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前辈们的读书生活-刘少奇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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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8年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发展史上的一次巨大挫折。这两个运动中刮起的“共产风”,对国民经济造成的破坏,在人们思想上引起的混乱,是十分严重的。为了帮助各级干部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经济理论,提高思想认识,纠正工作中的一些错误,毛泽东多次号召广大干部,包括高级干部,在认真学习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的同时,要学习苏联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编写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社会主义部分。刘少奇积极响应毛泽东的号召,在党的领导人中间,率先学习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

    带头组织学习小组

    1959年11月初,刘少奇到达海南岛,准备集中一段时间学习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为了研究政治经济学的一些基本理论和了解我国经济学界对一些重要经济理论的争论意见,刘少奇请求中央有关部门派出两名经济学家参加他的读书小组活动。11月2日,他给中央办公厅主任杨尚昆等负责人写了这样一封信:

    尚昆并富春、康生、一波同志:

    我们昨日一天到达,不觉疲劳。此间天气同北京的夏天相同。

    我们拟在此读完政治经济学第二册,同秘书医生等组成一个学习小组,按计划读书,并开小组会。但在这里还没有熟悉政治经济学古典著作的人,了解当前经济理论性问题的人也没有。因此,想请你们物色两个熟悉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人,其中至少一人又了解一些当前经济理论性问题,即日来到这里,参加我们的学习小组,并做一些学习的辅导工作。如何?请你们务予帮助。他们来时,请带一些古典政治经济学著作,和若干经济问题的材料。

    我们在此大约最少可以学习半个月,多则可以学二十多天,一本书,当然可以读完,并且还可能对当前经济形势提出一些问题和意见,作为经济工作的参考。

    来人请带夏季服装。

    祝你们工作顺利!

    刘少奇

    一九五九年十一月二日

    11月4日,杨尚昆等负责人经研究,提议派著名经济学家王学文、薛暮桥参加刘少奇读书小组。11月7日,王、薛二人前往海南岛。

    11月11日,学习小组开始讨论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参加学习小组读书讨论的,还有广东省委负责同志陶铸、林李明等。读书讨论会开了八次,直到11月22日结束。在每次讨论会上,刘少奇都发表了意见。这次读书活动,是刘少奇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问题,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一次重要的反思。

    论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

    在讨论《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以下简称“政治经济学”)的发言中,刘少奇很注重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

    问题是这样提出的:

    在11月17日的讨论会上,薛暮桥介绍我国学术界对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有四种不同的意见,即(1)人们平等地从事劳动而在经济上还没有完全消灭差别的矛盾;(2)新的社会主义关系同资本主义社会斑痕和残余之间的矛盾;(3)日益增长的社会需要和社会生产发展水平之间的矛盾;(4)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薛暮桥说,在学术界,多数同志倾向于第三种意见,即生产和需要的矛盾是基本经济矛盾。

    在薛暮桥的介绍里,“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两个概念,是混用的。这是因为当时并没有严格区分,刘少奇发言也没有加以区别。

    在薛发言时,刘少奇作了插话,认为“基本”矛盾问题牵涉对社会主义社会的性质的认识。他还说了这样一些意思:社会主义社会是尚未成熟的、带有旧社会斑痕的共产主义社会。有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的矛盾,有资产阶级的思想政治基础、社会基础、思想习惯、生活习惯等,但是社会主义社会中,总的矛盾是生产和需要的矛盾,中间夹杂着阶级矛盾。

    在19日讨论这个问题时,刘少奇进一步指出:新的与旧社会残余的矛盾是存在的,思想战线的斗争还很激烈,但逐渐缩小。多种经济变成为单一的社会主义经济后,主要的是生产与需要之间的矛盾。就是这种矛盾促进生产的发展。社会需要是包括生产和生活需要,包括物质需要和文化需要,是全体人民的需要。

    与这个问题相联系,刘少奇也对斯大林关于社会主义经济规律的表述提出了异议。他说: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提“最充分满足”人民需要,恐有困难,我们只能是有限度地满足。今天限制一点,明天就可以多满足一点。刘少奇的这个看法,比较符合社会主义的实际情况。

