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西蒙娜,名字源于圣西蒙,因为母亲是他虔诚的信徒,所以她读了《第二性》没有任何感悟。我六十一岁,毕业于天主教大学社会学专业,左派,为了男女平等,为了让女人可以有个性,走自己的路,我奋斗了大半辈子。我曾参与全国首批讨论、分析、撰写和出版有关该论题的活动组织。可以说,智利妇女解放运动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不过有些历史学家并不同意我的说法。虽然之前的女性运动慢慢建立了明确的目标,但我们才是最早正视和研究女性主义理论的。我们刚开始引入“女性主义”这个词的时候,人们认为我们是一群铁石心肠的女人。它变成一个可怕的词语,代表邪恶、暴殄天物、迂腐、陈旧。其实这个词的意思很简单,也很单纯,就是争取更人性化的生活,让每一个女人和男人享有同样的空间和权利。简单地说,就是打破千年模式,改变权力法则……多么艰巨的任务!过去我们一直没能一手拿着胸罩,一手拿着剪刀上街游行,我们太缄默了,不敢大声疾呼,因为这场欢乐盛宴于我们来得太晚——当时我们国家非常贫穷,世界尚未全球化,我们向美国和欧洲女性学习,她们已经在女权斗争中迈进了很多步。我们读贝蒂·弗莱顿的作品,当时《女性的奥秘》在其他各大洲已经被反复讨论和强调了上千遍。我们来晚了,结果又进入独裁时期。我就不必解释在军事独裁环境里,大男子主义该是什么样子。现在看见一位年轻父亲怀里抱着小宝宝,上班时间在公园里给孩子喂食,我笑了,我想悄悄问他的妻子:“你这么幸运,那你告诉我,为什么你去开会,丈夫在那儿照顾孩子?因为在你之前,每个女人都做了斗争,你的母亲在某一年的3月8号被独裁政府的警察毒打,你的外祖母支持妇女参政,支持美国工厂女工抗议站着工作,还有西蒙娜·德·波伏娃、多丽丝·莱辛、玛丽莲·弗兰奇等,总之,成千上万的女性都做了斗争。”
英语是我经常用来思考和工作的语言,“历史”这个词分个人和集体:小的叫“故事”,大的用“历史”。“故事”翻译成西班牙语也可叫cuento。
我的故事是这样的。
我出身于大家庭,生活富裕、幸福欢乐。狄更斯作品里的人物会很羡慕我的童年。现在有的小孩儿很幸福,非常幸福,我小时候也是。幸福的童年让我成为一个相信世界和相信自我的人。我一直觉得——不用感觉——我们是世界的主人,至少是国家的主人。前几代人投身共和国的建设,后辈也代代传承了这种精神。我们那时候对公共事业十分热诚。很小的时候,我就听大家谈政治,有一次,一场政治运动要开始或者结束的时候,我还陪母亲去参加。餐桌上吃饭的时候,人们讨论的永远是政治,而且能各抒己见。我从小耳濡目染,所以变得好奇心强、消息灵通。我们家都是这样,前提是不涉及宗教。宗教让人失去理性和逻辑,尽说些蠢话。我当然也在一所天主教学校念书——是美国的,从那时起培养了说英语的习惯。在那儿念书的十二年里,我每天早晨都坐电车,它的速度,和它那两根电缆,我甚是喜欢,那是我们那一代人童年里一道美好的风景。在学校,我们就像“修女”,所有女孩儿都是。除了祷告,做弥撒,还要举行一切宗教活动,比如圣母月、四旬斋,等等。我们经常斋戒,几乎每天都要领圣餐。这些事让我变得愚笨,绝对的。那些无用的道德要求,让人时刻都活在疑虑中。我们愿意当修女,来供奉饥饿又苛刻的上帝。我对《圣经》很感兴趣,觉得耶和华不是什么好人,上帝怎么能惩罚人,还特别自私自利?《新约全书》里,耶稣不像他父亲那么令人生畏,他能安抚心灵,你看他多么完美。
那时候,生活处处是规矩,我们只能活在唯一的世界里。那时候世界很美好。没有什么能遮住我的双眼,记忆中阳光永远是明媚的,按部就班的生活是多么温暖和亲切,曾经的大厨房是多么坚固,可爱的保姆会给我们讲故事(还给我们喂食),还有父亲的声音,多么有安全感,这些都历历在目,难以忘怀。然而我对真实的世界竟一无所知。(有件事我很困惑,女儿们什么都知道,她们是不是更幸福?)那个时候我从来不知道哪位与我同龄的人在公立学校上学,不是我没有上学的朋友,而是几乎没听说过公立教育。因为我们是女性,所以一切消息和事情都和性别有关。令人惊讶的是,在同一座城市,就在我身边,近在咫尺的地方,居然有其他世界,这些世界与我的世界共存,我们在同一片天空下呼吸,我竟然一无所知,更别说见过。
在外面,人与人之间彼此非常尊重,就像每位父亲都会告诉自己的儿子:“别忘了,你不仅仅属于自己。”着装和言谈最能说明这一点。我们必须时刻注意着装。女人一般不穿裤子,而是一种挂在短裤上——用一种带子,毫无性感可言——的透明长袜,后来才出现连裤袜,真是方便多了。成年后,我再没穿过那种透视长袜,人们把它视为不雅又死板的东西。十五岁的花季少女,我们一个个穿得像老太太,尽是些丝绸或山东绸的连衣裙、百褶裙、粗呢套装、高跟鞋、舞鞋,头发要梳得一丝不苟。我现在看女儿去参加聚会,身上就两块布,头发也不梳,心里就在想,为什么我生错了年代?(我现在根本搞不明白什么时候穿睡裙,什么时候穿连衣裙,两个看起来差不多啊。)大学二年级的时候,我有了第一条牛仔裤。当时的智利很穷,我不想再讲第二遍,连富人都过得很朴素。
然后是言谈,好坏都有,有的人嘴巴说个不停,有的人口无遮拦,有的话是阿谀奉承,能把你捧到天上,有的话让你产生共鸣,还有的话暴露了你的本性。
和其他方面一样,那时候讲话都是一板一眼,死板得不得了。回头想想,过去我们的词汇太贫乏了。有太多的词汇容易引起误解,都不使用了,所以有些东西叫不上名字。比如,ambo(上下不同色的男套装)这个词,被归为不可言明的一类。而在此之前,你想说上下不同色的男套装,搭配得又很和谐,是没有词可以用的。我还记得第一次听到我的一个男朋友用这个词,当时我已经离开家很多年,没有了出身背景带来的偏见,但我还是愣住了。我正和他下床,心想:“ambos(两人)不是用在很亲密的人之间吗?”(我很客气地请他不要再说这个词,他就好好给我上了一课,说我的社会圈子用词太狭隘,没文化,吧啦吧啦说了一大堆,还来了句,一点儿幽默感都没有!)
