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主义与中国当代文化-性别平等的未来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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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情色消费时代男女的“平等”和“不平等”

    本节主要就各类性骚扰事件中男女双方分别作为骚扰主体(骚扰者)时的不同遭遇来展开论题。对女性性骚扰者无动于衷甚而至于传为佳话,对男性性骚扰者则务必惩之而后快,同样作为性骚扰主体,男女两方的境遇何以霄壤之别?如何看待芬兰律师协会关于“女性在公共场合夸张吃冰棒也算性骚扰”[244]的提议?这种男女的“平等”和“不平等”背后折射出怎样的社会文化心理?

    一

    据“星岛环球网”报道,女歌手官恩娜在演出时“遭色狼强吻,受惊过度当众痛哭”。联系到近年来女艺人遭非礼事件爆料频频,不禁让人对此既同情又疑惑,女艺人们何以如此“不幸”?如果也来“首问论责制”的话,板子应该打在谁头上?

    答案似乎不言自明,板子不打男性还打谁?可细一想,女艺人自身难道就不该挨板子?当然不是。女性自身起码也得分摊五十大板。究其缘由,在当今这个一切皆可商品化的情色消费时代,为了吸引眼球制造轰动效应,时下一些女艺人可谓“用心良苦”、费尽心机——装扮上她们刻意追求性感,虽不至于如相声中所挖苦的那样“远一看什么也没穿,近一看真的什么也没穿”,但也堪称线条毕现、一览无遗。卖弄风情她们竭尽全力,朱唇未启先飞吻满天,才一张口就是“想不想我”“爱不爱我”之类的调情煽情。等到真正开唱,那等肢体动作更加火辣劲爆,似乎不把台下观众搞得血脉贲张就誓不罢休。更有甚者,干脆蓄意制造“走光”事件以济自身技艺之穷,例如,珍妮·杰克逊在世界超级足球赛杯演唱会上故意露乳,台湾歌星张惠妹演出时有意不穿内裤,只着一条宽大的沙滩裤在台上不停地抬腿劈叉,公然卖弄她的“方寸之私”,闹得沸沸扬扬的女艺人阿娇更衣裸照被曝事件,车模兽兽的不雅照事件等等,其实皆为当事人精心策划的自我炒作,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捞取实惠。

    以“龙旋风”著称的龙应台女士曾针对台北一则“穿着暴露,招蜂惹蝶,自取其辱”的街头标语,作《美丽的权利》一文进行辩驳。她以果园因硕果累累招致偷窃一例相类比,论证罪在行窃的小偷,而非辛勤劳作之园主,“难道为了怕人偷窃,就得种出干瘪难看的果实?”何况,“我把自己打扮得妩媚动人,想取悦于你,是我尊重你,瞧得起你”,所以她的著名结论是:“我有美丽的权利,而你,则有不受诱惑的自由,也有‘自制’的义务”。[245]

    但是,龙女士的论证逻辑显然不严密,试想,果园主人如果没有尽到看管的责任而被偷盗,女性行使“美丽的权利”之际因暴露失度招致不必要的麻烦,谁能否认园主和女性自身就毫无责任、了无过错?俗谚云,“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所以,在如今女艺人频频被骚扰的事件背后,女性自身首先就难辞其咎。

    二

    换一个角度说,男艺人难道就那般幸运,不会遭到如女艺人官恩娜这般的性骚扰?当然不是。而且,要论演艺界男性(男星)被性骚扰的情形之普遍、情节之恶劣、性质之严重,比起前者恐怕只有过之而无不及。

    1998年夏天上海体育馆的刘德华演唱会现场,一名女歌迷突然冲向前台,欲与刘天王强行接吻,对方措手不及跌倒在地;该女更是趁机将之牢牢搂定并连连打滚,两三个警察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把她从刘天王身上剥离。同样可怜的要数香港功夫影星成龙,尽管其儿女都已成年,但至今依然不敢对外公开个人婚姻家庭状况,因为自称“成龙不嫁团”的一批女粉丝们扬言非他莫嫁,这种公开的、旷日持久的性骚扰,逼得他老大哥在公众面前非得一直保持单身姿态不可。

    无独有偶。每届世界杯期间,以“女色狼”自居的女球迷们骚扰起男球星来同样堪称毫无顾忌、恣意妄为。她们“性”致勃勃地评选出“世界最性感球星”,对男球星的隐私部位津津乐道,指名道姓点评“巴特尔的臀部最为性感”。一旦假以机会则争先恐后奋不顾身,一群日本女球迷就曾在游泳池中“活捉”球星里瓦尔多,她们把他层层包围并动手动脚肆意揪揉。著名田径运动员刘翔曾多次抱怨,除了铺天盖地的求爱信件这类间接骚扰外,他在大庭广众之下还屡次遭到女粉丝们掐腿蹭摸这种明目张胆的性骚扰。

    来自女性的性骚扰之普遍之猖狂,有时甚至连一些政坛显要也难以幸免。例如,法国前总统希拉克备受女选民青睐,对方相中的是他的性感外形而非他的执政能力;我国台湾国民党主席马英九想必也会哭笑不得,因为某女艺人就公开表示,为确保下一代的优质精良,愿意不惜代价获求他“小马哥”的精子。日常生活中男性被骚扰的现象就更为普遍和广泛,譬如,夏季年轻女性着装专以“漏、透、皱、瘦”为特点,至于身着吊带裙、低腰裤、露脐装招摇过市更是家常便饭,此类行为实际上已对男性全体构成了性骚扰。

    三

    强吻官恩娜的那位男子被拘捕判刑,同时并遭单位停职。一言以蔽之,这位刚刚踏上工作岗位的男青年因为一吻之举付出惨重代价。代价同样惨重的还有阿Q,他也仅仅因为一句“我和你困觉”对女佣吴妈构成性骚扰,结果是立即遭到社会制裁并蒙受重大经济损失,除了挨赵秀才的大竹杠子外,还被对方剥夺得只剩下了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最后产生严重的生计问题,只好远走他乡另谋生路。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因其阿Q式的言论,陈丹青的那位女性崇拜者被认为是直率洒脱个性十足。同样是穿着暴露,男性只要大裤衩、光膀子,一律就被视为穿着不雅有碍观瞻,被禁止进入公共场合,其实,他们非但没有不穿内裤,而且该挡该捂的部位都遮掩得非常严实;而在女性那儿,露胸、露乳、露臀(只恨不能袒露“方寸之私”)却被认为是她们集体拥有的“美丽的权利”,是给男人们免费“养眼”。她们招摇过市畅行无碍,对她们何曾有过“有碍观瞻,禁止入内”这等“杀风景”的“礼”拒?

    其实,要论情节之恶劣、性质之严重,出自女球迷们的那等公开挑逗和骚扰实在要比上述官恩娜事件不知道严重多少,可她们诸如此类的恶劣行径,却被配以通栏标题加图片的形式,成为各类媒体招徕读者的卖点得到大肆炒作。索求马英九先生精子的女艺人因此名闻台岛;强吻刘德华的那位女歌迷,仅仅被劝离了现场,没有受到任何司法惩处,更遑论遭到所在单位解聘之类的相应惩罚了。值得注意的是,连这则报道的采写者也认为,女歌迷这类举动无非是出于痴情而已,并无多少可谴责之处,所以对这一证据确凿、情节恶劣的性骚扰事件,居然以《痴情女狂吻刘德华》[246]的标题相冠名,如此一来,一个性骚扰案犯、确凿无疑的女流氓,在“娱记”笔下却摇身一变,成了个毫无罪责、令人同情的“痴情女”。

    四

    同样是性骚扰事件,对女性性骚扰者无动于衷甚至传为佳话,对男性性骚扰者务必惩之而后快,这种截然相反的“待遇”究竟事出何因?同样作为性骚扰主体,男女两方的境遇何以霄壤之别?中国“反性骚扰法案”已经立法,但是为何只限于保护女性、开脱女性,惩罚男性?法律面前为何男女不平等?

    在对待男女性骚扰者的巨大反差后面,蕴藏着深刻的社会心理原因。

    最直接的原因可以追溯到男女性角色的不同定位。社会一般观念都认为发生在男女两性的性关系中,男性处于主动方、“施动者”的地位,男性才是性活动的操纵者、占有者、使用者、玩弄者,女性则是被占有、被使用、被玩弄,所以一个男人骚扰女性,社会无一例外都认定吃亏的是女人,占了便宜的是男人,因此认定是男人犯了法。按照这样的思路,夏季女性着装暴露,那是她们向男性主动展示风情,不看白不看。如果某个男人对免费送到你眼皮底下的这份“优惠”待遇非但不领情,还要抗议对方污染视觉、性骚扰,那就不单是麻木迟钝不解风情的问题,简直就是向全世界表明:你,不是一个正常男人。

    同样的道理,面对来自女粉丝们疯狂的性骚扰,在男权社会的男性看来,那是女性自荐枕席,主动投怀送抱供你享用任你消费,这是一个男人魅力无穷的最好明证,因此,一般男人(星)们对送上门来的这等“礼遇”沾沾自喜、甘之如饴尚来不及,更遑论拒之门外起而状告对方性骚扰了。

    男女不同的性角色反映出两性不同的社会角色定位。千百年来以男性为中心的男权社会对男性的定位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男权社会鼓励和崇尚男性通过自我拼搏、顽强奋斗、“学而优则仕”等所谓正途,来施展经天纬地的雄才大略。但男权社会把女性却牢牢钳制在奴从的地位,完全剥夺了女性的独立人格和自身应有的尊严,通过“三从四德”把女性定位成男性的附属品、“第二性”;通过“三妻四妾”把女性定位成一种性消费品,供男性消费和享用。

    正是基于男女两性不同的社会角色定位,对一个男人靠自身美色去获取社会地位或社会财富,男权社会不仅不提倡甚至非常鄙视,这从“小白脸”“吃软饭的”等对男性的蔑称中就可清楚见出。可是对女性而言,情形则完全相反,男权社会乐于为姿色出众、愿意卖身的女性提供丰厚的物质保障。所以,对自身姿容的不懈追求和对性资本的有效运用成了历来许多女性的“集体有意识”,成了许多女性自觉的奋斗目标,美其名曰“凤凰先把高枝占”。

    所以,日常生活中女人可以成天无所事事,休闲在家不工作,养狗养猫养小孩,种花种草打麻将,出入理发室美容院,穿一身换一套,花男人的钱心安理得,没有人会笑话她看不起她,反而说她有福气,惹来多少羡慕。借用“女强人”刘晓庆的话说,“女人可奋斗可不奋斗,男人则非奋斗不可。……女人可以依靠,在家靠父母,嫁出去靠丈夫”,[247]这也就是老话所说的“嫁汉嫁汉,穿衣吃饭”。

    再进一步说,女性即使在姿容上不占任何优势,那么靠出卖自身的性隐私也能达到同样的功效,其典型者当属“木子美现象”。为什么很少有男性也如木子美这般堂而皇之地披露自己的性隐私以谋利?这固然表明了部分女性灵魂深处挥之不去的娼妓情结,更充分表明了男权社会对男女两性的不同心态。试想一下,如果木子美是个男性,如果《遗情书》记录的是他这个男性如此这般的卑劣行为,则此人必将被视为流氓无疑,这类文字也根本无从面世,因为男权社会对男性的流氓行径是绝对的鄙视、绝对的痛恨。但为何一个女性有过之而无不及的行径却能制造社会热点,引得千万网民争相先睹为快?这只能说明,这个社会上有太多的人喜欢窥女人之私,窥女人之性,喜欢赏玩女性出卖自身肉体的文字;卖身的女性也瞅准了这一社会心理,乐得在自身的性器官上大做文章,以满足男性的窥私欲望,从而暴得大名捞取实惠。

    正所谓有一弊必有一利,情色消费时代男女的这种不平等,为女性从男性世界大捞一票提供了多少便利!

