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荒-野骆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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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天的漠原更加辽阔,由于能见度极好,那辽阔处也就显得天地不分了。虚虚无无的远方弥漫着未知的气息,让人望而生畏。尤其是早晨,当夜幕消退、天际愈来愈遥远时,那突然降临的辽阔会叫人一下子明白:这么多、这么远、这么厚重、这么无望无助的宁静寂寞,带来的决不是欣悦。在漠原、在漠原那边的荒原生活过的人都知道,面对辽阔与宁静,也就等于面对着死亡。

    罗汉石是老资格的石油人了,所以他显得异常的小心谨慎。他翻过一道沙梁,又一道沙梁,看看表,知道自己离开城市后已经走了两个小时,便停下,回头望望自己的脚印。从沙梁上延伸过来的脚印就像一条翘头摆尾的蟒蛇,只要稍一触动,就会凌空飞舞起来。他舍不得离开脚印似的慢腾腾坐下,感觉升起不久的太阳把自己右侧照得热烘烘的,就预想假如自己中午来到这里,一定会被烤成焦饼。幸亏他起得早,来得早,回去得当然也很早。但要是回去时一无所获的话,他就算白白地早起早来了。

    白白地早起早来不算什么,自己嘛,这身硬朗朗的骨肉,这种随时都可以旺盛起来的精力,哪一次不是白白地奉献?如同他现在热爱自已的脚印,可脚印留下后或者消失前却从来不曾回报他什么。没有报偿的岁月太久太久了,依然没有报偿的岁月还会继续,而且很长很长,他不计较,也没有必要计较,他为什么要计较?可是将军,将军不能因为他的不计较而一直痛苦下去。将军有病——严重失眠、顽固地失眠、经常彻夜失眠。这怎么行?他这样失眠下去难道太阳也要陪伴他永远不落?这座牵挂他的城市、那么多牵挂他的人,恐怕就只好让自己永不熄灯、永不合眼了。

    在那些连续不断的失眠的夜晚,将军窗前的灯光一直亮到天明飘风鸟儿翩然来舞的时候。

    “不能再这样了呀,不能。将军他应该睡觉,睡不着就躺在床上闭目养神。亮着灯算什么?没有了夜晚,是人过的日子么?”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将军的病治不好。北京、上海、西安,那些大城市的好大夫们都治了呀。你们有什么偏方,祖传的偏方,都拿出来,试试,说不定行了呢?历史、荒原、人民和我都会感激不尽的。”

    喝酒的时候,一位日常亲近将军的官员端着酒杯对罗汉石和他周围的那些人说。

    也是没办法的办法。将军的病再也不能依靠知识分子来治了,不能依靠躲在机密的黑房子里用镜子在别人身上照来照去的那种人来治了。将军是穷苦人出身,他说不定就是在荒原得的病,他的病恐怕只有我们这些穷苦人和荒原人来治了。他这样想着,又把刚才的话重复了一遍:

    “不能再这样了呀,不能。将军他应该睡觉,好好地长长地睡觉……”

    与此同时,他想起了野骆驼,想起了用野地丸草和蜜罐罐草泡成的水熬煮野骆驼肉去给人治疗神经衰弱症的故事。在那个故事里,喝了这种汤吃了这种肉的人酣睡了五天才醒来,醒来后他浑身清爽,再也不昏沉、不疲倦了,晚上也能发出响亮的鼾息了,连原来梦多起夜的毛病也没有了。他连连责备自己:怎么就忘了?这种事能忘么?你还没老就糊涂了。

    ——那是在哈那腾、在花丽海、在钻井队,已经过去很久了。为了任务,仅仅是为了早一天完成任务,队长罗汉石盯着大伙干,一个星期没下钻台。那时候的人,一上钻台就不是人了,就变成井架一样的钢铁了,就不想吃饭,就没有倦意,就连屙屎尿尿也都免了。等到任务完成了,可以好好休息几天时,他发现自己再也睡不着了。他的神经依然处在钻机的震荡之中,脑中就像打雷一样轰鸣不止,他眩晕,他两眼昏花,他疲倦极了,可就是无法进入睡眠。只要躺下,他就会哆嗦,就会看到井架正在倒塌,而他除了被砸死之外别无选择。他大喊大叫,跳起来,一次次惊恐地跳起来。人们意识到,他病了。

    他被送到宁沙城,住了半个月医院。好多了,他回到井队后对大家说,震荡、轰鸣、眩晕、昏花都没有了,就是还有点疲倦,就是仍然睡不着觉。怎么啦?大夫说你怎么啦?神经病?你得了神经病?不不,你说的神经病人家叫精神病,是疯子傻子呆子,而我的神经只不过是叫任务给拉紧了,就像弹簧,拉得太紧它就松了,再也回不到原来的模样了——衰弱了,紊乱了,表面上又亢奋不已。这没啥,不疼不痒的是一种高级病。据说知识分子爱得这种病,我也成知识分子啦。你是说没治了?不是啊,我是说,不用治了。光是睡不着觉算啥病?上钻台不就行了。

    他真的上了钻台,真的不打算睡觉了。大家也不劝他。他想干啥就让他干罢,他是队长,他左右全队,自然也有权力左右自己。可是他左右不了人们要让他和他们一样起居劳动的愿望。过去了两天,中午吃饭的时候,斯乌日温——后来又改名为赵立田的那个秃子,那个沉默的乌拉尔人,给他端来了一盆肉菜汤。他在盆沿上呷一口,品品味道,很香也很苦,一问,哪是什么菜,是草;肉也不一般,是他从未吃过的。怎么午饭是这种东西?你就别问了,队长,只要能吃饱,肉和肉又有什么不一样呢?你管生产,指导员管伙食,你要是不吃,说明你对指导员的工作有意见。我吃我吃,我没有意见,我是担心吃这种没吃过的东西,大家伙儿可能不习惯。大家伙儿都说好吃得不得了。是么?他于是大口喝汤大口吃肉,一晃眼半盆子没有了。

