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波文集-卷十(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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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的办公室在一楼,有人说,一楼的房子接地气,接地气的意思是说,这间房子格外潮湿,晚上尤甚。潮气渗透了我的衣服,腐蚀着我的筋骨。潮湿的颜色是棕色的。我的老师也是棕色的,她紧挨着我坐着,把棕色的头发盖在我肩上,告诉我说,未来的世界是银子的。这就是说,这世界早晚要沦为一片冷冰冰的、稀薄的银色混沌,你把一片黄铜含在嘴里,或者把一片锡放在嘴里反复咀嚼,会尝到金属辛辣的味道——这就是混沌的味道。这个前景可不美妙。但是老师的声音毫无悲怆之意——她声调温柔,甚至带有诱惑之意。她把一片棕色的温暖揉进了我的怀里。在这个故事里,老师的身体硕长,嘴唇和乳头都呈紫色。在一阵妙不可言的亢进之中,我插入了一片温暖的潮湿。在这个故事里,我和老师坐在一棵大树的树根上,脚下是热带雨林里四通八达的棕色水系。只有潜入水中,才发现这种棕色透明的水是一片朦胧。有些黄里透绿的大青蛙伸直了腿,一动不动地飘在水里。你怎么也分不清它是死了,还是活着的。这就是这种动物的谋生之道……世界上各种各样的人,他们的生活中都会有一些乐趣,否则就难以生存。但像我们这种人就没有什么乐趣,起码在办公室里时是一点都没有的。我在这间办公室里坐了二十年了,我的生活就是一遍又一遍地写着我和老师的恋情,这恋情的片断就是短篇小说,它的部分是中篇小说,它的全体则是长篇小说。我被这故事魇住——我的生活整个被它给毁了。F2比我还不如。她是儿童文学作者,她的生活整个就是一只刺猬。刺猬这种东西看上去很善良,所以就成了儿童文学的主角。有一次,有人提出,刺猬是种果园里的害兽,不宜成为儿童文学的主角,险些把刺猬给枪毙掉。那时候F2刚进公司,听说人家要枪毙她的故事,如丧考妣。要是现在还巴不得哩。当然,经过讨论,刺猬还是留下来了。在我们这里,一个东西要么初次出现就被枪毙,要么就永远不被枪毙,长命百岁。我小时候玩过不少刺猬,这种动物小的时候,身上的刺锋利无比,像钢针一样;随着年龄的增长,刺也钝下去。老刺猬根本就没刺,只是长了一身坚硬圆疙瘩。刺猬的天敌是黄鼠狼。后者是懂得这些的。见到了老刺猬就想:这家伙皮糙肉厚,肯定不好吃;何况还长了一身老疙瘩——就把它放过去,不吃它了。有一回我对F2说起刺猬,她听得两眼发直。原来她从来就没见过刺猬。至于这世界上还有黄鼠狼,她根本就没听说过。

    坐在F2面前,我的心情(假如我有心情的话)很坏,就和这支烟一样。有个小子每礼拜三都要在停车场上劫我。我有责任马上出去被他打劫——他等得不耐烦,会拿垒球棒砸我的吉普车。我怀着忐忑的心情等着,电话铃响了。不等拿起耳机,我就知道这个电话肯定是场灾祸。我的吉普完蛋了。吉普的零件很难找,因为车子早就停产了。要是去买辆轿车,我又坐不进去。谁让我长这么大个子——我天生是个倒霉蛋……

    公司的保安员用内线电话通知我说:该下班了。他是知道有人在等着劫我。所以他是在通知我,赶紧出去给劫匪送钱;不然劫匪会砸我的车了。车在公司的停车场上被砸,他有责任,要扣工资。我不怕劫匪砸我的车,因为保险公司会赔我。但我怕保安被扣工资——他会记恨我,以后给我离楼最远的车位。车场大得很,从最远的地方走到楼门口有五里路。盛夏时节,走完这段路就快要中暑了。这一系列的事告诉我们的是:文明社会一环扣一环和谐地运转着,错一环则动全身。现在有一环出了毛病——出在了F2身上。她告诉我说,她要写真正的小说。

    白银时代(4)

