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民生思想研究-墨家的民生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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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家创始人墨翟,生活于诸侯国的权力斗争和对外战争日趋激烈的春秋战国之际。作为平民出身的知识分子,墨翟非常熟悉民众的生活和忧患,从而使他在诸子百家中对民生问题最为关注,对民生问题的反思也最为深刻,因而墨家始终将是否符合“国家百姓之利”作为理想政治和正确认识的重要标准。墨子指出:“民生为甚欲,死为甚憎,所欲不得而所憎屡至,自古及今未尝有以此王天下、正诸侯者也。”[1274]因此,“爱民”、“利民”才是“王天下”的根本。

    第一节 兼爱交利:民生的道德基础

    墨子以“兼相爱,交相利”作为其民生思想的道德基础。他将社会出现的种种弊病归因于人与人之间的“不相爱”,认为只有“兼相爱”,“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傲贱,诈不欺愚”,才能建立一个公平合理的和谐社会。而“兼相爱”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交相利”,而处于社会下层的劳动者则是“交相利”的最大受益者。

    一 兼爱的价值

    墨子以“兼相爱,交相利”作为其民生思想的立论基础。墨子提出“兼爱”思想,是从解决现实问题来考量的。他说:“圣人以治天下为事者也,必知乱之所自起,焉能治之。不知乱之所自起,则不能治。譬之如医之攻人之疾者然,必知疾之所自起,焉能攻之。不知疾之所自起,则弗能攻。”[1275]而墨子观察发现,当时产生各种社会乱象的主要原因就在于人与人之间的“不相爱”。他列举说:子自爱,不爱父,故亏父而自利;弟自爱,不爱兄,故亏兄而自利;臣自爱,不爱君,故亏君而自利;父自爱,不爱子,故亏子而自利;兄自爱,不爱弟,故亏弟而自利;君自爱,不爱臣,故亏臣而自利;盗爱其室,不爱异室,故窃异室以利其室;贼爱其身,不爱人,故贼人以利其身;大夫各爱其家,不爱异家,故乱异家以利其家;诸侯各爱其国,不爱异国,故攻异国以利其国。[1276]而这一切乱象,都是起于“不相爱”。天下之人皆“不相爱”,就会出现“强必执弱,富必侮贫,贵必傲贱,诈必欺愚”的不平等现象。

    墨子在找出了“不相爱”为社会弊病的乱源之后,提出了“兼相爱”的思想,要求“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他相信:“诸侯相爱,则不野战;家主相爱,则不相篡;人与人相爱,则不相贼;君臣相爱,则惠忠;父子相爱,则慈孝;兄弟相爱,则和调。天下之人皆相爱,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傲贱,诈不欺愚。”[1277]只有“兼爱”,才能建立一个公平合理、和谐美好的社会。

    墨家对“兼”与“别”作了明确的区分。墨子认为,“爱人利人”为“兼”,“恶人贼人”为“别”。“兼”注重的是平等性、相容性,“别”注重的是等级性、对立性。《墨经·大取》说:“爱众世与爱寡世相若,兼爱之,有相若;爱尚世与爱后世,一若今世之人也。”[1278]“兼爱”是超越时空限制的对全人类的爱。《墨经·小取》说:“获,人也;爱获,爱人也。臧,人也;爱臧,爱人也。”“获”、“臧”分别指女奴和男奴,爱“获”爱“臧”反映了墨家“爱无差等”的兼爱精神。而孟子批评“墨氏兼爱,是无父也”, [1279]又反映了墨家不分亲疏的“兼爱”精神。

    墨子还分析了“兼以易别”的原因。他说:“藉为人之国若为其国,夫谁独举其国以攻人之国者哉?为彼者由为己也。为人之都若为其都,夫谁独举其都以伐人之都者哉?为彼犹为己也。为人之家若为其家,夫谁独举其家以乱人之家者哉?为彼犹为己也。然即国都不相攻伐,人家不相乱贼,此天下之害与?天下之利与?即必曰天下之利也。姑尝本原若众利之所自生。此胡自生?此自恶人贼人生与?即必曰非然也,必曰从爱人利人生。分名乎天下,爱人而利人者,别与?兼与?即必曰兼也。然即之交兼者,果生天下之大利者与?是故子墨子曰兼是也。且乡吾本言曰:仁人之事者,必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今吾本原兼之所生,天下之大利者也。吾本原别之所生,天下之大害者也。是故子墨子曰别非而兼是者,出乎若方也。”[1280]“兼爱”是本着“彼犹为己”的情怀,去做对天下有利的事,不做对天下有害的事。这似乎与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1281]的“恕道”相一致。“攻人之国”、“伐人之都”、“乱人之家”是“别”的结果,正属于“己所不欲”之事,当然不能去做。

    墨子还从“言行一致”的观点出发,以具体的事例将“兼”与“别”相对照,说明“兼以易别”的重要性。假如有二士:一士“执别”,一士“执兼”。“别士”不认为“吾友之身若为吾身”、“吾友之亲若为吾亲”,因而在遇到朋友有难时,却“饥即不食,寒即不衣,疾病不侍养,死丧不葬埋”。“兼士”信奉“其友之身若为其身”、“其友之亲若为其亲”,因而在遇到朋友有难时,“饥则食之,寒则衣之,疾病侍养之,死丧葬埋之”。又假如有二君:一君“执兼”,一君“执别”。“别君”不认为“万民之身若为吾身”,因而在目睹百姓有难时,“饥即不食,寒即不衣,疾病不侍养,死丧不葬埋”。“兼君”信奉“必先万民之身,后为其身,然后可以为明君于天下”,因而目睹百姓有难时,“饥即食之,寒即衣之,疾病侍养之,死丧葬埋之”。[1282]墨子还认为,只有“以兼为正”,才能使“老而无妻子者有所侍养以终其寿,幼弱孤童之无父母者有所放依以长其身”。只有奉行“视人犹己”的“兼爱”精神,才能够帮助弱者摆脱困境。故他得出结论:“兼者,圣王之道也,王公大人之所以安也,万民衣食之所以足也。”[1283]可见,墨家的“兼爱”观包含了浓厚的民生色彩。