那时候不讲粗话。偶尔听到哥哥弟弟们打架的时候说一两句,但绝不会在父母面前说。学校里也不说,更何况是女子学校,说那种话是不可想象的。连父母都绝不会在我们面前说不恰当的话,家里其他人也不会。我没见过那种怪女人,她们说话随心所欲,一生气就骂街,但是现在人人都见过。我上大学后,听到有人说粗话,为了掩饰内心的恐惧,我只好不停地咽口水,把舌头咬得生疼。有个女同学用“鸟嘴”指代男性生殖器官,我听到都快昏过去了。更想不到有一天这个词会成为我的口头禅。(嘴脸,鸟知道是哪天,关我鸟事,等等。用起来感觉很棒,意思太贴切了!)我讲一件趣事来结束这个话题。有一天,我和母亲去购物,在普罗维登西亚街上,她开着沃尔沃皮卡。当时我上社会学三年级,大概二十岁。突然一辆出租车跟我们追尾,听到铁皮的撞击声,我吓坏了,母亲一脚踩下去,我身体向前一冲,脑门子撞到了储物箱,这时——那段时间,我一直分裂成两种状态,一个在家,一个在学校——我大喊一声:“傻x!”你们绝对想不到,母亲没有先下去和出租车司机理论,看看撞得严不严重,而是身子倾过来,把我这边的门打开,声色俱厉地说:“下去。”
那个年代,一切和性还有身体需求有关的词都没有,更没有各种生殖器官的词。
大家太纯洁了。
好,我们回到开头。小时候我很幸福,长大一点儿后,我也过得非常好,学习非常用功,但是也有时间参加聚会,和朋友玩儿,谈恋爱。我生得漂亮,胆儿又大,只挑喜欢的男孩儿交往,而且朝三暮四。
那时候,我们的社交活动主要在家里,舞厅只能去父母同意的,比如“女巫”——就在拉雷纳区,前不久刚拆,对我们这一代人来说,真的太遗憾了。还有“洛古洛”,在城北靠近山脉的地方。重要的是,男人邀请你,你才可以去,没人邀请你,一个女人是绝对不能去的,否则她就会像赤裸裸地迷失在武器广场,实在太尴尬了。有的女人没男人缘,得不到邀请,所以没去过这些地方。男人作为彬彬有礼的绅士,要负责买单,我们女人连要掏钱的玩笑话都不会说。私人聚会一般在朋友家里举办,你要等男人邀请你跳舞,有男人缘的女人甚至要给他们排号,和约舞卡一样。我还记得我排到十号的时候,内心无比骄傲。曾经有个家伙很可怜,在边上一首接一首数着等我,一直等到第十首才能和我跳舞,多可怕!至于那些丑女人,就只能晾在一边儿,“晾”这个词,是指没人邀请跳舞而坐了冷板凳。
性完全不重要,女性在社会生活中,贞洁是最重要的。跳舞也是有规矩的,男女之间要保持多少厘米的距离,不可以贴面,大家把贴面叫“不要脸”,只有好色之徒和水性杨花的女人会这样做,水性杨花指的就是坏了规矩的女人。对女人来说,水性杨花是最严重的罪责,没人会娶这种女人。谈情说爱的时候大家也只是先拉拉手,过一会儿才亲一下。我在想,欲火焚身了怎么办?好吧,过去根本没有这个概念。再长大一点儿,中学毕业前,接吻会更有激情一些,但是必须抓住对方的手,防止他有企图。不知从哪里听说的,男人有办法达到目的,但只跟和我们不一样的女人。这是可以接受的,他们有权利发泄呢!过去,我们也不能问谁有没有贞洁,所有女人,不只是你,都是纯洁的,谁都没想过在成家之前身子是残缺的。贞洁太重要了,为了守住它,全身的肌肉和神经都绷紧了。
现在我们继续来说言谈方面。它像不像裹尸布,或者是把病人固定在床的约束衣?把我们紧紧捆住,嘴巴也塞住,连话都不能讲!这么多年过去了,直到现在,我依然受制于自己的偏见。谁敢说一个女人摆脱了从小接受的教育?如果没有自我解放,没有反抗,她永远不可能获得彻底的独立。
刚上大学的那会儿,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发现人并非千篇一律,这个国家竟然有一些与众不同的人,太不可思议了!抱着对世界略懂一二的希望,我选学了社会学,结果越学越迷茫。当时是60年代末,即弗雷·蒙塔瓦执政末期,也是智利,乃至全世界的两极分化时期,在那种环境下,人们很难再支持右派。一切积极向上的事情都来自左派,比如革命的神父、切·格瓦拉、柯恩·本迪特、米格尔·安赫尔·索拉尔,以及天主教大学获得自治权这件事(智利大学的人总是小瞧我们,直到现在才承认天主教大学的学生是在他们之前获得自治权)。当时我还不理解,为什么一切和艺术有关的都和右派对着干。作家、诗人、音乐家、演员、画家、电影制片人都站在左派一边。连性自由好像也属于左派思想。总之,一切有意义、有价值的事物都是反派的。
困惑接二连三地产生,又被我各个击破,新思想代替旧思想,有如排山倒海之势。其中,信仰最不受待见,直接被我扔了。就像美国作家约翰·厄普代克说的:“圣灵……究竟是谁?不过是一群鸽子罢了。”
我不再相信宗教,改走政治路线,并加入了左派。
我的故事很普通。一个叛逆的女孩儿,放弃自己优越的阶级生活去搞革命。我简直活成了教科书!四十年后的我,眼睁睁看着自己一辈子按部就班地活着,只是旧瓶换新水而已。
没必要的我就不再多讲,从我的专业角度总结我们那一批女性就是,我们经历了从信仰到责任的过程。很难,但我想我们做得很成功。感谢上帝,锦瑟华年的时候,我们没有故步自封。那是一段历练,风吹雨打之后,我们终于破茧成蝶。
我爱上了我们专业一位比我高几届的学长,他是我们年级的助教,叫胡安·何塞,是我的初恋。我拖延了很久才和他确定关系,毕竟摆脱了以前受约束的生活,和很多男人混在一起的暧昧滋味儿真是太好了。通过大街小巷中的交际和街头涂鸦,我发现,原来性是美好的,我不想错过。如果我中学毕业就结婚——和某个未来企业家或政治家,这对我很合适,然后和他过一辈子,我的很多中学同学都是这样——实际上是几乎全部,那么,严格地讲,这一生我就只了解一个男人的身体。
我们的决定是被逼无奈。胡安·何塞,我叫他胡安何,获得了杜克大学硕士奖学金,在美国北卡罗莱那州。我们不得不结婚。“你别异想天开,西蒙娜,美国佬可是相当麻烦的,弄不好会给你拒签。”我无力反驳,只得接受婚姻。