    五

    所以,正是那些尚未出名而又指望不劳而获、一夜成名的女人,常常通过制造绯闻这一终南捷径来提高知名度。盘点一下近年来的娱乐圈,从莱温斯基、璩美凤、周璇、木子美再到一度闹得不可开交的张钰、饶颖等,都使出“偷情录音(像)带”或是“带精斑的内裤”等所谓杀手锏,自曝与某一男性名人的性丑闻。这等手段在情色时代的男权社会中果然所向披靡,它让这些无名小卒一夜成名,名利双收——莱温斯基已是国际名人;璩美凤红遍了东南亚;而木子美、周璇也借此捞足了名利;张钰也已如其所愿声名广播,而且自称曝光以来片约不断,片酬上涨。可见,自曝绯闻这一绝招,的确为这些急于成名的女人轻易捞取了很多实惠。

    但是,卷入性丑闻的男性一方绝无其中的女性那般风光无限,自然更不会喋喋不休甚至自曝猛料,他们除了沉默别无他选,在这一点上,男女绝对不平等。以克林顿、莱温斯基的“拉链门”事件为例,即使贵为总统,男性克林顿照样被美国独立检察官斯塔尔长期调查,还险些遭到弹劾。可是,莱温斯基女士却又是出自传又是开公司,还当上了著名节目的嘉宾,满世界作秀。可见,绯闻、性丑闻在女人是香水,越洒越香;在男人则是粪水污水,一旦沾上就会声名狼藉。

    为何没有那么多男人如木子美那般“脱”与“卖”?男性人体为何未像汤加丽般作为“艺术”来热炒?没有作为“××宝贝”去到处炫耀?这固然表明了男性社会对女性的放纵以及许多女性对男性社会的利用,更是基于性消费领域里的男女不平等——女性还未成为男色消费主体,男性群体尚未成为性消费品,当然,这种性消费中的男女平等正悄然到来。

    六

    尽管社会整体的道德水平没有改观,但情况确实是在不断地发展和改变。2003年底就催生了国内第一“美男作家”,专以描叙个人性事作为招徕手段,与上文那些专靠自曝性丑闻以造名的女人看齐。随即江苏卫视就播出了《公关先生——“鸭窝”探秘》的独家新闻,报道“鸭子”如何走俏男色消费市场。这也表明,目前“鸭子”已经开始了与“鸡”的消费市场争夺战,“男女平等”在这儿算是得到了某种体现。

    到了2004年春天,一则新闻吸引了全世界人的眼球,这就是英国维珍公司准备在纽约肯尼迪机场安装的一款新型男用小便池。这款名为“香吻”的男用小便池,被设计成了女人的嘴唇形状,并且是涂着鲜红口红的张开的大嘴,还露出两颗洁白的上门牙。更耐人寻味的是,“香吻”造型的男用小便池恰恰出自一位女性设计师之手。

    若用弗洛伊德博士的理论来解析,这一设计明明白白地传达出这位女性设计者的一个性幻想,即克林顿和莱温斯基当年在白宫办公室所采用的交合方式,这一层含义并不费解。值得寻思的是,这一性幻想所显示出来的女性对此种性活动方式的强烈兴趣和主动态势,恐怕是当前的男性和一些女性所未曾觉察的。就此而言,“香吻”的造型设计倒确实可以看做正在到来的“男色时代”一个隐喻和象征。

    何谓“男色时代”?即女人开始消费和享用男人姿色的时代。过去两千多年以男性为中心的男权社会是个“男性消费女色”的时代。而今,“包二奶”“金丝鸟”“小蜜”现象仍屡见不鲜,男性依然在一掷千金,一晌贪欢,“女色消费”依然红火;但另一方面,女性作为性审美主体消费男色的趋势正在形成,“男色时代”正悄然到来。以F4为例,男性的肉体已经公开进入女性审美范围,女人们欣赏F4,并非是欣赏他们的演技或歌唱艺术,而是欣赏这四个“阳光大男孩”身上的性感;一些演技平平但“生如夏花”般的“花样美男”能在影视歌三界迅速蹿红,也无非是他们的姿容和身材太吸引女性眼球的缘故。连香港“四大天王”之一、年逾四十的刘德华也在艺途不济的情况下动用起性感这一招,演出街头裸奔的把戏,其用心之无奈实在令人叹息。至于被媒体冠以“妖到骨子里的男人”的香港艺员陈小春,为博取台下“女粉丝”们的眷顾与宠爱,在个唱会上竭尽媚惑之能事也就可想而知了。而上文提到的香港富婆(富姐)们手中的那份被包养男星身价排行榜,则把“男色时代”女性消费主体的性消费欲望表露得登峰造极。到了2011年5月的上海国际车展期间,“上海车展,‘男色’出击”已经颠覆了香车美女的传统绝配,更成了媒体共同打出的抢眼标题。男车模们酷酷的眼神和性感的身形线条,电到多少美女“款姐”和“富婆”!而目前还在PK中的“快乐男声”和“加油好男儿”等选男秀,令多少女性以“色女”自居,在惊艳不已、饱餐男色之后大呼“过瘾”!

    正是鉴于男色消费的日渐兴盛和“男色时代”的悄然到来,笔者有理由认为,上文提到的出自女性之手的“香吻”男用小便池的造型设计,倒确实可以看做正在到来的“女性消费男色”时代的一个隐喻和象征,表明在一些女性的潜意识里,已经开始“吞吃”(或“通吃”)和享用男性肉体,表明在男女两性关系包括性关系中,以男性为中心的优势地位即将迅速丧失,男女平等时代正在到来。

    七

    2011年10月8日,据英国媒体《每日邮报》报道,芬兰律师协会近日提议通过新的性骚扰法律,其中包括将女子在公共场合挑逗性地吃冰棒列为一种性骚扰行为。

    芬兰律师协会为此在其网站上专门发布了一条视频。视频中,一个身着职业装的女职员在办公室里非常陶醉地吮吸着一支粉红色的冰棒,不时还发出性感的呻吟声,姿态很是撩人。在场的男同事无不十分尴尬,目光局促不安地游移着,都不知道看哪儿好。(见下图)视频的最后,屏幕上出现了一句话:“这是性骚扰吗?我们都知道答案。”

    视频发布后,引起各界争议不断。“视频中的女子在以非常夸张的方式吃冰棒,这会让所有男人侧目”,欧盟性骚扰法律专家说,“在欧洲多数国家,法律规定任何蓄意对他人造成性骚扰的挑逗姿势都是属于刑事犯罪”。

    “我们发布这一视频旨在提出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即工作场合中的所有人——包括男人和女人——都可能成为性骚扰的受害者。我们希望借此可以激发大家对这一难处理的法律问题进行辩论”,代表着数千名律师的芬兰律师协会在其网站上说,“同时,我们也想告诉公众,当你们面对复杂的法律难题时,可以向律师求助”。

    这一禁令的出台,在笔者看来至少有三大意义。

    第一,说明现代社会对待男女两性是越来越平等了。这一点前文已有充分论述,此处就不再赘述。

    第二,这一禁令的出台,表明女性在性活动领域包括性侵犯领域内也可能是施暴者。先前人们总是把女性归于不良行为的受害方,她们总是被骚扰、被强奸,这种观念的确有着坚固的社会现实基础,但是这种认识一旦成为一种思维定式,也就势必意味着对事实上存在着的女性对男性的性暴力视而不见,性活动领域内女性对男性的侵犯行为就得不到有效的惩罚和制止,男性的人身权利就得不到法律的公正保障。芬兰律师协会的这种动议,反映出社会观念和法律领域的重大变化,即社会观念和法律领域现在也开始认定,与女性在性领域内常常成为受害者一样,男性在性领域内同样可以成为性受害者。

    第三,表明在性骚扰这一罪名的法律界定上有重大的突破与发展。性骚扰并不仅仅限于两者之间,即施暴者与受害者之间有直接的肢体行为或者肢体接触,男女任何一方即使没有明确指向的异性对象,而仅仅是个人独自的行为也可能构成性骚扰。在此之前,曾经有人发表过相关提议,认为语言也可以构成性骚扰,例如,男人在女性面前大讲黄段子,但是这样的提议不曾引起过什么反响,这可能是因为这一观点无大新意,还是对男性是施害主体、女性只能是性骚扰的受害者这一既有观念/结论的重复。而芬兰律师协会的这一禁令所显示出的意义要远远超过“语言性骚扰”的意义。

    芬兰律师协会的这一禁令表明,除了骚扰和被骚扰的关系而外,女性也可以成为性骚扰的主体。而且,男女任何一方即使没有明确指向的异性对象,而仅仅是个人独自的行为也可能构成性骚扰,即只要有异性在场的场合,女性过于暴露的行为就意味着也能构成性骚扰,而这一点恰恰是中国大陆当下愈演愈烈的社会倾向。如女演员真空包装刻意制造走光或裸露事件,以及一般女性在大街上过于裸露的着装。按照芬兰律师协会的禁令,这些都将被视为对男性的性骚扰,这一点还从未被社会正视过。如德国的荡妇大游行居然就是源于警察的一句“女性自身也要衣着得体,不要过于暴露”,仿佛女性无论怎样暴露都是她们自身的权利不容干涉,而指责这种暴露哪怕是对之善意提醒,这种言论都会引来女性的抨击甚至是游行。女性这样的言论和行动,其实就是没有认识到自身的行为同样构成了对男性的骚扰。这其实是女性主义发展到女性中心主义的一种恶性的膨胀和泛滥,仿佛她无论怎样做都是合法的。所以,她们倡导环保要脱,表示抗议又要脱,至于关爱艾滋病的红丝带公益行动还是要脱。如果荷兰律师协会的这个提案得到立法,将会大大遏制女性在公共场合的过度的乃至蓄意的性暴露,社会风气也将因此得到相应净化。

    所以,笔者作为女性,对芬兰律师协会出台的这个提议举双手赞成。

    20世纪80年代初期,有一句流行语,叫做“改革开放,搞活了男人,开放了女人”,言下之意就是“男人有钱就变坏,女人变坏就有钱”,那么,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女性经济地位不断崛起,“款姐”“富婆”“女钻石王老五”纷纷涌现,对于这部分女性来说,“女人有钱也变坏”,她们就具备了性放纵的经济实力,而这正是“男色消费”日趋红火的潜在背景。再进一步说,在过去,男性必须具备一定的政治、经济或文化资本才能性放纵,才能作为性消费主体去消费女色,那么到了今天,“男人变坏也来钱”,说明男女可以平等地放纵和沉沦,这其实是社会的双重堕落。

    放眼现实,机会面前男女平等,譬如“脱”和“露”就早已不再是女人的专利,所以,既有昆明的“女体盛”,又有重庆的“男体盛”;汤加丽一脱能赢得“中国人体(女体)艺术第一人”之誉,继之而来就有江苏常州某高校男教师裸体走进课堂表演行为艺术。如此看来,女人一脱就成了艺术品,男人一脱则成了艺术家。这也就难怪,“不要性骚扰,我要性高潮”[248]“与其难受,不如享受”等源自台湾的女性诉求,对于性消费领域内的男女不平等是何等彻底的解构和颠覆!

