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史话-建设新中国时期的人民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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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协商国是,推动社会改革

    新中国充满朝气,充满希望,充满蓬勃的力量,但也面临极其艰巨的任务。刚刚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夜以继日地筹划国是、推动变革,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作为与政府协议事情的机构,也千方百计地凝聚人心与力量,不遗余力地发挥建议、参谋和协助推动工作的作用,为新中国的建设做出贡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将土地改革列为最基本的社会改革,要求必须实现耕者有其田。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农业人口约1.45亿的老解放区已经基本完成了土地改革。新中国成立以后,全国尚有约2.46亿农业人口的新解放区没有进行土地改革。

    1950年6月6日至9日,中共七届三中全会召开,刘少奇在会上作了《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全面推行土地改革正式提上日程。

    6月14日至23日,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京召开,中心议题是土地改革问题。会议讨论了中共中央建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草案)》,听取了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刘少奇所作的《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

    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对《土地改革法(草案)》做了若干修改和补充,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草案)》。6月30日,毛泽东主席签署命令,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作为在全国新解放区实行土地改革的法律依据。一场轰轰烈烈的以土地改革为中心的民主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展开。

    政协是由各党派、各团体和各界代表人士组成的,他们中的许多人或出身于地主阶级,或与地主阶级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土地改革会或多或少触碰其利益。做好各民主党派和广大政协委员的工作,争取他们对即将开始的土地改革的支持,既是改革的题中之义,也是营造改革氛围的重要方式。

    在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和中国农工民主党的领导人李济深、张澜、黄炎培、马叙伦、章伯钧作了大会发言,分别代表各自党派表示拥护《土地改革法(草案)》,同意刘少奇的报告。

    在会议上,章伯钧、郭冠杰、黄琪翔等人联合提出提案,建议各民主党派号召和动员其成员积极参加土地改革工作。大会闭幕后,政协全国委员会工作会议即与各民主党派总部商洽,就各民主党派成员参加土地改革的具体办法取得了协议。随后,周恩来以政务院总理名义致电各大行政区军政委员会,请他们依此协议与当地各民主党派领导机关协商执行,并要求地方政府一视同仁地对待参加土改工作的民主党派成员以及其他民主人士。

    从1950年9月10日起,各民主党派总部第一批报名的113人,分赴华东、中南、西北地区参加土改工作。在其后的两年中,政协全国委员会又先后组织了中央及北京、天津两市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政府机关的干部与文教界、科技界、医务界、工商界、宗教界人士等共计6107人,分编为47个土地改革工作团、5个土地改革参观团,分赴各地参加或参观土改工作。胡愈之、章乃器、许广平、严济慈、艾思奇、周扬、田汉、胡风、裴文中、梁漱溟、王光英等许多知名人士,均报名参加。

    著名华侨爱国领袖司徒美堂曾两次到广东参观土改,并在群众大会上讲演,赞扬农村土改的新气象,号召各界人士支持土改。他在和农民座谈时说:“这种伟大工作只有到了共产党、毛主席,才有办法和魄力领导农民阶级去完成它。”

    人民政协所做的工作,不仅直接推进了土地改革的进行,而且促进了民主党派成员和各界人士对社会变革的认识,进一步增进了思想共识和政治认同。

    任何一个新生政权,都会面临不甘失败者的负隅顽抗。新中国成立初期,国民党军队虽败走台湾,但全国各地特别是新解放地区,依然残存着大量的土匪、恶霸、特务、反动会道门头子和其他反革命分子,伺机兴风作浪,破坏新生政权。

    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悍然干涉,把战火烧到了中国的大门,国内反革命势力以为国民党反攻大陆在即,复辟的时机到了,遂开始猖獗配合,或炸毁铁路桥梁,或破坏工厂矿山,或抢掠公私财物,或残害干部群众,加紧策动骚乱、暴动事件,妄图里应外合,颠覆人民民主国家。

    为了镇压残余反革命势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政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依据《共同纲领》第七条规定,于1950年7月21日发布《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但在实践中,各地重视程度不一,有的地方偏于宽松。中共中央遂于同年10月发出《关于纠正镇压反革命活动的右倾偏向的指示》,要求坚决纠正“宽大无边”的偏向,全面贯彻“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声势浩大的镇压反革命运动,随即在全国范围内展开。

    为了从法律上保证运动的有力有序推进,1951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又根据《共同纲领》规定,草拟并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给予镇压反革命运动以法律武器。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列席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参与了条例的协商和制定。政协全国委员会的双周座谈会还就镇压反革命问题进行了座谈讨论,并听取了公安部部长罗瑞卿关于镇压反革命情况的报告。

    镇压反革命运动的手段是严厉的:杀一批,关一批,管一批。雷霆手段,必须得到各民主党派和广大民主人士的理解和支持。毛泽东曾就此亲自致信中国民主建国会主任委员黄炎培先生,指出:“不杀匪首和惯匪,则匪剿不净,且越剿越多。不杀恶霸,则农会不能组成,农民不敢分田。不杀重要的特务,则破坏、暗杀层出不穷。总之,对匪首、恶霸、特务(重要的)必须采取坚决镇压的政策,群众才能翻身,人民政权才能巩固。”

    在政协全国委员会积极推动下,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省、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在各自联系的群众中,开展了镇压反革命的宣传和动员工作。各民主党派的许多负责人以及各界民主人士还参加了反革命案件的审查和审判工作,协助政府做了许多有益的事。

    到1951年9月第四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召开时,激烈的镇压反革命运动已经基本结束,随后两年主要是开展一些更为深入细致的工作。在1951年10月举行的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毛泽东主席宣布:大陆的反革命残余势力已经基本肃清。

