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政治制度文明思想探析-邓小平对西方政治制度文明思想的理性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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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制度特别是优秀和先进的政治制度,是整个人类社会共同的政治智慧和财富,它可能产生于某一国度,但对于其他国家也是有指导意义的,因为不同的国家政治制度建设都可以从中吸取营养。世界各种文明发展的事实也证明,每一种文明的历史不仅表现为一个产生、确立、调整、巩固和完善的过程,也表现为人们在实践过程对各种文明的探索、追求、选择和取舍的过程。虽然不同政治制度文明之间存在着本质区别,但是局部意义和层次上的相互借鉴是不可避免的,而且能够有效地把它消化为本土文明的一部分,这是一种政治制度文明生命力旺盛的表现。西方政治制度文明的产生是人类政治制度文明发展史上的一大进步,已经对人类社会文明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文明思想是在批判和扬弃西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文明思想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而且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文明也只有在批判地吸收和借鉴资本主义政治制度文明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地超越资本主义政治制度文明,才能建立人类社会最好的政治制度。邓小平早就指出,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西方资本主义发达国家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也生动地说明,任何一种新的政治制度文明的形成和完善,都必须经过一个整合过程,既包含着对自身的、经过实践证明是有益的东西的继承与发展,也包括对体制外的优秀政治制度文明成果的汲取和借鉴。邓小平政治制度文明思想正是在批判和借鉴西方政治制度文明成果的基础上而形成的一种现代政治制度文明思想,是人类政治制度文明发展的优秀成果。

    一、邓小平对西方政治制度文明思想进行理性考量的时代背景

    中国现代化发展战略和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通过总结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和国外民主政治现代化建设成功与失败的经验和教训,深刻认识到吸收和借鉴人类政治制度文明成果的重要性,对西方政治制度进行了理性思考。邓小平对西方政治制度文明思想的理性考量,对中国的政治现代化发展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关系到中国民主政治长远发展的一个战略性问题,是时代发展的必然逻辑。

    (一)和平与发展的时代要求

    研究表明,虽然政治制度的分歧仍然存在,但是政治制度的激烈对抗和大争论失去了继续存在的土壤和条件。由于长期处于革命和战争的年代,中国逐步形成了用两极对立的观念看待矛盾和用对抗的方法解决冲突。在革命与战争年代,这种强硬的政治制度可以旗帜鲜明地表达自己的政治理念和最终追求,起到鼓舞士气凝聚人心的作用,在当时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和合理性。但是在和平与发展的时代,用“敌人赞成的我们必然反对”的政治制度来划分敌我友善,明辨是非曲直,把政治制度的异同作为评判和处理国家关系远近疏密的唯一标准,必然会导致错误。因此,要顺应全球化趋势的需要以及中国改革开放的客观要求,尽快扭转“文革”期间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理想与现实相矛盾的局面,就必须克服传统政治制度的束缚,重建新的政治制度理论。通过对话与合作解决意识形态的纷争,既可以增加信任与合作,减少对抗和争斗,有利于营造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取得“双赢”或“多赢”的理想效果;同时又可以充分发挥中国作为政治大国的地位和作用,阐明中国在政治制度领域的立场和观点,并用自己的号召力和感染力促使现有的国际惯例和国际法则朝着更有利于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方向发展。

    (二)改革开放的时代要求

    我们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意味着中国必然要与整个世界处于一种大交流、大开放的势态。当今的世界是开放的世界,这既为中国的发展提供了机遇也提出了挑战。邓小平提出中国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就必须对外开放。对外开放是全方位的多层次的开放,但向西方学习一切先进的东西,继承人类一切优秀的文化遗产的同时,要拒绝、反对和抵制一切落后的腐朽的东西。因此,对西方政治制度文明既要充分借鉴和学习又不能全盘西化。从本质上看,马克思主义是一种革命意识形态,强调政治和阶级对立,但是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剧和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支撑意识形态大旗的不再是抽象的政治斗争和阶级对立,而变成对技术、知识和人才的渴望,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追求,增加意识形态的柔性化和包容性则是顺应这种历史潮流的必然选择。中国20多年意识形态的发展之路也正是经历了从一味强调刚性到追求刚柔相济、从强调绝对对立到崇尚兼容并包的转变过程。一方面,我们要向西方开放和学习,但是不搞资本主义,要坚决反对“全盘西化论”;另一方面,我们又不能走闭关锁国的老路,重犯一切以意识形态为标准的错误。因此,针对社会上出现的马克思主义过时论的喧嚣,邓小平敏锐地觉察到“过时论”的要害在于否定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动摇我们的思想基础,从而在思想上造成混乱局面。

