准时候在那里,听男孩把小提琴拉出一支支不成调的曲子。老人说听到琴声就想起远在他乡的儿子,想起儿子的童年,男孩的琴声无疑就是天籁之声。后来男孩的听众竟然慢慢多了起来,那时候,他真的可以拉出一首还算悦耳的曲子。
几年以后,男孩的小提琴已经拉得很成气候。他如愿以偿地考上一个文工团,成为一名小提琴手。他并非很有天赋的人,但他无疑是整个团里最刻苦的人。他知道自己永远成不了顶尖的小提琴演奏家,但他对自己的生活非常满足。
春节回老家,顺便去探望老人,恰逢老人的儿子回家过年。说起他练琴的事情,老人的儿子,只是淡淡一笑。
他问你笑什么,难道我说错了吗?难道小时候的你没有把琴拉得很难听吗?
老人回答说当然没有。他小时候就拉得非常好,他天生就是拉小提琴的。可是在那时,我想,如果我不那样说,如果我不假装欣赏你的琴声,你极有可能彻底放弃小提琴。其实我说的天籁之声,也并非完全在骗你,只不过我把时间,提前了十年而已……可能你没注意到吧?很多次,在你演奏时,我曾偷偷摘下过助听器。不然的话,我想我的耳朵,可能真的会因为你的曲子而聋掉……
老人的话,沙哑低沉,然他听来,字字宛若天籁之声。
无声的感恩曲
画画对他来说,其实是一个意外。小学二年级那年暑假,他在村外山坡,遇见一位前来写生的姑娘。姑娘穿着宽大的汗衫,一边快活地哼着小曲,一边往面前的画纸上,优雅地涂抹着绚丽的七彩。绿树红花于是栩栩如生地落到纸上,他竟看得痴了。回了家,他对父亲说,我想画画。
想画画容易,寻一根草棍,在院角的泥地上乱抹;或者,拿一根铅笔,在用过的旧作业本上涂鸦。可是他记住了画夹和颜料。他在父亲面前不停哭闹,用一个孩子能想出来的所有卑劣手段胁迫父亲。实在没办法,父亲只好去镇上的供销社帮他打听。回来,父亲说,你能保证好好画吗?他赶紧点头。父亲不再说话,踅进羊圈,牵走家里的奶羊。当时,那几乎是家里收入的惟一来源。
母亲在他三岁的时候撒手而去。他只有父亲。
父亲在供销社里仔细问询。他问营业员画画真有用吗?人家说有用,当画家,吃皇粮。父亲问当不了画家呢?人家说那当美术老师,还吃皇粮。父亲说当不了老师呢?他就摇着父亲的手说买吧买吧,我肯定能当老师。父亲笑笑,摸摸他的头,交了钱。他年幼的不负责任的一句空洞誓言,却让父亲寄托了无限的期望。
很快他就发现画画并不像想象中那样好玩。当他上到高中,每天面对一堆冰冷的石膏像,那种厌恶感便与日俱增。可是他仍然考上了大学,读美术系。尽管不喜欢,但他认为美术将毫无疑问成为他一生所要从事的职业。因为一只奶羊,因为一个画夹,因为一句不负责任的话,以及父亲的殷切期待。
大学时他第一次看到了钢琴。那时很多同学在校外租了房子,他也和另外一位同学合租了一间简陋的宿舍。他要强迫自己练画,而他的同学,正在疯狂地练琴。他们需要一个安静且无人打扰的住所。
他给那位同学画了很多张练琴时的速写。每画一张,他心中的那根神经便要被拨动一下。终于忍不住了,某一天,他第一次触摸了那架钢琴。当他的手碰到黑白分明的光滑琴键,心就开始狂跳不已,就像面对一位暗恋多年的姑娘。他想,他的人生,或许会因为面前的这架钢琴,发生彻底的改变。
几天后他在钢琴上连贯地弹下了他平生的第一首曲子。他的同学惊叹不已,他说你是天才啊!他没有听见,那时的他完全沉浸在一种无法比拟的自我欢愉之中。琴声中他看到了蓝天白云,看到了家乡贫脊的山坡,看到了辛勤劳作的父亲,以及一只抖着粉色嘴唇的奶羊。
他疯狂地喜欢上钢琴,只要同学不用琴,他准会端坐在那儿,一曲接一曲地弹。的确,他是天才。仅用了半年时间,他弹奏的水平便几乎超过练琴多年的同学。那次他的同学请来一位老师,老师仅听他弹了一支曲子,便肯定地说,将来必成大器!老师收他当了学生,他却没有自己的钢琴。他的专业是美术,他没有走进学校琴室的权力。只有在他的同学不练琴的时候,他才能抓紧弹几下。后来他发现这不是长久之计,因为那架钢琴很少有休息的时间。而当钢琴要休息时,他的那位同学,同样需要休息。
并且,那位同学大他两级,马上面临毕业。这意味着,他能够摸到钢琴的机会,将会越来越少。
父亲从老家来看他,给他带来咸鸡蛋、红薯干、零用钱和一堆杂七杂八的东西。晚上父亲住在那里,他给父亲弹琴。父亲说你不是画画吗?他说是。父亲说怎么又弹琴了?他说弹着玩。他想告诉父亲钢琴现在几乎成了他的生命。他想告诉父亲他多么想要一架属于自己的钢琴。他张了张嘴,终于没说出来。他知道,买一架钢琴,对他和他的父亲,是不可能的事。他曾经去城里惟一的一家琴店看过,最便宜的钢琴,也得一万两千块钱。一万两千块,那是一笔多么巨大和可怕的数字。
他和父亲挤在同一张床上睡觉。那天,他翻来覆去,一夜未眠。
第二天,要走的时候,父亲突然问他,买那样一架钢琴,得多少钱?刹那间他无地自容。其实从昨天一直到现在,他的眼神,他的动作,他的叹息,都向父亲传达着一个同样的讯息:他太想拥有一架钢琴了!这些细节中的任何一个,都会轻易将他出卖,让敏感的父亲洞察。
他没有告诉父亲。他怕父亲伤心。父亲问他的同学,钢琴弹好了,有用吗?同学说,弹好了能成大师。父亲问,成不了大师呢?同学说你儿子能,只要有一架自己的钢琴,只要苦练,他准能。父亲问大师是干什么的?同学没法回答了,不过他给父亲举了一个简单的例子,他说能开个人演奏会。很多人在台下看,他穿着燕尾服,在台上弹。父亲问现在学不晚吗?同学说,别人也许晚了,但你儿子肯定不晚。父亲问吃皇粮吗?同学笑了,父亲也笑了,他的脸却红了。父亲收拾了东西,要走。父亲说好好画你的画。这架钢琴,可能得好几百吧,咱买不起。他点点头。想哭,却咬紧牙,若无其事的表情。
他发誓不再摸琴。可是他办不到。他每时每刻都想扑上同学的钢琴。他说服和欺骗不了自己。
三个月后父亲来了。父亲的第一句话是,画画得还好吗?他说还好。父亲笑了,他说你骗谁?父亲说这次来,是给你买钢琴。说完父亲掏出一个布包,那里面,包着一万两千块钱。父亲很抱歉地说只有这些钱,我去问了,这些只能买个最便宜的。他没敢问父亲哪来的钱。他想就算父亲把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卖了,也凑不出这么大一笔钱。他和父亲一直没有说话,他们把钢琴搬回来,请人调好,然后坐在那里发呆。父亲说你不弹一首曲子我听?他就弹,弹得宛转流畅,声情并茂。父亲听完,拍拍他的肩说,你已经长大了,从此后,自己的事,自己做主。好好弹,成大师,将为开演奏会的时候,我要坐前排。然后父亲走了,父亲走得很慢,似一位蹒跚的老人。其实,父亲真的老了。
本来他已经跟父亲说好了,那个寒假,不打算回家了,因为他要抓紧时间练琴。后来他发现自己是那样地想念父亲,就突然回到了村子。却找不到家,找不到父亲。他的家,住着另外一户人家。村人告诉他,你的父亲,他上了山。
村后的山窝里,有一个很大的石子场。几个月前,父亲卖了房子,住到了山上。石子场老板也是村里的,经过父亲的再三恳求,他预付了父亲一年的工钱。然后,父亲把这一年的工钱、卖房子的钱、多年的积蓄,加在一起,给他买了一架钢琴。
钢琴和多年前那个画夹,都是他自私的梦想。在他有了画画和弹琴的冲动的那一刹那,他根本没有想到自己的父亲。然而多年前,父亲为他卖掉家里惟一的一只奶羊;现在,父亲为了他,又卖掉了他住了一辈子的赖以遮风挡雨的房子。
父亲住在四面透风的乱石搭成的窝棚里。他比几个月前更加苍老。他每天在山上放雷采石,那工作不仅劳累,并且危险。那天他站在父亲面前,突然想给自己的父亲跪下。最终他紧紧拥抱了父亲。那是他第一次拥抱父亲。他的泪打湿了父亲的肩头。倒是父亲慌了,他说你怎么找到山上来了呢?好像,儿子知道了生活的窘迫,让父亲深为不安和自责。
回去后他疯狂地练琴。他想早些成名。他对父亲说,有了钱,他会在城里给父亲买一个大的宅院。他相信他能。可是他再一次遇到了麻烦。和大多数职业的大多数人一样,当他的水平达到一个层次,他就开始了停滞不前。每前进一步,都异常困难。
有一段时间他想放弃,可是他想到了父亲。想到父亲那个四面透风的窝棚。想到父亲苍老的面容。他努力让自己坚持一天,再坚持一天。父亲仍然会来看他,给他带一些零钱,带一些零散的鼓励。其实他怕父亲来。他怕当面对自己的父亲,会再一次哭出声来。
终于,在大学毕业后的第六年,他有能力并且有资格开个人演奏会了。他第一时间赶回老家,要把这个消息告诉父亲。可是他却发现父亲茫然的神色——父亲听不见了。父亲在一次放炮采石时,跑得慢了,出了意外。他的耳朵被震聋,听不到任何声音。
为了让他能有一架自己的钢琴,父亲卖掉了房子;为了让他能在外面有继续打拼的最低生活保障,父亲拖着身迈的身体给人打工。而当他今天终于成功,他的父亲,却不能够听见他的琴声!
他终给父亲跪下。他抱着父亲的腿,嚎啕大哭。父亲说你现在成功了,能开个人演奏会了,成大师了,我们该高兴才对,你哭什么呢?他不说话,却哭得更凶。父亲说虽然我的耳朵听不见了,眼睛不是还没坏吗?能看到你坐在台上,能看到你的手指在琴键上弹奏,就跟听到你的琴声一样幸福。——我真的可以听到。
他信。他相信自己的父亲,能用眼睛,听到他的琴声。
他在城市里开了十场个人演奏会。连续的十场,每天一场。他给父亲留了剧场中最好的座位。他的父亲能够清楚地看到他弹琴时的每一个面部表情和手指的每一个动作。每天父亲都坐在那里,安静地看着身穿燕尾服的他,看他的手指在黑和白的琴键上熟练地行走和跳跃。父亲眯起眼晴,仿佛真的听到了美妙的琴声。满足和幸福的表情,在父亲的脸上静静地流淌。
每次,他都会用父亲给买的那架钢琴,弹奏出第一首曲子。在那个华丽的舞台上,那架钢琴无疑显得太过土气和寒酸。可是每次他都会站在那架钢琴前,跟观众说几句话,然后坐下,抬起两手,开始演奏。
他对听众说,这首曲子,献给我的父亲。
其实那架钢琴,发不出任何声音。几个月前它就坏了,他曾试图修好,可是没有成功。其实有没有声音,对他的父亲来说,都是一样的。父亲在意的,只是他弹琴时的样子。可是他仍然会郑重地对所有的听众说,这首曲子,献给我的父亲。我要用父亲送给我的钢琴,为他弹一首感恩曲。
他的个人演奏会,场场爆满。剧场内的每一位听众都在静静地聆听那首无声的感恩曲,然后轻轻鼓掌。
包括他的父亲。
回归
男人给女人打电话,说今晚可能迟一些回家。女人问要加班?男人说是啊,要加班。女人问大约几点回?男人说十点多吧。女人说好的,注意别太累,我做好晚饭等你。电话就挂了。男人点一根烟,深吸一口,陷入沉思。今天他不需要加班。今天,一位女孩约了他一起喝茶。
女孩是男人的同事,刚刚大学毕业,清纯漂亮。女孩有娇美的脸庞和灿烂的笑容,喜欢和办公室里所有人开玩笑。对女孩,男人是心存几分好感的,不过他暗自否认这好感与爱情有关。可是女孩是否也这样想呢?女孩看他的眼神永远那般柔情似水,有时与他说话,大大咧咧的女孩竟然莫名其妙地红了脸。甚至,女孩偷偷给过他诸多暗示。男人是过来人,他深知这种游戏的危险。也曾经试图拒绝女孩,可是他一次也没有成功。男人想或许是他拒绝不了自己吧?青春靓丽的女孩,几乎会令所有男人怦然心动。
他们坐在曼妙的曲子里静静地喝茶。与在办里室里不同,这时的女孩拘谨不安,脸上带几分羞涩。她转动着手里的茶杯,垂了眉眼,看茶杯上的黛蓝色图案。女孩不说话,男人就想,自己是否应该说点什么。说点什么呢?我有妻子,有女儿,我们做最好的同事和朋友吧!有些搪突,却也直截了当。男人抬起头,说,嗨,嘴巴张得很大,可是当看到女孩明净美丽的额,终把那句话,硬生生吞了回去。
茶馆的门被推开,飘进来几个女人。女人们坐到邻桌,要了茶,要了点心,要了瓜子,边吃边聊。看得出女人们非常开心,似乎这是她们难得的清闲。女孩仍然羞涩地转动着手里的茶杯,然而这时的男人,已经冷汗涔涔了。
那一群女人中,有他的妻子。
女人往这边看过几眼的。她看到了自己的男人,看到了男人对面的女孩,看到了他们的表情。女人的眼神隐着几分惊怔,却除了男人,没有人能够感觉出来。女人继续和女伴们喝着茶,开着玩笑,谈笑风声。中间她去一趟洗手间,从男人的身边经过,脚步很轻很飘,男人却感觉一场天崩地裂的地震即将到来。
可是什么也没有发生。女人回来,坐下,继续喝茶。男人听到她催促女伴们快一点儿,她说一会儿得早些回家,给我老公做饭。
男人擦一把头上的冷汗,坐立不安。好几次他想走过去跟她打个招呼,或者指着女孩给她们介绍说,这位是我公司里的同事。可是他能这么做吗?他这么做,女孩会怎么想呢?女孩也许会想,说好两个人喝茶,却喊来自己的妻子,这算是一种极端的不尊重吧?并且,妻子的那些女伴会怎么想呢?她们也许会想,原来她老公跑到茶馆里加班来了。
只好继续视而不见。每一分钟每一秒钟,男人都如坐针砧。
终于,女人们散去,男人长舒一口气。
男人冲女孩晃晃手里的茶杯。男人告诉女孩说刚才他遇见了自己的妻子。她们就坐在邻桌。
她看到我们了吗?女孩吃了一惊。
我想她看到了。男人说,可是她什么也没有说……我跟她撒了谎,我说,今天我要加班……
女孩再一次垂了眉,沉默不语。很久后她抬起头,抿一口茶,对男人说,你妻子对你很好。
男人笑笑。
女孩使劲咬着嘴唇,似乎正艰难地下着某一种决心。那以后,你当我哥吧。女孩说。
男人站起来,说,同意高见。那个瞬间,他竟然有一种如释重负的解脱感。
可是回到家,注定会有一场地震的。他想女人会质问他为什么没有去加班,为什么没有去加班反而去了茶馆,为什么去了茶馆还有一个小丫头坐陪,等等。女人或许可以原谅他撒谎,但女人绝不会保持缄默。
但是女人真的什么也没有问。
回到家,晚餐已经摆上饭桌。和千百次一样,女人为他递上暖哄哄的拖鞋和笑吟吟的脸。女人说洗洗手,吃饭吧。
男人就洗手,吃饭。女人为他夹一筷子菜,男人突然抬起头,对女人说,为什么不问那女孩是谁?
女人说是你同事吧?
男人点点头,说,是我的同事……加班突然取消,就去喝了杯茶……我这样说你相信吗?
女人说我当然相信。
男人说还可以这样说,那个女孩,以前是我的同事,以后,也只可能是我的同事。
女人说我知道,这世上最了解你的人就是我……不过,让你痛下如此决心,仅仅因为撞上了我?
