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长手记-横跨维多利亚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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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晓民为了组织境外卖淫活动赚取更多的不义之财,便和苏灿进驻深圳,以减少中间环节。一开始,他们诱骗到女青年后,由香港那边来接。半年后,他们就亲自组织,俩人奔忙于香港和深圳之间。

    罪犯入监登记表上,清楚地记录着他的基本情况:

    姓名:梁晓民。别名:文哥。性别:男。出生日期:1954.9.10。文化程度:大专。捕前职业:商人。原政治面貌/(无);身份证号/(无)。口音:香港。籍贯(国籍):中国香港。罪行:境外组织卖淫罪。刑期:有期徒刑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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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对于每一个大陆公民,不论是去过的还是没有去过的,都并不陌生。特别是“九七”之后,鲜红的五星红旗换下那飘扬了一百多年的“米”字旗,殖民者统治一百多年的香港,终于回到祖国母亲的怀抱。维多利亚港湾——这一万多年前大陆的山脉,由于山体断裂下沉与洪水入侵使香港岛与大陆分离的沉积物,虽然孤苦伶仃迷失一百多年,今天终于承担起大陆与港岛间的枢纽的作用,联结着大陆与香港,使之永不分离。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在我们幼小的心中,香港是和“资本主义”、“黑社会”、“灯红酒绿”、“腐化堕落”、“越海偷渡”这些词连在一起的。那时,在我们的记忆中形成了强烈对照的是:大陆,红得出奇;香港,黑得出奇。香港,背靠着中国内地,面朝南海,既是珠江内河与南海交通的咽喉,又是南中国的门户,但这颗“东方之珠”却遭到了误解和隔膜。包括香港岛、九龙、新界和离岛那一千零六十一点七二平方公里土地被列强霸占、欺凌,在风雨中流离一百多年。

    那时,香港被说成是“资本主义的天堂”、“冒险家的乐园”,但是却没有香港人偷渡到大陆来犯罪的案例;相反,我们却在电影中看到很多大陆人偷渡维多利亚港湾到香港后,又被一批批遣送回大陆。这就形成了一个特别鲜明的对照。

    然而,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一九九七年香港回归和大陆人偷渡逃港的锐减,香港的不法之徒到内地来犯罪却司空见惯了。这又是一个鲜明的对照。

    梁晓民这个香港人,就是祖国内地改革开放后在内地犯罪的不法之徒。

    被捕前,梁晓民是经商的。在香港这个典型的资本主义社会中,经商是许多人的选择。香港,不仅其地理位置特殊——处于南海与台湾海峡交接之间,是亚洲及世界的航道要冲,更重要的是,在殖民统治的一百多年中,这个小岛的经济发展迅速,资本积累雄厚,社会繁荣,再加之良好的地理优势,很快跃升为一颗灿烂的经济明珠,并成为亚洲的金融贸易中心。经商也就很自然成了大多数香港人的选择。

    梁晓民也和大多数香港人一样,十几岁就开始做生意,经营电器,开了一家不大不小的电器商场。香港这块宝地虽然是中国一个富得流油的地方,产生了以李嘉诚为代表的一大批富商,但不可能每个香港商人都像李嘉诚一样成功。也有一些经营不善甚至破产的,这就成了他们犯罪的原因之一。梁晓民就是这样,电器生意亏本了,公司倒闭,数载的苦心经营付之东流。迫于无奈,只好放弃电器生意。为了钱,开始寻找新的发财门路。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是中国的一句古语。莎士比亚也曾悲愤地说:“咦,这是什么?金子!黄黄的、发光的、宝贵的金子!不,天神们啊……这东西,只这一点点儿,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变成尊贵,老人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该死的土块,你这人尽可夫的娼妇。”