    下午他的眼皮开始沉重起来。硬撑着到了黄昏,他忍不住走下钻台,晕晕乎乎走向帐篷,半路上碰到斯乌日温,我这是咋了呀?身子重得就要往地里陷。我思谋中午那东西是吃不得的,有毒。队长,你该休息了,快去好好睡一觉,你到底咋了,等你睡醒了我再告诉你。斯乌日温拉他来到帐篷里,将他推倒在床上,又给他盖上被子。睡吧睡吧,你呀,队长,也和我们一样,是骨肉的身子呀。

    他终于睡着了。这一觉睡得很长很长。

    罗汉石想起了那草,就去了沙柳河水库。那儿没有,找遍了水库四周滋生绿草的地方就是没有。没有野地丸草,没有蜜罐罐草,没有他在他家乡认识的所有草。他站在大坝上望着飘去飘来的飘风鸟儿,心想自己只好走下去了,沿着沙柳河,去一片一片地拜访那些有绿的地方。

    野地丸草和蜜罐罐草是他和家乡人的称呼。而那会,当他从酣睡中醒来,斯乌日温拿给他看时,他却听这位厚道的乌拉尔人说,这是孜母,这是夏少首。我吃的就是这种东西?咳,这是猪吃的。我们家乡的猪就靠它们长膘了。我吃了会不会长膘?我懂了,猪一辈子喜欢睡觉原来是吃了它们,吃饱了就睡缺少活动能不长膘?斯乌日温说,我们可不喂猪。我们搬家到了一个新地方,就打来一只野骆驼,把草和驼肉放在一起美美煮一锅,煮熟了,汤和草洒在草原上,驼肉丢在羊群的周围。新地方的鬼魂、跟着我们到处流浪的鬼魂,吃了草喝了汤就睡着了,不来骚扰我们了;而驼肉是给狼预备的,狼吃了驼肉回去就会睡觉,别的狼以为它死了,就把它吃掉了。哦,是这样,你把我当成鬼魂了当成狼了。队长,你不是鬼魂你是鬼魂的家,不然你怎么会得病呢?现在好了,住在你身上的鬼魂睡着了,你也能睡着了。那它还会醒来的,就像我,我不是也醒过来了么?是的是的,鬼魂一定会睁开眼睛的,一睁眼它就走了,它吃了亏,它发现你这个家对它来说已经不安全了。那就让它走吧,越快越好,斯乌日温,你想个办法,让它快快地走,远远地走,再也不要回来纠缠我了。走了走了,鬼魂可能已经走了。

    罗汉石记得,自己从此再也没有犯过那种病。

    他沿沙柳河走下去,走进了城东的郊外,那儿全然没有漠原那种苍黄深阔的景象。仲夏的田野,金灿灿的麦地,长城一样的防风林带,横横竖竖的塄坎上,茂密的杂草纹丝不动。他像一头饿极了的公牛急急扑向丛生的诱惑。

    没有啊,没有他要找的那两种草。话说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这草和人是一样的,也是一方养一方。不对,自己是黄河水喂大的,到了沙漠到了戈壁,不是照样也叫这旱天旱地养了几十年么?还有那草,乡里河滩上司空见惯的喂猪的草,却叫斯乌日温在沙漠里找见了,只是起的名字不同,他叫什么孜母和夏少首。这就好比斯乌日温自己,认了一个姓赵的汉族老汉做干爹,就又有了一个汉族名字赵立田。其实嘛,一样,不管叫啥,都是那张突颧骨、平鼻梁、大象眼睛的长长的脸,都是那副肩宽腰粗、不高不矮的身板。

    他在田边、在草丛里行走。他拐来拐去走过了十几条塄坎,最后失望了,站在夕阳的余晖里望着苍茫的远景久久发愣。完了,将军,你吃不上草了。不知你余生还有多少?就只好睁着眼睛度过了。

    他离开河边,离开田野,来到城里,坐上了回去的公共汽车。天黑了。

    马路上没有路灯,加上车内灯光昏暗,让人觉得黑夜离得很近,在夜气中漂游的星星也离得很近。他坐在窗边,沮丧地低着头,没有心思窥伺那些隐入朦胧的路边景致。但是当窗外突然出现一盏灯强烈的光线横扫而来时,他还是抬起了头。他看到那盏灯就立在路边的城墙上。城墙是古代的,早已破烂不堪了,砖瓦全无高度全无,只是一个土堆的高台。据说这是一盏航标灯,是照给天上而不是照给地面的,据说这城墙是两千多年前薛仁贵西征吐蕃时修建的;据说就在这残存的高不过八米、宽长不足十米的城墙上挖出过一千多块银元,一定是地主老财一九四九年改朝换代时埋进去的。据说……汽车过去了,城墙消失了,灯光迅速后退着;他突然站了起来,用黄河边上的家乡话喊道:“停一哈,停一哈。”刚才,刹那间,他看到坑坑洼洼的城墙顶上覆盖着一层厚厚的植被,那像竹子一样节节拉长青茎的野地丸草仿佛探出身子借着航标灯光朝他鞠躬致敬。他很激动,车还没停稳就过去拉开了门,一脚踩下去,恰好踩到阳沟里,一个趔趄摔倒在地。公共汽车开走了。

    这是晚上九点多钟。在九点多钟的寂静里,他爬上了城墙。他发现自己这一天没有白跑,那一跤没有白摔,发现自己就要像孩子那样蹦跳起来,发现很多熟悉的草都在这里,包括野地丸草,包括蜜罐罐草。是乡里的风吹来了种子么?就像我,我也是叫一阵石油风给吹来的呀。将军,你大概有救了:你碰上了我,我碰上了草,若不是老天有眼要治好你的病,这种巧事能发生么?

