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性社会学导论:基于本土经验的社会学话语体系建构-质性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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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哲学上的方法论是指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或是指一门具体学科所采用的研究方式方法的综合。质性方法论,即关于质性研究方法的基本理论,质性方法的综述概括。

    追溯质性研究的发展历程必然会关切如何合理界定其概念,即在什么意义上理解质性研究。在此背景下,质性研究实质上是一种涉及理论、方法论及其方法的复合知识内容体系。社会学方法论是围绕社会学研究方法进行的理论总结和思想升华,侧重从哲学视角探讨与学科体系和基本假设相关的一般原理性问题,即涉及指导社会研究的原则、逻辑基础以及学科的研究程序和研究方法等问题。它也不同于社会学理论,前者是工具理论,它只涉及科学发现与检验的逻辑及规则,但不涉及具体的社会事实;后者则是包含经验事实的实质理论。社会学方法论也不能等同于研究方法或具体技术,它是对研究方法的系统研究和整体评价。研究方法是研究者用来建构资料与探寻资料来源的不同研究技巧,而方法论所描述的却是整个研究所采取的知识论路径。

    第一节 质性方法的知识生产模式及主要类型

    由于质性研究自身的跨学科性质,以及被应用的广泛性,它涵盖了多个社会理论或古典社会学理论代表性论述的内容。从理论角度来看,马克斯·韦伯的理解社会学、曼海姆和舍勒的知识社会学、齐美尔的形式社会学、吉登斯的社会结构论、加芬克尔的常人方法学/俗民方法论、舒茨的现象学社会学等经典理论或有影响力、解释力的理论,或为质性研究提供理论框架,或为其创设概念基础,或为其诠释方法工具,有力地支撑了质性研究的思想积淀。从方法论角度看,质性研究嵌入了三种分析范式——后实证主义、批判理论、建构主义。后实证主义推崇用一种理论证伪的方法来无限接近客观真实性,虽然此种真实也许是部分真实;批判理论既不强调证实,也不强调证伪,而是关注使用辩证对话交流的方式改变研究者和被研究者之间的互动关系,消除无知与误解;建构主义秉持相对主义的视角,重在探究“合适与否”的问题,“真实与否”反而成为次要考虑的问题。[1]质性研究的方法论视角存在,正好揭示出其与量化研究的最根本差异之所在。另外,质性研究常被当作一类分析方法,即运用质性思维类型的方法工具来描述、解释、预测各类社会事物、社会现象及社会发展趋势。由此可知,质性研究的理论维度奠定了其方法活力,其方法论维度形塑了质性思维的轮廓,而其方法维度标明了另一种看待社会、认知社会、理解社会的思考途径。

    一直以来,社会科学研究的各种理论和方法处于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相互争论之中。在长期的实证主义和人文主义两大理论范式的断裂和不断融合下,质性研究方法的提出,不仅是对长期占据统治地位的定量研究的反思和发展,更重要的是,随着质性研究方法的日益发展与完善,其内在的结构层次不断明晰,已经从单纯的方法范畴逐渐实现到研究范式的转向,形成了一套相对完整的研究体系,即它不再仅仅停留在操作性的工具层面,而且成为一种规范,具有一定的方法论意义。它在消化吸收以往定量研究中所凸显的质性思维元素基础上,展现出与实证研究截然不同的方法特点,从而形成了符合自身特点的独特研究路径,并逐步建构出相对成熟的方法体系。

    质性研究方法并不是一类经历统计程序或其他量化流程分析后产生研究结果的方法。目前,学界对于质性研究方法尚无统一的定义。有学者做出如下定义:“质的研究是以研究者本人作为研究工具,在自然情境下采用多种资料收集方法对社会现象进行整体性探究,使用归纳法分析资料和形成理论,通过与研究对象互动对其行为和意义建构获得解释性理解的一种活动。”[2]这种活动,既可以是对人的生活,人们的故事、行为的研究,也可以是对组织运作、社会运动或人际关系的研究。在质性社会研究与实践中,常用的质性研究方法主要有主体叙事模式、田野参与模式、影像分析模式和文本诠释模式四种类型。尽管它们的研究模式和研究技巧各有差异,但都强调,要认知、理解现代社会及生活的意涵,唯有深入其生活实践,并进行深度的描述,才能诠释性地理解其多重繁杂的关系和网络。同时,它们都注重在社会世界与文化世界相互交融的语境下,把握社会、文化的生产性、建构性以及表意性特质,从而在方法层面体现质性社会学研究的精神和主旨。

    第二节 主体叙事模式

    依据质性社会研究的理念,研究人类社会现象,不能忽视事件中行动者的主体性。与定量研究侧重于测量的特性不同,质性研究的目的不仅是“了解”社会事实,而且是寻求“理解”研究对象的内在经验,注重对研究对象获得比较深入细致的解释性理解。这些都是无法转化为定量的问卷调查的。在质性研究方法的类型中,主体叙事模式就显著地体现了上述特征,该模式主要探索由研究对象生活经验所建立的社会世界,以焦点小组、深度访谈和口述历史等具体研究方法为代表。

    在研究过程中,主体叙事模式主要探索由研究对象生活经验所建立的社会世界。从整体上来看,它主要关注两个方面:“他们”和“他们的声音”。也就是说,该模式的研究主体始终定位于研究对象,他们是质性社会研究的“主人”,对于研究议题,他们最有“资格”来描述它。倾听他们的话语、尊重他们的观点以及关注他们对生活事件的经验感受,知识的生产正是在和相关群体积极对话后逐步形成,这是该模式所坚持的非常严格的研究路径。基于前述的认识,该模式坚持认为,在研究操作阶段,对研究者的“去权威”和对研究对象的“赋权”非常重要。这个过程是研究对象针对研究议题进行讨论、对话以及交谈的过程。知识的生产是自下而上的,是富有启发性和建设性甚至权威性的。而对于整个研究来说,唯有对原始资料的尊重、对研究目标的明确、对研究对象所处社会处境的高度感知以及对学术生命的关切,才能成就有价值的研究成果,或者才会让研究成果不至于变得枯燥且抽象。

    一 焦点小组

    目前,焦点小组是应用于质性社会研究中最广泛的研究方法之一。这种方法具体表现为,以描述和理解一组选定人群的观点和信念为预定目的,从小组参与者的观点中获得对特殊事件的理解。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焦点小组参与者或有相似的社会和文化背景,或有相似的经历,或对某事件有相似的关注。[3]也可以这么理解,焦点小组就是小组成员结合自身的经历或经验,在小组现场协作者的协调下,针对研究议题进行互动和讨论,表达其对研究议题多元的观点、感觉、态度与想法,从而对研究议题做出集体性解释,共同参与知识的生产和建构。由此,我们不难发现,焦点小组具有如下特征。①参与人员相对较少,能对研究议题进行深入交流。②小组参与者通常或拥有相似的社会或文化经历,或是来自于同一生活地域,或对相关研究议题持有较高的关注度。③研究议题比较集中,也就是研究对象均关注的焦点话题。只有将交流重点置于小组成员感兴趣的某一特定领域,才能让小组参与者对主题的讨论更详细。④互动是焦点小组访谈的突出特点。与其他研究方法不同,焦点小组访谈侧重于小组参与者之间的交流和互动,而非集体的问答形式。只有当小组成员之间对研究议题进行了充分的互相交流和讨论,而不是个体单独回答小组协作者的问题,才可称之为焦点小组访谈,这样的小组才会成功。⑤小组协作者在焦点小组进行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起着重要的作用。在焦点小组开展过程中,协作者介绍研究议题,并协助参与者进行讨论,同时鼓励参与者之间的互动并引导讨论。值得注意的是,小组协作者在小组当中不是研究权威,与小组参与者之间的对话和交流是平等的。在小组进行活动时,协作者尽量要“去权威”,保持低调姿态,将主动权交给参与者,鼓励小组参与者相互对话,积极参与讨论,协作者则注意观察和倾听小组成员的对话。⑥焦点小组对有关研究议题的探讨是通过小组参与者的集体性思维获取的,这种知识的生产不仅是小组参与者集体智慧的结晶,也达到了一种知识建构的效果。⑦由于研究者可以从小组参与者的对话和互动中获取资料,洞察信息,焦点小组这种方法很适合探索性研究。

    不过,在具体应用中,对于具体问题,焦点小组不只是在探讨研究者已知的问题,更希望能产生一些研究者起初也没有想到的想法,所以其半结构化特点较明显;小组实施过程中,研究者不参与意见表达,更多通过观察参与者间的互动行为了解参与者在访谈中的思维过程(如认知方式、看问题的角度、思考问题的逻辑、分析问题的步骤等)及行为所代表的意义。如此,我们可以发现,焦点小组特别关注参与者各种不同的主观经验,以及小组成员通过自己的集体性解释,来肯定事件或行为背后的原因。这其实就构成了一个“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的不断循环的知识生产价值链:从零散到集中,从隐性知识到显性知识的跃升。正因此,在质性社会学所有的研究方法中,焦点小组比其他方法更能达成知识建构的效果。

    二 深度访谈

    深度访谈,又称作无结构访谈、自由访谈、焦点访谈、无指导性访谈、无限制性访谈和半结构访谈等,是一种无结构的、直接的、一对一的访问形式,是指拥有专业访谈技巧的访问员对一个符合特定条件的访问对象,使用无结构式的方法进行个人对话式访问,以揭示受访者对某一社会议题的潜在动机、目的、态度、情感和感受,并发现其内在的关联关系。与小组座谈会一样,深层访谈法主要也是用于获取对问题的理解和深层了解的探索性研究。只不过不如小组座谈会使用那么普遍。同时,与焦点小组对协作者的要求相似,深度访谈法要求访问员必须清楚自己的研究问题和深度访谈的目的。也正是由于这种特性,它更适合于探讨复杂、抽象的问题,了解复杂行为、敏感话题或对管理高层、专家、政府官员和重要知情人进行访问,研究者也只有通过与研究对象进行自由交谈,对所关心的研究议题进行深入探讨,才能从中概括出所要了解的信息,找出潜隐的、内在的关系。具体来看,深度访谈法具有如下特点:①访问员与研究对象之间的关系是伙伴式的,注重平等、和谐、信任;②从研究的视角来看,访问员与受访者之间的谈话具有较强的目的性,聚焦于某个研究议题,对话内容的焦点也主要集中于受访者对自己生活经验的感受,并且用他/她自己的话语表达出来;③谈话内容主要是了解受访者对相关议题的感受、看法和认知以及其背后的原因;④访问员运用谈话这种人际沟通最基本的媒介和工具与研究对象进行交流,获取信息、材料的过程,并非单向的信息交流,而是访问者与受访者,双向沟通交流与互动的过程,共同建构着社会事实;⑤通过深度访谈获取的绝对是有关研究议题的第一手资料,这点与质性社会研究的本质相契合;⑥与定量研究严格的结构化、程式化要求不同,深度访谈法具有较强的开放性和弹性;⑦访问员具有较高的专业性,访谈者必须以同理心与受访者进行互动;⑧研究是在自然情境下进行的,通过较长时间(2小时至数小时)的访谈收集信息。