    二 功利的要求

    墨家将趋利避害视为人的本性,这种本性在初民时期就已表现出来。墨子说:“古者民始生未有刑政之时,盖其语,人异义。……是以内者父子兄弟作怨恶,离散不能相和合,天下百姓,皆以水火毒药相亏害,至有余力不能以劳,腐臭余财不以相分,隐匿良道不以相教,天下之乱,至若禽兽然。”[1284]初民时代被儒家和道家视为民风最为淳朴的时代,却被墨子视为民风最为黯淡的时代,说明墨子认为初民的本性是自私自利的。现实中的人,也都有趋利避害的本性。墨子说:“然则天亦何欲何恶?天欲义而恶不义。然则率天下之百姓,以从事于义,则我乃为天之所欲也。我为天之所欲,天亦为我所欲。然则我何欲何恶?我欲福禄而恶祸祟。”[1285]人都有“欲福禄而恶祸祟”的本性,但人能否满足自己的本性,在于是否与“天”的意志相一致。“天”的意志是希望人获得福禄而避免祸祟的,但其前提是人必须行“义”而不能行“不义”。只有行“义”才能获得福禄,否则就会招致祸祟。

    墨家又将“义”与“爱”联系在一起,将“兼相爱”与“交相利”相提并论,突出“义”(“爱”)与“利”的内在关联性。《墨经·大取》说:“爱人不外己,己在所爱之中。己在所爱,爱加于己。伦列之爱己,爱人也。”即是说,爱别人并非不爱自己,自己也在所爱之中。自己既在所爱之中,爱也加于自己。无差等地爱自己,也就是爱人。因此,“兼爱”又是一种以爱换爱、以爱人得人爱的互爱互利行为。墨家与儒家一样讲仁爱、仁义,但儒家更把“仁爱”、“仁义”作为一种私德,即对人的品质的一种要求,而墨家总是将仁爱、仁义与功利联系在一起,这与儒家的重义轻利观念不同。《墨经·经上》说:“义,利也。”《墨经·经说上》说:“义,志以天下为芬,而能能利之,不必用。”“义”就是以天下为己任,做对天下有利的事情,但不必被重用。墨家明确指出:“天下之利欢。圣人有爱而无利,儒者之言也,乃客之言也。”[1286]即是说,天下的人都喜欢逐利,只有墨家的论敌儒家倡导“圣人有爱而无利”的言论。墨家的“兼爱”既要求实际的利益,又要求为天下之公利。墨家又是以“投我以桃,报之以李”的“互动性”来肯定“兼爱”的价值。他说:“夫爱人者,人必从而爱之;利人者,人必从而利之。恶人者,人必从而恶之;害人者,人必从而害之。”[1287]因此,“爱”中有“利”,“利”中有“爱”,“爱”必然有“利”相伴随。总之,墨家的“兼爱”,是超越时空的整体人类之爱、平等之爱,是追求实际的利益、公利,藉着人际间的互动性与个人的主动性来完成的互利之爱。[1288]

    墨家讲求“任侠”气质,提倡互助互利的精神。《墨经·经上》说:“任,士损己而益所为也。”《墨经·经说上》说:“任,为身之所恶,以成人之所急。”意即慷慨相助,急人之所难,而不计较个人的功过得失。墨子指出:“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教人。若此,则饥者得食,寒者得衣,乱者得治。若饥则得食,寒则得衣,乱则得治,此安生生。”[1289]而且墨子还将“有力相营,有道相教,有财相分”[1290]看成是“天意”的要求。从助人的范围来看,它不拘于力、财、道,只要力所能及,都该勉力相助。“有财相分”一项,在墨者团体里就曾实行过。墨者团体内规定:做官而富贵起来的墨者,对于师长同学都有分财相助的义务,故要将俸禄的一部分交到团体中。据《墨子·耕柱》记载:墨子的弟子耕柱子在楚国为官,因对过往的墨者“客之不厚”(招待不周)而遭到非议。不久耕柱子就送给墨子十镒黄金,并说:“后生不敢死,有十金于此,愿夫子之用也。”意即弟子不敢不履行义务,这里有十镒黄金,希望先生收用。《墨子·鲁问》中还记载,曹公子在宋国做官后家境虽然富裕了,却遇到了“人徒多死,六畜不蕃,身湛于病”的倒霉事,于是怀疑墨子之道是否还可用。墨子则说:“不然。夫鬼神之所欲于人者多:欲人之处高爵禄,则以让贤也;多财,则以分贫也。夫鬼神,岂唯攫黍拑肺之为欲哉?今子处高爵禄而不以让贤,一不祥也;多财而不以分贫,二不祥也。”在墨子看来,由于曹公子积蓄多财而不分给穷人,违背了墨者“为贤之道”,所以鬼神给他不祥的“报应”。墨子后学还说:“据财不能以分人者,不足为友。”[1291]可见墨者团体里对于余财相分这一项是很重视的。不过,墨子本人选择了“有道相教”这一互助方式。墨子自谓“上无君上之事,下无耕农之难”, [1292]意即他既不是进入仕途的社会上层分子,又不是直接从事耕田种地的农民。《墨子·鲁问》记载:“鲁之南鄙人有吴虑者,冬陶夏耕,自比于舜。子墨子闻而见之。吴虑谓子墨子:‘义耳义耳,焉用言之哉?’子墨子曰:‘子之所谓义者,亦有力以劳人,有财以分人乎?’吴虑曰:‘有。’子墨子曰:‘翟尝计之矣。翟虑耕而食天下之人矣,盛,然后当一农之耕,分诸天下,不能人得一升粟。籍而以为得一升粟,其不能饱天下之饥者,既可睹矣。翟虑织而衣天下之人矣,盛,然后当一妇人之织,分诸天下,不能人得尺布。籍而以为得尺布,其不能暖天下之寒者,既可睹矣。翟虑被坚执锐,救诸侯之患,盛,然后当一夫之战,一夫之战,其不御三军,既可睹矣。翟以为不若诵先王之道,而求其说,通圣人之言,而察其辞,上说王公大人,次匹夫徒步之士。王公大人用吾言,国必治;匹夫徒步之士用吾言,行必修。故翟以为虽不耕而食饥,不织而衣寒,功贤于耕而食之、织而衣之者也。故翟以为虽不耕织乎,而功贤于耕织也。’吴虑谓子墨子曰:‘义耳义耳,焉用言之哉?’子墨子曰:‘籍设而天下不知耕,教人耕,与不教人耕而独耕者,其功孰多?’吴虑曰:‘教人耕者,其功多。’子墨子曰:‘籍设而攻不义之国,鼓而使众进战,与不鼓而使众进战而独进战者,其功孰多?’吴虑曰:‘鼓而进众者,其功多。’子墨子曰:‘天下匹夫徒步之士少知义,而教天下以义者,功亦多,何故弗言也?若得鼓而进于义,则吾义岂不益进哉!'”墨子是将自身的优势权衡以后,选择了“以道劝人”的人生之道。总之,墨子从民间手工业、小生产者的角度出发所主张的互助、互爱、互利思想,深刻地体现了墨家的优秀传统。[1293]

