挤过缝隙的魂灵:60年代女作家小说印象-结语 喝彩的背后——女性文学创作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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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学创作让女人如此美丽,这是“60年代女作家”的福祉。

    尽管中国古老而漫长的文学史中不乏女性作家的文学作品,但在以男权为中心的封建社会,女性作家的作品几乎得由男性执笔者认可后,方可流传于世。即使在“五四时期”,女性文学创作也依然走在一条坎坷崎岖、艰难痛苦的寻觅之路上。尽管80年代以来女性文学创作群体已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但女性在男权文化的阴影中始终难以超越自己。所幸的是,“60年代女作家”们以群体的存在和独特而非凡的创作实践,本真地表达了女性文学创作的存在和坚挺,这无疑是整个女性文学发展史上最为丰韵的一笔。

    然而,相对于整个中华文学而言,中国女性文学创作之旅,绝没有可以停下来休憩的凉棚。在“60年代女作家”的创作实绩得到喝彩的同时,也有喝彩背后的狞笑。凭心而论,女性文学创作的背后确确实实还有许许多多令人深思的问题,在等待和拷问着这一代具有当代文坛中坚之美誉的女性作家们。“60年代女作家”在为已有的成绩骄傲的同时,在社会和文化大转型、社会各种要素重新分化组合、社会结构发生重大调整的今天,面对急剧变动的社会生活,切不可被“恭维”迷失自我,应该在一片赞扬声中保持冷静和清醒。

    冷静地面对女性文学的热闹,我们应该有我们自己的思索:

    我们用什么创作?

    我们为谁创作?

    我们到底应以怎样的眼光审视和扫描时代现实?

    我们面对滚滚而来的商品大潮究竟应当创作什么?

    女性文学创作如何朝着完美的方向发展?

    ……

    这是许许多多以文学为事业的人们,以及更多的关心文学的人们都应或都在思考的问题。

    女作家究竟用什么写作?

    这原本不是一个问题的话题,甚至是一个听起来有点滑稽可笑的话题,但还真是一个现在不得不认真对待的问题。

    20世纪90年代,当林白、陈染、海男等女作家的创作“走红”时,媒体和书商们就开始使用“身体写作”的概念来评介她们的创作。随后,又有类似“下半身写作”的令人啼笑皆非的说法。

    其实,“身体写作”的观点是法国女性主义作家埃莱娜·西苏在1975年出版的《美杜莎的笑声》[66]中首次提出来的。在西苏看来,给予妇女历史地位,让妇女自信又欢乐的写作和男性的写作是完全不同的。由于妇女在历史中始终被迫缄默,父权制一直占据着统治地位,妇女没有自己的语言,只有自己的身体可以依凭。妇女通过身体将自己的想法物质化,用自己的肉体表达自己的思想,将自己的经历写进历史。因此,几乎一切关于妇女的东西都有待于妇女来书写,关于她们的性特征,关于她们的性爱,关于她们身体中微小而巨大的骚动,关于某种内驱力的奇遇,关于突然和逐渐的觉醒。“妇女的身体带着一千零一个通向激情的门槛,一旦她通过粉碎枷锁、摆脱监视而让它明确表达出四通八达贯穿全身的丰富含义时,就将旧的、一成不变的母语以多种语言发出回响”。妇女长久以来一直被拒绝于自己的身体之外,一直被告诫要抹煞身体的存在,因而妇女成了男性需要的牺牲品。“妇女必须通过她们的身体来写作,她们必须创造无法攻破的语言,这语言将摧毁隔阂、等级、花言巧语和清规戒律”。西苏提出的“身体写作”,召唤从自身的生命中,从肉体、骨髓和血液中意识到自身的力量。这种描写身体、表现女性生存的“身体写作”是源自生命底渊的欢乐和疼痛,是语言与生命的相互发现与烛照,是对父权制的反戈一击,它具有极大的反叛性、破坏性和颠覆性。

    而在当下的中国文坛,提起“身体写作”,人们会非常自然的把它等同于那些专门围绕女性的“性”来描写的作品。这是对引进西方女性主义理论的错误嫁接和误读,也是对女性文学创作中“性”描写的歧视,因为男性作家大量的“性”描写就从来没有被指认为是什么“身体写作”。