    人尽可夫的娼妇——这是莎翁对金钱的诅咒,它也是人类罪恶的源泉。

    生意亏本后,梁晓民为了钱,走上犯罪之路。香港回归前,他主要是在香港境内给一些组织妇女卖淫的不法之徒送信件、用品到红灯区。不费什么力气,劳酬也高,何乐而不为。

    梁晓民说,做这些事,违法不违法,没有认真去考虑过,只知道这样钱来得容易。金钱蒙住了眼睛,就什么都不想了,不管它违不违法,只认钱不认法。

    从送物到送人,梁晓民一步步滑向罪恶的深渊。他充当了中间人,先把那些卖淫女接到手,再一个个分送进淫窝,开始了他组织卖淫的行当。

    他说,对于金钱的诱惑,人是无力拒之的。干这行钱来得容易,一个月能挣好几千元,再回到没有钱花的日子,他办不到,宁可去犯罪。所谓欲壑难填,青年时他每月收入五百元,还要节余两百元,后来月收入五六千,却不够用。这时他心理也发生了变化,总喜欢和周围人攀比,总认为别人比自己好,自己不愿掉这个面子。看着别人大把大把地花钱,自己也要打肿脸来装胖子。整个社会的消费都很高,自己没有收入,很难适应,犯罪是唯一的出路。因此,再大的风险也要干。电器做砸锅后,跟上组织卖淫的人,案发了只坐十五年大牢,但如果当时撞上的是跨境贩毒的,还不是照样跟上去,现在早就到阴曹地府了。

    由此可见,梁晓民心灵之土已经被物欲至上浸染。高水准的心理依赖和低水准的物欲冲动,是构成他犯罪的动因。所有物欲犯罪的动因莫不如此。正如弗洛伊德在他的《精神分析导论讲演》里阐述的那样:“一个寻常人所能吸收的未经满足的欲力的力量是有限的。欲力的可望性与自由流动性固然很大,但不是能始终地加以维持或充分地加以保留的。因此,升华的结果最多只能消耗一部分的欲力而已,这还不是就一般的人而论,若就升华的能力本来不大的人而言,那就另当别论了。”

    从梁晓民的心理上推断,他今生有牢狱之灾,也是一种必然。

    2

    判决书上说:另一名罪犯苏灿于一九八八年在深圳打工时偷渡到香港与罪犯梁晓民和阿龙相识,一九九五年苏灿被遣返回内地,一九九六年苏灿与其夫离婚后与梁晓民非法同居。为了组织内地妇女到香港卖淫而非法获利,他们指使他人在内地寻找妇女赴港卖淫,许诺找到一名内地妇女赴港卖淫可获三千元好处费。那时他们住在香港,后来到大陆寻找猎物,直接进入这一行业。于是,梁晓民便从最初的只做中间人逐步蜕变为组织卖淫的罪犯。

    应该说,有人类以来就有了性欲,如果没有性欲,人类就无法繁衍。情欲本来是应该有节制的,否则就会泛滥。正是无节制情欲,才产生了好色纵欲的人生罪恶。在古代的中国,先贤们就很自然地谈论阴(女性性能量)阳(男性性能量)结合、情爱这些话题。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释“情”为何物时说:“人之阴气有欲者,从心青声。”汉代大儒董仲舒也认为:“情者,人之欲也,人欲之谓情,情非制度不节。”“情”用于情爱源于人类两情相悦。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世界第一流大画家凡·高毫不隐讳地表白:“我是人,而且是一个有情欲的人,我要和女人在一起,没有爱情我就无法生活,我要有个女人,否则我将冻僵,变成石头。我认为没有爱情的生活,是一种罪孽的和不道德的状态。”凡·高所指的是崇高的情爱,并非性。

    传说中原始氏族社会爱情生活的故事,我们可以举上古神话中伏羲与女娲的美丽婚姻。相传,在上古时期,到处都生长着莽莽苍苍的原始森林。偌大的天底下,只住着两个仙人,他们就是昆仑山上的伏羲和女娲兄妹。他们感情深厚,相依为命。为了繁衍后代,他们决定交配,结为百年夫妻。这是人间的第一桩爱情婚姻。女娲和伏羲都感到既幸福又圣洁,认为不能轻率行事,于是,他们一起登上昆仑山巅,在两座山头各烧起一堆篝火,向上天祷告说:“上天,我兄妹俩因情相爱,愿意结为夫妇,你若同意我俩结为夫妻,就让两堆篝火的青烟合为一体。”这样伏羲和女娲就幸福地住在一起,成为人世间的第一对恩爱夫妻。他们一同耕作,养育儿女,天下的人类就此繁衍不绝。

    因为有了人类,情欲便开始产生。应该说,情色活动古来有之,不值得大惊小怪,纵然是唐宋被视为中华文明的黄金时代,中国对外开放,尤其是对印度和日本开放,促进佛教的传入和文化领域的交流,情色和诗歌也相继而生。“情色文化”在青楼名妓中得以展现。《水浒传》中的燕青和名妓李师师最后踏江而去,日本当今的“艺妓”应当被视为他们遥远的后代。