    F2对我说,她要写真正的小说,这就是说,没有人要她写,是她自己要写的——正如亚里士多德说过的,假话有上千种理由,真话则无缘无故——还扯上了亚里士多德,好像我听不懂似的——实际上我也是不懂,但这种说话的方式使我感到不舒服,脑袋里面有点疼,但我没有恼怒。我想要劝她别写,但想不出话来。把烟抽完之后,我就开始撕纸。先把一本公用信纸撕碎,又把一扎活页纸毁掉了:一部分变成了雪花状,另一部分做成了纸飞机,飞得办公室里到处都是。顺便说一句,做纸飞机的诀窍在于掌握重心:重心靠前,飞不了多远就会一头扎下来;重心靠后则会朝上仰头,然后屁股朝下的往下掉——用航模的术语来说,它会失速,然后进入螺旋。最后,我终于叠出了最好的纸飞机,重心既不靠前,也不靠后,不差毫厘地就在中央,掷在空中慢慢地滑翔着,一如悬在天上一样,半个钟头都不落地。看到这种绝技,不容F2不佩服。她擦干了泪水,也要纸来叠飞机。这样我们把办公桌上的全部纸张都变成了这种东西——很不幸的是,这些纸里有一部小说稿子,所以第二天又要满地拣纸飞机,拆开后往一块对,贴贴补补送上去。但这已经是第二天的事了。

    不知不觉地到了午夜,此时我想起了自己是老大哥,站起身来,说道:走吧,我送你回家。这是必需的:F2乘地铁上下班,现在末班车早就开过了。奇怪的是:我的吉普车没被砸坏。门房里的人朝我伸出两个指头,这就是说,他替我垫了二十块钱,送给那个劫道的小玩闹。我朝他点了点头,意思是说,这笔钱我会还他的。保安可不是傻瓜蛋,他不会去逮停车场上的小玩闹——逮倒是能逮到个把,但他们又会抽冷子把车场的车通通砸掉,到那时就不好了。以前发生过这种事:几十辆车的窗玻璃都被砸掉。这就是因为保安打了一个劫匪,这个保安被炒了鱿鱼。那几辆车的碎玻璃散在地下,叫我想起了小时的事:那时候人们用暖水瓶打开水。暧水瓶胆用镀银的玻璃制成,碎在地下银光闪闪。来往的人怕玻璃扎脚,用鞋底把它们踩碎。结果是更加银光闪闪。最后有人想把碎玻璃扫掉时,已经扫不掉了——银光渗进了地里……在车上F2又一次开始哭哭啼啼,说她还是想写小说。我感到有点烦躁,想要吼她几句。但又想到我是老大哥,要对她负责任。所以,我叹了一口气,尽量温存地说道:如果能不写,还是别写罢。听到我这样说,她收了泪,点点头。这就使我存有一丝侥幸之心:也许,F2不是真想写小说——她只是想要哭一阵,寻求点安慰。如果是这样,那就太好了。

    送过了F2我回家。天上下着雨,雨点落在地下,冒着蓝色的火花。有人说,这也是污染所致;上面对此则另有说法。我虽不是化学家,却有鼻子,可以从雨里嗅出一股臭鸡蛋味。但不管怎么说罢,这种雨确实美丽,落在路面上,就如一塘风信子花。我闭灯行驶——开了灯就会糟蹋这种好景致。偶尔有人从我身边超过,就打开车窗探出头来,对我大吼大叫,可想而知,是在问我是不是活腻了,想早点死。天上在打闪,闪电是紫色的,但听不到雷声。也许我该再编一个老师的故事来解闷,但又编不出来:我脑袋里面有个地方一直在隐隐作痛。

    6.老大哥

    “我在老师的床上醒来时,房间里只剩了窗口还是灰白色。那窗子上挂了一面竹帘子。我身上盖了一条被单,但这块布遮不住我的脚,它伸到床外,在窗口的光线下陈列着。这间房子里满是女性的气味,和夹竹桃的气味相似。老师躺在我身后,用柔软的身体摩挲着我”——以前这个情景经常在我梦里出现。它使我感到亲切、安静,但感觉不到性。因为我未曾长大成人。我今年四十三岁,刚开始长粉刺疙瘩。最近刚长出了腋毛和阴毛,喉结也刚开始长大。我的声音变得很浑厚。上班时,我喜欢在办公室里卖弄一下,窗玻璃随之嗡嗡地共振。同事们听了就捂耳朵,高叫道:省点气罢,头儿!知道你变嗓子……书上说,这种情况叫青春期。我有点怀疑:四十三岁开始青春期,是不是太晚了?