    大张旗鼓地镇压反革命,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敌我矛盾还很突出的条件下进行的一场尖锐的对敌斗争。由于当时司法体制和审判程序不够健全,一些地方的镇反工作中出现过错捕、错杀等偏差,中央及时发现并作了纠正。总的来说,镇压反革命运动有力地扫除了国民党遗留在大陆的反革命残余势力,基本上肃清了曾经猖獗一时的特务、地下军及会道门等反动组织,从而为巩固新生政权,保证土地改革和经济恢复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

    新中国成立初期,对于巩固新生政权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是取得经济战线的胜利,尽快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为此,中央人民政府在经济领域釆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重大举措,包括开展“三反”“五反”运动。

    新中国刚刚成立时,社会经济千疮百孔,国家财政入不敷出,一些投机资本囤积居奇、落井下石,唯恐天下不乱。国内外敌人对中国共产党的打仗能力心服口服,但对中国共产党能否治理好经济持怀疑态度。迅速扭转财政经济困难局面,关系新生政权的巩固与发展。

    1949年11月29日至30日,毛泽东主席主持召开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专题讨论财政经济问题,焦点问题是如何平抑物价。政协常委们围绕中共中央和政务院提出的有关方案进行了热烈讨论,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也纠正了与会人员一些不正确的想法,形成了统一财经、发行公债的一致共识。毛泽东在会上指出:“我们的财政情况是有困难的,我们必须要向人民说明我们的困难所在,不要隐瞒这种困难。但是我们同时也必须向人民说明,我们确实有办法克服困难。我们既然有办法克服困难,我们的事业就是有希望的,我们的前途是光明的。”

    1950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在全国发行了第一期人民胜利折实公债;3月,政务院发布了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并采取了清理仓库、控制投放、节约开支等措施。

    有力有序有效的行政和经济干预,促使国家财政经济状况迅速向好的方向发展。到1950年4月12日,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四次会议时,国家财政经济状况已经开始好转,收支趋于平衡,物价日渐稳定。一些对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经济治理能力曾持怀疑态度的人,也打消了顾虑。大家对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取得这样大的成绩感到满意,盛赞新生政权克服困难的决心和能力。

    1950年6月6日,以财经问题为中心议题的中共七届三中全会召开。毛泽东作《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奋斗》的书面报告并讲话,正式提出要获得财政经济的根本好转所需要的三个条件:(1)土地改革的完成;(2)现有工商业的合理调整;(3)国家机构所需经费的大量节减。

    到1951年,随着大部分地区土地改革的完成、工商业的合理调整、国家财政经费的节减,以及抗美援朝中政府对工商业加工订货需求的增加,国家经济得到了快速恢复和发展。但在这一过程中,也出现了新的问题:一方面有的资本家采取种种手段腐蚀国家干部,另一方面党政机关和国家干部中也滋长出种种不健康现象。为此,中共中央决定,从1951年12月起,在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内部开展“三反”运动,即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自1952年1月起,在资本主义工商业中开展“五反”运动,即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经济情报。

    “三反”“五反”运动需要广泛动员各界人士参与,特别是需要工商界人士的参与,因此,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协商机关、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都毫无例外地参加了这场运动。

    1951年12月29日,政协全国委员会向各省、市协商委员会发出指示,要求各地协商机关必须通过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大力协助各级政府推动正在大张旗鼓展开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并把这一运动发展到社会各阶层群众中去,依靠群众,协助政府,大胆地检举贪污浪费,同时发动群众揭发某些奸商贿赂干部、盗取国家财富的犯罪行为。

    1952年1月5日,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讨论“三反”问题。周恩来指出:“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的毒害,在中国的阶级社会中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是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的。要完全地彻底地铲除这一积害,必须全社会动员起来,特别是与贪污、浪费有密切关系的工商界要动员起来。”他号召工商界人士积极参加这一运动,进行自我改造。

    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胡乔木到会作了关于展开各界人士思想改造学习运动的报告。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关于展开各界人士思想改造的学习运动的决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协商机关迅速成立学习委员会,领导思想改造学习运动。

    1952年1月22日,政协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修正草案)》;3月6日,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中央节约检查委员会关于处理“三反”运动中贪污、浪费问题的意见的报告,听取北京市开展“五反”运动情况的报告并讨论有关处理原则和办法。随后,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批准《惩治贪污条例》,政务院政务会议批准《中央节约检查委员会关于处理贪污、浪费及克服官僚主义错误的若干决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在“五反”运动中关于工商户分类处理的标准和办法》,并先后公布施行。

    到1952年10月,“三反”“五反”运动结束,国家经济运行更加健康,社会风气更加良好,各界民主人士特别是工商界爱国人士的思想认识不断提高。人民政协在这一过程中,也进一步培育和巩固了良好的学习传统。

    值得注意的是,经过三年的努力,不仅国家财政经济状况得到根本好转,而且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里程碑式的转变,最显著的标志就是国营经济与私营经济的产值比例出现对调,国营经济所占比重由1949年的43.8%发展到1952年的67.3%。同时,随着农村土地所有制的变革,互助组、合作社普遍发展起来。这一系列深刻变化,使得毛泽东对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战略产生了新的思考。经过一年多的酝酿和研讨,中共中央提出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并在1953年9月24日政协全国委员会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四周年的口号中,向全国正式公布,即大约经过三个五年计划共十五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期间,经全国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协商审议的重要法案,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外,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等一批对社会改革影响深远的法案。

    2 支持抗美援朝和保卫世界和平

    1950年6月25日,朝鲜内战爆发。6月27日,美国总统杜鲁门宣布对朝鲜战争进行武装干涉,同时宣布派遣第七舰队封锁中国台湾海峡。

    政协全国委员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密切关注形势的发展。

    8月27日,政协全国委员会会同中国共产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华全国民主青年联合总会、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中华全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保卫世界和平大会全国委员会、中国人民反对美国侵略台湾朝鲜运动委员会、中苏友好协会、中国人民救济总会和中国红十字会,联合发出抗议,对美国政府进行谴责。

