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文学史-从新古典主义到启蒙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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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巴罗克”时代

    在文艺复兴以后有一个短暂的文学时代,叫“巴罗克”时代。它的作品的内涵是和当时的社会混乱程度相适应的,情调显得沮丧。阴暗和绝望。这一点,我们在《哈姆雷特》、《李尔王》里已经依稀感觉到了。在形式方面,“巴罗克”时代比较讲究华丽、诡谲、破碎。我们阅读其作品,有点像在阅读20世纪的小说。它是20世纪文学的一个早产儿,20世纪现代主义文学的很多特点,在“巴罗克”时代就已经出现了。但没过很长时间,欧洲出现了一个更为强大的文学潮流:就是现在要讲的新古典主义。

    新古典主义文学的诞生,或者说它的最辉煌的表现,是在法国路易十四时代。路易十四又称为“太阳王”,他创造了一个稳定、繁荣、强大的法国,当然为时不是太长。他能够创造辉煌,并不意味欧洲的封建政治势力依然强大,相反,这是回光返照。路易十四之所以能够创造强盛的法兰西,是因为他利用了资产阶级这个龙头拐杖。当时法国的资产阶级已经发展到了相当的规模,具有相当的实力,但是还没有到足以推翻封建王朝的程度,因此,就形成了一个封建势力和资产阶级妥协的时期。在这两大阶级妥协的时期,老态龙钟的封建君主依靠资产阶级这个拐杖,创造了暂时的繁荣。在这个时期,在文学上的表现,也是一种封建专政思想、宗教思想和资产阶级新思想的混合物。路易十四非常重视艺术,特别重视戏剧,他创立了法兰西学土院,对当时有才华的思想家、艺术家给予比较高的礼遇,比较优裕的生活。这就给了艺术家们一个比较好的艺术创造的环境。当然,既然寄寓在宫廷的恩施之下,就很难突破宫廷的限制,从这个角度来讲对文艺又是一种束缚。这个时期形成的文学主潮,自称是承袭古罗马时代的文学传统和艺术传统。各位可能还记得,文艺复兴时代也强调“复古”,但是它强调恢复古希腊的艺术传统。而新古典主义的理论家强调的是恢复古罗马的艺术传统。前面讲过:希腊的传统和罗马的传统是有区别的。大体上可以说,新古典主义文学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第一个特点,拥护王权,赞美开明君主,抨击和嘲讽腐朽的和愚昧的封建主和宗教势力。也就是说,新古典主义的作品,大都是要表示拥护王权的,但赞美的是开明的君主。什么是开明的君主?说得本质一点就是带有一定资产阶级思想倾向的君王。作品抨击的对象是那些腐朽、愚昧、反动的专制势力,还有就是教会的邪恶势力。

    第二个特点,标榜崇尚理性,这个理性是带有很强的封建色彩的理性,和后来资产阶级启蒙的理性是不同的。它强调人的情感要服从于理性,特别是爱情要服从政治的调节,就是说个人的情感生活要顾及国家,顾及政权的需要。

    第三个特点,在形式上、语言上强调严整、典雅,对戏剧来讲,要恪守“三一律”。什么叫戏剧的“三一律”呢?它要求一部戏故事发生在一个地点,长度不超过一昼夜,而且只有一条线索,这就是三个“一”。对典雅的要求,体现在人物上,主人公都应该是贵族和有文化教养的人。小市民、社会底层的人,不能够充当戏剧的主角,甚至不能登上高贵的舞台。语言方面的纯正要求,对法兰西的语言纯洁和规范化是有贡献的,但于文学而言,也是一种束缚。然而话说回来,对文学的形式、语言提出某些规范化的束缚,是否就一定妨碍艺术的发展呢?不能简单地这么认识。有些人把新古典主义文学叫做“带着锁链跳舞的艺术”。是不是带着锁链跳舞就不好呢?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死刑犯从监狱里跑出来,手上和脚上都带着镣铐,他打不开这些镣铐。为了求生,他投靠一个马戏团,马戏团收留了他,但是不能白养活他,要求他表演节目。一个带着手铐和脚铐的人能表演什么节目呢?他努力地在铁链的羁绊下学习跳舞,慢慢地,他带着手铐和脚铐把舞跳得很精彩,很有特色,成为马戏团的一个受欢迎的节目。晚上,他躺在床上想,如果没有这手铐和脚铐的限制,我的舞一定会跳得更好。这一天终于盼来了,国王大赦,他的手铐和脚铐被打开了。但是,他非常惊讶地发现,他根本就不会跳舞了。他上台跳的舞没有人高兴看,一点都不精彩。这个故事说明一个什么道理呢?如果把它借用在文学艺术上,就是如果你提出来的那些限制,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一定的规律,它们有可能会推动艺术的发展。