    明清把情色推到极致,达到出神入化的地步,当时可以通过一只花瓶的曲线,有时甚至是缠足形状来暗示。相传缠足最早出现在十一世纪北宋的贵族圈内,明清时在中国所有地方流行,并带有明显的情色特征,是一种不健康的情色,迫使女人在幼年时就遭受深重的痛苦。缠起来的小脚看似含苞欲放的荷花。荷花代表着女性生殖器,小脚被赋予重要的情色功能。明朝后期情色的泛滥催生出著名的小说《金瓶梅》。

    在清朝一些绘画和陶器中,也有情色的暗示。一朵盛开的牡丹暗示着女人的性器官,在瓷瓶的瓶盖上有一个指向天空中的小扣,这很容易让人想到女人们的乳房等等。

    中国古代对情色限制是儒家思想一统天下之后,公元前二世纪,儒家思想被当成国家理论后,除了必须遵守的礼仪之外,情色首次受到限制。伟大的历史学家司马迁在《史记》中也描述了情色和权力如何构成一种危险的混合物。到了宋代晚期,大哲学家朱熹将儒家思想进一步发展,对情色加强了限制。到乾隆皇帝统治时期,由于卖淫嫖妓现象甚为普遍,舞台上禁止女演员登台,女性的角色,尤其在京剧中,都要由男人来扮演。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政府曾一举扫荡旧社会遗留下来的青楼妓院,还中国上空一个艳阳天。中国数十年来妇女中只有偷情而无卖淫。所以,当外国记者问周恩来总理中国有无卖淫妇女时,总理机智地答道:“有,在台湾!”

    国门敞开后,经济搞活了,国家繁荣了,国力增强了,但香花进来时,毒草相伴而生。灭绝了数十载的情色之风日盛,社会上流传着一句话:繁荣“娼”

    盛。正是“娼”盛,给梁晓民之流带来可乘之机。性解放、性自由、性泛滥充斥着当今中国的一些地方,这是不争的事实。赤裸裸的性占有,为数众多的性交易,色相勾引,卖淫嫖娼屡禁不止。

    由于经济的发展,许多人“饱暖思淫欲”,及时行乐的思想嵌入许多男人的大脑,灯红酒绿中寻找刺激是“衣食足”后的第一需要。道德只是一个花瓶,欲望占满整个心灵。他们松弛着裤子的拉链,在精神和肉体间不断寻找结合的地平线。性观念的开放,以惊人的速度迅速传播着。在广大的城市和农村,色情是当今各个阶层的第一大话题。情欲荡漾,嗜腥色膻,情欲场所的大量催生,这些都为梁晓民之流组织境外卖淫提供了温床。一九九七年香港回归后,对外开放的步伐加快,香港和内地的各种往来增多,各种犯罪活动也横跨维多利亚港湾在两地泛滥起来。

    3

    香港回归之后的第二年,他们从香港来到深圳,把招募卖淫女的大本营设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梁晓民说:“香港许多人到国内来找对象,找业务,我们也随之而来,但我们的目的不同,我们是来寻找到香港卖淫的女青年。”判决书说:一九九九年五月,阿龙到深圳找到苏灿,叫她从内地找女青年去香港“打工”(指从事卖淫活动),并许诺每找到一名女青年赴香港可获三千元的好处费。苏灿明知所谓“打工”即为卖淫,但仍答应下来,并与阿龙约定联系方式,还约定办证费用从女青年到港后的非法所得中扣除。二〇〇〇年四月至五月,苏灿通过被告人梁某认识了在贵州镇远做生意的被告人刘某后,指使二人找适合的女青年赴港卖淫,许诺每找到一名女青年到香港卖淫可获三千元好处费。刘回到镇远,伙同苏找到女青年杨、龙二人后即电话通知苏灿,苏即与梁晓民、阿龙联系。梁晓民、阿龙即以二人的名义发邀请信到镇远,刘、苏接到邀请信及相关资料后,以向公安人员行贿的方法为杨、龙办理了来往港澳的通行证,杨、龙到广州火车站后由苏灿接转到香港,并电话通知梁晓民在香港接人。女青年到港后,由梁晓民安排住处,并发给卖淫联系用的手机、衣物、化妆品等物,安排“马仔”、“马夫”对女青年进行看管和联系嫖客,强迫女青年在香港的一些歌舞厅和宾馆卖淫。

    香港——你这颗灿烂的“东方明珠”,也蛰伏着黯淡阴影;维多利亚港湾——你这香港多愁善感的女郎,不时在为这一邪恶啜泣!

