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以来,特别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出台以后,铁岭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同时,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跨越的战略性任务来抓。在执法监管、标准化生产、检验检测以及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目前铁岭市建立了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机构,并逐渐向乡(镇)村延伸。市级检测中心主要定量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的检测,县级检测站目前只具备速效检测能力。到2011年末,铁岭市环境监测与评价面积已达1011万亩,“三品”生产面积549万亩;制定了53项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地方标准,有绿色食品认证产品33个,有机食品认证1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338个;产品获得全国驰名商标1个,中国名牌农产品1个,省级著名商标和名牌36个。铁岭市花生、大米、榛子成为地理标志性保护产品。2011年蔬菜、畜禽产品检测合格率达96%以上,比2004年提高16个百分点。2011年在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考核中铁岭市被评为先进单位。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全省现代畜牧业推进计划考核评比中连续三年名列第一位。主要做法是:
1.突出重点,抓专项整治。针对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对重点品种、重点时期、重点环节、重点地区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一是以蔬菜为重点,加强农药残留超标检测。二是以生猪、肉牛、肉羊为重点,着力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三是以生鲜乳为重点,对生产、收购、运输三个关键环节加强检测。四是以整治农药、兽药、饲料为重点,规范市场秩序,净化投入品市场。2011年铁岭市定量检测蔬菜样品300个(检测参数50个,与农业部同步),速效检测1万个。销毁不合格蔬菜2万斤。开展“瘦肉精”、生鲜乳检测分别为5199批次和500批次。2011年共查处假劣兽药案件70起,饲料案件1起,生鲜乳案件15起,罚没金额9.74万元。检查农药经营商店852家,检查农药产品1400余种,抽检农药产品5个,查获不合格农药200余公斤,处罚78家违法经营单位。开原市建立农资综合市场,实行城乡一体化经营。以铁西农资综合市场为中心,铁岭市划为19个经营区店。开原市2010年被农业部确定为放心农资下乡试点县。
2.以“三品”认证为载体,强力推进标准化生产。一是开展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活动。2011年铁岭市创建标准化生产示范区20个,省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县1个,养殖标准化示范区300个。二是大力推进“三品”生产。2011年新增绿色食品认证6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63个,新增“三品”生产面积380万亩。
3.规范生产行为,从根本上保障质量安全。加大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培训力度,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普及标准化生产知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督促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建立健全生产档案及投入品使用记录。2011年铁岭市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20期,直接培训近2000人次。开原市举办大型市、乡(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监督员培训班3期,培训300人次。
4.抓体系建设,提高监管能力。一是加强监管机构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建立了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乡(镇)、村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近2000名。二是加快检测体系建设步伐。市级检测中心虽然起步晚,但建设快,检测人员素质提高快,不到一年时间便完成了仪器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和计量认证。目前全省只有7个地级市农产品检测中心通过省计量认证。铁岭县、开原市和西丰县农产品检测站建设基本结束。
5.积极争取项目资金。铁岭市先后争取农业部资金380万元、国家发改委资金300万元、省财政资金100万元、市本级配套资金130万元,用于市级检测中心建设。开原市检测站争取国家扶持资金130万元,铁岭县、昌图县和西丰县各争取到国家项目扶持资金200万元、省财政扶持资金50万元。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长期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除要严格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外,还要重点建立三项制度,着力采取三项措施。
三项制度:一是实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防止不合格产品注入市场。二是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百姓餐桌。所有的农产品市场都要建立速效检测点,对进入本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三是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对产地农产品实行编码备案,通过信息码可查询到生产、加工、销售全过程生产信息,特别是投入品使用信息和采收期。
三项措施:一是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业标准化是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基础和主攻方向。应加强地方标准的制定,并简化成明白纸下发到农户手中;加大对生产企业和农户质量安全教育、生产指导和技术培训,提高自律性和生产管理水平;以“三品”认证为载体,强力推进标准化生产,以品牌化带动标准化。二是强化监测与执法检查。抓好监测与执法检查,是消除农产品质量隐患的可靠保证。建立健全以市级检测中心为骨干、以县级检测站为基础、以乡(镇)、生产基地、企业检测为补充的农产品检测体系,实现检测制度常态化;依法加强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大生产、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力度;认真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加强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对违法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和其他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对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要坚决查封、扣押,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生产经营主体的组织化程度与素质是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推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构建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制度。规范农民经纪人的经营行为,培育有较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的农民经纪人,确保依法经营。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