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扬:第十六届新概念作文90后获奖者佳作B卷-比远方还远的风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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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鸟

    文/刘凤凌

    【2009年 流光】

    候车厅内嘈杂的声响让我不由调高了耳机的音量,看着墙上显示屏一个个红色的变化的数字,也不得不暂时闭上眼睛,我像一只困倦的猫,安懒地靠在椅背上,旁边人来人往,神色漠然,拉米悄悄来到我身后,一手抱着我,一手撩开覆盖了我垂至胸前的卷发,拿下耳机,凑近我耳边低声说:“嘿,我们去西藏吧。”

    仿佛消失了所有的声响,全世界只剩下此起彼伏的潮汐,那些在岩石中长眠的种子,抽芽,花儿盛大地开放,遥远而混沌的梦境,被一声耳语惊醒,飞鸟自头顶安静地掠过,追逐渺远的极光。

    我说:“好。”

    列车是半夜起程开往拉萨,夜像一块无尽的黑色绸缎,徐徐铺展开来,空荡的候车厅仿佛是一个熟睡的小妇人,白天它可以无休止地喧闹,而当夜临人散,内心的寂寞空虚便会像潮水般将她紧紧包裹,沉溺,列车来了一次又一次,走了一年又一年,却没有一辆为它永久地停下,做一次短暂的情人。

    登上列车时,发现车上人很少,大多靠在椅靠上安静地睡着,脸上是疲惫的神色,我找到自己的座位,把包和吉他放好,拉米坐在我对面,蓬松的头发垂至胸前,漫不经心地四处看着,拉米似乎很累,不一会儿便不停地打着哈欠,然后枕在小桌上悄悄睡去。我把吉他摆放在腿上,轻轻摩挲着,木质的纹路给人以愉悦的钝感,像是回旋在手心的掌纹,温暖地延伸至心房。

    我看着窗外流逝的黑夜,如氤氲的流年,拉米已经睡去,我起身把一件外套披在她身上,身边传来耳机里隐隐约约的歌声,是《飞鸟》:

    飞了多久才明白你的好

    执着寻觅的天涯海角

    爱要转一个圈才知道

    红尘中谁记得分分秒秒

    直到遇见你才会明了

    才会体会最初你爱的煎熬

    耳边仿佛有风,那些灼灼的年华呼啸掠过头顶,我想起了那些曾经的岁月,以及曾经的爱。

    石头,辰生,你们还好吗?

    【2008年 尘世】

    夜晚就像一块缓缓流动的琼脂,路边的灯光散发着矢车菊般的生命,给人在沉沉的黑暗以永生的勇气。我背着吉他,穿行过一个又一个陌生的夜晚,我不知道我该在哪里停留,那些遥远的灯火,隔着无法触摸的温柔。

    天亮的时候我到达了漠城,干燥的风吹着让人眼涩,空气有些混沌,弥漫着清晨的淡雾,远处的高楼若隐若现,有穿睡衣的女人在马路边自顾自地刷着牙,偶尔从身边掠过一辆的士,清脆的喇叭突兀地响起,低声咒骂一句,然后趿垃着拖鞋转身回去。头顶,是微蓝的霞光。

    该是有过这样的梦境吧,林立的城市森林,乳白色的晨雾,模糊的那些沉默的脸,一闪而过的蓝眼睛兔子,有风在身边低吟,哼唱离歌。流光微蓝,尘世安暖。

    打车到“凡帝”时,石头打来电话:“我说你到了没啊?哥几个都来了啊,再不来小心把你那份酒也喝了啊?”我笑了笑,听着石头有一句没一句地说完后,对他说:“我到了,在门口。”石头匆忙地说了句“你等着啊,我接你去”,说完便挂了。我站在“凡帝”的门口,看着它巨大的霓虹灯招牌,粉刷一新的墙壁,我不禁想到三年前,刚和石头辰生他们开这个酒吧的时候,石头做老板,辰生做经理,我负责主唱,还招募到一支乐队,只可惜人手不够,大小事我们基本都亲自动手,生意好些后,石头雇了些人,而我则有空上去喝喝,不为什么,只是不希望曾经的希望与理想被这物质化的世界,渐渐蚕食,泯灭。

    一年之后,我离开了“凡帝”,开始四处穿行,那些有如每晚在“凡帝”盛开的啤酒泡沫般的爱情,透支着空虚与苍白的生命。我在各地旅行,辰生每个月都会寄钱给我,可我依然乐于在路边弹奏吉他,唱一段故事,忘一个人。但是每晚回到住处,却不得不用廉价的酒精去麻痹曾经卑微的感情。朋友与恋人之间,我与辰生隔着几千千米的距离。

    门这时被推开了,石头站在门口有点发愣。我笑着说:“怎么,不能帮忙拿下东西啊?还是不欢迎我回家?”石头笑了,露出洁白的牙齿,说:“欢迎,当然欢迎。”他说着已经把我的行李提到了手上,向里走时石头转身对我说:“这两年多你都去哪啦?也不回来。”说完还怨妇似的看了我一眼,我笑着把他往前推:“好啦,先进去吧,待会儿和你们说。”石头想反过来拍我,可意识到手上拎着箱子,只好作罢,继续帮我带路。其实并不用带,我对这里已经很熟了,甚至闭上眼睛都能绕一圈,我看着两旁彩色的灯光,猩红的地毯,仿佛看到曾经的岁月穿着妖艳的旗袍缓缓走过,消失在尽头。

    拐了两个弯,石头把我带到一处包厢,我记得这是我们经常来的地方,累了就躲到里面休息,听歌,吃东西。石头打开了门,突然一阵噼啪声和欢呼声响起,我看见辰生、小怡、大军以及当初乐团的那些兄弟姐妹,大家都非常高兴,只有辰生靠在较里的沙发上,望着我一言不发,我笑着向每一个人打招呼,大军和小怡还特地跑到我身边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我松开他们,然后走到辰生面前微笑着看着他说:“好久不见。”辰生嘴唇动了动,可还是没说话,我看得出他眼中的坚忍与温柔,可还是把头转向一边说:“大家和我说说这两年……”“这两年你还好吗?”辰生插嘴轻声说,我的笑容僵在那里,可内心却忽然想哭,我不看辰生,装作很随意地摆了摆手说:“咳,就那样吧,还行。”石头看出我们之间的尴尬,适时地上来圆场说:“Rita她刚回来有些累,我先带她去休息,你们继续啊。”说完笑了笑把我带了出来,其他人也各自坐了下去,彼此心照不宣,玩牌,唱歌,众乐乐。