    为了对新古典主义的特点有更加具体的了解,我们举一个例子。在这个时期有两位戏剧大师是相提并论的,他们是高乃依和拉辛。我们以高乃依的代表作——《熙德》作为例子,来分析一下新古典主义的作品的内涵。剧中男主人公叫罗狄克,女的叫施曼娜,两个人热恋。但是,这时候发生了一件不愉快的事情:施曼娜的父亲是宫廷里的大臣,罗狄克的父亲也是宫廷里的大臣,两个人发生了口角。在口角当中,施曼娜的父亲啐了罗狄克的父亲一口唾沫,啐在他的脸上。罗狄克的父亲是个体面的贵族,很有声望的人,怎么能忍受这种侮辱呢?一生气,就死了。罗秋克作为儿子,他应该给父亲报仇,但是他复仇的对象恰恰是自己所热恋的情人施曼娜的父亲。罗狄克心中产生了激烈的斗争,他意识到个人的情感应该置于次要的位置,家族的荣誉是更重要的。因此,他和施曼娜的父亲决斗,并且杀死了他。这件事情对施曼娜打击非常大:自己的父亲被杀死,而杀死父亲的是自己热恋的青年。怎么办呢?在激烈的思想斗争中,施曼娜意识到,家族的荣誉高于自己的私情,于是就到宫廷里去要求皇帝处死罗狄克。一个巨大的难题摆在皇帝的面前。恰好这时,摩尔人进攻这个国家,国王就让罗狄克戴罪立功,去迎敌。罗狄克英勇杀敌,获得了“熙德”这样一个民族英雄的称号。他凯旋归来以后,施曼娜依然要求国王处死他,但是国王说罗狄克已经获得“熙德”的荣誉称号,成为国家威力的象征,如果处死,于国不利,因此赦免了他的死罪,并且命令施曼娜和罗狄克结婚。国王的这个命令恰中两个年轻人的心怀。在这部戏里,我们看到了新古典主义的要求。有一首诗大家都很熟悉:“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我们模仿这首诗的句式,把高乃依这部戏的主题概括为:“爱情诚可贵,爸爸价更高,若为国家故,两者皆可抛。”剧中人的选择分三个层次:第一个是爱情;第二个是家族,就是爸爸;第三个是比爸爸更高的国家的利益。在这部戏里还表现了国王的英明。如果没有国王的英明,矛盾就没办法解决了。总起来说,这部戏歌颂了王权,歌颂了开明君主;它也强调了理性;它的主人公都是贵族,结构也符合“三一律”。可以说它是新古典主义的典范型作品。但是在当时它也受到指责。什么地方受到指责呢?在我看来是剧中最精彩的部分,就是施曼娜是为爸爸报仇呢,还是保护罗狄克呢?在这两者之间选择的时候,有一段非常富有感情色彩的诗句。演出时被某些人指责为“淫荡”。从这个事例,我们也看到新古典主义的局限,它不可能不被人们打破,因为它无法容纳人们的自由情感。

    二莫里哀

    新古典主义文学思潮的成就最高的代表性作家是莫里哀。当时路易十四国王问新古典主义的理论家布瓦洛:“你认为谁是当代最好的剧作家?”布瓦洛回答说:“陛下,是莫里哀。”

