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引论-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和谐社会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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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马克思、恩格斯生活在19世纪中晚期,当时,正是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的时期,社会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十分尖锐,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处于白热化状态,整个社会没有任何和谐的迹象。那些力图使资本主义变为和谐社会的空想主义者,在现实面前处处碰壁。马克思、恩格斯从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的内在规律出发,提出用暴力革命推翻资本主义制度,然后,才能建立人类理想的社会制度——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我们今天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必要重新理解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社会观,研究他们如何对不和谐的资本主义社会采取革命手段,提出了怎样的人类和谐社会的远景。

    一、非和谐社会与暴力革命理论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非常希望人类建立起美好的和谐社会,但马克思所处的社会现实却是极不和谐的。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曾研究过原始社会的生产和生活方式。马克思在摩尔根研究古代社会的文献中,发现了一些尚处原始状态的居民,如易洛魁部落的人,他们还没有私有财产和阶级的划分,因而处在较为和谐和民主的状态。他还在俄罗斯土地公有的村社中也发现了俄罗斯农村公社的和谐状态。马克思在考察了人类的全部历史发展过程后发现,自从私有财产和阶级出现后,人类社会历史就是一部阶级对抗史和阶级斗争史。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这样描述人类的阶级对抗和阶级斗争:

    自由民和奴隶、贵族和平民、领主和农奴、行会师傅和帮工,一句话,压迫者和被压迫者,始终处于相互对立的地位,进行不断的、有时隐蔽有时公开的斗争,而每一次斗争的结局都是整个社会受到革命改造或者斗争的各阶级同归于尽。

    在过去的各个历史时代,我们几乎到处都可以看到社会完全划分为各个不同的等级,看到由各种社会地位构成的多级的阶梯。在古罗马,有贵族、骑士、平民、奴隶,在中世纪,有封建领主、陪臣、行会师傅、帮工、农奴,而且几乎在每一个阶级内部又有各种独特的等第。

    以前的人类历史是在阶级对抗中发展和演进的,那么,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状况又是如何呢?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不仅没有缓和和消除阶级对抗,而且将阶级的对抗推向顶点。不过,在资本主义社会,封建社会遗留下的一些阶级有的异化了,有的则处于从属地位。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构成了社会阶级矛盾的主体。马克思这样分析资本主义社会阶级矛盾的特点:

    从封建社会的灭亡中产生出来的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并没有消灭阶级对立。它只是用新的阶级、新的压迫条件、新的斗争形式代替了旧的。

    但是,我们的时代,资产阶级时代,却有一个特点:它使阶级对立简单化了。整个社会日益分裂为两大敌对的阵营,分裂为两大相互直接对立的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进行了最深刻的经济学分析,创造了剩余价值理论,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阶级对抗的实质。资产阶级一贯标榜他们的财富是由资本创造的,或者是由资本和工人共同创造的。马克思通过对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历史过程的分析,以严密的、科学的、逻辑的分析,戳穿了这一谎言。他指出,货币形态的资本只能转移它的价值,不能创造新价值,新价值是由参与价值生产的工人的劳动创造的。马克思把这部分新价值称为剩余价值,它被资本家无偿占有了。马克思指出,货币要转化为资本,不能发生在货币本身上,因为货币作为购买手段和支付手段,只是体现为它所购买的商品或支付的商品的价格,而它们自己则停留在原来的形式上。货币转化为资本的社会前提是劳动力可以买卖。拥有货币的资本家在市场上找到了一无所有的劳动力所有者,这些一无所有者拥有一种特殊商品,就是劳动能力或劳动力。劳动力在运用过程中不仅能够创造出自身的价值,即维持劳动力所有者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而且还会创造超过自己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也就是劳动力的运用能增值价值。所以,马克思指出劳动过程和价值增值过程是同时发生的。这增值的价值哪里去了呢?它被资本家无偿占有了。马克思把这种由劳动者创造的超过劳动者自身生活资料的价值部分称为剩余价值。为了分析剩余价值,马克思用时间的分段来表达价值的分割。他指出劳动者即工人,为自己生活资料的生产所花去的时间是必要劳动时间,这种必要劳动时间体现的是劳动力的价值,以工资形式实现,而把为资本家劳动的那部分时间称为剩余劳动时间,剩余劳动时间创造的是剩余价值,这就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剥削秘密。

