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波文集-卷十(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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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夫说,他们在社会上聊,主要目的还不是这些。主要的目的不是要知道那些事,而是要知道那些人。当然,要知道人,首先要知道事。比如光知道有个小结核是不够的,还要知道他是语录牌下的小结核。光知道有个莲莲是不够的,还要知道他很漂亮。黑牡丹发胖了,白牡丹长了牛皮癣。山口百惠出国了,等等七零八碎的事。我问他,知道这些有好处吗?他说不出好处来。但是他说,想知道啊。

    对这些事有兴趣的都是年轻人。中年人也想知道,但不是这些事。有位朋友自费去了英国,和当地的同字号朋友交流。他还自费到了各大城市,甚至宣化、大同一类的小城,到处找朋友聊天。有位岁数更大的朋友写了论文,想找地方发一发,和别的同字号朋友商榷。他说,我要讲一讲我知道的,也想听别人说说。

    有些朋友不喜欢谈论这些事。有一位被我们撞上的说道:这不是什么好事,没必要张扬。他还说,他看不上社会上的人,觉得他们没羞耻。至于他自己,只盼有一天发明了一种药,打了就不再想搞同性恋。他还说,寂寞得很。

    光夫说,假如老不到社会上去,他也要感到寂寞。他说,他不但要有人爱,能爱上别人;还要知道别人也在爱。今天知道了有个小结核,明天也许就和小结核认识,爱上了他。心里抱有这样的希望,日子好过一些。

    大野马说,同性恋的爱情不能长久。一年就是同性恋的金婚,半年就是银婚。年轻的时候,心里有个盼望,想有一个自己所爱的人常相厮守,岁数越大越觉得这愿望虚无缥缈。他说这也许是因为,我们都是男人。他说他很想作变性手术。假如变成女人,就能和男人在一起,别人也不会说什么。我看这哥们还是不变好,他当男人比女人好看得多。

    大野马想当女人,别人说他这种想法一点不典型。他们说,当男人很好。还说大野马大概有病。但是同性恋的恋爱不长久,却是公认的事。老和一个人待在一起,主要的问题还不是怕人说。

    对于光夫来说,社会是一个更永久的情人。无论小结核、小丽都不能取代。

    如果有人问光夫,你爱我吗,一般他总是这么回答:我连我自己都不爱,还能爱谁。你要跟我好,我就跟你好,不好了就拉倒,废话少说。社会上的事就是这样的,社会上人很多。根据光夫的说法,老年人有老年人的风度,中年人有中年人的性感,年轻人有年轻人的活力,不像异性恋那么狭隘。你对谁好都行,别人对你一般也不坏。根据这些说法,我觉得同性恋的感情和异性恋的区别,在于它有很大兄弟感情的成分。用英文来说,叫做BORTHERHOOD。

    我们访问的人,对母亲都有比父亲更好的感情。弗洛伊德说,同性恋和恋母情结有点关系。这话有点道理。我们访问的人和女性的交往都没有困难,有一些人还说,他们有话更乐意和女孩说,因为女孩听男孩说话很认真。

    我访问了一个上高二的男生,他已经有了五年同性恋经历。近半年又在社会上找朋友,和各种人都搞过。我问他还准不准备找女朋友,他说现在太小,不敢。他还说,女朋友是很神圣的概念。但是他一点也不觉得女孩可爱。

    别人也说到过,过去有过女性圣洁的想法。有人说,过去他们觉得女性高不可攀,但到了可攀的时候,他们又没了兴致。相反,和男孩在一起很随便。随便的结果是同性恋。有个孩子这样概括同性的感情:就像和自己在一起一样的。这件事很轻松,像兄弟之间的感情,在家庭里也是最轻松的。

    光夫觉得社会是更永久的情人,也许是因为它总在那里。不管什么时候,到那里都可以找个人说说。除了谈心,还可以干别的事。所以社会上的人总在变,而社会的性质不变。永远忠心耿耿,永远关心,永远在爱。社会上永远有新人出现,像小丽那样的新人,还没有被同性恋的痛苦压倒的新人,还在渴望真正的爱的新人。和他们相遇,永远是真正的幸福。

    如果有人问我,什么叫同性恋的痛苦。我没有这方面的体验,只好辩证地回答。正如G·格林说过的那样,有痛苦才能有幸福。首先要渴,才有饮的快乐。假如你说,同性恋根本不快乐,但是也不痛苦,那么就不知他们在干什么了。

