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 美丽的感觉
俗话说情人眼里出西施,所以在有爱情的时候,你一定会觉得对方最好看,即使有别的异性比你爱的对象好看,但对你而言,他(她)才是你心中最美的一个,而且是别人根本无法相比的。
第二种 亲爱的感觉
当你爱上一个人,你会有一种很亲切的感觉,跟他(她)在一起,你会觉得很舒服,很和谐。你可以信任并依*他(她)。他(她)像是一个亲密的家人,甚至可以说,比一个家人更亲密,而且在这亲密里,你更体会到一份温馨的感觉——这就是亲爱的感觉。在这个爱情的国度里,他(她)愿意包容你所有的缺点。
第三种 羡慕及尊敬有感觉
一个健康的爱情关系。应当有以对方为荣的感觉,你会欣赏对方所有的一切,包括内在与外在的条件和优点,并且对方也让你感觉,他(她)处处以你为荣。如果这种感觉存在的话,不论他(她)做这件事是成功或失败,你都会欣赏他(她)的才华,而不是只重视结果。
第四种 赞许的爱情
相爱的时候,你是否喜欢夸奖对方,而且不仅是欣赏,或敷衍了事而已,你还会喜欢在他(她)不在的时候向其他人讲述他(她)的种种好,哪怕帮你泡一碗方便面。重要的是,你从夸奖对方的热诚之中感到无比的快乐。
第五种 受到尊重的自尊
爱情关系可以提高一个人的自尊心,可以让你感觉到生活更有意义,因为爱情能够让你发现,其实你有着无人可比的独特性,虽然你有优点也有缺点,但是你的独特性使你受到无比的尊重,生命也因此更有价值。
第六种 占有欲
爱情是绝对独占的,是不能与他人分享其亲密的男女关系,因此,当爱情从不确定走向稳定后,需要以婚姻来持续以后的日子,所以我们在结婚时彼此相约相许。在真实的爱情生活里,互相许诺忠诚是必要的。
第七种 行动自由
如果一个人有正当的理由,他(她)的行动的自由一定要受到尊重,这样才不会破坏两人之间的爱情关系。爱跟着感觉走的人虽然十分令人担心或生气,但是对于热爱随性生活的人而言,限制或约束一点用都没有。还不如给他(她)自由、空间。他(她)总会回来的。
第八种 深深的同情
人们对深爱的人常会有怜惜的感觉,经常会为对方考虑,如果对方受到挫折,我们会非常愿意为他(她)分担痛苦与挫折,把对方所受的苦当作自己所遭遇的苦难一样,或者更胜于自己的苦难,因为在爱情里,我们愿意为对方而牺牲自己的利益。
第九种 生理上的性冲动
当我们在对一们异性产生兴趣或爱上某个异性时,都希望彼此有身体上的接触。在真实的爱情生活里,这种欲望是永远存在的。性冲动并不是单单只是行为,它还包含了许多其他亲密的身体上的接触,如牵手、拥抱等等,这种情感会永远存在于爱人心中。
如果你发现自己近期有如下举动,那么你现在正在爱情进行中:
1 你在同朋友联欢会喜欢与对方从嘈杂中脱离出来和他(她)一起漫步
2 当你们在一起时你会假装忽视对方,但当对方不在你身边的时候你会环顾四周很着急的寻找
3 虽然其他人总是惹你发笑,但你的眼睛和注意仅仅在一个人身上
4 虽然对方早就应该打电话告诉你他(她)已安全到家,但是你的电话却一直沉默着,然后,你清楚的意识到你正在处于等待的惊慌中
5 因为工作的繁忙你必须挂上电话,但是你却无法这样做。因为你正在和他(她)通话。
6 当读到这篇文章时,如果某个人在你的心中出现,那么,你肯定已经爱上他(她)了
先挂掉电话的那个人
那个时候,女孩和男孩正处在恋爱的季节。每次打电话,两个人总要缠缠绵绵许久。末了,总是女孩在一句极为不舍的“再见”中先收了线,男孩再慢慢感受空气中剩余的温馨,还有那份难舍难分的淡淡情愁……
后来,两人分了手。女孩很快就有了新男友,帅气,豪爽。女孩感到很满足,也很得意。后来,她渐渐感到,他们之间好像缺些什么,这份不安一直让她有种淡淡的失落。是什么呢?她不明白。只是两人通话结束时,女孩总感觉自己的“再见”才说了一半,那边“叭”的一声挂线。每当那时,她总感到刺耳的声音在空气中凝结成冰,划过自己的耳膜。她仿佛感到,新男友像一只断线的风筝,自己那无力的手总也牵不稳那根无望的线。
终于有一天,女孩和他大吵了一架。男友很不耐烦的转身走了。女孩没有哭,似有一种解脱的感觉。
一天,女孩又想起最初的男孩,心中涌起一份感动:那位听完她“再见”的傻男孩。这种感动让她慢慢拿起电话。男孩的声音依旧质朴,波澜不惊。女孩竟无语凝噎,慌忙中说了“再见”……
这回女孩没有收线,一股莫名的情绪让她静静聆听电话那端的沉寂。
不知过了多久,男孩的声音传了过来,你为什么不挂电话?
女孩的嗓音涩涩的,为什么要我先挂呢?
