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瑾惜的脑袋里突然多了许多常识,她终于知道早点不会自己长脚爬到她的桌子上,锦被也没有黏人的属性,她踢了被子,被子也不会像小狗一样扑过来缠她。
她的钱袋也不会自己长出金锭子,白天瘪瘪的,晚上再看依旧是瘪瘪的。现在她感受到的凌霄宝殿和以前的全然不同,她还站在原地,却好像沐浴着不一样的空气和雨露,这种感觉大概就叫作失去。
孟瑾惜渐渐地理解了安雨珏对安息说的那番话,原来那个时候被安息宠着的她,真的很幸福。
以前总觉得感受不到幸福,她埋怨安息从来没有给过她鲜花和甜言蜜语,可是她不懂,那时候的生活才是最幸福的。比起突如其来的浪漫,他给了她长久的温暖,那种温暖好像只要她肯继续,它就会长长久久地陪伴着她蔓延一生。
孟瑾惜越想越觉得难过,她失去他了,仅这五个字仿佛就抽去了她全身的力气。她很难再像以前那样厚着脸皮去缠他,她更害怕看到安息冰冷厌弃的眼神,她的一举一动都变得小心翼翼,生怕惹怒了他,让他们的关系更加如履薄冰。
这些天安息喜怒无常,常常让她的心一下在天上,一下落在地上,她得出去走走,爱情受挫的她要在别的地方补回来,生活再悲催也得学会自己找乐子不是?
孟瑾惜拿手掂了掂钱袋,准备去后巷的麻将馆散散心,刚刚走了两步就被人给喝住了。安息站在她身后猛地一叫:“你去哪儿?”
孟瑾惜被吓住,浑身打了一个哆嗦。她想安息是不是浑身都长了眼睛?不管什么时候,只要她踏离院子一步,安息就会从各种地方猛地探出头来,突然大喊一声把她吓得魂飞魄散,然后支配她去倒个茶或者浇个花。
这种情况屡试不爽,甚至他在浴堂的时候也能裹着浴巾冲出来。
孟瑾惜悲催地回过头,脸拉得老长,显得很委屈:“今天已经喝了八壶茶,花也被水淹了,除草除得土都不剩了,搓背也搓破皮了,这回又想干吗?”
安息板着脸,一本正经地看她:“胭脂展会,你跟来就是。”
他说完,给了个手势就头也不回地走了。他腿长走得又快,孟瑾惜的小短腿几乎是一路小跑才跟得上。
没闹别扭以前,安息从不让她参加胭脂展会,那个展会又枯燥时间又长,常常让她饿得昏头涨脑,果然现在待遇不行了,孟瑾惜叹了一口气。
听到孟瑾惜叹了一口气,安息身形一顿,扭过头看了她一眼,心情更加不好了。
在江边的时候,冯於彬凭借着自己强大的逻辑力对他说:“想要走到孟瑾惜的心里要有四个步骤,如果你觉得她坚强独立,你只是她的点头之交;如果你觉得她可爱又好玩,你只是她的熟人;如果你觉得她蠢得要命,很傻,说明你是她的好朋友;如果你觉得她蛮不讲理、折磨人、爱哭又脆弱,这时候,你才是她的爱人。”
那时,冯於彬笑了一笑,眼角带着得意的光芒:“她从小和我一起长大,最大的乐趣就是折磨我,蹂躏别人孟瑾惜或许不太舍得下手,但蹂躏我就变成了得心应手。她后来会喜欢你,完全是我小时候对写故事太过于热爱,忽略了她,也或许是她被你的皮相所蒙蔽,其实心底里真正的爱人是我也不一定啊。”
安息怔然,他想冯於彬说得不无道理,孟瑾惜的确不常折磨他,他对她的认知程度也果然是停留在“蠢得要命”这个层次。
安息陷入这番逻辑无法自拔,难道说在孟瑾惜心里,其实冯於彬比他更值得依靠吗?这个想法让他愤怒不已。
他不知道,冯於彬偷换了“折磨”的概念,孟瑾惜的确是折磨冯於彬,不过那都是肉体折磨,爱情上的折磨应该是精神上的。
那时候,冯於彬看着安息把自己给绕进去了忍不住得意,想他好歹写了这么多年话本子,活脱脱一个逻辑怪人外加妇女之友。安息木讷得很,不常思考这些男女关系,怎么斗得过他?冯於彬心里美得要命,忍不住又给安息补了一刀,他问他:“知道什么叫青梅竹马吗?这十五年的时间,你拿什么比?”