    光夫说他不能长久只爱一个人。台湾一位作家说,同性恋归根结底还是自恋。假如他这话有几分经历做依据,我们就可以说,他所爱的,无非是他自己的影子。终归影子不是自己,所以最后还是不满意。而一个人只爱自己又太寂寞了。所以光夫说,我连我自己都不爱,还能爱谁。

    光夫说,他在北京有两千人见了面能打起招呼。这都是同字号的朋友。他还说,见面熟的人大概有一万。有这么多的人还不够。不管怎么说,还是孤单得很。大家不知道有同性恋,这是件好事。就以光夫来说,起码是不希望他弟弟知道世界上有同性恋这回事。但是没人知道也不快乐。

    另一位朋友说,有一次在浴室听见谈同性恋的问题。有人说听说有同性恋这种事,另一位说:什么同性恋,那都是外国大阔佬们的事,穷光蛋玩不起这种高级享受。这和奔驰车一样,都是洋玩艺。那艾滋病,也不是谁想得就得了的,要看你有没有这福分。他说,听见这样的话,连哑巴也要急出话来。但是真要开口,又不知说点什么。

    同性恋成因问题

    自1989年起,我和李银河开始一项对中国男同性恋的研究,首次发现了中国存在着大量的男同性恋者,存在着同性恋社群和同性恋文化。时隔五年,回顾这项研究,又有不少新的发现。发现之一,我把它叫做科学研究中的“花剌子模信使问题”。必须承认,这个问题的提出,和我们在研究中和研究后的一些遭遇有关。花剌子模是一中亚古国,当地的习惯是这样的:假如一名信使给君王带来了好消息,就可以升官;假如他带来的是坏消息,就要被杀头。所以将帅出征时,常把传送好消息的任务作为奖赏派给有功将士,把传递坏消息的任务作为惩罚派给有罪的人。从某种意义上说,做研究的人也像一个信使,我们从研究的对象那里获得信息,传递给公众。中国存在着广大的同性恋人群,这本身不像是个好消息,虽然这发现本身意义重大。因此我们在出书方面遇到了很多困难,还因为发表文章吃了一个红头文件。假如我们研究发展模式问题,或者民族团结问题,就会获得好评。当然,作为研究者或者信使,我们以为,传递了一个坏消息不能说明我们很坏。但是假如有人持有这种原始的思维方式,就无法和他争辩。

    在做这个研究时,我们对同性恋的成因很是关心。当时对同性恋的成因尚无定论。大体上有先天与后天两说,主张后天说的代表人物是弗洛伊德,他强调恋母情结对同性恋形成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另一学派主张行为对同性恋成因的意义(男孩子玩娃娃)(贝尔)。主张先天说的主要是一些医生。现在来,先天说取得了一些进展,有一些间接证据说明男同性恋者有母性遗传的基因缺陷。假如从事这方面研究的人不是同性恋者,就会有更大的说服力。他们那些人有一种倾向,希望证明同性恋是一种自然现象,觉得这样自己比较无辜。现在回顾起来,我们倾向于同性恋是一种文化现象,这样和我们的领域比较接近。现在看来,研究者往往受私心的左右,难以做到价值中立。这是不好的。顺便说一句,我不认为,假如同性恋是自然现象,对同恋者本人就有什么光彩之处,文化现象不一定坏,自然现象也不一定好。但是我也很能理解同性恋者的苦心。

    我的研究笔记上有大量的事例,证明男同性恋者有恋母情结。有一位调查对象说,他到八岁了还在吃母亲的奶。他清清楚楚地记得,他母亲怎样在摇着缝纫机,他怎样走过去,钻到母亲怀里,她解开衣襟,喂他吃奶,一面继续摇机器,等等。这些细节一般人不会记着的。像这类的例子,有半数以上的同性恋者都有讲述。就现象来说,非常显著。因为我们很希望证明同性恋是后天的,所以这些例子对我们有很大的诱惑力。不过也有些相反的例子:有几位同性恋者在三四十岁之前没有同性恋经历,一经尝试就一发而不可收拾。可以想见,假如不是有先天的倾向,人是不会这样的。我们在研究报告里对同性恋的成因取了一种折中态度,就是先天后天的原因都不能排除。现在看来,假如同性恋者有强烈的恋母情结,也可以是恋母情结所致。这个例子说明的是,在研究中发现显著的现象容易,断定因果难。恋母情结和同性恋显著地相关,但也不能断定它就是成因。

    在社会学的专著中,假如有说某两件事相关,这是可信的。假如有说某两事有因果关系,十中有九靠不住,这是一种经验之谈。

    有关“上帝被打了”

