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研究-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现状分析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
    就整体而言,新社会阶层的政治参与是从属于我国日渐扩大的公民政治参与的。现阶段,我国新社会阶层的政治参与行为,不仅受到党和国家政策的调控,而且受到自身经济实力变化状况的影响,带有明显的时代性烙印,具有较强的独特性和复杂性。因此,全面考察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现状并作出客观评价,是研究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最重要的内容。

    一、新社会阶层的思想状况和政治价值取向

    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新社会阶层,它是改革开放政策和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其特殊的“社会存在”必然决定其特定的社会政治意识。那么,新社会阶层的政治心理、政治态度呈现什么样的状况?他们的价值取向如何?

    (一)新社会阶层的价值取向具有多层次性和多元性特点

    在回答“工作目的”的问题上,新社会阶层人士的取向呈现多样性:有的人是为了“实现自我价值”(占36.4%),有的人是“为社会做贡献”(占24.4%),有的人是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占25%),有的人是“为子女创造幸福”(占7.8%),也有人是为了“个人享受”(占3.7%)。从另一个角度上,在他们身上,既有传统性的价值观,如工作是为了子女创造幸福,为社会做贡献;也有鲜明的现代性的价值观,如强调实现自我价值;少数人还具有一些“后现代”价值观念,如强调个性体验。

    (二)新社会阶层的主导价值取向是以个体为中心

    调查显示,以“实现自我价值”、“提高生活质量”、“为子女创造幸福”、“个人享受”为工作目的的共占72.7%,远高于“为社会做贡献”(24.4%)。这说明新社会阶层人士的主导价值取向是以个体为中心的。但是,在新社会阶层中,赞成“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这一观点的人达61.7%,而赞成“人人为我”观点的只有6%。这就说明,这种以个体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又不是极端利己主义,具有很大的互利性内涵。

    (三)新社会阶层具有较强的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

    在问及“权利受侵犯时,你如何处理”的问题时,有近50%的人选择“诉诸法律”,中介组织从业人员的这一比例甚至高达90.5%,试图通过非正式渠道(“找机关朋友帮忙”、“找社会朋友帮忙”和“用钱摆平”)维护权益的很少,仅占12.5%。这说明,在新社会阶层人士中,法律意识、平等意识、合作意识和契约意识等现代观念已经明显占优势,而这些意识正是发展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心理基础。

    (四)新社会阶层普遍拥护改革开放政策

    问卷调查显示,表示“非常拥护”和“比较拥护”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的分别占27%和47.1%,两项相加为74.1%,这表明这一阶层的政策认同度非常高。从另一个角度也说明他们是改革开放的受益者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五)新社会阶层对待政治改革的态度具有批判性和保守性的双重特性

    一方面,新社会阶层人士良好的教育背景、复杂的社会阅历、较广的社会接触面,使得他们对一些社会问题具有比较深刻的感受和认识,对不合理的社会问题富有批判精神。在“现行政治体制与市场经济之间是否适应”的问题上,有26.7%的被调查者认为“不太适应”,有16.7%的人认为“不适应”,两项相加为43.4%。其中民营企业创业人员、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这些文化素质和学历相对较高的群体认为“不适应”或“不太适应”的比例更高,分别是58.9%、49.7%、54.9%。由此可以看出,这一阶层有政治改革的要求,是社会政治变革的推动者。但另一方面,在座谈访问中我们发现,尽管新社会阶层构成比较复杂,有着不同的利益需求,但总的来说,他们有着较稳定和比较高的收入,过着比较优越的生活,属于社会既得利益阶层,他们从自己的切身利害关系出发,希望保持社会政治稳定。因此,他们对社会政治问题注重理性判断,对矛盾的处理比较理智,这一特点使得他们既是政治稳定的社会基础之一,又是支持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力量。

    二、新社会阶层的政治诉求及参政动机

    (一)新社会阶层的政治诉求

    新社会阶层内部的不同利益群体,因他们各自在市场经济中的社会分工、经济地位、发展环境、社会交往、人脉资源以及各自生活阅历、心路历程、文化水平、爱好志向的不同,其政治诉求的动因、态度,政治觉悟、价值追求及其关注的热点各有侧重,且会随着时间、环境和事业发展的阶段而不断变化,但总是会有共性的特点可掌握,有内在的规律可寻求,具体表现如下:

    第一,对于面广量大的个体户、小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从业人员及自由职业人员,出于对自身能生存下去、发展起来的需求,要求改变多年来那种不稳定、不安全、不重视、不公正,甚至受歧视、被侵犯的生存和发展环境,他们对生存权、发展权、公平权有特别强烈的需求。