    在具体应用中,深度访谈法的鲜明特征使其操作程序相对比较复杂,操作难度也相对较高。具体来说,深度访谈法被称为“深度访谈”,但何谓“深”,如何才算“深”,理解和把握这个“深”,可谓是深度访谈法的精髓。在我们看来,深度访谈法的“深”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第一,受访者要具有丰富的生活经验。也就是说,所谓深度访谈、理解的意涵是:受访者首先必须是真实生活的成员或参与者,他对每日活动、事物和地点等均持有自己的理解与看法。同时,因为访谈的目标在于探索潜藏在受访者内心深层的意义,所以,受访者的谈话必须超越普通常识的感受。唯有如此,才可捕捉及表达对某些活动、事件、文化事物的多元观点。第二,访问员与被访者的交谈要“深入”。深度访谈法较强的开放性特征决定了其在实施过程中没有标准程序,访问员在访谈过程中依据的提前准备的问题大纲更多只是个引子,大量的与研究议题有关的新的信息是从被访者口头上得到的。因此,若仅从受访者得到类似“是与否”、“好与差”和“同意与反对”等二元取向的回答,满足于表面信息的获取,缺乏对受访者提供信息的专业敏感和深层次挖掘,则背离了深度访谈的本质要求,不能促使访问员挖掘深层次的关系。第三,访问员对关键问题要“深究”。对于受访者就研究议题相关事项的描述、感受和看法,访问员不能满足于其表面陈述,而应通过连续追问,鼓励访谈对象阐述、解释等方式“深究”受访者的真实想法,并透过受访者的相关表述,探索其中折射出来的对相关社会政策、社会现象、社区发展等的多元观点。通过这个循环递进的过程,使访谈问题在互动过程中不断变化、调整,并加以分析与收集。

    三 口述历史

    口述史学的英文是oral history,或者称history by word of mouth,也有文献称其为个案研究、深度生命/生活史访谈、传记访谈、生命/生活史、个人叙述史等。该术语最初是由美国人乔·古尔德于1942年提出来的,之后被美国现代口述史学的奠基人、哥伦比亚大学的阿兰·内文斯教授加以运用并推广。所谓口述历史,简单地说,就是通过传统的笔录、录音、录影等现代技术手段,记录历史事件当事人或者目击者的回忆而保存的口述凭证。口述史并不是像有的人所理解的那样,就是一人说,一人记,而是一种将记录、发掘和认识历史相结合的史学形式,即通过调查访问,用录音设备收集当事人或知情者的口头资料,然后与文字档案核实,整理成文字稿。可见,从研究的角度来看,口述历史就是一种搜集历史资料的途径,该类历史资料源自人的记忆,由历史学家、学者、记者、学生等,访问曾经生活于历史现场的见证人,让学者笔录、录音、录影等;之后,作为日后学术分析,在这些原始记录中,抽取有关的史料,再与其他历史文献比对,让历史更加全面、更加接近具体的历史事件真实。

    口述历史作为质性社会学另一种至关重要的研究方法,来源于人类学的田野研究,正被愈来愈多的研究者运用于质性社会研究中。与焦点小组强调集体性思维的研究取向不同,口述历史注重透过一个或者一群或“典型”,或“关键”,或“重要”的社会个体/社群叙述其生命/生活经验或生命/生活故事,“通过群体资格的路径,单个个体不再是孤立的真空中的个体,在他身上,我们不是去发现他个人性的偶然欲望、情结、动机和个性,而是能够揭示他作为行动者在和社会力量的互动中建构自身多元品质或特征的过程”[4]。口述历史作为研究方法将“口述”与“历史”进行有机地融合,颠覆性地打破了以往“历史”或“事件”书写中,“拥有文字权”与“历史解释权”两者互为因果的双向关系,让参与“事件”的社会弱势者的声音拥有发出的机会和管道,使他们既是“事件”的参与者,也是“事件”的解释者。由此可见,口述历史在研究应用上更多地体现了一种赋权理念,它抛弃了以往人们眼中人、地、事、物上附着的“权力”属性,注重社会弱势者的声音传递,使社会中的弱势群体能通过叙述其生命/生活经验和生命/生活故事,表达利益诉求和维护自身利益。正因此,倘若我们的研究对象为社会弱势者或身处社会边缘的社会个体或社群,在方法设计上运用口述历史开展研究是再合适不过了。不过,对于口述历史的应用,还有两点十分重要。其一,我们在研究中必须清楚,口述历史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也是一个建构以弱势群体观念、意义和态度为出发点的生命/生活史。其二,让研究对象口述历史,并非天南海北随意谈论,而是研究者在研究设计时,心里就要有一个大致的研究话题,然后在倾听其叙述中逐渐丰富这个话题的内容,并且明确研究话题的意义,最终抽离出一个清晰的研究问题。

    一个完整的口述历史研究过程主要包括三个阶段:访谈前、访谈中和访谈后。访谈前主要是一些有关录音录像器械、选题、问题、建立关系等基础方面的工作。访谈中主要着重于和受访者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访问员如何仔细倾听受访者的谈话内容,收集受访者昔日的照片、书信、日记和影音等非口语资料。访谈后的工作主要集中于整理资料(包括将录音转换为文字)、验证资料和诠释资料。

    第三节 田野参与模式

    质性研究是从实际研究中收集所需资料,对自然发生的事件进行观察,描述事件发展的历程,记录现实情境产生的结果。由此产生了以参与观察法、民族志和行动研究为代表的另一类质性研究方法类型——田野参与模式。也有学者称此类研究模式为“实地研究”,认为该研究模式的最基本的特征是“研究者必须深入实地,近距离、长时间地生活在被研究的群体和社会背景中,与被研究对象面对面互动,主要通过参与观察和无结构访问的方式来收集资料”[5]。如果说主体叙事模式注重研究对象的“主体性”和他们的“声音”以及在研究过程中他们如何反思自己的身份,交流彼此经验和自我赋权,田野参与模式则展示了质性社会研究方法的另一种视角,它打破了“实证主义”对研究者的定位和主张,强调“研究者”的身份变化和行为模式变化,要求研究者“主动出击”,深入研究情境,与研究对象“共生”、“共情”,注重研究者融入研究对象所处社会情境的深度和广度,注重研究者和研究对象关系的建立和互动的质量。同时,更强调研究者在研究实践中对自我身份的认识和反思。总而言之,田野参与研究模式是一种对研究者要求很高的资料收集方式。在进入研究场域之前,所有研究者都将不可避免地面临一个非常现实且至关重要的问题:在深入田野过程中,研究者应该扮演什么样的现场角色?

    一 参与观察法

    作为田野参与模式中最基本方法的参与观察法,就是研究者深入到研究对象的生活背景中,在实际参与研究对象日常社会生活的过程中所进行的观察。随着质性研究方式在当今社会研究领域的日益兴盛,作为其主要研究方法的参与观察法也得到越来越多学者的关注和青睐。根据象征互动学派的观点,社会是人们营造的生活的集合,生活就是人们面对不同的环境和情势,发展出不同对应行动的一种持续活动的过程。参与观察方法沿袭着上述理念和观点,认为研究者要对研究议题有深入的理解和认知,就必须进入“研究场域”,融入当地的情境,既作观察者,也作参与者,在亲身躬行和同当地人的互动中,通过正确、详细的实地笔记和访谈记录呈现“研究场域”的社会风貌。不过,与上述两种研究方法不同的是,参与观察从研究者根据研究主题选择研究场域到与研究对象建立良好的关系,从研究者的工作概要到实地笔记和深度访谈笔记的记录,都有着严格的程序和规则,缺乏专业训练的研究者在研究中不太适合采用此方法。

    值得一提的是,国外社会学界对参与观察法的“客观性”和“科学性”一直争议不断。他们所持的一种观点认为:因为人类的观察是主观的,而且是有选择性的,所以,研究者作为观察者身在其中无法保持客观,是无法得到正确的资料的;正因此,参与观察法违背了科学的精神和原则。有反对者对此予以反驳,他们认为:人类的活动是个持续的过程,许多人类行为、现象必须通过互动才变得有内涵、有意义,而这个内涵和意义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因时、因地、因人不同而存在差异性的。故此,参与观察法就成为研究社会现象的最佳方法。国内学者对上述争论也有过一些思考,应星认为,参与观察法“通常面临着‘深入性’与‘科学性’的两难:一方面,如果他得不到社区的某种认同,无法消除当地人中的‘外人’感,无法在参与中去观察,那么,他田野作业的‘深入性’就成了一个问题;另一方面,一旦他比较深入地进入社区生活后,他往往又被告诫要与被调查者保持一定的距离,不要让外来因素影响社区的‘原生态’,否则,就不够‘科学’。因此,对任何田野调查者来说,要做到田野资料既是深入的又是‘科学’的,都是一件极困难甚至是不可能的事”[6]。

    二 民族志

    在社会学领域,民族志属于质性研究法的一种。它主张研究者应该在社会现象发生的“自然”状态下对之进行研究。研究者的目标是探索发生在社会环境中的事件、事件产生的脉络、事件参与者对自己以及其他参与者的行动的解释。[7]这样的主张最初是作为对抗实证主义的另类研究取向,在20世纪60、70年代被一些社会学家提出的。也正因此,可以这样说,所有的民族志研究者都是“反实证主义者”,与运用量化统计分析技术的社会调查方法大不相同,他们注重通过长期参与某些群体的日常生活来探索这些群体的意义世界,更重视操作程序的灵活性而非标准化。民族志作为人类学家或社会学家的记录资料,可区分为宏观民族志和微观民族志,主要研究复杂社会、多样社区、多样社会机构或含有多样生活形态的“单一社区”;微观民族志,单单描绘某个异国小部落、中产阶级社区中一小群人的单一社会情境,或虽处于单一社会制度却含有多样社会情境者。据科塔克[8]的归纳,民族志研究方法有下列几类:观察与参与观察、相处共话、访谈、系谱法、重要文化报道人、生命史、主位观点与客位观点、问题取向的民族志研究、长期研究、团队研究和调查研究等。有学者认为,民族志既是一种研究方法,也是一种文化展示的过程与结果,是从生物和文化的角度对人类进行全面研究的学科,因为民族志中更多是关于文化的描述,研究人类文化的起源、发展变迁的过程、世界上各民族各地区文化的差异,试图探索人类文化的性质及演变规律,并以此来理解和解释社会提出理论见解。