    就上述情色消费领域而言,倒真体现出了“男女平等”的意味。只是殊不知,这一“平等”对于中国是幸还是不幸。

    第二节 情色时代的男权与女体

    本节将以木子美现象、汤加丽现象和冯小刚导演的电影《手机》为评述重点,探讨在当代大众审美文化领域中,男权观念如何无处不在、无时不在,“身体写作”和女性人体有着怎样的突围表演,分析当代中国人对于个体健全人格建设所存在的认识上的误区,从而表明建立性别平等的未来社会,至少从目前看来还路途遥遥。

    木子美还有什么没有说

    几十年来,“爱与死是文学的永恒主题”这一名言已为人们广泛接受。然而,近十年来中国文坛的现状却让人对这一名言产生了怀疑。这主要是指近二十年间中国文坛上女性文学异军突起,从陈染、林白到卫慧、棉棉到九丹再到木子美、虹影等,女性文学可谓高潮迭起。在她们的作品中,“爱与死”已经不再是永恒主题,也不再是短暂主题,甚至连副题都算不上。死不死,暂且不谈;爱不爱,去他的!于是乎只剩下了隐私→女性隐私→身体隐私→下半身隐私,于是乎表现性交、性滥交这股浪头在近十年的女性文学中一浪高过一浪,到了当下越发浪气袭人,仿佛倒可以称之为十年女性文学的永恒主题了。

    女性文学在中国当代文坛已经形成了一股强劲的创作潮流。严格说来,正是陈染以她的《无处告别》《与往事干杯》《私人生活》等作品,开了女性文学新潮的滥觞——以女性独特的个人话语来描绘女性私人化的生存体验,包括女性的躯体感受、性欲望、性行为等性内容。十年间,这一写作路子一发而不可收拾,继陈染、林白的私人化写作之后,就有卫慧、棉棉的《上海宝贝》《糖》及其后九丹的《乌鸦》再到当下木子美的《遗情书》,检视一下这一路发展而来的女性文学的代表作家及其代表作品,可以清楚地梳理出不同女性作家笔下性事描写的不同特点和它的不同功用。大体说来,把女人性事作为文学卖点始于陈染。就以其代表作品《私人生活》为例,抽去充斥文本中的女性自恋、同性恋和诱奸情节,其作品已无多少主干内容,甚至不能再称之为长篇。但是陈染笔下所呈现的还是女性性生活中的一般情形,作者的性观念与性行为还不太出轨。这一状况到了卫慧、棉棉那儿已经发生改变。在这些所谓“美女作家”笔下,性隐私的描写不仅是作者刻意为之,而且完全失却了分寸——女性的性放荡、性放纵已是她们小说的主要展示内容,作者对此津津乐道、沾沾自喜。但卫慧、棉棉还不忘给这等放纵浪荡的内容蒙上一层“爱”的遮羞布,她们还没有完全或者说她们还不敢把这层遮羞布彻底丢掉。所以卫慧的《上海宝贝》中,一方面充分展示女主人公的放荡成性,另一方面却又要蹩脚而可笑地虚构出这个女人如圣母殉道般与一个性无能的大男孩生死相依的真挚爱情,为她与其他男性的性放纵遮羞。而到了九丹的《乌鸦》中,充斥全书的就是对妓女生涯中放纵无度的性事描写,而且对具体的性行为的描写已经没有丝毫节制,找遍《乌鸦》全书已难觅爱的踪影。这固然与小说主人公特定的妓女身份有关,娼妓生活中找不到爱也无爱可言。所以说《乌鸦》一书是有性无爱,爱已经被彻底逐出了文学的伊甸园,但《乌鸦》的作者九丹始终没有从正面肯定“只要性,不要爱”。赤裸裸地宣称“没有爱,只要性”的是当下浪气袭人的木子美及其同样浪气的《遗情书》。这部作品的特点是公开炫耀自己的性纵欲、性滥交,对性活动不加任何限制,没有任何道德底线可言。从这点上说,《遗情书》确实可以称得上是前无古人。

    有人认为木子美不能归入女性作家,但是木子美的《遗情书》却是千真万确的女性主义写作,在她所叙写的蔚为大观的性事活动中,传统角色定位中男性的强势地位被彻底颠覆,被完全消解,女性在性事活动中掌握着主动权和操控权,女性成了性活动的主宰者,在某种程度上木子美践行了女权主义的某些主张。所以我们不能无视木子美及其《遗情书》的存在。

    问题在于,我们该如何认识评价木子美现象?

    许多人认为《遗情书》之所以吸引眼球,不在于木子美这样做,而在于她这样说。木子美在她的《遗情书》里连篇累牍地说了自己那么多的性隐私,那她到底还有没有什么没有说?

    依照笔者之见,木子美至少还有以下四点没有说。

    第一,木子美现象体现出一部分女性以“卖”谋生、以“卖”为荣、以“卖”制造传媒热点的娼妓情结。身为女性,木子美为什么如此热衷于公开(发表)自己的性隐私?为什么很少有一个男性也如此这般堂而皇之地披露自己的性隐私以谋利?这无非说明了部分女性灵魂深处挥之不去的娼妓情结——女性乐于把自己的“性”作为卖点向公众向社会兜售,以获取丰厚的物质回报并制造轰动效应。正如木子美自己所言:“不怕出名不怕壮”,只要能出名,只要能赚钱,无论怎么卖自己都可以。木子美乐于也善于卖自己,“还在大学三年级,我就经常为了能冲个舒服的热水澡而在一个男人家里过夜。我用了很多他的煤气,还穿上他的睡衣吃他做的饭,还一夜三次做爱,还不需要跟他恋爱,幸福死了”。现实生活中木子美仅仅为了能洗上一次热水澡就可以出卖肉体出卖性,而且她居然还有此等勇气,把她在现实生活如何一次次的出卖肉体赚取利益的行为向媒体、向读者再重新发卖一遍,在双重发卖中一夜成名,名利双收。

    第二,木子美现象也暴露了女性娼妓情结的直接制造者——以男性为中心的男权社会。正是男权社会的长期的诱迫,使得女性滋生了靠卖谋生、卖即谋生的娼妓意识,并在千百年来的不断强化中演变为女性的集体无意识。一方面,以男性为中心的男权社会把女性牢牢钳制在奴从的地位,女性的角色被定位成一种性消费品,供男性消费和享用,完全剥夺了女性的独立人格和自身应有的尊严;可另一方面,男权社会又乐于为姿色出众、愿意卖身的女性提供丰厚的物质利益。因此,以自身姿容来取悦男性、依附男性以谋得物质回报成了许多女性自觉的奋斗目标。所以对自身姿容的不懈追求和对性资本的有效运用成了历来许多女性的“集体有意识”。由此观之,木子美之所以向男人出卖自己,再把这种“出卖”向社会又卖一遍,木子美能如此一夜成名,已经或可望一夜暴富,从本质上说,正是这个以男性为中心的男权社会既迫且诱、又诱又迫的直接结果。事实上,早在木子美在作品中把自己脱光之前,近十年间,这个男权社会已经以各种方式与借口,把女人们一步步剥个精光了。而到了眼下,木子美以文字描绘的性事大全,早就由女性争先恐后上演全本真人版,并堂而皇之地发布到网上,以暴得大名后名利双收。就此而言,木子美已经落伍了。

    第三,与上述两点相关联,木子美现象至少说明了社会对男女两性的不同心态。木子美其人已全无道德底线可言,《遗情书》不过是其丑恶行径的展示而已。试想一下,如果此作记录的是一个男性的此等卑劣行为,则此人必将被视为流氓无疑,这种书也根本无从面世,因为社会对男性流氓行径是绝对的鄙视、绝对的痛恨。但为何一个女性有过之而无不及的行径却能制造社会热点,引得千万网民争相先睹为快?这只能说明,这个社会上有太多的人喜欢窥女人之私,窥女人之性;喜欢玩赏女性出卖自身肉体的文字,卖身的女性也乐于在自己的性器官上做文章,以满足男性的欲望,以便从男性世界大捞一票。这也说明了男性社会对女性的放纵以及许多女性对男性社会的利用。为何没有那么多男人如此“脱”与“卖”?男性人体为何未作为“艺术”来热炒?没有作为“××宝贝”去到处炫耀?因为女性还未成为男性消费主体,男性群体尚未成为性消费品,当然这种现象在我们上文讨论到的“男色消费”和性骚扰事件中已悄然到来。

    第四,木子美现象说明了男女两性在性爱问题上的不同心态。男性一般对与自己有过一夕之欢的女性还多少有些怜香惜玉的心态,既不会如木子美般“玩过就丢”那样恶劣,更不会对被自己玩弄过的女人进行性器官、性能力的品头论足。而《遗情书》中木子美津津乐道地点评每个与她有过一夜情欢的男性的生理器官与机能,一如比较商品性能质量的高下优次。在木子美那儿,玩赏者对玩赏对象常有的那点薄薄的怜惜都已荡然无存,木子美已经把男性彻底视作一件物品,一件性器具,所以比起一般卑劣的男性来,木子美这个女性就更冷酷,其行径也就更恶劣。究其原因,男性的“怜香惜玉”是一种强者的心态,因为对弱者的肆意凌辱有失强者风范。而木子美再怎么自我放纵,仍然不具有强者心态,相反,其心态更多的倒是弱者对强者的疯狂报复与泄愤。

    当然,木子美现象的出现多少也有点正面意义:在男权意识依然强盛的当今社会中,一个女性敢于这样做,敢于这样说,也从某种程度上表明了女性主体意识的增强。木子美现象也反映出整个时代整个社会在性消费观念上的某种变化。随着以F4为代表的以取悦女性为主的阳光少年的出现,以及“加油好男儿”“超级男声”等选秀类节目的出现,一个消费男色的时代已经到来。部分女性开始由性消费品的角色转化为性消费主体。从以前的男性→女性的单向消费模式转向男性→女性、女性→男性的多元消费样式,多少体现出了社会价值取向上的多元化和开放性。同时,社会对这种多元化的价值取向表现出一定的宽容,也从某种程度上显示了社会的进步和文明程度的提高。

    可是,正如文化学者邓晓芒先生一针见血指出的那样,“在中国,极其‘女性化’的写作从本质上看都是立足于男性的眼光和趣味来进行的。换言之,西方女权主义要摆脱由男性文化所塑造起来的女人身上的‘第二性’特征,来强调女性自身的独立不倚;而中国的女性主义却恰好是鼓吹和美化这种‘第二性’的狂热分子”。[249]所以,木子美现象所有的这点“利”和那么多的“弊”相比,实在轻微得可以忽略不计。

    “性审美”意识与“汤加丽现象”

    所谓“性审美”,即在事关异性的审美活动中,将对象当做“性对象”来品赏,特别关注对象身上的“性要素”。在一般对人尤其是人体的审美活动中,都明显带有审美主体的“性审美”兴趣,古今中外,无论男女,概莫能外。