    邓小平以他特有的胆识和魄力,扭转了人们长期以来对资本主义的错误认识,指出:“资本主义已经有了几百年历史,各国人民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所发展的科学和技术,所积累的各种有益的知识和经验,都是我们必须继承和学习的。我们要有计划、有选择地引进资本主义国家的先进技术和其他对我们有益的东西。”《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67-168页。这就改变了过去相当长时间内人们在对待资本主义的认识问题上的片面性,往往只看到或更多地看到的是社会主义同它对立的一面,而很少看到社会主义同它还有学习、借鉴、合作和利用的一面。邓小平还指出,我们对于世界上一切社会制度和形形色色的社会思潮尤其是“对于资本主义,资产阶级思想,当然也要采取科学的态度”。“要弄清什么是资本主义。资本主义要比封建主义优越。有些东西并不能说是资本主义的。比如说,技术问题是科学,生产管理是科学,在任何社会,对任何国家都是有用的。我们学习先进的技术、先进的科学、先进的管理来为社会主义服务,而这些东西本身并没有阶级性。”《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51页。一方面不能把我们现行的一些有利于发展生产,发展社会主义事业的改革,也当作资本主义去批判;另一方面资产阶级思想中腐朽反动的东西需要坚决批判和防止蔓延,经济生活中不适合社会主义的东西需要坚决克服和抵制。我们实行对外开放,学习外国技术利用外资,这只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一个补充,并不是离开社会主义道路,改革也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而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的所谓“改革”与“开放”,无非是想把西方的那一套如多党制、三权分立制、天赋人权等等拿到中国来,以改变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用西方的价值观念、伦理道德、生活方式,来腐蚀人们的灵魂和意志,动摇我们的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因此,在借鉴和学习的过程中不能因噎废食更不能害怕,因为对于在开放过程中带来的一些消极因素和腐朽东西,我们的承受能力比较大,不会影响我们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根本。

    二、邓小平对西方民主政治制度的批判与借鉴

    民主制度是现代西方政治制度文明密切相连的两翼之一,是西方政治制度文明的核心和主体。民主制度是管理国家的民主性政治制度。民主制度首先是在西方兴起的,是西方政治制度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政治制度进步的表现和反映。“一个国家成功地实现民主化,这会鼓励其他国家的民主化。”[美]亨廷顿:《第三波》,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13页。

    它远远超出了一国的意义。可以说,没有民主的法治就是专制,它推动了西方政治制度文明的发展,为人类社会政治文明作出了重要贡献。

    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来,虽然在基本政治制度上体现了人民当家做主,但却逐步形成和实行了一种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致使个人专断、官僚主义、特权腐败现象愈益严重,广大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没有真正落实到位,干群关系相当紧张。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开始对社会主义民主表示很不满意,有相当一部分人甚至认为还不如西方议会民主制度好,开始对西方议会民主感兴趣,备加推崇极力宣扬吹捧起来,甚而提出要用西方议会民主来改造和取代社会主义民主,对无产阶级革命导师以前对西方议会民主所进行的揭露批判也持怀疑和否定的态度。在资本主义社会,作为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锐利武器,资产阶级在民主理论上宣扬“主权在民”、“天赋人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等思想。“主权在民”的原则又称“人民主权”原则,它是现代西方法治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一条重要的宪政原则,是法治与法制的一个重要标识。这一学说最先是由近代的思想家卢梭所倡导的。

    在此之前法国人布丹、荷兰人格老秀斯、英国人霍布斯、洛克都主张国家的主权属于君主所有。卢梭从反对封建专制主义出发,认为人类最早生活在自然状况下人人幸福平等,没有私有财产没有法律约束。随着私有制的出现,人类陷入奴役和掠夺之中,人们为了维护自己的自由和平等,通过订立契约,让渡出自己的一部分权利组成国家,由国家来代替人们行使公共权力以维护社会秩序。所以国家的一切权力来自于人民的授予,这便是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和“主权在民”学说的精髓。尽管卢梭的上述学说包含了假定和虚拟的成分,缺乏实证基础,但却被许多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所确认。美国的宪法宣称:人人生而平等,他们从自己的造物主那里被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所以,才在人们中间成立政府。如果遇有任何一种形式的政府变成损害这些目的,那么,人们就有权来改变它或废除它,以建立新的政府。法国的宪法也宣称: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存人的自然的和不可动摇的权利。这些权利就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这些人民主权学说符合文艺复兴以来人类解放的历史要求,也符合社会自由发展的要求,所以推动了18世纪欧美各国的反封建革命。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也曾阐述过人民主权的思想。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的君王主权思想时,就曾以人民主权思想作为反对封建专制主义的武器,指出人民的主权不是从国王的主权中派生出来的,相反地,国王的主权是以人民的主权为基础的。人民主权学说最先被美国和法国确认后,无论是以后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还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都无不确认和体现了人民主权原则。美国的总统林肯据此将根据人民主权原则设立的政府界定为“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并使之成为人民主权原则的具体标准。正是因为“人民主权”原则被各国宪法所确认,所以各国政府依法行政便成为其必然的内在要求。

    民主是一种理想的社会政治制度,是要建立一种“民治”、“民有”、“民享”的大同世界,它对于启发、动员和组织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和支持资产阶级革命,最终使资本主义制度取得胜利并巩固、发展起来都起了巨大的促进作用。同时它也给人民带来一些在封建制度下不可能获得的民主和自由权利。正如熊彼特指出的:“民主的方法是这样一种达到政治决定的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安排使人民通过选举集合起来表达他们意志的人,自己来决定争论的问题,从而实现公意。”[美]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主义》,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312页。

    因此列宁说资产阶级共和国议会制和普选制从全世界社会发展来看是一种巨大的进步。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其形式是精巧而完备的,相对于封建专制是一种更高级的政治运作方式。它以“主权在民”代替君权神授,以自由平等代替等级特权;以选举制代替世袭制;以权力制衡代替专制独裁,确立了资产阶级的民主政治制度。作为近现代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选举制既是西方思想家提出天赋人权学说、人民主权学说在政治实践中的产物,也是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等级制的结果。在选举制方面,现在几乎所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都实行了普选制,普选制作为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重要成果,但“民”不便直接行使主权,于是通过选举的方式把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委托给自己选出的代表来行使。在选举的实践中,它们的宪法和法律都规定了普选制的基本运行原则,逐步形成了较为成熟的规则,即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原则;秘密投票原则。西方国家选举和监督方式,固然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建立的,为资产阶级服务的,但它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广大人民的权利,特别是普选的方式方法本身并没有阶级性,亦可以为组建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政权服务。虽然民主有阶级之分,但作为实现民主形式的选举制本身并无阶级性,既可为资产阶级服务,也可为无产阶级服务。