    墨家在讲“功利”时,又总是与“民”联系在一起。《墨经·经上》说:“功,利民也。”意即有利于人民的就是“功”。故《墨子·尚贤中》言“恤功于民”。墨家在谈到“利”时,也每与“万民”相连。如《墨子·尚贤中》言“爱利万民”,《墨子·非攻下》言“下欲中国家百姓之利”,《墨子·非乐上》言“下度之不中万民之利”,《墨子·非命上》言“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等,表明墨子言“利”虽不排斥社会上层,其重心则在天下百姓。[1294]因此,下层百姓乃是“兼相爱,交相利”的最大受益者。

    第二节 尊天事鬼:民生的宗教基础

    墨家作为下层百姓的代表,对现实统治者欺压百姓深感不满,但又在现实中找不到制衡统治者的力量,于是提出了“尊天事鬼”的思想,希望借助宗教的力量来为百姓撑腰。墨家有《天志》《明鬼》等篇论证上天有意志,鬼神能赏罚。不过,墨家“只是借用传统的天帝鬼神的崇拜形式,而偷换进去为劳动者利益服务的内容”[1295]。

    一“天”之欲富恶贫

    墨子说:“我有天志,譬若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轮匠执其规矩,以度天下之方圆。”[1296]即是说,天的意志就像做车轮的人有了圆规,匠人有了尺子。做车轮的人与工匠拿着他们的圆规和尺子,来测量天下的方形与圆形。有了“天志”,就可以用来衡量天下人的言行是否正确。

    墨子认为,一个人处家得罪于家长,可以逃避到邻家,处国得罪于国君,可以逃避到邻国,然而仍逃不了父母、兄弟和亲戚朋友的相互告诫。但是,一个人光天化日之下犯了罪,则哪里都“无所避逃之”,这是因为有“天”的监督和惩罚。他说:“夫天,不可为林谷幽门无人,明必见之。”[1297]意即上天能看清天下所有的幽隐,即使在茂林深谷幽暗间也无法躲过上天的眼睛。所以,人们对于“天志”只能顺从,不可违抗。“天”有自己的好恶,从“天欲其生而恶其死,欲其富而恶其贫,欲其治而恶其乱”可以推知,“天”是“欲义而恶不义”的。“义”对天下百姓太重要了,“天下有义则生,无义则死;有义则富,无义则贫;有义则治,无义则乱”。[1298]“义”又出自“贵且知”的“天”,“天”是世界上最为高贵、最有智慧、最为公正的裁判和执行者,具有最高的权威。由于“天”比天子更为高贵、更有智慧,所以,“天”具有掌控“天子”的权力,“天子为善,天能赏之;天子为暴,天能罚之”。[1299]墨子还根据是否顺从“天意”将政治分为“义政”和“力政”两种类型:“顺天意者,义政也;反天意者,力政也。”所谓“义政”,就是“处大国不攻小国,处大家不篡小家,强者不劫弱,贵者不傲贱,多诈者不欺愚”。这是“圣王”之政,其结果是:“上利于天,中利于鬼,下利于人。”所谓“力政”,就是“处大国攻小国,处大家篡小家,强者劫弱,贵者傲贱,多诈欺愚”。这是“暴王”之政,其结果是:“上不利于天,中不利于鬼,下不利于人。”[1300]因此,统治者顺天之意,则“刑政治,万民和,国家富,财用足,百姓皆得暖衣饱食,便宁无忧”。[1301]

    墨子确信,上天是厚爱人民的。上天厚爱人民主要表现为:一是为天下百姓供给生活必需品。这方面的表现是:“以磨为日月星辰,以昭道之;制为四时春秋冬夏,以纪纲之;雷降雪霜雨露,以长遂五谷麻丝,使民得而财利之;列为山川溪谷,播赋百事,以临司民之善否;为王公侯伯,使之赏贤而罚暴,贼金木鸟兽,从事乎五谷麻丝,以为民衣食之财。”[1302]这里突出了“天志”的民生意义,它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天志”的内在要求。二是赏善罚恶。墨子说:“爱人利人,顺天之意,得天之赏者有矣;憎人贼人,反天之意,得天之罚者亦有矣。”[1303]三代圣王因“爱人利人,顺天之意”,因而“天”给予“贵为天子,富有天下,业万世子孙,传称其善”的赏赐。三代暴王因“憎人贼人,反天之意”,因而“天”给予“不得终其寿,不殁其世,至今毁之”的惩罚。对于“杀不辜者”,“天”必给予“不祥”的报应,使其获得应有的惩罚。[1304]