    第二,对于那些体制内的干部、职工、科技人员下海经商创业的,经过几年拼搏奋斗创业致富后,回首周围人际环境,深感原本熟悉和融洽的人脉资源都已发生了新的变化,有些人油然而生一种被“剥离”的感觉,为摆脱内在孤独感这种心理需求和人格追求,他们急于融入周围的主流社会,因此而引发政治参与的诉求。

    第三,一大批已经在各级得到政治安排的新社会阶层人士,深切地体会到,在当今市场配置资源和政府主导经济相结合的创业环境中,被推荐、安排或选举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工商联常执委以来,对提高自身社会地位和公众形象,对事业的发展壮大没有坏处只有好处,出于对自身素质的提升和实现人生价值的追求,他们十分看重政治安排,也激发并带动周围一大批同行同业人士的政治诉求。

    第四,对于那些得益于公有制企业转制后成为事业有成的民营经济人士,随着产权结构逐步多元化、社会化,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水平时,有些人深感要得到社会普遍认同,完整地实现报国为民的人生价值,成为受人尊敬的新一代社会贤达,必须相应地担负起一定的社会责任,多关心同行的困难,关心社会弱势群体的疾苦,关心社会民众普遍关注的涉及土地征用、城市拆迁、环境污染、道路改造、社会治安、社会保障以及看病难、教育收费过高等热点问题,逐步萌发实现更高层次人生价值的诉求。

    第五,对于新一代学有专长和学成归国创业发展的中青年知识分子,在党的“四个尊重”方针指引下,充分发挥科技、专业优势和带领群众致富有门的经营管理特长,有些人已成长为当地看好的时代精英,他们一般没有更多的人生坎坷和政治包袱,而且注重学习,了解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其政治需求大多集中在如何抓住难得的发展机遇,在政府及有关部门扶助下,加快创业发展的步伐,为实现人生最大价值,有些人在条件成熟时有志在政治舞台上也有所作为,具有强烈的参政议政愿望和能力。

    总的来说,随着社会多样化的发展趋势、新社会阶层整体经济实力的壮大以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发展完善,一方面,新社会阶层人士的人民主体意识、依法维权意识、公平竞争意识、抵御风险的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会逐步增强,利益诉求会全面提升,将以更加丰富多样的民主形式,要求参与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另一方面,他们的价值取向,目标追求和思想意识会日益凸显它的独立性、选择性、差异性和多变性,内在的政治诉求也会呈现出从少到多,从低到高、从单一到多样、从被动到主动,从浅层次向深层次的演变态势。

    为了改变一些地方新社会阶层人士中利益诉求的表达和政治参与的行为尚存在一些不规范甚至无序的现象,引导他们政治诉求的理性化和政治参与行为的程序化、合法化,是很有必要的。为此,在关注和正确对待新社会阶层政治诉求时,要把出发点放在坚持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基础上,兼顾最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和不同阶层的具体利益,反对和纠正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着眼于激发他们的创造活力,注重公平正义,鼓励先富帮后富,致富思源,富而思进,致力于形成社会各阶层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又互爱互利、和谐相处的局面。在工作层面上,在社会利益多元结构的环境中,要把握住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自由择业知识分子这个主体;在价值取向多样性中,要把握住创业发展为主导;在利益诉求多变性中,要把握住追求公平正义这条主线。在党的重视和政府的支持下,积极引导他们以理性、合法的形式和渠道来表达、反映诉求,他们合理的、共性的利益诉求,最终会得到社会广泛的认同和尊重,得到有关方面的重视和妥善处理。谨防他们的合理的利益诉求在体制内合法渠道中长期受阻,甚至无理遭排斥而横向溢出,切忌在体制外非理性地演变成为社会噪音、杂音,产生不应有的社会负面影响。

    (二)新社会阶层的参政动机

    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动机比较复杂,本文主要从维护经济利益、提升社会地位、促进政治安全、实现自身价值四个方面来分析新社会阶层的参政动机。

    1.维护经济利益

    改革开放以来,个体利益得到社会确认,利益原则被引入社会经济生活,社会阶层分化,形成利益主体多元化格局。当代中国每个社会阶层都有自己特殊的利益要求,不同社会阶层人们的利益要求有着较大差异。有的更重视发展和效率,有的则更重视稳定和公平。有些阶层关注政治、社会问题是为了进一步确立自己的地位,而另外一部分则是为了保护自己最基本的生存权利。总的来讲,整个社会都是非常关注切身经济利益,而对政治利益的要求则被理性地控制在必要和必须的范围之内。这意味着,在民间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经济利益是首要的,它也是人们有限政治参与的最直接的目的。新社会阶层在经济实力得到扩张后,处于矛盾和利益冲突的核心,更加希望得到政治方面的保障。可以说,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最主要动机是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即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是为了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或为了使已有的经济利益继续维持不丧失,从而参与政治生活,建立一定的社会网络或政治关系,确保在经济上既得利益或预期利益不损失。政治权利是保障经济权利的最佳手段。当前,新社会阶层正在寻求保护其各项利益的政治途径,扩充参与公众事务的社会舞台,或直接联系反映政治愿望的民主渠道,以期本阶层独特的利益诉求能够被党和政府重视并加以有效解决,其中最主要的还是为了能够得到更多的经济发展机会。