    莫里哀的父亲是宫廷的一个供应商,专门负责宫廷采买,是很肥的一个差使。他用自己的钱买了一个贵族称号,希望自己的儿子能承继自己的财产和贵族称号,继续做宫廷供应商。莫里哀也曾经充满兴趣,按照父亲的要求参与一些工作。但是到了21岁的时候,他的命运被他自己改变了,他迷上了当时流行的戏剧和一位漂亮的女演员。他跟随一个剧团,离开了自己的家,过起了流浪式的生活。他就这样离开了他的贵族家庭。在以后的几十年生活中,可以说他经历了各式各样的痛苦,被侮辱,被损害。但是莫里哀终身无悔,他不仅是一个好演员、好导演,更是一个卓有才华的编剧。他终于被当时的法兰西学士院所发现,被宫廷的贵族所赏识,成了一个在当时最走红的戏剧艺术家。他的代表性作品,首先应该提到的是《可笑的女才子》。在这部喜剧里,他向当时流行的矫饰世风进行了猛烈的进攻,而他的进攻武器就是讽刺。戏里的女才子,做任何事情都要讲求规矩,甚至交友、恋爱、订婚到结婚,要经历多少个步骤,每个步骤要怎么做,都一板一眼地制定出来,一步一步照章去做,结果自然笑话百出。在路易十四的法国,宫廷里有各种各样礼仪,我们也不能简单说这些礼仪都是不好的,但是礼仪一旦流于一种徒有形式的东西,它就会培植人的虚伪性格。从《可笑的女才子》起,莫里哀开始了对社会的虚伪风习的进攻。

    在《可笑的女才子》之后,莫里哀又创作了《太太学堂》、《丈夫学堂》、《悭吝人》、《伪君子》,还有《恨世者》。其中特别值得介绍的是《伪君子》。这部戏的原名叫《达尔杜弗》。达尔杜弗是戏里的主人公——一个骗子的名字。这部喜剧讲的是一个由外省流落到巴黎来的、自称是最虔诚的基督徒的骗子。他来的时候穷得一文未名,他那件破烂不堪的衣服恰恰使他扮演了一个苦修士的角色,他在教堂不停地虔诚祈祷。这个骗子盯上了富商奥尔恭。他在奥尔恭面前作各种表演,比如说他不小心捏死了一个虱子,便极其痛苦地长时间地仟悔。这个富商奥尔恭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他感到世间的人实在是太坏了,他渴望寻找真正的圣徒。当达尔杜弗在他身边为捏死个把虱子而痛苦地进行忏悔的时候,奥尔恭大为感动,觉得自己发现了一个真正的圣徒。他极虔诚地把达尔杜弗请到了自己家里,奉为座上宾。

    奥尔恭的儿子跟他的母亲觉得奥尔恭已经痴迷到了极端荒唐的地步,怎么办呢?只好用骗术来对付骗术。他们设计了一个计谋:奥尔恭的妻子假意答应达尔杜弗的约会要求,把他约到自己的卧房,让奥尔恭在床底下偷听。这次达尔杜弗真是失策了。达尔杜弗如约来了以后,奥尔恭的妻子假装扭扭捏捏地说:我想答应你的要求,但是我感到对不起我的丈夫,我在上帝面前感到有罪。达尔杜弗说:上帝如果妨碍我们的感情,我们就把它扔掉。你的丈夫已经变成了地地道道的傻瓜,我说什么他就信什么,现实发生什么他就不信什么。在这种情况下,奥尔恭终于看清了达尔杜弗的真实面貌,他从床底下钻出来,愤怒斥责这个卑劣的家伙。这时戏剧突起波澜,达尔杜弗说:我要到国王那儿去告你,奥尔恭马上脸色变得苍白,为什么呢?奥尔恭有一位非常要好的朋友,因为反对国王而获罪,他有一些东西存在奥尔恭家里。奥尔恭出于对达尔杜弗的信任,竟把朋友的箱子交给了达尔杜弗,并把这件事的原委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达尔杜弗说:我要到国王那儿去告你,说明你和叛臣有密切来往,你的家里还窝藏他的东西。达尔杜弗说完便抱着那个箱子走了。家里人非常紧张,觉得大祸临头了。但是,还是国王英明:国王的使臣莅临,代表国王赦免了奥尔恭,抓走了达尔杜弗。

