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同意这位家长的观点,选择食物,也是选择一种生活方式。美式食物的方便简单,节省了母亲的厨房时间,我更希望把时间交给写作而不是家务,自从来到美国,一切亲力亲为,然而,我的选择简易生活的本能,使我仍然保住了写作时间。
事实上,最重要的是生活方式的改变,这直接影响你对异国文化的认同,让孩子学会吃美式食物,不仅减少母亲的家务,也是跨越文化隔阂,既然你已经把他移植到异地土壤。
记得在参加国际作家写作计划期间,来自三十多个国家的作家一同外出旅行。那次到密苏里州的圣路易斯时已经是夜晚,住宿附近有一家美国酒吧也卖汉堡,作家们都饿了,不选择直接进了酒吧吃汉堡,只有我们几个东方人(中国、韩国和土耳其人)不想吃汉堡,试着去找东方餐馆。当然,这也跟我们住在爱城酒店近两个月有关,爱城是小城市,没有像样的中餐馆,这圣路易斯是密苏里州第一大城市,全美十大城市之一,应该有不少中餐馆,而且一定比我们这种小城的中餐馆正宗。
哪晓得兜了一大圈,却没有看到中国餐馆,这里马路宽阔,大片绿化,很少商铺和餐馆,原来,这里是上城,商业中心通常在下城,我们倒是看到有泰国餐馆和阿拉伯餐馆,但人家已经打烊,请求也没用,因为厨师回家了。兜了一个多小时,加上白天一直在旅途,此时已筋疲力尽,远远看到一家亮着灯的餐店,近前一看正是那家卖汉堡的酒吧,没有其他选择因为已经走不动路,我们进得店内,作家们还在,他们已经饱餐完在喝酒,见到我们哗哗大笑。
那晚,最愚蠢的选择不是回到酒吧,而是我们竟然同意让做美国餐的厨师为我们做东方米饭,好心的厨师从作家那里知道,我们迟迟不出现是在找东方米饭,便主动提出为我们做米饭。当时的我们简直求之不得。
然而,放到面前的,是一盘加了深色沙司和红色辣椒酱的米饭,也是我一辈子吃到的最难以下咽的米饭。那米饭看起来颜色很深,像放了酱油,其实是甜的,那酱油色其实是糖浆色,甜中带辣,就是不放盐,尽管饿极了,却也没法把这盘东西送进胃里。
我以后长住中西部才弄明白,在一个中餐馆少,即使有中餐馆却烹煮水准很低(通常是不懂烹调但敢于冒险的某省人开的店)的美国偏僻地区,还不如吃美式食物,至少,美国汉堡或三明治要美味得多。
关于如何选择餐馆,一位英国作家的经验是,如果在美国的任何一个陌生城市,对各类餐馆毫无所知时,就直接去意大利餐馆,无论比萨还是意大利面都不会太差,是可以保证质量的选择,而美国任何地方都不会没有意式餐馆。经过第一天的教训,后面几天,我们几位东方人完全放弃中餐,每一餐饭我们都跟着老练的英国作家,去找美味意大利餐。
早些年我在纽约时就发现,顿顿必须中餐的国人,比可以接受西餐的国人更难适应异地生活,他们心心念念想回中国吃家乡菜,我们那时开玩笑说,是中国胃而不是中国心让你想回中国。食物接受度在考量你的适应能力。有意思的是,在我自己有限的调查中看到,华人家庭中,妻子适应能力比丈夫强,共同的标志是,她们不排斥异地食物,吃不到中餐不会让她们沮丧,她们因此比丈夫更安心在异国他乡生活。
人的身体需求很具体,假如家乡食物决定了你人生的幸福指数,在国外生活便成了折磨。为了你的中国胃而选择海归,也是可以让我信服的真实本质的动力。
