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真正的小说
我的小说将近写完了。也许你还记得,二十年前这部小说初版时,被称为“伤风败俗师生恋”,成为传媒关注的焦点,遭到最猛烈的批判,所以销得不错。现在出到二十一版,总是这老一套,谁都懒得批我,大概也卖不出几本。对此应有种达观的态度:哪能年年都关注我。公司给我开份薪水,我也不能给公司招灾惹祸。我把电脑关上,转向窗子。今天出了太阳,阳光投射到玻璃上,整面窗子变成了棕色。
所有的人都到楼顶上去了,但F2没去。抓住这没人的机会,她正好对我“诉求”一番——我不知这个词是什么意思,但我觉得这词很逗。她在我面前哀哀地哭着,说道:老大哥,我要写小说啊……大颗大颗的泪珠在她脸上滚着,滚到下巴上,那里就如一颗正在溶化的冰柱,不停地往下滴水。我在身上搜索了一阵,找到了一张纸餐巾(也不知是从哪里抄来的),递给了她。她拿纸在脸上抹着,很快那张纸餐巾就变成了一些碎纸球。穿着长裤在草地上走,裤脚会沾上牛蒡,她的脸就和裤脚相仿。我叹了口气,打开抽屉,取出一条新毛巾来,对她说:不要哭了,就给她擦脸。擦过以后,毛巾上既有眼泪,又有鼻涕,恐怕是不能要了。F2不停地打着噎,满脸通红,额头上满是青筋。我略感不快地想到:以后我抽屉里要常备一条新毛巾,这笔开销又不能报销——转而想到:我要对别人负责,就不能这么小气。然后,我对F2说:好了,不哭——回去工作吧。她带着哭腔说:老大哥,我做不下去——再扯下去又要哭起来。我赶紧喝住她:做不下事就歇一会儿。她说坐着心烦。我说,心烦的时候,可以打打毛衣,做做习题。她愣了一会说:没有毛衣针。我说:等会儿我给你买——这又是一笔不能报销的开支。我打开写字台边的柜子,从里面拿出一本旧习题集,递给她;叫她千万别在书上写字——这倒不是我小气,这种书现在很难买到了。
白银时代(6)
过去,我做习题时,总是肃然端坐,把案端的台灯点亮,把习题书放在桌子的左上方,仔细削一打铅笔,把木屑、铅屑都撮在桌子的右上角,再用橡皮膏缠好每一支笔(不管什么牌子的铅笔,对我来说总是太细),发上一会儿呆,就开始解题了。起初,我写出的字有蚊子大小,后来是蚂蚁大小,然后是跳蚤大小,再以后,我自己都看不到了。所有的问题都沉入了微观世界。我把笔放下,用手支住下巴,沉人冥思苦想之中。F2的情况和我不同,她把身体倚在办公桌上,脖子挺得笔直,眼睛朝下愤怒地斜视着习题纸,三面露白,脸色通红,右手用力按着纸张,左手死命地捏着一支铅笔(她是左撇子),在纸上狠命地戳着——从旁看去,这很像个女凶手在杀人——很快,她就粉碎了一些铅笔,划碎了一些纸张,把办公桌面完全写坏。与此同时,她还大声念着演算的过程,什么阿尔法、贝它,声震屋宇。胆小一点的人根本就不敢在屋里待着。不管怎么说吧,我把F2制住了。现在习题对我不起什么作用,我把这世界所有值得一做的习题都做完了。但我是物理系毕业的,数理底子好。F2则是学文科的——现有的习题够她做一辈子了。