男人说不仅仅因为撞上了你,还因为你的善良,大度,信任,以及一位妻子不动声色的智慧。
靠近点,靠近点
多年前,那些去照相馆合影的男女,其表情,都是千篇一律的拘谨和不安。他们坐在镜头前,紧张地盯着面前的照相师傅,表情比身后布置的虚假布景还要虚假。那时照相师傅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靠近点,靠近点”,对他来说,让两个人“靠近点”,远比修理一辆汽车要困难得多。在那时,跟自己的爱人在照相机的镜头前面“靠近点”,是一件多么让人难为情和痛苦的事情。
大街上更是如此。你别想看到一对手拉手的夫妻或者青年男女。他们小心翼翼地保持着固定的距离,却奔向同一个目的地。那时满大街都是“一米线”,你根本不可能分辩街上的行人中哪些是夫妻,哪些是陌生人。只要迈出家门,距离必须拉开,在那时,这是一种做人的最基本素质和处事的最基本原则。当然有胆大的,不安份的,黑暗中,偷偷拉了手,却多是拉一根手指,回到家,心“怦怦”跳上半天,似乎刚刚做了一件天理不容的坏事。
先结婚后恋爱是那时的婚姻常态,不擅长表达甚至不允许表达更是那时的婚姻常态,所以,我常常纳闷那时的夫妻到底靠什么来维系他们天长日久的感情。——因为相比现在,那时的劳燕分飞之事,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后来我想,或许一开始离得远一些,或许在公共场合怩捏作态,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两个人身体离得远,心或许就会近一些,彼此的渴望或许就会多一些,毕竟,这是一种互补。一下子读不懂对方,可以慢慢来懂,心的距离于是越来越近。“婚姻是酒,需要品。”现在太多人们,喜欢把这句话挂在嘴上;那时多数夫妻,才能够理解这句话的真正涵义。
现在,满大街都是勾肩搭背的男女,好像,离开这种夸张的表达,就走不了路,就不足以证明“我爱你”。逢一起合影或者作秀,更不必等摄影师说出那句“靠近点,靠近点”了。往往快门还没按下,两个人早已经粘到一起,其状难舍难分。身体的距离与心的距离或许并不一定成反比,但一个事实是,我们的确见到了太多的劳燕分飞甚至反目成仇。而正是他们,曾经表现得那么恩爱和亲密。在镜头前,在街上,在各种公众场合。
想对所有的夫妻和恋人们说:“靠近点,再靠近点。”我指的不仅是你们的身体,还有你们彼此的内心。
最纯粹的牵挂
我和朋友坐在沙发上聊天。朋友的手里拿着遥控器,正胡乱地翻看着电视节目。突然他盯紧了电视,表情紧张起来。那是半个月前的一个晚上,那时电视上正介绍东南亚的海啸。
朋友问我:“东南亚海啸?什么时候的事?”
我答:“昨天。”
朋友忽地站起来:“天啊!芳子在外面旅游呢!”话也变得结巴起来。
芳子是朋友的女朋友。
朋友抓起电话,拨女朋友的号码,拨不通;十秒钟后再拨,仍不通;过一会又拨,还不通。朋友急了,在屋里不停地走动,“天啊天啊!”
朋友拨了另一个电话,电话通了,他急急地说:“小玲啊芳子是和你住同一个酒店吗?快让她接个电话。”一会儿里面传来芳子的声音,朋友松一口气,重新坐下来。
“芳子你还好吗?”朋友说:“还好你没事,听说有海啸呢……你明天就回来……别在外面呆了,多不安全……明年咱再去旅游,我陪你……刚才吓我一跳……快回来啊,我明天去接你……一定回来啊……晚安。”放下电话,朋友看着我,傻笑。
“芳子去哪旅游了?印尼还是在马尔代夫?”我紧张地问。
“哦。”朋友答:“去青岛了。”
当时,恨不得狠狠抽他两个大耳刮子。细琢磨,却被他扎扎实实地感动了。
什么是最纯粹的牵挂?我想,这应该就是了。
在痛苦的深处微笑
父亲驾驶着货车,在一条陌生且偏僻的土路上奔驰。突然货车扭起了秧歌,几近失控。他狠狠地踩下刹车,避免了一场可怕的灾难。他对六岁的儿子说,坐在车上别动,我下去看一下。
汽车停下的位置,是一个斜缓的下坡。父亲钻到货车下,仔细检查他的车。正午的太阳高悬在空,坑坑洼洼的土路上没有任何过往的车辆和行人。儿子在驾驶室里唱起快乐的歌。父亲轻轻地笑了。他握住扳手的手加大了力气。
突然,毫无征兆地,汽车滑动了一下。男人永远不会知道汽车为什么会突然滑动。是刹车突然失灵,还是驾驶室里的儿子扳动了刹车。似乎汽车在他头顶快速地驶过去,然后猛地一颤,就停下了。儿子的歌声戛然而止。那一霎间,巨大的痛苦让父亲几近昏厥。
他仍然躺在车底下。凭经验,他知道,是一块凸起的石头阻挡了滚动的车轮。
父亲想爬出去,可是他的身体根本动不了。他感到一种几乎令他无法忍受的剧痛。他不能够辨别这剧痛来自身体的哪个部位,更不知道在那一刹那,车轮是从他的胸膛上还是两腿上轧过去的。那一刻他只想到了自己的儿子。他高喊着儿子的名子,他说你没事吧?
儿子推开车门,跳下来。他说我没事,我不知道汽车怎么突然动了。
父亲朝儿子微笑。他说你没事就好。你把电话拿给我。
儿子说你要电话干什么?你怎么不起来?
父亲说我累了,我想躺在这里休息一会儿。你把电话找给我,我给妈妈打个电话。疼痛在一点一点地加剧,如果不是儿子在场,他想,他或许会痛苦地大叫起来。可是现在,他只能微笑地面对自己的儿子。
儿子取来了电话,他拨通了急救电话。可是他根本无法讲清楚他所处的准确地点。他不知道急救车什么时间能够抵达这里,更不知道,还他能不能捱过这段漫长的时间。
接着他拨通了妻子的电话。她问你还好吗?他说还好,我们现在正在休息。她问小家伙好吗?他说好,在旁边呢。然后他扭过头,冲蹲在不远处的儿子挤挤眼睛。她说那就好。早点回来,想你们了。他听到她在几千公里外轻吻了他,然后挂断了电话。他笑着对儿子说,你就蹲在这里,别回到汽车里去。——他不敢肯定,汽车会不会再一次滑行。
儿子有些不太愿意。他说天太热了,我不喜欢蹲在这里。你还没把车修好吗?
他朝儿子微笑。他说还得等一会儿,并且,我还没有休息好。这样,现在我们做一个游戏。我们朝对方微笑,看谁先支持不住。记住,只能微笑。父亲盯着他的儿子,微笑的表情似乎凝固。只有他知道,此时,他在经受着怎样一种天崩地裂的剧痛。
儿子对游戏产生了兴趣。他坐在地上,学着父亲的样子微笑。后来他困了,眼皮不停地打架。终于,他躺在地上睡着了。
很长时间后他醒过来。他看到手忙脚乱的人群。他看到很多人喊着号子,掀开了货车,将脸色苍白的父亲抬上了急救车。父亲看着他,仍然是微笑的表情。
父亲保住了性命,却永远失去了两条腿。可是他没有失去微笑。微笑像阳光一样在他上流淌,让人踏实,充满安全感。后来儿子长大了,一个人飘泊在外,有了女朋友,结了婚,也有了儿子。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的生活动荡不安。他身心疲惫,一个人承受着太多的艰辛和痛苦。可是,当面对自己的朋友,面对自己的妻儿,他总是深埋起所有痛苦,而在脸上,挂了和父亲一样的微笑。
他微笑着说,这是很多年前,我那面对灾难的父亲,留给我的所有表情。
是的。微笑不是父亲的惟一表情,但无疑,微笑是所有父亲最重要的表情。在痛苦的深处微笑,那是爱和责任。
紫砂茶具
父亲不嗜烟酒,惟独喜茶。一把粗茶叶扔进搪瓷缸,添上开水,叩上盖儿,三五分钟以后,便可以慢慢享受了。夜里父亲坐在小院的梧桐树下,一杯苦茶伴走许多难捱的年月。
父亲喝茶没什么讲究,集市上买的茉莉花茶,水井里担出微涩的井水,一只伴随他十几年的粗瓷大缸,足够了。可是他也羡慕一套好茶具,甚至羡慕喝茶时或幽雅或旷达的氛围。他说年轻时去上海,有老乡请他去茶馆喝茶。“墙上挂着仿民国的日历牌儿,茶室里放着古筝小曲儿,灯不太亮,可是光线柔和……用的是全套紫砂茶具,茶壶、茶盘、茶托、茶杯、茶针、茶勺、茶夹……灯光晃在上面,古香古色,茶未沾唇,人先醉了三分;茶尖又细又长,开水添进去,一根根竖起来,一会儿浮上,一会儿沉下,一根根清晰得很……”父亲越说越兴奋,他一边讲解一边冲老伴和儿子比划,“喝茶讲究多呢。温壶,烫杯,装茶,高冲,盖沫,淋顶,洗茶,洗杯,分杯,低斟,奉茶、闻香、品茗……一个步骤都不能少。少了,忽略了,就是土老冒,就是糟踏了好茶……”
其实父亲就是土老冒。他做了一辈子民办教师,除了年轻时去过一趟上海,几乎一辈子都呆在这个闭塞的山村。他能把茶道的每个步骤倒背如流,可轮到他喝茶了,就满把抓过搪瓷缸,掀开盖儿,咕咚就是一大口。
“正经喝茶,还得用紫砂杯。拇指和食指捏住杯沿,中指托住杯底……”父亲抹抹嘴角的茶沫,放下搪瓷缸,继续说。
儿子偷偷地笑了。他觉得父亲很是滑稽。似乎,滑稽的父亲还带着几分可怜。那天他拍拍胸脯说等我赚到第一月工资,一定给您买一套正宗的紫砂茶具。那年他十八岁,读高三,他坚信自己能考上大学并且终会留在城市里大把大把地赚钱。父亲咧嘴一笑,说,就这么定了。两个人击掌相约,他感觉手心被父亲拍得火辣辣地痛。
他真的考上了大学,真的留在了城市。可是他没有大把大把地赚钱,前几个月的工资,仅够填饱肚子。终于熬到年底发奖金,却只有区区几百块钱。恰逢那几天一家茶具店正在搞清仓处理,他咬咬牙,花掉一百八十块钱为父亲买了一套打折的紫砂茶具。他在街上给父亲打电话,说:“我给您买了一套纯紫砂茶具……一个茶壶,八只茶杯,一个茶勺……”父亲说:“那回家过年时,千万别忘带回来。”他从父亲的语气里听出努力抑制的惊喜和兴奋。
那时距过年,只剩几天。
回到宿舍,把茶具拿给朋友看,朋友只看一眼就说:“假的!”假的?他骤然一惊,忙让朋友看看清楚。“你听,”朋友把两只茶杯碰撞出当当的声音,“真正的紫砂杯,声音不会这么混浊。”朋友又将茶壶凑近灯光,说:“真正的紫砂壶,绝不可能有这样光滑的光泽。”最后朋友做总结说:“一百八十块钱绝对买不到真正的紫砂茶具……回去理论吧!”
第二天去理论,茶具店已经人走楼空。再也没有多余的钱为父亲买一套真正的紫砂茶具,心里想,干脆把这套茶具当成真的送给父亲吧,等以后有了钱,再给父亲买一套真正的紫砂茶具。——再说父亲哪里认识紫砂?即使这套假紫砂,也远比他那个大瓷缸好很多。
回了家,茶具送给父亲,父亲的眼睛立刻亮了,所有的笑纹霎时爬上了脸。急忙沏上茶,将茶壶茶杯端到院子,和他喝茶到很晚。父亲用拇指和食指捏住杯沿,中指托住杯底……父亲用一套假的紫砂茶具喝出正宗的茶道。
然而回到公司,他就把再给父亲买一套茶具的事情彻底忘掉。第二年过年回家,当父亲拿出那套茶具,这件事再一次被他想起。这次他认真地对父亲说等我回去,再给你买一套更好的紫砂茶具吧。父亲说不用了,这套就挺好。“不,一定要再换一套。”他说,“这套款式有些落伍了。”父亲笑:“茶具不像衣服,越落伍越值钱啊!再说一套茶具用久了,那茶具便有了灵性……还是别换了吧。”
可是他一定要换。不仅因为他不忍心让父亲把假紫砂茶具继续用下去,还因为父亲的招摇。只要来了客人,父亲必将那套茶具拿出,沏上茶,与客人对饮。父亲会给客人讲茶道,一遍又一遍做着示范。他告诉客人这是真正的紫砂茶具,这套茶具,是我儿子从大城市给我买的呢!父亲露着得意洋洋的表情,却让自己的儿子,极为尴尬和不安。
万一被别人看出那是假紫砂呢?不但会让父亲极没面子,并且,父亲会怎么看他呢?一个为读大学花掉家中所有积蓄的儿子,却在工作以后,用一套假紫砂来欺骗自己的父亲。
所以,一定要送父亲一套真正的紫砂。
和朋友跑遍大半个城市,买得一套上好的紫砂茶具。打电话告诉父亲,父亲却拒绝接受。“有那一套就够了,”父亲说,“要那么多有什么用呢?”他说可是我已经买好了。“那你自己留着吧!”父亲说,“等明年结婚,留在家里,也是一套不错的摆设呢。”
可是他没有听父亲的,春节回家时,将那套真正的紫砂茶具带回老家。
父亲将盒子打开,看看,摸摸,又将盒子重新盖起。“不错不错。”父亲说,“你自己留着吧。”无论他怎么劝,父亲就是坚持不肯要。晚上家里来了客人,父亲再一次把以前的茶具搬出来,沏上茶,几个人边聊边喝。儿子端起茶杯,便有了主意。
茶杯掉落地上,咵啦一声,摔得粉碎。
父亲怔愣足有半分钟,然后弯下腰,把碎片仔细收拾起来,嘴里一个劲埋怨儿子竟这样不小心。父亲心疼地说:“多好的紫砂杯啊,就这么摔碎了。”他笑笑说:“可能紫砂杯真通了灵性,知道家里来了一套新紫砂。”父亲不理他的油嘴滑舌,手捧那些碎片,表情极其惋惜。
最终他还是把那套真正的紫砂茶具留给了父亲,把那套假的紫砂茶具带了回来。
一次朋友来玩,正好看到那套茶具。朋友将茶壶茶杯拿起来细细地看,问他:“什么时候又弄回来一套紫砂?”
他说这还是几年前那套假的。
朋友再一次把茶壶茶杯拿起来。他将两只茶杯碰撞出清脆的声音,又把茶壶凑近灯光,“这不是你以前买的那套。”朋友肯定地说,“虽然款式一模一样,但这是真正的紫砂。”
怎么可能呢?一套假的紫砂茶具,怎么在用过几年之后,就变成真的了呢?他决定给父亲打个电话,问问清楚。
是母亲接起的电话。母亲小声告诉他,他拿回去的那套茶具,的确是真正的紫砂。
“可是我明明送了一套假紫砂给父亲啊!”他说。
“是的,你送给你爹的那套紫砂茶具,的确是假的。”母亲说,“其实你爹当时就发现了,只是他没有说。他知道你肯定不是真想送他一套假紫砂茶具,你应该是受骗了,或者手里的钱实在紧张……他不让我跟你说,他怕你再为他花钱,或者心里不舒服……”
“可是茶具怎么又变成真的了呢?”
“这套是你爹买的。”母亲说,“你知道,和你爹要好的几个老哥们都认识真正的紫砂。你爹怕他们说你故意买一套假紫砂糊弄他,就悄悄托人买了一套真的回来。每次家里来了客人,你爹都会指着那套真正的紫砂茶具说,这是我儿子在大城市里为我买的呢……”
他咬着嘴唇,久久无语……
打捞
全村人都在打捞胖婶的儿子。胖婶的儿子,淹死在池塘。
每个黄昏胖婶和儿子总要来到池塘边。池塘里开满粉的荷花,荷叶像张开的绿色的蓬船。胖婶看着儿子,说,儿,荷花漂亮吗?荷叶好看吗?儿子不答,胖婶就绕着池塘慢慢散步,心里想着她的男人。儿子或跟在她身后,或跑在她身前,或站在原地,静静地等她。开窑的男人前年从拖拉机上栽下来,脑袋直直戳向地面,没来得及跟任何人打招呼,就一个人去了。他给胖婶留下一大笔钱,那笔钱足可以让一百个胖婶在下半生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胖婶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十六岁,在城里读着大学;小儿子六岁,守在胖婶身边,形影不离。
可是六岁的儿子淹死了,胖婶伤心欲绝。
她说她不该只顾一个人绕着池塘走,却忘记身后的儿子;她说她不该给儿子戴一个粗粗的金项圈,不然的话,儿子或许还能游上来;她说在那时,她应该跳下池塘救起儿子而不该吓得只剩下嚎啕;她说我的儿子走了,家里只剩下我,我可怎么活呢?