    9月15日,美国不顾中国政府和人民一再提出的严正警告和抗议,打着联合国的旗号,派兵在朝鲜西海岸仁川登陆,越过三八线大举北犯,把侵略战火烧到了中国的东北边境,并派飞机轰炸扫射中国东北边境的城市和村庄,严重威胁中国的安全。

    9月30日,为庆祝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个国庆节,政协全国委员会在北京中山公园音乐堂举行5000人的庆祝大会。周恩来作了题为《为巩固和发展人民的胜利而奋斗》的报告,代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庄严声明:“中国人民热爱和平,但是为了保卫和平,从不也永不害怕反抗侵略战争。中国人民决不能容忍外国的侵略,也不能听任帝国主义者对自己的邻人肆行侵略而置之不理。”

    10月24日,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讨论抗美援朝问题。政协全国委员会主席毛泽东主持会议。政务院总理周恩来作了《抗美援朝,保卫和平》的报告。周恩来说:“对美国侵略朝鲜我们不能置之不理。但是,如何理?如何管?要有进一步的决策。”与会的政协常委、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负责人、无党派民主人士,就中国对美国侵略朝鲜如何“理”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最后一致赞同组织中国人民志愿军援助朝鲜。

    10月25日,中国人民志愿军高举“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旗帜,雄赳赳、气昂昂地跨过鸭绿江,与朝鲜人民军一道,正式展开了对侵朝美军的强大反击,并于当天消灭北犯之敌一个团,打响了赴朝作战第一枪。中国人民把这一天作为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的纪念日。

    抗美援朝,不仅仅是一场战争,而且是一场全国性的爱国运动。11月4日,中国共产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无党派民主人士、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发表《各民主党派联合宣言》(以下简称《联合宣言》),指出:“朝鲜的存亡与中国的安危是密切关联的。唇亡则齿寒,户破则堂危。中国人民支援朝鲜人民的抗美战争不止是道义上的责任,而且和我国全体人民的切身利害密切地关联着,是为自卫的必要性所决定的。救邻即是自救,保卫祖国必须支援朝鲜人民。”

    《联合宣言》发表后,各民主党派分别召开中央会议,号召其成员和所联系的人们,积极投入抗美援朝的伟大斗争。各人民团体也分别发表声明,表示坚决拥护《联合宣言》。全国各地各界人士、青年学生也纷纷集会,表示拥护。天津、上海、北京、沈阳、重庆、广州、武汉、南京、杭州、桂林、青岛等地的工商界人士,先后召开抗美援朝大会,制定爱国公约,表示不欠税、不逃税、不投机、不倒把,努力增加生产,沟通物资,保障供给,为抗美援朝贡献力量。一场轰轰烈烈的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迅速开展起来。

    从1950年10月入朝作战到1951年6月第五次战役结束,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中国人民志愿军同朝鲜人民军并肩战斗,歼敌23万余人,将“联合国军”从鸭绿江边赶回三八线,并将战线稳定在三八线附近地区,迫使美国政府不得不选择谈判道路。抗美援朝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胜利。

    战争对人力、物力的消耗是巨大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前线的支持,1951年6月2日,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发出关于推行爱国公约、捐献飞机大炮和优待烈属军属三项运动的号召。政协全国委员会于6月8日邀集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开会,讨论了响应抗美援朝总会这一号召的具体措施,并在同一天通知各省、市协商委员会,从速邀集地方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以及其他无党派的爱国人士,协商具体办法,协助各地政府和抗美援朝分会积极开展三项运动。政协委员纷纷解囊,许多群众节衣缩食、积极捐款。到1952年5月底,捐款可购买战斗机3710架,充分显示了蕴藏在中国人民中的雄厚力量。

    1951年10月,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举行,以增产节约、继续加强抗美援朝运动为中心议题。会议听取了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副主席彭真所作的《关于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的报告》,通过了《关于抗美援朝工作的决议》。毛泽东主席在会上向美国政府,向全世界发出了中国人民自豪的声音:“我们的敌人认为,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面前摆着重重的困难,他们又用侵略战争来反对我们,我们没有可能克服自己的困难,没有可能反击侵略者。出乎敌人的意料之外,我们居然能够克服自己的困难,居然能够反击侵略者,并获得伟大的胜利。我们的敌人眼光短浅,他们看不到我们这种国内国际伟大团结的力量,他们看不到由外国帝国主义欺负中国人民的时代,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而永远宣告结束了。”

    会议还根据郭沫若、陈叔通和彭真的提议,决定在中国人民志愿军出国作战的周年纪念日,制发抗美援朝纪念章。1952年3月,政协全国委员会公布了《颁发抗美援朝纪念章办法》,随即向在朝鲜境内参加抗美援朝的志愿军等颁发了抗美援朝纪念章。

    从1951年6月10日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作战第五次战役结束到1953年7月27日朝鲜停战协议签订的两年间,是一个打打谈谈、长期胶着的过程。美国主导的“联合国军”已经认识到不可能吞并朝鲜,却心有不甘,一边谋求谈判,一边张牙舞爪,挨一拳才肯让一步。中国人民志愿军和朝鲜人民军诚意争取和平,但时刻保持耐心与定力,坚持把敌人打到口服心服。

    谈判桌上,双方先后在从朝鲜撤退一切外国军队、确定军事分界线、战俘遣返、休战后安排等问题上反复拉锯,并一度中断谈判,但最终随着战场局势的变化和国际舆论的影响而逐一将问题化解。政协全国委员会在这一过程中,为和平解决朝鲜问题做出了不懈努力,先后会同各民主党派联合发表了《中国各民主党派对于美帝国主义进行细菌战的抗议》《中国各民主党派反对联合国大会关于朝鲜问题非法决议的联合声明》等。