    在这部戏里,莫里哀使用的主要的剧手法是讽刺。莫里哀自己说,恶习变成人人的笑柄,就是致命的打击。人容易受苦,可是人受不了椰榆。也就是说,人有恶习,有坏毛病,你正面地说他,骂他,他可能受得了,但是你讽刺他,椰榆他,你给他鼻子上抹一块白,他可能受不了。这就是讽刺的特殊的力量。

    别林斯基说过,击中伪善这条毒蛇的人是伟大的。《伪君子》给了伪善以致命一击。莫里哀是伟大的。

    伪善是同没落联在一起,而真实同生命的自信联在一起。《伪君子》的面世标志着封建与教会势力的衰落。教会尽管利用它的权力对莫里哀进行疯狂的迫害,但它无法阻止一个历史巨人的脚步,一场新的巨大的历史变动正在到来。在莫里哀的剧作中,我们听到了滚滚雷声。

    莫里哀的成就,标志着法国政治舞台上的一个重要转换:封建势力与新兴资产阶级的妥协调和的状态已经无法维持,资产阶级开始了对封建和教会势力的冲击。资产阶级已经把夺取政权、掌握权力这样一个历史任务提上了日程。夺取权力的斗争需要文学与思想的帮助,这种帮助就叫做“启蒙”。

    三启蒙主义的文学特点

    启蒙主义在文学上的表现,我们如果把它和新古典主义作一个对比的话,大概有这样几个特点:

    第一个特点,最鲜明地、毫不掩饰地、尖锐地、彻底地批判封建政治势力和教会。我们讲新古典主义的时候说,它虽然对封建势力和宗教教会的腐朽和黑暗有所揭露、批判和嘲讽,但是它有个前提是拥护王权,赞美开明君主。那些激进的启蒙主义者(特别是在新古典主义盛行的法国)不仅尖锐地揭露封建王朝和教会的腐朽、黑暗,而且明确地提出推翻封建王朝的历史性号召。

    第二个特点地强调理性,但是这个理性和新古典主义所讲的理性是不同的,新古典主义时代提倡的理性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而启蒙主义明确提出了资产阶级思想理论的纲领,即自由、平等、博爱的社会理想。它严正地要求把所有世间存在的事物都提到资产阶级理性的审判台上,来判别它们是否有存在的理由,对于和资产阶级理性相对应的情感,不是束缚而是解放,即解放个人的情感。它尊重个人自由、个人尊严。

    第三个特点,启蒙主义文学,它的主人公,和新古典主义文学的不同。新古典主义文学的主人公大半是贵族,或者是皇帝,或者是宫廷里的大臣;但是启蒙主义文学的主人公大半变成了资产阶级,变成了平民。有一些启蒙主义学者,虽然本身是属于资产阶级这个范畴,但是他们能够突破自身的这个拘囿,表现出对贫苦的城市平民和农民的深切的同情。

    第四个特点,启蒙主义文学在形式上和新古典主义不太相同。有一些启蒙主义学者依然遵守新古典主义的艺术法则,但是相当多的启蒙主义学者突破了这些法则,在艺术形式、语言方面形成了自己的创造。比如说启蒙主义文学有新古典主义文学所不允许或不曾有过的一些形式,像书信体小说、对话体小说。哲理小说等等。他们在语言方面的创造也是很丰富的。