    石头带我来到了天台,一路上石头都没说话,我坐了下来,石头也坐在了旁边,递给我一瓶顺手带上来的啤酒,清晨的阳光有些倦怠,穿过薄雾,湿湿地停在眼角,石头看着远方的高楼,喝下一口啤酒,突然转向我问道:“你喜欢辰生吗?”我望着石头逆光的脸,却不自觉低下了头:“我不知道,他对我的好我明白,可小怡也一直喜欢着他,小怡是我从小到大最好的朋友,我不能这样伤害她,而且,对于辰生,我很模糊,见到他总有一种愧疚感,我渴望他的接近,却又本能地抵触。”我仰头灌下一口酒,继续说道:“我走了,想借旅行忘却你们,我去了塞北,去了江南,想习惯了就好了。可是石头,我真的无法习惯。”我抬头望着石头,眼睛有些疼痛,石头逆光的脸投下一片湿润的阴影。

    石头若有所思地望着远方,从口袋里摸出一盒烟,抽出一根,夹在两指之间,“啪”地点上,狠狠吸了一口说:“不要强迫自己,好好和辰生在一起,小怡那边我去说,还有,最重要的是你!”石头突然转过来,很严肃地说道。“不,石头,我这次虽然回来,但这里,毕竟不是我真正停留的地方,我过几天就会走,石头,你看见天边的那只飞鸟了吗?就像我,是不会真正为了什么而停下的。”我侧过头,指着天边一只飞去的鸟儿给石头看,石头抬起头,微眯着眼,头发略长地遮住了上眼皮,他说:“‘凡帝’真的没有什么能让你停下来的?”我望着石头说:“没有。但除了你们。”石头笑了,但却很苦涩,像一杯午夜的咖啡:“好吧,几天,我现在先带你下去休息,晚上叫你出来玩,回来就放松放松吧。”石头站起来,把烟掐了,然后领我下楼。身后的薄雾散尽,头顶,万丈青阳。

    晚上石头来找我时,我正在写歌,石头问我干什么呢,我笑了笑说:“写歌。”“哦?让我看看。”说完石头就走了过来,“不行,现在还没好,不能看。”我把纸赶紧收起来,小猫似的盯着石头,石头笑了几声,挠了挠头说:“哟,我都不行啊,得,不打扰您老人家雅兴,待会儿下去啊,好好跟兄弟们聚聚,两年多没见,大家也怪想你的。”说完朝我笑了笑,转身,轻声关上门,等石头走后,我把歌词收好,走到窗前,才发现天早早地黑了,只有远处天际仍悄然绽放着一朵荷花。

    酒吧里人还不是很多,镭射彩灯慢悠悠地晃荡着彩影,舞厅放着慢摇,我看见小怡、大军他们在较里的一桌上打着牌,辰生则倚在一旁沙发上看着,偶尔教小怡、大军该出哪张牌,我穿过稀疏的人群,来到他们身边坐了下来。“Rita姐,你怎么才来啊,大家都无聊死了,就等你和石哥一块喝酒了。”大军嘟囔,然后朝远处的石头招了招手。不一会儿,石头带着一个Waiter捧着一大堆吃的喝的就来了,然后往桌上一摊说:“大家随意,你石哥我请客,不够的尽管要,大家今晚好好high一下。”说完大家一阵欢呼,石头侧过来和我眨了下眼睛,我笑着站起来,望了石头一眼,然后说:“大家别客气啊,使劲喝,我Rita先敬大家一杯。”说完我拿起桌上的酒,可当我准备打开时,辰生突然夺过我手中的酒,皱着眉头说:“不会喝酒就别喝。”大家一时安静下来,我望着辰生,绚烂的灯光流转,仿佛此刻流年被暗中偷换,发亮的眼神在黑暗中沉默着无声的爱,我不觉低下了头,坚决地从辰生手中拿过酒杯,灌下一口,乘着音乐说道:“我酒量很好的。”的确,两年多的时间,那些廉价的酒精足已将一份敏感的感情浸透得千杯不醉,麻木的神经末梢毫无痛感地向外蔓延,在心底纠结成一堵密不透风的藤蔓,尽管站在外围,隔着几公尺的距离,却也无从所知。尽管是你,辰生,尽管是我。

    酒吧里人开始变得多了,乐队开始上去演奏。主唱是一个留着长发的瘦高男子,他唱的歌,声线沙哑而又性感,像是温润的溪流滑过河床,在鹅卵石上平仄地起伏,小怡和大军拉着辰生去跳舞了,一桌人剩下我和石头,我看着那个主唱的男子,感觉喉间仿佛有一股力量即将喷薄而出,手不自觉痒了起来,石头望着我笑着说:“怎么,想上去玩一把?”我点了点头。“没关系,这我场子,况且你Rita大小姐难得有兴致,我帮你搞定。”说完石头露出非常开心的笑,男子下来后,石头站在麦克风前说:“大家静一静,接下来我最好的朋友Rita将为大家演奏一曲,大家欢迎!还有,你们今天的酒通通记我账上!”台下欢呼声一片,我拿上吉他走上了台,看着台下一群热忱的脸,辰生也在其中,小怡站在他旁边,我把目光收回说:“今天我到了家,回到了‘凡帝’,感谢那些一直在我身边的朋友,这首歌就是为你们而写,我爱你们!”最后我尖叫一声,灯光迷幻,指尖滑过琴弦,往事沿着偷悦的痛感延伸至心房,生生不息:

    午夜的灯光

    迷醉了过往

    拥抱成了感伤

    离别是最好的收场

    听风弹一段流浪

    如果爱仍在远方

    让我们大醉一场

    如果爱了依然很受伤

    眼泪擦干,微笑坚强

    你们是我不变的方向

    唱完的时候我哭了,我看见石头用力地鼓掌,辰生在一群欢呼的人群中就那样注视着我,我可以感受到他湿润的气息以及在心中落下的滴滴温暖的泪,我下台跑到石头那儿,石头看着我什么也没说,只递给我一瓶酒,然后自己先灌了一大口,我坐了下来和石头一边喝酒,一边天南海北地乱侃,谈过去,谈现在与将来,石头将我走后发生的趣事说给我听,辰生有一次喝了他放在厨房里的白醋,而醋是用水瓶装的,结果辰生吐了半天,还有辰生有次半夜起来上厕所,没开灯,走到厕所那儿发现门打不开,只好硬推,然后大军冲出来把他打了一顿,是辰生那小子走错了房间……我故意笑得很大声,又和石头喝了几瓶后,感觉有点困,我对石头说:“怎么都是辰生的,我,我要听石头你的。”说完迷迷糊糊地指了指石头,石头笑了一声,掏出烟点上,烟雾散开,我看不清石头的脸,只有石头低沉的嗓音在我耳边回荡,后来我们都醉了,趴在桌上,沉沉睡去。