那段时光过得很惬意。我太感谢避孕药这玩意儿了。胡安何的奖学金不多,还要维持两个人的生活,所以绝对不能在那个时候怀孕。有的女人不会享受这种学习机会和逍遥自在的生活,要求丈夫给她一个孩子,填补内心的空虚,解决后顾之忧,然而,她们从来没有考虑过,丈夫要学习,需要集中精力。我很在乎胡安何付出的一切努力,也从不浪费自己的时间。我在英语学院选修了几门课,对我来说,这真是上天的馈赠,只不过后来发现我太痛恨语言学和语音学,倒是对阅读情有独钟。我很享受阅读,可我差点儿与之失之交臂,上大学的时候尽是些没完没了的分析研究。我不再去上课,根据之前的学习笔记,利用图书馆丰富的资源,我在家里唯一的沙发上认认真真读了几个月的书。当时智利正逐渐崩溃,而我则与英俊的达西先生眉目传情,或者说正在推开布赖兹赫德豪华庄园的大门。
一半的人携家带口流亡海外,大家反目成仇,土地改革深化,土地没收,这一切把我们推向最后的结局:阿连德总统被害。他是世界上第一位社会主义民选总统。后来的事情我们都知道了,但是今天我不想就此戛然而止,还有很多痛苦紧跟着我们,如影随形,直到生命的尽头。
到了独裁时期,我和胡安何回到杜克大学,这次他要读博,我的第一个女儿刚出生不久,叫露西亚。放弃语言学之前我不能做一点儿奢侈的事情,现在又是这样,满眼都是尿布、奶瓶、甜菜胡萝卜汤。每天连续在家待好几个小时,美国的冷空气把我冻得半死,心也随之日渐冷漠。直到有一天,我突然感觉地上裂开一条缝。我带着女儿返回智利,那段婚姻也到此为止了。
本来我还要多找几个伴侣的,但是我遇到了奥克塔维奥,他是我的挚爱。该死的奥克塔维奥!讲之前,我先告诉你们,我们俩都是狮子座,那可是两把火呢。很少见过像我们这样爱得轰轰烈烈,相爱相恨,又相杀,就像下层的那不勒斯刁民一样。我们惺惺相惜,一起游山玩水,聊天,读同样的书,好似神仙眷侣。我想为他生一个孩子,因为我爱他太深,虽然他没有多大热情,我还是生了一个。她是我的二女儿,叫弗洛伦西亚。我伟大的母亲会在我需要的时候,照顾两个孩子。我和他继续旅行,过着疯狂的日子。我们在一起二十多年,为什么二十多年的感情还能破裂?听起来难以置信,但事实就是这样。分手的原因是,奥克塔维奥脾气暴躁,电视和球赛不知是哪个让他痴迷,或者说两个都是。那台机器几乎就是神,被他供奉着,他的脑袋里装着开关键,一打开,完了,上帝都管不了。
当然,都是我自找的,谁都没强迫我做他的女人,这一点我从一开始就很清楚。我们大概恋爱了三个月,他想带我去西班牙,因为工作的事情,他要先上几天班,然后需要一周的时间穿越南部。我跟他走了,因为旅行会让你重新了解一个人,平时在城市里,大家都会把那一面隐藏起来,所以我想来一场旅行,印证这个说法。我们租了一辆车,穿越一座座城镇,来到了塞维利亚。在旅馆落脚后,我们出去散步,路上发现一张琼·曼努埃尔·塞拉特的演唱会海报,就在当晚,斗牛广场举行。我立刻激动万分(智利正处于独裁时期,塞拉特去不了),无论如何都要去。我们很早就吃了晚饭,出发前我们在旅馆休息了一会儿。奥克塔维奥躺在床上,打开电视,正好曼联比赛,他就沦陷了。十五分钟后,该出发去演唱会了,我叫他起来,他只说了句:“等一下。”我坐在床上,每过两分钟,我都看一下表。“奥克塔维奥,要迟到了。”“不会的,放心吧,马上就走。”等到必须要出发了,我挡在屏幕前,义正言辞地说:“必须得走了。”那时我第一次见他脸色大变,他愤怒得满脸通红,目光浑浊,嘴巴丑陋地扭曲起来,朝我大喊:“别挡屏幕!”奥克塔维奥从没对我吼过,我难以置信地看着他,一动不动,愣在那儿了。他又说了一遍,这次带着威胁的语气:“不要挡住屏幕。”我反应过来,立即冲出房间,独自一人去了演唱会,因为他脑袋里的开关打开了。我惊慌失措地走着,既伤心又愤怒,心想:“这就是我的新郎君?刚刚还一起游玩,现在就消失了。”我知道我要立刻坐飞机回智利。他不仅对我不好,还言而无信,光凭这两点,我都应该和他分手。“今天是塞拉特,明天也许就是别的事情,我已经晓得他了,我要离开他!”
赶到音乐会已是中场休息,我若无其事地进去了。后来我没有坐飞机回去。
(这件事后,我经常跟他讲,当初竟然没有坐那该死的飞机走人,我怎么这么蠢?他的回答永远都是那句话:“你没想过你会迷路吗?这世上谁比我更爱你?你跟谁比跟我更幸福?”戏剧性的是,我居然觉得他说的有理。)
我无数次地扪心自问:“我为什么爱上了一个懒人?因为他并不是一直懒,不是天天都犯懒毛病,而只有脑袋里的开关开了,他才犯懒病。”更糟糕的是,他对烹饪如痴如醉,但我从来没听过做饭有那么多讲究。有他在,哪样菜我都做得不合格。在我父母家,评论菜肴被认为非常没有教养。我从那种高度一落千丈,和一个只会在餐桌上评头论足的男人一起生活,我真是疯了。我也喜欢美食,就像我对其他事情一样热爱。(不得不承认,奥克塔维奥在其他领域还是很值得称赞的,或许因为饮食关乎日常,和其他的没有可比性,所以才无法忽略它。)
说件有趣的事,我怀弗洛伦西亚待产那几天,正好举行“南美解放者杯”。奥克塔维奥躺在床上看比赛,都看疯了。我躺在他身边,想午睡一会儿,但是电视声吵得我睡不着,就起身去厨房找点儿吃的。刚走到过道,感觉一阵刺痛,两腿间不知什么东西,凉嗖嗖的,有点儿怪,紧接着一股水流出来。我突然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大喊道:“奥克塔维奥,羊水破了!”没人回答,显然他没听见。我艰难地走到卧室,羊水流得满地都是。我又朝他喊:“羊水破了!”他看着我,我那个样子,他不得不看着我,当时画面太可怕了,我劈开腿,羊水哗哗地流着。你们以为他会马上跳起来,找车钥匙送我去医院?根本没那回事儿。他来了句:“稍等一下,上半时马上就踢完了。”我记得内心的无助让我突然爆发,从他手中抢走遥控器,甩到墙上,摔成了碎片,至少他真的被我吓到了。十五年过去了,墙上还留着那个印记,每次生气的时候,我都会看看,心中默念:“对不起,宝贝,但是你怎么作孽似的还在他身边?”