    刘少奇关于“基本矛盾实际上是主要矛盾”的看法,尽管在表述上不太准确,但其思想还是八大决议的思想。

    在八大决议提出我国的主要矛盾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的论断以后,毛泽东对这个问题的思想经历了一个由肯定到否定的根本转变。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毛泽东是肯定八大的这个思想的。但是在反右派斗争扩大化之后,他对社会主义阶级斗争发展规律作了错误的分析,因而在这年10月的八届三中全会上,否定了八大决议关于主要矛盾的正确思想,提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的错误论断。

    对于毛泽东关于主要矛盾的认识的变化,刘少奇在那时也是跟着变了的。在八大二次会议上,刘少奇作报告指出:“整风运动和反右派斗争的经验再一次表明,在整个过渡时期,也就是说,在社会主义社会建成以前,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斗争,社会主义道路同资本主义道路的斗争,始终是我国内部的主要矛盾。”但是,任何人的思想都不是直线式的,有时也可能发生反复,形成曲线。刘少奇读“政治经济学”关于主要矛盾的上述意见正是这样。

    毛、刘二人在主要矛盾问题上的认识变化都是不小的,但是情况很不一样。如果说毛泽东由正确到错误的变化是180度,那么刘少奇由正确到错误再回到正确的变化,则可以说是360度。刘少奇的变化,至少说明他对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是主要矛盾的说法发生了怀疑,对八大的思想还是认为有道理的。当然,学术界认为生产与需要的矛盾是主要矛盾的意见,对他是有影响的。

    论社会主义社会的两类矛盾

    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虽然是由毛泽东完整地提出的,但是刘少奇对这个理论有特殊的贡献。

    1951年,刘少奇在《国营工厂内部的矛盾和工会工作的基本任务》的笔记中,认为矛盾可以分为“在根本上敌对的不能和解的矛盾”和“在根本上非敌对的可以和解的矛盾”这样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工人阶级和人民内部的矛盾”是“可以和解也应该调和的矛盾”,可以“用同志的、和解的、团结的办法来处理”。(《刘少奇选集》下卷第92页,第93页,第94页)在这里,刘少奇虽然不是从全社会范围内,而是就一个工厂企业来提出问题的,但是他明确地将矛盾分为两类,提出要用不同的方法解决不同性质的矛盾,并明确地使用了“人民内部矛盾”这个科学概念,在党的领导人中间却是前所未有的。在理论上,这一大功劳不可抹灭。

    在1957年2月,毛泽东发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之后,刘少奇在宣传毛泽东的思想时,往往运用他自己的习惯表达方式。这年4月,他在《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讲话中,发挥了他在1951年的思想,继续指出:矛盾可以分为对抗性的矛盾和非对抗性的矛盾两类,敌我矛盾是对抗性的,人民内部矛盾基本上是非对抗性的。还说:对人民内部矛盾“不采取斗争的办法而采取‘团结——批评——团结’的办法”;如果是“强调斗争,不讲道理,使矛盾激化”,而不是“强调团结,强调统一”,使矛盾缓和,“妥协解决”,那是违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针的”。(《刘少奇选集》下卷第302页,第308页)

    在这次讨论“政治经济学”时,刘少奇在11月22日,也是最后一次的发言中,进一步发挥了上述思想。他指出:对抗性的矛盾,从它的根本性质来讲,社会主义社会是没有的;从它的斗争形式来讲,这种斗争形式是有的。两类矛盾,不可混淆。在讲对抗矛盾的根本性质时,不可把对抗矛盾当作非对抗矛盾,但在把对抗当作斗争形式时,非对抗的矛盾可以采取对抗的斗争形式。如夫妻打架,夫妻本来不是对抗矛盾,但可以是对抗的形式,对抗一下,然后和解。对抗性矛盾,必须采取对抗斗争来解决,但在某些时期,可以采取非对抗的形式来解决。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是对抗性的,但资产阶级愿接受非对抗的斗争形式解决,矛盾解决了,对抗矛盾可以和解。

