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标志着先秦理论文的进一步发展,后世的理论文章,可以与之相比的也不多。
——《中国文学史》
在中国整个封建君主时代,存在着两个圣人。一位是孔子,孔子及其儒家思想被历代君主所宗奉,他是显性的圣人;另一位则是韩非,韩非的整套君主专制主义的政治策略始终是历代君主独裁统治的基础。当代学者往往形容中国古代政治的特点是“外儒内法”,由此可见法家学说的重要作用。不过韩非的理论往往被君主帝王们在暗地里运用,不及孔子之显赫张扬,惟其如此,更见出韩非这位隐性圣人的吸引力所在。
韩非倡导一种纯粹的君主独裁论,也就是古人称道的“帝王之学”,具体而言,就是法、术、势兼治的专制论。他归纳出一系列政治权谋,其大胆、犀利和手腕之高明令人惊叹。对这些政治权谋作如此深入的研讨,并直截了当地加以描述,在古今中外的典籍中实属罕见。对于充满野心和统治欲的政治家来说,无疑极具诱惑力,因此也有人指责这“完全是一种法西斯式的理论”。然而,韩非无疑是战国时期法家最重要的代表,法家学说正是在他手中发展成熟,成为能与儒家分庭抗礼的政治和哲学流派;秦国也正是因为遵循了韩非所倡导的法家思想而国力日壮,最后完成了统一六国的伟业。
《韩非子》是韩非法家学说的体现,不但以其犀利深刻的思想光芒照耀千古,还具有相当高的文学价值。韩非散文的特点是锋芒锐利,议论透辟,推证事理,切中要害。篇幅长的文章如《五蠹》将近七千言,这是先秦理论文的进一步发展。他的分析能力极强,如《亡征》一篇,分析“可亡之道”达47条之多。郭沫若曾将《韩非子》视为先秦散文的“四大台柱”之一,他认为“孟文的犀利,庄文的恣肆,荀文的浑厚,韩文的峻峭,单拿文章来讲,实在是各有千秋”。
韩非是战国时期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所谓“法家”,顾名思义,就是以法制治国,与儒家所鼓吹的以仁德治国相对。以法治为中心,韩非将早期法家思想家商鞅、申不害、慎到等人的思想融会贯通,创造出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体系。
法,就是统治者公布的政策、法令、制度,前期法家代表商鞅首先提出“法”治的主张。韩非子强调治国要有法律,赏罚都要以“法”为标准。法是整个社会的行为准则和规范,任何人都不能独立于法外。他说:“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也就是说,在“法”面前,不存在贵族和平民之分。“术”就是国君驾驭群臣的权术,由国君秘密掌握,使得大臣们摸不清国君的心理,不敢轻举妄动,背后搞鬼。“术”最先由申不害提出。但韩非认为,申不害重术不讲法,往往造成新旧法令相互抵触、前后矛盾;商鞅重法不讲术,则难于对官吏察辨“忠”和“奸”,导致国君的大权旁落于大臣之手。所以他主张“法”和“术”必须结合,二者缺一不可。同时,韩非还指出了“势”的重要性。“势”就是国君占据的地位和掌握的权力,也是统治者实行统治的必要手段之一。这一理论最初是由慎到提出的,韩非吸取了这一理论,他认为,要推行法令和使用权术,必须依靠权势;没有权势,即使是尧这样的贤明君主,连三户人家也管理不了。因此,韩非提出“抱法而处势”的主张,认为只有稳固地掌握了权势,才能有效地推行法和术。
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理论是韩非全部思想最具个性的部分,这一理论在由混乱的春秋战国过渡到统一的秦汉的历史过程中,起到了直接的推动作用。就连李斯也心悦诚服地称韩非的学说为“圣人之论”、“圣人之术”,是治天下的“帝道”。
法家重视“法”,自然不会赞同儒家以仁道治国的思想,韩非甚至视儒家为不共戴天的敌人,譬如著名的《五蠹》篇称:“儒以文乱法”,认为儒者是祸害国家的因素之一。但有趣的是,历史记载中韩非子的老师,正是战国时期的大儒荀子,在《韩非子》一书当中,也不难发现荀子思想的踪迹,譬如韩非坚信人性本恶,因此需要以严刑峻法来制约人性,这种人性恶的观点,显然是继承荀子而来的。另外,韩非还吸纳了一部分道家的学说,《韩非子》中有《解老》、《喻老》两篇,就是对老子学说的阐发。