小时候,我养了一条狗,在它身上倾注了全部的爱。它叫柯皮特,和我一起吃,一起玩儿,一起睡觉,从不分开。我第一次领了圣餐后,作为虔诚的天主教徒,我决定给柯皮特也办一场。我自己安排整场仪式,邀请了父母、兄弟姐妹、所有保姆,还有几个亲戚家的孩子。模仿当时的场景,我做了圣像,自己裁纸,在上面画天使图和耶稣诞生图,后面写上一句福音、柯皮特的名字和日期。一切都进展得很顺利。在举办圣事的前一天,哥哥从远处看见我在花园里打柯皮特!(他后来经常讲这段故事,不是我讲的。)他很担心,便上前一瞧究竟。“它不想念祷辞,”我生气地解释说,“我教了好几个时辰,它就是不念!”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从第一天起就应该明白这个道理,哪儿还用得着这么多年费尽千辛万苦才明白。如果说,上帝在人间创造了随和的特性,那都让女人占了,男人丁点儿都没捞着,所以他们冥顽不化。百忧解这个药是个例外,前提是,你得说服他们。
提到百忧解,就不得不说说药物。男人觉得独立克服困难很爷们儿,独立就是不吃药,不治疗。他们认为,遇到问题不求助于化学品是对阳刚之气的磨炼。这么愚蠢的想法,从哪儿冒出来的?我亲耳听过,有的男人曾经意志消沉,后来独立走出困境,觉得自己很了不起。一天一片百忧解,那么简简单单的小药片,就能拨云见日,消除烦恼,他们怎么就不理解呢?比如奥克塔维奥,一听到心理疗法和神经性药物就毛骨悚然。
我离开奥克塔维奥这件事,没有人不说我傻,不说我疯。事情是这样的,当时我心情郁闷,在娜塔莎这儿治疗,还吃了些药。奥克塔维奥根本不懂我到底怎么回事,对他来说,情绪不好没什么大碍。因为不理解我,他想帮都帮不了。为了把我从晦暗的心情里拉出来,他想了各种娱乐活动,甚至还计划带我去中国,用旅行来治愈我。我连床都不想离开,可他没意识到。为了过一段清闲日子,我在海边租了一栋房子,他答应每个周末来看我。
第一个周五的晚上,奥克塔维奥来了,为了关心我,还提了一篮吃的,都是我最喜欢的,有肉酱、布里干酪、乡村面包和红酒。他说很想我,没有我很空虚。我们在餐厅共进晚餐,彼此靠得很近,这一幕,多日的闷闷不乐突然减缓了不少。上楼去卧室的时候,他东张西望,非常愕然地问了句:“电视在哪儿?”“屋里没电视。”我回答道。“你租的房子竟然没有电视!”我辩解说:“对我来说更清静些。”当时他提高嗓门说:“但是今天晚上直播巴萨和皇马的比赛!我这么早从圣地亚哥赶来,就是为了看比赛。”我心里有点不安,因为没有提前告诉他这件事:“对不起,可以让孩子给你录下来。”他脑袋里的开关开了,对我大吼大叫,说我自私,没有为他着想,虐待他。“抑郁的人是我,奥克塔维奥,我连自己都照顾不好。”他瞟了我一眼,气得脸红筋暴,抓起车钥匙就走了。下楼时大声喊道:“我再也不来了!”
我看着他走了。亲眼目睹了一个神志清醒的聪明男人瞬间变得愚不可及,想想都心有余悸。和巴塞罗那的足球赛比起来,我的抑郁症根本无足轻重。我就像约翰·斯坦贝克笔下的那个傻大个儿,渴望柔情,所以口袋里揣着小老鼠,手指伸进去抚摸。
果然,奥克塔维奥再也没回来。我打电话提醒他,我还没有好,很脆弱,让他过来看我,他也不来。他是真的怒不可遏了。等我回到圣地亚哥,两周后我就和他分手了。
我暗下决心,不能再给男人当垃圾桶。他,因为和你一起生活,被所谓的婚姻联系在一起,就觉得可以随便把自己那些破铜烂铁都扔给你,比如愤怒、过错、失败、恐惧和不安。这不是我说的,是小说里写的。作者也是女的,书中女主人公自称是“丈夫的垃圾桶”,看到这里,我茅塞顿开,可不是吗,几乎所有女人都正在或曾经给男人当垃圾桶。如果谁不是,请举手,大家应该为她鼓掌。
周围的人都好心提醒我想一想曾经和他在一起如胶似漆、甜甜蜜蜜的幸福时光。这的确是真的,然而我的内心深处有一个地方受到了伤害。如果再让我看见奥克塔维奥突然大发雷霆,我会崩溃,会四分五裂,或者直接上去把他杀了。没完没了地看电视,脑袋哪儿能经得住?他肯定会痴呆。我明白,再和他过下去,我就只能让步,这个词暗藏了多少危机。如何才能保持自我,维护尊严?想想以后的日子,谁知道他脑袋里的开关还会开多少次!