这一刀果真补得鲜血直流,安息现在想起来还觉得难受。
十五年能够一起经历多少事呢?这些和他一点关系也没有,全是他们两个人的记忆。
尤其这些天,孟瑾惜一门心思地往后门跑,常常让他防不胜防,后门外就是冯宝阁的小径,她就那么想回去吗?
既然如此,他不妨把冯宝阁变成凌霄宝殿旗下的产业。
说不过冯於彬,但他会用实际行动让冯於彬哭得屁滚尿流,让他后悔这辈子说过这番话。
沐阳镇里每到月末总会格外热闹。
作为一个远近闻名的胭脂小镇,这里常常会举办一些胭脂展会来吸引各路商人,小镇里的男男女女每到月末总会结伴成行,一起来到这里采购。
孟瑾惜默默地跟在安息身后,实在不明白他在打什么算盘。一般来说胭脂展会参展的铺子只需要带一车样品胭脂就足够了,安息却整整带了一个车队,队伍长得从街头排到了街尾。
远远地她就看到了冯宝阁的席位,冯於彬坐在中央,旁边坐着胖姑娘孙瑶芷,他冲她挤眉弄眼地求救。
孟瑾惜还没来得及回应,身材高大的安息就挡在了他们两人中间遮挡了他们的视线,安息瞪了她一眼,摸了摸她的脑袋,面露戏谑,说:“矮到死。”
这个人真的是安息,确定他不是原瑞假扮的吗?怎么嘴巴比原瑞还要毒呢?
孟瑾惜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可安息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他似乎是自言自语:“唔,比拐杖还要高不少。”
拐杖才有多高?孟瑾惜气得牙根发痒,安息最近怎么像是变了一个人?原本那个温文尔雅喜怒不辨的翩翩君子不见了。现在的他又毒又痞,时时刻刻都能让她抓狂。
安息一路哼着小曲儿好像心情很好,终于到了凌霄宝殿的席位,他居然让人撤走了一把椅子。
孟瑾惜瞠目结舌,她坐哪儿呢?
安息居然拍了拍自己的腿,笑着看她一眼:“坐吗?”
展览的时间那么长,要是站着,恐怕得站一个时辰,站着难受,坐着丢脸,他诚心地想让她难堪,孟瑾惜咬牙道:“坐!压死你!”
安息抿唇一笑,眼里的情绪意味不明。
冯於彬隔着他们不远,看到这个场景,眼睛几乎要冒出火来。他心里嘲笑安息居然玩这么幼稚的把戏,可是他没想到这只不过是一道开胃点心。
各个胭脂铺推出了自己拿手的胭脂,到了凌霄宝殿的时候,安息站了起来,摇着羽扇风度翩翩地走到人群中间,他勾了勾嘴角,轻描淡写地说:“凌霄宝殿今天宣布破产。”
此话一出,人群沸腾。
连孟瑾惜都以为安息疯了,可他神态自若地抬了抬手,指着装满胭脂的整个车队:“这些胭脂、鹅蛋粉、唇脂、花露,全部低价贱卖,大批量采购者要与我签订协议,三年内不再与其他商家合作。”
无论签多少年协议,对于买家来说,这都是只赚不赔的买卖,更何况凌霄宝殿的胭脂名声在外,原本价值一个金锭子的东西,安息就只要几文钱的成本价格。
孟瑾惜摇了摇他的手,语带哀求道:“你别闹了。”
安息挑眉一笑,光线下的笑脸看上去居然有颠倒众生的意味,那个笑容太过于妖孽,尤其是配上他那个语气,他勾了嘴角,充满不屑道:“我还玩得起。”
短短一个下午,凌霄宝殿的十余车存货倾销一空,沐阳镇附近的商家几乎都与安息签订了三年协议。
安息带着满车货物而来,回家时就剩下一些散碎银子和薄薄几张纸。
孟瑾惜好生忧愁,她感觉安息有疯癫的倾向,近一个月来他整天哼着小曲待在书房里闭门不出,偶尔从窗里探出头,只问她两句话。
一句是:“你以前怎么折磨冯於彬的?”