最近从电视上看到,有女明星在美国陪孩子读书,一日三餐都亲手做,早晨在家吃中国早餐,午餐带中国便当,夜晚的晚餐更是丰富,必须四菜一汤。因此,她一天的主要工作,竟是给孩子做三餐。在美国几年,我也有这样的朋友,说她每天大部分时间就花在给孩子做中餐上,学校的美式午餐是坚决不吃的。
我愿意为孩子花时间,可不愿意花这么多时间,虽然我也喜爱厨房,也擅长烹调,但我不愿意把自己的写作时间用来烹调。更重要的理由是,我希望孩子适应在地食物,让自己的胃接纳不同食物,也是学习和成长。
我有位亲戚从小学习法语,“文革”十年在家用法语翻译《红楼梦》,高考恢复直接考进大学的法语研究生班,出国大潮中,他的法语班同学无一留在中国,除了他。他哪里都不愿去,理由简单而可笑,他说他无法离开妈妈煮的那一小碗米饭和妈妈烹饪的宁波风味的菜肴,说什么妈妈做的饭菜,对于他就像空气和水一样重要。他承认,假如为了看世界而吃不到妈妈烹煮的食物,宁愿不看世界守在家。当时,我不敢问他这个问题,妈妈总是走在你前面,她要是不在了,你还活不活?因此,这也导致他的婚姻老大难,他四十多岁才结婚,因为那时,他母亲已经年老衰弱浑身病痛无法为他做饭菜。
这是个有点极端的个案,却预先给我敲了警钟。因此,儿子小时候无论去纽约小学还是新加坡小学,都没有给他带过午餐,现在读高中,更不会给他带餐了。虽然学校的午餐他不喜欢,放学回家已经饿空肚子,这时,给他任何食物,他都只能接受。于是,这一顿放学后的点心或者说简餐,是我改变儿子饮食习惯的好机会。我刻意做些他目前还吃不惯,但以后应该会经常吃的健康的美式食物。我为他准备的多是加了煮鸡蛋和牛油果的蔬菜沙拉,有时是三明治,他当然希望吃更合胃口的中国食物,那时我通常已经去了图书馆,他没有抱怨对象也无法靠自己改变现实,只能去吃不习惯吃的食物,将不习惯变成习惯。
美式食物中,牛奶冲泡的cereal 是最健康方便的早餐食物。cereal 是速泡谷类食物的统称,品种多达几十种,将cereal 倒进碗里冲上冷牛奶就可吃,没有比这更节省时间的进食方式,在时间很紧的早晨,几分钟就可完成早餐,孩子以后进大学独立生活,无论住宿舍还是租房住,这cereal 应该成为他经常性的早餐。
儿子不喜欢牛奶,也不喜欢cereal 的甜味,然而当时他正着迷美剧Sanfeild(《宋飞传》),主人公Sanfeild 经常捧着碗吃他的cereal,于是他爱屋及乌,也愿意尝试吃cereal,虽然不肯天天吃,但这就像去陌生地方给他认个路。后来他进大学,我去探望他,他会把cereal 中他觉得好吃的牌子介绍给我,想来这美式速泡谷物已进入他的日常食谱。
几年前,我们这个小城几乎没有像样的中餐馆,有家比较受欢迎的中餐馆专做buffet(自助餐),中式自助餐价格低。其中一半是油炸食物,受一些低收入老外欢迎,且看他们的盘子里堆得满满的油炸鸡块,端着满盘油炸鸡块的食客也是个个肥胖。反而是华裔韩国人开的中式餐馆更像样一些,既有日式料理也有中式炒菜。我离开小城这些年,城里大学越来越多中国留学生到来,down town 又开出几家中国餐馆,一些富二代学生便将这些餐馆当作食堂。
比起大都市,美国小城人家都很注重生活质量,星期天美国家庭喜欢上餐馆吃brunch(早午餐,早餐午餐放一起,从上午十点到午后三点),所以城市虽小餐馆不少。华人家庭受美国文化影响,这早午餐也常去西式餐厅吃,虽然,我们华人家庭主妇们,都是美味佳肴烹调好手。