作为坚定的女权主义者,竟然没能捍卫自己的尊严,这让我陷入恐慌。我想,如果连我都这样,其他女性呢?这种矛盾让我一度萎靡不振,我的人生,还有我自己,原来都是打肿脸充胖子,虚张声势。
刚认识奥克塔维奥的时候,我送给他一幅字,是诗人雪莱的一句话:“你是奇迹,是美,却又是恐怖!”等到奇迹与美渐行渐远,二十年后,我又写给他这句话,并且在最后一个词下面重重画了一笔。
我成了单身,时年五十七岁。
不想再找伴侣。帕特里西奥·埃尔文总统说过,市场竞争很残酷。对于一个五十七岁的女人,虽然从情感和智力上,有适合的男人,但是这些男人宁愿选择三十七岁的女人。就算有,我也没兴趣,实话,我不想再过二人生活。该经历的我都经历了,一个人生活,反倒轻松许多。
屏幕上再也没有足球。
床上再也不会躺着一个男人,手里拿着遥控器,两眼发直。
再也听不到没完没了的电视声。
再也不用把耳朵塞住睡觉。
再也不用拿着书在屋里找地方看,因为在我的卧室里找不到这样的空间。
再也不用和科洛科洛俱乐部竞争,只为了引起另一个人的注意。
再也不会发生:
——西蒙娜,你去买今晚的红酒,我没时间,上半时马上就开始了。
——天啊,西蒙娜,我在看球赛,你能不能让孩子们别吵?
——喂,西蒙娜,你把电话线拔了,我看球赛呢,电话一概不接。
——这是家吗?冰箱都是空的。一个大男人在自己家里竟然得不到一点理解!
——把灯关了,西蒙娜,顶灯开着电视看不清,你上别处看书。
我不用管别人的想法、身体、欲望、生活习惯,或者痛苦,反正我如释负重。能做出如此大胆的决定,娜塔莎功不可没。一想到还在婚姻中的女人,我就心生质疑:“有几个能随心所欲地生活?”以前在圣地亚哥,有时候我在小区散步,看着一座座房子和一栋栋公寓楼,想到窗帘后面的饮食起居,我就问自己:“谁不想换个地方生活呢?”
曾经我一直在心底挣扎,就这样如犬儒一般委曲求全,还是离开奥克塔维奥?很多人,甚至越来越多的人都把犬儒主义作为一种生活方式,说自己已经成年了,没必要把爱情视为一切,就像桌布上沾了一点儿油污,并不影响全局,如果难看了,放个花瓶不就好了吗?这样的确很简单,但想法糟糕透了!犬儒主义就像一条蛇,潜伏在人的背后,蠢蠢欲动。
不过,它再怎么动,我也没上钩,没有成为犬儒主义的俘虏,我现在的位置是我当初自己选择的。女人都不太习惯选择,要想独立,就必须会选择,从金钱到情感,处处需要我们选择。
然而,很多选择的机会我都失去了,因为奥克塔维奥给我安排的事情一个接一个,我还要经营好我们的关系,好的一面要和坏的一面平衡。就是因为好的太好,我才在他身边待了那么多年。有时候我琢磨:“天哪,我们的默契去哪儿了?……”我们曾经比翼连枝,只要他出现,我都能感觉到,好像体内有一股强大的力量,促使我渴望见到他,才会觉得开心。如果我起身去找水喝,他正在读报,我总是摸一下他,就这样,轻轻地。他一旦察觉到,我都会说,感谢生命里有他。触碰他,是我最常做的事情。他每天都喜欢和我亲昵,因为一点儿也不枯燥乏味,我从不让他觉得,两个人亲昵只是一种习惯。他对我的爱是高贵又独一无二的。他毫不吝啬地爱我,从不测量也不计算。他全心全意地爱我,没有一点儿遮掩,哪怕在最糟糕的场合,也从不关起一扇门。只要是我,他的床从来都是敞开的。他从不允许我怀疑他的爱,一秒都不可以。
那段感情是多么深厚,我可以藏在里面,消失得无影无踪,躲避除他以外的世界。我无数次乞求他别再那么懒,戒掉电视瘾,就是别那么沉迷电视,改改坏脾气,我跟他说这些毛病会破坏我们的感情,我们拥有的也只有感情。我一次次地求他,我心里明白,迟早有一天,他的懒惰和臭脾气会把我逼走,但是他根本不在乎。
我失去了太多。
莎士比亚说:爱情不过是一种疯狂。
我的好友,特别是思想传统的,跟我讲,单身女人最后都很凄凉。她们和丈夫去参加聚会,总是有单身女人可怜地在那儿观望,一看她们的举手投足,就知道是受了诅咒,她们凑在一起,把即将离婚的和已经丧偶的男人列个名单,时刻准备冲锋陷阵。单身的都喜欢凑在一起,别人都有丈夫陪,她们就只能希望旁边的人充当丈夫,陪自己去看电影,尝尝新餐厅,一起过周六下午,等等。我心想:“她们怎么不自己去?一个人安安静静看场电影多好。”我没权利对她们评头论足,但是我为她们感到痛心,她们认为自己被抛弃,并且一直带着这种思想苟且,这太不公平了。朋友给我讲没有丈夫多可怕,我却暗自不以为然,不就是个象征物,去他的,我一定能过上自由自在的生活。无论过去还是现在,还有更让我痛心疾首的事情,为了脱单,竟然可以降低标准。年纪一年年增长,期望却不断降低。年轻时候遇到的男人,那时候根本不会看第二眼,现在居然都觉得满意。一切标准都化为泡影,全无势均力敌可言。假使真的有机会选择,她会选择现在这个男人吗?因此,我经常看见花容月貌的女子身边跟着一个歪瓜裂枣的男人,而且彼此都很满意。
我的妹妹嫁给了一个著名企业家,丈夫有很多应酬,她也不得不跟着去。反正我孤家寡人,晚上我就提前去看她,她在镜子前准备行头,我就在旁边想:她要面对很多重要谈话;很晚才能吃到东西;闲聊时间不能冷场;假装对旁边的人很感兴趣——别人对她也一样;得喝多少酒才能打发无聊的时间;为了不让大家觉得丈夫娶了一个傻女人,她得想出多少有智慧的见解;一直踩着高跟鞋,回来以后得多疼;如果旁边的女人讲她家孩子发生了什么意外,她肯定困得想睡觉。所以我想说:“要取消一切来自丈夫的应酬!”自己的应酬都顾不过来,凭什么配偶的也算作自己的?陪伴有时候是甜蜜的。“来,陪陪我,我一个人。”这时候如果自愿去陪他,那是有意义的。我,第一主语,陪另一个人,第二主语,动词“陪”蕴含美好的意思。但是如果加入第三者,就成了“喂,你跟我去陪别人……”这就不行,绝对不行。
夫妻由两个相互独立的人组成,不是一个混合体!噢,上帝啊!