习惯了。男孩平静的说,我喜欢你先挂电话,这样我才放心。可是后挂线的人总是有些遗憾和失落的。女孩的声音有些颤抖。
所以我宁愿把这份失落留给自己,只要你开心就好。
女孩终于抑制不住哭了,滚烫的泪水浸湿了脑海中有关爱的记忆。她终于明白,没有耐心听完她最后一句话的人,不是她一生的守望者。原来爱情有时候就这么简单,一个守候,便能说明一切。
你肩膀上有蜻蜓吗?
在一个非常宁静而美丽的小城,有一对非常恩爱的恋人,他们每天都去海边看日出,晚上去海边送夕阳,每个见过他们的人都向他们投来羡慕的目光。
可是有一天,在一场车祸中,女孩不幸受了重伤,她静静地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几天几夜都没有醒过来。白天,男孩就守在床前不停地呼唤毫无知觉的恋人;晚上,他就跑到小城的教堂里向上帝祷告,他已经哭干了眼泪。
一个月过去了,女孩仍然昏睡着,而男孩早已憔悴不堪了,但他仍苦苦地支撑着。终于有一天,上帝被这个痴情的男孩感动了。于是他决定给这个执着的男孩一个例外。上帝问他:“你愿意用自己的生命作为交换吗?”男孩毫不犹豫地回答:“我愿意!”上帝说:“那好吧,我可以让你的恋人很快醒过来,但你要答应化作三年的蜻蜓,你愿意吗?”男孩听了,还是坚定地回答道:“我愿意!”
天亮了,男孩已经变成了一只漂亮的蜻蜓,他告别了上帝便匆匆地飞到了医院。女孩真的醒了,而且她还在跟身旁的一位医生交谈着什么,可惜他听不到。
几天后,女孩便康复出院了,但是她并不快乐。她四处打听着男孩的下落,但没有人知道男孩究竟去了哪里。女孩整天不停地寻找着,然而早已化身成蜻蜓的男孩却无时无刻不围绕在她身边,只是他不会呼喊,不会拥抱,他只能默默地承受着她的视而不见。夏天过去了,秋天的凉风吹落了树叶,蜻蜓不得不离开这里。于是他最后一次飞落在女孩的肩上。他想用自己的翅膀抚摸她的脸,用细小的嘴来亲吻她的额头,然而他弱小的身体还是不足以被她发现。
转眼间,春天来了,蜻蜓迫不及待地飞回来寻找自己的恋人。然而,她那熟悉的身影旁站着一个高大而英俊的男人,那一刹那,蜻蜓几乎快从半空中坠落下来。人们讲起车祸后女孩病得多么的严重,描述着那名男医生有多么的善良、可爱,还描述着他们的爱情有多么的理所当然,当然也描述了女孩已经快乐如从前。
蜻蜓伤心极了,在接下来的几天中,他常常会看到那个男人带着自己的恋人在海边看日出,晚上又在海边看日落,而他自己除了偶尔能停落在她的肩上以外,什么也做不了。
这一年的夏天特别长,蜻蜓每天痛苦地低飞着,他已经没有勇气接近自己昔日的恋人。她和那男人之间的喃喃细语,他和她快乐的笑声,都令他窒息。
第三年的夏天,蜻蜓已不再常常去看望自己的恋人了。她的肩被男医生轻拥着,脸被男医生轻轻地吻着,根本没有时间去留意一只伤心的蜻蜓,更没有心情去怀念过去。
上帝约定的三年期限很快就要到了。就在最后一天,蜻蜓昔日的恋人跟那个男医生举行了婚礼。
蜻蜓悄悄地飞进教堂,落在上帝的肩膀上,他听到下面的恋人对上帝发誓说:我愿意!他看着那个男医生把戒指戴到昔日恋人的手上,然后看着他们甜蜜地亲吻着。蜻蜓流下了伤心的泪水。
上帝叹息着:“你后悔了吗?”蜻蜓擦干了眼泪:“没有!”上帝又带着一丝愉悦说:“那么,明天你就可以变回你自己了。”蜻蜓摇了摇头:“就让我做一辈子蜻蜓吧……”
有些缘分是注定要失去的,有些缘分是永远不会有好结果的。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但拥有一个人就一定要好好去爱他。你的肩上有蜻蜓吗?
