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为了走哪条路的事情没少打架,但好在上苍有好生之德,在他俩还没闹出人命的时候给他们指了一条生路。
贩梨子的小老头背了一小筐白水梨上来劝架:“夫人、公子别吵了,你们在我摊子前吵架,都没人敢来买梨了。不就是上京吗?往东走,看见没有,过了一座山就到驿路了……”
安息尴尬地咳了咳,拉了拉孟瑾惜的袖子:“听到没?是东,不是南。”
孟瑾惜还在气头上,她瞪了他一眼:“那你说北也没对。我原本可聪明了,怎么嫁给你之后就变笨了?为什么我没想到再去问问别人?”
安息低下头一笑,拉过她的手说:“或许你就是喜欢和我斗嘴,然后再装作生气,让我哄你。”
他说得好有道理,孟瑾惜竟无言以对。她尴尬地扯了扯嘴角,用小拳头捶了捶安息的胸膛:“那你还不快哄?”
安息紧紧地握住她的小拳头,眼底的笑意更深了一分。
八月刚过,边境的秋意渐渐地深了,红叶落满路,安息见到了枯叶居然像个小孩子似的一脚又一脚地踩在上面,当听到咔嚓咔嚓的声音时,他的脸上隐隐显得快慰。
宅男师父果然连癖好也与众不同,孟瑾惜暗暗地看着他发笑,还没笑够便看见两个官兵一脸严肃地向她走了过来。她笑自己的夫君,这居然也犯法了?!
那两个兵将她的脸仔细地看了一看,一个说:“那么多年过去了,还能这么年轻?”
另一个挠了挠头,说:“或许她保养得好呢?再或许她像传闻里的,就是只狐狸精?”
两个傻愣愣的兵合计了一番,居然用锁链把孟瑾惜给铐住了。安息听到她哭着呼救,连忙走过来将她拉向身后,他冷着脸,气度十分沉着:“哪个衙门的,没有王法了?”
小兵还没来得及答话,就有一个穿着鹅黄缎子衣的公子摇摇摆摆地走了过来,他眼角下生了一颗红痣,整个人显得有些妖气。他手一挑,搭上了安息的肩膀,字正腔圆道:“本大人办案,谁敢阻拦?”
小黄的眼睛望着上京的方向,满是悲痛:“陛下将大任托付给我,我受宠若惊,日行百里,深感国之重任交付与我,夜不能寐……”
在他说了一大段废话之后,孟瑾惜渐渐听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上个月皇帝得了一个小皇子,所以大赦天下,只是大赦之前吩咐说唯独有一人不能放。
结果狱卒去查牢的时候恍然发现,牢中女囚已经被人偷梁换柱。皇帝一听十分震怒,终于派了沈平乐这个小马屁精拿着女囚的画像到处找人。
不要问孟瑾惜怎么知道沈平乐是个小马屁精,马屁高手识别马屁精自然有她的办法。孟瑾惜瞅着沈平乐眼里的得意之色,便知道了他有几斤几两,一看他就知道他马屁拍得还不够准。
皇帝派他出宫找一个囚犯,竟也值得如此高兴?!可见往日里把马屁拍到马腿上的错误常常发生。
沈平乐还在得意,却听到孟瑾惜嘴里发出“啧啧”的声响,他警觉地看着她说:“怎么?你瞧不起本钦差?我告诉你,她可不是一般的犯人,连死去的陵王都曾为她拿刀逼宫,崇景帝更是因此黯然神伤很多年。他将她打入囚牢后,不准任何人提她的名字。”
沈平乐看着孟瑾惜和安息越来越冷的脸色,忍不住得意起来:“这回知道怕了吧?这女囚正是坊间名声赫赫的明妃,明瑶歌。”
孟瑾惜还真的有点怕了,她后来修过容的脸,不正是瑶歌的脸吗?她想到原瑞当初笑着嘲讽她:“把一张死囚脸整到了自己脸上。”
这回可算是遭到报应了。
安息还算镇定,他握着孟瑾惜的手,平静地看向沈平乐,嘴角带了一丝笑意:“我妻子患有疯症,不知何时就会犯病,须得我陪着她,你们才安全。”
沈平乐略微可惜地看了一眼孟瑾惜:“啧啧,脸长得不错,可惜竟是个疯子……”
你才是疯子呢,你全家都是疯子!孟瑾惜捏了捏拳头,安息咬了咬她的耳朵:“别怕,他若凶你,你就咬他。”
疯子伤人可以不必处死,孟瑾惜的眼睛一转,这倒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沈平乐在边境很是气派,他只在这里停留两天,却硬是逼着衙役们将整个官府连夜修葺了一遍。沈平乐仰躺在座椅上,整个人看上去像是位大爷在泡澡,他用吩咐搓澡工般的口气向孟瑾惜问话:“你给不给我招?”远远听着就像是在问:“你给不给搓澡?”