    在这里,不妨将刘少奇关于两类矛盾的论述同毛泽东关于两类矛盾的论述作一比较研究。

    一方面,从宏观上说,从总的指导思想来看,两人的基本观点是一致的。他们都强调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不同性质的矛盾应采取不同的方法来解决。他们都认为,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之间,对抗性矛盾和非对抗性矛盾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在一定条件下,两者可以互相转化。

    另一方面,从微观来看,就两人的立论、侧重点和表述方式而言,应当承认,是有区别的。

    第一,两人所立的矛盾系统不完全一样。毛泽东是直接从政治着眼,将社会矛盾首先区分为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两大类,这是他立论的基石。在肯定了社会矛盾的政治性质之后,再从哲学上揭示和阐述其特征,说明它们的对抗性和非对抗性。刘少奇的论述,则更多的是先从哲学上提出问题,将社会矛盾首先区分为对抗性矛盾与非对抗性矛盾,然后将其运用到政治领域,指出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分别属于哪一种性质。简单地说,毛泽东的矛盾系统的逻辑,比较多的是从政治到哲学;刘少奇的逻辑则比较多的是从哲学到政治。

    第二,毛泽东在《矛盾论》中论述过矛盾的对抗形式和非对抗形式问题,但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提出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理论时,却没有强调矛盾的斗争形式问题。

    从上面所引的刘少奇的讲话来看,他讲两类矛盾时,是同时强调矛盾的根本性质和矛盾的斗争形式这两个方面的。应当说,这样的分析更深了一层,有助于严格区分两类矛盾。因为对抗性矛盾是从根本性质而言的,并非指对抗的斗争形式;而具有对抗的斗争形式者,并不一定就是对抗性质的矛盾。强调矛盾的斗争形式这个方面,能强化将表现为对抗的矛盾作具体分析的这个意识,避免将采取了对抗形式的非对抗性矛盾误作对抗性矛盾处理。

    第三,在论述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时,毛泽东爱使用“民主方法”的说法;在讲“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时,往往是将“批评或者斗争”同时并用的,即认为在人民内部也可采用在“批评”这个等级上或“批评”的意义上的“斗争”的方法。刘少奇则不同。他爱用“和解”、“妥协”、“调和”等说法来表述人民内部矛盾的解决方法。他讲的“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里是不包括斗争的,并且是相对立使用的。他认为“斗争”的方法只适用敌我矛盾,不适用于人民内部;在人民内部用“斗争”方法,违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针。

    实践证明,在政治上把“批评”和“斗争”加以区分有利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文化大革命”期间,一些整人的人正是钻了将“批评”与“斗争”混用的空子,在引用“团结——批评或者斗争——团结”的公式时偷梁换柱,既在“批评”的幌子下搞残酷斗争,又把残酷斗争说成是所谓爱护性的“批评”,严重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关于人民内部的领导与被领导的矛盾

    刘少奇一贯重视人民内部的相互关系问题。在上面提到的1951年那篇笔记中,他认为管理机关与工人群众之间的矛盾,是“国营工厂的内部基本矛盾”,并由这个矛盾构成“国营工厂内部的各种关系”,形式“完全新的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1]上面提到的1957年4月的那篇讲话,进一步认为“人民内部的矛盾,现在是大量地表现在人民群众同领导者之间的矛盾问题上。更确切地讲,是表现在领导上的官僚主义与人民群众的矛盾这个问题上”。[2]这里是就全社会而言,不是就某一个具体单位讲的,可见,他把这个矛盾放在了非常重要的地位上。

    在学习政治经济学时,刘少奇从分析生产关系与生产力这个基本矛盾的角度,又多次谈到了这个问题。在11月13日的发言中,他在分析人们在劳动中的相互关系时,说:正确处理劳动者相互间的关系是个大问题。集中的问题,又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厂长可以用官僚主义的态度对待劳动者,也可以用国民党的态度来对待劳动者。怎样使大家干劲十足,心情愉快呢?以普通劳动者姿态出现,和工人一起干(以身作则,起模范作用),劳动者就干劲十足,心情愉快。还说:重要的问题是讲劳动者相互关系中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领导的各个环节的关系。“干部和群众一道干,劳动者情绪高了,生产力也就出来了。”