    1953年2月4日至7日,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举行。为促进朝鲜问题的和平解决,会议在《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中再次向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爱国民主人士和海外华侨发出号召,要求继续加强抗美援朝斗争,加强国防力量,粉碎美国侵略者对于朝鲜和中国的任何新的侵略阴谋,以争取朝鲜问题和远东其他有关问题的合理的和平解决。毛泽东主席在闭幕会讲话中指出:“我们是要和平的,但是,只要美帝国主义一天不放弃它那种横蛮无理的要求和扩大侵略的阴谋,中国人民的决心就是只有同朝鲜人民一起,一直战斗下去。”1953年7月27日,朝鲜停战协议终于在板门店签订,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战争取得伟大胜利。

    在抗美援朝运动期间,政协全国委员会曾会同抗美援朝总会先后组织了三次赴朝慰问活动。1951年3月廖承志率575人的慰问团,1952年9月刘景范率1097人的慰问团分别前往朝鲜,慰问中国人民志愿军、朝鲜人民军和朝鲜人民。1953年10月,朝鲜停战后,贺龙率领5448人的慰问团再次前往朝鲜,向军民表达敬意。各赴朝慰问团回国后,都分赴全国各地,向广大人民报告情况,宣传志愿军和朝鲜人民军的英勇事迹,表达前方将士的思念之情,推动抗美援朝运动不断深入。

    新中国成立初期,政协全国委员会还在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国际合作等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全世界保卫和平运动蓬勃发展。1950年3月中旬,世界保卫和平大会常设委员会在瑞典举行会议,通过了禁止原子武器的和平宣言并发出呼吁书,号召全世界一切善良的人们在这一宣言上签名。这个号召很快得到世界各地热烈的响应。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也于1950年4月底要求各地分、支会发起签名运动。但由于中国幅员广阔,人口众多,一时尚不能广泛开展。因此,同年6月,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主席郭沫若代表该会致函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建议政协全国委员会向全国人民发出号召,推动签名运动。

    1950年6月,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号召全国人民展开世界和平签名运动的办法》,提出“以七月一日至七月九日为和平宣言签名运动周,全国各机关、各部队、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各民众团体、各民主党派、各少数民族以及海外侨胞,在这一周中可任选一日进行广泛的签名运动”。在政协全国委员会的号召和推动下,和平签名运动在全国各地迅速开展起来。到1950年11月签名运动结束时,中国人民在世界保卫和平委员会关于禁止原子武器的和平宣言上签名达2.3亿多人。

    1951年2月25日,世界和平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柏林举行,会议通过了《关于缔结和平公约的宣言》,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苏联、美国、英国和法国五大国缔结和平公约;同时呼吁一切爱好和平的民族支持这个缔结和平公约的要求,号召所有善良的人们、所有希望和平的团体签名支持这个宣言。

    这个宣言得到世界人民的广泛支持。政协全国委员会立即通知各地协商委员会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积极响应世界和平理事会关于缔结和平公约的决议。拥护缔结和平公约签名运动在全国范围迅速展开。最终,中国人民在缔结五大国和平公约宣言上签名的共达3.44亿余人,占全世界6亿签名人总数的一半以上。

    1951年11月1日,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支持五大国缔结和平公约的要求的决议》,并致电同一天在维也纳举行的世界和平理事会第二次会议,表达了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的决心。世界和平理事会于11月6日复电政协全国委员会主席毛泽东,表示:“你们的会议同意这个宣言并且表达了贵国3.44亿余在世界和平理事会的宣言上签名的人民的意志,世界和平理事会认为这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件。”

    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政协继续存在

    到1952年底,经过三年新民主主义的社会改革和全面恢复国民经济,国家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新中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趋于稳定。按照政协组织法的规定,政协全体会议每三年举行一次。到1952年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已届期满,何时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问题提上了议事日程。

    在这三年间,各地普遍通过聘请、协商或选举方式产生了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有的还通过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地方人民政府,加上延安时期所实行的“三三制”民主实践,普选实践已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有了相当的经验积累。按照政协全国委员会于1950年6月通过的《关于地方委员会的决定》,政协省、市地方委员会由省、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所产生的省、市协商委员会代行其职权。这期间,地方各级协商委员会在开展人民政协工作的同时,也为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做了必要准备。

    在1952年12月24日召开的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周恩来代表中国共产党正式提出了1953年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提议。同时提出:《共同纲领》是新中国初期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根本大法,它所规定的任务,在过去三年中大部分已经实现,有必要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上制定一部能够适应过渡时期总路线要求的宪法,用法律形式把中国过渡时期的总任务肯定下来。经过协商,常委会议一致同意中国共产党的建议,建议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即行筹备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起草宪法和选举法。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接受了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建议,于1953年1月通过并公布了《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确定1953年召开由人民用普选方式产生的乡、县、省(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在此基础上接着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还决定成立以毛泽东为主席的宪法起草委员会和以周恩来为主席的选举法起草委员会。

    1953年3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即公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普选拉开了序幕。为搞好普选,中国进行了有史以来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继而在普查基础上进行了选民登记。近三亿人的选民参加选举,这在全世界也是规模空前的。后来,由于1953年春秋两季自然灾害严重,农村全力投入抗灾生产工作,原定5月开始、10月完成的基层选举工作不得不推迟。为此,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于1953年9月18日作出了推迟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基层选举的完成日期也推迟到1954年2月底。

    1954年3月,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提出了宪法草案初稿,经宪法起草委员会接受后,提到政协全国委员会进行协商。3月16日,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定,组织在京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负责人和各界代表人士对宪法草案初稿进行讨论。参加宪法草案初稿讨论的共8000多人,经过两个多月的时间,提出了不少修改意见。宪法草案初稿经宪法起草委员会修改以后,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于1954年6月正式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交付全国人民讨论。