    他在城墙上来回走动,从一个坑跳到另一个坑。这些坑都是出土过银元的,如今被蜜罐罐草塞得满满当当,仿佛它也是银元变的,而野地丸草却生长在那些隆起的地方,每一枝都尽量挺起来,然后低下顶着白色的碎花花的头。他把两种草都拔了一些,看看、闻闻、尝尝,一丁点没有错,就是它们了。他还要拔,想想,又把手里的全扔了。蔬菜越新鲜,营养越好,这草药也一样。等他打到了野骆驼,再来这里。反正草是没长腿的,又不会跑掉。

    他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十分小心地来到城墙下,衣服上蹭的到处都是土。他在路边站了一会,就朝前走去。他知道已经没有公共汽车了。

    现在,罗汉石坐在早晨的沙漠里,眼光四下里远远地扫着,很担心的样子。一路走来,他没有看到野骆驼的影子,甚至也没有遇到那种一疙瘩一疙瘩的干酥的粪便。这说明这里已经很久没有来过这种动物了,说明他还得往前走。前面没有沙梁,很开阔,地势一直朝下,天也随着地势延伸到地球下面去了。

    十多年前,新建区域的第一座楼房刚刚破土动工时,到处都是野骆驼啊,运水泥的汽车追撵着,一下子就撞死了三峰。同伴跳下来,把它们抬到车上,回来交给伙房:扒了皮,吃肉,这可是上等肉。工人们晚饭时一尝,果然味道鲜美。自此,他们开始追杀野骆驼了,用车撞,用枪打;把驼骆驱赶到事先确定的区域,再引爆埋在沙土中的炸药,有炸死的,有震昏的,一次就能拉回来十几峰。那年头的晚饭,越来越多的工地上越来越多的工人和先期到达的荒原人顿顿都是红烧驼肉或驼肉手扒。人们吃烦了,一闻那味道就皱眉头,但还是没完没了地吃,因为那肉是不花钱的,可以把伙食费节约在自己腰包里。后来,人人都能想到的后来,野骆驼肉就渐渐稀少了,一个星期吃一顿,逢年过节吃一顿,再发展到想吃也吃不上的时候。残存的野骆驼群离开了故乡,远远地去了,谁也不知道去了哪里。野骆驼群、野骆驼肉迅速成了人们的回忆:咳,那时候……那时候啊……慢点吃,悠着吃,有计划地吃就好了。

    可是,今年,五月,在野骆驼群销声匿迹了两三年后,他又一次看到了那种据说已被国家列为禁猎动物的野骆驼的肉。贺大民说,罗汉兄弟,晚上来我家,你酒量好,把他们一个个给我放平放展了。他们是谁?是原来老去你家喝酒的那一伙子?还是你又有了新的狐朋狗友?老的新的都有,但都不是狐朋狗友,是贵宾,有用处的贵宾。他去了,就在那里,他看到饭桌上一个脸盆一样大的砂锅里,切成方块的红烧野骆驼肉堆作了山。他惊叫起来,哪来的?哪来的?打的,我昨天跑了整整一天,打的。往北走,大约两个钟头,就能看到驼粪了。仔细瞅,有些沙包包是能喘气的,跳起来就是野骆驼。

    和所有的贵宾一样,贺大民家的贵宾也是一个个能吃能喝的。一砂锅吃完了,又来了一砂锅。喝酒间,他才知道,这些贵宾的确是有用的,对贺大民、对自己都有用。也就是说,他们来自一个重要而关键的部门,有可能解决那些荒原人最想解决却最难解决的问题。他于是也像主人那样百般殷勤地劝酒劝肉,并说,自己要是会打枪,也一定打一只野骆驼在自家请客。他撒谎了,他其实会打枪。过去当基干民兵时,每年打靶他的成绩总是很好,半自动步枪,五发子弹,没下过四十五环。可是他既想套近乎,又不想太破费,就只好拿嘴骗舌头了。害怕破费的不是钱财,是精力,他不可能像贺大民那样去沙漠里泡上一天,然后背回来一只野骆驼或仅仅背回来一身的疲劳。是的,不能那样,那样他心里就会不好受的。

    贵宾们一个个喝醉了。他以自己两斤三两的酒量完成了贺大民交给的任务。他清醒地望着那些东倒西歪、说话吐字不清的人,那些眼睛浑浊、被酒肉折磨得失去了活力的人,感到一阵阵厌恶:就是他们,这几个酒囊饭袋,把那么多野骆驼肉都吃掉了,吃得痛快极了,而丝毫不去顾及这条命是怎样在漠原上艰难生成的,如同他们永远想不到石油人的苦衷就像入窑的老酒已经很久很久了。然而,就是这些不具备同情心,不和石油人拥有同一种思维的人决定着石油人的命运。他不服气,他恨,他无奈得直想叹息。他把自己和野骆驼看作了一样的东西,于心不忍地疑惑着:为什么要吃?为什么要吃呢?

    他没有吃,一块都没有吃。他想好,今后如果谁再请他吃野骆驼肉,他就要翻脸了。他的脸轻易不翻,一旦翻了,那就要让别人惊心动魄。可是现在,当他坐在沙漠里,眼睛四下里频频闪烁时,他要对谁翻脸呢?对自己么?他自己不吃,却要请别人吃,只不过吃的人不是那些对他或许有用的酒囊饭袋,而是将军,将军啊。将军要吃,谁也不许翻脸,不许。

    他去保卫处借枪,管仓库的贺大民吃惊道,你要去打猎?从来没听说你有这兴致。野骆驼?哪时有?往北走两个钟头就有了。谁说的?你呀,你忘了?你说的呀。没忘,没忘,怎么会忘呢?我是说,都过去几个月了,那些卧倒了就像沙包包的好东西还有没有呢?它们是四条腿,这里住一阵,那里住一阵,可不像我们,长着两条腿就像长着两根锥子。一插到这荒原荒城里就再也挪不动了。他心里一阵冰凉,去看看,万一碰到呢?这里是它们的老家,动物和人一样,跑来跑去,还是要回老家的。那你就去吧,侦察侦察,有的话,过几天我也去。走,给你拿枪去,库里可没有猎枪,从部队淘汰下来的半自动步枪你行么?要多少子弹?五发?恐怕不够吧,那可是能藏能躲能跑能跳的东西,精得很哩。给你二十发,打着了请我吃顿肉。什么肉?猪肉啊?那容易,今晚你就来我家。你别装憨了,我说的是野骆驼肉。那不行,我把话说在前头,不行。贺大民诡秘地笑着,等着吧,你把肉刚一煮熟,我就会敲开你家的门。我对野骆驼肉敏感得很哩,老远老远就能闻到。他想那你就闻吧,你寻着气味走过去,突然发现你来到了将军的住所而不是我的住所。难道你会说,请你让我吃肉吧,将军。

