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宜感
同情
人性中总有些根深蒂固的东西。无论在我们看来某人是如何自私,他总是会对别人的命运感兴趣,会去关心别人的幸福,尽管他除了因看到别人幸福而感到高兴外一无所得。这种本性就是怜悯和同情,即当我们看到、感同身受到他人的不幸遭遇时所产生的感情。这种人性中固有的感情决不是良善君子的专属,尽管他们可能对此最为敏感,即使是一个罪大恶极、无视一切社会规范的无赖也会心怀一定程度的同情。
如果想要知晓他人的境遇,我们只能设身处地地想象。原因很简单,只要你不是真正地处在当时的环境中,即便你的兄弟在忍受酷刑折磨,你也感受不到他人的痛苦,因为你永远无法直接感受到他人感官的感受,只有依靠想象,你才能略知一二。想象的作用只能是对他人感受的模拟,并不是他人真正的感受。依靠想象,以为我们也正在经受那种痛苦,体内与之产生共鸣,随之以为自身已经全然感受到了他人的那种痛苦,与之合二为一,于是内心为那种感受泛起无数的伤痛。所以当想起别人的感受时,我们会觉得内心伤痛。
我们之所以能产生与他人相似的情感,是因为我们能够设身处地地想象他人的痛苦。下面的几个例子更加可以说明这个问题:当看到一个人的手脚要挨打时,我们会情不自禁地缩回自己的手脚;如果那个人真的挨打了,我们就会觉得是打在自己身上。当观众聚精会神地看一个舞蹈者在松弛的绳索上翻腾、摇摆,努力保持身体平衡时,他们也会作出类似的动作,因为他们觉得自己身处其中,不能自已。那些弱不禁风、神经过敏的人常常会在看到街上乞丐的溃烂脓疮时,觉得自己的相同部位也非常不舒服,这是因为那些人想象自己的那些部位脓疮溃烂,觉得非常的恐惧,于是那些部位就变得非常的不舒服,这就是意念的力量。同样的问题也会出现在眼睛上,即使一个人再刚强,因为眼睛是最脆弱的部位,所以常常会觉得眼睛疼。
只要一个人觉得自己身处当事者的环境中,无论是什么情景,痛苦也好,高兴也好,他内心都会产生同情感。我们会为舞台上自己所热爱的传奇人物的幸福感到欣慰,这与为他们的不幸产生真切的同情是一样的。我们还会对那些对自己忠心耿耿的朋友怀有感激之情,这与对那些对自己背信弃义的人怀有愤恨之情也是一样的。因为旁观者可以设身处地地想象,然后获得与当事人一样的情感,无论何种情感。
我们常常用慈悲或怜悯这样的词对别人的忧伤表示同感。同情和它们意思很相近,但是现在可以用来表示对各种情绪的同感。
有时候我们很快就会对别人产生同情,只要我们看到别人的情绪波动。即便我们不了解那个人激动的真正原因,我们也会很快被那种激情所感染。就像一个人如果在举手投足之间流露出明显的悲喜之情,那么他将立即在旁人心中激起共鸣。通常人们喜欢笑脸,不喜欢忧戚的面容,因为会让人觉得沮丧,但是我们并不能因此以偏概全。有时候,对于一些情绪,如果我们不知道它们是怎么产生的,我们往往会报以讨厌的态度而不是同情。对于愤怒者的胡作非为,由于我们不知道其发怒的原因,所以我们也就不会设身处地地考虑,因此也体会不到他的怒气。而我们知道那些受气包的处境,所以同情他们的恐惧和不满,因此我们通常支持受气包而反对气势逼人的发怒者。
只有当我们觉得别人快乐或悲伤的表情代表那些人正在承受着好运或厄运时,我们才会产生同感,为之动容,但这也只限于那些感受到的人。而怨愤则会让我们联想起所有我们关心的人以及和他作对的人。我们之所以关心遭遇好运或厄运的人,是因为对于好运或厄运的日常印象。而我们似乎天生有种对愤怒的反感,所以我们不会去同情那些发怒的人。如果不知道发怒的原因,我们大概都会对发怒反感。
如果不了解别人悲伤或快乐的缘由,我们所抱的同情是非常有限的。痛哭流涕是受难者内心痛苦的表现,而我们只会对此产生刨根问底的好奇心,或至多是某种同情的愿望,但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同情。我们首先会问:发生了什么事?在得到答案之前,我们会隐约感觉到他的不安,但更多的则是费尽心思去揣测他真正的遭遇,于是会觉得心有不安。尽管如此,我们的同情仍然是微不足道的。
因此,更准确地说,同情应该是来自引起这种激情的环境。当我们设身处地想象他人的处境时,会不由自主地产生一种情感,而当事人却感觉不到,也就浑然不知了。我们会为别人厚颜无耻的行为感到羞愧,虽然他人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不对之处,因为我们自己如果有这种行为,就会情不自禁地感到无地自容。
善良的人比别人更为同情丧失理智的人,因为他们觉得这比其他威胁人类生存的灾难要可怕得多,这是人类最惨的悲剧。但是丧失理智的人对此却浑然不知,也许还又笑又唱。因此,人们对此的痛心疾首与受难者自己的感情是两码事。旁观者觉得如果自己同样遭此不幸境遇,但又能用正常的理智和判断力去思考,这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所以他对丧失理智的人产生同情,但是他所设想的情景是不可能发生的。
婴儿患病只能呻吟而无法说出感受,于是母亲也同样痛苦。这是因为她把孩子无法说出真正感受的无助和孩子病情恶化不治联系起来,从而导致她忧心忡忡,愁肠百结。由于婴儿不会想太多,她只是暂时的不舒服,所以不久就会康复,而成人却被心灵的巨大痛苦所困扰。
我们会同情死者,只是因为我们的感官被那种环境所影响,但是并不妨碍死者的安眠。对于死者来说,前方可怕的来世是至关重要的,可是我们却想象不到。我们想象到的只是他们的悲惨,暗无天日地躺在墓穴里腐生寄生虫,从此与世隔绝,从世界上消失,亲朋好友也不再记得。对于这些人遭遇如此可怕的不幸,我们理所当然地认为应该对他们报以最大的同情,一想到他们可能被人遗忘,我们的恻隐之心就加倍地沉重。虚荣心和烦恼使得我们努力保持对死者的回忆,可是我们的同情并不能安慰死者,反而会使他们更加不幸,到头来只是无济于事。我们竭力安慰死者的亲属,减轻他们内心的眷恋、愧疚和伤痛,这只会平添自己的伤痛,却与死者毫不相关,因为他们已长眠于地下,不问世事。而我们却把自己的感觉与他们所处的环境联系在一起,所以会觉得他们永远处于阴森恐怖之中。我们设身处地地想象我们把自己鲜活的生命注入死者僵硬的尸体,于是产生恐怖之心,开始畏惧死亡。尽管我们死后没有任何痛苦,但是生前却因此备受折磨。人性中最根本的一项原则是对死亡的恐惧,它破坏了人类的幸福,却还人类以公平;它让我们痛苦不堪,却保卫了社会。
相互同情的愉悦
我们总会对别人发自内心的同情感到无比欣慰,无论这同情从何而生;相反,我们会对别人无动于衷的表情感到莫名的失望。有些自恋的人自以为知晓喜怒之情的来由,于是热衷于用他们的原则去揣摩人类的情感。据说,当人感到软弱无助时,只有当他确信别人的同感可以帮助他的时候,他才会高兴,否则别人的敌意会使他感到忧伤。但是喜怒之情往往如闪电般一闪而过,来得莫名其妙,显然不是来自任何私心。一个人使劲浑身解数去逗乐他的朋友,如果没有人认同他的笑话,他会觉得非常沮丧;反之,如果大家一起大笑认同他的笑话,他就会觉得受到了最大的奖赏。
他人的同情可以为快乐锦上添花,无人回应会让我们觉得失望,但这些并不是全部的原因。我们会觉得反复读一本书或一首诗很无味,但是当我们再次为朋友朗读时,我们会变得劲头十足。因为如果朋友觉得新鲜,我们就能够从朋友的角度去体味其中的意蕴,感到一种如获知己的兴奋。反之,如果朋友对此毫无兴趣,我们就会非常生气,再也没有心情朗读下去。这再一次证明,朋友的欢笑是我们快乐最大的源泉,而朋友的冷漠是我们失望最大的深渊。虽然这可以解释为何我们时而高兴、时而伤心,但并不是唯一原因。当我们高兴的时候,朋友的同感会锦上添花;当我们伤心的时候,朋友的同感如果不是雪中送炭,就是火上浇油。然而通常情况下,同情总能另辟蹊径,增添快乐,又能温暖人心,减轻痛苦。
所以说,与高兴的时候不同,我们在不高兴的时候更希望找个人一吐为快,希望得到朋友的同情和安慰,而不是面对朋友的无动于衷。
可怜人最希望找到一个吐苦水的对象,这可以使他们觉得非常宽慰。因为那个人的同情可以卸下他们心头的重荷,分担他们的内心痛苦,从而减轻了他们的心灵重负。可是在倾诉的同时,那些可怜人又会想起过去的伤心事,于是痛哭流涕,沉浸在悲痛之中,但是他们也从别人的同情中获得了更大的补偿;反之,可怜人觉得最无礼的侮辱就是轻视他们的不幸。不愿与朋友一起分享快乐只是缺乏礼貌,而不能认真地倾听朋友的苦恼则是不近人情的表现。
爱使人愉悦,恨使人不快。因此我们希望拥有朋友的友谊,但更渴望他们理解自己的愤慨。身处顺境时,我们可以原谅朋友过少的关心。但是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却接受不了他们的无动于衷。就像朋友不领会我们的感激我们可以原谅,但是不同情我们的怨恨会使得我们怒火中烧一样。我们很少对和我们的朋友关系不错的人给予友谊,却很容易对跟我们的对头接近的人产生敌意。即便我们对前者不满,也很少跟朋友争论这个问题。但是对后者却会想要大动干戈,如果他们跟朋友友好相处。爱和快乐总会令我们内心惬意,满足而别无他求;悲痛和愤懑却总会令我们因得不到同情宽慰而耿耿于怀。