我想任何人都天生有一定的厌倦情绪,有的人肯定比其他人更容易产生这种情绪。我们要留意自己的厌倦能力是不是弱化了,一定要及时发现。一旦疏忽了,你会有灭顶之灾。注意了!你经历过厌烦透顶的感受吗?如果是,走吧,立即,马上,让一切结束。不要再伤害自己。
绝对的乐观并不显得有风度,我坚信这一点,也努力区别看待各种事物。我曾告诉自己:“好了,西蒙娜,现在你往前走需要灯光,近光灯还是远光灯,你自己选吧。”有一个细节很重要,我的大女儿露西亚那时候已经结婚了,小女儿弗洛伦西亚在英国读研,就是说,我这个母亲已经没什么负担了。
我不想追求真理了,我渴望幻想。那么多年一直为追求绝对的真理而活,现在不相信,也不需要真理了。我越来越渴望生活在想象的世界里,伴随着新的一天,我睁开双眼,这种愿望愈加强烈。这句话听起来好奇怪,我以前从不觉得真理和幻想是对立的。我也不知道现在是否真的还这样认为。
有时候,我会像路易斯·卡罗尔一样,想知道蜡烛熄灭后是什么颜色。
我开车去了智利沿海,圣地亚哥的房子交给中介帮我出售。我想找一个小镇,就像欧洲和美国的那种,冬天也充满生机,有居民,生活服务也一应俱全。其他国家有很多这种小镇,闭着眼都能找到。智利没有这种地方,一切美景都隐藏在杳无人烟的地方,这里有世界最美的风景,但都未开发。要想在这儿找一个地方和大家一起生活,远离城市的喧嚣,实在太难了。(况且,这个地方还要漂亮,风景如画,引人入胜,太普通的地方不行。作为母亲的好闺女,外祖母的好外孙,那种高贵气质是丢不掉的。)
有好几年我都享受着在家工作的优待,因为公司还没有在智利设办公点,所以我可以在任何地方干活。每个月只需要去一趟圣地亚哥,核查一下材料,在图书馆查阅资料,就没别的了。我渴望大海和无边无际的海平线。我想活得简单,活得轻松。我想,那简单而永恒的海天一线,正指引着我前行的方向。五十七年,一个人能积攒很多东西,从一堆家具到各种人际关系,从日积月累的朋友到一件件桌面摆饰。我要把一切都放下。为了以示决心,我把头发剪了,为了不再染发,已经染的都洗掉了。然后,我约了所有朋友,把一大堆不需要的都送给她们,从一串项链到一个花瓶,只留下以后要用的,看见东西变少了,心情无比愉悦。你们想过一个女人有多少没用的东西吗?比如手镯,我非常喜欢,每次看见好看的都买,结果不戴,我要在电脑前坐好几个小时,这些银圈或者木头圈在桌子上、鼠标上碰得叮叮响,听着很不舒服。还有家纺,就是常说的白色用品,但是现在几乎都不用全白的,母亲以前教我要买三套床上用品和三条毛巾,一套用,一套洗,一套干净的放在柜子里。我只买了两条羽绒被。我还像过去那样抖来抖去地铺床吗?不是。然后说说我的衣物。有的鞋一年只穿一次,只为了一场饭局,但我早就不去了,所以没有那种鞋。社交关系就像酸奶一样,是有有效期的。所以鞋子、裙子和配套物品都给了朋友,她们可是连别人婚礼都不错过的人。我留下几条围巾和披肩,都是蚕丝、开司米羊绒或羊驼毛做的,不是因为它们有多精美,而是贴在皮肤上很舒服,我还留了两件比较宽松的夏装。周围的东西一下少了好多,但留下的都是我最喜欢的。
我在智利最美丽的海滨买了一套公寓。
我不想住独门独院的房子,没精力收拾那么大的房子。公寓不仅有壁炉,还有暖气、保安、二十四小时门卫,还能找人帮我把从超市买来的东西搬上楼。什么煤气啊、电啊,这些鸡毛蒜皮的麻烦事情都不用我管。既不用找人守门,也不用找园丁。我在阳台上摆满盆栽,那儿就是我的小花园。屋里有几扇大窗户,面朝大海,没有防护栏,视野很好。整套公寓有两间卧室,各有一个卫生间,还有一个小客厅,那里放着书桌。孩子们和朋友过来有地方睡,环境舒适,东西齐全,一切都很方便。
有一个很关键的人物我还没说,班格罗·比尔。它是女儿们送给我的狗,她们担心我在海边一个人住着孤单。现在它已经不是小狗了,长得很大,在家比我还占地方。那家伙全身奶白色,就像乡下做的黄油一样。一开始我不怎么待见它,因为要像奴隶一样每天带它出去遛,还要教它养成各种习惯。结果正如孩子们所料,我上钩了,如今成了它最虔诚的崇拜者。有时候它深色的眼神里流露出些许悲伤,“喂,班格罗·比尔,你把哪个小东西杀了?”这世上没人比它更爱我,唉,它只是一条狗,的确有点儿悲哀。它在家里长大,又只和我在一起,所以它很有教养。一般这些家伙不仅顽皮,还都是捣蛋鬼,但是班格罗·比尔很聪明,懂得随遇而安,有时候好几个小时我不去管它,它也不会来打扰我。有时候我躺在床上看书,正看得欲罢不能,不想起来,就给安赫利卡打电话,她是镇上的一个小姑娘,手机从来不关,我请她帮忙去遛狗。
孩子们给我的第二件礼物是教我使用便携式多媒体播放器(iPod),她们把所有我喜欢的音乐都存下来,都不需要用激光唱机(CD)(过去的磁带和黑胶唱片就更不用说了)。每次和班格罗·比尔去散步,我就带着iPod和耳机,它在那儿跑,我就享受在维森迪克或者勃拉姆斯的旋律里。这个小玩意儿对我的生活很重要,还好身边有年轻人,要不然错过很多新鲜事物。
谁会去告诉奥克塔维奥?我买了一台液晶大彩电,又申请了一个电子邮箱账号,为了在亚马逊网站买我喜欢的书、唱片和电影。现在电视剧很受欢迎,就像19世纪人们对小说极其热衷。那时候巴尔扎克每周都要出新章节,就像现在《广告狂人》的编剧一样。观众迫不及待地等着看下一集,就像过去等新章节一样。如今,人们用这种新方式体验另一种生活,去云游四方,体会别人的故事。就是说,电视剧是讲故事的新方法,可我以前总责骂丈夫沉迷电视。我无法一集一集地追剧,一旦着了迷,我就要一次看完,所以我要等到有很长的空闲时间才看,甚至看一个通宵,比如《二十四小时》,我对剧中的杰克·鲍尔——实际上是个法西斯——没什么可说的,但不管怎样,我很崇拜他。不知什么原因,以前在圣地亚哥,我不敢熬夜。很奇怪,按照那儿的生活方式,早上我没办法睡懒觉,因为总有事情打扰我,不是A,就是B,或者C,如果没事情找我,反倒满心愧疚。
我喜欢现在的家,经常久久地看着它——这些年我变得总是若有所思,脑子里尽是天马行空的想象。有时候觉得房子是洞穴,夏娃曾在这里哺育后代。有时候是土耳其大亨妻室的房间,他的小妾正享受着丝绸、地毯带来的自由,因为大人这会儿把她忘了。有时候又变成中世纪苦行僧的修行之地,只有几个弟子进出,摆着古籍的书架很高,一直到房顶,把几面墙都遮住了。在各式各样的幻想中,有一种最特别的,它是西班牙的一家店铺,地址是觉悟街一号,1977年的时候售卖戈雅的《奇想集》铜版画,现在是一家香水和酒品店。