    女性文学创作中对身体的强调,是将身体从被讲述被塑造的历史中解脱出来,让女性自己取得话语权力,支配自己的身体,从身体开始女性的自觉与解放,争得女性做人的权力以及文化建构的权力。但是由于商业语境的制约,“身体写作”在当下往往表现为媚俗和邀宠,不自觉地滑向欲望和诱惑的泥潭,陷入令人尴尬和令人痛心的境地。另一方面,“身体写作”给人的误解也有理论自身的问题,因为任何理论都是不全面的、有漏洞的,因此如何避免这种有违西方女性主义者初衷的困境,也是所谓“女性写作者”和“女性主义者”应该进一步思考的一个问题。毕竟让引进的理论如何在中国的土壤上开花结果,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但我们看到的往往是西方理论在中国土壤上的变异或断章取义后的肆意发挥。

    在当下的中国文坛,所谓“身体写作”和“下半身写作”等名词的真正发现者,应该是出版商,然后才得到一些被利益驱动的评论者与媒体的追捧、炒作。也有一些所谓“美男作家”或“美女作家”在利益驱动下丧失了文学精神的追求,把属于下半身范围的性器官和性活动露骨得令人目瞪口呆。特别是在一些年轻女作家的笔下,“身体写作”变成了对女性身体的展示,“女性意识”不过是女性在自慰或与男性的交往中追求性的满足。在这里,美好、人性、抒情被丑恶、兽性、宣淫所替代。据说他们所标榜的是为了发掘“人性”,可是我们从中看到的,却只有“性”而没有“人”。

    这无疑是文学的家门不幸。

    我们应该看到,在女性的性体验已经可以自由地进入女性文学创作的新时代,如果过于渲染女性的性征,性描写低俗、泛滥,其负面影响是极其明显的。既然男女之间的性关系,是“人和人之间最自然的关系”(马克思语),女作家们就理应自觉地用“人”的行为标准去对待。

    无疑,当今女性文学创作的“性”走向,都直接或间接地受到西方女性主义的影响。女性文学创作中关于性题材的某些特殊描写,是女性自我探索的组成部分,不宜用男权中心话语去贬斥,但也不宜像有的女性文学评论者那样,将它们视为女性文化的保证,或将其作为女性文学的先导和趋向来加以鼓吹与抬高。这样的结局无非是给女性文学创作的发展道路设置陷阱。

    文学表现“性”走向,既不同于医学的实验报告,又不同于社会学、心理学的社会调查与理论阐述,且艺术化的躯体语言总会直接地作用于读者的感观而产生模糊的暗示效应。因此,作家应该特别地以爱心来控制好情与理、灵与肉的关系,避免某些不必要的、负面的诱发作用的产生。另外,过分的“自恋”是不利于人类自我的精神成长的,作为女性作家过分的“自恋”还容易跌入男性欲望化的窥视陷阱。所以,对西方女性主义的吸收和借鉴,我们还应结合中国的国情与中国人民的审美特征来选择,并坚持自己的道德立场和价值审判。

    当然,我们要承认的是读者对文学的需求不仅有社会的、精神的、审美的多层面需求,也有生理的、生物的、动物性多方面的需求。而我们的文学创作是专注于满足社会性、精神性的人的需求,提升人的精神境界,还是专注于满足生物性、动物性的人的肉欲方面需求,刺激生物生理的原始欲望?这其实是对一个作家境界高下和对社会责任感强弱的考验,也是女性文学创作中一个突出的问题。

    我想,一个优秀作家的文学创作,绝不是为了满足猎奇者的目光。

    “60年代女作家”与她们之后的女性作家相比,最根本的不同之处在于她们知道应该坚持什么,而不向以追求纯粹金钱效益的市场低头,来过度地出卖和展览女性的身体和性爱隐私。就连有“妓女作家”说法的九丹,也在她的小说中坚强而大胆地揭示出人性的丑恶,思索着女性当下生存的伤痛。