    鲁迅先生在评说“梅兰芳现象”时曾不无尖刻地说过:“因为从两性看来,都近于异性,男人看见‘扮女人’;女人看见‘男人扮’。”[250]这说明男人女人之爱看梅兰芳,固不在京剧艺术,而在于“性审美”兴趣,正所谓“醉翁之意不在酒”。

    汤加丽,本为一默默无闻的青年舞蹈演员,可就因为她的那本《汤加丽人体艺术写真》一书,成了“中国人体艺术署名国内第一人”,惹来各大媒体狂热炒作,汤加丽也就在一夜之间广为人知。她在王府井大街签名售书时甚至引发万人争睹的热潮,她的写真集销量超过15000册,刷新了一向低迷的艺术类图书销量纪录。艺术家、人体艺术评论家、性学家们都纷纷高度赞扬这位“中国人体艺术署名国内第一人”。汤加丽人体艺术引发的社会反响之强烈,观众(读者)热情之高涨,简直让人惊叹。

    其实,这股人体(女体)艺术热潮在中国早已热腾了十多年了。约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名目繁多的选美比赛铺天盖地,而且这类比赛一定要穿上泳装表演;热力四射的足球比赛开始前也一定要上一场让人血脉贲张的“足球宝贝”表演;竞争激烈的车展上也非要配备“汽车宝贝”不可,所谓“香车美人伴君归”……从行为艺术、人体彩绘到裸体表演和人体写真,包括曾引起万人空巷的黑龙滩裸体摄影大赛,等等,可以说,这股人体(女体)艺术之风在当下更是愈演愈烈,大有一发而不可收之势。而汤加丽人体写真则不过是这十多年来的人体(女体)艺术潮流中最惹眼的一个浪头。

    其中有一幅照片实在耐人寻味。

    这是汤加丽的一张戏服照。此戏装是京剧舞台上“女将”“女英雄”的装扮。在古典戏曲舞台上,着如此装扮者出名的只有三人,唐代的樊梨花(薛仁贵之媳、薛丁山之妻),宋代的穆桂英、梁红玉(抗金名将韩世忠之妻),而其中尤以穆桂英为著名。因此,一看此戏装,便让人联想到穆桂英之类英姿飒爽、威风凛凛的女英雄。

    可汤加丽此幅穆桂英式的戏装照却是头戴花翎、雉尾的帽饰,铠甲披肩、长袍铺地,裸露双乳与下体。汤加丽如此穿着古代女英雄戏装,呈裸女人的性器官,故意制造戎装与女人性器官、女英雄与女人性器官的两相对比,从感性上讲,让人尤其是让男人感到强烈的刺激。可一旦诉诸理性,又觉得此照十分亵渎。因为其画面语言直接就是“剥去、剥光×××的外衣,还她一个女人的真实模样(同样长着女人性器官、供男人观赏与享用者)”。这也暗合了一度非常盛行的“亵渎神圣、颠覆经典、解构崇高”的社会心理,而且此幅画照还有着男人对以往有“神圣”色彩的女人的肆意凌辱的意味。摄影师如此设计造型已是可恶,汤加丽如此装扮更是恶作又下作,直把穆桂英要气死,也令历来视穆桂英等为女英雄的广大读者(观众)无法忍受:你汤加丽要裸就裸你自己的罢了,为何还非要穿着穆桂英式的女英雄戏装去裸?

    所以,从本质上讲,汤加丽不过是女色文化的消费品,是以男性为中心的男权社会的牺牲品。当然,汤加丽也充分利用了男权社会的性消费心理,从中为自己捞足了名和利。需要指出的是,批评女色消费并不意味着肯定男色消费。但应看到,在女色文化愈演愈烈的同时,女性作为性审美主体消费男色的趋势正在形成。从F4开始,男性的肉体开始公开进入女性审美范围,女人欣赏F4,并非是欣赏他们的演唱或音乐艺术,而是欣赏这四个“阳光大男孩”身上的性感。连年愈40岁的刘德华也在艺途不济的情况下动用起性感这一招,演出街头裸奔的把戏,其用心之无奈令人叹息。至于时至今日尚无一本男性人体写真集问世,那是因为在男权社会中,男性的“脱”、“卖”意识尚未充分形成。但可以预见,社会在性消费趋向上正由一元向多元转变,一个女色文化、男色文化并存的时代正在到来。

    《手机》:冯小刚到底要说什么

    贺岁大片《手机》一度引发“手机”效应。各种媒体在纷纷称道此片票房佳绩的同时,都不忘连篇累牍地渲染所谓的《手机》“震荡效应”:诸如天津的一位丈夫用手机把试图翻查他短信息的妻子砸成轻度脑震荡;恩爱多年的夫妻因观看《手机》而变得互不信任,许多丈夫痛悔不该与老婆同看此片;新婚夫妇考虑到感情尚需巩固,相约不去看《手机》;等等。震波之大甚至连中国电信都站出来向无数心有余悸的男女手机用户郑重保证:夫妻一方查阅另一方手机费用、通话记录绝无电影中表现的那般轻易随便,至于全球定位型手机的面世更非朝夕之易。一句话,中国电信绝对保证用户个人隐私不受侵犯。

    如此说来,电影《手机》真的有“小李飞刀——例无虚发”般的艺术震撼力吗?

    恕我直言,把《手机》一片颠来倒去地看,它也不过就说了两句话——第一句,男人真不是好东西,虚伪卑鄙,猪狗不如;第二句,这婚外恋男人万万搞不得,谁搞了让谁身败名裂,家破人亡。想不到在全国引起如此骚动的一部贺岁大片,说的居然就是这样两句话,这真让人不禁要问:冯小刚到底犯了什么病?

    首先,影片这等所谓的“主题思想”早已滥而又滥。从电视剧《牵手》《来来往往》《让爱作主》《超越情感》《怦然心动》《危险真情》《结婚十年》到电影《一声叹息》,加起来一百几十集的影视剧早已把那两句话说得稀烂。所以《手机》在情节上几乎无甚新鲜内容可言,说穿了,该片完全是仅靠着一只手机在那儿穷折腾。

    此外,《手机》这部电影在艺术上也太缺乏创造力。片中关于谈话节目及其主持人的那一部分内容,完全模仿曾经的央视名牌栏目《实话实说》——节目名称《有一说一》是模仿《实话实说》;主持人严守一的着装、主持节目时的言行举止是模仿《实话实说》的主持人崔永元;舞台布置尤其是乐队的自由伴奏与《实话实说》如出一辙;甚至主持人因病退出栏目并由女主持接替也与《实话实说》及崔永元何其相似!且不说这当中是否有影射之嫌,单是如此的一味模仿,也让人觉得冯小刚的艺术创造力也实在是太贫乏了一点。

    更令人费解的是,冯小刚眼中的女人何以个个都清白如此?他片中的女人怎么居然全无婚外情?于文娟是贤妻良母,沈雪、武月尽管也在别人的婚外放肆地“情”、放肆地“性”,而冯小刚却让她们自身没有婚姻家庭,仿佛她们与有妇之夫的情与性都是那么的美玉无瑕,纯洁得可以不加指责。事实上,即使冯小刚主观上一意要为女性袒护,但影片无意中也展示了这些女人的种种不良表现。如沈雪,她明明是第三者插足,与有妇之夫的严守一偷情,想必利用的也是手机。而后来她却摇身一变,俨然成了婚外恋情和手机的受害者,一副清白无辜的模样,让编导大动恻隐之心。她甚至不惜侵犯他人隐私,理直气壮地追查那造孽的手机,最后还凛然不可侵犯地与严守一离婚以保持尊严,何其荒唐可笑!武月自不必说,也是手机造孽的主要人物。但是冯小刚却让她始终保持未婚之身,抹去她婚外恋的嫌疑,并着力渲染她对严守一的热情与真情,最后还让她如愿以偿成了精品栏目《有一说一》的主持人,这与男人那等身败名裂、家破人亡的下场何啻天壤之别!同样的行为而完全不同的结局,实在说不通,实在没道理。

    再进一步说,当真天底下的有夫之妇就没有如片中严守一、费墨这俩男人那般红杏出墙、移情别恋、朝三暮四,取别人之夫而为己有?那社会上那么多的“三陪女”、“金丝雀”、小情人难道都是无夫之妇?那冯小刚对此为什么熟视无睹或者说视而不见?而独独把一盆盆的污水全往男人身上泼,把一只只屎盆子全往男人头上扣?这等不分皂白的爱法明明是犯病,所以让人实在忍不住要追问:冯小刚对女人的这等偏爱和袒护究竟源自何种心理?冯小刚犯了什么病?

    其实,冯小刚式的对女人的偏爱心态,是古往今来男人的通病。且不论中国古代的文人历来就有一种妓女情结,从唐传奇《李娃传》《霍小玉传》再到明清时期的“三言二拍”中的《杜十娘怒沉百宝箱》《卖油郎独占花魁》,从白居易千古传诵的《琵琶行》到难以数计的与妓女唱和的唐诗宋词,从关汉卿的《救风尘》到孔尚任的《桃花扇》,在这些古典名著中,男性文人总是为堕入娼门的女主人公竭力开脱,把她们沦落风尘的最终根源完全归结为特定的社会地位和历史环境因素,有意淡化或干脆抹去她们自身无法推卸的责任。就是在中外男性作家的笔下,妓女也都被刻画得如圣母玛利亚般圣洁,尽管倚门卖笑、送旧迎新却还是或忧国忧民或情义坚贞,李香君、赛金花、小凤仙莫不如此,杜十娘、茶花女、玛丝洛娃、陈白露也概莫能外。这种对妓女无原则的怜香惜玉大概要算得上是嫖客所特有的心态。那么,对婚外恋现象中的女人那等无原则的偏爱,恐怕也与这种心理有着割不断的联系。

    《手机》在某种程度上也体现了大男子主义心理。片中以近乎漫画的手法尽情表现了男主人公因为“惧内”而丑态百出。严妻和费妻大有“悍妇风范”,所谓河东狮一吼,直把严守一和费墨这等鼠辈整得够戗。在一般的传统观念中,“惧内”亦即丈夫怕老婆是不应该,是难为情的,因此也是可笑的;而且,怕老婆毕竟又属于小事一桩,无伤大雅,甚至还被诩为雅癖。所以许多影视剧就乐于拿“惧内”的男人来开涮,以博观众一粲。因此怕老婆尤其成了中国特色的影视常见题材。而“夫为妻纲”古已有之,所以女人怕丈夫则被认为天经地义、理所当然,不仅没有什么可笑之处,甚至还让人感到沉重;至于悍妻悍到让丈夫戴了绿帽子,那已是对夫权的严重侵犯,与一般的“惧内”有了本质不同,亦为以男性为中心的男权社会心理所拒斥,故这两型就不如怕老婆题材那般具有喜剧色彩。所以,冯小刚这位男性导演就拿着他的《手机》尽情地开涮男人——让“惧内”的男人在悍妻跟前低三下四,让他们的私情在悍妻面前无所遁形。一言以蔽之,在男性观众可以接受的范围内,《手机》是让“惧内”的男人出足了丑。