    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躺在了床上,天花板在眼前模糊得仿佛要坠下来,头疼得厉害,嗓子像着了火似的,四肢灌了铅般用不上力气。我敲了敲头,然后坐起来,窗外的阳光穿过碎花的蓝色窗帘,碎成一地琉璃,有风轻轻吹拂。

    门这时突然被轻轻打开了,是辰生,“对不起,Rita,我以为你还在睡的……”辰生抱歉地说道,“对了,石头叫我带给你的早餐。”说完辰生从背后拿出一杯牛奶和一个盘子,上面卧着一只荷包蛋和两片黄油面包。“谢谢。”我说,“还有,我想跟你说辰生,其实……”“快吃吧,趁热,有事以后说,我先走了。”辰生似乎故意躲我,从进门就一直回避我的眼神,可是轻微的头痛却使我并没有多在意。

    我在漠城待了三天,白天石头、辰生、小怡他们陪我出去玩,小怡和辰生待在一起,我似乎明白了什么。晚上我让那个唱歌的男子放了假,由我来唱。夜晚沉醉,离别的笙调,岁末的哀歌。

    走的那天辰生没有来,石头陪我到车站,汹涌的人流中,石头就那样看着我,眼神仿佛能挤出水来,我想缓解一下气氛,于是对石头说:“怎么,拍电影呢?还演上了你,没事,我走了又不是不回来,说不定哪天想你们了就会很快回来的。”石头嘴角轻微地上扬,望着我说:“多多保重,好好照顾自己。”“知道啦,那,我走啦。”我转身向列车走去,我抬头看天,将快要涌出的泪水倒流回去,心里默念着说:“不能回头,不能回头。”等到了车上,我透车窗的纱帘看见石头仍站在原地,我再也忍不住了,趴在背包上抽泣了起来。两年多,我在异乡受了苦没有哭,弹吉他手指起了水泡也没哭……而现在,简单的分别化作最温柔的悲伤,泪水流过我囚禁的孤岛。列车发动了,漠城在我眼中后退,糊糊成灰色的点。再见,漠城,再见,我最亲爱的朋友们。

    是谁哽咽了离别

    是谁打湿了黑夜

    给过的拥抱换一次眼泪

    说好不后悔

    说好不后退

    只因曾经最美

    只因曾经无法再回

    【2009年 安暖】

    离开漠城后,我在一座座城市间穿行,在每一个景点前疯狂地拍照,我把头发烫成了波浪,穿着运动鞋和牛仔裤,背着双肩包,我开始学会写信,写给石头和辰生他们,告诉他们旅途中的见闻,告诉他们我是多么地想念他们,我学会了在信中穿插些拉米的小笑话,希望他们看不出我的忧伤,仿佛内心深处一片静静生长的森林,有风吹过乳白色的晨雾,而我是躲在树下面一只偷偷哭泣的蓝眼睛兔子。

    我和拉米去了西藏,那片被称为“世界屋脊”的雪域高原,有着如琉璃般清澈的阳光和一片蔚蓝得让人落泪的天空,我在布达拉宫前和拉米照相,拉米浅浅地笑着,嘴角牵引出一片温柔的忧伤。我们去了佛庙,看见一群人闭目危坐在垫子上,吟诵着一遍遍的真言,梵麓福音,金字笙调。进入寺庙进香,听见旁边一位年轻的导游说:“大家进去求支签啊,保佑人人幸福一生的。”我牵过拉米的手进去,求了两支签,写上石头和辰生的名字,然后包上黄色的丝绸,投入了箱子中。既然无法将现实安排,只希望我在远方的祝福,你们依然能听得见。

    我住进了一个藏族人家的家里,他们给我倒酥油茶,给我做美味的酥饼,我唱歌给他们听,给他们讲我和辰生以及石头的事。老人一直转着经轮,老人用汉语和我说:“愿你随着经轮,无事无恶无因,善缘开花结果,生生幸福。”我突然想到石头送我走的那天,附在我耳边说的一句话:“不管你走到哪,我还是会在这永远等着你,答应我,要幸福。”我突然哭了,原来,我所追寻的幸福一直都在身边,只是我们总一直以为幸福离我们太过遥远,却没有好好地去感受,去珍惜身边的温暖。

    我的灯盏,我的佛陀,我的菩堤,我的爱。

    晚上躺在床上,浅白的灯光顺着侧脸切割下一块湿润的阴影,我把背包拿来,一股脑地倒出所有的东西,压在背包底部的一堆信也随之抖了出来,信封上是空白的,这些都是我写给辰生、石头他们的,可我没有寄出,一直让它们安静地躺在底部,沉淀着那些不能言说的爱与时光。我翻拣起一封,是辰生写给我的,临别前塞在我包里,我把台灯压低,小心地打开,抽出,展开,抹平,是大片紫色薰衣草的背景:

    亲爱的Rita:

    看到这封信你也许在去他乡的路途中了,请原谅我没有送你。你还记得你在回来的那晚唱歌后喝醉酒的情景吗?那晚你喝醉后趴在桌子上,我准备送你回去,碰巧听见石头讲他自己,我没想到他也一直喜欢着你,那样深沉而又艰难地爱着,石头说自从遇见了你就默默喜欢着你,只是那时还没有勇气说出,我和你的相遇使他那份原本就卑微的爱深深地埋了下去。他说想和你就这样做朋友,哪怕一辈子,因为这样就不会伤害彼此了,他怕说了爱后会失去你。

    他一直陪着你,每天亲自打扫你的房间,每个月给你寄钱,每一次和你吵吵闹闹,他只是觉得这样陪着你就不会孤单了吧。Rita,对不起,我放弃了,小怡对我很好,最后送你一句话:“让我们记住共同走过的岁月,记住爱,记住时光,祝你幸福!”