    墨家之所以要在“天子”头上树立一个“天志”,不仅是要以它来约束统治者的行为,使其多做有益于天下百姓的事;而且是要树立一个“爱人利人”的最高标准。《墨子·大取》说:“天之爱人也,薄于圣人之爱人也;其利人也,厚于圣人之利人也。”即是说,上天爱人比圣人爱人要深厚,上天施利给人比圣人施利给人要厚重。“天”之德远远高于天子之德,才值得天下人尊重。

    二“鬼神”之赏贤罚暴

    除了“天志”外,墨家又抛出了鬼神。墨子说:“今天下之王公大人士君子,中实将欲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当若鬼神之有也,将不可不尊明也,圣王之道也。”[1305]在墨子看来,鬼神同样具有“赏贤罚暴”的职能,“盖本施之国家,施之万民,实所以治国家、利万民之道也。”正因为有鬼神的监视,则“吏治官府不敢不洁廉,见善不敢不赏,见暴不敢不罪;民之为淫暴寇乱盗贼,以兵刃、毒药、水火,退无罪人乎道路,夺车马、衣裘以自利者,由此止”。[1306]因此,鬼神是抑制官府腐败、民间寇盗的有力工具。

    墨子还指出:“鬼神之明,不可为幽间广泽,山林深谷,鬼神之明必知之。鬼神之罚,不可为富贵众强,勇力强武,坚甲利兵,鬼神之罚必胜之。”[1307]鬼神具有明察一切的能力,无论是幽暗之处、广阔泽野、深山老林,都逃不过鬼神的眼睛。鬼神具有战胜人类的能力,无论是多么富贵、人多势大、勇猛顽强、坚甲利兵,都无法胜过鬼神的惩罚。夏桀和商纣虽“贵为天子,富有天下”,但因“上诟天侮鬼,下殃傲(杀)天下之万民”,于是上帝分别使商汤、周武王致以明罚,终于打败了夏桀和商纣的强大军队。所以,上得罪于鬼神,下得罪于百姓,必然会得到鬼神的惩罚。

    墨子还指出:“古者圣王,明知天鬼之所福,而辟天鬼之所憎,以求兴天下之利,而除天下之害。是以天之为寒热也节,四时调,阴阳雨露也时,五谷孰,六畜遂,疾灾、戾疫、凶饥则不至。”[1308]由此可见,墨家“尊天明鬼”,就是要求统治者为百姓兴利除害,因而与民生问题有一定关联。这与当时的统治阶级利用“天命”、“鬼神”迷信思想作为压迫人民的思想工具是有很大区别的。[1309]

    第三节 尚贤非攻:民生的政治基础

    墨家作为下层民众的代表,试图建造一种旨在为万民兴利除害的新型政治,那就是“尚贤”、“尚同”和“非攻”。“尚贤”不仅可以为下层贤士提供改善自身命运的机会,也为解决民生问题提供良好的政治环境。“尚同”是要天下百姓服从于一个代表“天意民心”,为百姓兴利除害的贤能天子。“非攻”是针对“夺民之用、废民之利”的非正义战争而言的。因此,墨家将“尚贤”、“非攻”视为民生的政治基础。

    一“尚贤”为民生

    墨子将“尚贤”视为“政之本”。他说:“今王公大人之君人民,主社稷,治国家,欲修保而勿失,故不察尚贤为政之本也?何以知尚贤之为政本也?曰:自贵且智者为政乎愚且贱者则治,自愚且贱者为政乎贵且智者则乱,是以知尚贤之为政本也。”[1310]在这里,墨子以“贵且智者”为“贤”,以“愚且贱者”为“不贤”,主张以“贵且智”的人去管理“愚且贱”的人。智者比愚者能力强,因而智者去管理愚者,是符合“尚贤”要求的。而贵者不一定比贱者能力强,如果能力弱的贵者去管理能力强的贱者,则显然不符合“尚贤”要求。因此,墨子所说的“贵者”,并非原来的宗法贵族,而是“尚贤”政策下的“新贵”,即因其“贤良”而“富之、贵之、敬之、誉之”这种“众贤之术”的产物,也是圣王对贤者“欲其事之成”而“高予之爵,重予之禄,任之以事,断予之令”的结果。[1311]墨子又把“厚乎德行,辩乎言谈,博乎道术”的人称为“贤良之士”,而墨子本人就符合这一标准,这也反映了墨子为代表的底层知识分子企图改变自己的身份地位,努力成为社会政治的主宰力量的愿望。墨子所说的“贱者”,既包括低贱身份一直未变的人,也包括因“尚贤”政策下因“不肖”而“抑而废之,贫而贱之”[1312]的旧宗法贵族。由“贤良”的“新贵”来管理新旧贱者,当然也是符合“尚贤”要求的。

    墨子认为,现实中执政的王公大人,也都希望“国家之富,人民之众,刑政之治”,反而却是“不得富而得贫,不得众而得寡,不得治而得乱”,这是由于他们“不能以尚贤事能为政”的结果。因此,他指出:“国有贤良之士众,则国家之治厚;贤良之士寡,则国家之治薄。故大人之务,将在于众贤而已。”[1313]因此,是否“尚贤”决定着政治的优劣。