    (一)指出西方议会民主制度的实质

    代议制就是中外思想家一致公认的政治制度文明之一,是人类在政治实践中创造的制度文明成果。密尔在《代议制政府》中指出:“代议制议会的恰当职能不是管理——这是他完全不适合的——而是监督和控制政府;把政府的行为公开出来;迫使其对人们认为有问题的一切行为作出充分的说明和辩解;谴责那些该受责备的行为,并且,如果组成政府的人员滥用职权,或者通行责任的方式同国民的明显舆论相冲突;就将他们撤职。”[英]密尔:《代议制政府》,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80页。

    正如列宁所说的:“没有代表机构,我们不可能想象什么民主,即使是无产阶级民主;”《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52页。

    但是“资产阶级议会是虚伪的,是陷阱和骗局”,“每隔几年决定一次究竟由统治阶级中的什么人在议会里镇压人民、压迫人民——这是资产阶级议会制的真正本质”。《列宁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3页。

    “摆脱议会制的出路,当然不在于取消代表机构和选举制,而在于把代表机构由清谈馆变为‘工作’机构。‘公社不应当是议会式的,而应当是工作的机构,兼管行政和立法的机构。’”《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51页。

    美国一向自诩其国会是政治文明的象征,反映了代议制的理念,是美国最高权力机关。日本人也认为,议会是“用人类智慧建立起来的政治制度”。田穗生等在《中外代议制度比较》一书中写道:“在当代社会,代议制度是民主政治的体现,是民主国家国家制度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议制度从其萌芽,直到今天发展成为一种较为完善、成熟的国家政治制度,是人类智慧在社会政治领域里取得的一项文明成果。”田穗生等:《中外代议制度比较》,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1页。

    “代议”就是由人民选举出的代表去商议和处理国家事务;在代议制共和政府下,政府由人民选举产生,人民是主权者。人民委托自己的代表,行使自己的权力。在民主选举基础上建立的代议制政府,将代议制同民主制结合起来,成为一种能够容纳并联合一切不同利益和不同大小领土与不同数量人口的政府体制。各国代议制的具体形式不可能完全一致,但代议制的民主精神则是基本一致的。西方议会民主标榜其基本原则是“主权在民”。法国的《人权宣言》就宣称:国家的本原是人民,任何团体与个人都不得行使主权所未明确授予的权力。19世纪60年代美国总统林肯提出了国家权力“民有、民享、民治”的口号。邓小平一针见血地指出:“资本主义社会讲的民主是资产阶级的民主,实际上是垄断资本的民主。”《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40页。

    资产阶级宣扬“主权在民”,其用意无非一是为了实现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统治,防止个别人专权;二是为了掩盖资产阶级民主的实质维护资产阶级的专政。邓小平也指出了西方议会民主的弊端。西方议会民主尽管经过了几百年的发展完善已经达到了相当精巧的地步。但是它决不像资产阶级所吹嘘的和某些人想象的那样完美,它仍然存在着诸多严重弊端。鉴于西方议会民主制度所具有的剥削阶级性质和不可避免的弊端,邓小平一再告诫人们,不能盲目地迷信崇拜西方民主,“一定要向人民和青年着重讲清楚民主问题”。《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68页。

    就如何吸收西方国家选举制的进步因素,邓小平联系中国实际讲道:“至于各种民主形式怎么搞法,要看实际情况。比如讲普选,现在我们在基层,就是在乡、县两级和城市区一级、不设区的市一级搞直接选举,省、自治区、设区的市和中央是间接选举。”《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42页。

    “一定要把社会主义民主同资产阶级民主、个人主义民主严格地区别开来。”《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76页。

    “调动积极性是最大的民主。至于各种民主形式怎么搞法,要看实际情况。比如讲普选,现在我们在基层,就是在乡、县两级和城市区一级、不设区的市一级搞直接选举,省、自治区、设区的市和中央是间接选举。像我们这样一个大国,人口这么多,地区之间又不平衡,还有这么多民族,高层搞直接选举现在条件还不成熟,首先是文化素质不行。”《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42页。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尽管宪法理论不承认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但“主权在民”的法治原则却同样被中国宪法所确认。中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民主的发展需要具备一定条件,这些条件的限制就使得民主的发展在社会各个阶层有一个层次和次序的区分。亨廷顿曾经对于促进民主化的原因进行研究后指出:没有一个单一的原因足以解释在所有国家或是在一个国家中的民主发展;没有一个单一的因素对所有国家的民主发展是必不可少的;每一个国家的民主化都是各种原因的结合的结果;这些产生民主的原因的结合因国家不同而异。[美]塞缪尔·亨廷顿:《第三波》,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46页。

    这说明了一个问题:关于民主的发展不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具有多样性的特点,而不应该盲目照搬西方的民主。在思想战线上要坚决反对“宣传抽象民主”。这是邓小平对待西方议会民主的科学态度的根本基点。