    2.提升社会地位

    社会心理学家马斯洛指出,人的基本需求大致分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人际交往需要、尊重需要和发展需要这样五个层次。其中,提升社会地位获得社会尊重就是一个较高层次的需要。新社会阶层是社会上比较富有的阶层,他们之中大多数人衣食无忧,最希望得到的是社会对他们的尊重和认可。美国制度学派的创始人凡勃伦所著的《有闲阶级论》一书中有一个观点,富人最初往往要有意识地脱离生产活动来表现自己拥有的财富以向他人展示其金钱、权力和身份,从而获得荣誉感和自我满足。也就是说,富人必须在除了金钱之外的某些领域特别是政治领域创下相关成就,否则根本无法获得社会尊敬。我国的新社会阶层成长壮大的时间非常短暂,可以说是在社会巨变中产生的。作为经济上的富裕阶层,他们越来越重视自己的社会形象和名誉。古语云:“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丰而知荣辱。”新社会阶层对于自己的社会地位和形象有清醒的认识,他们正在努力地通过政治参与改变别人对自己的看法,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所以说,新社会阶层参与政治的一个重要动机,就是希望获得社会的尊重认可。还有一部分新社会阶层人士虽然在直接政治参与方面不是很积极,但是他们对社会公益事业非常热心,打算通过这种间接的方式来改善自己的形象,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自己在社会上的地位。

    3.促进政治安全

    新社会阶层对社会经济资源的占有优势逐渐显现、阶层队伍的日益壮大、政策环境的不断改变,大大激发了其政治参与的热情。近年来,新社会阶层的政治地位虽然有所上升,但是和经济地位相比,还没有达到和其经济地位相适应的水平,所以,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另一个动机就是政治上的“不安全感”。其实,新社会阶层对政治极为关注,时刻跟踪着政策上的微小变化,尤其是涉及到非公有制经济方面的政策。这反映了他们对目前的政策还是存有疑虑,他们潜意识里的这种不安全感挥之不去。长期以来,我们只关注经济的增长,忽视了社会利益的协调,特别是阶层之间矛盾的协调。中国社会科学院陆学艺主持的大型调查报告《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指出:“若干年来,我们制定了这样那样的推动市场经济迅速而稳定地增长的经济政策,却没有注意制定相应的适于培育现代社会阶层结构的社会政策。”由于社会制度创新滞后,社会政策缺位,社会阶层之间的利益矛盾突出地表现出来。2003年,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五个统筹”,国家开始重视资源分配的公正性,保证社会各阶层利益统筹协调发展。新社会阶层一方面要进一步努力开掘各种社会利益,另一方面还要在社会利益协调中维护自己的利益,减少利益摩擦和损失。这样的双重任务促使新社会阶层在政治上提出要求,在政治参与中更多地关注“政治上是否安全”,政治安全的动机成为新社会阶层参政的另一个不能不考虑的因素。

    4.实现自身价值

    新社会阶层参与政治,一方面是希望通过参政,近观政治,及时把握前沿动态,寻求机会改变对本阶层不利的社会条件;另一方面,主要是希望通过运用政治资源对现有政治体制施加影响,进一步完善社会制度与法制建设,为发展和扩大社会主义民主贡献力量。总的来说,当前,新社会阶层是积极向上的,而且一部分人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把政治参与看作是一种责任,注重使政治参与更具有公益性,希望自己能够在社会发展中有所作为。新社会阶层中的很多人具有较好的教育背景,深谙中国现实政治运作渠道以及官场潜规则,对党和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也比较熟悉。他们中的多数人极具现代公民精神,有着完全不同于传统体制下民众的认知方式,对意识形态、公共政策、政府机构以及官员的评价都有着较为自主的审视能力,对公共问题也有较为独立的判断能力。比如在深圳2003年竞选人大代表时,就有多名新社会阶层人士,他们参与选举,试图亲自进入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从而要求国家制度体系和公共权力机关顺应其日益增长的民主参与要求,努力创新民意吸纳方式和机制,以提升现行政治体系的应对能力和调适能力。另外,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以及社会知名度的提高,新社会阶层人士表现出回报社会、奉献社会的强烈意愿,对社会公益事业非常支持,已经开始考虑用自己创造的社会财富回馈社会,形成了一种比较积极进取的生存态度与价值观。