    辰生 留

    我把灯熄了,在黑暗中睁大双眼,窗外白色的山雪在我眼中氤氲成温暖的泪,我想我该回去了,回到漠城,回到石头身边,我突然感到好累,风从喉间穿过,灌注到手臂,我该停下了,那无止境地飞翔。

    我抱住拉米,柔声地问她:“我们回去好不好?”拉米睁开琥珀似的眼睛,轻声地笑了。

    回去的那天,老太太送我到车站对我说:“拉米,再见了。”

    我就是拉米,藏语译为:孤独追寻爱情的飞鸟,终生不栖,只为真爱。

    比远方还远的风有多远

    文/潘云贵

    时间的大雨冲淡了红艳的年少,在十八岁以后的月台上,我目送一列列火车从身边驶过。

    辛夷花沿着金属铁轨盛开,被花海簇拥的前方变得明亮起来,遥远的风声飘荡在开阔的原野上,蓝天清澈,青山是一道笃定的眉边。

    恍惚间,我走过了一条深邃的长廊,在那一段没有晴朗光线投射来的时日里,声音被所有黑暗的牙齿紧紧咬住,内心深处的草木却长得异常繁茂。我总会听见一种低低的声音,顺着时间的源流而来,在身体里欢唱:亲爱的人,远方如同莲花的颜色,你的未来要在那里盛开几次。

    我是个对远方有太多迷恋的人,想象着自己美好的梦境一定会在远方实现。酣睡中温驯的猫咪,平原上日夜旋转的风车,美丽的花树,单纯的幼童和离世的亲人,一定会在远方的某个路口或僻静小站等待着我。那些没有人认领的青春也在远方的道路边生长,青草漫溯的面目和幽淡的清香,像宝石发出越发明亮的光。

    皓月高悬,千山远大,我热爱一切宁静的声息。

    风会把过往吹成细珠,在时间柔软的掌上抖动,烟尘般倾散,温热的执念里天空不会欺骗善良的人,内心不变的永远是一种前往。这是远方给予我的耽美臆想。

    年幼时,自己还似一只不安分的兽崽,整日在被大人固定的环境里冲撞。不识愁滋味,常在自家院子里兜转,看合欢树招摇,看兰草和各种造型奇怪的盆栽。母亲在一旁浆洗衣物,趁她不注意,自己便爬上粗大树干去打量远天,春风常在耳旁呢喃,像漫天抖下的细小绒花。母亲歇下来的时候见我这般顽皮,抖动着细脆的声腔:“怎么爬那么高,下来,下来……”我在她焦灼的目光中始终没有屈服下来,她耐不住性子,索性举起搓衣板拍击着树枝。剧烈的摇晃中,鸟群纷落白色的翎羽,地平线描出青色的花边,我感觉自己的身体开始有了飞翔的欲望,像秋日里的果实般膨胀起来,在通往远方的风中抵达一种欢喜。

    长大后,终于去了一次远方陌生的城。从南往北品尝着旅途漫长的滋味。一路见过了旷达的原野、发光的河、异域况味的钟楼和听到粗犷的北方语音。与远路人事的缘分,在时间里擦亮,描着悲欣之色,明白耽美之物是多么可怕的美梦。在寂夜中哭泣,为着陌生境遇中感知不到自己的存在而内心苍凉。在坚硬的冰面上摔倒,忍着疼痛起身。在喧嚣的街市里行走,觉得脚下没有适合踏足的方向。远方有多美,真的不敢再去想。漏光的树下没有痛苦的蚂蚁,看上去永远是那么幸福。不懂追逐、不懂企盼的人是不是会比这般轻狂无知、满腹执念而把梦摔痛的人实在、幸福?

    年少细长而寂静的叶尖上,那些悬挂着而突然滑下的水露,在时间里失踪,别无音讯。到过的地方永远不是远方,远方只在更远的地方,如同无法被人赶及的风。

    有几年夏末,休学去工作的友人处事不顺,工作上遭上级训斥,情感上女友又跟富商子弟跑了。他内心郁郁,说要邀我一起去西塘观莲,但因我有事拒绝,他便只好独自前往。结果,回程中他和我说,一场大雨之后莲花都凋谢了,荷塘中尽是一片惨淡之景。年年去时,所见景致常是如此。他说是不是自己注定等不到最好的时机,一些东西是不是真的就该错过。他也开始怀疑远方,问我远方原本便是一场骗局吧,我们是不是一群容易上当受骗的人?

    我知道,他内心持有的这些念头,是来自流年辗转中对光阴和世事的不信任,若惊弓上翔翼的孤鸟,找不到世界可以依赖的缘由。

    看爱玲的《半生缘》,心就柔软了一部分。有时,两个人之间的距离远过目不能及的地方。那是一种恍若隔世的孤楚。世均以为曼桢离开自己后会过得更好,却不知失去爱的女人走到哪里都不再有归处。世均也不知道,女人寻尽一生,仅仅要的只是心内与爱人相拥的那一刹那温暖。流年散尽所有的苦和痛,可爱过的人却一直在心里挥之不去。

    几米说:“当你喜欢我的时候,我并不喜欢你;当你爱上我的时候,我喜欢上了你;当你离开我的时候,我却爱上了你:是你走得太快,还是我跟不上你的脚步,我们错过了诺亚方舟,我们错过了泰坦尼克,错过了一切惊险与不惊险,我们还要继续错过吗?”

    这般由于内心触摸不到彼此而产生的遥远距离,恰若两条平行线,永远不会相交。在烈烈风尘中,让人不禁感伤、遗憾。

    “远方就那么远吗?为什么我们曾经拼了命地追,到最后却要不顾一切地退?”

    友人常常在电话中问住我。我只是握着话筒,像握着沉默的石头一样一言不发。或许有时,唯有沉默会代替许多答案。

    “喂,在听吗?喂,喂,你在吗?”急促的声音透过不见端点的电话线像在希冀着什么,又像在害怕什么。

    “我在。”我轻轻地说,“你等等。”旋即打开了窗子,鱼贯而入的风吹开静默中的帘布,响起海涛般的声音,“哗——哗——”我把话筒不断凑近。

    “你听到了吗?”

    “什么?”

    “风啊。”

    “啊?”

    “风比远方更远,而我们不是风,所以……”

    “一直走不到?”

    “嗯。”

    在电话的一端,我故作点头之状。

    友人这下也陷到沉默当中,良久过后,又问道:“那,风有多远?”