四年守候一世情缘
一
我从机场的路上开车回家,虽然驾照上个月才拿到,开起车来早已是老手。我所在的这家跨国广告公司的老总Peter带人来视察工作,忙了一整天才把他们送走。今天的心情很不错,回去要好好泡一个香氛浴。车子驶进市区主干道,左转,右转,不一会我在CBD高尚公寓里的家就到了。我住27楼,数字和我的年龄一样。我将车停入车库,习惯性地用食指转动钥匙,抛向空中,再接住。转弯,上楼,步入大厅。今天是小王和小李值班,这里的保安和我很熟,“今天回来的好早啊,林小姐”,小李笑着打招呼。我以笑作答,挥手示意。
二
躺在浴缸里,被热气蒸得有点晕晕的。特别想睡觉,可脑子里却在转着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我曾疯狂地爱过一个人,从他的头发到脚趾,无一不爱。他清澈的眼神如溪水般透明,荡涤着我的心神。他细软的声音如微风一般,熨得我的心服服帖帖。可在这个夏季,我却死活找不着他。离开他已经有4年了,这足以改变我命运无数次的4年。沉静下来的分分秒秒,我皆是痛苦的,如岩浆浇在心上还发出声,比烙铁烙在我的肉体上还要剧烈。
那时,他身边的女孩一个赛过一个,精致得仿佛一碰就会碎,他挽着她们就象太阳与环绕在其周身的星星一样登对。我如同黑暗中的舞者,是他的影子,可我还是一厢情愿地赤着脚在他周围跳动着,幻想能引起他的注意。可他除了当我是朋友,什么也不曾给我。
大学毕业那一年,为了他我进了汽车工厂,成为一名办公室文员。当时这是我留在这个城市里的惟一出路。厂里当权派斗争得很激烈,厂长的三姑六姨周围布满了耳线,恰逢“精简人员”,平日里不多言语的我就被下放到车间和工人师傅们一起劳作,生产。尽管带我的师傅总是照顾我,可我的双手还是长满了水疱,一碰就火辣辣地疼。
有一天,他来找我,穿着那件我百看不厌的白衬衫黑裤子,帅得犹如皓月,犹如星辰。看着蓬头垢面的我一脸憔悴,他一脸的不悦:“林文,你怎么把自己整成这个样子?”我站在他面前仿佛灰姑娘正在掏煤炉被王子逮了个正着,丢人到了家,丝毫没有想到还有“劳动是光荣的,劳动的人是美丽的”这句话。他跑来告诉我,他们一帮朋友要结伴去溜冰、蹦迪,问我要不要去。
还未等我回话,不知从哪跳出一个娇艳欲滴的女孩,穿着苹果绿的时下最流行的吊带裙,脚下一双白色网状无后跟运动鞋。白皙的瓜子脸上满是兴奋。我尴尬地拿着工作帽,头不晓得往哪边看。穿了一天的蓝色土布工作服已是油渍斑斑,如果不是我还扎着马尾辫,别人还很难认出的性别。
在那一瞬间,本来蠢蠢欲动的心跌向深渊。“不去了,你们去吧!”那个女孩一听,拖着他的手,如旋风般在我面前消失了。我是希望我可以忘记,忘记他在我面前的饿、笑容。这该从哪里说起,他笑我的男性化,笑我的固执,他离我很近又离我很远。我背叛了自己的个性只为和他在一起,做他的影子。他有时将手环着我的肩,大声开着玩笑,不把我当成女孩,而是哥们。他周围的女孩子在这种暗示下,对我丝毫没有戒心。我不知该哭还是该笑。
两个月后的一天晚上,我收拾着行李,8平方米的房间里乱得不象话。我和同厂的1个工友合住一间屋子。屋子里摆了2张单人床。除此之外桌子、椅子、锅碗瓢盆、半空中绳子上挂着的女人的内衣、内裤,几乎没有空间让一个人能进行干净整洁的日常生活。可这一晚,我就要永远的离开这8平方米,远远地走开。辞职已得到批准,在车间主任眼里我丝毫没有留下来的必要,他早已替他农村的堂叔的女儿物色了我这么个位置。我无所谓,我不要和任何人吐露我离开的真正原因。
我虽然痛恨黑夜里的离别,在夜里的我会更孤单,但黑夜在吞没我时又会接纳我。那天晚上,没有人送行,没有人道再见,他也许正在甜甜的梦里和另一个、再一个的女孩子在一起。
“我不能和你说再见,因为我和你永远不想再见面”。我坐在火车上,默默地在心里说。
4年里没有他的消息,我早已为他想了顺利的结局——在公司里越升夜高,找到令他惊艳的女孩,结了婚。不,也许还没结婚,还在寻找。他早已不记得我是谁。即使偶尔想起,也不过是一个和哥们一样的女生,一个对他无半点吸引力的假男生。越长大,越发现原来爱是如此的不圆满。你认为是今生另一半的那个人却在找寻着他的另一半。
工作,奋斗。说起来和许多人都很相似。做过销售、公司文员、前台接待;充电、苦熬,一直做到公司在大陆地区所设公司的副总裁的位置,就这样过来了。说不清这里面有多少幸运的成分。凭我的起点到今天已属不易,或许这是命运给予我放弃爱他的补偿。
三
两个人的相遇,不早不晚,就在那一刹那间。我在Taxi停车站等出租车。我的车子送去修了。我看着手表有些焦急,下雨天等出租车的人特别多,好不容易有一辆车停在我面前,我正待打开车门,另一只男人的手同时伸过来,正好触碰到我的。我本能的一缩。低头看他大跨步溅出的水在我裙子上留下了印记。我有些恼怒,抬头要说话。一双熟悉的眼睛,对方也颇为错愕:“你!”