她失去了儿子,她很可怜。她花大价钱买下池塘边的一块地,立起一座坟。坟敞着,那里没有儿子的尸体。
全村人都在打捞胖婶的儿子。
池塘被搅得淤泥翻滚。荷花们翻了肚腹,荷叶被扯成碎片。人们扎起猛子,半天不见,又突然从污水里钻出脑袋,一张脸憋得通红。可是池塘里没有胖婶的儿子,没有金项圈,那里只有淤泥和藕根。池塘被翻地三尺,那几天里,村人家家的餐桌上,都有一盘炒藕根或者炸藕合。
黑婶的儿子在池塘里捞了三天。他捞上来一百多斤藕根,却捞不到胖婶的儿子。黑婶说别捞了,胖婶的儿子也许被鱼吃掉了。黑婶儿子说怎么能不捞呢?一万块钱啊!一万块钱就装在胖婶的挎包里,胖婶坐在坟头,哭着嚎着,等着儿子的尸体。一万块钱,村人两年的收入。
黑婶和胖婶,说起来还沾亲带故。她们同一年里嫁到这个村子,又在同一年里失去男人。不同的是,黑婶又瘦又小,胖婶又白又胖;黑婶穿着俭朴,胖婶穿金戴银;黑婶的男人是病死的,胖婶的男人是摔死的;黑婶惟一的儿子在村子里种庄稼,胖婶的大儿子却在城里读着大学。
那些天,除了吃饭和睡觉,黑婶儿子都把自己泡进池塘。他的皮肤被淤泥染成黑色,他的身体散发出藕根的甜甜气味。每一次他都满怀希望地扎下去,每一次他都是垂头丧气地浮上来。他看着胖婶的眼睛,那眼睛在他浮上来的霎时失去光泽,就像两个空空的孔洞。
胖婶坐在空坟前哭泣。她在几天之内老去,皱纹将一张脸挤得变了形状。黑婶儿子空着两手爬上来,说,怕是真被鱼吃掉了。胖婶就捂了脸。她的头埋得很深,指缝间亮晶晶一线。她的肩膀剧烈地颤抖。
肉吃了,还会留下骨头;骨头吃了,还会留下金项圈。胖婶的儿子就在池塘里,这毋庸置疑。还得捞。
黑婶儿子终在第六天的时候将胖婶的儿子捞出。是傍晚,天有些凉,池塘里只剩下他一个人。是在池塘的边沿,几乎所有人都是从那里跳下水的,那里便成了最容易被忽略的地方。黑婶儿子的手将淤泥犁开一尺,摸到一个滑溜溜冷冰冰的东西,心就怦怦地跳起来。他浮出水面,冲着紧皱眉头的胖婶说,找到了。他深吸一口气,就像一棵紫色的萝卜般沉下去。他结实的脚踝打起一个水圈,水圈轻轻荡动,扩散整个池塘。胖婶捂住眼睛,她说他也许潜下去一百年。后来胖婶终于看到她的儿子。她的儿子肿胀惨白,四肢奓开,五官密集,金项圈深深卡进脖子。她的儿子被两只手高高举起,那两只手上沾满着腥臭的淤泥,滴着灰色的水。然后那两只手开始急切地抓挠,又无奈地沉了下去,水面上只剩下她的儿子。儿子浮在水面上,宛若一个吹起的充气娃娃,又像一艘小巧的皮划艇。可那不过是一条狗。一条普通的农村草狗。胖婶一直把那条狗叫做儿子,却把城里读书的儿子叫做狗崽。
那天,胖婶得到死去的儿子,黑婶得到一万块钱。
池塘终于恢复平静,淤泥散去,池水微蓝。一年以后池塘里长满香蒲,微风吹过,哗铃铃响成一片。池塘边呆着一座小坟,走着牵了狗的黑婶。每个黄昏,黑婶准时牵着她的狗来散步。黑婶坐在池塘边,抚摸着她的狗,满是皱纹的嘴唇轻轻颤抖。黑婶说,香蒲好看吗?儿子。
大副
大副卸完鱼,坐在岸边静静地抽烟。码头在大副面前晃动不止,就像船的甲板。这一趟飘了十七天,鱼越打越小,网却破了两次。大副蹲在甲板上补网,暴雨浇到脸上,眼就睁不开了。闭上眼的大副也可以补网,他自夸有一双手术刀般的手。大副还要帮伙计们上网和下网,择鱼和贮鱼,干得热了,就将自己脱光。古铜色的皮肤上沾满白花花的鱼鳞,大副像一条站立的梭鱼。
大副扔掉烟蒂,看看表,还有一个半小时。他企鹅般摇摇晃晃走进市区,肩膀上却扛着一颗类人猿般的脑袋。他推开理发店的玻璃门,叫,理个发,再刮个脸。老板转头看他,剪刀差点掉落地上。怎么变这模样?她愣怔着说,你是去打鱼还是去坐水牢了?
大副只顾笑,催她动作快些。剪刀在大副头顶嚓嚓地响,乌黑的碎发纷纷飘落,一颗脑袋逐渐清爽有型。然后再刮脸,露出大副轮廓分明的嘴。老板一边忙一边抱怨他满身臭鱼腥,说如果不是老客人,给三倍价钱都不侍候。大副只笑不语,不时抬起手腕看表。理发用去半个小时,大副看看镜中的自己,向老板翘起拇指。老板说坐一会儿吧!大副说不了,先回家。老板说新来的小姑娘,手艺不错。干洗一下,打六折,解乏呢。大副说不了,以后吧!老板接了大副递过去的钱,意味深长地笑,真是小别胜新婚啊!
大副疾步走过两条街,拐进一家洗浴中心。路上用去十分钟,大副像参加着竞走比赛。大副问窗口的男人,衣服还在吗?男人说当然在,递给他一个很大的塑料纸包。大副把纸包小心地锁进衣柜,又很快将自己泡进温水。从现在起他不允许身上留有一丝鱼腥,香皂打了三遍,深达每一个细小的毛孔。
大副擦干身体,打开纸包,衣服一件件往身上套。他的表情郑重,动作严谨。过来一位男人,说,回来了?大副说回来了。男人说去喝点?大副说不了,赶车呢。男人说车还有两班呢!大副说真不了,下次吧。男人说想老婆了?大副说当然。近二十天呐!男人突然变出一瓶香水,瞅空往大副身上吱吱地喷。大副慌了,躲着,说,别闹别闹。那时大副已经穿好了衬衣,打好了领带,套好了西装,擦好了皮鞋。湿漉漉的换衣间里,湿漉漉的大副英俊逼人。
洗澡用去半个小时。现在留用大副的时间,只剩二十分钟。
大副把旧衣服留在洗浴中心。三天后回来,他会把它们带上渔船。
大副一溜小跑钻进附近的商场。他看中一套碎花连衣裙,问问,五百多。再问那套乳白色的,六百多。那条纱巾呢?九十八!乖乖,大副吐吐舌头,逃向二楼。最后他买下一个拳头大小的变形金钢,花掉三十元。大副看看表,只剩五分钟了。大副变成短跑健将,一路狂奔。
刚好赶上了汽车。屁股刚落上座椅,人就睡过去。他踏实放肆的鼾声让很多人直皱眉头。
大副走进院子,儿子扑面而来。大副问你妈呢?儿子说薅黄花菜去了。知道你爱吃,说给你下酒。大副问你妈知道我今天回来?儿子说妈不知道,这几天她天天去薅黄花菜,说这样不管你哪天回来,都有黄花菜下酒……爹你在船上也穿这么帅吗?大副说当然,我是大副。这时大副想起变形金钢,掏出来塞给儿子,说,能变三十种形状呢。儿子的眼睛立刻眯成一线,小脸兴奋得通红。大副问怎么不拆开?儿子说晚饭时让妈帮我拆吧!大副问为什么?儿子说,快乐!大副笑了。每一次回来,儿子都会长大一点点。
门外传来声音,大副捂着嘴往屋子里蹿。他和儿子结成同盟,要跟女人开一个玩笑。女人推开柴门,儿子接过她肘弯的柳筐。柳筐里装满新鲜的黄花菜,散发着潮湿的清纯的诱人的香。晚霞中的女人拄一只单拐。那拐杖陪了她二十多年。
女人喘一口气,问,你爹回来了吗?
儿子不动声色,没呢!他背着一只手。金钢牢牢地藏在身后。
女人瞅瞅满脸彤红的儿子,噗一声笑了。她捋捋额头零乱的头发,整理一下沾了花粉的衣襟,然后冲屋子软软地喊,死鬼出来,杀只鸡去啦!
忧伤的红薯
男人缩在高中校园门口,守一个烤红薯的老式铁炉。他不断地把烤糊的红薯挑出来把没烤的红薯放进去,不过十几个红薯,却让他手忙脚乱。第一次做这种营生,男人的心里,莫名其妙地慌张。
雪越下越大,地上铺了厚厚一层。正是放学时候,走读的学生赶着回家,住宿的学生赶着回宿舍。所有人都遮掩在雪帘后面,男人只能从迅疾的空隙里看到他们一闪而过的五官。男人把一个烤得最成功的红薯托在手里,嘴张着,却并不吆喝。头顶和肩膀上落着薄薄一层雪,男人站在那里,像一个喘息着的雪人。
有人停下来,看他的红薯。他来了精神,立刻从旁边操起小秤。他挑了两个最大的红薯放进秤盘,又眯起一只眼,笨手笨脚地扯起提绳。秤砣在秤杆上急速滑动,啪一声掉到地上,秤杆猛烈摇晃,秤盘翻起跟斗,两个红薯紧跟着扎进雪地。然那红薯还冒着袅袅白气,就像扔到雪地里的两只手雷。急忙再从烤炉里翻出两只红薯,那个学生,却早已经走远。
整个下午他没有卖掉一只烤红薯,这让他很是伤心。他说这是好东西,可是现在,除了他,谁还把烤红薯当成好东西?儿子考上重点高中那天,他带儿子去吃西餐。儿子点一份薯条,端上来,又黄又瘦,蜷缩扭曲着,让他不知何物。尝一个,才知不过是炸过的红薯干罢了。他说这能比得上烤红薯?儿子就笑,边笑边喝着可乐。可乐他也尝了尝,不好喝,麻舌头。他想西餐怎么这样?一杯注了气的水,几块炸过的红薯干,能吃饱?烤红薯多好啊!剥了皮,稀软的薯瓤或红或白,又香又甜,含在嘴里,不用嚼,直接化成蜜淌下去。如果再配一碗大苞米碴子和一碟腌萝卜条,那滋味,真是当皇帝也不干啊!
他重新把小秤放到身边,扭过头,眼睛盯住校园。学生们多了起来,三三两两,说笑着,打闹着,欢悦着,戏谑着,走出校门或者走回宿舍。他终于清清嗓子,吆喝起来,烤红薯罗!嗓音很小,很破,又哑又沙,像被粗砺的砂纸打磨过。声音吸引了几个学生的目光,他们的脸同是又黄又瘦,像挤在纸筒里的炸薯条。然而他们只是投来极为漠然的一瞥,又转过脸去,继续说笑或者赶路去了。
男人提了提声音,烤红薯罗!他是朝两个背影喊的。两个又高又瘦正匆匆赶往宿舍的少年。他的声音并没有让他们停下脚步。男人继续喊,烤红薯白送罗!其中一个长脖少年便停下来,回头,莫名其妙地盯着他。男人接着喊,白送罗!
长脖少年转身朝男人走来,另一位少年拽了拽他的胳膊,仍然没能将他拉住。长脖少年走到男人面前,问他,烤红薯白送?
男人说,反正卖不完。
少年说,那给我来两个。
男人就挑出四个烤红薯。他问少年你们宿舍几个人?少年说四个。男人问刚才那个和你一起的留平头的也是?少年说不错。男人说那就多给你们带几个吧!便又挑了四个。他把八个烤红薯分装进两个塑料袋,递给少年。
少年提起塑料袋,不满地说,都烤糊了怎么吃?怪不得白送。男人尴尬地笑,嘱咐少年说烤红薯太烫,你得用手在塑料袋下面托着。他一边说一边跺着冻木的双脚。然而少年并没听他的,他提着塑料袋,一甩一甩地走回宿舍。
天渐渐黑下来,男人仍然没有卖掉一个烤红薯。他推起三轮车,慢慢往回走。他在一个街角停下来,就着昏黄的路灯,从炉里掏出一个焦糊的烤红薯。他把烤红薯仔细地剥掉皮,慢慢地吃起来。他不声不响地吃掉一个,又掏出第二个。他一口气吃掉八个烤红薯,那是烤炉里剩下的全部。吃到最后,他不再剥皮,烤红薯从烤炉里取出,直接填进嘴巴。男人想他的嘴唇肯定被烙出水泡,因为现在,那里钻心地痛……
少年回到宿舍,将两个塑料袋随手放上床头橱。谁对烤红薯都没有兴趣,即使是白送,他们也不想吃上一口。他们从烤红薯旁边一次又一次地经过,每一次都是目不斜视。终于,要熄灯的时候,那个留平头的少年打开一个塑料袋,取出一个烤红薯。他把烤红薯托在手里,细细端详。长脖少年提醒他说,都烤糊了。平头少年不理他,低下头,闭起眼睛嗅那个烤红薯。电灯恰在这时熄灭,平头少年在黑暗来临的瞬间将那个已经冰凉的烤红薯凑近嘴巴,狠狠地咬了一口。他没有剥皮。他感觉到红薯的微涩与甘甜。
长脖少年突然说,你和卖烤红薯的那个人,长得很像。
黑暗里,平头少年凸着腮帮,偷偷流下一滴眼泪……
挽留生命的秘方
生活里的灾难,由不得你做好准备。年轻美丽的女人,突然之间,就患上了重症。医生们摇着头,目光中充满深深的无奈和悲凉。
男人不甘心。他带着女人东奔西走,花掉家中所有积蓄;他查遍几乎所有资料,试过几乎所有偏方。男人还去网上论坛发了帖子,向认识和不认识的朋友寻求帮助。贴一张面带微笑的女人照片,一句话刺穿纸背:您希望这个美丽女人过早地离我而去、离这个世界而去吗?
那时的女人,已经极度虚弱。甚至,对男人笑一下,都会用了全身的力气。可是她每天都在微笑,她的微笑让男人看到希望,更让男人心急如焚。
网上每天都有人给男人留言,可是那些留言,对女人的病情,似乎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帮助。
突然有一天,男人接到一封信。信是从一个陌生的城市寄来的,信封上贴了漂亮的花草图案的邮票。男人将信展开,匆匆看一遍,就笑了。他兴奋地对身边的女人说,感谢上天,我们交了好运。
是一封陌生女孩的来信。她说她在网上看到男人的帖子,便写下了这封信。她告诉他们,几年以前她得过和女人一样的病,可是后来,她竟然奇迹般地痊愈。信里夹着一纸秘方,女孩说当初她就是坚持服用这个秘方才康复的。女孩嘱咐她说,秘方一天两次……并且,要乐观,要自信。
那封信让女人湿了眼睛。男人将她紧拥在怀。
每隔一段时间,便有一封这样的来信。信中夹一枚绿叶,文字中充满鼓励。女人把所有的来信叠放到一起,闲时拿出来,一遍遍地翻看;男人严格地按照那个秘方为女人熬药,一天两次,从不间断。似乎几封陌生人的来信真能帮他们度过难关,男人和女人每一天都在微笑着咬牙坚持。女人常常对男人说,等我的病好了,一定亲自去谢谢这位好心的女孩。男人就笑了。女人说出这样的话,让男人希望倍增。
也许他们真的感动了上天吧?半年以后,女人的病情开始变得稳定。去医院检查,连医生都不敢相信这样的奇迹真的发生。又过了几个月,女人竟然能够下床行走,竟然能够为自己和男人煮一顿可口的玉米粥。男人把粥喝得呼噜噜响,心里,藏了几分得意。
——根本没有那个女孩。所有的信都是男人写的。他用左手将一封封信写好,经过朋友的帮助,从一个陌生的城市寄到他们手里。——当然也没有那个秘方。男人日日为女人熬制的,不过是些普通的营养品。
可是女人竟然奇迹般地痊愈了!她把那些信加上了塑封,插进相册里,每隔几天,就会拿出来,一遍遍地看。
半年后某一个晚上,幸福的男人终于忍不住,他得意洋洋地将自己的伎俩告诉了女人。他想女人肯定会大吃一惊,然后拿拳头捶他的后背,再然后感慨万千。
可是,女人的表情却是他想象不到的平静。
她说,我早知道了。
你早知道了?轮到男人大吃一惊。
从第一封信开始,我就知道了。
可是你是怎么知道的?
看笔迹。
可是我用了左手!
女人狡黠地笑了。她说哪怕你用左脚,我也能一眼看出来——这世上还有比你的妻子更了解你的人吗?
不过,我当然不会揭穿你的。女人接着说,我知道你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你怕我支撑不下去,你怕我崩溃,你想用这样的办法鼓励和挽留我,给我关爱和战胜疾病的信心。可是我又何尝不是这样呢?在那段时间里,我最担心的,其实就是你……担心你的身体,担心你的一切……我也怕你支撑不下云,我也怕你崩溃,我知道你也需要鼓励和信心,所以,我宁愿假装不知道……其实到了后来,连我自己都相信,远方真有那样一位陌生的朋友,写信帮我们度过难关。并且我认为,那个秘方,的确千金难求。
可是没有秘方啊!男人说。
有的。女人笑笑说,是乐观,是自信,是不动声色的鼓励,是家人对我以及我对家人的爱与牵挂。
玉
男孩女孩来到公园,坐在湖边。月光下,平静的湖面,微蓝如玉。
男孩掏出一小块玉。温润的玉,散着细腻的光。那玉雕琢成一朵盛开的百合,连一根细细的红线。男孩说,送给你。
女孩说哪来的玉?
男孩说家传的。传了很多辈。我太姥姥传给我姥姥,我姥姥传给我妈,我妈传给了我。不过我妈要我把这块玉,送给她未来的儿媳。
女孩说家传的玉?肯定?
男孩说这还会假?
女孩接过玉,看看,笑一笑。她的手优雅地一扬,将玉远远抛出。那玉在月光下拖出一线长长的蓝光,将平静的湖面,击出一朵微小的水花。
男孩愣住了。他说你什么意思?
女孩再笑笑。她说你以为我不知道?昨天我上街,恰好看见你钻进玉店。我在很远处盯着,见你在柜台前站了很久,好像还跟店员讨价还价。你走后,我进去看,发现这样的玉,柜台里摆得到处都是。
男孩张张嘴,却说不出话。
女孩说编啊,你继续编啊。不是家传的么?不是你太姥姥的么?你这个骗子。
男孩说不错,我承认玉是我昨天买的。不过请不要叫我骗子,因为我爱你。
女孩轻哼一声。
男孩说你不相信?