    (二)对西方三权鼎立制度的批判

    关于三权鼎立制度,无产阶级革命导师都曾经予以充分的肯定,认为这种民主体制相对于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来说无疑是一大历史进步。但无产阶级革命导师也进行了深刻的揭露和尖锐批判,指出西方三权鼎立制度的资产阶级专政的性质及其狭隘性、虚伪性、欺骗性。马克思、恩格斯看到了这种阶级分权的性质已经改变,原来反封建的色彩已经消失,指出:“事实上这种分权只不过是为了简化和监督国家机构而实行的日常事务上的分工罢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224-225页。

    “三权鼎立”又称“三权分立”,它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普遍施行的一种政治制度,是指西方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议会、政府、法院独立行使,同时这三者之间又相互制约。其具体形式在西方国家也是多种多样的。美国是“三权鼎立”的典型国家,采取的是国会、总统、最高法院彼此独立、相互制衡的“总统制”共和国形式。诚然“三权鼎立”作为对封建专制的否定,从历史意义上是有一定进步的,它取消了封建宗法血缘统治,代之以选举产生的政府官吏,有利于防止个人专断与专制,但是它毕竟是资产阶级的政权组织形式,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上层建筑,因而不可避免地带上了剥削劳动人民的印记。“三权鼎立”制就是为了满足资产阶级统治需要而产生的,它通过不断地调节资产阶级内部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冲突,使统治阶级内部各派“利益均衡”,从而巩固资产阶级统治。西方的三权分立制,将立法、行政、司法权力分属于议会、政府和法院,三者互相牵制、制衡,其目的在于防止不受任何限制的绝对权力产生。对此,邓小平指出:如果过分强调搞互相制约的体制,可能也有问题。资产阶级国家搞三权分立“实际上有三个政府”,“对内自己也打架,造成了麻烦”,往往出现互相牵扯而造成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弊端,这也是资本主义国家政治腐败的一种特殊表现。邓小平早就明确指出:“这种状况是它们的弱点而不是强点,这使它们每个国家的力量不可能完全集中起来,很大一部分力量互相牵制和抵消。”《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67页。

    在资产阶级取得政权并巩固了自己的统治以后,资产阶级把分权制当作自己建立政权的组织原则,显而易见“三权鼎立”制度的实质是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及广大劳动人民的专政,不符合中国的国情。第一,政体是由国家的阶级性质决定的。中国是由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由于消灭了剥削,全国各族人民利益是一致的,不存在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这就决定了中国没有资产阶级“三权鼎立”制度赖以存在的阶级基础。第二,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产生了与它相应的“三权鼎立”制度,而中国经济的主体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它虽然决定了社会利益的多样化,但人民的利益基本上是一致的,它不可能导致维护剥削、维护私有制经济的“三权鼎立”政治制度。第三,“三权鼎立”制和资本主义国家多党制是相互依存相互配套的。没有后者前者是不可能存在和发生作用的。中国实行的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这与西方多党制截然不同,因而不能照搬西方的“三权鼎立”制。我们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选举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它们之间不是平行的关系,全国人大是处在最高地位,其他国家机关受制于它。因此,中国实行的是与“三权鼎立”没有一点相似之处的政治制度。这种政治制度的严明和完善既可以防止权力的过分集中,又可以避免“三权鼎立”制的种种弊端。极少数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大肆叫嚣在中国照搬“三权鼎立”制,其要害就在于:以资产阶级的议会民主制取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资产阶级的多党制来否定共产党的领导从而实现他们最终的政治阴谋。

    (三)不照搬西方民主制度

    邓小平认为,人们往往把民主制度同美国联系起来,认为美国的民主制度是最理想的民主制度。我们不能照搬美国的。他相信人们会理解这一点。比如法国着名的政治学家托克维尔虽然对美国民主情有独钟并推崇备至,但也“决不认为,美国人发明的统治形式是民主可能提供的唯一形式”。[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362页。

    所以,对资本主义国家中完全没有用的原则必须采取否定、批判和抵制的态度。这就是指那些反映资本主义剥削关系,具有明显资本主义最本质属性的东西,必须加以否定,诸如以“三权分立”为核心的所谓资本主义的“民主”政治制度。邓小平认为,我们并不是反对西方国家这样搞,但是我们中国大陆不搞三权分立制、两院制。资本主义国家的三权分立制有什么好处?那种三权分立制是资产阶级互相倾轧的竞争状态所决定的,他们谁也代表不了广大人民的利益。

    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把人民的选举权明确写入宪法,但由于我们与之配套的法制不健全,在治国方式上依然带有明显的人治特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就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作了一系列的阐述。随着人民文化水平的提高,人民的实际民主权利不断扩大。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1953年选举的基础上,修改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使中国的选举制度日臻完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选举制不断改革和完善,选举范围、原则在不断地扩大和健全,选举方法在一定层次上采取了差额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等等。人民通过选举自己的代表,委托其代管国家事务。在基层社会生活中,我们实行了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的自治制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实现了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发展。

    邓小平认为中国民主政治制度有无可比拟的政治优势。比如,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这是全国各族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根本体现,是中国人民参与国家管理、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最好民主制度。邓小平指出:“这最符合中国实际”,“这种体制益处很大,很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避免很多牵扯。”《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16页。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原则,这种制度更利于团结人民,比西方的民主制好得多。因此,我们一方面要看到我们的缺点和不足,进行积极的改革完善;另一方面,更要看到我们的政治优势,决不能妄自菲薄而认为我们什么都不行。在改革开放中我们要保持自己的优势,避免资本主义社会的毛病和弊端。因为我们有很多优越的东西,这是我们社会政治制度的优势决不能放弃。

