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辽河铁岭段治理保护成果
辽河干流铁岭段生态治理主要采取生物措施和工程相结合的方式来改善河流生态。在生物措施方面,铁岭市主行洪保障区以自然封育为主,植被覆盖率达到98%,起到了治理面源污染、防止沙尘暴、涵养水源和改善辽河水质的作用。昌图县行洪保障区内除人工干预种植2万亩牧草外,其余2.3万亩全部实施自然封育恢复生态。建成福德店示范区、京四高速桥示范区。福德店辽河源头潜坝工程已经合龙,完成湿地400亩。开原市建设西孤家子湿地400亩。铁岭县新调线典型示范段初见成效。银州区双安桥段建设湿地500亩。在工程方面,主要包括在辽河修建银州区双安桥、开原市老边和铁岭县新调线桥3座橡胶坝,以及干流岸坡绿化及管理路等。同时,完成典型护岸2处、1.55公里,重点弯道治理8处、4.84公里,一般岸坎治理89.03公里。完成土方129万立方米,石方2.7万立方米,编织土袋6万立方米,土工布34万平方米,坡面插柳105万株。岸坎修复工程完成后,河道岸线更加清晰平顺,生态效果十分显著。对全市90余座砂场看护房房基及残余土堆、垃圾进行清理,共清除土石方5.8万立方米。清理套堤29.5公里,使辽河铁岭段防洪标准得到普遍提高,其中昌图县福德店至通江口段达到三十年一遇,安全泄量2050m3/s;通江口至清河段达到三十年一遇,安全泄量2600m3/s;清河口以下段达到二十年一遇,安全泄量5500m3/s;银州区城区段左堤达到百年一遇,安全泄量6779m3/s。
铁岭市加大了辽河水污染防治力度,新建9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和城市生活污水得到了有效处理,对辽河水质达标起到了关键作用;实施完成了开原市清河、昌图县招苏台河、西丰县寇河和铁岭县凡河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确保辽河支流及排干实现达标排放;对7家糠醛企业的废水限期治理,使铁岭市糠醛废水实现零排放;加大造纸废水、畜禽屠宰等废水治理力度,完成了开原造纸有限公司碱回收工程建设。目前,辽河各支流水质实现达标排放,辽河铁岭段出境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标准。
2011年铁岭市完成护堤林补植2400亩,栽植杨树、柳树50万株。规划辽河管理路长153.6公里,目前已完成阻隔沟开挖长度69公里,土方36万立方米,栽植灌木柳18万株。完成收租辽河滩地177228亩,发放资金8854.2万元,其中回收河滩地45679亩,发放资金1370.37万元;租用家庭承包地95655.37亩,发放资金5687.71万元;租用专业承包地35893.6亩,发放资金1796.12万元。
2010年划定辽河保护区,成立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和公安分局后,辽河管护执法工作力度明显加大。全市共封闭清理砂场89个,清理砂堆95处、180万立方米,清除挖掘机8台,拆除采砂船77艘,拆除管理房95座、355间。设立了昌图县长发、开原市五棵树、铁岭县蔡牛三处巡护站。各级辽河管理局、公安分局联合开展巡护执法工作,有效地杜绝了滥采、滥挖、滥倒、滥排行为,打造了良好的辽河治理保护环境。
二、辽河铁岭段治理保护设想
铁岭市辽河治理保护工作的目标是以改善河流水质,提高保护区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服务功能为重点,把生态建设与污染防治、结构调整、区域景观建设结合起来,采取综合措施,依法加强生态环境建设,逐步恢复辽河生态完整性,使其成为生态廊道和绿色廊道,实现流域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促进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加快法规建设,推进保护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涉及保护区的法规较多,过去一直是多部门分别执法,造成配合不密切,甚至形成执法盲区,对各类违法、违章案件查处不力,造成生态资源破坏,威胁工程安全。《保护区管理规定》等法律文件出台后,对市县保护区管理局授权、委托,更好发挥保护区管理机构作用,严厉查处违规、违法行为,保障保护区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2.设置外围保护带,建设农村新社区和生态产业带。在辽河保护区两侧5公里范围内设置保护带,作为缓冲区减轻人类生活、生产活动对保护区生态建设的干扰,地方各级政府作为责任主体,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体负责外围保护带的建设任务,最大限度地减轻面源污染。
3.多渠道筹措保护区治理资金。建立“政府引导,地方为主,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筹资机制,同时地方各级政府将治理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积极争取环保、水利、国土、农业、林业、交通等国家相关部委局支持投资。努力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保护区的建设,建立辽河保护区治理专项基金。
4.积极学习引进外地先进经验及技术,提高科学管理建设水平。河流生态建设及保护是多学科、多部门专业技术知识的集合。应与各高校院所联合专项课题攻关,引进新技术,加大对科技成果和适用技术推广应用,组织保护区技术管理人员培训考察,提高管理水平。
5.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保障组织实施。辽河保护区建设、保护涉及多部门相关业务,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在“十二五”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等方面对辽河保护区给予积极支持。将完善辽河流域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河道综合整治及生态流量保障、农田改造及种植结构调整、保护区湿地建设与河岸带植被恢复、水生动物放流保护、堤顶路建设等分别列入环保、水利、国土、农业、林业、水产、交通、园林、住建等部门的“十二五”规划,切实保障实施。
6.加强乡(镇)段保护区管理队伍建设及经费保障。辽河干流流经铁岭市4个县(市)区,现有基层河道所14个,管理人员130人,在职职工85人,临时工45人,以河道所为基础组建保护区管理所,按《河道管理岗位规范》及环保、林业、农业等工作量重新核定编制人员,实行财政拨付工资、办公经费,其他福利费可利用资源创收解决,确保基层管理队伍稳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7.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公众保护意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设置标语牌,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根治辽河、彻底恢复辽河生态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法规,增强公民的生态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公众参与辽河保护区建设的积极性,自觉维护区域和流域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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