我面对着窗子,看到玻璃外面长了几株绿萝。这种植物总是种在花盆里,绕着包棕的柱子生长,我还不知道它可以长在墙角的地下,把藤蔓爬在玻璃上。走近一点看得更清楚:绿萝的蔓条上长有吸盘,就如章鱼的触足一样,这些吸盘吸住玻璃,藤蔓在玻璃上生长,吸盘也像蜗牛一样移动着,留下一道粘液的痕迹,看起来有点恶心。然后它就张开自己的叶子。这些叶子有葵叶大小,又绿又肥,把办公室罩进绿荫里。科学技术在突飞猛进,有人把蜗牛的基因植到绿萝里,造出这种新品种——这不是我这种坐在办公室里臭编的人所能知道的事。我知道的是,坐在这些绿萝下,就如坐在藤萝架下。这种藤萝架可以蔓延数千里,人也可以终生走不出藤萝架,这样就会一生都住在一道绿色的走廊里,这未尝不是一种幸福。这不是不能实现的事:只要把人的基因植到蚂蚁里,他(或者她)觉得自己是人,其实只是蚂蚁;此后就可以在一个盆景里得到这种幸福……我回头看F2,她穿着棕色的衣服,在绿荫的遮蔽下,显得更棕了。她吭吭哧哧地和一些三角恒等式纠缠不休。这是初中二年级的功课,她已经有三十五岁了。我不禁哑然失笑:以前我以为自己只有些文学才能,现在才发现,作践起人来,我也是一把好手。
F2说,她要写真正的小说。如果换一个人说这话,我听了心会往下一沉。我也想写真正的小说,而且一直都在想着,但我没有写。听见这话心里不是滋味。她说这话,我心不沉,头里面倒有点疼。如前所述,我头疼是动怒的标志。我总在努力克制着自己,不要说出那四个字来;F2听了这四个字就会扑上来咬我——这四个字是:凭你也配?全公司都知道这位F2是个缺心眼的人,有下列事实为证:本公司有项规定,所有的创作人员每隔两年就要下乡去体验生活——也就是说,在没自来水、没有煤气、没有电的荒僻地方住上半年。根据某种文艺理论,这会对写作大有好处。公司虽有这项规定,但很少有人真去体验生活——我被轮上了六次,一次也没去:一被轮上我就得病:喘病、糖尿病,最近的一次是皮肤瘙痒症。除我之外,别人也不肯去,并且都能及时的生病。只有F2,一被轮上就去了。去了才两个星期,就丢盔卸甲地跑了回来。她在乡下走夜路,被四条壮汉按住轮奸了两遍。回来以后,先在医院里住了一星期,然后来上班。这个女人一贯是沉默寡言的,有一阵子变得喋喋不休,总在说自己被轮奸时的感受:什么第一遍还好受,第二遍有点难忍了云云。后来有关部门给了她一次警告,叫她不要用自己不幸的狭隘经验给大好形势抹黑,她才恢复了常态——又变得一声不吭。老实了半年,才撒起了癔症,要写什么真正的小说。要写真正的小说也不用这么嚷嚷,自己偷偷去写好了。我看她是不知道自己有多笨,所以出几道题给她做做。像她那么笨的人,做点数学题有好处,也许就此变聪明了也不一定。
9.我的家
天终于晴了。在雾蒙蒙的天气里,我早就忘了晴天是什么样子,现在算是想起来了。晴天就是火辣辣的阳光——现在是下午五点钟,但还像正午一样。我从吉普车里远远地跳出去,小心翼翼地躲开金属车壳,以免被烫着,然后在沾脚的柏油地上走着。
远远地闻见一股酒糟味,哪怕是黑更半夜什么都看不见,闻见这股味也知道到家了。
停车场门口支着一顶太阳伞,伞下的躺椅上躺着一个姑娘,戴着墨镜,留着马尾辫,穿着鲜艳的比基尼,把晒黑了的小脚翘在茶几上。我把停车费和无限的羡慕之情递给她,换来了薄薄的一张薄纸片——这是收据,理论上可以到公司去报销。但是报销的手续实在让人厌烦。走过小桥时,下面水面上漂着密密麻麻的薄纸片,我把手上的这一张也扔了下去。这条河里的水是乳白色的,散发着酒糟和淘米水的味道。这股水流经一个造酒厂,或者酱油厂,总之是某个很臭的小工厂;然后穿过黑洞洞的城门洞——我们的宿舍在山上,是座城寨式的仿古院子——门洞里一股刺眼睛的骚味,说明有人在这里尿尿。修这种城门洞就是要让人在里面尿尿。门洞正对着一家韩国烧烤店,在阳光下白得耀眼。在烧烤店的背后,整个山坡上满是山毛榉、槭树,还有小小的水泥房子。所有的树叶都沾满了黑色的粉末,而且是黏糊糊的——叶子上好像有油。山毛榉就是香山的红叶树,但我从没见它红过。到了秋天,这山上一片茄子的颜色。这地方还经常停电。为了这一切——这种宿合、工资,每天要长衣长裤地去上班,到底合算不合算,还是个问题。
