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若无其事爱着你-请把我留在最好的时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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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他深情凝视她的时候,她没有抬头。而当她把柔情的目光投向他,他却已经转身。也许,彼此都深深爱过。然而,在不同的时间就因为这爱情的时差,终于错过了生命中的彼此,错过了本来触手可及的幸福。

    迟到早退的缘分

    经久的爱情是需要不断地磨合与互相适应的,因为爱情总是存在着时差。不是他迟到,就是她早退,两个不守工作纪律的男女,就像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明明是朝着彼此的方向渐渐走近的,却只能擦肩而过。所以,如果你爱着一个人,就要学会适应彼此的时差。

    他和她,在同一个外企上班,彼此心生爱慕。虽然刚刚相识几个月,却都在相互试探着彼此的感情。他聪明、干练,人也长得帅气,她挑不出他半点毛病。而在他眼里,她亦是一块无瑕的玉,闪着美丽温柔的光,无人能及。可就是这样的两个人,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无法把“爱”说出口。每一次,到了嘴边的话都会被生生地咽回去,他担心举世无双的她会拒绝他,她害怕独一无二的他会转过身去。就这样,他们彼此痛苦地“爱”着,小心翼翼地浇灌着彼此心中暗恋的种子。

    公司派他去美国,一去就是半年。他不舍得走,却又怕失去一次难得的历练机会。她不忍他走,怕一份思念在心上缠绕,如虫子般啃咬。但他们什么都没有说,在为他送行的晚宴上,她照样有说有笑,没有表露出深藏于心的那份对他的依恋,只是对他说:“别忘了给我打电话来。”他似乎得到了某种暗示,心中窃喜,心中满是半年后的灿烂辉煌:他从美国回来,美艳如花的她在机场接他,他们深情相拥……而她,同样怀揣着那样的梦想。

    在美国,粗心的他总是会忘掉时差。忙完一些事的间隙,就忍不住给她打电话,而那时正好是北京的深夜,她已关机,做梦中的一尾美人鱼。一连好几天,他都在那个时间给她打电话,可是电话里始终是空空的怅惘。终于,他不再打电话给她,他觉得她是有意回避他,他对她,一直都是一厢情愿。

    而她,因为没有接到他的电话,渐渐生出退却之心。她想,他是总经理身边的红人,自己终究是配不上他吧。

    地域的时差,可以用情感填平。感觉的时差,却永远无法逾越。

    这就是错过吧。当他深情凝视她的时候,她没有抬头。而当她把柔情的目光投向他,他却已经转身。也许,彼此都深深爱过。然而,在不同的时间就因为这爱情的时差,终于错过了生命中的彼此,错过了本来触手可及的幸福。再回首,已是万水千山时过境迁。

    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而错过也许仅仅是几秒钟的距离,却在冥冥中,枉费了千万年的等待。

    中古世纪一对相爱的情侣,在嫉妒的大主教从中作梗下,以魔咒将两人化为永不能相聚的野狼与鹰女。夜晚,他是一匹狼;白昼,她是一只鹰。形影不离却像相隔万里。只有在拂晓时分的一瞬,日夜难辨,两人能够同时以人形存在。当他和她伸出手,在第一束阳光中触碰对方,短暂的相聚便已经宣告结束。

    如何解除诅咒并不重要,让人无法忘记的始终是那仿佛阴阳相隔的凄美。

    我们时常遭遇着爱情的时差,相遇的时候不懂爱;懂爱的时候遇不到。世界上最残忍的东西莫过于时间,它让我们错过太多,也遗憾太多。有时候我们不禁要想,到底是时间在作弄着爱情,还是时间在考验着爱情?

    就像他和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她就好比是翱翔天空的鹰,他好比是孤独行走的狼,他们有着固执的时差。不过令人欣慰的是,他们总算捅破了那层窗户纸,感觉的时差消失了,地域的时差便不再是障碍。

    有一天深夜,他正在梦乡里遨游,朦胧中接到了一个电话,是来自北京的。

    她在那边气喘吁吁地说,她正在和朋友们登山,想到了他在的那些日子,有他在身后轻轻地推着她,是一种幸福。言语间,不禁透着些埋怨,责问他为什么总是不给她打电话。他猛然醒悟,原来是他们一直都没有倒过来爱情的时差。

    他笑着对她说:“我的黑夜,正好是你的白天啊!”

    从此,她的电话不再关机,总会在半夜里响起。半年之后他回国,在机场上,美若惊鸿的她果然在深情等待,当初的那些灿烂辉煌的想象一一变成了现实。她的梦想也瓜熟蒂落,包括他手中的花,都和她梦想中的一模一样,清一色的大红大紫的玫瑰,在幸福的风中一步一步向她靠近,为她怒放。

    谁是你的公主

    她是男孩心中的公主,从小学到初中,从初中到高中,从高中到大学,甚至人到中年。

    为了她,他拼命地学习。他想让自己变得优秀,让她对他“另眼相看”,可是她却一直那样高傲,不肯多看他一眼。

    他们甚至没有说过一句话。可是她在他心中泛起的波澜,却是排山倒海般的。他暗暗发誓,一定要做一个成功的、出色的人,一定要向她表达爱意。

    或许真的是她给他的动力吧,大学毕业后,他拼命地工作,果然取得了不俗的业绩。现在,他在一家规模很大的外企做部门主管,令很多人艳羡不已。

    年岁大了,他渐渐忘却了那个一直萦绕于心的公主。他想,那毕竟是不该属于他的吧,他甚至失去了她的联系方式。

    他把他暗恋她的这一切都当成了青春的一场寂寞的梦,美丽却虚空。终要回到现实中来,他的情感也需要人间烟火,经人介绍,他认识了现在的妻子,他们一见钟情,结了婚,生了子,他的内心渐渐平静下来。

    直到他们同学聚会,他看到了十多年没见到的她,依然那般美丽高贵。她现在在一个大城市,做贵妇人,本来就很高贵冷傲的气质,现在变得更让人无法接近了。

    他的心跳加快,眼睛甚至不敢看她。她倒是很大方地过来和他打招呼:“这不是当年我们班的大才子吗?怎么,不认识我了?”

    “怎么会呢?呵呵,你是我,不不不,是我们的公主啊!”他有点语无伦次了。

    “真的吗?”她妩媚地笑着。

    那天,他有点意乱情迷,眼睛不自觉地总要往她那个方向看。

    因为同城的人比较多,所以大多数都带了家属来。他也带着妻子。如果她没有出现的话,他认为自己的妻子还是不错的,样貌和才学也都拿得出手。可是她来了,妻子在她面前,一下子就黯淡了很多,因为她实在太美了。连女人都忍不住对她啧啧赞叹。

    吃过饭,大家提议去歌厅唱歌。出门的时候,碰到一个上了年纪的乞丐上来乞讨,他的“公主”照旧挺着高傲的胸脯,像没有看到一样走了过去。有人跟着应和,说现在的乞丐假的多,不要浪费那份怜悯之心。他正犹疑着,妻子跑过来,着急忙慌地从兜里掏出些零钱,毫不犹豫地给了那个乞丐。

    或许是“公主”真的过于高傲吧,有点显得不大“合群”,自己一个人在最前面走着。

    妻子说:“她一个人从外地回来的,不能冷落了人家,我去陪她,你自己在后面走吧。”说着妻子快步撵上了前面的“公主”,挽着她的胳膊,一起有说有笑地向歌厅走去。

    妻子很矮,刚到“公主”的脖子那儿,身材也有些发胖,两个人走在一起很不协调,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忽然觉得妻子是最美丽的,原来这么多年,真正的“公主”就在自己身边,而他却浑然不觉。

    他的脚步一下子变得轻快了,心里美滋滋的,仿佛捡到了宝贝似的。

    莫斯科不相信眼泪,相信玫瑰

    1998年,我正在俄罗斯留学。那一年的情人节,莫斯科很冷,气温达到了零下38℃,而且天空飘满了雪。尽管如此,兜售玫瑰的小贩们依然不停地穿行于大街小巷,让这爱情的信物无止无息地燃烧,温暖着那些置身爱情中的人们。

    我是个例外。那些玫瑰只会让我更加寒冷,因为我被失恋的旋风刮到了爱情的边缘。我开始怀疑,这漫天飞舞的誓言的雪里到底掺杂着多少谎言的碎屑?