    由上观之,冯小刚这次“病”得实在不轻。

    第三节 “人道”与“狼道”的较量

    在中国文化传统中,狼的形象一直是凶残、狡诈、贪婪的代名词。明代马中锡《中山狼传》和清代文学家蒲松龄《狼》两篇名文,把狼的凶残狡诈描绘得淋漓尽致;形容狼性狡诈的“披着羊皮的狼”“狼外婆”,喻其凶残贪婪、忘恩负义甚至恩将仇报的“养不熟的白眼狼”、“东郭先生和狼”等的俗谚、寓言,几乎是每个孩童初涉人世时的启蒙读本。与此相关的许多谚语和成语一直流传至今,如“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引狼入室”“色狼”等,无非是警示世人对自然界的狼,推而广之对社会生活中形形色色“披着人皮的狼”,万不可掉以轻心,否则后患无穷。一言以蔽之,狼因其凶残、狡诈和贪婪,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角色定位,一直是人类的天敌。

    但是在中国近20年来,狼的形象及其所代表的社会学、文化学意义发生了巨大改变。狼在汉文化传统中的可鄙特性统统都被加以美化——狼的凶残狡诈一下子变成现代人职场竞斗中顽强生命力和拼杀精神的最好象征;狼残食一切弱小动物的生物习性,则被誉之为在有限的地球资源中“杀出一条血路”的生存智慧、维持生态平衡和优化生存环境的英明之举,而得到今人的大力歌颂,并辅之以高声呐喊:“我需要狼!我需要狼!”就连“狼狈为奸”这样一个形容相互勾结为非作歹的成语,居然也被现代企业管理家理直气壮地演绎成“合作”“双赢”等褒义十足的时代用语。[251]更有甚者,在香港著名歌手谭咏麟的歌声中“披着羊皮的狼”竟被刻画成了苦心求爱的“痴情郎”,“我愿意背负一身羊皮,只求你让我靠近让我爱你”,是一个私心爱慕者为了接近他的心上人,不得已而为之的一种浪漫温柔之举,这样的“后现代”阐释,简直匪夷所思。

    在努力建构性别平等和追求两性和谐相处的当下社会,“狼道”法则的喧嚣盛行和“人道”主义的黯然后撤,实在是令人无限忧思的社会文化现象。

    一

    20世纪80年代初,台湾歌手齐秦“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一度红遍大江南北。随着这第一声“狼嚎”,蒙古族歌手腾格尔也携他的乐队——“苍狼”乐队昂然上阵,中国歌坛顿时增添了一种异音——蒙古长调的忧郁绵长与草原苍狼幽怨孤独的仰天嗥叫相交织,从歌厅到迪厅到汽车音乐,“苍狼”之音随处可闻,迷倒男女老少大批粉丝。继之而来许多以狼为题材、歌颂狼赞美狼的各类文艺作品相继出炉,在中国的文化界蜂拥而上。如女作家毕淑敏《母狼的智慧》一文入选中学教材,贾平凹的长篇小说《怀念狼》在世纪之交也强劲登坛。值得注意的是,曾在内蒙古边境草原插队11年的知青姜戎带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狼图腾》于2004年刚一面世,随即引发了文化界关于狼性与民族生存哲学的大讨论。接着,香港著名歌手谭咏麟一曲《披着羊皮的狼》,荣膺2005年排行榜年度冠军歌曲;出于同一思路的通俗歌曲《狼爱上羊》也循声而来,一度也同样高居点歌率榜首。与此同时,探索企业文化中“狼道”的巨大作用和现实意义,以“成就个人、团队、企业的铁血定律”相标榜的《狼道——社会生活中的强者法则》一书也乘势而出,在中国的企业界、管理界掀起巨大的“狼道”崇拜热潮。从电台广播到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对话》、东方卫视《波士(Boss)大讲堂》等节目中,许多集团总裁在介绍企业管理的成功经验时,都不遗余力地强调了“狼道”在商战中的战略作用。于是乎,“狼性”法则顺理成章地被业已位居白领高层和广大试图跻身其中的槛内槛外的低层们奉若神明。一时间,中国的文化界和商业界皆可谓是狼音四起,狼烟弥漫。

    在成就“狼道”法则今日之轰轰烈烈影响远播上,小说《狼图腾》可谓功不可没。此书通过对以狼为图腾的游牧民族生存哲学的重新认识,旨在强调以“狼性”来改造以儒家文化为正宗的汉民族的性格弱点,小说编者就认为“千百年来,占据正统主导地位的鸿学巨儒,畏狼如虎、憎狼如灾,汉文化中存在着太多对狼的误解与偏见”,并赞誉此书为“世界上迄今为止唯一一部描绘、研究蒙古草原狼的‘旷世奇书’。阅读此书,将是我们这个时代享用不尽的关于狼图腾的精神盛宴”。[252]与此相应和,包括“海尔”集团董事局主席张瑞敏、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总裁任正非、联想集团总裁杨元庆等成功人士都认为,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市场上,企业文化引入“狼道”已是当务之急,因为在硝烟弥漫的商战搏杀中,“要战胜比自己强大的对手……要有打仗的感觉,我们要如狼似虎,并且还是饥饿的狼,饥饿的虎,让人望而生畏……要么成为狼,要么被狼吃掉!”[253]

    始于流行音乐的对狼的形象的改写和美化,到文化界、经济界对狼性法则的大力推崇,在20年不到的时间里,“狼道”文化便彻底颠覆了几千年汉文化传统中狼的角色定位。至此,“狼道”文化不仅开始与人道文化分庭抗礼,而且来势汹汹、杀气腾腾,大有欲置对方于死地的架势。

    二

    任何动物在文化学上负载的内涵,实际上都是特定时代文化观念的外化和载体,是那个时代的人类观念的主观投射,体现出“自然的人化”。陶渊明何以爱菊?因为他在傲霜残枝中见出孤臣的劲节;林和靖何以爱梅?因为他在暗香疏影中见出隐者的高标;周敦颐又何以爱莲?因为他在“出淤泥而不染”中见出莲的高洁自重。其实,菊、梅、莲身上所具有的作为人类某些优秀品质的象征意义,并非这一类事物本身所固有的自然属性,或者说这些意义是人类按照自身的文化理解,所谓“推己及物”“以己度物”,通过比喻、象征等手法加以发掘阐扬,赋予了为这些事物本身所没有的品格情趣和人格魅力,具有了审美观念上的抽象意义,并使得它们千百年来成为人类全体的一种审美积淀。而且由于汉民族这一文化传统的源远流长,使得附着在这些事物身上的比喻和象征意义,俨然已成了为事物与生俱来、天然固有的自然特性。

    那么,为何中国传统文化却赋予狼的形象以凶残和狡诈的特点呢?从古至今,狼的形象的意义到底经过了怎样的文化流变?

    在上古时代,猛兽常常是我们先民们的崇拜对象,许多民族、部落就以猛兽为图腾,如虎、豹、熊、狼乃至于狮子,都曾经是上古时代中华民族的图腾,像商朝就有部族曰“有熊氏”。推究起来,那是因为,在原始人的思维中,类比和联想是主要的思维方法,原始人一般都相信自己的氏族与某种动物、植物或无生物之间有一种特殊的亲密关系,并以之作为自己的崇拜对象,这就谓之“图腾”。人们以这些猛兽为“图腾”、为崇拜物,其根本目的是借此祈愿自己的部族也能获得崇拜物的凶猛和威力。“图腾崇拜是半社会—半迷信的一种制度,它在古代和现代的野蛮人中最为普遍。根据这种制度,部落或公社被分成若干群体或氏族,每一个成员都认为自己与共同尊崇的某种自然物象——通常是动物或植物存在血缘亲属关系。这种动物、植物或无生物被称为氏族的图腾,每一个氏族成员都以不危害图腾的方式来表示对图腾的尊敬。这种对图腾的尊敬往往被解释为是一种信仰,按照这种信仰,每一个氏族成员都是图腾的亲属,甚至是后代,这就是图腾制度的信仰方面。”[254]

    究其缘由,那是因为当时的社会还处于蒙昧时代,生产力水平相当低下,生存环境极其恶劣,生存竞争相当残酷。更重要的是当时还没有出现一个统一的、完整的、巩固的国家和社会,还没有强有力的国家机构,来组织、管理和协调当时各个部族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那时人类个体与动物一样,都还处于自然的无序竞争状态,“弱肉强食”,强者生存,人类的许多行为与动物尚无多大差距,譬如那时的种族灭绝和“食人族”的存在就是最好的例证。因此,当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除了恶性竞争以外,根本没有其他更好的协调方式可言,他们彼此之间只能以动物式的手段和方式来进行残酷竞争,以获取有限的生产资源或生活资料,所以那时奉行的是“兽道”而非“人道”,这就是那个时代普遍流行以猛兽作为图腾的社会学原因和文化学意义。

    待到社会由蒙昧时代进入文明时代,人类的文化精神得到加速发展。所谓文化或曰文明,就是人类主体通过社会实践活动,适应、利用、改造自然客体而逐步实现自身价值观念的过程,简言之,就是“人化”“人类化”“文明化”或者说是“自然的人化”。这一过程的成果,既反映在自然面貌、形态、功能的不断改观上,更反映在人类个体与群体素质(生理与心理的、工艺与道德的、自律与律人的)的不断提高和完善上。此时统一的国家和社会业已产生形成,并逐步走向统一与稳定,由国家机器对整个社会进行统一的管理和协调,圣君贤臣纷纷登场,尧舜禹夏商周,以孔孟为代表的诸子百家,等等,制礼乐、立制度、定纲常,“大道之行,天下为公”,“忠恕之道,仁者爱人”,“文武之道,一张一弛”,在人类社会不断文明和文化的过程中,“人道”开始得到崇尚,“化成天下”,“以文教化”,中国文化中的一批象征物就是在此时应运而生。

    “人类在为世界命名的过程中,往往以对人和禽畜的威胁程度为依据,将唯人类所独有的道德善恶附加到动物身上。使之成为一种象征”。[255]许多事物因被赋予人格化的特点而得到推崇,并且成为一类精神或品格的表征物,如“岁寒三友”松竹梅,“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莲,静吐芬芳的空谷幽兰,等等。当然,还有一批动物形象在生活中继续得以保留。一类仍然是猛兽形象,如大门台阶上的石狮子、“辟邪”等,但和“图腾”相比,其内涵与用途已经不同,人们不是崇拜它,希望化身为它,而是将它们作为一种工具,或用于装饰宫廷豪宅以显示威严气派,或用于驱邪避恶以求安康。但是,人们一直推崇麒麟。麒麟的形象在古代被视为仁兽和祥瑞之物,民间有“麒麟送子”一说。《诗经·周南·麟之趾》一唱三叹,盛赞“麟之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麟之定,振振公姓,于嗟麟兮!麟之角,振振公族,于嗟麟兮!”并分别用麒麟的足、额、角,来比喻好公子的仁义、宽厚、善良。《史记·孔子世家第十七》载鲁哀公十四年“西狩获麟”,孔子对于仁兽被获“以为不祥”:“吾已矣夫”,“吾道穷矣”,感慨道德即将沦丧。唐宋八大家之一的韩愈也作《获麟解》一文,重申“麟之所以为麟者,以德不以形”,强调麒麟与圣人、与仁义的精神关联。