    墨子把古代圣王作为“尚贤”的典型。他说:“故古者圣王甚尊尚贤,而任使能,不党父兄,不偏贵富,不嬖颜色。贤者,举而上之,富而贵之,以为官长。不肖者抑而废之,贫而贱之以为徒役,是以民皆劝其赏,畏其罚,相率而为贤。是以贤者众,而不肖者寡,此谓进贤。然后圣人听其言,迹其行,察其所能而慎予官,此谓事能。故可使治国者使治国,可使长官者使长官,可使治邑者使治邑,凡所使治国家、官府、邑里,此皆国之贤者也。”[1314]在墨子看来,贤人治国,将会给国计民生带来积极的影响。他指出:“贤者之治国也,蚤朝晏退,听狱治政,是以国家治而刑法正。贤者之长官也,夜寝夙兴,收敛关市、山林、泽梁之利,以实官府,是以官府实而财不散。贤者之治邑也,蚤出莫入,耕稼、树艺、聚菽粟,是以菽粟多而民足乎食。故国家治则刑法正,官府实则万民富。上有以絜为酒醴粢盛,以祭祀天鬼。外有以为皮币,与四邻诸侯交接。内有以食饥息劳,将养其万民,外有以怀天下之贤人。是故上者天鬼富之,外者诸侯与之,内者万民亲之,贤人归之。以此谋事则得,举事则成,入守则固,出诛则强。”[1315]通过将贤者安排在不同岗位上,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提高管理效率,就可以国强民富,天下大治。从这里可以看出,墨子的政治思维模式仍是人治系统,也就是儒家所说的“人存政举”的精英政治。

    墨子将“贤良之士”视为“国家之珍”、“社稷之佐”, [1316]是国家的栋梁。而墨家所崇尚的“贤人”,乃是德才兼备的能人。所以,墨家在选贤的标准上也是将“德”和“能”都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在“德”方面,墨子比较注重“义”的品性。墨子说:“古者圣王之为政也,言曰:‘不义不富,不义不贵,不义不亲,不义不近。'”[1317]统治者以“义”为导向来选拔贤才,而将“不义”者拒之门外,那么全国的人就会以“义”作为追求的目标。在“能”方面,墨子指出:“虽在农与工肆之人,有能则举之,高予之爵,重予之禄,任之以事,断予之令。”[1318]只要是能人,即使出身卑微,也要拔举他们,给他们高爵厚禄,并赋予他们处理事务的权力。

    那么怎样才能将贤能的人吸引到治国安邦的事业中来呢?墨子主张必须给予贤者以“富之贵之”的优厚待遇。他说:“爵位不高,则民不敬也;蓄禄不厚,则民不信也;政令不断,则民不畏也。”[1319]即是说,一要给贤者高的爵位,否则,人民就不尊敬他;二要给贤者丰厚的俸禄,否则,人民就不信任他;三要给贤者决断政务的权力,否则,人民就不惧怕他。统治者之所以给予贤者这样的待遇和权力,是为了使贤者能够“事之成”,即保证其事业获得成功。由于贤者对于治国安邦的重要性,所以墨子主张只有贤者才可“富贵”,不是贤者就不应享受富贵。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墨子对于贵族世袭的特权进行了猛烈抨击。他说:“今王公大人,其所富,其所贵,皆王公大人骨肉之亲、无故富贵、面目美好者也。今王公大人骨肉之亲、无故富贵、面目美好者,焉故必知哉?若不知,使治其国家,则其国家之乱,可得而知也。”[1320]在墨子看来,现实中的富贵者,不是靠他们的才智,而是靠他们的血缘关系、运气和美貌。让这些人治理国家,必然会给社会造成“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乱者不得治”的后果。

    墨子从宗教的角度来宣扬举贤的平等性。他说:“人无幼长贵贱,皆天之臣也。”[1321]“天亦不辨贫富、贵贱、远迩、亲疏,贤者举而尚之,不肖者抑而废之。”[1322]既然人都是“天”的臣民,那么人在“天”面前应是平等的。既然人都是平等的,那么举贤就不应该分贫富贵贱、亲疏远近,而应“贤者举而上之”。[1323]因此,平等的举贤不仅是古代圣王的优良作风,也是符合上天法则的。

    墨子尚贤学说的提出,其意义不仅在于“尚贤”本身,而在于通过“尚贤”来为解决民生问题提供良好的政治环境。墨子说:“古者舜,耕历山,陶河濒,渔雷泽。尧得之服泽之阳,举以为天子,与接天下之政,治天下之民。伊挚,有莘氏女之私臣,亲为庖人。汤得之,举以为己相,与接天下之政,治天下之民。傅说,被褐带索,庸筑乎傅岩。武丁得之,举以为三公,与接天下之政,治天下之民。此何故始贱卒而贵,始贫卒而富?则王公大人明乎以尚贤使能为政,是以民无饥而不得食,寒而不得衣,劳而不得息,乱而不得治者。”[1324]一方面,从舜、伊挚、傅说三人“始贱卒而贵,始贫卒而富”,说明“尚贤”可以为下层贤者开辟一条通往富贵的通道;另一方面,从舜、伊挚、傅说三人“接天下之政,治天下之民”而使百姓不再“饥而不得食,寒而不得衣,劳而不得息”,说明让贤人当政可以更好地为下层百姓造福。所以,“尚贤”更有利于民生问题的解决。

    二“尚同”体民意

    墨子除了讲“尚贤”,还讲“尚同”,认为“尚同”是“为政之本而治要”。[1325]“尚贤”是要把那些为天下兴利的贤人选拔上来,这是“尚同”的基础。而“尚同”是为了扭转现实社会不能“兼爱交利”的乱境,建立一个“同义”的社会。于是墨子主张:选择天下贤良、圣知、辩慧之人,立为“天子”、“三公”,以从事“一同天下之义”;选择天下贤良、圣知、辩慧之人,立为“国君”、“左右将军大夫”、“乡里之长”,以从事“一同其国之义”。[1326]“凡国之万民,上同乎天子,而不敢下比”[1327],“天子又总天下之义,以尚同于天”[1328]。这就是墨子所描述的“尚同”境界。这样,整个社会就形成了一个由“天”、“天子”、“三公诸侯”、“将军大夫”、“士”、“庶人”这些不同等级组成的自上而下统治服从的系统。[1329]墨子将“尚同”视为治“天下之乱”,王公大人“治民一众之道”, [1330]从这个意义上说,“尚同”乃是统治人民的根本办法,它也容易被统治者所利用,成为封建专制的工具。

