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学批评-沉约的声律和文章三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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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齐梁之交,沈约是个大作家。他以声律论文,自矜独得之秘。曾经著有《四声谱》。《南史·沈约传》说他:“以为在昔词人,累千载而不悟;而独得胸襟,穷其妙旨。”四声之发明,或者不始于沈约。《隋书·经籍志》有晋张谅《四声韵林》,又有刘善经《四声指归》,也列在沈约之前,都是小学一类的书。钟嵘《诗品》也说:“王元长创其首,沈约、谢朓扬其波。”大约沈约的地望尤为高华,所以他就独擅其名。四声的专论,当然是小学音韵一类的学问。况且他的书,又已失传,详细不得而知。我们所重的,是他以声律论文的话。《南史·陆厥传》说:

    时(永明末)盛为文章。吴兴沈约,陈郡谢朓,琅琊王融,以气类相推毂。汝南周颙,善识声韵。约等文皆用宫商,以平上去入为四声,以此制韵,有平头,上尾,蜂腰,鹤膝。五字之中,音韵悉异,两句之内,角徵不同,不可增减。世呼为“永明体”。

    《诗人玉屑》里,又引沈约所谓诗病有八,所谓平头,上尾,蜂腰,鹤膝,大韵,小韵,旁纽,正纽。这些名词,《唐音癸签》里都有解释。都是诗的戒律,也不知是否确是沈约的意思。我以为沈约的精论,尚不在此。他的《宋书·谢灵运传》论说:

    若夫敷衽论心,商榷前藻,工拙之数,如有可言。夫五色相宣,八音协畅,由乎玄黄律吕,各适物宜。欲使宫羽相变,低昂舛节,若前有浮声,则后须切响,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妙达此旨,始可言文。至于先士茂制,讽高历赏,子建“函京”之作,仲宣“灞岸”之篇,子荆“零雨”之章,正长“朔风”之句,并直举胸情,非傍诗史。正以音律调韵,取高前式。自灵均以来,多历年代,虽文体稍精,而此秘未睹。至于高言妙句,音韵天成,皆暗与理合,匪由思至。张蔡曹王,曾无先觉。潘陆颜谢,去之弥远。世之知音者,有以得之,知此言之非谬。如曰不然,请待来哲。(据《文选》参校)

    这才是他的结晶的批评,这才是他“商榷前藻”的妙论。本来《尚书》里“声依永,律和声”,和《周礼》里“六律为之音”,都可以说是论诗言声律的先声。但是古时这些话,是就以诗入乐而言;既有音乐做标准,考较文字上的声律,当然容易。后来的诗,不用入乐,而且也没有定谱。文人作诗,都是随意命笔,不必协于唇齿。沈约提出声律,也可算是探本之论。文章本要动人观感,如果扪之无气,读之无声,就未免索然少兴。《尚书》里所谓“歌永言”,似乎就是说“文气”,至于“声依永,律和声”,即是说声律了。文气以声律为借,声律又以文气为根本。魏文帝以文气论文;沈约的声律论,足以补充魏文帝之不足。《诗·大序》也说:“长言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长言”即是气,“手舞足蹈”,即是声律之形容了。但是沈约四声八病之论,实在不过是一种外形的标准,他所注重的,是“音韵天成,皆暗与理合,匪由思至”。所以他《答陆厥书》(《南史·陆厥传》)说:

    ……高下低昂,非思力所学。……自古辞人,岂不知宫羽之殊,商徵之别;虽知五音之异,而其中参差变动,所昧实多,故鄙意所谓“此秘未睹”者也。以此而推,则知前世文士,便未悟此处。……故知天机启,则律吕自调;六情滞,则音律顿舛也。……韵与不韵,复有精粗,轮扁不能言之,老夫亦不尽辨此。

    分明告诉人说音律之变动参差,要各人自悟,要自启天机,不是几句外形的标准所能说尽。如果外形标准可以说尽,岂能算作“独得胸襟”呢?钟嵘《诗品》里讥刺沈约,以为“使文多拘忌,伤其真美。余谓文制本须讽读,不可蹇碍;但令清浊通流,口吻调利,斯为足矣。至平上去入,则余病未能,蜂腰鹤膝,闾里已具”。他这话拿来指摘专拘声病不求根本的人,确是很对的,但不能罪及沈约。沈约的主张,本和钟嵘不甚相远。我们又看《颜氏家训·文章》篇引沈约的话:

    凡为文章,当从三易;易见事,一也,易识字,二也,易读诵,三也。

    一切都要“易”而不要艰涩,正是他精神的表现,哪里还有拘忌呢?但是这个“三易”也不是容易做到的。虽然不可以拿琐碎的拘忌做惟一的法宝,但也未尝没有自然的法度。参差变动,自有天机,总要自己悟入。他这三易之说和声律之说,正是两两相需,相成而不相反,是文学论评中千古的珍秘,我们不可漠视。沈约之诗,任昉之笔,一时并名(梁简文帝《答湘东王书》张溥辑本),但是任昉总嫌笔底质重,诗也“不能有奇致”(钟嵘《诗品》)。《北齐书·魏收传》里,也有“见邢魏之臧否,即是任沈之优劣”,沈之所以优,正是因为能主张三易了。清新谐畅,总是文家的高致。滞重庸俗的骈文,局促拙劣的散文,乃至于佶屈的诗,都应该拿沈约的话,来医它一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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