    三、邓小平对西方法治制度的认识与分析

    西方法治文明是西方政治制度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维护资本主义的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一)西方国家的法治原则

    法治衍生于西方的文化传统,经不断孕育、更新与发展,已具有一种成熟、多元而独特的文化品格和制度框架。研究表明,法治是与现代西方政治制度文明密切相连的两翼之一,法治是资产阶级占统治地位的国家的治国理政的基本原则,可以说没有法治的民主就是无政府主义。我们今天建设法治国家,首要的问题要弄清什么是法治,法治的精义究竟为何?法治作为一种观念,一种思想,它渊自于西方社会,发达于西方社会;其作为一种制度,践行于西方社会,也完善于西方社会。追寻西方法治观念演变的历程,有助于准确把握法治的基本内涵,对中国的法治建设具有理论上的指导意义。这就不得不探究西方法治观念的变迁,以供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所借鉴。西方法治制度传统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近现代西方国家的法治原则是:包括法律内容的民主原则;法律的地位至上原则;政府依法办事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等等,并依照这些原则实行依法治国。从以上西方国家法治原则来看,法治一词具有普遍性的意义。我们并不能因此说法治原则在不同的国家的本质发生了改变。西方现代法治观念实际上是在良法法治观念的基础上丰富和发展起来的,它反映了人类政治制度文明进步的基本规律,是任何国家都可以借鉴的。

    (二)借鉴西方法治制度

    中国处于法治化的起步阶段,西方法治原则对我们的法制建设仍然具有借鉴、开拓性的意义。首先,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要合乎正义、保障人权。为此,每一部法律在制定之前,应尽可能广泛地征求利益受其影响的社会成员的意见。其次,打破权力神圣,树立法律至上观念。一要改变执政党权力泛化、义务空洞的状况,将对其责任的追究法律化,并允许以诉讼的方式解决;二要建立违宪审查制度,推行宪法实施的司法化;三要改革现行司法制度,建设高素质的司法队伍,树立司法权威。只有这样中国的法治建设才会有实质性的进展。但是我们与资本主义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如果我们不能切实把法制建设搞好,那就会像邓小平所指出的那样,人们就会说,为什么资本主义制度所能解决的一些问题,社会主义制度反而不能解决呢?是由于法制的不健全所致。所以,在现阶段中国的法制建设方面,亦应认真吸取资本主义国家的成功经验,克服我们的不足,真正把社会主义法制健全起来,实现依法治国,以健全法制来促进、保障和维护民主政治。在民主与法制的关系上,他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中的“法”无疑蕴藏着民主的因子,资产阶级民主和无产阶级民主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民主,将什么样的民主法律化、制度化体现的阶级意志是不同的。邓小平这一思想无疑是对西方民主法治制度的扬弃。他严厉地批评“以权代法”的错误思想,坚持法律的权威。他说:“全党同志和全体干部都要按照宪法、法律、法令办事”,党的活动“一定要在法律范围内进行”。在对待法律的态度上,他严厉批评各种特权思想,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办事原则上,他主张依法办事。他说:“属于法律范围的问题,要用法制来解决,由党直接管不合适。……党干预太多,不利于在全体人民中树立法制观念。”《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63页。

    他一方面从党政关系角度论述依法办事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他还重视发挥司法机关的作用:“不管谁犯了法,都要由公安机关依法侦查,司法机关依法办理,任何人都不许干扰法律的实施。”《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32页。

    应当指出法治由于所依附的国体不同它的属性是不同的,即有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法治国家之别,既然同为法治国家,它并不妨碍我们对西方国家法治文明的借鉴。

    四、邓小平对西方人事制度的肯定与学习

    西方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对主要政府官员实行任期制。英、法、德、美等国的内阁每届都有一定的年限,而且大多数国家都规定主要领导人连任不得超过两届。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防止了个人专权。

    (一)提出借鉴西方国家干部任期制

    由于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国存在着实际上的领导职务终身制而导致的个人专断,在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中曾出现“一个领导人,自己选择自己的接班人”的封建主义做法,使社会主义民主干部人事制度受到严重影响。为什么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能在一个很长的时间里保持社会的活力,创造出比封建主义社会更高的生产力水平呢?一个关键是它打破了封建专制主义的人才选拔和使用机制,对旧的官僚制度和教育制度,进行了大胆的改革,为人才的成长和人才发挥作用创造了宽松、有利的社会环境。因此,邓小平提出要借鉴资本主义社会大胆发现人才、使用人才的经验是很有现实意义的。邓小平认为认真研究资本主义国家的教育制度、人才选拔制度、用人制度的经验,对于我们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是有重要价值的。邓小平指出,我们说资本主义社会不好,但它在发现人才、使用人才方面是非常大胆的。它有个特点,不论资排辈凡是合格的人就使用,并且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从这方面来看我们选拔干部的制度是落后的。论资排辈是一种落后的习惯势力。所以邓小平提出借鉴西方国家干部任期制,废除中国实际存在的领导职务终身制。

    早在1977年9月邓小平在谈教育改革问题时就曾指出:“外国科研机构很注意更新科研队伍,经常补充年青的、思想灵活的人进来。我们也要逐步实行科研人员的流动,更新的制度。要注意发现人才。现在有些人的成就外国人都公认,我们反而不了解,说明我们的一些制度有缺陷,不能发现人才,要认真改进。”《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25页。

