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价值观是一个国家最推崇、最能集中体现国家和社会发展的核心理念,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们党根据我国现代化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发展的要求而提炼出来的价值文化。作为国家最重要的核心价值观,其在当前多元的思想文化中,起到主导和引领社会发展方向的作用。这种作用覆盖所有领域,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各个方面,还包括对人的精神观念的培育。但是,具体哪些价值观能够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取决于国家社会发展的需要。应该说,是那些对于国家社会发展极具关键性的且迫切需要的但恰恰又是现实十分缺乏的价值观念,才能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有明确的说明:“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核心价值观必须同这个民族、这个国家的历史文化相契合,同这个民族、这个国家的人民正在进行的奋斗相结合,同这个民族、这个国家需要解决的时代问题相适应。”[1] 习近平这段话除了指出核心价值观要同一个国家的历史文化相契合,更重要的是提出了核心价值观与解决时代问题相适应的原则,即核心价值观时代性的使命。只有清醒认识这一点,才能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组成。
根据上述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可以得出将诚信列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于两个依据:一是诚信观已经成为当今国家社会发展迫切需要的精神力量之一;二是诚信观的道德含量在降低,生活中诚信观被边缘化,成为稀缺的道德资源。这两点集中体现为诚信观的需要与缺乏。其实这两者是相互联系的,其中诚信的缺乏构成现代精神文化问题的主要原因,正因为诚信观缺乏才使诚信观的建设显得分外的迫切;但更重要的在于,提升我国诚信价值观的践行意义正是这个时代发展提出来的重要现实课题。
第一节 诚信的概念与时代价值
一、诚信的概念
“诚”字最早在篆书中出现,它是一个会意字,由“言”与“成”构成。这表明先辈们造这个字之时赋予了它“以行成言”的寓意。这正是“言必行,行必果”的最初词源学依据。同样,“信”也是一个会意字,由“言”和“身”构成。这表明先辈们造这个字之时赋予了它“以言立身”的寓意。这也正是“立身行己,应事接物”的最初词源学依据。东汉语言学家许慎在《说文解字》中以“信”释“诚”,又以“诚”释“信”:“诚,信也,从言,成声。”“信,诚也,从人从言,会意。”“古代语文学家们以‘诚’和‘信’互释,虽无助于人们更细致、更深入地理解‘诚信’的内涵,不过,他们以‘诚’和‘信’解释其他近义词,倒是可以扩展人们对‘诚信’对理解。”[2]
千百年来,“诚信”始终是中华民族最基本的道德要求,对于协调人际关系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词语的含义逐渐丰富。这反映在词典编纂中,词语的含义与日俱增。与古代汉语相关词典相比,现代汉语相关词典对“诚信”的解释要更为丰富具体。中国词典编纂家夏征农主编的《辞海》(1999年版)中并没有“诚信”词条,但有作为《民法》基本原则的“诚信原则”词条。从对“诚信原则”的解释可以看出,《辞海》重视“诚信”的以下两个语义:“诚实”和“信用”。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编纂的《现代汉语词典》(2002年版)对“诚信”的解释是:“诚实,守信用。”“可见,上述现代词典都是以‘诚实’和‘信用’来解释‘诚信’。这表明他们都把‘诚信’当作一个由‘诚实’和‘信用’缩合而成的联合词。”[3]
综上所述,“诚信”的词源学含义是由“诚”的“以行成言”之本源含义和“信”的“以言立身”之本源含义派生而来,主要就是指诚实守信。“诚”和“信”中都含有“言”字,这也说明了古人非常重视言语的诚信。但需要注意的是,除了言语的诚信之外,诚信还包含了心意的诚与行动的诚。这些都是诚信价值观的重要内涵。
二、诚信概念的产生及其变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诚信观是在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传统诚信理念精神的基础上,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本质和实践样态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总的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诚信观的演变历程经过了三个阶段:作为公民道德基本规范的阶段、作为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点的阶段和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的阶段。这一演变过程从具体的道德和行为规范着手,通过公民道德规范和行业诚信规范的建设,再上升到以诚信建设为重点的整个思想道德建设,进而把诚信升华为作为世界观和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了从隐形教育到显性教育,最后上升到世界观、价值观的高度。
(一)作为公民道德基本规范的提出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都进行了长期的诚信建设,取得了重大成效,同时也的确存在着一些失信问题。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诚信缺失成了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党和政府突出强化了作为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诚信”教育。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面临的是几千年私有制和国民政府种种失信行为的深刻影响,狭隘自私、腐化堕落以及各种破坏公正秩序的行为严重地影响着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加之各种亟待解决的复杂利益关系的存在,新中国必须以一种不同的形象,以一种诚信政府的形象来面对广大民众。我国政府经过了多年的努力,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基本建成了一个诚信政府和诚信社会。这一建设主要是围绕重建经济、政治诚信,开展思想道德领域的教育以及“五爱”教育等方面进行。这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新中国成立后三年多的国民经济恢复阶段、社会主义改造阶段、1957年到1966年的社会主义建设阶段。在这三个阶段中,“五爱”教育一直是贯穿其中的。