    再如“龙”的形象。龙是多种图腾的组合,而非自然界中实有的猛兽,因此,龙作为图腾,一直不以凶猛的特点彰显于世,它被国人视作神物或吉祥物——由龙之在天,而推演为神圣和高贵,如“天龙”“云龙”“神龙”等,进而用作帝王的象征——“真龙天子”。在民间,它被当做吉祥物,“龙凤呈祥”。龙更多地出现在舞龙灯、龙舟竞渡等民间传统节庆娱乐项目中。如今它更被赋予了“龙马精神”“龙腾虎跃”这些时代精神的象征意义。中国文化象征物已经一步步开始从野蛮愚昧走向文明理性,这是社会的一种进步,这种进步与道德的发展健全是同步的,最终都可归结到人类已从先前的奉行“兽道”到后来的奉行“仁道”“人道”这个根本原因上来,而作为社会观念的投射的象征物的变化,必然与社会文明、文化的发展相同步,虽然这个发展趋势很是漫长,持续了2000多年。

    在这个文化背景下,狼的形象也发生着蜕变,由原来如狮虎一般的勇猛的象征蜕变为贪婪、狡诈、凶残的象征了,它反映出的是后一个时代人类社会对贪婪、凶残和狡诈的否定和排斥,正是在这一社会心理的支配下,狼的形象变成凶残、狡诈的象征物。其实两千多年前的狼与两千多年后的狼本身并未变化,原来凶狠现在还是凶狠,原来伤害人畜现在也一样的伤害人畜,只不过是人们赋予狼这一动物身上的文化内涵已经不同了。[256]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人类的文化观念主要彰显的是狼身上的凶残性和狡诈性。在狼这一动物身上,传统文化观念和当下社会心理是按照各自的立场和价值定位,对狼的本性作出了不同的取舍褒贬。

    那么,为什么在今日之社会“狼道”又大行其道了呢?这是因为当下人们的社会观念、道德心态已经发生了改变。当前社会正处于资本原始积累时代,也就是人人争掘“第一桶金”的时代,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刚刚起步,无序竞争、恶性竞争比比皆是,人性被挤兑,规则遭践踏,神圣被嘲弄,导致的结果是凶残狡诈的人得利得益,老实诚信的人受害吃亏。“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于是人们重新捡拾起并改写了狼身上原来被赋予的文化内涵,把凶残美化为进取性、攻击性,把狡诈夸赞为聪明智慧,把相互勾结、狼狈为奸美誉成互利“双赢”。经济大潮裹挟一切滚滚而来,“一切向钱看”,冲毁了社会赖以正常运行的基本道德规范,这就是“人道”被废弃、“狼道”被推崇的内在原因。

    三

    不可否认,以21世纪的眼光来看,以松竹梅兰包括麒麟等为象征的中国传统文化精神,也毕竟有它的弱点——因为这些事物身上被人类赋予的象征意义,是与那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状态相适应的,它们固然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但它们的不足之处是安于现状、消弭竞争,淡化进取心,这种独善其身、与世无争的无为观念与当代社会重视竞争、崇尚积极进取的时代精神已不甚合拍,但这绝非意味着因此就可以把传统文化精神统统弃若敝屣,转而去推崇狼,去张扬所谓“狼道”。

    时代精神需要发展,积极进取、顽强拼搏、团结合作等精神是为当代社会所必需的,但是倡导这些精神并不一定要通过崇尚“狼道”来实现,或者说,不能以崇尚“狼道”来实现,因为狼这个形象身上的负面因素太多。狼的“拼搏进取”,总是伴随着它的贪婪和凶残;狼的聪明智慧,总是使人联想到它的阴险狡诈。当我们看到一只狼披上羊皮,悄悄地向一只羔羊逼近时,实在难以让人感到爱意温柔;当我们听到狼的嘴里说出“你是我的猎物,是我嘴里的羔羊”时,[257]很难理解为这是一种真诚的爱,“羊入狼口”怎么会是一种爱的结局?真是怎么想怎么让人不舒服。老鼠也爱大米,但这种爱怎么会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真情至爱?《老鼠爱大米》歌曲的流行,表达的是一种调侃、诙谐或曰搞笑,不能当真。能当真的是“我愿是一只小羊,跟在她身旁,我愿她拿着细细的皮鞭,不断轻轻抽打在我身上”。[258]需要注意的是,皮鞭是“细细的”,抽打是“轻轻的”,感觉中像是姑娘的手的轻轻拍打与抚摸。这种情景与意象,与披着羊皮的狼逼近羔羊实在不可同日而语。用来表达人类社会生活的观念,究竟是选择何种比喻和意象为宜呢?

    当然,文学贵在创新。文学形象追求新鲜与新意,《披着羊皮的狼》的歌词作者显然是出于文学形象的“翻新”。这样的翻新虽然让人费解与别扭,但危害不大。而在这个时代,文学形象的翻新选择“披着羊皮的狼”,这背后显然有其时代观念和社会因素。“狼道”缘何盛行?这一点让人想来心惊。我国社会发展所处的阶段及其特定的社会状态,决定了“狼道”的产生和张扬有其历史发展的必然性。但是,必然出现的并非就是合理的,就是合乎社会法则的。这就像贪污腐败的出现有其必然性,但是我们并不能因此推崇贪腐一样。这也正如春天易发流行性感冒、性行为混乱易得艾滋病一样,尽管这种病症的出现有其内在必然性,但它并非就不是病,就能加以大力颂扬。

    一个健康文明的社会应当是一个和谐安定的社会,人人生活得轻松、有安全感。换言之,一个让人像人一样活着的社会才是健全的社会,而让人不得不像狼一样活着的社会则绝对是个不人道的社会。如果一个社会生存其间的人与人之间始终是种你死我活的关系,为了不被别人吃掉就必须主动地吃掉别人,这种人吃人式的关系,这种吃人的生存策略绝非善道,“狼道”盛行的社会必然是个病态的社会。归根到底,因为“狼道”颠覆了千百年来社会发展的普适价值。试想一个人身处狼群之中,会如何惊恐,同样,如果身边全是狼一样的人,又会让人如何惊惧不安。整个社会失去了安全感,这决不是一个文明的社会。我们不能选择狼作为文化符号和社会精神品牌的代言者。恰恰相反,针对当前社会的不健全、不完善,我们更需要一个正面的、美好的文化符号来影响和疗救,而不应该用狼这样的负面形象来强化这个社会的病态。

    四

    一个健全、文明的发达社会,也会不时产生出狼的行径,譬如,洛克菲勒石油公司、微软公司以其绝对的垄断地位来谋取绝对的垄断利润,这就仿佛是一头贪婪的狼,要吞噬掉它所能吞噬的一切。但美国社会不允许这样的“狼道”的存在,美国的“反托拉斯法”就是针对这种“狼道”而设立的。在具体措施上,美国国家甚至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强行将垄断行业拆分为几个彼此独立的公司,通过必要的竞争相互抑制取得平衡。再如,美国安然公司的高层领导通过伪造账目、虚报经营状况,剥夺广大股份持有者的应得利益,这是狼式的狡诈;但是政府采取的措施是一旦发现“狼道”的蛛丝马迹立即严查不贷,然后是严惩不贷,将群狼之首逮捕法办。这就是一个健全的常态社会对“狼道”的严惩和回击。

    因此,针对狼身上的这种狡诈凶残的特性我们实在不能视而不见,一切美化狼性的行为都是有害无益。其实,任何一个理性社会、文明社会都不能欣赏也不会欣赏狼样的狡诈和凶残。社会发展需要竞争,但不能因此肯定社会竞争所导致的那种为了争取生存而践踏一切、弱肉强食的凶狠残忍,包括像狼一样为了一己之私无所不用其极的狡诈蛮暴。竞争中应该讲求智慧,但不应崇尚狡诈;竞争中应该讲求规则,但不应如狼似虎穷凶极恶、不顾一切。见利忘义、弄虚作假、坑蒙拐骗、唯利是图,无论如何,这一切都是对社会文明、进步的毁损和玷污,以至于将千百年来留存下来的传统美德剔除和抛却得一干二净。

    现代社会的确需要有竞争,这也正是它不同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状态下的古代社会的地方,但是这种竞争应该是规范有序、文明道德的,而决不应该是不择手段、挖空心思、耍尽阴谋、无所不用其极,或者说是像狼一样的。而且进一步说,在一个制度健全的社会中,这种竞争也不应该是激烈的、残酷的,它激励人们努力进取,但不会搞得人惶惶不可终日。欧美许多发展状况比较好的国家,有良好的社会保障体制,为缺乏必要的竞争能力的人设置了一道生存的安全保障线,使得他们在那样的社会环境中虽不能与竞争优胜者的优渥待遇相比,但也能有比较丰裕的生活条件,用来缓解社会生存的压力,缓解竞争的紧张激烈。这已经成为一切文明社会发展的共同主题。

    社会需要竞争,但我们不能单纯地强调竞争、一味地崇尚竞争,社会更需要的是人与人之间包括男性与女性之间的和谐共处。一味强调当代社会的竞争,一味强调竞争的激烈和残酷,一味强调只能在竞争中获胜,这是“狼道”论者的理论基础或曰现实基础。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胜出,就必须采取狼的生存法则和生存态度,甚至回到霍布斯的丛林世界,以便可以血淋淋、赤裸裸地吃掉对方,而这也正是比“狼道”的言论更令人忧虑的社会现实和社会心态。

    同样的道理,任何一种性别对另一种性别的压制都不能达到人类自身的真正解放,这也正是笔者反复强调的要对历史上一切争取解放的呼声包括女权主义的呼声进行重新审视的必要性之所在。

    第四节 两性争战何时休

    随着女权主义运动的展开和女性主义意识的日渐提高,关于建立性别中立社会的设想虽未成为共识,但呼声似乎日渐高涨。在美国,建设性别中立社会首先从净化英语语言的性别色彩开始,例如所有和 man 有关的字眼都被重新考虑并予以修正,如mankind(人类)变成了humankind,man of the year(年度人物)变成了person of the year,甚至连代表美国民主制度的核心词right of man(人权)也在考虑是否顺应时势需要改成 right of person,等等。“性别中立最开始是一个从性别差异中抽象出来的形式化的、否定性的原则,如今它变成了一个现实的、肯定性的变革,并且要消除性别差异。”[259]

    笔者以为,如果不能理性分析造成两性不平等的社会根源,不能彻底消除引发两性之间不休争战的导源,建立性别中立社会的设想终究是一个美丽诱人的幻想而已。

    因为自有人类社会以来,两性之间的争战恐怕是最历史久远、最旷日持久的了。两次世界大战历时都不超过十年,资产阶级革命从在英国开始到在全世界范围内取得彻底胜利历时不超过400年,最长久的民族征战大概要算匈奴与中国汉唐王朝的反复较量,历时最长也未超过800年,而人类两性之间的权势之争恐怕至少已有5万年之久了。“而一种性别凌驾于另一种性别之上的模式,却延续了至少5000年之久”。[260]在前数万年的母系氏族时代,争战的双方显然是女性一方占据上风,女性是家族或氏族的主宰,而男性只是女性手中的生殖工具和生产工具。只是到了最近的5000年前,男性一方在两性争战中占据了优势。特别是宋明以来,男性对失势的女性一方的专制和奴役,恐怕也是前所未有的残酷,“三从四德”,“殉夫守节”,就是钳制女性身心的一道道枷锁。直至21世纪,这种情势还未彻底改变,东南沿海那一座座“二奶村”便是最好的物证。然而时代毕竟不同了,至少是近100年来,女权主义的浪潮和女性解放的呼声日盛一日,一部分女性那咄咄逼人的气势也已使得许多男性望而生畏、节节败退,甚至只得凭借白日梦来聊以自慰。即便如此,两性之间的争战依然没有结束的征象。

    文学是反映社会生活的一面镜子,近20年来,文艺创作尤其是世界华文文学创作中涌现出了一系列探讨两性关系的作品,如1983年台湾作家李昂的长篇小说《杀夫》,1987年台湾作家张系国的短篇小说《杀妻》,1989年香港作家张君默的短篇小说《人妻》,美国影片《伙伴》(2002年)和《复制娇妻》(2004年)等,这五部作品不仅真实地再现了当代两性争战的客观现实,而且再次提出并试图解开困扰人类数万年之久的历史谜团:两性争战何时休?结束争战的出路在哪里?两性如何才能和谐相处?