    在谈及为何要做皮肉生意时,梁晓民侃侃而谈。物欲是违法犯罪的根源,我们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更无法拒绝欲望。在犯罪的道路上,有的人做一段时间会怕,但有的人不怕,要么越做越红,要么锒铛入狱,必然要走两个极端。做任何生意都不比犯罪获利大,做正规生意比较困难,利薄,要通过做生意攒五六万很不容易,但做违法生意就容易,再犯罪,五六万就轻易变成几十万元。所以许多人在犯罪之后,一再表示做了下一单就收手,但他收不住,像一匹没有缰绳的野马,收不住头,一直要走下去。

    这就是罪犯的可怕独白,在罪恶的金钱狂飙中,莎翁虽然一而再,再而三地诅咒金钱的铜臭,但在物欲横行的今天,到底是贪欲之心之过呢,还是金钱之过?这只能拷问自己了,拷问每一个在社会上生活的人们。“人性的黑暗,使许多人在决定他人命运的时候,总是千方百计地加入自己的利益和欲望。”

    从二〇〇〇年六月到二〇〇一年十月间,梁晓民团伙又组织贵州女青年杨某等八人到香港卖淫。他们也以上述方式办理了来往港澳通行证,李为此收受现金六千元。女青年在香港卖淫期间,梁晓民等团伙人员规定卖淫一个钟点(三十分钟)收港币三百五十元,其中女青年得一百元。如果在固定场所接一个嫖客得一千至一千五百元港币,女青年得两百至三百元。到深圳后,由苏灿扣除办证、生活费等费用,再将卖淫所得交给女青年。

    改革开放后,许多贫困农村的女青年涌入城市,原本就拥挤不堪的城市,敞开那狭窄的怀抱一边接纳她们,一边又把一部分意志薄弱、物欲熏心的人送入泥潭。这些被黄金锁缠裹着幼小的涉世不深的灵魂,在各种娱乐场所,夜总会、桑拿浴、卡拉OK厅、发廊,还有那些低廉的站街女,因生活的困窘廉价地出卖自己的名节;因急于脱离农村那脸朝黄土背朝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而出走,汇入城市的灯红酒绿、花天酒地,无奈地低贱出卖自己的灵肉。

    认真分析许多妇女卖淫的原因,不仅可以窥视到一些观念的误区,而且也可窥见灵魂的堕落。许多农村姑娘,在家时,有父母管束着,在几千年传统文化统治下的中国农村,名节是第一位的,那矗立的斑驳的贞节牌坊,是多少古代妇女用生命凝就的。在家时,男人都不敢多看望,因为言行举止稍稍出格,流言飞语就会接踵而来,视名节为命的父母会不依不饶。土壤和环境限制着她们内心的躁动,从而安分守己。可一到城市,光怪陆离、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川流不息的车水马龙,滚滚而来的人流,障住了她们的眼睛,使她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谁了,逛上一年也难遇上一个熟人,这都为她们进入这些娱乐场所提供了客观环境。

    市场经济的价值观冲击着她们原本纯朴的灵魂,“笑贫不笑娼”成为她们的信条。许多女性不甘心于贫困的生活和低微的收入,许多人耐不住清苦的岗位,幻想一夜之间腰缠万贯,过上富裕时髦的享乐生活,从而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提高自己的名分。在整个社会阶层中,富翁毕竟屈指可数,蓝领阶层的生活充满艰辛和清贫,白领阶层薪酬高,却不是谁想去就能去的,这是国情,是现实。而卖淫能在很短时间内获得大量的财富,有的女性做一年可赚十万数十万。对金钱的依赖和欲望,污染了她们的心灵,在她们看来金钱的铜味不是臭的,而是香的。金钱的魔力,畸形的、物质的占有欲使其肉体活脱脱地成为一种商品。白天是人,晚上变成鬼;白天是美丽的女郎,夜晚就皮笑肉不笑地浪迹于各种情色场所,展示着自己白皙的皮肉和扭曲的线条。她们在向每一个男人展示自己时,并无情爱可言。她们看重的不是男人的仪表、气质,也不管他是高是矮,是瘦是胖,是老态龙钟还是青年气旺,而只是看重他们的钱袋子,金钱是她们所有服务的注解和诠释。