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深入,邓小平同志对社会主义新人的内涵和要求越来越明确,越来越具体。1980年,他首次提出“四有”新人培养目标。1981年,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以“五讲四美”为内容的文明礼貌活动,倡导“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和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其中“讲道德”隐性地包含着诚信的要求,而“心灵美”则是注重思想、品德和情操的修养,做到爱国、正直、诚实,不做有辱国格、人格的事,不损人利己,不弄虚作假,这也十分明显地涉及了诚信的要求。
1985年春,邓小平同志提醒全党:“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时,一定要坚持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坚持五讲四美三热爱,教育全国人民做到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4] 1986年9月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把《宪法》中提出的“五爱”规定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提升了“五爱”在社会主义道德体系中的地位。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强调坚持“四有”要求,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在总体布局上“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物质文明建设,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在1996年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中,以及十五大报告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都强调了“四有”。
1996年至2001年,这一阶段既是失信相对严重的阶段,也是我国诚信教育由隐性向显性转变的阶段。这一阶段失信的特点主要是,不讲信用、欺诈欺骗等失信行为成为社会公害,并出现了个别地方政府失信、经济失信和个人失信等多种现象。在这五年的精神文明建设中,社会基本道德环境和道德指向已然明确,进一步的要求是使宏观总体的“精神文明”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进一步细化具体下去,使之成为更具体、更直观、更具有规范性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由此,2001年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了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并把它界定为二十个字:“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这是首次明确以显性的形式把“明礼诚信”界定为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它发展了“五爱”“四有”和“五讲四美”的道德要求,使诚信由原来的职业道德规范成为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诚信调节的领域从具体的职业领域拓展到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并且以规范的形式使其明确化。同时,“明礼诚信”作为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提出,实现了从社会主义道德向公民道德的转变,与之相适应地,道德主体也从人民变成了公民。
(二)作为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点
1996年和2001年先后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从顶层设计和实际操作两个维度对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进行了规划。继理性规划之后,进一步的工作就要是找到问题的突破口和着力点,把规划具体落到实处。这个突破口和着力点就是诚信建设。
以2001年《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出台为标志,我国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总体布局已经展开,继之而来的就是具体实施阶段。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在强调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时指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要以诚实守信为重点。这就明确了诚信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一个重要着力点和突破口,这一有力抓手的确定为我们指明了具体的行为方向。
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这就进一步明确了诚信建设是思想道德建设的重点,同时,还明确指出了要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层面加强诚信建设;并且,报告第一次明确把“三德建设”发展为“四德建设”,明确提出了“个人品德”建设的层面,而且同时确认“个人品德”建设层面的重点也是诚信建设。