如果一个人因为得到我们的同情而欣慰,得不到同情而受到伤害,那我们会为奉献自己的爱心而感到高兴,为做不到而感到自责。我们会祝贺成功人士,也会安慰苦难的人们。和一个肝胆相照的人谈话时所得到快乐,远远可以偿还我们为他的遭遇所感到的痛苦。反之,如果我们对他不能产生同情,即使可以免除内心的痛苦,我们也会为无力分担他的不幸而难过。有时候我们看到一个人因为不幸而失声痛哭,可是在我们设身处地想象之后觉得事情不致如此,我们就会认为此人小题大做,胆小怕事。另一方面,我们会瞧不起那些捡了一点小便宜就洋洋得意的人,觉得他们头脑发热。我们还会因为朋友对自己认为并不好笑的笑话大笑不止而感到生气。
同情与行为的适宜性
当旁观者的同情与当事人的情绪一致时,他会认为这种情绪是得当的;反之,当他设身处地想象之后发现自己的感觉被欺骗,他就会认为这些感情过于夸张,名不副实。因此,只有当他觉得别人的激情是实实在在、有根有据的时候,才会产生同情,反之则不然。一个人对我的受害感到气愤,并且跟我一样义愤填膺,那他就一定会认同我的观点。一个人跟我一样欣赏一首诗或一幅画,那他就一定会认同我的赞美词。一个人跟我听了同一个笑话后开怀大笑,那他就一定会觉得大笑很正常。相反,在这些场合与我感受完全不同的人,肯定会对我的观点有所指责,因为我们的感情并不是一致的。不管我的仇恨是否超过朋友的义愤,不管我的悲伤是否压过朋友发自内心最温情的体贴,不管我的评价怎样的不合他之意,不管我的笑声大小如何与他不同,总之,只要他在权衡了客观情况之后认为我和他的感受不一致,就会对我或多或少心存不满。这时,衡量我的感情的唯一标准和尺度就是他自己的感情。
同意别人的意见就意味着要采纳,反之亦然。赞成同一个观点的人不可能互相反对。同样,赞成别人的意见而不采纳也是不可能的。众所周知,赞成别人的观点与否意味着你自己的看法是否与其一致。感情也可以用这个来解释。
有时候理智上的赞同并不代表情感上的赞同,很多时候我们内心没有丝毫的同情。可是只要稍加思索,我们就能知道,哪怕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理智上的信服最终还是来源于同情。在日常生活中对于那些琐事的判断并不会为错误的理论所误导。比如有时候我们会觉得一个笑话很不错,而且朋友的笑声也很正常,但是我们却没有笑,那是因为我们当时或许正好忧心忡忡或者心不在焉。可是这个笑话在常理上应该是属于会引起哄堂大笑的那一类,所以我们并不会反感朋友的笑声,因为要是放在平时,我们必然会和大家一起开怀大笑,只是当时的情绪不允许。
这样的情况所有的情绪都适用。当我们在街上与一个面容悲戚的陌生人擦肩而过,继而我们被告知他父亲去世的消息,此时我们不可能质疑他的悲伤。即使我们不是冷血动物,我们也体会不到他悲恸欲绝的心情,这种事时有发生,我们也就不会想到对他表示一点关心。或许我们与他们素不相识,或许我们杂务缠身,或许我们没有时间去体验他的心情,但是经验告诉我们,遭遇如果不幸,必然会觉得痛不欲生,而且如果我们有时间去设身处地地想象,我们必然会对他深表同情。因为这种有条件的同情,我们才会认可他的悲痛,即使有时候并未产生真正的同情。我们根据日常经验懂得了在什么样的场合应该有什么样的情感,这个叫做“不合适”的情绪。
我们的行动由内心的情感所决定,而且还决定其善恶是非的性质。我们通常从两方面来考察它:一方面是产生的原因或动机,另一方面是目的或后果。一种感情是否符合它产生的原因,决定了随之而来的行为是彬彬有礼还是野蛮粗俗。也就是说,一种感情的意图决定了其后果是有益还是有害。
近来,哲学家们将主要注意力放在感情的目的上,却忽略了激起感情原因的方面。当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对人的情感及其行为进行裁判的时候,是离不开以上两个方面的。我们责怪一个人对自己的爱恨缺乏自制,我们考虑的因素除了可能导致的后果外,还有造成他内心激动的微妙因素。也许我们觉得他不该那么激动,他所欣赏的人物没有那么出色,他的遭遇不是那么悲惨,他所愤怒的事情不是那么糟糕,但是只要他的情绪不是太离谱,我们就能谅解和容忍。
我们的同感是衡量一种感情是否恰如其分的唯一标准。在我们设身处地地考虑之后,如果我们的感情与之完全吻合,就会觉得它是恰如其分的;反之则不然。我们总是要用自己的感觉去衡量别人的感觉,所以我只能用我所看到的、所听到的,用我的大脑,用我的爱恨,去衡量你的种种。
社会关系影响同情与适宜性的判断
我们根据对别人情感的认同感来判断其是否恰如其分。这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我们与当事人和激发感情的事物都没有特殊的关系;二是我们当中的某人受此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1)在那些与我们双方都没有任何瓜葛的客观事物面前,如果对方认同我们的感觉,我们就会觉得他品位高雅,见识不凡。那些有关科学和品位的一般事物,比如壮丽的河山、华美的建筑、绘画的构图、演说的谋篇布局、第三者的所作所为、数字的奥妙、宇宙大体系中各个构件神秘的运转,跟我们都没有任何特殊关系。我们从相同的角度观察它们,并不报以同情,因为我们与之不需要感情上的和谐一致。但是我们通常对事物有不同的感受,因为我们各自不同的思维习惯会使得我们关注复杂事物的不同部分。
我们并不会对那些和我们有相同感受,却没有特殊见解的人产生钦佩之情,最多只是内心表示赞同。但是对那些不仅与我们感受相同,而且可以指出我们不足之处,指引和点拨我们的人,我们会表现出无限的仰慕之情,惊叹之余,赞不绝口。我们仰慕那些品位不凡的鉴赏家,那些头脑清晰的数学家,因为这些艺术和科学领域天才为我们开拓了一个广阔的视野。
也许人们会觉得我们赞赏这种才气的原因是因为它有用,它的实际效果赋予了它特殊的价值。但是我们在最初赞同别人的见解时只是觉得它正确得当,这和我们觉得别人有眼光是因为他赞同我们的观点是一样的,别无其他原因。同样,我们对别人的品位的看法也是如此,评价其功用只不过是事后的想法。
(2)对那些与我们和对方都有特别关系的事物,我们很难做到心平气和。我们的朋友肯定不会从我们的角度去看待我们所遭遇的厄运和伤害,不像欣赏一幅画、一首诗或者讨论哲学理论那么简单,所以我们的感觉必然会不同,而我们所受的影响更为直接。我们不会介意朋友对我们所欣赏的一幅画、一首诗甚至一套哲学理论不以为然,因为这对于我们来讲无关紧要,即使看法不一致,也没必要为此伤了和气。但是如果事情与你们都有关,就不大一样了。我也可以接受朋友在理性上的见解与我截然相反,在兴趣爱好上与我格格不入,如果碰巧我心情不错,还能与之讨论这些问题。但是我接受不了在我厄运缠身、悲恸欲绝时朋友既不同情也不愿与我分忧;接受不了我蒙冤受屈、满腔激愤时朋友毫无同感,更不用说仗义执言。这样只能使我们变得无话可说,互相受不了对方,甚至连对方的朋友都看不惯。
尽管如此,旁观者和当事人之间的心灵沟通还是可以做到的。首先,旁观者应该从最微小的细节上考虑对方的痛苦,尽可能地体谅对方的处境。只有从最细小处了解对方的情况,才能真正进入对方的世界。
即便如此,旁观者与当事人的感受还是有差距的。人类不会为了别人的痛苦而使自己深陷同样的困扰中,尽管本性慈悲。当事人明白,即使他人设身处地地想象并产生同情,但不会长久,而且由于他人没有真正地遭受折磨,所以他人还是安全的,而且感觉也不会那么深切。但是他还是想得到一种更完美的同情。而他能得到的唯一慰藉只能是在内心激烈的挣扎中所看到的旁人与自己的心意相通。但他只有控制自己的情绪,才能让旁观者接受。实际上,为了他人的心情,他并不能任性而为。旁观者觉得设身处地体验不过是一种想象,这种潜意识导致同情程度的降低,也改变了同情的性质。所以他人的同感和自己的悲伤从来都不是一回事。但是两者的协调却能够维系社会的和睦,即使无法严密合拍,我们也别无所求了。出于人类的本能,旁观者会设身处地地体察当事人的情绪,而当事人则会把自己放在旁观者的位置。旁观者想象如果倒霉的是自己会有什么感受,而受难者则时常顾影自怜。受难者因为旁观者对自己公正无私的眼光而深深感动,内心的波澜因此而平息不少。
朋友可镇定我们心乱如麻的心,知己可慰藉我们的心灵,同情会使我们一想到他人正在关心自己的处境而变得顾影自怜。不要指望普通相识像至交一样听我们不厌其烦地唠叨,因此镇静简短地说个大概情况就行;更不要指望素不相识的人的关心,因此更应该将自己的情绪控制在他们能够接受的范围内。这样的自我控制是必要的,因为普通相识比知己更能使我们安宁,而陌生人比熟人更能使我们平静。
所以,如果哪天你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多参加社交和谈话活动,就能让你恢复平静和愉快,自得其乐。那些离群索居、爱好苦思冥想的人,因为常常闭门忧郁,即使他们慷慨仁慈、自尊自爱,还是很难获得凡人常有的平和心态。
和蔼和尊贵的美德
旁观者学着用心去体谅当事人,使得旁观者拥有了温文尔雅、和蔼可亲、公正无私和谦逊仁慈的美德。而当事人试图控制自己的情绪以照顾旁观者的感受,使得当事人拥有了雍容持重、自我克制的人品,将激情纳入自尊自爱、合理恰当的轨道。
如果一个人用他的慈悲心肠为他人的不幸而伤心,为他人的遭遇而不平,为他人的好运而欣喜,朋友能从他那无微不至的关怀中得到安慰,那么他的朋友必然对他充满感激之情。我们只要站在他朋友的角度,就能感受到这些。反之,一个人用他的铁石心肠、自私自利、无动于衷去对待别人的欢乐和痛苦,我们也可以完全理解他给周围人带来的痛苦,特别是那些令人同情的人和受害者。