    西方文化对她们也不断地“渗透”。“性解放”、“性自由”,已经不是只说不做的口号。这些所谓“先进”的理念,已经成为她们的座右铭,她们开始身体力行。同时国内的一些所谓“艺术”中也夹裹着不良的性信息,色情刊物、黄碟等色情文化传播着精神毒汁。当年,鲁迅先生根据上世纪初中国之现状提出:“救救孩子!”而当今的中国,我以为应直呼:“救救少女!”因为她们思想上追名逐利,崇尚物欲享受,理想信念一片混乱。在她们心中,任何伟大的壮举和情结都必须在钱眼中过滤。有了钱,渺小的也会变得伟大;而没有钱,神圣的也会变得龌龊。所有的“主义”,在她们心中都一文不值,所有的理想都演变成金钱至上。

    早恋、婚前性行为、未婚先孕、婚外恋、通奸等一些不良的性行为和性刺激,使中国数千年建立的伦理道德被砸得支离破碎。伦理道德这面飘扬了上千年的彩旗已经退色,连在风中飘扬的力气都已丢失。在新观念的冲击下,这面旗帜终会落下,只剩一根矗立的旗杆。而这根旗杆,又不能指引人们。所以,中国必须要找出新的符合中国国情的旗帜,使它能指引人们前进!

    还有一些妇女走出家门,走进“淫门”,是由于家庭纠纷而导致的。有的女青年和丈夫不是自由结合而是带着包办婚姻的痕迹,他们结婚后,感情不好,草率的结合,使他们的婚姻中完全没有爱情。薄薄的一张结婚证不能成为维系夫妻关系的纽带,最后家庭破裂,夫家撵出来,娘家无脸去,只有走向社会。到社会后,她们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如果有好的指引,她们能走向正道,如打工、进厂、服务于餐厅酒楼,虽收入微薄,但也能糊口;如果是坏的指引,她们没有出路,就只有出卖皮肉,走向卖淫的道路。许多女青年不仅将卖淫作为挣钱的手段,也作为寻求刺激、满足自己性的需要和欲望心理的途径。做“鸡”、“黑脚杆”(指农村来的)和“白脚杆”(指城市的),在本质上都一样,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无非是站街女中“黑脚杆”多一些,还是出入于高级宾馆和高级夜总会中的“白脚杆”多一些,钱挣多挣少的区别,都一样是吃着丑恶的“青春饭”,消耗着金色年华的独特“资源”,本质上都是丑陋无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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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说,男人、女人、金钱是构成卖淫嫖娼的三大要素,缺一不可,只不过以男人们为主体,女人为客体,金钱为纽带,功能不同,分工不同。上世纪五十到七十年代,封、资、修的外延很广,所有的霓虹灯都被关闭,倡导艰苦朴素,也不准开什么歌厅、舞厅,更不会有供人享受的洗脚城、按摩店。跳舞是上流社会的奢侈品,但都仅局限于交际舞、国标舞等。而现在的舞厅全没有那时的高尚,现在的舞厅,大众舞厅都有几曲是闭灯的,小舞池更是杯光酒影,舞池很小,跳的都是贴身舞。

    这样的环境,使一些有钱男人像脱了缰绳的野马,难以收缰。他们在这污浊环境下恣意放纵,改革开放放纵了他们性欲的活跃程度,酒足饭饱后的淫欲是他们的第一需求。嫖妓和赌博是男人强大和自信的象征,谁不这样反而会被视为异类,思想保守,没有开拓精神。“不会娱乐就不会工作”的谬论充斥于世。消遣作乐成了工作的附体,这是遍及社会中、上层“体面”族群的事,只不过有些在台面上,而那些位高权重的官员往往躲在阴暗处,时时把伪道学的外壳罩在他们红润的脸庞上,不易被发现而已!虽然“食色,性也”,但贪得无厌地追逐异性,一味地沉于色欲淫乐,沉迷于灯红酒绿,全不顾“万恶淫为首”的古训,必将导致毁灭。我国现代老一辈革命家谢觉哉说过:“人和兽的区别:人有理性,兽无理性。人的爱不只是生理上一时的冲动,而是爱能在他们的精神上留下不可磨灭的影子。”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伟大的画家达·芬奇也曾说过:“谁不能控制邪欲,谁就把自己摆在了畜生行列。”人和动物有着本质的区别,万物之灵气造就了人。有人说:“一个男人经历性欲的次数取决于他自己的身体状态,而引起这种感觉的机会则取决于他所习惯的社会风俗。”而动物则不同,这个物种的雌性发情期才有雄性争霸天下的机会。雄性间斗得你死我活,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它们哪有选择的余地?胜者妻妾成群,败者只能望雌兴叹。人与动物在性欲上的区别即在于此。