    针对领导干部老龄化问题邓小平指出,我们干部老化的情况不说十分严重,至少有九分半严重。这个问题不解决,我们的国家和党就缺乏活力。邓小平在1980年《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中对中国实际存在着干部终身制问题进行了抨击:“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的形成,同封建主义的影响有一定的关系,同我们党一直没有妥善的退休解职办法也有关系。……对各级各类领导干部(包括选举产生、委托和聘用的)职务的任期,以及离休、退休,要按照不同情况,作出适当的、明确的规定。任何领导干部的任职都不能是无限期的。”《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31-332页。

    1981年7月邓小平在中共省、市、自治区委员会书记座谈会上讲话又强调建立退休制度:“世界各国都有自己的退休制度。比如军官,世界各国差不多都是到六十岁退休。不过他们退休后可以在民间就业。文官,比如日本的外交官员,就是六十五岁退休,有的年龄更小。看来,我们也需要有个年龄的限制。”《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32页。

    根据邓小平的讲话精神和世界民主的潮流,我国废除了领导干部职务实际上存在的终身制。他领导并创立了中共顾问委员会,作为老干部逐步退休的过渡形式。1982年宪法对国家领导体制作了许多重要规定,其中规定国家主席、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副总理等国家领导人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经过几年的实践,任期制问题得到基本解决。邓小平还身体力行,于1985年主动从行政管理的一线退了下来,直到1989年完全退休。这对中国的长治久安和后来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职务的顺利交替都具有重大意义,在社会主义国家发展史上开启主要领导人正常退休的先河。

    (二)借鉴西方公务员制度

    西方公务员制度又称文官制度,它始于英国,先后为西方大多数国家所采用。其主要作法是:在政府行政管理方面,从形式上将“政府”和“行政”,“政务官”和“事务官”进行分离,政务官随政府的更替而进退,事务官则不受政府更替的影响。在对事务官的选拔方面,采取公开考试、择优录用、自由竞争、机会均等做法。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公务员制度也在不断地发展,公务员制度的职位分类、考试录用、培训、考核、晋升、奖惩、工资、福利、退休等具体制度逐步合理化,形成了比较完备的现代公务员制度并为大多数国家采用。这种制度有效地避免了行政效率低下,为资本主义国家选送了一批批合格的管理人才,稳定了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局,促进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为了改革中国的干部人事制度,在邓小平的指导下,我们在坚持长期形成的诸如党的领导、群众路线、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重视思想政治工作、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注重实际锻炼等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开始借鉴资本主义国家的公务员制度思想。1987年在中国共产党十三大上,改革干部人事制度的总体构想被提出,决定将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从现有干部队伍中分离出来,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1988年全国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决定成立人事部,负责全面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准备工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律实行公开考试,择优录取的办法,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为今天的公务员制度奠定了基础。

    五、邓小平对西方政党制度的本质揭露

    现代政治很大程度上是政党政治。各国政治舞台上存在着各式各样的政党制度,成为影响或左右政治活动的中坚政治制度。从现实情况来看,无论是政治理论还是政治实践似乎都在向人们昭示,作为民主政治具体形式的多党制远比一党制优越得多,因为它为人民提供了至少两个以上的选择机会,而一党制则毫无选择余地可言。关于此,世界着名科学家波普尔是这样说的:“在我看来,能使两党制成为可能的那种制度就是最好的民主制。因为它总是导致各党进行自我批评。当两大党中的一个党在选举中惨遭失败时,一般会导致党内的彻底改革。因为这是竞争和选民审判的结果,这一点是不容忽视的。”[英]K.波普尔:《民主理论》,联邦德国《明镜周刊》,1987年8月3日。十月革命胜利之初列宁也曾指出:“我们必须继续执行民主化的路线,实现罢免权。那时政权从一个政党转到另一个政党手里,就不需要经过流血,只要用简单改造的办法就行了。”《列宁全集》第26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16-318页。

    列宁的战友和学生布哈林讲得更明确:“第二个党是必要的。如果只有一个选举名单,而没有真正的对比,那么我们就将同纳粹主义一样。为了使我们不仅在西方人民的眼睛里,而且也在俄国人民的眼睛里,明显地同纳粹划清界限,我们实行两份选举名单来代替一党制。”[瑞士]莱昂哈德:《是一场新的革命的前夕吗?》,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424页。

    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亦曾指出“在一党独裁制度下完全没有民主”可言,所以要建设名副其实的民主政治就必须“成立各党派联合政府”。

    (一)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党政治制度

    多党制或两党制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政党政治制度。所谓多党制是指一个国家内由两个以上的政党执掌国家政权的政党制度;所谓两党制是指一个国家里长期存在着两个势均力敌的政党,通过以轮流上台执政的方式长期交替控制国家机器的政党制度。不论是多党制还是两党制,都有这样的共同点,即都是通过竞选由获得多数议席或当选总统的政党(或联合党)组织政府成为执政党,竞选失败的成为反对党。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之所以实行多党制或两党制,这是由西方国家的经济基础决定的。在西方资本主义社会里,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制和经济生活的自由竞争,产生了多元的社会经济利益,任何个人都无法站在高高的政坛上代表这多元的利益。这种通过竞选轮流坐庄、朝野相互攻讦、貌似民主的政党制度,历来为资产阶级政客、学者所津津乐道,大唱颂歌,称是“公平”、“合理”、“尊重民意”等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彻底揭穿了资产阶级政党制度的虚伪性和欺骗性。恩格斯在分析历来被奉为“民主的”竞争性政党制度之楷模的英美两党制时写道:在英国自由党和保守党是“两个官方的政党”,实际上没有任何本质性区别;至于美国两党制政治除了“可以看到两大帮政治投机家,他们轮流执掌政权,用最肮脏的手段为最卑鄙的目的运用这个政权,而国民却无力对付这两个大的政客集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35页。