    诚然,作为来源于人类学的一种田野研究方法,该方法首先预设每个社会个体都是自己生活中的专家,但日常知识也常常受到其所处的社会权力结构的影响。著名民族志研究者米奇·邓奈尔(Mitch Duneier)就曾表示,他的民族志研究,力求客观地呈现美国底层黑人的生活状态。可见,客观中立是民族志研究的准则。要达到这样的标准,就要求研究者在实施调查之前,必须摒弃与研究议题相关的主流论述框架,主要任务就是“从处于不同位置的被研究者的认知中,以反思原则去分析是什么样的外在权力关系运作在形塑这些被研究者的经验”[9]。在该方法运用中,研究者与被研究者的关系,并非强调客观中立,亦非坚持主观经验就一定是真实,而是强调反思的相互主体的建构。基于此,从事质性研究的学者一直主张研究者必须与研究对象住在一起、接受他们的语言、研究他们的文化,提倡利用恰当的途径搜集当地的文物、家谱和生活史,并做系统性的记录。如此,民族志和参与观察法的研究理念、研究精神和研究目标可谓殊途同归。不过,在实证主义占据国内社会学研究方法主流的背景下,在社会学研究中引入民族志方法,难免会引起争议。目前,学界争议最多的还是“客观性”的问题,有学者认为,民族志不仅强调被研究者的主观观点,甚至研究者的观察解释与推论过程,也和人们认识日常生活世界的方法相似,具有较强的主观性。但是,也有学者对此提出批评,认为“试验和调查等实证主义方法根本无法掌握日常生活的真正含义,只有使用民族志才能真正了解社会过程的内容和形式”,才能对社会进行全面的整体分析。在国内,“人类学者与地方的关系,一直是人类学自我反思中最为敏感的问题,而‘制造地方’似乎成为中国民族志的一种值得反思的叙述传统”[10]。随着学界对知识生产过程考察的不断深入,视民族志作品中的地方为固化的客观镜像之观点已遭到诸多挑战。人类学开始关注从具体情境中去认识学术活动、知识生产与地方的多重互动关系。[11]

    三 行动研究

    行动研究是二战时期美国社会工作者约翰·考尔、著名社会心理学家勒温等人在对传统社会科学研究的反思中提出来的。那时,在一般科研工作者看来,“行动”与“研究”是由不同的人所从事的不同性质的活动,前者指实际工作者的实践活动,后者指受到专门训练的研究者的专业探究活动,两者互不相干。而考尔、勒温在各自的研究工作中发现:社会科学研究者如果仅凭个人兴趣搞科研,仅仅是为“出书”作研究,那么其研究工作就不足以满足社会实践的需要;而实际工作者如果不研究自己身处的环境和面临的问题,又得不到研究者的帮助,光有一腔“热情”,那么他们就无法做出“有条理有成效的行动”。为了改变这一现状,他们提出了一条社会科学研究的新思路、新方法,即从实际工作需要中寻找课题,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进行研究,由实际工作者与研究者共同参与,使研究成果为实际工作者理解、掌握和应用,达到解决实际问题、改变社会行为的目的。

    关于行动研究的定义,库尔勒·勒温认为,行动研究是将科学研究者与实际工作者的智慧与能力结合起来以解决某一事实的一种方法。约翰·埃里奥特认为,行动研究就是对社会情境的研究,是从改善社会情境中行动质量的角度来进行研究的一种研究取向。凯米斯则从另一个角度表达了对行动研究的认识,认为行动研究是由社会情境的参加者,为提高对所从事的社会实践的理性认识,为加深对实践活动及其依赖的背景的理解,而进行的反思研究。上述三种观点均强调了行动研究的不同面向。在笔者看来,行动研究作为研究方法其本身蕴含着这样一种预设或者说主张,那就是行动也包含着理论,研究中针对研究目标所进行的评估和反思比“基础研究”更有价值。领悟了这点,我们就会发现,行动研究方法在研究应用上有其独到的特点。①在研究目标上,它以提高行动质量、改进实际工作、解决实践问题为主要目标,特别强调行动过程与研究相结合。②在研究场域选择上,它注重自然、真实、动态的工作环境,认为社会情境就是活生生的课堂。③在研究过程中,行动研究计划并非铁板一块,而是具有发展性,随着研究的深入以及研究环境的变化而不断进行调整。相应地,其研究过程也具有系统性和开放性,是一个研究、行动和评估相互连接的动态的研究过程。④在研究角色分配上,行动研究认为研究者、参与者和使用者等都是伙伴关系和研究关系,大家在共同的行动目标中共同面对“问题是什么?如何产生的?”也要决定“如何解决问题?解决问题的路径在哪里?”基此,对于行动研究的界定,我们可以这样理解,所谓行动研究,就是指由社会情境的参与者为提高对所从事的社会实践活动的理性认识,为加深对实践活动及其依赖的背景的理解,所进行的探索性和反思性研究。其目的不在于建立理论、归纳规律,而是针对社会活动或者社会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在反复的行动中不断地探索、改进和解决问题。

    从上述定义不难看出,行动研究法的特征主要体现为:以解决问题、改革实践为目的;研究与行动相结合;研究是以研究者和行动者“共同合作”的方式进行,扬长避短;行动研究具有一个不断展开的螺旋过程。

    目前,行动研究对社会研究的价值正逐渐被学界所发现并得到重视,相信行动研究在以后的社会学研究应用方面会发挥更大的作用。某种程度上,行动研究与军事学上的“游击战”战术和“运动战”战术在思路层面上有着契合性。表面看来,二者与我们所要探讨的行动研究方法似乎风马牛不相及,但仔细分析其实质完全一样,都注重以动态的视野将人、事、地和物加以有机地组合,使其能发挥出最大的效能,最大化地达到既定目标。

    第四节 影像分析模式

    在质性研究方法中,包括电影、电视节目、录像、影像、音乐和照片等影音资料,都为研究者的调查研究提供了大量的信息,是研究者开展社会研究的重要线索。这些影音资料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转换成了叙事文本,阐释着影音创作者、影音文本、社区环境及研究者之间的多层叙事关系,以另一种叙事方式呈现着特定的文化语境与社会现实。如果说文字文本是由一系列的书面符号组成,通过概念等抽象性描述和概括来陈述,而影像则是对现场直接形象的表现。倘若用现代影视剧知识生产的模式分析、研究质性社会研究的影像分析模式,则我们会发现,这一模式的研究对象是“影音资料”,我们的研究议题是由一系列影音资料组成的“影音文本”,影音叙事层是影音逻辑和结构的最重要部分。而研究者则既是主角也是配角,说他是主角,是因为研究者会在其相关知识理论体系的指引下,通过观看影音资料呈现的研究场景,理解影音资料所要揭示的主题;说他是配角,是因为影音资料反映的一定是与研究议题相关的真实的社会情境,研究者不能因为自己已拥有的前知识、前经验对影像资料进行任何修饰。研究者需要追问的是,谁应该是这个影音资料的描述者,影音资料阐释了怎样的内容,反映了怎样的社会文化处境,以及其背后隐含着拍摄者怎样的理论视野和情感历程。如果从文本的形成和呈现方式上看,影像分析模式包括动态和静态两种研究方法,动态以影视人类学研究方法为代表,静态则以照片、图片文本分析为代表。不过,无论是动态的影像文本抑或静态的照片文本,都统称为影视人类学,也都代表着一个社会发展的时代,都是那个时代社会、历史和文化的凝结。因此,阅读、阐释这些文本,一定要将其置于该文本形成的社会发展、变迁背景下予以理解和思考。

    影视人类学作为学术话语出现于20世纪60年代。1985年,时任国际影视人类学委员会主席、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的埃森·巴列克西教授将这个术语介绍到中国来。1988年,于晓刚等在《云南社会科学》发表《影视人类学的历史、现状及其理论框架》,影视人类学这一术语正式出现在中国的刊物上。影视人类学是以影像与影视手段表现人类学原理,记录、展示和诠释一个族群的文化或尝试建立比较文化的学问。[12]在人类学的教学与研究中,照片的拍摄、分析和民族志电影或录像以及多媒体的制作和使用最为常见。简单说,影视人类学就是人类学的影像表现。这种表现的载体主要包括照片、电影胶片、录像磁带、数字照相(录像)机、DV、电脑、手机等构成的多媒体表现系统。其表现形式一般被称为人类学片。有学者认为人类学片是在人类学理论指导下,综合运用人类学研究的科学方法和影视学的表现手段,对人类文化进行观察和研究,所取得成果的形象化表述。[13]与普通的照片、电影、短片拍摄不同,影视人类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人类学,首先考虑的是“在田野工作的基础上探讨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和普同性”这一宗旨。在拍摄方法及呈现方式上,要求以专业田野调研为基础,充分考虑摄影师、研究主题、观者三方面的相互关系,建立在对族群文化的理解上,表现出潜藏在文献性资料里面的人类学知识和意义,透过构建的图式寻求对文化的另一种解释。也正因此,该研究方法在操作上完全不同于其他质性研究方法,首先是该方法要作为学术之用途,并由人类学研究人员主持。其次,照片和影片的拍摄是在深入田野调查的基础上开展和进行的。最后,影像文本的呈现要做到文字与影视并重。世界民族志电影的经典之作如《北极的那努克》、《死鸟》等,中国民族志电影的经典之作如《苦聪人》、《佤族》等。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以现代数码技术为基础的“多媒体时代”或者说“读图时代”的到来,使得文字的霸主地位遭受了严峻挑战,但是,迄今为止,对于人类学的学科建设、理论和方法的创新来说,声像手段还只是起到补充文章的作用,以文字作品为主流的人类学学术界,影视作品一直处于辅助性的边缘位置,这显然和重文字轻图像的人类学传统相关。不过,有别于文字撰写,影视方法通过镜头所建构的图像可以寻求对文化的另一种理解形式。而且,影视表现可以方便地实现人类学者—读者(观众)一当地人三者之间的直接交流,特别是把人类学思想反馈给那些异文化或没有书写符号的当地人。可见,文本与影视这两种类型的民族志具有相通性,即人类学影视作品和文本民族志一样,它们都是对某种真实状态的陈述。影像不必模仿文字,文本书写也不可以直接套用到影视表达上。由于文字撰写和影视表现二者重要的不可替代性,亦决定了它们之间的互补性。

    当前,伴随我国的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不断推进,我国许多城市都在进行大规模的旧城改造,造成许多代表城市文化符号、城市记忆的历史文化街区也随之遭遇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和过度开发。同时,大量青壮年外出务工导致农村在空间形态上形成了空心分布状况。通过影像记录呈现这些中国城镇化、工业化、现代化这一大时代的缩影,理解、发掘、记录和抢救正在消失的传统文化,定格这一时代的记忆,显然文字文本是无法完成这一伟大使命的,这便自然而然成为影视人类学在当前社会发展处境下的专业使命和社会责任。