    当然,情欲并不只是中青年人的专利,老年人也有性生活的权利。外国人很幽默,做人更加如此。据说英国前首相丘吉尔七十多岁高龄时,有一次去参加一个隆重的庆祝大会,同行的人悄悄告诉他说,你的拉链没拉上,大门是开开的。丘吉尔悄悄告诉他的随从说,老鹰不会从窝里掉下来的。在以性为自然生理需要的西方文化中,首相幽默地一笑了之。但在笔者所管辖的这所高度戒备型监狱,六十岁以上的罪犯有数百人,他们有的“鸟”就是不死,因为在所有老年犯罪中,基本上只有两种:一种是老年贩毒,这不受时间年龄限制;二是奸淫幼女,有的还不只是一个两个的。只有罪孽深重方会被送到我们的深牢大狱,服死缓、无期徒刑,因此,这个高度戒备型监狱把这些人放在一个农场关押,这个农场等于为政府建立了一个养老院。虽然他们不至于再危害社会,但要供他们养老,吃穿用样样俱到。当然这种高龄的性犯罪源于孤独和不健康的性心理,不过多去探究。

    在当今中国,能在各种娱乐场合嫖妓的大多是事业有成的男人。应该说,夜总会、卡拉OK厅、发廊、桑拿浴、洗脚城、形形色色的按摩店席卷城市和乡镇是近十年来的事。在一些并不富裕的小城镇,街道两边除了商铺就是花花绿绿、灯光闪烁的卡拉OK,什么“金太阳”、“绿草地”、“掌中宝”、“楼外天”,名字取得一个比一个暧昧;“让你尽情销魂”、“使你春风荡漾”,广告词一个比一个挑逗。首先,在精神上牢牢地把男人们勾引住,使你不得不驻足观望,想入非非。进入室内,一间间卡拉OK厅富丽堂皇,红色的地毯、昏暗的吊灯、昂贵的音响设备,一家比一家豪华,一家比一家别具匠心,都想标新立异,从那些爱好者的口袋中掏出金钱。

    每个卡拉OK厅、夜总会都封得严严实实,阳光只能在它们窗棂上打旋,白天和黑夜在这里混沌难分。但那些酒足饭饱后的高声吼叫、那些跑了调的靡靡之音还是挤出窗棂,夹杂着猜拳行令、摇旗呐喊的声音,偶尔还伴有女人浪荡的笑声,使路人皱起眉头,神色匆忙地远离。

    来这些地方消费的不是官员就是老板,他们在官场和商场中尔虞我诈。官场激烈、商场凶险,白天的明争暗斗,夜晚要将压抑全部释放出来,释放的地方就是这些娱乐场所。这些来享受的男人们,坐着豪华轿车,吃着飞禽走兽,喝着人头马,怀中抱着漂亮女人,气派十足。官员们对这里有挥之不去的依恋,老板们在这里有谈不完的生意。他们右手拿着话筒,有永远也唱不完的曲子;左手搂着艳女,征服的欲望烙进他们的灵魂。在昏暗的灯光下,文质彬彬的变得粗野无比,不善谈吐的口若悬河,烁烁的目光瞄准女人最隐私的地方,那双粗壮的手不是用来展示力量,而是不时伸进女人的衣服抚摸着她们的肉体。酒尽曲终,成双成对,放荡地走向夜色下的宾馆、酒店。他们一边纵欲,一边吃着“伟哥”,身体累垮的同时,阳具也慢慢开始伤残。这是那些男人毫无节制的悲哀!