    我从伤心的咖啡馆里走出来,我刚刚在那里跟叶分手。

    多么讽刺,这分明应该是一个让情人们牵手的节日,而我却遭遇了分道扬镳。我头也不回地走掉,我知道一切都结束了,就像身后的脚印,我走过,然后被厚厚的雪覆盖住,我忘记。

    我漫无目的地走着,穿行在玫瑰和谎言的潮水中,无法靠岸。

    “买束花吧,先生。”

    一个穿得很单薄的老妇人用干瘪的手轻轻拽了拽我的衣角。

    “多少钱一束?”我随口问了一句。

    “您看着给吧,感情是没法标价的不是吗?”

    我微微一怔,没想到她会说出这样一句让人寻思的话来。

    我抬头看了看她,冷风将她的脸冻成了酱肉般的颜色,却没有阻止她对我微笑。

    她的小摊上摆满了红红的玫瑰,可是生意并不好。

    我随手拣了枝玫瑰,想到自己失败的爱情,便往她那个装钱的纸箱里扔了一戈比,“我的感情就值这些钱。”我耸耸肩,无赖似的说。

    那个数目相当于施舍一个乞丐。

    我把花拿在手里,无人可送。我感觉到玫瑰异常刺眼,它似乎在用它的高贵嘲弄我,我将它奋力地向空中抛去,红色的花瓣随着雪花一起飘落在街上。

    这时那个卖花的老妇人从后面追上我,我想大概是我的举动侮辱了她。“我可是在每一片花瓣上都许下了祝愿的。”她埋怨道,“你不该这样糟蹋鲜花。”

    “可是,”我嗫嚅着,“再没有人要我的玫瑰花了。”我向她诉说了刚刚失败的爱情。

    “去把那个惹你伤心的姑娘带来,我给你们讲个故事听。”她略带些命令的口吻说。

    我有些犹豫,但还是拨响了叶的电话。叶披着雪来了。

    “孩子们,”老妇人说,“这是我们这里家喻户晓的故事,可你们中国人未必听过。不嫌烦的话,我就给你们讲讲。”我和叶不约而同地点了头。

    “卫国战争的时候,”她讲道,“我们这里曾经是战场。有一对刚结婚不久的青年男女,被迫要分离了,男的要去保卫祖国,临走前,他对她说,你就在这座房子里等我,我一定会回来。

    “战斗进行得很激烈,也很残酷。一年后,他们的家乡也成了前线,按照上级的指示,当地群众必须全部撤离,但她没走,她记着他们的约定,她要守在这座房子里,她要等他回来。

    “她成了前线的一名护士,而这座房子就成了战地医院,她和战地上的医护人员们一起冒着枪林弹雨,把受伤的战士一个一个地抬走,把死去的战士一个一个地埋掉。

    “战争结束了,英勇的苏联人民取得了最后的胜利,但损失是惨重的,全国都沉浸在哀悼亲人的悲痛里。她守在那座房子里,一年,两年,三年,她始终怀揣着那个希望,她说他一定会回来,她在房子里种下很多玫瑰花,她把那座房子装扮得像天堂,她等着他回来,从一个少女一直等到一个老太婆……”

    “最后她等到了吗?”我和叶同时问道。

    “没有,可是那个希望就像是一盏灯,坚强地亮着,照耀着她的每一个夜晚。”老妇人接着说,“这个摊子上的玫瑰花就是从那里摘来的,每一片花瓣上都有祝愿的。我真不明白你们这些年轻人,这感情怎么说扔就给扔了呢?就像你刚刚扔掉的玫瑰花,看着让人心疼……”

    我和叶都低下了头,我们彼此看到了对方微红的脸,两双手又叠到了一起。

    我的脸忽然发起烧来,我为自己用一戈比买她的玫瑰花又随手扔掉而局促不安了,我感到自己像个急切地想飞起来的黑色的灰烬,到处是明晃晃的雪,到处是纯净的世界,只有我,这黑色的极不协调的灰烬,我想飞起来,可是没有风,我逃不掉。

    我想到一个弥补过失的办法,我对叶说:“我们来帮她卖花吧。”

    我们找到一块木板,在上面写下很诗意的一句话:莫斯科不相信眼泪,但相信玫瑰。

    善良的人们纷纷前来,买走了一束束玫瑰。

    天色渐暗的时候,我们的小摊上就只剩下两束玫瑰在燃烧了。

    “这是天意,孩子们,”老妇人说,“你们看这最后的两束玫瑰,这是你们的,你们应该始终在一起,不是吗?”

    我和叶捧起了那两束火焰,我们相互凝视的目光融化了很多雪花。我们从爱情的背面一步步地走回来,渐渐走到阳光明媚的早晨,渐渐走到布满草莓的春天。

    老妇人把我们领进了一个天堂般美丽的房子,偌大的房子里到处都摆满了盛开着鲜花的花盆。

    “难道那故事里的主人公就是您?”我和叶像发现了神话一般问道。

    “不,她早已去世了。我已经是第十二个住进这房子的人了。她在临终时说过,不论谁住进这房子,都请替她履行等待的义务,别让那些玫瑰枯萎。”

    老妇人接着说:“每年的情人节,我都会拿一些玫瑰花去卖,我想攒些钱把房子好好修葺一下,我待不了太久,我能做的只有这些了。”

    我和叶几乎同时想到了要住进这房子中来,这里生长着永不泯灭的生生不息的爱。它让我们一颗颗冰冷的心慢慢解冻,让所有的明天都温暖如春,在它的火焰里,我相信自己最终也会挺立成一株顽强的玫瑰,用誓言去击败谎言,用真心去唤回真爱。

    爱,总要拐几个弯儿才来

    他和她,是经人介绍认识的。

    他是一个的士司机,老实巴交的一个人。长年累月,风里来雨里去,行遍了小城的每一个角落。她是银行的小职员,每天两点一线,是很内向、很规矩的一个女孩。正因为两个人这样的性格,导致了他们成为大龄的“剩男剩女”。

    他和她在一起,话不多,常常会因为想不起说什么而有些尴尬。她和他在一起,常常心有旁骛,一颗心没有着落的样子。中间做媒的人跟着着急,问他们到底还处不处这个对象,两个人没说处也没说黄,彼此等着对方说些什么,却都是欲言又止。