    文学作品对“性”的禁忌自然是一种病态现象,而对“性”无遮无掩的暴露同样是一种严重的心理病态。

    我们知道,人类的历史是从羞耻感的觉醒开始的。地球上,只有人类因为有了羞耻感才会在远古的时候就用树叶、兽皮来遮盖自己的“下半身”。至今也没有发现其他的动物会用什么物件来遮掩它们的生殖器官。在文明程度越来越高的当下,人类的身体活动和表现方式更应该在道德和审美的规范中寻求合乎情理的表达,而不是“动物世界”的欲望写真。尽管当下现实生活中的欲望堕落得令人触目惊心,但作为平抚和提升人类精神世界的文学如果失去了道德和审美的支撑,文学的精神大厦肯定会轰然倒塌,那样的文学作品自然只有一个速朽的短命下场。

    如今,“文以载道”这个历经千年的话题却有了被戏谑和嘲讽、冷落和遗弃的味道,同样是应该引起我们反思的。

    的确,市场化和世俗化给不同品质的文学发展都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但汹涌如潮、此消彼长的却是所谓的“隐私文学”、“性事文学”、“言情小说”等。而真正严肃的女性文学创作的确面临着两难的处境:如果你坚持为心灵而创作,你的作品很可能不会走俏于“市场”,甚至将面对着长久的寂寞,自然就不可能有丰厚的“利润”;如果你摈弃心灵和人文精神而创作,完全去面对市场,那么你的作品有可能获得短暂的市场效应,并获得较丰厚的经济收益。

    因此,“市场”在当代中国成了一把双刃剑。尽管市场经济已经成为我们现实生活的真实背景,我们的生活无处不在接受着“市场”的检阅。但作为人类精神宣泄渠道的文学创作,无论如何还是要坚守那一分纯真、清洁和崇高。否则,我们在飞速发展的科技时代和欲望化的生活舞台,就找不到一小块可以供我们喘息的洁净之地。

    当然,“市场”并不就是毁坏文学名声的恶棍,文学处女之身还须文学自己去保护。一个能够引领人们向上的文学是可以提升市场的品味并培育一定的“市场”的。就像一个好的产品,可能在一定时间里,没有人关注,没有“市场”,但在总体消费需求提升的时候,它就会在不断地培育和引领后,最终赢得市场的青睐。

    培养文学的“市场”是文学自己的责任,而不是让“市场”放任自流地左右文学本身。这是作家、编辑、出版机构乃至这个社会共同的责任。

    我们生为女人,这是不可选择的,但我们可以选择的是我们的文学操守。

    文学史一再证明,缺乏历史感、丧失崇高感的文学是飘浮无根的,尽管可以一时畅销,但终究要被历史所淘汰。如果文学创作仅仅是感官刺激和欲望展示的符号,仅为利欲所驱动,那就是文学的堕落。

    文学的堕落是作家们的悲哀。

    文学应该是心灵深处的呐喊,而不是媚俗的倚门卖笑。失去了尊严的文学就是任人操纵的木偶,就是被人用来谋利的工具。

    我们不愿看到文学堕落的背影孤立在欲望丛生的霓虹灯下。

    “60年代女作家”在此方面有过成功的实践,继续保持和发扬是她们今后的责任。

    “60年代女作家”作为群体存在的主要根据之一,是她们的叙事立场和叙事角度,在同一时代出生的历史背景上,都自觉不自觉地选择了逃离集体书写的樊篱,犹如一群挤过缝隙的魂灵,在“个人化”创作的自由天空中翩翩起舞。然而所谓主流文坛或媒体批评中的“个人化”写作,实在是一种“正确”的误导。它是批评界在自己的门前屋后扎下的篱笆,是总想规划出一块私有领地的欲望表演。

    当陈染她们以自己独特的文学姿态立足于文坛时,“私人化”写作的批判就铺天盖地而来。“个人化”的提法,明显是误会了西方人文知识分子提出的“个人写作”。“个人写作”被中国的一些知识分子照搬过来之后,又发挥了一下某些中国知识分子惯有的“创造性”,加上一个“化”字,便瓦解了原义。西方的“个人写作”强调的是一种知识分子立场。他们思考的是一些有关社会及人类的全局性课题。因知识分子在思考的时候,突出了个体精神劳动者的特征,所以知识分子立场落实到从事写作的单个知识分子身上,就有了“个人写作”的提法。“个人写作”所强调的依然是知识分子个体精神劳动的独立性。它是一种面对社会、为了社会的独立思考。知识分子的良知及使命感、责任感都深藏在其中。