    年复一年,我醒来时盼隋形总是这样。我渴望有新的醒来的方法,比方说,四肢摊开,醒在一个随波逐流的小小竹排上。不知不觉,它已经漂进了一条伟大的河,极目远望,到处都是棕色的水,只有极远处有渺小的岸,就像两条黑线。这里还属于陆地,是因为水里带着泥土的腥味,天空是灰白色的。等到见到蓝色的天空,驶入蓝色的水域,我们就到了海里。像我这样的陆地生物,到了海里可怎么生活呢。此时老师在我身后说道:能不能生活,又有什么关系呢。这故事继续发展下去,我们就要在汪洋大海里渴死。这正是我的本意。我很想在极度的孤寂之中,在炎炎的烈日下和老师一起死掉。死掉还要拉老师做伴,这说明我是越来越坏了。

    早上,我懒洋洋地起身,出门,又懒洋洋地驶入停车场。公司的停车场是我的伤心之地。起初,这里非常辽阔,上面能停上千辆汽车。走在中央时,感觉天苍苍,野茫茫……盛夏时节,这里是一片黑色的热浪。中午吃完饭回来,在停车场上走上几步,就觉得鞋不跟脚;然后鞋底就被牢牢粘在了地面上,此时你就如粘蝇纸上的苍蝇一样。好在被粘住的人预先有准备,撑起了阳伞,戴上了随身听,虽然脚不能动,但可以随着音乐扭动身体,小姐们还可以拿出粉盒和小镜子化妆——总而言之,被粘在停车场上,这也是种过得去的生活,只是必须有水喝。自己带水是不行的,它会变得温吞吞的让人恶心。身上必须有大哥大,以便叫门卫室的人来送水。要是把大哥大落在了车里,就只好碰运气了——只好等门卫开着车来卖水。有一年八月,全公司五千多人,有四千多被粘在了停车场上,与此同时,开着冷气的办公室里却空空荡荡。这使领导上下了决心,花大价钱改造停车场,移来了很多大树,把这里变成了一条弯弯曲曲的林荫道。还把地面用柏树和冬青的矮墙分割开,使它变成一片迷宫。白天还看不出什么特色,天黑以后,它就成了一片劫匪出没之地。众所周知,假如一个地方有很多黑暗的角落,它就一定会成为盗匪出没之地。停车场上灯杆林立,但很快就有一半灯不亮了。白天换好灯泡,晚上马上被打碎。白天停车场上保安员很多,但天黑以后一个都看不见。有人说,这些劫匪里有一半是保安公司的保安员,但写作公司禁止自己的职员这样说,因为这是破坏安定团结——从此之后,中午我们再不能借口被沥青粘住不进办公室,但晚上却经常遭遇到劫匪,给生活增加了很多乐趣。

    每天晚上,王二下班走到车位前,小树丛里都会跳出一个蒙面的小个子,穿着一件黑皮夹克,手里拿着一把小手枪,大喝一声:大叔,打劫!给我钱包!有件事不妨事先说到:王二长得像个狗熊,横着裁、竖着裁,都能裁出盗匪两个。相信你已算出,他能切成四个劫匪,因为二二得四。但他乖乖地举起手来说:不要开枪,钱包在上衣口袋里。那个盗匪招招手,示意他把钱包递过来。王二放下右手,到胸口掏出钱包,交给那个强盗。他把钱取走,把钱包递回,王二又用右手接过来,在此期间,王二的左手一直是高高地举着,像一个交通警察在指挥交通。把自己的钱包放回口袋以后,他又高高举起了双手,身上穿的夹克衫下襟扬起,露出了半截肚皮。然后,劫匪说道:谢谢了,大叔,就消失在小树林里。王二又站了一会儿,才放下手臂,去开自己的车,一路上摇头晃脑地说:小兔崽子,还知道说谢谢——不错。

    后来,那个劫匪说话更为简约,变成了:大叔,钱包!连“打劫”二字都省掉了。王二连手都顾不上举,马上把钱包给他。钱包里有证件、信用卡等等,还有钱。劫匪只要钱。把钱拿走后,把钱包扔了回来,王二笨手笨脚地接住:他这个人手脚都笨。那个劫匪说:大叔,你该锻炼一下身体。王二听从了他的建议,每周都去健身房两次,还抽时间去打网球。此后他的身手敏捷了一些,接钱包不再有问题。

    再后来劫匪说话更简约:大叔,钱!把个包字也省掉了。王二把钱包里的钱都掏出来给他,就像在农贸市场买东西时付钱那样。把钱拿走后,他也顾不上说谢,因为还要赶去劫别人。在停车场上劫人毫无风险,但被劫者身上也没有多少钱。为了弥补单个被劫者的不足,就得多劫一些人。所谓萝卜快了不洗泥,一切客套话全免。这使王二感到失落,他以为一回生,二回熟,和劫匪熟络了,还能聊聊天;谁知熟络以后劫匪却轻贱起他来,这使他的脑袋里面又麻又痒,服用大量的阿司匹林也不见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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