    偶尔,他们也会聊起那些过往。他说,媒人给他介绍过两个对象,可是最后都黄了,因为其中一个不让他把母亲接过来住,而另一个却是嫌他穷。就像他的人一样,连过往的经历都那么平淡无奇。她也对他说了她的过往,从她说话的表情来看,她是留恋那些岁月的。她说她有过两段感情,烟花般绚烂而又短暂。两段感情都有着相似的情节,灿烂的开始,落寞的结局,两个男人先后负她而去。这两次情感经历就像两把刀子,生生地割着她的肉。她是一个“死心眼”的女人,总是无法从记忆的阴霾中走出来,家人跟着着急,就想让她尽快嫁出去,怕她这样时间长了会生病。

    情人节的时候,憨厚木讷的他不懂得给女孩子送花,更别说什么好听浪漫的话语了。只会开着车子对她说:“带你看看咱城市的夜景吧,很好看呢!”她就坐在车里,不说什么,任凭他把车子开到哪里。她想起以前的男友,在情人节的时候找来一大帮人,为她在一个偌大的楼顶燃放烟花,那些异彩纷呈的浪漫璀璨了她那少女的心空。只是她想不明白,那样美好的东西,为什么会稍纵即逝呢?

    “哎!”她轻叹着,哀怨的眼神飘向窗外。她说她总是不能忘怀,那些浪漫的情节,仍旧时常在她的梦里闪现。每每这个时候,他也会轻声地跟着叹息,仿佛对面坐着的,是他的一个受了伤害的亲人。

    每天她下班的时候,他都会准时把车停在她的单位门口等她,送她回家。

    他不说什么,就那么憨憨地笑着,接过她的包,替她打开车门,每天都是这样。

    如果哪天单位加班了,他就在外面等,哪怕等到深夜。和她的“死心眼”比起来,他就是有点“一根筋”了。按理说,通往她家的是一条大路,他完全可以在那条大路上直达她的家。可是他偏偏不走大路,总是七拐八拐地走一些小道。

    她在心里笑他,以为他只是想和她多待一会儿,可是又不善于表达,就想到这个笨笨的办法,虽然可笑,也挺可爱的。想到这里,她并不埋怨他。

    终于忍不住,有一天,她问他:“有条大路可以直接通向我家的,你为什么总是要走小路呢?七拐八拐的,费事不说,也费油啊!”他只是笑笑,没说什么。

    日子就那么过着,两个人谁也没说过和爱有关的字眼。他认为每天能开车送她回家就很幸福了,他以为这样她就是默认了他们的关系。直到有一天,他突然接到她的电话,让他别去接她了,她说她有事情不回家了。他并不奇怪,只是到了那个时间,很习惯地又把车子开到了她的单位门口。可是他却看到她坐进了别人的车子,那是一辆白色的雪铁龙,耀眼的白,刺得他有些睁不开眼睛。

    一连好几天,她都说不用他去接她。他开始有了某种不祥的预感。果然,她在电话里对他说,以后不用接她了,她说他们在一起不合适,她说祝愿他找到一个比她好的姑娘。

    那些日子,他跟丢了魂似的,没心思做任何事。每天到了那个时间,他还是忍不住要去那里等她,但每次都是看到她坐进别人的车子。

    有一天,那辆车没有来,他看到她了,不停地拿出手机,不停地拨着号码,然后就是不停地哭,不停地问着“为什么”。看着她在风中因为抽泣而不停抖动的身子,他的心底有一种被撕扯般疼痛的感觉,他脱下他的外套披到她的身上,他说回家吧,天气凉了。

    她说她以前的男友从国外回来了,约她见面,说很想念她,想重新和她在一起,让她再给他一次机会。她原谅了他当初的背叛,她以为这是上天对她的怜悯,让自己的生命重新灿烂夺目。没想到,这又是一场烟花表演。就在他们约会的地方,一个自称是他太太的女人出现了,那是个很厉害的角色,当着他的面,重重地扇了她一记耳光,说她是个狐媚,净想着勾引她的男人。委屈的泪水夺眶而出,她感到自己有些支撑不住,天旋地转,随时都有倒下去的可能,可是他却跟着那个女人,灰溜溜地走掉了。

    稍纵即逝的烟花,又一次烧焦了她的心。

    “哎!”他还是陪着她轻叹,他不会说安慰的话,他给她讲在广播里听到的笑话,跟她说一些奇闻异事,跟她说刚才的天气预报,说明天要降温,记着多穿点衣服……她的心慢慢平复了,她说:“谢谢你,送我回家吧。”

    他还是不走那条大路,七拐八拐地还是走那条小路。终于,她还是忍不住问他:“为什么不走大路呢?”

    他说:“你没看见前面有个很大的垃圾堆吗?如果走大路,车子就得停在垃圾堆那边,那样,你不是还得多走五十多米吗?从这边走,就可以直接到你家门口了。”

    她愣怔了半天,没想到这个木讷的男人竟然如此心细,她忽然感觉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温暖。

    她想,单单这一句,该是胜过所有浪漫的山盟海誓了吧。

    他把车灯打开,直到她进了屋,开了灯,他才转身离去。

    她给他织了件毛衣,说冬天到了,天天起早贪黑地开车,要穿得暖和些。

    他迫不及待地在大街上就把毛衣换上了,满脸满心的幸福喜悦。

    她想,能给另一个人带来温暖,也是件很幸福的事情呢。

    看着夕阳下仿若天使的她,他咬了咬嘴唇,似乎下了很大的决心似的,而她的脸上亦是挂满红晕,似乎在等待着他说什么。“我……我……”他挠着脑袋,喃喃地说,“以后你下班的时候,我还可以去接你吗?”她被他的憨气逗乐了,大声地说:“当然了,而且不走大路,走小路。”

    他和她都笑了,天上开始飘起雪花,慢慢地落到地上,正在织一张幸福的地毯。

    她终于敞开了心境,她想,人生不会都是笔直的大路,有时候,爱和幸福一样,也是七拐八拐,拐好几个弯儿才来的吧。

    嫁给水的蜻蜓

    它远离天空/因为天空上挂满虚荣的服饰它贴近水面/因为水面上静得没有一丝欲念因为嫁给了水/蜻蜓的幸福薄得透明这是双写过的一首关于蜻蜓的诗歌,她喜欢蜻蜓,并且认为自己就是那样一只蜻蜓,贫穷且快乐地做着自己的梦。

    一切都仿佛是预言一般,双的爱情果真如那只蜻蜓一样:

    嫁给了水一样的贫穷。

    大三的时候,临放寒假的前一天,班里的同学们一起聚会,大家你五十元,他一百元地“凑份子”,要去大酒店潇洒一番。双和曾予是班里家境最不好的两个,是同学眼里很“另类”的家伙,自然又找了不同的借口逃离了。校园里冷冷清清,只有他们两个人漫无目的地从东到西,再从南到北地走。那天格外地冷,曾予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对双说:“求爱情来帮帮忙吧,让它来暖暖我们。”

    “这算是求爱吗?”双笑着,用一朵灿烂的红晕应了他的心。本来她就一直在偷偷地喜欢他,喜欢他四溢横流的才华,喜欢他写的优美的诗歌,从而忽略了他的贫穷,一直在心底等着他来表白呢。没想到,这表白来得这么突然,幸福的闪电猝不及防地击中她,让她有些眩晕。