    在11月16日的发言中,刘少奇还指出,公有制还不能保证同志式的合作和真正一致。他认为,相互关系方面的问题多得很,在农村、工厂,干部不参加劳动,不下车间,就有问题。我们现在是采取“两参一改三结合”、干部参加劳动等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在11月22日的最后发言中,刘少奇进一步指出:人与人的关系中,重要的一部分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这个问题,应提到经济学上,提到生产关系上来理解。搞不好会妨碍生产力发展。还说:我们干部参加生产一般是做粗活,如果说要创造价值,是创造不了多少的,主要是为了去掉官僚主义。相互关系中有官僚主义,群众看了就不高兴。它“妨碍着生产,使社会生产力不能全发挥出来”。

    在这里,刘少奇把领导与被领导的矛盾提高到经济学上来认识,把改善关系与发挥生产力的潜能相联系,是非常卓越的思想。

    刘少奇的这些思想同毛泽东读“政治经济学”所发表的意见完全一致。毛泽东认为,所有制问题基本解决以后,最重要的问题是管理问题。全民所有的企业,集体所有的企业,都有一个如何管理的问题,这也就是人与人的关系问题。在这方面是大有文章可作的。所有制的性质在一定时期内,是相对稳定的,在劳动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却是可以不断变化的。例如,我们的国营企业,解放以后,一直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企业,而在这十年中间,人与人在劳动生产中的关系,变化却是很大的。在这方面,我们做了很多文章。要领导者采取平等态度待人。他还指出,对企业的管理,采取工人群众、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三结合,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不断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等等。这些方面都是属于劳动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这种关系是改变还是不改变,对于推进还是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都有直接的影响。

    不仅如此,刘少奇和毛泽东还都认为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忽视了劳动生产中人与人的相互关系,忽视了领导与被领导之间的矛盾。在他们看来,这是苏联教科书的一个严重缺点。

    刘少奇和毛泽东都把劳动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看成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的重要关系,并从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矛盾这个视角来认识领导与被领导之间的矛盾的意义,这个观点有重要的现实性。经济体制改革,实际上也是生产关系方面的重大变革。在改革的过程中,正确处理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克服官僚主义,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仍然是需要努力探索解决的重要问题。

    关于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

    1958年的“共产风”,其主要表现之一就是否定商品生产。在学习“政治经济学”的过程中,刘少奇很重视这个问题。他说:商品的作用,商品存在的原因、性质、定义,社会主义商品和资本主义商品的比较,哪些变了,哪些还没有变。先区别有何不同,然后再说统一性,有哪些是遗留下来的。相同于过去,区别于将来,将来两种所有制没有了,按劳分配变了,商品性质也要变。生产资料的商品性质与消费资料的商品性质有哪些不同,还有价值、价格与货币等问题,也要研究。

    刘少奇对否定商品生产的“共产风”是反对的。他明确指出:武汉、郑州会议时,有些同志认为商品将要很快地消灭,这种看法是错误的。

    为了批判否定商品生产的错误观点,刘少奇论证了商品存在的长期性。

    首先,刘少奇认为,这是由社会主义社会的性质决定的。在他看来,社会主义社会是一种过渡性质的社会,是共产主义的低级阶段。它既不是资本主义的,也不是共产主义的;既区别于资本主义,也区别于共产主义。尽管其最基本的性质属于共产主义的范畴,是共产主义的半成品,但因为它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出来,有许多斑痕脱离不了,许多资本主义的东西仍要采用,如商品、货币、银行等。这些虽然是旧的形式,但内容变了,还要加以利用。要“把它作为工具促进生产,为社会主义服务”,正如利用政党、军队、国家这些形式一样。“这些旧形式不是一下子便消灭的,什么时候消灭?要看条件。”

    刘少奇还从哲学上的形式与内容这对范畴的关系来说明商品存在的长期性,指出:新内容总是在旧形式中发展,发展到一定程度,把旧形式冲破。现在商品货币的发展,还未完全冲破旧形式和扬弃它的外壳。社会主义保留着许多资本主义的旧形式,但还没有到扬弃旧形式的程度。

