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史:以文明演进为线索-土地拓殖与耕作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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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蛮族对古罗马文明的破坏以及由此开始的“黑暗时代”是不可能持久的。大约从7世纪起,随着征服过程的完结,日耳曼民族由游牧民族逐渐转变为定居民族。被征服的各文明民族社会经济活动也随之逐渐恢复,西欧或快或慢地走出“黑暗时代”,迎来了文明发展的新曙光。这在历史上称为“欧洲的复兴”。

    这一复兴过程是从新土地的拓殖开始的。据估计,公元元年时,在今日欧洲的版图内,共居住着约3500万人口,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只有3.3人;即使到1000年时,人口密度也只上升到每平方公里4人。因此,当时有大量可供拓殖的土地,它们有的可能是因人口迁徙和死亡留下的熟荒地,也可能是从未开垦过的生荒地。据估计,这种荒地占去爱尔兰、威尔士和苏格兰的大部分,英格兰的1/3(包括沼泽地在内),低地国家的大部分,德意志的南部和北部、瑞士的一部分以及法兰西的中部和意大利的中部。有的可能是人迹从未到过的原始林地或草地,也可能是各部落之间共有的公共土地。这在日耳曼人和斯拉夫人原居住区更为普遍。据记载,从阿尔贡山脉到阿尔卑斯山及比利牛斯山,从海洋到乌拉尔山脉全部都是森林。即使在高卢,在查理曼时代仍有2/3的土地被森林覆盖。总之,当欧洲开始从蛮族的入侵下苏醒过来的时候,他们是大有可为的。

    新的土地开发运动始于7世纪,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1)旧村落的农民逐步侵蚀其耕地周围的森林,以扩大已有的耕地面积;(2)一些缺少土地的人被迫移居于高原或山区,在那里将森林开辟成零散的耕地;(3)由领主、寺院、富有的创办人或投机家有计划地在城堡或寺院外建立村镇,以增加收入。其中,以教会的拓殖活动尤为突出,特别是修道院僧团的拓殖活动最有效果。据记载,有些修道院如意大利人鲁尔西亚的本尼迪克特(6世纪)和爱尔兰人哥伦班(7世纪)等,都有关于僧侣必须参加义务劳动的规定,其中本尼迪克特要求其僧侣每天要做6至7小时的体力劳动。但教会所从事的土地拓殖业最有成效的方式是创办新企业,其中以高卢最为突出。据统计,6世纪时,高卢的索恩河和隆河流域有80项产业是由僧侣创办的,在比利牛斯山脉和卢瓦尔河流域有94项,在卢瓦尔和孚日之间有54项。这个数字在7世纪初上升到228项,到10世纪末再增加到1108项。土地的拓殖扩大了耕地面积,为整个经济社会的复苏奠定了基础,被认为是“黑暗时代最后四个世纪的历史中最大的事件之一”。

    推动西欧经济复兴的另一个因素是从8世纪开始的“农业革命”——三圃轮作制的实行。在此之前,西欧普遍实行的两圃制即把耕地分为两部分,一年轮换一次,并只收获一季。现在把耕地分为三块,一年种植两块,但收获两季,三年轮完。这种办法先在欧陆试行,大约到12世纪传入英格兰。由“三圃制”代替过去的“两圃制”有两方面的意义。首先,可以在不扩大已有耕地面积的情况下增加播种面积,从而使可耕地得到更好的利用。以一个包括600英亩可耕地的庄园为例,在两圃制下其播种面积不过300英亩,而在三圃制下播种面积却可达到400英亩。其次,可以提高生产率。因休耕地一年要犁两次,在两圃制下,在600英亩的庄园里种植300英亩的作物需要犁900英亩地,而在三圃制下,若种植400英亩作物,却只要犁800英亩。这样,就可以解放二圃制下多犁100英亩地的劳动力,且耕种的面积还从300英亩增加到450英亩,即扩大了50%的面积。但三圃制的优越性决不仅止于此,它更重要的还是一种耕作制度的改变。由于犁地、播种和收获在一年里是按季节和地段错开进行的,这样,有限的劳动力就可以在一年内进行较为合理的分配,使农闲和农忙变得比较均匀。此外,在三圃制下,得以实现一年两次收获,这就减少了因一季作物歉收而导致饥荒的可能性,是人类对自然的胜利。