    有了爱情,真的就不冷了,天上飘来的雪片在情人眼里就是御寒的棉花。

    那天,他们反反复复的脚印在操场上织出了爱情的样子。

    大学刚毕业,彼此都还没有找到工作,他们就迫不及待地要组成家庭。双方的父母都极力反对他们在一起,因为都是穷怕了,都希望找到家境好一些的人家,为他们贫穷的生命换点富贵的血液。

    他们执拗得很,不顾家人的劝阻,毅然决绝地来到一个陌生的小镇,开始了他们艰苦又幸福的婚姻。

    怀孕的时候,双特别想吃肉,而曾予口袋里的钱只够买米的。曾予闷闷地待了一个上午,一下子想到了一个办法。他们的家离山很近,山上那些飞着的鸟不也是肉嘛!他就做了一个“弹弓子”,拣了满口袋的石子上山了。结果用了整整一个下午时间,终于打到了一只和麻雀一般大小的鸟,双却编了个笼子把它养了起来。当她坐在那笼子边上,看那长着蓝色羽毛的小鸟不停地抖动着身子,哀叫时,双便开始心疼它,待它的伤好了以后,就把它放掉了。

    因为营养供不上,双的奶水不足,孩子吃不饱,整夜地哭闹。双就把坛子里的荤油舀出来一些,倒上开水,捏着鼻子灌下去,只为了孩子有奶吃。

    临近年关,街坊邻居都在兴高采烈喜气洋洋地张罗着过年,而他们炕角的纸壳下面只有十块钱,那已经是他们的全部“周转资金”了。双封紧门户,拒绝窗外的许多诱惑,甚至装作闻不到别人家飘来的肉香。她在等,等年夜,等这一年的最后一顿饭。终于是年三十了,终于街头不再吵闹熙攘了,双带上她的十块钱,带上攒了许久的买的欲望走出家门,一块钱一大堆的根梢都烂了的芹菜,两块钱一堆的有些微冻伤的西红柿,一块钱做了来回的路费,走过家附近的小店时还买了一张三毛钱的红纸,比起躲进家门吃些好的,双说他们更需要大红的、喜气的春联。加上元旦时妈妈送来的他们没有舍得吃的一只小鸡,他们也可以过一个有肉有饺子有喜庆的年夜了。夫妻俩在厨房里喜滋滋地忙活着,张罗出了四道菜。双用鸡皮加芹菜包饺子,说勤(芹)劳是生活的皮,有它就有温暖和希望;曾予把西红柿切成小块,撒上双生女儿时剩下的一点红糖,说它是甜蜜的爱情;双管烧鸡肉和土豆块叫堆积金银;曾予管炝芹菜和土豆丝叫一世姻缘。他们买了一瓶白酒,在午夜最绚烂的时候,在震耳欲聋的爆竹声中,他们微微地醉了。这些苦日子并没有让他们为选择彼此而后悔,反而更加相濡以沫。他们在大红的纸上写下各自的对联:“庭院深深深藏琴棋书画诗酒花,红尘漫漫漫数柴米油盐酱醋茶。”横批是“如意人家”。

    好一个让人心酸的如意人家。

    “贫穷,但听着风声也是好的。”这是双常常挂在嘴边的话,她知道,她生命中的风声就是她的爱情,就是曾予那些才华横溢的文字,那是她唯一值得炫耀的财富。

    曾予夜以继日地经营着他的文字,在那个寒冷的冬天,他那握笔的手,冻成了“馒头”。终于,在那个最冷的日子里,他领到了他的第一笔稿费,650元。

    他给双买了一只老母鸡,守着她,一口一口地喂她鸡汤。双的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一发不可收拾。那么多的苦都没让双掉过一滴眼泪,但这浅浅的幸福,却让她感动得一塌糊涂。

    后来他们都找到了合适的工作,生活才慢慢有了起色。

    双那么深地爱着曾予写的文字,并沉迷于他营造的浪漫氛围。曾予常常心疼地对她说:“我一贫如洗,什么都没有,让你跟着受了那么多苦,你一点都不委屈吗?”她说:“不,哪怕你穷得只有水,那我也要做那只嫁给水的蜻蜓。”

    不是所有的爱情都是金碧辉煌的,贫民的家徒四壁的爱情更让人动容。白色的栅栏围起来,粉红色的窗帘垂下来,一对相爱的人住进里面把火点起来,就照亮了婚姻,温暖了家。

    蜻蜓不去广阔的天空,不去芳香的花朵中间,而是流连驻足于她清贫的水上,用她的水梳洗自己的命运。双知道,这一辈子,自己注定了是一只蜻蜓,一只嫁给了水的蜻蜓。

    嫁给水的蜻蜓,从没有像今天这样感觉到自己的快乐和富有。

    你能给她几度温暖

    女孩有痛经的毛病,每次来月经的时候,都会痛得满床打滚。

    医生说,没有别的办法,结了婚自然就会好的。现在只有一个减轻疼痛的办法,那就是让小腹热乎些。

    于是,男孩买了一个热宝给她。当时正值深秋,天气也凉了,女孩不知不觉地习惯了热宝的温暖,每天都会抱着它。

    那年,她参加了公务员考试,在自己老家的税务局做了一名公务员。

    他们分开了。

    最初,女孩经受不住思念的煎熬,几度要放弃这份工作,回到男孩的城市。但家人极力劝阻,她也知道自己的工作得来不易,慢慢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刚参加工作不久,单位里的一个大男孩就开始追求她。

    这个男孩的家境很好,人高大帅气,也很浪漫,时间久了,她渐渐有些心动。她开始很现实地去考虑她眼下的生活了。

    她想,和男孩毕竟是在两地,长痛不如短痛。于是,她把电话打过去,冷冷地为他们的爱情弹出了休止符。

    男孩伤心地说:“我知道这一天始终会来的,但没想到会这么快。”

    女孩把男孩送给她的东西都寄还给了他。她想,既然分开了,就应该断了与他的所有念想。

    只有那个热宝,不知道为什么,她留了下来。

    新男友几乎每天都会送她礼物,一束花或者一张她喜欢的音乐会门票,他会想尽一切办法让她开心。只是她总觉得他们之间缺了些什么,她生命中的热情总是不能被他轻易点燃。

    一天夜里,她痛经的毛病又犯了,她给男友打电话,让他过来陪她。他拒绝了,他说他正在陪一个省城来的很重要的朋友。电话里还不忘温柔地说些安慰的话,她却感觉到了冷。

    她还是不自觉地抱着那个热宝。她想,爱,就应该是这样的一种温暖吧。

    她忽然有了一种给男孩打电话的冲动,她把他的手机号删除了,但留存在心底的却删不掉。她不自觉地拨了出去,她以为他会换了手机号码,她以为这么晚了他肯定会关机,她以为他一定会对她冷嘲热讽……但他一样也没有,他接起电话,第一句就是:“我怕我换了手机号,就再也听不到你的声音了。”

    这正是女孩想要的——不是在她灿烂时候的锦上添花,而是冷凉时刻的雪中送炭。

    愿梅花不要落得太快

    如果让人细数生命中的懊悔之事,怕是每个人都会口袋满满。诗人张枣说:只要想起一生中后悔的事,梅花便落了下来。

    人生有多少怅然若失的后悔之事啊,永远无法回过头去,重走一遍。只能于窗前默默看着那株梅花,看着那落瓣成蝶,不挣扎,任秋日的阳光摄走魂魄,阳光便也有了盈盈暗香。

    我便是那口袋满满的人。总是念念不忘,那曾经的惊鸿一瞥。

    那时的她风华正茂,独自经营着一家茶社。每日里零星地有些客人来喝茶,生意不温不火。她精通茶艺,为客人们泡茶的时候,从不多言一句。她那么安静,仿佛将自己也泡进了茶里,所以她的身上,总是弥散着淡淡的茶香。

