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什么场合吃什么东西也有了潮流标配,好比明星们走红地毯、机场凹造型,都要找到对的衣服一样。
吃什么成为了一件有仪式感的事。看热闹的时候,流行吃瓜;以前看春晚的时候,喜欢嗑瓜子,几斤几斤,手、嘴、眼睛都忙着,节目也就空不出闲来挑刺儿。那么,世界杯的时候,吃什么才最配?
这次的回答应该是东西南北无差异,全国山河一片红——红通通的小龙虾,早成了世界杯+啤酒之外的第三个选项。
吃没吃过或许不需要问,一次能吃多少斤才是互相攀比和值得炫耀的事情。一座小山是空瓶子,一座小山是小龙虾壳……对某些人而言,看世界杯就是找一个借口来如此狂欢一般吧?
就像望梅会止渴,看见杨梅会吞口水,小龙虾也属于那种一看外表就有唾液反应的食物——热情的红色,总让人感觉与香辣分不开。我有一位大学同学,曾豪迈地宣称:她的人生理想就是要吃香喝辣,结果小龙虾光凭自己光鲜的外表,就把这两样通杀,又香又辣,越辣越想吃。
更多的时候小龙虾就像一个“肉瓜子”,都需要去壳,惊喜的是壳之后居然是肉!肉!肉!手嘴并用的忙,连续不间断的咀嚼,明明累得个够呛,胃却填不满,成堆的壳在旁边也就没有那么巨大的负罪感——是旁边的壳淹没了自己;而不是从肚里顶上的肉撑满了自己。
与此同时,这种忙碌又可以缓解世界杯某些场次的沉闷;还可以把熬夜看球的疲惫赶走。
第一次吃小龙虾的时候,我正被一趟翻山越岭20多天的公差,饿得清汤寡水。刚一回到南宁,被同样在泥泞山路里饿出来的小伙伴们,带着一起大半夜去吃了这种愈夜愈多人吃的食物——小龙虾。
它来到这个城市的时间远远短于我这土著呆在这里的时间,却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攻占了各种各样人们的胃,还变化出麻辣、蒜茸各种口味,以及张三家李四家等各种令人眼花缭乱的品牌。
而我却不太记得它是什么味了。大概对于一种食物的喜爱,实在是一件很个人的事情:
有人喜欢吃。我有个同事喜欢吃小龙虾的原因是:它有钳子(有钱),吃小龙虾还成了对流星许愿一般的存在;
有人就可能不喜欢。妈妈的一个朋友,多年前一直诊断便血,以为遇上什么疑难杂症,每每想着如何悲伤地与世界挥手道别,结果折腾了一阵子之后,原来有壳卡在了长长的食物最后出口的末端,一个小手术取出后,他又可以继续吃香喝辣,过回快乐人生。但我听过这个故事却对披着尖锐的壳的所有食物,都保持了一点怀疑戒备之心,没有了那种大块吃肉的酣畅淋漓,或者也纯粹是因为懒,不喜欢费时费力的剥壳。
其实长夜漫漫世界杯,也不是每场球都召集得起一群吃小龙虾的人。大多数时候,自己一个人轻手轻脚怕吵醒正在熟睡的家人,然后默默躺在客厅沙发上昏昏欲睡——要不然怎么需要解说员在进球时大喊大叫,这和漫长的交响乐里的平地惊雷是一样的效果:睡着的,该醒了!
所以这时候自己一个人吃点什么,也是不错的选择。还是需要连续不断地进食模式,有嚼头,一点一点地不会撑破肚皮,这时来一盘带壳的水煮花生,却是我喜欢的。
张爱玲散文里写母亲看她长大后活得如此痛苦,说后悔她小时发疹时小心看护了她,但张爱玲想想,自己也算懂得享受生活中一些小乐趣,比如傍晚时分躺在摇椅里边吃水煮花生边看漫天晚霞,这便是与她亲近的小市民的人生。这份轻松安逸,看起来水煮花生是不是更符合现在流行的性冷淡风?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