总之,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必须加强以诚信为重点的思想道德建设。将法治建设与道德建设、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在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推进以德治国的过程中,公民道德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公民道德建设活动的不断开展、深化和拓展,对于规范人们的思想行为、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都具有积极意义。并且,公民道德建设活动的不断开展、深化和拓展,可以逐步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思想道德体系,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同时,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对国家的长远发展和民族的伟大复兴,对更好地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也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诚信是道德的基础,因而把诚信作为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点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内在要求。
(三)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它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集中体现。诚信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道德和公民道德的有机统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的提出,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一个理论提升,使其上升到了世界观、价值观的高度,进而,诚信也就从具体的道德规范、思想道德建设的重点升华为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6年3月,胡锦涛同志提出了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其中明确强调了“以诚实守信为荣”,这一方面是对“五爱”和二十字基本道德规范的坚持和发展,同时也是对“诚信”的意义、作用和地位的进一步深化认识。事实上,这已经把“诚信”从道德规范、建设的对象,提升到了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高度。并且,诚信也不再仅仅居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的范畴,而且还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指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这一论述是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意识形态维度的确认,其在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特别是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论述的同时,还明确地将“诚信”确定为社会主义本质在意识形态维度的一种体现。报告进一步要求,通过建设包括“诚信”在内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来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同时,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强调:核心价值体系的理论要求和社会的实践维度,都要求我们下大力气克服当今社会的诚信危机,因而,“要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又再次强调要“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5]。可以看出,我们党对“诚信”的一个多维度的综合性认识是:它既是“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之一,也是社会公德领域、职业道德领域、政党政府部分道德建设的一个重点,也是社会诚信危机整治的一个有效途径和着力点。
继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要“提炼和概括出简明扼要、便于传播践行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任务之后,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最新的概括,即通过“三个倡导”——“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就旗帜鲜明地把“诚信”确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维度。
纵观我国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的过程,我们可以发现,把诚信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是思想道德教育和建设活动规律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进一步深化认识的产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充分揭示了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公民道德在“诚信”这一点上的一致性和统一性。
三、诚信观的特征
(一)作为社会道德规范的诚信观