韩非的法家学说在后世可以说是毁誉参半。一方面,他主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些都有其历史进步性;另一方面,由于法家一味强调法的作用,主张实施严刑峻法来统治国民,便不能不催生出暴政。秦朝遵循法家思想,在统一六国后实施极端独裁的恐怖统治,刑罚酷烈,甚至焚书坑儒,推行愚民政策,最终众叛亲离,迅速败亡,这不能不说是法家思想的责任;另外,韩非等法家思想家所推崇的“术”和“势”,往往在政治生活当中演变出一些阴谋权术之类的卑鄙丑陋的内容,这也是法家的缺陷之一。我们今天阅读《韩非子》,应该对这些利弊之处有清楚的辨别。
另外,从文学的角度来说,韩非懂得运用各种手段来阐述自己的思想。从逻辑的严密、论述的细致、条理的清晰来看,在战国散文中是首屈一指的。因为他喜欢把道理说得很透,一层一层地铺展,所以篇幅大多很长。因为他的思想尖锐,又很自信,所以文风峻峭,言辞犀利,语气坚决而专断。他还善于运用大量的譬喻和寓言故事来论证事理,增强了文章的生动性和说服力。
《韩非子》:一本有切世用的书
《韩非子》是在先秦诸子百家争鸣中涌现出来的一部集法家学说大成的政治著作,共20卷,凡55篇。有人认为书中有些篇章为后人伪托,胡适甚至断言只有7篇系韩非所作,但实际除《存韩》后半篇为李斯的言论外,其余都出自韩非之手。
韩非出身战国时期韩国贵族,曾与李斯同学于荀子。他的一生适逢韩国横遭强邻侵凌,国土日削,岌岌可危之时。为此,他多次上书韩王,谏以富国强兵之术,但均未被接受。于是,他愤而著书立说,写成了《孤愤》、《五蠹》等几十篇文章,针对现实,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提出了一套完整实用的治国方略。他的文章传到秦国,秦王见了大为赞赏,称若能见到此人,死也心甘。韩王遂派韩非出使秦国。韩非到秦国后,上书秦王保存韩国,结果受到忌才的李斯、姚贾的谗言陷害而死。
尽管韩非死于非命,但他的文章并未因人亡而遭唾弃,相反更受世人重视。李斯称它们为“圣人之论”,将之作为治秦的国策;而秦朝主管图书档案的御史则将它们编成《韩非子》一书以存世。韩非排斥仁爱,反对复古,主张君主掌握大权,修明法制,以术御臣,厚赏重罚,奖励耕战,富国强兵。他的学说是统治者控驭臣民的政治哲学,即所谓帝王之学,因而备受历代统治者的青睐。虽然秦以后的各个王朝表面上或推崇黄老之术,无为而治;或尊奉儒家学说,以孝治天下;但内里则无不以韩非的术治理论为圭臬。毛泽东就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其教孔、孟者,其法亦必申、韩”。正因为韩非的学说直接促进了在中国延续达2 000多年之久的君主专制制度的建立,并成为支撑整个中华帝国大厦的理论基石,所以综观中国古代,包括儒家在内的诸子百家中,还没有哪一家的实际政治效应和政治影响能超过韩非的,这就难怪蒲阪圆在《增读韩非子题辞》中,慨叹“诸子中,惟韩非书最切世用”。
韩非虽就学于荀子,但他又批判地吸收了老子、墨子等思想家的学说,并综合了商鞅、申不害、慎到等前期法家的思想,最终构建了一套以法治为重心、法术势三者兼治的君主专制的政治理论体系。就此而言,他的学说包容了春秋战国时期的大量的文化成果,是先秦各种体系、学派思想发展的必然产物,因而他的学说尽管为封建君主度身定做,但也揭示了不少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规律和政治原理。这些规律和原理,时至今日,仍会对各级政治管理和企业管理产生启发和借鉴作用。(李志茗)
《韩非子》的思想主张
《韩非子》一书,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主要反映在《难势》、《难三》、《定法》、《扬权》、《有度》等篇中。在韩非看来,商鞅治秦只讲“法”,不讲“术”;申不害只讲“术”,不擅“法”;慎到片面强调“势”,这都是不全面的,“皆未尽善也”。只有把“法”、“术”、“势”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是切实可行的。