    第五节 文本诠释模式

    在质性社会研究方法的理论谱系中,如何阅读文本、解读文本和表述文本是至关重要的一环,也正因此,与当前位居主流的“实证主义”研究范式不同,质性社会研究的文本写作和文本分析也构成了一种研究方法,具有生产知识的价值。循着文本诠释模式呈现的研究轨迹或者叙事,我们会发现,虽然文字文本是由一系列的书面符号组成的,但它呈现的却是质性社会研究的关键性特征或者说质性社会研究的完整形貌。它启示我们,传统的文本写作在“规范”的要求下显然存在表述的危机。这种危机既来自于传统定量研究的书写偏见,也来自于对知识生产利益相关群体的尊重表层化或完全的忽视。这种“个性”独特的研究方法恰恰是秉持质性社会研究的主旨,比较关注多元、分歧、去中心性以及分化的“身份认同”等主题,体现着后结构主义的研究理念和研究特征,破解着当前社会研究主流取向中二元对立的关系:文本和生活经验之间的划分以及文化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强调日常生活中的互动特质。

    一 德尔菲法

    德尔菲法又称专家会议预测法,是一种主观预测方法。它以书面形式背对背地分轮征求和汇总专家意见,通过中间人或协调员把第一轮预测过程中专家们各自提出的意见集中起来加以归纳后反馈给他们。这种方法主要依据系统的程序,采用匿名发表意见的方式,即专家之间不得互相讨论,不发生横向联系,只能与调查人员发生关系,通过多轮次调查专家对问卷所提问题的看法,经过反复征询、归纳、修改,最后汇总成专家基本一致的看法,作为预测的结果。这种方法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较为可靠。德尔菲法是在20世纪40年代由赫尔默和戈登首创的。1946年,美国兰德公司为避免集体讨论存在的屈从于权威或盲目服从多数的缺陷,首次用这种方法用来进行定性预测,后来该方法被迅速广泛采用。德尔菲法最早产生于科技领域,后来逐渐被应用于任何领域的预测,如军事预测、人口预测、医疗保健预测、经营和需求预测、教育预测等。此外,还被用来进行评价、决策、管理沟通和规划工作。

    德尔菲法的主要特点如下。①专家的匿名性。因为采用这种方法时所有专家组成员不直接见面,只是通过函件交流,这样就可以消除权威的影响。这是该方法的主要特征。匿名是德尔菲法的极其重要的特点,从事预测的专家彼此互不知道其他有哪些人参加预测,他们是在完全匿名的情况下交流思想的。后来改进的德尔菲法允许专家开会进行专题讨论。②信息的反馈性。由于该方法需要经过三至四轮的信息反馈,在每次反馈中使调查组和专家组都可以进行深入研究,使得最终结果基本能够反映专家的基本想法和对信息的认识,所以结果较为客观、可信。小组成员的交流是通过回答组织者的问题来实现的,一般要经过若干轮反馈才能完成预测。③结果上的统计性。通常,最典型的小组预测结果是反映多数人的观点,少数派的观点至多概括性地提及一下,但是这并没有表示出小组的不同意见的状况。而德尔菲法的统计回答却不是这样,它报告有1个中位数和2个四分点,其中一半落在2个四分点之内,一半落在2个四分点之外。这样,每种观点都包括在这样的统计中,避免了专家会议法只反映多数人观点的缺点。对此,有学者就认为,德尔菲法就是一种为了克服专家会议法的缺点而产生的专家预测法。④资源利用的充分性。吸收不同的专家与预测,充分利用了专家的经验和学识。⑤最终结论的可靠性。由于采用匿名或背靠背的方式,能使每一位专家独立地做出自己的判断,不会受到其他繁杂因素的影响。⑥最终结论的统一性。预测过程必须经过几轮的反馈,使专家的意见逐渐趋同。

    德尔菲法作为预测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工具,在实际应用中通常可以划分三个类型:经典型德尔菲法、策略型德尔菲法和决策型德尔菲法。在具体操作中,德尔菲法依据系统的程序,采用匿名发表意见的方式,这种方法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较为可靠。正是由于德尔菲法具有以上这些特点,使它在诸多判断预测或决策手段中脱颖而出。这种方法的优点主要是简便易行,具有一定科学性和实用性,可以避免会议讨论时产生的害怕权威、随声附和,或固执己见,或因顾虑情面不愿与他人意见冲突等弊病;同时也可以使大家发表的意见较快收敛,参加者也易接受结论,具有一定程度综合意见的客观性。

    二 扎根理论

    扎根理论方法最初出现在社会学家巴尼·格拉泽和安塞尔姆·施特劳斯的成功合作中,他们一起研究了医院中的死亡过程。在美国20世纪60年代早期,医院工作人员很少谈到甚至很少想到那些重病患者的垂死状态及死亡。格拉泽和施特劳斯的研究团队对不同医院环境里的死亡过程进行了观察,他们观察专业人员及其已到生命尽头的病人如何处理这些信息。格拉泽和施特劳斯对他们的数据进行了清晰的分析。他们在长期的交谈中考察了分析性观念,交换了在该领域所做的分析性观察的初步笔记。当他们建构关于死亡过程的分析时,形成了系统的方法论策略。格拉泽和施特劳斯的著作《扎根理论的发现》第一次明确地指出了这些策略,提倡在基于数据的研究中发展理论,而不是从已有的理论中演绎可验证性的假设。[14]

    扎根理论作为一种质性研究方法,其主要宗旨是从经验资料的基础上建立理论。与定量研究截然不同,该方法在研究进行当中,研究者在研究开始之前一般没有理论假设,直接从实际观察入手,从原始资料中归纳出经验概括,然后上升到系统的理论。正是这种独特的操作模式,有学者称其是一种从下往上建立实质理论的方法,即在系统性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寻找反映事物现象本质的核心概念,然后通过这些概念之间的联系建构相关的社会理论。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扎根理论虽然一定要有经验证据的支持,但它的主要特点并不在其经验性,而在于它从经验事实中抽象出了新的概念和思想。这是扎根理论作为质性研究方法的精髓或者关键所在。追根溯源,在哲学思想上,扎根理论方法基于的是后实证主义的范式,强调对已经建构的理论进行证伪。扎根理论认为,理论一定要可以追溯到其产生的原始资料,一定要有经验事实作为依据。这是因为扎根理论者认为,只有从资料中产生的理论才具有生命力。如果理论与资料相吻合,理论便具有了实际的用途,可以被用来指导人们具体的生活实践。正因此,作为一种质性研究方法,与一般的宏大理论不同的是,扎根理论在研究实践中不对研究者自己事先设定的假设进行逻辑推演,而是从资料入手进行归纳分析。特别强调从资料中提升理论,认为只有通过对资料的深入分析,才能逐步形成理论框架。这是一个归纳的过程,从下往上将资料不断地进行浓缩。

    基于以上独特的研究视角,扎根理论在研究应用中逐步形成了独有的特色及其理论检验与评价标准。①概念必须来源于原始资料,理论建立起来以后应该可以随时回到原始资料,可以找到丰富的资料内容作为论证的依据。②理论中的概念本身应该得到充分的发展,密度应该比较大,即理论内部有很多复杂的概念及其意义关系,这些概念坐落在密集的理论性情境之中。与格尔茨所说的“深描”有所不同的是:扎根理论更加重视概念的密集,而“深描”主要是在描述层面对研究现象进行密集的描绘。③理论中的每一个概念应该与其他概念之间具有系统的联系,“理论是在概念以及成套概念之间的合理的联系”,各个概念之间应该紧密地交织在一起,形成一个统一的、具有内在联系的整体。④由成套概念联系起来的理论应该具有较强的运用价值,应该适用于比较广阔的范围,具有较强的解释力,对当事人行为中的微妙之处具有理论敏感性,可以就这些现象提出相关的理论性问题。

    总之,自从1967年格拉泽和施特劳斯的研究和1978年格拉泽的经典陈述出现,他们开始在不同的方向上应用扎根理论。格拉泽仍然与他早期对该方法的解释保持一致,把扎根理论定义为一种发现的方法,把类属作为从数据中生成的,依赖于直接的、常常是狭隘的经验主义,分析基本的社会过程。施特劳斯则把这种方法向证实方向发展了,他与朱丽叶·科尔宾合作的著作进一步沿着这一方向前进。

    三 话语分析

    话语分析作为专用术语则最早出现于1952年,Zellig Harris写了一篇关于话语分析的论文,刊登在《语言》杂志上。此后,话语分析这个术语逐渐为人们所熟悉。近年来,随着建构主义思潮的兴起,话语分析作为一种新的质性研究视角在社会科学诸多领域越来越受到关注。与传统的社会研究范式相比,话语分析研究者关注的是社会实在或社会世界的建构性特征及其实践意义,把行动者在特定社会背景下运用话语建构其社会世界的过程与机制当作研究对象,从而提供了一种全新的社会研究解释路径。可以说,话语分析的兴起对传统的社会研究提出了极大挑战,在社会研究的方法论、知识的构成属性、社会研究的主体性及目的性等方面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因此它成为重要的质性研究方法之一。

    整体来说,话语分析作为一种社会学研究方法的出现首先源于对传统研究方法的反思。在实证主义指导下,社会研究的方法强调以能够被观察和检验的客观存在的事实为基础,重视量化分析,旨在寻求对社会现象的因果规律解释。这种实证主义科学观否定研究中的主观意义的存在,不承认所谓的客观知识受社会文化因素的直接影响。涂尔干明确提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事实,社会学研究“首要的和最基本的规则是:把社会事实当作事物”[15]。而话语分析作为一种新的社会研究思维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法国后结构主义者米歇尔·福柯。福柯不再把话语视为简单的语言表达,而是用话语去说明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中语言使用的各种社会规则与实践。用他的话说,其“任务在于不把——不再把——话语当作符号的总体来研究(把能指成分归结于内容或者表达),而是把话语作为系统地形成这些话语所言及的对象的实践来研究”[16]。话语在福柯那里不再是单纯的语言学概念,他关注的是通过话语进行知识或意义的生产,因而话语具有了实践的意涵。