    在中国文坛,“个人化写作”[67]本身只代表一种创作的立场,是中国文学创作在20世纪90年代出现的一种创作观,是相对于“宏大叙事”的文学写作历史背景提出来的创作方式。其实真正意义上的自觉写作无疑都是“个人化写作”,只要是关涉心灵的,不管是私人领域还是公共领域,都将打上强烈的个人标记。一个与个人心灵相关的文学创作,哪一次不是个体心灵中的颤音?哪一个作家不是力图从“个人化”的创作中发掘出人性的普遍意义?只有特殊时代的“集体写作”才是抹煞个性的畸形儿。

    女性“个人化”的取向充分地展示了女性独有的优长。可以说,“个人化写作”是女性的天性,女性感觉事物较之男性更加细腻、具体、灵活,且富有潜质,往往是感性高于理性。对儿女情长、爱情故事等,她们都能注意到细小枝节的刻画,并能以小见大、由近及远,由“个人化”放大到社会化。

    因此,“个人化写作”回到女性文学创作自身就表现为:题材选择的自由和扩大、心灵揭示的深入和开阔、艺术个性的强烈与多样、阅读效果的亲和与温暖。而就作家而言,不再有“人类灵魂工程师”枷锁般的自我束缚,作家走下高高在上的天台,以普通人的身份回到民间,就是邻居家的女儿或媳妇,一下子拉近了作家与读者的距离。这也是“60年代女作家”的小说创作在文坛上能够呼风唤雨的重要原因。

    应该说,只有“个人化”的创作才是文学自身的必然表现,只不过“60年代女作家”率先站在了无人的风口,又因为还是男性为社会主流的目光专门盯着女性作家在“看”才显得“60年代女作家”的特别。男性作家的“个人化写作”为什么就没有人提及?难道“个人化写作”是女性作家的专利?然而,在中国,带有指责意味的“个人化写作”的最先提出以及最终落脚都与女性文学创作相关,这是文学批判戴着有色眼镜的结果。

    其实,个人意识的觉醒和“个人化写作”,使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女性文学创作呈现出了真正多元的丰富的发展态势。女性主体位置的探寻和建构也正是以个人的多种方式来展开。也就是说,“个人化写作”正是女性文学创作的基础。甚至可以说,失去了这个基础,她们的文学创作也许会受到损害。

    当然,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我们的社会还将发生巨大的变化,人们的心态、价值观念、文化趣味也将发生巨大的改变,女性文学创作也要随之发展。因此,在保持“个人化写作”的真正的个人视角的同时,不应该把同样属于女性文学创作的宏大叙事、历史记忆、时代精神统统都让位出来,蜷缩到“边缘”去。还要打开自己房间的窗户,走出自己的房门,将目光放大到整个时代和历史。“宏大叙事”中的启蒙话语和有关历史进步的思想,对于我们的时代仍然是需要的。假如说,女性文学创作的挑战性,在于颠覆男权中心文化的话,那么她就应该拿出女性自己对整个人类的思考来,做出自己对整个时代的感应来,而不宜后退到“边缘”去局限自身。真正的女性视野应该是广博而深远的。

    女性作家应该走到外面广阔的天地去,用女人的心去感受除了男人和女人关系之外的人与现实世界的更为复杂的关系,将眼光放射出去,传递出女人深切柔情的社会关怀、人文关怀与人类关怀。

    在女性文学创作中,女性视角是我们与生俱来的身体特性,女性作家只有从女性立场去判断外界事物,从女性特有的角度去观察生活、体察生活、表现生活,拓展女性的生存空间,体现“女性意识”,用女性的话语表现内心情感,才能够对那些被男性所忽略的极为细小的感触做出准确的描述,从而使女性文学创作健康地发展下去。但是,“女性主义”不是女性文学创作的唯一选择,让“女性意识”覆盖了人生的全部,同样是不可取的。