    之外不可能从中发现什么民主。列宁也认为资产阶级的民主亦即“富人的民主,是骗局、虚假和伪善”。《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12页。

    在这场民主的闹剧中资产阶级政党制度扮演了同样的角色。对于两党制度的实质,列宁还进行了总概括:“两个资产阶级政党利用它们之间的虚张声势的毫无内容的决斗欺骗人民,转移人民对切身利益的注意。”《列宁全集》第18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87页。

    (二)西方政党制度的弊端

    纵观世界政党格局,西方政党制度的特征在于:在政党与政党的关系上是相互竞争;在政党与政权的关系上是争夺政权我上你下。西方政党制度是资产阶级实质的反映,维护的是资产阶级的利益,西方政党制度主要表现形式是多党制和两党制,它们在英美等国已实行了好几百年,向来被标榜为资本主义“民主”和政党制度的“典范”。对此,邓小平深刻指出:“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有什么好处?那种多党制是资产阶级互相倾轧的竞争状态所决定的,它们谁也不代表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在资本主义国家,人们没有也不可能有共同的理想,许多人就没有理想。这种状况是他们的弱点而不是强点,这使它们每个国家的力量不可能完全集中起来,很大一部分力量互相牵制和抵消。”邓小平:《邓小平论统一战线》,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207、165页。

    可谓是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资本主义国家多党制的阶级实质及其严重的弊端性。邓小平通过对中国的政党制度与西方政党制度的比较分析后,明确指出在社会主义中国“西方的多党制不能搞”,而应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认为这是中国政治制度的一个特点和优点。各民主党派的这种政治共识的形成,大大地加强了共产党一党执政的合法性,从而大大地有利于政治权力的集中与政治局面的稳定。

    (三)中国的政党制度符合中国的国情

    邓小平在《改革的步子要加快》的讲话中针对一些人效仿西方多党制的思想主张强调指出,中国实行什么样的政党制度不能脱离中国国情,否则许多事情就很难办。这就从根本上否定了在中国实行西方政党制度所需要的客观依据即缺乏社会基础和经济基础。在我们这样的大国里搞现代化建设,社会稳定是第一位,是压倒一切的。没有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不可能搞建设,更不可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中国人多,各有各的看法,要把12亿人民统一起来、团结起来,同心同德,凝成合力,这就需要共产党的强大的核心力量。“没有党的领导,就没有一条正确的政治路线;没有党的领导,就没有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没有党的领导,艰苦创业的精神就提倡不起来;没有党的领导,真正又红又专、特别是有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的队伍也建立不起来。这样,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建设、祖国的统一、反霸权主义的斗争,也就没有一个力量能够领导进行。这是谁也无法否认的客观事实。那些对此暂时抱有某些怀疑态度的纯洁的青年,只要多经历一些时间。最后还是会同意这一点的。”《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66页。

    而要坚持党的领导就不能实行多党制否则就无法实现党的领导。如果我们现在十亿人搞多党竞选就一定会出现“文化大革命”中那样全面混乱局面。如果强行推行多党制,“将是天下大乱,多年不已。从而严重阻碍经济发展和各种建设。在缺乏严格的程序控制和强有力的行政能力的保障下,实行今天美国式的民主,很可能将踏文化大革命时的那种大民主实际是大破坏、大捣乱从而大失败的覆辙”。李泽厚:《世纪新梦》,安徽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181页。

    因此,我们要根据社会主义国家自己的实践、自己的情况来决定自己的政党制度,而且必须有中国特色,即实行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派合作。今天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现代化建设中已经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众所周知,政党政治的出现和不断发展是近代以来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产物,是人类政治文明共性的重要体现,但这并不意味政党政治只能有一种模式。一党制和多党制并不是区分民主与否的根本标准,更不是度量政治文明发展程度的唯一尺度。其实,一个国家究竟实行哪种政党制度形式,并不是由哪个党的主观愿望决定的,而是该国的阶级性质、该国不同历史时期或同一历史时期不同历史阶段中各阶级阶层的力量对比以及政党实力的强弱、各国的民族、历史和文化传统以及所处的国际环境等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中国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既符合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发展规律,也顺应了中国人民盼望政治稳定、加速发展经济文化的迫切要求,体现了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做主是高度统一的。实践证明,邓小平关于借鉴西方政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建设有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理论与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应当始终坚持和完善这一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本政治制度。

    美国政治学家奥斯特罗姆指出:在20世纪与东西方文明密切相关的巨型帝国都崩溃了,但由于过去五千年中人类文明的崛起都是与建立帝国的冲动相关的,致使20世纪90年代人类文明出现了一个根本性的范式挑战:没有专制制度和帝国欲望的政治驱动,人类文明能否坚持下去,并取得普遍的巨大成功?他认为要回答这一问题就要对巨型专制政治体制在维持人类社会法律关系模式中的效力作批判性诊断。“巨型专制制度必然失败,但民主制度并非高枕无忧。在我们所生活的世界中,由于贸易和电子通讯,人们的日常生活已经日益具有全球的性质。那么,在未来的几十年里,我们在何处着手为秩序的构造奠基呢?”他认为必须从东西方各自文明的基本思想渊源入手。“我们必须首先从基础着手,然后再往高处发展,而不是先高后低。人类社会相互之间要想更多的互补,我们就必须理解各自文明的共同特征,因为这可以作为我们的共同基础。同时,我们必须深化理解不同文明的独特之处,因为这样才可以通过学习自己的以及他人的经验来发展各自的文明。”[美]文特森·奥斯特罗姆:《政治文明:东方与西方》,载《经济民主与经济自由》,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270页。