女孩厌恶地扭过脸去。她说要我相信也行。你现在就跳进湖里,把这块玉捞上来。
然后女孩就听到“扑通”一声。
她回头,身边不见了男孩。湖面动荡,似一块巨大的玉被击碎。女孩大声叫着男孩的名子,可是没有人回答她。只剩下微蓝的湖面,一点一点归于平静。
十秒钟。二十秒钟。半分钟。女孩紧张地盯着湖面,可那湖面仍然没有动静,似乎男孩永不会再浮上来。女孩慌了,她哭出声来,眼泪簌簌地掉。她的脸色苍白,嘴唇发抖。
女孩即将绝望的时候,男孩的脑袋突然从水里冒出。他大口大口喘着气,手里,举着那块玉。那玉温润细腻,像一朵小巧的百合。一滴水,正从玉上飞快滑落。
女孩抱紧了他,再也不敢松手。她说你吓死我了吓死我了,你怎么这么傻?这湖这么深,水这么凉。我知道你爱我还不行?我相信你爱我还不行?女孩一边说一边哭,月光下楚楚可怜。
男孩把那块玉给女孩戴好。他仔细地为女孩擦去腮上的泪水。他说请原谅我,这玉,的确是我昨天从玉店买的,刚才,我的确是在撒谎。不过,从今晚开始,我们能不能让这块玉,真的变成咱俩的宝贝。我把它送给你,然后一辈一辈往下传。你,就是未来的太姥姥。
女孩破涕为笑,使劲地点头。她看到男孩在不停地哆嗦。于是她拉了男孩的手,急急地离开了湖边。
男孩终于下了决心。他想这女孩,他娶定了。因为她刚才,为自己流了那么多眼泪。
这个决定,其实是他从水里钻出来的那一刻,才决定的。——男孩并没有潜到湖底。他耍了一个小小的伎俩。他躲在水中,然后从怀里,掏出第二块玉。
……昨天他在玉店,买了两块一模一样的玉。他本想把另一块玉送给另一位女孩。这之前,他一直搞不清楚,这两位女孩,谁更爱他;哪一位女孩,更让他爱……
天仙配
善良的织女爱上敦厚的牛郎,不顾一切来到尘世。怎奈天宫戒律无情,终不能长期厮守。银簪划出一条银河,隔开两个相爱的人,从此天上人间,漫漫相思。
尘世中,女孩莲轰轰烈烈地爱上了男孩田。第一眼就喜欢上他,第二眼,第二眼,便落到心里去了。想着他的名子,一个人偷笑,红霞飞上脸颊,急忙遮掩,霞又落进心里,让心都是暖的。女孩莲认为她对男孩田的感情远超过织女对牛郎的感情,她渴望着一场荡气回肠。
男孩田的样子,乡土气息极浓。事实上他真的来自乡村,他告诉女孩,十六岁以前,他还没有离开过大山。大山里只落着三五十户人家,剩下的,就是荒草,就是枯树,就是蝴蝶,就是石头,晚霞,毒蛇,淡云,贫穷,一成不变的乡村岁月……女孩莲歪着脑袋问他,那你放过牛吗?
男孩田说没有。买不起牛。春播秋种,全靠我和我爹背扛肩挑。我们就是两头牛……
女孩笑。她说没放牛你也是牛郎。以后就叫你牛郎田吧。
女孩就把男孩叫做牛郎田。当然她不是织女。她的母亲是有头有脸的国家干部,不是自私专横的王母娘娘。她更不会织锦,大学四年,甚至没能把一副简单的手套织完。那手套是为牛郎田织的,织女莲说,你戴上它,就跟我握了你的手一般暖。说完,又一次红了脸颊。
她的母亲当然极力反对。她说还读着书,谈什么恋爱?其实这不是问题的关键,织女莲的母亲见过牛郎田,她想这样的男孩,注定不会让女儿幸福。女儿虽非娇生惯养,却也是从小溺爱有加,跟这样一个傻乎乎的小子穷折腾,受苦受累是肯定的。可是织女莲不管,她说我又不会跟着他钻大山……等毕业了,他留在了城市,我又怎么会受苦呢?母亲说不管你怎么说,你怎么跟我摆事实讲道理,我都不会同意。织女莲说我就是要跟定他……我不是商量你的,我是通知你的。
织女莲与王母娘娘不欢而散。她认为母亲是世界上最不了解她的人。这世上还有什么比爱情更重要呢?这世上绝对没有什么比爱情更重要。
可是毕业时,问题来了。牛郎田要回到乡下,建起养牛场,成为真正的牛郎。他说他这样的性格,即使去到哪家公司也不会有大发展,还不如安安分分地回老家养牛,多实在啊。织女莲泪水涟涟,说他如果真回了乡下,那么他们的爱情,可能就到此为止了。牛郎田说这样也好,我想我们的爱情并不牢靠——你本就应该属于天上,我本就应该属于人间,我们不可能相厮相守……牛郎织女守了一百天,我们大学相爱四年,等于是赚了。织女莲甩手就给牛郎田一记耳光,她说我不允许你回乡下!已经完全没有了织女温柔婉约的模样。牛郎田摸着发烫的脸说已经晚了,我把款都贷好了,开弓没有回头箭啦。说得自己眼圈潮红。织女莲说那你就去当你的牛郎吧!看看这世上除了我,还会有哪个织女对你感兴趣?
牛郎田回到深山,建起牛场。织女莲留在城市,成为白领。可是她每一天都在思念着她的牛郎,她想原来阻止两个人相守并不需要一条波涛滚滚的银河,一座尘世间的大山就足够了。黄昏时她遥望远山,可是她只能够看到城市的屋顶。她给他写信,他回了,淡淡的语气,说牛场初具规模,一切都在按计划地进行。她捧着信,哭得一塌糊涂。一切都在按计划地进行,那么他们的爱情呢?原本只想吓他一下,让他放弃大山里的牛场,想不到这个没良心的牛郎,却一个人躲进深山,终日与牛为伴,却将她,孤零零地抛在了都市。
牛郎田是在一个午后见到织女莲的。织女莲穿着白得耀眼的连衣裙,提一个小巧玲珑的皮箱。牛郎田倚在木门口冲她微笑,他问你是来探望我的吗?织女莲说不是,我是来久住的,从此牛郎织女两不离分。牛郎田说你会养牛吗?织女莲说难道不可以学吗?牛郎田就笑了。他说你穿成这个样子,不像来养牛,倒像来赴全牛宴。
织女莲放下行李,帮牛郎田收拾屋子。牛郎田下山,一会儿扛回一张新床。牛郎田说木屋这几天归你住,我晚上回村子。牛郎田说只是你不能住太久,三天以后如果你觉得太苦太闷,你就仍然回城。牛郎田说你回城以后如果不再想我,不再想这座大山和大山里的牛群,你就再也不必回来。牛郎田说牛郎织女尽管美好,但那毕竟只是神话——神话是人间永不可能发生的故事。牛郎田说时间不早了仙女您早早休息吧。
织女莲跟牛郎田去挤牛奶,累得半死,铁桶里的牛奶仍然只有一个桶底;织女莲跟牛郎田去收拾牛舍,那里臭气熏天,苍蝇成群;织女莲跟牛郎田去山腰担水,挑着两个啤酒瓶大小的水桶,还是把肩膀磨出了血泡;织女莲想给母亲打个电话,手机却没有信号,去镇上打一个长途,却需要翻山越岭……
一切都是那般不美好,残酷得令人不能承受,织女莲认为她不可能在这种地方长久地生活,哪怕她有爱情,哪怕这爱情的力量足够大。这世上还有什么比爱情更重要呢?这世上还有很多东西比爱情更重要。织女莲为自己这个残忍的发现伤心不已,泣不成声。
三天后织女莲真的告别了大山,告别了牛郎田。仍然穿着她雪白的连衣裙,提着她的小皮箱。这一去也许终成永别,织女莲挥泪如雨。牛郎田去送她,一路沉默。等公共汽车的时候,织女莲拥抱了牛郎田。她想就这样吧,也许,还会有别的织女,身强力壮的织女,身在大山的织女,会爱上这个老实木讷的牛郎。
回到家,最高兴的就是母亲。母亲说我分析的没错吧,转一个圈儿,你还是回到你本就应该的生活上来……你不可能属于乡下的……听我的,爱情不是人生的惟一。
织女莲知道爱情不是人生的惟一。可是她还知道,失去他,也许她的一生都永不会幸福。回到城市才发现自己有多么想他,那是远远超过刻骨铭心的那种想。回来已经半年,可是每一天,她的眼前都晃动着牛郎田的影子。说服自己别去想他,可是却想得更加彻底,直至茶饭不思。现在她面临两个选择:一,抛弃现在的一切,奔赴遥远大山的遥远牛郎;二,彻底将他忘记,真正回归到城市。可是她能忘记他吗?别说彻底忘记,哪怕忘记一天,哪怕忘记一会儿,好像都办不到。
这世上还有什么比爱情更重要呢?这世上绝对没有任何东西比爱情更重要。织女莲为她这个最终的结论,开心不已。
所以,突然那一天,牛郎田再一次见到了织女莲。她穿着朴素的红色毛衣,手里的皮箱更大更重。牛郎田问你还想在这里住上三天?织女莲说是,先住三天再说。她为牛郎田捎来一副手套,是她自己织的,从大学一年级就开始织,织了五年,现在终于织成。那手套歪歪扭扭不成样子,牛郎田说当袜子穿都不合格啊!可是他还是认真地将手套戴上。戴上,似乎就合适了,手和心都暖了。牛郎田的眸子里,突然闪烁出一种异样的光彩。
这次他没有下山扛来一张新床,那张床仍然摆在屋角,似乎随时恭候她的归来。织女莲用了大半个晚上将屋子打扫得一尘不染,然后安静地睡去。早晨牛郎田从山下回来,距木屋很远,人就愣住了。他的木屋门口,站着一位村姑!
真的是一位村姑。织女莲将长发盘进帽子,将裤角掖进布鞋。她左手提一只铁皮桶,肩上扛一把大铁铲。她素面朝天,不施脂粉。她上前拉了牛郎田的手,笑殷殷地说,走,我们干活去!牛郎田却站在那里,傻傻地发呆——似乎面前的织女莲,有了常住沙家浜的打算。
织女莲挤牛奶,收拾牛舍,担水,轧饲料,竟然慢慢有模有样。她挽起袖子洗衣服,胳膊冻成两根红萝卜。那时候,牛郎田正在赶她回去。事实上几天以来他一直在赶她回去,开始三小时赶一次,后来两小时赶一次,直至一小时赶一次。他知道,如果不赶她回去,她真的会一辈子呆在这座大山;她一辈子呆在这座大山,就会跟着他受很多苦;她跟着他受很多苦,他就会心痛。他那么爱她,怎么能忍心让她受苦呢?“爱一个人,就必须赶她离开”,这是他的发现,这发现曾经令他心碎,可是现在,他必须这样去做——他认为很多时候,一座大山和一个城市之间的距离,远超过天上那条银河的宽度。他对织女莲说三天时间到了,你该回家了。织女莲说这就是我的家啊。牛郎田说小心王母来抓你走。织女莲说天兵天将来抓,我也不回去……好不容易下了决心,你千万别让我再一次动摇。
可是牛郎田哪里肯听她的呢?他将她的东西全部装进箱子,又将箱子提到她的面前。
她当然不肯走。
他将她的箱子扔到门口。
她仍然不肯走。
他咬咬牙,一脚将她面前的洗衣盆踹翻。
她还是不肯走。
他从她的手里抢过湿淋淋的衣服扔到地上。
她硬是不肯走。
他挥起拳头,冲她吼,再不走,小心我揍你!
她不走。也不躲避。她挺起胸脯。
他真的冲上来,咬牙切齿,拳头捏得咯咯响。他将拳头抡起,迎着她的身体直捣过来。她面不改色,视拳头如牛粪。拳头在最后一刻刹住。他将她拥紧在怀,泪如潮涌。他已经说不出一个字来。
王母娘娘在几天以后来到这里。之前她和女儿在电话里大吵一通,几乎闹到要断绝母女关系的境地了。来了,坐在木屋里,和牛郎田进行了整整一个上午的长谈。她始终阴沉着脸,她始终看着牛郎田的眼睛。她说如果你以后胆敢对我女儿不好,我绝不会饶了你。牛郎田憨笑着说怎么会呢怎么会呢?她说别以为我现在就是同意了,如果你惹我不高兴,哪怕一点点,我都会随时把她带回去。牛郎田继续憨厚地笑,我一定对她好一定对她好。王母娘娘就站起身,却不急走,把手伸进随身携带的包里。她能掏出什么来呢?牛郎田心想,神话故事讲到最后,王母娘娘用她的银簪划出一条银河,让两个深深相爱的人,从此遥遥相望……
可是世间的王母娘娘没有银簪,她掏出来的,只是一张存折。她说知道你们现在缺少资金,这些钱投进去,算是我女儿在这里的股份了。记住,从此以后,这个牛场,也有她的一份了……
王母娘娘说完,推门而去。门口没有天兵天将,只有满脸绯红的织女莲。
神话再美好,终究还是神话。人间之所以美好,是因为,很多人,很多时,很多事,很多缘,远比传说中的神话,还要美好百倍。
选择
招聘第一天,她就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是一个很重要的职位,薪水也很高。看得出来她非常需要这份工作,并且她各方面条件几乎无可挑剔。正当他决定将她录取时,她却提出一个令他目瞪口呆的要求。
她说,如果能够被录取,我想和我老公一起来上班。
他以为自己听错了。他愣愣地看她。她坚定地重复了一遍。她说,我想和我老公一起来上班。
可是我们现在只缺一个编制。他提醒她。
我知道。她说,我带他来上班,因为他需要照顾。
他需要照顾?
是的,他需要照顾。她说,他什么都知道,什么都懂,可是他说不了话,身体也动不了。一点儿都动不了。我会让他会坐在轮椅上,那轮椅可以平放。当他累时,那轮椅就会变成一张简宜的床……
难道你们没有其他的亲人吗?
没有。我们刚来这个城市不久。在这个城市里,我是他唯一的亲人。
他想他终于有些明白了。女人的丈夫也许因为疾病,也许因为意外,瘫痪在床。可能是重度瘫痪,需要有人替他翻身,喂他喝水和吃饭,给他换衣裤和换床单,给他擦拭身体和按摩……面前的女人让他感动,可是她的要求又实在荒谬。这样的事情,闻所未闻。
您可以给他雇一个保姆。他给她出主意。
不方便的。她说,这世上除了我,没有人真正了解他。再说,看不到我,他会着急的……我不想让他心焦。
如果我们不能够答应您的要求呢?
那我只能放弃这份工作。
这份工作很难得。
我知道。
他和她都不再说话。他想自己不可能答应她的要求。办公室是开放式的,每位职员占着其中一格。他们相互间只隔着一层透明的玻璃,空间狭小。那么,她的轮椅能够放在哪里呢?假如她需要给他的丈夫换衣换裤,其他职员又如何来回避呢?所以那天,他不得不选择放弃她,就像她选择放弃这份工作。反正招聘还得进行半个月,他认为自己应该可以再找到一位合适的人选。
最后他留下了她的电话号码。他说如果需要,我会给您打电话的。当然只是客套话而已。他和她都懂。
可是半个月过去,他仍然没能招聘到合适的人选。他再一次想起了她。他给她打电话。
他问现在您找到工作了吗?
她说没有。不过我现在在给一家罐头厂剥葡萄皮。他们允许我将那些葡萄带回来。
哦,剥葡萄皮。他知道那工作很辛苦。前几年他失业的时候,也曾给那家罐头厂剥过葡萄皮。两只手天天在水里泡着,加上葡萄本身的酸性,那手指就会被腐蚀,露出里面的嫩皮,钻心地痛。并且,这工作报酬很低。
他说如果我们现在请您来上班,您还会坚持您的要求吗?
她说会的。我必须带上我的老公。我别无选择。不过请您放心,这并不会影响到我的工作。
可是这也许会影响到其他同事。他说,并且公司在这之前,也没有这样的规矩。
所以,我只能选择放弃。她说。
您不需要再考虑一下吗?他问。
不需要再考虑了。她说,谢谢您打来了电话,对不起。
能问一下您现在有自己的房子吗?他接着问她。似乎这一句有些多余。
她说没有,现在我们租着房子。
那么——,他认真地想了一会儿,说,我决定现在就录取您。您可以和您的老公一起到公司里来。一个月以后,您就可以过来上班。
他听到那边哇地叫了一声,然后,电话里传来断断续续的哭泣。她说太感谢您了。其实我明天就可以去上班。
他说不。明天还不行。因为我得有充足的时间为您准备一间单独的办公室。办公室里会有卧室,有客厅,有洗手间,有厨房。换句话说,那几乎相当于一个家。只要不耽误工作,您完全可以像在家里一样照顾自己的老公——如果您同意的话。
她感激涕零。她当然同意。
在公司的例行会议上,他宣布了录取她的决定。有人不解地问,虽然她很适合公司的这个职位,可是我们要为她准备一间家一样单独的办公室,您认为这值得吗?