诚信是约束人们行为、协调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在一个讲究诚信的社会氛围之中,任何领域的交往都会变得更加公正和有效。作为社会道德规范的诚信是在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包括了作为家庭美德的诚信、作为职业道德的诚信与作为社会公德的诚信。
1.作为家庭美德的诚信观
作为家庭美德的诚信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夫妻之间,二是父母与子女之间。对于前者而言,诚信是一种基本的道德规范。或者说,在婚姻的整个过程中,夫妻双方都应该遵守基本的诚实信用原则。对于后者而言,诚信又可以分为两个层面:父母与子女之间应该彼此诚信;父母应对子女进行有关诚信的教育。
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是复杂的,尤其是婚姻之中交往的很多细节都应该放在心理学甚至社会学的范畴中去讨论。但从理论上说,婚姻是一种法律契约的缔结。因而,参与婚姻的双方是平等的,缔结契约的行为是公正的。就此而言,任何契约的签订都要以诚信作为基础。此外,婚姻还是一种生活方式。夫妻之间的尊重与信任,不但是维持婚姻家庭和保证婚姻质量的关键所在,而且是值得追求的一种婚姻境界。
父母与子女之间以诚信相待,也正是诚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众所周知,家庭是孩子成长的重要环境,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很多人的性格养成都与早期父母的教育息息相关,而这种性格也会跟随孩子一生。因此,孩子从小养成诚信的良好习惯,这对他来说将是终生受益的。这种诚信教育,首先要求父母在子女面前能够做到诚信。孩子在很多方面往往以父母为学习对象,尤其会模仿父母在日常生活中的为人处世等。可以说,父母是孩子学习和模仿的榜样或典范。总之,家庭是诚信教育最初亦是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以诚相待的和谐氛围,不但有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也会将其培养成诚信的个体。
2.作为职业道德的诚信观
“职业伦理”主要是指对于从事某种职业的群体或个人的总体性价值要求,是职业从业者对社会伦理和社会主导价值观的遵循。在社会化与市场化趋势日益凸显的今天,对于职业伦理的要求显得更为迫切和必要。此外,职业伦理也可以理解为一种特殊的伦理立法,即从社会伦理的角度确立职业的伦理规范。“很多时候,职业伦理还可以体现为一种否定性意义上的东西,其存在的必要性在于解决职业领域内的伦理失范和价值混乱问题。可见,职业伦理上从社会角度提出的要求,这便是它的基本定位。”[6]
职业诚信是职业伦理的重要一环。然而,在我国市场经济建立与发展的过程中,职业诚信缺失却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主要表现在:第一,在职业活动中对国家与社会缺乏诚信,如企业偷税漏税、违规排污、应付检查;提供虚假产品或服务,欺骗欺诈客户;公务人员暗箱操作,没有向公众提供和公开必要的公务信息,等等。第二,在职业活动中对同行和竞争对手缺乏诚信。例如,通过行贿、毁誉对手等不正当竞争手段争夺行业资源,打垮竞争对手。第三,在职业活动中对团队和合作者缺乏诚信。如科研人员只考虑自己的利益而私自使用团队或他人的成果,工作时投机取巧骗取报酬,等等。
毫无疑问,职业诚信的失范不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对社会风气造成了很大损害。假若不解决职业诚信失范问题,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也就无法得到健康发展。
3.作为社会公德的诚信观
社会公德是全体公民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反映了社会公共生活正常运行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基本要求,体现了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需要和共同利益,也是起码的公共生活规则的底线与保障。一般而言,公共领域是相对于私人领域而言的,两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私人领域中的行为具有相对的封闭性和隐秘性,而公共领域中的行为则对他人和社会的影响更为直接和更为广泛。因而,作为社会公德的诚信观也就显得尤为重要。
随着科学技术以及互联网技术的日益更新,现今公共领域的范围较之以前更广,公共事件的影响较之以前更加深刻。因此,作为社会公德的诚信已经成为诚信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但由于公共交往对象的复杂性、活动方式的多样性等,这个层面的失信现象不但是一个严峻的问题,而且往往难以直接、有效地规约。近些年社会中的很多现象都足以说明这一点。因此,我们要在遵纪守法的基础之上,更加重视作为社会公德诚信的培育,这样才有助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
(二)作为个人美德的诚信观
作为个人美德的诚信是指个体把诚信规范内化为品德和情操的德性。自古以来,许多先贤都从德性论的维度论证了诚信美德的重要性。本节将从经济交往、生活交流、道德修养三个方面,阐释诚信观对于个人的生存法则及人际交往的重要意义。
1.个人经济交往中的诚信观
毋庸置疑,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经济主体,他必然参与到一定的经济活动之中,而追求经济利益无疑是个人经济交往中的重要动机之一。西方人性论通常将人的本性定义为“趋利避害”,而西方经济学的发展也正是建立在亚当·斯密的“经济人”假设的前提之上。斯密认为,个人经济交往中的主体都是从自己的利益需求出发,因而一定且仅仅具有利己的动机,除了追求自己的经济利益,“经济人”并不关心他人的利益与处境等。他曾经说道:“我们不能从屠夫、酿酒家或烤面包师的仁慈,来祈盼我们的晚餐,而是从他们自利的考虑。我们不要诉诸他们的人道,而要诉诸他们对自己的爱,永远别向他们提到我们的需要而要向他们提到他们的利益。”[7] 而诚信是个人立足市场的道德根基。即便出于经济利益考量,讲诚信也是有助于我们获得长期利益的最佳方式,是事业兴旺发达的无价之宝,甚至可以说,诚信是一切经济行为的最基本准则,有之则兴,无之则衰。
总之,在个人经济交往活动之中,除了经济目的,我们应该有包括诚信在内的价值理想。与此同时,诚信也是最有助于我们追求经济利益的重要因素。或者说,诚信其实是我们每个人的“道德资本”。并且,这种资本不仅能够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而且有助于我们个人境界的提高。
