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萧红的一百个细节-“三郎——我们永远分开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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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走去运城的萧红一行后的次日早晨,留在临汾的萧军独自醒来,没有像平常那样立刻起身,而是躺在床上任凭目光和思绪随意游荡,“红的一双矬腰的小皮靴子在屋角出现了。那是一双棕红色的她常常在爱着和夸耀着的小靴子。她每次穿起它们行路,总是故意要显得一点愉快和轻捷——她竟遗忘了它们”。看到靴子,想到萧红和昨天的离别,萧军有了“一种空漠漠的感觉,自己似乎是躺在一片无边无际的沙原上了,这里,没有水草,没有旅伴,没有亲人”……

    他包起靴子,写了一封短信,托准备去运城的对门同事带给萧红,信中他说:

    红:

    这双小靴子不是你所爱的吗?为什么单单地把它遗落了呢?总是这样不沉静啊!我大约随学校走,也许去五台……再见了!一切段同志(丁玲)会照顾你……

    祝健康!军

    萧军同时交给那个同事的,还有一个小包,里面是《第三代》的部分底稿、一部合订的《第三代》、一些材料和十几封信,是带给丁玲的。在给丁玲的信里萧军交代:“如果我活着,那请再交给我;万一死了,就请把那日记和朋友们的信,顺便扔进黄河里罢。或者代烧掉它。总之,我不愿自己死了,这些东西还留在别人的眼睛里。请尊重我的嘱托。”[332]

    萧军为什么把他最重要的东西托付给相识不久的丁玲,而不是和他共同生活了多年的萧红呢?原因不难猜想,丁玲是新目标,而萧红,他已决定和她分道扬镳,从此可能不会再见了。但仅仅一个多月后,萧军就又见到萧红了,重逢同时也是正式分手的情形,在晚年萧军的记忆中是非常洒脱干净的,没有他让萧红和端木结婚自己要和丁玲结婚的情节:

    “正当我洗除着头脸上沾满的尘土,萧红在一边微笑着向我说:

    ‘三郎——我们永远分开罢!’”

    “‘好。’我一面擦洗着头脸,一面平静地回答着她说。接着很快她就走出去了,……。”

    “这时屋子里,似乎另外还有几个什么人,但当时的气氛是很宁静的,没有谁说一句话。”

    “我们的永远‘诀别’就是这样平凡而了当地,并没任何废话和纠纷地确定下来了。”

    萧军还说,这个结局,他在从延安到西安的路上就有了心理准备,只是没想到来得这样快。他估计,这“可能是萧红自己的决定,也可能是某人所主张,因为他们的‘关系’既然已经确定了,就应该和我划清界线,采取主动先在我们之间筑起一道墙,他们就可完全公开而自由,免得会引起某种纠纷……。其实她或他估计错了,我不会、也不屑……制造这类纠纷的”[333]。但是根据端木蕻良的口述,当时主动提出分手的既不是萧红,萧红和萧军的“诀别”也没有萧军说的那么“平凡而了当”,而且两人明确了离婚,萧红公开和端木在一起了,萧军竟又提出要复婚,遭到萧红拒绝后,他便拎着一根粗棒子,跟在她和端木身后,走到哪儿就跟到哪儿;还有一个晚上,端木在屋里睡觉,萧军一脚踢开他的房门,要拉他去城外决斗,直到萧红听到动静,赶过来威胁他“你要把端木弄死,我也把你弄死”,他才罢休……[334]

    两种叙述对比,端木蕻良记忆中的拎着粗棒子、要求决斗的萧军,比萧军笔下那个平静、没有任何废话和纠缠的自己更符合他一贯的个性和作风。复婚无望,萧军和塞克等人一起去了兰州。为摆脱萧军,萧红和端木决定再也不和他同行了,于是他们回了武汉。

    4月28日,萧军抵达兰州,遇见了曾与之有过一面之缘的王德芬,并迅速坠入了爱河,相识仅一个月余,他们就在《民国日报》上刊登了“订婚启事”。随后萧军便带着新婚妻子王德芬离开兰州,于6月12日又回到了西安,这时距他与萧红“离婚”仅两个月。萧军再婚速度之快,连丁玲也感到诧异。

    二萧近六年的共同生活以各自迅速的再婚画上了句号,此后两人再也没有见过面了,西安一别成了真正的诀别。萧军曾给过萧红一个家,也曾给她数不清的痛苦和伤害。如果没有遇见他,张乃莹的人生很可能是另一番景象,她不会成为作家“萧红”,文学史上将不会有《生死场》《商市街》《马伯乐》和《呼兰河传》。他是她的青春和爱情记忆,是她生命中的一个重要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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