    我假装想了想,然后笑着叫他摊开手掌往皮肤上轻轻扇动几下。

    “感受到了吗,其实风,一直都在我们手上。”

    遇见

    文/吕梦婷

    第一次遇见少年,是一个不太让人舒服的阴雨天。这座海边的小城喜欢在五月里下雨,就像猫喜欢吃鱼一样简单自然。湿得滴水的小城弥漫着不愉快的味道,黏答答的。地铁里混合了麻木的人群,冰冷淡漠的表情,让喜欢阳光的云裳很不自在。少年在这时恰到好处地出现,像一颗明媚的小太阳,温柔地发光发热。视线碰撞的那一秒,少年眼神微笑,慌乱了她的心跳。只一个侧身,少年转身不见。云裳甚至怀疑少年的存在,他的出现,本身就是一场白日的梦境。听起来似乎有点不可思议,是吗?但那之后的一整天,云裳始终心情晴朗,好像是充满了四格电的手机电池一样元气满满。

    第二次遇见少年,是一个阳光很大的晴天,云裳的心情很好,在院子里一边哼着旋律一边浇着花儿。骑着单车的少年安静地路过,安静到仿佛白色的衬衫都不曾扬起成尘埃,云裳哼的歌一时走了调,愣愣地站在原地。那天晚上因为被发呆的云裳浇烂了枝叶的植株在窗外东倒西歪,萎靡不振,窗内失眠的云裳却在回忆白天中的痴笑。

    第三次少年出现,是在云裳刚买了早餐狼吞虎咽的时候。第一眼望见,惊得云裳一口把剩下的半个包子全部塞进嘴里。热乎乎的包子烫红了嘴唇,怕毁了形象只好用手掌捂住半边脸,边故作矜持边嚼下被包子噎住惹出的泪水。少年买了一杯豆浆,月牙白的颜色在阳光下格外动人。背影远去,暗自庆幸未被发觉又失望时间太快的云裳为了补偿自己,也买了一杯豆浆。透明的吸管“扑”地插进了月牙白里,好甜。

    第四次在大风狂乱了头发也凌乱了视线的马路上。云裳路过公交站台,少年刚好上车。云裳清晰地捕捉到了少年恰好回头的瞬间,兴奋的情绪在下一秒被“啊,我现在发型看起来一定很糟”的想法淹没。

    第五次邂逅,在报刊亭前。少年买了一份报纸。云裳在回头时恰好望见付钱离去的少年。线条柔软的手臂连着一双细长适合乐器演奏的手指,定格成最美的画面。

    第六次云裳和友伴逛街,少年捡起路边的一个易拉罐,姿态优美地以抛物线扔入垃圾桶中。云裳在绰绰人影中看不真切,却在心底暗自确幸。

    这六个记忆瞬间,被云裳偷偷珍藏,只在一个人的时候才拿出来像钙片一样慢慢咀嚼。少年的瞬间,繁华了云裳的一段年华。可自从第六次遇见以后,云裳再也没有幸运地哪怕是一秒邂逅少年的出现。每一次遇见,都只是一瞬间,在少年恰好离开的时候他总是在云裳毫无防备时安静地出现,再安静地离开。

    所以不敢奢望,与少年的第七次幸运。

    临窗位置的阳光暖意,包围着少年。那个阳光少年,单车少年,豆浆少年,买报少年。那个遇见六次又错过六次的少年。他依然安静在那里。只是这一次,他没有离开。

    对面的云裳加快了脚步,陷入阳光温柔的包围里。

    嘿,少年。

    等不到的邮差

    文/樊子广

    我家往东两千米有一个老邮筒,我家往西一千米是杜简的家。

    那个老邮筒也不知是什么年代安置在那儿的,深绿色的邮筒已经沉淀成了锈红色。残缺的邮筒门上一直插着一把钥匙,应该是邮差为了方便取信留下的。我几乎从不出门——我总是站在阳台上往窗外看,那个深绿色的邮差骑着深绿色的电动车就在我的眼皮底下慢慢悠悠地晃过,车座后面是一个布袋子,布袋子里装着或满或空的信。

    至于杜简,杜简是个很漂亮的姑娘。也许旁人看来杜简未必漂亮,可她却是我喜欢的类型。自从我见到她之后就再也忘不掉她了。

    五天前,阳光明媚,杜简就走在我前面,扎着一条马尾辫,穿着一条白裙子,闻起来就像一朵百合花。我跟随着她的芬芳,一路到了她家楼下。我躲在墙角,看着她走进了一幢楼。我抬头一扫,一个门牌跳进眼帘。我仰着头,盯着这个610号的门牌出了神,蓝底,白字,似乎象征着什么。到底象征了什么呢?当我正在想这个问题的时候,突然二楼一声关门的重重的闷响声把我惊醒。我失魂落魄地飘回了家。

    一路上,我的脑子里满是那个数字——610,610,610,610……挥之不去。

    那天晚上,我一夜没睡。我给杜简写了一封很长的信,把信封塞得满满的。在信封上,我工工整整地写下了扭扭曲曲的两行字:“610号二楼,杜简。”贴上邮票,封上信封,我没涂多少胶水,因为我想让杜简轻而易举地得到我的信。我在信里表达了我对她的爱,我希望她能接受我的爱,我向她保证我们将会非常幸福。我写满了一张纸,几乎掏尽了肚子里的墨水。所以,这绝不是一封信,这是一份爱。

    四天前的清早,我特意精心打扮了一番出了门。我很辛苦地往东走了两千米还要多,捏着脏兮兮的钥匙把邮筒门拧开,那个老邮筒发出的呻吟声让我一阵心悸。我把信小心翼翼地放了进去,又强忍着那个老邮筒的呻吟把邮筒门锁上才离去。我心想,等到邮差来了,我的信到了杜简那儿,我就有女朋友了。

    要知道,让我出一趟门可不容易,我可是宁愿死在家里也不愿出去的顶级宅男。我不爱走,就连站也不愿意站,坐和躺基本平分了我的时间。回到家,我倒头就睡,也不理会写到一半的长篇小说。

    三天前的中午,我睡醒了。若不是热得厉害,我还能继续睡。我脱下了内裤随手丢到一旁,这能让我感到凉快一些。我从床上挣扎着爬了起来,看见桌上写了一半的小说。我拿起来看了看,说实话,真是精彩绝伦,我真不敢相信这是我写的。我正打算继续写下去,却又想起了杜简。我隐隐约约有一种直觉,杜简还没收到我的信,她还不知道我对她的爱。

    我随手拎了一条裤衩套上就匆匆往东跑,两千米并不算远。我打开了邮筒,拍了拍沾了一手的铁锈,便把头伸进邮筒里翻了起来。果然,我的信还在,邮差昨天没有来,今天上午也没有来。也许是邮差有事请假了吧,我只能这么安慰自己。我把信又好好擦拭了一遍,端端正正地放在信堆的最上面。