    话语分析作为质性研究方法的一种新思维为我们深入认识人类社会提供了一条新路径。这主要体现在这几个方面。第一,话语是行动取向的。话语分析把话语看作行动与实践问题,而不是简单的语言学问题,这就超越了单纯的文本分析。话语行动作为实践行动的一种,具有显著的社会意义。尤其从微观互动层面来看,话语过程是一类社会互动现象。因此,话语分析应对这类行动的过程及其发生机理做出说明。第二,话语是情境性的。话语分析把话语看作情境性的,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从会话分析方面来看话语是应景性的,即谈话和文本嵌入在互动序列之中。应景性或语境形成了一系列行动的条件,但并非语境决定论。二是从修辞学方面来看话语是情境性的,即人们对其行动的说明受情境的影响会有不同的表达方式。所以,在话语分析中,语境是一个特别受到关注的分析因素。第三,话语是建构性的。话语分析关注两个层面的话语建构:一方面,话语是通过词语、习语和各种修辞方式建构起来的;另一方面,话语建构和形成关于世界的看法。因此,话语建构具有两个含义:话语既是被建构的,也是建构性的。波特等指出,同一现象可以用若干不同的方式加以描述,而在解释中会存在相当大的可变性,我们没有办法回避这类可变性问题,语言使用中的建构性和灵活性应该成为研究的核心主题。因此,话语不是一种客观、透明的信息媒介,它具有强大的建构力。话语分析可以剖析社会诸事物的构成:社会规范、惯例、社会身份、社会关系以及制度等。总之,话语本身应该成为社会研究的对象,通过分析话语,可揭示社会世界得以建构的过程和机制。

    上述四种模式所包括的研究方法虽然在研究设计、调查操作以及后期的资料整理、文本呈现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但它们均遵循着质性社会的研究理念,体现着质性研究的特点——注重“参与性”、强调个案和过程、遵循“理解原则”,以其鲜明的人文特色与“科学的”量化研究形成对比,成为一种新的社会学研究范式。[17]不仅如此,质性社会研究方法的四大模式所包含的这些方法也就构成了一个质性社会研究方法谱系,不同于以客观性、标准化与可推演性为主要特点的“统计社会学”,质性社会学强调参与性、互动性、诠释性和反身性,注重深入研究场域,在具体的社会发展情境中还原事件,并透视其背后的意义。

    第六节 质性研究方法的特点

    一 开放与融合,强调多范式综合

    质性研究方法不是一个封闭、固定不变的方法群,而是具有包容性、整合性的开放的方法论体系,并且将随着研究实践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完善。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质性研究方法是强调以研究者本人为研究工具,并通过与研究对象互动对其行为和意义进行建构、理解或解释的一种方法。从这个意义上讲,它并不是固定不变的,既没有唯一的、固定的方式手段,也没有所谓“正确的”或“错误的”的研究结果。由于研究主体、研究视角、研究对象、互动方式等不同,研究的具体方法也会不同,获取的材料自然也会出现差异,甚至,即便材料相同,也会出现不同的解读和建构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说,质性研究方法是一种开放的体系,具有极强的包容性和整合特征。

    其次,质性研究方法是多种理论范式的结合或综合。“范式”的提出是方法论、研究方式和具体方法三方面的总和,也可以认为是由某种特定方法论衍生的一系列研究方法和手段的统称。每一种研究范式都有其独特的看待世界的方式和一整套技术手段。长期以来,社会科学领域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方法范式。第一种范式是涂尔干为代表的集体主义的、实证的方法论,主张依靠归纳法去发现新知识,用“假设—演绎”模式来检验理论。第二种范式是韦伯坚持的个体主义、理解的方法论,主要从人文学科衍伸而来,注重收集文本信息,并从整体上进行理解和诠释。社会学内部研究范式的分裂和实证化倾向的泛滥使得自身缺乏统一的理论形象,以至于被一些学者称为“社会学的危机”[18]。质性研究方法论则含有一种对个体主义和整体主义方法论对立的超越,对韦伯阐释传统化和帕森斯等人结构主义传统的综合。[19]具体而言,是通过社会学的想象力,实现从个体经历到历史和社会结构的转化。从某种意义上说,质性研究方法论在一定程度上弥合了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实证主义和人文主义两种范式的割裂状态。它既包含着后实证主义、结构主义、解释学、符号学、现象学等理论传统,又包含与文化研究和解释性研究相关联的研究实践手法。建构主义、文化研究、女性主义、马克思主义、解构主义、民族志、心理分析等,都是对质性研究方法和策略的运用体现。换句话说,质性研究方法横跨人文科学、社会科学以及自然科学方法,它的中心是多范式的,习惯于追求多种途径的资料获取,探寻多方位、多视角的研究和解读。

    另外,质性研究方法不是一个单一方法体系,而是多种方法的融合和交叉应用。它与定量研究方法也不是完全割裂和对立的,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并不排斥在研究过程中融合或结合某些量化的资料。定性研究者可以运用符号学、叙事、目录、对话、档案与因素分析,同样也不排斥使用统计资料、表格、图形和数字等量化资料,对研究资料进行编码等,但首要的前提是必须遵循质性程序进行分析。可以说,质性研究方法的发展与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弥合了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的割裂状态。需要强调的是,定量研究方法与质性研究方法本身并无好坏优劣之分,关键在于方法的运用是否与所要探讨和回答的问题相适应。首先,质性研究方法强调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之间有明显的不同,它们是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不能等同。质性研究方法更强调客观世界与主观世界的统一,尤其是主观世界的意义。其次,质性研究方法及研究范式的建构并不是要否定一种范式而去建构另一种单纯的全新范式,而是强调方法的整合性,是对社会学研究方法的丰富和发展。

    二 坚持本土化和在地性,关注情境意义

    就方法论而言,本土化作为一种学术运动,一直以来都没有被放弃,费孝通等学者在社会学方法本土化方面也做了很多努力,但不可否认的是,摆脱对西方社会学方法的依附,获取学术话语权,仍然是一个较长的过程。从根本上讲,质性研究方法的提出是社会学本土化的进一步尝试。这里所说的本土化,是一种“使外来的社会学的合理成分与本土社会的实际相结合,增进社会学对本土社会的认识和本土社会的应用,形成具有本土特色的社会学理论、方法的学术活动和学术取向”。[20]正如风笑天所说,不同的社会历史和文化传统决定了生存于这个社会中的人所具有的不同的行为方式,也决定了他们对于同一种研究工具和研究方法所具有的不同反应。所以,在学习和运用社会学研究方法时,应该充分注意到这种工具所受到的具体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影响和制约,通过一定形式的本土化工作,使这种方法更好地为我们认识社会世界的各种规律服务。这就是我们强调社会学研究方法本土化的主要意义。[21]从这个意义上说,倡导质性研究方法,不仅是社会学研究方法本土化的努力,也是社会学本土化的重要过程。

    在本土化的实践尝试过程中,质性研究方法比较注重对研究对象所处情境的关照,这里的情境并非仅仅局限于研究对象所处的自然环境和场域,同时也包括当地的社会文化环境和心理特征。由于情境的不同,质性研究的具体方法也会不同,解读和诠释的方式也会出现不同。当然,这里并不存在“正确的”或“错误的”说法,每一种解读都表达了一种看法和存在。需要强调的是,质性研究的具体方法实际上也强调一种技术手段,通过观察、访谈等方式和鼓励参与等技巧,最大限度地保证在自然的情境中接触真实的人,观察真实的事,与真实的物互动。无论是深度访谈、焦点小组还是社区资源图等方法,对研究者或主持人都有一定的技术要求,需要掌握相关的技术和技巧。一般情况下,质性研究中,使用什么方法和工具来收集和分析经验资料,还要综合考虑与之相关的方法论和研究方式,即,经验材料和方法需要与范式相联系,研究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研究的具体方法和工具。需要注意的是,同样的场域、同样的研究对象,由于研究者不同、使用的技术和手段有差别,其得到的资料和结果也会出现很大的差异。因此说,技术性对质性研究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

    质性研究方法的所有要素,实际都强调的是研究者的在地性和“在场”感。不是仅通过文献资料、问卷统计甚或“大数据”来进行社会研究,而是强调研究者本人必须“在场”,才能对事件的情境意义有更接近真实本质的理解。在这一点上,本土学者研究本土问题显然更具优势。

    三 强调参与和行动,关照主体经验

    质性研究方法强调,研究是嵌入真实世界的社会互动。人类行为受其所处社会环境影响甚大,社会环境对人类行为的影响甚至超越个别差异,因此,研究人类行为不能忽视环境和情境的影响,研究他们与其社会系统之间的关系也非常重要。

    首先,质性研究方法认为,如果把社会行动、问题或对话单独抽离,那么他们所具有的社会意义或重要性就会受到扭曲。因此,质性研究方法强调以系统性、整体性的观点开展人类社会和人们行为研究,强调社会脉络对了解社会事实/真相的重要性。在具体方法应用上,为了全面了解研究议题,研究者经常会将研究场域中所有的人、事、物视为一个整体来进行探究,而不是当成简单的变量来处理,注重运用多种方式搜集资料,以不同的研究角度和视野来发现事实的脉络,描绘出社会的整体全貌。

    其次,质性研究方法注重行动和田野。质性研究最主要的研究方式是实地研究,也就是人类学提到的“田野工作”。它是研究者深入到研究对象的生活背景中,以自然观察、无结构访谈、焦点小组等方式进行资料收集,并通过对这些质性资料来分析和阐释社会问题或现象的研究方式。它强调到“田野”中进行行动研究,在实际生活中进行观察,掌握第一手资料。这里说的行动研究包括“对行动进行研究”、“为行动而研究”、“在行动中研究”、“由行动者研究”等。质性研究方法强调田野和行动,其实质是追求“自然”探究方式的体现。

    另外,质性研究方法关注研究对象的主体经验。这个特征主要源于布迪厄对社会学的反思。在他看来,反思性是社会学方法论的根本原则。他倡导一种积极和有所作为的行动主张。虽然他承认社会世界具有高度的结构化特质,但他并不认为社会世界遵循一成不变的法则,也不认为人们面对社会法则时无能为力。[22]他认为,研究对象所知道的、所感受到的、所了解到的社会事实,既是自己对某些社会发展情境的定义,也是个人与社会互动的结果。所以,作为质性研究方法的主要使命,就是在研究中始终凸显研究对象的主体性,促使他们不断表达生活世界的真实性,从而展现人类的经验,使人类回归本质,达到彼此理解与交流。换句话说,被研究者不再被简单地当成研究对象,而是和所有与研究相关的人员一起参与研究和行动,研究者、被研究者和行动者是伙伴的关系。[23]质性研究方法将研究者本人的主观性以及研究者与被研究者的互动交流作为研究的构成部分,认为研究者对它们的反思本身就是一种资料,也可以成为研究的一部分。正如吉登斯[24]所指出,社会场景中的参与者不是“文化傀儡”,他们可以为自己的行动和意图提供合理的解释,而且通常可以展示对自己处境的老练的(虽然不具有足够社会科学性)理解。

    四 倡导价值和建构,强化解释与理解

    质性研究方法强调理解的方法,重视价值问题,注重对社会行动及其意义的研究。质性研究者认为,有些东西是无法量化的,如人的内心体验、价值追求等,而这些才是研究者最需要关注的重要因素,因此,质性研究的重要方法是对研究对象的个人经验和意义作“解释性理解”,即从被研究者的角度理解他们的行为并进行意义解释。同样,研究对象不可避免地受到个人历史、经历、性别、社会阶级、信仰以及民族等的影响,同时也受到其生活背景中的那些人(或环境)的影响。所以,质性研究方法不是简单的观察、描写和解释,更是研究者的一项具有一定价值赋予意义的实践过程,更关注社会事实所呈现的价值和意义,它坚持价值介入的取向,强调社会经验如何被创造出来并被赋予意义。