2.个人生活交流中的诚信观
如果说经济交往通常发生在陌生人与陌生人之间,那么个人的日常生活交流则是发生在熟人领域之中。因此,与前者不同,熟人领域之中的诚信更加容易建立。但是,一旦这种信任关系被破坏,所造成的持续性后果也更加严重。于是,个人生活交流中的诚信更加值得我们注意。
诚信最重要的意义在于它的基础性。这即是说,诚信是人际交往的前提和根基。诚信是做人的一般原则,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基本道德品质。首先,人际交往的诚信是为人处世的根本准则,同时也是建立社会诚信的基础。一个社会要建立或完善经济诚信、政治诚信或法律诚信,必须要以人际交往诚信的建立或完善为基础。其次,人际交往的诚信有利于建立更加和谐的人际关系。如果交往的双方能够以诚相待、相互信任与理解,就有可能排除年龄、性别、地位、身份等自然、社会的差别,进而建立友好、和谐的人际关系。最后,在人际交往之中,恪守诚信还能满足个人的安全需要,减少不必要的代价。“大量的事实已经证明,假若一个人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就有助于缓解他内心的苦闷,降低挫折感,还有助于他宣泄心中的压抑和痛苦等负面情绪。这对于增强自我价值感以及健康生活,都有很大的益处。”[8]
3.个人道德修养中的诚信观
“修”的本义是整治或提高,“养”的本义是培育或长养,因此,“修养”合在一起便是培养、提高的意思。在实践过程中,人们通过自我修养,将诚信规范转化为诚信信念,将他律转化为自律,从而培养出个人的优良诚信品德,这便是诚信修养的过程。通过诚信修养,个人能够确立高尚的人格,并以自主的形式进行实践活动。可以说,在诚信修养的过程中,个体既是主体又是对象。
与此同时,我们虽然提倡将诚信观作为一种可欲可求的优秀品质来追求,但这并不能确保日常行为的底线。因此,在当前情况下,最好的做法是将诚信观作为一种义务来强调,这样可以确保诚信底线能够被人们遵守,这也是解决当下社会普遍存在的诚信缺失现象的最优选择。“从现实中诚信缺失的问题来看,很多事件都源自义务感的缺失或责任意识的淡化,因此,我们也有必要普遍树立尊重义务、敬畏义务的价值观念”[9] ,以此实现从他律走向自律。
四、诚信观的时代价值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诚信作为其主要倡导内容之一,凸显了诚信作为公民价值准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确,诚信既是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也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精神依托和价值目标;既是社会和谐的风向标,也是经济社会建设的动力源。然而,社会是复杂的,近年来,诚信缺失的现象时有发生,且严重影响着社会有机体的正常运转。例如,毒牛奶、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等食品安全问题,在对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造成损害的同时,或导致一个企业的毁灭,或影响一个行业的发展,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对一个地区乃至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产生严重的负面效应,进而影响公众的情绪和社会的稳定。因此,倡导诚信,解决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诚信缺失问题,不仅是推进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更能以其独特的价值启迪和价值导引作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快速和健康发展。
(一)诚信观是个人于社会立命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人的完善与发展是人生之根本目的。唯有人的不断完善与发展,才能体现人之为人的理由和价值。事实上,唯有诚信才能得到他人和社会的认同和支持,一旦失信,失信者失去的是做人的起码依据和支撑其人生的基本条件,进而其生存、发展、完善将会受到严重挑战。
首先,人只有深刻认识为什么要讲诚信,才能真正实现诚信自觉,进而达到人的生存自觉。人的自觉性在于人意识到人是关系之人、社会之人,人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他人和社会。而人之完美立身,需要以诚待人,以信律己。唯有诚信才能获得认同和关照,并由此实现真正的人的存在。诚信、恭敬是人立身处世、待人接物的基本要求,诚信可以感动一切、打动一切。事实上,人们对诚信的自觉和践行,客观上将促使人们的精神境界不断提升,进而加深对诚信的认知和敬畏。
其次,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个人要立足于社会必须具备优秀的综合素质和人格魅力,而其核心要素就是诚信。人无诚信,即使有很高的权位、大把的钱财或者非凡的学识,然而他的人生在本质上仍是有缺陷的。真诚得人缘,信誉聚人气。大凡人缘好、人气旺的人,一定是与人相处时有诚意、有信誉,这样的人一定会有众多无形的有力之手支撑着他的学习、生活、工作乃至人生的发展。
最后,任何人的生存和发展都离不开他人和社会的合作。马克思曾说:“任何一种解放都是使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回归于人自身。”[10] 在这里,“人的关系”“回归于人自身”,应该指的是和谐、合作的人际关系,是作为“生态性”的关系或社会而存在着,因为唯有合作才能体现真正的人的关系的发展。而诚信是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合作的基础,失去诚信,人与人之间就会产生隔阂或猜疑;那么,人和人际关系的“生态性”存在、人和人际关系“回归于人自身”将会是空中楼阁。这更说明,诚信是人的立身之本和人际合作的重要基础和条件。
(二)诚信观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
首先,和谐社会有赖于以诚信为基础的科学社会管理。和谐社会的建设要靠科学有效的社会管理,而管理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在可统称为社会治理的社会管理工程中,需要法律、行政、道德等综合管理手段。然后,科学的社会管理的核心或基础管理手段是诚信式的管理。唯有诚信管理才能获得社会成员情感上的接受,以及管理宗旨上的广泛认同和支持,也才能实现社会管理上的有效配合,避免一切可以避免的社会矛盾和冲突,实现社会和谐。