    早晨就要过去了,漠原的温度正在慢慢升高。太阳渐渐收缩着,比刚出地平线时小多了。地光如同河流波波荡荡地出现在前面开阔的低洼地里,遥远的明净就像剥落的巨大的蛋青。他依然坐着,感到腿有点麻,才发现那根陈旧的步枪一直平搭在自己的双腿上。他端起来,朝前瞄准,只一会,眼睛就酸酸的,泪水从一只眼睛里流下来,他用衣袖揩去,眯起眼望望四周,骂一句娘的,就又开始瞄准。这一次他瞄准了天边的一朵云。

    他想,那朵云要是变成一峰野骆驼该多好,静静伫立的野骆驼任凭自已朝它走去该多好。或者,家养的牧放的骆驼也能治好将军的病该多好。如果这样,宁沙城外有的是役用的驼群,用自己的积蓄买一峰不就行了。但是,但是,野骆驼就是野骆驼,它和家骆驼不一样,什么都不一样。它有比羊略大一点的秀小的体形,有驼鸟般快捷的奔跑速度,有弯曲的修长如鹅颈的脖子,有鱼翅一样摇摆的能够扇起沙尘的驼峰,有沙黄的毛色,有突出的獠牙,有一双酷似人眼的黑晶晶的眸子,还有对人类的警惕,有啃食粘土的习惯。那干硬的粘土就在唐古特沙葱生长的地方,那干黄沙下面沙葱的根系刚刚触及到的黑暗里。野骆驼用蹄子刨啊刨,刨出一个大坑,站在里面咀嚼粘土,一嚼就是大半天。大概就是这粘土的作用,野骆驼的肉那么好吃而且能够治病,不仅能治普通人的病,也一定能治将军的病。

    想着,他就不再瞄准那朵白云了。他意识到自己真是无能,为什么要坐在这里等待呢?野骆驼是不会撞到他的枪口上的。他得去寻找,他还得往前走,走着走着也许就能碰到了。他站起来,背着枪,又一次回头看了看自己的脚印。沙漠中的脚印是一种不牢靠的延伸,现在又要延伸下去了。他感到内心不期然而然地有了一种惶恐,一种对冒险不感兴趣的惶恐。

    有一种风,人们叫鬼风。它嗖嗖的,徐徐的,永远是透明的,永远不会扬起弥天沙尘。但它却会悄悄抹平你身后的脚印,会把你身后的景观原模原样地转移到你的前面,会在空中制造两个三个或者四个五个太阳使你分不清哪是真的哪是假的。如此你就完了。你会迷失方向,把沙漠深处的开阔和无形的焰火作为目的地一直走下去,然后就是可想而知的失踪——你死了,谁也不知道你死在了哪里。

    在罗汉石的脑子里,有许许多多荒原人都是叫鬼风杀死的。搞地质勘测的、探路修路的、运人运物的、甚至钻井采油的,懵懵懂懂往前走,走去就回不来了。亲友们、同事们四处寻找,其结果总是要么找不到,要么和失踪的人一起消失在茫茫潮海中,永不回返。

    人们说,鬼风是鬼变的,是死者灵魂的形貌。它们结为群体,满荒原游荡,不断蛊惑人献出生命,那群体也就越来越庞大,聚集成风而后迷乱人心的举动也就越来越多了。

    别别别,别来跟我过不去行不行?我是个好人,我为了将军,我不能死,不能啊。你们曾经也是人,说不定是石油人,你们一定知道将军。将军病了,知道么?他需要我背着野骆驼回去,回去他的病就好了。帮我一次吧,鬼风同志,等治好了将军的病,我再来这里。那时,你想迷我你就迷,死了不后悔的,不后悔……

    他一边唠叨一边往前走,猛一抬头,就再也说不出什么了。他看到不远处有许多沙坑,看到了从沙坑里露出来的驼峰,甚至看到一双人眼一样的黑晶晶的眸子警觉而忧伤地注视着自己。惊愣之后,他像一个训练有素的军人端着枪卧倒在地,瞄准了离他最近的一个沙坑。

    这时,所有露出坑沿的驼峰开始像鱼翅一样左右掀动,就像接受到了什么信号。最先注视着他的那峰野骆驼跃出了沙坑,奔跑着发出阵阵嘶叫。一片骚动,所有的野骆驼都从沙坑里跳了出来,尘烟腾起,杂乱的蹄音忽高忽低。他一只眼闭着一只眼睁着,睁着的那只眼又酸又涩,泉涌着泪水,一片闪闪烁烁的光点模糊了视线。他凭感觉移动枪口,砰的一声,又是砰的一声。似乎有一枪是打中了的。他爬起来朝前跑去,弥漫的尘烟顿时吞没了他。

    他跑着,一下子被什么东西绊倒了,扭头一看,啊,野骆驼。

    起风了,嗖嗖的,徐徐的,尘烟很快被扫尽了。透明的空气的流动像柔水一样从他身边经过。他立着,面朝死去的骆驼和来时的路,惊恐地告诫自已,无论身后出现什么样的诱惑,都不能回过头去,绝不能,要往前走。在望不到城市的地方,恰恰就是城市。他想着,细瞅那些瞅不见的匀净的风,胸腔里面就瑟瑟地抖起来。

    但是他马上发现,要命的鬼风似乎并没有出现。自己的脚印依然存在,野骆驼群奔逃的痕迹依然存在,空中的太阳也只有一个,而四周的景观并没有移位,远方,来时的沙梁依稀可见,那形状、那颜色绝对是原来的模样。既然这样,为什么还站着?赶快离开,在这里呆的时间越短,叫鬼风迷住的可能就越小。他背好枪,从斜挎在身上的蓝色布包里取出一瓶啤酒,咬开铁盖,扬起脖子咕嘟咕嘟往里灌。啤酒这东西真好,既能解饥又能解渴,有了它,三两天不吃饭一点问题都没有。他扔掉啤酒瓶,弯腰拽往野骆驼的前腿,使劲一提就抱在了怀里,然后扛上肩膀,把它弯过来搭在脖子上。他上下抖一抖,觉得份量并不重,便一手抓住前腿一手抓住后腿,大步流星地朝前走去。