    从启蒙主义文学的几个比较主要的特点看,它反映了资产阶级的利益和要求。资产阶级的革命是从英国开始的,各位知道17世纪中叶,英国就发生了所谓的“光荣革命”。这次资产阶级性质的革命带有很大的妥协性,没有完成推翻封建政权的任务。英国的启蒙文学产生于资产阶级革命之后,是在18世纪英国工业革命的强力推动下兴起并继续执行批判封建主义的任务,对当时社会存在的各种各样黑暗的不合理的现象提出了批评。但是正像这个国家的革命一样,它的启蒙文学带有太多的柔和的玫瑰色。我们首先应该提到的就是《鲁滨逊漂流记》。这部小说产生于18世纪初,它的作者叫笛福。写的是一个到海上冒险的故事,但是很不同于我们在讲古希腊时提到的那个伊阿宋跨海去夺取金羊毛,也不同于但丁《神曲》中的奥德修航海去了解太阳落下的地方,当然也不同于哥伦布去发现新大陆。鲁滨逊出航的目的很简单:他要买回一些奴隶来,安置在自己在巴西的种植园里,发展自己的产业。很不幸的是他在海上遇到了风暴,漂流到一个根本没有人的小孤岛上。鲁滨逊在这个孤岛上的生活没有任何传奇性:他一上岸,就捡点自己的货物,看见货物都还很完整,包括整整一袋钱,都很完整,他很高兴。尽管这些钱在荒岛上没有任何用处,但是他依然很重视,把它们安置在一个很妥当的地方。他在这个小岛上,每天除了念《圣经》,祈求上帝帮助他,解脱他目前的困境以外,其他的时间都用来开垦荒地,经营那些对维持生存所必要的事情。在一次战争中他俘虏了一个人,给他取名叫礼拜五,实际上他就是鲁滨逊的一个奴隶。后来鲁滨逊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听说自己的种植园不仅没有受到伤害,而且有很大的发展,他已成为一个富翁,乐得差点昏死过去。对于鲁滨逊来说,生活里没有什么传奇,没有那些爱情的浪漫故事。他也娶妻,他也生了三个孩子。但这对他来讲,都是很平常的事。他也要念《圣经》,他也向上帝祈祷,主要是希望上帝来帮助他,使他发财致富。在他的生命中,用最少的劳动来获取最大的财富,通过合理的经营、通过自己的勤劳使自己致富,这就是他的最主要的愿望。在鲁滨逊身上,我们看到了新兴的资产阶级精神。所以恩格斯说,鲁滨逊是世界上的第一个资产者。

    英国的启蒙文学还有一些很重要的作家,比如菲尔丁,他的代表作是《汤姆·琼斯》。作品通过弃儿汤姆·琼斯和乡绅的女儿苏菲的恋爱,以及他们游历社会的经历,全面揭露了当时英国社会的黑暗、不合理的状况。除了菲尔丁以外,还有一位作家是同学们所熟悉的,那就是女作家简·奥斯丁。她所写的《傲慢与偏见》因拍成了电影和电视剧而广为人知。它描写了一个中等偏下的乡绅家庭。家里有父亲、母亲和四个女儿。四个女儿的婚嫁是生活的中心。四个女儿里最中心的人物是二女儿丽萃——一个漂亮、聪明、重视个人尊严和自由的新女性。她的母亲想把她嫁给一个愚蠢、自私、贪图家财的牧师,丽革坚决地拒绝了这桩婚姻。名门望族的后代达西,人品优秀,但很高傲,他爱上了丽苹。这件事情令而萃的母亲和她的姊妹惊喜万分,她们没有想到达西会爱上一个低等家庭里的女孩子,很希望而革能够迎合俯就达西,把婚事促成。但是丽革在达西面前越发要表现自己的高傲。两个人经过了很多的摩擦、误会,克服了一些偏见,理解了对方,终于相爱。《傲慢与偏见》用一种幽默的、讽刺的轻松笔调揭露了当时英国社会的虚伪和愚蠢,赞美了像丽萃这样重视个性自由的女性。小说里对于贵族的态度值得注意,她写到达西和大女儿的丈夫都是贵族,都是品德教养很好的人。对待贵族的这种调和色彩在英国的文学里很有代表性,与法国文学有较大不同。另外,在英国启蒙文学中农民诗人彭斯的诗也很突出,值得阅读。