    一

    作为台湾女权主义小说创作的代表人物,李昂在她的代表作《杀夫》中对现代女性所遭受的压抑和蹂躏作了大胆揭露和愤怒控诉。女主人公林市的母亲,赖以生存的最后一点物质基础都被剥夺殆尽,只能以自己的身体做交易来换取男人手中的一个饭团。女儿林市长大以后,也以实质上是被强奸的初夜,换来一碗仅能果腹的隔夜饭菜,吃完后才从丈夫怪异的眼光中,发现“自己竟是赤裸着下身来吃完这碗饭的”。[261]作者通过这两个细节,强烈地暗示出男权传统中一代代女性身上不断重复和再现的宿命。

    林市在遭到丈夫的性凌虐时,由于疼痛不已而难以自禁地发出的“猪嚎”般的喊叫声,却被她的邻居、以寡妇阿罔官为代表的女人们视作伤风败俗的恶行加以讥笑和抨击。而后林市强忍着疼痛不再发出声响时,丈夫却以断绝林市的食物来源作为杀手锏,逼迫她继续发出“猪嚎”以满足他的变态需要。挨饿多日的林市用丈夫当初赏给她“这个臭贱查某”的几个“开苞钱”,[262]买了十只鸭子来喂养,希望日后借此能免于挨饿。然而随着丈夫一阵血肉横飞的砍杀,这希望也灭绝了。在地位强弱如此悬殊的情境下,林市“注定了永远只能屈辱地用自己的性的被创伤,去换取食物,去换取自己的生存”。[263]所以,忍无可忍的林市自己都不知道从何而来的巨大勇气,在近乎神思恍惚中用丈夫那把杀猪的屠刀把丈夫大卸八块。《杀夫》重在揭示,男权体制下女性完全沦为男性泄欲的性工具,她们不堪忍受男性的任意宰割和无尽奴役,终于开始觉醒和抗争,并毅然向男性“沙猪”们举起了战刀。

    如果说《杀夫》表现的是女性温饱问题尚未解决、女性生存危机十分严峻的社会现实导致这幕杀夫惨剧,那么,在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美国,在生活水平早已跻身中产阶级的男女之间,彼此关系是否就会相应地协调一些?1987年台湾作家张系国推出的小说《杀妻》,读来依然令人心寒。《杀妻》的整体背景仍是以男性为中心的男权社会,但人们的物质生活已趋富足,女性(妻子)的政治、经济地位已有显著提高。小说中的丈夫及其妹妹一家完全仰仗妻子之力才移民到了美国。十几年来妻子青云直上、步步高升,而丈夫却永远只是妻子手下一名小得不能再小的会计员。妻子日益瞧不上窝囊的丈夫,丈夫也对妻子是否因为权色交易才扶摇直上耿耿于怀。可怜的丈夫最后居然还因自己打鼾的习惯而被老婆剥夺了躺着睡觉的权利。出于对妻子生理和心理上的双重厌恶,他每晚构思一则杀妻妙计,通过幻想泄愤而获得心理满足。面对丈夫108则杀妻日记,妻子怒不可遏,也万念俱灰,婚姻也随之破裂。可问题到此并没有解决,现实有时竟比想象还要离奇。后来妻子果真一如丈夫日记中构想的那样死于谋杀,而且旁边就放着那本杀妻日记,丈夫无论如何辩解都难逃干系。在控告丈夫杀妻的庭审会上,一个蒙面女人的悄然来去,让被控杀妻的丈夫益发坚信这是妻子为加害于他而精心布下的陷阱。这桩离奇的谋杀案让他心力交瘁、神思恍惚,最终只能在精神病院打发余生。

    《杀妻》真实地反映出当下一些经济上独立自主的女性(妻子),一旦强大到足以主宰家庭的时候,她也会毫不手软地主宰着男性(丈夫),其虐待对方的凶暴程度也不亚于《杀夫》中屠户丈夫奴役妻子的那般。而当今那些饱受日趋强大的女人们物质上、精神上双重压迫的男人们,对此局面却无能为力,只能在“杀妻”式的幻想中一泄日积已久的愤懑,求得阿Q式的精神满足。可要命的是,即便是这一点点不可告人的私心,也要让男人们为之付出沉重代价。

    尽管张系国在与李昂的对话中否认《杀妻》是在《杀夫》刺激下的文学报复,更否认自己有偏袒小说男主人公的男性沙文主义倾向,[264]但不可否认的是,《杀妻》确实表明,无论男女两性的社会地位如何变迁,两性之间的情势依然剑拔弩张。

    二

    从某种意义上说,1989年香港作家张君默的小说《人妻》,针对《杀夫》《杀妻》中两性之间的尖锐冲突构想出一种解决办法,那就是女人搞女人的“女权”,男人娶男人的“代妻”,各行其是以便相安无事,可事实证明,这纯属男性一相情愿式的奢望和幻想。《人妻》中男主人公的妻子身为台岛女权组织“女狮子会”[265]的主席,平日里在谁为谁端茶倒水、谁睡在床的内侧或外侧等鸡毛蒜皮的琐事上都要与丈夫争平等,为了一己之私利,还无中生有地污蔑丈夫性无能……这使得身为工程师的丈夫忍无可忍,只好走离婚一途。故而电脑公司审时度势推出了完全按照男性心愿设计制造的智能机器人“代妻”,备受曾经饱受女权主义之苦、对“人妻”感到极其恐怖和憎厌的男人们的欢迎。“代妻”们温婉娇媚,小鸟依人,一切都以丈夫为中心,从来不知反抗为何物。世上女人能有和不可能有的优点她们一概都有,而世上女人的缺点她们一律全无,她们令“人夫”们仿佛重新回到了伊甸园。但是,如此赏心乐事终遭灭顶之灾——由于失去了做情人、做妻子、做母亲的机会,以“女狮子会”成员为代表的“人妻”们对夺走她们丈夫的“代妻”大开杀戒。所以,各行其是并没有换来男人女人的相安无事,《人妻》中男女两性之间的争战空前激烈,而且已扩展为“人妻”和“人夫”、“人妻”和“代妻”之间的拼死血战。男主人公则因痛失“代妻”的强烈刺激而入住精神病院,而且永无康复的希望。小说《人妻》虽然带有科幻色彩,但现实针对性极强。在看似荒诞不经的情节中,表明当前男性强势地位的失落、应对措施的匮乏和控制局面的无力,所以不得不借用这种“代妻”梦幻来宣泄苦闷,获求一种心理平衡。

    那么,一个充分满足女性心愿的男人(丈夫)是否就能平息两性之间的战火,哪怕使得两性之间的紧张冲突有所和缓?时隔十多年后,美国电影《伙伴》(2002年)给出的答案还是否定的。

    《伙伴》可谓是《人妻》问题的持续性探讨。女主人公是一个言情作家,她因新婚期间就遭丈夫背叛而深受打击,决定只身一人隐遁远郊,在创作中排遣苦闷和寻求慰藉。怀着对世上男性的普遍失望,她订购了一台“伙伴”牌“家务主理”型男性机器保姆,由它负责她的饮食起居。在外形上几可乱真的这种机器人不仅拥有最先进的电脑技术,还拥有自然男性永远望尘莫及的优越性能:随时听候你的驱遣,永远唯你是从而且永不背叛,强健有力从不疲倦,擅长家务和烹调,这位男保姆自然令女作家非常满意。

    可时间一长,女作家就不再满足于机器人的保姆功能,她按照自己的心愿,在个性、语言尤其是性欲方面对机器人的程序设定擅自作了修改,让机器人充分“人化”为自己梦寐以求的百分百理想男性。女作家自然还不忘给机器男人灌输罗密欧与朱丽叶式对爱情忠诚专一、至死不渝的坚强信念。为了充分珍惜“一切都那么完美的日子”,[266]他们切断了与外界的全部联系,就如浪漫言情小说中常常描绘的那样,在一个远离尘烟的世外桃源中,一对有情人在爱的包围中直到地老天荒。

    田园牧歌般的家庭生活不久就被打破。机器男人因为充分“人化”也就自然具有人性的自私与贪欲,他不能接受任何人与女作家的交往与友情,不允许他人对他们“二人世界”的干扰破坏,为此他甚至接连杀害了女作家两位来访的朋友。惊恐万分的女作家只能使出她的全部伎俩,利用这位理想情人对她绝对的忠诚与信任,拔枪把他打成一堆支离破碎的废铜烂铁。

    《伙伴》一片真实得近乎残酷。它在击碎爱情神话的同时,还尽情暴露了人性的丑恶。即使是完全按照女性心愿设计打造、完全为女性服务的机器人“代夫”,一旦具有“人性”,也依旧无法化解两性之间无时不在的矛盾,平息两性之间你死我活的争战。影片虽然直接揭露了女作家的欲壑难填,但实际上却是借她以揭示整个人类自身的丑恶,欲壑难填、损人利己何尝不是人类的通病?

    《复制娇妻》(又名《换妻俱乐部》,2004年)可谓是汇总了《人妻》和《伙伴》的两难情境,试图对平息两性争战提出新的解决思路,那就是不再依赖机器人“代夫”或“代妻”,而是借助高科技力量通过对人脑本身的改造,“让男人和女人都变得更加完美”,[267]从而达到两性的和谐相处。影片结局表明这一构想依然宣告破产。影片前半部分表现丈夫们的霸权时代。他们串通一气,在妻子们头脑中植入某种电脑芯片,把本来精明强悍、能力超群的太太们个个都改造为卑躬屈膝、千依百顺的完美女人。影片后半部分表现的是经过一系列智慧和勇气的血腥拼杀,女性(太太)们一个个终又重新恢复了自我,重又统领江山,丈夫们彻底沦为妻子们的统治对象,被迫成为“家庭煮夫”,一举一动都被规范和监控。

    科技改变生活。但是,只要男女两性之间对峙争战的情势没有根本改变,只要男女两性仍互视为对手、敌手而非“伙伴”或朋友,那么,即使是高度发达的科技文明,也不过用来充当两性彼此压迫相互征服的工具而已。这就是《人妻》《伙伴》和《复制娇妻》带给我们的深刻启示。

    三

    文学作品中的两性争战是如此惊心动魄,现实生活中的两性较量更是无处不在。在经济水平迅速提高的当代中国,那些手中有点权与钱的男人,常常是挺胸凸肚、脑满肠肥,宝马香车、花园别墅,“包二奶”,养“小蜜”,玩“小三”,甚至吃喝嫖赌无所不为。在家庭中,则毫不客气地把一个两难情境摊在妻子面前:若要分享他优越的物质生活,就必须容忍他的种种劣迹;若要维护你自身的尊严,对不起,卷铺盖走人。而女人则有女人的心愿。她的男人既要权钱在握,让她坐享富贵荣华,所到之处风光无限,又要对她用情专一,心无旁骛,时时哄着、捧着、宠着,柔情似水,佳期如梦。稍不如意,则胡搅蛮缠,要死要活,闹得你永世不得安宁。更具讽刺意味的是,一些城市女性竟然流行在网络上养个男人当“宠物”,也过把“女人做主,男人受苦”的“大女子主义”的瘾。如此这般,男女两性各以自我为中心,其结果必然是纷争不止,真人版的“杀夫”“杀妻”案件屡见不鲜。当我们目睹现代男女为着各自的利益拔刀相向时,我们怎能不感到恐惧?怎能不被震撼?