我们同时发声。怎么会?发誓永不再见的人竟然又见面。司机按了按喇叭。“你们走不走?”我反应过来,打开车门钻进去。“你也一起上吧!”他从后门上了车。“你去哪?我让司机先送你。”我没有回头地问,内心好不平静,想掩饰住情绪。“国立大厦”,他的嗓音和4年前相比,多了一份男人味,醇厚而不失清新。
他下车后,敲了敲我旁边的窗户。他好象有话和我说。我摇下窗。“给我一个联系电话”,他不带什么表情的要求道。仅仅犹豫了几秒钟,还是从包中掏出笔和记事本,飞快写下所有可以找得到我的私人电话号码,撕下来,递出窗外,向他摆摆手。
我始终没回头。不给他名片是因为我还没有从这次偶遇所带来的惊讶中理出头绪,我不确定是否有必要让他了解我的现在。
四
晚上回到家,关了灯想着今天和他的重逢。推开窗,天空好漂亮。好多年没有张望过天空了,或许是我太忙,根本没有时间。我的悲伤、痛苦星星都知道。和小时候一样,我喜欢找一颗星星做我的谈话对象,它会向我眨眼睛,抚平我心中的创伤。
我伸出手来,想去触碰离我似有无穷尽远的天空。模糊了4年的面孔在今天早晨在我脑海里清晰起来。
我想我的身体里一定还存有天真的一面,这或是我拒绝了许多条件很不错的男士的原因。我还在骨子里认为此生一定会有值得相守的人,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只要有爱就足够。
五
两天后,他打了我手机,要请我喝咖啡。我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放下手头的所有工作。
当我赶到星巴克时,从人群中一眼就看到他,他穿着黑色的西装,咄咄逼人的相貌引人注目。我早知道大学时有许多女生为他神魂颠倒。可是我已过了那个年龄。何况我用4年的时间来冷冻我的心。一生的前几年未透露任何讯息,以后也打算继续沉默下去。
他将替我点的咖啡推到我面前,却不说话。如今的我们俩都有了明显的改变。他不再总是满脸戏谲的大男孩,眼神内敛而深沉,似藏着心事。而我早褪去了青涩,蜕变为沉稳大方的女人。
为了打破僵局,我只好先开口:“想不到这么巧,会遇见你。”他回答得很简单“对,好巧。”我想不出其他话,只好低头为咖啡加方糖,用匙子搅拌,暗暗的使劲。“你再这样搅拌下去,半小时也喝不到嘴里。”我只好停手,暗暗呼一口气。“喝完咖啡,我请你吃饭,怎么样,以前总是你请我。”我找话题聊天。“好啊,看你的样子应该可以大餐一顿。”他的嘲讽很明显,我勉强笑了一下。他好象已经改变很多,说话也改了方式。
在西餐厅里,他看我熟练的用着刀叉,“看起来这几年你过的不错”。我将举到嘴边的叉子放下,“开始很苦,熬出来了”。他双手握着抵在颌下,一副深思的表情,我为这不尴不尬的气氛伤神。他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你还没问我这4年过得好不好?”这提醒了我,“你应该很不错”,我笑着试图调节气氛。“为什么?”“以前你过得就挺好!”“林文,你有没有当我是朋友,我自己一直还自作多情地认为我了解你。”“你是在怪我不辞而别?”我不打自招,“我当时对一些事情感到很困惑,不得不走”。谈到过去,我的胃开始痛起来。“我找了你很多次,用了一切方法,为什么你不告诉我你遇到了困难?”我怎么好开口说出困难是因他而起。“都过去了,人总要过不少难关”,我轻描淡写,“不谈这些了,好吗?算了,我带你去看电影,我欠你一场电影。”大学时有一次他请我看电影,结果被我放了鸽子,所以他始终耿耿于怀。“好啊!”他回答得很爽快。“不过你穿的太正式了点”,我一边结帐,一边判断。“无所谓,看电影没有人规定不可以这样。”他起身大步向前,双手插在西裤口袋里,背影是玉树临风的潇洒。偏偏那天,去的电影院在举办经典回放的活动,上映的是《云中漫步》,这是他请我去看我却未能赴约的那场电影,真是命中注定。
六
他因公出差的时间已满,要走的前一天晚上,请我出来喝酒。满以为自己可以很坚强的不去想他的即将离去,可在2瓶啤酒喝下去后,竟有些难过的醉意。想忍却没能忍得住。我终于借着酒力哭出来,半是清醒半是微醉。拼命的用尽力气,恨不得把胸膛里的愤懑、忧伤、压力都排解出来。
周围的人见怪不怪的不予理会。他在一旁急忙将我拉近。这个晚上令我的记忆全部复苏,挡都挡不住。靠在他的肩膀上,那是我梦寐以求的港湾,少女时代的瑰丽天堂所在,他怎么可能知道。我无助的狠狠地抓住他的衣服,像抓住最后一点存在。
他将我揽入怀中,给了我莫大的温暖。他下巴靠着我的头,嘴巴离我的耳朵很近,“林文,你知道吗?你走了之后我都快崩溃了,从大学到毕业我用了好多女孩来测你的心意,可都失败了。到最后我都害怕被你知道我爱你后连朋友都没的做。”我听了更难过,眼泪流得更凶。“你折磨了我4年,整整4年,我失去了快乐的理由,你怎么能这么残忍,怎么能?”“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我一见到你就更难过”。我词不达意。他将我抱得更紧。
七
他离开后,1个月后又回来了。他申请调到我所在的城市,我决定这一次给自己一个光明的未来,不再选择在黑夜里逃走。
结婚那天,当我将捧花扔到空中,快乐升到极点。当我被他一把抱起,全场掌声顿起。
我偷偷用眼睛瞄着礼堂中的几个字:“祝唐宇峰先生与林文小姐新婚快乐、白头偕老!”