    1954年6月到8月间,全国各地先后选举产生了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其间,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于7月5日举行第五十六次会议,根据人民政协《组织法》第十三条第四款“协商并提出参加中国人民政协的各单位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中的联合候选名单”的规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中央提名的候选人名单》进行了最后的协商。经过协商,政协全国委员会通过了毛泽东、宋庆龄、李济深、张澜、何香凝、陈嘉庚等501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经过充分和周密地准备,1954年9月15日至2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隆重举行。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至此,作为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圆满完成其历史使命而载入史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人民政协还有无存在的必要,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1953年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报经中央批准的《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实行后统一战线组织问题的意见》指出,在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以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应作为独立的统一战线组织而继续存在;其组成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既要保证共产党的领导,又要适当扩大团结面,把各民主阶级、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少数民族、华侨及其他爱国分子中必要的人选吸收进来;统一战线组织对各参加单位的关系,应该是协商关系,而不是领导关系,但共产党对统一战线组织则是领导关系;统一战线组织与人民政府的关系,是协商和建议的关系。

    在1954年10月28日召开的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十一次会议上,周恩来代表中共中央提出有关召开政协第二届会议的一些建议。常务委员会为了广泛了解各方面的态度,决定将建议先交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研究并提出意见,然后在全国委员会工作会议上进行协商并提出具体方案,最后再提交常务委员会决定。

    经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研究协商,一致同意中共中央就有关问题提出的建议:(1)第二届政协的组织形式,将由原来的全体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三层,改变为全国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两层。(2)共同纲领的大部分内容已纳入宪法,第二届政协不再制定共同纲领。以组织法为基础,另行起草人民政协章程。(3)由于全国人民代表已由地区产生,区域不再作为参加政协的单位;军队也不需要作为政治团体参加政协。

    随后,经与各方面协商,委员人选由各党派自己提名,名单的安排体现四个原则:(1)人数、代表性、范围都比上届政协有所扩大,以扩大团结,并加强常委会的领导;(2)特邀代表的重点,放在加强反对国内外敌人的斗争,扩大团结面上,以影响台湾;(3)涉及面广,各党派、各团体、各个方面都照顾到;(4)分量够,每个方面都有带头的著名人物。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连续举行第六十二、第六十三、第六十四次扩大会议,协商确定了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的参加单位、名额和人选。

    在此期间,政协全国委员会和各民主党派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草案进行了多次协商讨论。有关不同意见的争论,主要集中在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问题上。一些人对全国人大召开后,政协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抱有怀疑态度;一些人对政协性质的改变表现出疑虑,感到从此政协成了“清谈馆”,不会再有多大作用;一些人担心宪法上没有规定人民政协的地位,政协以后如何工作没有法律依据;还有人认为政协应该具有一定的权力,要求把政协和人大并重,等等。

    1954年12月19日,也即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开幕前两天,毛泽东召集党内外几十人参加的座谈会。毛泽东开门见山地说:“政协的性质有别于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它也不是国家的行政机关。”“政协是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国外华侨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的统一战线组织,是党派性的,它的成员主要是党派、团体推出的代表。”“如果把政协全国委员会也搞成国家机关,那就会一国二公,是不行的。要区别,各有各的职权。”毛泽东指出:“人民政协是各党派的协商机关。共产党就是党派,也不是国家权力机关,但它的价值并不因此而有所降低。”“人民代表大会并不妨碍政协进行政治协商。新中国所做的事情虽然大体上都是正确的,但办法还不完备,还需要各方面协商、讨论,各党派、各民族、各团体的领导人物,大家一起来协商新中国的大事非常重要。例如宪法草案就是经过协商、讨论,从而使得它更为完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性虽然很大,但它还不能包括所有的方面,所以人民政协仍有存在的必要,并不是多余的。”毛泽东还说:“蒋介石也搞过参政会,但他的做法是把本来有事可做的机关搞成无事可做的机关,他不敢也不愿意要这些机关起作用,他要的是扼杀民主。我们的做法,则是把本来没有多少事可做的机关搞成有事可做的机关。”

    政协可以做些什么事情呢?毛泽东提出政协有五项任务:第一项是协商国际问题;第二项是商量候选人名单;第三项是提意见;第四项是协商各民族、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社会民主人士领导人员之间的关系;第五项是学习马列主义。关于学习,毛泽东说:“学习是自愿的,不能强制。对马列主义有的人信得多,有的人信得少,比如有的政协常委他只爱国,不愿学习马列主义,也没有办法。”有人担心政协是否会变成说闲话的机关,毛泽东说:“只要不是恶意,讲闲话也可以,这样可以使我们知道社会上存在着这样的意见。”毛泽东最后说:“为了实现国家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一定要运用统一战线的武器。我们自己有主张,但一定要和人家协商,不要把自己孤立起来,要发挥各民主阶级、各人民团体的作用。工农联盟是我们国家的基础,但还要懂得去运用在此基础上的广泛的与非劳动人民的联盟——人民民主统一战线。这样,动员起来的力量就会更多了。瑞金时代是最纯洁、最清一色了,但那时我们的事特别困难,结果是失败了。所以真理不在乎清一色。”

    1954年12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开幕。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由11个党派单位、8个团体单位、9个界别单位和一部分特别邀请人士组成,委员人数559人,较之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增加了361人,较之第一届政协全体会议的代表还多84人,体现了广泛的团结面和代表性。

    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选举周恩来为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主席,宋庆龄、董必武、李济深、张澜、郭沫若、彭真、沈钧儒、黄炎培、何香凝、李维汉、李四光、陈叔通、章伯钧、陈嘉庚、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包尔汉为副主席,邢西萍为秘书长,王芸生等65人为常务委员,推举第一届全国委员会主席毛泽东为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名誉主席。