当然值得。他笑着回答,我相信她很快就会为公司创造出巨大的财富。——因为她具备了一位优秀人士的最可贵的品质:善良,坚守,自信,以及执着。并且,她也许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最令人尊敬的女人。
一掌阴凉
下了班车才知道,阳光竟是那般暴烈。明明记得出门时候,天上没有太阳的。没有太阳,加上走得匆忙,就忘记了带一把太阳伞。忘记带伞怎么行呢?在夏天里,在千万支利箭一般的毒辣阳光下,伞对女人来说,就是一个不可或缺的抵抗阳光的盾牌。
女人躲到一棵树下,蹙着眉,看满世界白花花炽烈的阳光。
身后五十米处有一家商店,男人知道,那里有太阳伞卖。
你在这里等我一会儿,我去给你买把伞。男人对女人说,又将手里的矿泉水递给女人。
女人急忙拉住他。动作急急的甚至是紧张的。似乎男人不是去买一把太阳伞,而是去买一套商品房。不用了不用了,坚持一下拐个弯就到了,女人笑着说,天上下得是阳光又不是硫酸。
家里有两把太阳伞,女人怎么舍得再让男人再多花一份没有必要的钱呢?何况她也不是那种娇气的女人,何况这里离他们的目的地并不远。
真的不用?男人站在原地,回头问她。
真不用。我们走吧。女人说着,走出树阴。头皮霎时间发麻发烫,仿佛跳进一朵烈焰。
男人走到女人身边,举起一只手。右手或者左手,这无关紧要。手掌呈弓形,檐在女人头顶,就像在女人的头上扣了一顶厚实的太阳帽。女人轻轻地笑了,她说这点阴凉有什么用呢?以为我是搁浅的鱼?她往前跨了一步,手的阴凉瞬间偏离,女人再一次感觉到灼热和滚烫。男人快步与她并肩,调整手的位置和形状,女人的头顶,便再一次多出一小片男人为她制造出来的阴凉。
遮上一点是一点,男人笑着说,谁让你是我老婆呢?
男人第一次用自己的手掌为女人遮挡阳光,可是女人感觉,他似乎为她做了很多次。认真,专业,一丝不苟。几步以后,男人真的有了经验。他的手只搭住她的额头,他让女人明净的额与黑葡萄般的眼睛有了一片阴凉的保护。男人的举动无疑有些夸张了,街上不断有人扭过头看,女人的脸,便红了。
还是我自己来吧,她说着,慌慌地伸出一只手,搭上额头。男人说多了我的手,你的阴凉,不更多一些吗?手仍然固执地举着,仍然呈密不透风的拱桥状,不肯放下。
女人想男人并不夸张吧?她相信他是真的心痛自己。她想起那次,在街上,毫无征兆地,突然泼起了雨。两个人在雨中跑着,笑着,男人的一只手,也是轻轻罩在她的头顶。一只手能挡住多少雨滴呢?就像现在,一只手能挡住几寸阳光呢?可是女人感觉,那分明是一把伞啊!
当然还有。男人还有一个习惯。有那么一两次,陪女人过马路时,有汽车突然从旁边呼啸而过或者紧急刹住,男人便条件反射般地伸出了手。他要阻挡。不顾一切地阻挡。可是似乎,他阻挡的不是女人,而是汽车。他的手平举着,精神紧张着,似乎举出去的是汽车的制动。他知道自己的手不可能挡住汽车吗?他当然知道。可是他的手,仍然会伸出去。伸出去的手,其实是一种本能。与女人在一起时的本能。与爱情在一起时的本能。他不会想得太多。
就像现在。现在,他的手擎着,为女人制造出一掌阴凉,更多的,也是一种本能吧。一掌阴凉有什么用呢?一掌阴凉什么用也没有。只不过,爱情在一掌阴凉之中,在不知不觉的呵护与被呵护之中,逐渐牢固并且持久,逐渐朴实并且浪漫,战无不胜,并且坚不可摧。
第五辑:无声的浪漫
寒夜暖阳
朋友守在柜台后面,守着一堆中成药和西药。那是小城惟一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药店,朋友正值着夜班。外面下着雪,雪片纷纷扬扬,像被扯碎的棉絮,甚至可以听见它们落地时的噗噗之音。雪夜明晃晃的,奇冷,即使缩在开了空调的店堂,朋友还是瑟瑟发抖。
门轻轻地闪了一下,挤进来一位男人。
男人约摸四十来岁,黑黑的脸膛,长一脸络腮胡子。此时他的肩膀、头顶和胡须,全都落满了雪。他的脸上淌着汗,头顶冒着白气,膝盖上沾濡着污水。他好像走了很远的路,又好像摔过很多跤。他的头往前探着,似乎急于奔向目标,腿脚却不太灵便,总是拖在后面,这使他的样子滑稽可笑。他用这样笨拙古怪的姿势走到柜台前,急急地说,麻烦一下,买点药。
他当然要买药。这么深这么冷的冬夜,离开暖和的家来到这里,当然要买药。他该是需要那种非常迫切的药吧?朋友欠欠身子,递上微笑,又嘱咐旁边的店员为他打一杯白开水。
不用了不用了。男人急忙摆手,先拿药。着急回去。
朋友盯着他,等他说下去。
是感冒药。男人补充说。
朋友的眼镜差点滑落。感冒药?这样冷的夜,这么晚的时间,走这么远的路,摔过这么多跤,只为买几粒感冒药?朋友看一下表,三个小时以后吧,城市里所有的药店大概都会开门。
您说的是感冒药吗?朋友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感冒药。男人重复一遍,要最好的。
朋友不敢懈怠,转身取药。可是一会儿天就亮了,怎么不再等等?他问男人。
不能等的。男人搓着手说,她突然感冒了……刚才,感觉她不对劲,呼吸有些沉,嗓子响,还轻轻地咳,一问,才知道是感冒了……她有病总是硬撑,第二天还要上班,这怎么行呢?摸一下头,似乎还有些发烧……可能我手太凉吧,我也拿不准……家里没有感冒药,只能出来买……
店员为他递一杯水。男人一只手端着,快速地转动杯子,快速地嗫吸。突然停下来让他的身体从一块炽热的炭慢慢冷却成一块冰,现在,他正抓紧时间为身体加温。一杯水喝到一半,朋友把几种感冒药拿到他的面前让他挑选。他把每一盒药都拿起来,端详片刻后又放下,满脸的茫然。要最好的。他肯定地说。
为他开收据的时候,朋友顺口问他住在哪里,他轻描淡写地说了一个地方,朋友的眼镜,再一次差点滑落。那地方离这里至少有四公里!这么深的夜,这么大的雪,一位男人从温暖的被窝里爬出,匆匆穿了衣服,疾步走到四公里以外的小城惟一的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药店,路上又滑倒过无数跤,却只为给他的妻子,买几粒感冒药……
可是,你为什么不等到天亮呢?朋友仍然不解,不过再等三个小时而已……
为什么要等到天亮呢?轮到男人不解了,我不过走了四公里路,不过离开家为她买了几粒药,而她呢?她在不舒服,她在遭罪……说到这里男人笑了,有些难为情地说,当你爱一个人,你能忍心让她遭受一点点的痛苦吗?
他放下喝空的水杯,接过药,向朋友致谢,然后急匆匆走出药店。他的身影迅速消逝在白皑皑的街路上,他的头上、肩膀上和胡须上又将很快落满雪花,他刚刚凉透的衣服又将很快被热汗打湿……他将步行四公里回家,轻轻唤醒他沉睡的妻子,然后将一杯热水,亲手递到妻子的手里……
经历过两次失恋打击的朋友本来不打算再一次相信爱情,可是那天,他说,他在瞬间被那位男人感动。那哪里是几粒感冒药啊?对他的女人来说,那分明就是一轮太阳!他说原来这世上真的有爱情,并且,这样的爱情无处不在。在鸟语花香的黄昏,在大雪纷飞的冬夜,在桌边,在枕畔,在每一声问候,在每一个眼神……凡俗却扎实的爱情,无所不在。
真正的爱情,或许,只是在恶劣的夜里,为他或她买几粒感冒药然后轻轻递上一杯热水吧?并且,似乎,就足够了。
本钱
初到那个城市,他只带了二百块钱和一提包烧饼。他在一家很小的铝合金厂做工,是下料员。烧饼装在一个帆布提包里,是临行前,母亲为他烙的。他一天只吃两顿饭,一顿饭只吃一个烧饼。一开始那烧饼是软的,后来硬得像石头。他取出一个烧饼,擦掉上面的霉斑,掰碎,放进开水里泡泡,就是一顿饭。那些烧饼,他整整吃了两个月。那二百块钱,他花了整整一年。
那一年,他给家里寄回六百块钱。是分十二次寄的,每次五十。过年回家时,母亲惊恐地把他拉到一旁,说,你从哪里弄这么多钱?母亲从没见过这么多钱。她被“六百”这个数字吓坏了。
第二年他换了工作,生活慢慢好起来。后来他辞了职,一个人办起了公司,生意越做越大。再回家时,他穿着笔挺的西装,打着面料考究的领带,很有些衣锦还乡的样子。母亲当然高兴,因为他赚了很多钱,更因为村人看他们时羡慕的目光。母亲说你在外面做什么买卖?他想这怎么跟母亲解释呢?母亲很少出门,一天书也没有读。于是他给母亲打了一个比方。他说比如从村东收到一毛钱一斤的西瓜,再两毛钱一斤卖到村西,基本是这个道理。母亲就乐了。母亲逢人便说,她儿子在城里卖西瓜。很大的买卖,能赚很多钱。
他不再给家里寄钱。他想把生意再做大一些。然后,把母亲接进城里。
可是他的公司突然倒闭了。他想不到行业的竞争竟然这样残酷,更想不到人与人之间建立起来的友谊竟然这样脆弱。他挽救了半年,终于变得一无所有。他再一次回到几年前的样子,城市对他来说,再一次变得陌生。他可以接受失败,可是他接受不了这种失败的方式以及由失败所带来的对于自信心最致命的打击。他想算了,回老家算了。他真的回到了老家,整天把自己闷在屋子里,不说一句话。
他在老家,呆了半年。
母亲说你怎么还不回去卖西瓜?他说我赔了钱。母亲说赔了钱再挣,这有什么?他说我赔光了所有的钱,我已经没有本钱了。母亲说一点办法也没有了吗?他说是,一点办法也没有了。母亲说不,有办法。然后母亲取出十二个纸包。她把十二个纸包一一打开,每个纸包里,都包着五十块钱。母亲说这是你寄回来的钱,我一笔一笔全给你留着,一分钱也没有动。用这些钱当本钱吧。够了吗?他笑笑,说够了。其实这些钱,不够请客户吃一顿饭。这几年时间里,他花掉太多个六百块钱,吃掉过太多六百块钱一顿的饭。
可他还是决定回到城市。因为母亲让他心酸。
那夜母亲通宵未眠。她为他赶烙了一锅烧饼,装进那个曾经的大帆布包。她让他带着这包烧饼上路。她说,每顿吃一个,等吃完了,你的买卖就好了。他盯着那包烧饼,突然想大哭一场。他知道这基本不可能。可是他决定试试。他想大不了从头再来。大不了,他再从铝合金厂的下料工开始做起。
他一个人走出村子,走上村外的小桥。几年前他带着二百块钱和一包烧饼,那时他什么也不懂;现在他带着一千块钱和一包烧饼,他已经有了太多处世的经验。他想,或许真像母亲说的那样,其实他并没有赔光。他有六百块钱,有一大包烧饼,这些,都是他的本钱。
突然母亲在身后喊住她。母亲说了一句什么,他没有听清。他大声问,娘你说什么?母亲颤颤地跑来,往他的手里,再塞一个烧饼。母亲说案板上漏掉一个,你再带上。
他盯着母亲,终于流下眼泪。他想,现在他拥有的本钱,其实远不止一千块钱和一包烧饼啊!
一缕青烟的寄托
多年前的老人还是女人,多年前的冬天奇冷无比。多年前,老人有一位十六岁的儿子。儿子是家中长子,有着与年龄极不相称的沉稳和责任。我仍然依稀记得那位少年的模样,他有着宽宽的肩膀和魁梧的身材,他的嘴巴上长着淡蓝色的茸毛,与人说话时,他喜欢低着头,红起脸。那是他永远的模样。他的人生如同一个突然静止的座钟,指针永远地停留在十六岁那年的刻度。
那时谁家生活都不宽裕,女人家的生活尤为艰难。不过即便如此,她也坚信自己可以让一家人在寒冷的冬天里穿上暖哄哄的棉衣。可是女人的儿子在那个冬天里突然拒绝棉衣。去年的棉衣小到不能再穿,他就不再需要棉衣了。他说他不怕冷,他说他可以为家里省下一点棉花和几尺棉布。
他也许真的不冷。每次回家,他的手和脸总是热的。其实村子里没有棉衣的远不止他一人,那些年月里,很多人把所有的单衣一件件全部套到身上,便可以熬过冬天,把那些衣服脱到只剩一件,便开始过夏天了。他们只有衣服的概念,绝没有冬衣与夏装之分。
可是女人还是心疼他。女人说我明天就给你买棉花扯棉布。他说你做了我也不穿。女人说可是冬天还长着呢。他说可是我真的不冷。他摘下帽子,头顶升腾起袅袅的白气。他说你要做的话就给弟弟妹妹们做两副棉手套吧……他们的手,都生了冻疮。
天生节俭的女人于是犹豫了。儿子的身体很好。儿子几乎从不感冒。也许,他真的不冷?
可是早春时候,她的儿子却突然感冒了。少年坐在院子里劈完一堆木柴,累到满头大汗。他脱到只剩一件小褂,他的胸膛崩起结实的肌肉。他就那样躺在土炕上睡着了,然后,半夜里,他开始咳嗽,并且,伴着低烧。
谁会把感冒当回事呢?包括她,包括她的丈夫,包括她的儿子,包括她的邻居。早晨儿子再一次衣衫单薄地走出家门,院子里,她发现自己的儿子打了一个极轻微的寒颤。
她什么都不管了。她一定要给自己的儿子做一件棉衣。她买了棉花,扯了布。可是棉衣还没有做出来,他的儿子就死去了。
感冒引起了肺炎。生命脆弱如纸。再结实再强壮的生命,也抵不住病毒的轻轻一击。
生活还得继续,女人的生命还得继续。然后,突然,有一天,轻轻眨一下眼睛,三十多年的光阴就溜走了,自己就老了。
清明那天我回老家祭奠一位英年早逝的朋友,旷野里,再一次遇见老人。风烛残年的老人似乎由皱纹雕刻而成,那天,她挪着僵硬的躯体,去旷野看望她十六岁的儿子。
她完全漠视了我的存在。她的世界里只有她的儿子。她为她的儿子烧了很多纸钱。她和她的儿子说了很多话。
那些话,让我唏嘘不已。
回家问过父亲,父亲说,这并不奇怪。每一年清明,她都要为自己的儿子烧些纸钱,都要把那句话,重复好多遍。
哪怕清明的阳光已经有了温度。
哪怕时光已经过去了三十多年。
哪怕她都快要忘记儿子的模样。
哪怕她的思维已经变得模糊不清。
她坐在清明的野地上,认真地把一张张纸钱投进面前的火堆。她说儿,听娘的话,用这些钱,买件棉衣吧。
诊
流感说来就来了。好像,城市里每个人都在流鼻涕。这让他的诊所里,总是堆满了人。
诊所不大,靠墙放着两个并排的长凳,人们挤坐在那里,有秩序地,一个挨一个地,等着他开出药方,或在头顶挂一个吊瓶。这场面让他稍有欣慰。他不喜欢有人插队,正如他不喜欢有人生病,尽管,他是一个大夫。
有时他认为自己好像选错了职业。比如现在,他已经忙了一个上午,面前依然晃动着没完没了的病人,这样他就有些烦躁。后来他更烦躁了,因为他看到一个没有排队的女人,身子有些佝偻、头发已经花白的女人。女人紧抱着打成筒的被子,踉跄着慌张的脚步,直接挤到他的面前。他看到女人在皱纹间顽强地挣扎出一双浑浊的眼,吸盘般吸覆着他的脸。女人说,看病,感冒了。声音沙哑。
他皱了皱眉,用手指着长凳上候着的那些人,说,都看病,都感冒了。
女人说,我给你钱。
他的眉毛马上打成结,他说都给钱,这里没有赊账和赖帐的。
女人并不理会他的话,她把沾满灰垢的干枯的手伸进自己的胸脯,摸啊摸啊,终于摸出一张皱巴巴的人民币。女人说,孩子感冒了,很严重,你快给他看看。女人轻轻拍打着怀里的被筒,露着焦急和紧张的表情。
女人递过来的,是一张破旧的的两毛钱。他认为这张钱的年龄,应该不会比女人小多少。
女人小心冀冀地揭开包得紧紧的被筒一角,他歪着头,向里面看了一眼。只一眼,他便愣住了。他突然记起有人曾给他讲过的一个故事,他想,也许面前的老女人,就是故事里的主角。
你不要理她。坐在凳子上的一个男人说,我认识她,这附近所有的国营医院和个体门诊,没一个理她的。
他摆摆手,意示男人不要说下去。他轻轻问女人,孩子病得很重吗?
是的,很重。女人说,你快给他看看,他们都不给他看……他很可怜,他整夜咳嗽。
还有呢?他问,他把听诊器小心地塞进被筒。
不吃饭,有时候发高烧……夜里总是哭呢!女人说。
还有呢?他继续问。
就是咳嗽,发高烧,不吃饭,夜里总是哭。女人重复着。
哦,知道了。他抽出听诊器,是感冒,没什么大问题,开些药吧?
不行呢。女人说,他怕苦,他会吐药的。
那打个吊瓶?他说。
不行不行!女人慌忙说,他很怕疼的。
你别理她!坐在凳子上的男人又说话了,还有这么多人等着呢!
你闭嘴!他冲着男人吼。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变得很激动,你闭嘴行不行?让你等一会不行吗?