    罗汉石一口气翻过了两道沙梁。

    到底不比以前了。以前在钻井队扛钻杆,从山下扛到山上,一天下来,到收工时才会感到疲累。现在可好,肩上这东西没有钻杆重不说,才走了半个钟头就已经大汗淋漓了。他停下,擦汗,又从蓝包里摸出一瓶啤酒咕嘟咕嘟喝光,长长地喘了一口气。

    就在他扔掉啤酒瓶的时候,他的湿漉漉的眼睛突然睁大了。他朝前看了一会,又用袖子把眼睛上的汗水擦干,再愣愣地凝视,心里便咯噔一下:前面怎么又出现了两道沙梁?沙梁上有脚印,仿佛就是自己来时的脚印。再扭头回望,刚刚翻过的两道沙梁历历在目,沙梁上搭着一串脚印,一头拴着天一头拴着自己。不对,不对,怎么会是这样?他心里明明白白,自己来时一共翻过了两道沙梁,现在却变成了四道,而且一模一样,而且都有脚印、自己的脚印。鬼风?鬼风来了?他抬头望天,一望就吓了一跳:太阳怎么跑到自己右边去了呢?别紧张,别糊涂了,想想,好好想想:来是早晨,回去是上午,太阳都应该在东边。这没错吧?没错。来时往北走,太阳就在右边,回去时往南走,太阳就应该在左边,没错吧?没错。可是现在,太阳明明错了。不不,太阳是不会错的,有错的只能是人、是他。他错在哪里?把回去的方向搞反了?或者,把上午和下午颠倒了?不不,他也没有错,而是鬼风真的出现了。

    镇静,镇静。不要慌。想想别的事情,那些死里逃生的事情,那些叫人高兴的事情。摆脱鬼风的办法就是不理睬鬼风。

    有一次,遇到大地震,七点八级或八点七级,城市毁灭了,所有人都被砸死,只有他活着。他站在广漠的废墟上,忧伤地望着天边的晚霞。我是这里唯一的主人,我应该干什么?有个苍老的声音对他说,你应该找到那个奄奄一息的女人,救活她,再和她结婚,然后生儿育女。他照办了,他于是成了女人的丈夫,成了孩子的父亲,成了城市的守望者。

    再一次是遇到旱灾,所有的土地都龟裂了,到处都是植物的焦黄,世界人民全部渴死,只有他拥有一股地下水,顽强地活下去了。他知道,那股水是女人变的。

    还有一次是大水滔滔。淹啊淹,无穷无尽地淹,人成了鱼成了鳖成了死海马。只有他站在高高的旱土上,就像现在,肩上扛着死骆驼,不,是女人。他肩扛着自己的女人,就这样站了一辈子。一辈子里他总是在死里逃生,包括此刻,当要命的鬼风冲他龇牙咧嘴时,他又要死里逃生了。

    他发现自己的办法果然奏效了:面前的两道沙梁倏然消失,脚印也不见了,太阳虽然没有回到自己左边,但也不在右边,而是在头顶,直直地照着自己的天灵盖。再细细体会那透明的风,已没有嗖嗖的、徐徐的感觉了。他高兴起来,又担心起来:不知什么时候那迷惑又会出现。别愣着,快开路,趁自己还有劲的时候。

    他呼哧呼哧地朝前走去,想象自己仍然是个不知疲累的钻井队长,正在扛着钻杆健步如飞。似乎又跟以前一样了,肩上的东西顿然轻巧了许多。

    是那山谷的风,

    吹动了我们的红旗。

    他唱起了歌。为了防止可怕的鬼风骚扰自己,他一边唱一边闭着眼睛,试图让思维远远地回去,回到那个踏着进行曲走向荒原的年月。那年月,真好,单纯、激动、信心十足,连萤火虫都是豪情满怀的呀,谁也不会认为荒原——祖国的土地是个鬼怪出没的地方。

    走啊,他能走,肯定能走。不能停下,停下就有麻烦了。就像一台正在钻井的钻机,如果不是为了排除故障,为什么要停下呢?

    是那狂暴的雨。

    洗刷了我们的帐篷。

    就在唱这首歌的时候,一个面孔消瘦的姑娘来到他跟前,他和她说了许多话,忽近忽远地走了许多路,然后她留下她的相片和针线包就走了,走了以后再也没有回来。从此他孤身至今,没有自己的女人,似乎永远地没有了。

    又是一次大汗淋漓。汗水从眼缝里渗进去,蜇得他很难受。他用手掌揉着,猛地睁开眼,四下看看,没有发现什么异样,就松了一口气。继续走,不能停下,停下就有麻烦了。他这样想着,双手却不由自主地松开了,野骆驼咚地掉在地上。哎呀呀,它倒想歇歇了,那就随它吧。反正他也有点累了。他就地撒了一泡尿,然后像自己的猎物那样倒在了松软的沙土里。

    他又喝掉了一瓶啤酒。

    有一座房子,离开庞大的建筑群孤零零地呆在城市北边。一条通往哈那腾的公路从它门前经过,它于是成了向司机和旅客兜售食品的商店,叫将军来商店。商店里站柜台的是个女人,四十上下的样子,满眼的平和、一脸的端庄。每次他去那里,都要想一想:她是哪里来的?她男人是谁?也是石油城的?他既不是司机又不是旅客,之所以常常去那里,是因为只有在那个女人的柜台里才能买到没有超过三个月保鲜期的雁鸣啤酒。他喝惯了这种啤酒,认为除此以外,天下的所有啤酒都是马尿。