    第一次去那里喝茶,只记得风吹着她的发,她轻轻地扬手,油黑的瀑布从指缝间倾泻而下。那一刻,我多想,穿过她黑发的,是我的手。

    清新的小微风,触着她的鼻尖,当时的我,真的有些恼怒这春天,嫉恨那小微风。

    我定定地看着她,她泡完茶,抬起头的那一刻,与我的目光相遇,我的目光如同木头做的箭,一下子便折断了,掉到地上。

    她的高贵优雅,就像一扇美丽的屏风,让我望而止步。但我却永远记住了那双眼睛,那是两眼美丽的井,可以涌出清凉甘甜的泉水。

    再次见到昔日的美人,已是十年之后。相同的地点,只是茶社已变成仓买。

    岁月真的是把刀子,无情地在她的脸上刻录着一笔笔陈年旧账。但无论多么沧桑,她的那份优雅始终还在,根深蒂固。她认出了我,迟疑了一小下,是的,只是一小下,然后给了我一个浅浅的微笑。

    我没有说一句话,我怕言语,惊了她的心。

    过后,故人告诉我,她的女儿患了严重的自闭症,每日里不发一言,整天对着窗子发呆;小儿子错服了药,导致耳聋;丈夫被山洪冲倒,从此瘸了一条腿;而她自己,不知从何时开始,常常犯癫痫而咬碎舌尖。

    我的悲伤不请自来。如果那个时节,我能鼓起勇气和她搭讪,哪怕只说一句话,我是不是就可以再接再厉,和她相爱,与之偕老,那么她的结局是不是就会全然不同?

    而现在,梅花已落。你再也无法将那些落下的花瓣重新粘到枝条上去。

    五年之后,当我再次回去的时候,与一辆出殡的灵车邂逅。吹鼓手的脸上青筋暴起,可着劲儿地吹奏一支凄绝哀婉的唢呐曲牌,音调高亢如奔赴刑场的侠女,一身寒气闪烁,传送一种超然的美丽。莫名地,我仿佛被某种神秘的东西吸引着,不自觉地跟着那缓缓移动的灵车向墓地走去,心不知为何,暗暗滴着血。直到那死者的墓碑立起,我看见了她的遗像。昔日的美人,终于凋零,落尽最后一片花瓣。

    一切真相大白。冥冥中,是她在引我送她最后一程吧。

    我颓然地蹲下来,用手捂着嘴巴,指缝间终于漏出破碎的哭泣声。作为男人,我并不以此为耻。软弱,总比一颗心结了厚厚的痂要好。

    年少轻狂时,总有过来人摆出一副经验老到的模样,对我说,年轻时,你一定要跟你爱的那个人结婚……那个时候我想,那是多么遥远的事啊!可是转眼,就到了我以过来人的身份对后生们说,在最美好的年龄,最有资本的年龄,一定要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别让遗憾在你身后,悄悄堆积成一座沉重的山。

    在最美好的年华,一定要写一首诗,因为青春需要诗意;一定要谱一首歌,因为青春需要赞美;一定要栽一棵树,为了嘱托你的成长;一定要流一次浪,为了牢记家的方向。

    在最美好的年华,一定要和你喜欢的人,认认真真谈一场恋爱。

    如果这些,你都没有来得及去做,那么就祈祷吧,愿梅花不要落得太快!

    我向昔日的美人鞠躬,仍旧没有言语,却听到自己内心的城堡轰然坍塌的声响,巨大的悔意袭来,我想,以后的岁月再无晴日,因为“梅花已落满了南山”。

    不在褶皱的时光中与你相逢

    一条条鱼尾轻轻爬上她的眼角,一片片霜花流连于她的两鬓,用她的话说,她的时光已经有了褶皱。

    她躲避着,不再与他相见。每次他来,都会扑空,渐渐地,他的心也便空了。其实他不知道,每次他的到来,她都知晓,而且她的心,依然随着他的心在跳动。只是,她不愿再见他,因为她只想把自己光滑如锦缎的那一面留给他。

    最美的时候过了,她只有将一步步挪向他的脚步收回来,用钉子钉住。

    曾经,她和他有过一段美妙的恋情。但迫于重重阻力,他们的爱情终没有结出果来。从此,一别经年。依然在同一个城市里,彼此却仿佛相隔天涯。

    他娶了妻生了子,仕途也春风得意。她却从此深居简出,经营着她美丽的文字,没有再和第二个男人发生一点点关系。

    直到有一天,他的妻子因病离世。他开始疯狂地寻找她,她却开始躲避。

    她在心底对他说:“我不能,不能在褶皱的时光中与你相逢。我不要在秋草深处与你对望而戚戚无语,我不要在冬日炉边与你浅酌而冷冷清清。如果,那光阴永不可追,如果,再看不见你的脸,那么,我会记住你的影子,我愿,以爱相许。

    在你的影子面前披红挂彩。”

    既然,没有在最美的年华开花结果,那么就不要再来寻我吧。有回忆作伴,我并不孤独。

    美国女诗人狄金森一生没有结婚,隐居在家,独善其身,为自己构筑了一个诗歌的美的世界。她早年既流连于山水之间,钟情于自然界的花开花谢,潮起潮落,又不忌讳人际交往,谈吐幽默,举止优雅,一度是小城社交界的红人。

    23岁时她第一次随父亲出远门到华盛顿,谁知竟在费城邂逅她命运的化身——沃兹华斯牧师,再然后是一家报社的编辑鲍尔斯,两个人都是已有妻室,所以这两段爱情都还没有开始便早早结束。

    从此以后,她归隐故居,闭门谢客,终生不嫁。

    一往情深而又无可回报的爱情的绝望,无法挽留被死神攫走的亲友们的绝望,以及帘卷西风,寂寞黄昏时的孤独的绝望,都曾经那么频繁地扼紧她的喉咙,沧桑着她的额头,憔悴着她的脸颊。但她选择了在她的诗歌里怀念自己早逝的爱情,她将她的爱存放于真空里,一直保鲜。她的岁月生了褶皱,她心底的爱却光滑如新。

    既然无法与心仪的人执手,共度春秋,她便也不再移情别恋,不再对其他男人敞开心扉。尽管47岁的时候她与洛德法官有过一段恋情,但终是不了了之的。因为她的心门只是开了一条缝而已。紧接着,她永远关上了门,再不开启。

    1886年春天,狄金森死于肾炎。弥留之际的遗书上仅有一个字:归。

    与其说她是“为美而死”,不如说是“为美而生”。世人记取的,永远是她的光滑如锦缎的诗歌,而不是她褶皱凄清的人生。她是孤独的,却也是睿智的。

    那个躲避初恋情人的女人也是聪明的,在她看来,褶皱的时光里已生满了怨怼、怀疑和不满,它们就像一只只虱子,在岁月的夹缝中生存。一些体面的人,看起来表面光鲜,实则痛痒难耐。毕竟,不再是没有一丝污染的年轻时的心湖,毕竟,不再是没有一片雪花的发的丛林。