    首先,质性研究方法最大限度地统合了“价值无涉”与“价值介入”的矛盾。在韦伯的社会科学方法论中,提出了“理想类型”的概念,认为社会科学在研究方式上应做到“价值无涉”,不应该让个人的价值或利益左右其研究,即“将价值判断从经验科学的认识中剔除出去,划清科学认识与价值判断的界限”[25]。质性研究方法则承认“价值关联”与“价值中立”的并存,认为,科学研究者的价值立场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价值立场与研究结果客观性之间的关系既对立又统一。在这里,所谓“价值无涉”主要是指在调查工作开展中,研究者必须要忘记自我的存在,必须对自己的“先前意见”、“先前理解”、“先前知识”、“待答问题”等加以澄清,使其非常明确,然后全身心地将视野范围定格于研究对象和研究情境,注重“原始”、“在地”资料的搜集;在研究的结果或发现中,研究者要准确地呈现研究对象的观点、想法、态度与经验。所谓“价值介入”,主要包含着两层含义。其一,就是指研究者毕竟是有思想的、有情感的、有自己的知识体系,所以,研究者在与研究对象互动过程中要完全保持客观中立显然不现实,不可避免地会有一定的“价值涉入”,将自己的思想、情感和思考渗透在研究议题的具体情境中,与研究对象共同对研究议题做出更理想、更完善的理解和解释。由此,我们也可以这样理解,质性研究方法其实是动态的,它是研究者与研究参与者互动的结果。其二,所谓“价值介入”还有一层相当重要的“提示”意义,那就是在质性研究方法的实践过程中,研究者自身要保持反身性,注意自己在与研究对象互动过程中、在整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诠释时,要具有自我反省和批判意识,要不断地反思自己所持的观点,在研究过程中的态度、行为以及自己所身处的情境,并在研究报告中予以表述,将其内聚为一种自我反省及检讨的能力。也就是说,质性研究方法不仅是简单的观察、描写和解释,更是研究者的一项政治与道德实践过程。研究者不可能保持价值抽离的绝对中立,而为了还原其社会和道德意义,及其寻求解决问题的策略都需要介入一定的价值判断,要呈现真实的话语意义,体现话语价值。这里的“价值”是一种道德判断而不是个人好恶,是在尊重少数人声音的基础上,社会大多数人能够接受的规范和理念。

    其次,质性研究方法强调凸显知识的建构意义。研究者对研究场域“本土社会”宏观社会发展背景以及微观社会文化情感的考量和尊重构成了研究结果的社会基础,为了解、分析研究议题提供了一个“外在知识空间”;研究参与者对其自身行为与其他事物赋予的主观意义的诠释构成了研究结果的知识基础,为了解、分析研究议题提供了一个“内在知识空间”。如此,研究结果中所呈现的“知识”基本源自其内在知识系统的生产和加工,展示的是研究对象对其行为和意义的解释性理解。从实践过程看,在质性研究中,尽管研究者是在自然的情境下,做有深度的资料搜集(包括书面资料及其他非书面资料),并对这些资料只做客观描述,不做主观评价,但是,在对这些资料加以整理、归纳和分析的过程中,研究者在自身知识体系、价值体系和情感体系的作用下,不可避免地会在文字说明中渗透自己的想法和思考,运用各种诠释方法解释文本的内容。正因此,质性研究方法不仅是呈现,更是一个建构。比如,质性研究方法将研究文本看作建构社会的过程,认为“文本永远不仅仅由叙述者或录音机的所有者所创造,它还有许多碰巧看到故事生成的编辑决策者共同参与创造。一方面是访谈者的问题,另一方面,编辑或作者也塑造着书面的材料”[26]。

    最后,倡导“将心比心”,从主观的角度理解当事人的生活世界。焦点小组方法的社会基础情境和互动、讨论现场情境,口述历史方法中生活史/生命史所表述的昨天、今天和明天构成的历史发展情境,民族志书写的你、我、她/他所经历的社会发展情境,参与观察方法和行动研究方法要求的直接参与活动与研究情境,都表明,质性研究方法在研究过程中不仅不“预设立场”,而且,必须从理解具体研究议题情境出发,不能混淆研究者与被研究者情境的差异,将研究者本人也作为一种研究工具,强调在情境化的生活空间下采用多种资料收集方法,对所研究的社会对象进行整体性考察。如此,与量化研究依赖电子化工具注重研究的“技术性”作用不同,质性研究方法的关键在于实地工作者在研究场域中的工作技巧、能力和能否严谨地执行其工作。需要指出的是,质性研究强调表现研究者和研究之间的密切关系,特别是伦理道德问题。研究者必须事先征求被研究者的同意,对他们所提供的信息严格保密,与他们保持良好的关系,并合理回报他们所给予的帮助。

    五 注重记叙与过程分析,不提倡“预先假设”

    从方法论意义上来说,定量研究方法坚持所谓客观主义的立场,认为感觉和经验是科学或知识的基础,它强调的是“确实的”和“精确的”。而质性研究方法以语言学与符号学为基本的理论取向,在一定程度上还突破了传统实证主义、本质主义分析模式的制约。它的重要理论特征就是强调理解的意义,认为在价值世界中,现象不是依据“因果性”、“必然性”等先验的范畴相互发生关系,而依据“价值规范”与认识主体的意志和感性发生关系。因而对于它们的研究,所涉及的是研究主体的意志和感情问题,即人对研究对象的评价与态度问题。对此,应该强调以记叙和理解的方法研究社会行动,主张在自然情境下,研究者与被研究者直接接触,通过面对面的交往,实地考察被研究者的日常生活状态和过程,了解被研究者所处的环境以及环境对他们产生的影响。因此,与定量研究方法强调因果性的一般法则不同,质性研究方法更关注过程性,可以说是过程重于结果。它强调,在对一个事件进行考察时,不仅要了解事件本身,而且要了解事件发生和变化的过程,以及社会文化背景对该事件与其他事件之间的联系。因此,获取第一手的文本和资料,进行过程分析相比于因果分析更为重要。这里所说的“文本”可以是文字,也可以是话语、影像、备忘录等资料。更为重要的是,透过这些文本资料可以更好地展现和分析研究的过程。

    首先,在质性研究中,记录研究过程是非常重要的,要客观地呈现研究过程,让人们可以将其与当时的情境联系起来进行思考。定量研究方法在调查过程中或表现其结果的语言以采用中立性、科学性语言为特征,在使用调查资料时仍使用客观的可能的经验性资料。而质性研究方法认为,现象记述的观点是行为者自身的观点,因此采取了对研究对象的特征进行观察和记述的方式,在这里使用的语言或获取的文本资料,也是在实际研究过程中形成或使用的日常语言,通过过程展现更完整地诠释研究对象的质性特征。

    其次,质性研究方法多采用开放式或半开放式结构,不提倡预先假设。实证主义的研究范式往往强调结构化和预先假设,是一种相对固定的操作程序,其倡导的研究方法也大多用于检验预先建立的研究假设或命题,如果得到的数据和结果与预先假设一致,则认为假设正确;相反,则予以否定。而质性研究并不主张在研究之前做出预期假设,其方法是相对开放的,多采用一种具有弹性的、非结构化的方法程序(开放式或半开放式)。正如弗里克(Flick,1998)所说,好的质性研究设计的核心在于使用了一套程序,该程序各环节都是开放式的、严格的,能正确处理所研究的社会背景的复杂性。[27]这种非结构式研究方法相比结构式研究方法更有可能收集到更广泛的资料,因为在结构式访问等研究中,被研究者需要回答的是研究者事先设计好的问题,而且这些问题都是标准化的,适用于所有被研究对象,除了个别采用开放式问题外,大部分问题都设有预设的答案,被研究对象几乎没有即兴发挥或独立判断的余地。当然,质性研究方法并不排斥结构式,而且有时候采取结构式与非结构式相结合的方式,它也并不是完全排斥假设,而是需要研究者在与被研究者的接触中来发现问题,在研究过程中根据研究发现并逐渐形成自己的假设,但这种假设并不等同于结论,而只是根据掌握的资料进行的推测,其研究数据和结果也并不是为了印证假设。

    需要强调的是,我们在质性研究过程中,作为研究者都不可避免地充满着自己的情感、眼光和视角,质性研究方法则倡导研究者要始终都把自己放到研究的情境中,保持着自省,确保自己所表达出的情感并没有超过他所记录的“研究对象”的情感范围内,确保资料中关于研究议题的描述、理解和思考都是来自于“研究对象”的情感。这一点对开展质性社会研究至关重要。也就是说,质性研究方法倡导通过“过程”的展现和“真实”的记录与描述,以还原研究对象的真实世界,并不是说它不承认研究者个人视角对于研究结果的影响,而在于质性研究需要各种技能来控制这些因素在研究过程中的影响。这也是质性研究方法有别于量化研究方法的关键方面之一。

    六 关注特殊与个案话语,追求深度而非普遍意义

    定量研究方法建立在一种随机抽样选择大规模样本的基础之上,强调抽象性、普遍规律性和可复制性。而质性研究方法则基于个案的立场,更侧重于小规模的、具体的样本,并且是一种有目的性的选样,不具有代表性和可复制性。“定性研究是在一群小规模、精心挑选的样本个体上的研究,该研究不要求具有统计意义,但是凭借研究者的经验、敏感以及有关的技术,能有效地洞察研究对象的行为和动机,以及他们可能带来的影响等。”[28]从某种意义上说,质性研究方法强调个案和特殊性,以深入、细致地描述一个具体单位的全貌和具体的社会过程。

    需要指出的是,质性研究方法虽然注重对个体话语的解读,但每个个体话语背后往往关联着社会与群体价值,因此,它并不排斥分析和预测由众多个体形成的普遍意义,而是透过研究方式、方法、手段、途径,重点分析个案或文本背后的群体意义,透过具体事件的评价与描述,或者是个人情绪态度的表达,关注“类事件”的群类问题或现象。不同于单纯对群体意义的关注和体现,质性研究方法是建立在对个案、文本的分析和理解的基础上,而定量研究方法则主要是建立在大规模的调查数据基础上。可以说,质性研究方法所得结果不要求具体对象总体的代表性,而在于揭示具体研究对象的特殊性,深入探讨研究对象的背景、内部情况,探讨研究对象所属的某一类型的特征。