另一方面,我们会崇仰那些在任何环境中都能够处变不惊,为了维护自尊、体谅他人而刻意地自制的人,而讨厌那些只会唉声叹气、哭天抹泪、吵吵闹闹来博得同情的人。但是,我们却对那种庄重沉静的痛苦,那种只有在红肿的双眼、颤抖的嘴唇以及看似冷淡无心却动人心弦的举止中才有所表露的痛苦,肃然起敬,这使我们同样陷入沉默。之后,我们会开始重视自己的行为来表示对此的敬意。
可是如果我们对心中的怒火不加节制,我们就会变得傲慢蛮横,这是非常令人讨厌的。但是如果一个人遭受了莫大的伤害,也不允许自己的言行越过情理的界限,而要求内心像一个无关紧要的过客,丝毫不能有更痛快的报复和更沉重的惩罚,这种人的宽宏大量是让我们由衷钦佩的。
因此,要想拥有完美无瑕的人性,就必须关心他人胜过关心自己,就必须拥有公正无私和慈善博爱的情怀。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感情上无阻碍地沟通,从而产生得体适度的行为。基督教最伟大的律法规定,我们要像爱自己一样去爱我们的邻人,因此我们对自己的爱不要超过我们给予邻人的爱,也就是说,我们爱自己不要胜过邻人爱我们。这也是一条举世无双的法则。
敏感和自制的品质不是凡夫俗子所能企及,只有卓越不群之士才能具备。他们往往对那些超凡脱俗的东西有着不凡的品味和见识。仁慈需要一种远非粗俗匹夫所能想象的细腻情感,而宽宏大量要求拥有软弱的常人所无法达到的自制力。就像小聪明造就不了天才,日常的伦理规范也造就不了美德。美德是一种卓越非凡、崇高优异的品质,远远超越世俗的标准。
超过一定程度的善解人意就会变成和蔼可亲,因为那已经变成温文尔雅的态度和无微不至的关怀。而超过一定程度的自我控制则令人肃然起敬,因为这样的人已经能够抑制常人按捺不住的激动。在这方面,那些可钦可敬的德行和那些只能点头认可的品行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别。通常一个人只要具有多数人所拥有的敏感和自制,有时甚至都不用这些,就可以达到完美适宜的水平。举一个非常粗俗的例子,如果说肚子饿了吃东西是美德,就成了滑天下之大稽了。反之,有些情况下尽善尽美是很不容易的,所以只要超过了人们预期的反应,就是一种可贵的美德。由于人性的缺陷,有时候遭遇到强烈的刺激时,即使已经尽了最大努力克制,软弱的人性总是要发出叫喊,虽然受难者的行为不得体,但还是值得称道的,甚至可以叫做有修养。因为不是人人都可以拥有这种宽宏大量的,比起在这种难堪的场合中司空见惯的行为来,那个人的行为是非常难得的。
我们常常会用两种不同的标准来判断一种行为的好坏。首先是得体适度、完美无缺。人在处于艰难的环境中,总是会作出可以被人指摘的事。其次是虽算不上完美无缺,但却有所接近,这是大多数人所能做到的。只要超过这个标准,无论距离这个标准有多远,都应该受到表扬;反之则该受到责备。
对于那些依赖于想象的艺术作品的评判也应该采取这种方法。用完美无缺的标准来评价大师们的诗歌和绘画,看到的只能是败笔和瑕疵。反之,如果把这些作品与同类作品放在一起比较,评判标准肯定会截然不同。这时如果它们比大多数作品看上去更接近于完美,就应该得到最高的赞赏。
本章解读
当看到有人受到痛苦,或是为某事悲伤时,我们会从心里油然而生一种情愫--同情,这是我们站在当事人的角度,产生的一种与他相同的情感,这是一种与生俱来的能力,也可以说是天性赋予我们的能力。
同情是一种换位思考,因为我们若总是从自己的立场和角度看事情,总也不能直接去体会当事人的那种感受,就不会真正了解他们内心的思想。但是通过把自己想象成是当事人,设身处地为对方想,就可以让我们对那种感受有一定的了解,让当事人的思想进入自己的体内,切实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去体会、去感受,完全忘记自己的身份和地位,这样,在情感上才能产生一种共鸣。
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同情,相比于快乐,人们更乐意向朋友倾诉一些不愉快的情绪,因为对不愉快的同情比对快乐的同情更能让人们的心里感到满足。在这里,同情就需要一个“度”的问题,也就是适宜性。当我们向朋友倾诉自己心中的不快,想得到他们的同情或是理解时,在他们的脸上显现出来的却是无动于衷或是一脸茫然,这会让我们的内心再一次受挫,没有得到共鸣,反而增加了内心的痛苦。若是倾听者能认真地听,完全把自己想成是当事人,与他一起分担心中的痛苦,让一份痛苦变成二分之一,虽然在倾诉的过程中又把不愉快回忆了一遍,但是心里得到了安慰,温暖了。不能自以为是地轻视倾诉者的痛苦,那是对倾诉者极大的不尊敬。
同情会让双方在美德上都有所提升,这并不包括像祥林嫂那样只会絮絮叨叨、唉声叹气以博得别人同情的人。旁观者能将心比心的体会当事人的感受,或是以当事人的立场进行劝慰、开导,这会赢得当事人的尊重,也会让自己记得在以后的为人处世方面多包容,充满耐心、无私和仁爱。同时,当事人在得到同情的时候,也会注意克制自己的情绪,以后会更加坚忍。这对双方人格魅力的修炼都是有好处的。
想要在同情别人时得到尊重,同时也能得到别人发自内心的同情,就要像爱自己那样爱身边的人,用一种无私和博爱的胸怀对待所有的人,这样人与人之间才会有感情的共鸣,才能达到人类的和谐。
达到合宜性的各类激情的程度
引言
只有用中庸之道去处理我们对别的事物所产生的激情,才会被接受,这种处理方式才合适得体。过于激进或是过于消沉的感情,在外人看来都无法理解。当自己遭受不幸或是伤害时,大多数人都会感到悲愤异常,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才会无动于衷。过分情绪激动会被认为是意志薄弱或脾气暴躁的表现,但过分冷淡就成了糊涂、麻木或心灵萎缩。对于这些缺点我们会觉得不可思议,也不能理解。
其实在种种激情中,所谓得体的中庸之道也是时而高涨或低落,并且表现各异。有些过于激进的情绪有时候没有必要,但是在很多场合中仍然是非常得体的。但即使情不自禁的时候,有些感情也不适合表现得太强烈。对于后者,人们往往抱以很大同情,但是对于前者却很少给予同情。如果对人类的各种激情做一番调查,就会发现,人们相对各种情绪表示多大的同情决定了他们对这些情绪是否得体的判断。
源于身体的激情
有些情绪是基于身体的某种状态或欲望,不应该表现得太强烈,因为朋友们不会对此抱有同感,他们的身体并没有处于相同的状态。比如说,肚子饿很正常,可是我们仍然觉得狼吞虎咽是坏习惯。有时人们会对食欲产生某种同情,当朋友们愉快用餐时我们会感到开心,因为我们会同情食欲。如果我们对此表现出厌恶,别人也会感到不快。正常人的胃口差别很大,因为他们身体习惯不同。我们会对一本围城日记或航海日志中所描写的大饥荒产生同情,我们设身处地地想象,描绘当时的情景,为之震撼和感动。但即使是这样,我们也没有感到真正的饥饿,因此说对他们的饥饿表示同情是不太适合的。
人类天性中吸引两性结合的情欲也是如此,这种情感虽然最为自然和火热,却要看场合。即使是在所有世俗和宗教戒律都不会加以任何禁止的两个人之间,这种情感也不是何时何地都无伤大雅的,但人们还是会对这种激情抱有同情。与女士交谈应该采取轻松、幽默、投入的方式,而不能用对待男士的方式。甚至在男人眼里,那些对女性漠不关心的人都是可耻的。
一切源于身体的激情都会引起我们的反感,过于强烈的感情表现会让我们厌恶。古代一些哲人认为,这是因为这些人类与动物所共有的冲动削弱了人性的尊严和高贵。不过如果按照这种思路,有些情绪是人和兽类共有的,但那并不都像是兽性,比如怨恨、感动,甚至感恩。因为我们对身体的那种欲望没有同感,所以我们会对此感到恶心。一些人只要欲望得到满足,也会对此丧失兴趣,然后变得和别人一样无法理解自己的情绪。我们会对任何使肉体产生强烈欲望的客观对象采取相同的处置方式,比如晚餐过后我们就会吩咐收拾餐具。
节制的美德蕴涵在对身体欲望的克制之中。用谨慎的态度去对待,就可以把这些欲望限制在健康和财富所允许的范围内,而节制就是让它们变得大方得体、谦和有礼。
由于同样的原因,人们总会觉得男人大声叫喊,即使他的肉体的疼痛有多么的难忍,也是很失男子汉的脸面的。但是人们也会对身体的痛苦抱以同情。前面讲过,我会不由自主地收回自己的手脚,如果看到有人要挨打;如果真的打了,我也会觉得自己受到了伤害。但是因为无法亲身感受他的疼痛,所以我所受到的伤害肯定也微乎其微;但若他大喊大叫,则会让我觉得有点小题大做。所以说我们对源于身体的所有激情要么完全不能同情,即使引起我们的同情,那种感受也远远比不上当事人。
但有些感情是由想象而生的,这与上述的感情就全然不同。我的身体不会受到朋友身体感受的影响,但是我却很容易受情感的影响,很容易想象我所熟悉的人们头脑中的情况。我们更容易同情在爱情或雄心上受挫的人,因为那些激情全部出自于想象。如果是一个身体健康却倾家荡产的人,他的痛苦只会来自于想象而不是身体。他会想象自己大难临头的惨状:丧失尊严、遭受朋友白眼、被敌人轻视、无法独立、贫困潦倒,等等。与身体不同,这样对方会更容易影响我们的想象,因此我们就会对他报以更强烈的同情。
都说失去一条腿比失去一个情人更为不幸。但是,如果灾难的结果仅仅是失去一条腿,那就太蹩脚了。后一种不幸即使再微不足道,都远远超出前者。
只有疼痛感才会转瞬即逝,回想起来也不会让我们感到痛苦,所以我们才会好了伤疤忘了疼。但精神的痛苦却是极为长久的,有时朋友有口无心的话却会让我们耿耿于怀好久,烦恼不会随着这句话的消失而消逝。所以我们是被自己头脑中的观念所烦扰,而不是客观对象。我们被想象不断地折磨,除非让它从记忆中消失。
