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金-译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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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国作家毛姆的主要成就在于小说创作,他的一些长篇小说固然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功,但短篇小说却标志着他创作的新高度,为奠定他在文坛上的地位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有些评论家甚至认为毛姆最好的写作就是短篇小说。毛姆在他的短篇小说中不仅强调故事的逻辑性和情节的曲折性,而且注重描写人物之间的性格冲突,并经常采用戏剧化的偶然事件或令人意外的结局来渲染主题。他的不少短篇小说结构紧凑,情节起伏跌宕,充满浓郁的异国情调,具有无穷的艺术魅力。

    《阿金》是毛姆在一九三三年九月出版的一个短篇小说集,是他声称自己创作的最后一批可以算是富有异国情调的短篇小说。这本集子的题名用的是毛姆在马来半岛及周边地区漫游时所雇用的一个中国用人的名字。集子中收录的六篇小说,都是根据作者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初先后两次游历马来半岛及周边地区时的见闻而写成的。

    这些短篇小说的篇幅大致相当,均在一万两千字左右,都以马来半岛及周边地区为背景,鲜明生动地描写了一些西方人(主要为当地英国官员、橡胶种植园主、传教士等)的经历,展现了他们脱离了原来所处的西方文明世界后在精神上所受的影响。他们在荒僻偏远的陌生环境中,往往为自己的情欲所左右,变得行为古怪,难以捉摸,干出不同寻常的事儿。

    《丛林中的脚印》叙述的是一桩相当离奇的凶杀案件,展现了白人种植园主在殖民地的生活状况。整个故事主要由警察局长盖斯讲述,他在勘查凶杀现场时发现雷吉·布朗森停下车子在地上留下的皮靴印迹始终是凶案的一大疑点,而死者身上的怀表也成了追踪犯罪线索的重要物件。尽管读者可能在盖斯揭示案子的谜底前,就已经猜到谁是凶手,但他在小说结尾处所说的话语仍然耐人寻味,令人深思。《行动的时机》描写了夫妻之间的爱情消失后给婚姻带来的毁灭性打击。作者采用倒叙的框式结构并设置悬念,引导读者一步步地往下看去。小说的开端和结尾描写的都是奥尔本和安妮当天重新踏上英国本土,来到伦敦下榻旅馆的场景,中间的主体部分则由安妮回想她和奥尔本在海外三年的生活。橡胶种植园的骚乱成为小说的关键节点,以后发生的一切都起源于此。奥尔本在处理这件事情时暴露出的弱点使他成为整个殖民地的笑柄,遭到解职,而安妮也看清了他的真实面目,因而回到英国后,两人婚姻的解体也就变得顺理成章。我们发现,殖民地的英国官员在处理紧急事务时往往并不需要头脑冷静、思虑周密的方案,而应当机立断,采取行动。《遭天谴的人》叙述了一个看似不可能发生的爱情故事。经常酗酒闹事、爱跟当地女子乱搞的白人流浪汉金杰·台德竟然最终改邪归正,跟牧师的妹妹玛莎·琼斯结婚。琼斯小姐把他们在防止霍乱过程中的彼此了解看作上帝力量的明显表现。这个短篇小说笔调诙谐,富有喜剧色彩,有着毛姆典型的令人意想不到的结尾。《书袋》则叙述了一个凄婉哀伤的姐弟乱伦的故事。叙述者“我”在代理驻地长官费瑟斯通家盘桓作客时,曾把随身携带的一本《拜伦传》借给他阅读,这一细节为下文费瑟斯通所要讲述的有关蒂姆·哈代的故事做好铺垫,隐约暗示拜伦与他同父异母的姐姐奥古斯塔·李的关系实际就跟哈代姐弟的关系一样。虽然毛姆最初把这篇小说寄给美国《大都会》杂志发表时,主编雷·朗生怕引起读者的反感没有刊载,但他实际上却十分喜爱这篇作品,因而在一九三二年将其收入了自己选编的二十篇最佳短篇小说集中。《穷荒绝域》描写了种植园主间的男女私情以及对于出轨婚姻的一种处理方式。种植园主汤姆·萨法里发现妻子与自己的好友有染后,向次日就要离任回国的驻地长官乔治·穆恩倾诉内心的痛苦,并征求他的意见。冷酷理性的穆恩劝他原谅自己的妻子,并告诫说,做好事可不要期望得到感激。他在末尾有关人性的思考以及头脑中闪现出的“跳跃的约翰尼”的景象富有象征意义,发人深省。《尼尔·麦克亚当》则描写了一种肆无忌惮的毁灭自己的激情。瓜达索洛的自然博物馆馆长安格斯·芒罗的俄国妻子达丽亚对自己丈夫的助手、年轻俊美的尼尔·麦克亚当产生了疯狂的恋情,千方百计地试图引他上钩,逼他就范,最终没有成功,反而断送了自己的性命。在这篇小说中,毛姆对婆罗洲当地的自然景物作了富有诗意的描绘,着重渲染原始森林的茂密,为最终达丽亚在丛林中的失踪埋下伏笔。毛姆在结尾处更挥洒笔墨,精心描写了暴风雨来临时原始森林的恐怖景象,表现了在大自然的威力面前人类的渺小无力,收到了很好的艺术效果。

    有人认为毛姆凡是用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撰写的作品都要胜过那些不用这种叙述方式创作的作品,这种说法其实相当片面,而且也不符合实情。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只是为了取得逼真的效果而采取的一种手法,但如果作者不根据自己创作的题材要求,漫无止境地采用这种叙述方式,往往也会陷入窠臼,显得缺乏变化。在这个集子中,我们看到由于题材和内容(一篇讲述的是一桩凶杀命案,另一篇叙述的是哈代姐弟的不伦之恋)的要求,只有《丛林中的脚印》和《书袋》采用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以便取得真实可信的效果。毛姆坦率承认这两个故事都是别人告诉他的,他只是加以转述,把它们写得连贯合理一些,同时增强一些戏剧性。毛姆对于采用这种写法的不足之处也有清醒的认识,觉得要是“我”在小说中参与的成分过多,就会像个喋喋不休、抢着说话的人那样讨厌,引起读者反感。他认为第一人称的写法必须谨慎使用。

    毛姆的语言风格明净流畅,朴实无华,毫无晦涩难懂之处,但翻译时如果掉以轻心,往往也会出现偏差,特别在那些看似不会出现什么问题的地方。比如在《丛林中的脚印》中,当卡特赖特与盖斯在分别多年后重逢时曾说:“We've been settled there a good many years, and I suppose we shall stay there till we go home for good.”有人把这句话译成“我们在这里住了很多年了,我想,在我们永久性地返乡前,仍是会住在这里。”或者“我们在那里已经很多年了,大概回英国养老前一直就会住在那里。”他们对于句中go home for good的理解都不准确,其实go home也有“去世”“回老家”的意思。这儿的意思实际就是“我想在我们合眼归天之前,会一直住在那儿。”我在翻译过程中对这些看似相当容易翻译的地方特别留意,力求传达出原文的确切含义,希望读者一看就能领略原文的意蕴,欣赏原著的魅力。

    这个译本是根据英国威廉·海涅曼出版公司(William Heinemann Ltd.)一九三六年的作家文集版译出的,同时也参考了目前通行的企鹅版的《毛姆短篇小说全集》四卷本。在《行动的时机》《遭天谴的人》和《穷荒绝域》等篇小说中,一九三六年的文集版有时会比通行的企鹅版多上一句半句。遇到这种地方,译者均按一九三六年的文集版予以译出。

    叶尊

    二〇一八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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