    4 依据政协章程全面开展工作

    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包括总纲、第一章“组织总则”、第二章“全国委员会”、第三章“地方委员会”,共计25条。《章程》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作为团结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国外华侨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继续通过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团结,更广泛地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克服困难,为贯彻宪法的实施,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

    《章程》规定了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单位和个人需要共同遵守的准则:(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力贯彻宪法的实施;(2)巩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制度,加强社会主义经济力量在国民经济中的领导地位;(3)协助国家机关,推动社会力量,实现国家关于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建设计划;(4)密切联系群众,向有关国家机关反映群众的意见和提出建议;(5)在全国各族人民中加强团结工作,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提高革命警惕性,保卫国家建设,坚持对国内外敌人的斗争;(6)继续巩固和发展中国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同各人民民主国家的牢不可破的友谊,增进中国同一切爱好和平的国家的友谊,加强中国人民同全世界爱好和平的人民的友谊,反对侵略战争,保卫世界和平,维护人类的正义事业;(7)在自愿的基础上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积极学习国家的政策,提高政治水平,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努力进行思想改造。

    《章程》还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以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为基础组成。设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是指导关系。全国委员会由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推出的代表组成,有必要的时候可以邀请个人参加。少数民族和华侨应当有适当的名额。《章程》还重申,每届全国委员会的参加单位、名额和委员人选,由上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每届全国委员会任期内,有必要增加或变更参加单位或名额和委员人选的时候,由本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常务委员、副主席、副秘书长设若干人。地方委员会也依据上述原则组成。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及其地方委员会以政协章程为行为准则,积极协助党和政府推动各方面力量,贯彻实施国家在各个时期所提出和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各种法令和重大措施,通过协商、建议、宣传、学习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做了大量工作,为国家的进步和发展做出了贡献。

    1954~1956年,在贯彻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的工作中,人民政协为推进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特别是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方针政策到若干具体措施都进行了协商。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采取的是和平过渡的方式,即:同民族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保持联盟的情况下,在经济上说服教育并照顾其利益,以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和赎买的政策实现公私合营。在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对政务院提出的《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草案)》进行协商的基础上,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协商讨论了《国务院关于对公私合营企业推行定息办法的决定(草案)》和《国务院关于私营企业实行公私合营的时候对财产清理估价几项主要问题的规定(草案)》。

    迅速推进的社会变革,对工商业者的思想造成了很大冲击,许多人包括政协委员中的一些工商界代表人士对突然加速的社会主义改造有诸多疑惑。为此,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在第一次会议闭幕之后,随即组织召开了一次以工商界委员为主的私营工商业问题座谈会。会议由国务院副总理陈毅主持,陈云代表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在座谈会上作了在社会主义改造中国家关于调整工商业公私关系的方针政策的报告,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的负责人曾山、吴波、许涤新等分别就加工订货、税收和公私合营中的若干具体政策问题作了解答。与会委员认为,在中央负责人参加并领导下,运用人民政协处理国内阶级关系这一重大任务,是一个很好的做法。

    在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期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还将有关国家政治生活、经济建设和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其他一些重要问题提到政协全国委员会的各种会议上进行协商。

    譬如,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围绕《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试行草案)》,吸收所有在北京的全国政协委员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进行了为时五天的充分协商;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就《高级农业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进行了协商讨论;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八十次会议联席会议,对《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进行了协商;紧接着,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八十一次会议再次举行联席会议,原则上通过了这个修正草案,建议中共中央修改后提交全国人民讨论,而后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施行。

    全国农业合作化基本实现以后,原来以个体经济为基础的农业税征收办法不再适用,财政部将拟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草案)》提到政协全国委员会征询意见,政协全国委员会组织政协常务委员会委员会同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法案委员会和民族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参事以及其他有关方面人士进行了座谈讨论,草案最后经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六十九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

    根据中共中央的建议,全国政协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1957年5月,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连续举行第四十一次、第四十二次、第四十三次和第四十四次会议,协商关于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在甘肃东北部建立回族自治区问题,并随后成立研究小组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1957年6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决议和建立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决议;1958年3月、8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先后成立。

    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还就战犯、战俘处理,宽大处理和安置城市残余反革命分子,文字改革等重大问题,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草案)》《一九五七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条例(草案)》《国务院关于发行新人民币的命令(草案)》等重要法令,开展了深入协商,提出了许多重要意见和建议,产生了广泛影响。

    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在任期内,共举行过3次全体会议;55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其中有9次是与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会议一起举行的联席会议,其中又有5次联席会议是讨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合视察的工作。

    1955年8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为了组织人大代表了解并检查各级政府的工作,研究问题,提出意见,以利于推动和改进各方面的工作,作出了《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工作的决定》,确立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进行两次定期视察工作的制度。

    毛泽东就此提议,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工作时,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委员会委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一同视察,这对行政、立法工作,法院和检察院等各方面的工作都有好处,对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有好处,对下面干部可以起督促作用。

    根据这个提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与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联席会议通过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一九五五年秋收后视察工作的通知》。

    视察工作从11月中旬到12月底,内容紧扣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贯彻落实情况,包括农业合作化、粮食生产、粮食统购统销、落后乡的改造、工商业的生产经营、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街道工作和“肃反”工作等,进行了一个多月的时间。视察之前,农业部部长廖鲁言、粮食部部长章乃器、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许涤新、手工业管理局局长白如冰等应邀作报告。视察期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根据自己所选择的内容和地点,先集中到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听取负责人介绍情况,然后再分成小组或个人分散深入到基层进行视察,听取市、县、区、乡干部群众的意见。对视察中发现的问题,除向当地中共省、市、县委和政府提出外,还分别提到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和政协全国委员会转送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1956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按计划进行了两次视察;1957年,上半年进行了视察,下半年因受反右派斗争的影响,视察工作未能进行;直到1959年政协第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前,才重新恢复联合视察,但从这次视察开始,视察工作由每年两次改为每年一次。

