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史书写形态与文化政治-港味·粤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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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说叶辉参与的,是构建“香港文学史”的始创工程,因为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有宣示撰写“文学史”的雄心。然而就以《书写浮城》的各篇所见,叶辉正在把他的批评触觉伸展到有关文学史思考的不同角落,在若干环节又搭建了初具规模的历时论述架构。以下我们就几个选点,稍做疏析。

    在叶辉的论述中,我们看到“香港”的文化身份与“中国”意识的互动关系。二者的离合纠缠,决定了他的“香港文学史”的叙述方向。“香港”与“中国”的关系于此拆解而后重组,从而突显“香港”的主体位置。比方说,叶辉论“情陷中国”的余光中诗,就究问其中可有“香港滋味”?这是从笼统模糊的“中国”概念割分出一份“香港”意识。这种“滋味”在他的论述中,又以“粤味”的另一形相出现。这又与“华南”——依附于“中国”——的概念相关连。《书写浮城》中《粤味的启示》(1985)一文,主要从“粤语”与“文学语言”的关系出发。粤语的运用,当然不限于香港,文中也有举深圳和广州作家的作品和观点为例证;可是整篇文章的关切点,又似乎是“港味”居多。或者说,叶辉心中的“粤味”,其实以“港味”为其主要内涵。经过这样的变位换相,叶辉的论述就可以深入幽微,带来许多启示。

    文学史与语言的关系,本来就千丝万缕。“民族语言”、“民族国家”,与“国族文学”的概念互相依存。自19世纪以来西方的历史和文学史论述,都以这种关系的确立,解释欧洲各地民族语言和民族国家兴起的关系。由清末以至“五四”下来的现代中国知识分子,也企图仿照西方模式,复制一个“现代的”民族国家,至有以文言文比附拉丁文、以白话文比附近世欧洲民族语言,而以政治社会文化运动的方式,建立“国语”,以及“国语的文学”。然而,晚近的政治社会理论却提醒我们:“国家”、“民族”等等在往昔似是“确凿不虚”的事物,都不外由“想象”所构设。至于民族语言,亦复如是。比方说,照R。巴里巴的分析,无论法国初级学校讲授的“基础语言”,还是高等阶层使用的“文学语言”,都是与现实有距离的“虚幻法语”(fran□ais fictif)。

    以香港的情况来说,语言的“虚幻性”(fictinality)更觉明显。首先是英语在殖民统治中占有政治、法律等领域的特权,成为“二言现象”(diglssia)的“高阶次语体”(参Fergusn,2-28;Fishman,78-89;Schiffman,28;Jhn Guillry,69-7;陈国球《诗意与唯情的政治》,77-81页)。中文在殖民统治者眼中,是一种土话,称之为“punti”(本地话),既没有禁制其流通,也没有刻意规管的兴趣。但对于占香港人口超过百分之九十八的华人来说,最主要的应用语言还是概念模糊的“中文”,视之为“母语”。中小学校课程教授的规范“中文”,包括“文言文”和新文学运动以来的“白话文”(或称“语体文”);其设计基本模仿战前中国大陆的“课程标准”。课本范文来自古今中国文学正典,都是“认可的”文学语言。因此,在香港以中文创作的文人,基本上以“中国”的文学传统——包括新文学和旧文学传统——为典范,遵从其语言规范和习套。可是,无论文言文还是白话文的规范准则,与社群中交谈应用的粤语均有许多的不同。文学创作者一方面以粤语阅读和思考写作,另一方面又要同时“悬置”正在运用中的粤语词汇、语法和逻辑;这个过程可说相当地“虚幻”。正如叶辉所说:

    情况是这样的:我们的口语是广东话,写作的时候用国语(大多是以粤语发音的“国语”)思考和组织句子,再写成书面语,中间不免有一层翻译的过程:说的是柜桶、单车、巴士、睇波、睇戏、揸车……,写的却是抽屉、自行车、公共汽车、看球赛、看电影、驾驶……(149)。

    于是在香港的语言运作方式是分裂的:口语(让人觉得比较接近“现实”的“真”)与受教育而掌握的书面语(因为往往牵涉一重“容易失真”的翻译,所以显得“虚假”)之间总有一种不能逾越的距离。由“口语”到书面应用的“规范语”,到“文学语言”,通过教育建制的编排,形成从低到高的文化价值阶次。愈为“虚假”的一面,其价值阶次就愈高。最高的,当然是距离“现实”更远更远的、精英阶层才能纯熟运用的高阶次英语。“现实”受到重重压抑,被封锁、被埋没。所以反抗语言压制的诉求,包含了政治、文化、道德,和美学的想象。叶辉以及不少香港的文学创作者不满“粤味、港味的句子一直被视为瑕疵,被排拒于文学语言之外”(147),和被统治的华人向殖民政府争取应用“中文”的权利,其心理因素大概是相同的。这是对“普通话也讲不好,怎能写出好作品?”一类语言沙文主义的反抗(146)。

    叶辉的反抗,表面看来,是“温柔敦厚”的。文中三番四次说:“无意提倡粤式或港式句法”(147)、“并不是要提倡粤语写作”(149)。其实潜藏在他的姿势底下,有更深刻的思考。他追求的,远远超出“语艺”的层次,而关乎文化空间内的力量调整。他的简单问题是:“书面语以北方话为标准是不是无可变易的事实?”(152)这个问题不必由他来回答。但接下来他借助一位广州作家的讲法:“广州文化和香港文化,相对于北方大陆文化,有着岛文化的倾向”,然后提出自己的理念:

    岛文化……当然不单是语言问题或地理问题,而是一种语言与文化(词与物的互证与互补)、语言与思维(命名所意味的概念和价值)的综合关系,而且往往在地图上向标准语中心折射反馈(155)。

    他提出的,是语言“现实”的另一种想象空间;在“词”的“物”的交换中发掘越界(transgressin)的可能,重新理解“香港”在“文化传统”的空间结构中的位置。在另一篇题作《选择语言》(199)的文章中,叶辉说:

    在大陆中文和台湾中文以外,我们还有香港中文(《水在瓶》,66页)。

    叶辉这种理解,并不指向简单的“文化认同”的自豪——如杜倍雷(Jachim du Bellay)于1549年的“民族文学”宣言:《保卫与发扬法兰西语言》(Ladéfense et illustratin de la langue fran□aise)(参Margaret Fergusn,194-198)。

    他反而在意于如何在多种牵缠语体的交错活动中反思文化位置的安措。正如前述,这不是纯“语艺”的考虑。他的悲叹,源自他的深思:

    选择语言真的是一个教人感到混乱、困惑乃至自我怀疑的问题(《水在瓶》,66页)。

    他的叩问,带来“无穷的可解”(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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