    但是,墨子的“尚同”思想仍以民本意识为基础,并与民生意识相联系。墨子认为,要使民“上同于天子”,就必须以“爱民”为基础。他说:“凡使民尚同者,爱民不疾,民无可使。曰:必疾爱而使之,致信而持之,富贵以道其前,明罚以率其后。为政若此,唯欲毋与我同,将不可得也。”[1331]如果爱民不深,百姓就不会听从。必须切实爱护他们,以诚信之心拥有他们,用富贵引导于前,用严明的惩罚督率于后。像这样施政,人民才会与统治者一致。所以,统治者“下欲中国家百姓之利”,“尚同”之说“不可不察”。[1332]同样,天子要“上同于天”,就必须服从“天意”。而“天意”是“爱民”的,“天之爱民之厚者有矣”; [1333]“天意”还是“保民”的,“古者上帝、鬼神之建设国都,立正长也,非高其爵,厚其禄,富贵佚而错之也,将以为万民兴利除害,富贵贫寡,安危治乱也”。[1334]从这个意义上说,墨子所说的“天意”就是民意,统治者遵循“天意”,说到底就是要顺从民意。满足民众的需求,才是“尚同”社会的最高原则。墨子还说:“夫既尚同乎天子,而未上同乎天者,则天菑将犹未止也。故当若天降寒热不节,雪霜雨露不时,五谷不孰,六畜不遂,疾菑戾疫,飘风苦雨,荐臻而至者,此天之降罚也,将以罚下人之不尚同乎天者也。”[1335]统治者的意志如果不与天意相一致,天就会降灾以示惩罚。对于帝王,必须“明天鬼之所欲,而避天鬼之所憎,以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是以率天下之万民,斋戒沐浴,洁为酒醴粢盛,以祭祀天鬼”,只有这样,才不至于受到天鬼的惩罚。作为长官,必须“听狱不敢不中,分财不敢不均,居处不敢怠慢”,只有这样,在上得到天鬼的厚待,在下得到万民的便利。天鬼厚待他,而他又能努力办事,则“天鬼之福可得”。万民便利他,而他又能努力办事,则“万民之亲可得”。[1336]可见,墨子的“尚同”社会,乃是建立在民意基础上的一种社会模式。

    三“非攻”合民利

    墨子生活在战争频仍的年代,那些大国之君,“差论蚤牙之士,比列其舟车之卒,以攻罚无罪之国。入其沟境,刈其禾稼,斩其树木,残其城郭,以御其沟池,焚烧其祖庙,攘杀其牺牲。民之格者,则刭拔之;不格者,则系操而归,丈夫以为仆圉、胥靡,妇人以为舂酋”。[1337]然而,不仅这些“好攻伐之君”不以此为“不仁不义”,而且“天下之君子”也对此“誉之谓之义”。[1338]正因为人们对“义与不义”理解的混乱,造成战争的不断发生。墨子认为,战争给交战双方都会带来巨大的伤害。首先,从出征误时来看,“冬行恐寒,夏行恐暑”,冬夏两季都不合适。春季则“废民耕稼树艺”,秋季则“废民获敛”,荒废了一季,则“百姓饥寒冻馁而死者不可胜数”。其次,从物资耗费来看,出兵时所用的竹箭、羽旄、幄幕、甲盾、拨劫以及矛、戟、戈、剑、乘车,毁坏后无法再用的不可胜数;牛马“肥而往,瘠而反”以及“往死亡而不反”者不可胜数。再次,从人员伤亡来看,百姓因途道修远、粮食不继而死的以及因居处不安、食饭不时、饥饱不节而死的不可胜数;战场丧师之事发生之多以及军士阵亡之多不可胜计。墨子将“上中天之利,中中鬼之利,下中人之利”作为天下“誉善”的三个标准,而战争恰恰违反了这三个标准:“取天之人,以攻天之邑,此刺杀天民,剥振神之位,倾覆社稷,攘杀其牺牲”,则“上不中天之利”;“杀之人,灭鬼神之主,废灭先王,贼虐万民,百姓离散”,则“中不中鬼之利”;“杀之人……计其费,此为周生之本,竭天下百姓之财用,不可胜数”,则“下不中人之利”。[1339]

    墨子认为,既然战争“夺民之用、废民之利”如此之多,而这些好战者之所以还愿意去做,乃是因其“贪伐胜之名、及得之利”[1340]所致。无论如何,战争使交战双方都蒙受了巨大的人力、物力的损失,“计其所得,反不如所丧之多”。[1341]因此,墨子将“繁为攻伐”视为“天下之巨害”,呼吁停止一切战争,停止对百姓的这种残害。他指出:“今欲为仁义,求为上士,尚欲中圣王之道,下欲中国家百姓之利,故当若‘非攻’之为说。”[1342]在这种强烈要求和平的声音中,可以反映出墨子对平民百姓的保护和关爱之情。

    第四节 尚力崇节:民生的经济基础

    墨家否定天命,相信人力,主张“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通过劳动来创造财富,以解决民生问题。同时,墨家又强调“节用”、“节葬”,以节约资源;强调“非乐”,以把精力放在创造财富上。因此,墨家将“尚力”、“崇节”视为解决民生问题的经济基础。