    三、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主要形式

    政治参与形式主要是指政治参与的途径和渠道,它是实现政治参与目的的行为通道,依靠这个通道,新社会阶层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输送到党政决策体系中,使“自知”的政治意愿转变为“他知”的政治诉求。新社会阶层由于其利益表达的多元化以及社会联系的多样性,事实上出现了灵活多样的政治参与形式。

    当前,新社会阶层最为广泛和具有影响力的政治参与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通过担任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来实现政治参与

    新社会阶层人士参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是其政治参与的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新社会阶层通过担任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这样的途径参与政治,具有更强的制度保障。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我国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最主要的组织形式,是我国公民实施政治参与的主体渠道,也是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主要渠道。政治协商会议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机构,虽然不属于国家机关序列,但是它是一个有中国特色的政治舞台,也是新社会阶层重要的政治参与舞台。新社会阶层越来越多地被选为各级人民代表或被协商为各级政协委员,他们积极回应政府系统对他们的安排。先富起来的一部分新社会阶层人士,如私营企业主群体,他们比较普遍的心态就是期望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扩大自己的政治影响力,对改变自己的形象和政治地位有比较迫切的要求。2008年,由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国家工商总局和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共同组织的“中国私营企业研究课题组”对全国的私营企业进行的第八次抽样调查资料显示,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是私营企业主参与政治的最主要方式,回答担任各级这两类职务的总计有2101人,占受访企业主的51.1%。其中,担任人大主任、副主任和常委的分别有9、7、162人,担任人大主任、副主任的全部集中在县乡两级,担任人大常委的不但在县乡两级有,而且地级和省级分别有34人和10人。2007年,全国被选为县级以上人大代表的新社会阶层人士有9000多人,被推荐为县级以上政协委员的有3万多人。新社会阶层当选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不仅是形式上的意义,同时具有实际的作用,强烈地表达了中国权力机关中有非公有制经济的人格代表这一政治现实。

    (二)通过参加工商联等群团组织来实现政治参与

    工商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面向工商界、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具有统战性、经济性和民间性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重要纽带,也是新社会阶层参政议政的不可忽视的载体。工商联的主要功能是促进私营企业的发展,为国家管理私营企业提供支持,以及在党、政府和私营企业之间发挥桥梁作用。第八次全国私营企业调查资料显示,私营企业主十分关注工商联工作,对新时期工商联加强履行职能,更好地服务于非公有制经济寄予厚望。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担任工商联会长试点的支持率比2006年高出34.8个百分点,达到69.7%。加入工商联,一方面使企业有了归属感,提升了企业的形象;另一方面,工商联是人民政协的重要界别,在工商联任职也是进入政协的有效途径。目前,担任全国工商联执行委员的私营企业主有183人,其中副主席3人,常委46人。除了工商联以外,海外联谊会、知识分子联谊会、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联谊会等统战性社团也在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中发挥了独特的作用。同时,我国还有团委、工会、青联、妇联等群众性组织,新社会阶层参与这类组织的代表选举,在其中承担一定工作,也是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途径之一,它构成了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非主流渠道。此外,一部分新社会阶层人士为了企业拓展市场、维护企业权益和协调企业与政府的关系等因素,成立了一些民间行业商会或同业公会,如温州商会、汉口商会、乌盟商会、泉州同业公会等,这些行业商会和同业公会已经成为新社会阶层参与政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2001年以来我国各类民间组织发展情况以及福布斯排行榜、胡润排行榜中新社会阶层的捐赠情况。在现行体制下,商会对于新社会阶层具有较强的政治引导功能。引导会员自觉地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渐完善,实现对新社会阶层政治上的领导,在一定意义上是一种强制性的自我教育。当前,很多地方商会和行业协会的领导人被安排进入人大或政协任职,成为一支重要的参政议政力量。