    回到家,我看着小说,决定把它完成。反正已经快写完了,不如赶紧写完。写了一会儿,又歇了一会儿,我发现我的作息必须要规律一下,于是我就睡了。在梦里,我梦到了一颗金色的星星落在了一片金色的麦田里。孩子们围着星星跳舞,谁也不敢去摸一摸那颗星星。后来,星星升回了天上,孩子们不舍地哭了起来。

    前天早晨,我在哭声中睁开了眼。不一会儿,哭声戛然而止,窗外下起了雾。我决定往东走不到两千米的距离,我想知道邮差是否来过。邮筒门还是紧紧闭着,这次打开费了我很大劲。结果令我失望,我的信依然安静地躺在信堆的最上面。只是,似乎信堆薄了不少。莫非邮差来过?我产生了怀疑,但我的怀疑显然是错误——还有这么多信在邮筒里,邮差不可能来过。我叹了一口气,把邮筒门紧紧锁牢,落寞地跑回家了。

    回家之后就不停地对着小说敲敲打打修修补补,我又找了好长时间才在小说里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把我的梦安放进去。晃晃悠悠一直到了晚上,我才写完了这部无聊至极的短篇小说。睡觉前,我很不满意地把它随手扔到了桌子上。

    昨天上午,我是被雨闹醒的。呆傻的雨,只懂得机械地敲打着窗户,唉,那是窗户,那不是鼓。这雨真是令人厌恶啊。温度降了下来,我从床上下来,差点踩到才完成的小说。

    哎呀!我突然想起来我的信,雨天,若是还在邮筒里,说不定就湿透了。我才是真的呆傻!我赶忙抄起一条裤衩,一边穿,一边往东跑,没两步就到了地方。我盯着邮筒大口喘着粗气,邮筒已经变了样子:邮筒风情万种地敞着,深绿色的门在风中轻轻摇摆;铁锈溶在雨水中一滴一滴落下,斑驳的深绿色显得水润又鲜艳。

    我拿出信堆最下面被雨水打湿的信,认真地端详了起来。信封上,两行字已经有些模糊,但能够清楚地辨认出来:610号三楼,杜简。我想,也许这个邮差就再也等不到了,他可能已经死了。我索性抱着信回家去。一路上,我走得很慢,这雨也不算太大,轻轻柔柔地滴在身上,真是令人愉悦啊。

    到了家,我仔仔细细地把信上的铁锈全部擦拭掉,然后夹在杜拉斯的《情人》里面慢慢晾干。虽然时间很长了已经,我却记得很清楚,那一页有一句我很喜欢的话:“肌肤有一种五色缤纷的温馨。”我抱着自己的有一种五色缤纷的温馨的肌肤,想象着杜简也有一种五色缤纷的温馨的肌肤,径直走进了梦乡。

    今天上午,我在满屋的金光中醒来。阳光那么灿烂,一如那天见到杜简一样。我决定直接把信送到邮局——我家往西一千米多一点就是邮局。我从加缪的《鼠疫》里拿出晾干的信,再次读了一遍那一页的那句我很喜欢的话:“对眼前他们感到心焦,对过去他们感到憎恨,对未来他们感到绝望。”多么恰当!

    外面和家里其实一样,都没有风;外面和家里其实也不一样,更加亮一些。我背着太阳,大步地往邮局走;影子在我身前陪我走着,比我还要高大,还要魁梧。我又看了看仍然显得皱巴巴的信,那不过只是一封简单的信罢了。

    走着走着,经过610号,我不由自主地抬头望了望。三楼有一个女人就站着窗前,她披散着头发,穿着一条红裙子,仿佛一朵绽放的玫瑰。我有一种冲动,我应该鼓起勇气把信交给她——也许她就是杜简呢?

    我努力说服自己,我很不确定,我不能把信给她,这封信是我给杜简的爱。

    算了,就算她是杜简,她也只是变了的杜简,我还是爱着原来的杜简,如水仙一般的杜简。我低着头看路,不再仰着头看她。

    我鼓起勇气继续朝前走,前面是邮局,我一定要把我手上这封普通的信送到。也许,我在邮局还能打听得到那个邮差的消息……

    迎面一道深绿色飞驰而过,我转身瞪大眼睛想要捕捉到那道深绿色瞧个清楚,阳光刺眼。

    藤年

    文/夏桑

    老家的院墙上,常春藤依然那么旺盛。藤蔓,绿了又黄,好多个白天黑夜,好几个春夏秋冬,都没能阻挡它傲慢的气焰,它一刻不停地吸取着阳光和养分,谁都不用保护和照顾它,它谁都不需要。

    我握住一片藤叶,轻轻抚摸,甚至几次想要贴在自己的脸颊上,用力地怀抱和亲吻。我们都有这样的回忆吧,我们在风中拔节成长,变成大人们期待的模样,却总是很轻易地忘记。比如说,这些藤叶,仔细观摩着,抚摸着,我慢慢想起些东西,它们隐在记忆中的那些纸张里,一遍遍染上渺远而虚弱的黄。

    “熙熙,常春藤叶长出来了啊。”

    “来,量身高喽,看看我们的小熙熙跟常春藤哪个高。”

    “它治好了爷爷的关节痛,是很有用的药。”

    “熙熙啊,爷爷老了。”

    盛夏的阳光,微微发烫,照射在我的脸颊上似乎有种把水分全部蒸发掉的决心。我紧握住藤叶,我回来了,我回来了啊,爷爷。

    “唯熙?”

    “哎?”我转过身,眼前的男孩子温和安静,眼角眉梢都有了些许变化,“卓颜?”