在“法”、“术”、“势”三者之间,“法”是根本,“势”是基本前提,“术”是执行“法”的必要方法。他列举“千钧得船则浮,锱铢失船则沉”说明“势”的重要,又列举“弃隐栝之法,去度量之数,使奚仲为车,不能成一轮”,“无庆赏之功,刑罚之威,释势委法,尧舜不能治三家”作例子,说明“法”的重要,“法”、“术”、“势”三者缺一不可,相辅为用。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理论,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同时,也为以后的封建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根据。
韩非的哲学思想,主要反映在《解老》、《喻老》两篇中。
韩非借解释道家《老子》一书,对《老子》哲学体系的核心“道”,进行了唯物主义的改造,赋予了客观物质性的内容。他说:“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在这里,韩非又第一次提出了“理”的概念范畴。“道”是“理”的依据,“理”是“道”的体现。各种事物所以客观存在,都是由它的特殊规律即“理”决定的,而各种事物的特殊规律即“理”又必然受总规律即“道”的支配。各种特殊规律即“理”的总和,就构成了总规律的“道”。
韩非对《老子》的“德”也作了唯物主义的改造。德是事物内在的本质,事物内在的本质决定了事物的性质。在“道”和“德”的关系问题上,韩非主张“德”是“道”的功效。他说:“道有积而德有功,德者道之功。”道是根本的,德是道的功效,两者不能割裂。韩非对道和德的解释,涉及了一般和特殊这对哲学范畴,它标志着人们的抽象思维水平又有了飞跃,对客观规律性的认识更加深刻了。
在认识论方面,韩非受荀况的影响最大。他认为,人们的认识都必须依赖于感觉器官,人的眼睛能看东西,耳朵能听声音,心能思考问题,这都是人具有的自然属性,所以他称之为“天明”、“天聪”、“天智”。他清楚地说明了人的感觉和思维器官与认识对象的关系,坚持了唯物主义的认识路线。在认识方法上,韩非主张“去喜去恶”,切忌主观偏见和先入为主的成见来左右人们的认识。检验认识的标准上,则提出了“参验”的方法。韩非所说的“参验”,就是对各种情况在进行排列分类的基础上,进行比较分析,然后检查验证认识的正确与否。他认为只有按认识的规律办事,才能“得事理则必成功”。反之,就是主观的妄想和臆测,这样就必然失败。韩非的认识论,虽然还属于朴素唯物论的范畴,但它的理论思维水平,无疑是先秦思想家中最高的。
韩非的朴素辩证法思想也比较突出,他首先提出了矛盾学说,用矛和盾的寓言故事,说明“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的道理。虽然韩非的主观意图是说明法治与礼治的根本对立,着意批判儒家宣扬的礼治思想,为法治战胜礼治制造理论根据,但它确实客观地揭示了当时儒法两种思想根本对立的现实。韩非对矛盾的转化条件,也作了辩证的解释。如国家的强弱,他认为关键是实不实行法治。“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又如祸福的转化条件,他认为关键是“行端直”和“骄心生”这两个条件。“行端直”,则祸能转化为福;“骄心生”,则福能转化为祸。他还以水火为例,说明矛盾转化的条件性。水本来是能够克火的,但若把水盛在锅里,火就可以反过来克水,把水烧干,这是因为条件不同的缘故。韩非又用他的朴素辩证法思想解释历史现象,形成了他的进步历史观。他认为时代在变迁,社会在发展,因循守旧、复古倒退是没有出路的。他用“守株待兔”这个寓言故事,猛烈抨击顽固守旧的陈腐思想,为推行他的革新变法主张寻找理论根据。(佚名)
据《史记·韩非列传》载,韩非是战国七雄中韩国的公子,出身可谓显要。这个显贵的地位和接近权力中心的生活环境所造成的影响,在他的思想和学说中很容易发现。譬如因为他生长于深宫之中,不可能对下层的广大人民和普通官吏的生活有太多的了解,更不会有什么同情,这就决定了他的学说很难像同时代的儒家、墨家、农家那样,有着显而易见的平民色彩。韩非的理论,其唯一的服务对象就是君王,他在自己的著述中孜孜以求的,也不外是维护君王地位的巩固和权势的独尊。