男人撇撇嘴,不说话了。
那给他打一针吧。他朝女人笑笑,马上就好,不会疼的。他站起来,把椅子让给女人。他从药架上取下两瓶针剂,仔细看了看标签,摇匀,将封口割开,然后把药液抽进一个小的针管。你抱着他,别让他动,打一针很快的。他一边说着,一边小心地揭开被筒,缓缓将一管药液推进去。不疼的不疼的,他轻哄着。
现在好了。您摸摸看,是不是不烧了?过一会,他对女人说。
好像是呢。女人的表情终于平静下来,嘴角有了些笑。
回去的时候,把被子包严实点,别让他受凉。他叮嘱着女人。
那谢谢你了……不过明天我还想来,您再给他做一次复诊,行吗?女人说。
当然行。他收下女人推过来的两毛钱。
以后呢?女人说,我想每个月都来给他看看……他总是有病,夜里咳嗽……
绝对没问题的。他笑着,您什么时候来都行。
女人终于走了,心满意足,脚步也变得轻盈。走到门口的时候,女人回过头来朝他笑笑。笑得他心酸。
他开始给下一位病人开药,挂吊针,他心里想着那个故事:……单身的母亲和十七岁的儿子……儿子缀学打工……摔下脚手架,死去……母亲疯了,每天抱一个被筒,到处找人给儿子看病……她总说,儿子刚满两岁……没有人理她……一个也没有……没有……
他想,被子里包的那个干瘪的、脏兮兮的枕头,应该是她儿子枕过的吧。
他流下一滴眼泪。
他想,不管如何,也得把这个诊所开下去。他答应过女人的。哪怕,他仅剩下女人一个顾客。
侠盗
小的时候,华子是相信这世上有侠盗的。飞来飞去,劫富济贫,手持一把散着香味的纸扇。那时也调皮,便学了侠盗的样子去做,却只敢去偷金山家的西瓜。他认为让他做不成侠盗的原因是村子太小太穷,都是一样的穷人,到哪里去“劫富”?虽然也时时“济贫”,将偷到的西瓜慷慨地分给伙伴们吃——每一次,金山都吃得最多。
金山是他从小光屁股长大的朋友,相比其他人家,金山家的日子算好的。金山爹敢吃苦,胆子大,小时候又念过初中,行动自然有些前卫。当村人还在为刚刚吃饱饭沾沾自喜时,他已经在自家地里种上了一亩半西瓜。西瓜长势喜人,圆溜溜滚了满地,金山爹日日坐在地头,旱烟袋咂出欢天喜地的啪啪声。那一年金山家成了万元户,那时一万元绝对是做梦都做不到的数字。可是金山爹又是那样抠门,他硬是不让家里人吃上一个西瓜。他说今年西瓜好卖,咱们不能吃……要吃等明年,我们多种一些。金山娘当然赞成,西瓜和钱,她更喜欢后者。但是金山忍不住,看着满地诱人的西瓜,就动了偷的心思。他拉上华子,说我们里应外合,偷个西瓜解解馋,华子就应了。到晚上,金山缠住瓜棚里的父亲,华子稀里糊涂地从瓜秧上扭下一个,转身就跑。是真正的瓜分,村子里的孩子,见者有份。
那是华子第一次偷瓜,第一次做贼。却并不紧张。他知道即使被逮住也没有关系。大不了挨一顿揍。金山爹赏的,或者自己爹赏的。一顿揍怕什么呢?相比瓜的甘甜,一顿揍成本太低。
那时他真的认为自己是仗义的侠盗,为着全村的穷孩子们谋着口福。这一偷便偷了三四年,伴着时时的暴揍,直到考上初中。初中读完读高中,读了高中,觉得自己大了,便不再偷瓜。书一天天读下去,终在那个夏天,他和金山一起考上了大学。
高中时他如醉如痴地迷上武侠小说,他崇拜小说里来去无踪的侠盗,他认为那才应该是他的生活。可是他还知道,对他来说,读书,一直读下书,极可能是他离开农村的惟一途径。两种人生信条格格不入,华子坚定地选择了后者。
可是读大学以前,他还是当了一回贼。彻头彻尾的贼。真正的贼。
整个暑假父亲都在为他东奔西走借学费,可是钱仍然不够。父亲小心翼翼地商量他说要不就不读了吧?像金山他爹那样种几亩西瓜,钱也不少赚……他垂着脑袋,不说话。父亲说其实就算这次借够了也没用,我知道大学就像无底洞,以后我再去哪里给你弄钱?他就恼了,心里开始怨恨父亲,嘴里蹦出一句我自己去借,就重重地甩了门。
能去哪里借呢?他不过是一个孩子。街上的石磙上坐了一会儿,就遇到了金山。金山说去我家借吧,求求我爹。华子说没有用,我爹去借过。金山说再试一次,我帮你说句话。就去了,刚提出来,金山娘就开始敲敲打打,金山爹就开始坐立不安。真不行的大侄。他无可奈何地说,这几年虽然赚下几个钱,可也没有攒下,金山要交学费,家里开销也大……金山插嘴说他只差六百块。金山爹骂一句,把你卖六百块?金山撇撇嘴,不再吱声。
傍晚回家,华子空手而归。
金山很快想到另外的办法。偷。偷牛。偷村子里的惟一一头能值些钱的牛。金山家的牛。金山说反正我爹有的是钱。没了牛他再去买一头,绝不会耽误农活……谁让他不借钱给你?华子说这怎么行?金山说你还想不想念大学了?华子惦量一夜,终于点头。——两个侠盗,似乎只有偷自家的胆子。
金山负责找买主,华子负责偷牛。牛拴在牛棚,牛棚建在门口,门口漆黑一片。之前两个人常在一起放牛,那头牛早已和华子混得烂熟。午夜时分,从金山家的院子飞出一个燃烧的烟头,见到暗号,华子立刻展开行动。他用一把虎钳铰断牛棚上的铜锁,又摸黑解开牛绳,将牛牵出牛棚,牵上村间小路。整个过程他做得有条不紊有板有眼,似乎牵走的是自家的牛。——只有他知道自己有多么紧张,他必须紧闭嘴巴才能使心脏不跳出来,他必须攥紧拳头才能使手指不至于抽筋,他的腿颤抖得厉害,他呼吸困难。他知道自己早过了顽皮的年龄,那一年,他十八岁。十八岁便是成年人,成年人,偷牛,别管偷谁家的牛,就是贼,就是犯罪。有几个瞬间,他想放弃,想逃跑,想跪在牛棚里,想痛痛快快地大哭一场,可是最终,他还是将牛牵到买牛人面前。他永远记得那一刻,那一刻,月亮突然从云层里钻出,让月光下的他无处可藏。正好六百块钱,一头牛的价格,他读大学的最后希望。他知道他从此以后不再是侠盗,而是无耻的贼。他不能够“济贫”,却将一双黑手,伸向同样可怜的穷人。
金山爹在喇叭上播出寻牛启事,他说牛可能走丢了,谁看到,送回来就是,语气很是委婉。金山娘找遍整村子以及附近的每一座山坡,她眼泪汪汪,骂着天下最恶毒的话。金山也满世界找那头牛,他找得比谁都仔细,他甚至钻进大山里一个废弃多年的防空洞。华子告诉家人,那六百块钱是他向同学借的,怕家人不信,又拉上金山做证。两个人用天衣无缝的表演欺骗了村子里所有的人。——何况他们是高中毕业生,何况他们已经整整六年没有做过任何一件类似偷瓜的坏事。
两个人如愿以偿地上了同一所大学。华子不但学习刻苦,还利用一切休息时间来赚取自己的学费。他不再看武侠小说,他坚信这世上不会有什么侠盗,有的只是像他一样的可耻小贼。想到侠盗他就产生深深的负罪感,因为那头牛,他根本没有上大学的资格。他当然知道金山会为他保守一辈子秘密,可是他不知道自己能否把这件事永远藏下去。好几次他想说出来算了,他想,说出来,心里可能会轻松一些,可是每一次到了最后,他都选择了放弃。他是一位品学兼优的天之骄子,他不想成为人人唾弃的偷牛贼。然而假期回到村子,每一次看到金山爹和金山娘,他的心脏,仍然会咚咚咚地狂跳不止。他终于明白,一个人只要做了贼事,便是贼,这与是否被发现是否变抓获无关,与说出来还是藏起来无关。
大学毕业那年金山娘患病去世,两个人回村子帮金山爹料理后事。几天以后华子在金山家里喝酒,酒过三巡,华子就哭起来。那天他终于下决心说出这件事情,他说虽然说出来也不能够拟补过错,但如果不说出来,我想我会疯。金山说我们理解你。华子怔一下,问你知道我想说什么吗?华子说我当然知道。我和我爹都知道……那件事,本就是我爹安排的。
金山爹喝口酒,点点头。他说不错,是我安排的……因为在当时,我也实在没有办法啊……你知道,你婶坚决不同意我往外借钱。她不是抠门,她人非常好,但是她穷怕了。她总是劝我把挣下的钱攒起来,她说说不准明天会是怎么样的形式……你牵牛的时候,我和金山就坐在院子里,想出去帮你一把,又不敢……那个买牛人也是我找的,因为我的嘱咐,那头牛在他家里,过得很好……六百块钱,算我借给你的,你和金山,都不是贼……
可是你为什么不早些说出来呢?华子再一次有了虚脱的感觉。
不能早说的。金山爹说,如果被你婶知道了,再传到别人耳朵里,对你的名声,可能不太好……千万不要埋怨你婶,她真的是穷怕了……还有金山,他也不容易,天天和你在一起,还能把这个秘密藏到现在……只是让你背了这几年的包袱,感觉挺对不住你。说到这里,金山爹站起来,碰碰华子面前的酒碗,说,还是那句话,你和金山,都不是贼。干杯!
一碗烈酒呛进喉咙,将华子辣出眼泪。那一刻华子相信,其实这世上,还是有侠盗的。金山爹,金山,那个买牛人,他们都是这世间武艺高强并且心地善良的侠盗。
遥远的煮蛋
平常日子,母亲很少吃鸡蛋。生活艰苦的年月是不舍,现在生活好了,却又患上高血压。高血压是需要注意的,大夫曾经嘱咐过她。一年里母亲必吃鸡蛋的日子只有三天:自己的生日,老伴的生日,女儿的生日。
生日那天吃煮鸡蛋,是老家风俗。一家人都要吃,叫做“咬灾”,据说这样过生日的人便可以避开灾难。不过一个风俗而已,和春节放鞭炮端午节划龙舟一样,信与不信,都是那么回事。
未出嫁时,每一年她过生日,母亲都要煮上满满一盆鸡蛋。那鸡蛋可以吃上好多天,这让她以为自己的生日可以过好多天。可是今年不一样。今年,她嫁到一个遥远的小城。小城没有生日那天吃鸡蛋的风俗,当然更不会有“咬灾”的说法。不咬灾,就没有灾了,她的丈夫说,日子顺顺利利地过,不更好?
但是日子并不顺利。先是她在上班途中被一辆摩托车撞倒,住了半个多月的医院;紧接着丈夫的公司裁员,让他失去工作;然后他一个人试着做生意,却被所谓的生意伙伴将本钱骗个精光;再然后,新买的房子又因为产权问题有了纠纷。各种意外接踵而来,她感觉自己,几乎有些撑不下去了。
打电话给母亲,轻描淡写地说了,本想敷衍过去,母亲却是一遍又一遍地追问。可是电话那端的母亲能做什么呢?无非是几句安慰的话翻来覆去地说,直让她听得厌烦。过生日的前几天,母亲更是叮嘱她一定要多煮几个鸡蛋咬咬灾,她嘴上虽然答应,语气却是心不在焉。母亲当然能听出来,她不肯放下电话,一个劲地说,一定啊,一定要煮啊。她终于开始烦惫,顶撞母亲几句,就扣了电话。电话刚挂上,心里就有了不安和内疚。好像刚才她对母亲的态度,有些恶劣了。
又一次,父亲打来电话,告诉她母亲近来身体很不好,头晕眼花,血压总也降不下来。可能是为你的事情操心吧,父亲说,每天睡觉以前,她总是唉声叹气。这样,她更是不安了。心想她和丈夫无非遇到一点小麻烦,怎么能让母亲也跟着担惊受怕呢?谁这一辈子都会遇上不顺心的事,只要咬紧牙关,还有什么迈不过的坎儿呢?于是就决定回老家看看,看看母亲,也让母亲看看她。
她和丈夫把回家的日子,定在母亲生日那一天。
和母亲坐在客厅闲聊,发现母亲的白发又多出很多。似乎母亲正在加速着衰老,言和行,都有了老年人的样子。母亲是因为担心她而老去的吧?怕眼泪流下来,忙挤进厨房,和父亲一起准备午饭。菜摆了满满一桌子,很丰盛,当然,少不了一盆煮鸡蛋。
吃菜之前,先吃煮蛋。为母亲咬灾,年年都是如此。
可是今天,母亲没去动煮鸡蛋。
她挑出一个鸡蛋,剥去壳,递给母亲。她说妈,吃一个吧!
母亲摇摇头,露出为难的神色。母亲说我这么大年纪,会有什么灾?你们替我吃几个就行了。
这怎么行呢?她将煮蛋递到母亲嘴边,说,寿星怎么能不吃呢?还是吃一个吧!
却是父亲从她手里接过那个煮蛋。还是别让你妈吃了,父亲说,前些日子,她一顿饭吃掉十二个煮鸡蛋,直吃得血压升得很高,到现在好像也没怎么降……
一顿饭吃掉十二个煮鸡蛋?她愣住。
是啊!父亲说,你过生日那天,为了给你咬灾,你妈一口气吃掉十二个煮鸡蛋……她饭量小,中间,歇了三次……她吃了一辈子最多的一次鸡蛋……
想起来了。她的生日。生日那天,她终未为自己煮上几个鸡蛋。可是远在老家的母亲怎么会知道呢?母亲当然会知道。母亲可以感觉。母亲虽然身在遥远的乡下,目光触及虽然只是小小的农家院落,可是对于女儿的生活,对于女儿的一举一动,对于女儿的所思所想,她完全能凭自己的感觉了如指掌。母亲知道女儿肯定不会给自己“咬灾”,于是,就在乡下为女儿煮上满满一盆鸡蛋。母亲不但吃掉自己的那一份,还吃掉女儿的那一份以及女婿的那一份。然母亲仍不满足,她还想多吃几个,她想把女儿的灾难全部吃光……
她低头无语,默默吃蛋,心里说,妈,今天就让女儿,替你吃下十二个煮鸡蛋吧。
一条狗的尊严
周海亮
男人开着轿车,旁边坐着他的儿子。是正午,车子穿过城郊一条僻静的胡同。阳光如火焰般炽烈,街上见不到一个行人,男人于是放松警惕,他一手扶着方向盘,一手伸进口袋摸烟。那条狗就是这时候冲出来的,它闪着一身如雪的白光,昏头昏脑地撞上了车轮。男人急打方向盘,急踩刹车,还是晚了,狗发出一声凄厉惊悚的惨叫,身体随着车轮翻滚。那是它留在世上最后的声音。那是一条纯种京巴狗。男人跳下车,脸在霎时变得惊惶苍白。
车子被划伤。躲避这条狗时,车身擦到了旁边的石墙。一条长长的划伤瞬间落上车体,龇牙咧嘴,丑陋不堪。受伤的还有男人的儿子。急刹车让他的脑袋重重地撞上挡风玻璃,眉骨被撕开一条小小的口子。他用面巾纸擦着不断淌出来的鲜血,表情痛苦,惊魂未定。
尖锐的刹车声引来几个围观者。他们盯着死去的狗,盯着划伤的轿车,盯着男人和他的儿子,目光中露出惊恐和不安。男人蹲下身子看那条狗,狗的眼睛、嘴巴、鼻子和耳朵全都流出血来。男人伸出手,试试它是否还有心跳,然后他确信这条狗已经死去。男人抬头看看儿子,问他:“你没事吧?”儿子摇摇头,一只手仍然捂着眉骨上的伤口。男人转过身,问围观的人群:“你们有谁知道,这是谁的狗?”
没有人回答。连摇头者都是廖廖可数。也许他们真的不知道,也许他们知道但不能说出来——他们知道划伤的车子需要重新喷漆,这需要一大笔钱。这笔钱,远比一条狗命重要。
“车子会有保险公司来赔偿。”谁都不知道男人是否在撒谎,“你们谁认识这条狗的主人?”
仍然没有人回答。万一车子还没来得及上保险呢?没有人敢冒这个险。
男人和儿子只好站在路边静静地等。阳光毒辣,两个人很快流下汗来。男人从车子里取来矿泉水,为儿子洗了脸,又嘱咐儿子回车里坐。他等了很久,仍然没有人站出来。似乎那条狗根本没有主人。可是这怎么可能?它不但有主人,并且它肯定极得主人宠爱——它周身的毛,即使在死后,也是那样篷松,白得耀眼。
围观者越来越多,人群形成一个半圆。男人小心翼翼地将死去的狗抱到路边,又将车子也靠到路边。儿子摇开车窗,请示他的父亲:“要不我们打电话叫交警来吧?”男人急忙止住他。“不要。”他说,“我们可以处理这件事情。”
男人再一次向围观者打听狗的主人。与前几次不同的是,这次他是一个个围观者问下去的。可是不会有人告诉他。人们或摇着头,或说不知道,为一条狗和狗身后的主人守口如瓶。那是一个很小的村子,狗和狗主人的家,也许就在路边。可是他们不能说出来。他们知道一旦说出来,将意味着什么。
男人终于放弃了尝试。他知道这样问下去不会有任何结果。男人重新打量一遍围观者,最后将目光定格上一位老人的脸。
“求您办件事,”他诚恳地对老人说,“替我把这五百块钱,转交给狗的主人。”
“不。”老人惊恐地后退,“这不是我的狗。”
“我知道这不是你的狗。”男人说,“我只是请您帮我转交这五百块钱……您不认识狗主人也没有关系,我相信您总会有办法帮我找到……还有,请您,替我跟他说声对不起。”男人把目光从老人的脸上拉回,盯住那条死去的狗。男人的眼睛,竟然有了湿润。
车子慢慢加着油门,离开那条胡同。
儿子大为不解:“你怎么知道他是那条狗的主人?”