危险的疼痛才能引起强烈的同情,我们的同情心是被受难者的恐惧所激发,并不是痛苦。可是恐惧完全来自想象,而想象又是飘忽不定、难于捉摸的。当我们面对那些从前未曾相识、以后却可能遭遇的东西时,就感到忧心忡忡。就像痛风或者牙痛,虽然痛苦难忍,却招不来多少关注和同情;绝症即使没有痛苦,也能获得最深切的同情。
有些人因为看到外科手术使人的肉体撕心裂肺地疼痛,而产生过度的同感,头晕作呕。外部原因给身体造成的疼痛要比内部器官失调更为直接。我对邻居痛风或结石所受的折磨没有任何印象,却对剖腹手术、外伤或骨折带来的痛苦一清二楚。也正是由于新鲜和好奇,这件事才令人难以忘怀。就像一个人在观看过十几次解剖和截肢以后,就不会再为这种事情大惊小怪。但如果只是通过阅读或观看悲剧故事,即使看过五百多个,我们都不会如此麻木不仁。
在一些希腊悲剧里,展现肉体的痛苦是激发观者同情心的一种手段和方式。但其实并不是疼痛本身引起我们观赏的兴趣,而是另外一些东西:那些寂寞悲凉的气氛、迷人的悲剧色彩和浪漫主义的蛮荒氛围都深深吸引着我们。只有在知道了死亡的结局后,才会对英雄的痛苦有所关注。真正的悲剧不是通过苦难来表现的。企图通过表现肉体痛苦引起同情心是对希腊戏剧所建立的规范的最大破坏。
对肉体的痛苦抱以极少的同情,因此人们才会认为应该用坚强和忍耐来忍受这种痛苦。在接受残酷折磨时,如果一个人能咬紧牙关默默忍受,这丝毫没有违背人之常情,他的坚毅使他能够宽容我们的漠不关心,他的宽宏大量让我们钦佩和赞许。他的行为冲破了人性中最常见的软弱,使我们充满了惊讶和敬佩之情。
源自想象的激情
由于别人很难按照相同的思维方式进行思维,所以那些由于某种思维定式而产生的激情虽然看起来合乎情理,却很难得到人们的同情。虽然这种激情在日常生活中多少有点可笑,却是无法避免的。比如一对两情相悦很久的男女之间,自然而然会产生强烈的依恋之情,我们做不到用那位有情人的思维方式思考,所以无法体会他心情的迫切。但有些感情却很容易被理解和同情,如朋友遭受伤害之后的愤怒或者领受恩惠之后的感激之情,而且也会激发我们对他的敌人或者恩人表现出类似的愤慨或感激。
可如果他堕入情网,我们也不可能爱上他的爱人,即使我们可以理解他的感情。只要你不是深陷情网,任何人都会觉得这种感情与他的对象相差悬殊。那些无法亲身体验的人,总是会受到嘲笑,虽然爱情在一定的年龄段是自然的,并非不可原谅。而在第三者眼里,这些真挚热烈的情话都是荒谬可笑的。恋爱的人很清楚,“情人眼里出西施”只是他们的专利,和局外人无关,而且只要一直保持清醒,就能用一种开玩笑的态度来看待自己的感情。我们只愿意听别人,而且自己也愿意用这种态度来谈论爱情。人们讨厌考拉和佩特拉克那种一本正经、又臭又长的情诗,因为他们一说起缠绵悱恻的恋情就很唠叨,但人们却喜欢奥维赛的轻松和贺拉斯的大胆。
可是,即便我们没有真正同情这种儿女情长,从未想象爱上过哪个情人,但是那种从美好热烈的爱情产生的对幸福的强烈渴望和失望带来的巨大痛苦是很容易体会到的,只要我们愿意去设想一下。引起兴趣的往往是产生希望、恐惧和全部忧伤的背景,而不是爱情本身。就像一本航海日记写的,吸引我们的不是饥饿,而是饥饿带来的痛苦。我们很容易理解情人对浪漫幸福的期待,虽然我们无法完全进入他们的感情世界。内心火热的激情得到满足之后,渴望祥和安宁,向往恬静安逸的田园生活(文雅、细腻、热情洋溢的提布鲁斯曾经兴味十足地描述过),对于一颗被强烈欲望折磨得疲惫不堪的心来说,是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情。无数诗人描述过友爱、自由、安逸的“幸福岛”,即使这是一种对理想的描绘,也是令我们神往的。爱情中的肉欲如果得不到满足就会消失,可是一旦得到又会令我们作呕。恐惧和忧虑的吸引力远超过对快乐的渴求,正是因为我们害怕希望的消失,也就可以理解情人们所有的苦闷和痛苦。
爱情在一些现代悲剧和浪漫故事中具有神奇的吸引力,可是真正吸引我们的是爱情带来的痛苦。如果男女主人公在剧中只是在一个平淡无奇、毫无危险的场景中互诉衷肠,观众只会哄堂而不会同情。观众接受这种场景被写入悲剧中,完全是因为他们可以预见随之而来的危难,并会为之牵肠挂肚。
社会规范使女性在爱情中举步维艰,也使得她们的爱情更加引人注目。我们为这种伴随着放纵和罪行的爱情如痴如醉。她的忧虑、羞愧、悔恨、恐惧、失望,全都因此而变得引人入胜,这些我们称之为“次生情感”。它由爱情催生却注定要变得热烈疯狂。
爱情是所有与其对象的价值相距甚远的激情中唯一让人觉得美好又惬意的,即使最软弱的心灵也能感受得到。首先,爱情本身荒谬却不可憎,经常带来不幸和灾难却没有恶意。其次,爱情本身虽然不适度得体,但是它所来的感情却不大相同。人们经常会同情爱情中的人道、宽容、和蔼、友爱和尊重,即使它们有时候有些过分。而尽管伴随爱情而来的可能是罪恶累累,但这种同情却使得爱情更加可爱,支撑着我们对它的想象。爱情会让人荒废事业,忽视责任,甚至一败涂地,声名狼藉,但还是有很多爱慕虚荣的人追逐它,为了心中与爱情共生的敏感和大度。当他们真的身陷其中,就往往装作看不到这些坏的结局来自我麻痹。
我们在谈论自己的朋友、学业和职业时,同样也必须有所保留,因为我们不能期望同伴对我们的兴趣能够与我们对他们的兴趣相比。如果没有节制,我们就很难与另一半相处。就像哲学家只能跟哲学家做朋友,一个俱乐部的成员也总有自己的小圈子。
令人生厌的激情
那些表现各异的仇恨和怨愤,只有当我们把它们降低到大大低于未开化的人性的水平,才能理解,或者认为它们是得体适度的。我们会对心怀怨恨的人忧心忡忡,而对他所敌视的对象满怀希望,却会担心后者遭到报复,所以就不会对前者怀有太大的愤怒。对于一个被激怒的人来说,他内心的怒火远远超出我们给予他的同情。这是因为本来所有的同情就无法与当事人自身的激情相比,而且我们对另外一个人抱有相反的同情。所以,只有将愤怒的激烈程度控制在其他激情之下,才容易让人接受。
同时,对于所受的伤害,人类总是特别的敏感。我们同情和热爱悲剧或传奇中的英雄,痛恨其中的恶棍,但是不会超过受害者的愤怒。通常,一个和蔼可亲、温良忍让、宽厚仁慈的人会让我们越发痛恨那个伤害他的人。
但愤怒又是人性中必不可少的。人们鄙视一个逆来顺受,丝毫不想抵抗和报复的人,他的麻木不仁的行为让我们像愤恨敌人的傲慢一样气愤,因此对于向凌辱和虐待俯首帖耳的人,群众往往会感到义愤填膺。他们希望那个人奋起反抗,报复打击他的敌人,这样就会满足群众的义愤,赢得群众由衷的欢呼和同情。
虽然愤怒的情绪对公众的作用同维护正义和保障平等一样不可轻视,但是由于它本身可能危及自身,而且总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使它在发泄时引起反感。受害者表现出的愤怒如果超出他所受迫害的程度,我们就会认为那是一种对对方的侮辱,也是对现场所有人的无礼。我们应该克制那种躁狂不安的情绪,以免给别人带来伤害,我们要尊重他人。
愤怒和其他客观事物一样,都是靠直接效果而不是间接效果取悦于人。即使爆发得合理,但是直接效果让人不快,还是会使人们反感。因此,我们只有在知道事情原委后才愿意对此抱以同情。听到惨叫我们会飞奔前去,看到笑脸我们会心情开朗,但是仇恨和愤怒却不是这样。远处嘈杂的怒骂声只会让我们感到恐惧和厌恶。虽然知道这怒火不是冲我们而来,可是由于设身处地的想象,妇女和承受力差的男人会害怕,那些铁石心肠的人也会觉得心烦而愤怒。仇恨也是如此。我们天生就讨厌这两种情绪。它们的粗暴激烈不但无法招来同情,还会让人生厌。在不了解悲伤原因的情况下,我们对悲伤也会反感。这些粗暴和敌对的情绪会让人们彼此疏远,造物主也仿佛故意使其难以传播。
悲伤或快乐的音乐能让我们深切体会到这样的情绪,或者至少很容易去想象它们,但是愤怒的音乐却令人毛骨悚然。快乐、忧伤、爱恋、钦慕、热诚,这些感情具有柔和、清晰而优美的天然曲调,段落又是有规则的停顿,而且被很自然地划分开,因此很容易按部就班地再现和反复。反之,愤怒及其他与之相近的情绪则让人觉得刺耳、不和谐,段落很不规则,时长时短,由不规则的停顿隔开。所以,表现这些情感的音乐难以谱写而且难听。与和谐的音乐组成的演奏相比,表现仇恨和愤怒的音乐就显得怪诞不堪了。
通常旁观者感到不快的情绪,当事人也会觉得不会开心。仇恨和愤怒的感觉中包含着一些尖锐、刺激、让人心痛的东西,使人心烦意乱,会彻底摧毁幸福所必需的内心的平和安宁(只有“感恩和博爱”这类相反的感情才能造就这种宁静)。那些宽广君子最大的烦恼是产生背信弃义的念头,而不是忘恩负义的人使他们蒙受的损失,因为这些损失丝毫不会影响他们的幸福。
人们怎样才能接受我们愤怒的发泄,充分同情我们的报复呢?激怒我们的事情必须要很严重,我们只有表示一下愤怒才能不蒙受耻辱。不要过分为追究小事而大发雷霆,这样只会被人耻笑。与其他激情相比,愤怒的合理性最应该受到置疑,所以我们应该将愤怒的情绪限制在合理恰当和符合别人要求的范围内,认真考虑公正的旁观者的感受,而不是任由内心的怒火摆布。我们必须表现出与众不同的风度举止,胸怀坦荡、光明磊落、坚毅果断而不刚愎自用,正气凛然而不傲慢欺人,只有这样才不会令人生厌。也就是说,不要故作姿态,而要表现出我们并没有因为愤怒而丧失人性。只有在再三被激怒、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我们才会选择报复。在这样的限制和保证下,愤怒才可以说是大度、崇高的。
友好的激情