    农业经营制度也发生了变化。在10世纪以前,农业生产的目标一直是生产生活上最必需的大宗产品粮食,即黍类、大麦、裸麦等等。但从10世纪起,随着农业革命在全欧的推进,谷类作物的种植在农业中的重要性提高了,并成为北海、波罗的海沿岸,斯堪的纳维亚半岛,萨克森和斯拉夫等国家和地区农业的主要耕作方式。在这些地区小麦取代了大麦和裸麦,成为主要种植物。与此同时,随着森林和荒地越来越多地被开垦成耕地,过去随便放牧于森林和荒地的牛羊群转为家养,牲畜饲养业也就越来越从属于农业。牲畜饲养业的发展,一方面可以为农业提供更多用于耕地的劳动力;另一方面牛羊粪还可以用来肥田以恢复地力。进而,随着谷类为中心的农业经营制度的确立,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开始发生变化,逐渐形成了一种以面包为基本食品、以肉类为补充食品、以酒为主要饮料的食品结构。由于酒主要以葡萄为原料,这种食品结构和生活方式的发展,又反过来推动了葡萄种植的扩大,从而使农业经营制度进一步多样化。结果,到13世纪,在一些地方犁耕的土地几乎完全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葡萄种植和牲畜饲养。

    但农业革命并不仅是经营制度和耕作制度的变革,还涉及生产工具和技术的改变。对农业来说,最重要的工具是犁。在早期犁总是比较简单的,直到10世纪以后才发生了值得注意的改进,这就是一种带轮的重犁的发明,其特点是便于移动和深耕。不过,由于这种犁与泥土的摩擦力比旧犁大得多,所以需要有更大的牵引力,常常要用8头公牛才能拉动。而开始时拥有8头公牛的农户并不多,只好由几个农户组成一个耕队,把牛组织在一起实行伙耕。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人们开始用马取代牛作为牵引力,因为马的效率高达50%—90%,是牛的工作效率的2—3倍。不过,养马比养牛要难得多,因为牛主要是食草牲畜,而马则需要有足够的燕麦作饲料,所以并不能一下子完全用马取代牛作牵引力。常采用的方式是马、牛混合编组——或者采用四牛四马编组,或者六牛四马编组。据研究,13、14世纪时,英格兰伍斯特的三个庄园里,马在牲畜中的比例分别为17%、60%和61%。马的采用同时产生了两个结果:一是推动了饲料作物的生产和种植;二是使牛更多地作为食物而不是用作牵引。

    这场农业革命的最重要的成果(或曰集中体现)是谷物产量的缓慢增长。人们对西欧9世纪时的平均收获比例做过研究,发现收获量与种子量之比很少超过2:1,但到12世纪和13世纪时这个比例已达到3:1或4:1,即产量增加了100%—200%。例如,据J。泰托对英国温彻斯特的专题研究,发现1200年至1249年间该地区各类农作物的平均收获比例依次是:小麦,3.8:1;大麦,4.4:1,燕麦,2.6:1;谷子,3.9:1.在少数地区,由于气候土质或其他原因,其收获比例达到很高水准。例如,在法国巴黎附近,有一个属于圣·但尼修道院的田庄,小麦平均收获比例是8:1,而阿图瓦等领地1335年的收获比例则达到15:1.但这种比例并不稳定。例如,勃艮第某村社的收获比例1380年时高达10:1,而第二年就下降到3:3.尽管如此,谷物产量缓慢增长的意义实在不可低估,因为它意味着农民可以拿出更多的剩余农产品去换取他们所急需的现款,这就为传统农业的商品化准备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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