    一 非命尚力

    墨家一方面相信天意和鬼神的存在,希望借助于“天志”和鬼神来维护“国家百姓人民之利”。另一方面又以“非命”之说“将劳动者的品格赋予国家政治”, [1343]来构建一个奋发有为的社会。

    墨子认为,执政者也希望“国家之富、人民之众、刑政之治”,结果却事与愿违,究其原因,是他们相信“执有命者”之言。墨子指出:“执有命者之言曰:‘命富则富,命贫则贫,命众则众,命寡则寡,命治则治,命乱则乱,命寿则寿,命夭则夭,命……虽强劲,何益哉?’上以说王公大人,下以驵百姓之从事。故执有命者不仁。”[1344]

    墨子将“命”与“义”相对,而他所讲的“义”,就是“兼相爱,交相利”。三代圣王不信“命”而信“义”。商汤和周文王都“与百姓兼相爱,交相利”,“天鬼富之,诸侯与之,百姓亲之,贤士归之”而“王天下,政诸侯”。可见,“义人在上,天下必治,上帝、山川、鬼神必有干主,万民被其大利”。[1345]“义”才是古代圣王赢得天下的法宝。而三代暴王和穷民却只信“命”。三代暴王“不缪其耳目之淫,不慎其心志之辟,外之驰骋田猎毕弋,内沉于酒乐,而不顾其国家百姓之政,繁为无用,暴逆百姓,使下不亲其上,是故国为虚厉,身在刑僇之中”,却不肯说“我罢不肖,我为刑政不善”,而必说“我命故且亡”。三代穷民“内之不能善事其亲戚,外之不能善事其君长,恶恭俭而好简易,贪饮食而惰从事,衣食之财不足,使身至有饥寒冻馁之忧”,却不能说“我罢不肖,我从事不疾”,而必说“我命固且穷”。[1346]官员一旦信“命”,就会觉得“上之所赏,命固且赏,非贤故赏也;上之所罚,命固且罚,不暴故罚也”。于是,“入则不慈孝于亲戚,出则不弟长于乡里,坐处不度,出入无节,男女无辨”;“治官府则盗窃,守城则崩叛,君有难则不死,出亡则不送”。总之,君主信“命”,就会懒于主政;官员信“命”,就会荒于职守;百姓信“命”,就会惰于劳作。所以,墨子将“命”之说称为“暴人之道”,称“执有命者之言”是“覆天下之义”、“灭天下之人”。他呼吁:“今天下之士君子,忠实欲天下之富而恶其贫,欲天下之治而恶其乱,执有命者之言不可不非,此天下之大害也。”[1347]

    作为一个劳动者出身的思想家,他相信人力可以改变一切。他说:“今也王公大人之所以蚤朝晏退,听狱治政,终朝均分而不敢怠倦者,何也?曰:彼以为强必治,不强必乱,强必宁,不强必危,故不敢怠倦。今也卿大夫之所以竭股肱之力,殚其思虑之知,内治官府,外敛关市、山林、泽梁之利,以实官府而不敢怠倦者,何也?曰:彼以为强必贵,不强必贱。强必荣,不强必辱,故不敢怠倦。今也农夫之所以蚤出暮入,强乎耕稼树艺,多聚菽粟而不敢怠倦者,何也?曰:彼以为强必富,不强必贫,强必饱,不强必饥,故不敢怠倦。今也妇人之所以夙兴夜寐,强乎纺绩织纴,多治麻丝葛绪,捆布□而不敢怠倦者,何也?曰:彼以为强必富,不强必贫,强必暖,不强必寒,故不敢怠倦。今虽毋在乎王公大人,蒉若信有命而致行之,则必怠乎听狱治政矣,卿大夫必怠乎治官府矣,农夫必怠乎耕稼树艺矣,妇人必怠乎纺绩织纴矣。王公大人怠乎听狱治政,卿大夫怠乎治官府,则我以为天下必乱矣。农夫怠乎耕稼树艺,妇人怠乎纺绩织纴,则我以为天下衣食之财将必不足矣。”[1348]墨子的“非命”学说虽然是就全社会来说的,但更倾向于建立一个人们能够掌握自己命运的社会,特别是要建立一个让劳动者丰衣足食的社会,因而包含着人民性和进步性因素。

    墨子认为,人类与动物之区别在于,动物可以依靠自然的恩赐就可以生存:“今之禽兽、麋鹿、蜚鸟、贞虫,因其羽毛以为衣裘,因其蹄蚤(爪)以为绔屦,因其水草以为饮食,故唯使雄不耕稼树艺,雌亦不纺绩织纴,衣食之财固已具矣。”但人类的生存却要依靠劳动生产,“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1349]因此,墨子非常重视物质生产,要求“凡天下群百工,轮车、匏、陶冶、梓匠,使各从事其所能”, [1350]以提高生产效率。而他特别重视粮食生产,并把“菽粟不足以食之”列为国家必亡的“七患”之一。他指出:“凡五谷者,民之所仰也,君之所以为养也。故民无仰则君无养,民无食则不可事。故食不可不务也,地不可不力也。”[1351]

    二 节用利民

    墨子将人性的善恶与年成的好坏联系起来。他说:“时年岁善,则民仁且良;时年岁凶,则民吝且恶。夫民何常此之有?为者寡,食者众,则岁无丰。”而要解决国计民生问题,就必须发展与节俭并举。他说:“财不足则反之时,食不足则反之用。故先民以时生财,固本而用财,则财足。故虽上世之圣王,岂能使五谷常收而旱水不至哉!然而无冻饿之民者,何也?其力时急,而自养俭也。”当财用不足的时候,就要反省生产是否抓住了农时。能够按农时生产财富,巩固农业这个根本,则财用就会充足。当粮食不足的时候,就要反省用度是否节制。能够自奉节俭,百姓才不会受冻挨饿。墨子十分注意粮食储备,视“食”为“国之宝”、“圣人之所宝”,而视“备”为“国之重”。他认为,“仓无备粟,不可以待凶饥”,并引《周书》中的话说:“国无三年之食者,国非其国也;家无三年之食者,子非其子也。”[1352]