上述提到的激情能够博得的别人的同情是有限的,这也让它们显得面目可憎。但与之相反的激情在大多数情况下,能够获得别人加倍的同情,从而变得受人爱戴敬仰。当一个素昧平生的人,面对别人慷慨、仁慈、友善、同情以及关爱和尊敬的言行举止,都会因此对其产生好感,哪怕他只是个旁观者。他们通过关心得到上述感情的人的幸福,自己也会激发对这些付出感情的人的热爱。因为仁爱之情是丝毫不会令人生厌的,所以我们总是会对这种感情给予最强烈的同情。对付出和接受这种关爱之情的人的满足感,我们都感同身受。
当需要勇敢面对残暴的敌人时,可能我们会心生恐惧,但仇恨和愤怒所带来的痛苦远远超过了这些恐惧。同样,感情细腻的人得到别人的关爱,随之产生的满足感会让他感觉更加幸福,这远超过他可能从其中实际得到的益处。如果一个人喜欢在朋友之间挑拨离间,将亲密的友情变为致命的仇恨,那他简直就是罪大恶极。朋友情谊所带来的满足感被破坏,双方内心的安宁被打破,愉快轻松的交往也从此中断,这才是最大的伤害,而不仅仅是它会使友情基础上可能产生的相互帮助的体系丧失。这些东西对人生幸福的重要性即使是粗鄙的小市民都能体会得到,更别说是感情敏感的人了。因为相比之下,基于友情的帮助确实显得微不足道。
爱有利于身心健康。每当想到对方心中的感激和满足感,我们就会感觉更加快乐,感受到爱的人总是时时充满愉悦。同情和关爱一样,都能给双方带来幸福感。在有的家庭里,家庭和睦,父母子女关系融洽,相互尊重和宽容,即使在争执的时候也是如此;兄弟之间不争名夺利,姐妹之间不争宠,所有成员坦诚相待、亲密无间。置身如此平静、轻松、和睦和愉悦的环境,让人感觉其乐无穷。相反,如果一个家庭内部因为利益冲突而产生争执甚至反目成仇,表面上风平浪静,暗地里却钩心斗角、猜忌愤恨,甚至有时当着客人的面都会爆发,这样难免会使身处如此环境的客人尴尬不已。仁慈友善的感情即使有些过头,但绝不会令人生厌。
因为总有一些令人愉快的东西存在于关心和友爱之中,哪怕其中有些无伤大雅的小小弱点。在有些人看来,父母过于温和溺爱,朋友过于慷慨热情,多少是性格懦弱的表现,甚至会因此同情他们,当然这些同情中也是满含爱意的。除了那些卑鄙之徒,谁会因此厌恶甚至鄙视他们呢?即使是在责备他们过度的爱心时,我们也是抱着善意和关怀的心态。也正是因为他们的软弱和无助,慈善仁爱的人往往最能引发我们的同情之心,因为慈爱本身没有丝毫卑鄙下流的可恶成分在内。我们对此感到惋惜,只是认为这个世界还不配得到这种浓厚纯粹的感情,因为它目前为止还不适合这个世界。那些人面兽心、忘恩负义的小人总是让善良的人吃尽苦头,其实他们是最不应该也最无法承受如此对待的。然而,在文明社会中,满怀仇恨和怨愤的人是格格不入的,因为人人都厌恶、畏惧他们的疯狂发泄和歇斯底里。
自私的激情
有一种激情,处于中间状态,这就是人们因为个人的时运好坏而产生的悲喜之情。它既不像友好的情绪那样优雅适度,也不像恶劣的情绪那样惹人生厌。无论这种情绪是否恰如其分,它从来不会像愤怒那样让人讨厌,当然,也不会像光明正大的义举那样让人高兴,这里没有对象来引起我们同情,因为这种感情是私人的。但是,悲伤和喜悦毕竟不同,轻微的高兴和沉重的悲哀往往更容易博得同情。就比如一个人由于机遇偶然平步青云,此时他至交的祝贺也未必都是发自肺腑。一个暴发户即便德行过人,一般也不会讨人喜欢,人们出于嫉妒,就无法勾起内心对他的好运的祝福。头脑清醒的人会意识到这一点,他不会因为走运而得意忘形,而是尽可能地在顺境之中控制自己的喜悦,并故作姿态地穿起布衣,来表示自己从未忘本。他对那些贫贱之交倍加关注,尽力表现得比过去更加谦恭勤奋,热心待人。
相对于他的地位,这种姿态更受人们欢迎,人们不会觉得自己有必要同情他的幸福,自己内心的嫉妒和不平反而应该得到他的理解。因此他想做好人是非常困难的,人们总觉得他的谦虚是装模作样,他自己也会逐渐厌倦虚伪生活。所以,老朋友很快会被抛置脑后,只有一些无耻小人追随左右。他也无法顺利地结交新朋友,就像他的老友由于他地位的上升而感到自尊心受伤害一样,他的新交也无法忍受自己与一个暴发户平起平坐,他也只能一味低声下气才能抚平两者的怒气。老友的疑神疑鬼和新友的轻蔑白眼都让他恼怒,照常理,他很快就无法忍受,因此他再也不理前者,而将怒火向后者发泄,到最后也只会像常人一样傲慢无礼,所有人都对他失去了尊敬。在我看来,幸福感主要来自被人关爱,天上掉馅饼的好运没有多大用。按部就班地爬上高位,提升也在预料之中的人是最幸运的。
这种人不会因荣华富贵而得意忘形,也不会招来被他超过和遗忘的嫉妒,因为这都是人之常情。相对于这种人生中较为重要的事件,人们对那些无关紧要的小小的乐趣,往往更容易产生同感。面对巨大的成功,只有保持谦虚才最为合适。但如果人们面对的是日常生活的鸡毛蒜皮,是朝夕相处的朋友,是一场表演,是旧日的往事,是琐碎的闲谈,那就可以尽情地表达自己的欢乐。日常的点点滴滴都能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无穷乐趣和愉快的心情,经常保持这样的心情同样是无比惬意的。我们都对这种快乐抱有同感,即使是琐事,只要能给别人带来幸福的心情,同样能让自己感到愉快。正是如此,年轻时光的美好年华才让人心驰神往,而对于快乐的向往则使青春更加富有活力,在年轻的心里激起火花(即使是同性),甚至老年人看到,也会为之感受到喜悦。眼前的欢乐让他们能暂时忘却了衰老的烦恼,沉浸在如此令人心醉的思绪和激情之中。回首往事,仿佛老友重逢般亲切。此时更加热情的拥抱驱散了曾经分离的遗憾,一切快乐又重新回来。
悲伤则完全相反。小小的烦恼不像深重的悲哀,能引发最大的同情。如果一个人为每一件不如意的小事而心烦意乱;为厨师或管家微不足道的失职而伤心;在自家或别人家的高级社交礼仪中鸡蛋里挑骨头;因为好朋友今天上午见面时没向他问好,或是兄弟在自己讲故事的时候一直独自哼着哼小调;由于在乡下时天气不好,旅行途中道路泥泞,或者在镇上缺少玩伴和娱乐场所,生活枯燥乏味而情绪低落,虽然这些可能情有可原,却难以博得广泛的同情。快乐可以给人带来舒适感,哪怕是一点小事,也会乐此不疲。因此,其实我们随时都准备对别人的快乐表示同情,如果心灵没有被可怕的嫉妒蒙蔽。
如果自己不幸遇到悲伤的事物,自然会想要抗拒或逃避这种难受。只有尽力去忽视它,在这种念头刚冒出来的时候就尽量甩掉。事实上,其实我们自己也会偶尔不自觉地为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悲伤,却因为和别人的感情相比,对于自己的感情总是放在首位的,因此我们不愿对别人同样的遭遇表示出一点同情。另外,还有一个难以启齿的坏习惯,就是幸灾乐祸。对于别人的烦心事,不但不会表示同情,反而会以此寻开心。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习惯隐藏自己微不足道的痛苦,而谙于世故的人,因为知道朋友也会这么做,所以会故意拿自己的烦恼开玩笑。现实生活中的人,知道别人对于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的态度和想法,因此对于生活中一些小小的烦恼,往往以自嘲的方式解决。
相反,对深重的痛苦,人们总是报以深切真挚的同情,甚至一出悲剧都会让人泪流满面。因此,当我们遭受重大的灾难或者是晴天霹雳的打击时,当身处绝境、贫病交加、忍辱偷生时,朋友们一般都会雪中送炭,热情真挚地给予帮助,哪怕这些是我们自己的过错的恶果。但是,如果我们只是仕途不畅、失恋,或是在家受气,这种小小的状况发生时,朋友给予的就只是耻笑了。
本章解读
无论是面对客观的事物,还是个人的遭遇得失,人们总会产生与之相对应的激情。对于激情的表达也要有一定的限度,表现得适宜得体,才能让旁人理解和接受,反之,就会让别人不理解甚至反感。
人们对于激情适宜度的标准主要取决于他们想对这激情表示多大的同情,而对于不同的激情,相应表现出来的同情也是不同的。
源于身体的激情,是因为身体处于某种环境、某种状态或是有什么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情绪。这激情不会产生同情,虽然每个人都会有这种来自身体上的激情,但并不是所有人的这种激情都是随时合拍的,一个人的这种激情在旁观者那里可能会有不一样的理解和判断,也得不到相应的同情感。
想象中产生的激情,与同情相比,更能赢得人们的理解。最显著的例子就是爱情,对于男女间那种山盟海誓、花前月下的爱情,我们大多数人都是能理解的,想象着爱情的甜蜜与浪漫,但毕竟不是当事人,也无法把自己作为当事人,去爱上另外一个。去想象这激情,能让人们产生激情的并不是爱情本身,而是爱情带来的幸福感觉,还有内心对爱情的渴望。
非社会激情,主要是说愤怒和忌妒,这是一种不好的激情,应该让自己的理智克制住这种情绪,不管对他人还是对自己。若是他人的伤害让你产生这种激情,这在情理之中,但还是要克制,否则在这激情的控制下,会让你做出更过激的行为。他伤害了你是他的错,但是你没用更理智的手段,完全听任自己的情绪,你也犯错误了。克制这非社会激情,会提高自律能力,更能包容,对自己的德行是很好的提升。
社会激情,这是与非社会激情相对立的,这种激情会让旁观者产生好感,如友善、大方、仁慈等,无论是什么人,这些总是让人们很喜爱的。爱,是永恒的情感,是家庭成员之间、朋友之间,甚至陌生人之间的一个微笑,都是让人心旷神怡的,会让人感到一种和睦和满足。