    《黄帝内经》是中国古代医学的经典名著,它论述了性欲与人的养生之道,提出了节欲养生的观点,这最适合那些一边怀抱着女人,一边吃着壮阳药物的男人们。

    《黄帝内经》认为:上古时代,那些懂得养生之道的人,总是取得阴阳变化的规律的人,他们把它调和在修身、养生和阴阳调和的法术之中。饮食有节制,起居有规律,淫欲有限度,从不胡作乱为。所以能使人们的形体和精神合而不离,享尽上天赋予的寿数。

    而现在有些人全不注重古人的养生之道,生活无规律可言,白天黑夜颠倒使用,把酒当作汤水喝,把男女的淫乱当作觅求刺激的捷径。而且有的人乘酒醉入房性交,这实际上是用性欲来枯竭自己的精血精气,用不良的嗜好来散失自己的真元之气。不懂得如何保持精神的充盈盛满,只图一时的心理满足和肉体的快感,纵情纵欲,违背生命的规律,从而造成精神恍惚,气短肾亏,出现未老先衰的现象。

    应该说,生活中一年四季都有邪僻之气,都会乘虚而入,人体会出现疾患,所以四季都要予以防避。因此,必须心安无虑,少私寡欲,则气和顺畅,精神安乐于形体之内,而不外驰。心态安静就少有欲念,心情安定就无惊惧之情,气血运行而通畅,形体劳作而不疲倦。这样,会把粗淡食物认为是美丽的,简朴的衣装认为是适宜的,面对纯朴就会快乐。物欲不会刺激眼睛,淫欲邪念不能扰乱灵魂,这才能与天地之道相合。这对于有的人来讲是很难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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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晓民为了组织境外卖淫活动赚取更多的不义之财,便和苏灿进驻深圳,以减少中间环节。一开始,他们诱骗到女青年后,由香港那边来接。半年后,他们就亲自组织,俩人奔忙于香港和深圳之间。

    他们在夜总会和卡拉OK厅、发廊认识一些领班,由这些领班推荐,介绍成功一个可获利三至五千元,带到香港又可获利五千余元。这个无本万利的生意,极大地膨胀了他们的罪恶之心。于是,他们为猎取对象,经常出入于豪华的夜总会。每个夜总会都极致豪华,除了闪烁着暧昧的霓虹灯,夜总会的设计也很欧化。在深圳东门,这些夜总会是古罗马式的款式。门前矗立着古罗马的神像和雕塑,这些雕塑高可达十多米,十分气派,房内更是堂皇至极。每一层设计都不一样,一层是罗马式的,另一层一定是法兰西式的,再上一层就是美国式的。在乌烟瘴气的喧闹声中,女人们身着妖艳的衣饰,敞胸露怀,一排排坐在黑色的真皮沙发上,脸上涂抹得似粉红桃花,口红在唇上闪烁着艳丽的光芒。她们媚笑着跷着二郎腿,裙裾卷嗒嗒往后翻,袒露出修长白皙的大腿,以招徕那些狼一样的目光。

    在整个寻找猎物的过程中,因在国内不给小姐们钱,有的愿意去,有的不愿意去,有时一趟要一个来月方能确定。因到香港去的小姐要美丽漂亮,要选好的,从身材到脸蛋都要上佳。小姐到香港也有很大的风险。香港是法治社会,不允许卖淫嫖娼,有的去一两天就被警察抓了,灰头土脸地被遣送回来。这些人的身份通常无法确定。有的小小年纪还是个中学生,有的是下岗了拿着低保的女工。她们从城市和广大的农村来到这个花花世界,感受着城市给她们带来的冲击。她们的思想、人格发生了巨大改变,刚来时她们还羞羞答答,十分胆怯,坐台都带有几分苦涩,出台就更加羞愧。但当她们熟悉了这个环境,适应了这里的生存法则后,她们就变得一眼就能把男人们的世界看透。大方的、抠门的、官家、款爷,变着法子从他们身上多挣钱。歌尽了,曲终了,小费拿到手了还对客人说:“先生,有零钱吧?给十元,我要交台费!”对金钱的攫取成了她们的最高准则。

    梁晓民说,在深圳办边境证时,有的要回原籍办到深圳的边境证,再由深圳办到香港,而只是三个月的有效期。她们被带到香港后,要跟踪她们的行踪,怕她们在卖淫过程中受到残害和虐待。遇到这种情况时必须出面调解,她们每人都有梁晓民等人的手机号码,一有情况就及时联络。这些女子到香港就怕出乱子,因为除了一些领班介绍之外,更多的是老乡、同学、朋友介绍来香港的,出了问题不好交代,这边的人也会找上门来。这些人到香港有三个月的时限,三个月满后,就要回到内地,再去就要重新办理赴港手续。因为和夜总会订好合约,卖淫女在夜总会不见了,他们要找夜总会老板;反之,小姐在预期时间之内不在夜总会干了,老板要他们退余款。双方都是互相监控的,三个月一订,期满了这些小姐就出夜总会,老板不管,他们把小姐接出来,遣回大陆结账。因时限只是三个月,满期后要是被警察查到,更是很麻烦的事情。对个别优秀的小姐,夜总会要留,他们交涉好,小姐愿意留他们不管,不愿留他们就送回大陆。