    马克思还指出,在资本主义生产劳动过程中,存在着劳动异化的现象,从而提出了异化劳动理论。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劳动者生产的产品为资本家所掠夺,劳动者生产的财富越多,他自己越贫穷,劳动者创造的商品越有价值,他自己变成越廉价的商品。从而出现了劳动者和他的产品相异化的现象,也就是劳动者和他的产品处在对立状态。他还指出,在劳动者和他的产品相异化的同时,也发生了劳动者相互之间的异化。机器大生产把工人阶级抛入失业者大军之中,劳动者为了争取工作岗位,相互之间开展了争夺和斗争,从而使劳动者相互间处在对立状态。可见,资本主义的经济关系必然地、本质地造成社会的分离、对抗,说明资本主义是一个没有和谐的社会。

    面对充满对抗和矛盾的资本主义社会,欧洲曾经出现过空想社会主义的思想,其最杰出的代表是英国的欧文、法国的圣西门和傅立叶。他们以慈善家的态度,企图劝导资本家放弃剥削和财富,采取公平分配的方式实现社会和谐。欧文甚至自己投资在美洲进行了共产主义公社的实验,结果,空想社会主义者的行动失败了。

    对待资本主义制度,马克思从深刻的阶级分析和经济分析中认识到,机器大生产和生产资料私人所有之间的矛盾是一个基本的矛盾。这一矛盾表现为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生死对抗。这一基本矛盾的解决要通过无产阶级的暴力革命方式,从资产阶级手里夺取政权,把生产资料变成公共财产,以此来推动和谐社会的建立。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认为,资产阶级的利益本性,决定他们不会自动交出政权和让出财富,无产阶级用和平的方式是难以结束这一剥削制度的。所以,只有采取暴力手段和革命手段。马克思明确指出,“暴力是旧社会孕育新社会的助产婆”,暴力是一种经济力。恩格斯对暴力革命的前景作了如下论断:

    无产阶级将取得社会权力,并且利用这个权力把脱离资产阶级掌握的社会化生产资料变为公共财产。通过这个行动,无产阶级使生产资料摆脱了它们迄今具有的资本属性,给它们的社会性以充分发展的自由。从此按照预定计划进行的社会生产就成为可能的了。生产的发展使不同社会阶级的继续存在成为时代的错误。随着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的消失,国家的政治权威也将消失。人终于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己本身的主人——自由的人。

    在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科学社会主义的时期,工人阶级内部曾经有一些人,主张通过对资本主义进行和平改造的方式来“和平长人”社会主义。最典型的有拉萨尔派、普鲁东派和伯恩斯坦派。马克思同他们的理论和思潮进行了斗争,批驳了他们的观点,制定了无产阶级推翻资本主义争取自身解放的策略和战略。19世纪的工人运动和无产阶级革命斗争,就是按照马克思主义这一理论和方法展开的。20世纪发生的俄国革命和东方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的革命也是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进行的,并且也取得了胜利。今天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消灭了阶级对立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的,同马克思所处的时代具有很大的不同。然而,马克思关于用暴力革命推翻剥削制度的理论在当时来说无疑是正确的。