    其次,刘少奇从商品生产产生的原因上进行了分析。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认为,商品生产存在的原因有三种:一是因为有社会分工;二是两种所有制的存在;三是按劳分配的原则。刘少奇不完全同意教科书的分析,认为社会分工不是商品产生的原因。他说:商品最初是在两个部落之间产生的。在一个部落内不发生商品关系。如果把社会分工作为商品的产生原因,那么将来分工还要多,商品就会更发展。社会分工必然产生交换,但交换可以是商品交换,可以不是。交换在将来也是必需的,等价交换还是有的。他还指出:我们要预见到将来商品怎样消灭,但消灭还是将来很久的事。刘少奇同意苏联教科书所讲的两种所有制并存是商品生产存在的理由,但是他进一步指出:如果没有两种所有制了,也恐怕还需要有商品。因为有些消费需要按劳分配,消费资料有价值,生产资料也要按价值计算。因此,他强调:只要有按劳分配存在,哪怕是两种所有制消灭了,商品仍会存在,不过商品的性质变了。劳动力当然不是商品了,但仍要采取商品的形式。既是商品,就需要一种计算方式。货币是等价物,就是作为商品交换的媒介。所以我以为,只要不取消按劳分配,商品生产就不能取消。

    在当时,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创见。在党的领导人内,像刘少奇这样对商品生产问题作深刻分析的还不多见。

    刘少奇对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问题还有一个贡献,就是他比较早地对生产资料是不是商品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认为生产资料不是商品。1956年11月,周恩来在党的八届二中全会上发言讲到生产资料问题时,刘少奇插话说,生产资料不是商品,这个观点恐怕还值得研究。在1958年11月郑州会议上,毛泽东同与会的负责人一起读《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表示不同意斯大林的意见,指出:斯大林讲的“生产资料不是商品”,我们不同,又是又不是,生产资料在我们这里还有一部分是商品。刘少奇同意毛泽东的意见。1958年年底,苏联修订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第三版,修改了原来的观点,也认为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都是能够流通的商品。在研读这个修订本时,刘少奇重申了他的观点,认为生产资料要按价值计算,是社会主义的商品。并且,他开始考虑生产资料怎样供应的问题了。他说:生产越来越复杂,生产资料的分配是个大问题,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机构来担负这件事,是要出乱子的。

    这是一个重要思想的萌芽。这以后,刘少奇负责指导生产资料流通的改革工作。在1962年3月到1965年9月,他听取物资工作的汇报期间,提出“物资工作就是个市场,是生产资料的市场”,“物资部门实际上是商业部门”,因此主张成立“管理生产资料的商业部”。当然,他提出的这个主张与我们党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这几年允许生产资料进入市场流通的政策是不同的,其着眼点还是为了加强物资的统一管理,而不是放权分利,并使其商品化;但是,相对于长期实行的统一调拨的“死办法”来说,这毕竟是一个改革。由于历史的原因,这个主张未能得到实施。

    从上面所引的刘少奇分析按劳分配是商品生产存在的原因的论述中,可以看到,刘少奇已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力是不是采取了商品形式的问题。斯大林既不承认生产资料是商品,也不承认劳动力是商品,不承认有剩余价值,称资本为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生产资金)。在刘少奇看来,劳动力不是商品,但可以采取商品形式。教科书讲有剩余产品,而不敢讲有剩余价值,不讲有盈利,刘少奇认为,这不是实事求是。他批评教科书说:我们采取了许多旧名词,但是内容变了。譬如我们习惯讲很痛“心”,而不讲痛“脑”,用衷“心”而不讲衷“脑”,旧名词是改不掉的,这有什么妨碍呢?在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力实质上不是商品,固定资产也不是剥削,剩余价值也不是个人占有,为什么不敢讲?教科书在解释旧名词时,不能忸忸怩怩故意回避。

    刘少奇认为劳动力不是商品,但要采取商品形式,这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思想。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社会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社会,当前的任务是要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因此,在理论上要改变过去的许多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固定观念,重新研究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规律和特点。劳动力是不是商品,社会主义社会允不允许剥削现象存在,这些问题既是当前理论界热烈讨论的问题之一,也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探讨的新问题。刘少奇在上世纪50年代末不可能对这些问题作出科学的回答,但也表现了他对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的深刻思考和一定的理论胆识。