    从人民政协成立起,政协全国委员会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就探索建立了各种工作制度和履职方式,包括设立工作组、工作会议、秘书处,建立双周座谈会、学习座谈会,不断完善提案、建议案、会议发言等。视察工作的开展,进一步丰富了政协的履职形式。

    5 在曲折中艰难推进

    1956年9月,中国共产党召开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中明确提出:“必须按照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继续加强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合作,并且充分发挥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和各级政协机构的作用。”同年,中共中央召开了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会议,号召全党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同非中共党员的知识分子团结一致,为迅速赶上世界科学先进水平而奋斗。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所作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中,对“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进一步作了深刻阐述。他说:“这个口号并不是突然提出来的,它已经经过了好几年的酝酿。”“为什么要让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民主党派同工人阶级政党长期共存呢?这是因为凡属一切确实致力于团结人民从事社会主义事业的、得到人民信任的党派,我们没有理由不对它们采取长期共存的方针。”“为什么要让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呢?这是因为一个党同一个人一样,耳边很需要听到不同的声音。大家知道,主要监督共产党的是劳动人民和党员群众。但是有了民主党派,对我们更为有益。”毛泽东发表上述讲话时,正值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前夕。与会人员应邀参加了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大家普遍认为这个讲话对于开展人民政协工作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1957年3月5日至20日,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在政治决议中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根据‘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全国人民大团结,扩大民主生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工业国而奋斗。”

    中共中央适时提出的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和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极大地调动了广大知识分子和民主党派成员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积极性。政协全国委员会由于这些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工作日趋活跃。令人惋惜的是,由于随后在全国范围内掀起的反右派斗争扩大化,使得这些政策和方针没有得到深入持久的贯彻执行,政协工作开始遭遇挫折。1957年4月27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决定在全党进行一次以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主题,以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为内容的整风运动。这次运动采取开门整风的形式。毛泽东邀集各民主党派负责人举行座谈会,号召非中共人士帮助中国共产党整风。中共中央统战部多次召开部分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座谈会。在座谈会上,非中共人士提出了大量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其中大部分意见是中肯的、建设性的。但是,随着整风迅猛展开,社会上各种批评意见急剧升温,情况也趋于复杂。否定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思想开始冒头和蔓延,这不能不引起毛泽东和共产党领导层的警觉。

    1957年6月8日,中共中央发出组织力量反击右派分子进攻的党内指示,《人民日报》同日发表题为《这是为什么?》的社论。一场全国规模的群众性反右派运动全面展开。在当时复杂的国际和国内背景下,对极少数右派分子的进攻实行坚决反击,是正确和必要的。然而,由于中共中央对整个阶级斗争的形势估计得过于严重,群众运动一旦发动起来往往很难加以控制,反右派斗争被严重地扩大化了。

    这场斗争,不仅把一批长期同中国共产党合作的知识分子、民主人士错划为“右派分子”,使他们本人长期蒙受不白之冤,家属受到连累,而且也给整个党和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

    1958年5月,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这条总路线反映了党和人民改变中国经济文化落后状况的迫切愿望。但是,由于它是在批评反冒进的过程中形成的,随后又发动了急躁冒进、急于求成的“大跃进”运动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使“左”倾错误愈益严重地泛滥开来。在此形势下,政协全国委员会于1958年下半年组织委员和各界民主人士参加了劳动锻炼,并参观了工农业生产“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政协的日常工作出现了低潮。

    中共中央很快察觉到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暴露出的问题,遂于1958年底到1959年7月,多次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和中央全会,纠正“左”倾问题。毛泽东引用《礼记》中“文武之道、一张一弛”的古训,提出要贯彻“弛”的方针,以调整几年来比较紧张的阶级关系和同民主党派的关系。尽管当时中国共产党内“左”的指导思想并未得到根本扭转,但由于贯彻了“弛”的方针,自1959年以后,政协全国委员会在推动各民主党派、各界人士参加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主义建设方面,还是做了不少工作,对调整关系、加强团结,活跃统一战线内部的民主生活,促进国内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由于“大跃进”和“反右倾”的错误,以及自然灾害和苏联政府撕毁合同、撤走专家的影响,1959~1961年,中国国民经济发生了严重困难。工农业生产大幅度下降,粮食、副食品和日用品供应十分紧张,人民群众生活受到很大影响。1959年底到1960年初,中国民主建国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联合举行。与会的不少人,对于国内形势和当时称作“三面红旗”的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持怀疑态度,乃至不满与抵触,对国际形势和中苏两党大论战也有很多疑虑和担忧,但由于对反右派斗争记忆深刻,顾虑重重,不敢讲真心话。为此,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李维汉建议,采用“神仙会”的方法,解除顾虑,争取开好这次会议。

    “神仙会”强调“三自”“三不”。“三自”,即自己提出问题,自己分析问题,自己解决问题;“三不”,即不打棍子,不戴帽子,不抓辫子。用“三自”“三不”来达到敞开思想,讲心里话,实事求是,以理服人的目的。“神仙会”这一经验很快得到各民主党派的认同,并迅速传播开来。1960年7月下旬到9月上旬,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分别召开中央委员会扩大会议,会议形式都采取了“神仙会”的方法,均取得了良好成效。各民主党派和工商界的基层组织也相继采用这种方法,以后又扩大到宗教界以及统一战线的其他许多方面,成为一种有效的民主会议形式。