    一张褶皱的纸可以还原,一张褶皱的脸可以换掉,可是,褶皱的人生可以重新熨平吗?既然不能,就请允许我,把我留在最好的时光里。

    爱早晨,还是四点以后的黄昏

    1.小离

    小离得了健忘症。任何事情,包括在别人看来激动人心的,也无法在她的心底荡起一丝涟漪。因为她想不起别人对她的好,对别人总是不冷不热的,所以她的朋友很少,几乎为零。她不敢走到大街上,因为她怕迷路。她故步自封,把自己囚禁在一个不为人知的角落,从不把自己的内心当作往事的储藏室,因为从小到大,记忆总在伤害她。她的心底,没有留住哪怕一丝美好的光阴。

    五岁那年,妈妈骗她说去坐火车,结果和别的男人跑掉。

    爸爸整日酗酒,常常不知所踪。她守着自家开的钟表店,却不清楚究竟守着的是什么。唯一给她带来些许乐趣的中学时光也断袖离身,渐行渐远……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叫小离,是不是冥冥之中预示着所有美好的东西都将慢慢远离她?

    她给自己准备了很多小纸条,以提醒自己时刻想起那些不该忘掉的事情,比如某个人的手表几号来取,比如修理各种表的不同的价格,比如提醒父亲吃药……那些被当作备忘录的纸条就是她的生活、她的或轻或重的鸡毛蒜皮,它们爬满她的墙壁,像上学的时候满墙的英语单词。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记住了那些生涩的单词,却忘记了活生生的人和事,她靠这些备忘录摸索着生活,所以她的日子,看起来比别人过的都慢了半拍。

    她遗忘掉很多,因为遗忘,日子倒也平静,便不会再感伤。

    2.四点

    下午四点,一个男孩来钟表店,修一块进了水的表。男孩说,他叫兰亭,是她的初中同学。她依稀记得这个名字,只是和记忆中的那个朦胧影像有点搭不上边。她在那面墙的备忘录里慢慢摸索,竟然发现了“兰亭”两个字,所以她断定,这个人一定在自己生命中扮演过很重要的角色。

    “兰亭,”她大声地喊他,“你是不是有一年端午节给我买过荷包?”她空空的大脑里难得有这样鲜活的记忆。“是的,是的啊!”兰亭欢快地应着,“你还说你很喜欢,从小到大,第一次有人送你礼物呢。”

    她仿佛抓住救命稻草般,在记忆里抓住兰亭这根绳子。

    之后的每天下午,四点钟,他都准时到达,依旧修那块表。兰亭记得很多关于小离的事情:不吃午饭,喝大瓶的牛奶,喜欢翻墙进教室,喜欢看武侠小说,喜欢和老师作对,作文写得好,老师对她又爱又恨,放学后会看完最后一班火车再回家,因为她在盼着某一天,她的妈妈会坐其中的一班火车回家……自己忘记的,却由另一个人拾起来,帮自己保管,这种感觉是令人欣喜的。它证明了一个人在他人的记忆中所占有的重要地位。小离开始在她的生命中重拾快乐。她想,只要有人还记得我,就好。这证明自己并不是僵硬的,依然可以有温软的记忆。

    3.兰亭

    下午四点,伴随着明媚的阳光,总有一个男孩来找她,他说他叫兰亭。

    毛绒玩具、古铜色相册、锈掉的口琴……和过去的年少时光相关的,小离一个一个地翻出。她曾经沉睡的回忆,慢慢地,慢慢地,浮了上来。她想,她的心又何尝不是一块进了水的表呢,忘记的那些人,那些事,就像不按规律行走的分针和秒针,让她的世界发生紊乱。什么时候,她内心的秩序才会正常呢?

    有了他的陪伴,她不再惧怕出门,因为不担心迷路,他会安全地把她送回来。他们曾一起出行,行走到某个水潭边,背靠背坐着。兰亭吹着口哨,小离低声哼唱,不知道为什么,小离感觉到兰亭的口哨里充满了忧郁的味道。她甚至坐上了因为母亲而一直不愿去乘坐的火车。远方真的很诱惑人,怪不得母亲会毅然决绝地一去不返。兰亭一点点帮她找回那些失去的过往,她的心也一点点地重新开始哀凉。尽管有些伤感,却因为身旁有一个人平静安稳的陪伴,她可以勇敢地面对。

    可是,一连好几天的下午,四点钟,兰亭没有来,她打电话去询问,听筒另一端的女人说,你不知道他早已过世了吗?一年前。

    如果,这是真的,那么,那个人又是谁?一颗惊慌失措的心,节节后退。

    小离的绳子断了。她刚刚有些清晰过来的记忆又开始模糊不清了。

    4.高歌

    几天之后,那个男孩又出现了,只是,不是在四点,而是在阳光明媚的清晨。他为她扯开了关于下午四点的幕布:

    他叫高歌,是兰亭最好的朋友,他们分享对方的秘密,了解对方的一切。

    因为一句玩笑话,不懂游泳也从不拒绝的兰亭跟随高歌从小瀑布上跳下,再也没有回来。如果说那些痛苦的过往小离选择遗忘的话,高歌则选择记住。心中巨大的空洞无法被填补,于是,被内疚包裹的他患上了人格转换症,下午四点后,他变成兰亭,找到曾经暗恋的女孩小离,去完成当初未完的恋爱。他太投入,所以渐渐迷失掉自我,他进入兰亭的世界,却找不回自己的空间。丢了朋友的高歌,也仿佛丢了自己。

    沉睡的青春,因为那段未完成的爱而产生交集。兰亭在高歌的体内被唤醒,而小离则因为兰亭的出现而重拾过往。选择忘掉的人也会被这世界遗忘,而打破被封存记忆的人则期待重生。

    只是,高歌依旧变不回原来的高歌,四点后他还是兰亭。高歌被送进精神病院治疗,四点之前,他很正常。四点之后,他开始焦躁不安,他非要去小离的钟表店,他要找到小离。四点以后,只有小离可以安抚他躁动的灵魂,只是,这样是不是会让他的病症加深呢?一番挣扎之后,小离决定放任那些似有似无的爱情。“四点以后,他就会开始爱我。”这甚至成了小离每一天的期待。

    “小离,如果我不是在下午四点去看你,而是在每天的早晨,你还会爱我吗?”