其次,社会矛盾的解决需要诚信承诺。解决社会矛盾往往需要时间和过程,为不至于使已经产生的矛盾扩大或延伸,就更需要相关方面的诚信承诺。同时,诚信是社会和谐协调的保证力量。社会的和谐协调是人与人、心与心的和谐协调,唯有诚信才能沟通心灵、协调关系。事实上,社会和谐协调需要利益公平、人格平等,需要有尊严的生产和生活等,这些目标有赖于诚信及其在诚信理念下制定的社会生活规章,有赖于诚信在社会生活中的通行。
最后,和谐社会需要由广大讲诚信的社会成员组成。和谐社会应该是讲诚信的社会,唯有每一个人都讲诚信,社会没有虚假和猜疑,人们之间的交往没有摩擦,各自的利益才会公平地实现。事实上,处在社会生活中,只要有少数人不讲诚信,且获得不应获得的利益,那么,人们就会质疑社会的诚信运行机制,也就会怀疑社会的诚信度,在这种情况下,和谐社会建设将难以为继。可以说,促使人人讲诚信是实现社会和谐之根本。
(三)诚信观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市场经济由于其内在的特殊性,因而与诚信有着极其密切的天然联系。当前,在世界范围内,信用市场经济已成为市场经济的主导形态,信用已成为整个经济发展的基本支柱之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当然也只能是信用市场经济或诚信市场经济。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决定的诚信的特殊地位,反映到道德体系之中,必然会使得诚信成为我国道德体系的根本和基础。
首先,诚信是市场经济与生俱来的产物。市场经济的历史发展表明,市场本身乃是一种制度化的交易场所,一方面有一整套的法律规范,用以维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惩治违法行为;另一方面还有许多已经约定俗成的惯例,需要众多当事人遵守。市场经济内在要求的是市场主体必须要遵守规则,恪守信用。市场经济天然地需要诚信作为经济活动的内在精神,诚信与市场经济同根而生,浑然天成。
其次,诚信是市场经济运行的道德基石。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商品生产和交换关系中的主体,均具有为他性、服务性和为己性、谋利性的伦理二重性,只有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和互利互惠,才能使商品交换活动顺利进行。英国古典经济学家约翰·穆勒在《经济学原理》一书中指出:“信用以信任心为根据,信任心推广,每个人藏在身边以备万一的最小额资本亦将有种种工具,可以用在生产的用途上。”[11] 由此可以看出信用对于市场经济的作用是内在的、根本的。诚信是市场经济良性运行的前提条件。
最后,诚信是市场经济健康运转的根本保障。诚信作为道德建设的根本,对于社会主义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意义重大。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只有坚持诚信,才会产生双赢的结果,背信违约,必将导致两败俱伤的结局。这就是诚信的对等性原则,这个原则使得诚信成为现代市场经济健康运转的不朽灵魂。经济主体的诚信与失信行为,虽然本身发展在经济交往中,但其影响却并不局限于经济领域,而是全社会的。
(四)诚信观是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
首先,诚信的民主才是真正的民主。真正的民主政治建设说到底就是以民为本、取信于民。要取信于民,首先应该诚信于民。一是要真诚地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真诚地为民众多做事,做好事。二是要选拔德才兼备、能够充分反映民意的好干部。如果干部选拔不能体现民意,那么,整个社会就没有诚信可言。一个在干部选拔上的公信度受到质疑的社会,即是民主政治建设开始走向败落的社会。三是要倾听广大民众的建议和意见。社会在一定意义上是民众的社会,民众的意见、建议体现了对社会负责的精神,因此,倾听民众呼声并积极主动地解决相关社会问题,既是诚信于民的关键,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所在。
其次,诚信舆论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依托。在民主政治建设中,舆论应该最大限度地公开,这不仅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手段,更是诚信社会建设不可忽视的途径。这是因为,民主政治建设必须要有权利监督机制。问题是怎么监督。监察制度、问责制度、法律、道德、官员行为准则等,都是权利监督的重要手段或依据。在当前社会形势下,舆论公开是诚信于民、取信于民的重要路径,也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手段。一个舆论不太公开或不能、不愿公开的社会,是诚信度或公信度最弱的社会,这样的社会是无从谈和谐社会建设的。但建设诚信社会并不是主张舆论可以无所顾忌,尤其在网络盛行的当前社会,对舆论的正确管控也是诚信建设的重要环节。
最后,诚信的法治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诚信于民的根本,是民主政治建设的生命线。可以说,若法治没有信誉,那么社会的一切皆不可信,民主政治建设将会是一句空话。因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一定意义上依赖于诚信。进一步说,司法讲诚信,秉公执法,民主政治建设就有希望。相反,司法无信,国将不国,民将不民,社会终将是没有民主的社会。
(五)建立诚信政府是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前提和根本因素
现代社会的发展有赖于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不断提升,而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诚信程度即公信力的强弱。倘若政府行政诚信度低,甚至没有诚信,即使有治理社会的远大目标,其治理能力仍然是弱的。从这一意义上说,诚信是提升政府公信力乃至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前提。