自我激情,这里介于社会激情和非社会激情之间的一种情绪,它不会像社会激情那样优雅,也不会像非社会激情那样让人不喜欢,这是一种人们根据自己自身的境遇而产生的欢喜和烦恼的情绪。这也需要当事人控制住这个合宜性,在高兴时忘乎所以,那喜悦不会感染更多的人,还会引来别人的不满。而如果能控制自己在成败时的情绪激动,将会得到人们的同情、尊重、喜爱,也会让更多的人接受你。
顺境和逆境对行为和同情心的影响
同情者感受远逊于当事人的
与快乐相比,我们更倾向于同情悲伤,但依然无法与当事人的感受相比。我们能够感受到别人的快乐,但是对别人的悲伤感受更加深刻。但是无论哪一种,都比不上他自己的感受强烈。
我们对悲伤的同情,虽然没有像对快乐的同情那么真切,却更加值得注意。“同情”这个词原本指的就是对别人的痛苦抱有同感,而不是快乐。一位已故的哲学家曾敏锐地指出,应该论证一下我们对快乐的同情也是真诚的,对别人的祝贺也是出自于人类的天性。我认为,对别人的怜悯就不需要这样的论证了。
首先,我们更常见到的是对悲伤的同情,即使是过度的悲伤也能引起我们的一些共鸣。其实,我们并不完全同情他,就算是理解他的感受,感情也无法和他的一致。虽然我们不会和那个可怜的人一起流泪哀叹,但是当我们感受到他软弱无助、情感失控时,依然会主动地去关心他。而如果是一个得意忘形的人,我们就很难去分享他的快乐,不会去体会他的感受,反而会看不起他,有时甚至会生气。
其次,痛苦不论是在心灵上还是在肉体上,都比快乐能刺激我们的感情。我们不能身临其境地体会别人的痛苦,但是这比对别人快乐的体会更为真切,虽然后者与当事人自己的感受更接近。
但是,我们总是尽可能地隐藏对别人悲伤的同情。当受难者不在场的时候,我们常常因为自私而不去流露对别人的同情,却未必能够成功。当我们勉强自己不去表达这种同情时,常常事与愿违。但是我们从来不需要去抑制对快乐的共鸣。如果我们嫉妒别人的快乐,就不会与他产生共鸣;而如果没有嫉妒,就会很自然地为别人的快乐而快乐。嫉妒总是让我们自己脸红,所以即使我们心中并不为别人的快乐而快乐,也总是会装出高兴的样子,有时还会弄假成真。当邻居交了好运时,我们看起来好像为他们高兴,心中也许很难受。即使我们不想同情别人的悲伤,却总是很自然地就产生了同情之感。我们虽然很愿意同情别人的快乐,自己却常常感觉不到。所以,我们很自然地就得出了这个结论:相比于快乐,人们更容易对悲伤产生同情。
尽管如此,我还是想要告诉你们,如果没有嫉妒,我们会更加倾向于同情快乐而不是悲伤,我们对快乐的共鸣更接近于当事人自己的感受。
就算认为有的悲伤显得有些过度了,我们还是愿意去宽容,因为我们知道他已经在自我克制了。即使他并不能够完全做到自我克制,我们还是愿意去原谅他。但是对于快乐,我们不会如此宽容,因为我们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要控制自己的快乐情绪并不十分困难。我们敬佩那些遭遇厄运却能克制自己的悲哀的人,却不会去表扬一帆风顺而没有得意忘形的人。当事人如果想要让别人对自己的情绪产生共鸣,在悲伤的情况下要比在快乐的情况下付出更大的努力。
对于一个身体健康、家道殷实、品德高尚的人来说,生活已经够完美了,再多的幸福也是多余的,只有轻浮之辈才会为此自我感觉良好,而这又是人类最自然的状态。虽然我们会为这个世界的悲惨和堕落而感到遗憾,但是大多数人确实不过如此,他们更喜欢锦上添花。
虽然想要锦上添花并不容易,但是大家能够从中各取所得。幸福的人与完美相距不远,但是与最微不足道痛苦的人却相差十万八千里。所以,灾难给人带来的悲痛常常超过应有的状态,远远超过幸运给人的快乐。所以,旁观者体会别人的悲痛感要比体会别人的快乐难得多,对自己平和心态的破坏也要大得多。因此,虽然与快乐相比,我们更倾向于同情别人的悲伤,但是依然比不上当事人自身的感受。
当对快乐产生共鸣时,人们的心情会变得愉快。只要没有嫉妒之心,我们就会愿意沉浸在极度的欢乐中。但是对悲伤的同情会让人心里难受,就算是表达同情之心,也会很勉强。在看悲剧的时候,我们总会尽可能克制自己的同情心。就算无法控制自己的感情,也会努力在朋友面前掩饰自己内心的波澜起伏。我们会悄悄地擦去自己眼角的泪水,因为旁边的人可能无法理解自己的多愁善感,反而会觉得我们软弱无用。一些遭遇不幸、渴望得到同情的人在倾诉痛苦时总是犹豫不决,因为他能感受到我们是在勉强地给予同情。想到他人心肠的冷酷,他宁愿自己把悲伤隐藏,也不愿尽情发泄。而那些春风得意、趾高气扬的人知道,只要我们不会因为妒忌而讨厌他,就会由衷地赞赏他,所以他才丝毫不去掩饰自己的得意之情。
生活中,总会有欢笑和泪水,但是我们总觉得别人更愿意同情我们的欢乐而不是悲伤,所以更愿意在朋友面前欢笑,而不是流泪。即便是遭遇了最不幸的打击,可怜兮兮的抱怨也会让人难堪。但是为胜利而狂欢却是正常的行为。虽然出于审慎,我们常在成功的同时保持克制,但这是因为怕过度的喜悦会招致别人的嫉妒。
对于在竞技场上超越自己的胜利者,群众会报以热烈的欢呼,而不会去嫉妒。而旁观死刑时,他们的悲痛又是那么庄严肃穆。在葬礼中人们总是伪装出哀恸的表情,但是在洗礼或婚礼中的快乐却是由衷的。在喜庆场合,我们的快乐虽然短暂,却和当事人的感觉一样真实。当我们热情洋溢地祝贺朋友时,的确为他们的幸福而高兴。此时的我们内心满载着快乐,所以举手投足间都会显示出快乐和满足。
然而,当安慰痛苦的朋友时,我们对痛苦的感觉总是无法与他们心中的相比。我们一本正经地倾听他们诉说不幸,看他们因为内心的激动而哽咽难言,心里却开始不耐烦,越来越不能跟上他们的情绪。与此同时,我们也知道他们的激动是理所当然的,值得我们同情,或许在内心甚至骂自己麻木不仁,因此刻意地制造出一些同情,但是这种同情是如此脆弱,一旦我们转身离开,它就无影无踪了。大概上苍觉得我们自己的痛苦就够我们受的了,所以并不苛求我们去分担别人的痛苦,最多鼓励我们去减轻别人的痛苦而已。
正是因为我们对别人的痛苦感觉迟钝,所以那些在巨大痛苦之中依然能保持良好心态的人才显得不同凡俗。经受了一些小麻烦却依然心情愉快的人总是招人喜欢,可以与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人媲美。我们认为能做到这些是非常不易的事情,所以他们的表现才让我们瞠目结舌,让我们的麻木不仁受到震动。虽然并不要求我们和他的表现一样,但是我们会为自己缺乏他那样的感情而羞愧。我们深知人性中固有的缺陷,因此我们不奢望他能在波折中坚持如此得体的行为。我们赞叹他灵魂的高贵,仰慕中,同情夹杂着赞许,惊奇结合着感叹。
平日里,这种高尚的英雄行为会深深地打动我们,他们坦然自若的风度总让我们钦佩不已。遭遇苦难时,旁观者的心情好像比当事者还要悲哀。当苏格拉底吞下毒药时,身边的朋友们泣不成声,而他却显得格外轻松。这种时候,旁观者尽情地抒发着自己充满同情的悲伤,并不害怕情绪失控,而是陶醉在自己关切朋友的情感中。可能此前他从未如此细腻而真切地关爱他的朋友,但现在这种对朋友的同情的忧郁念头令他心醉神迷。可是当事人则截然相反,他强迫自己不去关心身边那些烦心或可怕的事情,怕它们干扰自己的情绪,使自己行为失控,令旁观者无法接受。于是,他强迫自己只是想象那些令人开心的事情,想象着别人对自己英雄壮举的赞美和仰慕。一想到自己能身处险境而临危不惧,达到常人难以企及的崇高境界,他心中就激情澎湃,仿佛自己是胜利者,已经超越了不幸。相比之下,那些软骨头则会遭人鄙视。
因为自己的一些遭遇就垂头丧气、一蹶不振的人总显得非常平庸。虽然如果换作我们,遇到一样的经历也会自怨自艾,但是依然无法设身处地地赞同他的顾影自怜。也许这不太公平,但是我们确实会瞧不起这样的人,也许是天性使然吧。如果是因为自己而不是别人而哭哭啼啼,群众就无法接受。当慈爱而受人敬重的老父去世时,儿子的哀痛再过度也是理所当然的,因为他的悲伤来自对父亲的情感,我们完全能够理解这种人之常情。但如果他只是因为自己的不幸而如此感情用事,就没有人会宽容他。即便他家破人亡、流落街头,或者身临险境,乃至在众人围观中被推上绞架,只要他为自己留下一滴眼泪,那么就会被豪杰之士视为不齿。别人固然同情他的不幸,但是依然不能容忍他这般的软弱。他们认为,软弱给他带来的耻辱比他的不幸更为可悲,因此为他感到羞耻甚于对他悲伤的同情。
对名利的追逐,大人物和平民百姓的差别
人们总是喜欢共享欢乐而不是共经患难,所以我们习惯于炫耀自己的财富而隐瞒自己的贫穷。如果知道别人对自己的窘境一览无余,并且极少怀有同情,那种羞耻的感觉简直无以复加。然而,刺激我们追逐财富、远离贫穷的主要动力并不来源于这种淡薄的人情。那么,是什么促使世人忙忙碌碌、劳苦终生,让他们追名逐利,一心往上爬?如果说是为了温饱,那么体力劳动者最低的工资就能满足他们的需要。但是我们依然讨厌他们的生活,那些出身上流社会的人害怕落入这种简单朴实的窘境中,即使不必劳动,也会觉得生不如死。是认为自己的肠胃更娇贵,还是因为在高堂里比在茅草屋里睡得香?事实恰好相反,大家也都心知肚明,只是不愿意明说。那么,各阶层间的竞争又是因何而起?我们一直希望改善的生存状况又是什么呢?那就是成为万众瞩目的中心,大家关注的焦点,从中得到满足和赞许。真正让我们动心的不是安逸享乐,而是虚荣,虚荣又总是来源于我们对自己能够得到关心的信心。