旁边的衙役一个劲地向他使眼色,嘴里小声地告诉他:“大人……不是这样问的,你得先说罪名……”
衙役还没说完,沈平乐就猛地拍了惊堂木:“我在上京那可是皇帝眼前的红人,丞相都要给我舔靴子呢,本大人还用你教?来呀,拖出去……”他原本是想学着大官们的调子喊上一句“斩了”,奈何他考虑到自己没有那么大的权力,终于瘪了瘪嘴,加强气势喊道,“拖出去剃个光头,让他凉快凉快脑子!”
衙役们面面相觑,以前可没这种刑罚,但大伙考虑到这个上京来的大人物说“丞相都要给他舔靴子”,那按照他们的级别岂不是连舔都舔不着?这样一想,大伙便迅猛地行动起来。
沈平乐很是得意,又看了看孟瑾惜,这回他不再用询问的口气,而是十分笃定地看着她:“你就是明瑶歌!”
孟瑾惜憋笑憋岔了气,噗的一声喷了出来。
安息十分默契地帮她顺了顺气,一脸平静地看向沈平乐:“敢问大人,瑶歌如今多大?”
沈平乐掰着手指头算了算,他从小算数就不好,算不明白,终于背过手,板起脸怒斥道:“大胆!我还没问你呢,你敢来问我?”
孟瑾惜又噗的一声笑了出来,安息又抚着她的背,替她顺了顺气,沉稳道:“回大人,明妃瑶歌崇景元年进宫,进宫前在陵王府邸长大,粗略算来,也该四十有余了。你看我这位傻娘子,可有二十岁?”
孟瑾惜这回不笑了,她配合地摆出一张痴呆儿童的脸庞,看上去瞬间年龄和智商都降低到十岁以下。
沈平乐揉了揉脑袋,喃喃道:“这话,皇帝也不是没有提过,景帝私下和我说过,瑶歌当年和一个修容师走得很近,说不定她会换脸呢?”
他为了减少自己给别人留下没有主见的印象,立马做出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问道:“若你是明妃瑶歌,你会往哪里逃跑呢?”
事实上当年安雨珏带着安息跑过很多地方,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要往哪里跑,疯狂逃命的人,哪里还有一个安全的目的地呢?
安息扶着额头想了一想,沉声道:“上京吧,大人可听说过‘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沈平乐读书少,觉得这个想法真是妙极了。他在心里狠狠地扇了自己一巴掌,怎么就没想到呢?临走前只顾着往远处跑了,怎么不在上京先找找?可他面子上还在犹疑:“上京距此地几千余里,本官车马劳顿吐了一路才抵达边关,就这样回去,岂不是很可惜?”
安息又不着痕迹地添了一把火:“大人英明,皇帝眼前红人众多,离开上京太久,恐怕地位也不稳固。”安息并非不通人情世故,他只是不喜欢把人想得那么复杂。
可这一句话算是说到了沈平乐的心里,他揽了安息的肩膀,称兄道弟似的一笑:“兄弟果然是上道的人,就冲你这一句话,你娘子我放了!瑶歌要是只有她那点脑子,也不能把皇帝哥俩都玩进去不是?”
衙役们脸上面露惊恐,钦差办案半个月来,总共只抓了一个嫌疑犯,如今他不仅和嫌犯的丈夫称兄道弟,而且还要放了嫌犯。
衙役们内心忐忑,还没忐忑完,便听到沈平乐又吩咐道:“去备桌酒席,夜里我要请安兄弟喝酒!”
大伙面面相觑,活了这么久,还是第一次见到当官的请嫌犯喝酒。
夜里天凉,孟瑾惜穿上了安息带来的冬衣,忍着笑看着沈平乐喝得红着脸在酒桌上吹嘘。
技巧拙劣的吹牛者喜欢用“想当年”这样的句式,沈平乐显然比他们还要高级一些,他拍着安息的肩膀说:“虽说你娘子长得不错,可我认识一个比她好一千万倍的姑娘,容貌虽不及她清秀精致,但身材火辣,啧啧,你都想象不到……”
安息配合地笑了一笑:“我做人不贪心,有人肯嫁我,我就很满足了。”
沈平乐就喜欢这样礼貌又谦虚的好酒友,他冲着他嘿嘿一笑:“你可真谦虚,按公子的体态容貌,若去了上京,风头之劲恐怕仅在我之下。我听手下报告,你们原本就是要去上京的,要不要与我同行啊?”
安息面露难色,拉着扮作哭脸的孟瑾惜,小心地措辞道:“我娘子的病久治不愈……我们大概还要在边境停留一些日子,就不打搅大人了。”
沈平乐的酒醒了三分,眼露惊喜地说:“我原本只是客气客气,若真是这样那简直太巧了,刚好我要在边境找一个姑娘,就是我和你说的那个,身材火辣……哈哈,她跪着求我,我也不要她,她也来了边关,这回正好和她一起回去。”他笑着推给安息一杯酒,“兄弟,你可知道沐阳镇怎么走?”