第一,诚信是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前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12] 政府是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的一切工作都是围绕人民利益而展开的。同时,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能否被最大限度地激发出来并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依靠的是政府的公信力。而政府的公信力来自政府的诚信度,失去公信力的政府终将失去广大民众的支持,社会经济发展将失去根基。政府的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希望值及其参与经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是成正比的。唯有对诚信的坚持,才有公信力的不断增强。在一定意义上来说,政府诚信既是社会诚信的风向标,也是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精神动力。
第二,诚信是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根本因素。一个地区、一个社会或一个国家的发展速度和发展前景,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的社会治理能力,而决定政府治理能力的根本因素就是如何不断增强政府的诚信度。首先,诚信是政府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基础或核心要素。在政府诚信度不断增强的过程中,政府的凝聚力和协同力将随之增强。一个缺乏甚至丧失诚信的地区或国家,难以建立稳固的社会治理基础,造成民众积怨深重,社会混乱,影响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其次,政府社会治理能力提升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政府的号召力和民众的参与度。如果没有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任何社会都是不可能治理好的。而民众的参与度取决于政府的诚信度。广大人民群众看问题是实际的、深刻的,唯有政府讲诚信,民众才有信心响应政府号召。实践证明,大凡社会治理成效卓著、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地区或国家,政府的诚信领导一定起着十分重要的引导和凝聚作用。
第二节 案例及其分析
案例:孙氏兄弟“接力送薪”,用诚信感动中国
大雪纷飞的2010年年关,发生在武汉市黄陂区孙家兄弟身上的故事令人极度悲伤又肃然起敬:在北京当包工头的哥哥孙水林为赶在年前把工钱发到农民工手上,返乡途中遭遇车祸一家身亡;在天津的弟弟孙东林为了完成哥哥的遗愿,来不及处理哥哥的身后事,赶在腊月二十九返乡,将33.6万元工钱一分不少地送到六十余位农民工的手中。一场意外的惨剧,引出了一曲二十年守诺不变的信义之歌。
武汉市黄陂区泡桐长途汽车站旁有一栋普通二层居民楼,这里就是孙家,没有遗像,没有灵堂,但大门敞开,不时有人进出。年过古稀的老母亲仍未从丧子之痛中缓过劲来,不时地抽泣。“父母年纪大了,挂遗像怕他们受不了。”孙东林双眼红肿,声音嘶哑。
兄弟俩最后一次见面是在2月9日,也就是腊月二十六,见面时间前后不到三分钟。哥哥孙水林担心大雪封路,不能在腊月二十九前赶回去给农民工发工钱,提前出发。弟弟孙东林担心自己万一年前赶不回去,还请哥哥把自己手下农民工的工钱先垫付了,不要拖到年后。没想到,七个多小时后,孙水林在河南开封境内的高速公路遭遇车祸,车上一家全部遇难。2月10日早上,孙东林打电话回家,发现哥哥仍未到家。预感不妙的他开车沿途查找,在河南兰考人民医院太平间发现了哥哥及其家人的遗体。孙东林心如刀绞,痛不欲生。
孙东林说:“哥哥、嫂子、侄女、侄子躺在太平间里,撬开撞得扭成一团的事故车后备厢,26万元工钱还在。当时处理后事尚需时日,我想我们家这个年是过不成了,但不能让跟哥干了十几年的工友们也过不好年,让人家骂我们兄弟不地道。我决定先替哥哥完成遗愿,把钱在年前发下去。”
腊月二十九,两天未合眼、没吃饭的孙东林赶回黄陂家中来不及休息,就让工人们互相通知上门取钱。面对大家,他说:“账目及账单现在都找不到了,这是本‘良心账’,大家也凭着良心取钱,大家说多少钱,我们就给多少。”
“当时在孙家,一边是老人痛心哭泣,一边是让大家报账领钱。好多工友都说先办丧事,年后再说,可孙东林不同意,坚持让大家收下钱。”一起陪同孙东林来处理孙水林后事的农民工邹爱桥说,年前他也领了一万多元工钱。“跟着水林老板干了这么多年,还没被欠过工钱。”
这一天,从早到晚前后六十多个农民工上门领钱,孙东林又垫了六万多元,丧子的老母亲也硬是拿出来一万元养老钱。“拿去发工钱,不能让儿子背上欠钱的名声。”回想当天晚上八点半工钱全部发完时的感受,神色一直凝重的孙东林轻吐了一口气说:“真是如释重负。哥哥可以安心了,大家也都可以好好过个年了。”黄陂区王家冲的孙汉波记得,腊月二十九清早,接到工友邹文桥的电话:快到孙老板家领钱。孙汉波和家人已商量好,几千元工钱咋说也不能要了。可邹文桥说,必须得领,孙家二十年都不欠别人工钱。
20世纪80年代末,木匠和泥工出身的孙家兄弟开始拉起队伍单干。农民工邱述华回忆起跟着孙东林八年的打工经历。他说,“东林跟他哥一样,凭良心做事,从不拖欠工资,就在腊月二十九给哥哥手下的农民工发工钱的同时,东林媳妇也在家结清了手下农民工的工资。”
“我们兄弟俩当了二十年包工头,信守不欠工钱的承诺,哥哥就是因为这个赶着回家才遇到了车祸,不付清工资他走得不安心,我活着也不会安心。”孙东林说,“这些都是农民工的血汗钱,每年年前发完,我们过年心里也踏实、放松,还从来没有过农民工春节上门讨薪的情况。”
二十年来,大家认准了孙水林的实在。跟着他打工的农民工高峰时有三百人,来自湖北、河南、河北、内蒙古等地。不少人已经跟着他干了十年、二十年。跟随孙水林多年的刘重喜说,水林说话算数,到年底,如果自己从发包方那里要不到钱,自己贴钱也要把工资一分不少地付清。“行业内确实有一些不正之风,但只要凭着良心做事,年底再难都应该给农民工付工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其实,在弟弟的记忆里,孙水林被发包方拖欠账款最后只得拿出积蓄垫付工钱的事不下十次。
在这个乍暖还寒的季节里,“信义兄弟”成为坊间热议的话题,带给无数相识的、不相识的人温馨、感动和震撼。得知孙水林不幸遇难的消息,与孙氏兄弟共事的工友赶到黄陂区泡桐街,看望孙氏兄弟的家属,表达自己的怀念之情。湖北孝感的邹十斤在孙水林手下干了八年,老板不仅从未欠过他一分钱,在他得急性阑尾炎的时候还亲自将他送到了医院,为他代付了两千多元治疗费。这次他专门带着几个农民工兄弟从外地赶到孙家,他流着泪说:“我们一定要来送他一程!”