    这些卖淫女匆匆从大陆踏岸而去,三个月后又从香港踏岸而归,维多利亚港湾的风吹拂着她们的脸颊,她们无暇观赏这颗举世瞩目的“东方之珠”。纵然是山峦秀丽,风光优美,蓝天碧海,高楼闹市,她们都领略不到,她们的心思都在挣钱上。在香港白天可乘坐典雅的褐红色缆车登山,看着市区的高楼大厦怎样演变成积木大小,可在观景台将维多利亚港湾的良辰美景尽收眼底。这个“美丽的女郎”,无论是远景还是近景,风采依旧。但她们看不见,因为晚上她们太累了,在无数男人的怀中辗转,现在正是补觉的时候。

    夜晚,华灯初上,环顾港岛四周,万家灯火,闪烁长空。她们没有时间参观夜间赛马,去感受赛马带给心灵的震撼,她们要挣钱去,她们必须到那个肮脏不堪的地方,让金钱一片片地把她们青春的鳞片拔去。

    梁晓民说,有许多内地的女子,家里很穷,身无分文,没有钱花,很抠门。但到香港接触花花世界后,挣到钱了,出手很大方,是大陆来港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在内地时她们没有经济来源,没有钱花,到香港做起了皮肉生意,钱花习惯了,离开这种生活,没有了这样的收入她们会不习惯。

    这种不习惯的诱因是消费,她们到香港,收入很高这肯定是事实。但进入这个世界就只能大把地攒钱,又大把地消费,那只能一天无数次地卖淫。物欲极度地膨胀,她们找的钱越多,消费就越多,同样付出的代价就越大。等到青春饭吃完,没有了青春的本钱,自己就把自己推向了越陷越深的深渊!

    这些去香港卖淫的少女并非完全是生活所迫,她们已经不是刚从农村走进城市步入风尘。她们涉足这一行业的时间已很长,在这一个行业摸爬滚打,经验老到,身心油滑,已经不像那些初出道的站街女和发廊妹。纵然如此,仍有许多赴港卖淫的少女,命运是十分悲惨的。

    梁晓民举例说,有一个叫阿兰的少女,年方二十,刚到香港就落入黑窝,被强迫卖淫。在这种暗无天日的地方喊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不分白天黑夜地惨遭群狼摧残。直到被警方营救,才重见天日,而且得不到一分皮肉钱,境况十分悲惨。

    还有一个叫阿英的少女,在卖淫时,警方突查,她惊恐之中从三楼越窗跳下,被送到医院就诊,腰椎断裂,造成终身残废。

    在这几年的组织妇女卖淫经营活动中,什么事都有。梁晓民说,有到香港后就失踪的少女,不知是被黑社会劫持了,还是被残害了,说不清楚。也有的一到香港就落入黑社会的圈套,首先把你的证件收藏起来,又打又骂,用强制的手段,强迫你卖淫,数月后又被转移到另外一个黑窝。这样转来转去地从你身上榨取皮肉钱,直到你心力交瘁,病魔缠身,压榨不出价值了,就在某天夜里把你扔在大街上。这些卖淫女的命运凄惨,香港的法律又没有组织卖淫罪,只有非法劳工罪,这些恶棍往往很难得到应有的惩罚。

    二〇〇四年八月,正当梁晓民、苏灿一伙丧心病狂,准备输送更多的少女到香港卖淫时,被警方刑拘。他们严密的组织体系出现了破绽,多行不义必自毙。他们东窗事发在一个女人身上,这个女人名叫苏娟。苏娟刚被梁晓民一伙送到香港,就被警方抓住遣送回大陆。她越想越不是滋味,钱没有挣到,还开了一个人生的大玩笑,心理失去平衡,于是回到歌厅去打介绍人(领班),索要赔偿,弥补损失。那介绍人自然是不会给的,双方大打出手。她一气之下,也不顾及什么名誉,向当地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机关抓获介绍人后,把梁晓民一伙牵出来,从而使他们锒铛入狱,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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