    他把手伸向蓝包,又咽着唾沫摇摇头。啤酒只剩一瓶了,得留到下次休息时再喝。真糊涂,怎么就带了四瓶。难道你自己不知道你是可以把啤酒从早喝到晚的么?不过不要紧,渴了馋了就忍着,路过那商店时,摞下死野骆驼,进去猛喝一通,喝得让那女人来不及取酒开瓶。兴许她会问他点什么:哪去了?怎么渴成这样了?他摇摇头,怎么会呢?她并没有和他说话的意思,她已经转过身去了。而他却在兀自喝酒,喝那最后一瓶雁鸣牌啤酒。是的,蓝包已经空了,他手里攥着酒瓶,瓶中的茶色液体也已经空了。怎么搞的,转眼之间,他就扛着野骆驼来到了将军来商店。玻璃柜台,红松木的货架,花花绿绿的塑料包装,各式各样的香烟白酒,穿着浅绿色茄克衫的女人的背影。不对,他什么时候来到了房子里面?没有这个记忆,绝对没有。

    他打了一个寒颤,突然跳了起来,举起酒瓶朝一面粉墙砸去。酒瓶穿墙而过,远远地掉在沙地上。粉墙依旧矗立着,粉墙上的那本女明星挂历也愈加清晰了,翻出来的这一张是八月,是一个乳房鼓起的妖艳的外国人。他惊得目瞪口呆:鬼风?鬼风又来了。

    就像上一次一样,惊慌中,他一再告诫自己:镇静,镇静,想想别的事情,那些与鬼风无关的事情,那些可以让他得意忘形的事情。但是没有,鬼风这次似乎钻进了他的脑袋,嗖嗖的、徐徐的感觉如同呼吸须臾不离。他什么也不能想了,唯一能够想到的是,他必须赶快离开似真似假的将军来商店,目不斜视地往前走,一直走到不能再走的地方,那就是家了。

    他撒腿就跑,跑几步又折回来,双手提起野骆驼的前后腿,一悠一晃,便使劲朝上甩去。野骆驼咚地落到他肩上,他禁不住摇晃起来,摇着摇着就踉踉跄跄朝前走去。他闭上了眼睛,越走越快,心里的话就像火车喷气那样突突突地往外冒:要记住,要记住啊,路途上不管遇到什么都是假的,沙梁、脚印是假的,商店、货物、墙壁、女人,全是假的,千万千万不要理睬它们,即使遇到女人给你脱裤子也不要理睬。认准了方向往前走,走一程就没事了。鬼风是人的灵魂变的,它跟人一样,你要是理它它就理你,你要是不理它它就远远躲开了。

    好了好了,不要再想鬼风了。唱起来,唱起来,歌声能叫人忘记眼前。

    我们有火焰般的热情,

    战胜了一切疲劳和寒冷。

    他一连唱了五遍《勘探队员之歌》,小心翼翼地睁开眼睛,前后左右瞅瞅,顿时宽心多了。将军来商店已经消失,太阳悬挂在自己左侧,漠原平平阔阔的叫人一览无余。刚才喝进去的啤酒已经通过汗腺流了出来,他湿漉漉地冒着热气,咬着牙发愤地走着。

    他觉得走了很长时间。

    还有多少路要走?回去的路比来时的路长多了,为什么?是因为鬼风还是因为肩上的野骆驼?真累。什么时候这么累过?他佝偻着身子,腰里酸酸的,肩膀以及脖梗也有点疼,两腿发软发困。啤酒,要是还剩一瓶啤酒就好了。他咂咂嘴,咂出一点唾沫咽下去。为什么没有再叫一个人?执意叫贺大民陪自己来,他会来么?会的,可是自己没叫:因为……因为这是一件顶顶重要的事情,他想一个人完成,出出风头嘛,好多年没出风头了。还因为,将军或许不喜欢贺大民这样的人为他做事。贺大民犯过错误,那可是个很大很大的错误。

    真怪。怎么一想到贺大民他就出现了?罗汉石戛然止步,定眼看看,是他。不对,他怎么会在这里?他的鼻子怎么比平时塌陷了许多?他怎么戴着帽子?自己可是从来没见他戴过帽子。不是,大概不是他。可如果不是他,那又是谁呢?鬼风?不可能啊。算算时间,过一会自已就会望到城市了。鬼风怎么会出现在临近城市的地方呢?

    贺大民朝这边走来。他戴着一顶白色太阳帽,半张脸被阴影遮去了,笑盈盈的,眼睛里是狡黠而欣喜的光芒。

    “你行啊你,没有白跑。我真有福气,野骆驼肉是吃定了。看你吭吃吭吃的,没累死你呀?快快快,放下,我来背。”

    他没动,疑惑地眨巴着眼睛。

    “愣个啥,放下呀。”

    他啐口唾沫。鬼怕啐,鬼风大概也是怕啐的。可对方根本不理会,靠近他,伸手抓住野骆驼。

    “放开。”

    “咋啦咋啦?我帮帮你还不行?怕你回不来,我在这里等老半天了。”

    他踢了贺大民一脚。

    “哎哟,你的脚是骆驼蹄子呀。”

    鬼是气,鬼是风,看着有,揣着摸着却没有。可刚才他分明踢着的是个实实在在的东西。他松开手,任凭贺大民把野骆驼从自己肩上取下来。贺大民问他想歇一会不,他说是不是快到了,快到就不歇了。贺大民就猛地一甩将野骆驼甩到自己肩上。

    “又愣上了,走哇。去你家还是去我家?我家啥调料都有,花椒、草果、茴香、桂皮、八角,连新葱新蒜都准备好啦。”

    贺大民快步朝前走去,恨不得一步迈到家似的。罗汉石呆望着,突然撵过去撕住他:

    “去我家,得去我家。”

    “好好好,去你家,哪儿不是吃?一个样。”

    想得美,是鬼是人还没有验名正身哩。他跟在贺大民后面,用手碰碰斜背着的枪。打一枪怎么样?如果他是鬼风造成的,他就不会流血。可如果他不是呢?他的确不是,看他走路的样子,一踮一踮的,自己很熟悉,而且还有腾腾腾的声音哩。罗汉石觉得自己很可笑,怎么把什么都看成鬼风了。

    “哎,有喝的没有?”