    高歌这样问小离,小离仰着头,调皮地若有所思:“大概也许差不多吧……”

    小离带着高歌逃离了医院,而高歌领着她来到兰亭离去的那个小瀑布前,那是四点之前,他清醒地做着高歌。他大声地喊着:“小离,我爱你!”然后义无反顾地纵身跃下。相同的地点,相同的姿势,只是这一次,变成了会游泳的高歌。所以,高歌不会死,但是高歌选择这一跃,可以看作是兰亭对这场爱情的告别吧,关于爱的故事也会随他一起睡去。

    沉睡的,是兰亭。重新醒过来的,是高歌。

    5.早晨

    我还是这样的想象/事实总是多于遐想/你也不用刻意的补偿/到现在有或没有的感伤/可是始终还是这样/我连挣扎都不想抵抗/躲起来也显得那么匆忙/这可不像我应该的模样……歌声就这样猝然响起,那些逝去的青春是否也同样埋在了那个小水潭下,谁又说得清。如果没有高歌,小离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叫兰亭的男孩刻骨铭心地暗恋着她。高歌唤醒了兰亭和她的爱,可是兰亭却只带了一颗灵魂来和她约会,那颗灵魂在高歌的身体里,在每天下午四点之后的氤氲时光里。

    这个健忘的女孩,再也忘不掉,这些甜蜜而感伤的时光。她用这种方式医治好了自己,如同修好的那块进了水的手表,分针和秒针开始循规蹈矩,按部就班地散着步。

    只是,她不再满足于四点之后的短短时光,任何人的时光被分割,都是令人心疼的。爱早晨,还是四点以后的黄昏?她想,高歌医治好了她,她也一定会医治好高歌。既然高歌带着兰亭的使命来爱她,她就要快乐地过着她的每分每秒,毕竟,早晨是一天中最美的时光,不该错过。

    她陪着他在医院接受治疗,让他渐渐淡忘了关于下午四点的概念,兰亭渐渐从他的灵魂里离去,他慢慢变回一个完整的高歌。

    终于,在那个清新灿烂的早晨,小离握着高歌的手,一字一顿,认真快乐地说:“高歌,我爱你!”

    三滴眼泪

    鬼只有三滴眼泪。流尽了这三滴眼泪,便永生永世不能投胎转世。

    因为怀念尘世,鬼不停地飞。地狱里阴冷而又潮湿,到处是痛苦的呻吟,因为肉体已经死掉,所以鬼飞得很轻,像一片被人随意扔掉的纸屑。

    鬼是年轻的女鬼,躯体的花瓣因车祸而碎。鬼在地下终日飞行,不肯停歇。她害怕自己一旦停歇,便再也飞不起来,她舍不下她的爱人和孩子,她央求着司守界河的鬼卒,放她去阳界,她要再看一眼她的爱人和孩子。

    “给我一滴眼泪。”鬼卒无情地说道。她知道失去这一滴眼泪将意味着错过一个轮回,而那个鬼卒将会因为攒够了九十九滴眼泪而提前转世投胎。鬼从容不迫地从眼里取出一滴眼泪,那是一颗珍珠,是汇聚了一生的爱凝结成的水晶。

    鬼只有三滴,现在,她只剩下两滴了。

    鬼飞到地面上来,地面上白茫茫地覆着雪,人的各种各样的脚印或笔直或蜿蜒地通向各自不同的家。其实家都是一样的,都是等待疲惫的人归来的一盏灯。鬼踩着一串脚印,朝家的方向走去,她忘记了自己是鬼,忘记了自己早已如同一片被人随意扔掉的纸屑。

    那脚印是爱人的,像一个个温暖的小巢,醒目地絮在冬天的雪地上。鬼在那些脚印里追赶着记忆的马车,它载着她回到了三年前,她看到了那个木屋,那个她与爱人的新房,那个被雪覆盖着的天堂。

    那是两个孤儿的故事,两个残缺的生命融在一起,变成了一个太阳,照亮一个完整的明天。爱让门前的雪开始融化,爱让这个世界春暖花开,爱让苦难变成幸福的奴仆。用诗歌糊满墙壁,用童话铺满小床,没有一个人为他们祝福,只有空中飘着的雪花,绕着贫穷而充满诗意的天堂翩翩起舞。从墙壁的缝隙中钻进来的寒风将他们冻醒了,他们打着哆嗦,讲着故事,挨着一个个寒冷的冬夜。爱人守在火炉旁,把炉火烧得旺旺的。她睡着了,通红的火光映着她涂满爱情的脸庞。他们紧紧相拥,在爱情里取暖。他们深信,两个人的苦难加在一起会是苦难的一半。

    鬼站在门前的最后一个脚印里,望着千疮百孔的她曾经的天堂。屋子里亮着微弱的灯光,鬼贴在窗玻璃上,看见了爱人的背影。他坐在床边,床上躺着他们刚刚三岁的女儿。女儿睡着了,蜷缩在破旧的被子里,圆圆的脸蛋上挂着一滴泪。爱人坐在那里呆呆地出神,手里端着饭碗,鬼看见饭碗里盛着稀稀的米糊,上面漂浮着两根咸萝卜条。

    大概是“心有灵犀”吧,爱人仿佛感觉到她的存在,凄楚地转过身来,嘴里不停地念叨着她的名字。

    人是见不到鬼的,鬼却能见到人。在微弱的灯光下,鬼看见了她的爱人。

    那是一张无比憔悴的脸,头发长长的,胡子乱蓬蓬的,眼睛里尽是倾倒不绝的哀伤。鬼不住地颤抖,鬼想飞进去,紧紧抱住她的爱人。可是她不能,她只剩下一个薄如纸片的爱他的灵魂。

    墙壁上挂着用粉红色相框镶起来的她的照片,爱人久久地站在相片前面,眼泪一滴一滴地溅在桌子上,砸在鬼的心头。

    雪又落了下来,越下越大,屋子里也飘起了小雪。炉子里的火很旺,爱人蹲在旁边,不停地搓着手。贫穷的屋子四处漏风,爱人只穿了一件外套,所有的棉衣都盖在女儿身上。鬼贴在窗玻璃上,想给爱人一些温暖,可是她不能,她是没有了肉体的鬼,她用尽全身的力气却只能在玻璃窗上呵出爱人的名字。

    孩子哭了,炉子里的那点温暖抵御不了强大的风寒。爱人抱着孩子,到炉火边烤火,一遍一遍地对孩子说:“乖,不哭,妈妈明天就回来了,回来给宝贝做棉衣……”鬼贴着窗子,巨大的哀伤袭遍夜空。她再也回不来了,再也听不见女儿唤她一声“妈妈”了。一滴大大的眼泪无法抑制地从鬼的眼里落下来,这时,天空传来一个只有鬼才能听见的声音说:鬼只有三滴眼泪,流尽了就永生永世再不能投胎转世了。

    而现在,鬼只有一滴眼泪了。

    孩子病了,发高烧,已是深夜时分,爱人抱着孩子去几十里地以外的医院。

    爱人迎着风,顶着雪,艰难跋涉。鬼在他们头顶盘旋着,焦急万分。

    大雪越堆越厚,渐渐把所有的路都埋葬掉。爱人倒下了,解开自己的衣服,把孩子紧紧贴在赤裸的胸膛上。没有人可以救他们,她向苍天求救,那个只有鬼才能听见的声音又传来了,告诉她只有鬼的眼泪才能救她的爱人和孩子。

    眼泪是鬼的生命,为了爱人和孩子,她不再奢求来世了,她已没有转世的机会了。

    “亲爱的丈夫,亲爱的女儿,”她轻声地唤道,“永远地再见了……”

    鬼的最后一滴眼泪落在爱人的心上。天地间仿佛被天使的魔棒点化了一般,黑夜变成了白昼,严冬变成了春天,茫茫白雪变成了万紫千红,爱人和孩子正在花园里奔跑嬉戏……这时,天空中划过一道闪电,鬼被永远地带走了。鬼大声地呼唤着她爱的人,可是谁也听不见。

    像两棵柳树一样相爱

    那个时候,他们总是在那两棵柳树下见面,他偎着这棵,她偎着那棵,两棵柳树见证了他们风风雨雨的爱情。

    男孩站在那里,不舍得走。他说他们相拥着站立的地方,会长出一棵树,会开出一朵花,会绽放一个春天。

    两棵柳树,垂下它们羞涩的头颅,倾吐内心的柔肠百结,那是漫天飞舞的柳絮,那是它们各自公开了的秘密:它们恋爱了。

    男孩走了,去了很远的远方,说要为女孩打一个天下回来。打了最简单的背包,却叠进去最重的爱。他不敢回头,女孩也不敢唤他,他们各自将泪水甩向风中。

    成群的麻雀从柳树的枝头飞起,又落下,它们不懂哀愁,天地间满是它们叽叽喳喳的笑声。

    女孩在这里等,一年、两年、三年,保媒的人开始像麻雀一样,纷纷落到她家的院子里,因为她们相中了她,她是一粒饱满的粮食。

    “麻雀”们在院子里啧啧地抖落了很多赞美和叹息,所有的人都劝她忘掉那个穷小子:

    “那小子家好几代都是穷人,就没见过他们穿过一件新衣服。只要能遮住腚就算不错了。”

    “好几口人挤在巴掌大的土坯房里,他拿什么娶你啊?”