孟瑾惜和安息的脸色顿时白了一圈,安息轻声地咳了咳:“沐阳镇离这挺远……不如我们直接去上京。”
沈平乐揉了揉眼睛,倒在了酒桌上,嘴里喃喃自语:“那可不行,我还是得找她,她是干催眠的,我找人还得求着她帮忙。你们俩也别走,我的马车很快,不用一天就能把她接走。”
催眠?赵云露?
沈平乐是一块没脑子的顽石,赵云露却是一个心眼太多的投石手,这两人一旦相遇简直人剑合一、天下无敌啊。
原本安息借口私奔,就是想躲开赵云露,现在躲无可躲,他决定将一切和孟瑾惜坦白,是逃是留,让她来决定。
孟瑾惜坐在矮榻上嗑着瓜子听完了赵云露的行径,她舔了舔干干的嘴巴,略微抬了抬下巴,做出一副大度的样子:“其实吧,这件事也不能全怪她,她也是按合约行事。这些都是当初你娘答应了人家,人家来索要报酬,也不算过分。”
“但是!”她的眼神一凛,“她看上了你,却是她瞎了眼。”
安息一听这话反而略有些着急:“我怎么了?”要知道,凌霄宝殿有一半的生意都是靠着安息这副皮囊撑起来的。原来和冯宝阁竞争的时候,只要他往门边一站,准有一群少女一哄而入。
孟瑾惜捏着他的手笑了,哄着他:“不是说你不好,你是我的人,明眼人一看就看得出来。你看看你的脸,不觉得我们越来越有夫妻相了吗?”
安息心里暖暖的,哦了一声,仍然一本正经的样子看着她:“那还回去吗?”
孟瑾惜转过身去收拾行囊:“原本就该回去了,和你私奔的时候我太兴奋,竟然忘了你的蛊毒还没有解呢。你别在那坐着,过来帮忙。”
那时,她并非不害怕赵云露。只是她觉得,只要她赢了安息的心,就不会输给赵云露,若是她连他的心都输掉了,那他和谁在一起,和她又有什么关系呢。
孟瑾惜无比豪迈地自我安慰道:“一帆风顺的情路太过于平淡,又有什么稀罕?人生那么长,不经历些风雨磨难,怎么去闯日后的大风大浪?”
许是孟瑾惜的安慰太过于诚恳,感动了天地,上苍果真在她的情路上安排了不少风浪。正所谓,有事好好干,没事别瞎想,若能体会到平淡生活里的点滴幸福,可万万别去求什么风浪。
第二日清晨,刚刚吃过早点的沈平乐就穿着一身花里胡哨的锦袍来找安息,他将一套灰白的袍子递给安息,恩威并施地让他穿上。安息穿着那一件丑丑的袍子,蹙眉道:“在下还不至于窘迫到需要大人赠衣。”
沈平乐挤眉弄眼地将他一瞪,拍了拍大腿:“你呀,还没理解我的深意。你穿上这件衣服,就是我的战友了,我要带你去攻下那久攻不破的城。”
大清早的,沈平乐该不是让鸟屎砸傻了吧?
安息倒是显得很沉稳,他挑了挑眉毛,轻描淡写地道:“愿闻其详。”
沈平乐喜不自胜地连忙拉着他们俩上了马车,他冲他们一笑,道:“还记得我昨晚和你们说过的那个姑娘吗?”
这回连孟瑾惜都忍不住了,她拖长了调子,吐着舌头:“身、材、火、辣。”
沈平乐很是得意,拍着大腿说:“你看这姑娘多棒,连你的傻娘子都记住了。”
安息瞥了一眼孟瑾惜,似笑非笑地道:“所以呢?”
沈平乐再接再厉地说:“有时候攻下一个姑娘就像攻下一座城,不仅要有主力,还得有助攻。这回,我就是主力,你就是助攻,你别得意啊,不是我不行,而是我看你不通情事,所以带带你。”
安息有意蹙着眉头,面露疑惑:“昨日,大人不是说,她跪着求你,你都不要……”
沈平乐赶紧捂住了安息的嘴巴:“嘘,这话不能被她听到,不然我就死定了。我昨天不是喝多了吗?哈哈哈哈。”
他常常喜欢用“哈哈哈哈”来掩饰尴尬,其中“哈”的个数,取决于他的尴尬程度。
孟瑾惜撑不住,噗的一声笑了出来。
沈平乐瞥了一眼孟瑾惜,十分怜悯地拍了拍安息的臂膀:“嘿,你这个娘子是属鲸鱼的,怎么老喷水呢?怪有意思的。”
安息笑了笑,装作不经意地问他:“谈谈你要攻的那个姑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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