    (三)通过与政府官员的个别政治接触来实现政治参与

    新社会阶层的政治参与的普遍和经常的形式,最主要体现在与政府及其公职人员的公开及私下接触,以此维护和发展自身的利益。这种“个别接触”式的政治参与通常是在正式参与渠道效率低下或没有正式参与渠道的情况下发生的,并且常常成为一部分新社会阶层人士,尤其是私营企业主群体的主要选择。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绝大多数新社会阶层人士都会主动选择与政府官员接触,利用他们掌握的行政特权来获取企业发展的有利条件。目前,我国新社会阶层与政府官员政治接触的主要方式有:第一,凭借实力与党政官员接触。私营经济的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大势之一,上规模的私营企业是各级党政领导人常去的地方,知名的私营企业主与中央及地方各级官员保持着较密切的联系,可以使私营企业主的要求较快地反映到政治系统的核心部分。第二,利用各种关系网实现政治接触。利用个人关系网络,如以朋友、同乡、同学等关系为纽带,直接接触相关决策者,以表达其特定的利益诉求,这是最常用、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影响方式。第三,聘请一些退休或者下海经商的公务员在企业工作。利用他们在官场上形成的人脉,由他们牵线搭桥,与当政的一些官员建立起私人关系,从而获得预期的现实利益。通过政治接触,新社会阶层在不同程度上占有、分享中央及地方的部分政治资源,直接把自己的经济需求导入地方乃至中央的政治决策之中,影响地方及相关的政治决策。在政治接触过程中,增进了新社会阶层与政府的相互了解,有利于解决共同面临的发展问题。同时,应该注意,这种政治接触还存在着不易把握的限度问题,把握或处理不当,在一定的政治情势下,就会演变为政治权力寻租,甚至出现干涉地方政治的现象。

    (四)通过加入政治党派或组建企业党组织来实现政治参与

    政党是现代政治生活中最为活跃、最具有影响力的政治行为。参与政党活动是实现政治参与所需的必要手段之一。公民一旦加入政党组织,其接触政治机会也随之增多,政治参与的意识也随之增加。新社会阶层以加入政治党派的方式参政的渠道只有两种:一是加入中国共产党,以党员的身份参与政治;二是参加民主党派,在民主党派内参加有关活动。新社会阶层通过加入中国共产党而实现政治参与的方式又有两种:一是在党组织内直接提出自己的政治诉求;二是利用党联系群众的渠道,向党组织反映自己的利益要求,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要求。新社会阶层能否加入中国共产党的问题,在党内争论了十余年,直到党的十六大,全党才基本形成共识,确认了新社会阶层可以加入共产党。过去,党员基本是没有多少财产的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现在已经有相当数量的新社会阶层加入了党的组织。第八次全国私营企业调查资料显示,在被调查企业中,员工党员人数为1人和2人的企业分别占10.1%和12.0%;党员人数在3人和3人以上的企业占57.2%,有50名以上和100名以上党员员工的企业分别占3.3%和1.3%。新社会阶层不仅通过个人加入党的组织来实现政治参与,还在自己的企业中成立和建设党的基层组织。非公有制企业中中共党组织是从无到有,处于一个不断的发展过程。从2002年至2006年,全国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数量由9.9万个增长到17.8万个;全国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比例达到94.2%。截至2007年6月底,全国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有18.7万户,已建立党组织的企业16.4万户。截至2006年底,全国非公有制企业中党员达到286.3万人,个体工商户中有党员81万人。共产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新社会阶层同意在自己的企业中成立共产党的组织,本身就是一种政治参与的姿态。但是,目前总的来说,党员在新社会阶层中所占的比例偏低,新社会阶层所在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比较薄弱,新社会阶层中的中共党员组织关系不确定,组织生活不正常,有待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五)通过互联网和媒体等大众传媒来实现政治参与

    在现代社会中,媒体、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发挥着重要的政治参与功能和作用。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各种大众传播媒介,自由而广泛地反映和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要求。互联网是中国比较自由的信息和言论平台。网络在当今时代的作用是多方面的,它对于推动政治文明建设也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网络的发展为公民政治参与提供了一个新的途径和渠道。透过网络,公民有更多的机会了解政府在做什么、怎么做,并可以以多种方式及时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参与决策过程。目前,网络上的民主开展得如火如荼,通过互联网这个渠道表达意见的新社会阶层越来越多。例如外资企业与私营企业管理和技术人员主要青睐于网络政治参与形式。他们当中仅有少部分人通过政协和人大来践行他们的民主理念,当然,绝大部分人没有这种政治安排和机会。而网络参与形式以其较强的民主性和主控性,使得他们可以自由地关注、参与各种自己关注的国内和国际政治、经济政策以及社会事务等。但是,新社会阶层通过网络参与政治,作为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一部分,也带有一定的复杂性和两面性,需要政府能够慎重地加以引导。另一方面,新社会阶层通过社会舆论参与政治,如在媒体上做广告扩大个人和企业的社会影响,这是新社会阶层的一种典型的间接政治参与方式。在诸多间接参与的方式中,通过舆论工具参与是一种影响较为广泛的方式。舆论工具在西方被当作“第四种权力”,它对政府决策过程的影响越来越明显。舆论工具不仅具有表达意见的功能,还可以行使对政府的监督职能。从表意功能来看,由于传播媒介种类繁多,且都是开放性的,面向全体社会公众。大众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媒体等媒介发表出来,这些意见和建议无论是否针对政府。一旦形成社会舆论自然就会对政府产生压力,使其在进行决策时不得不认真考虑这些意见和建议。