与儒家譬如孟子相信人性本善正相反,人性恶是韩非理论的根本起点和前提。韩非子之所以会抱有这样的观念,与他的生活环境和经历也密不可分。战国末期是一个权力斗争异常残酷激烈的时代,不仅在战场上进行着规模空前杀戮惨烈的战争;在各国的庙堂之上、宫廷之中,也充满了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争斗。韩非长期生活在权力斗争的中心,对其中的丑恶看得入木三分,目光所及尽是邀宠谄媚或弑君篡位之徒。他们把所有的聪明和机巧全用在了权力斗争之上,为了结交党羽、陷害异己、压倒对手、夺取权势,手段之恶劣、心思之狡黠,无所不用其极。这种人性的负面在韩非面前的充分展开,使他整日整月整年生活在恐怖之中。在他的作品中,我们看不到一点欢乐和舒畅的气氛,有的只是算计人的刻薄和怕被人算计的恐怖。在韩非的心目中,这就是全部生活,在这个世界中的人性自然是恶的。因此,人性恶成为韩非全部学说的逻辑起点。韩非清醒地认识到人性之恶会在政治生活当中造成何等纷乱的后果,同时也很清楚地了解通过人性之恶,通过制造恐怖和增加恐怖,能够在公共生活中产生的积极作用,于是“惨礉少恩”成了韩非学说的一个主要特征,这一点又外化为《韩非子》55篇峻刻、犀利的文风。
同时,整个春秋战国时期强凌弱、众暴寡、大鱼吃小鱼或者一群小鱼聚集起来吃大鱼的特定历史事实又成了韩非最深厚最现实的知识底蕴,在《韩非子》全书中到处充满着这样的故事。这些知识积累和他的人生经验互相印证,这就使他有理由以充满恐惧和疑忌的目光打量周围世界。
另外,对韩非的理论造成潜在影响的,可能还有他自身的因素。《史记》说韩非“为人口吃,不能道说,而善著书”。一个天姿超群、思想深邃、志向远大的人偏偏不能把他胸中的才学表达出来,这肯定会在相当程度上影响到他的心理状况、对周围人事的感觉,继而影响他对自己学说的构建。可以肯定,这种生理上的压抑长期得不到有效的释放和排遣,必然会加重韩非本已无法承受的“说难”、“孤愤”,强化他人生的凝重、苦涩感和对现实世界的疑惧、动摇乃至丧失他对人性的最低限度的信任。而这些也都将渗透进他的理论学说当中,既而表现在他所要推行的政治策略里面。可以想象,他的学说、政策,肯定是刻薄少恩,充满肃杀甚至是残忍的意味。就像韩非的前辈商鞅(约公元前390年—公元前338年)当年在魏国也得不到重用,在忍受多年的寂寞之后,终于被秦王起用,掌握大权。结果商鞅的政策也同样严酷,连老朋友也不能被赦免。然而,韩非并未能得到像商鞅那样的好机会,尽管他几乎就要得到这种机会了。他在自己的国家韩国得不到重用,却被韩的敌国秦的国君赏识,秦王甚至为了他而对韩国大兴刀兵。然而可发一叹的是,讲究“术”、“势”、权谋的韩非终于竟因为他所鼓吹的学说而败亡:韩非的同学李斯担心韩非的到来会冲击自己在秦廷的地位,于是向秦王进了谗言,将韩非下了牢狱。最后,又在秦王悔悟之前,逼得韩非服毒自杀。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落得这般下场,真不能不说是命运的讽刺。幸好,韩非的思想仍然为秦王所遵循,并在数十年后造就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帝国,这般功绩,也足以让韩非声名不朽了。
《慎子》是战国时期法家代表慎到等人所著。慎到(约公元前390年—公元前315年),赵国人,原来学习道家思想,是从道家中分出来的法家代表人物。齐宣王时他曾长期在稷下讲学,对于法家思想在齐国的传播做出了贡献。《史记》说他有《十二论》,《汉书·艺文志》的法家类著录了《慎子》42篇。后来很多都失传了,《慎子》现存有《威德》、《因循》、《民杂》、《德立》、《君人》五篇,《群书治要》里有《知忠》、《君臣》两篇,清朝时,钱熙祚将其合编为七篇,刻入《守山阁丛书》。
《商君书》又称《商子》,也是法家的代表作之一,传说是商鞅的作品。商鞅曾经执政秦国,他的思想有很多被韩非以及后来的秦国统治者所继承,想要全面研究一下法家思想的读者,不妨旁涉一下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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