    11月14日,山东卫视播了一则报道,题目叫做“上帝被打了”。我觉得基督徒见了这个题目准要吓得跳起来,以为魔鬼撒旦翻天了,竟然敢向全能的主伸手。其实不是这样,是说济南有家酒楼雇了一帮保安,经常无端把客人拘押起来,严刑拷打。这个节目我没有从头看,打开电视就见到一位医学院的教授对着镜头说,他被人打了六个多钟头,骨头断了好几根。然后就是一段真正“少儿不宜”的镜头,演这位教授的背部和臀部,几乎完全是紫的,到处是淤伤,比故事片里演到受刑后的场面刺激了百倍。然后又出现了一位市政府的科长,其状更为悲惨。再以后是两位商人,也被打得很惨。听说还有一位菲律宾华侨商人,挨打后连夜逃回老家去了。这几位受害者全是老实的中年人,不但惨遭棍棒、高压电枪的殴打、电击,有一位还被保安捅了一刀。保安身上居然有流氓身上才有的冷兵器,他们是伙什么人也就明白了。我以为,那家酒楼的保安是一个流氓团伙,或者是一群黑社会歹徒。那些受害者一一教授、机关干部,还有本分商人,落到他们手里,也叫倒了霉。那家酒楼雇流氓当保安,经理自然难辞其咎,或者有失察之过,或者本身就有问题。总而言之,我觉得这件事情的性质是清楚的。但那个报道里倒有不少让人看不懂的事。

    首先,电视记者义正辞严,说这是一件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事件,我听了觉得着实有点怪。继而操起心来:难道还让工商局来办这个案子?工商干部去办这种案子,搞不好会被打在里面。好在报道中还说,济南警方正在侦察此案,暴徒可望得到严惩。这是令人欣慰的。这个节目最古怪之处在于,到临结尾时,冒出一个商场的经理来;他和一位受害者有某种牵强附会的联系,被邀出镜,在那里讲了一通商业道德,令人啼笑皆非:说消费者花钱消费,服务态度要好等等。很显然,严刑拷打不是一种服务态度啊。我不信哪个商场的经理有这么糊涂,连歹徒的暴行和服务态度都分不清楚。倘若真有这种经理,进商场倒要小心了。正因为这种道理叫人难以相信,我总疑他受了电视台工作人员的提调。很显然,电视台正在“配合”什么。小心地把节目看到结尾,果然看出门道来:出现了一个“提法”一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要依法来办事。诚然,这个提法是好的:酒楼要守法经营,就不能刑讯客人。但我恐怕“法制经济”的正解不是这样一种讲法。

    对于这件事,我有另一套想法。在现代社会里,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不该遭到非刑拷打一~^是人权啊。谁要是动手折磨别人,显然是歹徒、恶棍一类。现在有一帮这种歹徒把一家酒楼变成了人间魔窟,必须把这个魔窟和这些人赶紧铲除掉,这才和我们社会应有的文明程度相符。我的题目也不叫“上帝挨打了”,要叫“好人挨打了”,因为人都被打成这个样子,赚他那点可怜的消费者权益,未免肉麻。当然,像我这样做节目,准要被毙掉,因为没配合上应有的“提法”。但我依然觉得自己是对的:除了“提法”,我们这个社会的道德水平、文明程度等等,就不值得关心吗?

    说到“提法”,根据我的经验,在一般情况下都是好的。所以我很欢迎“提法”,觉得它越多越好。很不幸的是,一些最基本最必要的提法至今还没有,这是令人无法欣慰的但令人欣慰的是,大多数人是善良的,没有这种提法,就拿另一种来将就,总归是要伸张正义。我以为山东卫视的工作人员就是这样一些善良的人,鉴于本文可能会给人以否定他们努力的印象,笔者要特地说明,这绝不是我的本意,并在文章结束时,向他们致敬。顺便说一句,笔者把脑子现存的提法想了一个遍,还没想出更切题的。所以还要对他们表示佩服。

    刘罗锅子与雾都孤儿

    最近收到了一纸会议通知,上面写着:进人九十年代以来,文艺的消闲娱乐性问题越来越突出,它涉及了三教九流、千家万户,更与道德风化、社会稳定有关,在这方面急需明晰坚定的引导,云云。我还没决定要不要去开这个会,但心里已经犯上了嘀咕。去开这个会吧,我不赞成这样的议题;不去开吧,有些话很想说一说。好在会期还远,可以临时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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