孙氏兄弟的事迹被媒体报道后,引发了人们的热议和建筑业同行的思考。网络上,对孙氏兄弟重情、守信、感恩的赞扬不绝于耳。有网友说:“孙氏兄弟的义举,体现了一位商人对道德的坚守。其德当馨荆楚,其义当动九州。”
专家学者也表示,孙氏兄弟将责任和信义视作与生命等价的精神值得倡导。中国科学院院士杨叔子认为,诚信是时代精神的呼唤,也是中国传统道德中“民无信不立”这一思想的再现。孙氏兄弟的行为不仅教育了民众,也促使人们对社会的诚信现状进行反思。中建三局总承包公司总经理陈保勋认为,孙氏兄弟的举动传达出“信义立本生意旺”这样一个企业发展的法则。他表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问题,除了完善管理机制,也要倡导诚信风尚。建设诚信企业,既是对社会负责,对农民工负责,也是对企业自身负责,有诚信的企业才能走得更远。”
2010年2月23日,孙东林驱车五百余公里,返回哥哥孙水林的车祸事故现场河南开封处理后事,泪水再度喷涌而出:“哥,工钱一分不少,年前全付清了,你可以安心地走了。”
大爱的过程是万念聚成一念的过程,许多感动、许多关怀、许多承担汇成生死相诺的一念,兄终弟及,接力送薪,因为这是孙水林、孙东林兄弟一生的信念——新年不欠旧年薪,今生不欠来生债。
“信义兄弟”用义举告诉我们:什么是诚信,什么是责任,什么是良知,什么是值得我们坚守和尊敬的品德。他们的故事还在传颂……[13]
分析:发扬诚信传统美德,塑造优质道德模范
本案例讲述了孙水林、孙东林兄弟用生命和信义接力送薪的事迹。如此诚信之人,如此诚信之举,怎样夸赞和颂扬都不为过。他们也因此入选2010年度“感动中国十大人物”。
诚实守信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点,这既是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弘扬,又是对当代中国道德建设实践的反映。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是当前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在职业生活和社会生活中,诚实守信对个人而言是高尚的人格力量,对集体而言是重要的社会资本,对社会而言是秩序与和谐的保障。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个人和企业的安身立命之本,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道德准则和要求,它既能有效地把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限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同时也是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内在力量。
“信义兄弟”之所以感动中国,首先在于他们超越生命、义重如山的诚信精神。哥哥孙水林为赶在年前把工钱发到农民工手上,不顾风雪路滑提前返乡,途中遭遇车祸全家身亡;本无还债义务的弟弟孙东林为了完成哥哥遗愿,来不及处理后事,赶在腊月二十九返乡,将33.6万元工钱一分不少地送到六十余位农民工的手中。他们的身上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生动诠释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民对社会基本价值原则和道德规范的。“坚守兄弟”的大爱善举穿越时空,照亮我们前行的路,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大背景下的一座道德丰碑。
“信义兄弟”之所以感动中国,还在于当前社会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致使诚信缺失的现象屡见不鲜,社会需要每一个行为主体的诚信和责任来凝聚道德的光辉,呼唤社会诚信和责任的回归。由于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带来了社会环境和道德建设条件的变化,同时也由于社会在追求经济发展和追逐利益的过程中,一定程度上未能及时有效地抓好道德建设,使社会生活中缺乏诚信的事件时有发生。“信义兄弟”用义举告诉我们——什么是诚信,什么是责任,什么是良知,什么是值得我们坚守和尊敬的品德。对这种信义行为的赞誉,正折射出人们对社会走向诚信的渴望。
对于青少年来说,践行诚信价值观首先是青少年自我价值实现的根基。诚信是为人处事的基本原则,青少年只有在正确的诚信价值观的指导下,脚踏实地地践行诚信价值观,才能立足于社会、成长成材。诚信是青少年实现人生理想的基石,只有踏踏实实地践行诚信价值观,才能在实现理想的道路上越走越稳。诚信价值观是实现自我价值的阶梯,只有一步一个脚印地践行诚信价值观,才能不断发展自我、完善自我、实现自我价值。诚信不仅是青少年实现自我价值的根基,而且践行诚信价值观有助于升华自我价值,促进青少年的全面发展。
其次,践行诚信价值观还是青少年“树人立德”的内在诉求。一方面,中学阶段是青少年形成系统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的重要时期,习近平总书记曾把青年人的价值观养成比作“穿衣服扣扣子”,“如果第一粒扣子扣错了,剩余的扣子都会扣错,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践行诚信价值观是树立正确价值观的内在要求,只有及时培育和积极践行诚信价值观,青少年才能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进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另一方面,践行诚信价值观有利于培育青少年优秀的道德品质,健全人格。践行诚信价值观是青少年“立德”的基础,失掉诚信将会成为“无德之人”。
最后,青少年践行诚信价值观,有利于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诚信是中华民族薪火相传的高尚品格,在历朝历代中,像“一诺千金”“抱柱之信”“一言九鼎”这样的典故不胜枚举。如今,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下,青少年践行诚信价值观对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在继承传统诚信思想时,要发扬“扬弃”的精神,将传统诚信思想融合到诚信价值观中,如此青少年践行诚信价值观才能充分结合实践,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发扬光大。同时,要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时代特征与传统诚信观相结合,培育与时俱进、具有时代精神和创新精神的诚信价值观;使得青少年践行诚信价值观最终归于实践、落于细节,关注自身道德意志力的养成,如此方能使得诚信的传统美德在青少年各方面的社会行动中得到继承和发扬。
注释
[1] 习近平。青年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0505.
[2] 杨方。诚信内涵解析【J】.道德与文明,2005(3).
[3] 同上。
[4] 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110.
[5]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43.
[6] 康健:职业伦理与职业精神【N】.光明日报,200066.
[7] 【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M】.郭大力,王亚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2:14.
[8] 陈芬:论人际交往诚信及其意义【J】.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2)。
[9] 沈慧芳。作为义务的诚信以及诚信义务的豁免【J】.道德与文明,2010(2).
[10] 【德】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63.
[11] 【英】约翰·穆勒。经济学原理【M】.台北:三民书局,1966:477.
[12] 中共中央宣传部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108.
[13] 案例摘编自《光明日报》2010年2月25日报道《兄弟诚信——生死接力送薪》,记者为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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