富人为财富而骄傲,是因为它会为他带来全世界的关注,而他从中所生的快意也很容易就得到了世人的认同。这种感觉使他的虚荣心极度膨胀,也使他更加看重自己的财富,甚至超过了财富为他带来的一切。与此相反,贫困让穷人感到耻辱,因为他觉得人们会因他的贫穷而看不起他,即使偶尔注意到他,也不会同情他。尽管默默无闻还不等于被人否定,但是低下的地位让我们得不到他人的尊敬和认可,从而走向悲观失望。他们羞于在大庭广众之下暴露自己,别人假惺惺的嘘寒问暖只能让他们觉得难堪。他们总是被人忽视,即便他们痛不欲生的表情使得他人无法回避,也只是招来轻蔑、厌恶的眼光而已。那些春风得意的人不能容忍可怜人的惨相破坏他们的安逸和平静。他们总是世人关注的焦点,人们争相目睹他们的风采,想象他们的志得意满。他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全都处于人们的目光之中,人们渴望以他们为楷模,从中得到激励和暗示。只要没有太出格的行为,他们随时能够引起人们的关注。虽然随之而来的各种限制会束缚他们的自由,但是他们也因此获得了人们的羡慕。这是对于他们所付出的努力的补偿,为此终日忙忙碌碌,失去悠闲的生活也是值得的。
那些伟大的人物其实很大程度上是由我们自己想象出来的,带有欺骗性的色彩。而那种近乎完美的状态,正是我们在做白日梦时为自己描绘的人生蓝图。我们对这些志得意满的人有着特殊的情感,对于他们的喜好和偏爱我们都亦步亦趋。我们难以接受任何对这种迷人形象的侮辱和损害,我们甚至奢望他们能够永生。如果他们被迫抛弃那尊贵的地位,走向上帝为子民们所准备的那个必然的归宿,我们会觉得过于残酷。
虽然我们知道“吾皇万岁”是一种东方式的阿谀奉承,但是在毫无知觉的情况下也很乐意随众高呼。国王的遭遇和情人的痛苦是悲剧最适合的题材,也最能引起我们的兴趣。我们喜欢给他们设计一个大团圆的结局,虽然事实可能恰好相反。谁要是阻碍我们的这种情感,就是对我们最大的伤害。弑君卖国者是最残忍的凶手,因此查理一世的死所引起的愤怒超过了人们对内战中牺牲的愤慨。同样的厄运如果落在平常人生上,就不会引发我们如此多的同情和义愤。人们对下层民众的惨状视而不见,却为上流社会的遭遇鸣冤抱屈,如果我们不了解人类的本性,难免会觉得身居高位的人对痛苦和死亡的忍耐力远远不如草民百姓。
社会秩序和等级差别的存在,有赖于人们对有钱有势者在感情上的认同。我们服从、尊敬那些地位高于我们的人,不是希望他们赏赐给我们什么,而是出于对他们优越条件的羡慕,只是希望能帮助他们去达到完美的幸福这个境界。我们这样做并不要求回报,只是为了满足我们的虚荣和自尊。事实上,很少有人能得到他们的恩赐,这部分人的运气让所有人眼馋。我们跟从他们不是为了维护现有的社会秩序,因为即使社会要求我们反抗他们,我们也做不到。从理性和学理上看,国王是人们的奴仆,我们对他们的服从、抵抗、罢黜和惩罚完全取决于公众利益的需要,但这并不是上帝的旨意。上帝只要我们为他们服务,拜倒在他们的脚底下,以他们的快乐为最大的满足;如果他们有丝毫不快,就算他们不惩罚,我们自己也会深深自责。很少有人能把他们放在平等的位置上,与他们争论,除非和他们的关系非同一般。在普通群众心中,他们高高在上,即使对他们恨之入骨,也总会在心中残留一丝对他们的同情,甚至很容易回复对他们的尊敬。所以,如果人民想用暴力推翻他们,那一定是因为民怨沸腾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
那些大人物可曾想过,为什么他们可以轻而易举地得到民众的尊重,而普通人却要付出极大的代价?那些贵族子弟何德何能,能够拥有这令人尊敬的地位?是因为他们自身的学识、毅力,还是其他什么美德?他们谨言慎行,遵循所有的繁文缛节,因为他们清楚自己是众人瞩目的焦点,旁边的人随时准备为他们服务,所以即使在无关紧要的场合,他们也要小心翼翼地显出不同于常人的潇洒自如。他们言行之间显出的优越感是身处底层的人无法企及的,他们就是通过这种手段让人们对自己卑躬屈膝,为自己奔走效劳。君主们总是用这种仰仗权势地位的手段来统治臣民。人们把路易十四看做是伟大的君主,并不是因为他渊博的学识、过人的见地和宏大的气魄,也不是因为他的丰功伟绩和坚毅性格,而是因为他无与伦比的权势和地位。这两者使得其他的美德和优点相形见绌。
而出身贫寒的人并不能通过这种手段出人头地。温文尔雅是大人物的专利,对别人却毫无用处。有些纨绔子弟装模作样地想模仿达官贵人的礼仪,只能让你瞧不起;有些人邯郸学步,装出一副贵族的派头,但人们对他不屑一顾。这是因为他自以为是,过于做作,以为自己是个人物,别人却并不买账。作为一个普通人,谦虚朴实、不拘小节才能赢得朋友的尊敬。如果他渴望出人头地,就必须要具备大人物的素质,像他们一样有几个忠实的随从。但是如果没有办法养活他们,他就必须通过另外的途径。他要努力让自己成为知识渊博、工作勤奋、任劳任怨、不畏艰险、百折不挠的人。只有这样,不论在什么场合都做到通情达理、慷慨大度,让人们了解他的才干,他才能够开创一番大事业。同时,他应该有机会担当重大的任务,通过自己过人的才干和优秀的品质完成艰难的使命,从而赢得人们的尊重。
那些野心勃勃却不能施展抱负的人,整天心急如焚,寻找着出人头地的机会。他们认为自己生不逢时,所以想方设法地制造机会,甚至盼望着国内外发生战争或冲突,想趁乱世大展雄才,吸引人们的目光。相反,那些位高名重的人只要循规蹈矩就能保持现有的受人尊重的位置。他们对现状心满意足,没有能力去追求更高的目标,也不想为此冒险。他们希望社会安定,这并不是出于博爱,也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他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没有能力应对这种危机,更害怕别人从中崛起。他只会冒点小险,投机取巧,以此赢得尊重,一旦要求他百折不挠地坚持奋斗时,他就畏缩不前了,很少会有例外的。因此,在所有的国家和政府机构中,出身卑贱的人们只有通过自己的勤奋和才干才能获得高位,然后担负起重大责任。而那些名门之后,所谓的大人物可能先是瞧不起他,然后心生嫉妒,但最后只能卑躬屈膝,选择服从。
罗斯福哥公爵有句名言:“爱情往往会让位于野心,而野心却极少被爱情压倒。”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人的野心一旦膨胀,就无法容忍与别人平起平坐。对于那些身居高位,习惯了俯视众生的人来说,对这种感觉的渴望让其他的一切乐趣都黯然失色。那些失势的政客总是想方设法地让自己接受现实,不去回想往日的荣华富贵,以求得心安,但实际上,极少有人能做到。他们大部分人都百无聊赖地消磨着时间,常为一些鸡毛琐碎的事情自寻烦恼。只有回想到往日的志得意满,或是为了重整旗鼓,恢复以前的尊位而忙活,才会容光焕发。
难道真的有人甘心放弃名利,去追求逍遥自在、与世无争的生活吗?除非远离那钩心斗角的名利场,拒绝那些争权夺利的小圈子,不去与在你之前就受人瞩目的人物攀比,否则你就无法做到全身而退。每个人都渴望引起别人的关注,高官厚禄让人与众不同,也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目标,它们造成多少尔虞我诈、巧取豪夺,让世界充满了贪欲和野心!明智之士并不他们放在眼里,对谁掌握权力漠不关心,他们也毫不在意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受到朋友的批评。但事实上,除了那些世外高人,谁都不能把地位和荣耀置之度外。除非他已经看透了世界,洞察了事理,能够做到宠辱不惊;或者已经自甘堕落,采取破罐子破摔的态度,不再去想那些争权夺利的事情了。
由此看来,人最大的悲哀在于自己的遭遇无人同情,反而招来别人的鄙视和不屑。其实,人们最害怕的灾难未必是最严重的。在大庭广众之下丢人现眼往往比主动公布自己的不幸更加让人难堪,因为后者虽然不能让别人感同身受,却能引起前者不能得到的强烈同情。旁观者的同情虽然比不上他们自己的感受,却能够减轻他们心中的痛苦。在盛会上,让一位绅士衣衫褴褛地出现,还不如让他遍体鳞伤更为体面,因为后者能得到人们的关切,而前者只会引起人们的嘲笑。国王在军队面前鞭笞一位军官要远甚于刺他一剑,因为前者会让他颜面无存。按照荣誉的法则,鞭刑是一种人格的羞辱,剑伤却显然不是。法官判处一个罪犯死刑,还不如让他枷锁示众更为耻辱。士可杀,不可辱,一个视耻辱为最大不幸的绅士如果受到这种羞辱,无异于遭受极刑。因此,法律一般不对贵族阶层判处带有侮辱性的刑罚,即使处以死刑,也会尊重他们的名誉。那些贵族无论犯了什么罪,欧洲各国政府,除了俄国外,都不会对他们施以鞭笞或者枷锁示众这样侮辱性的暴行。
勇士不会因为要被送上断头台而受到蔑视,而枷锁示众却会令他蒙受耻辱。前者会为他赢得万人的尊敬,后者却为人不齿。在前一种情况下,观众的同情使他摆脱了羞耻感,唤醒了他心中独自承担不幸的孤独感。在后一种情况下,人们不会同情他,即使同情也不是因为他的痛苦,而是感到他蒙受耻辱,为他脸红和沮丧。头戴枷锁的人即使觉得自己无罪,在这种情况下也一样感到自己遭受了刑罚而毫无颜面。相反,死刑犯知道人们会对他刚毅坚强的表情肃然起敬,所以他往往显出从容赴死的英雄气概;只要罪名没有损害他的名誉,这种惩罚也不会让人们对他丧失尊敬。
卡迪纳尔·德·雷斯的名言与我们上面的论述如出一辙:“重大的危险往往能给我们带来种种荣耀,所以让我们不顾失败。可是一般的危险只能让人害怕,因为一旦失败就会名誉扫地。”
有德之人不会屈服于痛苦、贫穷、危险和死亡,对他来说,要无视这些并不困难。但是如果他的痛苦遭到侮辱和嘲笑,或者他在胜利之中被俘,受万人指责,他就很难再坚持下去。所有外在的不幸都比不上别人的轻视所造成的伤害。
趋炎附势风气对道德情操的败坏