现在我要自顾自地生活,我感觉这还是第一次。清晨我不用像法国作家玛格丽特·尤瑟纳尔一样揉面团,现在都是从外面买面包。从买面包到安排自己的时间,一切都掌握在自己手中。我去码头的鱼市买最新鲜的鱼,都是刚从海里捞的。我是常客,如果去晚了,他们会把无须鳕或者石首鱼给我留着。安赫利卡,就是那个替我去遛狗的姑娘,每周有两次来家里做清洁,使用吸尘器和洗衣服能把我累得气喘吁吁,这是我唯一请别人帮我做的事,也是小时候没学好的一方面。每年2月,和大家一样,家门一锁,我就出去度假了。你们不要以为我生活节制,禁一切欲望,恰恰相反。如果我不想做晚饭,我就吃面包或者奶酪,这些是我最爱吃的,还要配一杯红酒。第二天早上我就开车去海边,把前一天晚上摄入的热量都消耗掉(我不需要跟芭比娃娃一样,都六十一岁了,没人对我的曲线感兴趣)。有几个黄昏,我手里端着酒杯,静静地坐在阳台上,一切放空,眼睛凝视着一个地方。之前说过,我变得沉静寡言,这种感觉很好,以前从没体会过。我学会了沉思,而且每天如此,没想到效果非常好,为什么之前没领悟?
现在早上效率很高,因为休息得好,起床后精力充沛,脑袋也好使。我喜欢清晨,特别是冬天的清晨。雨天是我最爱的天气,雨点的声音就像旋律一样动听,不是说我想淋雨,或者像好莱坞电影一样,在雨中漫步,而是喜欢在窗前慵懒地裹着毯子,抱着班格罗·比尔,望着海面的波涛,虽然外面阴冷,我却享受着室内的温暖,以前从未如此幸福美好。任大自然千变万化,冷暖无常,我独安好。或许这种安逸源于我战胜了外界环境,任其暴风骤雨,我都静观其变。因此,为了紧紧抓住男人这种象征物,而不惜一切出卖灵魂的女人,我同情她们。我想大声地对他们说:“没有男人,生活也是完整的,快放手吧!”
我独自一人,却从未孤单。
作为一个人,我觉得心怀执念,或者说有固定的想法,非常有意思。没有比执念更强大的力量,它强势又贪婪。或许女人之间唯一的不同就是,我们的执念不同。
要想活得像我一样,必须懂得自娱自乐,坚持自我,如果没有这些心理条件,我也不会有这种生活。塞缪尔·贝克特写过一句话:“无所谓,再试一次。即使又失败了,也比上一次好。”每次怀疑自己的时候,我都会默念这句话。
大家都知道,缺点——因为不确定是不是优秀品质——会随着时间被放大,如果没有社会的制约,就更是变本加厉。就是说,一个人活得随心所欲,有近乎百分之百的选择权,外界因素也奈何不了他。我就是这样,黑暗面已经膨胀,但是必须这样活着。比如我已经选择了自由的生活方式,我就还想解放思想,质疑一切。不仅让身体,还要让思想自由地飞翔。但是,我发现自己不愿接受别人的质疑,让我放弃一直坚信不疑的事情真的太难了。有时觉得自己像个自以为是的傻瓜,甚至装腔作势,一副很懂生活的样子。我不想变成这样。
我最糟糕的毛病是坚持精英主义,其中只有一部分源于家庭,我想说的不是种族和阶级歧视,绝对不是。我的精英主义体现在另一方面,比如对目光短浅的人完全没耐心;瞧不起中层领导,我受不了他们,觉得他们庸俗低贱,总想往上爬。所有和中层有关的我都敬而远之,包括中产阶级心理最卑微的一面,攀龙附凤,固守陈规,又缺乏想象力。
我第一次带女儿去纽约的时候,露西亚只有十五岁,她站在第五大道中间,看着两边,天真烂漫地说:“这就是纽约?好有家的感觉!”但是每当我显得很俗气的时候,感觉被赶出家门了,通常都是些日常小事,比如露骨的电视节目、美国国情、自助借书机、酒吧的“快乐时间”无限畅饮、人们对时尚趋之若鹜、组团游,我被一次次冲击。这些都是美国文化,我不想冒犯大家,其实我对乡巴佬、白种废物,还有这些人的生活习惯、生活观念,都嗤之以鼻,绝不愿与这类人为伍。我不害怕思想堕落,也不觉得与他们为敌很粗鄙。总而言之,奥克塔维奥属于国家的精英阶层,我也是,这是事实,无可回避,所以在参与愚蠢可笑的谈话前,我宁愿沉默几个月。我真是佩服有的女人跟谁都是朋友,傻也好,无趣也好,粗陋也罢,都能情同姐妹,而我的不屑一顾更让自己折服。
孤独不是绝对的。陪伴我的人永远不离不弃,所以孤独是相对的,真是这样。总结出来,这恰恰就是爱,是陪伴的力量。有可爱的人儿陪你喝下午茶或者喝一杯酒,比如,我的孩子们。妈的,母亲被人们视为草芥,却又对她如此歌功颂德。这种爱,就像孩子们活在我的心里一样,坚不可摧,甚至能感觉到疼痛,我怎么能把它说得如此看不见摸不着?露西亚和弗洛伦西亚出现了,我很仔细地观察她们,这种感觉很幸福,她们的一颦一笑、一招一式,总能逗笑我,她们剪了什么发型、头发染了什么颜色、动作手势、鞋子、怎么扭脖子,我都看在眼里,而且目不转睛,像丢了魂儿似的。弗洛伦西亚严以自律,做事一丝不苟,所有才华都集中在这方面了,比如吃早餐的时候,她一点一点在面包片上涂果酱,很从容,很认真,每次只涂下一口的量,从来不一次涂满,这就是她。露西亚呢,平衡性很好,就算一只手提的东西轻,另一只手提的重,也不用把两边的重量均衡一下。但是她缺乏自信,总是对自己不满意。就像有一次在她的新房子里挂一幅画,她手里拿着锤子,闭上一只眼,仔细瞧挂得正不正,但总觉得有点儿歪,从旁边看她天使般可爱又夸张的眼神,有趣极了。
没有她们,我压根儿不理解什么是爱。
我时不时会去圣地亚哥办些事儿:来看看娜塔莎和牙医,还要看望朋友或者亲戚,再逛逛商店。一切都一如既往,但是我却和以前不一样了。我不把大都市和海边小镇放一起对比,我只想问,什么时候才能不抱怨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什么时候下定决心改变生活质量?首都不是要什么有什么,远非如此。
上一次来圣地亚哥,我去医院做妇科检查,是强制性的。听一个朋友讲,体检项目有巴氏涂片检查、乳房检查和阴道超声监测。我躺在床上,两腿劈开,医生——非常温和的意大利混血年轻小伙子——把探头深进下边儿,眼睛看着上边的屏幕。过了一会儿,他告诉我说:“很好,没有问题。”后来又加了一句:“卵巢有些萎缩,不过到您这个年纪很正常,不用担心。”回家后我就琢磨:“我这个年纪可以既没毛病又萎缩,去他的!”