    “有啊,不是啤的是白的。”

    他抢前一步,从贺大民的衣袋里摸出一瓶半斤装的互助头曲,拔掉瓶塞,急不可耐地咕一口,噙一会,带着响声咽了下去。接着又美美地咕了一口。

    这酒的作用使他的眼睛一下子豁亮了。他看到前方地平线上,城市的尖顶——那些高塔高楼已经隐隐在现了。青色而闪亮的一绺割断了天和地的联系,浑黄的漠原如同一张把面纱堆向头顶的脸,宁静地瞩望着高远的天空。而脱离建筑群的将军来商店就像这张脸上的一颗疣子,在阳光的折射里微微颤抖。终于到了,不用担心鬼风了。他一阵兴奋,喝干了酒瓶里的酒,取下枪,没有瞄准,就朝城市放了一枪。

    “干啥呀?朝前开枪?你叫鬼风迷住啦?前面可没有野骆驼。”

    贺大民吃惊地回过头来。他摆摆手:

    “走你的路,你要是再吃野骆驼,下辈子准挨枪子。”

    “这话你说差了。我挨枪子怕没有,别人哩?别人吃了也挨枪子?比如说将军。”

    “将军?”

    “咳,你以为我来这里等老半天就为了我这张嘴?别把人看轻了,你一借枪,我就猜到你要干啥。不然,我能给你那么多子弹。我这人身上有股子鬼气,能看透人的心。”

    “你干脆说你就是鬼风算了。”

    “那有啥?我就是鬼风,呜——哗——吹来了,把石油城从西北吹到东海,咱就告别沙漠啦,天天泡到海里不出来,把一身的干气燥气冲洗到龙王爷那里去。”

    贺大民快快活活地说着。罗汉石的心却一阵阵揪紧了。他怀疑面前这个替自己背着野骆驼的人真的是鬼风,怀疑朝自己走来的城市也是鬼风。他又一次端起枪,朝着城市射起来。

    “别打了,有人。”

    贺大民回头大喊一声。罗汉石看到,将军来商店已经离他们不远了。一个女人从里面走出来,惊诧地朝这边张望。

    商店很小、很简陋,但是将军来过。将军来过后这里的一切就和原来不一样了。货物、柜台、主人以及门前的石阶、门旁的窗户都光彩夺目起来。汽车路过这里,司机就会停下,对车上的人说,去看看吧,将军到过这里。人们就走过去,有照相留念的,有和老板娘攀谈的,更多的却要买一点东西,烟啦,酒啦,糖啦,面包啦。老板娘一边取货收钱一边笑容可掬地说着别人想知道的事情。

    房子刚盖起来,将军就来了。他老人家走遍了房子的每一个角落,对我说,就搞点小食品来卖吧,主要是方便司机和旅客,你自己也挣一点,但不会太多。跑远途的汽车都是一大早出发,那时城里的商店都没开门呢,到了你这里,停下,买点东西路上吃。大家都会感谢你的。说实话,我这个商店就是听了将军的话才办起来的。将军临走时买了一条红塔山,又叫我找了一个空塑料瓶灌了满满一瓶大激荡。我说,你老人家喝这个?他说,这是滋补过荒原人的酒,不能忘,不能忘啊。我说,是啊,不能忘,跟你一样,我每天都在喝,一喝就想起过去了。过去,我父亲喝过它。我父亲喝它的时候,满山遍野都唱着歌;把青春献给祖国、把爱情献给荒原。将军,你也唱过不是?我父亲说,你指挥大家唱过……

    有人打断她的话,听你说的,好像将军不止来过一次?

    是啊,是啊,商店开业后又来过,来过两次。最后一次是去年秋天,小汽车在路边一停,两秒钟将军就走了进来。他说,我是将军,我的烟抽完了,来一包。我赶紧取给他一包红塔山。他拆开,摸出一个金光闪闪的打火机,点着,抽了两口,转身走了。

    走了?没给钱?

    将军没带钱。他把那金光闪闪的打火机拍到柜台上说,这价钱比一包烟贵,收下吧。我怎么能收呢?可不收不行啊。将军转身就走了,两秒钟就钻进了小汽车,我追不上啊。

    哦,打火机,让我们看看打火机。

    呶,这个,就是这个,将军的打火机。

    人们看到,在货架上方,斜立着一个锦缎包裹的盒子,盒子里面垫着一层红色丝绒,打火机就固定在丝绒正中央。那的确是一个价钱不菲的打火机,不仅金光闪闪,而且还刻着时髦的外文字。有人眯着眼认出来了,说那是美国芝加哥的英文缩写。这就是说,这个漂亮的打火机来自大洋彼岸那个全世界最富强的国家的一个闻名全球的城市,它不知为什么到了将军手里,而将军,仅仅为了一包烟,或者说,仅仅是为了不让人们觉得他可以利用自己崇高的地位随便从一家全中国最不起眼的商店里拿走一包烟,就把这昂贵或许也是宝贵的打火机送给了老板娘。

    假如老板娘是一个年轻美丽的姑娘,假如将军还像几十年前那样英武果断,关于金光闪闪的打火机就可以演绎一个流芳千古的爱情故事了。遗憾的是生活不能假设。老板娘已是半老徐娘了,将军也已经老了,不可挽回地老了,善于飞短流长的城市、善于产生传说的荒原只好作罢,只好听凭老板娘如此这般了。

    但是,人们有一个共同的愿望永远不泯:将军来商店的老板娘,为什么不能把你的故事说得更加动人一点呢?即使你说了某些假话、虚构了某些情节也不要紧,人们会原谅你,城市和荒原会原谅你。

    事实上,人们已经原谅你了。你说将军没烟抽了,他用一个打火机换一包烟,可是当他离开后要抽第二根烟时,发现这种交换没有任何意义。因为离开了火,烟是不能抽的。而自作聪明的人却说,这老板娘莫非是个哲学家,她在讲述一个原理、一种规则,在概括一种现象、一种后果,而这种概括就像所有的人在某一天清晨都端起枪瞄准了穿衣镜中自己的影子。这是多么令人难过的景象啊。

    老板娘的话罗汉石自然是亲耳听到过的。但他比别人更聪明,他曾经给许多人解释过,将军之所以留下打火机是因为他兜里还装着一匣火柴。他是个不会忘本的人,他一辈子都在用火柴。再说了,你们这些冒傻气的人居然想不到将军的高级轿车里有红外线点火器,就是忘了带火柴,那也误不了抽烟。他的解释让所有听到的人都心服口服。他于是很得意,觉得自己给将军、给老板娘都作了一件好事。

    做了好事就得感谢,老板娘,拿酒来。

    他这么想过,却没这么做过。每次来到将军来商店,他都是斯斯文文的样子。他站到柜台前,最多望她一眼,就把目光移向别处,或者盯着啤酒,或者盯着那个一直摆在货架上的将军的打火机。

    “来啦,这次要多少?”