只能选一枝玫瑰
“他是个才子啊!”有人指着他告诉她。她不经意瞥了一眼,却恰巧撞到了他的目光。她怔了两秒钟,之后坦然地冲他笑了一下。
“他是才子吗?”第二天她指着他问另一个好友。
“是啊,他还有一个很漂亮的女友呢。”她的好友感叹着告诉她,她于是好奇地注意上了他。
那时真是闲得无聊了!若干年后回想起当年的时光,她边想边笑自己。
或许也真是因为好奇吧,总之,后来每场有他参加的球赛,她都一定会去看。那时,她真是漂亮啊。所以,当她在场外欢呼着加油的时候,便会顺理成章地吸引场下所有男生的目光。就像他可以吸引场下所有女生的目光一样。再后来,每个由他主持的活动,无论是演讲比赛、知识竞赛还是校园模特大赛,她都一定会参加,也一定会赢。她又是个多么聪明的女孩啊。这样的女孩,又怎么可能吸引不了他的注意呢?于是,他真的注意到她了。而那时,他上大三,是长她两级的同系师兄。或许也正是因为同系的缘故吧,那以后,他们就常在一起了。一起吃饭,一起看书,一起爬山等等。
一个周日,他远在另一所大学的女友来看他了。他当然要陪她在校园里四处转转。转到化学系楼下的时候,他们遇上了她。
“师兄好。”她笑着冲他打了声招呼,与他擦肩而过。他的目光随她转了半个圈。那天她穿着墨绿色布制的长“A”字裙,上身是一件带小帽子的T恤衫,高高的马尾束起来,亮丽、活泼而又不失大方。
“她真漂亮。”他的女友微笑着对他说。其实她的女友也很漂亮。或许在那时,她在等他说“你比她更漂亮”吧。可惜他没有说。他的女友也是聪明的,便像没事人一样岔开了话题。不过她的脸上的笑容减去了几分,而他的大脑中始终闪着的也并不是女友的影子。
送走女友后,他始终在想,究竟这两个同样漂亮,同样聪明的女孩哪个更好一些,他又更喜欢哪个呢?坐在学校的石椅上想了许久却没有答案。在这期间他想到了和女友吵架的情景,还想到了她的好。直到她坐到了他身边,他才从凌乱的比较中挣脱出来。“嫂子真漂亮。”她说。她笑的时候眼睛上像蒙了一层雾,让人看不分明她的心思。终于,在那个美丽的夜晚,他选择了她。第二天,他和他的女友分手了。他的女友是那种十分理智的人,尽管伤心,却好合好散。
“他是幸运的。”有人说。是啊,有的人一生也遇不上一个既漂亮又聪明的女孩,而他遇上了两个,并且离开他的那个还那么的大度。
只是当两个人真正走到一起之后,摩擦也不可避免。他们吵架了,就像当年他和他的女友吵架一样。他有些后悔了。他又想起了前女友种种的好。他想那时他们虽然吵架,拥有的更多的却是快乐。那时他还没有读过张爱玲的小说,不知道《白玫瑰与红玫瑰》的故事。他还一直以为,那种故事只适合女孩子读。就这样,他们每天凑到一起就吵。一转眼,他要毕业了。在毕业前的一个夜晚,他们分手了。她也是极理智的。她还祝他幸福,然后就一个人沿校园长长的小路走了回去。在路上,她的泪才无声地滑落下来,而他永远也不会知道。
他终于找到了他的前女友。巧的是他们一个在银行,一个在律师楼,而且居然只隔了一条街!他提出与前女友和好,前女友却笑着拒绝了。但前女友送了他一本书,他打开来,第一页就是《白玫瑰与红玫瑰》中的那句话:“选了红玫瑰,白的就是‘床前明月光’;选了白玫瑰,红的就是心口上那颗朱砂痣。”他的前女友笑着对他说:“你永远比较不完的。”
看着前女友远去的背影,他愣住了,他的手里还抱着那本书。是啊,他恍然大悟,原来爱情本身就是一场关于玫瑰的选择。而面对两枝同样漂亮的玫瑰,无论选哪一枝都会留下永远的遗憾,因为只有得不到的那枝才是最美的。
你看,有的人一生也遇不上一枝漂亮的玫瑰,他却一下子就遇上了两枝。他苦笑着想,自己究竟是幸运的还是不幸的?原来,最痛苦的,不是没有邂逅没有,而是面对两枝同样精彩的玫瑰,你要么选择其中之一,要么就只有全部失去。因为,无论是谁,都不可能一下子拥有两枝漂亮的玫瑰。
爱情维修工
杜松是我同事中的“爱情专家”,他的潇洒外表和幽默才能使他周围总有花枝招展的女孩绕着他转。可是他私下里对人说,他对其中的任何一个都未曾动心,他喜欢我这一类富有艺术气质的女孩子。我只是把他的话当作开玩笑,我对他有几次将玫瑰花带到我的办公室里来也毫无反应。我知道我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决不是杜松这种玩世不恭的男人,不过,这并不妨碍我和他之间几乎无话不说的“友谊”。
我闪电般发生的初恋故事让杜松大吃一惊。因为他发现我爱上的竟是一个看书摊的“小贩”。在他眼里,这种相识也缺乏起码的浪漫色彩。