    “全家都是病秧子,嫁给他就是往火坑里跳呢!”

    ……

    但她没有改变她的初衷,只是在月光皎洁的夜晚,常常免不了生出一丝怨怼:走了这么久,怎么就不知道写封信呢?

    她天天在柳树上刻他的名字,刻一个就是一天。她会尽量用最轻的力气刻字,怕它疼痛。有时候她会怜惜地抚摸着树干,仿佛在为自己在它身上“文身”

    的不礼貌行为向它道歉。

    一棵柳树是她,一棵柳树是他。她的那棵比较瘦弱,而他的那棵比较粗壮。

    他回来的时候,去了那个河边。他看到了那棵“文身”的柳树,看到了那些细小的、密密麻麻的他的名字,他感到肩上的背包很沉。他依然一无所有,他本来挣了一笔钱的,可发财心切的他最后又将所有的积蓄打进了一个骗子的账号上。行囊依旧空空,里面折叠的爱更加沉重。他打消了马上见她的念头,他必须走,他不能半途而废,他必须重整旗鼓,他要盖一间漂亮的新房子,娶她过门。

    那一夜,他也在她的柳树上刻了她的名字,满满的一树,也是用最轻的力气,他怕它疼痛。他环抱她的柳树,想象她依偎在树上的样子。

    一个夜晚,万籁俱寂。

    天微微发亮的时候,他再一次转身离开,留给女孩又一次的等待。

    女孩第二天来的时候,看到了树干上她自己的名字,她知道他回来过,她知道他已经为她留了言:为爱等待。

    她知道,爱的真谛不是寻找,而是等待。

    她下了决心为他坚守,每天守在柳树下,望穿秋水。风来拨弄柳枝,将那挂满了一树的牵挂和思念,摇得沙沙作响。

    她希望他早些回来,她等他等得好苦。

    他又何尝不苦呢,他的心,像一块海绵,每天都会拧出大把大把的思念。

    但他必须忍受煎熬,他要攒钱娶她过门,他要让她跟着他享福。

    转眼又过了三年。柳絮再一次漫天飞舞的时候,男孩回来了。他放下手中的包袱,背井离乡的种种艰辛也跟着被他卸了下来。他瘦了许多,但腰包却鼓了起来。

    在那两棵柳树下,男孩和女孩见面了。他们一起数着树上的名字,那是他们分开的日日夜夜。没有眼泪,只有他们憨憨的笑。

    男孩问:“你不担心我永远回不来吗?”

    “不,”女孩说,“只要有这两棵柳树在,我就知道你能回来。因为它们的根已经纠缠到一起,无法分开。”

    是啊,两棵柳树恋爱了,就没办法将它们分开了。如果其中一棵被移走或者枯死,那么另一棵也会跟着枯竭。

    结婚的时候,他们把两个大红花分别挂到了两棵柳树上,他们说,让这两棵柳树做他们的伴娘和伴郎。

    村里人很快便都知道了他们的秘密,这个浪漫的故事让村里的年轻人艳羡不已。那两棵柳树下面,又成就了许许多多的爱情。村里的年轻人在表达爱情的时候,都会折几枝柳树枝子给对方,还有的干脆编个草帽戴着,让爱情在自己的头顶恣意招摇。

    村里的广播里,村长在号召年轻人去植树:“特别是柳树,因为那玩意儿代表了爱情。”村长的大嗓门震落了房檐上的灰。

    他们相望着,手拉着手,会心地笑着。

    柳树上的那些字早已模糊不清,但村里的年轻人却记住了,不管岁月如何变迁,不管路上还有多少羁绊,只要像那两棵柳树一样去相爱,就一定会在他们自己的春天,绽放出他们自己的爱的柳絮。

    漫天飞舞的柳絮,就是恋爱的符号,就是纷纷扬扬的思念……

    镶嵌在镜子里的爱情

    那个年代,男女授受不亲。自由恋爱的很少,媒婆们便成了必不可少的重要角色,她们就像叽叽喳喳的麻雀,在两个陌生的人之间穿针引线,试图穿起一段姻缘。

    人们保守得很,即便是热恋中的男女,也不敢在大街上牵手,更别说两个本来互不相干的男女第一次见面了。媒婆巧舌如簧地把彼此介绍给了对方,然后借故出去,给他们腾出点空间来。屋子里一下子静得能听见他和她的心跳,彼此不敢看对方一眼,只能通过那面镜子,窥视着彼此的模样。

    有时候,他和她的眼睛会在镜子里相撞,彼此都迅速地低下头,一脸羞红。但他们不知道,他们的目光已经在镜子里打了结,再也挣不开、扯不断了。

    走路的时候,他和她一前一后,始终保持着五米左右的距离,生怕对方听到自己怦怦乱跳的心。那样子无论如何都不像是在谈恋爱,他看上去倒像是一个图谋不轨的人,暗地里尾随着他的猎物。

    后来,他们回忆起来,说整个恋爱阶段,在一起说过的话不足十句,就这几句,还是“吃了吗”等茶余饭后的废话。

    这种状况,在时下这帮走在时尚前沿的年轻人眼里,简直有点“触目惊心”、“惨不忍睹”。

    那时候,就算有誓言,怕也都是镶嵌进镜子里了,镜子沉默着,却暗自酝酿着一场天长地久的幸福。

    他从不敢与她对望,或许是自卑的原因吧。因为她是剧团里的台柱子,而他不过是一个跑龙套的。可是,再卑微的心也是激情澎湃的,他喜欢她,偷偷地为她做事,暗地里保护她,不让她受一点委屈。

    这些,她心里一清二楚。她也对他有些好感,可是总不能自己先去和他开口说吧。她在心里埋怨他的不勇敢。有一天,她掏出镜子,要重新补一下妆,结果她看到了镜子里的他,正在后面深情地看着她。从那一刻起,她决定了,一辈子要和这个人在一起。不为别的,只为镜子里那深情的一次对望。

    一面镜子懂得她的心思,镜子不说话,守口如瓶,却暗自替她收藏着那些在心底发芽的喜悦。

    打那以后,她时常唤他:“来,帮我拿下镜子。”

    他屁颠屁颠地跑过来,如同得到了某种恩赐一样,欢欣鼓舞。透过那面镜子,他看到一张娇羞的美艳无比的脸,生动了他的整个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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