    第七节 从质性研究到大数据方法

    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为社会学研究打开了一扇新的窗户。社会学者普遍积极欢迎并热烈拥抱大数据,迅速兴起一股大数据热。有学者预言大数据的应用将带来一场社会学的范式革命,“大数据时代所带来的不只是研究方法上的创新,更重要的是新的社会范式和社会科学范式的出现可能引发的一场社会科学革命”[29]。与此同时,关于大数据的“原罪”之争[30]也引起学界关注和讨论。有必要对大数据、小数据和质性研究方法进行一番梳理比较。

    一 质性研究与量化研究的两种不同起源

    社会学和人类学可以算是最相近的学科。大体而言,社会学研究工业社会、城市社会,人类学研究农业社会、“土著”社会。这是因为,西方社会学的诞生与对资本主义、对工业化的反思息息相关;而西方人类学的兴起深受达尔文进化论的影响,与当时航海探险、殖民扩张的热潮分不开。社会学的创始人孔德一开始就将社会学置于以数学为基础的自然科学大厦之最顶层,并命名为“社会物理学”,确立了逻辑实证主义传统的“科学社会学”范式;而早期人类学者主要由航海家、旅行家、传教士、商人等构成,以“他者”身份对“远方的”原始部落、少数民族的异质文化开展考察,逐渐确立起“文化社会学”研究范式。

    质性研究方法包括参与观察、个案研究、深度访谈、焦点(主题)小组法、民族志(人种志)方法、扎根理论、叙事研究(内容分析、口述史、音像资料)、行动研究等一整套方法体系。质性研究方法从起源上可以追溯到早期的人类学研究,但作为一种系统的方法体系得到归纳总结,成为一种社会学范式,是直到20世纪70年代的事情。早期的人类学实地观察、参与体验等“田野”方法,虽未被冠以“质性研究”方法的名称,但实质上已经构成质性研究方法的基础形态。在20世纪初“社会工作”兴起的个案小组工作实务中,质性研究方法的应用拓展至心理学、教育学领域;20世纪中叶,西方社会科学领域开始涌现各种“后现代”理论和思潮,如格式塔心理学[31]、胡塞尔现象学[32]、符号互动主义、常人方法论、建构主义、结构主义、精神分析、女权主义等。社会学理论也从逻辑实证主义转向阐释和批判主义,社会学领域出现对“量化”研究的“反抗”思潮。质性研究方法的兴起和成熟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正是这些理论思潮的产物。

    与此同时,科学范式的社会学自诞生起就以自然科学为样板,借鉴和遵循近代自然科学认知原理和方法论原则,在西方逐步形成了一整套成熟的量化分析研究方法。代表性的是问卷调查研究,包括调查设计、理论预设、抽样方案、问卷设计、资料收集、量表测量、信度效度检验、统计分析等环节,一般人为控制和区分自变量、因变量,通过频次分析、交互分析、回归分析等数学统计学工具,确定相关性,判断因果关系,建构数学模型。这里研究过程很重要的步骤是概念的操作化,也就是根据研究需要把语言文字描述的资料变为能够用数字表述的信息。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为区分起见,我们把目前这种主流的社会学量化分析研究方法称为“小数据”方法。

    20世纪初社会学、人类学传入中国,中国最早的社会学家很多也是人类学、民族学出身,如吴文藻、潘光旦等,因此中国早期社会学研究方法主要是基于人类学田野工作的质性研究方法,不过那时还未被归纳和冠以“质性”名称。至1979年中国社会学恢复重建,在研究方法体系上则主要引进了美国社会学量化分析方法,“科学社会学”范式在中国社会学研究领域成为绝对主流。20世纪90年代中期质性研究方法被介绍到中国,也唤起了中国早期社会学所形成的“文化社会学”传统。

    二 “大数据”不是“小数据”的延伸

    由于大数据方法刚刚开始进入社会学研究领域,不难理解许多社会学者自然而然地将其视为“小数据”的扩大化和自然延伸。“大数据是将社会生活数字化、数据化、变量化,再通过测量这些变量,提取量化信息,得到关于这个变量的描述以及多变量关系的分析。大数据方法与定量研究范式有着共同的认识论基础,但又有其特有的方法论特征。”[33]是这样的吗?

    关于什么是“大数据”,目前尚没有一个统一的科学定义,往往是在不同的应用模式和场景有着不同侧重点的解释。按照维基百科给出的界定,大数据“指的是所涉及的数据量规模巨大到无法通过人工和目前主流软件工具,在合理时间内达到撷取、管理、处理,并整理成为人类所需要和能够解读的信息”。数据科学家对大数据的界定强调其“4V”特性:Volume、Velocity、Variety、Veracity(也有表述为Value),即大量、高速、多样和真实(有用)。从字面上理解,大数据最基本、最核心的要义就是“大”,大数据英文为Big data或Mega data,指巨量资料,海量数据。其量级动辄就是TB级、PB级甚至更高,一般常规个人电脑不要说处理,就连存储也达不到。相对而言,社会学传统调查研究方法所获得和分析处理的调查资料、统计数据就只能称为“小数据”。

    从概念上“大数据方法”不等于“大数据”本身,但在约定俗成的语境下我们不做严格区分。同样,我们所说“小数据”也同时指代“小数据方法”,即传统的量化研究数据获取分析处理方法。

    经典的社会学定量研究即“小数据”研究,是基于抽样调查技术的数据“人工”收集、分析和处理过程。代表性的是问卷调查研究,在问卷设计阶段很重要的步骤是概念的操作化,也就是根据研究需要把语言文字描述的资料变为能够用数字表述的信息。譬如用五分制量表测量人们的满意度;将幸福感分解为主观指标和客观指标进行测量,以建构“幸福指数”。早期社会学研究基本是一个全人工采集数据的过程。现在即使计算机全程参与,也必须以研究者主观设计、人为主观赋值编码为前提。或者说,小数据是以人工获取为主,机器处理为辅的数据集。

    数据科学家将数据信息划分为两大类。一类信息能够用数据或统一的结构加以表示,称为“结构化数据”,如数字、符号;而另一类信息无法用数字或统一的结构表示,如文本、图像、声音、视频、网页等,称为“非结构化数据”。结构化数据也可视为非结构化数据的特例,归属于非结构化数据。显然,记录人类社会生活的原始状态未经处理的大数据是一堆乱七八糟的“非结构化数据”,而小数据是经人工设计后采集获取的有序的数据集合,可以直接以数字或符号列联表表示,纳入计算分析,属于“结构化数据”。

    很多人仅从“降低成本”获取数据的角度来理解大数据的优越性,这是不对的。实际上小数据的“采集”和大数据的“挖掘”(爬梳)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是否结构化这一点对于区分大数据和小数据是十分重要的界限。譬如全国人口普查,相对于一般问卷调查已经是很“大”的数据,但它依然是人工一步步获取的结构化数据,因此应归于“小数据”范畴。再如网上问卷调查,看似也是机器自动生成数据直至自动输出结果,但实际无非是把网下的人工调查搬到网上而已,同样也是人工获取的结构化数据,不能将其归于“大数据”。

    除了数据来源上“人工获取”和“机器自动生成”、数据自身是否结构化的区别外,在研究目的、前提和方法上,大数据和小数据也存在一系列重大区别。小数据是基于已有数据的纵向归类,小数据研究的数学模型一般是遵循演绎逻辑。而大数据是基于对已有海量数据的处理,进而对还未产生的数据做出预测或推荐。大数据的预测或推荐目前主要算法大致分两类,一是基于行为,一是基于内容。一般是在非实验控制的条件下,通过归纳建立模型。小数据研究用于理论的检验,一般需要以假设假说既有理论为前提,研究过程“科学环”重要一环就是提出假设。“小数据”追求精确性,强调“代表性”。要求遵循严格的抽样方法,需要检验信度和效度。“大数据”则恰好相反,往往是一个大海捞针的过程,放弃了理论预设,不再以假设为前提。大数据本身就是全样本,即使不全也不在乎“代表性”,不追求也无法追求精确性,不追求因果关系。

    美国数据科学家凯·西奥尼尔提示公众不宜过分信赖大数据,因为其背后的数学模型并非完全公正客观,而是承载着研究者的观念和动机。[34]由此可以看出,大数据研究并非是“价值中立”的。而秉持“科学性”、“客观性”立场强调“用数据说话”的小数据研究,最为标榜的就是“价值无涉”原则!

    当前热烈欢迎、积极拥抱大数据的社会学者,许多都是对社会学定量方法即“小数据”方法熟练掌握且有深刻领会的一批学者,他们很容易期待继续采用熟悉的统计学方法来分析处理“大数据”。然而一旦进入大数据领域就会发现,大数据与小数据完全是“两股道上跑的车”,绝不是小数据的扩大和延伸。

    三 一个趋势:从人工为主到机器为主

    从时间序列看,人类学方法的形成要稍早于社会学。也就是说质性研究方法虽然直到20世纪70年代才形成普遍认同的方法体系,但其实际的社会学应用却要早于“小数据”方法。我们可以看到,从社会学诞生以来直到今天进入大数据时代,质性方法自始至终贯穿社会学发展全过程,与此同时,在不同国家和不同历史时期,社会学研究领域也总是多元方法并存。但我们可以粗略地把社会学方法发展脉络归纳为“质性方法—小数据方法—大数据方法”,这当然不是对社会学研究截然分明的阶段或时期划分,而是粗线条的方法论历史演进方向。

    具有鲜明人类学田野方法色彩和传统的质性方法,强调参与、体验、感悟、在场、情景,设身处地、将心比心,依赖于直觉、联想、类比,主要是基于人工的个体劳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人脑的直觉。即使发展到现在,影像志方法引入了现代录音录像设备、计算机编辑处理等工具,人的“参与”、“在场”仍然是质性方法的基本要求和灵魂。

    经典的社会学定量研究即“小数据”研究方法,一开始也是“全人工”收集、分析和处理数据的过程。早期问卷调查基本是纯手工操作,随着计算机统计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机器编码识别、统计分析软件把交互分析、回归分析、趋势分析、聚类分析、相关分析等过去复杂高深的统计计算变得轻而易举,“小数据”研究逐渐由以人工为主过渡到机器参与成分越来越多。但是,现代社会大型调查研究即使计算机全程参与,也必须以研究者主观设计、人为主观赋值编码为前提。也就是说,“小数据”方法始终是以人工为主,机器处理作为辅助手段的方法。

    “大数据”方法与“小数据”方法比较,除了“大”之外还有一点重要特征,就是数据获取不是通过人工采集得来,而是由“机器生成”(自然生成)。随着云计算、云存储、物联网、二维码、传感器、智能手机、GPS等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尤其是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普及,以及手机网络支付手段的更加便捷化,人类社会的各种社交网络、人际互动、经济活动都被“雁过留声”地客观记录,同时留下“数字痕迹”,生成海量数据。其结论也并非通过传统的观察、思索、领悟等方法得出,而是引入适当的计算分析方法——计算机算法,通过大量数据的汇集而“自动涌现”,当然,这种数据生成过程以及后续的数据爬梳背后也有“人”,他们主要是计算机科学家。显然,在这里“人”的作用已经由台前退居幕后。