那天,我对杜松说,我到单位附近的一个书亭去买两个月前出版的一份杂志。卖书的是一个戴眼镜的男孩子,他正捧着一本厚厚的书在读。我“喂”了一声,那个男孩抬起头来,很英俊的一张小生脸。我说出那期杂志的名字,他说没有,可看到我脸上失望的表情,他又问:“上面有你的文章吗?”我点点头。他说:“要不我给你找找看?”没想到这个叫江峰的男孩子竟骑着自行车几乎跑遍了大小书摊,终于为我找到了那本杂志。杜松用一种很奇怪的表情看着我,嘲弄地说:“就这样,你被他的小恩小惠感动了?”我急急地表白说:“不是!他还说他喜欢读我的散文,像晚秋在月亮下听琴的那种感受,我就觉得他是我的知音!”杜松眼里莫名其妙地闪过一丝妒意,嘴上却继续笑话我说:“你一个大学生怎么跟小书贩是知音!”我抗议说:“你不要有那么多偏见,好不好?他也是大学刚毕业,还学的国际贸易呢,他想念研究生,因为母亲生了病去年没考成。他现在暂时还未找到合适的工作,就利用上班前的这段日子帮家里打理书亭。”杜松“哦”了一声,对我作了一个鬼脸,酸酸地说:“这个书呆子也有呆福哟!”没有事的时候,我总去江峰的书亭看书。有读者来买杂志,他就会热情地拿出有我文章的杂志:“买这本吧,刚来的,里面有我女朋友的文章呢,给你打九折。”我笑他傻,他歪头看我一眼:“给你做广告呢!等有一天你也来签名售书,我就可以坐在这里坐享其成了。”我发现我真的爱上这个聪明又勤奋的男孩子了。很快,我们开始约会。夏夜的晚风温暖而多情,我们在一起也好像总有说不完的话题。有一天他突然说:“我觉得有了你的爱我就够了,不想再考研,再说,要是我考上了,你怎么办呢?”“我会等你的。”我说,“你还是考研吧,要不然你会后悔一辈子的。”他终于又开始专心复习功课了。
江峰家里很穷,一家四口挤在一间不足15平方米的小屋里,他晚上便跑到书亭学习。我就天天晚上做了夜宵送给他吃。一个下着大雪的傍晚,我给江峰去送刚炖的鸡汤,不小心在结冰的马路上摔了一跤。爬起来顾不得擦破的手掌心流了许多的血,首先想到的是我给江峰炖的汤。江峰接过保温壶的时候看到我流血的左手,他握着我的手流了泪,说:“你是世界上对我最好的人,我一定会好好爱你的。”那一刻,尽管天寒地冻,我心里却升起一片温暖。知道江峰考上青岛大学研究生的那一晚我们去了台湾酒楼庆贺。那一晚我们喝了许多酒。在昏暗的灯光下,我望着他那张热切地谈论着他个人梦想的脸,突然觉得有些陌生。记得杜松开玩笑地说过:“小心呀,书呆子一出门很容易变成花心的。”江峰会不会对我变心呢?我心里隐隐有一些失落和担忧,但我不敢说。送江峰去上学的那一天,在火车站他旁若无人地紧紧拥抱着我,笑着大声说:“等着我,三年很快就会过去的。”我泪眼婆婆地使劲点点头。火车张狂地鸣叫着,很快地抛下我轰隆隆地走了。
暮色四合,我站在月台上,竟想起看过的一部外国电视剧《悲情城市》:有个叫丽迪妞的女人为了爱情抛弃了家产,只身一人去陌生的城市寻找所爱的人。可最后的结局是:丽边妞站在落满飞雪的大街上,看着她心爱的公爵奥维尔坐在一辆豪华马车上,从她身边飞驰而过,他怀中拥着一个漂亮的女人,笑声极放纵极响亮。丽迪妞站在悲凉的风中,泪水从眼角慢慢滑落,望着渐渐远去的马车,忍不住悲从中来……不知不觉,我的眼眶也蓄满了泪水,昏暗的天空开始飘起了雨丝。最初的半年,江峰的信总是如期一封,每封信末尾他总不忘加上一句话:“等着我。”我尽量省吃俭用,将省下来的钱寄给江峰让他多加些营养和买书。并且,对我来说给江峰回信是一件最快乐的事情。因为他说读我的信是一种享受,他是我信的惟一的读者。
但第一个寒假江峰没有回来,他说要在那里打工挣钱。而且,江峰的信像珍稀动物也渐渐地少了,从最初的两天一封到现在的两个月一封信,而且信写得越来越简洁。我想他一定是学习太忙。然而一个落雪的冬天,我却收到江峰的绝交信,信中说他爱上了一个同校的女孩,还说他不回这座小城了,请我千万要原谅他。两天后,又收到厚厚的一个邮包,里面是我寄给他的所有信件,如今被江峰全部地退了回来。被退回来的还有我的爱情,我一下子就变得失魂落魄。我的几篇言情散文陆续发表了,可我却再没了欣喜,因为江峰不会再拥紧我,轻轻地对我耳语:“你知道我有多喜欢你、多喜欢你的文章吗,我会一生一世好好珍惜你。”
不知道杜松是怎么知道我失恋的,他调侃地对我说:“别再折磨自己了,你去青岛一趟吧!去找那小子,告诉他你有多爱他!”我接受了杜松的建议,在春寒料峭的一天请假去了江峰所在的那座城市。坐在车上、我一遍遍地幻想着我对江峰的爱情能够打动他,让他重新回到我的身边。
我永远也无法忘记江峰看到我的那一刻眼神的冷淡:“你怎么来了?”他甚至没有请我进他的宿舍坐一坐。走廊里学生来来往往,我强忍着自己的眼泪,告诉自己千万不能在这里流眼泪,不能让他难堪,我的声音低了又低:“江峰,我们到外面去说吧。”