    1960年7月,政协全国委员会召开政治、理论学习工作会议,总结了“神仙会”的经验,认为“神仙会”有利于认真、细致、深入地讨论和解决思想问题,提高人们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是贯彻和风细雨精神的一种良好经验,应在学习工作中加以推广。此后,各级政协的政治、理论学习都普遍采用了这种方法。政协全国委员会各工作组在实践中还增加了漫谈会的形式,提出“自由出席、自由议论、不作记录、不作结论”的方法,这就使得这一时期各工作组的活动十分活跃。从1960~1962年的三年间,各工作组组织的座谈会和报告会达390余次。

    在三年经济暂时困难时期,市场上日用品、副食品供应紧张。为了帮助非中共党员的政协委员和各界有代表性的人士克服困难,政协全国委员会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为他们提供各种生活关照,体现了对非中共党员人士的关怀。从1960年开始,每年元旦,政协全国委员会都设便宴招待在北京的非中共党员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国务院各部门负责人和国务院参事中七十岁以上的老人。此外,春节期间还例行宴请已故的非中共党员全国政协委员和全国人大代表的夫人。这两项活动,逐渐成为政协标志性的团结联谊活动。

    1959年9月17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特赦确实改恶从善的罪犯的决定》,并于同日公布了国家主席刘少奇发布的特赦令。到1960年11月,被特赦的爱新觉罗·溥仪、杜聿明、宋希濂等7人,由政协全国委员会安排为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专员。1964年12月,杜聿明、爱新觉罗·溥仪、宋希濂、范汉杰、王耀武、廖耀湘6人被安排为政协第四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从1959年4月召开的政协第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起,政协会议与人大会议同时召开,政协委员列席人大会议。1962年3月23日至4月18日,政协第三届全国委员会召开了第三次会议。这次会议是在中共中央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即“七千人大会”之后召开的,充分发扬了民主和团结的精神。政协全国委员会主席周恩来在闭幕会上作了《我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新发展》的讲话,指出:“为着更好地实行民主集中制,我们首先要扩大和发扬民主生活,这也是我们人民民主统一战线要担当的任务。”“我们是政协机关,可以同时提出各种不同的意见,争论的结果不一定得出一致的结论,要将不同的意见提交有关方面,如政府机关、科学研究机关、教育机关或者其他学术团体。这些不同意见的提出,表现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在这里的贯彻。”7月5日,李维汉副主席在全国政协第二十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上,对如何开展政协工作作了具体部署。他说:“政治协商会议按它的实质来说,应该是统一战线总部,对政协这样理解,工作的范围就广了。”他还强调指出:“政协是统一战线组织,可以提出各种问题,可以发表各种意见,讲错了也没关系,出气也可以,发牢骚也可以。总之,政协要民主、自由一些,随便一点,像个民主之家吧!”

    1962年9月,中国共产党召开了八届十中全会。毛泽东在会上提出了“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口号,强调阶级斗争“必须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在这种“左”的错误思想影响下,1962年、1964年,中共中央统战部对部长李维汉进行了两次错误的批判,把李维汉的一些见解指为“对资产阶级的投降”。由于李维汉长期主持政协全国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这些错误的批判使政协工作受到很大影响。从此以后,政协工作即大幅度“左”转。

    1964年12月20日至1965年1月5日,政协第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这次会议召开时,中国的部分农村和少数城市基层单位正在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亦称“四清”运动。运动旨在解决干部作风和经济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但是由于当时大环境的严重“左”倾,运动的发展逐渐走向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与此同时,在意识形态领域也对一些文艺作品、学术观点和文艺界、学术界的一些代表人物展开了批判。在这种形势下,政协第四届全国委员会的正常活动难以开展,主要的活动是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中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要求克服事实上并不存在的“大反复”。

    6 遭遇“文化大革命”的严重挫折

    1966年5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即《五一六通知》)。通知指出,“混进党里、政府里、军队里和各种文化界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是一批反革命的修正主义分子。一旦时机成熟,他们就会要夺取政权,由无产阶级专政变为资产阶级专政”。通知号召,“高举无产阶级文化革命的大旗,彻底揭露那批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所谓‘学术权威’的资产阶级反动立场,彻底批判学术界、教育界、新闻界、文艺界、出版界的资产阶级反动思想,夺取在这些文化领域中的领导权。”长达十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由此开始。

    7月7日,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联席会议,决定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与政协第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不定期延期举行。自此以后,政协第四届全国委员会未再召开全体委员会议。

    8月,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在毛泽东主持下通过了《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即“十六条”),正式肯定了“文化大革命”的“左”倾指导方针。这个方针提出,要扫除“剥削阶级的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要“斗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批判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的意识形态”。红卫兵组织随后风起云涌。在这种局面下,政协机关已不能正常办公。为了保护政协机关免遭红卫兵冲击,政协全国委员会机关根据周恩来的指示,从8月30日零时起停止办公。

    在这场长达十年的大动乱中,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肆意践踏统一战线政策,说人民政协是“牛鬼蛇神的窝子”,“政治岂能协商”,对大批政协委员和各界爱国民主人士进行打击和迫害,使政协工作陷于停顿,统一战线遭到严重破坏。其间,周恩来采取各种措施,力所能及地保护了一批举足轻重的民主人士。

    1971年9月13日,林彪叛国外逃,摔死在蒙古温都尔汗以后,周恩来主持中共中央日常工作,开始努力调整经济社会政策,尽可能减少“文化大革命”的危害。政协全国委员会在周恩来的亲自领导下,也逐步恢复了一些活动,开始出现一些转机,包括组织时事政策学习,举行纪念孙中山诞辰仪式,部分政协常委应邀参加对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候选人名单的协商等。

    1976年1月8日,国务院总理,政协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全国委员会主席周恩来逝世。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怀着极其悲痛的心情参加了吊唁和追悼大会。

    1976年10月,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文化大革命”结束。人民政协结束了长达十年的停顿状态,迈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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