    由此可见,从人类学田野调查方法(质性方法)到科学的量化分析方法(小数据方法),再到大数据方法,是一个由“纯人工”到“机器”参与介入研究越来越多的过程,是一个人脑为主到电脑为主的过程。

    四 大数据方法应用于社会研究的局限性

    毫无疑问,大数据的开发利用首先始于商业领域和政府应用。沃尔玛超市“啤酒+尿不湿”的成功营销和谷歌利用搜索记录预测流感爆发,已经成为大数据应用最广为人知的经典例证。很短的时间内,这个世界忽然间就进入了“大数据时代”。商业企业、金融服务、医疗健康、气象、农业等领域,大数据的应用都获得较快进展和成功。在社会科学领域,青睐大数据的首先是语言学、新闻传播学、政治学等学科,大数据为舆情分析、选举投票预测等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利器。市场营销、广告宣传中大数据的大量应用案例属于经济学范畴。教育学中的教育测量评价、个性化教育借助大数据平台。心理学研究借助大数据平台把心理学实验由实验室搬到互联网已有不少成功案例。影视行业借助大数据平台来选择演员。甚至历史学、考古学也都用上了大数据分析,更不用说刑事侦查学、情报学、军事学、反恐等领域早已完全离不开大数据。

    尽管大数据已经广泛应用于社会科学研究的所有领域,但近期有关研究得出结论:即使发达国家,在社会科学领域使用大数据和运用大数据解决问题的学者并不十分普及,“社会科学领域与大数据的关联程度也还不够”[35]。就国内而言,相比其他学科可以说社会学界对于大数据的期盼是最为积极、最为强烈的,然而大数据社会学的成果和进展似乎并不像想象的那样乐观。真正运用大数据研究的成果,所能看到的大多是国外学者的如关于“名气”的研究、求职与社交网络的研究、人们情绪变化的研究、有关“赢者通吃”现象的研究,等等。国内《社会学研究》杂志2015年第1期发表《大数据中的百年社会学》,是利用谷歌语料库进行词频分析的研究。迄今为止,社会学大数据研究取得的成果确实不多,影响也算不上大,完全没有超过小数据研究的成就。

    当然这仅仅是开始,我们大可以寄希望于未来。然而也必须看到,大数据社会学之所以成效不彰,总是存在着一些难以克服的局限性和制约因素。核心问题有二:一是社会学研究者数据获取的局限,二是与专业技能分工有关的社会学者自身知识结构的局限。

    “大数据”是与“云计算”相伴而生的。也可以说“大数据”从来都有,只有当计算机技术发展到今天的水平,其运算速度、数据存储处理能力均达到TB以上级别,才有了“大数据”实际应用的可能。大数据的收集处理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需要巨额金钱和昂贵的设备,社会研究者个人甚至小型研究机构,一般都无法拥有或轻易拿到可用的大数据。因此,只有像谷歌、微软或国内的腾讯、百度等IT企业,阿里巴巴等大型商业企业,以及电信、移动通信一类互联网巨头,才能够拥有可供自己分析的大数据资源。再就是国家机器政府机构、军事国防部门、情报部门、金融机构、统计部门,当然也拥有自己强大的大数据库。但可想而知,因其必然涉及国家安全或商业机密,这些大数据也大都是不可能供社会学研究者随意使用的,即使花巨资购买的数据信息也极其有限。

    当然研究者可以寄希望于法律要求的“信息公开”。然而不难想象,社会研究者在互联网上所能够获取的政府提供、企业公开信息,以及其他允许分享的数据,其可用性和价值都必然远低于未公开数据。与此同时,社会研究者利用技术手段软件工具在网络社交平台进行数据爬梳挖掘,还会受到隐私权、道德和法律的多重制约。

    也就是说,社会学大数据研究在数据获取方面就面临着技术平台壁垒、金钱壁垒(购买大数据需花大价钱且难以买到)、法律壁垒、政策壁垒、道德壁垒。并且从可以预见的长时段来看,这些壁垒将不可逾越。

    除了大数据获取的局限,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则是社会研究者驾驭大数据的能力问题。正如前面指出的,社会学界热衷于大数据的是一批“统计社会学家”而非真正意义上的“数据科学家”。中国人民大学冯仕政教授在《大数据时代的社会治理与社会研究:现状、问题与对策》一文中将大数据社会研究的过程划分为“数据爬梳”、“数据分析”、“数据解释”三个阶段,因而需要计算机科学、统计科学和社会科学的通力合作。社会科学是唯一贯穿三个阶段的学科,理想状态当然是社会研究者同时也是能够横跨三个领域的全能型学者。但现代社会分工是“术业有专攻”,何况大数据计算机科学是处于科学前沿的复杂性科学,能够跨越三个领域并达到一定水准的学者可谓凤毛麟角。因此,冯仕政敏锐地注意到,社会学者“真正自己从头采集和爬梳数据的研究非常少”,“当前大数据社会研究的主要障碍正在于这三个学科的合作比较困难”[36]。

    冯文中认为大数据具有数据属性、技术属性、社会属性“三重属性”,这里其实分别是指大数据本身、大数据方法和大数据社会研究。冯文中还把大数据社会研究区分为“应用取向”和“科学取向”,呼吁“必须尽快扭转应用取向主导一切的局面,大力发展科学取向的大数据研究”。然而如果说“科学取向”就是大数据方法用于发现社会规律总结社会理论,目前可能还不到时候。大数据之于社会学,就是一种辅助性工具。理论研究必须以大量的应用研究为基础和前提,离开应用研究去强调或呼吁基础理论研究的单兵独进,实际上是不可能的。

    大数据不是社会科学家的大数据。大数据社会研究才刚刚开始,还面临诸多局限,社会学仅仅是大数据应用的众多领域中的小小一角。社会学的未来发展会越来越多地利用大数据,但始终不可能完全依赖于大数据。

    注释

    [1]Denzin, N.K.& Lincoln, Y.S. (Eds.). Handbook of Qualitative Research. Thousand Oaks. 1994.

    [2]陈向明:《质的研究方法与社会科学研究》。

    [3]理查德·A.克鲁杰:《焦点团体:应用研究实践指南》,林小英译,重庆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4]方文:《群体资格:社会认同事件的新路径》,《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第89页。

    [5]风笑天:《论参与观察者的角色》,《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5期。

    [6]应星:《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从“讨个说法”到“摆平理顺”》,三联出版社2001年版。

    [7]Hammersley, M.and Atkinson, P., Ethnography Principles in Practice (2nd ed.),    London: Routledge, 1995, p.6.

    [8]康拉德·科塔克:《文化人类学:欣赏文化差异》,周云水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9]王增勇、郭婉盈:《建制民族志:勾勒在地权力地图的社会探究》,见周平、蔡宏政《日常生活中的质性研究》,台湾南华大学教育社会学研究所2008年版。

    [10]Stephan Feuchtwanged, Making Place.State Projects, Globalizationd Local Responses in China, London: UCL Press, 2004.

    [11]张原、杨清媚:《“地方之上”的人类学——20世纪前期学人眼中的大理社会与民族志叙述》,《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3期。

    [12]庄孔韶:《文化与性灵》,湖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113页。

    [13]张江华、李德君等:《影视人类学概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25页。

    [14]田鹏:《“扎根理论”的邀请——一种新颖的质性研究方法》,见“中国社会学网”,2012年12月17日,网址:。

    [15]E.Derkheim. The Rule of Sociological Method, New York: The Free Press, 1938, p.14.

    [16]米歇尔·福柯:《知识考古学》,谢强、马月译,三联书店2007年版,第53页。

    [17]石英:《质性研究与社会学的中国化》,《人文杂志》2013年第4期,第101—107页。

    [18]Gouldner, A.W. The Coming Crisis of Western Sociology. New York: Basic Books. 1970.

    [19]何炜金:《社会学的想象力的方法论意味》,《社会科学家》2011年第3期,第55—58页。

    [20]郑杭生、王万俊:《二十世纪中国的社会学本土化》,党建读物出版社2000年版,第7页。

    [21]风笑天:《走向规范化与本土化所面临的任务》,《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6期。

    [22]沙丹、刘桂宏:《布迪厄的反思性社会学》,《边疆经济与文化》2009年第8期。

    [23]王晶舒:《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层次》,《学理论》2010年第31期,第98页。

    [24]安东尼·吉登斯:《社会理论的核心问题:社会分析中的行动、结构与矛盾》,郭忠华、徐法寅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5年版。

    [25]马克斯·韦伯:《社会科学方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9页。

    [26]邓津、林肯:《定性研究:策略与艺术》,风笑天等译,重庆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580页。

    [27]邓津、林肯:《定性研究:策略与艺术》,第408页。

    [28]参见=srDUi_h5x9zm4S0Wx_lxmtITQcZ9PR961Z-qn76dd5iCZm bmSw0AYopYEQXFFQ9I。

    [29]罗玮、罗教讲:《新计算社会学:大数据时代的社会学研究》,《社会学研究》2015年第3期。

    [30]潘绥铭教授在《新视野》杂志微信公众号2016年第3期发表《生活是如何被篡改为数据的——大数据套用到研究人类的“原罪”》一文后,刘林平教授发表《大数据有“原罪”吗——与潘绥铭教授商榷》,潘回应《再论生活是如何被篡改为数据的——回应刘林平教授的质疑》,拉开了2016年社会学大数据方法论争的序幕。

    [31]格式塔心理学:人的审美观对整体与和谐有着先验的基本要求,视觉形象首先是作为统一整体被“看见”,而后才能以其组成部分被认知。整体不等于部分之和。20世纪初,奥地利及德国的心理学家创立了格式塔理论(Gestalt),它强调经验和行为的整体性,反对当时流行的构造主义元素学说和行为主义“刺激-反应”公式,认为整体不等于部分之和,意识不等于感觉元素的集合,行为不等于反射弧的循环。

    [32]胡塞尔现象学:观察者必须摆脱一切预先的假设,对观察对象做完全如实地描述,从而使观察对象的本质得以展现。现象学的这一认识过程必须借助于人的直觉,现象学理论坚持认为只有人的直觉才能到达和把握事物的本质。

    [33]鲍雨:《社会学视角下的大数据方法论及其困境》,《新视野》2016年第3期。

    [34]王悠然:《美国数据科学家提出公众不宜过度信赖大数据》,《中国社会科学报》2016年10月19日,头版。

    [35]赵琪:《运用大数据的社科研究尚在探索之中》,《中国社会科学报》2016年11月23日,第3版。

    [36]冯仕政:《大数据时代的社会治理与社会研究:现状、问题与对策》,《大数据》201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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