    二、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构想的和谐社会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对抗性质最终会导致资本主义自身的灭亡。资产阶级锻造了自己的掘墓人——无产阶级。在资本主义社会灭亡之后,将有一个取而代之的和谐社会,就是共产主义和谐社会,也就是人类真正梦想的大同社会。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认为,共产主义大同世界的实现是分阶段进行的。第一阶段是社会主义,即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这个时期也可称为无产阶级专政时期,这个时期阶级斗争的残余还存在,工农、城乡、脑体力劳动的三大差别还存在,旧社会的习惯势力还存在,国家机器还不能消亡,在一定程度上还要加强。但这个时期,社会的和谐程度远远高于资本主义。劳动人民从雇佣劳动制的枷锁中得到解放,生产资料再不是少数资本家的私有财富,而为社会集体所有,劳动人民掌握了国家政权,成为国家的主人。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认为真正的理想的和谐社会实现在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在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阶段,还要不断进行革命,达到消灭一切阶级的目的。马克思在《1848—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一文中这样写道:

    这种社会主义就是宣布不断革命,就是无产阶级的阶级专政,这种专政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差别,达到这些差别所由产生的一切生产关系,达到消灭和这些关系相适应的一切社会关系,达到改变由这些社会关系产生出来的一切观念的必然的过渡阶段。

    这说明,社会主义社会是向共产主义和谐社会过渡的社会,当一切的生产关系、社会关系和旧观念消灭的时候,人类就进入到共产主义社会。

    那么,共产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什么样的面貌?综合马克思恩格斯的若干论断,共产主义社会大概有如下几个特征。

    1.阶级和国家的消亡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认为,国家不是一个永恒的事物,而是一种历史现象,它有产生就有消亡。马克思、恩格斯把国家的产生同私有制、阶级的产生相联系,认为产生了私有制,有了压迫阶级和被压迫阶级,就出现了阶级压迫的机关、国家的统治体系。那么,国家怎么消亡呢?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曾经有两种预想。一种是无产阶级掌握生产资料后,国家就行将灭亡。恩格斯说:“无产阶级将取得国家政权,并且首先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但是,这样一来,它就消灭了作为无产阶级的自身,消灭了一切阶级差别和阶级对立,也消灭了作为国家的国家。”这里用无产阶级“取得国家政权”和“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作为国家消亡的最重要的条件。其实消亡的是实质性的国家、阶级压迫工具的国家,即作为国家的国家,而国家的某些形式和外部特征可能还一时消灭不了。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第二种预想是,无产阶级掌握政权后,国家不会立即消亡,必须有过渡时期,这一时期有一种新型的国家形态要出现,这就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形态可能存在于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阶段;而国家的消亡发生在社会主义的高级阶段,既共产主义阶段。共产主义社会出现的条件是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和人们觉悟的极大提高。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还预言过国家消亡的方式,认为资产阶级的国家不能“自行消亡”,要靠无产阶级革命去摧毁。无产阶级的国家在具备条件后,可“自行消亡”。列宁指出,国家“自行消亡”是“社会主义革命以后的事”,那时国家的政治形式是“最完全的民主”,阶级专政不需要了,国家就自行消亡。

    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国家消亡的理论,在社会主义的实践中曾经出现过一些偏颇的理解和倾向。一些国家包括中国在内为了更快地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曾经采取过一些冒进的政策,力图尽早地消灭国家,结果造成经济、政治的重大损失;还有一些国家也包括中国在内提出为了“消灭国家必须强化国家机器的镇压职能”,扩大了打击对象,人为地树敌过多,造成灾难性后果。

    2.生产力的高度发展

    马克思认为,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社会变革的方向和社会的其他关系。生产力是生产中最活跃的因素,有什么样的生产力水平就会引发什么样的社会制度。他说:“手摇磨产生的是封建社会,而蒸汽磨产生的是资本主义社会。”在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生产力水平比资本主义有了很大提高,而同人类的需求比,还不算发达;到了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生产力会达到一个很高的水平,物质财富出现极大丰富的局面,这时候人类在阶级社会存在的一切旧的生产关系、分配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将会被新的关系所取代,人类真正的和谐才有条件实现。