第二句是:“你还手痒吗?你看我有没有点欠揍?”
孟瑾惜的胆子都要吓破了,以前她欺负冯於彬的时候,什么招数都用过,揪头发、抽凳子、喂辣椒油……她连忙对安息摇头摆手,表情诚恳:“不不,师父你仪表堂堂,浑身上下都没有能下手的地方,喜蛋不敢造次。”
安息若有所思地把头伸回去,表情很不好看,果然她就只喜欢欺负冯於彬一个人吗?安息愤怒地磨了磨牙说:“青梅竹马。”
不出一个月时间,凌霄宝殿的“倒闭”就在胭脂市场上掀起了巨浪,沐阳镇地广人稀,供求关系早已固定。大量的胭脂涌入市场造成了通货膨胀,百姓们囤够了货,没有了购买的需求,其余胭脂铺的胭脂自然一点也卖不出去。
胭脂这种东西保鲜期不长,百姓一个月两个月不买胭脂,所造成的打击就不是一点点而已,偏偏凌霄宝殿的胭脂密封性良好,埋到土里放置,一年也不会坏掉。
近一个月来,许多胭脂铺已经入不敷出,纷纷宣布倒闭。安息在这种时候又摇着羽扇站了出来,宣布高价回收铺子。
孟瑾惜这时候再看安息,突然觉得自己以前低估了他。安雨珏用了那么多年时间,使尽浑身解数也没法不让冯宝阁生存下去,安息只用了一个月就做到了。
她以前以为凌霄宝殿里最可怕的人是安雨珏,现在她才知道自己错得很彻底,凌霄宝殿里最可怕的人是安息才对。从前他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和花花草草较劲,不问生意往来,不做损人不利己的买卖,全然是因为他不屑。
这回他一出手,就等同于与整个沐阳镇的胭脂商为敌。
孟瑾惜旁敲侧击地问了他一句,安息居然笑着看她:“你当真不知道为什么?”
安息看着她一脸无辜的样子很是来气,笑意渐渐隐去,他咬着牙说:“没有为什么,我高兴。”
他毁了整个沐阳镇的胭脂市场居然是因为他高兴!那他不高兴,要怎么的?孟瑾惜很是恐慌,恐慌之余她从阿桂那听到一个更加糟糕的消息,冯於彬不肯变卖冯宝阁,居然入赘牡丹山庄。
冯於彬从来就厌烦孙瑶芷,这样做岂不是要了他的老命?
夜里安息喝多了酒,醉倒在凉亭里。孟瑾惜轻手轻脚地溜了出去,她原想偷一匹马,可惜安息把马锁得太好,连马腿都拴了铁索,万分无奈,她最后只偷到一只老山羊。
好歹是只四条腿的家伙,凑合着用吧。
孟瑾惜骑着羊一路奔向牡丹山庄,她走到半路,就撞上了一辆停在路边的马车,马车里带着几根胡萝卜,老山羊看得眼睛发光怎么也不肯挪步。孟瑾惜无奈地掏了掏钱袋,想要去买上几根。她刚刚去叩门,门帘就猛地被掀开了,里面的人居然是早该死掉的沈平乐。
沈平乐大概是饿坏了,他两眼发昏,看到的人是重影,他指着孟瑾惜摇摇晃晃道:“你们两个家伙要来打劫?两个金锭子够不够?”