“因为他是那群人里最恐惧最伤心的一个。”男人说,“他的眼睛一直饱含泪花,他努力忍着,才没让眼泪掉下来。他的腿一直在抖,如果我们不在场的话,我想他肯定会冲上去,搂住那条狗。”
“我们放弃叫交警到现场去,就等于放弃了保险公司的赔偿。”儿子说,“但事实上我们什么也没有做错,倒是差一点儿因为那条狗出了事故。道歉的应该是他。”
“可是现在我们不是没有事情吗?”男人一边小心地开着车,一边说,“你注意到老人的目光了吗?那目光是那样悲伤又是那样恐惧,如果这时候叫交警过来,老人的悲伤和恐惧就会加剧许多。车子,就算我们自己修一修,也用不了几个钱。可是又怎能为了这点钱,让一位老人,让一位足可以做你爷爷的老人,在直射的阳光下,在他死去的狗的面前,在他的乡邻面前,继续恐惧不安继续伤心欲绝呢?对老人来说,我们早离开一分钟,他就可以早解脱一分钟。再说,那条狗,或许是老人惟一的精神寄托吧?或许他把它当成了朋友、兄弟、伴侣、儿子……不管我的猜测对不对,我想,那五百块钱,总还能帮老人再买一条那样的狗。”
“就因为这些吗?”儿子似有所得。
“不仅仅因为这些。”男人认真地说,“还因为,狗与人类一样,也有尊严。——五百块钱对于死去的狗,或许没什么意义。但是,无疑,它能让狗的尊严与人类的尊严,距离更近一些。”
小玉
小玉在等她的男人。小玉马上就能见到她的男人。她很紧张。
她翻出那件碎花对襟小袄,慌乱地穿了,对着镜子红起了脸。送走男人那天,她就是穿着这件对襟小袄。记得柳絮在风中飘摇,一朵朵沾了她的脸颊和红袄,又一朵朵被他轻轻摘掉。她问你啥时回?他说打完仗就回。她问啥时打完仗?他说应该很快。说话时他们站在树下,保持着很远的距离。那年她十八岁,身体就像葡萄,饱满剔透,挂着露珠。她说那我等你回来。他说好。就走了。她的话,算不上承诺吧?她看到他的背包打了漂亮的结,他在柳絮中越走越远。
他再也没有回来。
可是小玉在等,死心塌地。战争就要打过来了,娘想带她离开村子。娘说过几天,炸弹就会炸平我们的村子。她不走,抱着院子里的香椿树,哭得死去活来。她说他回来找不到我,会伤心的。娘说可是你们没订亲的。娘说过几年天下太平了我们再回来。娘说你不走会被炸成肉末的。娘说活着重要还是等他重要?夜里她和娘收拾了家什,离开了村子。她们一直往北走,直到一颗炮弹在她们头顶爆炸。她将娘草草掩埋,然后挺了胸脯,一直往回走。她再一次看到了村子,再一次看到了草房。她走进草房,生起灶火,给自己煮一锅香喷喷的稀粥。然后她睡着了。她看到他站在面前,轻轻为她摘掉一朵柳絮。她看到柳絮不停飞舞,飘到了硝烟弥漫的战场。她看到战场上的他抱一杆扭了麻花的枪,咬着牙向一架飞机瞄准。她看到飞机在低空盘旋,像一只饥饿的秃鹰。她看到从秃鹰的腹部甩出一颗颗炸弹,眨眼间将村子炸成废墟。她看到她从废墟里爬出来,抖落身上的土,咧开嘴笑。
她醒了。她的村子真成了废墟。她在废墟中微笑着等他。
她一直等他。在一个人的村子,在一片荒野,在战争中等他。几年后村人回来,村子再一次有了轮廓和规模。在夜里,她的门前站着一个个痴情的后生,他们和她,都在等待自己的爱情。她不知道自己等了多久,她不知道自己还要等多久,她不知道自己还能等多久。她决定等下去,她认为这一切天经地义。
有关他的消息,不断传进她的耳朵。有人说他战死了,脑袋被子弹劈成两半;有人说他当了官,留在城里,早有了家室;有人说他在山西跑盲流,脏兮兮得像一条狗;还有人说他死在归来的途中,尸体被野狼撕成碎片。说什么她都信,说什么她都不信。她只知道自己必须呆在村子,守着自己。否则,他回来,会找不到她的。
门前的后生们越来越少,终于,所有人都失去耐心。后生们长出胡须,然后将皱纹,抹了一脸。
她不知道自己到底等了多长时间。一天,两天,十天,一年,两年,十年,还是一百年?
终于,她听到他的消息。
……一颗子弹钻进他的脑袋,将他的记忆全部抹去。他知道有一位姑娘在等他,可是他不知道那位姑娘到底是谁。战争结束了,他进了城,分到了房子,却是独身一人。夜里他把自己的头发一把一把往下薅,仍然不能够将她从记忆里翻出。直到半个月前,一位村人在那座城市的公园里见到了他。村人说你记得小玉吗?他摇摇头。他甚至不认识面前的村人。村人说你怎么能忘记小玉呢?送你去当兵的小玉啊。他仍然想不起来。可是他知道那个叫小玉的,肯定是等他的那位姑娘。他忘记了小玉。他忘记了她的名子,她的声音,她的眉眼,她的身材。他忘记了有关她的一切,可是他没有忘记自己的爱情。
他决定去找她。
村人带回来的消息让小玉颤粟不已。等待终于有了结果,她却变得惊慌失措。好几天她什么事情也不做,只躺在床上胡乱地想他。记忆中他留了平头,左脸长一颗英俊的红痣。他的语速很快,却很清晰。他的眼睛不大,却如朗月般明亮。他身材魁梧,那腰,总是挺得笔直。
小玉拿了头梳,仔细地梳理头发。她的头发一丝不苛,那是十八岁的发型。她在唇上点了口红,看了看,又轻轻抹去。那颜色太过娇艳,她怕他不能够将她认出。
她慢慢地走出院子,来到村口。她想他这时候应该下了汽车,正急匆匆赶往村子。她没有想错。她看到他了。他朝她走来。他走得很快。他的眼睛,仍然如朗月般明亮。
突然胸口痛起来。很痛,那里面有一双撕裂一切的手。她的视线开始模糊,她的世界天旋地转。——她的心脏病坚持不懈地纠缠着自己,终在这一天爆发。现在她想她终于要死去了。连同对他纠缠不清的思念。
她慢慢地倒下。他来到她的面前。他盯着她看了很久。他蹲下来拍她的脸。他喊一声,小玉!她笑了。现在,她可以安静地死去。
男人离开小玉,时间1945年。男人再一次见到小玉,时间2007年。1945年和2007年,一样的柳絮飞扬。80岁的小玉,将永远活在春天。
铃声与微笑
那段时间朋友心事重重。在一起聊天,吃饭,喝酒,下棋,朋友会突然长叹一口气。他搞砸很大一笔生意,输得莫名其妙窝窝囊囊。朋友告诉我,他连杀人的心思都有。
说话时我们正在酒馆喝酒。烈性白酒,碗大的酒杯,朋友仰脖就是一杯。我说你悠着点喝,朋友说,好。话音刚落,仰脖又是一大杯。
朋友是一位坚强的男人,平时很难从他的表情洞察到他的内心,现在被折磨成这样,可见那笔生意对他的重要性。
突然我听到一种奇怪的声音。确切说是一句话。再确切说是手机铃声。再确切说,是朋友自己录制的手机铃声。手机装在朋友的上衣口袋,朋友的声音从口袋里传出来:来电话啰!请微笑。用了被烟酒熏呛得沙哑的嗓子。绝对的原生态。
朋友放下酒杯,掏出手机,人就笑了。
电话是他的妻子打来的,问他在哪里。朋友笑着说和周胖子一起吃饭呢。怕妻子不相信,又将电话塞给我。我说他交待的没错,的确在吃饭……光吃饭,没喝酒。偷偷冲朋友挤挤眼睛,朋友满意地向我翘起大拇指。后来朋友接去电话,和他的妻子闲聊了几句。我注意到,说话时,朋友始终面带微笑。那微笑不像是装出来的,似乎真的发自内心。他的表情看不到破绽,就像他的妻子就站在面前。
电话终于挂断,朋友再一次端起酒杯,做出准备牛饮的样子。我纳闷地说刚才你嘻皮笑脸地干什么?电话那边的她又看不到。
朋友说虽然她看不到,但可能会感觉到吧?
感觉到?我取笑他,你妻子有特异功能?
朋友笑笑,一杯酒一饮而尽。或许是我太敏感了吧?朋友说,总怕她为我担心。所以只要我回到家里,别管心中有多少心事,都会装出一副开心的样子,对她微笑,对儿子微笑,对邻居和电话里的朋友微笑。不是说男人是家的太阳吗?如果太阳整天愁眉苦脸乌云密布,家怎么会有阳光呢?
可是你现在在外边啊!
你说的没错。虽然我在外面,可是如果让她听出我的不开心,听出我的烦躁,那么,她肯定会为我担心吧?于是一半家也就可能乌云密布了。所以,男人这个太阳不应该只有呆在家里时才发挥作用,当你在外面时,同样应该让你的光辉照亮和温暖你的家……其实对男人来说,大多时,微笑并不完全是个人的事情,它会感染你的家庭,它是家庭快乐和幸福的源泉……
所以即使在外面,你也要努力装出微笑?
谈不上装吧!朋友说,只是提醒一下自己而已。事实上,只要你是男人,你就不可能每分钟每秒钟都是快乐的。男人有太多压力,这些压力让我们常常不能够开怀。那么,为何不能在接电话特别是接你爱人电话的时候暂时放下压力而给她一个微笑呢?这并不难做到吧?如果做不到,那就在接听电话之前,先提醒一下自己……
所以你干脆把这句提醒变成手机铃声?
是啊!不过不知你是否看出来,现在我比没接电话以前要轻松和快乐许多吗?
好像的确是这样。——朋友用手机铃声提醒自己要微笑着接听电话,其结果,却是他也暂时放下了所有压力,变得轻松起来。
这或许就是笑的魔力吧?这或许更是家的魔力吧?
所以,当你烦躁不宁时却有电话突然响起,你也不妨先提醒自己“请微笑”,然后再说那一声:喂……
无声的浪漫
传闻中午时分,小城将有一场轻微的地震。没有人信,也无人恐慌。地震怎么会预知呢?既不是雨雪,又不是台风。
男人是上午听到这个消息的,他笑一笑,继续忙他的事情去了。他会一直忙到下午五点,即使午饭,也会在办公室里简单地对付。女人在工厂里上着三班倒,中午时候,她才刚刚下班。
可是今天中午,男人突然很想回家看看。一个半小时的休息时间,打出租车跑个来回,如果红灯不多,如果路上顺利,男人完全可以在家里呆够半个小时。半个小时,男人想,也值了吧。
轻轻打开防盗门,几乎没有弄出任何声音;轻轻推开卧室的木门,一缕温暖熟悉的花香扑面而来。他没有走进去,他站在门口,静静地望着床上的女人。女人侧卧而眠,怀抱抱枕,身体蜷起如猫。她太累了。夜里两点到上午十点,整整八个小时,女人一直站在铣床前聚精会神。她戴着灰色的工作帽,她的两手,沾满油污。
男人盯着女人,足有半分钟。他的嘴角微微上翘,眼睛里饱含爱怜。他轻轻带上卧室的门,退到书房。他轻轻带上书房的门,坐上木椅。他静静地点起一支香烟,雾气氤氲中,男人那张轮廓分明的安静的脸,竟也突然有了煞人的惊艳。
男人在书房里一直呆了半个小时。他把第三个烟蒂在烟缸里摁灭,然后站起来,再一次推开卧室的门。女人还在熟睡,依然保持着原来的姿势,睡梦中,脸庞如桃花般绽开。于是男人也笑了,满足并且幸福。他为女人掩好门,蹑手蹑脚走到门口,换鞋,开门,关门,下楼,招手打一辆出租车。即使无人注意,男人仍然是一位绅士。他的动作很轻很柔,甚至惊不起一只蝴蝶。
黄昏时,在厨房,女人对男人说,听说白天有地震呢。男人说你信吗?女人说当然不信,我睡得香呢。男人再笑笑,葱花下到油锅,香气即刻在小小的厨房里弥散开来。
也许女人永远不会知道,在她香甜的睡梦里,男人曾经偷偷回来,然后,安静地,一丝不苛地,陪伴她半个小时。
地震只是传闻,只是谣言,只是玩笑,只是恶作剧,男人不怕,女人也不怕。即使男人不赶回来,睡梦中他的女人,也不会惊醒。可是男人还是回到家,看睡梦中的女人,陪睡梦中的女人。他担心女人会有不安,哪怕这不安再微小,再短暂,他也会赶回来。为什么不呢?他认为,这才是一种必须的浪漫。
更多时,浪漫只是一种默默的牵挂、淡淡的关心和充满爱怜的注视或者陪伴吧?而绝非刻意制造出几许看似斑斓迷人的色彩。
护手霜
男人坐在沙发上,收拾自己的行李。行李是女人为他准备的,毛巾,袜子,剃须刀,充电器,衬衣衬裤,牙膏牙刷,护手霜……到了冬天,男人的手总是干燥皲裂,护手霜必不可少。女人在厨房里洗刷餐具,对他说,车上注意安全。男人把护手霜塞进行李包,抬起头,说,知道了。
开会,吃饭,再开会,再吃饭,日子舒闲,赛过神仙。晚饭后没事,打开电视看一会儿,忽然有人敲门。开门,女的,认识,隔壁房间。一进门就劈头盖脸地问他,有没有护手霜?
干什么?男人问。
当然是护手。
手怎么了?
冻裂了……到底有没有?
当然有。护手霜就放在床头柜上,女人一开门就可以看到。事实上和男人说话的时候,女人已经打开瓶盖,毫不吝惜地往自己白皙的手背上涂抹着护手霜。女人说你的护手霜不错,她给你买的?男人笑。女人用完护手霜,却并不放回去,举着,问,能带回去吗?问带回去干什么,答,同屋的手也裂了……这么好的护手霜,岂能你一个人独享?
只好耸耸肩,点点头。大大咧咧的女人如一阵风般刮来又刮走,并且刮走他的护手霜。
第二天清晨,走廊上再一次遇见女人。女人也许已经彻底忘掉了他的护手霜,打照面时,只是笑一笑,护手霜的事情闭口不提。她不提,男人也不好意思追问。毕竟只是一瓶护手霜,就让她再用一天。
可是,一直到会议即将结束,女人也没有归还他的护手霜。见了面,嘻嘻哈哈地笑,什么都谈了个遍,惟独不谈护手霜。
于是男人就有些急了。他急,并不是这瓶护手霜值多少钱,而是因为,护手霜是妻子为他买的。他回去,行李包里不见了护手霜,妻子肯定会问,护手霜哪里去了?他怎么回答?送给隔壁女人了?妻子也许不会发作,但心里,肯定会不舒服。什么人值得你那么勤殷?美女?关系不一样吧?是笑着说的,目光却似探照灯般犀利。那么,骗她护手霜丢了?也不行的。妻子会认为他不在乎她送他的东西。再说,打小说谎话,他就会脸红。
生活就是这般那般。很小一点事,都能引出诸多麻烦。
男人坐在屋子里,电视开着,却没有心情去看。心想还是去要回护手霜吧,不过要回他的护手霜,他和女人的友谊,并不会因此终止。再说也不是什么大事,护手霜讨回来,也好跟老婆大人有个交待。想着,起身,门恰在这时被推开。
是隔壁女人。过来还他的护手霜。
她说这几天忙昏了头,竟把护手霜的事情给忘了。对不起你啊!护手霜放上床头柜,人如一阵风般刮走。
男人想她忙吗?想半天,也想不起来她到底忙在哪里。
可是护手霜毕竟送回来了。尽管用去很多,可是,他还可以将剩下的护手霜带回去。他想她的妻子绝不会知道,会议中,有女人借用过他的护手霜。
回去,一件件从行李包里往外掏东西,毛巾,袜子,剃须刀,手机充电器,衬衣衬裤,牙膏牙刷,护手霜……妻子愣住了,问他,你带走了护手霜?
是啊。他回答。心咚咚地跳。
妻子就打开抽屉,取出另外一瓶一模一样的护手霜。我又给你买了一瓶呢,妻子说,还以为你没有带……还以为是我粗心,把刚买的护手霜给弄丢了……
婚姻生活中,情感世界里,有些事情,就是这样。如果你细细琢磨,处处小心,那么,一点点事情都可以放大,麻烦接踵而至;你忽略它,不去管它,一切又会变得自然,简单纯粹。男人和女人,便只剩下了爱悦和欢愉了吧?