当然,我现在穿的远不是长衣长裤。刚才在停车场上付费时,我从那姑娘的太阳镜反光里,看清了我自己的模样。我穿着的东西计有:一条一拉得领带,一条小小的针织内裤,从内裤两端还露出了宽阔的腹股沟,和黑毵毵的毛——还有一双烤脚的皮鞋,长衣长裤用皮带捆成一捆背在了背上;手里还提着一个塑料冰盒子。那个女人给我收据时,嘴角露出了一丝笑意,可见别人下班时不都是这种穿着。她的嘴角松弛,脖子上的皮也松弛了,不很年轻了。但这不妨碍我对她的羡慕之情。看守停车场和我现在做的事相比,自然是优越无比。
我住的房子在院子的最深处,要走过很长的盘山道才能走到。这是幢水泥平房,后院里长满了核桃树,核桃年复一年落在地下,终于把地面染得漆黑。这座院子的后墙镶在山体上,由大块的城砖砌成,这些砖头已经风化了,变成了坚硬的海绵。但若说这堵墙是古代遗留下来的,又不大像。我的结论是:这是一件令人厌恶的假古董一墙上满是黑色的苔藓。不管怎么说吧,这总是我自己的家。每当我感到烦闷时,想想总算还有自己的家,感觉就会好多了。
大学毕业以后,他们让我到国家专利局工作——众所周知,爱因斯坦就是在专利局想出了相对论,但我在那儿什么都没想出来。后来他们把我送到了国家实验室、各个研究所,最后让我在大学里教书。所有天才物理学家待过的地方我都待过,在哪儿都没想出什么东西来——事实证明,我虽然什么题目都会做,却不是个天才的物理学家;教书我也不行,上了讲台净发愣。最后,他们就不管我了,让我自己去谋生。我干过各种事:在饭店门口拉汽车门,在高级宾馆当侍者——最古怪的工作是在一个叫做丰都城的游乐宫里干的:装成恶鬼去吓唬人。不管干什么,都没有混出自己的房子,要租农民房住,或者住集体宿舍。最后我只好到公司来工作。同事还都很羡慕我,惊叹道:你居然能在外面找到事情做!但这并不是因为我明白事理,达练人情——我要真有这些本事就不进公司。这只是因为我个子大罢了。
每回我从停车场里出来,都要经过看车人住的小房子。那房子只有里外两间,合起来也没有我的客厅大,面对着一条小山沟,沟里满是烧过的蜂窝煤。我很喜欢这样的小房子——我需要一间房子放张大床来睡觉,还需要另外一个小房间,供我在其中遐想、写点东西,这么大小的窝正合我意,我现在住的房子实属大而不当。但看停车场的事我也干不来的:人家会在我眼前把车偷走。偷第一辆、第二辆,我都不敢说什么,让保险公司去赔车主车——这太过软弱了。偷到第三辆时我就会暴怒起来,抄起铁棒冲出去,一棒把窃贼打死,这又是反应过度。正常的反应我就是做不出来,像我这样的人只能进公司,把《师生恋》写上二十一遍。这是前生注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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