    (六)通过支持公益事业来实现政治参与

    许多新社会阶层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自愿组织起来实施“光彩计划”,并对老少边穷地区投资,助学助医,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作为党的富民政策的成功实践者,自愿到老少边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参与扶贫开发活动。全国第六次私营企业主抽样调查数据显示,私营企业主中有80%的人参加了光彩事业,其中有57.7%的人为光彩事业捐过款;16.5%的人投资兴办过光彩小学;有39.3%的人做过修桥补路;8.6%的人参与市场建设;10.6%的人参与国土绿化等公益活动;还有7.3%的人到老少边穷地区办企业;5.8%的人利用农产品开发新项目。更多的人因此受益。其他新社会阶层人士如律师、会计师等也以不同的方式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像有的律师无偿地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等。据统计,从1994年到2006年的十二年里,参与光彩事业的民营企业家和港澳台侨工商界人士达18723人,兴办光彩事业项目约13544万个,投入资金1069多亿元,安排就业300万人,用于捐资办学和资助其他公益事业130亿元,帮助548万贫困人口解决了温饱问题,为中国贫困落后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很多新社会阶层关注的不仅仅是自己的企业,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使他们热切地关注着社会热点和民生问题。2001年,为了配合三峡移民工程,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与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移民开发局成功举办了“光彩事业三峡行”活动,共签订项目54个,协议投资达41亿元。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市发生8级特大地震灾害,新社会阶层人士纷纷为灾区捐款捐物。截至5月14日,共向灾区捐款10760万元人民币,并将价值2000万元的救灾物资送往灾区。他们的行动感动了包括灾区在内的全国人民。

    总之,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形式选择总体上是在现有的政治框架内进行的,他们主要通过人大、政协、工商联等载体,以统一战线为主要途径参与到国家政治生活中。当前,新社会阶层人士正通过越来越多的途径和渠道,不断调整着方式方法,开展多种多样的公关,使得自身成功的接近自己在政治上的预期目标。

    四、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总体上看,新社会阶层积极参与政治,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政治文明进步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不可否认,新社会阶层的政治参与还处在不断探索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和不足,在社会上造成一些负面影响,对此,必须在理论上予以高度重视,在今后实践中予以合理解决。

    (一)尚未形成共同的政治意识,参与水平相对低下

    新社会阶层尽管在目前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占据了半壁江山,经济地位、政治地位不断提升,但他们尚未形成独立的阶层意识和共同的政治意识,参与政治的意识和能力都明显滞后,在政治上的表现还并不成熟。中国的新社会阶层来自于社会的各个阶级、阶层,文化素养、资本规模以及社会影响评价都有很大的差别。在中国目前的政治体制下,他们一时也不可能形成统一的政治组织,也没有相应的独立的组织网络及舆论工具对他们的政治要求进行过滤及综合。因此,新社会阶层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自我认同和相互认同以及由此产生健康的阶层意识还未形成,其成员大多都缺乏对本阶层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政治素质滞后于政治地位的提升,在参政议政中主人翁意识不强,还不可能形成相对独立的政治意识。另外,新社会阶层的参政能力和水平有限,在参与政治的过程中,往往只能提出一些比较模糊、笼统的要求,如保护财产权等,而这些政治要求往往没有可具体实现的途径。还有一部分新社会阶层人士对现实政治仍然采取保守和谨慎的态度,往往抱定“在商言商”的信条,只是主张办好企业,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和企业形象,争取做社会贤达,在主观上不愿意介入政治,也就失去了政治参与的直接动力。

    (二)政治参与的立意不高,存在动机不纯的现象

    新社会阶层有别于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相比较而言,他们更关注政治参与的务实性和私利性,从总体上看,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思想境界和政治立意并不高,目前主要还是为获取和维护自身或本阶层的利益,尤其是经济利益。在具体的政治参与过程中,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把有关个人或本阶层的重要问题带进政治决策过程,使本阶层独特的利益诉求被现有政治体系吸纳或认可。目前,在我国新社会阶层中,真正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福祉,从公平正义的立场出发从事政治参与的人并不多,大部分人还是为了个人和本阶层利益,把政治参与当作实现个人利益的手段。另外,我国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还存在着动机不纯的现象。如有的新社会阶层人士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身份当成一顶“红帽子”,企图为其社会活动提供“保护色”;有的新社会阶层人士政治视线偏移,总是站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立场上看待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存在的问题,强调在经济上要实行完全的市场化改革,在政治上要实行西方式的“民主政治”;还有个别新社会阶层甚至企图通过政治参与的途径改造党。可见,新社会阶层在政治参与中抱有一定的政治企图,这不能不引起党和政府及全体人民的高度警惕。