    对此我不由地想起邓小平所指出的:“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都要注意学习和借鉴外国经验。但是,照抄照搬别国经验、别国模式,从来不能得到成功。这方面我们有过不少教训。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3页。

    这是因为“有些事情,在某些国家能实行的,不一定在其他国家也能实行。我们一定要切合实际,要根据自己的特点来决定自己的制度和管理方式”。《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21页。

    “民主化是相对的事物,犹如总体上的现代化。它指的是对原先在这方面或那方面‘不民主’局面的一种改革。民主化过程中的重点,一般来说,除了那些本质上有助于民主的组成部分之外,应放在那些代表特定社会的传统组合中体现不够的组成部分上。例如,在很长时间内,德国有必要加强来自基层的参与;法国有必要对行政管理加以有效的控制;英国和美国则有必要建立一套社会服务和国家干预的基本制度。在联邦制国家,一定程度的中央集权是扩大民主潜力的一个要素,而在中央集权制国家,这个要素则是地方分权和权力下放。”[美]塞缪尔·亨廷顿等:《现代化理论与历史经验的再探讨》,上海译文出版社1993年版,第325-326页。

    这就是说,不同政治制度文明发展模式与类型在很大程度上是与各国各自的历史经验的组合相适应的。所以“我们必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而这种改革又不能搬用西方那一套所谓的民主,不能搬用他们的三权鼎立,不能搬用他们的资本主义制度,而要搞社会主义民主。我们要根据社会主义国家自己的实践、自己的情况来决定改革的内容和步骤。每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又都是不同的,历史不同,经验不同,现在所处的情况不同,各国的改革不可能一样。但是,共同的一点是要保持自己的优势,避免资本主义社会的毛病和弊端。”《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40-241页。

    总之,邓小平对西方政治政治制度的批判与借鉴,为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然而它不可能为我们提供现存的、具体的答案。因为“政治制度,必然得自根自生。纵使有些可以从外国移来,也必然先与其本国传统,有一番融合媾通,才能真实地发生相当的作用。否则无生命的政治,无配合的制度,决然无法长成。”《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序言第1页。

    尽管我们的社会在这一方面还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那不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本身的问题,而是我们还未真正发挥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应有的优越性,是我们还没有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把事情办到位,没有落到实处。但是,只要我们遵循邓小平对待西方政治制度文明的科学方法和态度,我们就会实现:“我们的党和人民浴血奋斗多年,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尽管这个制度还不完善,又遭受了破坏,但是无论如何,社会主义制度总比弱肉强食、损人利己的资本主义制度好得多。我们的制度将一天天完善起来,它将吸收我们可以从世界各国吸收的进步因素,成为世界上最好的制度。这是资本主义所绝对不可能做到的。”《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37页。

    正是在这意义上,邓小平说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就在于它能把力量统一地合理地组织起来,人数少也可以比资本主义国家同等数量的人办更多的事,取得更大的成就。政治发展和改革的目标,应当是立足于充分发挥本国政治体制中合理因素的作用,而不是去照抄照搬别国的体制模式。资本主义根本解决不了中国的前途命运问题。我们既要发挥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固有的特点,又要大胆利用西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一切先进成果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起点,这是中国通往富裕和繁荣的必由之路。因为“社会主义制度是个好制度,必须坚持”。《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16页。

    而且因为“一切依次更替的历史状态都只是人类社会由低级到高级的无穷发展进程中的暂时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是必然的,因此,对它发生的那个时代和那些条件说来,都有它存在的理由;但是对它自己内部逐渐发展起来的新的、更高的条件来说,它就变成过时的和没有存在的理由了;它不得不让位于更高的阶段,而这个更高的阶段也要走向衰落和灭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17页。

    “政治制度必须而且实际上是早已同文明的现状联系起来。对每个时代来说,最好的政治制度都是最适合于当时文明状态的制度。因此,从来没有也不会有绝对优于其他一切政治制度的政治制度,而只能有一个比一个更加进步的文明状态。”《圣西门选集》第2卷,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88页。

    “我们要用发展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实践,用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实践,证明社会主义制度优于资本主义制度,让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的人民认识到,社会主义确实比资本主义好。”《邓小平思想年谱》(1975-1997),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416页。这是历史的辩证法。

    批判和借鉴西方政治制度文明既是邓小平政治制度文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文明建设的重要方法。在现代社会条件下,不同政治制度是可以相互开放和借鉴的,使不同的政治制度在相互交流中取长补短,其生命力才能长盛不衰。世界一切政治制度文明成果都是全人类共同政治智慧的结晶,无论是东方政治制度文明还是西方政治制度文明都应该相互借鉴,共同促进人类政治文明的不断发展。学习西方先进政治制度可以降低政治制度设计和政治制度建设的成本,收到事半功倍之效。邓小平在对西方政治制度文明进行批判的基础上,借鉴了西方政治制度文明的重要政治管理体制,开创了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文明的新境界,为中国民主政治制度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精神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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