    3.按需分配取代按劳分配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分配特征,比资本主义的按资分配有很大进步。但是,在马克思看来,按劳分配仍然有旧制度的痕迹。他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按劳分配“通行的是调节商品交换的同一原则”,等价交换有平等的一面,“即一定形式的劳动量同另一种形式的同量劳动相交换”,这是平等的,它铲除了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剥削。但是“这个平等的权利总还是被限制在一个资产阶级的框框里”。劳动者的权利同它提供的劳动成正比,但各个人在体力和智力上是有差别的,所以实际得到的利益是不一样的、有差别的,可见,平等的权利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权利。到了共产主义社会,物质财富“充分涌流”出来之后,这种按劳分配的“资产阶级权利”原则将被平等的按需分配原则所代替。马克思这样描述共产主义按需分配原则的形成:

    在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在迫使个人奴隶般地服从分配的情形已经消灭,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后;在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后;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他们的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才会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

    4.社会的协调和公正公平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认为,在共产主义社会,由于生产资料和社会财富的全社会成员的公共占有,社会将由无政府状态变成有计划的管理。这个时期,城乡差别、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差别、工人与农民的差别基本都消失了,社会将真正出现公正公平、团结友爱的气氛。对共产主义的公正公平和友爱和谐,恩格斯非常赞同美国民族学家摩尔根对未来社会人际关系的论断。他引证了摩尔根如下的论断:

    社会的瓦解,即将成为以财富为唯一的最终的那个历程的终结,因为这一历程包含着自我消灭的因素。管理上的民主,社会中的博爱,权利的平等,普及的教育,将揭开社会的下一个更高级的阶段,经验、理智和科学正在不断向这个阶段努力。这将使古代民族的自由、平等和博爱的复活,却是在更高形式上的复活。

    5.人的智力和体力的全面发展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认为,到了共产主义社会,由于社会财富的极大增长,旧式的、隶役般的分工的消失,人们将会受到全面的、良好的教育。人们在社会分工体系中,将不断变换适合自己智力和体力的工作,劳动不再是深重的负担,而是人的第一需要。从而,人将真正成为全面发展的人。恩格斯对在共产主义社会人的全面发展作出了明确的结论:

    由社会全体成员组成的共同联合体来共同而有计划地尽量利用生产力;把生产发展到能够满足全体成员需要的规模;消灭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情况;彻底消灭阶级和阶级对立;通过消除旧的分工,进行生产教育、变换工种,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以及城乡的融合,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能得到全面的发展;——这一切都将是废除私有制的最主要的结果。

    以上五个方面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重要论断。今天,在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必须高度重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科学构想。

    三、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和谐社会观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生活的时代,离我们已有一百多年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新时期同马克思所处的自由资本主义发展时期具有根本性质的差别。但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共产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些重要论断,对我们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仍然具有重要理论指导价值。马克思关于缩小三大差别的论断,对我们今天倡导的缩小地区差别、工农差别、贫富差别仍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公正公平、博爱团结的一系列论断,对我们今天建立融洽的人际关系,仍然有指导意义。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对我们今天来说,仍然是培养一代新人的理论指南。总之,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共产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论断,对中华民族始终具有理论指导价值。

    但是,我们不能教条主义地引证和照搬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经典理论片断。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共产主义的描述只是一个预想,他本人并没有经历过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因而,这些预想既有科学性,又有局限陸。例如,马克思有对社会主义社会必须开展阶级斗争的论断,没有对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改造完成和阶级消灭的情况做出预测,曾经使我国和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出现“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倾向。此外,马克思关于按劳分配是资产阶级权利的论断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其实,按劳分配要存在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它同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并不矛盾。这一切表明,对马克思主义的论断必须联系新的历史条件,进行科学分析,运用其适时的部分,扬弃其过时的部分。

    马克思主义的生命力在于创新,在于发展。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如何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同我国的实际相结合,要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水平出发,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马克思主义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已经有了多方面的发展,已经全面地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战略方针。在今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要继续发展马克思主义,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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