我发现,越是懂得烹煮美食的华人女士们,自己出外用餐,一定很明智地选择西餐,要在中西部餐馆吃到美食,真的不如直接去吃美国餐馆或意大利、墨西哥等异域餐馆。
汉堡和比萨通常是快餐店食物,在快餐店用餐不用付小费。但城里却有专做汉堡的餐馆,和专做比萨的餐馆,进这类餐馆吃汉堡或者比萨就要付小费,但他们的汉堡和比萨非常美味,汉堡里的肉是新鲜牛肉而不是冰箱里出来的牛肉饼,因此,点汉堡像点牛排一样,顾客可以选择半熟、中熟或全熟,比萨餐馆更是人满为患。这类餐馆,反而是擅长煮美食的华人介绍给我。
中东人的餐馆看着简陋,廉价的地砖,光秃秃不铺餐桌布的小台子,像当年上海的点心店,但食物美味极了。只要是美食,儿子倒也没有非吃中餐不可。
陪儿子读高中那几年,家里的晚餐仍是中国餐。中国餐少不得煸炒,公寓厨房的电气灶上有装排气扇,却是与微波炉连为一体,因此排气力度差很多,厨房没有窗,公寓三间房的三扇窗朝一个方向,通风也差很多,厨房要是炒个菜,味道弥久不散,连衣服都会染上菜味,对此儿子有抱怨。
为了“去菜味”,我们一起上超市挑来空气芳香剂,但芳香剂气味太轻,难以覆盖热炒时浓郁的味道,于是我只有尽量不做炒菜,肉食多煮汤或炖或烤,蔬菜生拌或熟拌,这中国餐正在“去中国”,儿子抱怨家里的饭食怎么变得不好吃了。这样的结果,令他对中餐愈加不留恋。这,好像不是什么坏事。
后来,他上大学时,在网上看到加州一所大学有个美国女生嘲笑中国同学。他特地告诉我,中国同学衣服上的菜味是其中被诟病一项,虽然该女生受到中国学生围攻,并因此而离开那所大学,但衣服上有菜味无论如何不会令旁人愉快。总之,不中不西的餐食也好,西式简餐也好,至少锻炼了儿子的食物接受度。他后来进大学住学生宿舍,而我回了上海,对于他顿顿吃学校餐厅的美式食物我曾有担忧,每次问他是否习惯,他都回答,还好,或者说,没有感觉。学校餐厅的食物绝对不会是美食,可也没有让他觉得不可接受。
有个学期,O奔去三明治店打工,小时薪酬不高,但放工时老板会给打工的他们每人一块免费的三明治,他挺接受这样的交换,一块三明治要卖好几美元,如果他吃不来三明治,怎能接受这份工作?
大二以后,他自己租房住,偶尔也学着自己做餐,跟着网上食谱,做的也是西式食物,中餐太麻烦,公寓的厨房也不适合中餐的烹煮,至少在吃饭这件事上,儿子不会因为吃不到中国食物而烦恼。
只是,O奔的问题还是动手能力不强,自己会做的饭食太少,因为不熟练而觉得费时间,仍然多去餐店或干脆叫外卖,在吃上可是花了不少钱。这正是我如今需要反省的。
高中最后一年的选修课,儿子曾经想选烹饪课,可我当时以中国家长的思路,不如说是中国式的价值观,觉得儿子应该把学分用来学所谓有用的数理化,或者英语,或者艺术,却没有意识到,烹饪之类的家务课,正是训练孩子家务技能的好机会。中国家长的我们,总是更关注孩子的成绩,而不是他的生活能力,因此高中几年,也没有像美国家长那样使劲把他推出去打工,之后才越来越明白,孩子打工挣钱的同时,更是在挣责任心挣独立生活能力,是比读书成绩更重要的一种学习。
因此,中国的教育,不仅是体制的问题,家长的观念也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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