    启蒙文学流行于17世纪下半叶到18世纪。其间,西欧的几个比较大的国家里,德国是比较落后的。在1789年法国发生资产阶级大革命的时候,德国还分为许多小公国,被封建势力所统治,看起来似乎没有什么启蒙的社会条件。但是,在那里发生了一场由青年人掀起来的“狂飙突进运动”。这个运动的中心口号就是一个字:“不广即对当时德国的现实说“不”。这是一个带有爆发性的、时间短促但力度很强的运动。运动的领导人叫赫尔德尔。真正影响比较深远的是两个人,一个是席勒,另一个是和席勒同时代的歌德。席勒是诗人和剧作家,代表性的剧作是《强盗》、《阴谋与爱情》。在《强盗》的扉页上明确地写着:“打倒暴君!”恩格斯讲,席勒的话剧是带有政治性倾向的戏剧。无论《强盗》也好,《阴谋与爱情》也好,政治倾向性都特别鲜明。这是德国“狂飙突进运动”的重要特色,也是德国启蒙文学的很大特色,它和英国的文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当然,对政治倾向的直露追求常会削弱作品的艺术水准,恩格斯说,席勒的戏剧是“时代的传声简”。关于歌德,我们下面还有专门一讲介绍。

    四四大启蒙学者

    法国是启蒙主义文学的中心,也是成就最高的地方。法国的资产阶级大革命,尽管现在有不同评价,但它对文学的发展远比英国的所谓“光荣革命”来得重要。恩格斯在谈到法国的启蒙学者的时候说:“在法国为行将到来的革命启发过人们的头脑的那些伟大的人物,本身是非常革命的。”

    大概是从18世纪初开始,古典主义文学走向衰落,启蒙思想的闪电划破夜空。当时有所谓“四大启蒙学者”:第一位是孟德斯鸠,他所写的《波斯人的信札》对于当时法国社会上封建政权和基督教教会的黑暗统治造成的社会病态有深刻的揭露与鞭挞。他讲,当时的法国已经是一个百病丛生的身体,需要彻底的治疗,这个治疗的药方是什么呢?革命。第二位启蒙学者是伏尔泰。伏尔泰这个名字在18世纪的法国占有极其重要的位置,他的影响要比孟德斯鸠大得多。他是一个很博学、机智、富有思想的学者,他在文学方面的代表作品是哲理小说《查第格》(又名《命运》)、《老实人》(又名烁观主义》)。他还受到中国的《赵氏孤儿》的启示,写成悲剧《中国孤儿》。第三位启蒙学者是狄德罗,恩格斯说他是一个战斗的无神论者。在狄德罗之前,孟德斯鸠也好,伏尔泰也好,对上帝的存在都提出过某些怀疑,但是没有明确地张扬起无神论的旗帜。狄德罗比他们更富有战斗性,他在文学艺术上比较明确地提出反对新古典主义的主张,他说:“新古典主义所提倡的美是一种奴隶的美。”他认为诗和道德,美和善是有区别的。他说的这样一段话,非常有名:

    诗人需要的是什么?是未经雕琢的自然,还是加工过的自然?是平静的自然,还是动荡的自然?他喜欢晴朗宁静的白昼的美,还是狂风阵阵呼啸,远方传来低沉而连续的雷声,电光闪亮了头顶的天空的黑夜的恐怖?他喜欢波平如镜的海景,还是汹涌的波涛?他喜欢面对一座冷落无声的宫殿,还是在废墟中作一回散步?一幢人工建筑的大厦和一块入手栽种的园地,还是一座深密的古森林和在一座没有生物的岩石间的无名洞穴?一湾流水、几片池塘和数股清泉,还是一挂在下泻时通过岩石折成数股,发出直达远处的咆哮,使正在山上放牧的童子闻而惊骇的奔腾澎湃的瀑布?诗需要一些壮大的、野蛮的、粗旷的气魄。