人们总是喜欢仰慕富人和权贵,轻视平民百姓。这种风气也许有助于建立和维护等级差别和社会秩序,却也造成了社会上普遍的道德败坏。本该给予智者和君子的敬佩现在却给了富人和高官,而只有恶棍和傻瓜才该得到的蔑视现在却落到了穷人和弱者身上。古往今来,伦理学家们一直对此痛心疾首。
每个人都渴望美名远扬、受人尊敬,害怕名声扫地、为人不齿。但是进入社会后,我们很快就会发现,人们尊敬的不仅是智慧和美德,蔑视的也不仅是罪恶和愚昧。有钱有势者受人景仰,德才兼备者无人问津的现象已经随处可见。强者即使作恶多端、愚昧无知也不会被人看不起,而贫弱者虽然清白无辜却总是遭人耻笑。人们为了得到别人的尊敬和钦佩而坚持努力着。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他们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勤学苦读、洁身自好;一是升官发财、飞黄腾达。争强好胜的心理也有两种表现,一种是野心勃勃、贪得无厌;一种是谦虚谨慎、公正无私。前者披着耀眼的光环,引人注目,却华而不实;后者则显得大方得体,但除了目光敏锐的人以外,很少有人注意。后一种表现的人总是凤毛麟角,却是真正的德才兼备之士,是社会的栋梁。而大多数人总是心甘情愿地拜倒在地位和权势脚下。
我们对智慧和美德的尊敬不同于对财富和地位的态度,这两种情感并不难区分,但是因为他们的表现一般没什么不同,所以如果不细心观察,很容易混为一谈。
就算平民百姓拥有和富豪权贵同样的优点,他们所受到的尊敬也无法和后者相比。绝大多数人敬佩平民百姓的诚恳朴实,但也比不上对富豪权贵骄傲自大的赞扬。平民百姓们整日循规蹈矩,偶尔一次行为有失检点就会招来轻蔑和嫌恶的眼光,而那些大人物经常放纵无礼,却总是能够得到别人的宽容。如果说应该得到我们尊敬的仅仅是财富和地位,而不是优点和美德,这就冒犯了这些描绘高贵的品质的美妙的词语。事实上,财富和地位始终受到人们的崇仰,很自然地就引起人们的尊敬。大家都渴望得到它们,而只有罪大恶极的混蛋和愚蠢透顶的傻瓜才配不上那个宝座。
幸好,对于中下层民众来说,在多数情况下,追求美德和追求财富的途径都是基本一致的。只要在本职工作中踏实肯干,行得正、坐得直,多数能有所成就,有时偶尔有点出格也没有坏处。但是,如果一个人饱读诗书、才华横溢,却寡廉鲜耻、背信弃义、胆小怕事、生活放纵,那也终会一事无成。而且对中下层平民来说,他们总是对法律心存敬畏,懂得尊重这些维护正义的规则,从不敢以身试法。因此,邻里、同事和朋友的帮助和赞赏通常在他们的成功道路上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品行不端的人很难得到这些。所以,在他们身上,“老实人不吃亏”这句老话是完全能应验的。因此,从一般社会公德的层面上来说,绝大多数人能达到我们所期望的道德水平,他们的行为也令人欣慰。
但是,在上流社会中却不是这样,可以说大相径庭。如果一个人在宫廷生活和社交场合中想要飞黄腾达,只能选择迎合愚昧骄纵的上司的偏好,哪怕那些偏好有多么稀奇古怪、难以理解,但他却不能指望同仁们的敬重,哪怕他们见多识广。在这里,溜须拍马、坑蒙拐骗所带来的发展空间远远超过德才兼备。歌舞升平时,帝王将相们整日纸醉金迷,丝毫没想过为民造福,那些迎合他们的俳优弄臣们就已经足够满足他们的希望。那里,故作姿态的仪表风度和小聪明,要比政治家、哲人或者议员的男子气概更加为人看重。那些无论在唱堂之上还是在乡野之间都十分重要的令人肃然起敬的美德,却被粗俗卑鄙的溜须拍马之徒肆意污蔑和践踏,而这种马屁精在上流社会中几乎随处可见。
正是因为人们跟随在有权有势者身后亦步亦趋,所以他们的日常习惯才会为人效仿,成为时尚。他们的衣着打扮、交际言谈、举止风度,甚至罪恶和愚蠢,在社会上都会流行开来,成为人们追逐的对象。大多数人盲目地争相模仿,引以为荣,殊不知正是这些东西引诱他们堕落。爱慕虚荣的人总是装腔作势,卖弄他们自以为时髦的姿态。也许他们心里并不喜欢如此,却也不觉得有何不妥。虽然连他们自己都觉得这些东西不值得称道,内心却希望因此而得到好评,当然,他们也认为不应该忽视一些美德,私下里也会真心实意地倚重并且实践。伪君子不仅在宗教和道德领域中存在,在对待财富和地位的问题上也同样存在。一个爱慕虚荣的人总是想方设法伪装自己,想给别人造成一种假象。他用上层社会的马车和奢侈来展示自己的身份,以为这就可以赢得别人的赞赏,却没有想到那些人为了得到人家的赞誉需要什么样的仪态和排场,而要维持这种排场又需要多少钱财权势。很多穷人讲体面、摆阔气,却没有料到这种名声对日后会是多大的负担。他很快就会被拖累得一文不名,离自己原先所向往的大人物式的美妙前景越来越远。
对名利的追求和对美的追求有时会产生激烈的冲突。追名逐利的人总是会为了梦寐以求的目标放弃美德。那些野心勃勃的人认为,只要自己爬上了梦想中的宝座,就可以轻而易举地赢得人们的敬佩和仰慕,毫不费事地做到优雅得体、风度翩翩。到那时,为了向上爬而使用的种种卑鄙手段统统可以被头上的光环所遮盖,没有人还会在意他的过去。因此,那些觊觎着政府中高位的人丝毫不把法律放在眼里,只要能够得到日思夜想的宝座,他们就会不择手段将通向权力顶峰之路上的障碍一一清除,哪怕冒天下之大不韪,甚至不惜采用谋杀、行刺、叛乱、战争等方式。他们之中,失败者远远多于成功者,而身败名裂的下场也是罪有应得。按理说,那些美梦成真的人应该心满意足,但奇怪的是,得到了自己苦苦追求的东西,心里却只剩下无比的失望和失落。舒适、快乐,都不是野心勃勃的人真正想要追求的,他们喜欢的只有荣誉的光环(虽然往往是对荣誉极度的扭曲),也只有这个能给他们带来满足感。
然而,无论是在他自己还是别人的眼中,他此前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的卑劣伎俩,使他爬上高位后所得到的荣耀早已黯然失色。这时,他会尽力让自己和别人忽视甚至忘记过去的卑劣行径,但无论是纸醉金迷、声色犬马的放纵(堕落的人常常用这种可怜的办法打发时光),还是日理万机的忙碌、惊心动魄的征战,回忆仍然挥之不去,像梦魇一般纠缠。他可以举办所有极尽奢华的盛大仪式,可以从权臣和学者那里收买令人作呕的谄佞献媚,可以得到愚民大众发自内心的欢呼,可以在一切征服和胜利之后品尝志得意满的滋味,但是这一切却都是徒劳,他永远无法摆脱那如影随形的羞愧之情,像是一种生命的报复。他希望能够将那些事情忘记,却总是徒劳无功。而一旦他回想起过去自己曾经犯下的罪恶,就会知道别人也记得这些事。尽管所有荣耀集于一身,心里却不得不时刻背负着千古骂名。每个人都无法逃过自己心灵的追捕。伟大的恺撒能够解散卫队,这样已经算是气度不凡,自己的疑心却无法打消;他可以赦免自己的敌人,却无法得到人们的友情。最终,他也无法在同僚的尊敬和爱戴之中安享天年。这其实是很可悲的一件事情。
本章解读
在生活中,对于悲伤的同情比对于快乐的同情,是更常见的,就算是表现过度的悲伤也能引起我们的同情,或许只有一点,但其中掺杂着我们对他们的关心。我们会宽容过度的悲伤,但是不会同样宽容过度的快乐,因为在快乐时控制自己的情绪比在悲伤时控制自己的情绪要更容易一些。所以我们很敬佩那些处于极度悲伤中还能克制自己情绪的人们,这需要的自制力比那些处于快乐中的人要多得多。
同情快乐比同情悲伤更容易让人们接受,因为这更接近当事人的感受,但是前提是在没有忌妒心的前提下。
野心,在一些人看来是对更高目标的追求,但是追求什么呢?已经衣暖食饱、安居乐业,难道只有更富丽堂皇的房子,还有更多的奢侈品才能显出一个人的价值吗?大家都心知肚明,这些只是身外之物,“房子修得再大,睡觉只需三尺半”,究其根源,只是让别人注意你,成为别人关注的焦点,从中可以得到满足,真正产生这动力的不是对生活的追求,而是虚荣心。这也都是相辅相成的,人们的关注会让这些人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从而膨胀,会更加看重自己的财产,甚至超过了这财产带来的一切。
真正明智的人是不会把对地位和名声的追求看得很重的,他们知道当习惯了万人敬仰后,再过平常人的日子,会有很大的心理落差,甚至会让自己在以后也逃不出曾经的辉煌,只能在回忆里寻找自己的影子。放弃对名利的追求吧!不是让你的心死去,对一切都漠不关心;而是多为自身想想,人生短暂,名利只是过眼烟云,多学知识,充实自己,加强自己的道德修养,才应该是现在追求的。
那些追逐名利的人,为了满足自己的野心,追求所谓的“目标”,往往会忽视了对自己德行的培养,一相情愿地以为,只要自己爬到了那梦寐以求的位置,就会赢得人们的敬仰和尊重,以为地位所带来的一切可以掩盖自己道德上的缺失。其实他追求的也不是到达某个地位能享受更好的生活,或是能帮助更多的人,而是这荣誉的光环能让自己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即使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后,会发现自己失去得更多。他想让别人忘记曾经的一切,他抹不掉所有人的记忆,就算是人们不会当面提起,他也逃避不了自己的记忆,这些就像是用刀刻在脑子里一样,会伴随他的一生。
拥有适宜的情感,在追求高尚道德情操的前提下,不伤害其他人的同时,沿着自己的人生轨迹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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