    对共产主义社会的一些看法

    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设了专章讲共产主义社会问题。在“共产风”的影响下,我们国家在那个时期议论共产主义问题也较多。在读“政治经济学”时,刘少奇对这个问题也谈得较多。他主要谈了这样几个思想:

    (一)共产主义社会的历史将是很长的。刘少奇认为,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过渡是个短暂的阶段,而共产主义则可能有几万年、几十万年漫长的历史。他说:共产主义有多久?长得很。假如地球存在一百万年的话,那么共产主义社会是九十九万五千年,而有阶级的社会不过只有几千年罢了。他还援引马克思的话来加以论证,指出:马克思曾说,共产主义以前的历史是不自觉的,真正的人类历史还未开幕。正戏还未上演,正戏是从共产主义开始演的。以前的历史是社会前史,现在是正史。阶级社会是短暂的,只有共产主义社会才是很长的。

    (二)共产主义社会将分若干小阶段。共产主义社会既然是漫长的,就不可能没有发展。有发展,社会就显出阶段性了。刘少奇认为,共产主义社会,还有社会主义社会,都将分若干阶段。他说:共产主义分两个阶段,两个阶段又可以分为许多小阶段。社会主义社会中也有几个小阶段,共产主义也可以分几个小阶段。他在另一次发言中,还说: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类社会的一个发展阶段,现在我们是低级阶段,将来还有中级阶段,高级阶段。

    从广义的共产主义来讲,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低级阶段。低级阶段怎样向高级阶段过渡呢?刘少奇认为,要实现过渡,一个是产品极大丰富,一个是人民觉悟大大提高。提高到什么程度?就是要为了共产主义能愿意暂时牺牲个人利益。

    (三)共产主义的按需分配将逐步实现。刘少奇认为,共产主义实行按需分配,也是先满足基本生活资料,然后才逐步扩大到其他方面。他说:按需分配,是逐步实现的。有些能够满足,先从衣、食的需要开始,让人们先满足吃、穿的需要,然后有什么东西,可以满足什么东西,“不是所有的东西在一个早上都能做到,而是逐步的”。他还举新产品为例说,新产品总会有的,而新产品在一个相当时期内总是满足不了需要的,当某一种新产品普遍大量生产了,又有新的新产品出现。因此,在他看来,按需分配采取逐步实现的方式是确定无疑的。

    在上述几个问题上,刘少奇的观点与毛泽东的观点表现了惊人的一致,甚至连表述的语言也几乎一样。毛泽东读“政治经济学”时,也把人类社会的历史同阶级社会的历史相比较,认为阶级存在的社会不过几千年,而地球还会存在不知多少万年,这么长的历史都将是共产主义社会。基于这一认识,毛泽东指出:共产主义“可能要经过几百个阶段。能够说到了共产主义,就什么都不变了,就一切都‘彻底巩固’下去吗”?毛泽东也认为共产主义的按需分配是逐步实现的,不可能一下子完全满足全社会的需要,“可能是主要的物资能充分供应了,首先对这些物资实行按需分配,然后根据生产力的发展,推行到其他产品中去”。

    共产主义社会对我们来说,还是遥远的未来。刘少奇、毛泽东的这些看法是否科学,留给历史去评判。但是,这些想法同马克思、恩格斯对于未来社会的一些设想一样,对于研究共产主义的理论来说,还是有价值的。

    刘少奇读“政治经济学”,一方面发表了许多真知灼见,另一方面也没有超越历史,在谈话中讲了不少“左”的观点。例如,把政治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当作中国社会主义革命的重要经验进行总结;把贯彻物质利益原则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以对立,贬损或否认物质鼓励的作用;把商品经济与计划经济对立,认为商品是资本主义的形式;强调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把坚持两种公有制形式并存的观点当作错误倾向加以批判,等等。这些观点在现在看来显然是错误的。从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随着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社会主义的许多观念发生了重大变化。刘少奇的观点不可能不打上那个时代的印记。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们今天研究老一辈革命家的思想,反思历史,探讨理论,自然不可苛求于前人。

    (石仲泉)

    注释

    [1]《刘少奇选集》下卷第93页

    [2]《刘少奇选集》下卷第3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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