    (三)政治参与渠道不畅,存在非制度性、非法性政治参与现象

    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从现代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创新看,还不能完全适应新社会阶层日益强烈的利益诉求和多样化的参与需求,存在非制度性、非法性政治参与现象。非制度性政治参与主要是指新社会阶层在政治参与的实践过程中,溢出现有规范的政治参与机制,在社会正常的参与渠道之外发生的政治参与活动。非制度性政治参与之所以大量存在,主要是出于转型期的政府行为和市场机制均存在着一定缺陷,政府在资源配置的过程中还保留着相当的权利,而依靠某些特殊政策或特权成功的新社会阶层人士还为数不少。另外,由于我国参政议政的渠道并不畅通,新社会阶层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个人利益的渠道常常受阻,有些新社会阶层人士因为利益驱使,就会采取操纵选举、贿选、重金拉拢政府官员等不被现行法律政策所允许的非理性的政治参与方式。操纵选举或贿选是指通过用金钱或其他诱导性手段贿赂选民或代表,从而控制选举结果的行为。在我国,目前,新社会阶层在政治参与过程中以金钱操纵或贿选现象一时还难以避免,这在农村地区尤为明显,出现了所谓的“富人政治”现象。拉拢收买政府官员是新社会阶层非法性政治参与中危害最大的一种形式。目前,我国新社会阶层拉拢收买官员的现象较多,进一步考察2001年以来新社会阶层腐蚀省部级以上高官的案件,情况同样令人触目惊心,近年来我国新社会阶层对现有政治系统的腐蚀程度较为严重。这里讲的所谓新社会阶层主要是指私营企业主阶层,可以说,有的私营企业主背后隐藏着一批腐败分子,有的腐败分子背后隐藏着一批私营企业主。这些腐败行为的产生不仅破坏了市场公平原则,危及了国民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而且也使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下降,使公民产生信任危机,如果任其发展下去,有可能会动摇党在人民群众中的执政基础,因此,必须对此予以高度关注和正确处理。

    五、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发展趋势

    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是一个循序渐进、不断完善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企业的组织结构、产业选择、经营方式、融资方式、资源配置方式、分配方式等多样化的趋势还将进一步发展,这些趋势必然会在新社会阶层的人员构成变化上反映出来,并对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政策和实践走向发生一定的影响。将来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发展可能将出现下列趋势:

    (一)新社会阶层中知识分子和精英分子比例将不断增加

    目前,我国新社会阶层内部仍然处于分化、组合阶段,新社会阶层的来源成分、整体素质、经济实力和政治参与意识等也在不断变化,分析这些主体因素的变化情况,是准确判断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发展趋势的前提和基础。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新社会阶层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和经济实力将进一步提升,整体上呈现精英化趋势。新社会阶层的主体是知识分子,一般都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掌握一定的科技和管理技术,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领航人。新社会阶层的成员,大部分是从原来的知识分子队伍转化而来,受教育程度普遍较高,掌握现代知识、高新技术、专业技能和管理经验等,其中相当一部分还有海外学习、工作的经历,具有开阔的视野和先进的观念。他们大多思想活跃,具有较强的民主意识,这就为他们主动参与社会、提高参政意识奠定了相当的基础。随着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完善,政治体制改革不断向前推进,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必将在深度和广度上有重大突破,新社会阶层通过政治参与必然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2007年2月9日发布的《第七次全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综合报告》中给出的有关结论也是:私营企业主的构成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并呈现精英化的发展趋势;该调查报告还显示,机关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含个体工商户升为私营企业主者)、专业技术人员这三类人员的比例已从第六次调查的33.8%上升为67.4%;而在私营企业主中,拥有大专以上学历者占到近50%。总的看来,新社会阶层中精英分子的不断增加,不仅使人们逐步改变了把新社会阶层等同于社会边缘群体的看法,而且极大地提高了新社会阶层的整体素质,他们集经济资源、政治资源和文化资源于一身,成为新社会阶层中政治参与机会最多的群体。