站在校园的林荫路边,他不带一丝感情地看着我:“我在信中不是说得很明白吗?感情的事不可以勉强,我已经不爱你了,你觉得我们在一起还会快乐吗?”“可是我爱你呀,我爱你……”带着最后一点点希望,我哭了起来,蓄了许久的泪这一刻终于流了下来。我们也有过快乐的时光,谁又能否认呢?他看了我一眼,轻轻地说了一句:“毕业后我不准备回烟台了,我会留在这里和她结婚。”那么我呢,我想问,你不是说过会一生一世好好珍惜我吗?望着他无动于衷的脸,我愣愣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第二天我又回到了烟台。下午我面色苍白地去单位上班,我有意避开了杜松,我知道我的痛在心里,除了江峰,谁也无法分担。
傍晚,我第一次一个人走进了酒吧。酒吧里光线金黄柔和、音乐轻漾如波,我坐在角落里低头喝着一大杯血一样红的葡萄酒汁。这时,杜松推门进来,坐在了我的对面,他嘻嘻笑着说:“你在借酒浇愁吧?”我望着他,不争气的眼泪又涌了出来。他又笑着说:“你怎么这样悲观呢。如果你真爱他的话,就振作一点,说不定他只是一时糊涂,你还会赢回他的心。爱情就像一辆汽车,跑长了路总有抛锚的时候,只要维修好了还可以继续奔跑。”我像在黑暗中看到了一线光明,睁开朦胧的醉眼间:“你说吧,我的爱情该怎么‘维修’呢?”杜松半真半假地说:“你若雇我作你的爱情维修工,你给我什么报酬呢?”“请你在冬天吃冰淇淋。”我以为他只是想逗我开心,回敬了他一句。没想到他却一脸认真地说:“一言为定,你可一定要在冬天请我吃冰淇淋哟!”然后,他跟我讲了三条“锦囊妙计”,尽管我颇不以为然,但为了找回我所爱的人,死马就当活马医吧。杜松跟我讲的第一条妙计是“包装爱情”。他要我在江峰眼里不要像个忧郁的灰姑娘,更不要像个受害者。要装得像什么事儿都没发生一样,继续与江峰保持冷静的联系。按照此计,我第一次跟杜松去了时装店和美发屋,将自己从头到脚打扮得像个公主。奇怪的是,我阴郁的心情随之明朗起来,青春也好像真正地焕发了亮丽的光彩。我把自己崭新形象的相片和一封情意缠绵的情书一起寄给了江峰,并照样每月寄钱给江峰。尽管我知道这钱他可能拿去跟新女友“打牙祭”。没想到,不到十天,我就又收到了江峰的来信,他说他很吃惊我的变化,就像他刚开始认识我一样新鲜,他表示愿意与我再做“一般”的朋友。
当我把这一“喜讯”告诉杜松时,他要我一定得沉住气,并给了我第二条妙计:“情火攻心”。我于是把最近写的文章寄给他,有意提醒他往日的美好时光,动情地叙述我们最初怎样相爱,两人如何在夏日夕阳西下时,沿着荒凉的海岸线去看镀金的大海。在无垠的金色沙滩上赤足嬉逐,在月亮升起时,相依相偎地倾听着海浪合奏的摇篮曲……我重温着往昔的这一切,心中充溢着无法言喻的伤感,我想江峰即使是铁石心肠也会被打动的吧。我的文章寄给江峰一个星期后,他竟打电话给我了。他说,他更喜欢我现在的文章,让人读了心弦怦动。他还开始抱怨他的新女友太俗气,整天只知道跳舞看电影,腻歪死了……我把这些信息及时地给了杜松,杜松说这正是他第三条妙计中的“爱情游戏”。要给他一种暗示:没有他,我一样可以活得很快乐,从而引起他爱情的忌妒。
这是最后一招“杀手铜”了。杜松让我给江峰打电话时按下免提键,故意让他听见我和杜松低声的“甜言蜜语”,同时又对江峰平淡地说些不关痛痒的事情。我知道敏感的江峰听了那些“情话”后定会如蜂螫心的。果不其然,当天深夜,江峰就打电话给我,他说他已经跟他那个俗气的小女孩分手了,他问我还爱不爱他。听着他的表白,我泪流满面,可是我却抑制住了我的哭声。最后他说一放寒假就会回来看我。
第二天傍晚,我第一次约杜松出去散步。深秋的月亮像满怀心事地位足在半空。我们坐在海边的石凳上,我长久地沉默着,杜松讲着一个笑话,我心不在焉地听着,笑不起来。他又说了句什么,我只是淡淡地应着,杜松转过头来认真地看我:“我刚才在问你,海面上的渔火和港里的探照灯哪一个更远?”“啊,”我看着暗夜的海面,惊觉地转过头来看他:“你说什么?”咸湿的海风拂面而来,杜松的眼底闪过一丝落寞,他轻轻地问:“怎么,他还没有回心转意?”“不,不是。”我心慌意乱地说,“他说他寒假会回来看我。”“那我应该祝贺你啊!”杜松笑着说,“你可别忘了冬天请我吃冰淇淋哟!”我觉察出他的笑有些苦涩,我的心也酸酸的。我轻声说了句:“谢谢你!”就躲开他灼人的视线,低下头去。杜松没再说什么,转过头去,清凉的海风刮得强烈起来,要涨潮了……
最后一批大雁南飞以后,天气骤然凉了下来。离江峰放假的日期越来越近了,我期盼着见到他,可心里又隐隐有些秋叶纷落的怅然。
突然听说杜松要辞职去深圳工作了。那天晚上,同事们为他在森林餐厅饯行。外面下着大雪,我穿上大衣正准备出门时,母亲叫住我说江峰来过电话,说他回来了。我顾不得杜松还在餐厅等着我,就去了江峰的家。