    “嗯。”

    “我回来了。”

    “唯熙,你回来了。”他露出的笑容,有阳光洒下来的味道,是那么纯粹和美好。

    我转过身,走向这栋两层楼房的大门,四片厚实的木板,门槛到达小腿,都掉了漆,斑斑驳驳那么古老。我掏出钥匙,缓缓推开门,吱呀吱呀的声音响彻耳际,阳光照射进昏暗的房间,能够在光线里看到飘浮的尘埃。

    我说:“已经十年了吧。”

    卓颜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我身边,白色衬衫还是和小时候一样干净,他说:“嗯,都长大了。”他说这话的时候有些迟疑,似乎很不相信这个事实。我去看他的时候,他低着头,额前几缕发丝遮住了眼睛,只留下轮廓分明的侧脸。

    我们静静地站着,在明媚和昏暗中间,面朝昏暗,没有话语,兀自寂静着。我的视线模糊了,模糊得看不清屋子里的摆设,看不清脚下的门槛,然后又渐渐清晰,眼前慢慢浮现出三个幼小的身影,耳朵里也听见了他们稚嫩的声音。

    短发小女孩,长发小女孩,还有一个小男孩,追逐嬉闹,快乐地爽朗地大笑,纯粹是因为开心。啊,看得见草地了,整片整片,绣满了翠绿。他们躺下来,看着天空,喘着气。我眨了眨眼睛,他们来到一棵榕树下,短发小女孩坐在突生出地表的粗大根茎上,仰望着浓密的树叶微笑,风来了,吹起小女孩们的头发,吹起小男孩的衬衫,六月夏的微风,纯纯的,美好而安宁。

    我伸出一只脚,跨过门槛,卓颜突然说话:“唯熙。”他叫我的名字,用夏天里短短的几秒,他的声音低低的,很清朗。

    “你走了之后,晓舞也走了。”

    我顿住了,很不愿意去相信,好几秒都没有呼吸,我咬住嘴唇,没有回头看他,我知道他一定和我一样,眼角正有细密的泪水淌过。晓舞已经走了,可是她的离开和我的不一样,她已经永远都回不来了。晓舞曾经说她想跳舞,在舞台上旋转舞蹈是她最大的梦想,可是她有先天性肌肉萎缩症,那个梦想不过只是个永远都无法实现的幻想而已。

    “有一天过马路,她突然动不了,等人们回过头听见一声尖锐的刹车时,她已经倒在血泊中了。”卓颜的声音在我身后凝重地流淌着,好像一条混杂了太多泥土的江河。

    我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凝滞着动作,呆呆地看着地面大片大片的灰尘,慢慢地视线开始模糊。这次又是什么画面,我喃喃自语。

    啊,是晓舞家的花园,繁花似锦。晓舞坐在院子里,阳光给她镀上一层珍珠白的光芒。她招招手,折了一朵金香藤淡黄色的花,戴在我的发间。她说:“唯熙,你好漂亮。”那个时候的我只知道她生病了,根本不知道生的是什么病,我以为晓舞不久就会好起来的,于是听到她的夸奖我没心没肺地笑。卓颜在旁边看着我们,表情隐忍。晓舞还是坐着,摸摸我的长头发,很羡慕地说:“如果我也是长发就好了。”

    因为疾病,没有过多的营养,晓舞始终保持着一头短发。当她说出想要长发的一刻,是有多么辛酸,那时的我并不能体会。

    我抬起另一只脚,跨进了门槛,小的时候感觉是那么高,要很费力地抬高脚,然后几乎是保持一种爬过去的姿势,而现在很轻松就能够办到,我们,果然都长大了。

    越走越远,晓舞,卓颜和我想要试着长大一点,却越走越远。

    现在,我在昏暗中,卓颜在明媚里,我们的距离只是一道门槛那么近,却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环境。我感觉很讽刺,我咧开嘴巴,嘴角上扬,无声地笑着。这么笑着却觉得好辛苦、好难过,这不是真正地想要欢笑,不是发自内心的快乐。我不得不承认,晓舞的离开让我好难过,好不知所措。不会再有这样的一个人了,就算是一模一样的脸颊,一模一样的举止,也不代表她就能够代替晓舞在我们心里的位置,那是一个我们奋力保留的位置,只有那一个,全世界唯一的晓舞才能够占据。

    我走进爷爷的房子,桌子上,他曾经为我做的红烧肉好香好香,如今那里已经布满尘灰。沙发上,他为我摇着扇子看无聊的动画片,如今它却已经残破不堪。

    离开我们的人,总是在增加,如果我能忘记时间,就不会记得那些恍惚的温馨,就不会在他们离开之后还是不停翻新着和他们一起留下的美好回忆。这样的回忆只能让人更加记得他们的模样,他们的好还有我的过错,让我明白这是已经无法弥补的错。我们在生命面前是那么无可奈何,这是今天我才深深体会的东西。

    我低下头,已经不能再控制,眼泪顺着下颚化作水珠滑落,地面上两滴突兀的水渍,我轻轻发出哽咽的声音。我往前又走了一步,把自己埋在昏暗里,那样卓颜就不会察觉到什么了吧,我就是这样倔强的小孩,即使悲伤也不需要别人来安慰。

    可是——

    “唯熙,我还在。”卓颜说,在我的身后,我看不见他的表情。

    我咬住嘴唇,没有回答,走向二楼。

    好狭窄的楼梯,爷爷还好,奶奶应该走不过吧。小时候,总是奶奶哄我入睡,当然也有不想睡觉的时候,她就陪我疯,把眼珠向上瞥吐出舌头装鬼吓我,每次我都笑得肚子痛,因为奶奶肥硕的身躯实在不适合扮鬼啊。还有奶奶她,她,还有,那些美好的回忆呢,我努力地寻找着,一时间忘记的比记起的还要多。美好的回忆,要用来抹去泪水的回忆,我努力地寻找着,心慌乱得如同失去了珍宝。

    也许吧,那些过往,那些曾经,就像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每一次的回忆都让人泪流满面。已经逝去的他们,留给我们的无论是快乐抑或悲伤的回忆,同样让人刻骨铭心。我突然想起些东西,疯狂地跑下楼梯,顾不得卓颜在我身后的担忧,我跑下楼梯,跨出门槛,来到墙边,常春藤叶密密麻麻。卓颜跑过来,欲言又止的。我没有看他,用力掰开藤叶,哪怕手指污损,手背残破,不管,我要找到它,那是我童年最美好的回忆,我一定要找到它。卓颜沉默着,只是看着我扯掉藤叶,间或发出疼痛的呻吟,他突然冲上前,跟我一起掰着藤叶,我看着他,他不看我。我又埋下头继续寻找,心里却有一丝甜味。

    啊,找到了。

    我扫去多余的常春藤叶。地面上已经是一片狼藉,墙北上几根藤蔓垂下来,大多数都已经阵亡。我指给卓颜看墙壁上那淡淡的刻痕。

    “是爷爷为了记录我的身高而刻下的痕迹,跟常春藤叶一起。”

    “已经差这么多了,身高。”