    “女性意识”的确立的确为女性发愤图强的人生追求奠定了理论基础,它可以提高女性作为主体对自己在客观世界中的地位、作用和价值的自觉意识和认定,它可以促使女性自觉地意识到女性作家的历史使命、社会责任、人生义务,又清醒地明了女性自身的生理特点和心理特征,从而决定自己以独特的方式参与对自然和社会的改造活动。

    女性作家的“女性意识”的觉醒,是女性文学创作能够丰富多彩的有力保证。但是,如果不加分辨地“拿来”和放纵,又将滑入另一个极端,落入所谓“女性主义文学”的陷阱。

    在我看来,女性文学创作与“女性主义文学”[68]是有着一定区别的两个概念。

    所谓“女性主义文学”,其实是西方女性主义思潮下的文学创作。它强调女性作家以强烈的“女性意识”对女性的历史状况、现实处境和社会经验进行描述,并在艺术方法上对传统男性中心建构进行颠覆和反叛。

    实际上,所谓“女性主义”在中国,主要是由女性主义学者和女性文学评论家所倡导和代表,并作为一种引进的学术主张而存在。尽管我们也强调女性作家的“女性意识”[69]在女性文学创作中的重要作用,但与“女性主义文学”这一概念相比,目前在中国被人们所论及的只是少数年轻都市女性作家的女性经验的表达,绝大多数从事文学创作的女性经验并不包含其中。

    尽管“60年代女作家”的文学创作在不同程度上有意无意地从女性角度探讨了中国女性在中国社会不同生活环境中的经历和体验以及她们个体意识的觉醒,反映出女性作家对主流社会意识形态的反思,也表达了她们对女性性别、社会地位、男女情感、婚姻生活、家庭矛盾等各个方面和不同层次的问题的深切关注,但她们大多数人都是温情和个性的表达,并没有明显的所谓“女性主义文学”的主张。虽有过一定阶段的模仿和冲动,但她们很快修正了自己的判断。在出版、媒体和评论界以“女性主义”的标签包装她们的小说作品后,她们也会发出别样的声音来澄清自己。相比之下,女性作家绝没有主张“女性主义”的女性文学评论家们那么尖锐和彰显。

    因此,在我看来,对于女性文学创作而言,“女性主义”不是评判标准。“女性主义文学”的概念过于勉强。

    我们可以看到,目前的中国“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完全是基于西方“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理论基础之上的,在研究过程中的理论、话语、方法基本上都是沿用西方的理论,有时甚至可以说是全盘照抄。一个民族的文学创作总有其独特的文化特质,一定的文化传统和社会背景也规范和影响着这个民族的文学创作。由于东西方文化的差别与女性文学本身的不同,在以西方女性主义理论与方法对中国女性文学创作的批评中,常常与女性文学创作的实际脱节和疏离。

    西方女性主义批评是基于对女权政治的关注,对妇女解放的关注,因此西方女性主义文学批评是一种政治学批评、社会学批评,而非文学特性的批评。在西方女性主义批评理论的影响下,中国“女性主义文学”批评也很少从文学特性的角度研究女性文学创作,大多忽略了对女性文学创作的诗性观照。

    因此,在这个愈来愈物质化的时代里,“女性主义”的研究切不可以走火入魔的理论疆域来误导女性文学创作。女性只有与男性携起手来,面对不合理的以男性主义文化为中心的政治统治格局,面对物质主义对人类文化的共同侵害,做出共同不懈的努力与奋斗,才能完整地表现这个时代真正的人性内容。

    从社会发展的未来来看,改变男女不平等的社会关系、建立两性和谐与平等是人类社会发展模式的必然结果,而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的文学事业可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一定的精神支撑。毕竟在人类精神的需求中,人们喜爱的只有好作家,而不分什么男作家、女作家。

    事实上,从来就不存在专为某一性别作家单设的阅读标准。当然,女性生活有自己的特殊性,一些隐秘的情感和体验还需要女性作家自己去挖掘,但这只是领域的不同,而不是本质的不同。女性文学创作和男性文学创作的区别不在于写什么,而在于怎样写和写得怎么样。

