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育市场管理的概念
体育市场管理包括广义体育市场管理和狭义体育市场管理。广义体育市场管理指体育行政部门凭借政府的权力和对体育工作的管理职能,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对体育市场的经营活动进行计划、组织、调控和监督活动,以实现国家对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维护体育市场秩序的目的。广义的市场管理体现了国家是市场管理的主体,强调国家的市场管理主体性。同时,广义市场管理职能是国家通过多种手段和多种方式,包括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来实现的。因此,广义的体育市场管理包括宏观调控和微观监督两个层次。宏观调控是指研究制定实施有关体育产业政策、财政税收政策、市场建设和发展规划,并从市场结构、总量关系、市场发育程度、市场竞争力等方面调控市场;微观监督指对处于宏观运行环境之下的市场行为进行依法监督,保护合法,取缔非法的行政监督过程。市场的宏观调控与微观监督构成了市场管理的完整内容,两方面必须协调一致,共同运作,才能有效发挥市场管理的职能。
狭义的体育市场管理指通过设定专门的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如体育市场管理办公室等,运用必要的行政手段和一定的法律手段,对进入体育市场的当事人及其交易活动与行为依法监督的过程。从分工上来讲,国家体育总局、各省市体委(体育局)的工作重点放在市场宏观调控方面,而各地市(县)的体育工作重点在微观监督方面。
二、体育市场管理的任务和内容
(一)体育市场管理的任务
1. 维护和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
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是市场管理最基本、最直接的任务。在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下,维护市场秩序的主要内容是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保证公平交易,维护平等竞争秩序。同时,为了适应经济的发展和产业更新调整的需要,建立市场秩序更新机制,创建市场的新秩序。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体制处于新、旧体制的交替之中。如同其他许多新兴的第三产业一样,体育市场仍处于孕育阶段,因此,体育市场管理的任务既要维护已经建立的良好秩序,又要为新的市场发展创建新的市场秩序。
2. 培育和发展体育市场体系
培育市场体系是当前我国体育市场管理的重要任务。完善的市场体系,必须拥有多元化的市场主体、丰富多彩的市场客体、文明的市场行为以及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商品经济是建立在市场机制基础上的,发达的市场机制有赖于完善的市场体系。目前,我国体育市场体系仍很不完善,具体表现为市场主体多元化不够,市场客体的商品化转化缓慢,还未形成一套较规范的市场行为,市场体系的基本框架没有形成,体育竞赛市场、体育培训市场、健身娱乐市场等还处于孕育阶段。现在乃至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体育市场管理工作必须以培育市场体系为重点,为建立和繁荣体育市场而努力。
(二)体育市场管理的内容
1. 体育市场的宏观管理
其主要内容包括:(1)市场调查统计和市场预测;(2)制定相关的管理法规;(3)培训管理人员和体育商品经营者;(4)完善体育市场的管理体制。
2. 体育市场的微观管理
其主要内容包括:(1)对体育产品和体育劳务活动进行管理;(2)正确行使审批权。
三、体育市场管理的原则与方法
(一)体育市场管理原则
体育市场管理原则是开展市场管理工作,完成市场管理任务必须严格遵守的准则,坚持市场管理原则有助于市场管理工作高效运行。市场管理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点。
1. “活而不乱,管而不死”原则
“活而不乱,管而不死”是市场管理的总原则。“活”是指市场繁荣、交易活跃;“乱”指市场秩序混乱;“管”即依法管理,保护合法,取缔非法,保证良好的交易秩序和环境。贯彻“活而不乱,管而不死”的原则,关键在于处理“活”与“管”的关系。“活”为目的,“管”为手段,管理必须有利于搞活。
2. 依法管理原则
依法管理是指市场管理机关及其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市场主体及其所从事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在市场管理中坚持依法管理原则,既是促进市场交易规范化,防止不正当竞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证,也是防止市场管理中以权代法现象发生的重要途径。在市场管理中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时还要求市场管理机构明确自己的职权和管理权限,做到在职权范围内各司其职,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责,不超越权限。要求市场管理人员廉洁奉公,严格执法。
3. 保护国家、企业和消费者利益的原则
市场经济发展的动力是竞争。而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必然会损害相关企业的利益,同时,对消费者的利益也构成威胁。体育市场管理必须维护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国家、企业的利益。
4. 统一监督原则
统一监督指对同一市场行为实施统一的管理办法与制度,并由国家依法确立的监督机关进行监督。统一监督有利于保证市场公平、公开与公正。
(二)体育市场的管理方法
1. 行政管理方法
行政管理方法主要从计划、限制、协调、监督四个方面进行。
(1)计划。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对体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从体育市场的发展目标、规模和速度等方面,对体育产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导向。
(2)限制。主要是采取一些带有强制性的措施,限制那些不符合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需要的体育商品和体育活动进入体育市场。如限制未经政府部门允许利用体育竞赛进行的睹博活动。限制的手段和方法要运作准确、慎重,避免挫伤经营者的积极性,影响体育市场的繁荣与发展。
(3)协调。体育市场是一个涉及到很多方面和部门的社会综合体,如果没有政府主管部门的协调,体育市场就很难有效有序地运行。比如制定政策需要各方面协调,执行政策也需要协调。
(4)监督。指通过发布政令、命令、制度、文件和其他规章,对体育市场的经营活动提出要求,使体育市场向着规范、有序、健康的方向发展。
2. 经济管理方法
经济管理方法主要是运用经济手段,如税收、信贷、价格、罚款及交纳管理费等干预市场行为,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
(1)制定有关市场发展战略和规划。
(2)发挥价格的调控作用,调节供需双方的平衡。
(3)充分运用税收的调控能力,发挥其对生产经营的鼓励、扶植和限制作用。
(4)完善管理费收缴政策,使之逐步制度化、标准化。
3. 法律管理方法
法律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体育立法和执法,协调体育市场管理中的各种关系,保护合法的体育活动和经济活动,解决各种文化纠纷,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1)立法。法律法规具有稳定性、权威性、强制性。要使体育市场向繁荣、健康、活跃、有序的方向发展,立法工作相当重要。目前,各省市都相应出台了《体育市场管理条例》。
(2)执法。各级体育市场管理机关应严格依法管理,加强体育市场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
原载于《武汉体育学院学报》,1999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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