    “是啊。”我蹲下来,轻轻抚摸着那淡淡的刻痕,仿佛这样就能够和从前在这里刻下它的爷爷不期而遇。现在,藤叶一直生长,都长到了我无法想象的高度,和我小时候差了那么多。不知道那时不小心留在藤叶上的刻度现在会在哪里,很高了吧,那儿?或者那儿?它一定在不断生长着,像我们小时候一样奋力地生长着,可是却比我们长得好得多。生命延续,无法阻挡,我和常春藤,也许已经没办法再比较了吧。我后退了一步,隐约看到很久以前,当这里还是蓬勃生机的时候,有个小女孩蹦蹦跳跳地拉着老人的手指,来到常春藤叶下,乖乖地站好,微笑着眼睛向上瞥,看自己长高了多少,浓密的藤叶翠绿旺盛。我回过头看那些散落的藤叶,已经没有了生存下去的本领,横在地面上,等死一般。

    “还会有新的常春藤叶长出来的。”卓颜说。

    我站起来,捋了捋头发,夏天里的阳光也给我镀上了一层珍珠白的光芒,我对卓颜说:“我们去榕树那里吧。”

    我的视线回到很久很久以前,在那个时候,我被一群坏小孩欺负,是卓颜和晓舞拉着大人来救我,我看着他们的身影,竟然停止了哭泣,然后我们就在一起玩耍,一起奋力地成长了。

    草地,其实不是什么很美丽的地方,奶奶总吓我说那里的草下面有四脚蛇,被咬一口就会死翘翘。后来,经过我们多天的勘察,终于认定奶奶说的是假话。晓舞笑我,怎么,唯熙的奶奶竟是个骗子。我很不开心,回家跟奶奶发脾气,她居然吃惊地告诉我说我只是开个玩笑你们还当真了。之后,我们常常在那片大草地上玩耍,春天的时候放风筝,夏天的时候采花编花环,晓舞的手很巧,可我们做好了要给卓颜戴,他总是不肯戴。秋天的时候去看蔷薇花,草丛里的野蔷薇白白的特别好找。冬天的时候,这里很少下雪,又没有花花草草,可是那边的榕树却依然粗壮,我们喜欢去那里刻下新一年的希望,虽然只有短短的两个年华。

    我的童年,好像因为晓舞,因为卓颜而变得特别美好,让我舍不得忘记。

    “唯熙,榕树那里开满了蒲公英。”卓颜微笑着说。

    “哎!”我发出惊叹的声音。

    “是真的哦,你走了之后,我和晓舞一起种下的。”

    “是吗?真的吗?”

    “因为蒲公英的花语,是停不了的爱。”他低着头,没有看我。而那时,我已经愣住杵在了小路上。

    卓颜说什么,好像是蒲公英的花语。那又如何呢,是停不了的爱,那又代表什么呢?他说是他和晓舞一起种下的,他的声音怎么低低的,一直回荡在我的耳朵里,一直逃窜于每一段回忆中。啊,原来是这样,就如同漫天飞舞的蒲公英,每一朵都带着根系浓浓的爱,飞往陌生的地带,继续坚强地存在着。这是晓舞和卓颜对我的爱,如同蒲公英母株对每一朵伞花的爱一样,思念、牵挂还有祝福着我。

    晓舞、卓颜,我会好好珍惜这些蒲公英,好好地安放在心里的某一处,永远都不会忘记。

    我停下来,看着眼前那棵榕树,突生出地表的粗大根茎上,似乎有着晓舞的身影,她转过头,抚平被风吹乱的头发,对我微笑。她的周围有很多小精灵围绕,晓舞站立起来,跟着他们旋转跳舞,如同仙子一般。就跟她刻在榕树上的愿望一模一样。

    ——我想跳舞。

    我寻找到了很久以前我们刻下的痕迹,虽然那么拙劣,歪歪扭扭。我抚摸着这些快要淡褪的愿望,顺着被割裂的树皮,一下又一下,指尖感觉得到我们愿望的强烈。

    ——我想跳舞,站在舞台上。

    ——我要永远保护晓舞和唯熙。

    ——我希望来年能够长得和常春藤叶一样高。

    我们奋力地许下愿望,携着最真诚的祈祷,我们甚至在刻下这些之后还双手合十着,闭上眼睛在心里默默念着一定要实现啊,可是我们却都没有实现。

    晓舞走了,无法旋转舞蹈。我去了爸爸妈妈的城市,那里没有老家的常春藤,我无法衡量自己是不是长得和常春藤叶一样高。晓舞和我都离开了,卓颜根本就没有办法再保护我们。

    原来我们的愿望是这样无力和脆弱。

    我们用这样单纯得几乎幼稚的方式去实践着人生,可我们都失败了。当我回到这里,当我们想再用过去的方式进行的时候,时间本身也进步了,生命的跨越比我们几个的努力都大得多。与常春藤叶上那个不断生长的刻度相比之下,人的力量就渺小了很多很多。

    可是——

    “唯熙,我还在。”这个白衣少年依然执着地实现着他的愿望,坚持努力的模样那么感人。

    我没有说话,视线终于模糊,婆娑,看不清眼前的榕树。我的眼前一片朦胧,有淡淡咸味的东西掉下来,好神奇的,好像一个开关,只要谁去按动它,就可以看到我木偶般的表演。

    “唯熙。”卓颜轻轻地把手放到我的头上,他没有来看我的表演,只是静静地在我的身后,给我安慰和勇气。

    我揉揉眼睛,发现晓舞留在榕树上的我却未曾见过的痕迹。

    ——我希望唯熙能够快乐地在那边生活。

    是和我们不在一起的时候,我仿佛能够看到行动不便的晓舞,一个人微笑着在榕树那里用力地刻下每一个字,然后双手合十闭上眼睛默默祈祷,虔诚真挚,乖乖小小的背影在古老高大的榕树下那么微不足道。

    我抬起头,常春藤爬到了榕树上,原来我还是没有你长得高。藤叶混杂在榕树叶中间,显得越发浓密,童年里的藤叶果然还是那么旺盛。好像从来就没有淡褪过一样,那些见证了时光流转的藤叶,似乎是某种标志,阻止和困惑着我们实现儿时的愿望。

    可是——

    “我还会保护你的,唯熙。”卓颜说。

    “谢谢你,卓颜。”我呢喃着,看到树根上晓舞的刻痕,我张开嘴唇,说出唇语,谢谢你,晓舞。我爱你们。

    常春藤叶灌满脑袋的那些年,我都没有完成什么呢?我在回家的路上,思考着这个问题,直到夕阳缓缓地坠落下去,暖暖的姜黄色覆盖在我们的身上,晚风开始在我们发隙间留下温度。我瞥瞥身后的那个白色少年,他抬着头正对我幸福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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