就个人来说,我一点儿也不觉得生活范围变窄了,自己被限制住了,或者机会减少了。我依然保持对政治的关心,每天早晨工作之前,我都要在线读《国家报》和《纽约时报》。至于智利的报纸,我花十分钟时间浏览一下题目就行了,它意识形态味道太重了,质量很差。我的DNA天生带有对政治的喜好,从来离不开政治。出国的时候,朝着智利的方向望去,心中泛起一阵涟漪,觉得祖国很伟大,自豪感油然而生。第三世界的人民都很敏感,很爱国,不像欧洲人那样嘲讽或者漠视自己的国家,除非斩断我们的根,才会像他们一样一提到祖国就变成一群犬儒之辈。我们的历史还很短,很脆弱,可能会像树枝一样掉落下来,所以我们不能太讲究。
我和孩子们(没有伴侣,就我们仨)一年出去旅游一次。我平时很少花钱,把存下来的钱给一个朋友——金融专家——帮我投资,没想到一下子挣了那么多。有的旅行很贵,以后可能不会给孩子留下多少遗产,但是我们说好——三个人一起做的决定——活的时候把钱全花完。比如去年春天,我们在圣托里尼岛租了一栋小别墅。每次选择下一次去哪儿都很有趣,准备好地图和网页,大家就开始选。露西亚是最异想天开的,尽想一些去不了的地方,比如她想让我们经西伯利亚大铁路穿越蒙古一直到符拉迪沃斯托克,我说这么玩儿把钱全折腾光了。
我完全做好当外祖母的准备了,但愿马上能实现。问题是女儿们还没这个打算,现代的优秀女性都这样。但是这种行为的背后我能感觉到希望,我很耐心,也充满喜悦地等待着。我和我的家都准备好了,随时迎接。
问我是否需要性?不知道,不是很需要。
说实话,绝经其实是一种莫大的解脱。谁说是不幸?的确,更年期会感到潮热,头痛,体温变化,但是,看看好处啊!每个月再也没有倒霉的那几天,再也不需要避孕药,等等。这是多么巨大的解脱!
关于性。我偶尔怀念和男人亲昵的感觉,紧紧握住他的一只手,放心地靠在他身上,把脸埋在他的肩上,对他撒娇,背后我还练了很久呢!
离开奥克塔维奥后,他一年多都没和我说话,只是来看过几次。和我一样,他再也没有认真地找个伴侣,只随便谈了几次恋爱。我想我们都觉得在这个世界里已经经历了属于自己的爱情,不可能有下一次。
顺便讲一下,有一天我就在想,如果我一个人在海边的公寓里离开人世,谁去告诉奥克塔维奥我曾经多么爱他?他并不知道我很爱他,任何人都不知道,因为我自己才可怕地刚刚发现。
我从没对他说过,也不可能说。无言才是爱。但如果总是玫瑰,还有华而不实的东西,就让人厌倦。没有比一句情话更朴实,更容易。以前,奥克塔维奥的形象和观念就像一只手,在我的身体里不断地挖,一直渗透,直到最深,达到完全占有。我的呼吸里有他,吞咽的时候也有他。(我认识他的时候给他讲爱丽丝的故事,就是梦游仙境的那个女孩儿,我说想当那个瓶子:喝我吧,还有那块蛋糕:吃我吧。)
二十多年的日日夜夜,我把全部身心付与他。他却全然不知。
三年前公司把他派去巴塞罗那,一直没回智利,但他曾在邮件中说,退休后——马上就退了——回来在我住的海边买一座房子,我们像朋友一样往来。他还写了一句:“不管怎么说,我是孩子们的父亲。”我回信说不要拿孩子威胁我,还用索菲亚姨妈的话提醒他说:“没有攻不破的堡垒,只有没围困严的城墙。”
最后我再讲讲人们给我安的罪名,以及对我的意义。
人们指责我反社会、对人冷漠无情,为了显示自己清高,放弃自己得天独厚的优势。要在我的墓志铭上写:利己主义者,纯粹、冷酷。
他们说我有社会恐惧症。逃避社会义务和规则,受不了就逃离这个世界。说我厌世,讨厌人类,我变成了隐士,对世俗不屑一顾,一切为空。还说我不通人情,因为我只关心自己的尊严。
他们说我卖弄,视红尘为多余。
这样看,大家确实有道理。但是我要说明,在这背后我有一个追求:超凡脱俗。
这段时间我读了很多关于大海的书籍,从叔本华到佛教大师。我舍弃了很多东西,从家具、衣服到丈夫,还有社会地位,这可能是最难舍弃的。我执着于这种修行,冥想让我体会到什么是当下。深吸一口气,慢慢地,尽最大的努力释放自己,但可能永远达不到自己想要的程度。这时,我感觉生命在流淌,流啊流,手可以触摸到,对死亡的恐惧也随之消散。
虽然我六十一岁了,但我并不哀伤。甚至正好相反,我可以心无挂碍,这是另一种宁静。过去的就过去了,心中不留。未来还没有来。
庆祝我们真正拥有的,也是唯一拥有的:当下。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