    (二)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社会环境将不断改善

    我国的政治参与环境不仅是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活动的前提和基础,而且是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政治民主和政治文明建设的不断深入,新社会阶层的政治参与环境不断改善,在总体上经历了一个从封闭到开放、从排斥到吸纳、从紧张到宽松的发展过程。今后,随着我国政治民主和政治文明程度的继续提高以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历史进程的逐步推进,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环境仍将不断改善。首先,这是由社会主义的本质决定的。社会主义的本质是人民当家做主,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目标之一就是让人民在经济上富裕的同时,在政治上享有更多的民主,而民主就意味着更多的人能够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参与党和政府的决策,这也是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政治条件。其次,这是由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决定的。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公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将不断提高,党和政府将会开辟更多的政治参与渠道,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加民主政治建设,在这个过程中,新社会阶层的政治参与热情必然会得到充分释放,并不断走上政治参与的舞台。再次,社会公众对新社会阶层的认识和看法已经发生重大变化。党的十六大实现了从对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认同,到对从事非公有制经济活动的新社会阶层人士的认同,这是一个非常大的飞跃,形成了有利于新社会阶层发展壮大的良好环境。如今,人们已经不再把新社会阶层看做是社会的特殊阶层,特别是人们在政治上及社会生活中对于新社会阶层的接受和认同程度不断提高,这为新社会阶层进一步扩大政治参与空间提供了较为宽松的舆论环境。最后,党的十六大以后,我国各地陆续出台了一些扩大公民政治参与的配套措施。中共中央陆续下发了《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和《关于党的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两部文件直接指导了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实践活动。但是,相对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实践来说,上述两部文件还远远不够,因此,可以预测,今后有关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政策性文件及相应的法律法规还会出台,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有关政策法律规范将更加明确。

    (三)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公益性和组织性将不断增强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政治民主运行机制的逐步完善,新社会阶层的政治参与也会从目前的功利型参与转向公益性政治参与,从而实现更高的政治参与价值。同时,随着政治参与实践的逐步深入,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一致性也将逐步增强,他们会越来越意识到集团利益的重要性,从而不断超越个人的狭隘利益界限,关注整个新社会阶层的利益,并且在政治参与方面越来越多地采取一致行动。一方面,新社会阶层将从关注个体利益逐步转向关注本阶层整体利益。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目的如何,是衡量其政治参与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过去,新社会阶层总是关注自己和自己企业的具体利益,很少顾及他人或同行的整体利益。随着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意识、水平和层次不断提高,特别是阶层意识的逐步形成和强化,使得他们开始意识到阶层联合和行动一致的重要性,并对本阶层的相同处境和共同利益有了更清醒的认识,他们开始用同一种声音说话,关注和反映新社会阶层的整体利益。今后,他们有可能进一步提高政治参与的立意基础,以更高的境界,为全国人民的福祉建言献策。另一方面,当前,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组织性还不是很强,主要还停留在个体参与阶段,参与活动并没有达到高效的组织化。大多数新社会阶层人士是以个人身份,利用人际关系网络。就个人的利益与个别政府官员直接接触。但是随着“原罪”、“仇富”等现象的出现,新社会阶层将会越来越多地从群体或阶层的整体利益出发,提出整体性的、关涉整个行业或群体利益的政治诉求。

    (四)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规范化程度将不断提高

    在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过程中,其介入政治的方式是否科学、规范,不仅取决于政治生活的文明、开放程度,而且直接反映了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活动的合法性和实际效果。因此,党和政府将会不断地出台规范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实践活动的政策、法律和制度,相应地,新社会阶层也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不断规范自身政治参与行为。一方面,从党和政府的角度来说,积极引导新社会阶层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实现政治参与的科学化、规范化,对于处理好各方面各阶层利益关系,把一切积极因素充分调动起来,以此顺利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实现社会全面发展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所以,随着我国民主政治的有序推进和稳定发展,党和政府将会积极引导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朝着理性、规范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从新社会阶层自身来说,政治参与规范化就是要使政治参与朝着依法参与、有序参与、平等参与、自主参与和合作参与等制度性参与的方向发展。当前,新社会阶层在政治参与中存在大量超出政治参与规范的行为,甚至存在着非法的政治参与行为。今后,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政治参与制度将不断改善,政治参与领域将不断放开,政治参与渠道会日益增多。受此影响,新社会阶层的非制度性政治参与行为将逐步减少,相应地,制度性政治参与行为将不断增加。在具体的政治参与过程中,努力做到现行政治制度安排内的政治参与能与制度安排外的政治参与相共融,政治参与能与社会参与相互动,直接的或显性的参与能与间接的或隐性的参与相互补。通过观念更新、工作创新和制度创新,使新社会阶层有序的政治参与和合法的社会参与渠道更加畅通,程序更加规范,功能日趋完备,始终沿着依法、有序、理性的轨道健康开展起来,朝着科学、持续、和谐的方向深入发展下去,在更高层次上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和政治文明的发展。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