他家的小屋里亮着灯,透过小窗,我看见消瘦的江峰坐在火炉边烤火。我站在街的斜对面,静静地看着我久别的爱人,直到雪花落了我一身……江峰出来时,我的脚竟发酸地挪不动了,嘴也张不开了。江峰看见我,向我飞奔过来,那一刻我的泪水又流了出来,我无条件地轻易地原谅了他。我想起了那部电视剧,我想我终究比丽边妞幸福多了,不是吗?我终于等回了我最爱的人。而这得归功于——杜松。我很晚才回到家,母亲说我走后杜松给我打了五六个电话。第二天我到车站送杜松时,他已经提前走了。我听同事说昨晚他喝醉了,一直不断地叫着我的名字,要我给他送冰淇淋去……我一下惊呆了,我现在才知道杜松一直在深深地爱着我。可是,为了我一生的幸福,他竟痛苦地充当了我与江峰之间的“爱情维修工”。
站在寒冬的冷风中,漫天的雪花正纷纷扬扬地包裹着这座寒冷的城市。想着逝去了的那份真挚的无价情义,我忍不住怆然泪下……
两个人的圣经
我们就这样走下去吧。没有回头地走下去。直到我们的忧伤可以泯灭。有些人,注定是要将灵魂放逐在天边。有些人,则是要将心守侯在另一个人的灵魂上。我们的无能为力,像一把深沉的刀横跨在海洋的两岸。爱是一种无形的救赎。因为我们无法做到彼此的慰藉,那就让伤害选择我们吧。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人和一些事情是用来做牺牲的。也许,你和我,就在其中。
我常常一个人看着夕阳。如血。黄昏,沙漠。如果这样的姿态能够让我彻底将自己遗忘的话,那我情愿,像一只饮醉的苍鹰,飘荡在这片天空的尽头。
有一天。我忽然迷了路。你的身上弥漫着天使的光环,深情的凝望却让我不禁落泪。但我想说,请你,不要,不要将我带出这个迷雾森林。总有一个地方是可以将我湮没和包藏的。你只会让我下坠。
很多人说我的寂寞只是因为缺少一个女人。他们的剑折射出的影子,刺得我有些凌乱起来。我看着遥远的夜空,想到了你温润的脸庞空灵的手,心中撕扯的却是一种寂寥的疼痛。身体的某处无形中被烧灼,我却看不见伤口。
那年春天。我的剑在你的发丝上扬过时,我就心甘情愿地明白,这又是一场惶恐的烟花。你浅浅的回眸,我的今生,却要被更改。你的眼神比我的剑,更要深透一层。只是,我的剑从一开始就没有选择离开我。而你,从一开始我们就始终在告别。
满满的阳光。我行走在路途中。长长的记忆,不是轻易抹去的。如果能够毫无保留地找到另外的寄托,我想,这段路,应该留给你来走完。我的心早已是一片石头森林。我不知道,你的歌声是否依旧流连那片海。这便是我们之间的难堪。
再美再璀璨的女人,不是我爱上的,都只能是耳边的一阵风声。我起身离去的时候,甚至不想看到她们眼中的丝毫留恋。我爱的女子,应当和我的剑一样并重。就像你在我生命中的样子。我常常会因为想念你而故意将剑丢弃。却又因为你根本就没有出现而又将剑拾回。
我在一个清凉的早晨来到了那片海。仿佛看见了你饱满的微笑。我将海水掬在心口,似乎能感觉得到你柔软的温存。空气中全部都是你的味道,承载着满心的梦幻喜悦,抓到手的,却只有荡漾在我的思念里的你。
压抑的哭泣在心怀里错乱起来。我所有的自尊连同不多的爱,伴随着涟漪而圈圈泛滥开来。我离不开我的沙漠,就像你离不开你的大海一样。而我却要等到你挥手的瞬间才意识到,自己是可以忘记那个带着伤痕和血腥的城堡。这个世界上,终究有一个人,是值得我这样的行为。
我饮着浓烈的酒在人群中沉默着。每一口都是沉沦。我的周围都是一些饱藏着空洞的人们。他们的眼睛喷发着无穷的杀气。我的剑,在距离我5厘米的位置上安静地沉放。你就这样一直静静地躺在我的心底,这是一个永远温情的坟墓。不会失去什么。不会遗憾什么。你的泪水,我的痛楚。并长。
轻轻地将你从我的背后放下来。我的手柔柔地抚摩过你的唇,你柔软的身体。而我将要为了你,背负着一场场没有永恒胜负的战役。这一次,我希望是最后的一次。我的剑,我听得见它深沉的哀号。它也开始疲倦了。
我闭着眼睛。只有这样,我才看不见那些佩带着鲜红色泽的液体。风声我在聆听。我的剑在升腾,我听见心口的某处在崩溃。我甚至感觉得到你温暖的手在向我游移,白裙飘飘。这终将是我这段旅途中最后的一剑。尘封是需要代价的。
武林中有个传说。当年天下第一的剑客任逍遥最后将剑刺到自己的胸口时,他竟然当众落下了泪水。当时亲眼所见的各位江湖好手都不约而同地证明,他们都看到了一个全身素白衣裙的女子依偎在他的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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