一簇塑料花
注意那个男人已经很久,他穿着洗得发白的中山装,消瘦,修长,背微驼,戴一副无框眼镜。只看长相和穿着,他应该是某个单位的领导或者某所大学的教授,然而,他却靠拣垃圾为生。
我发誓绝对没有瞧不起他。我只是心生纳闷,这样一位男人,做什么不可以呢?——也许有些卑微是自己寻来的,也许有些人,天生就喜欢有些卑微的生活。清淡,忙碌,与世无争,朝不保夕。可是对他来说,这怎么可能?
从第一次见他,他就穿着中山装,冬天过去一半,他仍然穿着那件中山装。奇怪的是他的中山装虽然很旧,却总是洗得干净,甚至带着叠压的褶皱。这让我怀疑他有至少两件完全相同的中山装轮流来穿,或者,在晚上,他将衣服洗干净,想办法烘干,再小心地折叠起来,然后,第二天早晨,认真地穿上……
他常常在清晨来到这个小区,骑一辆虽然破旧却擦得锃亮的三轮车,手持自制的铁耧。他站在垃圾筒边仔细地翻找和挑拣,目不斜视。他做的是一件卑微的事情,却总感觉他在从事一项伟大的事业,从他的脸上你看不到任何卑微和渺小,只有专注和敬业。
后来听朋友说,以前,他真的是一位老师。不过不是教授,只是一位小学民办教师,学校散在大山里,他的工资极低。后来那个学校撤掉,他就进了城。他有一个读大学的女儿,他一个人靠拣垃圾供她读书,生活的艰难可想而知。问他为什么不做别的,他说我一介秀才,能做什么呢?朋友讲到这里时,加一句感慨:百无一用是秀才啊!听的我心里很不舒服。朋友接着说他还写得一手好字,常常把拣来的没有用过的纸张订成本子,练习他的硬笔书法。问他练书法有用吗?他回答说没有用。没有用,仍然要练。有人见过他写的字,说他用过的每一张纸,都可与庞中华的字贴相媲美。
我没有见过他写的字。我怀疑那是朋友的夸张。可是他正在被这个社会丢弃,并且愈来彻底——这毋庸置疑——他空有一身武艺,却毫无用处。
那天收拾衣柜,翻出几件虽然很新却不能再穿的衣服,心想反正留之无用,不如送给他好了。找一个大纸袋将衣服装好,下楼,站健身场上等他,远远见他来了,忙把纸袋放进垃圾筒,再返回健身场装模作样地压腿。我见他弯腰拾起那个纸袋,打开看一下,又扭过头看看我,目光中充满不解。我赶忙逃掉,像做过一件亏心事般紧张。
大约两分钟后,他敲开我的房门。他抱着那个大纸袋,问我,这是您放进垃圾筒里的吗?
我说是的。是一些我不能再穿的衣服……我近年胖了……衣服没有用了……
哦,这样。他笑笑说,您确定要丢弃它们吗?
我说确定。
他笑一笑,转身离开,没有再说一句话。他的中山装洗得发白,他有了白发,他的背影微驼。
第二天上午,他再一次敲开我的房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很大一簇花。塑料花,完全用废弃的方便面包装袋扎制而成。每一朵花、一片花瓣都充分利用了塑料袋上原有的颜色和图案,缤纷绚烂,几乎能够以假乱真。男人的脑袋从花束后面伸出来,冲着我笑。
送你的花。他说,我亲手扎的。
你亲手扎的?我惊讶不已。
是啊,以前教过的一个孩子教给我的。他说,当心情烦闷时,我就用拣到的方便面包装袋扎些花,然后送给帮助过我的人……我没有好东西送你,我只有塑料花。
他扎得非常棒,似乎那些塑料花正在悄悄开放,散发出一缕缕的清香。真想不到这个戴眼镜的男人竟会有这样灵巧的手和这样细敏的心思,竟能让人们随手丢弃的废品,重新焕发出新的生命。
那么,这个男人,这个被人们认定正在被世界丢弃的男人,也正焕发着新的生命吧!
那天我们聊了很多,男人却站在门口,死活不肯进来。最后他说,等他女儿大学毕业,他就再回乡下找一份教书的工作。他不管钱多钱少,他只是喜欢那个职业。他相信自己能够找到。因为,即使现在,他也一直没有放弃他的教本。
现在做这些,全是因为女儿。他有些无奈地说,我得多挣些钱。
他送我的那簇塑料花,至今,仍然盛开在我的茶几上。昨天突然接到他的电话,说他已经开始上课了,不过不是乡下,而是本市一所很有名的学校。他还告诉我,两年前我送他的衣服,他一直没有穿,但他肯定会好好保存。
——他真的有两件一模一样的中山装。他并不需要那些衣服。当时他微笑着接受,只因为,他不想让我难堪。
在那段日子里,其实,试图帮助他的,远非只我一个人。很多人都送过他东西,用的多是一种悄悄的方式。这些东西,有些用得上,有些用不上,他的回赠,永远是一簇塑料花。他说世界并没有完全将他丢弃,这么多人没有用一种令他不快的施舍方式偷偷地帮助他,就是证明。
还有什么话可说呢?我只能祝贺他。我只能祝福他。一个被人们认定彻底被丢弃的男人,竟然在他最艰苦的日子里,满怀信心地扎出一朵又一朵一簇又一簇美丽芳香的塑料花,并努力维系着类似我这样的很多个陌生人的自尊。这样的男人,他的生命颜色,他的生命硬度,都远比我们优秀。
似乎这世上,真的没有人任何人和任何事,可以彻底丢弃任何一样东西。即使它们被丢弃,只要颜色还在,只要信念还在,只要爱与善良还在,终有一天,都会绽放出新的生命。
就像塑料花。就像他。
贤妻或者仙妻
某天男人突然感觉很奇怪。他想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男人洗澡的时间并不固定,有时是晚饭后半小时,有时是晚饭后一小时。男人吃晚饭的时间也并不固定,有时是晚上六点,有时是晚上六点半。可是当男人走进浴室,躺进浴缸,每一次,都恰好是最舒适的水温。不烫,不凉,轻轻柔柔荡荡,霎时赶走一天疲劳。夏天时候,女人还会在水里滴上几滴花露水,配合着恰到好处的水温,极其松驰舒爽的感觉。
男人想,她是怎么做到的呢?
洗澡水是女人为男人放好的。吃饭时候,或者吃完饭,女人会进到浴室,拧开水龙头。当然她会仔细调好水温,当一池水灌满,再将水龙头关紧。问题是她并不知道男人洗澡的确切时间,那么,她是如何使自己的男人在躺进浴缸时候,那一池水恰好能够保持最舒适的温度呢?
也曾问过女人,女人竟也被问得愣住。她说她只是把一池水放满而已,在这件事情上,她没有任何刻意。
可是这怎么可能?男人百思不得其解。
好奇的男人开始较真。他再一次把洗澡的时间提前十分钟,提前二十分钟,提前半个小时——仍然是最舒适的水温。他又将洗澡的时间延后十分钟,延后二十分钟,延后半个小时——依然是最舒适的水温。怎么会这样?男人想,难道家有仙妻?
所以男人一定要搞明白。从台历上取下温度计,在他洗澡以前,细细地测量了水温。
恰好37度。
当然,那天他洗得非常舒服。
第二天,洗澡前,再一次测量了水温。
这次是40度。
奇怪的是,他洗得仍然非常舒服。他感觉不到今天的洗澡水和昨天的洗澡水有丝毫不同,如果不是温度计提醒了他,他想自己根本不会知道两次的水温竟然相差三度。
第三天,36度。
第四天,42度。
男人真真是糊涂了。不同的水温,却感觉到同样的温暖与舒适,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郑重地请教女人,女人想了想,捂起嘴笑。她说也许是因为爱吧?当两个人真心相爱,那么,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所做的一切,在那个人看来,便都是最合适最有分寸的。心里这样想着,自然,就感觉不到任何不适了。
女人也许在开玩笑,但男人想一想,似乎,的确是这样。女人不是大厨,但她烧出来的菜,他总是吃得津津有味;女人不是艺术家,但她织出来的毛衣,他总觉得如同工艺品般漂亮;女人的嗓音有些粗,但在他听来,女人的每一句话,都如同夜莺鸣唱。因为爱,便处处感觉到女人的恰好,当然也包括女人为他放好的洗澡水。
男人想,他爱女人,以前,更多是因了她的漂亮,她的开朗;而现在,则更多是因了她的善良,她的贤慧吧?
那么,家有贤妻或者家有仙妻,便是一回事了。或者说,天下所有的贤妻,都是仙妻。她们总能为自己的男人烧出最可口的菜,打出最漂亮的毛衣,说出最动听的情话,调出最舒适的洗澡水……
她们所做的一切,在男人看来,都是那般不可思议。
我不要紧
刚谈恋爱那阵子,女人的父母是极力反对的。他们说男人有什么好呢?矮小,瘦黑,木讷,口拙,鼻子上顶了厚厚的镜片,家中更是徒有四壁。然女人却是靓丽的,开朗的,家境煊赫,追求者众。他们担心女儿嫁给男人,会吃一辈子苦,遭一辈子罪,受一辈子穷。可是女人铁了心思跟定男人,风雨无阻,无怨无悔。她像一朵时刻盛开在男人身边的玫瑰,清脆的笑声如同微风扯动一串风铃。只有男人知道她承受的压力,他说嫁给我的话,也许你的父母对你,会一辈子心存芥蒂。女人就捏了男人的手,轻轻捧到胸前。女人笑笑说,他们自有他们的想法……我不要紧。
婚后,像很多年轻人那样,男人开始了第二次创业。钱都是借来的,有些是他借的,更多是女人替她借的。生活自然清苦,冬天里两个人挤在没有暖气的陋室中,瑟瑟发抖。每天他们都要步行去市区的商店,那个商店是他们能够捱过苦日子的惟一寄托。有时男人外出进货,女人独自守着空荡荡的店面,心中徒结寂寞惆怅。她不知道她和男人还能不能将这个商店继续支撑下去,也许真如父母说得那样,她这一生,都会跟着男人受苦受罪受穷——可是她不后悔。这是她的选择,她是那样深爱着男人。后来女人趴在柜台上睡过去,梦里打一个哆嗦,突然醒来,就见到近在咫尺男人的脸。男人百般怜爱地盯着她,又为她搓起冰凉的两手。男人说让你受苦了……女人不动,任他握着自己的手,却笑笑说,你忙你的……我不要紧。
所有的苦日子终会过去。两年以后,男人和女人的商店,果真起死回生。生意越来越好,男人的事业不是在往前走,而是在往上飞。偏偏那段时间女人患上慢性支气管炎,无数个白天和夜里,无休无止地咳。男人带她去过几次医院,可是女人的病缠缠绵绵,好好坏坏,反反复复,总是不见痊愈。男人生意很忙,他不可能天天陪着女人,更不可能把所有的精力用到女人身上。白天女人独自在家,却闲不住,一会儿拖拖地板,一会儿抹抹桌子,一会儿又把男人的衬衣拿出来熨烫平整。傍晚男人回来,见她满头是汗,一颗心紧紧地痛。他说你闲着就行,这些事,等我回来做吧。女人垂着眼,笑笑说,我能行……我不要紧。
然后,突然之间,生活就跟他们开起了玩笑。有那么一段时间,男人总是回家很晚,他躲在洗手间里偷偷接电话,他轻声细语,满目柔情。这样的情景发生了两次,女人就知道,男人的一颗心,已经飞走了。她不知道电话那端的女人或者女孩是谁,其实是谁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现在男人心里,装着的,已经不再仅仅是她。几天后女人与男人进行了一次长谈,女人问她很漂亮吗?男人点头。女人问很温柔?男人点头。女人问对你也很好?男人再点头。女人说,那么,你已经决定了吗?男人流下眼泪,说,我对不住你。女人说你选择了别人而不是我,应该是我的失败才对。男人说可是分手以后,你一个人如何生活呢?女人咬着嘴唇,笑笑说,你照顾好自己就行……我不要紧。
女人守着空荡荡的房子,重归她的孤独。有时回到娘家,父母就会一遍遍数落男人的不是,女人坐在一边静静地听,一言不发。然后,她会认真地说,她不后悔当初的选择。母亲说他都可以抛弃你,你怎么还说你的选择没错呢?女人说我选择的是当初的他又不是现在的他……况且现在他也不坏……当男人对女人提出分手,那么,失败的首先是女人……肯定是我哪里没有做好。她的执迷不悟让父母长吁短叹,他们想不到女儿即使到了如今,对她的男人,竟也怀着深深的爱恋。正是这样。女人坚信她的男人还会回来。她认为男人就像一个贪玩的孩子,不过被外面的风景暂时牵住了脚步。待他玩够了,厌烦了,后悔了,醒悟了,他终会回来。女人心里说,别找不要回家的路就行……我不要紧。
男人终要回来。与女人分手以后,他过得并不开心。他守着现在的女人,尽管那女人惊艳脱俗,尽管那女人温柔贤慧,可是男人总也说服不了自己把她当成妻子。夜里他会想起从前的女人,白天他会想起从前的女人,喝咖啡的时候,吃饭的时候,开车的时候,工作的时候,清醒时,酒醉时,恍惚中,睡梦里,他的女人一次又一次固执地在他的面前出现,避之不开,挥之不去。男人痛下决心,再一次找到女人,他坐在女人面前,请求她的原谅。女人看着他的眼睛,说,你没有做错什么,你只是贪玩。男人说那我们还可以像从前那样吗?女人反问他,你已经决定了吗?男人流下眼泪,咬着牙点点头,又说,可是我怕这件事,会在你以后的生活里,留下抹不掉的阴影。女人就捏了他的手,捧到胸前,不肯松开。女人笑笑说,你已经回来了,你守住自己就行……我不要紧。
我不要紧。呵护,大度,谅解,宽容,伟大或者卑微的爱,清贫或者富足的日子,尽在其中了。我不要紧,只需这四个字,对于爱情来说,已经足够了。
谁爱你更深
她确信自己深爱着他。可是这爱又不能说出,包括醉酒后,包括睡梦中。他就在隔壁,她甚至听得见他的咳嗽,闻得着他的呼吸,想起他的高大俊朗和儒雅蕴藉,脸就悄悄红了,怕别人发现,想喝一口水,却将电话误当水杯端起。什么叫咫尺天涯?这就是吧。对他的暗恋,对他的情感,对他牙关紧咬的渴望,她想,也许,注定这样一辈子了。
却又那般不甘心。正值妙龄,谁说只能对男孩子怀春?她坚信,即使把世上所有的男孩子加在一起,也远不如他的一根手指,一句问候,一缕微笑,一抹眼神。男孩是一棵树。他是森林。男孩是一艘船。他是港湾。男孩是一个词。他是一本书。男孩是一轮太阳。他是浩浩荡荡的天空。
知他是有家室的。见过他的妻子,小家碧玉的样子,永远的似水柔情。也见过他的女儿,五官像极了他,表情像极了他的妻子。那么美满幸福的家庭,那么平淡安实的日子,让她把表白的决心,一次一次吞咽回去。可是有谁在乎自己的幸福呢?有时候她想,如果终不能得到他,也许她这一生,都不会有幸福。
所以终下决心向他表白。她什么都不想去管:所有的世俗、规则、道德、劝诫,甚至即来的热讽冷嘲与千夫所指。他是一切。他是惟一。
可是那一天,他没来上班。
整个上午她心神不宁,找借口去隔壁办公室,见到空空的座位,心一阵一阵地慌。想给他拨个电话,又感觉小题大做。她想他终会来的。他来,她会走到他的身边,轻声说,我爱你。世界在那一刻,将变得美好迷人。
中午时得到那个可怕的消息。电话是他的妻子打来的,说他现在正躺在医院。重度烧伤。昏迷不醒。
本不关他的事情。他在路上走着,见一个窗口冒出浓烟,就冲了进去。目击者说他摇摇晃晃地背出一个孩子,未及歇息,又摇摇晃晃地冲了进去。后来他被消防队员救出来,一同救出来的,还有孩子的母亲。他把她压在身下,她的鼻子上盖了他的衣服。他将浓烟对她的伤害,降到了最低。
急救室门前,她见到他的妻子。那个款款优雅的女人,似乎刹那老去。她握着医生的手,求她们救救她的丈夫。她说她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哪怕他终生瘫痪,哪怕他的烧伤遍布全身,哪怕他醒后谁也不再认识,哪怕他永远昏迷下去……只要他不死去。她只要他。她愿意承受一切。
他去了,我们怎么办呢?她无限悲伤地说。
——我们怎么办呢?她的心被狠狠地震了一下。一直以来,以为自己是世上最爱他的,可是现在她确信,他的妻子远比她爱他百倍。她何曾想过”我们”?更多时,她强调的不过是”我”:他不接受我,”我”怎么办?我不能拥有他,”我”怎么办?他生死未卜,”我”怎么办?仿佛世界上只剩他和她,他和她,又只因了她一厢情愿的纽带。
可是假如他永远昏迷下去,她还会像以前那般爱他吗?或许会,爱他一天,爱他一年,爱他五年,可是,她会爱他等他到永远吗?她对自己,真的没有信心。她想或许从前,她对他的爱,不过是一种自以为是的情感的挥霍吧?她只爱他的成熟与稳重,俊朗与儒雅,可是他的妻子,爱他的一切。她对他的爱是有选择的,而他的妻子,绝对没有。
那就把他还给他的女人吧,还给这世上最爱他、最在乎他的女人吧!将一段秘密藏起来,谁也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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