    自然在什么时候为艺术提供范本呢?是在这样一些时候:当孩子们在临死的父亲的榻侧撕发哀号;当母亲敞开胸怀,用喂养过他的乳头向儿子哀告;当女人死了丈夫,披头散发用指甲抓破自己的脸皮;当人们看到一个人头缠布条跪在祭坛前,一个女巫把双手在他头上伸开,向天起誓,举行着赎罪和受洗的仪式;当那些被魔鬼附体,被鬼魂折磨的女预言家口吐白沫、目光迷乱,坐在三足凳上,呼号着预言性咒语,从魔窟的阴森森的底里发出悲鸣;当神抵渴欲一饮人类的血,必待这血流畅了才安定下来;当淫乱的女巫手持魔杖在森林里倘祥,引起在路上所遇见的异教徒的恐怖;当别的一些淫妇毫不害臊地剥光了衣服,看到随便哪个男人走来,就伸开两臂把他抱住,满足淫欲,等等。

    我不说这些是善良的风尚,可是我认为这是富有诗意的。

    狄德罗虽然是一个理性主义者,但是他很重视感觉。在艺术的范畴里,他很重视非理性的东西,他认为这些非理性的东西带有一些自然的、真实的生命力,而这种生命力恰恰是突破封建主义理性道德和新古典主义框框的最强大的破坏性的力量,所以他强调说:“我不认为这是善的,但我认为这是富有诗意的。”他用“善”与诗意的对立,把艺术从新古典主义道德劝善的框架当中解放出来。狄德罗是在启蒙时代,用最鲜明的语言提出艺术应当与当时的封建理性、道德和古典主义所谓的美学观念决裂的思想家。

    特别应该给各位介绍的是第四位启蒙学者,即雅克·卢梭。卢梭出生在一个贫苦的家庭里,他的父亲是钟表匠。很小的时候,父亲被捕入狱,母亲不幸去世,他过着一种很艰难困苦的生活。他做过店员、仆人和很多卑贱的工作,饱尝了人间辛酸,养成了对当时社会上层的极强的憎恨。他的天资极高,自己阅读了许许多多的作品,非常爱好音乐。他的第一篇论文《科学与艺术》是一篇征文。后来又发表了《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认为私有制是人类不平等的根源。他写作的《社会契约论》,在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当中成为激进的雅各宾党人的“圣经”,人权宣言的理论基础。说卢梭是法国大革命的头脑是不为过的。他的思想,对于西方世界形成的一整套人权观念起了奠基性作用。他在文学艺术方面的主要成果,一部是教育性小说《爱弥儿》,这部小说在当时一出版就遭到了查禁。还有一部叫《新爱洛绮丝》。我们在讲中世纪的时候曾经提到,有一本书叫《阿伯拉与爱洛绮丝的情书》。卢梭想写一个新的爱洛绮丝,和那个中世纪的悲剧性人物不同的新的女性和她的爱情故事。这部小说也具有很大的冲击力。但是我特别想给各位介绍的是卢梭的《忏悔录》。