    在这个世界上,男性与女性永远是人们生活中的一个基本命题。我们无法回避这一命题,正如我们无法回避自己生活在空气的环绕中一样。人类社会是男女两性相互联系与整合的杰作。没有这种互存互补,人类就不可能生存和繁衍,社会就不可能进步和发展。男女两性的社会不是破坏、压迫、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而是尊重、和谐、平等、互惠的民主伙伴关系。

    两性和谐才是人类进步的基石。

    两性和谐才是人类文明的最高境界。

    与生俱来的性别差异并不能决定后天的优劣,建立在人类另一半缺席基础上的“幸福”纯属子虚乌有。

    任何企图占据文化霸权地位的文本都是可悲的,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书写了男性文化的文本内容,这是中国文学的悲剧,进入21世纪后,就更不应该用女性文化的文本内容来构建中国文学新的悲剧。

    “文学是人学”,这几乎成了一个祥林嫂式的话题,但仍是一个亘古不变的存在。

    对于一个作家来说,文学始终是神圣的。好作家有一个共同点:他(她)们忠实于内心,并无疑发扬了一个伟大的传统:文学关怀人生。

    正如雷达所说:“对文学而言,最根本的应是关怀灵魂,关怀人的生存状态,以人为本。所以,我们是否可以说,人们最需要的是富于钙质的作品和呼唤真情的作品。文学缺钙,已成严重问题,所谓钙,不仅指人格、良知、正义,还应体现于钙质的本土生成。它是一些坚硬的质素。凡是揭示民族性格的作品,是有钙质的。文学的钙体现在作品的精神追求上,体现在作家的人格精神上,体现在对人的灵魂的关注上……在此道德解构与重建的大背景下,人们渴求于文学的,无疑是真情。”[70]

    文学能够深入到人的心灵深处,真真切切地捉住自我,安慰那惊恐不安的灵魂。文学可以弥和现实中分裂的人格,可以滋养健全的人性和枯竭的灵魂。

    这是文学永不消亡的生命之核。

    文学必须具有“人文精神”,才能用文学的温情手段去关怀个体的自我实现和自由、人与人的平等与友爱、社会的和谐和进步、人与自然的协调和统一。

    文学特定的精神价值,就在于用真善美来启迪人们的心灵,描写与揭示人与社会的状态和内质,剖析人性的深刻与复杂,熔铸情感和美的力量。

    文学的发展命运,是由历史决定的,而文学特定的精神价值也始终贯穿于历史之中。不管现在或将来的社会经济与文化发展对文学做出怎样的影响和改变,但以真善美来启迪人们的心灵,对人与社会进行深层的剖析与本质的反映,对情感、心理等进行正确揭示,对美与崇高的熔铸和追求,都是不容湮灭与消解的。

    这就是文学的宿命。

    当然,文学不是救世主,奢望一个作家、一部作品去承载人生的全部意义是过分的要求。但是,一个作家、一部作品最起码的要求是做到真诚。

    真诚可以温暖和震撼人心。

    文学是我们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失去人心的文学将无法想象。

    在当下的现实生活中,文学创作要保持和发扬这种可贵的精神,创作出鲜活的艺术精品,就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和文化素质。

    作家应当是一个人格完善、品位高尚的人,并同新时代、新生活保持着直接而紧密的血肉联系。因为作品的价值决定于作家的自身价值,文学作品的质量最终还是归咎于作家自身的“质量”。

    这也是女性文学创作能够保持旺盛生命力的唯一抉择。

    女性文学创作应以独立的人格和精神为基础,寻找一种不伤害自然与天性的健康本质和充满生机的女性特质,让女性形象、女性命运在一种新的女性观上重写,展现出女性历史与现实的真实存在。这样的女性文学创作才能真正成为文学皇冠上耀眼的明珠,才能真正成为传递精神的通道,成为点燃女性智慧、情感、生命之灵光的火炬。

    文学发展的道路将不断延续,我们依然充满期待。

    我们有理由期待:女性和男性的创作之花竞相开放,让文学百花园五彩缤纷!

    我们更有理由期待:更加成熟的“60年代女作家”的明天将会是鲜花和掌声的铺天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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