    两性争战为何无休无止?追根溯源只能归结为人类本性中的自私与贪欲,这种人类与生俱来、难以摆脱的劣根性。在李昂笔下的屠夫丈夫眼中,妻子根本不是一个“人”,仅仅是他泄欲的工具,而且这一工具在被使用的过程中还必须发出“猪嚎”般的喊叫,以满足他变态的心理需求。《杀妻》中的妻子虽然在家庭内外都已拥有她所需要的一切,却因为丈夫的打鼾妨碍了她的睡眠,就把丈夫躺着睡觉的权利也予以剥夺。《人妻》《伙伴》和《复制娇妻》中的男女机器人的性能和功用,则将男人和女人的占有欲和统治欲表现得淋漓尽致。在物质上,“代妻”“代夫”们能满足丈夫和妻子的全部需求,床上床下万事称意。在精神上,他们又是男女主人的忠实奴仆,忠诚专一,生死不渝,从来不知反抗为何物。然而,人妻们的“妻权”不允许“女机器”分享,而“男机器”一旦具有“人性”,源自人性的占有欲和统治欲,便使一台机器也会为一己之私而顿生杀机。两性之间为何争战不息?根源就在于人性中的自私和贪欲,这便是五部作品所显示的共同结论,也是作者思想深刻性之所在。

    在现实生活中,人类历史上追求自身解放的呼声和奋斗从未止息,但是这种呼声和奋斗绝大多数总是为了推翻他人的统治以谋得自身的利益,一旦取而代之,对他人的专制则依然如故,从未将他人当着与自己一样的“人”来对待,给予平等的地位与权利。刘邦、朱元璋、李自成、洪秀全莫不如此。所以,阿Q一旦闹起革命来,他想的是“我要什么就是什么,我喜欢谁就是谁”,[268]他的专制和贪欲决不在赵太爷和假洋鬼子之下。历史上当男性从女性手中争得了统治权之后,他们对女性的统治也毫不心慈手软,甚至一点都没有了当年受压迫的记忆,相反,拥有的则是无限快感。因此,男性解放的结果并不是一个理想社会的实现。同样,女性一旦获得权位,她欺压起男性来同样也毫不手软。女性统治者如慈禧太后,就从未声言妇女解放,在她血腥镇压“戊戌六君子”时,这位老佛爷的杀伐之气比起雍正皇帝来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为什么?因为这时的生杀予夺大权就在她这个“女”人手中。《杀妻》《人妻》和《复制娇妻》反映的就是一部分在女性压迫下的男人们的痛苦呻吟,但是这些呻吟中分明还夹杂着病态的愿望和歹毒的念头,一心希望回到男人们三妻四妾、女人们三从四德的封建时代,所以,他们这种反抗的伟大和积极之处能有几何?因此,我们对历史上一切争取解放的呼声包括女权主义的呼声都有重新审视的必要,如果女权主义运动所追求的只不过是取男权主义而代之,那么实现的也不过是女性的占有欲和统治欲而已,这正是《杀妻》《人妻》《伙伴》和《复制娇妻》四部作品给人的震撼和启示。

    就其实质而言,这种占有欲和统治欲,既非男人特有的秉性,也非女人才有的习性,而是源自人性中的动物性遗存。正如美国历史学家麦克艾文指出的那样,“我们这个物种,具有超乎寻常的适应力,尽管这肯定是真实的,但我们仍然是一个动物物种。有鉴于此,我们就拥有某些先天固有的本性、特性和趋向。文化能以许许多多不同方式,把这一切模铸成型并导入常轨,但我们并不游离于自然之外”。[269]在动物世界里,不同物种之间的生存竞争残酷无比,弱肉强食、你死我活。俗语说“青蛙要命蛇要饱”,蛇类为求饱餐,从不怜惜青蛙的性命,“鸠占鹊巢”也是人所皆知的典故。而同一物种内的竞争也同样残酷激烈、毫不容情。领地、食物、交配权都是激烈争夺的目标。在食物匮乏的情况下,甚至以同类为食。这就使人联想到人类战争所争夺的对象,也无非是领土、资源乃至妇女,“特洛伊之战”便是例证。人类历史上在战争和饥荒时期也屡屡发生“易子而食”这种人吃人的惨剧。在动物界,同一族群的雌雄两性之间,也常常为“杀婴”与“护婴”而产生激烈冲突。雄性的狮、熊常常在击败雄性对手之后,还要咬杀对手的幼崽,而此时的雌性则为了保护自己的子女而与雄性展开殊死搏斗,撕咬得鲜血淋漓。这不由得使人联想到人类社会中继父、继母对前妻、前夫子女的种种虐待。民歌《小白菜》就是小女孩对继母的声声控诉。歌声凄凉哀婉,不忍卒听。人类由动物进化而来,人性中确实有自私和贪欲这种动物性的遗存,正如人身上的尾椎骨虽然短小,却依然显示着尾巴的遗存一样。

    四

    那么,人类两性之间的争战能否止息能否终结?男女两性能否和谐共处?这五部作品在充分暴露人性中的自私和贪欲的同时,实际上也指出了平息两性纷争的出路,那就是要以人类的理性去克服自身的占有欲和统治欲,以取得两性之间的平等互助、和谐共存。自从人类社会产生以来,人类就只能以社会群体的方式来存在,脱离了社会,人类个体无法独自生存。因此,这就必须协调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以保持社会的稳定。但是在以往几万年的历史上,两性之间的冲突都是通过权势争战来解决,是以一种性别压制另一种性别为存在方式,这种性别压迫或性别歧视观念就连伟大的托马斯·杰弗逊都未能摆脱,这位美国民主之父认为强势的男性统治弱势的女性是天经地义:“较强的性别凌驾于较弱的性别。单是文明本身即为处于自然平等中的妇女安排了另外的位置。”[270]性别压迫的结果当然只能导致两性争战的无止无休,这实在不是一种明智的选择。“这种顽固的主张——两性是对立的、也必须完全是对立的——一直是这个世界许多麻烦的源头。”[271]所以,我们的古圣先贤从不主张“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相反却是推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倡导“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憧憬“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272]的大同世界。

    中国的老百姓也对夫妇和谐的两性关系充满渴望,广为流传的几则民间故事就是对这种渴望的形象描绘。梁山伯与祝英台情深意厚,生死相随。《天仙配》中董永夫妇“你耕田来我织布”,“夫妻恩爱苦也甜”。最有意味的是《白蛇传》,丈夫许仙眉目清秀,温柔多情,但又性格软弱,易受他人蛊惑。而妻子白娘子却是武艺高强,侠骨柔肠,对许仙一往情深。许仙受人挑拨而弃家出走,她不但全无怨恨,还多方袒护。许仙病重垂危,她不顾有孕在身,冒死去盗仙草。为了从法海手中解救丈夫,她不惜“水漫金山”,与法海以死相拼,最后被法海压在雷峰塔下依然无怨无悔。白娘子的故事让世世代代的中国人感动不已、敬重不已,鲁迅《论雷峰塔的倒掉》表达的就是中国老百姓男女老幼的共同心愿。以今天的眼光来看,白娘子处理夫妻关系或男女两性关系的态度与方式也堪称楷模。她与许仙之间分明是女强男弱,但是在白娘子心中,夫妇之间情到深处何分彼此,哪有什么强弱可以计较?白娘子身上全无半点当代某些女权主义者的霸悍之气,有的则是平等互助,相亲相爱,温柔贤淑,体谅包容。这才是女性的伟大之处和力量所在,这才是女性权利与义务的和谐统一。若将白娘子誉为当今女权运动的方向和目标,虽然不免有点滑稽,但其中还是有些道理在。

    当然,白娘子的故事毕竟是一个美好的传说。当下迫在眉睫的问题是“21世纪我们怎样做女人/男人”。坚定的女权主义者、身为男性的美国历史学家麦克艾文指出:“如果我们希望摆脱我们的困境,我们就别无选择,只有努力创造出不曾存在过的东西——男女有点儿差异却完全平等这样一种理解。”[273]其实,自从英国女作家沃斯通克拉夫特发表《女权辩》(1792年)以来,西方现代的女权主义日渐兴盛,从一开始的争取投票权这样的公民权利诉求,逐渐发展成为在社会各个领域争取男女平权的一场浩大的社会政治运动。简而言之,女权主义运动就是要为女性争取和男性同等的权利、同等的政治经济文化地位,同等的独立和自主。所以大至竞选总统,小至是否要为女士开门这样的生活细节,都成为女权主义者们积极参与、热烈讨论的活动或议题,性别之间平等化的实践展开得轰轰烈烈。顺便提一下,哈佛大学前校长萨默斯(Lawrence Summers)因为一句“男女有不同的思考能力”而被迫离任,可以想见,建构“性别中立社会”作为民主制度的长远目标已是大势所趋。

    美国著名学者、政治学教授哈维·C.曼斯菲尔德认为,“性别中立在理论上是指从性别差异中进行抽象,从而使工作和职业(尤其是后者)对两性同时开放”。[274]“在某种意义上性别中立的含义就被转变为达到性别中立所需要的努力。性别中立最开始是一个从性别差异中抽象出来的形式化的、否定性的原则,如今它变成了一个现实的、肯定性的变革,并且要消除性别差异。”[275]

    笔者认为,与其说消除性别差异还不如说是正视差异、尊重差异,从而建立两性平等的和谐社会。“其实,就生理差异的历史所造就的社会差异而言,男女两性在社会生存结构中是互存互补的,其利弊长短对于人自身的需求是一个不计正负的等值常量。”[276]既然“我们不可能回到‘原始时代’;我们也不可能回到男性=独立的供养者、女性=依赖的养育者模式。我们所拥有的,是被人类改变了的环境,我们必须适应这种环境。我们拥有使我们能够如此有意识地适应环境的大量有利条件。但是,如果我们无视或者否认我们的生物学本性,我们就不可能利用那种能力。我们必须对我们的生物学本性进行新的调整,以适应人造的新环境。”[277]这样我们才能避免“在差异的基石上强造一个平等的世界”,而是追求“在两性和谐共处的基础上争取人的最大限度的自由”。[278]

    恩格斯曾经说过,“人来源于动物界这一事实已经决定人永远不能完全摆脱兽性,所以问题只能是在于摆脱得多些或少些,在于兽性或人性程度上的差异”。[279]笔者认为,人类由动物进化而来,就难免带有动物性胎记,但是人之所以为人,就是因为这种进化使人具有了动物所没有的理性精神。人类应当凭借理性来克服自身的自私和贪欲这种动物性的残留,构建理想人格,从而构建性别平等两性和谐的美好社会。缺了这点理性精神,男人和女人都只不过是雄性动物和雌性动物而已,这才是人类真正的悲哀,也枉费了从猿到人的进化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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