孟瑾惜顺其自然,很本分地接过了两个,指着老山羊的角又说:“其实我们是四个人,还有两个长得太矮,你得给四个。”
沈平乐一怔,回了头:“你那还有吗?”
这回可把孟瑾惜吓坏了,怎么里面还有人啊?马车里面传来赵云露的声音:“给什么给?直接杀了。”
孟瑾惜两腿一软,准备要跑,刚刚回过头,就看到唯一的小径里,冯淙淙拉着冯於彬向马车走来。她一边走,一边指着马车道:“哥!我在山里捡回来两个人,他们太脏了,我不敢碰,我让他们自己爬上马车,喂了几根胡萝卜……”
冯於彬敲了冯淙淙的脑袋说:“这又不是捡兔子。”他恩威并施,又目露赞许,“不过往家里捡东西的这个品质还是值得表扬……”
前有狼后有虎,孟瑾惜觉得她毕生的依靠只有一头老山羊了。她回头看了一眼,晕,老山羊居然也跑了。
正当她不知所措的时候,莫名其妙被一个家伙抱在了怀里,她抬起头,就听到了冯於彬死了娘子一样地哀号:“瑾惜!我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你了!”
这个家伙写多了话本子就喜欢煽情,他们不是一个月前刚见过吗?
孟瑾惜拍了拍他的背,很够义气地道:“我听说冯宝阁破产了,特意来告诉你,我还有一些私房钱埋在大梨花树下,万一宅子抵押出去,就便宜了别人……肥水不流外人田嘛!”
冯於彬把她抱得紧紧的,好像唱霸王别姬似的,他拖长了调子道:“是我负了你,才让你被安息那个祸害抓了去。”他用了夸张的方法来形容自己的英勇,“孙瑶芷派了五百壮汉来抓我……我寡不敌众,战斗到最后一刻才倒下,鲜血染红了我的喜袍……”
孟瑾惜心想,多亏你负了我啊!冯於彬又碎碎念道:“你别灰心,我会把你抢回来的。孙瑶芷答应我,入赘只是个形式,不会逼迫我……为了你我要重新学做生意,定要把他比下去,到时候我们又可以双宿双栖,化蝶飞……”
孟瑾惜忍不住插嘴道:“我觉得当人挺好的。”
冯於彬无比认真地说:“这是比喻,比喻懂吗?”
孟瑾惜赶快躲了躲:“成,我懂了,这事交代完了我就走了啊,你可别说今天见过我。”
她边说边跑,一下子被撞倒了,抬起头居然看到了拿着鞭子的赵云露。赵云露阴险地笑了笑:“哟,巧啊,遇上了一出娇妻会情郎。”
孟瑾惜翻了翻白眼,站了起来,她不恋战,运用了聪明的头脑看了一眼沈平乐,大喝一声:“你心上人要挑战我们劫匪团伙,你不英雄救美吗?”
眼睛重影的沈平乐立马用了最后的力气抱住了赵云露的大腿,疾呼道:“云露,一打四必输无疑,我不能叫你冒险。”
赵云露气得脑袋冒烟地说:“哪有四个人?”
沈平乐温柔地道:“还有两个长得矮你看不见。”
孟瑾惜素来跑得快,此刻早已溜出老远,一路上她的内心都很不安,到底要不要告诉安息赵云露和沈平乐没有死呢?如果告诉他,他会不会猜到今天她去见冯於彬了?
跑到凌霄宝殿门口的时候,她拿定了主意,她觉得这件事还是得告诉他,赵云露和沈平乐凑到一起杀伤力太大,搞不好会弄出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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