    “一箱吧。”他给她钱。

    “你喝得恁快,上次那一箱买走才两天。”

    “当水喝呗。”

    她让他进到柜台里面。两个人抬一箱出来,用他带来的绳子绑到自行车后面。他推到公路上,骑上就走了,连声再见也没有。

    每次差不多都这样,除了今天。

    今天,他变得不怎么斯文了。没进商店时他朝天放枪,进了商店就说,快点,快点,渴死了,开一瓶,快点。他一连灌了两瓶啤酒。喝第三瓶时,他突然喊起来,不对呀,这儿是将军来商店么?站在门口的贺大民说,怎么不是呢?你看看货架上将军的打火机。他看了看打火机,又看了看别处:粉墙,女明星挂历,八月的图像是一个妖艳的外国女郎,玻璃柜台里花花绿绿,老板娘站在柜台后面,她变了,她穿的不再是浅绿色茄克衫了。他略感诧异,对她说,你知道,我只喝雁鸣牌啤酒,可这一瓶不是。他用酒瓶在玻璃柜台上蹭出吱吱吱的难听的声响。老板娘说,没有了,你刚才喝的是最后两瓶。运啤酒的司机一个星期没有照面,不知道他怎么了。他想,司机莫不是给鬼风迷住了?要知道雁鸣牌啤酒要从远郊拉到这里,好几十里路呢。或者,司机很好,和往常一样,繁忙地在运输线上奔驰,但他是不会来这里的,永远不会,因为这里不是真的,是假的,是鬼风造就的将军来商店。一想到这个问题他就紧张。他瞪视着老板娘,研究了半天,终于忍不住伸出手去,拽拽她的衣服。

    “你怎么穿这种衣服?”

    她的脸早已低下去,不知道他为什么久久看她,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这样问她。她朝一边挪一挪,不回答。

    “你那件浅绿色的衣服呢?”

    她抬起头,一脸的疑惑。

    “你管得真多,喝醉啦?”

    “我这辈子好像很少喝醉。”

    “就今儿醉啦?”

    “回答问题。”

    “啥?”

    “衣服,你怎么不穿浅绿色茄克啦?”

    “嘿,你这人,神经兮兮的,怎么就记住我的衣服啦?”

    “你没有,你是假的,你想迷惑我,你是鬼风。”

    “你才是个鬼,哪来的,出去。”

    “是人是鬼让我摸一摸,我知道,鬼是没有骨头的。”

    “摸你自已去吧。”

    他一掌拍到自己胸脯上:“瞅瞅,钢筋铁骨。”

    她以为他在吓唬她,扬扬眉:“别当了我是面疙瘩捏的,软弱可欺。”

    “你不可能是面疙瘩捏的,你要么是肉,要么是气。摸摸,摸摸就知道了。”

    他伸过手去。她退后一步躲开。

    “想干啥?胆子倒不小。”

    “你害怕了。”

    “怕你就不在这大野地里开店。你这种骚烘烘的男人我经见得多了。”

    “有本事你让我摸摸。”

    “你真想勾搭我呀?不怕我的司机大哥敲折你的脚巴骨。”

    “不怕,毛阿爷说过,天不怕、地不怕、鬼不怕、死人不怕。”

    “那好。把门关上。”

    他回头看看,心想不能绝了自己的退路,就说:“你要是真的你自己关。”

    她走出柜台,将门咚咚地关好拴死。

    “摸,摸啊,你不摸我,我就要摸你了。”

    他一把攥住她的胳膊,使劲捏一捏,不错,是肉骨的感觉,而且很丰腴、很柔软,看来不可能是假的了。就在这时,他看到窗外房檐下她那件浅绿色的茄克衫在衣架上来回晃动,看到她拿掉他的手,带着一脸的端庄、满眼的平和朝他靠过来。他不知将会发生什么,愣愣地不动,只觉得自己的下身叫她轻轻攥住了。

    “原来你不是个男人,你害怕了。”

    “谁说的?”

    “它,它说的。”

    她摇摇他的下身,那下身就在她手中慢慢壮大起来。他明白鬼风已经不存在了,存在的仅仅是一种欲念,自始至终都是一种欲念。

    他想她,想了很久;他想摸她,还想拥有她。

    但他没料到,最终的结果却是她对他的进攻。他吃惊,可并不反感。作为一个孤身男人,为什么要反感呢?

    他把眼光投向窗外。

    “那个人早走啦,我看见的。”

    她哗地拉上窗帘,从他身上取下了斜背着的那支枪。

    “拿枪来要打我呀?我叫你好好地打。”

    他想起了野骆驼,想起了将军的病,觉得今天的缘分是将军带给他的。谢谢了,将军。

    罗汉石和老板娘刚说起衣服的时候,贺大民就离开了商店。他心里嘀咕,没想到,真没想到,他们两个还有这么一档子好事,看来已是很长时间了,真鬼,居然没人知道。可这次你跑不了啦,罗汉石,备酒备菜吧。你要是不想破费,那就听故事吧,故事里的你可是个勾引良家妇女的偷香老手,其特点是表面上看来老实得不能再老实了,可实际上……这个女人是你的第十八个情妇。贺大民背起野骆驼,快快地踏上公路,朝城市走去。

    他不想妨碍他们。更重要的是,他得回去收拾野骆驼:扒皮,开膛,卸成小块,然后泡在盐水里。要是不这样,八月的燠热里,动物的尸体不到三个小时就臭了。将军可不能吃臭肉,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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