    卢梭由于思想上的激进,也由于他个人生活中某些比较奇怪、不易让人理解的做法,他遭到各方面的攻击:来自当权者;来自封建的和宗教的势力;还有的来自友军阵营,比如说伏尔泰对他的讥嘲。各种各样的、造谣诽谤的传言如乱箭纷至沓来。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如果想要为自己辩驳,对来自各方的明枪暗箭予以抵挡,那么最好的办法是什么呢?按通常人的想法,要保护自己,当然应当义正词严地去反驳那些流言,澄清一些事实,使自己的形象变得纯洁。这可以说是通常人都要采取的自我防御的做法。而卢梭很不同,在他这部《忏悔录》里,他写了很多别人并不知道的他自己的弱点、一些肮脏的事情。这些事用平常人的眼光看就很难堪:你说有谁愿意坦白地承认自己从小的时候就有一种偷窃别人东西的习惯,到别人家里看到一些自己觉得很可爱的小东西就顺手摸过来装在自己的口袋里?有一次他因为偷了东西,主人家查的时候他还诬陷了一个女仆,使那个女仆因此丢掉了工作;有谁愿意把这些事情都写在自己的书里?他坦白地承认自己在少年时代就有手淫的习惯,这在当时是男人羞于启齿的“恶习”;各位想想这是18世纪,有谁愿意坦白地承认自己这样一些令人贻笑大方的毛病呢?在这部《忏悔录》里,他还如实地描写了私生活中的很多事情:他和华伦夫人之间又像对待母亲又像对待情人的那种很紊乱的感情生活。他把这些东西统统写在自己的书里,把它公之于众,这不是援人以柄吗?!有一位很有名的传记作家莫罗亚讲:“他好像这样一个人:这人不仅剥掉了衣服,而且剥掉了皮肤,在这样一种情况下被赶出去和猛烈的狂风暴雨进行搏斗。”当然,在这部书里,他也如实地描写了自己幼年、少年时代的苦难的生活,他从小的时候就喜欢读书,让他父亲给他念书,有时候要一直念到第二天早晨太阳已经升起,燕子已经在窗外的树上喃喃的时候,他还不肯睡去。他在书里也描绘了自己的《社会契约论》思想形成的过程,关于人类不平等的根源的探索过程。他在书的开头,写了这样一段非常有名的话:

    不管末日审判的号角什么时候吹响,我都敢拿这本书走到至高无上的审判者面前,果敢地大声说:请看!这就是我所做过的,这就是我所想过的,我当时就是那样的人。不论善与恶,我都同样地坦率写了出来。我既没有隐瞒丝毫坏事,也没有增添任何好事,假如在某些方面作了一些无关紧要的修饰,那也是用来填补我记性不好而留下的空白。其中可能把自己以为是真的东西当真的说了,但没有把明知是假的说成是真的。当时我是什么样的人,我就写成什么样的人;当时我是卑鄙龌龊的,就写我的卑鄙龌龊;当时我是善良忠厚、道德高尚的,就写我的善良忠厚、道德高尚。万能的上帝啊!我的内心完全暴露出来了,和你亲自看到的完全一样,请你把那些无数的众生叫到我跟前来!让他们听听我的忏悔,让他们为我的种种堕落而叹息,让他们为我的种种恶行而羞愧。然后,让他们每一个人在您的宝座前面,同样真诚地披露自己的心灵,看看谁敢于对您说“我比这个人好。”

    我们联想一下圣·奥古斯丁的《忏悔录》。这两部《忏悔录》是不一样的,虽然都是在暴露。圣·奥古斯丁的暴露是要说明人是微不足道的,这世界惟一配得上让众人膜拜的只有上帝。人都是卑劣的,即使是像他那样的一个教父;而卢梭的《忏悔录》让人坚信人的本性是善良的,人的恶习是由于社会本身存在的弊病造成的。人应该珍爱自己,珍爱自己这样一个独立自足的生灵。正像德国的一位思想家所讲的一样:“人应当重新认识自己,他是为自身而存在的,他应当能体会到对所有每一个能思维的人来说,整体是为每个个体而存在,就如同每个个人是为整体而存在一样,永远不应该把个体的人仅仅当成一个有用的生物,而应当把他当作有特殊价值、崇高的一个生灵,人的精神就是一个自足自在的整体。”独立自足并不是天生完美。卢梭就不完美,无论思想还是行为,卢梭都有许多荒唐的、不值得效法的东西。但是,也正是在卢梭的身上体现了知识分子对于历史和社会的最高价值。当今的时代不是革命的疾风暴雨时代,专业化已成为知识分子发展的主要潮流。但是,社会仍然存在着和不断地提出一些超越“专业”的逼人问题,对这些问题熟视无睹或不屑一顾,正在使当代知识分子群体萎缩为某种专业的“工具”。与卢梭相比,他是巨人,而我们不过是侏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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