    “节用”是墨子思想的主旨之一。“节用”就是要“去其无用之费”,即在保证生活必需品消费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其他各项开支。“节用”的总标准在于:“凡足以奉给民用,则止。诸加费不加于民利者,圣王弗为。”而“节用”的具体标准是:饮食方面,“足以充虚继气,强股肱,耳目聪明,则止。不极五味之调、芬香之和,不致远国珍怪异物”;衣服方面,“冬服绀□之衣,轻且暖,夏服□绤之衣,轻且清,则止”;节葬方面,“衣三领,足以朽肉;棺三寸,足以朽骸。堀穴深不通于泉,流不发泄,则止。死者既葬,生者毋久丧用哀”;宫室方面,“其旁可以圉风寒,上可以圉雪霜雨露,其中蠲洁可以祭祀,宫墙足以为男女之别,则止”。[1353]在灾荒年景,财政严重不足时,官员还要“损禄”[1354],缩减行政费用。

    在墨子看来,一方面,“节用”是为了抑制“王公大人”的奢靡浪费。墨子指责现实统治者为追求“美食刍豢蒸炙鱼鳖”、“锦绣文采靡曼之衣”、“宫室台榭曲直之望,青黄刻镂之饰”、“饰车以文采,饰舟以刻镂”等奢侈生活,不惜“厚作敛于百姓,暴夺民衣食之财”,使得其民“饥寒并至”,不得不为“奸邪”之事,“虽欲无乱,不可得也”。故他说:“俭节则昌,淫佚则亡。……夫妇节而天地和,风雨节而五谷熟,衣服节而肌肤和。”[1355]另一方面,“节用”是为了发展生产、增加社会财富。墨子明确指出:“因其国家去其无用之费”,“去大人之好聚珠玉、鸟兽、犬马,以益衣裳、宫室、甲盾、五兵、舟车之数”,就可使物质财富倍增,“用财不费,民德不劳,其兴利多矣。”[1356]因此,“节用”对于增益民众福祉、推进民生建设都十分重要。

    墨子除了提倡“节用”外,还提倡“节葬”、“非乐”,它们都是“节用”的表现。“节葬”乃是“节用”题中应有之义。墨子说:“衣食者,人之生利也,然且犹尚有节;葬埋者,人之死利也,夫何独无节于此乎?”[1357]意即活着的人衣食还要注意节省,何况死人埋葬,更要讲求节省。墨子给“节葬”定下的标准是:“棺三寸,足以朽骨;衣三领,足以朽肉。掘地之深,下无菹漏,气无发泄于上,垄足以期其所,则止矣。哭往哭来,反从事乎衣食之财,佴乎祭祀,以致孝于亲。”[1358]按照这个标准,有三层衣衫、三寸棺木包裹腐烂的尸骨,葬处无潮湿之患,死人之利已经大备。家人能够立即从事生产,以供养亲祭祀,生人之利亦不受损。因此,这样的“葬埋之法”,不失“死生之秘”。相反,如果厚葬久丧,则会给人带来严重后果。一方面,它使人们追求富裕的愿望无法实现。这是因为,“细计厚葬,为多埋赋之财者也。计久丧,为久禁从事者也。财以成者,扶而埋之。后得生者,而久禁之。以此求富,此譬犹禁耕而求获也”。另一方面,它使人的生命和生育受到影响。这是因为,在守丧三年期间,“百姓冬不仞寒,夏不仞暑,作疾病死者,不可胜计也。此其为败男女之交多矣,以此求众,譬犹使人负剑而求其寿也”。[1359]总之,厚葬久丧,不仅不加于民利,反而有损于民利。特别是王公大人的“葬埋”,辍民之事,靡民之财,不可胜计;更有甚者,“杀殉”以葬,众者数百,寡者数人,极不人道。

    “非乐”也是“节用”的一个方面。墨子认为:“仁之事者,必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将以为法乎天下,利人乎即为,不利人乎即止。且夫仁者之为天下度也,非为其目之所美,耳之所乐,口之所甘,身体之所安,以此亏夺民衣食之财,仁者弗为也。”[1360]这是墨子确立的标准。墨子之所以要“非乐”,不是因为耳不知大钟鸣鼓琴瑟竽笙之声为乐,目不知刻镂华文章之色为美,口不知□豢煎炙之味为甘,身不知高台厚榭邃野之居为安,而是因为,这种“乐”与“圣王之事”和“万民之利”不合。而墨子特别突出“乐”对“民利”的损害。其一,造乐器耗民财。“必厚措敛乎万民,以为大钟鸣鼓、琴瑟竽笙之声”。其二,奏乐无用。“撞巨钟,击鸣鼓,弹琴瑟,吹竽笙而扬干戚”,无补于取得“民衣食之财”,无法消除“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之“巨患”,也不可禁止“大国攻小国、大家伐小家、强劫弱、众暴寡、诈欺愚、贵傲贱、寇乱盗贼并兴”之害。其三,奏乐费人力。“老而迟者”不可使,“耳目聪明、股肱毕强、声和调、眉转朴”的年轻人才可用,“使丈夫为之,废丈夫耕稼树艺之时;使妇人为之,废妇人纺绩织纴之事”,这是“亏夺民衣食之财以拊乐”。艺人既歌且舞,还要“食必粱肉,衣必文绣”,以保持外表的美丽,从而吸引更多的眼球。这使他们成了“不从事乎衣食之财”而“食乎人”的寄生者。其四,听乐误事。“与君子听之,废君子听治;与贱人听之,废贱人之从事”。[1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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